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贤静)
2025年8月25日起,本人担任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吴贤静,女,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武汉大学讲师、深圳大学博士后。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永兴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2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参加股东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本年应参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会次数加董事会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次数
222000否
2025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1110审计委员会222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其中参加股东会2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
进行现场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下属子公司现场调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本人沟通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充分、全面地反映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等,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本次续聘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张雪球先生、祝晓峰女士、吴宁先生、谈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谢军先生、马晓茜先生、吴贤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本人自此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雪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谈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伟荣先生、石峰先生、李三军先生、温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伟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三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议上述议案,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了解公司经营运作与创新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各项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贤静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