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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1-0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059证券简称:信达证券公告编号:2023-0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921会议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艾久超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现场参会,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艾久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规划委员会:艾久超先生、黄进先生、刘力一先生,其中艾久超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刘俊勇先生、华民先生、艾久超先生,其中刘俊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刘俊勇先生、华民先生、宋永辉女士,其中刘俊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黄进先生、刘俊勇先生、宋永辉女士,其中黄进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祝瑞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商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仕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吴立光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张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郑凡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祝瑞敏女士简历

祝瑞敏女士,197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兼任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起兼任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兼任信达证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瑞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祝瑞敏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商健先生简历

商健先生,196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风险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兼证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等职。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任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信达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商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俞仕龙先生简历

俞仕龙先生,197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闽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改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仕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俞仕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吴立光先生简历

吴立光先生,1968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国家审计署、中国证监会。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202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立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吴立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张毅先生简历张毅先生,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川金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兼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兼任信达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兼任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4月至今任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信达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张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郑凡轩女士简历

郑凡轩女士,1979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曾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凡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郑凡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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