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证券简称:信达证券公告编号:2025-04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金隅大厦 B座 16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1(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2√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3√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
4√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
5√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6√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7√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8√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
9√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10√规程》的议案
11关于不再设置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2(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059信达证券2025/11/1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机构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金隅大厦B座信达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金隅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10-83252610
传真号码:010-83252871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ir@cindasc.com
4联系人: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5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9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规
6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10联交易管理规程》的议案
11关于不再设置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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