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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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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88股票简称:中国神华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1088股票简称:中国神华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交易类型交易对方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二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

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

1-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保证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

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1-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应的法律责任。

1-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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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1

一、公司声明................................................1

二、交易对方声明..............................................2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2

目录....................................................4

释义...................................................10

一、一般释义...............................................10

二、专业术语释义.............................................17

重大事项提示...............................................19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19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27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7

四、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29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30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

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30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31

八、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33

九、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34

十、信息披露查阅.............................................34

重大风险提示...............................................3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35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37

三、其他风险...............................................40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4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42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45

三、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46

1-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47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52

六、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54

七、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67

八、本次交易的性质............................................69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70

十、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72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73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89

一、基本信息...............................................89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8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90

四、最近36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91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91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91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93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94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94

二、其他事项说明............................................102

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104

一、国源电力..............................................104

二、新疆能源..............................................172

三、化工公司..............................................220

四、乌海能源..............................................262

五、平庄煤业..............................................306

六、内蒙建投..............................................363

七、神延煤炭..............................................387

八、晋神能源..............................................409

九、包头矿业..............................................450

十、航运公司..............................................473

1-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十一、煤炭运销公司...........................................500

十二、港口公司.............................................528

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545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545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550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53

第六章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555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555

二、标的资产具体评估情况........................................565

三、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1053

四、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

公允性的意见.............................................1058

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1060

一、《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1060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1064

三、《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1068

四、《减值补偿承诺函》的主要内容...................................1077

五、关于部分探矿权承诺的主要内容...................................1079

六、《无形资产业绩补偿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1081

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1083

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1085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1085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1089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1090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规定......................1093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1093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1094

七、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1094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1096

1-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1096

十、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1098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

表的明确意见.............................................1099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02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1102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基本情况......................................1106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1132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1133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1272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

的分析................................................1274

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1280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会计信息................................1280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1322

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328

一、同业竞争情况...........................................1328

二、关联交易情况...........................................1332

第十二章风险因素...........................................136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1362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1364

三、其他风险.............................................1370

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1371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371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1372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137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1373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1373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1374

1-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1408

第十四章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1410

一、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141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412

三、法律顾问意见...........................................1413

第十五章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1415

一、独立财务顾问...........................................1415

二、法律顾问.............................................1415

三、审计机构.............................................1415

四、评估机构.............................................1416

第十六章声明与承诺..........................................1417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1417

二、上市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声明...................................1423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426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1427

五、法律顾问声明...........................................1428

六、审计机构声明...........................................1430

六、审计机构声明(续)........................................1431

七、评估机构声明...........................................1432

八、采矿权评估机构声明........................................1434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1436

一、备查文件.............................................1436

二、备查地点.............................................1436

附件一:自有土地...........................................1438

附件二:自有房产...........................................1494

附件三:授权专利...........................................1557

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760

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1790

一、国源电力.............................................1790

二、新疆能源.............................................1871

1-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乌海能源.............................................1987

四、平庄煤业.............................................2185

五、内蒙建投.............................................2274

六、神延煤炭.............................................2301

七、晋神能源.............................................2322

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2367

一、国源电力.............................................2367

二、新疆能源.............................................2461

三、化工公司.............................................2562

四、平庄煤业.............................................2655

五、晋神能源.............................................2743

六、航运公司.............................................2816

七、煤炭运销公司...........................................2867

八、港口公司.............................................2883

1-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释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中国神华、上市公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本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委批准,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指股东、集团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

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西部能源指一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原神华集团指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注销,曾用名:

原国电集团指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集配套资金的行为资本控股指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国源电力指

公司、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指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

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集团乌达乌海能源指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平庄煤业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建投指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陕西神延神延煤炭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晋神能源指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集团包头包头矿业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航运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指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港口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指

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内蒙建投100%

1-1-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

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

司100%股权

交易对方指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杭锦能源指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电网公司哈密煤电指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一矿指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一号矿井大南湖二分公司指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分公司大南湖二矿指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和丰煤电指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煤电指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宝清煤电指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指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府谷能源指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三道沟煤矿指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河曲发电指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博州新能指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马股份指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曲发电指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曲电煤指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指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核电工程指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能燃料指中能燃料配送有限公司

大港发电指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秦皇岛发电指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指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国源电力曾用名昌吉分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乌东煤矿分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东煤矿莎车分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莎车分公司喀什分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司黄竹宾馆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阜康黄竹宾馆

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新疆托克逊托克逊能源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矿业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新疆奇台能红沙泉能源指源有限责任公司红二矿公司指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新疆吉木萨尔准东能源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棉供应链指国能新疆伊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中国信达指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中国华融指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新疆投资集团指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山铁道指新疆天山铁道有限责任公司黑山煤矿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红沙泉一矿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红沙泉二矿指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准东煤矿指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屯宝煤矿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乌东煤矿指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曾用煤制油分公司指名: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煤制油厂、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榆林化工指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化工指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吐鲁番煤化工指神华新疆吐鲁番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公司指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神木化工指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咸阳化工指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化工科技指国能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指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湾加油站分公司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湾加油站分公司上海研究院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制油销售分公司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大雁油库分公司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雁油库分公司

神华乌海能源指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能源曾用名骆驼山煤矿指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曾用名:神华平沟煤矿指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

老石旦煤矿指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曾用名:神

1-1-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公司老石旦煤矿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曾用名:神苏海图分公司指华集团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苏海图煤矿指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洗煤厂,曾用名:

骆驼山洗煤厂指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洗煤厂乌海煤焦化指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矿业指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洁电力指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鄂托克旗利民煤焦有利民公司指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利民公司指鄂托克旗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利民煤矿指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路天矿业指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指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公乌素公司指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指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

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集团乌五虎山公司指达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五虎山指神华集团乌达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指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

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集团乌黄白茨公司指

达黄白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黄白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指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

国能乌海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神华乌海能源信息信息技术公司指

技术有限公司、神华集团乌达矿区信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乌海能源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乌达水电管理公司指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达水电公司指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煤炭加工指国能乌海能源乌达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海南煤炭加工指国能(乌海海南区)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

铁路运输分公司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水电热力分公司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热力分公司

矿建工程分公司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建工程分公司

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煤矿

老公营子煤矿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公营子煤矿

1-1-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风水沟煤矿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水沟煤矿

六家煤矿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煤矿

西露天煤矿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白音华指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组建,承担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职责等,不再赤峰市工信局指

保留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曾用名:赤峰市经济委员会、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电内蒙古电力内蒙古公司指有限公司蒙西矿业指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蒙东矿业指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河煤化工指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尼勒克指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尼勒克瑞安指尼勒克县瑞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平煤销售指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赤峰矿安指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元宝山露天煤矿指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指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指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矿玻璃沟煤矿指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朝阳宏文指朝阳宏文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指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国电电力指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指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安徽中掘指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普指浙江中普矿业有限公司延长矿业指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延长集团指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木投资指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榆神能源指陕西榆神能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榆阳能投指榆林市榆阳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湾露天煤矿指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西湾露天煤矿煤炭开发公司指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公司指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1-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地方铁路指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有限公司晋神铁路指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沙坪煤业指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磁窑沟煤业指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指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晋能集团指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矿业公路分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分公司包头矿业集装站指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站建安公司指包头矿务局建筑安装有限总公司棚户公司指包头市石拐棚户搬迁建设有限公司大雁矿业指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雁勘测设计公司指呼伦贝尔市大雁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国投公司指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海运指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曾用名:国能远海航运(武汉)武汉航运指有限公司

天津航运指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香港远洋指国能香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国远绿能(上海)航运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福建国航远洋国远航运指运输有限公司

正力鑫海指正力鑫海绿色环保科技(平潭)有限公司

运销海南公司指国能运销(海南)供应链有限公司

天津焦煤公司指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国源燃料公司指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泰州港务指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锦城实业指托克逊县锦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航远洋指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指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能新能源指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华投资指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指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任一采矿权资产组指标的公司对应的采矿权资产组或采矿权资产

任一股权类资产指标的公司对应的控股公司股权、参股公司股权

任一业绩承诺资产指标的公司对应的收益法采矿权资产组、股权类资产

1-1-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过渡期指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至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本报告书、报告书指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本次交易预案指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基准日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即2025年7月31日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7月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职责由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原国土资源部指资源部整合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职责由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环境保护部指环境部整合新疆国资委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法律顾问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安永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企华指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联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指中企华、中联

中国神华与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于2025年8月15日签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购买资产协议》指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中国神华与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于2025年12月19日签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补充协议》指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神华与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于2025年12月19日签署

《业绩补偿协议》指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中国神华与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于2026年1月27日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指充协议》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审计机构出具的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审计报告》 指 80021398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3121_A01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21_A01 号”“安永华明

1-1-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专字第 70066400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1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2_A01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4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6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8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9_A01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05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28_A01 号”的审计报告

评估机构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

“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6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667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8号”“中企华评报

字(2025)第6669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70号”《资产评估报告》指

“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71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

5356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备考审阅报告》指

70071681_A01 号”的备考审阅报告

海问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于2025年12月15日出具的

《香港法律意见书》指

《关于国能香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民法典》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监管指引第9号》指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26号准则》指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规则》

《公司章程》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发行注册管理办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

《企业会计准则》指

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元、万元、百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动力煤指以燃烧产生动力为目的而使用的商品煤

利用煤和杂质(矸石)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异,通过物理、洗选指化学或微生物分选的方法使煤和杂质有效分离,并加工成质量均匀、用途不同的煤炭产品的一种加工技术

含有 C=C 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烯烃指烃,分为链烯烃与环烯烃

1-1-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聚烯烃指聚乙烯、聚丙烯聚乙烯指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发电机组指将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成电能的成套机械设备

发电设备生产能力,以发电机组的铭牌容量计算,计算单位为装机、装机容量指

“千瓦”(kW)

千瓦 指 电功率的计量单位,以 kW 表示千瓦时 指 电能的计量单位,以 kW·h 表示在系统取样工程基础上经加密工程圈定并估算的资源量;矿体

的空间分布、形态、产状和连续性已确定;其数量、品位或质探明资源量指

量是基于充足的取样工程和详尽的信息数据来估算的,地质可靠程度高

探明资源量和(或)控制资源量中可经济采出的部分,是经过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与之相当的技术经济评价。充分保有资源储量指

考虑了可能的矿石损失和贫化,合理使用转换因素后估算的,满足开采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超超临界机组指主蒸汽压力为25~35兆帕及以上,主蒸汽和超超临界机组指

再热蒸汽温度一般580℃以上的机组

超临界机组指主蒸汽压力一般为24兆帕左右,主蒸汽和再热超临界机组指

蒸汽温度为540~560℃

在煤矿矿区附近(通常距离≤50公里)建设的燃煤发电厂,通坑口煤电指过皮带、短途铁路或公路运输煤炭,实现“就地采煤、就地发电、变输煤为输电”的能源转化模式

综采是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简称,指采煤工作面中破煤、装综采指煤、运煤、支护、采空区处理等全部工序实现机械化,机械化率通常达95%以上

普采是普通机械化采煤的简称,实现破煤、装煤、运煤的机械普采指化,但顶板支护依赖人工操作单体支柱(如液压支柱或摩擦支柱),机械化程度低于综采连采是连续机械化采煤的简称,指通过连续采煤机实现掘进与连采指短壁开采一体化的工艺,机械化率95%以上,常用于巷道掘进或不规则煤层开采

在完成采准(划分矿块)和切割工作后,从矿块内采出煤炭的回采指过程,是采矿工程的核心环节

1-1-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践行高

质量发展使命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从实质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对筑牢国家能源基石、增强国有资本功能、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拟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持有的相关资产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其中整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和现金支付比例为30%和70%。本次交易共涉及12家标的公司,业务覆盖煤炭、坑口煤电、煤化工等多个领域,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核心业务产能与资源储备规模,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布局,为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能匹配、提升盈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截至2025年7月31日,标的资产合计的总资产为2334.23亿元,合计的归母净资产为873.99亿元;2024年度,标的资产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为1139.74亿元,合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94.28亿元,合计的剔除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5.70亿元,对应整体交易对价1286.71亿元。考虑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事项,调整后最终整体交易对价为1335.98亿元。

通过本次交易,中国神华的煤炭保有资源量将提升至684.9亿吨,增长率达64.72%;煤炭可采储量将提升至345亿吨,增长率达97.71%;煤炭产量将提升至5.12亿吨,增长率达56.57%;中国神华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将提升至3.15元/股,增厚6.10%。2025年1-7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将提升至1.54元/股,增厚4.40%。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显著增加上市公司业务实力,从而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回报全体投资者。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由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1-1-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交易形式 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

的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

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

交易方案简介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

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部能源持有

的内蒙建投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133598347800.00元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坑口煤电主营业务业务,热力供应及输配电设施建设等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交易标的一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等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交易标的二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包括煤化工业务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主营业务以及煤炭清洁转化利用的相关业务

所属行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交易标的三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交易标的四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1-1-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

名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交易标的五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包括坑口煤电与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交易标的六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交易标的七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及少量煤炭主营业务经销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交易标的八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公路道路运输交易标的九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1-1-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为水路运输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交易标的十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销售及进出口、煤炭综合利用与深主营业务加工等所属行业批发业交易标的十一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涵盖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所属行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交易标的十二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是□否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否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交易性质□是√否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本次交易有无

√是□否业绩补偿承诺本次交易有无

√是□否减值补偿承诺其他需要特别

本次交易符合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条件,申请适用简易审核程序说明的事项

1-1-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评估结果增值率/交易价格其他序号基准日定价评估方法易的权益名称(万元)溢价率(万元)说明比例

1国源电力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4458199.2961.71%100%4458199.29无

2新疆能源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1212142.7627.71%100%1212142.76无

3化工公司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2495053.4145.78%100%2495053.41无

4乌海能源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1421429.3322.31%100%1421429.33无

5平庄煤业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558380.93144.37%100%558380.93无

6内蒙建投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772762.78764.82%100%772762.78无

7神延煤炭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1876026.0174.52%41%769170.66无

8晋神能源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771575.9747.42%49%378072.23无

9包头矿业2025年7月31日收益法454261.283.13%100%454261.28无

10航运公司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214179.6517.76%100%214179.65无

煤炭运销

112025年7月31日资产基础法86102.6114.72%100%86102.61无

公司

12港口公司2025年7月31日收益法47359.85147.05%100%47359.85无

合计14367473.8759.52%/12867114.78/

注:上述增值率/溢价率系各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评估结果较各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合并层面经审计归母净资产账面值的增值比率。

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36.75亿元,结合本次各标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1286.71亿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以下简称“期后增资”)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的整体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分别为30%和70%,其中现金支付对价为93518843460.00元,具体支付方式情况如下:

1-1-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交易标的名称支付方式序号交易对方支付总对价及权益比例发行股份对价现金对价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3038628.344458199.29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826174.671212142.76

3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2036412.542987773.41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968820.631421429.33

5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380582.38558380.93

6国家能源集团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524252.87769170.66

7国家能源集团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257687.22378072.23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309616.31454261.28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145980.99214179.65

10国家能源集团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58685.9986102.61

11国家能源集团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32279.6247359.85

12西部能源内蒙建投100%股权-772762.78772762.78

合计4007950.439351884.3513359834.78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29.40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不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前最近一期(2024年12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因派送现金股利0.98元/股,发行价格由30.38元/股调整至29.40元/股)

136324844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

发行数量

司总股本的6.42%是否设置发行

□是√否价格调整方案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锁定期安排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本控股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

1-1-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五)预重组情况

为提高标的公司质量,聚焦标的公司主业,提升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性,保护全体股东权益,本次交易前,在国家能源集团的统筹安排下,标的公司国源电力、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平庄煤业及包头矿业分别进行了预重组,剥离部分低效资产或与主业关联性较低资产,主要涉及的资产类型包括关停或低效矿权、新能源资产等。此外,电子商务公司不再纳入本次标的资产范围。

截至2025年7月31日,上述资产合计净资产规模为1542730.36万元;2024年度,上述资产合计净利润规模为-88924.1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六)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即上市公司不再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市公司拟收购的其他标的公司股权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原方案收调整后方案序号标的公司交易对方购比例收购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100%

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100%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5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6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41%41%

集团有限责任

7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公司49%49%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100%

10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100%

11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0%

12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100%

1-1-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原方案收调整后方案序号标的公司交易对方购比例收购比例国家能源集团

1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西部能源投资100%100%

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方案重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构成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内容重大调整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

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本次交易对方未进行变更否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

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调减了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

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限公司100%股权,标的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资产总体交易作价、资产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

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否

入变动比例未超过20%,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对总体交易标的的生产经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

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等;

完整性等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本次交易未新增或调增配否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套募集资金

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3、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市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对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已就有关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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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2000000.00万元金额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项目名称(万元)金金额的比例募集配套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用途金对价和中介机构

2000000.00100.00%

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

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是否设置发行

□是√否价格调整方案

特定对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锁定期安排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神华作为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六大板块业务,以煤炭采掘业务为起点,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发展下游电力和化工产业,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及相关资产整合上市平台,中国神华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整合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板块,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核心业务产能与资源储备规模,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布局,为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产能匹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实现超越简单业务叠加的“1+1>2”战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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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中国神华在中国标准下煤炭保有资源量415.8亿吨,煤

炭可采储量174.5亿吨,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7632兆瓦,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业务数据如下:

项目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增长率

煤炭保有资源量(亿吨)415.8684.964.72%

煤炭可采储量(亿吨)174.5345.097.71%

煤炭产量(亿吨)3.275.1256.57%

发电装机容量(MW) 47632 60881 27.82%

聚烯烃(万吨)60188213.33%

注1:以上数据为控股口径业务数据;

注2:交易完成前为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数据;交易完成后为2025年7月31日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加总数据;

注3:煤炭产量为2024年年度数据。

本次交易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业务体量,煤炭保有资源量增幅达64.72%,煤炭可采储量增幅达97.71%,煤炭产量增幅达56.57%。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神华将进一步增强一体化运营优势,扩大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聚集。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领先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地位,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引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更为关键的支柱作用。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以2025年7月31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控股股东合计1382430272469.581518755117071.53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1381270919669.521517595764271.48

资本控股115935280.06115935280.05

中小股东合计604421723130.42604421723128.47

合计19868519955100.0021231768401100.0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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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1-7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6359.098965.876680.229167.10

负债总额1596.603904.901713.783996.7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4065.054190.384195.574234.63

营业总收入1622.662065.093397.394321.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92.55326.37589.62668.5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25.1143.5525.6543.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471.542.973.15

每股收益(元/股)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到增加。2024年及

2025年1-7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

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

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

位备案;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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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6、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

7、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8、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9、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已出具《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资本控股已出具《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本控股已出具《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本控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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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人愿就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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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由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

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确保标的资产定价公允,相关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股东会表决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表决,上市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主体对业绩承诺资产未来业绩承诺和补偿作出了相应安排,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业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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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诺和补偿安排”。

(六)本次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增加,2024年及2025年1-7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未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成本管控,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积极采取提升每股收益的相关措施,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相关的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沿用现有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上市公司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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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政策,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九、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不存在根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不得接收新的并购业务等情形。

十、信息披露查阅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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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交易双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因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由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并执行了评估相关规定,但由于评估系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相关经营状况预测进行,若本次交易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等因素发生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动,可能导致最终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及“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交易约

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但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如若标的资产未来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仍将影响未来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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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提升。但如果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按预期实现,或上市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应措施未达到预期作用,将可能会导致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自身情况,已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形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本次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定价机制等方面出台新的政策或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取得相关注册批复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或投资者认购意愿不足,可能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未达预期,甚至出现募集失败的情形,从而影响本次交易整体实施进度或资金安排。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顺利实施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及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中的11家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在业务协同、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整合。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将显著增加,管理层级相应拓展,对经营决策、生产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要求也将提高。

若整合过程中制度衔接、人员融合或财务管控推进不及预期,可能导致管理协调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或运营成本阶段性上升,从而对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上市公司将结合既有管理经验,完善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稳步推进整合工作,努力保持经营稳定。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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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业务,属政策管理较为集中的领域。近年围绕能源保供、绿色转型和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制度持续完善:项目与矿权管理要求更明确,环保与安全标准逐步细化,能耗与用水管理更规范,电力市场交易与价格形成规则日趋清晰。上述进展提升了行业可预期性,为标的资产的合规运营、技术改造和资金统筹创造了较好的外部条件。

产业政策会根据宏观形势和行业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若未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在产能与项目准入、节能环保与安全生产、电价与交易规则、税费及碳相关

成本等方面作出新的安排,标的资产可能出现项目推进节奏变化、利用小时波动、成本费用结构调整,以及合同价格与结算方式变化等情形,从而对经营现金流和利润水平产生不确定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导向,完善合规管理与生产组织,推进节能降碳和技术升级,增强对政策变化的适配能力。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政策风险。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中的煤炭、煤化工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景气度、

国内外供需变化、燃料与原料成本、运输与季节因素以及相关政策与市场化交

易规则等影响,具有周期性和波动性。若主要产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下行,而成本费用难以同步下降,标的资产的盈利水平可能承压。标的资产将通过合理安排中长期合同、强化成本管控等方式减缓影响,但相关风险仍可能发生,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业务,属安全生产要求较高的行业。煤矿生产、电厂运行及化工装置在建设、运行、检修等环节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若在设备维护、人员操作、环境监测或应急管理等方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引发停产、事故或设施损毁等问题,对企业的人员安全、资产完整及正常生产造成影响。

上市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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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培训及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与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由于行业特性,仍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环保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业务,属资源开发与高能耗行业。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的推进,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持续趋严,排放指标、能耗强度、水资源利用、固废处理及生态修复等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若未来国家或地方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限值、碳排放约束或能耗、水耗指标标准,或对重点行业实施更严格的环境监管和差别化电价、税费政策,标的资产在设备改造、节能降碳、污染治理及监测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将相应增加。

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与绿色矿山建设。未来,上市公司将积极跟进政策导向,优化工艺流程和能源结构,完善排放监测和治理机制,保持环保达标运营。但考虑到政策变化和行业特性,仍存在环保标准提升、治理投入增加或阶段性生产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电量消纳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包含煤电机组,其经济效益与电量消纳情况密切相关。

当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保持紧平衡格局,但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间存在波动,部分省区在枯水期或高负荷时段电力供需偏紧,而在低负荷时段则存在富余电力。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直接交易、电力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比例不断提升,标的资产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逐年增加,电价及利用小时数波动幅度相应扩大。

未来,若区域内新增发电装机增长较快、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较大,而消纳能力或外送通道建设未能同步提升,可能导致部分机组出力受限、调峰频率增加或利用小时下降,对经营收益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将通过优化机组运行方式、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提升设备灵活性等措施,努力降低电量消纳波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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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来的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行政处罚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监管要求严格,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排放、能耗指标、资源利用、税务管理、劳动用工等多个方面。标的公司历史经营周期长、生产环节复杂,部分下属单位在安全环保设施运行、排放监测记录、建设项目手续完善、应急管理等方面,曾因执行不到位或整改滞后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虽然相关事项未造成重大安全或环境影响,但反映出企业在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仍需持续加强。

未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及执法标准趋严,若标的公司在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用地用矿、税务申报或信息报送等环节未能严格落实要求,仍可能被责令整改或处以行政处罚,对经营活动及社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督促标的资产完善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健全内部审核和责任追溯机制,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但考虑到行业监管特征,行政处罚风险仍难完全排除,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部分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办理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的权属手续尚未全部完善。相关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权属来源清晰,且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办理。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交易对方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但在后续办理过程中,仍可能受审批流程调整、历史资料补正、规划变更或管理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办证周期延长或需补充手续的情形。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关于内蒙建投察哈素煤矿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风险

2025年9月,本次交易标的之一内蒙建投收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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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通知,要求办理察哈素煤矿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手续。目前,国家能源集团及内蒙建投与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就上述事项持续沟通协商。若未来主管部门最终认定需补缴对应的矿权出让收益,上述补缴义务可能对内蒙建投的成本费用及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此,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后续内蒙建投需补缴察哈素煤矿(许可证号:C1500002024071210157148)矿权出让收益金,则该部分矿权出让收益金由国家能源集团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影响。

(九)关于剥离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预重组阶段拟剥离至标的资产外的部分股权和资产,目前仍存在工商变更登记、矿业权人变更登记、土地权属过户等相关变更手续尚未办结的情形。上述手续的办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权属或主体登记未及时完成,可能对剥离资产的交割安排及相关后续事项产生影响。

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国家能源集团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国家能源集团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但上述承诺并不能完全消除相关不确定性,上述事项仍可能对交易实施进度及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资本市场整体走势、利率与汇率变动、投资

者情绪及资金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与其内在价值偏离的情况,从而引发投资风险。

此外,若未来发生重大宏观经济波动、国际政治局势变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环境、产业链稳定及资本市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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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稳健经营、合规运作,但仍无法完全规避由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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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践行高

质量发展使命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从实质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对筑牢国家能源基石、增强国有资本功能、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煤炭作为国家能源安全“压舱石”,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煤炭产业作为国家能源安全体系的重要支柱,其兜底保障功能在如今能源格局变革进程中持续发挥关键作用。当前国际能源体系加速重构,国内能源安全保障要求持续强化,煤炭凭借供应体系成熟、应急调节能力强等优势,一直是维护国民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坚实基础,对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支撑价值。

国家政策层面系统性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2025年国家能源局《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提升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建立煤矿产能“一本账”制度,提高产能调控精准性,推进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同时要求持续深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组织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领域试点工程。上述部署标志着煤炭行业进入安全、智能、绿色的现代煤炭产业体系的新发展阶段。

在当前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要求持续强化、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明晰的背景下,煤炭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既是深度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构建韧性供应体系的战略举措,也是推动智能化、集约化、清洁化转型的关键实践,严格遵循国家“先立后破、通盘谋划”能源方略,契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要求。

2、国家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正

当其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改革与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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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在此背景下,资本市场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2024年4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战略部署,证券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2024年9月,证监会出台《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跨行业并购及产业链整合,强化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证监会于2025年5月进一步修订《重组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重点优化审核注册流程,为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构建了更加高效的制度通道。

与此同时,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多次在专项会议和政策文件中强调,央企应立足国家战略需求,聚焦提升内在投资价值与增强核心功能,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特别是推动内部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关键主业集中。

国家宏观政策与监管改革的协同深化,持续完善制度环境,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造了规范高效的市场环境。

3、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条件成熟,资产整合迈出跨越性步伐

为规范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自

2005年起,先后签署了多份《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2005年公

司 H 股上市时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确立基本原则;2014 年,国家能源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明确了资产注入范围;2018年配合国家能源集团

重组整合要求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进一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明确资产注入最终期限为202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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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自上市至今已陆续完成多项与同业竞争相关的资产整合,相关资产整合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目前,国家能源集团承诺范围内尚未注入的部分资产已基本满足注入条件。本次交易是国家能源集团履行资本市场承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筑牢多区域协同保供体系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响应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紧密围绕夯实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核心目标,通过整合新疆、内蒙古、陕西、山西等战略资源基地及配套港口航运物流资产,进一步完善公司全链条协同机制。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托集约化统一管理平台,持续强化跨区域资源统筹配置效能,重点提升迎峰度夏、冬季供暖等能源保供关键时期的应急响应能力与供应保障稳定性,切实履行中央企业保障基础能源安全供应的主体责任。

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的政策导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国家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的可靠性,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持续支撑。

2、落实资本市场改革要求,打造央企重组示范标杆

本次交易是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战略部署

的关键行动,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中央企业提升内在价值、聚焦主责主业要求的具体实践。通过购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优质煤炭、坑口煤电以及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公司将实现产业链资源的进一步整合与优化,显著提升资产质量与规模效益。本次交易将有效增厚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交易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充分彰显其对上市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与强力支持。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导向,把握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时代机遇,对推动中央企业深化重组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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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范引领作用。

3、实质性解决同业竞争,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通过一次性注入多项核心优质资产,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煤炭、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运输领域的业务重叠将得到实质性解决。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透明,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聚焦世界一流目标,持续增强核心功能与竞争力

本次交易通过整合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板块,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核心业务产能与资源储备规模,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布局,为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能匹配、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有利条件,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实现超越简单业务叠加的“1+1>2”战略价值。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绿色发展,追求卓越”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本次交易将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

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

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

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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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不超过20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三、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为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

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

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以及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

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6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7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8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9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70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7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6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

“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具体定价情况和评估结论如下:

单位: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被评估企账面值增减值增值率价值评估结果本次股权标的资产评定价方法业名称转让比例估值

A B C=B-A D=C/A

国源电力2756828.354458199.291701370.9461.71%100%4458199.29资产基础法

新疆能源949129.481212142.76263013.2827.71%100%1212142.76资产基础法

化工公司1711467.752495053.41783585.6645.78%100%2495053.41资产基础法

乌海能源1162132.141421429.33259297.1922.31%100%1421429.33资产基础法

平庄煤业228496.39558380.93329884.54144.37%100%558380.93资产基础法

内蒙建投-116236.34772762.78888999.12764.82%100%772762.78资产基础法

神延煤炭1074992.411876026.01801033.6074.52%41%769170.66资产基础法

晋神能源523392.50771575.97248183.4747.42%49%378072.23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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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股东全部权益被评估企账面值增减值增值率价值评估结果本次股权标的资产评定价方法业名称转让比例估值

A B C=B-A D=C/A

包头矿业440480.04454261.2813781.243.13%100%454261.28收益法

航运公司181882.58214179.6532297.0717.76%100%214179.65资产基础法煤炭运销

75056.0886102.6111046.5314.72%100%86102.61资产基础法

公司

港口公司19169.9047359.8528189.95147.05%100%47359.85收益法

合计9006791.2814367473.875360682.5959.52%/12867114.78/

注:上述账面值(A)系各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合并层面经审计归母净资产账面值。

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36.75亿元,结合本次各标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1286.71亿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

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

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以及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

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

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

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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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聘请中企华、中联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对价的整体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分别为30%和70%,标的资产具体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总对价发行股份对价现金对价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3038628.344458199.29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826174.671212142.76

3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2036412.542987773.41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968820.631421429.33

5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380582.38558380.93

6国家能源集团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524252.87769170.66

7国家能源集团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257687.22378072.23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309616.31454261.28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145980.99214179.65

10国家能源集团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58685.9986102.61

11国家能源集团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32279.6247359.85

12西部能源内蒙建投100%股权-772762.78772762.78

合计4007950.439351884.3513359834.78

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36.75亿元,结合本次各标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1286.71亿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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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38.0730.46

前60个交易日37.6930.16

前120个交易日36.1728.94

注:交易均价的80%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交易各方商议,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0.38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不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8元(含税)。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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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25年11月4日披露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1月10日。

由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30.38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

(五)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

(七)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国家能源集团。

2、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对价中

对应发行股份的部分/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股份支付的比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36324844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42%,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序支付总对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号发行股份对发行股份数现金对价(万元)价(万元)量(万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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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支付方式序支付总对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号发行股份对发行股份数现金对价(万元)价(万元)量(万股)(万元)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48284.733038628.344458199.29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13128.17826174.671212142.76

3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32359.212036412.542987773.41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15394.85968820.631421429.33

5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6047.57380582.38558380.93

6国家能源集团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8330.54524252.87769170.66

7国家能源集团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4094.73257687.22378072.23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4919.90309616.31454261.28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2319.68145980.99214179.65

10国家能源集团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932.5458685.9986102.61

11国家能源集团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512.9332279.6247359.85

12西部能源内蒙建投100%股权--772762.78772762.78

合计4007950.43136324.849351884.3513359834.78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根据前述发行价格调整

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八)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本控股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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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此限。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十)过渡期损益归属

过渡期期间,对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资产(以下单称或合称“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内出现亏损,由直接或间接持有收益法评估资产的交易对方按交易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

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对于过渡期内已预测亏损的收益法评估资产,以预测值为限,对于超过预测值额外亏损的部分,交易对方按交易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

为免疑义,在计算标的公司所持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时,应以标的公司所持全部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合并计算后的损益金额为准。对于过渡期与各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重合的,交易对方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无需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过渡期损益安排承担。

除收益法评估资产外,对于标的公司的其他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十一)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自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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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上市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上市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五)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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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自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计划为20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最终是否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

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六、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收益法定价部分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范围及期限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除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下属采矿权资产组外,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即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2026年、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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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28年。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下属采矿权资产组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即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五个会计年度,即2026年、2027年、2028年、

2029年、2030年、2031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范围为使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采矿权资产组,控股公司股权、参股公司股权及专利权资产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

1国源电力采矿权资产组1350191.67

2新疆能源采矿权资产组466526.69

股权类资产:化工公司持有的陕西能源凉水井矿

382444.10

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采矿权资产:化工公司持有的国能宝清煤电化有

50390.73

3化工公司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35%采矿权权益

无形资产: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及榆林化工等

16841.05

与相关合作方共同持有的专利权资产组

化工公司小计449675.88

4乌海能源采矿权资产组467348.88

5平庄煤业采矿权资产组665352.70

6内蒙建投采矿权资产:察哈素煤矿940592.93

采矿权资产: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394125.37

股权类资产:神延煤炭持有的陕西红旗神延化工

7神延煤炭555.53

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

神延煤炭小计394680.90

8晋神能源采矿权资产组118655.54

9包头矿业股权类资产:包头矿业100%股权454261.28

10港口公司股权类资产:港口公司100%股权47359.85

注: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神延煤炭、晋神能源所持资产的交易对价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2、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为国家能源集团和西部能源。其中,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乌海能源、平庄煤业、神延煤炭、晋神能源、包头矿业、港

口公司涉及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补偿、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由国家能源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内蒙建投涉及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补偿、减值测试补偿义

1-1-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务,由西部能源作为补偿义务人。

3、业绩承诺金额

(1)采矿权资产组本次采矿权资产组业绩承诺将采用承诺累计预测净利润的方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及相应《采矿权评估报告》的评估情况,并经评估机构确认,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关于采矿权资产组业绩承诺金额安排为:

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国家能源集团和西部能源承诺,除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外,其他标的公司各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矿业权累计序号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2026年2027年2028年承诺净利润

1国源电力采矿权资产组150724.35162370.08153901.65466996.08

采矿权资产:化工公司持有的国能宝清煤电化

2化工公司5827.486570.197334.3619732.03

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

35%采矿权权益

3平庄煤业采矿权资产组86764.9890991.10144715.54322471.62

采矿权资产:察哈素煤

4内蒙建投67921.6081444.8194958.41244324.82

采矿权资产:神木市西

5神延煤炭55327.3157645.6355912.21168885.15

湾露天煤矿注:采矿权资产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中的采矿权资产当年度预测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交易该采矿权资产所属公司置入股权比例),下同;另外,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神延煤炭所持资产的承诺净利润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国家能源集团承诺,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各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标的业绩承矿业权累计

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

号公司诺资产承诺净利润新疆采矿权

1-72754.3217679.0481287.76113152.16146056.07240468.32525889.02

能源资产组乌海采矿权

2-16989.772050.0762876.5959605.7586236.1568678.39262457.18

能源资产组晋神采矿权

3-14068.10-729.8723054.0635772.6635772.6635772.66115574.06

能源资产组

注: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晋神能源所持资产的承诺净利润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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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类资产

股权类资产业绩承诺金额安排为: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各股权类资产在2026年、2027年和2028年分别实现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2026年2027年2028年化工公司持有陕西能源凉水井

1化工公司25327.0229433.6833576.56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神延煤炭持有陕西红旗神延化

2神延煤炭157.52158.89160.09

工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

3包头矿业包头矿业100%股权4054.893564.973299.25

4港口公司港口公司100%股权3467.013344.183215.19

注:股权类资产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中的公司当年度预测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交易该公司置入股权比例;另外,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神延煤炭所持资产的承诺净利润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3)无形资产

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业绩承诺金额安排为: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国家能源集团承诺,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在2026年、2027年和2028年分别实现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业绩承诺期2026年2027年2028年预测净利润(万元)31132.5175623.2339235.94

利润分成率17.10%17.10%17.10%

迭代率0.600.700.80

承诺净利润(万元)2129.463879.471341.87

注1:应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服务实现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不考虑 PGA 产线相关收入成本;

注2:承诺净利润=应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服务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成率×

(1-迭代率)。

4、收益法定价部分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

(1)当期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针对采矿权资产组,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参照采矿权评估报告口径编制的各采矿权资产组实际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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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采矿权资产组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各方以此确定各采矿权资产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

业绩承诺方应当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并按照约定

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以后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采矿权资产组承诺期内的年度实际净利润与同期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针对股权类资产及无形资产,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股权类资产、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当期实现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各方以此确定各股权类资产、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业绩承诺方应当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并按照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2)业绩补偿方式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对于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任一采矿权资产组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对于股权类资产及无形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任一股权类资产、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西部能源以现金方式补偿。

1)股份补偿

业绩承诺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的,股份补偿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任一采矿权资产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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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任一股权类资产/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

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价

格—已补偿股份数。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期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国家能源集团作为业绩承诺方的,如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足(包括但不限于因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对相应股份进行转让从而导致所持有的股份不足)等原因导致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现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任一采矿权资产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

易对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任一股权类资产/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西部能源作为业绩补偿方的,应补偿现金的计算方式如下: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

依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时,应遵循:

业绩承诺方所需补偿的股份于本次交易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该期间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部分应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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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承诺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数量相应调整: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送股或转增比例)。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形式补偿。

(3)补偿实施

1)股份补偿在业绩承诺资产当年度(采矿权资产为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股权类资产、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为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下同)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需要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形,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按《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计算确定各补偿义务人应补

偿的股份数量,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方需补偿的年度报告公告后30日内召开董事会,决议业绩承诺方应将持有的该等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予以注销。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及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若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及注销方案,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业绩承诺方当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同时向业绩承诺方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对应补偿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业绩承诺方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

配合上市公司对该等股份进行注销。如果发生《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需一并补偿现金股利的情形,业绩承诺方应在根据前述约定将补偿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的同日,将当期补偿股份数所对应的现金股利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若上市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及注销方案,决定不回购补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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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书面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全部股份赠与届时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业绩承诺方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如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补偿股份回购事宜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则应遵照执行。

业绩承诺方应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办理《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方应协助上市公司通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

业绩承诺方承诺,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业绩承诺方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对价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对价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2)现金补偿

依《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业绩承诺方作为补偿义务人需对上

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按《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计算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减值测试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对业绩承诺资产做减值测试,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业绩承诺方还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该业绩承诺资

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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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利润分配的影响。(若采矿权资产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为负值,按照本次实际净现金流量现值减去期末该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该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期末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公司中的单个采矿权/单家公司评估值/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该资产所属标的公司对该资产的权益比例)。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

另行补偿时,国家能源集团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西部能源以现金补偿。

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

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

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数。

上市公司于其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进

行减值测试,业绩承诺方应于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正式出具后参照业绩补偿的实施安排执行。

(5)补偿上限业绩承诺方就任一业绩承诺资产的股份补偿数量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因出售该业绩承诺资产所在标的公司的股权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限(包括业绩承诺期内因上市公司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绩承诺方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方就任一业绩承诺资产的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的总价值合计不超过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以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获得的现金股利等进行补偿的,不包含在前述金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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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逾期责任

业绩承诺方若未能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在约定的期限之内补偿完毕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计付延迟补偿部分的利息。

(二)市场法定价部分减值补偿安排鉴于标的公司资产基础法下评估的部分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以下简称“标的测试资产”),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减值补偿向上市

公司出具了减值补偿承诺:

1、减值补偿资产范围

标的测试资产各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按标的公司对下交易对方对属减值补偿资产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持资产类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权益比例计算对股比例应评估值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13项20042.34115943.27108914.71

国源电力100%

资产组2:土地1项7496.734925.463447.82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19项44783.6759104.8359104.83

新疆能源100%

资产组2:土地63项49062.0051710.4640926.87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5项31832.8740441.6631988.78

化工公司100%

资产组2:土地10项141348.30162361.84157031.82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5项149.24738.56738.56

乌海能源100%

资产组2:土地21项12414.4711223.399744.69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1项99.5593.8447.86

平庄煤业100%

资产组2:土地10项249475.95251160.09128091.65

内蒙建投100%资产组:土地14项46144.9546006.4546006.45

神延煤炭41%资产组:土地2项15105.3416764.786873.56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2项998.581551.31760.14

晋神能源49%

资产组2:土地24项6697.3612562.965572.92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24项2420.933562.742137.64

航运公司100%

资产组2:船舶27项309120.70340867.00297977.00

1-1-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按标的公司对下交易对方对属减值补偿资产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持资产类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权益比例计算对股比例应评估值煤炭运销

100%资产组:房屋建筑物34项2216.0712267.6612267.66

公司

注1:计算标的公司对下属减值补偿资产权益比例计算对应评估值时已考虑交易对方

对神延煤炭、晋神能源非全资持股的权益影响;

注2:国源电力、化工公司对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分别为55%、

35%,上表中对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下属1项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的房屋

建筑物资产的减值补偿承诺按照各自持有权益比例分开进行列示,实质为同一项房屋建筑物资产。

2、减值补偿承诺方

减值补偿的承诺方为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

3、减值补偿期间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为减值补偿期间。

4、减值补偿金额

减值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同意中国神华对标的测试资产按各资产组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标的测试资产各资产组期末减值额=各资产组交易对价–补偿期间各资产组

的评估值,期末减值额为标的测试资产各资产组的期末合计减值额。上述期末减值额需考虑持股比例,需扣除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使用年限自然减少对标的测试资产的影响。

如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所转让的标的测试资产任一资产组(为免疑义,任一资产组内资产的减值情况合并计算)存在期末减值额,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将对中国神华进行补偿。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减值额(考虑持股比例)–减值补偿期间已补偿的金额。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就标的测试资产应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国家能源集团及西部能源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该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

5、减值补偿方式

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中国神华在本次交易中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的股份进

1-1-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行补偿,如股份不足则以现金补偿;西部能源使用现金进行补偿。如使用股份补偿,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中国神华如在承诺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如以股份进行补偿,中国神华有权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方案后以1元对价回购注销国家能源集团应补偿股份。如股份回购注销未获得中国神华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中国神华有权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中国神华其他股东或采取其他补偿方式。

(三)关于部分探矿权的减值补偿及其他承诺安排

1、关于西部勘探探矿权减值补偿的承诺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国家能源集团就平庄煤业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尼勒克县瑞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探矿权“尼勒克县吉仁台有烟煤矿西部勘探”(以下简称“西部勘探探矿权”或“标的测试资产”)作出资产减值补偿承

诺如下:

(1)减值补偿资产范围

减值补偿资产为西部勘探探矿权,截至2025年7月31日,该资产账面价值为8159.26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亦为8159.26万元。

(2)减值补偿承诺方减值补偿的承诺方为国家能源集团。

(3)减值补偿期间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为减值补偿期间。

(4)减值补偿金额

减值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国家能源集团同意中国神华对标的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标的测试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补偿期间标的测试资产评估值,期末减值额为标的测试资产的期末合计减

1-1-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额。上述期末减值额需考虑持股比例,需扣除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使用年限自然减少对标的测试资产的影响。

如国家能源集团所转让的标的测试资产存在期末减值额,国家能源集团将对中国神华进行补偿。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减值额(考虑持股比例)–减值补偿期间已补偿的金额。国家能源集团就标的测试资产应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该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

(5)减值补偿方式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中国神华在本次交易中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则以现金补偿。

如使用股份补偿,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中国神华如在承诺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如以股份进行补偿,中国神华有权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方案后以1元对价回购注销国家能源集团应补偿股份。如股份回购注销未获得中国神华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中国神华有权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中国神华其他股东或采取其他补偿方式。

2、关于黑岱沟探矿权的承诺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国家能源集团就平庄煤业下属“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黑岱沟井田煤炭勘探”探矿权(以下简称“黑岱沟探矿权”)作出

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将积极协助中国神华推进黑岱沟

探矿权后续工作的开展,依法合规办理相关前期及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资源协调与支持,并承诺在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黑岱沟探矿权的探转采工作,取得采矿权证,完成开工手续办理,获得开工备案。

(2)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同意中国神华在2028年度末,对黑岱沟探矿权(或采矿权,以下合称黑岱沟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

1-1-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构出具以收益法评估报告为基础的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减值额=本次交易中黑岱沟探矿权对应的交易对价–黑岱沟矿权收益法评估值。

如存在减值额,国家能源集团对中国神华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减值额。

国家能源集团应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黑岱沟探矿权交易对价。

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中国神华在本次交易中为取得平庄煤业100%股权向国

家能源集团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如上述股份不足则以现金补偿。

(3)若2028年12月31日前,黑岱沟项目未能获得采矿权证及未能完成

开工手续办理,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将回购黑岱沟探矿权。

回购价格=本次交易中黑岱沟探矿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中国神华届时已投入

的开发资金+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对应利息

(4)本承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

七、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即上市公司不再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上市公司拟收购的其他标的公司股权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原方案收购调整后方案序号标的公司交易对方比例收购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100%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100%

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100%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100%100%

集团有限责任

5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100%100%

6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1%41%

7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49%49%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100%

1-1-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原方案收购调整后方案序号标的公司交易对方比例收购比例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100%

10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100%

11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0%

12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100%

国家能源集团

1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西部能源投资100%100%

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方案重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构成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内容重大调整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

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本次交易对方未进行变更否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

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调减了国

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司100%股权,标的资产总体整:

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

净额、营业收入变动比例未否

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

超过20%,对总体交易标的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业务完整性等完整性等;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本次交易未新增或调增配套否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募集资金

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1-1-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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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市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对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已就有关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八、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2025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锦能源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5264.95万元(评估备案值)向国家能源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2025年2月24日,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鉴于该项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而纳入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百万元计算指标(财务标的资产财财务指标上市公司交易作价数据与交易作价指标占比务数据

孰高)

资产总额668021.71236913.77134451.00236913.7735.46%

资产净额419557.0975134.50134451.00134451.0032.05%

营业收入339738.99118734.34-118734.3434.95%

注1:表格中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2:上市公司上述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根据上述计算,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50%以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1-1-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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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仍然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家能源集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西部能源系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后续在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神华作为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六大板块业务,以煤炭采掘业务为起点,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发展下游电力和化工产业,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及相关资产整合上市平台,中国神华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整合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板块,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核心业务产能与资源储备规模,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布局,为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产能匹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实现超越简单业务叠加的“1+1>2”战略价值。

2025年6月30日,中国神华在中国标准下煤炭保有资源量415.8亿吨,煤

炭可采储量174.5亿吨,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7632兆瓦,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业务数据如下:

1-1-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增长率

煤炭保有资源量(亿吨)415.8684.964.72%

煤炭可采储量(亿吨)174.5345.097.71%

煤炭产量(亿吨)3.275.1256.57%

发电装机容量(MW) 47632 60881 27.82%

聚烯烃(万吨)60188213.33%

注1:以上数据为控股口径业务数据;

注2:交易完成前为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数据;交易完成后为2025年7月31日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加总数据;

注3:煤炭产量为2024年年度数据。

本次交易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业务体量,煤炭保有资源量增幅达64.72%,煤炭可采储量增幅达97.71%,煤炭产量增幅达56.57%。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神华将进一步增强一体化运营优势,扩大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聚集。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领先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地位,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引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更为关键的支柱作用。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以2025年7月31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控股股东合计1382430272469.581518755117071.53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1381270919669.521517595764271.48

资本控股115935280.06115935280.05

中小股东合计604421723130.42604421723128.47

合计19868519955100.0021231768401100.0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1-7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

1-1-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6359.098965.876680.229167.10

负债总额1596.603904.901713.783996.7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4065.054190.384195.574234.63

营业总收入1622.662065.093397.394321.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92.55326.37589.62668.5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25.1143.5525.6543.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471.542.973.15

每股收益(元/股)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到增加。2024年及

2025年1-7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

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十、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

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

位备案;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6、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

7、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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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8、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9、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向参与本

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

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

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及本

关于提供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

料真实性、

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准确性和完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整性的承诺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上市公司函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

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关于不存在情况,亦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内幕交易行易的情形。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股东造成的为的承诺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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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关于不存在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不得向特定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对象发行股3、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票的情形的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承诺函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本次交易筹划之初,本公司已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本公

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在内部人员的安排上,严格限制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人员范围,除了决策人员及必要经办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接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关于本次交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

易采取的保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密措施及保3、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密制度的说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明进程备忘录;

4、在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中对于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5、在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关于守法及

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

诚信情况的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承诺函

5、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7、本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不存在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形。

8、本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9、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1-1-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指引第7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号——上市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公司重大资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产重组相关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发现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股票异常交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易监管》规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定的相关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形的说明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

关于提供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料真实性、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准确性和完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整性的承诺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函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本人将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上市公司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董事、高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级管理人(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员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

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关于摊薄即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期回报填补动。

措施的承诺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1-1-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初步磋商阶段及实施过程中,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关于不存在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内幕交易行

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司法判决或为的承诺函裁决的结果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损失。

1、本人保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人保证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3、本人保证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诚信情况的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承诺函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5、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

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本人保证,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公司重大资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产重组相关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股票异常交的情形。

易监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说明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关于无减持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计划的承诺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函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人愿就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关于本次交

次交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重组条件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易符合重组上市公司求。

条件、信息

及其董二、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披露要求以

事、高级第四十五条相关条件及适用简易管理人员中国神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审核程序的

所股票收盘总市值均超过100亿元,最近两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国神华承诺

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为 A,同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神华及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

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其相关人员最

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

1-1-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组条件、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审核程序条件。

(二)国家能源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

说明及确认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及本

关于提供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

料真实性、

国家能源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准确性和完集团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整性的承诺

5、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方的损

失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1-1-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关于股份锁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定与限售期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的承诺函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作出的股份锁定与限售期相关承诺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公司所持有的相关标的公司股权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公司

合法拥有该等标的公司股权完整的所有权;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标的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标的公司股关于标的资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重组终止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产权属的承

2、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公司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诺函

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3、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认缴的标的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对其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关于守法及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诚信情况的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承诺函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经核查,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本公司的董《上市公司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监管指引第7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号——上市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公司重大资任的情形。

产重组相关因此,本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易监管》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定的相关情本公司保证,若在本次交易期间上述任一情形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及时通形的说明知上市公司。

1-1-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关于无减持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计划的承诺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函

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关于保持上规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

市公司独立2、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性的承诺函诺项下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

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公司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公司权限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关于减少与合法权益的行为。

规范关联交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易的承诺函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

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本公司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5、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

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予以终止的情形,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关于主体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格及关联关2、本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系的说明3、西部能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本公司与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内幕交易行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为的承诺函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

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关于本次交

2、交易双方接触时,本公司及交易对方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易采取的保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密措施及保

3、本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

密制度的说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明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4、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1-1-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关于摊薄即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期回报填补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股

措施的承诺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公司自愿接受上海证函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采取的相应监管措施;若

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转让方,就国家能源集团向中国神华出售的标的资产瑕疵事项承诺如下:

一、标的公司历史沿革瑕疵针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历史上股权变动存在的瑕疵或资料缺失,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标的公司的国资主管机构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认及承诺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

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

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二、业务资质瑕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下属公司缺失必要业务资质的情形,包括晋神能源下属晋神铁路未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乌海能源下属海勃湾矿业及新疆能源下属新疆矿业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国源电力下属府谷能源缺少取水许可证等。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前述主体办理必要的业务资质。如因标的公司未取得必要业务资质的情形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关于本次交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等,不包括正常易标的资产办理该等证书产生的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瑕疵事项的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承诺函

三、自有土地房产瑕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无证土地、无证房产,且有部分划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四、租赁土地房产瑕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部分租赁土地、房产租赁期限已届满,尚未续期但仍在实际使用相关租赁土地、房产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租赁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出租方或第三方索赔、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

1-1-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五、采矿权人与实际经营人不一致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平庄煤业下属合计10个煤矿存

