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聂晓江、王杰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所必须的法定文件: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公告。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等公告。在法定期限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有关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内容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还对网络投票的系统、时间、规则及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1: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1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公司原董事长唐向阳先生已于2025年7月22日辞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生荣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东3名,代表股份671,650,1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7267%。经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此外,本所经办律师亦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430名,代表股份11,655,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2793%。(注:本法律意见书中百分数取小数点后四位,未采用“四舍五入”方式)
三、本次股东会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议案一致,没有发生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本次会议没有发生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场在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与经办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在收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及本次会议投票结果统计后,负责计票和监票的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与经办律师共同复核了本次会议投票结果。
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了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680,252,899 99.5533 3,011,711 0.4407 40,600 0.0060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事规则>的议案》 680,281,399 99.5574 2,982,611 0.4364 41,200 0.006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02 事规则>的议案》 680,280,299 99.5573 2,981,611 0.4363 43,300 0.006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03 制度>的议案》 680,269,799 99.5557 2,993,211 0.4380 42,200 0.006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04 管理制度>的议案》 680,270,199 99.5558 2,995,011 0.4383 40,000 0.005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05 管理制度>的议案》 680,247,599 99.5525 3,015,911 0.4413 41,700 0.006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06 管理制度>的议案》 680,266,499 99.5552 2,996,611 0.4385 42,100 0.0063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07 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680,272,899- 99.5562 2,992,911 0.4380 39,400 0.0058
2.08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83,133,310 99.9748 127,200 0.0186 44,700 0.0066
累积投票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齐新会) 681,943,423 99.8007 是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凌霄) 681,921,308 99.7974 是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鲲) 681,959,088 99.8029 是
五、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交公司三份,本所留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页)
经办律师:聂晓江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2025年8月8日
邮编:830018电话:(+860991)4666001 邮箱:urumqi@hy1ands1aw.com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写字楼1B座37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