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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〇二六年四月

1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55号五楼报告厅

三、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会人数,宣布股东会召开

(二)宣布股东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9.听取《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听取《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投票表决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计票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3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立会议工作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召开。

五、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

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

4票视为无效投票。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拟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上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前于会

议工作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会议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七、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八、为保证本次股东会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5议案一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谋划之年,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江航运”)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

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以规范治理为根基、以战略引领为核心、以价值创造为目标,带领公司全体船岸员工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地缘政治冲突、关税政策调整等一系列因素

持续扰动全球经贸关系。航运业处于全球经贸博弈的“前线”面临市场波动带来的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秉承“着力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核心的区域性卓越航运企业”的企业愿景,坚守品牌战略,推动各项经营工作精准发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完成集装箱承运总箱量为274.5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4.69%;

营业收入70.10亿元,同比增加17.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亿元,同比增加47.00%,净资产收益率16.63%。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2025年董事会建设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6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

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全年规范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精准研判、科学决策公司经营发展、合规治理等重大事项,全面提升董事会履职效能与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稳健运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始终将规范治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能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攀升新台阶。一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完成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的修订;二是顺利完成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新一届董事会专业构成更加多元化,董事专业背景涵盖法律、经济、会计、财务、航运、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为董事会精准决策、科学履职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三是进一步健全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通过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战略、管理及执行层面构建递进式的三级治理架构,提高科学决策、强化监督力度,持续推动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保障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有效实现。

(二)战略规划

公司董事会积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围绕愿景目标,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是组织推进战略规划有效实施,董事会系统总结了“十四五”发展规划执行与目标达成情况,确保“十四五”发展规划圆满收官,为“十五五”规划编制锚定方向;二是督促并指导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外部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未来五年发展方向与发展措施,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战略根基。

(三)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并

通过了43项议案(含通报议案),所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主要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治理相关议案;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市值

7管理制度》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议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募集资金相关议案;公司拟投资建造4+4艘集装箱船舶、

对子公司增资等运力更新相关议案;半年度及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定期报告、可

持续发展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执行及预计情况等其他重大事项。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修订,在取消监事会的同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通过制度的持续更新不断健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预算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及会议程序,充分发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优势,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讨论、分析与研究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按职权分别对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预算与决算、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选举

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目标与结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前置审议,充分发挥审核和把关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一是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听取经理层与相关部门专项汇报,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积极履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前审核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与内

8部审计部门常态化沟通,并就审计计划、中期情况及报告出具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阶段性讨论,持续督促并推动内外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能,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四是三名独立董事持续强化履职支撑,现场工作时间均超过十五日,参与公司网点及协作单位的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全面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听取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就公司重大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六)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议案15项。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治理制度更新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完成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基本制度的修订,顺利衔接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新规要求,明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落实公司2025年度预算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预算目标,2025年公司实现集装箱承运总箱量274.51万标准箱,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111.1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0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113.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200.04%。

3.续聘审计机构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继续承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9其报酬。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审计工作,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4万元(含税)。

4.关联交易事项开展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并于年内基于实际业务量的增长对相关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增加。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均在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半年度及末期利润分配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将公司优质经营业绩与股东分享。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红利2.88元(含税),2024年度共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8元(含税)。2025年内,公司继续实施中期分红,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通过增加分红频次,

切实提高了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股东提供稳定且可持续的回报。

(七)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募集资金规范管理与高效使用,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推动募投项目有效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合规运作。一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二是审议通过了《锦江航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锦江航运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为购置4艘1800标准箱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标准箱型集装箱船舶。同时,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子公司增资。公司已实施2艘1100标准箱型集装箱船舶建造项目,并完成4艘1800标准箱型新造船

10项目的签约;三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授

权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信息披露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持续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二是按时保质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并结合年报及半年报制作一图读懂经营业绩,以简洁、直观的图表与图文全面展示当期业绩情况与公司亮点,增加公司业绩的可读性;三是2025年共计披露45篇临时公告,所有披露信息均客观反映公司经营事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自愿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内容。