在矿权人和实际开采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国源电力下属参股任家庄煤矿存在矿权人和实际开采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与矿山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依法合规解决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因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六、包头矿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三项探矿权资产标的公司包头矿业存在三项于2024年8月30日从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大雁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入的探矿权资产,截至目前,该等探矿权资产尚未完成报批及过户登记手续。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大雁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及包头矿业办理上述探矿权划转报批及过户登记至包头矿业的相关手续。如果因上述手续未及时办理完成导致中国神华或包头矿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包头矿业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七、标的公司吊销未注销的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后尚未注销的分支机构、直接持股控股子公司。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标的公司办理被吊销的子/分公司的注销手续。如未来因子/分公司的非正常经营、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等原因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被追究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遭

受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八、预重组阶段资产剥离未完成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交易预重组阶段剥离股权、资产中,部分股权、资产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矿业权人变更登记、土地过户登记等变更登记手续。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九、内蒙建投察哈素矿权出让收益金如后续内蒙建投需补缴察哈素煤矿(许可证号:C1500002024071210157148)矿权出让收益金,则该部分矿权出让收益金由国家能源集团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影响。

十、晋神能源下属沙坪煤业非法占地晋神能源全资子公司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存在因非法占地(含基本农田)用于排矸而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形。

如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情况导致中国神华遭受损失,国家能源集团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晋神能源股权比例(即49%)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关于本次交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1-1-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易符合重组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条件、信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披露要求以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及适用简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审核程序的次交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重组条件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承诺求。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第四十五条相关条件中国神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收盘总市值均超过100亿元,最近两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国神华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为 A,同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神华及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

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其相关人员最

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组条件、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审核程序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使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采矿权资产及控股公司股权、参股公司股权的《业绩补偿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作出约协议》定。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交《业绩补偿易涉及的部分使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无形资产,具体为煤制油分公司以协议之补充及榆林化工等与相关合作方共同持有的专利权资产组相关的业绩承诺进行协议》了进一步约定。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等

资产出具了关于减值补偿的承诺函,对减值补偿资产范围、补偿期间、补关于减值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偿的承诺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四、《减值补偿承诺函》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探矿权作出了补充承诺,具体详见本关于部分探

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五、关于部分探矿权承诺矿权的承诺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关于无形资国家能源集团就本次交易中使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作出补充业绩补偿

产业绩补偿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六、的承诺《无形资产业绩补偿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1、针对乌海能源下属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划转、包头矿业下属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该等划转因特殊情况预计较难于短期内作出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关于本次交此,本公司承诺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划易预重组相转双方在2026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关安排的承

司45%股权和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诺函登记手续。

2、针对本次预重组的其他剥离资产,本公司承诺将协调转让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非股权类资产的交

1-1-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割。

(三)资本控股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

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关于股份锁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定与限售期

2、若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作出的股份锁定与限售期相关承诺与证券监

的承诺函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关于无减持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计划的承诺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函

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以

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关于不存在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不得参与任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何上市公司事责任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以

组情形的承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诺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资本控股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

2、本公司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

关于合法合

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规及诚信情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况的承诺函

3、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在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关于提供资法承担赔偿责任;

料真实性、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准确性和完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整性的承诺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函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声明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同意对本公

1-1-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关于保持上规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

市公司独立2、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性的承诺函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

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公司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公司权限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关于减少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规范关联交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易的承诺函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

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5、上述承诺自盖章且本次交易完成后生效,至本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止。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关于摊薄即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期回报填补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股

措施的承诺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公司自愿接受上海证函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采取的相应监管措施;若

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

1-1-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为的承诺函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四)西部能源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交

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所

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及本

关于提供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

料真实性、

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准确性和完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西部能源整性的承诺

5、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提供或披

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方的全

部损失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标的资1、本公司所持有的相关标的公司股权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公司产权属的承合法拥有该等标的公司股权完整的所有权;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

1-1-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诺函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标的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标的公司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重组终止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2、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公司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3、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认缴的标的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对其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于守法及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诚信情况的

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承诺函

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本公司的董《上市公司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监管指引第7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号——上市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公司重大资刑事责任的情形。

产重组相关因此,本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易监管》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定的相关情本公司保证,若在本次交易期间上述任一情形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及时通形的说明知上市公司。

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予以终止的情形,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关于主体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格及关联关

2、本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系的说明

3、本公司与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内幕交易行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为的承诺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

关于本次交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易采取的保

2、交易双方接触时,本公司及交易对方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密措施及保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密制度的说

3、本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

明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

1-1-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4、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西部能源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转让方,就西部能源向中国神华出售的标的资产瑕疵事项承诺如下:

一、标的公司历史沿革瑕疵针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历史上股权变动存在的瑕疵或资料缺失,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标的公司的国资主管机构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认及承诺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

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

关于本次交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易标的资产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瑕疵事项的二、自有土地房产瑕疵

承诺函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无证土地、无证房产,且有部分划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西部能源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使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采矿权资产及控股公司股权、参股公司股权的业绩《业绩补偿承诺及补偿安排、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作出约定。具协议》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西部能源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涉《业绩补偿及的部分使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无形资产,具体为煤制油分公司以及榆协议之补充林化工等与相关合作方共同持有的专利权资产组相关的业绩承诺进行了进协议》一步约定。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西部能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出具了关于减值补偿的承诺函,对减值补偿资产范围、补偿期间、补偿金关于减值补额、补偿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偿的承诺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四、《减值补偿承诺函》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五)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国源电关于提供资1、本公司承诺已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

力、新疆料真实性、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能源、化准确性和完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相关权证、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应当

工公司、整性的承诺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乌海能函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1-1-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源、平庄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煤业、内签署该等文件;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蒙建投、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神延煤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炭、晋神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能源、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头矿业、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航运公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司、煤炭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运销公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司、港口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公司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于守法及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诚信情况的

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承诺函

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3、截至本次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上市公司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监管指引第7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号——上市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公司重大资因此,本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产重组相关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股票异常交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易监管》规

本公司保证,若在本次交易期间上述任一情形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及时通定的相关情知上市公司。

形的说明

1-1-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中文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股票代码 601088.SH、1088.HK股票简称中国神华总股本19868519955股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联系电话(8610)58131088

联系传真(8610)58131804/18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024J

煤矿开采(有效期以各煤矿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准);煤炭批

发经营;项目投资;煤炭的洗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

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的配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

经营范围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

械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81270919669.52

2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336968634816.96

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947180042.99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60774000.53

5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1036516630.52

6国新投资有限公司921468570.46

7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29864110.32

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590944750.30

1-1-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险产品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9562150760.28

投资基金

10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22061310.26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3812709196 股,通过资本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1593528 股,合计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382430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8%。国家能源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3日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8267J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

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

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

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1-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最近36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36个月,上市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动。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

上市公司拥有位于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宝日希勒矿区及新

街台格庙矿区等地的优质煤炭资源。2024年上市公司实现商品煤产量327.1百万吨、煤炭销售量459.3百万吨。上市公司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2024年底上市公司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6264兆瓦,

2024年完成总售电量210.28十亿千瓦时。上市公司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神朔—朔黄线”西煤东

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2408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312.1十亿吨公里。上市公司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2.7亿吨/年),拥有约2.24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1-1-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市公司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总额642876658068630131621701负债总额156612154116151761162456所有者权益486264503952478370459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16085426866408692393854

的权益合计

注:2022至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取自当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2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213151338375343074344533营业利润58885883629136798138利润总额59063857938717696247净利润469226886569598816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5258671596946962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5393348896871097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80-85359-36974-565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652-51173-76131-787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360-43100-23284-25248

1-1-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24.3623.4224.0826.13

毛利率(%)36.0434.0435.9039.03

净利率(%)22.0120.3520.2923.70

基本每股收益(元)1.972.953.003.50

注:2025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未经年化。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1-1-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国家能源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8267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3日营业期限1995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

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

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

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

经营范围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1995年10月,国家能源集团设立

国家能源集团的前身是隶属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华能精煤公司。1995年

8月,国务院以国函〔1995〕75号文批复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同意在华能精煤

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务院批复,原神华集团负责开发经营神府东胜煤田及其配套的铁路(包括包神、神朔、朔黄线)、电站、

港口、航运船队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原神华集团拥有对外融资、外贸经营和煤炭出口权。至此,原神华集团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彻底脱钩。

1995年10月,原神华集团正式注册成立,成为国家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

1-1-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列入国务院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1999年4月,国家明确原神华集团的财务关系在中央财政中单列。

神华集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计划委员会258000.00100.00%

合计258000.00100.00%

神华集团成立时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代管,暂行股东权利。2000年11月1日,神华集团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和<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1999]1号)的精神,神华集团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脱钩,国务院代表国家对神华集团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作相应调整。”

2)2006年至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多轮增资

自2006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对神华集团进行多轮增资,出具相关批复并履行相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变更程序。2017年11月增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务院国资委10209466.11498100.00%

合计10209466.11498100.00%

3)2018年8月,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2017年8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经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该两个公司进行重组,“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

2018年1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就上述合并事项在经济日报刊登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2018年2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和原国电集团签署《合并协议》,约定国

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自

1-1-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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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并交割日起,原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20亿元。

2018年3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国家能源集团对原国电集团所属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至此,《合并协议》约定的本次合并的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

2020年9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修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国资改革[2020]501号),同意对国家能源集团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注册资本变更为13209466.11498万元。

2020年9月2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家能源集团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务院国资委13209466.11498100.00%

合计13209466.11498100.00%除此之外,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2019年12月27日作为划转基准日,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持有国家能源集团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家能源集团

90%的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国家能源集团10%的股权。国家能

源集团于2020年11月完成国有股权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3209466.11498万元,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无变化。

1-1-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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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4、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中国神华、本次交易对方西部能源及标的公司外,国家能源集团下属注册资本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的主要一级子公司及下属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直接持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号(万元)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204500.00100%资本管理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煤

22111146.6451%

公司化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1783561.9150.68%火力发电、水力发电

(600795.SH)

4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750000.0060%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5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1285758.22100%火力发电、水力发电

6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259327.06100%风力发电

7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1036100.00100%火力发电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

81000000.00100%煤炭开采、煤化工

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铁路投资有限

91000000.00100%铁路货物运输

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838196.3255.05%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

(001289.SZ、0916.HK)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

11348103.5059.62%火力发电、水力发电

公司(000966.SZ)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51581.44注1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

(300105.SZ)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39413.36注2氯碱化工

(000635.SZ)

注1:国家能源集团分别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属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13%、

18.66%的股份;

注2:国家能源集团通过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夏英力特

1-1-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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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6.34%的股份。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共有煤炭、火电、新能源、水电、运输、化工、科技环

保、金融等八大产业板块。国家能源集团在聚焦煤炭、发电两大主业同时,发挥煤化工、运输、科技环保、金融等业务协同效应,具备“煤电路港航”“产运销储用”“煤电油气化”一体化经营优势,在煤炭安全绿色智能、煤电清洁高效稳定、运输物流协同一体、现代煤制油煤化工高端多元低碳、新能源多元创新规模化发展等领域取得领先业绩。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及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4141951.44209302206.72

负债总额131854033.08123176465.50

所有者权益92287918.3686125741.2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7484769.5779321897.44

营业利润13863452.8012329017.94

净利润9151406.638849092.18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5972534.89

非流动资产188169416.55

总资产224141951.44

流动负债63192990.49

非流动负债68661042.59

1-1-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总负债131854033.08

所有者权益92287918.36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77484769.57

利润总额12353751.18

净利润9151406.63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08323.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05049.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5005.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18026.61

(二)西部能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1200MADB99DD3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A 区金山大厦 A 座 501 室法定代表人是建新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4年2月1日营业期限2024年2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网络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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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2023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设立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国家能源组织[2023]882号),决定由国家能源集团全资设立西部能源,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要负责宁夏区域的煤炭资源、煤电联营、新能源项目以及西北区域煤炭项目的投资开发。

2024年2月1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西部能源核发《营业执照》。西部能源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为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自其2024年2月设立之日起至今其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的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西部能源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4、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直接持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号(万元)股比例

1内蒙建投413460.00100%煤炭开采、火力发电

2国能西部能源陕西矿业有限公司200000.00100%煤炭开采

1-1-1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注册资本直接持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号(万元)股比例

3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300000.0050%煤化工、煤炭开采

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

425475.5031.00%煤炭开采

公司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西部能源系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成立,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及洗选、火力发电及煤化工等产业,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西部能源2023年及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80767.85-

负债总额2869859.22-

所有者权益-989091.3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利润-96389.29-

净利润-734819.58-

注:西部能源自2024年2月1日注册成立,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西部能源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52152.83

非流动资产1728615.02

总资产1880767.85

流动负债1268449.31

非流动负债1601409.91

总负债2869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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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989091.36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309983.37

利润总额-735604.52

净利润-734819.58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059.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537.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703.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1105.89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系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市公司董事中,张长岩、康凤伟和李新华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推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及其各自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1-1-1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及其各自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1-1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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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共涉及12家标的公司,分别为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乌海能源、平庄煤业、内蒙建投、神延煤炭、晋神能源、包头矿业、航运公司、

煤炭运销公司、港口公司。

一、国源电力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4170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法定代表人陈艾

注册资本4726135.9115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8年4月29日营业期限2008年4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新兴能经营范围源技术研发;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8年4月,设立2008年4月22日,国家电网作出国家电网人资[2008]374号《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批复》,同意国源电力的组建方案和章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由国家电网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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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08]第20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4月24日,国源电力(筹)已收到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1.2亿元。

2008年4月29日,国源电力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设立登记,并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设立时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2亿元。

(2)2009年2月,增资至4亿元

2009年1月19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09]第005号《验资报告》,载明:根据国家电网《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国家电网产业[2008]1364号),国源电力增加注册资本2.8亿元,由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经审验,截至2009年1月12日,国源电力已将资本公积2.8亿元转增实收资本。

2009年2月1日,国源电力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4亿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1.2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8亿元。

2009年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4亿元,仍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

(3)2010年4月,增资至20亿元2010年3月16日,国家电网作出国家电网财[2010]332号《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同意国源电力将14亿元资本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增至20亿元,并相应变更注册资本。

2010年3月30日,国源电力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20亿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合计3.2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合计16.8亿元。

2010年3月31日,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诚

信安瑞验字[2010]第1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3月30日,国源电力已收到国家电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6亿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14亿元,货币出资2亿元。

1-1-1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0年4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20亿元,仍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

(4)2011年5月,增资至25亿元2010年12月17日,国家电网作出国家电网财[2010]1689号《关于向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资的通知》,决定向国源电力注资5亿元。

2011年3月25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11]第05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16日,国源电力已收到国家电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5月20日,国源电力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25亿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合计8.2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合计16.8亿元。

2011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25亿元,仍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

(5)2011年6月,增资至35亿元2011年3月25日,国家电网作出国家电网财[2011]378号《关于向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资的通知》,决定向国源电力注资10亿元。

2011年3月25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11]第0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3月25日,国源电力已收到国家电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亿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5月16日,国源电力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35亿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合计18.2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合计16.8亿元。

2011年6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35亿元,仍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

(6)2012年3月,增资至70亿元2011年12月16日,国家电网作出国家电网财[2011]1888号《关于向国网

1-1-1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资的通知》,决定向国源电力注资35亿元。

2012年3月10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12]第004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9日,国源电力已收到国家电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5亿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2年3月10日,国源电力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70亿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合计53.2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合计16.8亿元。

2012年3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70亿元,仍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

(7)2012年10月,股权转让2012年8月15日,国家电网与原神华集团签订《国家电网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国家电网将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参考资产评估结果以516亿元转让给原神华集团。

2012年9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国资产权[2012]789号《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载明:“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将持有的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转让价格应以我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依据经我委备案的评估报告(备案编号为20120052),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515.43亿元。请据此合理确定转让价格。”2012年10月17日,原神华集团作出神华企[2012]608号《关于修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12年10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70亿元,变更为原神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2013年12月,增资至170亿元2013年4月3日,原神华集团作出神华财[2013]207号《关于将委托贷款转增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将原神华集团发放给国源电力的委托贷款100亿元转

1-1-1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资本金。

2013年7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3]第2237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5月30日,国源电力已收到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亿元,为原神华集团以持有的对国源电力的债权出资。

2013年8月7日,原神华集团作出神华企[2013]467号《关于修订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国源电力注册资本由70亿元变更为170亿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2013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源电力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170亿元,仍为原神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债权出资未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核准/备案文件。但鉴于自

2013年增资至今,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集团为国源电力唯一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已确认并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

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9)2024年3月,增资至4726135.91158万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源电力股东原神华

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022年11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国源电力注册

资本、实收资本由170亿元增加至4726135.91158万元,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2024年3月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源电力换发《营业执照》,

国源电力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726135.91158万元,仍为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

1-1-1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国源电力的工商登记材料,国源电力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国源电力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国源电力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一、国源电力”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

国源电力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国源电力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4726135.91158100.00%

合计4726135.91158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国源电力100%股权,为国源电力控股股东;国源电力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国源电力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拥有10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哈密煤电386600100.00%

2宝清煤电41760055.00%

3府谷能源26200070.00%

4河曲发电176573.77761360.00%

5博州新能95000100.00%

6金马股份100709.871399.80%

7核电工程519770.00%

8中能燃料530069.81%

9大港发电9598093.89%

10秦皇岛发电152436.250.00%

注:中能燃料正在推进清算注销工作,已于2023年成立清算组并完成备案和清算公告。

国源电力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国源电力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1-1-1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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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哈密煤电、府谷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1、哈密煤电

公司名称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075166414X2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政府西南两公里处主要办公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路4号法定代表人李东发注册资本386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3年7月10日营业期限2003年7月10日至2033年7月9日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勘查;煤炭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经营范围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源电力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03年7月,设立

2003年7月5日,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章程,约定哈密煤电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

2003年7月16日,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鸿远分所出

具《验资报告》(驰天会验字[2003]2-86号),截至2003年7月16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700万元,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20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共计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1-1-1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3年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电核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哈密煤电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00.0070.00%

2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

3100.0010.00%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合计1000.00100.00%

2)2006年5月,增资至4800万元、股权转让

2006年1月5日,哈密煤电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哈密煤电新增注册资本

3800万元。其中,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660万元,新疆新能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76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增资380万元。

2006年4月30日,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鸿远分所出

具《验资报告》(驰天会验字[2006]2-50号),截至2006年4月21日,哈密煤电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增资342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的哈密大南湖煤田勘查资金所形成的大南湖煤田37平方公里的勘探成果以实际投入作价增资380万元。其中哈密大南湖煤田勘查资金380万元系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用部分投入,属于国有资金投入。本次变更完成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48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4800万元。

2006年5月,哈密煤电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哈密煤电3360万元股权(占70%股权),转让给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公司章程》。

2006年5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哈密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3360.0070.00%

2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0.0020.00%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480.0010.00%

1-1-1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合计4800.00100.00%

3)2009年10月,股权转让

2009年9月20日,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哈密煤电20%股权。

2009年9月23日,哈密煤电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受让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哈密煤电20%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09年10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哈密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3360.0070.00%

2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60.002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

3480.0010.00%

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合计4800.00100.00%

4)2009年12月,股权转让、股权划转、增资至14700万元

2009年10月,哈密煤电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受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哈密煤电10%的股权。同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述股权转让经哈密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地区国投公司转让哈密鲁能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

2009年10月,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据国家电网《关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整合方案的批复》(国家电网财[2009]762号)的规定,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哈密煤电的全部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0%)依法无偿划转给山东鲁能

1-1-1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9日,哈密煤电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

司受让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哈密煤电30%的股权;同意新增99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009年11月20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瑞新验报(2009)H105 号),截至 2009 年 11 月 20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99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147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4700万元。

2009年1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变更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2009年12月,增资至44700万元

2009年12月12日,哈密煤电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哈密煤电注册资本增加

至44700万元。

2009年12月16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瑞新验报(2009)H108 号),截至 2009 年 12 月 16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447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44700万元。

2009年1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2010年8月,增资至57200万元

2010年8月10日,哈密煤电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哈密煤电注册资本增加

至57200万元。

2010年8月6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新验报(2010)H074 号),截至 2010 年 8 月 5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125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

1-1-1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57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57200万元。

2010年8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2011年12月,股权划转、增资至77200万元2010年9月30日,国家电网下发《关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煤电资产重组整合事项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0〕1342号),决定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煤电资产重组整合给国源电力,相关重组整合范围包括哈密煤电。

2010年11月,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源电力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哈密煤电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国源电力。哈密煤电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前述无偿划转事宜,并于2011年8月20日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1年7月7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10000万元。

2011年12月13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再次向哈密煤电注资10000万元。

2011年12月12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瑞新验报(2011)H121 号),截至 2011 年 12 月 12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国源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77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77200万元。

2011年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变更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8)2012年9月,增资至97200万元2012年8月29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向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注资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20000万元。

2012年8月30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1-1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瑞新验报(2012)H070 号),截至 2012 年 8 月 30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国源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97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97200万元。

2012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电

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9)2013年9月,增资至117200万元2013年9月16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20000万元。

2013年9月26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瑞新验报(2013)H122 号),截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国源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117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17200万元。

2013年9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0)2013年12月,增资至137200万元2013年11月8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部分单位建设项目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20000万元。

2013年12月3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瑞新验报(2013)H160 号),截至 2013 年 12 月 3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国源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137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37200万元。

2013年12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1)2013年12月,增资至152200万元2013年12月6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部分单位建设项目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15000万元。

2013年12月11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1-1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瑞新验报(2013)H162 号),截至 2013 年 12 月 11 日,哈密煤电已收到国源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152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52200万元。

2013年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2)2014年3月,增资至197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哈密煤电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20000万元。2014年1月23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15000万元。2014年3月24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哈密煤电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增加资本金10000万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以货币实缴到位,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97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97200万元。

2014年3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3)2015年10月,增资至272200万元2014年12月8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5亿元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50000万元。2014年12月9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1.5亿元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15000万元。2015年1月4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1亿元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

10000万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以货币实缴到位,本次变更后,哈密煤

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722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272200万元。

2015年10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1-1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4)2016年3月,增资至322600万元2015年11月13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增加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决定向哈密煤电注资50400万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以货币实缴到位,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226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322600万元。

2016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哈密煤

电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5)2023年6月,增资至328600万元

2023年5月30日,哈密煤电股东决定,同意哈密煤电注册资本变更为

328600万元,并签署公司章程。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以货币实缴到位,哈

密煤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286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328600万元。

2023年6月25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哈密煤电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6)2025年6月,增资至366600万元

根据国源电力于2024年7月8日作出的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哈密煤电增资600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及公司资金计划分批注入。

2025年5月23日,哈密煤电股东决定,同意哈密煤电注册资本变更为

366600万元,并签署公司章程。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以货币实缴到位,哈

密煤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666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366600万元。

2025年6月16日,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哈密煤电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7)2026年1月,增资至386600万元

根据国源电力于2024年7月8日作出的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哈密煤电增资600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及公司资金计划分批注入。

2026年1月13日,哈密煤电股东决定,同意哈密煤电注册资本变更为

386600万元,并签署公司章程。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以货币分批实缴到位。

哈密煤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866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386600万元。

1-1-1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26年1月21日,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哈密煤电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哈密煤电仍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哈密煤电的工商登记材料,哈密煤电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哈密煤电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哈密煤电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哈密煤电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一、国源电力”之“(四)下属公司情况”之“1、哈密煤电”之“(1)历史沿革”,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哈密煤电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哈密煤电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持有哈密煤电100%股权,哈密煤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源电力386600.00100.00%

合计3866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哈密煤电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哈密煤电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哈密煤电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577079.451546633.771323479.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47157.78477170.29376912.97

营业收入234266.85409777.04412080.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13.55101011.53123315.04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哈密煤电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府谷能源

公司名称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69886696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庙沟门乡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庙沟门乡法定代表人张砺刚注册资本262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8月23日营业期限2005年8月23日至2105年8月23日

电力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发电生产及销售;煤炭项目投经营范围

资、开发及经营管理;煤炭开采及销售;新能源项目的研发、生产及

1-1-1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经营管理;电力能源项目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源电力持股70%,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股权结构

30%

(1)历史沿革

1)2005年8月,设立

2005年5月23日,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及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府谷能源注册资本30000万元,由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1000万元,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000万元。

2005年8月4日,榆林博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榆博会验字[2005]063号),截至2005年8月2日,府谷能源已收到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9000万元,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21000万元,共计3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5年8月23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府谷能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21000.0070.00%

2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0.0030.00%

合计30000.00100.00%

2)2008年3月,增资至70000万元

2006年9月12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40000万元注册资本金。

2008年1月30日,榆林神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榆神泰会所变验字(2008)第0001号),截至2007年3月14日,府谷能源已收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6000万元,已收到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中以持有府谷能源债权出资9730.17万元,以货币出资4269.83万元。

2008年2月26日,榆林神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榆神泰

1-1-1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会所变验字(2008)第0003号),截至2007年8月2日,府谷能源已收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已收到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共计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府谷能源的注册资本7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70000万元。

2008年3月26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490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21000.0030.00%

合计70000.00100.00%

注:府谷能源股东名称变更,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009年9月,增资至88131.58万元

2009年7月24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府谷能源2008年度

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18131.58万元转为各股东的注册资本。

2009年7月31日,陕西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陕秦会验字(2009)158号),截至2009年7月31日,府谷能源将未分配利润18131.58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88131.58万元。其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5439.47万元;

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2692.11万元。本次变更后,府谷能源的注册资本88131.58万元,累计实收资本88131.58万元。

2009年9月3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61692.11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439.4730.00%

合计88131.58100.00%

4)2009年9月,股权划转

2009年9月10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北京德源投资有

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府谷能源70%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股

1-1-1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府谷能源30%股权无偿划转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0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61692.11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6439.4730.00%

合计88131.58100.00%

5)2009年12月,增资至120000万元

2009年7月24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2009年度增加注册资本金议案。同时公司章程载明,府谷能源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应在2009年下半年足额缴纳合计3.19亿(实际为31868.42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9年12月4日,陕西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陕秦会验字(2009)342号),截至2009年12月2日,府谷能源已收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560.53万元,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2307.89万元,共计31868.42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120000万元,其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6000万元,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4000万元。

2009年12月30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840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6000.0030.00%

合计120000.00100.00%

6)2011年4月,增资至150000万元

2010年10月25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府谷能源2009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所分配给股东双方的股利30000万元全部转增注册资本金,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其中,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105000万元,陕

1-1-1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5000万元。

2010年12月28日,陕西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陕秦府验字(2010)196号),截至2010年12月28日,府谷能源已将2009年度未分配利润30000万元转增资本。其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9000万元;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未分配

利润转增资本21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府谷能源的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50000万元。

2011年4月11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1050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合计150000.00100.00%

7)2012年4月,股权划转2011年3月10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根据国家电网《关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煤电资产重组整合事项的通知》(国网电网财〔2010〕

1342号)以及《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同

意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府谷能源7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国源电力。

2012年4月13日,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源电力1050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合计150000.00100.00%

8)2018年1月,增资至180000万元

2017年12月21日,府谷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盈余公积金按规定

的股权比例转增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转增资本金后,府谷能源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为180000万元。其中,国源电力出资126000万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4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府谷能源的注册

1-1-1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本18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80000万元。

2018年1月24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源电力1260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4000.0030.00%

合计180000.00100.00%

9)2021年12月,增资至262000万元

2021年11月27日,府谷能源召开作出股东会决议,根据国家规定电源项

目资本金配置比例为20%,电厂二期项目应配置资本金82000万元,其中国源电力应出资57400万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应出资24600万元。双方注资完成后,府谷能源实收资本总额为262000万元,其中,

国源电力183400万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8600万元,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国源电力以货币资金实缴11194.13万元,以府谷能源分配股利实缴46205.87万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府谷能源分配股利实缴24600万元。本次变更后,府谷能源的注册资本262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262000万元。

2021年12月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府谷能源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府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源电力1834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8600.0030.00%

合计262000.00100.00%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府谷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府谷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府谷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府谷能源股权。

1-1-1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府谷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府谷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持有府谷能源70%股权,府谷能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源电力183400.0070.00%

2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8600.0030.00%

合计262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府谷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府谷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府谷能源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170579.411042354.47103100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49849.68719292.91497959.03

营业收入357085.17650862.65651699.75

1-1-1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557.58239901.70262254.97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府谷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486695.71

应收账款256412.68

预付款项32317.83

其他应收款466392.27

存货34316.55

其他流动资产27111.46

流动资产合计1303246.50

长期股权投资423393.96

固定资产2917664.33

在建工程426631.06

使用权资产12173.88

无形资产481663.29

长期待摊费用36696.03

递延所得税资产34441.99

其他非流动资产430924.99

非流动资产合计4763589.53

资产总计6066836.04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等。

1-1-1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130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20291977.30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1、国源电力”第1-130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58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17730286.62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1、国源电力”第131-188项。

除国源电力下属大港发电面积合计4221244.82平方米划拨土地(为大港发电电厂用地)外,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13509041.80平方米划拨土地已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上述未取得保留划拨文件的划拨土地主要用途属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用地的情形;B.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国源电力上述划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

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不会对国源电力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1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546572.56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宝清煤电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第二作业站94570.56

2博州新能博乐市五台园区199035.00

3大港发电南郊石化总厂至千米桥252967.00

上述无证土地已全部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系相关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后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积极服务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国源电力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全部无证土地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土地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土地;C.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国源电力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其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15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1-1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承租人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平方米)哈密市伊州区花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2025.05.28-

1哈密煤电19623园乡人民政府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和草原局2027.05.27(直属)哈密市伊州区花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2025.01.16-

2哈密煤电211620园乡人民政府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和草原局2027.01.15(直属)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哈密市伊州区南生活用房、材料堆场、2024.02.08-

3哈密煤电51316

伊州分局湖乡施工便道临时用地2026.02.07

生活用房、施工便道、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哈密市伊州区雅2023.10.07-

4哈密煤电695774材料堆场及地上线路架

伊州分局满苏镇2025.10.06设临时用地

宝清县青原镇人民2022.05.01-

5宝清煤电124066.67宝清县青原镇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政府2042.04.30

河曲县西口镇科村2024.04.11-

6河曲发电72000.36科村光伏发电项目用地

村民委员会2044.04.10

2025.01.01-

7河曲发电坪泉村委会30000.15坪泉光伏发电

2025.12.31

河曲县西口镇科村2023.07.01-

8河曲发电34623.17西口镇科村灰场

村民委员会2031.06.30

河曲县西口镇村民2023.07.01-

9河曲发电26450.13西口镇林场灰场

委员会2031.06.30

2023.12.22-

10河曲发电楼子营村民委员会35312.11楼子营灰场

2031.12.21

2023.12.22-

11河曲发电柏鹿泉村民委员会173339.87柏鹿泉灰场

2031.12.21

2023.12.22-

12河曲发电娘娘滩村民委员会41444.27娘娘滩灰场

2031.12.21

沙畔村委会、坪泉2025.01.01-

13河曲发电110000.55沙畔村、坪泉村三期场地

村委会2025.12.31

梁家碛村股份经济2024.05.23-

14河曲发电6666.70梁家碛村水源地

合作社2026.05.22

河曲县行政审批服沙坪乡3个乡、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2021.10.25-

15河曲电煤7485.87

务管理局石偏梁村项目用地2023.10.25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第4项临时用地期限已届满,哈密煤电已完成复垦验收。

上述第15项临时用地期限已届满,河曲电煤仍在实际占用该等林地,根据

河曲电煤的说明,该等林地用于西石沟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地占用批复虽于2021年取得,但河曲电煤实际于2023年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后才开始矸石填埋处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排放到位,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未对河曲电煤继续利用该项目区域排放处置矸石提出异议。河曲电煤预计于2026年6月完成项目区域复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于2026年10月完成占用林地归还移交。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

1-1-1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租赁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出租方或第三方索赔、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该尚未续期完成的租赁土地面积占国源电力使用(含自有及租赁)

土地面积的比例较低;*该项土地主要用于西石沟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未来矸石排放完成后将复垦移交该等林地;*河曲电煤报告期内不存在自然资

源领域的违法行为,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未对河曲电煤继续利用该项目区域排放处置矸石提出异议;*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河曲电煤未及时复垦归还林地的情形不会对国源电力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采矿权

*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4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矿山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采矿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

号权人名称矿种方式(万吨/年)(平方公里)

XC650000201711 哈密 大南湖 露天 2026.01.18-

1煤130040.5176

1110145780煤电二矿开采2036.09.13

C1000002009061 宝清 朝阳露 露天 2021.11.11-

2煤1100122.5073

110020751煤电天煤矿开采2039.06.03

XC610000201509 府谷 三道沟 地下 2025.09.04-

3煤900173.1995

1110139715能源煤矿开采2027.09.04

C1400002011011 河曲 上榆泉 煤、9#- 地下 2012.11.20-

4700(注)29.7837

240110772电煤煤矿13#开采2042.11.20注:2013年11月5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印发晋煤行发[2013]1541号《关于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上榆泉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2021年9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印发矿安综函[2021]168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三道沟煤矿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同意上榆泉煤矿纳入重点保供煤矿范围,生产能力由500万吨/年核增至700万吨/年。2022年11月1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7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

1-1-1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实、评审情况如下:

储量核实保有资源储序号矿山名称报告编制机构评审意见

基准日量(万吨)《<新疆哈密市大南湖矿区二号露山东泰山地质天矿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

1大南湖二矿2016.10.31242071勘查公司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17]007号)《<黑龙江省宝清县朝阳露天煤矿黑龙江省煤田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

2朝阳露天煤矿2009.03.31地质一一○勘87071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探队[2009]70号)陕西省地质矿《<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三产勘查开发局道沟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

3三道沟煤矿2011.06.30154211西安地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陕国土资勘查开发院评储发[2011]127号)《<山西省河东煤田山西鲁能河曲山西同地源地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

4上榆泉煤矿2007.12.31质矿产技术有97400

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限公司书》(晋评审储字[2009]183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为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金额,大南湖二矿采矿权曾于2017年、2023年进行过两次评估,具体如下:

(1)2018年2月26日,哈密煤电就大南湖二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事宜签署《采矿权出让收益承诺书》,同意按预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价值73955.16万元,预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约为14792万元。

(2)2023年11月25日,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载明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大南湖二矿在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0年拟动用保有资源储量64963.97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45077.58万元;已动用但尚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为

6215.52万吨,需补缴的出让收益为23448.15万元,本次评估应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

益合计为268525.73万元。

2024年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哈密煤电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大南湖

1同》,约定出让大南湖二矿采矿权,出让期限为30年,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53

二矿

年10月31日,合同约定合计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268525.73万元。因哈密煤电此前已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承诺书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缴纳通知书先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合计68043.65万元,本次剩余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00482.08万元。双方约定分30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至2053年10月

20日前全部缴纳完毕。

截至2025年7月31日,哈密煤电反馈已按照合同约定缴纳6682.736万元,剩余价款将于后续分期缴纳完毕。

根据上述及《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的相关规定,哈密煤电现已签署的大南湖二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系基于30年评估结果进行的有偿处置,且尚在分期缴纳过程中,哈密煤电需继续按期缴纳30年内采矿权出让收益;对于30年拟动用资源储量范围外尚未进行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在未来开发利用时需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1-1-1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1)探矿权价款宝清煤电已于2005年6月30日完成8140万元探矿权价款的缴纳。

朝阳露

2(2)采矿权价款

天煤矿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由于不涉及新增矿种,无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仅按年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1)第一笔探矿权价款

根据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5月19日出具的陕国土资勘便字[2005]181号复函,2001年11月1日,陕西电力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三道沟井田勘探探矿权,经评估,探矿权价款为1151.95万元,扣除垫付的前期探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费用16万元,应付探矿权价款共计1135.95万元。

(2)第二笔探矿权价款根据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11月19日出具的陕国土资探告字[2015]7号《探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告知书》,按照陕西省政府第81次专题会议要求,同意府谷县三道沟三道沟煤矿先预缴5亿元矿业权价款,剩余价款在2016年底前缴清。

3煤矿根据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10月25日出具的陕国土资探告字[2016]7号《探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告知书》,根据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三道沟井田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探矿权价款(30年动用资源储量)评估结果为76610.15万元,已缴结价款51151.95万元,剩余应缴价款

25458.2万元。

府谷能源已于2016年12月29日完成上述25458.20万元探矿权剩余价款的缴纳。

(3)采矿权价款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由于不涉及新增矿种,无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仅按年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1)探矿权价款:

2002年4月20日,原国土资源部出具矿权评确[2002]108号《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对山西省河东煤田北部远景普查区河曲县黄柏、上榆泉及大塔矿区三个勘探探矿权出让评估的评估结果339.92万元予以确认,其中“山西省河东煤田北部远景普查区河曲县上榆泉矿区探矿权”价值为64.14万元。

2003年3月26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晋国土资函[2003]127号《关于山西省河曲矿区有关情况的报告》,确认“河曲县上榆泉、黄柏两个矿区由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2004年4月29日取得探矿权,有效期至2004年4月,黄柏勘查区面积65.78平方公里,上榆泉勘查区面积26.94平方公里,两个探矿权价款共计292.97万元,也已缴清”,建议先建设上榆泉井田,在取得采矿权时重新评估并补缴出让金差价。

(2)第一笔采矿权价款:

上榆泉2003年8月20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晋国土资发[2003]129号《关于采矿登记

4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载明对于2003年前已通过行政审批方式取得的探矿权,在其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如该矿区国家已经作过地质勘查工作且已经评估并缴纳探矿权价款的,申请采矿权时还应缴纳采矿权价款和探矿权价款差价的50%。

2004年1月15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会议纪要(第7次)》,对《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公司上榆泉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11429.06万元予以确认。

2004年2月25日,河曲电煤向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分期缴纳上榆泉煤矿采矿权价款的承诺》,申请按六年分六次平均交付上榆泉煤矿采矿权价款,交款总额为按照经国土部门确认的评估值11429.06万元减去已缴纳的339.32万元探矿权价款

后的50%,即5544.57万元。

(3)第二笔采矿权价款:

2011年11月30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晋国土资发[2011]433号《关于进一步

1-1-1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加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采矿权价款收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本次评审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的煤种、储量,结合企业以往采矿权价款处置情况,核定采矿权价款。未处置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不足30年的按全部未处置资源/储量核定,超过30年的按动用资源/储量30年核定。

2012年3月9日,河曲县国土资源局向上榆泉煤矿下发《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有偿使用采矿权价款交款通知书》,载明经重新核定后,上榆泉煤矿保有资源储量96756万吨,总计应缴纳价款2709.20万元。前述采矿权价款已足额缴纳。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5项探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探矿勘查面积证号勘查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有效期限

号权人(平方公里)新疆哈密市大南新疆维吾尔自

哈密2021.07.05-

1 T6500002009091010033723 湖矿区西区 F1 治区哈密市伊 61.09

煤电2026.07.05南井田煤炭勘探州区新疆哈密市大南新疆维吾尔自

哈密2025.06.15-

2 T6500002018031010054624 湖矿区西区三号 治区哈密市伊 42.36

煤电2027.06.15井田煤炭勘探州区新疆哈密市大南新疆维吾尔自

哈密湖矿区西区一号2021.07.05-

3 T6500002018031010054621 治区哈密市伊 15.54

煤电井田东勘查区煤2026.07.05州区炭勘探山西省河曲县大

河曲山西省忻州市2023.05.17-

4 T1400002008071050023982 塔矿区煤矿勘探 16.73

电煤河曲县2028.05.17(保留)山西省河曲县黄

河曲2024.07.11-

5 T140000200904101027383 柏矿区煤矿勘探 山西省河曲县 53.31

电煤2028.02.21(保留)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7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合计用海面积113.5309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序号证号权利人坐落位置用途使用期限(公顷)

津(2024)滨海新区不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04.26-

1大港发电70.9981其他用海

动产权第0320928号大港2029.04.26

津(2024)滨海新区不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04.26-

2大港发电1.0943其他用海

动产权第0320922号大港2029.04.26

津(2024)滨海新区不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04.26-

3大港发电16.0374其他用海

动产权第0320932号大港2029.04.26滨海新区位于西邻

津(2023)滨海新区不电力工业2023.02.05-

4大港发电1.1378电厂进水渠,南邻

动产权第0551543号用海2028.02.04泵站,东临滩涂。

1-1-1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号权利人坐落位置用途使用期限(公顷)北临排水河滨海新区东临滩

津(2025)滨海新区不涂,西邻虾池,南电力工业2025.03.19-

5大港发电9.1472

动产权第0104120号邻独流减河,北临用海2030.03.19电厂进水渠滨海新区东临滩

津(2025)滨海新区不涂,西邻排水河,电力工业2025.03.19-

6大港发电12.2581

动产权第0104122号南邻电厂进水渠,用海2030.03.19北临排水河海港区秦皇大街东

冀(2025)秦皇岛市不2016.05.19-

7秦皇岛发电2.8580段72号,海岸线以工矿用海

动产权第0281965号2026.05.19南,海事码头西侧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927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1、国源电力”。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0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1、国源电力”。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875977.92282922.4972011.17521044.2759.48%

井巷资产186538.8771577.469918.06105043.3556.31%与井巷资产相关

493580.82308863.9114024.54170692.3734.58%

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

4592725.562303943.35279561.072009221.1543.75%

机器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

452322.09328685.5611973.34111663.2024.69%

置、汽车及其他

1-1-1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合计6601145.273295992.77387488.172917664.3344.20%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机器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2179913.52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366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810362.96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1、国源电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524225.75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芳群园一区12号

1211.41

北京物资分公司楼一单元507、508、5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花园

2哈密煤电134714.86

乡、南湖乡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第二作业

3朝阳露天煤矿70129.18区;人民路东、幸福路西、三水源北

4府谷能源陕西省府谷县104919.28

5河曲发电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8166.04

6大港发电天津市滨海新区169384.38

7秦皇岛发电河北省秦皇岛市36700.60

就上述无证房产,除第1项国源电力下属北京物资分公司211.41平方米

(三套住宅商品房)的无证房产外,剩余524014.34平方米无证房产已取得相

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房产系相关公司所有/建设并正常使用,未发现/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办理房产权证。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

1-1-1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国源电力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就合计524014.34平方米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合规证明的无证房产面积占国源电力自有房产总面积约0.02%,占比较低;*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国源电力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国源电力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5处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序号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平方米)国家能源集团国源山东国华时代济南市市中区旅

2025.04.16-

1电力有限公司山东投资发展有限1942.79游路29666号国办公

2030.03.31

分公司公司华广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乌鲁木齐市新市

新疆驰疆能源培训、2025.07.10-

2电力有限公司新疆620.10区杭州东街66号

服务有限公司食堂2026.07.09分公司天境云著国家能源集团国源

乌市新市区长春2025.01.01-

3电力有限公司新疆新疆能源1223办公

中路1011号2025.12.31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南国家能源集团国源北京建工城市

礼士路二条2号2024.09.01-

4电力有限公司北京运营管理有限1708.58办公

院1号楼发展大2026.08.31物资分公司责任公司厦9层整层新疆哈密市迎宾路4号哈密宾馆

哈密宾馆有限2023.09.19-

5哈密煤电2737院内4号楼18间办公

责任公司2026.09.18房屋及其它公共区域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1-1-1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416714.27

应付票据9876.19

应付账款406074.41

预收款项351.01

合同负债3016.41

应付职工薪酬85314.47

应交税费60599.17

其他应付款208987.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0031.13

其他流动负债500.07

流动负债合计1571464.88

长期借款924892.72

租赁负债7786.03

长期应付款222987.30

预计负债72928.25

递延所得税负债1677.77

非流动负债合计1230272.08

负债合计2801736.96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的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等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探矿权、授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所

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1-1-1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32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41项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因哈密煤电投资建设的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建24万千瓦风电

新疆能源新能罚决字〔2023〕

1哈密煤电2023.09.11项目送出工程在施工中,未按罚款32万元

监管办05号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缺失流向和

哈密市生哈市环罚〔2023〕42

2哈密煤电2023.09.19处置两项,无法实现工业固体罚款8.15万元

态环境局号

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哈密煤电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

哈密市应主体责任,作业现场监护、工(哈市)应急罚

3哈密煤电2023.11.30罚款99.9万元

急管理局 作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 〔2023〕SG08 号

训、安全管理不到位国家矿山责令停产整顿3煤矿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新煤安监三告

4大南湖一矿2023.12.03安全监察日,并处罚款85.5

安全生产费用(2023)35042号局新疆局万元

国家矿山煤矿未建立安全设备追溯、管

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5大南湖一矿2024.06.24安全监察理制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

〔2024〕11055号处罚款23万元局新疆局性维护保养等14项情形

地面 35kV 变电站倒闸操作票

中无验电、装拆接地线等项国家矿山目,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6大南湖一矿2025.04.23安全监察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2025〕25024号处罚款7.6万元局新疆局(GB26860-2011)7.3.4.5 的规定等45项情形查1310胶带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压风管路铺设在皮带机侧,但三通阀门未引到人行道哈密市应新(哈)煤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7 大南湖一矿 2025.05.20 侧,且无人行过桥;+60m 二

急管理局〔2025〕106001号处罚款15万元水平缓坡副斜井皮带机巷道未安设跨越皮带的行人过桥等5项情形大南湖二分国家矿山煤矿未严格落实《大南湖二矿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82023.12.01公司安全监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第六〔2023〕35027号处罚款6万元

1-1-1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局新疆局版)》,未将防止地面筒仓煤炭自然发火的安全风险纳入矿井安全风险管控范围等3项情形

国家矿山煤矿未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大南湖二分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92024.05.31安全监察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细则》

公司〔2024〕27021号处罚款22万元局新疆局第七条的规定等11项情形

现场检查时,+425m 内排土场、+510m 外排土场正在进行排卸作业的矿用卡车均未在

国家矿山倒车排卸剥离物前进行鸣笛,大南湖二分新煤安监三告合并给予警告,并102024.11.26安全监察不符合《大南湖二矿作业规公司〔2024〕11052号处罚款5.6万元局新疆局程》中要求“矿用自卸卡车在倒车时,确认无人员和障碍鸣笛后方可倒车”的规定等18项情形国家矿山

朝阳露天煤安全监察+48下坡道有50米范围有积黑煤安监执法二处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112023.03.02

矿局黑龙江雪,未及时清理等4项情形〔2023〕205-1号处罚款8万元局双鸭山市

+55矿用卡车排土场卸载区,朝阳露天煤煤炭生产黑(双)煤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122023.04.26无连续的安全挡墙等11项情

矿安全管理〔2023〕煤二003-1处罚款22.5万元形局

采剥一标段+10采煤平盘设计

双鸭山市 台阶高度为 10m,受临时集黑(双)煤安罚

朝阳露天煤煤炭生产水坑影响,现场台阶坡底线标132024.08.06〔2024〕煤二(移合并罚款21万元矿 安全管理 高为-1.8m,坡顶线标高为交)003号

局 +10.5m,超设计约 2m 等 9 项情形矿井未制定地面的防灭火措国家矿山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朝阳露天煤安全监察黑煤安监执法二处罚

142024.10.14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合并罚款17万元

矿局黑龙江〔2024〕146号定,且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局隐患等4项情形

1.煤矿未按照规定填写入井带

国家矿山班记录;2.煤矿编制的《火灾朝阳露天煤安全监察黑煤安监执法二处罚

152025.03.28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中,仅包合并罚款13万元

矿局黑龙江〔2025〕111号

含地面办公场所,缺少坑内火局灾现场处置方面的内容。

45207回风顺槽回风绕道内临

国家矿山

时水仓安设1台电排水泵、1陕煤安监二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16三道沟煤矿2023.04.28安全监察

台馈电开关,未安设甲烷传感〔2023〕33010号处38万元罚款局陕西局器等21项情形

WRL-5C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

榆林市能池无轨胶轮车检测报告(场内陕(榆林)煤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17三道沟煤矿2023.10.12源局 号 Z.0012)无 2023 年度检测 〔2023〕152028 号 处罚款 8 万元报告下井运行等4项情形

18三道沟煤矿2024.02.26国家矿山51台激光甲烷传感器未经具陕煤安监二罚合并罚款8万元

1-1-1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

安全监察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2024〕15019号局陕西局验等4项情形

85216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

前 85m 处顶板离层仪按 7 天/

榆林市能陕(榆林)煤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19三道沟煤矿2024.06.27次观测,违反了煤矿制定的围

源局〔2024〕137004号处罚款9万元岩观测制度规定每天观测一次的要求等4项情形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结国家矿山

论中未对六盘区东部3-3煤老陕煤安监二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20三道沟煤矿2024.07.07安全监察

窑采空区积水情况及危险性进〔2024〕30028号处罚款61.5万元局陕西局行说明等25项情形

5-2煤胶运大巷一部带式输送

国家矿山机滚筒下风侧安设的安全监控

陕煤安监二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21三道沟煤矿2025.06.25安全监察系统一氧化碳传感器与烟雾传

〔2025〕33038号处罚款28万元

局陕西局 感器距滚筒约 30m 等 21 项情形

六盘区集中胶带大巷(西段)

与集中辅运大巷(西段)联络

榆林市能陕(榆林)煤安罚

22 三道沟煤矿 2025.07.28 巷间距已由 100m 变更为 合并罚款 8 万元

源局〔2025〕152004号

60m,未及时修改设计等 4 项

情形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山西省市期间,因机组负荷低导致脱硝晋市监价监罚字没收违法所得

23 河曲发电 2024.01.22 场监督管 设施退出时段,CEMS 因故障

〔2024〕12号9.462548万元理局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时段仍执行环保电价

河曲县综9号、10号职工周转房未组织

忻河综执处罚罚款41.325914万

24河曲发电2023.12.26合行政执办理消防验收、未组织竣工验

〔2023〕住建1-1号元法局收擅自投入使用

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CEMS 因故障不能及时采山西省市没收违法所得

集和传输数据时段仍执行环保晋市处罚〔2025〕70

25河曲发电2025.06.25场监督管31.473274万元,电价;2023年1月至2023年号

理局罚款0.86344万元

12月,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

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一倍以上时

段多结算环保电价款8634.4元

2022年11月11日11时,企

长治市生长环罚字

26王曲发电2023.04.23业#2号废气排放口颗粒物超罚款48万元

态环境局[2023]014001号标排放

2023年1月26日23-24时、长治市生长环罚字

27王曲发电2023.04.231月27日0-1时,企业#1号罚款43万元

态环境局[2023]014002号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山西省市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没收违法所得

晋市监处罚〔2025〕

28王曲发电2025.01.23场监督管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82.375648万元,

3号

理局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罚款0.4675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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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价,CEMS 因故障不能及时采 元集和传输数据时段仍执行环保电价,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一倍以上时段多结算环保电价款

4675.48元

矿井防灭火设计规定1009工国家矿山责令停产整顿3

作面每日喷洒一次阻化剂,查晋煤安监执四罚

29上榆泉煤矿2023.02.24安全监察日,并处罚款96

阅阻化剂喷洒记录,2月10〔2023〕17-1号局山西局万元日未按照设计喷洒阻化剂

I021007 辅运顺槽掘进机上锚杆钻机操作阀组漏油;

I021007 辅运顺槽二运处照明

电缆吊挂过紧,电缆外皮有明国家矿山

显压痕;供电系统图未及时更晋煤安监执四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30上榆泉煤矿2023.08.17安全监察新,6月14日最新图纸无〔2023〕1023-1号处罚款11万元局山西局

I021007 辅运掘进工作面:

I011005 综放工作面 118#支架控制器故障不能显示初撑力等

4项情形

国家矿山 I011007 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 责令停产整顿 3晋煤安监执四罚

31上榆泉煤矿2023.10.31安全监察机机头处堆煤保护装置失效,日,并处罚款86

〔2023〕1039-2号局山西局无法正常动作万元

综采 I021009 工作面、掘进

忻州市应 I011008 工作面粉尘浓度传感 晋(忻)煤安罚

32上榆泉煤矿2023.12.12合并罚款8万元

急管理局器未设置报警浓度值等6项情〔2023〕034号形

1009综放工作面支架检测初

忻州市应晋(忻)煤安罚

33上榆泉煤矿2024.05.15撑力,81-91#显示立柱未达标合并罚款8万元

急管理局〔2024〕025号等3项情形国家矿山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备等晋煤安监执四罚合并给予警告,并

