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1证券简称:中信金属公告编号:2026-00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债权本金总额不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人民币85478.68超过人民币是否
有限公司150000.00万元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4001940.83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182.29%
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金属)全资子公司中信
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宁波)的经营需求,金属宁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金发展)提供担保。
2026年2月3日,信金发展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信金发展为金属宁波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为2026年2月3日至2028年2月3日(包括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内,金属宁波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金属宁波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前述已审批议案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信金属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 吴献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691393439J成立时间2009年8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
注册地912-1室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煤炭的批发;钢铁、金属材料、铁矿石、焦炭、矿产品、
金属制品、冶金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
材料的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自
经营范围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电力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51-92024年12月31日项目年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739552.89804404.3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568426.28615206.85
资产净额171126.61189197.53
营业收入2954232.024089524.83
净利润51929.0843296.04
(二)截至目前,被担保人金属宁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
2.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金属宁波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担保情况有如下分类:
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14.24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10亿元(其中美元担保均按照2025年12月3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0288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8.25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0.59亿美元。
3、对公司联营企业的担保:为联营公司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
其中:(1)保证担保总额为4.92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49亿美元。(2)股权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中国铌业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股权做质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两种方式担保对应的债务余额为2.49亿美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37.41亿美元(不含股权质押,以股权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债务最大不超过股权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29%(美元部分按照2024年12月3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884计算,下同)。上述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8.55亿元、11.99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3.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