(九)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董事会立足高质量发展,以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为贯彻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并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切实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是继续构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上证 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官网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建立联络,E互动及投资者热线回复率均达到了100%;同时,通过路演、反路演、机构调研等多样形式积极与机构投资者开展沟通活动,促进了信息的双向流动,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025年,公司举办“精品护航、助力高质量发展”年度投资者活动,邀请机构

投资者及中小股东以现场参观、行业交流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态,进一

11步传递了公司品牌理念与投资价值。此外,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四是公司上市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荣获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证券日报“金骏马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等奖项。

(十)可持续发展

公司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立自上而下的 ESG 管理体系,确保ESG 工作有序推进;公司定制的新一代绿色节能曼谷型集装箱船舶、支持船舶节

能技术改造,深化绿色航运理念,把可持续发展理念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支持乡村振兴、航海教育,参与志愿活动等,创造社会贡献。年内,公司发布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是公司上市后的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凭借公司在 ESG 方面的创新实践和优秀表现,获评 Wind(万得)ESG 评级 AA 级,并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三、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抓手,继续稳健经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股东利益共赢。

一是推动“十五五”发展规划落地,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2026年是“十五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以“十四五”收官成效为基础,精准锚定“十五五”战略发展方向,聚焦航运主业,继续发挥传统优势航线业绩压舱石作用,着力打造东南亚第二增长极,积极探索新兴区域市场,为“十五五”规划实施筑牢开局根基。2026年,公司将在研判内外部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认真辨析发展定位,用自身发展的确定性有效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多措并举、敢做善为;锚定全年工作目标、加压奋进,把牢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任务,全力以赴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具体经营层面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经营计划;二是强化创新驱动与可持续发展,增强

高质量发展动力。公司将继续践行“创绿色航运,享便捷物流”的公司使命,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绿色航运发展,深化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为广12大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锚定合规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夯实高质量发展保障,2026年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后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将开启上市公司治理的新篇章,公司将以此为重要契机,严格遵循《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公司董事会继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压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履职作用,推动经营质量与治理效能双向提升;四是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一方面,《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应采取积极的股利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应将当年利润中不少于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共赢。另一方面,公司在未来考虑分红计划的同时,将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资金需求,寻求股东回报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平衡,通过保持稳健发展,提升有效抵御行业周期的能力和持续回报投资者的能力,更好地回馈股东;五是深化投资者沟通,增强公司价值认同。公司将持续优化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路演、反路演、策略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活动等形式,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建立更为直接的沟通渠道,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13议案二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0317223.61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8178346.26元。公司2025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4120000股,以此计算2025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92001440.00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258824000.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082544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04%。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14议案三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预计金额与关联交2025年度2025年度实际实际发生金关联人易类别预计金额发生金额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2500023062/

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1650014652/

向关联其中: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85007676/人提供劳务

其他企业80006976/

其他关联人20001864/小计4350039578向关联采购量未达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7000051707人购买预计

15燃料和

动力小计7000051707

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6000047318/业务量未达

其中: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200016425预计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业务量未达

1800010718

司预计

上港集团50006873/接受关

联人提其他企业1500013302/供的劳务业务量未达

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1800010186预计

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004723/

其他关联人88006284/小计9280068511银行存日存款余额不日存款余额未

款等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过人民币25超过人民币/

务亿元10.38亿元

注: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预计上年实际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关联交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易类别金额发生金额大的原因

16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3400023062预计业务量增加

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1680014652/

向关联其中: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85007676/人提供

劳务其他企业83006976/

其他关联人32001864/小计5400039578向关联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8000051707预计采购需求增加人购买燃料和

动力小计8000051707/

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5900047318/

其中: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900016425/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

1400010718/

限公司

接受关上港集团100006873/联人提

供的劳其他企业1600013302/务

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1900010186预计业务量增加

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004723/

其他关联人90006284/小计9300068511日存款余额银行存日存款余额未超过人民

款等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

币10.38亿务币25亿元元

注: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7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75806成立日期1988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于福林

