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6-03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
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自2020年5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2026年5月28日已连续任职满六年,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情况是否是否是否继存在存在续在上未履未履原定任期市公司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离任原因行完行完到期日及其控毕的毕的股子公公开增持司任职承诺承诺独立非执行本公司股董事,董事会东会选举独立非执行董薪酬与考核产生新任2027年9袁国强29事于本公司连否否否委员会主席、独立非执月日续任职满六年审计与风险行董事之委员会委员日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本公司股审计与风险东会选举独立非执行董
委员会主席、产生新任2027年9陈汉文事于本公司连否否否提名委员会独立非执月29日续任职满六年
委员、薪酬与行董事之考核委员会日委员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离任,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前,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工作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均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因辞任而须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及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均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保障本公司董事会合规决策、促进本公司规范治理、维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公司对他们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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