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监管要求,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书茂、徐立友、黄绮汶的任职经历、持股
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