注册资本2327996.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

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

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

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经营范围

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741165427L成立日期2002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任海平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二十二层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经营范围物);港口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危险货物

18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内

船舶管理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国际班轮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报关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港口服务;技术进出口;国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航空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093XU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上海深水港商务广场A座008A注册地址室

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上海外高桥五期码头以及该码头作业所需的

所有辅助设施;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和件杂货装卸、中转、仓储、经营范围

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货运站及港区运输,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19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6428Q成立日期2003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 5号上海深水港商务广场 B 座 601注册地址室

管理、经营上海外高桥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以及上述集装箱码头作业

所需所有辅助设施;为国内外船只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以及从事港经营范围区内运输、仓储和集装箱修洗;经营集装箱中转站、货运站;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21281934成立日期2002年9月12日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5号上海深水港商务注册地址

广场 5号 A座 006B 室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经营范围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20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553759535C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珏

注册资本452197.32199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太仓港口开发区兴港路1号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车辆滚装服务;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

加工处理、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经营范围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港口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岚担任董事的企业

7.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8FE2U成立日期2020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罗文斌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瑞兴路58号6幢一层102注册地址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保税物流中经营范围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食品销售;燃气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21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钟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肥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住房租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8.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800万泰铢

No.1168/110 Lumpini Tower 37th Floor Rama IV Road注册地址

Tungmahamek Sathorn Bangkok 10120 Thailand

海运代理、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海运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等相关经营范围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蒋巍担任董事的企业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57510M

22成立日期1996年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顾建忠

注册资本1420652.8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

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

经营范围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提供资

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董事长于福林担任董事的企业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原则为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无政府定价的,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3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及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24议案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其报酬。

普华永道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江航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

第三次会议及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25议案五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根据任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责任和风险等,经相应薪酬决策程序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现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元,税前姓名职务任期(月)年度薪酬

沈伟董事长01-121108737

陈岚董事01-12/

姜丽丽董事04-12/

吴常虹董事04-12/

陈燕董事/总经理01-122551640

方海城董事01-121624920

杨海丰董事(离任)01-04/

何彦董事(离任)01-04681500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海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沈伟先生、陈岚女士、姜丽丽女士、吴常虹女士、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韩国敏先

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沈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之日起,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杨海丰先生、何彦先生于2025年4月29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

2.董事陈岚女士、姜丽丽女士、吴常虹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离任董事杨海丰先生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聘任3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2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的薪酬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27议案六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由备案证明中的建设内容“购置集装箱 34200 个,其中 20GP 集装箱 13700 个、40GP 集装箱

4550 个、40HQ 集装箱 15950 个”变更为“购置集装箱 53000 个,其中 20GP集装箱 22000 个、40GP 集装箱 1000 个、40HQ 集装箱 30000 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1941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8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3)第06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

1118372.146240.00

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

287118.0047882.98

箱购置项目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

33500.003485.40

化船舶改造项目

总计208990.1457608.38

28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218385.00

募集资金净额206049.45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39235.02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17.97%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实施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调整购置的具体箱型结构和数量。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82.98万元。公司高度关注市场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在备案证明中的建设内容“购置集装箱

34200 个,其中20GP 集装箱13700 个、40GP 集装箱4550 个、40HQ 集装箱15950个”变更为“购置集装箱 53000 个,其中 20GP 集装箱 22000 个、40GP 集装箱1000 个、40HQ 集装箱 30000 个”,公司拟将原项目剩余资金39235.02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7.97%)投资于新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集装箱建造厂商,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9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变更前募投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是否已变募集资截至2025年募集资拟投入募项目实施主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承更募投项项目实施主项目拟投是否构成金发行实施地点12月31日累金发行实施地点集资金金

