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0月 29日上午 10: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其中李源、柳吉弟现场参加,张辉阳、张辉、孟丽、杨建兴、李宗义、李成言、陈永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的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投资筹建张掖国芳广场项目拟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丰富张掖国芳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经营业态、拓展经营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增加承租张掖国芳商业综合体二期 5#楼,租赁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8701.22 平方米。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子公司投资筹建张掖国芳广场项目拟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辉阳、张辉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10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