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证券简称:中铝国际公告编号:2025-02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 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H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5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标√√
准的议案
8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重新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并调√√
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12关于重新签署《商品买卖总协议》并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13关于重新签署《工程服务总协议》并调√√
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14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15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8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9.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19.01选举李宜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19.02选举刘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
19.03选举刘东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19.04选举陶甫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19.05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
19.06选举胡未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
20.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01选举张廷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2选举萧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3选举童朋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9及议案20已于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至议案18已于
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已于
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4、议案15、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
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9、议案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至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股东
1.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068中铝国际2025/6/19
2.公司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 A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二)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 A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8点30分至9点30分。
(四)H股股东的登记方法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另行发布的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女士
邮编:100093
电话:010-82406806传真:010-82406666
电子邮箱:IR-zlgj@chinalco.com.cn
(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报备文件
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0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重新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并
11
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12关于重新签署《商品买卖总协议》并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重新签署《工程服务总协议》并
13
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14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15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16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17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18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9.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9.01选举李宜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9.02选举刘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9.03选举刘东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9.04选举陶甫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19.05
事选举胡未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19.06
事
20.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廷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20.01
行董事选举萧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20.02
行董事选举童朋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20.03
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其中议案19、议案20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请股东在“投票数”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候选人的“投票数”栏内填上“√”,即默认股东对候选人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关于累积投票制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2.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委托人代表股东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应当经过公证。
6.A 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文件(如适用)至少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
24小时,或者在会议通知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送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序号议案名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