34上榆泉煤矿2024.08.14安全监察

7项情形〔2024〕1042-1号处罚款20万元

局山西局

2023年5月13日,忻州市应

急管理局以晋(忻)煤安处〔2024〕048号《现场处理决国家矿山定书》对“2024年雨季前未责令停产整顿3晋煤安监执四罚

35上榆泉煤矿2024.08.14安全监察组织开展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日,并处罚款10

〔2024〕1042-3号局山西局的违法行为,作出限“7日内万元整改完毕”的现场处理措施。

该矿2024年5月25日才组织演练

2024年5月份矿井Ⅰ011006综放工作面劳动组织方式由“三国家矿山责令停产整顿3八”工作制改为“四六”工作晋煤安监执四罚

36上榆泉煤矿2024.08.14安全监察日,并处罚款86制,中班14:00--20:00为生〔2024〕1042-5号局山西局万元产作业班。抽查矿井2024年

5月18日、19日、20日的通

1-1-1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

风瓦斯日报表、瓦斯检查手册

显示中班14:00--20:00瓦检

员仅对Ⅰ011006综放工作面、

Ⅰ011006综放工作面回风隅

角、Ⅰ011006综放工作面回风

流的瓦斯检查了1次,该工作面5月18日、19日、20日中班均正常生产(查询矿井调度综合台账,5月18日中班产煤7120吨、5月19日中班产

煤7332吨、5月20日中班产煤7782吨),瓦斯检查少于2次国家矿山晋煤安监执四罚

37上榆泉煤矿2025.01.16安全监察未按规定管理顶帮等3项情形合并罚款5万元

〔2025〕1001号局山西局国家矿山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等4项晋煤安监执四罚

38上榆泉煤矿2025.06.09安全监察合并罚款5万元

情形〔2025〕1016号局山西局河曲县综

忻河综执罚〔2024〕罚款50万元,建

39河曲电煤2024.07.30合行政执2023年存在超许可取水问题

水利3号议吊销取水许可证法局

7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需要责令停止违法行

忻州市生忻环罚〔2024〕17

40河曲电煤2024.08.27配套建设的矸石充填系统未建为,并处罚款52

态环境局号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贮存万元公司处于生产状态,厂区雨水责令停止违法行忻州市生忻环河曲罚〔2024〕

41上榆泉煤矿2024.10.22管网堵塞严重,降雨期间厂区为,并处罚款45

态环境局09号多处黑色污水溢出地面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中,除第3、23、25、28-38、40、41项外,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未取得书面证明的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如下:

第3项处罚为哈密市应急管理局作出,系因哈密煤电大南湖电厂2023年5月发生的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罚款金额为99.9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作出。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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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该项处罚的罚款金额99.9万元属于按照最低档“发生一般事故”作出的处罚,也不涉及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进行加倍处罚的情形;(2)该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因此,

第3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23、25、28项处罚均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

法》第十五条作出。鉴于(1)第23项处罚内容仅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

书已明确属于免于罚款情形;(2)第25项、第28项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实际处罚金额均在1万元以下,且处罚决定书已明确载明“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本局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因此,第23、25、

28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29、31、36项处罚均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罚款金额未超过100万元。鉴于(1)该等处罚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作出,该等法规项下的罚款金额为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关于“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规定,第31、36项罚款金额属于从轻处罚档次,第29项罚款金额不属于从重处罚档次;(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于依据上述规定作出处罚明确了三个裁量阶次,

第一阶次为罚款50-100万元,第二阶次为罚款100-150万元,第三阶次为罚款

150-200万元,第29、31、36项处罚的罚款金额均处于第一阶次;(3)该等行

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也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第29、31、36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30、34、37、38项处罚均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罚款金额

在5-20万元不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及第一百零二条、《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及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作出。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及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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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起始处罚金额为5万元以下,逾期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或停产整顿;《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及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项下的法定罚款金额为2万元以下,所涉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本身较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项下的法定罚款金

额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所涉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本身也较低。(2)该4项处罚均为多条问题罚款金额的合计数,单个问题罚款金额均较低(1-4.8万元不等),不涉及因情节严重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情形;(3)该4项处罚的处罚决定书均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也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第30、34、37、38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32、33项处罚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的处罚,鉴于(1)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证明》载明“上榆泉煤矿自2023年1月

1日至今,已依据我单位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问题隐患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同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2)第32、

33项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及第九十九条、《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及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法定罚款金额为2万元以下。第32项处罚金额8万元系6条问题的合计处罚金额、第33项处罚金额8万元系3条

问题的合计处罚金额,单条问题处罚金额均不超过5万元;(3)该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第32、33项处罚涉及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35项处罚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作出。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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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35项处罚对应原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较低,为2.5万元,因逾期整改4日被追罚10万元;(2)第35项处罚对应原违法行为及处罚已取得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专项合规证明,确认已完成整改并经验收合格,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因此,第35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40、41项处罚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鉴于(1)第40项处罚

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二十三条作出,该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河曲电煤受到的处罚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罚款,不涉及责令停止生产或关闭,不属于上述规定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情形,且处罚金额52万元处于法定罚则20-100万元的中间档次;(2)第41项处罚系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作出,该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上榆泉煤矿受到的处罚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罚款,不涉及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责令停业、关闭,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处罚金额45万元处于法定罚则20-100万元的中间档次;(3)该两项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相关违法行为情节

严重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因此,第40、41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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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国源电力主营业务包括以煤电一体化项目为主的火力发电业务,煤炭开采销售业务等。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源电力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国源电力所处行业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1)电力行业

国家发改委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政策,并具体负责电力项目审核及电价的制定。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组织制定电力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组织制订各类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

理国家减排目标的实现,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等。

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电联是电力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电联主要负责开展电力行业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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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电力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体制改革工作。

2)煤炭行业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煤炭行业政策和投资方针,对煤炭项目进行审批或核准。

自然资源部负责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授予、矿业权转让和租赁的审批,并负责矿权价款和储量评估结果的审核。

生态环境部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核查和评价煤炭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国家能源局负责拟定煤炭开发及伴生产品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

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拟订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安全生产抽查检查,依法对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是煤炭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制定煤炭行业的相关标准,同时发挥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行业企业发展的作用。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电力行业

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电力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列表

如下:

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1993年11月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2011国务院规范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年1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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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

1996年4月

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电力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实施,2018全国人大常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法》年12月第三委会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次修正

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2002年11月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实施,2021全国人大常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产法》年1月修改委会展实施

明确电力监管制度、监管机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电力监管条例》2005年5月国务院等《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管

2005年12月国家能源局定》理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中共中央、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2015年3月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国务院发〔2015〕9号)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

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国家发改性改革进一步淘汰煤电落

2019年3月委、国家能明确煤电机组关停标准、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源局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明确煤电联营发展方向。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国家发改

优先实施煤电联营,在运煤矿、电厂因地制宜、因企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2019年9月委、国家能

制宜加快推进煤电联营,鼓励大型动力煤煤炭企业和通知》(发改能源源局火电企业加快实施煤电联营〔2019〕1556号)一是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二是现执行标杆上网

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中,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上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由市场化方式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成;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意见》(发改价格规商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三是燃〔2019〕1658号)

煤发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四是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五是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后,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规范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含拥有配电网《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

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及电力交易机构遵守电力业务许理办法》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建设清洁能源保障供应基地。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和空

2021年1月陕西省人大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间布局优化,统筹城市和工业园区供热、煤矸石煤泥

1-1-1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载能工业协同发展,推进电源布局战略北移,严格控制关中煤电规模,加大煤电淘汰关停和升级改造

研究促进火电灵活性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市场机制,加快推动对30万千瓦级和部分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持续优化煤电布局和装机结构。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关停整合方案,按照关停拆除、升级改造、应急备用等方式,对重点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

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热电联产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意见》成关停整合。因地制宜做好煤电布局和结构优化,稳妥有序推动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建设投产,从严控制东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新增煤电装机规模,适度合理布局支撑性煤电。持续推动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实现碳达峰关键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可再生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

国家发改能源发展关键在于消纳,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关键在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

2021年7月委、国家能于电网接入、调峰和储能。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

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源局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允许发电企业购买储能或调知》(发改运行〔2021〕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鼓励多渠道增加调峰资源

1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格〔2021〕1093号)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

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发改价格〔2021〕1439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号)

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方案》(国发〔2021〕232021年10月国务院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号)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2021年11月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发布,2022国家发改委确定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

(2021年版)》年1月执行

引导煤炭(动力煤)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善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2022年2月电价格传导机制,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煤、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发布,2022国家发改委电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设定了重点地区煤炭出矿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年5月执行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其中陕西热值5500格〔2022〕303号)

千卡的煤价合理区间为320-520元/吨《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统筹资源接续和矿区可

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意见》(国能发规划持续发展,有序核准一批优质先进产能煤矿。加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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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2022〕31号)进在建煤矿建设投产,推动符合条件的应急保供产能转化为常态化产能。推动落实煤电企业电价、税收、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综合能源服务型企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国家发改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十四五”可再生能源

2022年6月委、国家能量达3.3万亿千瓦时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发展规划》

源局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国家能源

局、国家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以

2022年8月改委、国家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国家发改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委、国家能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行动方案(2024-20272024年7月源局、国家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年)》

数据局方向开展探索,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坚持市场为主、统筹联动,坚持先立后破、稳步推进,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国家发改《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提升。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4年8月委、国家能备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源局

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在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

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意见》

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国家发展改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坚持责任公平承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2025年2月革委、国家担,完善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能源局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

从煤电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四《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国家发展改个方面建立健全煤电技术指标体系。同时,在全面总动实施方案(2025-20272025年4月革委、国家结评估“三改联动”工作成效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年)》能源局推动一批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力争全面提升新建机组指标水平,积极有序开展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

2)煤炭行业

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煤炭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列表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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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1986年10月规定我国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并对采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全国人大常实施,2025的颁发进行了规定。矿产资源的勘察、开采都必须源法》委会

年7月修订符合《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199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国人大常实施,2009规范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全法》委会年8月修正

从行业准入、监管等方面对煤炭生产、经营进行了

1996年12月规范,主要包括煤矿资源勘察、煤矿建设审批、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全国人大常实施,2016炭生产许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煤炭交易、煤矿法》委会

年11月修正矿区保护、对煤矿企业职工的保护措施以及监督检查等

1998年2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实施,2014国务院明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要求、审批流程办法》年7月修改

200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实施,2013国务院全监察条例》职责、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年7月修改

2002年11月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实施,2021全国人大常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产法》年1月修改委会康发展实施

2005年9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炭企《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实施,2013国务院业监督检查职责、煤矿合法生产的基本条件、煤矿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年7月修订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及相应的惩处措施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全国人大常

2015年1月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护法》委会

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工业和信息《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化部、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发改委、国进一步监督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行动的实

2016年5月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家能源局、施情况联产业〔2016〕167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指出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

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工业和信息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化部、国家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

2017年2月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发改委等部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业﹝2017﹞30号)委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指出要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鼓励跨省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区、市)实施产能置换、鼓励实施兼并重组、鼓

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

(发改能源〔2017〕609励已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产能置换承

号)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国家发改指出申请生产能力核增的生产煤矿应符合相应的标

2017年5月

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委、国家安准、程序,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落实减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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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全监管总局标,签订减量置换协议或承诺书〔2017〕7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指出要严格煤矿新增产能审批管理、规范建设煤矿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

开工管理、实施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做好生产煤矿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2017年6月国家能源局

产能公告衔接、加快产能登记公告信息系统建设和通知》(国能发煤炭强化煤矿建设生产事中事后监管〔2017〕17号)

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向,通过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促进煤

2017年12月

发改运行〔2017〕2118等部委炭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幅号提高煤矿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加强了煤矿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能发煤炭2019年1月国家能源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了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2019〕1号)发

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3个阶段性目标:即到

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煤矿;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国家发改委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年2月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等部委

〔2020〕283号体系;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指出到2021年底前,将非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控制在从业人员总数10%以内;各地区要

推动煤矿企业通过提高矿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国家矿山安化和智能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煤矿积极推行“四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2020年9月全监察局等六”工作制等缩短单班井下作业时间;加大工资收的指导意见》部委入向技能型人才、井下一线和艰苦岗位人群倾斜力度,以较为优厚的工资待遇吸引青年到井下一线工作;到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进一步规范煤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

63号《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持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进转化项目配套和资源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2021年1月陕西省人大接续的现代化矿井建设,推动大型煤矿智能化改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造,打造绿色智能煤矿集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国家应急管

2021年1月明确了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标准标准》理部

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基础。夯实煤炭“兜底”作用,《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认真开展30万吨/

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意见》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按照产能置换原则有序核准一批具备条件的先进产能煤矿应急管理《煤炭生产能力管理办部、国家矿进一步规范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明确了煤矿

2021年4月法》山安监局、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查确认的依据等国家发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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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革委、国家能源局

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41亿吨左《煤炭工业“十四五”高中国煤炭工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全国煤

2021年6月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业协会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85%以上,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7%以上提出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建设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五大煤炭供应

保障基地,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增强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煤炭《“十四五”现代能源体国家发展改生产结构,以发展先进产能为重点,布局一批资源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年1月革委、国家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现代〔2022〕210号)能源局化煤矿,强化智能化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禁止建设高危矿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无效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关闭退出。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

措施中指出要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

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建立健全煤炭产量激励约束《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政策机制,依法依规加快保供煤矿手续办理,加快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5月国务院

煤矿优质产能释放。同时,要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国发〔2022〕12号)水平,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合格银行贷款,压实地方储备责任。

生态环境

部、国家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展改革委、“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方案》(环综合〔2022〕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42号)

化部等7个部门

优化煤炭产运结构,推进煤矿智能化、绿色化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2022年12月展,优化建设蒙西、蒙东、陕北、山西、新疆五大

(2022-2035年)》国务院

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提高煤炭铁路运输能力。

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带动煤炭安全高效生产。推动《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构建智能地质保障系统,提升煤矿采掘成套装备智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能化控制水平,推动煤矿主煤流运输系统实现智能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见》(国能发科技化无人值守运行,推动煤矿建立基于全时空信息感〔2023〕27号)知的灾害监测预警与智能综合防治系统,推进大型露天煤矿无人驾驶系统建设与常态化运行。

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

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核准一批安意见》(国能发规划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全、智能、绿色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产能〔2024〕22号)

接续平稳,在安全生产基础上,推动产量保持较高水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国家发展改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2024年4月革委、国家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能源规〔2024〕413号)能源局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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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全面推进建设煤矿智能化发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展,加快推进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创新智能化建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设模式,持续推进智能化系统优化升级等。

炭〔2024〕38号)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2024-2025年节能降碳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实行动方案》(国发2024年5月国务院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2024〕12号)降至13%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

平占比达到80%。

国家发展改

从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安全环保的生产体《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革委、工业系、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等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和信息化

2024年9月4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用的意见》(发改运行部、自然资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开发、生〔2024〕1345号)源部等6个

产、储运、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清洁高效利用部门

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全国人民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2025年1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表大会常务法》1日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主要包括能源规委员会

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

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等内容。

(1)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提升矿区集约化规

模化开发水平,推进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有序核准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持续推进煤炭产能储备《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工作。(2)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持续意见》(国能发规划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深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洗选高质量发〔2025〕16号)展,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炭矿区采煤采气一体化发展。(3)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领域试点工程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国源电力的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煤炭。

4、主要经营模式

(1)火力发电业务

1)采购模式

火电业务主要采购原材料为发电所需燃煤。对配置配套煤矿的火电厂,其燃煤以内部供应为主,内部供应不足部分通过外部采购补充;对未配置配套煤

1-1-1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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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的火电项目,其燃煤全部通过外部采购方式解决。外部采购燃煤主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实施。

2)生产模式

火力发电业务的生产模式为通过送煤、燃烧、锅炉蒸汽、汽轮机带动发电

机、输配电等环节,即煤粉燃烧加热锅炉使锅炉中的水变为水蒸汽,利用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从而实现燃料化学能到热能、机械能、电能的逐步转化。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3)销售及盈利模式

火力发电业务的销售与盈利模式为将生产电力产品按照上网电价销售至电网公司,并根据单位电力价格、售电量及电网两个细则等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2)煤炭业务

1)采购模式

煤炭业务的主要采购包括设备类采购及辅助用品采购,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类采掘、运输等生产类设备,开采辅助用品主要包括支护用品、备品备件等。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物料种类及预算金额确定具体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或者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价采购及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

式执行采购任务,并综合考虑物料价格成本、交货周期、物料需求、供货风险等因素。

1-1-1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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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煤炭开采业务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按照开采方式不同,主要分为井工开采及露天开采。其中,井工煤矿通过井筒和地下巷道系统进行开采,主要采用综采、普采、连采等开采技术,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掘进、回采、井下运输及提升至地面等;露天煤矿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穿孔爆破、采装、运输及排土(卸料)等,通常采用半连续作业等开采模式。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3)销售模式

煤炭业务的销售及盈利模式为将所生产的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并实现收入。

其中,动力煤主要通过中长期合同(长协)及市场化方式销售,客户主要为电力、供热等下游用户;焦煤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销售,客户主要为钢铁、焦化等下游用户。公司根据煤炭品种、质量指标及市场情况确定销售价格,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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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确认煤炭销售收入,在扣除采矿成本、运输费用及其他生产经营相关费用后实现利润。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京)MK 安

2024.03.14-北京市应急管理

1国源电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证字煤炭开采

2027.03.14局

〔20240001〕西卫水监字二次供水(低位水箱2024.05.22-北京市西城区卫

2国源电力卫生许可证(2020)第

变频)2028.05.21生健康委员会

0015号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

JY31102111329 食类食品制售;预包 2022.07.15- 北京市西城区市

3国源电力食品经营许可证

250装食品销售,含冷藏2027.07.14场监督管理局

冷冻食品

城镇污水排入排城排字第在许可范围内向城镇2020.10.10-2020

4原神华国能集团2025.10.09北京市水务局

水管网许可证646号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1]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12.11.01-国家能源局新疆

5哈密煤电电力业务许可证1931412-00035

力业务2032.10.31监管办公室

A650502G2024 2025.01.01- 水利部黄河水利

6哈密煤电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1152029.12.31委员会

B650502S2025- 2025.11.01- 新疆维吾尔自治

7哈密煤电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6132030.10.31区水利厅

JY36505021158 2025.02.20- 哈密市伊州区市

8哈密煤电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

9822030.02.19场监督管理局

(新)MK 安

2024.03.19-新疆维吾尔自治

9大南湖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许证〔2024〕煤炭开采(露天)

2027.03.18区应急管理厅

063哈密煤电(大南固定污染源排污2024.01.17-9165220075166

10按照登记内容排污2029.01.16—湖二矿) 登记回执 414X2004Z

[2]

JY36505021161 2025.05.12- 哈密市伊州区市

11大南湖二分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

6052030.05.11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能源哈密煤

91652200751662025.06.16-哈密市生态环境

12电有限公司花园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414X2002P 2030.06.15 局

电厂国网能源哈密煤

JY36505021150 2024.06.04- 哈密市伊州区市

13电有限公司花园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

6382029.06.03场监督管理局

电厂国网能源哈密煤

JY36505021162 2025.06.18- 哈密市伊州区市

14电有限公司新能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

5012030.06.17场监督管理局

源分公司

2023.03.03-

15宝清煤电取水许可证取水(黑)字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8.03.02

1-1-1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2023]第00001号宝清煤电(朝阳 D230523G2022 2022.09.08-

16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宝清县水务局露天煤矿)-00552027.09.07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21.09.29-国家能源局东北

17宝清煤电电力业务许可证1420921-01044

力业务2041.09.28监管局

91230523766032024.09.02-双鸭山市生态环

18宝清煤电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16016001P 2029.09.01 境局

宝清煤电第一食 JY3230523003 2022.09.27- 宝清县市场监督

19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

堂13372027.09.26管理局固定污染源排污宝清煤电(朝阳91230523766032024.05.16-

20登记回执按照登记内容排污—露天煤矿) 16016002Z 2029.05.15

[3]

(黑)MK 安

许证字2023.03.06-黑龙江省煤炭生

21朝阳露天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开采

〔2020〕33012026.03.05产安全管理局号

(陕)MK 安府谷能源(三道许证字2024.08.01-陕西省应急管理

22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沟煤矿)〔2024〕02842027.07.31厅号府谷能源(三道固定污染源排污91610000776982025.07.10-

23按照登记内容排污—沟煤矿) 登记回执 86696002Z 2030.07.09府谷能源(三道 D610822G2021 2025.05.04-

24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府谷县水利局沟煤矿)-00602028.05.03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08.08.25-国家能源局西北

25府谷能源电力业务许可证1831008-00490

力业务2028.08.24监管局

91610000776982024.04.09-陕西省生态环境

26府谷能源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86696001P 2029.04.08 厅府谷能源(一 2022.12.01- C610822G2021

27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2025.11.30榆林市水利局

期)-0019

[4]府谷能源(二 C610822G2021 2021.11.12-

28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榆林市水利局

期)-00542026.11.11

91140930736332025.01.06-忻州市行政审批

29河曲发电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3166M001P 2030.01.05 服务管理局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06.10.09-国家能源局山西

30河曲发电电力业务许可证1010406-00002

力业务2026.10.08监管办公室

B140930G2021 2022.07.21-

31河曲发电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山西省水利厅

-02322027.07.20

B140930G2021 2022.06.03-

32河曲发电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山西省水利厅

-02332027.06.02

进出口货物收发2008.05.30-中华人民共和国

33核电工程4403111987—

货人2099.12.31福中海关

B140403S2021- 2024.10.17-

34王曲发电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山西省水利厅

02562026.10.15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06.10.26-国家能源局山西

35王曲发电电力业务许可证1010406-00006

力业务2036.10.25监管办公室

1-1-1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91140400701042025.07.18-长治市生态环境

36王曲发电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0056U001P 2030.07.17 局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长治市潞城区行JY3140481000 2022.01.12-37王曲发电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类食品制售(仅简政审批服务管理

14262027.02.14单制售)局长治市潞城区行

JY3140481000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 2022.09.20-

38王曲发电食品经营许可证政审批服务管理

3294食类食品制售2027.09.23

固定污染源排污91140930739312025.04.24-

39河曲电煤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登记回执 9618H001X 2030.04.23

B140930G2021 2021.07.16-

40河曲电煤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山西省水利厅

-01122026.07.15

2021.01.29-

晋环辐证 使用 IV 类放射源、使 忻州市行政审批

41河曲电煤辐射安全许可证2026.01.28

[H0038] 用 III 类射线装置 [5] 服务管理局山西鲁能河曲电JY3140930000 热食类食品制售(仅 2023.08.11- 河曲县行政审批

42煤开发有限责任食品经营许可证

0394简单制售)2028.08.25服务管理局

公司职工食堂

(晋)MK 安

许证字2025.04.18-山西省应急管理

43上榆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开采

(2025)2028.04.17厅

HHQJ019YY2

2024.07.21-

固定污染源排污 hb14090050000

44上榆泉煤矿按照登记内容排污2029.07.20—

登记回执 0780N001W [6]

91120116MA07 2024.11.12- 天津市滨海新区

45大港发电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46773M001P 2029.11.11 行政审批局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09.11.09-国家能源局华北

46大港发电电力业务许可证1810209-00695

力业务2029.11.08监管局

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2007.03.27-国家能源局华北

47秦皇岛发电电力业务许可证1810307-00266

力业务2027.03.26监管局

91130300700612025.03.18-秦皇岛市行政审

48秦皇岛发电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1419p001P 2030.03.17 批局

冀环辐证2021.11.04-秦皇岛市生态环

49 秦皇岛发电 辐射安全许可证 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

[C0179] 2026.11.03 境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秦海排字第在许可范围内向城镇2024.04.11-秦皇岛市海港区

50秦皇岛发电

水管网许可证01423号排水设施排放污水2029.04.10行政审批局秦皇岛发电有限

JY3130302002 餐饮服务:热食类食 2024.01.08- 秦皇岛市海港区

51责任公司职工食食品经营许可证

6322品制售2028.08.03行政审批局

堂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已于2025年9月18日延续申领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新许可证载权利人为国源电力,许可证编号为城排2025字第901号,有效期自2025年9月18日至2030年9月17日;

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哈密煤电已对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有效期限为2025年12月13日至2030年12月12日;

注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朝阳露天煤矿新增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注销原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30500MA7CQ0MTXA001U),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5日至2031年1月4日。

注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府谷能源已于2025年12月1日延续申领该《取水许可证》,

1-1-1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续期后有效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11日。

注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项资质已到期,因河曲电煤现已不再使用放射源,到期后未续期该项资质。

注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榆泉煤矿已于2025年12月1日变更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变更后登记编号为“91140000MA0GU5PJ3T001W”,有效期限为 2025 年 12月1日至2030年11月30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控股子公司府谷能源三道沟煤矿正在向黄河水利委员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府谷能源三道沟煤矿现持有府谷县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即上表第

24项),但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于2025年9月23日对府谷能源作出黄绥罚决字〔2025〕第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未依法取得取水许可、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处以罚款5.8万元。

根据三道沟煤矿的说明,府谷能源成立后,其下属三道沟煤矿与府谷电厂项目属同一法人主体,统一办理了取水许可证;2019年应府谷县水利局要求,府谷能源将三道沟煤矿、府谷电厂项目分别申请办理并取得了取水许可证;

2025年7月,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在检查中指出,三道沟煤矿矿井地

处黄河流域,其取水许可证审批权限属于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应向黄河水利委员会申领取水许可证。三道沟煤矿现持有府谷县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审批权限不符合取水现状,由此导致上述处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道沟煤矿正在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相关规定推进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对此,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证明》载明,“截至目前,三道沟煤矿已足额缴纳罚款,正在积极整改,并向黄河水利委员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鉴于三道沟煤矿目前正在开展申请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证办理的所需工作,已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及评审,水资源论证报告也已编制完成提请评审会,智慧水务已签订合同,待具备取水现场核验条件时,尽快组织核验。我局将在三道沟煤矿满足办证条件的情况下指导办理取水许可证,望三道沟煤矿积极组织推进取水许可证的办理。”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前述主体办理必要的业务资质。如因标的公司未取得必要业务资质的情形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等,不包括正常办理该等证书产生的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

1-1-1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上述《处罚决定书》载明,参照《黄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府谷能源的违法行为裁量阶次为一般;上述处罚系依据《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作出,该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

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府谷能源上述处罚金额仅5.8万元,接近该条规定罚款金额的下限,也未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府谷能源已因上述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已出具上

述证明;交易对方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所述,府谷能源上述行政处罚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向黄河水利委员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国源电力主营火力发电及煤炭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火电控股总装机容量1191万千瓦,控股核定煤炭产能4000.00万吨/年。

最近两年一期,国源电力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325.60597.67627.07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300.74552.75580.44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瓦时)0.360.370.36

最近两年一期,国源电力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197033793283

注:为报告期末控股口径业务数据,不包含历史期间置出资产最近两年一期,国源电力主要客户情况:

1-1-1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入比例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02431.1880.40%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1439.6815.35%

2025年3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11805.560.95%

1-7月4建投热力秦皇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6786.770.54%

5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5860.300.47%

小计1218323.4897.72%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851859.7471.66%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3354.537.48%

3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4258.605.58%

2024年度

4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17705.560.69%

5建投热力秦皇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5074.960.58%

小计2222253.4085.99%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234805.3571.87%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8623.8815.71%

3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6692.962.47%

2023年度

4府谷县万利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7522.230.56%

5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17413.720.56%

小计2835058.1491.1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国源电力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总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270446.8836.20%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3588.417.17%

3航天重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13800.001.85%

2025年

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

1-7月411067.581.48%

公司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

510700.221.43%

小计359603.0948.14%

1国家能源集团637615.0036.02%

2024年度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9591.586.19%

3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920.003.22%

1-1-1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采购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总额比例

4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000.003.05%

5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5808.432.59%

小计903935.0051.07%

1国家能源集团677697.2833.24%

2内江市沙湾煤业有限公司76774.643.77%

3安徽中油有限责任公司60773.872.98%

2023年度

4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5007.402.21%

5成都三品园商贸有限公司42202.712.07%

小计902455.9044.2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国源电力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国源电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国源电力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国源电力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国源电力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国源电力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国源电力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15855.0522271.7211414.13

环保费用性支出22978.5644380.7041260.47

环保投入合计38833.6166652.4252674.60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除尘防尘设施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

1-1-1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期内,国源电力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国源电力的产品为煤炭及电能,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国源电力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国源电力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成熟化、规模化运营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国源电力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模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066836.046156197.136447463.39

负债总额2801736.963090669.293840739.92

所有者权益3265099.083065527.842606723.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756828.352566025.502194426.29

权益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46798.572584383.073109570.07

营业成本843410.061812137.242198442.89

利润总额311700.66425530.58329170.51

净利润248873.20342470.54229560.18

1-1-1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4790.39241289.55138497.12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86553.43268308.59133790.52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15314.97506862.19970878.8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79405.18-919826.05-573733.58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8205.42270176.14-193234.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73374.53-141388.28205380.81

增加额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32.35%29.88%29.30%

资产负债率46.18%50.20%59.57%

注:国源电力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国源电力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电力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国源电力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国源电力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2)电力销售收入;

1-1-1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热力销售收入。

国源电力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国源电力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国源电力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国源电力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国源电力电力、热力、燃料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国源电力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国源电力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国源电力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国源电力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国源电力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国源电力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国源电力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国源电力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国源电力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国源电力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国源电力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国源电力会考虑下列迹象:

(1)国源电力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国源电力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国源电力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1-1-1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合同资产,是指国源电力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国源电力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国源电力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模拟财务报表系假设国源电力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拟处置业务的转让,并依据预重组交易后的股权架构,以国源电力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自

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重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假设拟处置业务于2023年1月1日以预重组交易中约定的处置价格完成处置,相应确认一项其他应收款,相关处置损益计入2023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科目,其中,处置价格未考虑拟处置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

2)上述处置损益不包含涉及的所得税费用,亦未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交易

成本、中介费用及其他税金的影响;

3)国源电力对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的增资,以及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

进行的分红中归属于国源电力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

4)国源电力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所有者权益明细项目对作为特定用途

的模拟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无重大意义,因此所有者权益部分仅列示权益总额;

5)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1-1-1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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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拟实施的重组方案所确定的国源电力架构假定符合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持续经营

于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及其子公司的净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26.82亿元,部分资本性支出的资金需求是通过短期融资来满足的。考虑到国源电力及其子公司已获得的未提取银行信贷额度(截至2025年7月31日超过人民币

80.00亿元),国源电力及其子公司可以进行重新融资取得长期借款并偿还短期借款,并在条件适合及需要时,考虑替代的融资来源。因此国源电力管理层认为国源电力及其子公司能够偿还未来12个月内到期的债务,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模拟财务报表。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国源电力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模拟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95980万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火力发电93.89%限公司人民币

152436万元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火力发电50%人民币

5300万元

中能燃料配送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煤炭贸易69.81%人民币

262000万元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火力发电70%人民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417600万元

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火力发电55%县人民币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5197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工程建设70%公司人民币

366600万元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力发电100%人民币国能和静县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500万元

(2025年12月8日已完成其他电力生产100%州和静县人民币

注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500万元

国能库尔勒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电力生产100%州库尔勒市人民币

1-1-1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100915万元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投资控股99.78%公司人民币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116400万元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火力发电75%公司人民币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23346万元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煤炭开发70%责任公司人民币

176574万元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火力发电60%人民币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30000万元

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100%州博乐市人民币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设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新设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2024年度

国能和静县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500万元人民币其他电力生产100%

12月8日已完成注治州和静县

销)国能库尔勒新能源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500万元人民币其他电力生产100%

有限公司治州库尔勒市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5年1月,国源电力将其子公司文家坡发电2%股权出售给其另一股东方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交易后,国源电力对文家坡发电持股比例由51%降至49%,不再对文家坡发电享有多数表决权,自处置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变为联营公司。

*2024年8月,国源电力将其子公司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偿划拨,自划拨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月,国源电力将其子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拨,自划拨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1-1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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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国源电力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预重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国源电力体内存在以下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因此在本次重组中拟对国源电力进行预重组,将有关资产剥离至国源电力之外。本次重组将相关剥离资产视同报告期初即完成剥离,以此为基础编制模拟合并报表,进行审计、评估,主要涵盖以下类别:

1、同业竞争资产:因国家能源集团已向控股的上市公司龙源电力就风电资

产做出同业竞争承诺,因此相关风电资产不适合注入中国神华。国源电力下属可剥离的在运和拟建风电项目资产拟进行剥离。

2、低效资产:国源电力下属存在盈利能力较弱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及弃光率

较高的光伏项目等,有关项目经营不及预期,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进行剥离。

国源电力预重组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持有方/转让方资产名称主体形式

1国源电力神华国能巴彦淖尔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2河曲发电乌拉特中旗鲁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法人

3河曲发电包头鲁能白云鄂博风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法人

4王曲发电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康保风电分公司分公司

5河曲发电国能山西岢岚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6国源电力国能(高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7国源电力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8国源电力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9哈密煤电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资产

10哈密煤电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一矿资产

11国源电力国能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批复和通知,上述第1-5项资产,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能新能源及其所属企业,交易对价分别为13341万元、

34787万元、45929万元、29786万元、12789万元;上述第6项资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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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国华投资;上述第7-10项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上述第11项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国能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上述剥离资产均在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及交割等工作。

针对上述资产剥离情况,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承诺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预重组相关安排的承诺函》,承诺:“1、针对乌海能源下属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划转、包头矿业下属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该等划转因特殊情况预计较难于短期内作出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此,本公司承诺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划转双方在2026年

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和山西煤销

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针对本次预重组的其他剥离资产,本公司承诺将协调转让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非股权类资产的交割。”二、新疆能源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228860955P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主要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法定代表人杨栓

注册资本912488.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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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9日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建设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选矿;矿业权评估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

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经营范围存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资源管理;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

机械设备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0年12月,设立2000年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新经贸企函字[2000]104号),同意乌鲁木齐矿务局改制为国有独资性质的新疆能源。

2000年12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关于批复乌鲁木齐矿务局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新国评字[2000]288号),对新疆驰远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新驰远评报字[2000]030号)的评估结果予以批复确认。截至1999年12月

31日,乌鲁木齐矿务局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905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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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7日,新疆驰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驰远验字[2000]029号),确认截至1999年12月31日,新疆能源已经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59050.47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52416.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6633.91万元,用于投入的资产为新疆能源前身乌鲁木齐矿务局截至

1999年12月31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

2000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新疆能源的设立,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疆能源完成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

新疆能源设立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2416.56万元,其企业登记档案未记载股东名称。根据下文“(3)2005年8月,增资至126402万元”的变更登记情况,新疆能源设立时的股东应为新疆国资委。

(2)2003年12月,增资至110876.36万元

2000年3月24日,新疆能源前身乌鲁木齐矿务局与中国信达、中国华融

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确认中国信达享有对乌鲁木齐矿务局的可转股债权

25306万元,中国华融享有对乌鲁木齐矿务局的可转股债权3200万元,并约

定实施债转股相关安排。

2000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24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同意乌鲁木齐矿务局实施债转股。

2002年11月1日,乌鲁木齐矿务局与中国信达、中国华融召开债转股专

题会并于2002年11月4日签署会议纪要,确认债转股评估范围,确认由于苇湖梁煤矿破产导致涉及的中国信达、中国华融部分可转股债权金额发生变化,中国信达对乌鲁木齐矿务局的可转股债权调整为4326万元,中国华融对乌鲁木齐矿务局的可转股债权调整为10877万元,并同意新疆能源土地使用权待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后根据再次评估结果与本次评估的差额部分列入对债转股新公司的出资。

2002年11月8日,乌鲁木齐矿务局与中国信达、中国华融召开债转股专

题补充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补充明确了债转股评估范围,并明确新疆能源土

1-1-1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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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使用权价值以1994年清产核资批复确定,待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后,土地使用权再作相应的增资扩股调整。

2002年12月23日,新疆驰远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评估报告书》(新驰天评字[2003]1-

0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9月30日,新疆能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50616.31万元(土地使用权不在委托评估资产范围内,以账面值列示)。

2003年7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具《关于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新国资调[2003]45号),核准上述资产评估结果。

2003年7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新国土资函发[2003]130号),同意对新疆源信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新源信2003[估]字第012号)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同意经评估的原国有划拨土地25宗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投入新疆能源,根据其附件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相关土地资产估价结果合计78808.55万元。

2003年12月25日,新疆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债转股相关事宜,

全体股东签署修订后的章程。

2003年12月26日,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驰天会验字[2003]1-086号),确认截至2003年9月30日,新疆能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110876.79万元,其中以新疆能源净资产出资28547.61万元(以评估的净资产值50616.31万元为基数,扣除待处理财产损失5755.10万元和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6313.60万元),以新疆能源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78808.55万元中的67127.82万元作为出资,合计出资95675.43万元(在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中最终确定为95675.00万元);中国信达以债权出资

4324.36万元,中国华融以债权出资10877.00万元。

2003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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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新疆国资委95675.0095675.0086.29%

2中国华融10877.0010877.009.81%

3中国信达4324.364324.363.90%

合计110876.36110876.36100.00%

注:根据本次变更的工商档案,新疆能源的股东登记为新疆能源,具体原因见下文“*本次债转股完成后,新疆能源将股东登记为新疆能源自身的问题”。根据本次变更的实际情况及下文“(3)2005年8月,增资至126402万元”的变更登记情况,相关股权应归属于新疆国资委。

本次变更存在如下情形:

*本次债转股完成后,新疆能源将股东登记为新疆能源自身的问题本次变更中各方原约定本次债转股应以设立新公司的方式进行,即在乌鲁木齐矿务局改制为新疆能源后,新疆能源以各方确认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作为出资,中国华融、中国信达以对乌鲁木齐矿务局债权进行出资共同设立新公司。最终,各方仍以设立新公司的操作方式,办理了新疆能源股东及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将新疆能源登记为新疆能源的股东。

但是,因中国信达、中国华融拥有的债权的债务人为乌鲁木齐矿务局,故在债转股时,该等债权仅能转换为对新疆能源的股权,而无法作为对新公司的出资。其后相关文件也已载明新疆能源的股东为新疆国资委,上述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股东依据新疆能源重新评估结果经协商增加股东注册资本,不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增资中,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疆能源的出资额由52416.56万元增加至

95675.00万元,但股东并未实际出资,而是依据新疆能源重新评估结果经协商

增加了注册资本,不符合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虽然本次债转股存在上述情形,但鉴于:A.新疆国资委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均依据经核准的以200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结果

并经协商确定,具备一定的公允性、合理性,未实质损害当时的新疆能源股东利益;B.当时各股东已就相关安排签署协议、会议纪要、股东会决议、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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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法律文件,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属于各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股东间不存在争议、纠纷;C.在 2005 年 8 月,新疆能源注册资本增加至

126402万元的变更登记中,新疆国资委对新疆能源的出资额依据再次重新评估

后的评估值及股东间的协商结果减少至46736.01万元(详见下文),已低于新疆能源改制设立时依据评估值合法确定的注册资本金额52416.56万元,故新疆能源后续已不存在虚增出资的情况;D.新疆能源 100%股权后续已被现有股东国

家能源集团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新疆能源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

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综上,上述情形不影响新疆能源的合法存续,不会对现有股东所持标的股权的权属认定构成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05年8月,增资至126402万元2005年7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函》(新国土资函发[2005]165号),同意对新疆源信地产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就新疆能源获授权经营的24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6.7412亿元予以备案。

2005年7月18日,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中宇评报字[2005]第

1009号),评估确认,截至2005年3月31日,新疆能源因重组而申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7103.46万元。2005年9月8日,新疆国资委出具《关于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05]244号),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2005年8月2日,新疆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新国资改革[2005]245号),同意原神华集团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控股重组新疆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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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日,原神华集团、新疆国资委、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签署

《出资协议书》,约定原神华集团以现金出资64456万元,持有新疆能源51%股权。

2005年8月2日,新疆能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同意

公司名称变更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2005年8月18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验字[2006]第6002号),确认截至2005年8月8日,新疆能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126402.00万元,其中原神华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

64464.63万元,新疆国资委、中国华融、中国信达合计以净资产方式出资

61937.37万元,其中新疆国资委以净资产出资46736.01万元,中国华融以净

资产出资10877.00万元,中国信达以净资产出资4324.36万元。

2005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64464.6364464.6351.00%

2新疆国资委46736.0146736.0136.97%

3中国华融10877.0010877.008.61%

4中国信达4324.364324.363.42%

合计126402.00126402.00100.00%经核查,本次变更存在如下情形:

本次变更中,各方以200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新疆能源净资产重新评估作价,其中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的出资额不变,新疆国资委的出资额由

95675.00万元(原登记为新疆能源的出资额)变更为46736.01万元,并相应

办理了股东出资额的变更登记。

*股东依据新疆能源重新评估结果经协商减少注册资本,未进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变更过程中,因对新疆能源净资产重新评估作价并经协商确定原股东出资额,事实上导致了新疆国资委出资额的减资,未进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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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修正)》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的规定,存在减资程序问题。

*新疆国资委、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的出资额、出资比例未因本次增资被同比例稀释

根据《出资协议书》《验资报告》等资料,在依据重新评估后的新疆能源净资产评估值并经协商确定原股东合计的出资额后,新疆国资委、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并未同比例稀释,而是在确保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的出资额不变的基础上,在原股东合计出资额的基础上减去中国华融、中国信达出资额后的金额作为新疆国资委的出资额,相关安排导致新疆国资委在本次变更后的实际持股比例低于同比例稀释情况下的持股比例。

经核查,鉴于:A.本次变更相关安排已经上述新疆国资委新国资改革[2005]245号文批复,相关评估结果已经新疆国资委核准,且新疆国资委已签署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出资协议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因此相关安排已在历史上经新疆国资委认可,系新疆国资委及其他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股东间不存在争议、纠纷;B.新疆国资委、中国华融、中国信达合计的出资额系依据经新疆国资委核准的以200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具备一定的公允性、合理性;C.根据新疆能源的说明,当时新疆能源存在经营亏损、资金短缺的情况,存在引入资金开发存量矿产资源的迫切需求;D.后续国家能源集团陆续收购了新疆国资委、中国华融、中国信达持有的新疆能源股权(具体详见下文),国家能源集团成为新疆能源唯一股东,上述情形未实质减损国家能源集团所持新疆能源的权益;E.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新疆能源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

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综上,上述问题不影响新疆能源的合法存续,不会对现有股东对标的股权的权属认定构成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1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2007年7月,增资至196402万元

2007年5月28日,新疆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7亿元,

由原神华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同意修订章程。

2007年6月7日,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验字[2007]8-076号),确认截至2007年6月6日,新疆能源已经收到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7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7年7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34464.63134464.6368.46%

2新疆国资委46736.0146736.0123.80%

3中国华融10877.0010877.005.54%

4中国信达4324.364324.362.20%

合计196402.00196402.00100.00%

(5)2010年9月,股权划转2009年11月3日,新疆国资委下发《关于国资委参股企业股权划转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09]464号),同意将新疆国资委持有的新疆能源23.80%股权划转给新疆投资集团。

2010年8月1日,新疆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疆国资委将其持有的

新疆能源23.80%股权划转给新疆投资集团,同意修订章程。

2010年9月2日,新疆能源就本次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34464.63134464.6368.46%

2新疆投资集团46736.0146736.0123.80%

3中国华融10877.0010877.005.54%

4中国信达4324.364324.362.20%

合计196402.00196402.00100.00%

1-1-1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2010年12月,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18日,新疆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疆投资集团将其持

有的新疆能源23.80%的股权转让给原神华集团,同意修订章程。

2010年12月16日,新疆国资委下发《关于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0]463号),同意新疆发展集团将所持新疆能源23.80%股权转让给原神华集团,转让价格为6.5亿元。

2010年12月20日,新疆能源就本次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原神华集团181200.64181200.6492.26%

2中国华融10877.0010877.005.54%

3中国信达4324.364324.362.20%

合计196402.00196402.00100.00%

(7)2012年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至376402万元

2011年,中国信达与原神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将其持

有的新疆能源2.20%股权转让给原神华集团,转让价格为6514.65万元。

2011年11月15日,新疆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376402万元,新增18亿元注册资本由原神华集团以货币方式缴纳。

2012年2月6日,新疆志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志远验字[2012]2-001号),确认截至2012年2月1日,新疆能源已经收到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8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2年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原神华集团365525.00365525.0097.11%

2中国华融10877.0010877.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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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合计376402.00376402.00100.00%

(8)2013年8月,股权转让

2013年,中国华融与原神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中国华融将

其持有的新疆能源2.89%的股权转让给原神华集团,转让价格为16097.96万元。

2013年8月20日,原神华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在原神华集团收购中国华

融股权后,新疆能源由原神华集团单独出资376402万元,同意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2013年8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

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原神华集团376402.00376402.00100.00%

就上述新疆能源“(6)2010年12月,股权转让”、“(7)2012年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至376402万元”、“(8)2013年8月,股权转让”,交易对方、新疆能源未能提供作为转让价格定价依据的审计/评估报告,未能提供“(7)2012年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至376402万元”、“(8)2013年8月,股权转让”的相关批复文件,如上述股权转让未履行相关程序的,将存在程序问题。就该等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新疆能源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

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问题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9)2014年7月,增资至454863.06万元2014年5月25日,原神华集团下发《关于调整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和经营范围的批复》(神华企[2014]259号),同意将原神华集团

2012年以来拨付给新疆能源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合计89744.56

1-1-1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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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转增为新疆能源的注册资本金,同时,因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核减新疆能源注册资本金11283.50万元,经上述调整后,新疆能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454863.06万元。

2014年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

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原神华集团454863.06454863.06100.00%

(10)2016年11月,增资至600370.14万元

2016年10月20日,原神华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原神华集团向新疆能

源增加注册资本145507.08万元,新疆能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600370.14万元;

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前述新增注册资本145507.08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6年11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

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原神华集团600370.14600370.14100.00%

(11)2024年1月,增资至912488.20万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能源股东原神华

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023年8月2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新疆能源注册资本由

600370.14万元增加至912488.20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前述新增注册资

本312118.06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2024年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

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国家能源集团912488.20912488.20100.00%

1-1-1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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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新疆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国家能源集团出具的确认函,新疆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新疆能源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新疆能源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二、新疆能源”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

新疆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新疆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912488.20100.00%

合计912488.2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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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新疆能源100%股权,为新疆能源控股股东;新疆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新疆能源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拥有12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托克逊能源140000.0075.00%

2新疆矿业151423.50100.00%

3红沙泉能源110000.00100.00%

4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00.0048.42%

5准东能源192086.405643100.00%

6国能(瓜州)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4193.00100.00%

7国能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有限公司15000.0055.00%

8天山铁道58000.0051.00%

9伊棉供应链3000.0055.00%

10国能托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0.00100.00%

11国能雪峰沙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6800.0090.00%

12国能泓源(新疆)物流有限公司10000.0066.00%

注:除上述新疆能源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外,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下发的通知、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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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提供的相关决策文件及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控股子公司国能洛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墨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策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和负

债已由新疆能源控股子公司国能(和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国能洛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墨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策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筹备办理注销手续。

国能(和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为本次预重组拟剥离资产。

新疆能源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新疆能源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为红沙泉能源、准东能源、托克逊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1、红沙泉能源

公司名称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5599177784T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芨注册地址芨湖产业园)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芨主要办公地点芨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孙秉成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2年7月26日营业期限2012年7月26日至2032年7月25日

矿业项目投资与开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高岭土销售、供电销售。自来水供应;餐饮服务;煤炭开采;煤炭及制品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铁路、公路运输服经营范围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货运站场服务;石油及制品销售(危化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钢铁及有色金属销售;一般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能源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12年7月,设立

2012年7月24日,新疆能源签署《神华新疆奇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约定红沙泉能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新疆能源以货币出资。

2012年7月26日,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奇台分所出具

《验资报告》(宏昌天圆验字(2012)80109号),截至2012年7月25日,红沙泉能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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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2年7月26日,昌吉州奇台县工商局向红沙泉能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红沙泉能源设立时为新疆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持有红沙泉能源100%股权。

2)2021年1月,增资至110000万元

2021年1月15日,新疆能源作出股东决定,红沙泉能源注册资本增加

10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10000万元。

2021年1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红沙泉能源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新疆能源仍持有红沙泉能源100%股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红沙泉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红沙泉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沙泉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红沙泉能源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红沙泉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减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红沙泉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持有红沙泉能源100%股权,红沙泉能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新疆能源110000.00100.00%

合计11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沙泉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红沙泉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红沙泉能源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425010.58531152.8439570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1587.52252047.20151755.74

营业收入193612.15639614.40625865.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4.9065588.5529223.74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沙泉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准东能源

公司名称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599185725R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综合服务区展览注册地址中心东侧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综合服务区展览主要办公地点中心东侧法定代表人常博

注册资本192086.40564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营业期限2012年8月7日至2062年8月6日

1-1-1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住宿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矿业投资、正

餐服务、高岭土生产及销售、电力供应、煤炭开采及销售。普通货经营范围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能源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12年8月,设立

2012年7月30日,新疆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立准东能源,并通过

公司章程,准东能源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2年8月2日,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吉木萨尔分所出具

《验资报告》(宏昌天圆验字(2012)20062号),截至2012年8月2日,准东能源已收到新疆能源缴纳的注册资本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2年8月7日,吉木萨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准东能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东能源设立时为新疆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持有准东能源

100%股权。

2)2021年2月,增资至203000万元

2021年1月,新疆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准东能源注册资本由3000万

元增至203000万元,并通过公司章程。

2021年2月4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

区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新疆能源仍持有准东能源100%股权。

3)2025年8月,减资至192086.405643万元

2025年2月8日,新疆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准东能源注册资本由

203000万元减资至192086.405643万元。

2025年2月14日,准东能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减资公告。

1-1-1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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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

区分局核准本次变更,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新疆能源仍持有准东能源100%股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准东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准东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准东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准东能源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准东能源最近三年减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二、新疆能源”之“(四)下属公司情况”之“2、准东能源”之“(1)历史沿革”,相关减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准东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准东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持有准东能源100%股权,准东能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新疆能源192086.405643100.00%

合计192086.405643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准东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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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准东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准东能源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615535.68676279.41685943.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4088.48229474.61198611.55

营业收入151171.71388863.65473516.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4.5414537.666295.47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准东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3、托克逊能源

公司名称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20688411642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路072号07号院101号国能煤注册地址矿黑山矿区行政福利区办公楼230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路072号07号院101号国能煤主要办公地点矿黑山矿区行政福利区办公楼230法定代表人马洪涛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6月9日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1-1-1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经营范围赁;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新疆能源持股75%,锦城实业持股25%

(1)历史沿革

1)2013年6月,设立

2013年5月3日,新疆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立托克逊能源。根据新

疆能源所签署的《神华新疆托克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托克逊能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新疆能源以货币出资。

2013年6月9日,新疆博闻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博验字[2013]050号),截至2013年6月9日,托克逊能源已收到新疆能源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年6月9日,托克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托克逊能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托克逊能源设立时为新疆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持有托克逊能源100%股权。

2)2018年1月,增资至90000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进行。2017年10月27日,托克逊能源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投资方资格确认函》,确认已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意见书》,经审核,意向投资方锦城实业具备投资资格。2017年,新疆能源及锦城实业共同签署《神华新疆托克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1)双方共同对托克逊能源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其中新疆能源认缴出资67500万元,占比75%,锦城实业认缴出资22500万元,占比25%。(2)双方共同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托克逊能源评估结果,托克逊能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770.66万元。锦城实业通过增资扩股挂牌出资方式,以9256.8867万元现金对价实缴托克逊能源1666.67万元注册资本作为第一期出资;锦城实业成为托克逊能源股东后通过年度分红方式实缴剩余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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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确认锦城实业以投资

金额9256.8867万元认购托克逊能源注册资本1666.67万元。2018年1月3日,托克逊能源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转入的现金9256.8867万元。

2017年12月29日,托克逊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90000万元。其中,新疆能源以货币出资6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锦

