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绮汶
本人作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绮汶女士-1988年7月出生,会计学工商管理、法律学士,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 ESG 分析师。
黄女士曾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景顺投
资管理公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目前还兼任上邦永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88036.SH)、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688486.SH)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
1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相应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凭借在会计、ESG 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姓名实际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应出席次数列席次数次数次数数
黄绮汶1111006(含类别)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召集召开均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未发生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实际出席应出席实际出席应出席实际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黄绮汶442211
注:本人2025年12月16日当选为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当日至年底期
2间未召开会议。
2025年4月10日,本人当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及提名
委员会委员,并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提高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外部
审计工作,注重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就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认真审议议案。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真听取公司
3审计部门的汇报,审阅相关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2024年年报编制工作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5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
会和列席股东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项目专题调研、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以及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等法律法规培训、网上业绩说
明会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流沟通,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事前、事中及事后全程支持。会前通过充分沟通、及时汇报重大事项及提供完备会议材料,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会中确保独立董事深入参与讨论,凭借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建设性意见;会后则通过定期汇报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4形成闭环。此外,公司为全体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为董事决策做好支撑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本人主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高2025年度《销售货物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已按要求披露《关于增加销售货物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上限金额的公告》。本人经审慎核查,认为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及出海业务的实际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与管理情况。通过审阅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监督交易是否在批准额度内公允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未发现异常情形。
2.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内控评价
工作方案时,重点关注了公司为对冲白俄及科特迪瓦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所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中介机构在进行内控评价现场抽样测试
5时,发现错误或者流程缺失的应对措施,均得到审计师及公司的合理解释。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了有关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4.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10月,本人对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刘斌先生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和专业背景,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董事会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5.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及高管换届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其他委员一同开展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工作,本人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高
6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绩效进行了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
据公司情况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先后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会资料充分披露。本人认为前述审议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通过现场调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履职形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绮汶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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