名称体额诺投资总额目,含部分名称体入总金额关联交易名称计使用金额名称额变更上海上海锦江锦江上海锦上海锦航运航运江航运江航运

(集(集

2023年(集团)2023年(集团)团)股团)股首次公股份有首次公股份有

份有/87118.0087118.0047882.98否份有/87118.0087118.00/

开发行限公司、开发行限公司、限公限公股份满强航股份满强航司集司集运有限运有限装箱装箱公司公司购置购置项目项目

30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投资总额87118.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118.00万元,原计划用于“购置集装箱34200个,其中 20GP 集装箱 13700 个、40GP 集装箱 4550 个、40HQ 集装箱 15950 个”,由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82.98万元,投入进度为54.96%,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9235.02 万元,公司已完成购置集装箱 26000 个,其中 20GP 集装箱

12000 个、40GP 集装箱 500 个、40HQ 集装箱 13500 个,均已投入航线运营。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核心需求,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核心可行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购置的具体箱型结构和数量,变更具体原因如下:一是进一步扩充箱队规模,匹配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用箱需要,为精品航线的服务品质筑牢硬件基础。二是有利于优化箱队结构,通过提高箱型与货物结构适配度,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助力航线整体经营能力。

为统筹安排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的建设内容,并按照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分批建造集装箱,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8年12月,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名称时间时间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

2026年6月2028年12月

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并且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同时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情况

1.新项目名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购置项目。

2.新项目内容:购置集装箱53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22000个、40GP集装箱1000个、40HQ集装箱30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2000个、40GP集装箱500

31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个、40HQ集装箱13500个已完成)。

3.新项目实施主体: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满强航运有限公司。

4.新项目投资方案和金额: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截至2025年12达到预定可序建设总投资募集资金使用月31日累计使使用状态时号内容金额金额用金额间集装箱53000个,其中 20GP 集装箱22000个、

1 40GP 集装箱 87118.00 87118.00 47882.98 2028 年 12 月

1000 个、40HQ

集装箱30000个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契合战略规划,匹配航线及运力拓展需求

本次项目变更与公司未来航线规划、运力拓展计划高度契合。根据“十五五”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坚守品牌战略,寻求精品航线的复制机遇。集装箱为公司保持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心资产,充足且适配的集装箱资源将为公司精品航线的持续升级、运力规模的稳健扩充提供稳定的硬件支撑与服务保障。

此外,自有箱比例提升将减少公司对外租箱的依赖,适当降低租箱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波动风险,进而实现用箱成本的可控与稳定。

2、优化箱队结构,赋能成本管控

新项目将进一步适配货物结构满足客户需求。合理的箱队结构将提高货物适配性,提升集装箱使用和调运效率,有利于箱源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3、增加品牌宣传窗口

集装箱作为海运的核心载体,是公司品牌传播的移动窗口。公司通过在自有集装箱设置专属标识,可将品牌形象辐射至更广泛的市场区域,进一步巩固客户

32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粘性与市场辨识度。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2026 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但中长期仍面临下行压力,据 IMF 预测,2026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为3.3%,区域经济分化态势显著,亚太地区持续扮演全球经济增长引擎,全年经济增速预计达4.1%,其中亚洲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预计为5.0%,东南亚区域继续保持较高经济增速,2025年东盟国家经济增速达4.3%。

受益于亚洲地区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区域内贸易蓬勃发展,亚洲区域集装箱航运市场仍然是最具有活力的区域,根据克拉克森预测,2026年至2027年,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在主干航线贸易量开始承压的背景下,远东至发展中经济体及亚洲区域内航线支撑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增长,成为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增长主要推动力。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变更后募投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加强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风险事项对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不利影响。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33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制定《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34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董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税前),并根据其履职情况,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经营业绩等,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薪酬。

其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一

35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定比例按月预发并于次年根据经审计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年报披露后予以兑现,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采用递延支付方式,并实行薪酬止付追索扣回机制。

2、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及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

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核算并发放。

四、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委员韩国敏、黄顺刚对于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36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的经营业绩等,按照

公司相关薪酬、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其年度薪酬、薪酬核算及领薪等细节按照制度及其岗位确定。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并于次年根据经审计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兑现。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等采用递延支付方式,并实行薪酬止付追索扣回机制。

37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及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

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发放。

四、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8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2025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在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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