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鲍在山先生、权锡鉴先生、于培友先生、许春华女士(因换届离任)、董华女士(因换届离任)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五位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与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五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