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培友,自2025年12月19日起被选举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营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于培友: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副教授。曾任青岛钢铁有限公司职员,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营管理部主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道咨询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青岛顺为创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青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博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穿戴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定期查阅
公司经营管理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1次、股东会1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会议,
严格依照监管规定审慎履职,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亲自现场出席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监督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调研及考察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还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出会议通知并向本人提供相应材料,本人在会前对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积极的配合,并就有关问题及时认真予以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作出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谢小红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耿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袁仲雪先生、刘燕华女士、李吉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鲍在山先生、权锡鉴先生、于培友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鲍在山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初步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因换届选举,自2025年12月19日起许春华、董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谢小红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耿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周圣云先生、张晓军先生、孙广清先生、张建俊先生、徐国峰先生、赵永刚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吉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公司换届选举,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 Peter Koszo 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3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任职期间暂不涉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
续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依托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审慎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助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水平,维护董事会独立性与公正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
签名:于培友
2026年4月24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