城实业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018年1月12日,托克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托克逊能源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托克逊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新疆能源6750075.00%

2锦城实业2250025.00%

合计90000100.00%

3)2021年6月,增资至140000万元

2020年11月20日,托克逊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规

模由原90000万元调整至140000万元,本次增加的50000万元资本金由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实施增资,资本金增资完成后,锦城实业出资由22500万元增加至35000万元,新疆能源出资由67500万元增加至105000万元。

2021年6月3日,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托克逊能源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托克逊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新疆能源10500075.00%

2锦城实业3500025.00%

合计140000100.00%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托克逊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托克逊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托克逊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托克逊能源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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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托克逊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减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托克逊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持有托克逊能源75.00%股权,托克逊能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新疆能源10500075.00%

2锦城实业3500025.00%

合计14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托克逊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托克逊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托克逊能源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561456.21613569.175732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6086.48333510.79409221.89

营业收入259801.14546360.546072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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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1.8135414.25156280.36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托克逊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240485.34

应收票据78782.12

应收账款83833.46

应收款项融资20801.39

预付款项72329.16

其他应收款60046.21

存货50207.70

其他流动资产229800.60

流动资产合计836285.98

长期股权投资150838.18

固定资产821691.73

在建工程313836.57

使用权资产90136.99

无形资产651374.68

商誉152.55

长期待摊费用557.94

递延所得税资产49554.4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149.01

非流动资产合计2188292.13

资产总计3024578.10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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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应收账款,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86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作价出资及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合计为19001126.49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2、新疆能源”第1-85

项及第100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14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合计为4648406.4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2、新疆能源”第86-99项。

其中,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4003014.96平方米划拨土地已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

剩余证载面积合计645391.52平方米划拨土地(主要包括新疆能源原有厂房及宿舍用地282969.64平方米,现已被部分征收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新疆能源下属历史已关停煤矿涉及的煤矿及宿舍用地331734.43平方米,现已不再实际使用;乌东煤矿所属30687.45平方米铁路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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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A.新疆能源未取得保留划拨文件的划拨土地面积占标的公司自有土

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1.85%,占比较低;B.新疆能源控股子公司乌东煤矿所属

30687.45平方米系铁路用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用地

的情形;C.新疆能源证载面积 282969.64 平方米划拨土地为原住宅用地,其中部分已被政府征收(尚未办理变更登记),331734.43平方米划拨土地为原已关停煤矿的工业、住宅用地,已不再实际使用,上述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但未用于新疆能源的重要生产设施,无法继续使用不会对新疆能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D.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新疆能源上述划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

使用土地的文件,不会对新疆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

11245778.47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昌吉分公司昌吉市硫磺沟镇屯宝煤矿32549.47

2红沙泉能源奇台县城南新区80125.00

3红二矿公司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6103576.00

4准东能源准东五彩湾中部产业区5029528.00

上述无证土地均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系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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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新疆能源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新疆能源所有无证土地事宜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土地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土地;C.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新疆能源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新疆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3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喀什市浩罕乡喀什销售

喀什分喀什分公司铁路2012.05.01-

1巴西苏扎克村14466.67分公司铁

公司专用线东侧2032.04.30民委员会路专用线新疆吐鲁番市托

托克逊托克逊县自然排土场、2023.06.22-

216495765.00克逊县克尔碱镇

能源资源局采坑2028.06.21黑山路

托克逊县 S103

托克逊托克逊县自然排土场、2024.04.25-

315216146.00省道56公里、能源资源局采坑2034.04.24

西侧9.5公里处

3)采矿权

*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6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许可证采矿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平矿山名称有效期限

号编号权人矿种方式(万吨/年)方公里)

C65000020171 新疆 露天 2025.04.28-

1黑山煤矿煤160048.3671

11110145786能源开采2037.09.06

C65000020171 新疆 露天 2025.02.06-

2红沙泉一矿煤300074.1912

11110145789矿业开采2038.09.24

C65000020231 新疆 露天 2023.11.24-

3红沙泉二矿煤1000102.9828

11110156003矿业开采2038.11.24

C65000020180 准东 露天 2025.02.13-

4准东煤矿煤350040.0785

11110145785能源开采2036.10.11

C10000020120 新疆 地下 2012.05.09-

5乌东煤矿煤60019.9357

51120124915能源开采2031.11.30

C65000020091 新疆 地下 2023.08.22-

6屯宝煤矿煤1206.143

21120054802能源开采203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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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项黑山煤矿的采矿权人为新疆能源,煤矿实际经营主体为托克逊能源;第2、3项红沙泉一矿、红沙泉二矿的采矿权人为新疆矿业,煤矿实际经营主体分别为红沙泉能源、红二矿公司,上述煤矿的采矿权人和煤矿实际经营主体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第2、3项新疆矿业作为红沙泉一矿、红沙泉二矿的采矿权人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均已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所涉矿山实际经营主体实际开采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因上述行为对采矿权人和煤矿实际经营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可以继续开采。

报告期内所涉采矿权人及/或煤矿实际经营主体不存在煤矿开采、自然资源管理、

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煤矿开采、自然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与矿山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依法合规解决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因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 A.上述第 1、2、3 项黑山煤矿、红沙泉一矿、红沙泉二矿的采矿权人

和实际经营主体均为新疆能源或其控股子公司,新疆能源主要对下属各公司行使管理职能,由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新疆能源、新疆矿业所持采矿权是为了对各煤矿进行单独运营管理、有序安排开采,新疆能源仍继续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实施矿山管理并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修复等法定义务,不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关于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初衷;B.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3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4]79号)、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通过复工验收的通知》(新准安监管发[2024]4号)等文件的批复内容,相关主管部门实际已知悉黑山煤矿、红沙泉一矿、红沙泉二矿实际经营主体的情况;C.报告期内,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未导致该等煤矿无法正常经营或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受

到行政处罚;D.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上述合规证明;E.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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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黑山煤矿、红沙泉一矿、红沙泉二矿的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不会对新疆能源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

实、评审情况如下:

序储量核实保有资源储矿山名称报告编制机构评审意见

号基准日量(万吨)《新疆托克逊县黑山矿区黑山神华地质勘查露天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1黑山煤矿2015.12.31161265.00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17]002号)新疆维吾尔自《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红沙泉治区地质矿产一号露天煤矿勘探报告》矿产

2红沙泉一矿2009.12.31439858.00勘察开发局第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九地质大队资储联评[2011]07号)新疆维吾尔自《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治区地质矿产泉二号露天煤矿补充勘探报

3红沙泉二矿2022.09.30585747.80勘察开发局第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九地质大队(新矿评储字[2023]26号)《新疆准东煤田吉木萨尔县五新疆维吾尔自彩湾矿区三号露天矿田资源储治区地质矿产

4准东煤矿2014.12.31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260553.00

勘察开发局第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九地质大队[2015]095号)新疆维吾尔自《新疆准南煤田乌鲁木齐矿区治区地质矿产乌东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5乌东煤矿2007.12.31128074.90勘察开发局第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九地质大队土资矿评储字[2009]7号)新疆维吾尔自《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屯宝治区地质矿产煤矿新拟整合区资源储量核实

6屯宝煤矿2022.04.3030233.10勘察开发局第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九地质大队书(新矿评储字[2023]6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

(1)2018年10月29日,新疆能源出具《采矿权出让收益承诺书》,同意预缴

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6600万元,并承诺待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发布后,以不低于市场基准价的正式采矿权评估出让收益为依据补齐差额,剩余采

1黑山煤矿

矿权出让收益金额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缴纳。

(2)2020年6月19日,陕西德衡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陕德衡矿评

1-1-2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2019]第11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黑山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678768.27万元。

(3)2023年8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出具《<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告知函》(新地学采告函[2023]02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黑山煤矿服务年限30年评估价值为249082.06万元;总服务年限74.79年采矿权出让收

益总额为762558.77万元。

(4)2024年7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新疆能源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新自然资源采2024(27)号),明确新疆能源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70082万元,剩余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180939.36万元,并约定自2024年9月30日至2051年6月30日分28期缴纳出让收益,每期出让收益金额为

6462.12万元。

新疆能源已按期缴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22年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出具《<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告知函》(新地学采告函[2022]034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红沙泉一矿服务年限30年评估价值为154700.92万元;总服务年限334.20年采矿权出

让收益总额为1709227.48万元。

(2)2023年3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新疆矿业签署《采矿

2红沙泉一矿权出让合同》(新自然资源采2023(4)号),约定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136025.36万元,已动用资源储量对应采矿权出让收益为18675.56万元,共计154700.92万元,双方同意分

15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纳68677.828万

元,第二期至第十四期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35年11月20日每期交纳

6144万元,第十五期于2036年11月20日交纳6151.092万元。

新疆矿业已按期缴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

(1)根据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奇台县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矿空白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新疆奇台县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矿空白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普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的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33412.24万元。

3红沙泉二矿(2)2024年8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新疆矿业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新自然资源采2024(47)号),约定受让人应缴纳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为26229.294万元,分15期缴纳,首期于2024年10月30日前缴纳

1757.294万元,第二期至第十五期自2025年至2038年每年缴纳1748万元;

此外开采动用未出让资源量应按出让收益率方式逐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新疆矿业已按期缴纳上述矿业权出让收益。

(1)2022年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出具《<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告知函》(新地学采告函[2022]03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准东煤矿服务年限30年评估价值为346369.73万元;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248265.94万吨采矿权出

让收益评估价值为916765.31万元;应补缴截至评估基准日累计动用资源量

4准东煤矿17412.06万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64297.07万元。

(2)2023年6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准东能源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新自然资源采2023(11)号),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和出让的探矿权成交价,应缴30年拟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346369.73万元,已动用17412.06万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64297.07万元,共计

410666.80万元。受让人分15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1-2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

30日内缴纳133989.703万元,第二期至第十四期自2023年至2035年每年缴

纳19762.00万元,第十五期于2036年缴纳19771.097万元。

准东能源已按期缴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04年7月27日,原国土资源部出具4份《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287-290号),确认小红沟煤矿采矿权价值为2247.17万元、碱沟煤矿采矿权价值为2413.17万元、大洪沟煤矿采矿权价

值为1910.90万元、铁厂沟煤矿采矿权价值为2337.50万元。

(2)2006年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新疆能源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小红沟煤矿采矿权价值为2247.17万元(其中10万元采矿权评估费予以扣除),新疆能源自2006年至2010年分期缴纳出让价款。

(3)2006年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新疆能源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碱沟煤矿采矿权出让价款为2413.17万元(其中10万元采矿权评估费予以扣除),新疆能源自2006年至2010年分期缴纳出让价款。

(4)2006年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新疆能源签署《采

5乌东煤矿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大洪沟煤矿采矿权出让价款为1910.90万元(其中10万元采矿权评估费予以扣除),新疆能源自2006年至2010年分期缴纳出让价款。

(5)2007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新疆能源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扣除采矿权评估费用25万元后,铁厂沟煤矿采矿权价款为

2312.50万元。

(6)乌东煤矿系由上述小红沟煤矿、碱沟煤矿、铁厂沟煤矿、大洪沟煤矿4个井田合并而来。2010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采矿权申请有关问题的函》(新国土资函[2010]1046号),认定整合矿区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复。

新疆能源已按期缴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20年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联合会出具《<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告知函》(新矿联采告函[2020]005号),确认采矿权评估价值27122.06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

335597.86万元,已动用但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资源储量1260万吨,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值4095.43万元;已动用及未动用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合计

为339693.29万元。

6屯宝煤矿(2)2021年9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新疆能源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2021(18)号),约定出让30年拟动用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7122.06万元,已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4095.43万元,共计

31217.49万元。受让人分15期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缴纳11760.43万元,第二期至第十四期自2021年至2033年每年缴纳

1390万元,第十五期于2034年缴纳剩余款项。

新疆能源已按期缴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

4)探矿权

根据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等资料、说明及确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4项探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1-1-2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勘查面积证号探矿权人勘查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有效期限号(平方公里)新疆维吾尔

T6500002

新疆奇台县将自治区昌吉2023.11.24-

100907101新疆矿业121.63

军庙煤矿勘探回族自治州2028.11.24

0031892

奇台县新疆准东煤田新疆维吾尔

T6500002

吉木萨尔县五自治区昌吉2023.05.22-

200908101准东能源43.80

彩湾矿区二号回族自治州2026.07.19

0033440

矿井勘探吉木萨尔县新疆准东煤田新疆维吾尔

T6500002 吉木萨尔县五 自治区昌吉 2023.05.22-

300908101准东能源68.14

彩湾矿区三号回族自治州2026.07.19

0033517

矿井勘探吉木萨尔县

T6500002 新疆昌吉市硫 新疆维吾尔

2024.05.31-

400901101新疆能源磺沟煤矿区四自治区昌吉15.66

2026.05.31

0024311号井田勘探回族自治州

5)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73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2、新疆能源”。

6)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1项,具体如下:

序号专用权人商标分类申请号专用权期限

1黄竹宾馆4335422612025.06.07-2035.06.06

7)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7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2、新疆能源”。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920164.36113472.03262804.34543887.9959.11%

1-1-2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井巷资产181581.0956295.2130147.4295138.4652.39%与井巷资产及露天

煤矿相关的机器和506967.67288239.9144596.24174131.5234.35%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

6076.333284.30792.611999.4232.91%

器和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7407.302517.393.564886.3565.97%

煤化工专用设备92.8432.030.3260.565.17%

家具、固定装置、

1843.17255.310.351587.5086.13%

汽车及其他

合计1624132.76464096.18338344.85821691.7350.59%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井巷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井巷资产账面净值为95138.46万元,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174131.52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259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161329.73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2、新疆能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450244.54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面积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平方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磨41799.28

1新疆能源沟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等(注)

2乌东煤矿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59034.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硫

3昌吉分公司41548.40

磺沟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浩罕乡八

4喀什分公司2429.68

5黄竹宾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386.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克尔碱

6托克逊能源67464.24

镇黑山矿区

7红沙泉能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107653.93

8准东能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区125613.64

9天山铁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1408.20

1-1-2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平方米)

10伊棉供应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2907.00

注:不含地下车库面积。

就上述无证房产,除第1、5、9项新疆能源部分、黄竹宾馆、天山铁道合计12139.23平方米无证房产(主要包括新疆能源历史改制等原因涉及的剥离房产等合计约10345.03平方米,新疆能源实际已不再使用;黄竹宾馆部分锅炉房、仓库等合计约386平方米;及天山铁道部分铁路站用房等合计约1408.20平方米)外,剩余438105.31平方米无证房产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房产系新疆能源或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上述房屋建设及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意继续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新疆能源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就合计438105.31平方米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2139.23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无证房产面积占新疆能源自有房产总面积约1.98%,占比较低;*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新疆能源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新疆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承租面积在

1-1-2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192791.91

应付票据196680.01

应付账款339405.10

预收款项288.08

合同负债132491.33

应付职工薪酬136696.34

应交税费48037.88

其他应付款48414.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548.99

其他流动负债16787.12

流动负债合计1174141.09

长期借款208766.81

租赁负债6625.68

长期应付款440191.68

预计负债86099.92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91.34

非流动负债合计751875.43

负债合计1926016.53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的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合同负债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1-1-2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所有权、采矿权、探矿权及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

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10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到19项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乌鲁木齐

乌东煤矿分多人井下作业过程中人新(乌)煤安罚

12025.06.04市应急管罚款17.50万元

公司卡分离[2025]188002号理局乌鲁木齐

乌东煤矿分掘进机内外喷雾因无水新(乌)煤安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2024.09.25市应急管

公司不能正常使用等[2024]110001号12.00万元理局国家矿山

乌东煤矿分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不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罚款

32025.02.08安全监察

公司能满足矿井实际需要等[2025]12001号7.68万元局新疆局国家矿山

乌东煤矿分计划资金不满足防灭火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罚款

42024.05.07安全监察

公司工作需要等[2024]12039号84.40万元局新疆局国家矿山

乌东煤矿分煤巷开口处未设置顶板新煤安监三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2023.09.23安全监察

公司离层监测等[2023]44001号17.00万元局新疆局责令补充办理征占用托克逊县

非法占用集体天然草吐市(托克逊)林草罚草地许可审批手续;

6托克逊能源2023.09.12林业和草地,开采煤矿决字[2023]第14号处罚款7703.767818原局万元国家矿山临时排水点的水池未做

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罚款

7托克逊能源2023.10.16安全监察栅栏,未悬挂安全警示

[2023]19010号14.00万元局新疆局牌等煤矿2023年度安全风险国家矿山辨识评估工作方案对恶新煤安监三罚

8托克逊能源2024.02.24安全监察处罚款5.00万元

劣天气作业风险评估与[2024]20012号局新疆局实际不符国家矿山设备维修车辆停放场未

新煤安监三罚合并给予警告,并处

9托克逊能源2024.09.24安全监察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

[2024]25049号罚款28.95万元局新疆局警示标志等

1-1-2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昌吉回族审批,开展采场土方剥(新准)应急罚

10红二矿公司2023.11.24自治州应处罚款200.00万元

离及外排土场排弃施工[2023]124号急管理局建设未对承包单位统一协调昌吉回族管理,且未按照规定对(昌州)应急罚

11红二矿公司2024.06.20自治州应处罚款50.00万元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2024]38号急管理局教育培训退还非法占用的

昌吉州自超出用地范围占用土地昌州自然资罚(土)字

12红二矿公司2023.11.3048286平方米土地;

然资源局修建建筑物[2023]20号

罚款724.29万元昌吉回族公司2023年4月实际月(新准)应急罚

13红沙泉能源2023.06.13自治州应度产量超出核定产能生处罚款5.00万元

[2023]40号

急管理局产大于10%新疆准东矿区内土方剥离和运输经济技术

14准东能源2023.07.10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有效准环罚字[2023]17号处罚款6.98万元

开发区环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境保护局昌吉回族公司2023年4月实际月(新准)应急罚

15准东能源2023.06.13自治州应度产量超出核定产能生处罚款5.00万元

[2023]39号

急管理局产大于10%二标段机修车间电焊机国家矿山

外壳接地装置未按照规新煤安监二罚合并给予警告,并处

16准东能源2024.01.27安全监察

定每月检查1次并做好[2024]22001号罚款27.84万元局新疆局记录等

存在两处自然发火点,国家矿山

火灾监测系统未检测到新煤安监二罚合并给予警告,并处

17准东能源2023.08.03安全监察

并发出报警信息,现场[2023]99007号罚款8.21万元局新疆局巡检人员也未发现等国家矿山煤矿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新煤安监二罚

18昌吉分公司2025.06.27安全监察合并罚款6.90万元

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2025]11008号局新疆局国家矿山煤矿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新煤安监二罚

19昌吉分公司2025.02.24安全监察合并罚款6.44万元

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2025]12002号局新疆局

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1-1-2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新疆能源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等。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新疆能源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新疆能源的主要产品为煤炭。

4、主要经营模式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经营模式”。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许可/登记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内容

2025.02.18-

(新)MK 安许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

1新疆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开采2026.02.06

[2023]021[1]管理厅

(新)JZ 安许证字 2024.08.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

2新疆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2018]0044222027.08.23和城乡建设厅热食类食品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

2025.02.14-

3 新疆能源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6501040109296 制售,冷食 开发区(新市区)市场

2029.10.09

类食品制售监督管理局

1-1-2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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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许可/登记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内容

乌公特高新旅字第2025.05.20-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

4新疆能源特种行业许可证住宿

2025-875号2026.05.19区(新市区)公安分局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2025.01.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

5 新疆能源 D265207849 级;建筑工

书2029.12.27和城乡建设厅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新)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 2025.03.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

6昌吉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3]027(井工)2026.04.02管理厅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2025.03.25-

7昌吉分公司6523001300031—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证(非营业性)2026.04.18

2025.03.24-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652301MAE6N42 按照登记内

8昌吉分公司2030.03.23—

记回执 X7N001Y 容排污

[2]

B652301S2025- 按照批准内 2025.03.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

9昌吉分公司取水许可证

0338容取用水2028.01.01厅

热食类食品2025.04.30-

10 昌吉分公司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6523011217231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售2030.04.29

2025.03.13-

乌东煤矿分 (新)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

11安全生产许可证2026.02.06

公司[2023]022(井工)[3]管理厅

2025.02.18-

乌东煤矿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126501001300024—2025.12.14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公司证(非营业性)[4]

乌东煤矿分9165000007221361按照批准内2025.07.15-

13排污许可证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公司 14001C 容排污 2030.07.14

乌东煤矿分 C650109G2024- 按照批准内 2024.05.31-

14取水许可证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公司0002容取用水2029.05.30

乌东煤矿分 C650109G2023- 按照批准内 2023.07.06-

15取水许可证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公司0048容取用水2028.07.05

乌东煤矿分 C650109G2023- 按照批准内 2023.11.07-

16取水许可证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公司0109容取用水2028.11.06

乌东煤矿分 使用 II 类 2025.05.20-

17 辐射安全许可证 新环辐证[G0109]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公司射线装置2029.03.14

D652302S2024- 按照批准内 2024.12.03-

18黄竹宾馆取水许可证阜康市水利局

0392容取用水2029.12.02

19黄竹宾馆特种行业许可证阜公特字第101号住宿餐饮阜康市公安局

[5]新卫公证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024.03.12-

20黄竹宾馆(2015)第652302宾馆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证2028.03.11

000070号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2025.03.04-

21 黄竹宾馆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26523021060816 类食品制 2026.01.18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售,自制饮[6]品制售

(新)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 2025.01.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

22托克逊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4]081(露天)2027.07.02管理厅

1-1-2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许可/登记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内容

A650422G2024- 按照批准内 2025.05.27-

23托克逊能源取水许可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0221容取用水2029.06.23

2024.10.29-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65042206884116按照登记内

24托克逊能源2029.10.28—

记回执 42001Z 容排污 [7]

(新)MK 安许证 煤矿开采 2024.11.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

25红沙泉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4]069(露天)2027.02.05管理厅

2024.05.19-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65232559917778按照登记内

26红沙泉能源2029.05.18—

记回执 4T001X 容排污 [8]

A652325S2024- 按照批准内 2024.06.24-

27红沙泉能源取水许可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0219容取用水2029.06.23

(新)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 2024.11.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

28准东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4]068号(露天)2027.02.05管理厅

A652327G2024- 按照批准内 2024.06.24-

29准东能源取水许可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0222容取用水2029.06.23

2025.03.30-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65230059918572

30准东能源—2030.03.29—

记回执 5R001Z [9]

热食类食品2025.02.13-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

31 准东能源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6523911015688

制售2030.02.12督管理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新交运管许可伊字道路普通货2023.12.26-

32伊棉供应链奎屯市交通运输局

证654003011430号物运输2027.12.25

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已取得续期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

1月20日;

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就该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昌吉分公司已于2025年10月

31日办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0日;

注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东煤矿分公司已取得续期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9年1月20日;

注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就该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乌东煤矿分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取得换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6日;

注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就该项特种行业许可证,黄竹宾馆已于2025年9月10日取得换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9月9日;

注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就该项食品经营许可证,黄竹宾馆已于2025年8月12日取得换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8月11日;

注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就该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托克逊能源已于2025年10月

28日办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2030年10月27日;

注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就该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红沙泉能源已于2025年8月4日办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2030年8月3日;

注9:就该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准东能源已于2025年8月20日办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2030年8月19日。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新疆能源主营煤炭开采及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煤炭产能8970万吨/年。

最近两年一期,新疆能源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1-1-2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426282138967

最近两年一期,新疆能源主要客户情况:

占当期营业收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入比例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1219.2137.17%

2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938.5111.25%

2025年3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37755.506.34%

1-7月4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35236.235.92%

5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34192.475.75%

小计395341.9266.43%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2275.6835.98%

2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119715.247.80%

3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893.867.68%

2024年度

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104650.946.82%

5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80954.425.27%

小计975490.1463.55%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2615.1724.04%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130067.618.62%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3172.928.16%

2023年度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639.637.00%

5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92658.646.14%

小计814153.9853.9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新疆能源主要供应商情况:

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额比例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10514.3325.52%

2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25872.2210.34%

2025年3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4468.746.12%

1-7月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1258.305.03%

5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59931.344.93%

小计632044.9251.94%

1-1-2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额比例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77213.1215.48%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977.6010.67%

3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77636.279.92%

2024年度

4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99289.445.55%

5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6937.714.30%

小计822054.1445.91%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76882.6822.40%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3605.4013.89%

3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45985.018.68%

2023年度

4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5619.177.47%托克逊县风城国有资本运营(集

563943.373.80%

团)有限公司

小计946035.6456.24%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新疆能源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新疆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新疆能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新疆能源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新疆能源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新疆能源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5827.148112.805585.28

环保费用性支出715.631511.041204.45

环保投入合计6542.779623.846789.73

1-1-2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新疆能源的产品为煤炭,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新疆能源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新疆能源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新疆能源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模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24578.103052092.052651669.40

负债总额1926016.531896669.481604075.65

所有者权益1098561.581155422.571047593.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9129.48999389.52886408.24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698977.591823190.101942290.57

营业成本557355.501407235.261396156.56

利润总额9082.62174723.90222949.25

1-1-2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净利润-9017.79118971.02154685.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08.18103371.30112762.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13905.3997943.76116599.15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26870.29405390.39531372.9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65345.71-214874.05-104757.97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25644.87-199841.25-281214.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66571.13-9324.92145400.71减少额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20.26%22.81%28.12%

资产负债率63.68%62.14%60.49%

注:新疆能源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新疆能源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能源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新疆能源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新疆能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新疆能源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1-1-2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新疆能源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新疆能源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新疆能源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新疆能源燃料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运输服务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新疆能源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新疆能源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新疆能源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新疆能源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新疆能源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新疆能源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新疆能源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新疆能源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新疆能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新疆能源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新疆能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新疆能源会考虑下列迹象:

1)新疆能源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新疆能源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新疆能源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新疆能源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新疆能源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

1-1-2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新疆能源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模拟财务报表系假设新疆能源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拟处置业务的转让,并依据预重组交易后的股权架构,以新疆能源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自

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重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假设于2023年1月1日已经完成拟处置业务,拟处置业务未收取对价,

相关处置损益计入2023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科目,其中,交易对价未考虑拟处置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

2)假设新疆能源于2025年7月31日应收拟处置业务的其他应收款项

534536816元转为投资款事宜于2025年7月31日已经完成,于2025年7月

31日同时冲减该余额及所有者权益科目;

3)上述处置损益不包含涉及的所得税费用,亦未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交易

成本、中介费用及其他税金的影响;

4)新疆能源对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的增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

5)新疆能源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所有者权益明细项目对作为特定用途

的模拟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无重大意义,因此所有者权益部分仅列示权益总额;

6)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1-1-2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本次拟实施的重组方案所确定的新疆能源架构假定符合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持续经营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378551155元。

新疆能源管理层认为,根据新疆能源尚未使用的融资授信额度,及正常运营可以补充的现金流入,预期新疆能源未来十二个月将有足够流动资金支付营运所需资金。因此,管理层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新疆能源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模拟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2023年3月,国家能源集团无偿划转其所持子公司新疆矿业100%股权至

新疆能源,自划转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由于新疆能源最终控制方为国家能源集团,因此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4年3月,新疆能源将所持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

公司31%的股权转让给西部能源,自转让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的情况。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新疆能源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预重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新疆能源体内存在以下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因此在本次重组中拟对新疆能源进行预重组,将有关资产剥离至新疆能源之外。本次重组将相关剥离资产视同报告期初即完成剥离,以此为基础编制模

1-1-2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拟合并报表,进行审计、评估,主要涵盖以下类别:

1、同业竞争资产:因国家能源集团已向控股的上市公司龙源电力就风电资

产做出同业竞争承诺,因此相关风电资产不适合注入中国神华。新疆能源下属在运和拟建风电项目资产拟进行剥离。

2、低效资产:新疆能源下属存在部分停产停建或经营不善的矿权及盈利能

力较弱的光伏资产等,目前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进行剥离。

新疆能源预重组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持有方/转让方资产名称主体形式

1新疆能源国能乌鲁木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法人

2新疆矿业国能中济奇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6%股权法人

3新疆能源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注1)法人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涝坝

4新疆能源分公司

湾煤矿分公司(注2)

5新疆能源国能博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法人

6新疆能源国能奎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7新疆能源国能乌鲁木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8新疆能源国能新疆温泉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法人

9新疆能源国能策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注3)法人

10新疆能源国能洛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注3)法人

11新疆能源国能墨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注3)法人

12新疆能源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36%股权法人

13新疆能源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分公司

注1:含新疆能源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宽沟煤矿采矿权。注2:含新疆能源持有的新疆准南煤田玛纳斯县涝坝湾井田勘探探矿权。注3:相关3家公司已被国能(和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本次将直接剥离前述公司95%股权。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批复和通知,上述第1-2项、第5-11项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国华投资;上述第3-4项、第12-13项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上述剥离资产均在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及交割等工作。

针对上述资产剥离情况,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承诺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

1-1-2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预重组相关安排的承诺函》,承诺:“1、针对乌海能源下属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划转、包头矿业下属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该等划转因特殊情况预计较难于短期内作出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此,本公司承诺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划转双方在2026年

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和山西煤销

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针对本次预重组的其他剥离资产,本公司承诺将协调转让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非股权类资产的交割。”三、化工公司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432M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9、10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9、10层法定代表人姜兴剑

注册资本3123711.58527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营业期限2003年6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经营范围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1-1-2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3年6月12日,设立2003年3月31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研字[2003]151号”《关于成立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的批复》,原神华集团同意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化工公司,其中原神华集团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为90%;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为10%。

2003年5月28日,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3]正华验字第028号),截至2003年5月28日止,化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000.00万元。

2003年6月12日,化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化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号(万元)(万元)

1原神华集团180000.00180000.0090.00%

2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010.00%

合计200000.00200000.00100.00%

(2)2008年6月,增资至1060000万元

2008年5月19日,化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化工公司注册资本,

由原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加至1060000万元,其中:原神华集团出资额由

180000万元变更为975000万元。

2008年6月17日,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华正信验字[2008]第6-13号),确认截至2008年6月11日止,化工公司已收到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729126万元及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

1-1-2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65000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994126万元。

2008年6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号(万元)(万元)

1原神华集团975000.00909126.0091.98%

2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5000.0085000.008.02%

合计1060000.00994126.00100.00%

(3)2009年7月,实缴出资,股权划转,增资至1464714.159902万元根据原神华集团“神华企划[2008]468号”《关于无偿划转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神华呼伦贝尔煤化工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原神华集团持有的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神华呼伦贝尔煤化工有限公司各100.00%的股权出

资无偿划转给化工公司,被无偿划转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和神华呼伦贝尔煤化工有限公司均为原神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原神华集团以无偿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缴纳合计425800.00万元用于增加化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为420800.00万元,已于2009年5月30日经天华祥通(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天华祥通评报字(2009)第6-1号”

评估报告书确认;“神华呼伦贝尔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为5000.00万元,已于2009年3月30日经经天华祥通(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天华祥通评报字(2009)第3-8号”评估报告书确认。

2008年12月18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财[2008]454号”《关于煤制油化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决定化工公司以资本公积方式转增注册资本4788.159902万元。

原神华集团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约定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化工公司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原神华集团,股权转让后原神华集团持有化工公司100%股权。

2009年6月2日,原神华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由

1060000.00万元增加至1464714.159902万元,新增出资额404714.159902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和实物资产。

1-1-2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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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6日,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华正信验字[2009]第6-5号),确认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化工公司收到股东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和补足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人民币470588.159902万元,其中:原神华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40000万元,以无偿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方式出资4258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方式转增注册资本4788.159902万元。

2009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464714.1599021464714.159902100.00%

合计1464714.1599021464714.159902100.00%

(4)2010年5月,增资至1477925.159902万元

2009年12月15日,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增加出资的决定》,决定化工

公司注册资本由1464714.159902万元增加到1477925.159902万元。

2010年3月1日,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华正信验字[2010]第3-1号),确认截至2009年12月10日止,化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13211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477925.159902万元。

2010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477925.1599021477925.159902100.00%

合计1477925.1599021477925.159902100.00%

(5)2011年12月,增资至1758950.299902万元

2011年11月23日,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增加出资的决定》,决定化工

公司注册资本由1477925.159902万元增加到1758950.299902万元,新增加出资额281025.14万元。

2011年11月30日,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1-2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天华正信验字[2011]第11-3号),确认截至2011年11月21日止,化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281025.14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58950.299902万元。

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758950.2999021758950.299902100.00%

合计1758950.2999021758950.299902100.00%

(6)2012年5月,增资至1760462.299902万元

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增加出资的决定》,决定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由

1758950.299902万元增加到1760462.299902万元,新增加出资额1512万元。

2012年4月1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2]

验字第00012号),确认截至2011年12月30日止,化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1512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60462.299902万元。

2012年5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760462.2999021760462.299902100.00%

合计1760462.2999021760462.299902100.00%

(7)2013年4月,增资至1907436.518145万元

2012年10月5日,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增加出资的决定》,决定化工

公司注册资本由1760462.299902万元增加到1907436.518145万元,新增加出资额146974.218243万元。

2013年2月2日,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天华茂验字[2013]002号),确认截至2013年1月31日止,化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146974.218243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907436.518145万元。

1-1-2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3年4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907436.5181451907436.518145100.00%

合计1907436.5181451907436.518145100.00%

(8)2013年12月,公司分立,减资至1394220.518145万元2013年8月6日,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同意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分立、减资的决定》,决定化工公司分支机构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分立设立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化工公司继续存续;分立基准日为2013年3月31日;截至基准日,化工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由1907436.518145万元减少为1394220.518145万元;新设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13216万元。

2013年9月23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3]沪第

646号”资产评估报告,化工公司以2013年3月31日为基准经评估后的净资

产价值为1394772.242621万元,各出资人在该评估价值基础上确认的化工公司净资产价值为1227640.319650万元。

2013年9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23523号),确认截至2013年9月23日止,化工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513216万元,其中减少原神华集团出资人民币513216万元。

2013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394220.5181451394220.518145100.00%

合计1394220.5181451394220.518145100.00%

(9)2016年5月,增资至2154164.028145万元2016年2月3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企[2016]71号”《关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决定化工公司项目资本金合计759943.51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前述新增注册资本759943.51万元

1-1-2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2154164.0281452154164.028145100.00%

合计2154164.0281452154164.028145100.00%

(10)2017年11月,增资至3073249.595277万元2017年10月26日,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变更<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股东决定》,决定化工公司的出资由2154164.028145万元增加到3073249.595277万元,新增加出资919085.567132万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919085.567132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7年11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3073249.5952773073249.595277100.00%

合计3073249.5952773073249.595277100.00%

(11)2021年7月,增资至3123543.585277万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股东原神华

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021年6月30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决定修改化工公司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修改为3123543.585277万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50293.99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2021年7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123543.5852773123543.585277100.00%

1-1-2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3123543.5852773123543.585277100.00%

(12)2023年3月,增资至3123711.585277万元2023年3月15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由3123543.585277万元变为

3123711.585277万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168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2023年3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123711.5852773123711.585277100.00%

合计3123711.5852773123711.585277100.00%

(13)2025年11月,增资

2025年11月7日,化工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中油化财务[2025]141号”《化工公司关于申请拨付大保当煤矿探矿权资源价款资本金的请示》,载明:按照国家能源集团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国家能源集团同意向化工公司增资,金额不超过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大保当井田勘探探矿权投标上限金额的24%(即控股权比例80%*资本金比例30%),专项用于榆神矿业参与竞买大保当井田探矿权,为支付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大保当井田勘探探矿权的探矿权成交价款,化工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申请拨付资本金金额为492720万元。国家能源集团已于2025年11月13日向化工公司支付了新增资本金492720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化工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除本章之“三、化工公司”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之“(13)2025年11月,增资”,股东已完成实缴但化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外,化工公司其他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化工公司股权。

1-1-2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化工公司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三、化工公司”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

化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化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123711.585277100.00%

合计3123711.585277100.00%

注:如本章之“三、化工公司”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之“(13)

2025年11月,增资”所述,股东已完成实缴但化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登

记的国家能源集团出资额仍为3123711.585277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化工公司100%股权,为化工公司控股股东;化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1-1-2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化工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拥有12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榆林化工1004096.8163100.00%

2新疆化工708369.9614100.00%

3工程技术公司48674.4100.00%

4神木化工6500062.32%

5咸阳化工368949.317165.00%

6化工科技100000100.00%

7研究中心500080.00%

8国能磐石(广西)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000100.00%

9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80000100.00%

10国能陕西榆神矿业有限公司52000080.00%

11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15000065.00%

12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00051.00%

化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化工公司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为新疆化工、榆林化工,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化工

公司名称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9MA776JNR88

1-1-2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号

主要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号法定代表人关丰忠

注册资本708369.961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7月20日营业期限2016年7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

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

经营范围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化工公司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16年7月,设立2016年7月20日,化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审议并通过《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新疆化工注册资本737336.60万元,由化工公司以货币出资。

2016年7月20日,米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疆化工核发《营业执照》。

新疆化工设立时为化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化工公司持有新疆化工100%股权。

2)2022年12月,吸收合并吐鲁番煤化工

化工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6日分别作为吐鲁番煤化

工、新疆化工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吐鲁番煤化工与新疆化工采用吸收合并方式进行合并。吸收合并后,吐鲁番煤化工予以解散,新疆化工作为存续公司继续存在。吐鲁番煤化工为化工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2021年10月15日,吐鲁番煤化工在《吐鲁番日报》第6511期第4版上

1-1-2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刊登了吸收合并注销公告。2021年11月16日,新疆化工于《中国商报》第

7524期第8版上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

2021年12月27日,新疆化工与吐鲁番煤化工签署《合并协议》,约定吐

鲁番煤化工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并入新疆化工。吐鲁番煤化工在合并后解散,新疆化工于合并后继续存续。合并后,新疆化工的注册资本为747336.60万元。

2022年1月4日,吐鲁番煤化工、新疆化工出具《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有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本次吸收合并后双方的债权、债务均由新疆化工继承。

2022年6月14日,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吐鲁番煤化工的注销

登记申请,对该公司予以注销登记。

2022年10月19日,化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按照《合并协议》约定

将新疆化工注册资本增加至747336.6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该等747336.60万元均由化工公司认缴出资。

2022年12月30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向新疆化工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仍持有新疆化工100%股权。

3)2025年5月,减资至708369.961415万元

2025年2月28日,化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新疆化工的注册资本

由747336.60万元减少至708369.961415万元。

根据新疆化工2025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减资公告事宜的情况说明》《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新疆化工于2025年3月2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减资公告,截至情况说明之日,公告已超过45天,且无人前来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新疆化工已将减资情况按程序通知了所有债权人,截至2025年5月9日,无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

2025年5月12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向新疆化工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

1-1-2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完成后,化工公司仍持有新疆化工100%股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新疆化工的工商登记材料,新疆化工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化工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新疆化工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新疆化工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三、化工公司”之“(四)下属公司情况”之“1、新疆化工”之“(1)历史沿革”,相关增减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新疆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新疆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持有新疆化工100%股权,新疆化工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化工公司708369.9614100.00%

合计708369.9614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化工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2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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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化工的主营业务为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新疆化工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030581.191021359.391052241.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74353.00765722.43752505.71

营业收入289484.29492546.35485328.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05.6620999.037324.42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榆林化工

公司名称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806MA70391C58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云池

注册资本1004096.816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营业期限2016年6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煤制活性炭及经营范围其他煤炭加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

1-1-2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

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煤炭开采;公共铁路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化工公司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16年6月,设立2016年6月13日,榆林化工唯一股东化工公司出具《关于成立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成立榆林化工。根据化工公司签署的《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榆林化工注册资本345000万元,由股东化工公司缴纳。

2016年6月14日,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为榆林化工

核发《营业执照》。榆林化工设立时为化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化工公司持有榆林化工100%股权。

2)2021年1月,增资至800905.976316万元

2021年1月,化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榆林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905.976316万元。

2021年1月29日,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榆神工业园区分局为榆林化工

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仍持有榆林化工100%股权。

3)2021年12月,增资至988086.3463万元2021年11月17日,化工公司出具《关于榆林化工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定》(中油化企法〔2021〕370号),同意榆林化工注册资本增加187180.37万元。榆林化工注册资本增加至988086.3463万元。

2021年12月24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

分局为榆林化工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仍持有榆林化工

100%股权。

1-1-2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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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1月,增资至1004096.8163万元

2024年1月9日,化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榆林化工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4096.8163万元,共计增资16010.47万元,由化工公司以货币增资,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2024年1月23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榆神工业区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化工公司仍持有榆林化工100%股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榆林化工的工商登记材料,榆林化工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榆林化工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榆林化工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榆林化工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三、化工公司”之“(四)下属公司情况”之“2、榆林化工”之“(1)历史沿革”,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榆林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榆林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持有榆林化工100%股权,榆林化工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化工公司1004096.8163100.00%

合计1004096.8163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榆林化工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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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榆林化工的主营业务为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榆林化工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590426.651447726.771436263.12归属于母公司所

623219.26601058.28558247.02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394825.38664841.14597073.02归属于母公司股

21267.8542335.721729.89

东的净利润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榆林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697806.25

应收票据3831.88

应收账款44252.54

1-1-2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预付款项51429.21

其他应收款17869.82

存货191536.91

合同资产38901.02

其他流动资产25204.07

流动资产合计1070831.70

长期股权投资246253.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

固定资产2026288.04

在建工程374525.01

使用权资产9452.46

无形资产244004.29

长期待摊费用12146.09

递延所得税资产26716.80

其他非流动资产5905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3001442.61

资产总计4072274.31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34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17573439.4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3、化工公司”第1-34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2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763785.99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1-1-2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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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自有土地”之“3、化工公司”第35-36项。

化工公司上述763785.99平方米划拨土地为生产及生活用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化工公司 763785.99 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为生产及生活用地,虽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但不涉及化工公司的重要生产设施,且已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关于其用地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意本次交易后可以继续使用的证明;B.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化工公司上述划拨土地不会对化工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779581.65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咸阳化工咸阳市渭城区渭城镇石何杨村、摆旗镇村5186.67

2研究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76841.00

3化工公司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省道201西侧)697553.98

上述第1项咸阳化工面积5186.67平方米无证土地(目前闲置)尚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上述第2项研究中心面积76841.00平方米土地,已实际办理“沪房地闵字

(2004)第068742号”产权证书,登记在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市市属国企,以下简称“上海华谊”)名下。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1-1-2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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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8日签署的《关于神华煤液化中试基地与研究中心的合作协议》,约定上海市政府向研究中心无偿提供项目用地约260亩(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地块,实际征收182亩),并保证研究中心拥有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50年;根据研究中心与上海华谊于2006年3月17日签署的《关于解决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试基地(双柏路以北)土地使用权问题的协议》,上海华谊取得的“沪房地闵字(2004)第068742号”产权证书证载面积76841.00平

方米划拨土地,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向研究中心提供用地并无偿使用50年,并已提供给研究中心使用,该地块上由研究中心建设的全部建筑,产权均归研究中心所有。

上述第3项化工公司面积合计697553.98平方米土地,已实际办理“2020陈巴尔虎旗不动产权第0000384号”产权证书,登记在中国神华名下。中国神华已确认前述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权利人为化工公司。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化工公司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就合计774394.98平方米土地实际已办理产权证书并已取得证载权利人的确认,5186.67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土地面积占化工公司自有土地总面积约0.03%,

占比较低;C.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化工公司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化工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1宗土地使

1-1-2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内蒙古自治内蒙古自治区

区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市伊 2×100MW 自备

煤制油市伊金霍洛金霍洛旗乌兰热电厂可再生能2025.05.21-

11297000.00

分公司旗乌兰木伦木伦镇上湾村源替代项目光伏2045.05.20

镇上湾村村郭家圪台社、阵列用地民委员会白家焉社

3)采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采矿权。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1项探矿权,化工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矿业为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大保当井田勘探探矿权

招标出让项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勘查面积(平方首次出出让人中标人勘查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号公里)让期限陕北侏罗纪煤田陕西省神陕西省自

1榆神矿业榆神矿区大保当木市大保92.3245年

然资源厅井田勘探探矿权当镇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海域使用权。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103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3、化工公司”。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3、化工公

1-1-2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司”。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1273449.62312422.25463673.16497354.2139.06%与井巷资产相关的

23.533.93-19.6083.29%

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

73582.5527447.3736196.149939.0413.51%

器和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6948.866525.4882.94340.444.90%

煤化工专用设备4847866.281983929.761345333.881518602.6531.33%

家具、固定装置、

122.4990.40-32.1026.20%

汽车及其他

合计6201993.332330419.191845286.112026288.0432.67%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煤化工专用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煤化工专用设备账面净值为1518602.65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30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459311.17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3、化工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1336100.11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煤制油分公司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516502.42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煤化学工

2榆林化工192458.27

业园区1号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新疆化工477147.78(工业区)祥华街2889号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

4神木化工111645.61

工业园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城街道办朝阳

5咸阳化工14727.68

四路北段

1-1-2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6研究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2356.56

7化工科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10580.72

8化工公司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省道201西侧)10681.07

就上述无证房产,除上述第6、7项研究中心、化工科技面积合计12937.28平方米无证房产(主要包括煤制油公司热电中心、液化中心、环保储运中心等生产用房及宿舍、食堂等生活用房,研究中心、化工科技办公楼、研发试验用房)外,上述第1至5项合计1312481.76平方米无证房产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房产系化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上述房屋建设及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意继续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第8项化工公司面积10681.07平方米的房产,该等房屋实际已办理“2020陈巴尔虎旗不动产权第0000384号”权属证书,登记在中国神华名下。中国神华已确认前述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为化工公司。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化工公司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就合计1312481.76平方米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就

10681.07平方米房产实际已办理产权证书并获得证载权利人的确认,12937.28

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无证房产面积占化工公司自有房产总面积约0.72%;

*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化工公司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化工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2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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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16处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2025.01.01-

1化工公司中国神华8324.88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办公

2027.12.3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5.11.19-

2榆林化工619.00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住宿

公寓经营2026.11.18管理分公司

融寓旅家2024.11.15-(北京)2025.11.14

3榆林化工381.00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甲3号院住宿公寓管理(届满后不有限公司再租赁)

国家能源集团鼓楼办公区 C 座写 2025.07.01-

4工程技术中国神华6243.66办公

字楼11层、12层部分房间2025.12.31

工程技术国家能源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2024.05.01-

55276.05办公

公司 集团 号金贸大厦 D 座 5-6 层 2027.04.30上海莱嘉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威路795弄2研发、2024.06.12-

6化工科技实业有限2836.41号楼(整栋)办公2027.05.31公司上海莱嘉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威路795弄1

研发、2025.01.01-7化工科技实业有限3625.70号楼(电梯楼层10层、11层,办公2027.05.31公司实际建筑楼层9层、10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宝清县宝中央大街635号宝清宾馆(一、2025.01.27-

8宝清科技青宾馆有1418.00办公

二层整租,包含房间22个;四2026.01.26限公司层会议室2间)神华工程

技术有限安徽省化合肥市屯溪路193号的合工大电2025.01.01-

93871.69办公

公司安徽工设计院子城3号楼负一至三层2025.12.31分公司喀什深圳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

煤制油销2024.12.01-

10城有限公575.00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1号楼办公

售分公司2027.11.30

司12层4、5号浙江明豪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

煤制油销2024.11.15-

11实业有限995.361688号明豪大厦2702、办公

售分公司2027.11.14公司27052707室房屋

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县天津生态

中天大道1620号路、道、街中

煤制油销城生创投2024.04.29-

12691.00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园研发大厦塔办公

售分公司资开发有2027.04.28

楼4层402室、塔楼6层601限公司

室、602室

13煤制油销成都传媒394.99成华大道杉板桥路333号4栋天办公2024.06.30-

1-1-2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售分公司文化置业荟成华文创大厦2026.06.29有限公司神华大雁

煤制油销大雁矿区雁北区原园林公司办公2024.10.01-

14工程建设801.60办公

售分公司楼2027.09.30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

煤制油销1011号国家能源新疆公司办公楼2025.01.01-

15新疆能源398.18办公售分公司 A 座 9 楼(房间号 901、902、 2027.12.31

903、908)

煤制油销 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2025.01.01-

16吴联维257.00办公

售分公司4106、4107、4108、4109房号2025.12.31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100627.14

应付账款356062.66

预收款项58.33

合同负债69792.15

应付职工薪酬145502.54

应交税费11875.89

其他应付款72335.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5765.55

其他流动负债6104.13

流动负债合计1638123.93

长期借款694720.46

租赁负债4203.97

长期应付款10396.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09321.09

负债合计2347445.02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

1-1-2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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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探矿权及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17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此外,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下属神木化工存在一笔逾期借款,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贷款人为陕西华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神木化工5%股权),已于2024年3月14日到期。该笔借款双方一直未签订展期协议,按照合同利率4.85%计算的利息已正常支付,按照合同利率上浮50%部分作为罚息,2024年3月14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计产生罚息10185000元尚未支付。鉴于(1)神木化工就该笔股东借款与出借方未发生纠纷,神木化工仍按原合同利率向出借方支付利息;(2)本次交易中,《审计报告》已就该笔借款产生的罚息进行计提;(3)该笔借款占化工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较低。因此,神木化工上述逾期未偿还股东借款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到5项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被处罚处罚处罚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号主体时间内容

2024.榆林市应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陕榆)应急罚罚款50

1榆林化工

11.27 急管理局 事故 (2024)SG-24 号 万元

1-1-2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处罚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号主体时间内容

2024. 榆林市生 二氧化硫烟气在线设施 陕 K 环罚 罚款 5

2神木化工

03.12态环境局进行示值误差超标(2024)30号万元

2024. 榆林市生 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 陕 K 神木环罚 罚款 5

3神木化工

12.01态环境局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2023)149号万元

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乌鲁木齐

2024. 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 乌环罚决[2024]G- 罚款 7

4新疆化工市生态环

09.26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015号万元

境局设施的行为乌鲁木齐存在化工企业未加强精

2024. 乌环罚决[2024]G- 罚款 7

5新疆化工市生态环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气

09.26016号万元

境局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化工公司主营业务为煤化工业务,包括煤制油、聚烯烃等。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化工公司所属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化工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煤化工行业范畴,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国家发改委负责中长期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法规,审批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1-1-2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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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等。

自然资源部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国家能源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能源等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负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

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同时发挥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煤制烯烃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列表如下:

实施名称颁布机构具体内容时间《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未纳入国家

2021年中共中央、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乙烯、煤制烯

10月国务院中和工作的意见》烃项目,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标准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十四五”现代能源体2022年发改委、能措,是“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系规划》1月源局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发改委、工到2025年,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行业《现代煤化工行业节能降2022年信部、生态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达到30%、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月环境部、国50%、30%,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家能源局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1-1-2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实施名称颁布机构具体内容时间

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工信部、发照生态优先、以水定产、总量控制、集聚发展的要

改委、科技求,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推动现代煤化工产《关于“十四五”推动石

2022年部、生态环业示范区转型升级。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因地制宜、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

3月境部、应急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煤化工与“绿指导意见》管理部、国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利用煤化工装置家能源局所排二氧化碳纯度高、捕集成本低等特点,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

2022年发改委、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用于生产非能

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

10月家统计局源用途的烯烃产品的煤炭,属于原料用能范畴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严控现代煤化工产能扩张,新建项目需优先保障发《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2023年电供热用煤,重点向煤水资源丰富地区集中,推动发改委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6 月 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 A 级标准,鼓励绿氢、CCUS耦合创新

进一步强化煤炭主体能源地位,按照严控增量、强化指导、优化升级、安全绿色的总体要求,加强煤《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2023年发改委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不含煤制业健康发展的通知》6月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下同)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及 CCUS 耦合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2024年发改委展,打造低碳循环产业链,促进产品高端化、多元利用的意见》9月化,强化煤炭清洁转化与资源综合利用以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为目标,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创新引领、试点先行”的原则,引导氢能先进技

2025年

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国家能源局术装备落地应用、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综合利用

