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鲍在山、董华及董事刘燕华3名
成员组成,其中会议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鲍在山担任。2025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鲍在山、于培友及董事刘燕华3名成员组成,其中会议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鲍在山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相应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审议《审计部2024年
2025年2审计部的2024年度工作总结全面深刻,2025年度工
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月19日作计划合理有利于提升审计质量,同意该议案。
度工作计划》
审议《2024年度财务1、同意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董事决算报告》《2024年会审议。2、审计委员会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年度报告及摘要》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相关数据以及有关说明进《2025年第一季度报行审核分析,认为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基2025年4告》《关于续聘中兴本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同月25日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审计委员会对公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以及有关说明进行
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审核分析,认为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
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同意报酬的议案》《关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4、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议案》《2024年度内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的议案》《董事会审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且具备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况报告》《董事会审议。5、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职工作报告》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6、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7、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9、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审议《2025年半年度
2025年8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
月22日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要》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编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2025年10审议《2025年第三季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月28日度报告》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中兴华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且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兴华已经根据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开展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已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在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与内控部的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与内控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3、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实施,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5、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面承接并规范履行监事会法定职责,切实发挥监督、审查、制衡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性、审议事项合规性、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实施持续监督,有效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科学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持续助力公司治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审慎、公正原则,持续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同,切实履行监督、审查、制衡核心职能,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出具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实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