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业虎)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业虎,1968年6月生,男,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理财学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财务管理研究》期刊编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评审专家、江西省文化产业评审专家、江西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
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资产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从事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履职的情形,始终以中立专业的视角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合理统筹个人时间,足额保障履职精力,全程高效参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无缺席、无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全程参与所有议案审议与表决;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及专项沟通会议共6次,圆满完成委员会全部审议及专项工作,切实做到勤勉履职、全程参与、全程把关。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全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共计48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经营决策、内控管理、机构设置、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各类事项)逐
一进行审慎审议,全程参与会议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方式出次未亲自出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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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聚焦议案的合规性、公允性、可行性,全面核查议案涉及的财务数据、决策程序、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核心要点,对每一项议案的背景、实施内容、潜在影响、合规依据进行全方位研判,针对财务类、内控类、审计类议案重点把关,结合专业知识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参谋作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并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全面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及专项工作,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财务监督、审计督导核心职责,牵头完成审计委员会全部11项审议议案的审核、讨论与表决工作,确保委员会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监督作用。
1.规范召开委员会会议,严把议案审议质量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牵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3次、专项工作会议3次,分别审议公司2025年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方案,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及履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公允性审核等全部议案。会议过程中,组织委员会成员逐一审议议案细节,充分研讨关键事项,对存疑事项逐一质询、逐项核实,形成明确书面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切实履行前置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所有审议事项程序合规、数据真实、披露完整。
2.聚焦核心事项监督,全面把控关键风险
本人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核心事项,紧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外部审计履职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五大关键领域。对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减值计提、收入确认等重点环节逐一核查;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对外部审
计机构执业流程、审计质量严格监督;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关键岗位风险防控
持续关注,确保每一项审议事项均经过全面审慎论证,不留监督死角,有效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内外部沟通与现场考察工作
为全面掌握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管控情况,提升履职的针对性与专业性,2025年度本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与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多维度沟通交流,
累计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12次专项通讯沟通,深入公司开展4次现场调研与实地考察。
本人主动对接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核心部门,定期就财务核算规范、内部审计推进、内控缺陷整改、信息披露筹备等工作开展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运营动态;针对年报审计、内控优化、财务规范等重点事项,实地走访公司财务办公现场、审计工作现场,核查会计凭证、审计工作底稿、内控执行记录,全面了解公司实际业务流程与管控现状,通过“线上沟通+线下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发表的意见、提出的建议贴合公司实际,具备实操性与针对性。
(五)外部审计机构监督与年报审计专项工作
2025年度,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针对此次外部审计机构更换及年度年报审计核心工作,本人高度重视、全程牵头督导,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责。
本年度,本人持续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联合公司财务、审计、董办等相关工作人员,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开展2轮线下专项沟通会议,覆盖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现场实施、审计底稿核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报告初稿审核等全流程。审计前期,明确审计工作标准、时间节点、执业要求,督促事务所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计过程中,实时跟进审计进度,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异议问题,监督审计程序规范执行;审计后期,组织双方充分沟通审计发现、调整事项,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完善,全程保障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公信力。
同时,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专项评价意见,确保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切实发挥外部审计的独立鉴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关注情况本年度,本人持续聚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依托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执行力度。重点关注公司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关联交易、采购销售、子公司管控等关键领域的内控执行情况,通过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核查内控缺陷整改报告等方式,监督公司及时排查内控风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合规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规范运营。
四、履职学习与独立性维护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适配监管政策与公司治理新要求,2025年度本人主动加强专业学习,系统学习最新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盐业行业监管政策,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提升专业判断与决策监督能力,确保履职过程中精准把握监管要求,高效完成各项履职工作。
同时,本人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底线,在履职全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响,所有表决意见、监督建议均基于独立专业判断,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出发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义务。
五、存在不足与2026年度改进计划
回顾2025年度履职工作,本人虽勤勉尽责完成各项职责,但仍存在提升空间:
一是对公司盐业产业链延伸、新兴业务板块的专业研究深度有待加强;二是现场调研覆盖范围可进一步拓展,对基层业务与子公司的实地了解可进一步细化。
2026年度,本人将针对性做好改进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专业学习,重点钻研
盐业行业新业态、新政策及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公司治理最新规则,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二是增加现场调研频次与覆盖范围,深入公司生产一线、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公司全链条经营管理情况;三是持续强化审计监督核心职责,聚焦财务信息质量、外部审计督导、内控优化等重点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助力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质量双提升。
六、总体履职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全面履行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各项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全部会议,主持完成审计委员会全部工作,扎实开展沟通考察与外部审计监督,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未出现任何失职、渎职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坚守履职初心,恪守独立诚信原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强化监督效能,为推动江盐集团高质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股东权益贡献全部力量。(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袁业虎: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