6月点工作的通知》效能提升和产业规范有序布局,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巩固提升矿业、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船舶、建筑等产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动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发展先

2025年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中共中央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制造业数

10月五年规划的建议》智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强品牌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重点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化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制油、聚烯烃等。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煤化工业务,标的公司上述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1-2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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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煤化工业务的主要采购包括生产所需的原料、能源介质及各类辅料。其中,原料主要为煤炭,用于煤化工产品的生产;辅料主要包括催化剂、助剂及其他生产消耗性材料。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及装置运行需要,结合物料类别和预算金额,依法依规通过招标或其他市场化方式组织采购,并综合考虑成本水平、供应稳定性及交付周期等因素,保障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

2)生产模式

煤化工业务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组织生产,通过一系列化学转化和加工环节,将煤炭转化为油品及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统筹原料预处理、反应转化、产品分离提纯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等环节,在确保安全生产和装置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及装置负荷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实现煤炭资源向清洁燃料和化工产品的转化。

煤制油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聚烯烃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1-2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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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及盈利模式

煤化工业务通过对外销售煤制油品及煤化工产品实现收入,主要产品包括油品、聚烯烃等。公司根据产品种类、质量指标及市场供需情况确定销售价格,并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确认收入;在扣除原料、能源、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其他生

产经营相关成本费用后,实现经营利润。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经营方式: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

危险化学品京东应急经许可范围:成品油:汽2024.09.23-北京市东城区

1化工公司

经营许可证[2024]000008油、煤油、柴油;其他化2027.09.22应急管理局

学品:丙烯、1-丁烯、氧

[液化的]等26项

(陕)WH 安许

安全生产许 甲醇( 2024.07.10-MT0 级)180 万吨 陕西省应急管

2榆林化工证字[2024]00322025.09.10

可证/年等理厅

号[1]

1-1-2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企业性质:危险化学品生陕西省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产企业2025.04.20-

3榆林化工61082500216学品登记注册

登记证登记品种:碳酸二甲酯,2028.04.19管理办公室

煤基混合戊烯,硫磺等设备品种:汽车罐车;充移动式压力

TS9261028K- 装介质类型:高(低)压 2025.03.26- 陕西省市场监

4榆林化工容器充装许

2029液化气体等;充装介质名2029.03.30督管理局

可证

称:丙烷等

91610806MA70 2024.09.14- 陕西省生态环

5榆林化工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391C58001P 2029.09.13 境厅

A610881S2022- 2022.09.30- 水利部黄河水

6榆林化工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1862027.09.29利委员会

D610890S2023- 2024.04.21- 榆神工业区农

7榆林化工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062027.04.20林水利局

C610890G2021- 2024.04.29-

8榆林化工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榆林市水利局

00352027.04.29

下列产品符合取得生产许

全国工业品 (陕)XK13- 2021.09.29- 陕西省市场监

9榆林化工可证条件:危险化学品无

生产许可证006-000562026.09.28督管理局机产品新疆维吾尔自

安全生产许 (新)WH 安许 2023.05.13-

10新疆化工甲醇193万吨/年等治区应急管理

可证证[2024]390号2026.05.12厅

企业性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疆维吾尔自

危险化学品2024.09.12-

11新疆化工65012400034登记品种:一氧化碳和氢治区化学品登

登记证2027.09.11

气混合物,氮[液化的],记中心燃料气等

辐射安全许新环辐证2025.06.03-乌鲁木齐市生

12 新疆化工 使用 IV 类、V 类放射源

可证 [G0062] 2029.11.06 态环境局

设备品种:汽车罐车;充

移动式压力2022.01.16-新疆维吾尔自

TS9265029- 装介质类型:低温液化气

13新疆化工容器充装许2026.01.15治区市场监督

2026体等;充装介质名称:碳

可证[2]管理局四等

91650109MA77 2023.02.27- 乌鲁木齐市生

14新疆化工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6JNR88001V 2028.02.26 态环境局

乌鲁木齐甘泉城镇污水排堡经济技术开

乌甘排水字第准予在许可范围内向城镇2023.05.23-15新疆化工入排水管网发区(工业

2023001号排水设施排放污水2028.05.22许可证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C650109S2023- 2023.03.10- 乌鲁木齐市水

16新疆化工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132028.03.09务局

全国工业产下列产品符合取得生产许新疆维吾尔自

(新)XK13- 2022.06.19-

17新疆化工品生产许可可证条件:危险化学品无治区市场监督

006-000222027.06.18

证机产品管理局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2021.09.09-乌鲁木齐市市食品经营许 JY36501901000

18新疆化工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2025.09.21场监督管理局

可证118(不含裱花蛋糕)制售[3]甘泉堡经济技

1-1-2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

(京)JZ 安许 北京市住房和

安全生产许2025.04.07-

19工程技术公司证字建筑施工城乡建设委员

可证2028.04.06

[2025]014857会

特种设备生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2023.07.12-北京市市场监

20 工程技术公司 TS1211009-2027

产许可证力容器规则设计2027.08.13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

建筑业企业2024.11.07-

21 工程技术公司 D311882488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城乡建设委员

资质证书2029.11.06会中华人民共和

工程监理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2024.08.28-

22 工程技术公司 E111032355 国住房和城乡

质证书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2029.08.28建设部

电力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北京市住房和

工程监理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2022.03.02-

23 工程技术公司 E211032352 城乡建设委员

质证书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2027.03.01会质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中华人民共和

工程设计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2024.08.28-

24 工程技术公司 A111032355 国住房和城乡

质证书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2029.08.28建设部(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风力发电)乙级、环境工程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2025.03.13-北京市规划和工程设计资

25 工程技术公司 A211032352 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2025.12.18 自然资源委员

质证书乙级,市政行业(环境卫[4]会生工程、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工程咨询单业务:石化、化工、医

甲2024.07.01-中国工程咨询

26工程技术公司位甲级资信药,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0120240105002027.06.30协会

证书资信等级:甲级业务:电力(含火电、水工程咨询单乙电、核电、新能源),轻2024.09.29-北京市工程咨

27工程技术公司位乙级资信

012024010187工、纺织,建筑,市政公2027.09.28询协会

证书

用工程资信等级:乙级

甲醇60万吨/年、液氧

(陕)WH 安许 6000 吨/年、液氮 5000

安全生产许2024.08.04-陕西省应急管

28神木化工证字[2024]0006吨/年、液氩300吨/年、可证2027.08.03理厅

号硫磺3000吨/年、氮气

27000吨/年

企业性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陕西省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2024.06.25-

29神木化工61082400167登记品种:二氧化碳、氧学品登记注册

登记证2027.06.24(液化的)、氩(压缩的管理办公室或液化的)等

30神木化工电力业务许1031017-00426准许按照本许可证载明的2017.03.31-国家能源局西

1-1-2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可证范围从事电力业务2037.03.30北监管局

91610000748642025.01.26-陕西省生态环

31神木化工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6493c001P 2030.01.25 境厅

C610881S2021- 2024.04.29-

32神木化工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榆林市水利局

00332027.04.29

全国工业产下列产品符合取得生产许

(陕)XK13- 2021.08.13- 陕西省市场监

33神木化工品生产许可可证条件:危险化学品有

014-000132026.09.08督管理局

证机产品全国工业产下列产品符合取得生产许

(陕)XK13- 2025.04.17- 陕西省市场监

34神木化工品生产许可可证条件:危险化学品无

006-000012030.05.24督管理局

证机产品

设备品种:汽车罐车;介移动式压力

TS9261004K- 质类别:低温液化气体 2023.10.18- 榆林市市场监

35神木化工容器充装许

2027等;介质名称:液氧、液2027.11.02督管理局

可证

氢、液氮

危险化学品生产:石脑

(蒙)WH 安许 油、航空煤油、柴油、液

安全生产许2023.11.30-内蒙古自治区

36煤制油分公司证字化石油气、液氧、液氮、可证2026.11.29应急管理厅

[2023]000856号液氨、粗酚、汽油、液态二氧化碳

企业性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蒙古自治区

危险化学品2025.07.21-

37煤制油分公司15062500150登记品种:航空煤油、柴危险化学品登

登记证2028.07.20

油[闭杯闪点≤60℃],石记办公室脑油等

辐射安全许蒙环辐证2025.08.12-鄂尔多斯市生

38 煤制油分公司 使用 IV 类、V 类放射源

可证[00060]2028.07.31态环境局

设备品种:汽车罐车;充移动式压力内蒙古自治区

TS9215K36- 装介质类型:冷冻液化气 2025.06.03-

39煤制油分公司容器充装许市场监督管理

2029体等;充装介质名称:液2029.06.04

可证局氧等鄂尔多斯市生

911506277722142024.03.04-

40煤制油分公司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态环境局伊金

877G001P 2029.03.03

霍洛旗分局

C150627G2021- 2021.09.15- 鄂尔多斯市水

41煤制油分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352026.09.14利局

C150626G2025- 2025.06.30- 鄂尔多斯市水

42煤制油分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072030.06.29利局

全国工业产下列产品符合取得生产许内蒙古自治区

(蒙)XK13- 2022.05.12-

43煤制油分公司品生产许可可证条件:危险化学品工市场监督管理

021-000022027.05.11

证业气体局经营方式:批发(无仓包九应急经煤制油销售分危险化学品储、无储存设施)2024.06.26-包头市九原区

44(乙)字

公司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煤油、1-丁2027.06.25应急管理局

[2024]000023

烯、2-丁烯等

2024.02.05-

辐射安全许沪环辐证上海市闵行区

45 上海研究院 使用 IV 类、V 类放射源 2025.10.29

可证[42168][5]生态环境局

1-1-2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上湾加油站分危险化学品1506001320250经营方式:有储存经营2025.06.02-鄂尔多斯市应

46

公司经营许可证0016许可范围:汽油、柴油2028.06.01急管理局鄂尔多斯市行成品油零售

上湾加油站分油零售证书第经审核,批准你单位从事2025.07.16-政审批政务服

47经营批准证

公司鄂0184号汽油、柴油零售业务2030.07.15务与数据管理书局

蒙 E 应急管经

大雁油库分公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批发2024.07.22-呼伦贝尔市应

48字[2024]000029

司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汽油、柴油2027.07.21急管理局号

大雁油库分公911100007109312023.09.04-呼伦贝尔市生

49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司 432M001U 2028.09.03 态环境局经审查,获准从事以下特神华工程技术种设备的生产活动:压力

特种设备生 TS1834042- 2025.07.08- 安徽省市场监

50有限公司安徽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产许可证20292029.08.01督管理局

分公司 (GB1、GB2)、工业管道(GC1、GCD)海关报关单

煤制油销售分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中华人民共和

51 位注册登记 150291063P 长期

公司物收发货人国包头海关证书

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证书已经续期,榆林化工已于2025年8月7日取得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陕)WH 安许证字[2025]0032 号),有效期为 2025年9月11日至2028年9月10日;

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证书有效期届满,新疆化工已于2026年1月14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编号:TS9265029-2030),有效期至 2030年 1月 14日;

注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证书有效期届满,新疆化工已于2025年9月17日取得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JY36501901000118),有效期至 2030 年 9 月 16 日;

注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证书已经续期,工程技术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取得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出具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3月12日;

注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证书已经注销。上海研究院的相关业务由化工科技开展,化工科技已于2025年9月8日取得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沪环辐证[6M951]),有效期至 2030 年 9 月 7 日。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化工公司主营煤化工销售业务。

最近两年一期,化工公司前五大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万吨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聚乙烯销量94.4695.5556.99

聚丙烯销量107.06106.9864.80

乙二醇销量24.8522.5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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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柴油产量50.1450.467.34

柴油销量49.0047.529.62

石脑油产量34.7534.553.06

石脑油销量34.7634.772.63

最近两年一期,化工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占当期营业收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入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92916.637.77%

2四联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9223.945.79%

2025年3秦皇岛市恒捷塑料有限公司44541.033.72%

1-7月4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301.753.54%

5道恩集团有限公司30718.012.57%

小计279701.3623.38%

1国家能源集团164435.046.22%

2四联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2521.135.01%

3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7284.883.68%

2024年度

4秦皇岛市恒捷塑料有限公司86690.593.28%

5道恩集团有限公司63594.542.41%

小计544526.1820.60%

1国家能源集团166688.116.50%

2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303.794.61%

3四联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6790.204.16%

2023年度

4秦皇岛市恒捷塑料有限公司59356.552.31%

5道恩集团有限公司57583.022.24%

小计508721.6619.83%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化工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占当期采购总额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573791.0755.80%

2025年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41189.684.01%

1-7月

3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37744.5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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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占当期采购总额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比例

4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13905.501.35%

5岳阳建华工程有限公司12640.991.23%

小计679271.7766.06%

1国家能源集团1184524.9150.96%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82509.123.55%

3海南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7075.873.32%

2024年度神木市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

435870.091.54%

公司

5大连鸿诚能源有限公司25620.061.10%

小计1405600.0660.47%

1国家能源集团1263695.3253.37%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99441.264.20%

3海南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82755.143.50%

2023年度

4榆林正鼎泓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7612.461.17%

5陕西泰丰盛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372.611.03%

小计1497876.7963.26%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化工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化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化工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化工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化工公司报告期内以境内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48750.60万元、76429.44万元和69984.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1.90%、2.89%和5.85%,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在境外未拥有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化工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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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化工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13288.316465.1824637.40

环保费用性支出13977.6435473.9636237.15

环保投入合计27265.9441939.1460874.55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装置、超低排放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化工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章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化工公司的产品为煤化工,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化工公司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化工公司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化工公司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化工公司下属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主要从事煤制油业务,建成并运营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生产线,同时配套建成世界煤化工领域首个10万吨/年全流程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项目、世界首套35万吨/年油渣

萃取装置,以及一条18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相关项目的稳定运行,使我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唯一掌握并实现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关键技术工程化应用的国家。

上述项目实现了煤炭资源的就地转化和清洁高效利用,在推动煤炭清洁转化利用、促进煤炭消费结构优化以及引导煤化工产业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

化方向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示范意义。2024年,化工公司依托自主研发工艺,对现有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通过提升原料油煤浆处理能力、延长装置连续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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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周期、优化能效利用水平,进一步验证了国产化关键装备的可靠性和煤直接液化工艺的稳定运行能力,持续提升装置整体运行效能。

除煤制油业务外,化工公司其他化工业务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置技术路线成熟,生产运行情况整体稳定。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化工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072274.313703357.223571990.77

负债总额2347445.021931486.261945257.31

所有者权益1724829.281771870.951626733.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11467.751756300.331615158.39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196229.432642897.552565089.99

营业成本1098731.562132999.742129776.99

利润总额-51239.72131803.1731310.16

净利润-57425.94125958.882732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43.94135840.6127920.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56238.18133191.5222016.34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80506.10323662.90229866.13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80354.89-174451.32-32166.5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26413.93-46036.18-260953.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6929.19103935.52-62648.15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8.15%19.29%16.97%

资产负债率57.64%52.16%54.46%

注:化工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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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化工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化工公司授权专利附件(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3、化工公司”)中序号515、516、528、537、542、543、544、545、561、562、563、

1045共计12项专利,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于2022年12月30日签署了《专利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作为许可方无偿许可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上述专利,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化工公司授权专利附件(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3、化工公司”)中序号985、990、1017、1018、1019、1020、1023、1025、1034、

1036、1037、1041、1042、1043共计14项专利,化工公司与山东江岳科技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4日签署了《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约定化工公司作为许可方许可山东江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部分专利及其他技术秘密,许可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年,许可费用包括入门费100万元及合同产品销售总额的10%。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化工公司不存在其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化工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化工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1-2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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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化工产品销售收入;

(2)煤制油、煤化工等项目的工程技术服务收入及其他收入;

化工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化工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化工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化工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化工公司煤化工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工程技术服务收入于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化工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化工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化工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化工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化工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化工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化工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化工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化工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化工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化工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化工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化工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化工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化工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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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化工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化工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化工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化工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列报要求。

(2)持续经营

于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的净流动负债为567292.23万元。化工公司管理层认为,化工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拥有拨付其营运资金以及资本开支需求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因此,管理层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化工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新设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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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2024年度

国能宝清生物科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煤制活性炭及

60000万元51%

有限公司清县其他煤炭加工

2023年度

国能基石化工科技科学研究和技

上海市浦东新区100000万元100%(上海)有限公司术服务业

陕西榆神能源热电电力、热力、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150000万元65%有限公司燃气供应业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化工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四、乌海能源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000114671005H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西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西法定代表人范忠明注册资本269270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2年4月11日营业期限2002年4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炼焦;装卸搬运;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钢压延加工;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经营范围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谷物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产品采集;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

灌溉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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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2年4月,设立2001年1月18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研字〔2001〕035号《关于乌达矿务局改制为神华集团乌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乌达矿务局改制为乌海能源。

2001年10月8日,原神华集团签署《神华集团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载明乌海能源是原神华集团批准、由原内蒙古自治区乌达矿务局改制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原神华集团作为股东,注册资本为20188万元。

2001年10月10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财字〔2001〕538号《关于乌达矿务局办理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的批复》,同意乌达矿务局暂将全额资产带入转制后的新公司。

2002年2月2日,乌海华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价值鉴定报告书》,

载明乌达矿务局、乌达矿务局苏海图煤矿、乌达矿务局五虎山煤矿、乌达矿务

局物资公司、乌达矿务局运销处实物资产于鉴定基准日2002年2月2日的鉴定

结果账面原值为47761.63万元,鉴定价值为20188.43万元。

2002年3月13日,乌海华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乌华联验[2002]16号

《验资报告》,截至2001年12月31日,乌海能源已收到乌达矿务局、乌达矿务局苏海图煤矿、乌达矿务局五虎山煤矿、乌达矿务局物资公司、乌达矿务局

运销公司投入的净资产29757.07834万元,其中转为注册资本20188万元。

2002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乌海能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乌海能源设立时由原神华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0188万元。

(2)2009年,吸收合并乌海煤焦化、海勃湾矿业

根据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签署的《合并协议书》,基于原神华集团出具的神华企划[2009]110号和神华企划[2009]111号文件,约定:(1)

1-1-2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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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乌海能源吸收合并乌海煤焦化、海勃湾矿业;(2)合并完成后,乌海煤焦化、海勃湾矿业依法解散,由乌海能源继承其全部资产、权益、负债等。

2009年5月,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就吸收合并事宜在《乌海日报》《内蒙古晨报》上发布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因所持部分矿权及不动产权证书暂无法变更至乌海能源名下等原因,尚未办理注销登记,各方将在前述事项完成后办理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的注销工作。

鉴于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均为乌海能源全资子公司,并已实际由乌海能源吸收合并;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集团为乌海能源自设立至今的唯一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已确认并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

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上述历史沿革瑕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09年9月,增资至82733万元2009年6月22日,原神华集团出具《关于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将乌海能源资本公积7301.349896万元、原神华集团拨付的4680万元以及50564万元转增为国有资本金,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为82733.35万元,其他条款不变。

2009年6月25日,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乌华验

[2009]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6月24日,乌海能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254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0564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7301万元,原神华集团拨付的4680万元转增为资本金;截至2009年3月26日,乌海能源注册资本82733万元,实收资本82733万元。

2009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乌海能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乌海能源仍由原神华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82733万元。

1-1-2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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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年2月,增资至2478345万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能源股东原神华

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截至2017年11月23日,乌海能源已将国家能源集团拨付的项目资本金、补贴等合计2395611.46万元转为实收资本,乌海能源实收资本为2478344.81万元。

2018年1月25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将乌海能源注册资

本82733万元增加至2478345万元,并就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更名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等。

2018年2月11日,乌海能源换领《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乌海能

源仍由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478345万元。

(5)2021年9月,增资至269270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29日,乌海能源已将国家能源集团拨付的项目资本金、补贴等合计214358万元转为实收资本,乌海能源实收资本为2692703万元。

2021年8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将乌海能源注册资

本2478345万元增加至2692703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

2021年9月18日,乌海能源换领《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乌海能

源仍由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692703万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乌海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乌海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乌海能源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乌海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

1-1-2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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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乌海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2692703100.00%

合计2692703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乌海能源100%股权,为乌海能源控股股东;乌海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乌海能源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1-1-2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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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拥有12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乌海煤焦化169300100.00%

2海勃湾矿业24786100.00%

3天洁电力51500100.00%

4利民公司45200100.00%

5路天矿业7826.4786.65%

6公乌素公司7444.37695480.52%

7五虎山公司594365.00%

8黄白茨公司837050.80%

9信息技术公司26075.00%

10水电管理公司33870.03%

11乌达煤炭加工13000100.00%

12海南煤炭加工9000100.00%

注:如前所述,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签署《合并协议书》,约定由乌海能源吸收合并乌海煤焦化、海勃湾矿业。因乌海煤焦化、海勃湾矿业所持部分矿权及不动产权证书暂无法变更至乌海能源名下等原因,尚未办理注销登记,预计将在前述事项完成后办理乌海煤焦化、海勃湾矿业的注销工作。

注2:黄白茨公司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为乌海能源出资4277.35万元,持股比例为51%;赵庆等自然人合计出资4092.65万元,持股比例为49%。2023年8月10日,黄白茨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为落实井下工配股政策,将乌海能源持有的部分股权25.76万元转让给某职工,转让后乌海能源出资情况如上表所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乌海能源下属子公司中不存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

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乌海能源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1-2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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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1143222.61

应收账款18015.40

预付款项12329.15

其他应收款18919.91

存货20541.65

其他流动资产292562.82

流动资产合计1505591.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7.17

固定资产310083.53

在建工程158767.52

无形资产274648.00

长期待摊费用51.18

递延所得税资产1865.16

其他非流动资产4501.54

非流动资产合计750004.10

资产总计2255595.64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101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或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4605486.93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4、乌海能源”。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

18435682.33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1-1-2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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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乌海能源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梁家沟东等11865098.30

2平沟煤矿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南等49508.56

3老石旦煤矿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目区东侧68350.00

4苏海图分公司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街道3610270.92

5骆驼山洗煤厂海勃湾区南14公里骆驼山矿区120745.21

6天洁电力乌达区苏海图北大漠电厂116850.00

7利民公司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五居委一街坊178483.50

8路天矿业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2137620.35

9公乌素公司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142615.74

10五虎山公司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矿工业广场西北侧1330.87

11黄白茨公司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街道办事处114662.48

12水电管理公司乌达区黄白茨矿等15852.40

13乌达煤炭加工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煤矿选煤厂工业广场14294.00

上述无证土地均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系相关公司正常使用,注入上市公司后,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乌海能源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全部无证土地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土地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土地;C.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乌海能源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其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2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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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5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乌海市海勃湾乌海市海勃湾

临时2025.07.25-

1乌海能源区土地房屋征3275区千里山镇千

用地2026.07.24收服务中心钢社区乌海市林业和

乌海市海勃湾临时2024.05.11-

2乌海能源草原局海勃湾6585

区草原用地2026.05.10分局

乌海市自然资海南区公乌素工业2024.06.20-

3路天矿业900

源局海南分局镇西用地2029.06.19乌海能源五虎

乌海市自然资山煤矿井田西工业2024.05.24-

4五虎山公司19657

源局乌达分局北部与建安煤用地2026.05.23矿交界处五虎山煤矿井

乌海市自然资工业2024.06.27-

5五虎山公司3868田西北部与建

源局乌达分局用地2025.06.26安煤矿交界处

就上述第5项租赁土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项土地的租赁协议期限已届满,但五虎山公司尚未进行续签。

对此,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租赁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出租方或第三方索赔、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该尚未续期完成的租赁土地面积占乌海能源使用(含自有及租赁)

土地面积的比例较低;*该项土地主要用于五虎山煤矿的瓦斯抽放泵站,其正在新建其他瓦斯抽放泵站,未来建成后将拆除现有泵站并不再使用该处用地;

*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上述租赁土地尚未完成续期的情形不会对乌海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采矿权

*基本情况

1-1-2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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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9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许可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采矿权人矿山名称开采方式有效期限

号证编号矿种(万吨/年)(平方公里)

C1000002

2022.04.02-

101107112海勃湾矿业骆驼山煤矿煤地下开采15011.5710

2036.10.24

0115468

C1000002 海勃湾矿业 2024.01.31-

201210114海勃湾矿业煤地下开采18015.6452

平沟煤矿2031.12.01

0127769

C1500002

1802023.07.30-

301004112乌海能源老石旦煤矿煤地下开采9.7767(注1)2043.07.30

0062203

C1000002

露天/地—2013.09.24-

401201114神华乌海能源苏海图煤矿煤11.0057

下开采(注2)2031.12.01

0122378

C1500002

2021.12.04-

501101112利民公司利民煤矿煤地下开采1507.9862

2041.12.04

0104723

C1500002 露天/地 160 2022.12.25-

601110112海勃湾矿业露天煤矿煤6.7532

下开采(注3)2029.12.25

0120203

C1000002 公乌素煤矿 2024.02.04-

701201114海勃湾矿业煤地下开采27014.7566

三号井2031.12.01

0122379

C1000002 露天/地 2021.12.31-

801201114乌海能源五虎山煤矿煤2008.0834

下开采2031.12.01

0122412

C1000002

2021.10.20-

901201114乌海能源黄白茨煤矿煤地下开采1805.7933

2031.12.01

0122410

注1:2022年1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矿安综函〔2022〕32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同意老石旦煤矿生产能力由150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

注2: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苏海图煤矿已于2017年3月29日经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在进行采空区治理工作。

注3: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3月15日发布的2019年第2号公告,露天煤矿的生产能力为210万吨/年。2022年9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矿安综函〔2022〕

245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同意露天煤矿生

产能力由210万吨/年核减至160万吨/年。

上述第1、2项骆驼山煤矿、海勃湾矿业平沟煤矿的采矿权人为海勃湾矿业,煤矿实际经营主体为乌海能源或其分支机构;第6、7项露天煤矿、公乌素煤矿

三号井的采矿权人为海勃湾矿业,煤矿实际经营主体分别为路天矿业、公乌素公司;第8、9项五虎山煤矿、黄白茨煤矿的采矿权人为乌海能源,煤矿实际经营主体分别为五虎山公司、黄白茨公司,上述煤矿的采矿权人和煤矿实际经营主体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勃湾矿业作为上述第

1、2、6、7项相关煤矿的采矿权人,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1-1-2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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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情况,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1日分别出具《证明》载明,上述开采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或未经批准转让采矿权的行为,其不会因上述行为对乌海能源、平沟煤矿、海勃湾矿业、路天矿业、公乌素公

司、五虎山公司、黄白茨公司处以行政处罚,该等主体可以继续在现有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开采煤矿。

乌海市矿山安全监管局于2025年12月3日出具《情况说明》载明,“上述煤矿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相关主体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规定。上表所列的煤矿及其管理单位目前不存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此外,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与矿山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依法合规解决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因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骆驼山煤矿、海勃湾矿业平沟煤矿、露天煤矿、公乌素煤矿三号

井、五虎山煤矿、黄白茨煤矿的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均为乌海能源或其分

支机构、控股子公司,乌海能源已对海勃湾矿业吸收合并,主要对下属子公司行使管理职能,由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所持采矿权是为了对各煤矿进行单独运营管理、有序安排开采,乌海能源仍继续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实施矿山管理并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修复等法定义务,不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关于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初衷;B.报告期内,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未导致该等煤矿无法正常经营或标的公司受到

行政处罚;C.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上述合规证明;D.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因此,上述煤矿的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

1-1-2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

实、评审情况如下:

序储量核实保有资源储矿山名称报告编制机构评审意见

号基准日量(万吨)《<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内蒙古西域矿神华骆驼山煤矿煤炭资源储

1骆驼山煤矿2022.12.31业开发咨询有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13985.10限责任公司审意见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23〕48号)《<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平沟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海勃湾矿业神华地质勘探

22018.12.31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12933

平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19〕107号)《<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宁夏回族自治老石旦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

3老石旦煤矿2018.12.31区地质矿产勘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5770查院见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19〕172号)《<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棋盘井矿区利民煤矿煤炭资神华地质勘查

4利民煤矿2011.12.31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10824

有限责任公司量评审意见书》(中矿蒙储评字[2013]63号)《<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公乌素精查区神华集团海勃神华地质勘查湾矿业公司露天煤矿煤炭资

5露天煤矿2011.12.311964

有限责任公司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蒙储评字[2013]48号)《<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公乌素煤矿三号井煤炭资源神华地质勘查

6公乌素煤矿2018.12.31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21937.04

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意见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20〕38号)《<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乌达矿区五虎山煤矿煤炭资神华地质勘查

7五虎山煤矿2018.12.31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8812

有限责任公司量评审意见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19〕170号)《<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乌达矿区黄白茨煤矿煤炭资神华地质勘查

8黄白茨煤矿2018.12.31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6431

有限责任公司量评审意见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19〕175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1-1-2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1)2006年4月17日,原国土资源部出具国土资采矿评认

[2006]153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确认海勃湾矿区骆驼山井田采矿权价款为19490.12万元,生产规模150万吨/年,评估期内拟动用可采储量5590万吨,服务年限30年。

(2)2009年1月20日,海勃湾矿业出具《承诺书》,承诺采矿

权价款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价款数额

1骆驼山煤矿

19490.12万元,已缴纳2000万元,后续申请分5年缴清,即于

2009年3月前缴纳2000万元,于2009年12月前缴纳4000万元,于2010年6月前缴纳4000万元,于2010年12月前缴纳

4000万元,于2011年12月前缴纳3490.12万元;并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等。

(3)海勃湾矿业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1)2008年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

资采矿评备[2008]35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海勃湾矿业平沟煤矿评估结果为52746.63万元,采矿证内15640.08万元,采矿证外37106.55万元;核实保有资源储量13950万吨,服务年限35.26年。

(2)2009年,海勃湾矿业平沟煤矿出具《承诺书》,承诺采矿权

价款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价款数额

15640.08万元,后续申请分6年缴清,即于2009年缴纳3130.08万元,2010年至2014年逐年缴纳2502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等。

(3)海勃湾矿业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4)2021年1月21日,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内科海勃湾矿业瑞矿评字(2020)第283号《(内蒙古)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

2平沟煤矿责任公司平沟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停产)日2020年11月30日,平沟煤矿采矿权(30年拟动用可采储量

7560万吨即拟动用保有资源储量11377.75万吨)的评估价值为

76496.07万元;需有偿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

69572.75万元,其中保护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434万吨,对应

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2917.91万元。

(5)2021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海勃湾矿业

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就标高

1310米-750米剩余资源出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69572.75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20%(即13914.55万元),剩余部分逐年缴纳5565.82万元,分十年缴纳至2031年12月1日。

(6)海勃湾矿业、乌海能源已按照上述出让合同缴纳2021年首笔及2022年至2025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08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

资采矿评备[2008]30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载明老石旦3老石旦煤矿煤矿评估结果为25727.46万元;核实保有资源储量7383万吨,

服务期限为19.51年。

(2)海勃湾矿业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1)2008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

资采矿评备[2008]37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苏海图4苏海图煤矿煤矿评估结果为7838.95万元;核实保有资源储量2491万吨,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190.4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251.66万吨,服务年限7.45年。

1-1-2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2)2009年,苏海图分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采矿权价款已

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价款数额7838.95万元,后续申请分6年缴清,即于2009年缴纳1568.95万元,2010年至2014年逐年缴纳1254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等。

(3)乌海能源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1)2003年3月10日,原国土资源部出具国土资采矿评认

(2003)084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确认鄂托

克旗棋盘井煤矿二号系统采矿权价值为629.42万元。

(2)利民公司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3)2005年7月19日,原国土资源部出具国土资采矿评认

[2005]115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确认利民公司接续井采矿权价值为2984.88万元。

5利民煤矿(4)利民公司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5)2021年8月14日,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儒林矿评字[2021]第044号《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新增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载明截至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利民煤矿(新增资源储量3187.58万吨、新增可采储量1912.55万吨)的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9175.47万元。

(6)利民公司已缴纳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08年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

资采矿评备[2008]32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结果为11976.49万元;核实保有资源储量2934万

6露天煤矿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829.70万吨,可采储量1909.92万吨,服务年限22.74年。

(2)海勃湾矿业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1)2009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资

采矿评备[2009]12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采矿权评估结果为采矿许可证范围内19907.29万元;核

实保有资源储量18302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5817.7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1371.14万吨,服务年限52.40年。

(2)2009年4月10日,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出具《承诺书》,承

诺采矿权价款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价款数额19907.29万元,后续申请分6年缴清,即于2009年缴纳

3982.29万元,2010年至2014年逐年缴纳3185万元;并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等。

(3)海勃湾矿业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7公乌素煤矿

(4)2020年12月19日,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宝信矿评报字[2020]第222号《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公乌素煤矿采矿证范围内可采储量

2348.74万吨,自2006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采矿

证范围内动用可采储量1272.96万吨,采矿证范围内已缴纳价款可采储量3182.31万吨,需缴纳出让收益可采储量439.39万吨,对应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4408万元;证外需缴纳出让收益可采

储量10701.78万吨,对应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07361.25万元;

全区需缴纳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合计为111769.25万元。

(5)2021年1月18日,海勃湾矿业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1-1-2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约定经上述评估后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11769.25万元,于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20%出让收益(即22353.85万元),剩余部分逐年缴纳8941.54万元,分十年缴纳至2031年12月1日。

(6)海勃湾矿业、乌海能源已按照上述出让合同缴纳2021年首笔及2022年至2025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08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

资采矿评备[2008]38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五虎山煤矿的评估结果为16260.88万元;核实保有资源储量4540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4531.9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2537.07万吨,服务年限12.08年。

(2)2009年,五虎山煤矿出具《承诺书》,承诺采矿权价款已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价款数额16260.88万元,后续申请分6年缴清,即于2009年缴纳3255.88万元,2010年至2014年逐年缴纳2601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等。

(3)乌海能源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4)2021年1月25日,内蒙古灵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8五虎山煤矿具内灵信矿评字[2021]第003号《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五虎山煤矿在评估用矿山服务年限21.10年,评估期内拟动用可采储量5908.70万吨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59983.59万元;五虎山煤矿未有偿处置资源储量6904万吨的出

让收益评估值为46995.77万元。

(5)2021年3月31日,乌海能源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

署《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约定经上述评估后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46995.77万元,于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20%出让收益(即9399.154万元),剩余部分逐年缴纳3759.6616万元,分十年缴纳至2031年12月1日。

(6)乌海能源已按照上述出让合同缴纳2021年首笔及2022年至

2025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1)2008年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

资采矿评备[2008]36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黄白茨煤矿的评估结果为13185.29万元;核实保有资源储量3939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686.4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2103.01万吨,服务年限12.52年。

(2)2009年,黄白茨煤矿出具《承诺书》,承诺采矿权价款已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备案),价款数额13185.29万元,后续申请分6年缴清,即于2009年缴纳2640.29万元,2010年至2014年逐年缴纳2109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资

9黄白茨煤矿金占用费等。

(3)乌海能源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4)2020年12月28日,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0]218号《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年11月30日,黄白茨煤矿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45928.93万元;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30432.58万元;

矿山服务年限、评估计算服务年限17.98年,评估计算年限18.98年。

1-1-2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5)2021年3月31日,乌海能源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

署《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约定经上述评估后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30432.58万元,于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20%出让收益(即6086.516万元),剩余部分逐年缴纳2434.6064万元,分十年缴纳至2031年12月1日。

(6)乌海能源已按照上述出让合同缴纳2021年首笔及2022年至

2025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1项探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勘查/矿序探矿区面积证号勘查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有效期限号权人(平方公里)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桌子山煤田红区乌海市海

乌海煤2024.11.18-

1 T1500002008111010018837 柳树矿区西井 南区、鄂尔 6.0983

焦化2029.11.17田煤炭勘探多斯市鄂托(保留)克旗

5)自有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的情况。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51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4、乌海能源”。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5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4、乌海能源”。

1-1-2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229672.5860474.9771778.8897418.7242.42%

井巷资产163211.2692373.6518041.9052795.7132.35%与井巷资产相关

576525.54335011.9885557.50155956.0727.05%

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

12275.314118.304248.283908.7331.84%

机器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

165.79161.49-4.302.59%

置、汽车及其他

合计981850.48492140.39179626.55310083.5331.58%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机器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159864.80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30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71262.43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4、乌海能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579680.85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乌海能源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139690.79

2平沟煤矿乌海市海勃湾区46634.77

3老石旦煤矿乌海市海南区24734.03

4骆驼山洗煤厂乌海市海勃湾区61028.80

5天洁电力乌海市乌达区23750.34

6利民公司棋盘井镇第五居委1街坊90852.16

7公乌素公司乌海市海南区49116.81

8路天矿业乌海市海南区31829.27

9五虎山公司乌海市乌达区23113.38

1-1-2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0黄白茨公司乌海市乌达区31017.59

11信息技术公司乌海市乌达区2729.98

12水电管理公司乌海市乌达区2788.83

13乌达煤炭加工乌海市乌达区18911.37

14海南煤炭加工乌海市海南区33482.73

就上述无证房产,除第5、7、11、12项天洁电力部分、公乌素公司部分、信息技术公司部分、水电管理公司部分合计1226.05平方米主要用作卫生间等

非主要生产设施的无证房产外,剩余578454.80平方米无证房产均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房产系相关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上述房屋建设及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乌海能源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合计

578454.80平方米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

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226.05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房产面积占乌海能源自有房产总面积约0.19%,占比较小;

*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因此,乌海能源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乌海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承租面积在

1-1-2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应付账款130188.71

合同负债33619.99

应付职工薪酬158189.80

应交税费18639.53

其他应付款65634.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2068.65

其他流动负债4371.02

流动负债合计522711.98

长期应付款269875.55

预计负债249748.06

非流动负债合计519623.61

负债合计1042335.59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的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探矿权、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

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

1-1-2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10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的剥离资产“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乌素煤矿”(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12061120126070,以下简称“白音乌素煤矿”)存在权属争议,具体情况如下:

白音乌素煤矿现登记在乌海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海勃湾矿业名下,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年5月13日至2042年6月27日。

2025年11月,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君正”,三方合称“君正方”)以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乌海煤焦化为被告向乌海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三被告将白音乌素煤矿采矿权依约回转给神华君正;(2)判令三被告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履行上述采矿权回

转报批手续;(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5年12月4日,乌海能源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件移送至内蒙

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5年12月18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内03民初23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乌海能源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处理。

君正方不服上述裁定,已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案仍在管辖权异议审理阶段。

本次交易中,鉴于白音乌素煤矿存在停产停建情况,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国家能源集团决策对其进行预重组剥离,具体为随乌海能源原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荣煤炭”)

无偿划转剥离至资产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有关无偿划转协议已签署并约定签署当日视为交割,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和天荣煤炭已就白音乌素煤矿的资产和负债划转完成账务调整,天荣煤炭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资产管理公司名下,白音乌素煤矿资产和负债已从乌海能源出表,但白音乌素煤矿采矿权尚未过户登记至天荣煤炭名下。

1-1-2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针对本次交易的剥离资产,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鉴于(1)白音乌素煤矿项目自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停产至今,矿山未来建设、投产时间和矿山收益实现时间亦不确定;(2)白音乌素煤矿系本次交易的预重组剥离资产,白音乌素煤矿的资产和负债已从乌海能源出表,即便君正方的上述诉讼请求获得支持,该采矿权需变更至神华君正,也不会影响乌海能源和上市公司的报表;(3)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如乌海能源或上市公司因上述权属争议及未决诉讼情况遭受损失,上市公司亦有权要求国家能源集团补偿。因此,白音乌素煤矿的权属争议及相关未决诉讼不会对乌海能源的经营及财务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到111项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

乌海市生态情况下,新建粉煤灰制浆站、乌环罚字(海)罚款12.06674万

1乌海能源2025.04.07

环境局瓦斯泵站、制氮站三套项目设〔2025〕3号元施国家矿山安煤矿未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蒙煤安监一处

2骆驼山煤矿2023.02.22全监察局内警仪与井下无轨胶轮车机载甲罚〔2023〕罚款21万元

蒙古局烷传感器进行对照等3项情形4003-1号煤矿未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国家矿山安要求,将相邻露天煤矿距离本蒙煤安监一处

3 骆驼山煤矿 2023.04.19 全监察局内 矿 200m 范围内的采剥动态列 罚〔2023〕 罚款 10 万元

蒙古局入风险分级管控范围等2项情2017-1号形国家矿山安煤矿没有每日对架空乘人装置蒙煤安监一处

4骆驼山煤矿2023.07.18罚款10万元

全监察局内声光信号进行巡查检查等2项罚〔2023〕

1-1-2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

蒙古局情形2028-1号

矿井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

5骆驼山煤矿2023.08.07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未设安罚〔2023〕罚款36.2万元

局置读卡分站等22项情形20号国家矿山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023年9月蒙煤安监一处

6骆驼山煤矿2023.10.30全监察局内28日1:00-2:00期间2次标校误罚〔2023〕罚款10万元

蒙古局操作导致报警等2项情形2047-1号

9煤皮带机尾防护罩固定不牢蒙(乌海)煤

乌海市能源

7骆驼山煤矿2023.12.01固,未悬挂危险警示牌等2项安罚〔2023〕罚款9万元

局情形25号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不严不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实,设备检修维护不到位,未

8骆驼山煤矿2024.01.29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90万元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开展高风险

蒙古局2002-1号作业,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矿山安煤矿未在国家局基础数据管理蒙煤安监一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9骆驼山煤矿2024.06.12全监察局内平台中及时更新采掘头面等基罚〔2024〕

33万元

蒙古局础信息等10项情形2025-1号

国家矿山安缓坡斜井1200米、1500米处蒙煤安监一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骆驼山煤矿2024.07.25全监察局内未按照要求设置避灾路线标识罚〔2024〕

26万元

蒙古局牌板等11项情形2038-1号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乌海能源档案内容不全,部分特种作业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

11(骆驼山煤2024.10.25人员个人档案中缺少煤矿相关安罚决罚款18万元管理局

矿)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学历等9〔2024〕006号项情形国家矿山安110901待安装工作面带式输送蒙煤安监一处

12骆驼山煤矿2024.11.15全监察局内机巷消防管路无支管等5项情罚〔2024〕罚款15万元

蒙古局形2070号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到位,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

13骆驼山煤矿2024.11.27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70万元不力,安全培训效果差,现场蒙古局2076-1号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11采区胶带运输上山400至

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500米段胶带下方地面和巷帮

14骆驼山煤矿2025.02.14全监察局内罚〔2025〕罚款24万元

吊挂电缆上煤尘堆积厚度超过蒙古局2001号

1mm,未及时清理等 9 项情形

骆驼山煤矿2024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专项培训“一期乌海能源一档”培训档案中无课程讲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骆驼山煤2025.03.14义、综合考评报告;“雨季三安罚决管理局13万元矿)防”及水害防治专项培训“一〔2024〕029号期一档”培训档案中无成绩单等6项情形

1-1-2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国家矿山安110902辅运联络巷掘井工作面蒙煤安监一处

16骆驼山煤矿2025.04.01全监察局内50米范围未设置压风自救,供罚〔2025〕罚款8万元

蒙古局水施救装置等3项情形2011号

容易碰到的带电体,未加装护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主通

17老石旦煤矿2023.03.22安罚〔2023〕3罚款5万元

局风机房变频器柜后方两侧无护号

栏)等2项情形煤矿16402回风顺槽应急广播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距离工作面较远,约50米,作

18老石旦煤矿2023.05.10全监察局内罚〔2023〕罚款6万元

业人员不能清晰听见应急指令蒙古局1018号等2项情形责令退还

乌海市自然于海南区老石旦建设厂区存在海南自然资罚110053.13平方米

19老石旦煤矿2023.07.20

资源局非法占地情形字[2023]101号土地并处罚款

187.090321万元

责令退还

乌海市自然于海南区老石旦建设厂区存在海南自然资罚123081.75平方米

20老石旦煤矿2023.07.26

资源局非法占地情形字[2023]120号土地并处罚款

209.238975万元

责令退还

乌海市自然于海南区老石旦建设厂区存在海南自然资罚114841.23平方米

21老石旦煤矿2023.07.26

资源局非法占地情形字[2023]121号土地并处罚款

195.2300191万元

查阅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曲线(多点曲线查询),2023年5月1日至31日多数时段无法显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

22老石旦煤矿2023.08.07示16403回风补巷掘进工作面安罚〔2023〕罚款45.9万元

局回风流甲烷传感器模拟量曲18号线,未做到同时显示模拟量曲线和开关量状态等19项情形副斜井井口及井口检身房未设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置隔离设施,出入井检身及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3老石旦煤矿2023.11.24全监察局内罚〔2023〕

员清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11项32万元

蒙古局1039-1号情形

16402顺槽皮带电机转动部位蒙(乌海)煤

乌海市能源

24老石旦煤矿2023.12.01缺少警示牌,安全护罩加固不安罚〔2023〕罚款10万元

局牢等2项情形27号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煤矿16402采煤工作面采煤机

25老石旦煤矿2024.02.19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25万元

缺少动力电缆夹板等9项情形

蒙古局1005-1号煤矿启封16号进风斜井改为回

国家矿山安风斜井、调整矿井通风系统蒙煤安监一处

26老石旦煤矿2024.06.20全监察局内后,修编后的初步设计及安全罚〔2024〕罚款25万元

蒙古局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1023-1号部门审查同意等5项情形国家矿山安16402回风巷瓦斯抽放管路未蒙煤安监一处27老石旦煤矿2024.10.09全监察局内按照该矿《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罚〔2024〕罚款9万元蒙古局专项设计》要求每间隔100-2001036号

1-1-2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米设置排渣装置等3项情形国家矿山安16402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高蒙煤安监一处

28老石旦煤矿2024.11.18全监察局内冒处仅检查甲烷浓度,未检测罚〔2024〕罚款9万元

蒙古局一氧化碳浓度等3项情形1044号

16402回风无压风门的行人风乌(应急)煤

乌海市应急

29老石旦煤矿2024.11.26门未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等3安罚决罚款6.5万元

管理局

项情形〔2024〕008号通风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

内蒙古自治蒙(监管)煤

计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30老石旦煤矿2024.12.24区矿山安全安罚〔2024〕罚款19万元

在改建区域北三(2)采区组织

监管局2301-1号辅运巷掘进施工

责令退还5670.93

平方米土地,6个月恢复非法占用的

49.73平方米林地

的植被和林业生产

乌海市自然于海南区老石旦建设厂房及硬海南自然资罚条件,30日内拆

31老石旦煤矿2025.03.07

资源局化地面存在非法占地情形字[2024]051号除非法占用的

1431.74平方米农

用地上新建建筑物

和其他设施、恢复

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3.551267万元

北三(2)采区辅运大巷掘进工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

32老石旦煤矿2025.03.14作面未进行围岩变形观测等5安罚决罚款11万元

管理局

项情形〔2024〕033号

北三(2)采区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后路顶板压力大顶板破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碎,煤矿《补强支护措施》中

33老石旦煤矿2025.03.25全监察局内罚〔2025〕罚款12万元

规定使用菱形金属网加桁架锚蒙古局1009号索支护,现场使用锚杆支护且未使用桁架等4项情形乌海市海南海南农水罚决

2024年存在未依照批准的取水

34老石旦煤矿2025.04.02区农牧水务字(2025)第2罚款15万元

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情形局号苏海图分公乌海市乌达苏海图煤矿二标段施工队夜间乌区能安监罚

352023.01.13罚款9万元

司区能源局生产〔2023〕1号苏海图分公在采区平台露天堆存煤炭约

司(采空区乌海市生态乌环罚字(达)

362023.04.041500吨,未采取有效抑尘措罚款10万元

灾害综合治环境局〔2023〕11号施,存在扬尘污染理工程)新建黄白茨瓦斯氧化蓄热项目

于2023年6月开始施工,主体乌海市生态乌环罚字(达)

37天洁电力2024.01.22工程尚未建设,总投资额为罚款46.1384万元

环境局〔2024〕04号

4613.84万元,未取得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国家矿山安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长坡蒙煤安监一处

38利民煤矿2023.06.25罚款15万元

全监察局内段巷道内未采取车辆失速安全罚〔2023〕

1-1-2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蒙古局措施等5项情形3009号

II0316 采区运输联络巷带式输 (鄂)煤安罚鄂尔多斯市

39利民煤矿2023.08.25送机机头驱动滚筒处未设防护〔2023〕罚款6万元

能源局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等2项情形101010号

鄂托克旗市使用的4台压力容器、2条压鄂市监处字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0利民煤矿2023.10.20场监督管理力管道未经定期检验,无法出

〔2023〕116号5万元局示检验报告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二水平环形车场岔路口处无路

41利民煤矿2025.01.06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8万元

标等3项情形

蒙古局3017-1号

I030908 工作面切眼探水钻孔未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按《I030908 工作面切眼补充超

42利民煤矿2025.06.26全监察局内罚〔2025〕罚款22万元前探查设计》进行钻孔套管耐蒙古局1018号压试验等8项情形国家矿山安中央变电所通风人行巷道联巷蒙煤安监一处

43 露天煤矿 2023.03.01 全监察局内 靠近风门位置风速不足 0.15m/s 罚〔2023〕 罚款 25 万元

蒙古局等5项情形1002-1号国家矿山安煤矿行人斜井入井检身不规蒙煤安监一处

44露天煤矿2023.07.14全监察局内范,对于二次入井人员不再进罚〔2023〕罚款8万元

蒙古局行检查等2项情形1024号

查阅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曲线,

2023年5月7、21日,17#层

主运反掘掘进工作面迎头甲烷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

45路天矿业2023.08.07传感器标校时,未先用小流量安罚〔2023〕罚款20.3万元

向传感器缓慢通入 CH4 校准气 17 号体,无法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等16项情形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乌海市自然于海南区公乌素镇建设厂区存海南自然资罚土地27734.8平方

46路天矿业2023.08.25

资源局在非法占地情形字[2023]050号米并处罚款

89.864464万元

主井井口移变硐室栅栏外没有

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板;

主井机房皮带导向滚筒护栏没蒙(乌海)煤

乌海市能源有悬挂“禁止入内”警示牌

47路天矿业2023.12.01安罚〔2023〕罚款10万元局板;主井皮带驱动部盘式制动

28号

器安全防护罩未固定,未悬挂“转动部位”安全警示牌板等

2项情形

煤矿未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现场检查时发现2024年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1月23日早班2名综掘机厂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48露天煤矿2024.03.07全监察局内罚〔2024〕

维修人员携带人员位置监测卡14万元

蒙古局1007-1号入井,未在井口进行入井登记等5项情形责令按要求对治理乌海市自然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引发地海南自然资罚

49路天矿业2024.03.19区的236000平方

资源局质灾害字[2023]179号米地质灾害进行治

1-1-2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理处罚款20万元于海南区公乌素镇露采形成排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乌海市自然土场、采坑,建设工业广场以海南自然资罚土地1031199.2

50路天矿业2024.04.28

资源局及采坑回填治理存在非法占地字[2024]007号平方米并处罚款

情形827.211567万元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1701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两道

51露天煤矿2024.06.25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19万元

风门处的风筒破损蒙古局1022号国家矿山安041702运输顺槽310米处巷道蒙煤安监一处

52露天煤矿2024.10.09全监察局内吊挂的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间罚〔2024〕罚款15万元

蒙古局 距小于 0.1m 等 5 项情形 1037 号

中央变电所通往主运大巷的安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

53路天矿业2024.10.25全出口穿墙电缆孔封堵不严等安罚决罚款35万元

管理局

14项情形〔2024〕004号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副井绞车闸瓦磨损开关距离超

54路天矿业2024.11.26安罚决罚款10万元

管理局过规定值等4项情形

〔2024〕009号内蒙古(海南乌海市海南未按规定时限内完成四采区南能源)能执罚

55路天矿业2025.01.17罚款7万元

区能源局翼边邦火点治理〔2025〕1001号

041702运输顺槽3#钻场2#、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3#探放水钻孔封孔耐压试验矿

56露天煤矿2025.03.10全监察局内罚〔2025〕罚款9万元

方验收人员为瓦检员等3项情蒙古局1006号形未编制041701综采工作面过切

眼附近16煤层煤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7 路天矿业 2025.03.13 (120x150m)和工作面中部 16 安罚决

