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证券简称:国芳集团公告编号:2026-015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柳吉弟现场参加,张辉阳、张辉、孟丽、李源、杨建兴、李宗义、李成言、陈永平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公司经营、优化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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