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2025年度,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监督及决策支持作用。
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为刘俊勇先生,委员为华民先生和宋永辉女士。刘俊勇先生、华民先生为独立董事。刘俊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比超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成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36项议案。具体如下: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1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等事项规范运作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6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等事项规范运作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8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参与2024年度审计工作,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进行了必要充分的事先沟通,就总体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协调出现的问题,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交付审计报告,听取会计师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的相关建议。
2025年3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立信在2024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相关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二)审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25年5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对立信执业资格和执业质量的了解,审计委员会审
3查后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及检查公司财务信息和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认为公司有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持续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优化关联交易行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审计期间,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审批、执行、信息披露等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核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完善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按照监管及公司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果,沟通2025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及计划安排,指导开展日常审计工作、审阅内部审计报告、监督落实外部监管机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其监督检查职能,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公司业务创新发展和规范稳健经营提供保障。
4(六)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与中金公司、东兴证券正在筹划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信达证
券全体 A股换股股东发行 A股股票、向东兴证券全体 A股换股股东发行 A股股
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信达证券、东兴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促进公司外部审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水平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在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建言献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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