管理局12万元

煤层区段煤柱的安全技术措施〔2024〕028号等5项情形煤矿《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国家矿山安范》中“巷道内测定甲烷和二蒙煤安监一处公乌素煤矿

582023.04.20全监察局内氧化碳时连续测定3次,取其罚〔2023〕罚款12万元

三号井蒙古局平均值”的规定错误等4项情1009-1号形煤矿021601综采工作面采用开

区均压通风,煤矿均压区域瓦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公乌素煤矿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监测

592023.07.10全监察局内罚〔2023〕罚款14万元

三号井点不全,未对工作面架间瓦蒙古局1023号

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进行观测并分析等4项情形未按规定测试甲烷电闭锁或风

电闭锁功能,XX 甲烷电闭锁或风电闭锁上次测试日期为 XX, 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60公乌素公司2023.08.07测试周期超过15天。(查阅安安罚〔2023〕罚款35.8万元局

全监控系统历史曲线,辅运大16号巷反掘工作面迎头甲烷传感器于2023年5月27日进行周期

1-1-2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

性调校时,甲烷电闭锁关联的馈电开关未送电,甲烷电闭锁功能未按规定测试)等20项情形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乌海市自然在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建设海南自然资罚土地132702.51平

61公乌素公司2023.09.19

资源局厂区涉及非法占地情形字[2023]047号方米,并处罚款

325.752857万元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乌海市自然在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建设海南自然资罚土地32719.41平

62公乌素公司2023.11.07

资源局厂区涉及非法占地情形字[2023]175号方米,并处罚款

125.650824万元

北回风斜井行人地面安全出口风门传感器未接入系统;2023年9月21日辅运巷工作面掘进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

63公乌素公司2023.12.01机割煤期间未开启喷雾装置;安罚〔2023〕罚款5万元

北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39#横26号

梁处下人侧托绳保护架变形,无法有效起到托绳作用国家矿山安辅运大巷正掘工作面未配备锚蒙煤安监一处公乌素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642023.12.08全监察局内索、锚杆拉拔力测试仪,未进罚〔2023〕

三号井11万元

蒙古局行锚杆拉拔力测试等4项情形1044-1号责令退回矿区范围在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南采内开采,没收越界乌海市自然区重大隐患治理工程施工时,海南自然资罚

65公乌素公司2023.12.15开采违法所得

资源局对旁边空白区采挖煤炭资源涉字[2022]078号

1315.89万元,并

及越界开采情形处罚款6万元乌海市海南海南农水罚决

66公乌素公司2023.12.26区农牧水务未按照取水许可批复用水字(2023)第罚款5万元

局19号在对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下越

国家矿山安位保护进行试验时,人员经过蒙煤安监一处公乌素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672024.04.03全监察局内越位点时,行程传感器触碰杆罚〔2024〕

三号井28万元

蒙古局长度过短,越位保护未能产生1011-1号作用等11项情形国家矿山安021601综放工作面皮带运输巷蒙煤安监一处公乌素煤矿

682024.06.25全监察局内两道风门间的穿墙电缆套管口罚〔2024〕罚款15万元

三号井蒙古局未做封堵等5项情形1025号抽查5月23日全矿隐患排查台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公乌素煤矿账,发现部分人员查出的隐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692024.08.09全监察局内罚〔2024〕

三号井未录入煤矿信息化系统中,隐8万元蒙古局1028-1号患未闭环管理等2项情形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副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电缆桥

70公乌素公司2024.11.26安罚决罚款5万元

管理局架未安装接地线等2项情形

〔2024〕010号国家矿山安《211606工作面探放水工程设蒙煤安监一处公乌素煤矿

712025.02.08全监察局内计》缺少疏放水前对1604采空罚〔2025〕罚款15万元

三号井蒙古局区自然发火风险评估内容等51002号

1-1-2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项情形

查看矿井顶板压力监测系统,系统上传数据不稳定,自11月乌(应急)煤

乌海市应急4日至11月11日10点28分,

72公乌素公司2025.03.13安罚决罚款11万元

管理局50#、70#支架阻力上传数据中

〔2024〕034号断,系统维护不及时,不能正常运行等5项情形矿井备用甲烷检测报警仪数量

国家矿山安不足,2025年6月10日早班蒙煤安监一处公乌素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732025.06.25全监察局内矿长、总工程师入井均未携带罚〔2025〕

三号井12万元

蒙古局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4项1017-1号情形

国家矿山安作为建设单位,现场安全监督蒙煤安监一处

74五虎山公司2023.01.12全监察局内管理不到位,对项目部监管不罚〔2023〕罚款100万元

蒙古局到位4001-1号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责令立即消除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2023年1月份

75五虎山公司2023.03.01全监察局内罚〔2023〕隐患并处罚款33

带班入井3个等7项情形

蒙古局4005-1号万元国家矿山安011008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机蒙煤安监一处

76五虎山公司2023.04.18全监察局内尾转动部位缺少警示牌板等7罚〔2023〕罚款21万元

蒙古局项情形1015号

未每月一次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77五虎山公司2023.08.07行调校、测试,(未对负压传感安罚〔2023〕罚款47.1万元局器进行调校)等30项情形19号国家矿山安钢丝绳档案管理资料缺少钢丝蒙煤安监一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78五虎山公司2023.09.28全监察局内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罚〔2023〕

19.6万元

蒙古局告等原始资料等6项情形1034-1号主井机尾部设置的护栏距离皮

带安全距离不足 70cm,清淤皮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带机头无底部行人防护网;主

79五虎山公司2023.12.01安罚〔2023〕罚款9万元

局斜井皮带机头积尘大、油泵压

24号

力表有检验报告,现场无检验标签等2项情形现场抽检缓坡斜井掘进工作面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迎头3根锚杆,其中2根锚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80五虎山公司2023.12.08全监察局内罚〔2023〕

扭矩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12万元

蒙古局1043-1号

150N·m 等 5 项情形

2005年11月开始未经依法批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乌海市自然擅自占用土地23578平方米在乌达自然资罚土地23578平方

81五虎山公司2024.03.19

资源局乌达区建安煤矿南侧建设瓦斯字〔2024〕7号米,并处罚款抽放泵站17.63396万元国家矿山安抽查煤矿从业人员梁真一人一蒙煤安监一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82五虎山公司2024.04.03全监察局内档中历次接受安全培训情况记罚〔2024〕

31万元

蒙古局录不全等11项情形1010-1号

011008回风巷车场口处巷道跨

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度10米,此处编号为1#的顶

83五虎山公司2024.06.25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21万元

板离层仪深基点安装深度为10蒙古局1024号米,深基点安装深度不足巷道

1-1-2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

跨度的1.5倍等7项情形

011205综采工作面34#、37#液

国家矿山安压支架显示压力分别为蒙煤安监一处

84 五虎山公司 2024.08.09 全监察局内 21.8Mpa 和 20.6Mpa,未达到不 罚〔2024〕 罚款 35 万元

蒙古局 低于 24Mpa 的规定等 12 项情 1031 号形井下永久避难硐室备用的30台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压缩氧自救器检验有效日期均

85五虎山公司2024.10.29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14万元

为2024年5月24日,超期未蒙古局1038号进行检验等5项情形

011205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多

处消防支管阀门间距大于 50m 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86五虎山公司2024.10.25(安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安罚决罚款23万元管理局

程》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等10〔2024〕005号项情形一台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编号:202307141)开机显示乌(应急)煤

乌海市应急0.11%,超过允许误差值;下井

87五虎山公司2024.11.26安罚决罚款12.5万元

管理局前甲烷便携式报警仪发放人员

〔2024〕011号未检查甲烷便携式报警仪的电压值等5项情形

地面瓦斯抽采泵房门口及围墙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

88五虎山公司2025.03.13内有木箱、木板、木电缆盘等安罚决罚款17.5万元

管理局

较多易燃木制品等8项情形〔2024〕030号

011007上运掘进工作面机尾跑

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偏保护安装角度不符合要求,

89五虎山公司2025.04.28全监察局内罚〔2025〕罚款19万元

导杆超出托辊端部 20mm 等 5蒙古局1013号项情形

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至2023年

3月12日,整顿

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内容:煤矿要严格煤矿主要负责人2023年1月份

90黄白茨公司2003.03.09全监察局内罚〔2023〕按照防灭火设计对

带班下井4个等13项情形

蒙古局4004-1号工作面采取综合灭火措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40万元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该矿未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

91黄白茨公司2023.07.05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做第一安罚〔2023〕罚款6.5万元

局季度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1号

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且未向安全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等3项情形

国家矿山安2023年2月14日,021306运蒙煤安监一处

92黄白茨公司2023.06.21罚款36万元

全监察局内输巷中部6#瓦斯抽改钻孔孔口罚〔2023〕

1-1-2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

蒙古局瓦斯收集器孔口封堵不合格,1021号导致钻孔内高浓度瓦斯溢出,造成021306运输巷中部甲烷传感器报警等7项情形

XX 地点风速传感器未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风速传感蒙(乌海)煤乌海市能源器调校记录》中无风速计数

93黄白茨公司2023.08.07安罚〔2023〕罚款43.5万元局值,无法确定风速传感器是否

21号

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进行调校。)等26项情形

020913运输巷前段为双巷布

国家矿山安置,下巷已封闭,双巷间的联蒙煤安监一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94黄白茨公司2023.09.28全监察局内络巷2#、3#、4#永久密闭未设罚〔2023〕

26.3万元

蒙古局置观测孔、措施孔、放水孔等1033-1号

9项情形蒙(乌海)煤

乌海市能源回风立井无标识牌、井口周围

95黄白茨公司2023.12.01安罚〔2023〕罚款9万元

局无警示牌等2项情形

23号

非法占用乌达区教子沟黄白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乌达自然资罚乌海市自然矿西门西南侧10865平方米土土地10865平方

96黄白茨公司2023.11.29字〔2023〕25

资源局地(建设用地)建设煤矸石再米,并处罚款号

利用全封闭储存场5.4325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非法占用乌达区教子沟黄白茨乌达自然资罚乌海市自然土地6185平方

97黄白茨公司2023.12.05矿西门西南侧土地建设瓦斯抽字〔2023〕27

资源局米,并处罚款放泵站及2023年扩建号

25.2205万元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非法占用5600平方米土地在乌达自然资罚乌海市自然土地5600平方

98黄白茨公司2023.12.26乌达区教子沟黄白茨矿洗煤厂字〔2023〕26

资源局米,并处罚款北侧建设污水处理厂号

56.56万元

总回风立井通往地面安全出口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风门间及以里一段巷道内煤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99黄白茨公司2024.01.04全监察局内罚〔2023〕较大,煤矿未及时清扫、冲洗15万元蒙古局1048-1号沉积的煤尘等5项情形责令黄白茨煤矿辅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缓坡斜助运输系统改造项井掘进工作面早班瓦斯检查工目缓坡斜井施工建杜燕军第三次检查瓦斯距离掘设停产整顿至

国家矿山安 进工作面迎头 71m;中班瓦斯 蒙煤安监一处 2024 年 2 月 19

100黄白茨公司2024.02.18全监察局内检查工李红星第一次检查瓦斯罚〔2024〕日,整顿内容:严

蒙古局 距离掘进工作面迎头 33m,第 1006-1 号 格落实瓦斯检查相二次检查瓦斯距离掘进工作面关规定,切实加强迎头 77m,第三次检查瓦斯距 瓦斯检查管理工离掘进工作面迎头 82m 作,并处罚款 125万元国家矿山安011211连采连充工作面运输顺蒙煤安监一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1黄白茨公司2024.02.18全监察局内槽带式输送机停机未闭锁等7罚〔2024〕

18万元

蒙古局项情形1006-2号

1-1-2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文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乌海市乌达乌海市自然乌达自然资罚土地26986平方

102黄白茨公司2024.03.22区运煤大道西侧26986平方米

资源局字〔2024〕6号米,并处罚款土地建设煤层气发电站

82.949万元擅自占用超出《国有土地使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乌海市自然证》批准范围内125017平方乌达自然资罚土地125017平方

103黄白茨公司2024.03.22

资源局米土地在乌达区教子沟黄白茨字〔2023〕2号米,并处罚款矿洗煤厂东侧建设洗选厂163.9714万元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中央水泵房水泵电机接地线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4黄白茨公司2024.04.24全监察局内罚〔2024〕

蚀严重等9项情形25万元

蒙古局1012-1号

2024年6月25日煤矿1321皮

带下山掘进工作面锚索钻孔内涌出不均衡瓦斯导致回风流甲国家矿山安蒙煤安监一处

烷传感器超限报警,煤矿监测

105黄白茨公司2024.08.09全监察局内罚〔2024〕罚款33万元

监控工在未核实清楚超限原因蒙古局1029号的情况下在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中填报报警原因为传感器故障等11项情形

1312乳化液泵站内一台慢速绞乌(应急)煤

乌海市应急

106黄白茨公司2024.10.12车钢丝绳钩头插接不实等4项安罚决罚款10万元

管理局

情形〔2024〕003号国家矿山安抽采多参数测定仪未按规定每蒙煤安监一处

107黄白茨公司2024.11.15全监察局内年至少进行1次检验等2项情罚〔2024〕罚款6万元

蒙古局形1043号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1306运车场无压风门一处穿墙

108黄白茨公司2024.11.19安罚决罚款10万元

管理局电缆孔封堵不严实等4项情形

〔2024〕007号

黄白茨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乌(应急)煤乌海市应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9黄白茨公司2025.03.13划“一期一档”培训档案中无安罚决

管理局9万元

综合考评报告等6项情形〔2024〕031号

国家矿山安1206钻场、021303钻场管道内蒙煤安监一处

110黄白茨公司2025.05.06全监察局内一氧化碳传感器未设置报警值罚〔2025〕罚款18万元

蒙古局等6项情形1011号

020908采煤工作面附近设置的蒙(乌海)煤

乌海市应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11黄白茨公司2025.07.15自然发火观测点未安装一氧化安罚决

管理局9万元

碳传感器等3项情形〔2025〕002号

上述行政处罚中,除第30、40、65项外,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就第30项行政处罚,鉴于:(1)该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作出,该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1-2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老石旦煤矿受处罚金额19万元属于法定罚则10-50万元的较低档次,不涉及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情形;(2)该项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老石旦煤矿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因此,该项处罚内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就第40项行政处罚,鉴于:(1)该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作出,该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

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利民公司受处罚金额5万元属于法定罚则较低档次;(2)该项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未造成危害后果。应当从轻行政处罚”。因此,该项处罚内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就第65项行政处罚,鉴于:(1)该项处罚主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作出,该条规定“……(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公乌素公司受处罚金额6万元约占违法所得1315.89万元的0.46%,属于法定罚则的较低档次;(2)该项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公乌素公司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因此,该项处罚内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乌海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1-1-2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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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乌海能源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乌海能源的主要产品为煤炭。

4、主要经营模式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经营模式”。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蒙)MK 安许证 2022.08.06- 内蒙古自治

1乌海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13〕煤炭开采2025.08.06区矿山安全

CQ005 [1] 监管局内蒙古交运管许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至乌海市交通2乌海能源可乌字输(1类1项(爆炸证2027.10.10运输局

150300000922号品))承装(修、试)电承装类四级、承修类2021.01.15-国家能源局

3乌海能源1-5-00007-2021

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试类四级2027.01.14华北监管局

9115000011467102022.12.02-乌海市生态

4骆驼山煤矿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05H009Y 2027.12.01 环境局关于同意国家能源同意骆驼山煤矿(150集团乌海能源有限 万 t/a)及选煤厂(300 2024.12.16 乌海市水务

5乌海能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 万 t/a)项目以自身煤 起 局矿使用非常规水的矿疏干水作为生产取

1-1-2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函水水源,以华通物业管网地下水作为生活

取水水源,总取水总量为 57.14 万 m3/a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15030256690172024.09.06-

6平沟煤矿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记回执 48Q001W 2029.09.05同意项目以自身煤矿关于同意国家能源疏干水作为生产取水

集团乌海能源有限水源,以华通物业管2024.12.16乌海市水务

7平沟煤矿—

责任公司平沟煤矿网地下水作为生活取起局

使用非常规水的函水水源,核定总取水量为 46.31 万 m3/a

(蒙)MK 安许证

2023.06.18-内蒙古自治

8老石旦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20〕煤炭开采(井工)

2026.06.18区能源局

CG022

2025.05.06-

2030.05.05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1503008146712

9老石旦煤矿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记回执 25X001Z

2

]同意老石旦煤矿项目以自身煤矿疏干水作关于同意国家能源

为生产取水水源,以集团乌海能源有限

乌海市华通物业有限2025.06.16乌海市水务

10乌海能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

责任公司自来水作为起局矿项目使用非常规

生活取水水源,核定水的函

总取水量为56.15万

m3/a蒙环辐证至乌海市生态

11老石旦煤矿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11037〕2026.07.21环境局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15030474388342025.04.03-

12苏海图分公司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记回执 14Y001X 2030.04.02同意苏海图煤矿项目关于同意国家能源以乌达经济开发区污集团乌海能源有限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

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生产取水水源,以水2023.10.20乌海市水务

13苏海图分公司—

矿采空区灾害治理电管理公司地下水作起局

工程使用非常规水为生活取水水源,年的函取水总量为111.65万

m3/a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150302MA0PX 2025.02.27-

14骆驼山洗煤厂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记回执 B4H4E001X 2030.02.26

2017.07.17-国家能源局

15天洁电力电力业务许可证1010517-00342发电类业务

2037.07.16华北监管局

天洁电力五虎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15030468342822025.07.22-

16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山电站 记回执 67A001Y 2030.07.21

天洁电力黄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9115030468342822025.07.22-

17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茨电站 记回执 67A002X 2030.07.21

1-1-2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蒙)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井工)9- 内蒙古自治

2025.01.08-

18利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13〕1#、9-2#、16#煤层;区矿山安全

2028.01.07

CG010 许可能力 150 万吨/年 监管局鄂尔多斯市

9115069374389322023.08.12-生态环境局

19利民公司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096001W 2028.08.11 鄂托克旗分

D150624S2022- 2022.11.07- 鄂托克旗水

20利民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1532027.11.06利局

C150624S2022- 2022.12.30- 鄂托克旗水

21利民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302027.12.29利局

D150624S2022- 2022.11.07- 鄂托克旗水

22利民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1522027.11.06利局

蒙环辐证至鄂尔多斯市

23利民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09084〕2029.05.08生态环境局

(蒙)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井工)17# 内蒙古自治

2025.04.20-

24露天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13〕煤层;许可能力160区矿山安全

2028.04.01

CG009 万吨/年 监管局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2024.01.04-911503037610642

25路天矿业按照登记内容排污2029.01.03—

记回执 79M001W

[3]

2025.01.01-

C150303G2021- 乌海市水务

26路天矿业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2025.12.31

0098局

[4]

(蒙)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井工) 内蒙古自治

公乌素煤矿三2024.05.14-

27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13〕9#、12#、16#;许可区矿山安全

号井2027.05.13

CG005 能力 270 万吨/年 监管局

2025.05.04-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2030.05.03911503037610642

28公乌素公司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记回执 87G001W

5

]同意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项目生产取用自身

煤矿疏干水,生活取关于同意乌海市公用海南区城镇自来

乌素煤业有限责任水,公乌素煤矿总取

2025.03.21乌海市水务29公乌素公司公司三号井煤矿—水量(包含煤矿生产起局

(270 万 t/a)项目 取水量、连采连充取

使用非常规水的函水量、生态治理取水量及煤矿和洗煤厂工人生活取水量)共计

63.13 万 m3/a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按照批准开展爆破作至乌海市公安

30公乌素公司1503001300042证(非营业性)业2030.08.20局

(蒙)MK 安许证 煤炭开采(井工) 内蒙古自治

2025.03.23-

31五虎山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13〕9#、10#、12#煤层;区矿山安全

2028.03.22

CG008 许可能力 200 万吨/年 监管局

32五虎山公司排污许可证911503046640826按照批准内容排污2022.10.01-乌海市生态

1-1-2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000001R 2027.09.30 环境局

2024.12.11-

C150304G2021- 乌海市水务

33五虎山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2025.12.31

0048局

[6]

煤炭开采(井工)

(蒙)MK 安许证 内蒙古自治

9#、12#、13上2#煤2025.04.23-

34黄白茨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字〔2013〕区矿山安全层;许可能力180万2028.04.22

CG006 监管局

吨/年

9115030475669232024.05.21-乌海市生态

35黄白茨公司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0XM001R 2029.05.20 环境局

2024.12.11-

C150304G2021- 乌海市水务

36黄白茨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水2025.12.31

0055局

[7]蒙环辐证至乌海市生态

37黄白茨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11025〕2027.06.01环境局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内蒙古自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2025.04.11-38 信息技术公司 蒙 B1-20250185 (仅限为上网用户提 区通信管理许可2030.04.11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局

2020.08.21-

2025.08.20乌海市乌达

D150304G2022-

39水电管理公司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水区农[牧水务

0013

8局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150304MA0QX 2023.09.27-

40乌达煤炭加工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记回执 DDL06001X 2028.09.26同意五虎山选煤厂(新建 4.00Mt/a)项目建设期取用国能乌海能源矿区水电管理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下

集团乌海能源有限水,年取水量1.6万责任公司五虎山选 m3/a;运行期使用五 2023.08.29 乌海市水务

41乌达煤炭加工—

煤厂(新建虎山煤矿生产废水作起局

4.00Mt/a)使用非常 为生产取水水源,以

规水的函国能乌海能源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下水作为生活取水水源,年总取水量

24.86 万 m3/a

同意公乌素煤矿选煤厂300万吨煤矿技术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改造项目以乌海市公集团乌海能源有限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

责任公司公乌素煤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2025.06.16乌海市水务

42乌海能源—

矿选煤厂 300 万吨 (270 万吨/a)项目疏 起 局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干水作为生产水源;

使用非常规水的函考虑5%的输水损失后,核定本项目总取水量为 17.84 万 m3/a,

1-1-2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全部为生产取水

海南煤炭加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91150303MAD9G 2025.04.01-

43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公乌素洗煤厂 记回执 QGM9A002X 2030.03.31

2025.04.09-

海南煤炭加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2030.04.08 91150303MAD9G

44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老石旦洗煤厂 记回执 QGM9A001W

9

]乌海市海南区农牧同意海南煤炭加工末水务局关于国能精煤系统扩容改造项(乌海海南区)煤乌海市海南

目生产使用老石旦煤2025.07.03

45海南煤炭加工炭加工有限公司末—区农牧水务

矿矿井疏干水,核定起精煤系统扩容改造局生产用水量为项目使用非常规水

11.22m3/a

的函至乌海市生态

46海南煤炭加工辐射安全许可证蒙环辐证[11072]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6.03.18环境局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已就上述第1项资质办理续期,最新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5年8月7日至2028年8月6日;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老石旦煤矿已就该项资质办理变更,最新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91150300814671225X001Z,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2030年10月13日;

注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路天矿业已就该项资质办理变更,最新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91150303761064279M001W,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2030年8月26日;

注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路天矿业已就该项资质办理续期,最新取得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C150303G2021-0098,有效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注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乌素公司已就该项资质办理变更,最新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91150303761064287G001W,有效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0 日至2031年1月9日;

注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五虎山公司已就该项资质办理续期,最新取得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C150304G2021-0048,有效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注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白茨公司已就该项资质办理续期,最新取得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C150304G2021-0055,有效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注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电管理公司已就该项资质办理续期,最新取得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D150304G2025-0005,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9 年 1 月 8 日;

注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南煤炭加工已就该项资质办理变更,最新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91150303MAD9GQGM9A001W,有效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9日至2031年1月18日;

注10:骆驼山煤矿已于2025年11月1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蒙)MK 安许证字〔2025〕CG010,许可范围为煤炭开采(井工)9-2#、10#煤层,许可能力为150万吨/年,有效期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8年

11月18日。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乌海能源主营煤炭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煤炭产能

1470万吨/年(含因技改原因暂时停产的平沟煤矿,产能180万吨/年)。

1-1-2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最近两年一期,乌海能源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88914611464

注:报告期内,乌海能源从事政府批准的地质治理类项目,上述产量含相关业务数据最近两年一期,乌海能源主要客户情况:

序占当期营业收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入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79849.7719.76%

2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586.4812.77%

2025年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704.586.61%

1-7月4旭阳集团有限公司19066.584.72%

5乌海市蒙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193.193.02%

小计189400.6046.88%

1国家能源集团200723.4720.55%

2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1098.7010.35%

3旭阳集团有限公司73051.767.48%

2024年度

4阿拉善盟沪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8620.923.95%

5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6748.553.76%

小计450243.4046.09%

1国家能源集团367158.3834.17%

2旭阳集团有限公司81781.377.61%

3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6605.215.27%

2023年度

4阿拉善盟沪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3856.045.01%

5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9414.933.67%

小计598815.9355.73%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乌海能源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1331.3415.74%

2025年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2377.6911.24%

1-7月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651.388.87%

4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5464.907.77%

1-1-2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额比例

5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858.234.45%

小计95683.5448.06%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330.8112.04%

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037.377.19%

3乌海市海川物流有限公司35346.197.05%

2024年度

4国家能源集团31255.116.24%

5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7967.165.58%

小计190936.6438.09%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166.188.98%

2乌海市海川物流有限公司44896.077.31%

3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30279.034.93%

2023年度

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8946.424.71%

5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791.223.71%

小计182078.9229.64%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乌海能源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乌海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乌海能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乌海能源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乌海能源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乌海能源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乌海能源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

1-1-3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费用性支出247.467125.707031.78

环保投入合计247.467125.707031.78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乌海能源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乌海能源的产品为煤炭,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乌海能源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乌海能源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乌海能源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乌海能源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模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55595.642249843.252155775.59

负债总额1042335.591033379.361057148.19

1-1-3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所有者权益1213260.051216463.89109862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2132.141156390.041043892.43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04002.19976984.691074424.58

营业成本272957.83502033.68657029.79

利润总额-417.29169306.91119551.02

净利润-12584.11131079.0670064.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3.00121568.7247663.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7782.93117611.1536924.49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71794.17213939.82309286.89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27735.70-84567.50-139195.81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5941.53129372.32170091.09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32.44%48.61%38.85%

资产负债率46.21%45.93%49.04%

注:乌海能源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乌海能源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海能源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1-1-3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乌海能源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乌海能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2)电力销售收入;

乌海能源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乌海能源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乌海能源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乌海能源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乌海能源电力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港口及运输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乌海能源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乌海能源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乌海能源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乌海能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乌海能源会考虑下列迹象:

(1)乌海能源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乌海能源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乌海能源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乌海能源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化工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

1-1-3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乌海能源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模拟财务报表系假设乌海能源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拟处置业务的转让,并依据预重组交易后的股权架构,以乌海能源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下述主要假设和附注三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相关的披露要求编制。

1)假设拟处置业务于2023年1月1日以2025年10月预重组交易中约定

的交易对价零元完成处置,相关处置损益计入2023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科目,其中,交易对价未考虑拟处置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

2)上述处置损益不包含涉及的所得税费用,但未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交易

成本、中介费用及其他税金的影响;

3)乌海能源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所有者权益明细项目对作为特定用途

的模拟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无重大意义,因此所有者权益部分仅列示权益总额;

4)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5)本次拟实施的重组方案所确定的集团架构假定符合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持续经营

1-1-3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乌海能源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乌海能源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无新设子公司。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乌海能源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预重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乌海能源体内存在长期停建矿权,该等资产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拟剥离至乌海能源体外。本次重组将相关剥离资产视同报告期初即完成剥离,以此为基础编制模拟合并报表,并进行审计、评估处理。

乌海能源预重组资产明细如下:

持有方/转让方资产名称主体形式

乌海能源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法人

乌海能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法人海勃湾矿业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乌素煤矿资产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批复和通知,上述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上述剥离资产均在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及交割等工作。

针对上述资产剥离情况,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承诺积

1-1-3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预重组相关安排的承诺函》,承诺:“1、针对乌海能源下属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划转、包头矿业下属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该等划转因特殊情况预计较难于短期内作出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此,本公司承诺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划转双方在2026年

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和山西煤销

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针对本次预重组的其他剥离资产,本公司承诺将协调转让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非股权类资产的交割。”五、平庄煤业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403114863701Q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法定代表人杜善周

注册资本435419.264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0年7月10日营业期限2000年7月10日至2040年12月31日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经营范围

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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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0年7月,设立

2000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内经贸企发

[2000]104号《关于同意成立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

2000年7月10日,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平庄煤业的注册资本为37605万元。根据平庄煤业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平庄煤业由平庄矿务局改制成立,出资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设立时,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3760537605100%

合计3760537605100%

平庄煤业未能提供改制设立相关的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若该次改制未能履行相关程序的,将存在程序问题。鉴于1)平庄煤业已于2001年6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调低了注册资本并进行了验资(详见下文);2)平庄煤业当时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权益均最终归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3)就该等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平庄煤业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

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问题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01年6月,减资至16451万元

2001年5月8日、9日和10日,平庄煤业在《赤峰日报》刊登减资公告,

1-1-3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就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进行了公告。

2001年5月16日,赤峰惠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惠师验字[2001]9号),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平庄煤业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所有者权益1645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36368万元,盈余公积-96万元,未分配利润-19821万元;注册资本变更原因为企业改制,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经批准处理评估损失后,使注册资本减少。根据该验资报告后附的平庄煤业2000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平庄煤业截至2000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16451.14万元。

2001年6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关于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内经贸企改发[2001]404号),根据赤峰惠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确认结果和《关于授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通知》,批复同意平庄煤业以16451.14万元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

2001年6月29日,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645116451100%

合计1645116451100%

(3)2003年10月,增资至74675万元

2003年10月16日,赤峰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赤天会验字[2003]第41号),截至2003年8月31日止,平庄煤业已收到国家投入的基本建设经营基金、国家无偿拨入资金、国有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58223.93万元,变更后累计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74674.93万元。

2003年10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内政股批字[2003]24号),批复同意平庄煤业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6451.00万元增加至74674.93万元。

1-1-3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03年10月28日,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7467574675100%

合计7467574675100%

在平庄煤业“(2)2001年6月,减资至16451万元”、“(3)2003年

10月,增资至74675万元”两次注册资本变动中,平庄煤业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与政府部门批复的注册资本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包括“(2)

2001年6月,减资至16451万元”经批复注册资本金额为16451.14万元,但

工商登记金额为16451.00万元;“(3)2003年10月,增资至74675万元”经批复注册资本金额为74674.93万元,但工商登记金额为74675万元。

鉴于1)根据两次注册资本变更所涉《验资报告》及平庄煤业的确认,经加总计算,截至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实际收到的注册资本合计为

746750713.70元,不低于登记的注册资本74675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2)根据本次变更及后续股权变更的工商档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已在批复、章程等文件中对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金额进行了确认;3)

就该等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平庄煤业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

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

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2003年11月,股权转让2003年9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作出《关于平煤集团公司下放赤峰市管理的通知》(内国资办发[2003]1号),批准从2003年9月1日起自治区政府管理的平庄煤业的全部资产(含债权、债务)、人员整建制下放到赤峰市人民政府管理。

1-1-3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3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赤峰市工信局7467574675100%

合计7467574675100%

(5)2008年4月,股权转让2008年4月11日,赤峰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转让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赤政字[2008]62号),批复同意赤峰市工信局对外转让其所持平庄煤业的股权。

2008年4月,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

平庄煤业48%股权转让给原国电集团事宜,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8年4月24日,赤峰市工信局作为甲方、原国电集团作为乙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鉴证方,共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MJJY-08014),约定赤峰市工信局以 209100 万元的价格向原国电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平庄煤业48%的股权。

2008年4月25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鉴证书》(内产鉴证字[2008]第4号),确认赤峰市工信局与原国电集团签署编号为 MJJY-08014 的《产权交易合同》,具体为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48%股权转让给原国电集团,标的股权评估值为196151.184万元,转让成交价为209100万元。

2008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赤峰市工信局388313883152%

2原国电集团358443584448%

合计7467574675100%

(6)2008年12月,股权划转2008年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

1-1-3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14号),同意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持有的平庄煤业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原国电集团。

2008年5月19日,赤峰市工信局与原国电集团签署《无偿划转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协议》,约定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3%股权无偿划转给原国电集团,划转基准日为2008年4月30日,自权利义务交接日起,平庄煤业3%股权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由原国电集团享有和承担。

2008年8月20日,赤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赤大信会验字[2008]046号),经其审验,截至2008年4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和划转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为原国电集团持有38084.25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51%,赤峰市工信局持有36590.75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49%。

2008年11月10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赤峰市工信局持有的

平庄煤业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原国电集团,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8年1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国电集团38084.2538084.2551%

2赤峰市工信局36590.7536590.7549%

合计74675.0074675.00100%

(7)2009年8月,股权转让2009年4月20日,赤峰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转让市经委所持平煤集团股权的批复》(赤政字[2009]113号),批复同意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49%股权中31.82%转让给中国信达。

2009年7月6日,赤峰市工信局与中国信达签署《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31.82%股权(对应23761.585万元出资)转让给中国信达,中国信达以其在赤峰平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及元宝山露天矿的债权及相关权益为对价抵偿赤峰市工信局的股权转让款。

1-1-3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9年7月7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赤峰市工信局向中国信

达转让其所持平庄煤业31.82%股权,原国电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9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国电集团38084.25038084.25051.00%

2中国信达23761.58523761.58531.82%

3赤峰市工信局12829.16512829.16517.18%

合计74675.00074675.000100.00%

(8)2010年9月,股权划转2009年3月27日,原国电集团作出《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持内蒙古区域有关成员单位国有股权的通知》(国电集资[2009]153号),同意将其所持平庄煤业51%股权自2009年1月1日起无偿划转给内蒙古公司。

2010年9月4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国电集团将其所持平

庄煤业51%股权无偿划转给内蒙古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为内蒙古公司持股51%、中国信达持股31.82%、赤峰市工信局持股17.18%,同意就该次股权无偿划转、修改公司章程。

2010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内蒙古公司38084.25038084.25051.00%

2中国信达23761.58523761.58531.82%

3赤峰市工信局12829.16512829.16517.18%

合计74675.00074675.000100.00%

(9)2011年1月,增资至235419.26万元2010年11月30日,赤峰惠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赤惠会审验字[2010]34号),截至

1-1-3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年10月31日止,平庄煤业已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平庄煤业

注册资本为235419.26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235419.26万元。

2010年12月20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160744.33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35419.26万元;同意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

2011年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内蒙古公司120063.83120063.8351.00%

2中国信达74910.4174910.4131.82%

3赤峰市工信局40445.0340445.0317.18%

合计235419.26235419.26100.00%

(10)2021年9月,股权转让

2020年10月29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国信达通过北京产

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31.82%股权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0年10月30日,中国信达、国家能源集团共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中国信达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平庄煤业31.82%股权

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转让价格为159939.45万元。

2021年9月1日,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内蒙古公司120063.83120063.8351.00%

2国家能源集团74910.4174910.4131.82%

3赤峰市工信局40445.0340445.0317.18%

合计235419.26235419.26100.00%

(11)2021年9月,股权划转2020年10月19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

1-1-3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国家能源资本函[2020]504号),同意将内蒙古公司持有的平庄煤业51%股权无偿划转至国家能源集团。

2021年9月22日,内蒙古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约定内蒙古公司将其所持平庄煤业51%股权连同股权所对应的平庄煤业截至划

转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无偿划转给国家能源集团。

2021年9月22日,赤峰市工信局与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15.08%股权无偿划转给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15年

12月31日。

2021年9月22日,赤峰市工信局与中国华融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1.21%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华融,划转基准日为2012年1月1日。

2021年9月22日,赤峰市工信局与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0.89%股权无偿划转给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11年

1月1日。

2021年9月22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内蒙古公司将其所持

平庄煤业51%股权无偿划转至国家能源集团,同意赤峰市工信局将其所持平庄煤业15.08%股权无偿划转至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89%股权

无偿划转至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21%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华融。

2021年9月23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2021年9月24日,平庄煤业就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1-1-3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国家能源集团194974.24194974.2482.82%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235501.2335501.2315.08%

有限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

32095.232095.230.89%

营有限公司

4中国华融2848.572848.571.21%

合计235419.26235419.26100.00%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第三条规定,“国有全资企业之间或国有全资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经双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所持股权可以实施无偿划转”。截至本次变更,中国华融不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因此,赤峰市工信局向中国华融无偿划转持有的平庄煤业股权的情况不符合《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鉴于1)根据赤峰市工信局与中国华融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相关无偿划转事宜已经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准;2)后续国家能源集团陆续收购了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持有的平庄煤业股权(具体详见下文),国家能源集团成为平庄煤业唯一股东,该等瑕疵情形已不存在;3)就该等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平庄煤业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问题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3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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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2年1月,股权转让

2021年12月22日,平庄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平庄煤业15.08%股权、中国华融将其所持平庄煤业

1.21%股权、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平庄煤业0.89%股

权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平庄煤业100%股权。

2021年12月24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

团签署《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在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137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础上,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平庄煤业0.89%股权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对价为5180.90万元。

2021年12月24日,中国华融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在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137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础上,中国华融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平庄煤业1.21%

股权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对价为7043.69万元。

2021年12月24日,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

签署《产权转让协议》,约定在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1370、137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础上,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平庄煤业15.08%股权和白音华煤

矿相关权益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对价为158575.56万元。

2022年1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修订平庄煤业公司章程。

2022年1月25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235419.26235419.26100.00%

合计235419.26235419.26100.00%

就平庄煤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平庄煤业未能提供部分作为转让价格定价依据的审计/评估报告及股权转让或无偿划转相关批复文件,如上述股权转让未

1-1-3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履行相关程序,将存在程序问题。鉴于1)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已收购了原有其他股东持有的平庄煤业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成为平庄煤业唯一股东;2)在国家能源集团(包括原国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公司)收购

平庄煤业股权时,相关股权转让以在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方式实施,经产权交易所确认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详见上文“(5)2008年4月,股权转让”、

“(10)2021年9月,股权转让”、“(12)2022年1月,股权转让”),或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进行股权无偿划转(具体详见上文“(6)2008年12月,股权划转”);3)就该等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平庄煤业的国资主管机构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确认“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

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问题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3)2022年12月,增资至435419.2648万元2022年5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关于向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拨资产及增资的批复》(国家能源资本函[2022]172号),同意向平庄煤业增资20亿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35419.2648万元。

2022年5月23日,平庄煤业收到国家能源集团支付的20亿元投资款。

2022年12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向平庄煤业增资20亿元,平庄煤业注册资本由235419.26万元增至435419.2648万元,同意就注册资本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22年12月30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平庄煤业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435419.2648435419.2648100.00%

合计435419.2648435419.264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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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平庄煤业的工商登记材料、国家能源集团出具的确认函,平庄煤业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平庄煤业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平庄煤业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五、平庄煤业”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

平庄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平庄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435419.2648100.00%

合计435419.2648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平庄煤业100%股权,为平庄煤业

1-1-3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控股股东;平庄煤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平庄煤业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拥有6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白音华51950100.00%

2蒙西矿业23064.953054100.00%

3锡林河煤化工12069051.00%

4尼勒克34000100.00%

5平煤销售5300100.00%

6赤峰矿安150100.00%

注:除上述6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外,平庄煤业另直接控股2家吊销未注销的子企业:

赤峰平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吊销,巴林左旗红光嘎查养殖厂于2004年

2月11日吊销。

平庄煤业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平庄煤业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为锡林河煤化工、白音华,具体情况如下:

1、锡林河煤化工

公司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9178304843XA

1-1-3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贺斯格乌拉牧场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贺斯格乌拉牧场法定代表人王寿坤注册资本12069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06年3月27日营业期限2006年3月27日至2036年3月26日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承接总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平庄煤业持股51%,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股权结构

49%

(1)历史沿革

1)2006年3月,设立

2006年3月20日,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迁安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盖管理区金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秦皇岛市卓众实业

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锡林河煤化工公司章程,锡林河煤化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拉

盖管理区金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市卓众实业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

4900万元、4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占比分别为49%、45%、4%、

2%。

2006年3月20日,锡林浩特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安会

验字(2006)第035号),截至2006年3月20日,锡林河煤化工已收到全体股

东按股权比例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6年3月27日,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向锡林河煤化工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锡林河煤化工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90049.00%

1-1-3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2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50045.00%

3乌拉盖管理区金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004.00%

4秦皇岛市卓众实业有限公司2002.00%

合计10000100.00%

2)2008年5月,实缴出资

2008年3月20日,锡林河煤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待实缴注册资本

中的7000万元以实物出资,1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并修改公司章程。

2008年3月27日,乌拉盖管理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关于对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物出资价格评估结论书》,价格鉴定基准日2008年3月20日,价格认定标的为原料气压缩机组1套、氨合成塔1套、合成塔内件及废热锅炉1套,拟以实物出资的设备价格认证值为7000万元。

2008年4月25日,兴安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会验字(2008)第5号),截至2008年4月21日,锡林河煤化工已收到4名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800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7000万元,货币出资1000万元。本次实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累计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

2008年5月20日,锡林河煤化工就本次变更完成工商备案。

3)2009年3月,增资至20000万元

2009年2月25日,锡林河煤化工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锡林河煤化工增

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各股东等比例增资,并修改公司章程。

2009年3月7日,兴安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华会验字(2009)第1号],截至2009年3月4日,锡林河煤化工已收到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实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累计实收资本为20000万元。

2009年3月9日,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向锡林河煤化工换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80049.00%

1-1-3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2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00045.00%

3乌拉盖管理区金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8004.00%

4秦皇岛市卓众实业有限公司4002.00%

合计20000100.00%

4)2010年1月,股权转让

2009年8月30日,锡林河煤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内蒙古扎鲁特旗

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盖管理区金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秦皇岛市卓众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向内蒙古公司转让锡林河煤

化工24%、21%、4%及2%股权,共计转让51%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9年10月1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09)第

38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锡林河煤化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价值380349.59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34803.2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345546.36万元。

2009年10月11日,锡林河煤化工各股东与内蒙古公司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共同签署《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重组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月25日,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内蒙古公司10200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25.00%

3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80024.00%

合计20000100.00%

5)2010年3月,股权置换

2010年3月13日,锡林河煤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河北省迁安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锡林河煤化工24%股权置换给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

1-1-3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置换不影响锡林河煤化工各股东与内蒙古公司于2009年

10月1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3月13日,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迁安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公司共同签署《股权置换协议》,约定原定由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24%股权视为由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转让,由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转让价款;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股权转让后持有的24%股权视为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置换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的股东为内蒙古公司持股51%、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股权。

2010年3月31日,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内蒙古公司10200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80049.00%

合计20000100.00%

6)2013年8月,股权划转2012年11月22日,原国电集团出具《关于无偿划转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通知》(国电集资函〔2012〕308号),决定将内蒙古公司所持锡林河煤化工

51%股权无偿划转至原国电集团持有。

2013年1月11日,原国电集团与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8月13日,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原国电集团10200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80049.00%

合计20000100.00%

1-1-3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2015年11月,增资至27200万元

2015年11月6日,锡林河煤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锡林河煤化工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7200万元,由原股东等比例增资。

2015年11月30日,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向锡林河煤化工

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原国电集团13872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332849.00%

合计27200100.00%

8)2020年5月,增资至120690万元

2019年11月29日,锡林河煤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按股东所占股比

将9349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锡林河煤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690万元。

2020年5月21日,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锡林河煤化工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原国电集团61551.90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138.1049.00%

合计120690.00100.00%

9)2020年9月,股东变更2020年7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出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41号),载明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原国电集团子公司股东应做相应变更,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2020年9月4日,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61551.9051.00%

1-1-3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138.1049.00%

合计120690.00100.00%

10)2022年8月,股权划转2022年7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平庄煤业签署《关于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将国家能源集团所持锡林河煤化工

51%股权无偿划转给平庄煤业。

2022年7月13日,锡林河煤化工作出股东会决议,确认前述股权变动。

2022年8月19日,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变

更完成后,锡林河煤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平庄煤业61551.90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138.1049.00%

合计120690.00100.00%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锡林河煤化工的工商登记材料,锡林河煤化工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锡林河煤化工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锡林河煤化工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锡林河煤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锡林河煤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持有锡林河煤化工51%股权,锡林河煤化

1-1-3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工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平庄煤业61551.9051.00%

2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138.1049.00%

合计12069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锡林河煤化工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锡林河煤化工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锡林河煤化工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991444.81999998.7793190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8101.8281469.03419761.54

营业收入215053.58378982.01378034.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60.56-354285.48154982.91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锡林河煤化工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白音华

公司名称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66640949861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盟西乌旗巴彦花镇

1-1-3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盟西乌旗巴彦花镇法定代表人谭进民注册资本519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8月29日营业期限2007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炭开采、煤矸石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平庄煤业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07年8月,设立

2007年8月5日,平庄煤业签署白音华公司章程,约定白音华注册资本为

1008万元,由平庄煤业以货币和实物出资。

2007年8月15日,内蒙古万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内万会评字(2007)第62号),对平庄煤业组建子公司所涉及的1128.1平方米房产及8项机械设备进行了价值评估,确认其于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

31日的评估价值为705.19万元。

2007年8月20日,西乌珠穆沁兴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西兴会验字(2007)第64号),审验截至2007年8月20日,白音华已收到注册资本合计1008万元,其中308万元为货币出资,700万元为实物出资。

2007年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白音华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白音华设立时为平庄煤业的全资子公司,平庄煤业持有白音华

100%股权。

2)2013年1月,增资至36008万元

2013年1月6日,平庄煤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白音华注册资本

3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008万元,

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2013年1月5日,赤峰惠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赤惠会验字(2012)第19号),审验截至2012年12月30日止,白音华已将

1-1-3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资本公积35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累计实收资本36008万元。

2013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白音华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仍持有白音华100%股权。

3)2013年10月,增资至51950万元

2013年10月16日,平庄煤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白音华注册资本增至

51950万元,由平庄煤业增加注册资本1594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同

步修改公司章程。

2013年10月23日,赤峰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赤广信会验字(2013)第4号),审验截至2013年10月21日止,白音华已收到平庄煤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942万元,均以货币出资。白音华注册资本5195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51950万元。

2013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白音华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平庄煤业仍持有白音华100%股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白音华的工商登记材料,白音华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白音华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白音华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白音华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白音华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持有白音华100%股权,白音华的产权及控

1-1-3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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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平庄煤业51950.00100.00%

合计5195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白音华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白音华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白音华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575444.53576001.57570657.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6527.51330456.57308313.48

营业收入159585.92314634.51324253.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60.0670008.2169187.82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白音华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1-3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194216.76

应收票据1000.00

应收账款143773.96

应收款项融资5306.22

预付款项12990.74

其他应收款32109.70

存货5954.00

其他流动资产22277.93

流动资产合计417629.31

长期股权投资2814.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81256.62

固定资产591934.37

在建工程109644.02

无形资产1583835.23

长期待摊费用142773.65

递延所得税资产33958.03

其他非流动资产192863.06

非流动资产合计3039079.85

资产总计3456709.16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的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46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53948591.06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5、平庄煤业”第1-46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59宗已取得权属证书

1-1-3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26460549.60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5、平庄煤业”第47-105项。

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划拨土地均已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2695971.20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平庄城区黄河街北侧、平庄城区哈河街东段北侧、

元宝山区平庄镇毛家村、古山矿工业园区、元宝山

1平庄煤业2686409.90

区元宝山镇云杉路街道元露小区院内、元宝山区元

宝山镇凤平路王家店村委会对面、红庙矿区锡林河煤

2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矿区、乌拉盖管理区9561.30

化工

上述无证土地均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系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平庄煤业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平庄煤业所有无证土地事宜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土地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土地;C.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平庄煤业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平庄煤业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3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1宗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约为45888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内蒙古赤峰市元宝铁路运输团有限公山区安庆沟站(铁2025.01.01-

145888运煤通道

分公司司通辽铁路:京通线494公2025.12.31路土地管里950米右侧)理分局

3)采矿权

*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4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采矿许可证编号矿山名称有效期限

号权人矿种方式(万吨/年)(平方公里)

平庄元宝山露天露天2004.11.09-

1 C1000002011121140121858 煤 1200(注) 12.8574

煤业煤矿开采2031.07.09

平庄白音华一号露天2008.09.05-

2 C1000002008091110000935 煤 1200 19.9154

煤业露天煤矿开采2038.09.05锡林

贺斯格乌拉露天2020.01.03-

3 C1000002020011110149419 河煤 煤 1500 27.2312

南露天煤矿开采2050.01.03化工

平庄地下2021.04.27-

4 C1500002021041110151849 玻璃沟煤矿 煤 400 18.1463

煤业开采2051.04.27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2007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生产系统优化设计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原则同意《元宝山区露天煤矿生产系统优化设计》的基本内容,同意元宝山露天煤矿生产规模核增至800万吨/年。

根据赤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8日出具的证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21日下发的《关于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更新事宜的通知》,根据《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核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9)35号)和《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内矿审字(2022)044号),将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生产规模核增至1200万吨/年。

上述第2项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的采矿权人为平庄煤业,煤矿实际经营主

体为白音华,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存在采矿权人和煤矿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1-1-3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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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已取得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及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平庄煤业以及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白音华在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的实际开采,属于平庄煤业及该煤矿已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许可的生产活动范围,白音华无需单独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会因该行为对白音华进行行政处罚,可以继续开采。报告期内白音华不存在煤矿开采、自然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煤矿开采、自然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与矿山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依法合规解决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因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的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为平庄煤业或其

全资子公司,平庄煤业主要对白音华行使管理职能,由白音华实际经营平庄煤业所持采矿权是为了对煤矿进行单独运营管理、有序安排开采,平庄煤业仍继续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实施矿山管理并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修复等法定义务,不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关于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初衷;B.根据锡林

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合规证明,相关主管部门实际已知悉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实际经营主体的情况并确认不会因该行为对平庄

煤业或白音华进行处罚;C.报告期内,上述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未导致该等煤矿无法正常经营或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D.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的采矿权人和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的情形不会对平庄煤业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

实、评审情况如下:

1-1-3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储量核实保有资源储矿山名称报告编制机构评审意见

号基准日量(万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元宝山露天煤矿煤炭资源元宝山露天

12013.12.31煤田地质局104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41560.00

煤矿勘探队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14〕78号)《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内蒙古自治区白音华煤田一号露天煤矿补充白音华一号

22008.07.31煤田地质局104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87623.00

露天煤矿勘探队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49号)《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内蒙古自治区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煤炭资贺斯格乌拉

32017.10.31煤田地质局472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83787.29

南露天煤矿勘探队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18]51号)《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内蒙古自治区璃沟井田煤炭勘探报告》矿产

4玻璃沟煤矿2008.10.31煤田地质局15340301.00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内国土勘探队资储评字[2009]0004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1)2005年5月20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天华矿评报[2005]3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5年4月30日,确认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价值为15584.44万元。

(2)2005年7月19日,原国土资源部出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矿认字[2005]第118号),确认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价值为15584.44万元。

(3)2007年9月25日,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出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价款缴纳通知书》(国土资矿款字[2007]013号),同意元宝山露天煤矿元宝山露天以现金方式缴纳采矿权价款,共计15584.44万元。平庄煤业按照上述煤矿文件要求,分10期已全额缴纳了元宝山露天煤矿矿业权价款。

(4)2020年12月17日,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未有偿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鑫众和评报[2020]第108号),截至

2020年11月30日,未有偿处置资源储量38663.32万吨,对应的元宝

山露天煤矿(未有偿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111568.83万元。

(5)2021年2月21日,平庄煤业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经评估确定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11568.83万元。分11期缴纳相关价款,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缴纳5期款项。

白音华一号2020年3月19日,平庄煤业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内蒙古露天煤矿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经评估内自然采收益用字[2019]53号确定采

1-1-3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

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230256.74万元。白音华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分19期缴纳白音华一号煤矿矿业权价款,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缴纳6期款项。

