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