(1)2018年10月25日,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内蒙古自治区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海地人评报字[2018]第0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确认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价值为344756.46万元。

(2)2018年12月1日,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出具《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贺斯格乌拉报告公开使用证明》(内自然采收益字[2018]03号),确认贺斯格乌拉南南露天煤矿露天煤矿采矿权价值为344756.46万元。

(3)2018年12月11日,锡林河煤化工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

署《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探转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示的矿业权评估收益报告,评估结果为344756.46万元,首次缴纳金68952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缴纳7期款项。

(1)2008年12月10日,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井田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08]22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确认玻璃沟煤矿探矿权价值为43370.12万元;

(2)2009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内国土探备字[2009]2号),确认玻璃沟煤矿探矿权价值

4玻璃沟煤矿为43370.12万元;

(3)2020年11月26日,平庄煤业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

《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探转采)》,根据出让人委托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井田详查勘探权评估报告>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内国土探备字[2009]2号),评估结果为43370.12万元,探矿权价款已全部缴纳完成。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4项探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勘查勘查面积证号探矿权人地理位置有效期限

号项目名称(平方公里)新疆维吾尔新疆尼勒克

自治区伊犁2024.04.22-

1 T6500002009031010026502 尼勒克 县金三角煤 4.18

哈萨克自治2026.04.22矿东部勘探州尼勒克县新疆维吾尔新疆尼勒克

自治区伊犁2024.07.17-

2 T6500002013051010047691 尼勒克 县吉仁台西 36.00

哈萨克自治2026.07.17部煤矿普查州尼勒克县新疆维吾尔尼勒克县吉

自治区伊犁2024.04.22-

3 T6500002009031010026626 尼勒克瑞安 仁台有烟煤 6.09

哈萨克自治2026.04.22矿西部勘探州尼勒克县

1-1-3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勘查勘查面积证号探矿权人地理位置有效期限

号项目名称(平方公里)内蒙古自治内蒙古自治

区准格尔煤区鄂尔多斯2024.08.15-

4 T1500002008111050019991 平庄煤业 21.422

田黑岱沟井市准格尔旗2029.08.14田煤炭勘探薛家湾镇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海域使用权。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30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5、平庄煤业”。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5、平庄煤业”。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298278.90139169.414432.26154677.2351.86%

井巷资产422241.92139173.97-283067.9567.04%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

555258.30403121.48419.92151716.9027.32%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14707.9012473.987.792226.1315.14%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

586.59339.161.27246.1641.96%

其他

合计1291073.61694278.004861.24591934.3745.85%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1-3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井巷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井巷资产账面净值为283067.95万元,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151716.90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30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59994.52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5、平庄煤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481216.05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平庄煤业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市新城区等280845.82

2白音华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一号矿矿区、巴彦花镇109730.49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霍林河火车站、锡林河煤

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南露90639.74

化工天煤矿矿区

就上述无证房产,除第1、3项平庄煤业部分、锡林河煤化工部分面积合计约409平方米无证房产(主要用途为门卫室、火车站台办公室等)外,剩余

480807.05平方米无证房产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上述房

产系平庄煤业或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上述房屋建设及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意继续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1-1-3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鉴于:*平庄煤业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就合计480807.05平方米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09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无证房产面积占平庄煤业自有房产总面积不足0.08%,占比较低;*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平庄煤业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平庄煤业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4处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伊宁市天缘国际酒2025.06.12-

1尼勒克王翔610.23办公

店写字楼1104室2026.06.11锡林浩特书巴办达蒙东能源控

布希勒特社区蒙东2025.04.01-

2平能销售股有限责任3283.02办公

锗业8#宿舍楼2028.03.31公司

01021等16户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蒙东能源控

经济技术开发区民2025.04.15-

3平庄煤业股有限责任2362.20办公

禾物流园内蒙东能2028.04.15公司源原锗冶炼厂园区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办公、

大禾物流运2024.08.23-

4蒙西矿业2554.00准格尔旗西街爵士住宿、输有限责任2026.08.22酒店房屋食堂公司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833005.37

应付票据31389.16

应付账款151573.44

预收款项699.44

合同负债63849.18

应付职工薪酬51112.44

1-1-3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应交税费30857.38

其他应付款655881.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2912.25

其他流动负债14565.40

流动负债合计2155845.68

长期借款401711.87

长期应付款402355.85

预计负债76247.70

递延所得税负债67980.24

非流动负债合计948295.66

负债合计3104141.34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的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探矿权及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

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2项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35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1)平庄煤业与朝阳宏文股权转让纠纷

2022年6月,朝阳宏文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平庄煤业,请求判决平庄煤业支付股权转让尾款8933.98万元,律师费暂计130万

1-1-3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评估鉴定费等费用。

202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内0403

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平庄煤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朝阳宏文支付股权转让款6242.1万元和律师费130万元,驳回朝阳宏文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10月,平庄煤业不服一审判决,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作出(2023)内04民终723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平庄煤业不服二审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作出(2024)内民申3463号《民事裁定书》,指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2024年11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内04民再1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23)内04民终7230号《民事判决书》和(2022)内

0403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发回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202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内0403

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平庄煤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朝阳宏文股权转让款3631.146万元、律师费130万元,驳回朝阳宏文其他诉讼请求。平庄煤业及朝阳宏文均提起上诉。

2025年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内04

民终54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已在账面确认了该项诉讼涉及的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朝阳宏文的股权转让价款,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金额大于法院一审判决的金额。本次评估已根据审计计提情况确认评估值。

(2)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下坎子村民委员会与平庄煤业合同纠纷

2024年8月,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下坎子村民委员会向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平庄煤业,请求:(1)解除双方于2014年12月

10日签署的《土地塌陷补偿协议书》;(2)平庄煤业赔偿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

沟镇下坎子村民委员会损失约10329.82万元以及利息自2004年1月1日按照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约11972.37万元;(3)诉讼费用

1-1-3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由平庄煤业承担。

2025年4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

内0403民初3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于2014年12月10日签署的《土地塌陷补偿协议书》自2024年8月8日起解除,平庄煤业赔偿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下坎子村民委员会约10031.48万元以及利息(以10031.48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1日起按照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2019年

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已经提起上诉,该案件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该案件为风水沟煤矿引发的争议,风水沟煤矿系本次交易中拟剥离的资产,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基于国家能源集团上述承诺,平庄煤业无需承担该项诉讼所涉及的本次交易拟剥离资产风水沟煤矿有关的第三方索赔,无需就此确认预计负债。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到95项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国家矿山安通风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

罚款141.5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不全或失效、防治水措施未蒙煤安监六处罚

12023.09.11万元、责令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落实、锚索施工不符规程、(2023)2017号停产整顿执法六处培训记录不实

赤峰市发展通风瓦斯日报未签字、防跑

老公营赤(发改)煤安罚罚款5.2万

22023.09.06和改革委员偏装置安装不到位、甲烷传

子煤矿(2023)15号元会感器断电点设置错误

风量不足、注氮记录虚假、罚款131.1

国家矿山安液压支架初撑力不足、灭火万元、责令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器材缺失、乘人装置平台缺蒙煤安监六处罚停产整顿、

32023.03.17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失、应急广播距离远、阻车(2023)2005-1号警告、建议

执法六处器缺失、自救器失效、传感暂扣安全生

器故障、堆煤传感器位置错产许可证

1-1-3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误、电源未切断、短路整定不符国家矿山安老公营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

42023.03.17人员定位卡失效罚款5万元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03号执法六处国家矿山安

培训档案不全、空顶距超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5.5

52023.02.20标、跑偏传感器安装不符标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01号万元准执法六处罚款6万

老公营赤峰市应急液压支架接顶不实和缺少警赤(应急)煤安罚

62024.09.12元、责令立

子煤矿管理局示牌(2024)12号即改正

老公营赤峰市应急支架未接顶、上隅角封堵不赤(应急)煤安罚

72024.09.12罚款7万元

子煤矿管理局严、重大事故隐患未报告(2024)8号

锚索外露过长、喷雾装置损国家矿山安

坏、防跑偏保护不符、顶板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22.2

82024.08.26离层仪缺失、回撤超期、封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2024)2026-1号万元、警告

堵不严、探放水记录虚假、执法六处通道宽度不足

接地扁钢截面不足、撒砂装

置失效、防护装置缺失、阻

国家矿山安车器缺失、连接销变形、监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测装置位置不当、液压支架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57.9

92024.06.05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支撑力不足、喷头故障、风(2024)2018号万元、警告

执法六处筒传感器位置错误、图纸标

注不全、培训缺失、传感器误报警

液压支架接顶不严、封堵方

式不符规程、闭锁功能不稳

老公营赤峰市应急赤(应急)煤安罚罚款14.4

102024.04.30定、围岩观测不及时、培训

子煤矿管理局(2024)1-1号万元、警告

计划缺失、水文地质报告不一致国家矿山安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00万

112024.01.26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以包代管,事故未及时报告(2024)2002-2号元执法六处

培训记录不实、观测记录虚

假、防护罩缺失、防跑偏装

国家矿山安置安装不符、连接环未试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验、变电所未加锁、传感器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55万

122024.01.26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位置错误、警示牌缺失、钢(2024)2001号元、警告

执法六处丝绳超出边缘、阻车器缺

失、液压支架压力不足、断电保护未调整国家矿山安

老公营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70万

132024.01.26全监察局内

子煤矿安全培训不力,导致事故(2024)2003-1号元蒙古局监察

1-1-3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执法六处

锚固剂使用不符规程、护栏国家矿山安

间隙大且无警示牌、劳动组老公营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3万

142025.03.28织与设计不符、检修记录不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2025)4-1号元

全、风险辨识缺失、违章未执法六处记入档案

管理办法不完善、作业规程

不全、技术措施未审批、未

分析气体异常、防火门内敷

国家矿山安设电缆、支架初撑力不足、

老公营全监察局内无证上岗、作业规程与实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65.3

152025.01.14

子煤矿蒙古局监察不符、隐患未公告、漏电保(2024)2039-1号万元、警告

执法六处护未试验、防跑偏装置缺

失、行人过桥不足、培训档

案不全、安全协议不匹配、采放比超限未论证

皮带跑偏、支架接顶不严、

风水沟赤峰市应急赤(应急)煤安罚罚款15.5

162024.06.17断层处未处理、未配专职安

煤矿管理局(2024)4号万元全管理人员罚款6万

风水沟赤峰市应急支架不接顶、行人过桥缺赤(应急)煤安罚

172024.09.12元、责令限

煤矿管理局失、急停拉线不足(2024)6号期改正罚款9万

风水沟赤峰市应急防火门墙破损、钢丝绳锈赤(应急)煤安罚

182024.09.12元、责令限

煤矿管理局蚀、连接装置未试验(2024)11号期改正

国家矿山安防护栏缺失、安全标志缺

风水沟全监察局内失、电缆未定期检查、液压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0.4

192023.04.18

煤矿蒙古局监察支架未接顶、巷帮破碎未处〔2023〕2007号万元执法六处理

探放水时无瓦斯检查、消防

锹缺失、管路积尘、传感器国家矿山安

位置错误、煤壁片帮、墙体罚款132.7风水沟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

202023.09.07破损未处理、警示牌缺失、万元、责令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18号

防护栏未固定、挡车栏缺停产整顿执法六处

失、人员定位分站缺失、阻车器缺失

锚索外露过长、粉尘传感器

位置错误、自动报警灭火装

国家矿山安置缺失、消防管路未检查、

风水沟全监察局内喷雾头堵塞、电缆保护措施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1.1

212023.11.30

煤矿蒙古局监察不足、防护栏不合格、应急(2023)2024-1号万元、警告

执法六处广播声音小、配电点间距不

足、警示牌损坏、培训记录

延迟、防水检查未进行

国家矿山安瓦斯检查未进行、温度传感罚款102.7

风水沟全监察局内器缺失、挡车装置缺失、皮蒙煤安监六处罚万元、责令

222024.02.26

煤矿蒙古局监察带跑偏、电缆间距不足、支(2024)2004号停产整顿、

执法六处架初撑力不足、喷雾装置故警告

1-1-3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障、电缆未检查

喷雾装置阀门未安 U 型销、国家矿山安

甲烷传感器位置错误、检测

风水沟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6.1

232024.05.17仪调校不合格、资金使用制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4)2017号万元、警告

度未建立、液压支架支撑力执法六处不足

应急广播备用电源损坏、防国家矿山安

护罩未固定、警示牌缺失、风水沟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4万

242024.08.30托绳轮磨损、培训记录不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4)2027号元

实、采空区未监测、自然发执法六处火标志未测定

风筒传感器风电闭锁失效、

国家矿山安物探未跟进验证、传感器标罚款157.4

风水沟全监察局内校不规范、防护栏缺失、支蒙煤安监六处罚万元、责令

252024.11.20

煤矿蒙古局监察护不及时、宣贯记录不实、(2024)2033-1号停产整顿、

执法六处安全工程师缺失、卡轨人车警告未空载运行

人员定位读卡器故障、防跑

国家矿山安偏装置失效、锚索托盘未贴

风水沟全监察局内紧、锚杆未用垫圈、巷道未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20万

262025.04.28

煤矿蒙古局监察加强支护、防爆检查未做、(2025)8-1号元、警告

执法六处无证上岗、未做反风演习、防灭火设计不全甲烷传感器标校未报警联

动、档车栏缺失和阻车器损

坏、液压支架压力不足、排

水试验未覆盖、漏电保护未国家矿山安

试验、传感器未调校复电风水沟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42万

272025.07.18点、躲避硐内放置电器、风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5)16-1号元

险辨识缺失、防火门无标志执法六处

牌、防护装置缺失、便携式

传感器代替机载传感器、照

明缺失、电缆混挂、传感器堵塞赤峰市发展

六家煤赤(发改)煤安罚

282023.05.12和改革委员支架片帮、风门底坎漏风罚款5万元

矿(2023)2-1号会赤峰市发展

六家煤液压支架接顶不严、防护栏赤(发改)煤安罚罚款7.2万

292023.09.06和改革委员

矿不全、未使用保险绳(2023)8号元会国家矿山安

供水施救装置无水、锚杆外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7.9万

302023.04.28露长度超标、地质说明书未

矿蒙古局监察(2023)2008-1号元、警告及时形成执法六处

赤峰市发展空压机温度报警未处理、物

六家煤赤(发改)煤安罚罚款6.2万

312023.09.06和改革委员料存放无过桥、支架接顶不

矿(2023)11号元会实和初撑力不足

1-1-3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新入职人员未培训上岗、束

管监测缺失、浮煤未清理、国家矿山安

喷雾喷嘴堵塞、防火门墙缺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5.4

322023.10.17失、防跑偏装置问题、消防

矿蒙古局监察(2023)2020号万元

器材缺失、气幕喷淋未维执法六处

护、照明缺失、风窗无挡

板、传感器名称与实际不符

撒砂装置不正常、碰头包

裹、氧气传感器缺失、甲烷

传感器位置错误、积煤磨设

备、电缆间距不足、空顶超国家矿山安

标、定位卡未报警、喷雾装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76.4

332023.12.11置故障、氧气含量低、定位

矿蒙古局监察(2023)2025号万元、警告

分站数据未接入、消防器材执法六处

缺失、控制站挤压电缆、急

停拉线位置不当、单轨吊梁

无终端装置、传感器标校不规范

警示牌缺失、声光信号装置

缺失、支管阀门间隔超标、

保护接地缺失、防坠篦子缺国家矿山安

失、锚索外露长度超标、接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58.5

342024.03.11地扁钢截面不足、喷雾头损

矿蒙古局监察(2024)2007号万元、警告

坏、密闭未设栅栏警标、培执法六处

训记录不全、围岩观测记录

虚假、防护罩破损、防跑偏装置受影响

液压支架压力不足、支柱间

六家煤赤峰市应急赤(应急)煤安罚罚款10.5

352024.06.17距超标、支架顶空、接地连

矿管理局(2024)2号万元线缺失罚款9万

六家煤赤峰市应急压绳辊缺失、支架接顶不严赤(应急)煤安罚

362024.09.12元、责令立

矿管理局和错茬超标、皮带倾斜(2024)10号即改正

风险分析研判不全、警示标

志缺失、非阻燃物品未清国家矿山安

理、作业规程未贯彻、调度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42.9

372024.10.08记录不实、消防支管未设、矿蒙古局监察(2024)2028-1号万元

木垛未接顶、灭火器配备不执法六处

足、束管位置错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全

警示标志缺失、锚索外露长国家矿山安

度超标、行人宽度不足、灭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7.3

382024.12.10火器配备不全、供配电系统

矿蒙古局监察(2024)2037-1号万元、警告

图不全、瓦斯抽采管路未防执法六处带电

国家矿山安瓦检员未现场值班、灌浆记

六家煤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1.5

392025.02.26全监察局内录不符、防护栏缺失、运行

矿(2025)9-1号万元、警告

蒙古局监察电压超限、甲烷断电仪被拆

1-1-3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执法六处除、警示牌缺失

开采方式与设计不符、未重

国家矿山安新测定三带、爆破作业无说

六家煤全监察局内明书、防火门插板不配套、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6万

402025.07.22

矿蒙古局监察传感器未调校复电点、电缆(2025)17-1号元

执法六处混绑、培训档案不全、无证带班下井国家矿山安西露天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

412023.03.09甲烷浓度报警未分析处理罚款5万元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04号执法六处

顶板破碎未处理、液压支架

压力不足、护帮板不到位、国家矿山安

应急广播位置不当、主要通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7.6

422023.05.09风机未集中监控、人行道宽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09-1号万元、警告

度不足、喷雾喷头故障、甲执法六处

烷传感器误差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全赤峰市发展

西露天工作面片帮、用矸石代替驻赤(发改)煤安罚

432023.05.12和改革委员罚款5万元

煤矿车装置(2023)1-1号会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过期、

监控系统未联动、边坡监控国家矿山安

无专人值守、防护网和警示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21.8

442023.08.09牌缺失、电缆遭受淋水、液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13号万元、警告压支架支撑力不足和错茬超执法六处

标、喷雾压力不足、挡车栏需人工打开

培训记录不全、外委人员未

培训、风险管控措施缺失、

隐患治理情况未通报、风筒

传感器位置错误、急停拉线

国家矿山安断开、断油保护装置失效、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过载整定值超标、警示牌缺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93万

452023.08.15

煤矿蒙古局监察失、防逆转装置缺失、锚索(2023)2016号元、警告

执法六处外露长度超标、甲烷传感器

位置错误、声光报警装置损

坏、观测记录不实、越位和

超速保护失效、保护接地缺失

赤峰市发展保护装置未投入、接地装置

西露天赤(发改)煤安罚罚款7.8万

462023.09.07和改革委员未连接、防护罩缺失、带班

煤矿(2023)12-1号元会记录不全

培训记录不全、防火门墙缺国家矿山安

失、束管监测位置错误、消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2.2

472023.10.19防器材缺失、液压支架接顶

煤矿蒙古局监察[2023]2021号万元、警告

不严、浮煤未清理、排气阀执法六处

损坏、隐患治理情况未报

1-1-3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送、警示牌缺失、地质说明

书不全、预测预报缺少涌水

量、抽采工程竣工图缺失、

避灾路线指示不一致、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未提交

温度传感器缺失、锚索外露

国家矿山安长度超标、液压支柱初撑力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不足、净化水幕无水、防护蒙煤安监六处告罚款40.8

482024.02.20

煤矿蒙古局监察罩破损或缺失、顶板伞檐超[2024]2006-1号万元

执法六处标、培训记录不全、防灭火培训未开展

安全带不符要求、皮带跑

偏、整定值超标、锚索外露

国家矿山安长度超标、排水沟未施工、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高压危险标志缺失、液压支蒙煤安监六处告罚款44.7

492024.04.17

煤矿蒙古局监察架接顶不实、防治水措施未(2024)2015-1号万元、警告

执法六处制定、灭火器缺失、隐蔽致

灾因素报告不符实际、边坡

稳定性未分析、物探未验证

液压支架压力不足、支架顶

西露天赤峰市应急赤(应急)煤安告罚款12万

502024.06.17空、隔爆水棚缺失、风速传

煤矿管理局(2024)5号元

感器缺失、接地连线缺失

皮带跑偏、一氧化碳传感器罚款11万

西露天赤峰市应急赤(应急)煤安告

512024.09.06缺失、液压支架护帮板不到元、责令限

煤矿管理局(2024)9号

位、压风自救装置损坏期改正

国家矿山安瓦斯抑爆装置损坏、监控系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统功能缺失、防护罩缺失、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7万

522024.10.08

煤矿蒙古局监察瓦斯抽放方法不当、斜井人(2024)2029-1号元、警告执法六处车未空载运行

国家矿山安煤壁片帮和护帮不严、防火

西露天全监察局内门材料不全、放水门关闭不蒙煤安监六处告罚款11.5

532025.04.11

煤矿蒙古局监察严、风险辨识不全、注氮记[2025]7-1号万元、警告执法六处录未整理分析国家矿山安平庄煤

全监察局内水坑无围栏、交叉口未设置蒙煤安监六处罚

54业元宝2023.03.17罚款7万元

蒙古局监察标志(2023)2002号山煤矿执法六处

培训记录不全、限速标志缺

国家矿山安失、水坑无围栏、应急预案平庄煤

全监察局内未修订、地质预报不全、未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26.6

55业元宝2023.07.20

蒙古局监察戴安全帽、道路宽度不足、(2023)2011号万元、警告山煤矿

执法六处工作票制度未执行、设备未每月检查平庄煤赤峰市发展

绝缘工具未配备、保护装置赤(发改)煤安罚

56业元宝2023.09.06和改革委员罚款7万元

未投入、车辆未检测检验(2023)10号山煤矿会

平庄煤国家矿山安防治水规划风险评估不全、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9.2

572023.11.30

业元宝全监察局内车辆未开示宽灯、应急预案(2023)2023-1号万元、警告

1-1-3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山煤矿蒙古局监察编制不全、查验制度未建

执法六处立、电缆口未封闭、变电站未巡视国家矿山安

平庄煤限速标识缺失、防护栏缺

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15.5

58业元宝2024.01.09失、接地连接方式不当、维

蒙古局监察(2023)17026号万元山煤矿修未设警戒线执法六处

罚款15.8

平庄煤赤峰市发展警示标志缺失、装车高度超赤(发改)煤安罚万元、警

59业元宝2024.02.06和改革委员标、绝缘用具缺失、检修未

(2024)2-1号告、责令限山煤矿会挂警示牌期改正罚款

66.7234万

平庄煤赤峰市自然元、责令立赤自然资元罚字

60业元宝2024.06.06资源局元宝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停止建

[2024]第3号

山煤矿山区分局设、限30日内采取改正措施

平庄煤爆破作业签字不符、人员上

赤峰市应急赤(应急)煤安罚罚款14万

61业元宝2024.06.17下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管理局(2024)3-1号元、警告山煤矿和人员不全

冲沟未设拦水坝、排水沟淤

堵、控制室未上锁、电缆布国家矿山安

平庄煤设不当、隐患未消除、防护

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六处罚罚款32.9

62业元宝2024.10.30栏缺失、资金使用制度未建

蒙古局监察(2024)2032-1号万元、警告山煤矿立、未学习贯彻《煤矿地质执法六处工作细则》、限速和指示标识

缺失、签到记录不实

责任制内容错误、检修记录

漏签、规程不一致、审批和

学习签字缺失、道路宽度不

足、自燃倾向性未鉴定、预

测预报不全、检修记录未签

字、设备油污、检修未挂警

锡林河锡林郭勒盟示牌、盲炮处理方案缺失、蒙(锡)煤安罚罚款52.5

632023.06.21

煤化工能源局警戒范围图不全、操作规程(2023)111013号万元

不全、巡检记录不全、电缆

类型错误、保护动作电流偏

大、接地电阻超标、操作规

程缺失、救护队人员不足、

车辆距离不足、加油操作不规范

国家矿山安无证进行监测监控工作、培

锡林河全监察局内训记录不全、隐蔽致灾因素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26万

642023.04.03

煤化工蒙古局监察普查不全、灭火器失效或损[2023]51017号元、警告执法五处坏

锡林河国家矿山安警示标志缺失、车辆灯光不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41万

652023.08.17

煤化工全监察局内正常、维修未设警戒区、未[2023]53013号元、警告

1-1-3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蒙古局监察经培训上岗、检修未挂警示

执法五处牌、高压电缆未试验、超速

行驶、供电系统图不全国家矿山安

地质副总工程师未配备、培锡林河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33万

662024.04.15训记录不全、反坡未设置、煤化工蒙古局监察[2024]53010号元、警告

监测点布置不当、超速行驶执法五处国家矿山安

锡林河全监察局内应急预案演练未完成、维修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20万

672024.07.05

煤化工蒙古局监察未设警戒线、平盘积水[2024]53020号元执法五处国家矿山安

冲沟未及时处理、交接班记锡林河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20万

682024.09.27录不全、应急预案培训未进

煤化工蒙古局监察[2024]53029号元、警告

行、备用排水泵故障执法五处

维修未固定厢斗、未设警戒国家矿山安

区、未挂警示牌、未经培训

锡林河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32.8

692024.12.13上岗、照明装置损坏、安全

煤化工蒙古局监察[2024]53036号万元、警告

挡墙高度不足、检修未记执法五处

录、培训内容缺失

安全帽过期、警示标志缺

失、作业规程未编制、推土

机作业不规范、未采取防溜

车措施、检修未挂警示牌和

锡林河锡林郭勒盟未安止轮器、灭火器损坏和蒙(锡)煤安罚罚款49.5

702024.06.12

煤化工应急管理局未配备、破拆工具和呼吸器(2024)977006号万元

过期、未签安全管理协议、

未培训上岗、图纸不全、车

辆无检查记录、未缴纳安责险

国家矿山安平盘积水未排除、未经培训

锡林河全监察局内上岗、警示标志缺失、道路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19.5

712025.5.19

煤化工蒙古局监察宽度不足、未签安全管理协[2025]53011-1号万元

执法五处议、灭火器损坏

道路宽度不足、安全挡墙缺国家矿山安

失、挡墙被冲撞、反坡不

锡林河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23.4

722025.09.05足、平盘不平整、未进行瓦

煤化工蒙古局监察[2025]53022-1号万元、警告

斯保护试验、电气预防性试执法五处验未按时进行

锡林河锡林郭勒盟反坡不足、挖掘机安全距离蒙(锡)煤安罚罚款6.8万

732025.06.03

煤化工应急管理局不足﹝2025﹞123013号元

乌拉盖管理(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河

742025.04.16区应急管理汽笛故障、无照明煤安罚﹝2025﹞2罚款6万元

煤化工局号

乌拉盖管理安全阀未检测、维修未设警(乌拉盖管理区)

锡林河罚款6.1万

752025.01.09区应急管理戒区和未支护、安全部件缺煤安罚﹝2024﹞5

煤化工元、警告局失号

76锡林河2024.11.19乌拉盖管理阀门漏气、吊装作业无现场(乌拉盖管理区)罚款5.4万

1-1-3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煤化工区应急管理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未系安煤安罚﹝2024﹞3元、警告局全带号国家矿山安

未经培训上岗、无证进行特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18万

77白音华2023.05.19种作业、应急预案未修订、蒙古局监察[2023]51029号元焊接作业未审批执法五处

边坡稳定性分析不全、监测

锡林郭勒盟蒙(锡)煤安罚罚款7.5万

78白音华2023.06.20点离线无维修、运输道路未

能源局[2023]107009号元采取安全措施

锡林郭勒盟边坡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蒙(锡)煤安罚

79白音华2023.09.14罚款5万元

能源局措施不全[2023]977028号

道口路标缺失、维修未设警

锡林郭勒盟蒙(锡)煤安罚罚款8.5万

80白音华2023.09.14戒区、检修未挂警示牌、未

能源局[2023]977029号元安止轮器罚款5万

锡林郭勒盟蒙(锡)煤安罚

81白音华2023.12.08未开展水害应急预案培训元、责令限

能源局[2023]977042号期改正

锡林郭勒盟火灾控制器关闭并隐藏、静蒙(锡)煤安罚罚款10万

82白音华2024.01.27

能源局电释放仪损坏[2024]977007号元罚款200万

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锡林郭勒盟蒙(锡)煤安罚证、责令停

83白音华2024.01.27台阶高度严重超高

能源局[2024]111005号产整顿5日、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罚款175万

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锡林郭勒盟蒙(锡)煤安罚

84白音华2024.05.11边坡裂缝未治理证、责令停

应急管理局[2024]107004号产整顿3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国家矿山安

未进行补充勘探、边坡雷达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20万

85白音华2024.01.25预警未闭环处置、输送机部

蒙古局监察[2024]54018号元

件损坏、护栏螺栓断裂执法五处国家矿山安

培训记录不全、安全挡墙高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罚款30万

86白音华2024.07.22度不足、反坡未设置、地质

蒙古局监察[2024]54016-1号元副总工程师未及时任命执法五处

锡林郭勒盟分道标志牌缺失、反坡不蒙(锡)煤安罚罚款10.2

87白音华2024.11.15

应急管理局足、安全标志距离不足[2024]111055号万元

未经培训上岗、爆破设计安

锡林郭勒盟全距离不全、顶部有大块、蒙(锡)煤安罚罚款35.6

88白音华2025.01.21

应急管理局未采取防自然发火措施、未[2025]117001号万元

制定专项措施、安全挡墙高

1-1-3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处罚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主体

度不足、车辆间距不足、标

志缺失、维修记录不全、停车场无警示标识

防灭火措施不全、车辆无示国家矿山安

宽标志、照明设施缺失、安罚款26万全监察局内蒙煤安监五处罚

89白音华2025.03.28全挡墙不连续、注册安全工元、责令限

蒙古局监察[2025]51010号

程师不足、维修未设警戒期改正执法五处

区、接地线连接不当

未配备兼职救护队副队长、

锡林郭勒盟蒙(锡)煤安罚罚款6.8万

90白音华2025.06.03边坡稳定系数不足未修改设

应急管理局[2025]123011号元计或制定措施国家矿山安未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措

蒙西矿全监察局内施、井筒检查孔未分煤层采蒙煤安监四罚

912024.10.30罚款9万元

业蒙古局监察样、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2024]3056-1号执法四处议

国家矿山安未编写地质预测报告、直通

蒙西矿全监察局内电话缺失、应急照明缺失、蒙煤安监四罚罚款15万

922025.03.26

业蒙古局监察作业范围未明确、人员进入[2025]3007号元执法四处危险区域

井口位置未按设计施工、自

救器不完好、未开展应急预罚款73万

蒙西矿鄂尔多斯市蒙(鄂)煤安罚

932025.07.04案培训、吊装作业无安全措元、停止建

业应急管理局[2025]103004-1号

施和未现场管理、未经培训设

上岗、未进行安全培训

抓斗未收拢锁挂、断电功能

不全、作业规程不全、培训

记录不全、未编写揭煤地质国家矿山安

蒙西矿说明书、喷雾装置堵塞、未蒙煤安监四处罚罚款44万

942025.08.14全监察局内

业经培训、备用水泵未接电[2025]3026号元蒙古局

源、应急广播距离远、未使

用前探梁、电缆混绑和挤

压、未进行水害隐患排查罚款6万内蒙古自治

赤峰矿检测检验结果判定错误、未蒙(基础)矿安罚元、责令停

952025.02.17区矿山安全

安公开现场图像影像[2025]3号业整顿20监管局

天、警告

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1-1-3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平庄煤业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平庄煤业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平庄煤业的主要产品为煤炭。

4、主要经营模式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经营模式”。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赤峰市元宝

供热经营许(元)热证字经营等级:暂三级2024.11.05-

1平庄煤业山区住房和

可证第202401号经营项目:热力供应2027.12.05城乡建设局

(蒙)MK 安内蒙古自治

安全生产许许证字2025.01.13-

2平庄煤业煤炭开采(井工)区矿山安全

可证〔2016〕2028.01.12监管局

DQ001

3 平庄煤业元宝 取水许可证 A150403G2023 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2023.08.18- 水利部松辽

1-1-3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山煤矿-01242028.08.17水利委员会赤峰市生态

平庄煤业元宝91150403674362024.08.14-

4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环境局元宝

山煤矿 81000001C 2029.08.13山区分局

(蒙)MK 安内蒙古自治

平庄煤业元宝安全生产许许证字2023.12.22-

5煤炭开采(露天)区矿山安全

山煤矿可证〔2012〕2026.12.22监管局

DG008

主体业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机关企事业单赤峰市元宝平庄煤业元宝 食品经营许 JY31504030022 2024.09.24-

6位食堂)山区市场监

山煤矿可证7782027.06.22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督管理局制售平庄煤业元宝赤峰市元宝

食品经营许 JY31504030085 2024.09.24-7山煤矿(综合热食类食品制售山区市场监可证0512029.09.23

食堂)督管理局

主体业态:集中用餐单平庄煤业元宝位食堂(机关企事业单赤峰市元宝食品经营许 JY31504030036 2024.09.24-

8山煤矿(选煤位食堂)山区市场监

可证5802028.07.09厂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督管理局制售

A152526G2022 2022.03.31- 水利部海河

9白音华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422027.03.30水利委员会

91152526664092022.09.27-锡林郭勒盟

10白音华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49861001Q 2027.09.26 生态环境局

(蒙)MK 安内蒙古自治

白音华一号露安全生产许许证字2024.03.22-

11煤炭开采(露天)区矿山安全

天煤矿可证〔2015〕2027.03.21监管局

HG006

主体业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机关企事业单西乌珠穆沁食品经营许 TY3152526602 2024.08.30-

12白音华位食堂)旗市场监督

可证43622028.06.26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管理局制售

2020.12.28-

2025.12.27

A152525G2020 水利部海河

13锡林河煤化工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0017水利委员会

1

]

91152591783042024.10.24-锡林郭勒盟

14锡林河煤化工排污许可证按照批准内容排污

843XA001U 2029.10.23 生态环境局

(蒙)MK 安 内蒙古自治

贺斯格乌拉南安全生产许2023.08.25-

15许证字煤炭开采(露天)区矿山安全

露天煤矿可证2026.08.25

〔2023〕H001 监管局

主体业态:集中用餐单乌拉盖管理食品经营许 JY31525710003 位食堂(机关企事业单 2024.01.12-

16锡林河煤化工区市场监督可证031位食堂)2026.11.23管理局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

1-1-3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制售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

承装(修、水电热力分公承修类二级(110千伏2022.06.09-国家能源局

17试)电力设2-4-01023-2010司以下)2028.06.08东北监管局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

(元)法计赤峰市元宝

水电热力分公专项计量授现授权准予进行计量检2022.07.28-

18(2022)山区市场监

司权证书定、校准和检测工作2027.07.27

403003号督管理局

你机构已具备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基本条件和能力,现予检验检测机内蒙古自治批准,可以向社会出具2023.04.16-

19赤峰矿安构资质认定230520340139区市场监督

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2029.03.28证书管理局结果,特发此证。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安全生产检至内蒙古自治

20赤峰矿安测检验机构蒙矿管2504—2025.11.29区矿山安全

资质证书[2]监管局

报纸出版许内蒙古报出证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2024.01.01-国家新闻出

21平庄矿工报社

可证 字第 024 号 号:CNN15-0027/ 2028.12.31 版署

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锡林河煤化工已于2026年1月5日取得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出具的《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6〕1号),其取水许可有效期续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证书已经续期,赤峰矿安已于2025年11月3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出具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11月

29日。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平庄煤业主营煤炭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煤炭产能

3900万吨/年。

最近两年一期,平庄煤业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226937613478

最近两年一期,平庄煤业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入比例

2025年1国家能源集团270922.0145.88%

1-7月2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59032.3110.00%

1-1-3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入比例

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7220.536.30%

4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8553.694.84%

5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280.242.59%

小计411008.7869.61%

1国家能源集团503730.1950.15%

2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88446.908.81%

3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40494.254.03%

2024年度

4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9244.033.91%

5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25648.152.55%

小计697563.5269.45%

1国家能源集团536021.4358.27%

2微山高地贸易有限公司97184.9210.56%

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3463.295.81%

2023年度

4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35976.383.91%

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2152.932.41%

小计744798.9580.96%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平庄煤业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3468.9216.60%

2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6562.1313.18%

2025年3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4740.917.31%

1-7月4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6843.593.40%

5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4295.552.13%

小计85911.1142.62%

1国家能源集团104752.6629.42%

2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42404.4511.91%

2024年度3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1232.095.96%

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647.345.80%

5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8107.352.28%

1-1-3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小计197143.8855.37%

1国家能源集团122287.0730.46%

2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63446.3915.81%

3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0320.085.06%

2023年度

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6325.294.07%

5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10025.622.50%

小计232404.4657.90%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平庄煤业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平庄煤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平庄煤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平庄煤业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平庄煤业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平庄煤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6458.0014278.008195.00

环保费用性支出2494.002364.791539.91

环保投入合计8952.0016642.799734.91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1-1-3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平庄煤业的产品为煤炭,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平庄煤业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平庄煤业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平庄煤业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平庄煤业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模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456709.163321809.943262804.05

负债总额3104141.343075803.642545889.69

所有者权益352567.82246006.30716914.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8496.39157199.00458420.92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90499.581004501.21919913.28

营业成本275664.86475944.73459556.41

利润总额139197.19-304850.97177271.62

净利润107529.60-341849.20122814.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86.87-164326.5150791.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92788.2162315.3256534.43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286.69125014.1464874.71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93217.02-344741.99-123821.93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20623.15195005.7256091.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119.44-24722.12-2856.10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53.32%52.62%50.04%

资产负债率89.80%92.59%78.03%

注:平庄煤业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平庄煤业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平庄煤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平庄煤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平庄煤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平庄煤业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

1-1-3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售价,是指平庄煤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平庄煤业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平庄煤业的煤炭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培训及工程服务等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平庄煤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平庄煤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平庄煤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平庄煤业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平庄煤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平庄煤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平庄煤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平庄煤业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平庄煤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平庄煤业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平庄煤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平庄煤业会考虑下列迹象:

(1)平庄煤业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平庄煤业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平庄煤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平庄煤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平庄煤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平庄煤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

1-1-3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模拟财务报表系假设平庄煤业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拟处置业务的转让,并依据预重组交易后的股权架构,以平庄煤业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自

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下述主要假设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相关的披露要求编制。

1)假设拟处置业务于2023年1月1日以2025年10月预重组交易中约定

的无偿交易方式完成处置,相关处置损益计入2023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科目,其中,无偿交易对价未考虑拟处置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

2)上述处置损益不包含涉及的所得税费用,亦未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交易

成本、中介费用及其他税金的影响;

3)平庄煤业对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的增资,以及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

进行的分红中归属于平庄煤业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

4)假设平庄煤业于2025年7月31日应收拟处置业务的其他应收款项人民

币65938394元进行债权豁免事宜于2025年7月31日已经完成,于2025年7月31日同时冲减该余额及所有者权益科目。

5)平庄煤业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所有者权益明细项目对作为特定用途

的模拟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无重大意义,因此所有者权益部分仅列示权益总额;

6)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1-1-3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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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拟实施的重组方案所确定的集团架构假定符合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持续经营

平庄煤业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截至2025年

7月31日,平庄煤业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738216.37万元。平庄煤业管理层认为,根据平庄煤业于2025年7月31日可用而未动用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人民币180.38亿元以及平庄煤业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平庄煤业将拥有拨付其营运资金以及资本开支需求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因此,管理层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平庄煤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模拟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元)经营范围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煤炭开采锡林郭勒盟519500000100有限公司与销售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煤炭开采

120690000051

限责任公司乌拉与销售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内蒙古赤峰市元宝煤炭开采

1500000100

责任公司山区与销售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煤炭开采新疆尼勒克县340000000100工有限公司与销售尼勒克县金三角煤炭有新疆伊犁州尼勒克

29140000煤炭生产100

限公司县科尼勒克县瑞安煤炭有限新疆伊犁州尼勒克

3000000煤炭生产100

责任公司县科平能(锡林郭勒)煤炭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煤炭开采

53000000100

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乌拉与销售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煤炭开采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30649530100公司与销售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除拟处置业务外平庄煤业没有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1-3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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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平庄煤业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预重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平庄煤业体内存在停产或亏损矿权,该等资产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拟剥离至平庄煤业体外。本次重组将相关剥离资产视同报告期初即完成剥离,以此为基础编制模拟合并报表,进行审计、评估。

平庄煤业预重组资产明细如下:

持有方/转让方资产名称主体形式

平庄煤业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法人

平庄煤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分公司

平庄煤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公营子煤矿分公司

平庄煤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煤矿分公司

平庄煤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水沟煤矿分公司

平庄煤业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法人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批复和通知,上述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上述剥离资产均在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及交割等工作。

针对上述资产剥离情况,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承诺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预重组相关安排的承诺函》,

1-1-3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1、针对乌海能源下属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划转、包头矿业下属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该等划转因特殊情况预计较难于短期内作出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此,本公司承诺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划转双方在2026年

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和山西煤销

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针对本次预重组的其他剥离资产,本公司承诺将协调转让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非股权类资产的交割。”六、内蒙建投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77794974781注册地址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主要办公地点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王江湖注册资本41346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8日营业期限2005年11月18日至2040年11月17日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开采;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经营范围

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住房租赁;再生资源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西部能源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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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5年11月,设立2005年11月14日,原国电集团和河北建投签署《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双方分别出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内蒙建投。

2005年11月15日,内蒙古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内东审验

报字(2005)第1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11月15日,内蒙建投(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5年11月18日,内蒙建投完成设立工商登记。内蒙建投设立时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国电集团1000100050%

2河北建投1000100050%

合计20002000100%

(2)2008年9月,股权转让

2007年3月15日,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华恒信评报字(2007)第022号《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载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内蒙建投净资产的评估值为9201.01万元。

2007年4月20日,内蒙建投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致决议同意原国

电集团将其持有的内蒙建投50%股权转让给国电电力,河北建投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年5月15日,原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

国电集团将其持有的内蒙建投50%股权转让给国电电力,转让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内蒙建投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追加资本金等因素确定。

2008年9月25日,伊金霍洛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内蒙建投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内蒙建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1-1-3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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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电电力1000100050%

2河北建投1000100050%

合计20002000100%

相关方未提供本次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文件、国资批复文件。鉴于 1)国电电力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发布的《公开增发 A 股招股意向书》载明以上股权转让协议“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28日下发的‘国资产权[2007]452号’文件和‘国资产权[2007]453号’文件批复”;2)

本次转让双方原国电集团及国电电力均已退出持股,目前内蒙建投为西部能源的全资子公司;3)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已确认并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

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上述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10年1月,增资至99160万元

2009年9月21日,内蒙建投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由2000万元增加到99160万元,国电电力和河北建投分别等额注入48580万元。

2009年11月18日,鄂尔多斯金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鄂金所验字

(2009)第6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1月18日,内蒙建投已收到国

电电力、河北建投合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9716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99160万元。

2010年1月1日,伊金霍洛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内蒙建投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内蒙建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电电力495804958050%

2河北建投495804958050%

1-1-3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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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9916099160100%

(4)2014年2月,增资至413460万元

2013年12月20日,内蒙建投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对公司2009年12月

至2013年10月股东新增注入资本金314300万元进行验资,并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9160万元变更为413460万元。

2014年2月18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利安达验

字[2014]第 W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内蒙建投已收到国电电力、河北建投合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143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413460万元。

2014年2月21日,内蒙建投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变更完成后,内蒙建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电电力20673020673050%

2河北建投20673020673050%

合计413460413460100%

(5)2025年4月,股权转让

2024年4月15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信资评报字[2024]第A10076 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内蒙建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47810.84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2447GJNT2024091)。

2024年4月17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国家能源财资函〔2024〕170号《关于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国电建投股权至西部能源公司的批复》,同意国电电力以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转让至西部能源,最终交易价格以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2024年7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国家能源财资函〔2024〕312号《关于西部能源公司收购河北建投所持国电建投股权的批复》,同意西部能源以

1-1-3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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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河北建投所持内蒙建投

50%股权。

2024年9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冀国资发产权〔2024〕102号《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河北建投将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部能源,股权转让价格在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2024年,西部能源分别和国电电力、河北建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西部能源以673905.42万元收购国电电力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以

673905.42万元收购河北建投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

2025年3月24日,内蒙建投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国电电力、河北建投

将其分别所持50%股权转让给西部能源,双方股东分别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2025年3月25日,西部能源签署修改后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4月23日,内蒙建投取得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内蒙建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西部能源413460100.00%

合计413460100.00%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内蒙建投的工商登记材料,内蒙建投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内蒙建投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内蒙建投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章之“六、内蒙建投”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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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内蒙建投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内蒙建投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西部能源413460100.00%

合计41346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能源持有内蒙建投100%股权,为内蒙建投控股股东;内蒙建投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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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内蒙建投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无合并报表子公司。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39786.51

应收账款41779.74

预付款项15888.45

其他应收款3051.05

存货10791.57

其他流动资产6977.99

流动资产合计118275.30

长期股权投资31045.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484.34

固定资产652074.95

在建工程148736.73

无形资产249993.27

长期待摊费用56335.70

递延所得税资产359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214408.74

非流动资产合计1385669.07

资产总计15039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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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等。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共有99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1950070.4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6、内蒙建投”。

2)其他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涉及1宗面积约为120000平方米的土地,原为察哈素煤矿及洗煤厂矸石场用地,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库)”等规定及政策限制,无法办理土地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不再继续排放矸石,并通过覆土、绿化完成封场。

交易对方西部能源已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内蒙建投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

B.120000 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土地面积占内蒙建投土地总面积约 5.80%,占比较低;C.西部能源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内蒙建投部分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未对外承租土地使用权。

4)采矿权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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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共计拥有1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矿山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采矿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

号权人名称矿种方式(万吨/年)(平方公里)

内蒙察哈素地下2024.07.23-

1 C1500002024071210157148 煤 800 77.9515

建投煤矿开采2054.07.22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所属察哈素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如下:

保有资源序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机构评审意见储量号名称基准日(万吨)《<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新街内蒙古煤炭建矿区察哈素井田煤炭资源储量察哈素12024.02.29设工程(集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119952.4煤矿团)总公司见书》(内自然资储评字〔2024〕38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根据内蒙建投提供的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及支付凭证等资料、说明及确认,内蒙建投所属察哈素煤矿的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

(1)2010年8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内国土探备字

[2010]77号《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确认察哈素南、北井田煤田勘探探矿权评估结果为329774.22万元,其中陕西省境内6133.90万元。

(2)2010年9月29日,内蒙建投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

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东胜煤田察哈素井田煤炭勘探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向内蒙建投转让东胜煤田察哈素区探矿权(证号:T01520090901034544),探矿权总价款为 329774.22 万元。

察哈素

1(3)内蒙建投已缴纳上述329774.22万元探矿权总价款。

煤矿

(4)2025年9月,内蒙建投收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通知,要求

办理察哈素煤矿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及内蒙建投与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就上述事项持续沟通协商。对此,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后续内蒙建投需补缴察哈素煤矿(许可证号:C1500002024071210157148)矿权出让收益金,则该部分矿权出让收益金由国家能源集团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影响。”

5)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不存在可无条件开发的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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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有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的情况。

7)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共拥有242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6、内蒙建投”。

8)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未拥有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共拥有19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6、内蒙建投”。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322219.81106800.05215419.7766.85%

井巷资产147005.4118225.73128779.6887.60%与井巷资产相关的

292544.21178847.27113696.9438.86%

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

416971.05238554.05178417.0142.79%

器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

60945.7245184.1615761.5625.86%

汽车及其他

合计1239686.21587611.25652074.9552.60%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机器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292113.94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无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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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面积合计约为293400.07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就上述无证房产,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已于2025年11月18日出具《证明》载明:“国电建投公司存在房屋构建筑物112处,合计建筑面积293400.07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因未批先建被我局以《伊自然资罚字

(2024)第2号》进行没收罚款处罚,现国电建投公司已依据上述行政处罚决

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并进行房屋资产回购。综上,经审核本单位认为,上述房产已回购,产权权属归国电建投公司所有,不存在争议和纠纷;上述房屋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正积极推进上述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交易对方西部能源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

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内蒙建投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内蒙建投就所有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西部能源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内蒙建投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未对外承租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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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376802.18

应付账款94440.43

合同负债10.76

应付职工薪酬25451.25

应交税费6039.82

其他应付款18901.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9474.59

其他流动负债1.38

流动负债合计941122.33

长期借款639881.93

长期应付款17225.00

预计负债21951.44

非流动负债合计679058.37

负债合计1620180.71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的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等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授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存在2项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1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绝对值的1%)

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1)安徽中掘与内蒙建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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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5日,安徽中掘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1)裁决解除安徽中掘与内蒙建投签订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井下绿色处置工程合同》,由内蒙建投承担其建设井上、下充填系统的投资款项共计1280.80万元及可得利益损失384.24万元,共计1665.04万元;2)本案仲裁费用由内蒙建投承担。

2024年9月,内蒙建投提出答辩状,认为安徽中掘的仲裁请求已过仲裁时效,且其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依法裁决驳回其全部仲裁请求。

2025年12月18日,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24)鄂仲字第0374

号《裁决书》,裁决驳回安徽中掘的全部仲裁请求,仲裁费用由安徽中掘承担。

内蒙建投已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25年7月31日止期间,在外部律师的协助下对该案件进展及结果进行了评估,该事项不属于很可能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的情形,因此内蒙建投账上未计提预计负债。

(2)浙江中普与内蒙建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4年8月11日,浙江中普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1)裁决解除浙江中普与内蒙建投签订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井下绿色处置工程合同》,由内蒙建投承担其建设井上、下充填系统的投资款项共计865.63万元及可得利益损失86.56万元,共计952.19万元;2)内蒙建投承担其为履行合同支出的房屋租赁20万元及装修61.65万元、遣散劳务工人108.42万元等费用,共计190.07万元;3)本案仲裁费用由内蒙建投承担。

2024年9月,内蒙建投提出答辩状,认为浙江中普的主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不应予以支持。

2025年11月4日,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24)鄂仲字第0351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浙江中普与内蒙建投于2021年10月签订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矸石处置绿色充填工程项目合同》于2024年8月16日解除;2)内蒙建投向浙江中普支付破碎设备95万元、混凝土10.10万元、场地平整及机械费9万元,总计114.10万元;3)内蒙建投向浙江中普矿业支付遣散费58.78万元;4)驳回浙江中普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与浙江中普正在办理上述款项结算事宜。

1-1-3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内蒙建投已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25年7月31日止期间,在外部律师的协助下对该案件进展及结果进行了评估,该事项既不是很可能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相关经济利益流出的金额也无法可靠计量,因此内蒙建投账上未计提预计负债。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共受到20项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处罚决定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书文号责令采取补救措施,严格按照《取伊金霍洛旗伊乌执罚察哈素煤矿2022年度未按照水许可证》规定内

1内蒙建投2023.02.02乌兰木伦镇〔2023〕

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容取水,立即补交人民政府10号

水资源税,并处罚款7万元责令采取补救措施,严格按照《取伊金霍洛旗伊乌执罚布连电厂2022年度未按照批水许可证》规定内

2内蒙建投2023.02.02乌兰木伦镇〔2023〕9

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容取水,立即补交人民政府号

水资源税,并处罚款10万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水平衡优化及废水零排放项目

伊金霍洛旗伊乌执罚行为,没收违法占及电厂职工宿舍建设项目未办

3内蒙建投2023.02.23乌兰木伦镇〔2023〕用土地上的建筑物

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属非人民政府11号及构筑物,并处罚法占地行为

款66.060346万元伊能安罚

伊金霍洛旗煤矿未取得采矿证,未取得安责令停产整顿,并

4察哈素煤矿2023.03.04〔2023〕

能源局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款90万元

5004-1号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

伊金霍洛旗伊乌执罚行为,没收违法占招待所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

5内蒙建投2023.03.17乌兰木伦镇〔2023〕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批准书》,属非法占地行为人民政府17号及构筑物,并处罚款32.85834万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主副井联络路和无轨胶轮车停

伊金霍洛旗伊乌执罚行为,没收违法占车场及检修车间项目未办理

6内蒙建投2023.11.02乌兰木伦镇〔2023〕用土地上的建筑物

《建设用地批准书》,属非法人民政府97号及构筑物,并处罚占地行为

款20.54545万元伊市监处伊金霍洛旗在用的2台压力容器氢气缓冲罚

7内蒙建投2024.03.26市场监督管罐,现场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罚款12万元

〔2023〕理局检验报告等3项情形

综-80号

国家矿山安煤矿为新建矿井,目前处于建蒙煤安监责令停产整顿,并

8察哈素煤矿2023.05.15

全监察局内设期,批准的联合试运转于二处罚处罚款155万元

1-1-3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书文号

蒙古局2018年6月30日到期,到期〔2023〕后未再办理联合试运转手续。2013-1号现场检查时,煤矿仍在31213综采工作面、31319综采工作面进行采煤作业煤矿自2023年4月25日起图蒙(伊)

像监视系统存储功能故障,无伊金霍洛旗煤安罚

9察哈素煤矿2023.06.19备份数据;煤矿井下人员精确罚款8万元

能源局〔2023〕定位系统中缺少个别入井人员

5014-1号

信息蒙(伊)燃料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未伊金霍洛旗电安罚

10内蒙建投2023.06.27进行演练,电厂燃煤紧缺时未罚款9.9万元

能源局〔2023〕启动应急预案

001号未按照《关于国电建投内蒙古蒙(伊)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伊金霍洛旗电安罚

11内蒙建投2023.06.30煤厂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罚款49万元

能源局〔2023〕件要求建设电厂外来煤储煤场

002号

及转载系统伊金霍洛旗伊农水罚察哈素煤矿及选煤厂未依照批

12内蒙建投2024.08.26农牧和水利〔2024〕罚款50万元

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局2020号伊金霍洛旗伊农水罚布连电厂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

13内蒙建投2024.08.26农牧和水利〔2024〕罚款50万元

可规定条件取水局2018号

察哈素煤矿选煤厂、主副井联伊自然资

络路、察哈素煤矿工业广场涉伊金霍洛旗罚字没收非法占用土地

14内蒙建投2024.10.21及建筑物面积258739.3871平

自然资源局〔2024〕上建设的建筑物方米,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

第2号土地蒙(伊)

32213运输顺槽胶带机头转动

伊金霍洛旗矿安罚

15察哈素煤矿2024.11.19部位防护装置不能覆盖机头转罚款5.5万元

应急管理局〔2024〕动部位等4项情形

12008号

蒙煤安监国家矿山安32302综采工作面回风流自然二处罚

16察哈素煤矿2025.01.14全监察局内发火观测点未设置一氧化碳传罚款36万元

〔2025〕蒙古局感器等11项情形

3037号

32217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局蒙煤安监

国家矿山安

部通风机的风简传感器未安装二处罚警告,并处罚款25

17察哈素煤矿2025.04.01全监察局内

在风简末端距离风简末端超过〔2025〕万元蒙古局

15米等8项情形3007号

伊金霍洛旗布连电厂未按照计划用水管理伊农水罚

18内蒙建投2025.05.09农牧和水利取用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2025〕罚款41万元

局可规定条件取水2006号伊金霍洛旗伊农水罚察哈素煤矿及选煤厂未依照批

19内蒙建投2025.05.09农牧和水利〔2025〕罚款23万元

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局2007号

1-1-3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决定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内容号书文号煤矿与陕西日升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察哈素煤矿矿蒙煤安监务工程施工合同》,陕西日升国家矿山安二处罚

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责令停产整顿,并

20察哈素煤矿2025.07.14全监察局内〔2025〕

年3月20日-5月31日期间,处罚款158万元蒙古局3019(1)

在煤矿井下进行巷道起底、扩号

帮、补强支护等巷道维修作业等12项情形

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内蒙建投主营业务包括坑口煤电与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内蒙建投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内蒙建投的主要产品为电力和煤炭。

1-1-3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主要经营模式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经营模式”。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许可/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号登记内容

电力业务2014.05.26-国家能源局华北

1内蒙建投1410514-00129发电类

许可证2034.05.26监管局

安全生产 (蒙)MK 安许证字 煤炭开采 2025.04.01- 内蒙古自治区矿

2内蒙建投

许可证 〔2025〕KG003 (井工) 2028.03.31 山安全监管局煤炭开采

内蒙建投察 安全生产 (蒙)MK 安许证字 (井工)2- 2024.12.06- 内蒙古自治区矿

3

哈素煤矿 许可证 〔2024〕KG012 2 上#、3-1# 2027.12.05 山安全监管局煤层取水许可

按照批准内2025.03.25-伊金霍洛旗农牧4 内蒙建投 证(布连 D150627G2025-0006容取用水2030.03.24和水利局

电厂)取水许可

按照批准内2024.12.25-水利部黄河水利5 内蒙建投 证(察哈 A150627G2024-0691容取用水2029.12.24委员会素煤矿)固定污染

内蒙建投察按照登记内2023.04.06-

6 源排污登 911506277794974781003X —

哈素煤矿容排污2028.04.05记回执

排污许可按照批准内2025.05.13-鄂尔多斯市生态

7 内蒙建投 911506277794974781001P

证容排污2030.05.12环境局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内蒙建投主营火力发电及煤炭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火电总装机容量132万千瓦,煤炭产能800万吨/年。

最近两年一期内蒙建投火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39.1274.3850.90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36.7470.1447.76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瓦时)0.320.300.26

最近两年一期,内蒙建投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1-1-3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514305340

最近两年一期,内蒙建投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年度序号公司名称占当期收入比例(万元)

1国家能源集团167115.1558.18%

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9904.6241.74%

3内蒙古圣圆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010.02%

2025年

1-7月4伊金霍洛旗衡冠能源环保有限公司33.430.01%宙晖(安吉)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

529.040.01%

公司

小计287152.2599.97%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95.0765.89%

2国家能源集团103147.6733.64%

3伊金霍洛旗衡冠能源环保有限公司313.200.10%

2024年度

4内蒙古广微科技有限公司310.370.10%

北京腾飞晟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

5284.590.09%

小计306050.9099.83%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464.3245.64%

2国家能源集团98651.1736.46%

3神木市汇能化工有限公司9080.053.36%

2023年度

4府谷县玉丰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6536.062.42%

5内蒙古正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934.822.19%

小计243666.4290.0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内蒙建投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1303.8115.50%

2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9599.4913.16%

2025年

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6585.009.03%

1-7月

4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5365.137.36%

5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679.086.41%

1-1-3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比例

小计37992.6751.41%

1国家能源集团23432.1110.01%

内蒙古利远九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

221194.279.06%

公司鄂尔多斯市恒龙煤炭销售有限责任

315124.276.46%

2024年度公司

4唐山祥德商贸有限公司15121.226.46%

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蒙际实业有限

59770.324.18%

责任公司

小计84642.1936.17%

1国家能源集团26147.007.12%

2唐山祥德商贸有限公司13454.553.66%

内蒙古利远九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

39039.122.46%

2023年度公司

4鄂尔多斯市顺聚煤业有限公司8126.652.21%

5乌审旗勇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509.781.77%

小计63277.1017.23%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内蒙建投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内蒙建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内蒙建投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内蒙建投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内蒙建投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内蒙建投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1055.968.81744.90

1-1-3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环保费用性支出2193.431354.551026.75

环保投入合计3249.391363.361771.65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内蒙建投的产品为煤炭及电能,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内蒙建投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内蒙建投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内蒙建投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成熟化、规模化运营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内蒙建投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03944.371500173.021468742.91

负债总额1620180.711719983.29974742.20

所有者权益-116236.34-219810.27494000.71

1-1-3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236.34-219810.27494000.71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87242.85306577.78270534.49

营业成本153965.51318693.52259328.71

利润总额78943.12-716426.24-46319.34

净利润86078.40-718559.54-48866.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078.40-718559.54-48866.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85565.42-77803.09-45797.46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83582.76-241613.01-188945.45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7622.85-81017.91-12187.23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03713.35330925.57159283.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92.278294.64-41848.85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46.40%-3.95%4.14%

资产负债率107.73%114.65%66.37%

注:内蒙建设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024年4月15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信资评报字[2024]第A10076 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内蒙建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47810.84万元,较全部权益账面值470404.26万元增值186.52%。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2447GJNT2024091)。

2024年4月17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国家能源财资函〔2024〕170号《关于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国电建投股权至西部能源公司的批复》,同意国电电力以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转让至西部能源,最终交易价格以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2024年7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作出国家能源财资函〔2024〕312号《关于西部能源公司收购河北建投所持国电建投股权的批复》,同意西部能源以

1-1-3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4年1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河北建投所持内蒙建投

50%股权,收购对价67.39亿元。

2024年9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冀国资发产权〔2024〕102号《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河北建投将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部能源,股权转让价格在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2024年,西部能源分别和国电电力、河北建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西部能源以673905.42万元收购国电电力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以

673905.42万元收购河北建投所持内蒙建投50%股权。

前次评估与本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增值率估值方法号

12024年1月31日470404.261347810.84186.52%资产基础法

22025年7月31日-116236.34772762.78764.82%资产基础法

前次评估时内蒙建投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47.04亿元,评估价值134.78亿元,本次评估时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11.62亿元,评估价值77.28亿元,净资产账面价值本次较上次减少

58.66亿元,主要原因为企业在2024年发生了约61.87亿元向国家能源集团公

益基金会的捐赠支出导致净资产由正变负;而本次净资产评估值较前次评估减

少57.50亿元,本次评估在账面价值减少的基础上评估值净增加约1.16亿元,与前次评估结果不存在显著差异。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内蒙建投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内蒙建投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

1-1-3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内蒙建投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内蒙建投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2)电力销售收入;

内蒙建投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内蒙建投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内蒙建投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内蒙建投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内蒙建投煤炭、电力、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内蒙建投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内蒙建投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内蒙建投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内蒙建投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内蒙建投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内蒙建投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内蒙建投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内蒙建投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内蒙建投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内蒙建投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蒙建投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

1-1-3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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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内蒙建投会考虑下列迹象:

(1)内蒙建投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内蒙建投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内蒙建投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内蒙建投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内蒙建投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内蒙建投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内蒙建投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内蒙建投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内蒙建投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内蒙建投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内蒙建投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内蒙建投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列报要求。

1-1-3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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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

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的净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822847.03万元,

净负债为人民币116236.34万元。考虑到截至2025年7月31日内蒙建投可用而未动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30217.31万元,可保证足够的融资额度用以取得新的借款或实现现有借款的再融资,同时全产能运营及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也将为内蒙建投补充现金流入,使得内蒙建投拥有拨付营运资金以及资本开支需求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因此内蒙建投管理层认为内蒙建投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期间内可持续经营,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内蒙建投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不存在合并范围变动。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内蒙建投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七、神延煤炭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800694936013W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西经三路西湾露天煤矿办公大楼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西经三路西湾露天煤矿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黄相明

注册资本273897.4万元

1-1-3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日营业期限2009年11月2日至2039年11月1日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经营范围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国家能源集团持股41%,延长矿业持股39%,神木投资持股7.5%,股权结构

榆神能源持股7%,榆阳能投持股5.5%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9年11月,设立

2009年8月13日,原神华集团、延长集团签署《公司章程》,约定神延

煤炭注册资本为144000万元,原神华集团出资73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延长集团出资70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根据榆林神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榆源会所验字[2009]第0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1月2日,神延煤炭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28800万元。

2009年11月2日,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神延煤炭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734401468851%

2延长集团705601411249%

合计14400028800100%

(2)2010年8月,实缴出资根据榆林神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榆源会所验字[2010]第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月28日,神延煤炭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11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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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6日,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神延煤炭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734407344051%

2延长集团705607056049%

合计144000144000100%

(3)2013年11月,增资至218000万元

2013年7月9日,神延煤炭2013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神延煤炭增

加注册资本74000万元,即注册资本由144000万元增加至218000万元,其中原神华集团增加注册资本3774万元,总出资111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延长集团增加注册资本3626万元,总出资1068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3年11月12日,榆林神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榆源会所验字[2013]

第020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3年11月12日,神延煤炭已收到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74000万元。

2013年11月15日,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神延煤炭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1118011118051%

2延长集团10682010682049%

合计218000218000100%

(4)2017年4月,股权划转2016年8月10日,延长集团出具《关于划转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陕油企发〔2016〕32号),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延长集团持有神延煤炭49%股权划转至延长矿业。

2016年9月2日,神延煤炭召开2016年度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

东延长集团持有神延煤炭49%股权划转至延长矿业,并通过神延煤炭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1-1-3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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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神延煤炭就该股东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

神延煤炭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原神华集团11118011118051%

2延长矿业10682010682049%

合计218000218000100%

(5)2023年11月,增资至273897.40万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延煤炭股东原神华

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023年5月29日,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467号《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神延煤炭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7556.35万元,评估价值为700330.99万元。

2023 年 9 月 1 日,国家能源集团核发 6006GJNT2023183 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3年11月2日,国家能源集团、延长矿业、神木投资、榆神能源、榆

阳能投共同签署《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国家能源集团、神木投资、榆神能源、榆阳能投对神延煤炭增资,国家能源集团本次增资款项3591.40万元、神木投资本次增资款项65992.70万元、榆神能

源本次增资款项61593.20万元、榆阳能投本次增资款计48394.70万元。增资完成后,神延煤炭注册资本由218000万元增加至273897.40万元,增资款项中55897.40万元计入神延煤炭注册资本,其余款项计入神延煤炭资本公积。

2023年11月7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凭证》载明,神木投资

投资金额65992.7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0542.30万元,持股比例7.5%;榆神能源投资金额共计61593.2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9172.80万元,持股比例7%;

榆阳能投投资金额48394.7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5064.40万元,持股比例

5.5%;原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外部投资方形成的增资价格以非公开方式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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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增资,投资金额3591.4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41%。投融资各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已签署《增资协议》。

2024年4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

[2024]0011000146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23年12月2日,神延煤炭已收到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5897.40万元。

2023年11月15日,神延煤炭2023年度第4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延煤炭增资扩股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11月28日,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神延煤炭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12297.9112297.941.0%

2延长矿业106820.0106820.039.0%

3神木投资20542.320542.37.5%

4榆神能源19172.819172.87.0%

5榆阳能投15064.415064.45.5%

合计273897.4273897.4100%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神延煤炭的工商登记材料,神延煤炭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神延煤炭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神延煤炭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七、神延煤炭”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

神延煤炭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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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神延煤炭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12297.941.00%

2延长矿业10682039.00%

3神木投资20542.37.50%

4榆神能源19172.87.00%

5榆阳能投15064.45.50%

合计273897.4100.00%

注: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延长矿业、神木投资、榆神能源、榆阳能投共同签署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约定,“国家能源集团、地方政府参股公司成为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中提出议案和/或进行表决时,双方保持一致意见,做出一致行动。地方政府参股公司或其提名董事在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或作出表决之前,应当就该议案的提出或表决与国家能源集团进行沟通,确定国家能源集团意见,并在表决过程中与国家能源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地方政府参股公司或其提名董事违反一致行动约定,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中做出的与国家能源集团不一致的表决意见自始无效,对应表决权的表决意见应当以国家能源集团或其提名董事表决意见为准。地方政府参股公司提名董事无法出席董事会的,将自动委托国家能源集团提名董事出席。”因此,神延煤炭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神木投资、榆神能源、榆阳能投在股东会、董事会层面形成一致行动,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的股东会表决权为6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神延煤炭41.00%股权,实际控制的股东会表决权为61%,为神延煤炭控股股东;神延煤炭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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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神延煤炭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无合并报表子公司。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559315.35

应收账款66674.29

预付款项8845.81

其他应收款2215.75

存货12363.37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649414.57

长期股权投资3382.89

固定资产214055.14

在建工程2953.49

无形资产261219.70

长期待摊费用766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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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571.47

其他非流动资产42485.70

非流动资产合计605337.62

资产总计1254752.19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共有4宗土地使用权,均为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土地,合计面积为1645408.8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7、神延煤炭”。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共对外承租6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2017年1月大保当镇新华村村大保当镇新华村(大清生产

1神延煤炭7630386.671日至复垦民委员会路以南)用地验收后

2017年1月大保当镇小啊包村大保当镇小啊包村(大生产

2神延煤炭3943933.331日至复垦村民委员会清路以南)用地验收后

榆阳区大河塔镇方榆阳区大河塔镇方家畔生产2023.05.01-

3神延煤炭64540.00

家畔村村民委员会村“飞地”用地2028.04.30

西湾露天煤矿首采区内生产2020.7.31-

4神延煤炭神木市公草湾林场1162000.00

神木市公草湾林场用地2025.7.31

西湾露天煤矿首采区内生产2022.05.01-

5神延煤炭神木市公草湾林场1315850.67

神木市公草湾林场用地2027.05.01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西经三路西侧、大清路两侧(包含大清路)和生产

6神延煤炭榆神工业区管委会8684097.33通源大道西侧、西湾露长期

用地天煤矿煤炭装车站出口

南侧、西湾井田东北侧高压线走廊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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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述第1、2项租赁土地,神延煤炭分别与出租方签署了《大保当镇新华村土地租用协议》《大保当镇小啊包村村土地租用协议》(以下统称“土地租用协议”),土地租用协议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但约定了具体的土地起租期,以及土地租赁费用计算标准(前五年或三年一次性支付、之后逐年支付)。按照土地租用协议约定,“租用土地到期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并且面积达到

1000亩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还地于村委会,村委会不得拒绝。

土地租用到期后仍不具备还地条件的继续按此标准逐年支付土地租赁费,直至还地,还地后第二年起不再支付土地租赁费。”神延煤炭已在前五年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目前正在按土地租用协议的约定逐年向出租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上述第4项租赁土地的出租方为神木市公草湾林场(现已更名为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租赁期限已到期,神延煤炭实际仍在租赁使用中,新续约的租赁合同仍在签署流程中。就该等已到期但尚未完成续期的租赁土地,神延煤炭继续按原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3)采矿权

*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共计拥有1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许可采矿矿山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平有效期限

号证编号权人名称矿种方式(万吨/年)方公里)

C6100002 西湾 露天/神延 2023.10.16-

101411111露天煤地下130076.5606

煤炭2031.10.16

0138223煤矿开采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

神延煤炭所属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如

下:

序矿山储量核实基报告编保有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号名称准日制机构(万吨)陕西省《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湾露煤田地榆神矿区西湾露天煤矿资源储

12013.02.28157002天煤矿质局一量核实报告》核定意见(陕国八五队土资评储发[2013]048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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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延煤炭所属煤矿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序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号(1)2009年4月28日,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西湾井田首期开采区探矿权评估报告》(陕秦地矿评

(2009)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确定陕北侏罗纪煤田

榆神矿区西湾井田勘探探矿权评估价值为250119.24万元。

西湾(2)2010年12月10日,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

1露天书》(陕探评备字[2010]第6号),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上述矿业权

煤矿价款已于2011年全额缴纳。

(3)2023年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国家税务总局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神延煤炭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收缴情况的函》,确认神延煤炭于2011年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分两次交清资源价款250119.24万元。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无探矿权。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的情况。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共拥有50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7、神延煤炭”。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共拥有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7、神延煤炭”。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6725.5529745.0456980.51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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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井巷资产64133.9038962.6925171.2139.25%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

237817.85106501.80131316.0555.22%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076.16488.79587.3754.58%

及其他

合计389753.46175698.32214055.1454.92%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131316.05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未拥有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面积合计约为103991.15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就上述无证房产,榆神工业区规划建设局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上述房产系神延煤炭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上述房屋建设及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意继续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神延煤炭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就所有无证房产均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且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

1-1-3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神延煤炭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神延煤炭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共对外承租1处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502025.06.01-

1神延煤炭李鹏5726.90办公

号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2026.05.31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92564.64

应付职工薪酬8156.60

应交税费24315.86

其他应付款42386.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41.70

流动负债合计169665.27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10094.52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94.52

负债合计179759.78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具体主要由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

1-1-3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矿权及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10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

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共受到12项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处罚被处罚主体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时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紫

2023. 榆林市生 陕 K 环罚

1神延煤炭外线消毒工艺,检查时部处罚款22万元

06.25态环境局〔2023〕85号

分紫外线消毒灯管故障。

陕西神延煤炭西帮临近到界台阶时,采国家矿山

有限责任公司2023.用的控制爆破效果不明陕煤安监六罚警告,并处罚款

2安全监察

神木县西湾露03.11显,影响边坡岩体稳定性〔2023〕12007号15万元局陕西局天煤矿等7项情形。

陕西神延煤炭西帮1151平盘北侧排水管陕(榆林)煤安

有限责任公司2023.榆林市能路施工未完成,积水散警告,并处罚6

3罚〔2023〕

神木县西湾露07.07源局流,影响作业等3项情万元

141027号天煤矿形。

建设榆神矿区西湾露天煤

榆神工业矿油库、撬装式加油站项

2023.榆神区委消罚字责令停止使用,

4神延煤炭区管理委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

09.27[2023]第02号并处罚6万元

员会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陕西神延煤炭陕(神木)煤安

有限责任公司2023.神木市能18人未购买安全责任险等

5罚﹝2023﹞处罚款8万元

神木县西湾露12.13源局2项情形。

001264号

天煤矿

2#电铲与卡车联合作业

陕西神延煤炭时,卡车行驶至装车位置陕(榆林)煤安有限责任公司2024.榆林市能警告,并处罚7

6尚未停稳,2#电铲一边鸣罚〔2024〕

神木县西湾露01.05源局万元笛确认卡车位置一边进行228001号天煤矿装车作业等3项情形。

陕西神延煤炭国家矿山煤矿采场、排土场设置的

2024.陕煤安监六罚

7 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监察 GNSS 地表位移边坡监测点 处罚款 33 万元

02.04〔2024〕16003号

神木县西湾露局陕西局上传的测点不全,且上传

1-1-3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处罚被处罚主体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时间天煤矿的测点均未填写测点位置和所在区域等重要数据等

10项情形。

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并管

理“一人一档”教育培训陕(榆林)煤安

2024.榆林市能

8神延煤炭档案,未提供“一人一罚〔2024〕处罚款9万元

10.30源局档”教育培训档案等2项124018号情形。

陕西神延煤炭工作人员未严格遵守本单

国家矿山警告、责令限期

有限责任公司2024.位规章制度,在白班入坑陕煤安监七罚

9安全监察改正,并处罚8

神木县西湾露10.30作业时携带烟火等7项情﹝2024﹞14007号局陕西局万元天煤矿形。

PH 仪器长期处于故障状

2025. 榆林市生 态,故障期间未向环保部 陕 K 环罚 责令立即改正,

10神延煤炭

03.25态环境局门报告,也未按照规范及﹝2025﹞31号并处罚5万元时进行修复。

陕西神延煤炭国家矿山高压电工未取得操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2025.陕煤安监七罚警告、并处罚8

11安全监察证书上岗作业等6项情

神木县西湾露05.19﹝2025﹞14001号万元局陕西局形。

天煤矿内排土场1100排土平台排陕(神木)煤安

2025. 神木市能 土车型小于 240t,作业区

12神延煤炭罚〔2025〕处罚款6万元

08.08源局安全挡墙高度低于轮胎直

005022号

径的0.4倍等2项情形。

上述行政处罚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神延煤炭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神延煤炭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1-1-4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神延煤炭的主要产品为煤炭。

4、主要经营模式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经营模式”。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神延煤炭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资质许可/公司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名称登记内容国家能源集团陕西

安全生 (陕)MK 安神延煤炭有限责任煤炭生产(露2024.12.28-陕西省应急

1产许可许证字公司(神木市西湾天开采)2027.12.27管理厅

证[2024]0306号露天煤矿)

取水许 A610881G2024 按照批准内容 2024.01.04- 水利部黄河

2神延煤炭

可证-0055取用水2029.01.03水利委员会排污许

9161080069493按照批准内容2024.11.21-榆林市生态

3神延煤炭可证

6013W001V 排污 2029.11.20 环境局

[1]

注:2025年11月13日,因补充登记了部分排放内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向神延煤炭换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10800694936013W001V),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11 月 13日至2030年11月12日止。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神延煤炭主营煤炭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煤炭产能

1300万吨/年。

最近两年一期,神延煤炭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78813631301

1-1-4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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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一期,神延煤炭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入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83442.1451.17%

2025年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

2175068.1948.83%

1-7月炭运销分公司

小计358510.33100.00%

1国家能源集团360027.2751.00%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

2345821.1548.99%

炭运销分公司

3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42.410.01%

2024年度

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3.850.00%

5陕西宏恩等离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8.890.00%

小计705933.57100.00%

1国家能源集团347053.1850.86%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

2334635.2849.04%

炭运销分公司

3神木市运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458.050.07%

2023年度

4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114.580.02%

5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109.730.02%

小计682370.8299.99%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神延煤炭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0949.8031.06%

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18211.6618.27%

榆神分公司

2025年3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11174.9811.21%

1-7月

4中国燃料(舟山)销售有限公司5950.085.97%

5神木市大保当镇人民政府4848.744.87%

小计71135.2671.38%

1国家能源集团47615.2325.47%

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度234728.3418.58%

榆神分公司

3西安鹏程爆破工程有限公司15933.128.52%

1-1-4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

49871.895.28%

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

5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4959.182.65%

小计113107.7660.51%

1国家能源集团53756.9924.86%

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42357.8119.59%

榆神分公司

3西安鹏程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3192.2110.73%

2023年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

412268.165.67%

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

5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5010.982.32%

小计136586.1463.1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神延煤炭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为神延煤炭第二大股东的分支机构,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为神延煤炭下属参股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神延煤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神延煤炭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神延煤炭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神延煤炭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神延煤炭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1037.05-

环保费用性支出911.845729.1910524.12

环保投入合计911.846766.2410524.12

1-1-4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神延煤炭的产品为煤炭,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神延煤炭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神延煤炭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神延煤炭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神延煤炭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54752.191130947.121138400.55

负债总额179759.78204592.18498709.67

所有者权益1074992.41926354.94639690.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4992.41926354.94639690.87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1-4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358510.33705933.94682422.38

营业成本143346.19260366.46261418.72

利润总额166385.99342984.61324310.33

净利润140161.08286943.04273205.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40161.08286943.04273205.66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140020.78290277.63274068.09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92986.40363833.92349939.51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04444.39-38812.1690536.1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71580.12-318212.0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111457.9953441.64122263.60

少)/增加额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60.02%63.12%61.69%

资产负债率14.33%18.09%43.81%

注:神延煤炭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2023年5月29日,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467号《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神延煤炭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7556.35万元,评估价值为700330.99万元,增值率113.80%。2023年9月1日,国家能源集团核发 6006GJNT2023183 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3年11月2日,国家能源集团、延长矿业、神木投资、榆神能源、榆

阳能投共同签署《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根据该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投资方为国家能源集团、神木投资、榆神能源、榆阳能投,国家能源集团本次增资款项35914000元、神木投资本次增资款项659927000

元、榆神能源本次增资款项615932000元、榆阳能投本次增资款计

483947000元。增资完成后,神延煤炭注册资本由218000万元增加至

273897.4万元,增资款项中55897.4万元计入神延煤炭注册资本,其余款项计

入神延煤炭资本公积。

1-1-4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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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估与本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增值率估值方法

12022年12月31日327556.35700330.99113.80%资产基础法

22025年7月31日1074992.411876026.0174.52%资产基础法

神延煤炭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均选取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神延煤炭的股

权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评估增值所致。经分析两次采矿权评估方法及核心参数,评估方法、生产规模、折现率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但煤炭销售价格、后续固定资产投资对两次估值差异产生较大影响:

(1)产品价格大幅上升:前次评估根据矿山近5年历史均价预测,原煤不

含税价格为410元/吨;本次交易评估原煤销售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矿山实际前

五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470元/吨。由于煤炭市场价格上行,本次评估原煤销售价格较前次评估提升14.63%,期间煤炭产品价格的显著提升对矿业权的盈利预期及整体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2)期初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前次评估时,评估基准日和规划三年内固定资产投资流出合计约74亿元(该时点企业规划生产模式由采剥半自营转变为采剥全自营生产,所需后续投资较大,后经论证后由于投资和成本增加较大未实施);本次评估相同原则下固定资产投资流出合计约48亿元,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较前次有较大的下降,导致评估期初现金流出量有较大降低,对矿业权估值有较大的提升。

综上所述,两次评估产品价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积极性变化,是导致本次交易矿业权估值与前次估值存在差异的最主要因素,基于产品市场价格上升和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下降的影响,本次矿业权估值较前次评估结果有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神延煤炭41%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1-1-4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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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神延煤炭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神延煤炭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神延煤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神延煤炭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神延煤炭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神延煤炭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神延煤炭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神延煤炭煤炭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神延煤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神延煤炭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神延煤炭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神延煤炭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神延煤炭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神延煤炭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神延煤炭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神延煤炭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神延煤炭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神延煤炭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神延煤炭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

1-1-4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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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神延煤炭会考虑下列迹象:

(1)神延煤炭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神延煤炭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神延煤炭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神延煤炭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神延煤炭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神延煤炭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反映了神延煤炭于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及

2023年(“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编制财务报表时,以历史数据为基础。

神延煤炭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列报要求。

财务报表仅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目的而需

要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国资监管程序及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使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持续经营

1-1-4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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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延煤炭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神延煤炭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不存在合并范围变动。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神延煤炭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八、晋神能源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900767119138D注册地址忻州忻府区气象路和平二巷主要办公地点忻州忻府区气象路和平二巷法定代表人黄华注册资本57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0日营业期限2004年10月20日至2029年2月28日通过省批准的发煤站点铁路经销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49%、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持股51%

1-1-4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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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04年10月,设立2004年7月15日,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原神华集团签订《关于成立“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晋神能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出资1530万元,股权比例为51%;原神华集团出资1470万元,股权比例为49%。

2004年10月,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和原神华集团签署《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出资1530万元、原神华集团出资1470万元共同设立晋神能源。

2004年10月15日,山西忻州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出具忻中会

事验字(2004)第012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10月15日,晋神能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4年10月20日,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晋神能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晋神能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1530153051%

2原神华集团1470147049%

合计30003000100%

(2)2005年6月,增资至25500万元

2005年4月29日,晋神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3000万

元增至25500万元,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追加出资,并同意章程修正案。

2005年6月10日,山西忻州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出具忻中会

事验字(2005)第0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6月10日,晋神能源已收到山西煤炭运销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475万元,原神华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1102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25500万元。

1-1-4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05年6月17日,晋神能源取得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晋神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130051300551%

2原神华集团124951249549%

合计2550025500100%

(3)2009年2月,股东改制、增资至43000万元2007年3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晋政办函[2007]33号《关于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改制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同意“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整体改制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全部由改制重组设立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承继,同时,依法注销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成立后,原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的子公司变更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的子公司,承继资产、债权和债务。

2009年8月5日,晋神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5500万元

增至43000万元,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追加出资,并同意章程修正案。

2009年8月31日,山西忻州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出具忻中会

事验字(2009)第004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8月31日,晋神能源已收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原神华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7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43000万元。

2009年9月3日,晋神能源取得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晋神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219302193051%

2原神华集团210702107049%

合计4300043000100%

(4)2011年6月,增资至57400万元

2011年4月9日,晋神能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43000万元增

至57400万元,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追加出资,并同意章程修正案。

1-1-4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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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9日,山西华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出具晋华友验字

(2011)第0040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1年6月9日,晋神能源已收到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原神华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44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7月29日,晋神能源取得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晋神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292742927451%

2原神华集团281262812649%

合计5740057400100%

注: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2017年

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神能源股东原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晋神能源的工商登记材料,晋神能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晋神能源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晋神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晋神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2927451.00%

1-1-4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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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2国家能源集团2812649.00%

合计574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晋神能源49%股权,为晋神能源参股股东;晋神能源的控股股东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具体管理)。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晋神能源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拥有6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煤炭开发公司150099.50%

1-1-4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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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2煤炭销售公司1000100.00%

3地方铁路3000100.00%

4晋神铁路200095.00%

5沙坪煤业8000100.00%

6磁窑沟煤业2400060.00%

晋神能源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晋神能源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为磁窑沟煤业、沙坪煤业,具体情况如下:

1、磁窑沟煤业

公司名称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575980847D注册地址忻州市河曲县鹿固乡寺也村主要办公地点忻州市河曲县鹿固乡寺也村法定代表人赵耀注册资本24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6月17日营业期限2011年6月17日至2042年8月31日

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配煤、运销、洗选加工以及煤炭的新经营范围技术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晋神能源持股60%、保德县华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持股20%、股权结构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持股20%

(1)历史沿革

2011年6月4日,磁窑沟煤业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通过投资成立山西河

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同步签署章程。章程载明磁窑沟煤业注册资本24000万元,由晋神能源出资14400万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保德县华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

2011年6月7日,山西中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晋中立联合验[2011]032号),截至2011年6月7日,磁窑沟煤业已收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4800万元,保德县华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

1-1-4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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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缴纳的注册资本4800万元,晋神能源缴纳的注册资本14400万元,共计

24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1年6月17日,磁窑沟煤业完成设立。磁窑沟煤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晋神能源1440060%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480020%

3保德县华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480020%

合计24000100%

磁窑沟煤业设立及实缴出资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磁窑沟煤业的工商登记材料,磁窑沟煤业设立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磁窑沟煤业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磁窑沟煤业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磁窑沟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磁窑沟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持有磁窑沟煤业60%股权,磁窑沟煤业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晋神能源1440060%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480020%

3保德县华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480020%

1-1-4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合计24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磁窑沟煤业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磁窑沟煤业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磁窑沟煤业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354738.75380004.15365894.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8773.83309551.76294079.90

营业收入90431.11175306.21264079.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04.8954958.11104661.13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磁窑沟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沙坪煤业

公司名称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558711071T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王玉庄村主要办公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王玉庄村法定代表人韩昌江注册资本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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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0年7月5日营业期限2010年7月5日至2042年12月1日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晋神能源持股100%

(1)历史沿革

2010年6月30日,沙坪煤业股东晋神能源签署了沙坪煤业公司章程,载

明沙坪煤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股东为晋神能源,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0年7月1日,山西万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晋万通验字

(2010)005号),截至2010年7月1日,沙坪煤业已收到晋神能源缴纳的注

册资本8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0年7月5日,沙坪煤业完成设立。沙坪煤业设立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均为8000万元,为晋神能源全资子公司。

沙坪煤业设立及实缴出资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沙坪煤业的工商登记材料,沙坪煤业设立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沙坪煤业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沙坪煤业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沙坪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沙坪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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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持有沙坪煤业100%股权,沙坪煤业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晋神能源8000.00100.00%

合计8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沙坪煤业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沙坪煤业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沙坪煤业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279645.52291954.94296936.94归属于母公司所

237594.79237951.60238095.87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76104.0191325.46193229.27归属于母公司股

-5656.175991.6548327.94东的净利润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沙坪煤业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1-1-4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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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86912.82

应收账款3645.01

预付款项2091.95

其他应收款230790.95

存货16821.85

其他流动资产6928.46

流动资产合计347191.03

长期股权投资5062.31

投资性房地产48.01

固定资产311066.58

在建工程3961.85

无形资产49596.64

商誉27251.89

长期待摊费用9230.18

递延所得税资产2913.48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85.40

非流动资产合计423216.35

资产总计770407.37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的流动资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货币资金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等。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18宗已取得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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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454053.4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8、晋神能源”第1-18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9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163847.96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8、晋神能源”第19-27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划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其中,

第19-23项划拨土地为沙坪煤业的采矿用地,第24-27项为地方铁路的铁路煤台用地。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晋神能源上述未取得保留划拨文件的划拨土地主要用于采矿用地、

铁路项目,属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用地的情形;B.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因此,晋神能源上述划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文件,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85790.52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煤炭开发公司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蚰蜒峁村43276.97

2沙坪煤业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425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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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项煤炭开发公司43276.97平方米土地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具体如下:煤炭开发公司面积43276.97平方米土地系生活区用地,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曾取得河国用(2007)第19号土地证。因“房地合一”政策下该宗土地地上房屋办证需要,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收回该土地证。目前河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针对该宗土地地上房屋出具462份《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均载明不动产权利人为煤炭开发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至2056年6月14日止,并明确“本凭证是各分割单元的不动产权权属证明”。

上述第2项沙坪煤业的42513.55平方米系原火山煤矿用地,经河曲县人民

政府《关于转发火山煤矿征用土地的批复》(河政土征(1992)1号)批复征用,因沙坪煤矿为原火山煤矿等联营重组而来,该宗土地位于沙坪煤业矿区范围内,目前由沙坪煤业使用。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晋神能源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晋神能源43276.97平方米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42513.55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土地面积占晋神能源自有土地总面积约 6.04%,占比较低;C.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晋神能源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晋神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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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4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承租面积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人(平方米)巡镇镇河南

沙坪村韩河线东机器设备2012.03.23-

1任润明25333.46

煤业原河曲县碳仓储2032.03.22酸钾厂

晋神沙泉镇石沟塔村民晋神铁路机2024.04.16-

213333.40临时占用

铁路委员会务大院西侧2026.04.15沙泉镇石沟塔村民

委员会、沙泉镇沙

泉村民委员会、沙晋神至

3泉镇坡底村民委员62000.31沙泉镇四村沙泉煤台

铁路2030.08.31

会、沙泉镇石沟塔村民委员会高坡村民小组

晋神山西省河曲县刘元刘元头站、2019.11.1-

411121.75车站

铁路头煤炭集运站沙泉站2022.10.31

就上述第1项租赁所涉土地,出租方任润明提供了河国用(2006)第115号土地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河曲县碳酸钾厂,未提供其本人对该宗土地的权属证明文件。鉴于:*本次交易系收购晋神能源参股权,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晋神铁路不会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处租赁土地面积占晋神能

源自有及租赁的土地面积的比例较低;*根据晋神能源的确认,该处租赁土地主要用于机器设备仓储等,不涉及沙坪煤业主要生产设施;*沙坪煤业(甲方)与任润明(乙方)签订的《原河曲县碳酸钾厂废弃工业场地租赁协议》已明确约定“甲方在搬家队正常办公生产期间,如受到村民阻拦,干扰,或因原河曲县碳酸钾厂权属纠纷、债务纠纷或其它遗留问题引起的一切矛盾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担,从乙方的租赁费用中扣除”。因此,即使出租方无权出租该等土地,沙坪煤业也可以根据租赁协议追究出租方的责任;*沙坪煤业确认,租赁期间,沙坪煤业与出租方正常履行租赁合同,不存在纠纷或争议。综上,该处租赁土地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晋神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第4项租赁的租赁期限已经届满,晋神能源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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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使用山西省河曲县刘元头煤炭集运站11121.75平方米土地、193平方米房屋,但未完成租赁合同续签。此外,针对该项租赁,出租方已提供土地证,证号分别为农村国用(2001)字第104号(证载土地使用者为河曲县刘元头煤炭集运站沙泉交接站)、城国用(2001)字第100号(证载土地使用者为刘元头煤台集运站(站房))。

针对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继续使用、尚未完成续期的情形,出租方山西省河曲县刘元头煤炭集运站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情况说明》载明:“我公司正在和晋神铁路友好协商上述土地、房屋使用情况的租赁或补偿事宜,在协商一致前,晋神铁路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房屋,我公司暂不会对晋神铁路提起诉讼或仲裁。”此外,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租赁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出租方或第三方索赔、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本公司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本次交易系收购晋神能源参股权,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晋神铁路不会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处存在瑕疵的租赁土地、租赁房屋占

晋神能源使用(含自有及租赁)土地、房屋面积的比例较低;*出租方虽未提

供房屋权属证明,但已提供该等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证;*出租方已出具上述情况说明,确认晋神铁路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房屋;*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上述租赁土地尚未完成续期的情形不会对晋神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采矿权

*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2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采矿许可采矿矿山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平有效期限

号证编号权人名称矿种方式(万吨/年)方公里)

C1400002 2024.05.17-

1沙坪山西晋煤、地下80022.5915

009121222042.12.01

1-1-4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采矿许可采矿矿山开采开采核定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平有效期限

号证编号权人名称矿种方式(万吨/年)方公里)

0052426煤业神沙坪6#-开采(注1)

煤业有14#限公司山西河

C1400002 磁窑 曲晋神 煤、 地下 500 2012.08.31-

2009111220沟煤磁窑沟8#-10.6227开采(注2)2042.08.31

045698业煤业有14#

限公司注1:2021年9月10日,山西省能源局作出晋能源煤技发〔2021〕410号《关于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

400万吨/年核定为800万吨/年。2025年5月1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2025〕第182号

《公告》,载明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年。

注2:2021年9月10日,山西省能源局作出晋能源煤技发〔2021〕407号《关于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240万吨/年核定为500万吨/年。2024年12月23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2024〕第377号《公告》,载明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

根据晋神能源的说明,上述煤矿完成产能核增后,因其所属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正在国家批复过程中,因此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暂停受理除保供煤矿外其他产能核增煤矿的环评申请。对此,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已于2025年

10月14日出具证明,明确沙坪煤业、磁窑沟煤业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评审情况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最近一次经政府备案的煤炭资源储量核

实、评审情况如下:

序储量核实保有资源储量矿山名称报告编制机构评审意见

号基准日(万吨)《<山西省河东煤田河曲县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晋神

山西地科勘察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1沙坪煤业2009.12.3167406

有限公司(供兼并重组用)评审意见有限公司书》(晋评审重组储字[2012]045号)《<山西省河东煤田河曲县山西河曲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山西同地源地晋神磁窑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

22009.12.31质矿产技术有18616

沟煤业有告>(供兼并重组用)评审限公司限公司意见书》(晋评审重组储字[2011]247号)

*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1-1-4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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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矿山矿业权价款处置情况

(1)2009年12月14日,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儒林矿评字[2009]第170号《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山西晋山西晋神沙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30年使用期拟动用资源储量

1坪煤业有限15480.52万吨)评估价值为34743.47万元。

公司(2)2010年3月4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晋国土矿审评认

字[2010]001号《采矿权价款确认通知书》,确认根据上述评估结果,采矿权价款为34743.47万元。

(3)沙坪煤业已缴纳上述采矿权价款。

(1)2006年4月21日,忻州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印发忻煤整合办字[2006]2号《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采矿权价款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由省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其备案结果作为缴纳采矿权价款的依据,由于备案结果不能及时提供使用,可进行预征收,剩余部分待备案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补充征收。

山西河曲晋(2)根据上述规定,磁窑沟煤业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合计缴

2神磁窑沟煤纳采矿权价款16003万元。

业有限公司(3)其后,磁窑沟煤业与河曲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矿业权价款分期缴纳合同书》,约定按照晋国土资储备字[2011]351号备案证明,确定采矿权价款为11525.38万元,2012年3月31日前、2013年3月31日前、2014年3月31日前分别

缴纳3000万元,2015年3月31日前缴纳2525.38万元。

(4)磁窑沟煤业已缴纳上述《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矿业权价款分期缴纳合同书》约定的采矿权价款。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探矿权。

5)自有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的情况。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5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8、晋神能源”。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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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143912.3863218.6380693.7556.07%井巷资产及相关的

379099.34176413.94202685.4053.46%

机器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

75753.4248065.9927687.4336.55%

汽车及其他

合计598765.15287698.57311066.5851.95%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机器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井巷资产及相关的机器和设备账面净值为202685.40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49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93127.5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6、晋神能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106298.70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海盛科技大厦

1晋神能源1510.56

10层

58888.89

2煤炭开发公司河曲县文笔镇蚰蜒峁村

(注)

3磁窑沟煤业河曲县鹿固乡寺也村1078.24

4沙坪煤业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35568.22

5地方铁路忻州市忻府区、五寨县、河曲县3297.92

6晋神铁路阴火铁路沿线5954.87

注:不含职工住宅对应的地下室及车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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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无证房产,除沙坪煤业35568.22平方米(生产及生活用房)、地方铁路2875.27平方米(煤台等用房)的无证房产外,剩余67855.21平方米无证房产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房地产开发商的情况说明。其中,就煤炭开发公司面积4762.27平方米无证房产及磁窑沟煤业、晋神铁路、地方

铁路相关无证房产,确认上述房产系相关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设及使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后续在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办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就晋神能源面积1510.56平方米的房屋,相关房屋用于办公,系购买自山西海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出具《情况说明》载明,相关房产后续产权登记手续需跟随南上庄整村房改手续同步进行,在房屋具备办证条件时,其将积极配合晋神能源办理产权证书。就煤炭开发公司面积54127.62平方米无证房产,河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出具462份《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载明该等房产的不动产权利人为煤炭开发公司及其权证号、坐

落、用途、面积等信息,并明确“本凭证是各分割单元的不动产权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晋神能源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就合计67855.21平方米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房地产开发商的情况说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晋神能源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晋神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1处面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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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阳煤忻州通用机械忻州市忻府区2023.10.01-

1晋神铁路3360.03办公

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东路3号2028.09.30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5.00

应付账款27078.35

预收款项149.27

合同负债590.38

应付职工薪酬2481.48

应交税费5751.44

其他应付款32404.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85.51

流动负债合计74045.68

长期借款1783.00

预计负债43152.86

非流动负债合计44935.86

负债合计118981.53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的负债主要由预计负债等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采矿权、授权专利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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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6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民事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到42项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已足额缴纳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

1310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距

迎头15米处存在片帮,未加国家矿山强支护;13108综放工作面煤晋煤安监执四罚

1磁窑沟煤业2023.03.20安全监察罚款5万元壁片帮,护帮板未打设到位;[2023]42号局山西局主排水泵检测报告所用设备仪

器不符合 aq1012-2005 的标准

矿井13号煤层属自燃煤层,国家矿山矿井防灭火设计规定13108综责令停产整顿3晋煤安监执四罚

2磁窑沟煤业2023.07.27安全监察采工作面每日喷洒一次阻化日,并处罚款87

[2023]1019-1号

局山西局剂,查阅阻化剂喷洒记录,7万元月11日未喷洒阻化剂

国家矿山 13108 综放工作面 5G 分站电

晋煤安监执四罚警告,并处罚款8

3磁窑沟煤业2023.07.27安全监察源未按规定每月进行防爆检查

[2023]1019-3号万元局山西局等3项情形

2023年3-8月份原煤产量分别

为61.19万吨、61.7万吨、河曲县综忻河综执罚责令停产整顿5

51.76万吨、65.65万吨、65.78

4磁窑沟煤业2023.09.15合行政执[2023]应急第5天,并处罚款90

万吨、73.54万吨,单月产量法局号万元均超过省能源局核定年产量

500万吨的10%以上“13108综放工作面117号支架前梁接顶不严实,13104回国家矿山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探水硐室处

晋煤安监执四罚警告,并处罚款5

5磁窑沟煤业2023.12.07安全监察顶板网片未压实,13104回风

[2023]1045号万元局山西局顺槽迎头顶板有1根锚杆施工位置不在网片压茬处”等3项情形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国家矿山责令停产整顿3年,2023年全年产量为718.5晋煤安监执四罚

6磁窑沟煤业2024.01.15安全监察日,并处罚款166万吨,超过矿井年核定生产能[2024]1001号局山西局万元

力43.7%国家矿山13108主回撤通道绞车硐室有晋煤安监执四罚

7磁窑沟煤业2024.01.15罚款5万元

安全监察1根单体液压支柱卸液失效;[2024]1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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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局山西局未按规定维护机电设备

有职工反映:煤矿2021年12月7日-2023年10月20日安责令停产整顿3

忻州市应全副矿长未履职(停职),公晋(忻)煤安罚

8磁窑沟煤业2024.01.29天,并处罚款115

急管理局司安排煤矿副总工程师代替履[2024]007号万元职,2023年10月21日后,安全副矿长已履职井下胶轮车司机携带的便携式责令停产整顿3

忻州市应晋(忻)煤安罚

9磁窑沟煤业2024.01.29甲烷报警仪设置的报警浓度为天,并处罚款80

急管理局[2024]005号

0.8%错误等5项情形万元

国家矿山未按规定管理顶帮;未及时消晋煤安监执四罚

10磁窑沟煤业2024.05.24安全监察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安装罚款10万元

[2024]14029号局山西局和使用不符合规定河曲县综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且拒忻河综执处罚

11磁窑沟煤业2024.06.20合行政执罚款50万元

不停止违法行为[2024]水利2号法局

2021年3月产量60.43万吨,

单月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

240万吨/年的25%,2021年

河曲县综

全年产量444.87万吨,超出年忻河综执处罚

12磁窑沟煤业2024.06.24合行政执罚款186万元

核定生产能力的36%,2022[2024]应急18号法局

年11月产量50.04万吨,单月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500万

吨/年的10.01%河曲县综13103综放工作面两巷超前支忻河综执处罚

13磁窑沟煤业2024.09.10合行政执架架间隙达到1.5米,不便于罚款46万元

[2024]应急21号法局该段顶板支护等7项情形

13113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甲

河曲县综

烷传感器距工作面迎头约 10m 忻河综执处罚

14磁窑沟煤业2024.09.10合行政执罚款11万元左右,该行为不符合 AQ1029- [2024]应急 22 号法局

2019(6.3.1)规定

国家矿山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

晋煤安监执四罚

15磁窑沟煤业2024.10.09安全监察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罚款5万元

[2024]1055号局山西局患;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311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探

放水作业时未在探水钻机上吊河曲县综

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13103忻河综执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16磁窑沟煤业2025.6.13合行政执

综放工作面27#、41#支架左柱[2025]应急5号并处罚款22万元法局压力表损坏;《防治水年度计划》无培训学习资料未按规定管理顶帮;未按规定国家矿山安装使用安全设备;未按规定晋煤安监执四罚

17磁窑沟煤业2025.07.01安全监察维护保养机电设备;未采取综罚款6万元

[2025]1019号局山西局合防尘措施;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国家矿山9307辅运顺槽延伸段探放水设责令停产整顿3晋煤安监执四罚

18沙坪煤业2023.04.28安全监察计中规定探放水钻孔超前安全日,并处罚款96

[2023]1005-2号

局山西局距离为30米,现场检查时26万元

1-1-4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号点前20米已施工的3号钻孔剩余的控制超前安全距离为

27m,巷道超掘 3m,未按规定

进行探放水忻州市应4名掘进二队员工佩戴的防尘晋忻煤安罚

19沙坪煤业2023.05.15罚款12.5万元

急管理局口罩为自费购入等4项情形[2023]014号

10月11日4时许,9202辅运

国家矿山

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运行期晋煤安监执四罚警告,并处罚款

20沙坪煤业2023.10.23安全监察

间掘进机两侧有作业人员清理[2023]1038号13万元局山西局浮煤等5项情形国家矿山

2023年10月15日发生一起较晋煤安监执四罚

21沙坪煤业2023.12.23安全监察罚款70万元

大火灾涉险责任事故 [2023]SP-1 号局山西局

9306回风顺槽溜煤眼堆煤保护

河曲县综忻河综执处罚失效,此项行为判定为重大事

22沙坪煤业2024.01.03合行政执(2024)应急1罚款74.5万元

故隐患;9306回风顺槽溜煤眼法局号处未按要求安设警示标识

9203综采工作面进风隅角采

国家矿山

空区悬顶面积约30平米,未晋煤安监执四罚

23沙坪煤业2024.01.29安全监察罚款6万元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采取措[2024]1007号局山西局施消除事故隐患

忻州市应9203辅运顺槽第一道自动风门晋(忻)煤安罚

24沙坪煤业2024.04.15罚款14万元

急管理局下边缺胶条等5项情形[2024]017号国家矿山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晋煤安监执四罚

25沙坪煤业2024.05.08安全监察板;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罚款6万元

[2024]1020号局山西局隐患

2023年12月、2024年1月、停产整顿5天,

2月原煤产量分别为66.7067河曲县综暂扣《安全生产万吨、59.0490万吨和62.7300忻河综执处罚26沙坪煤业2024.05.14合行政执许可证》《营业执万吨,单月产量分别超过核定[2024]应急12号法局照》,并处罚款生产能力400万吨/年的

140万元

17%、15%、16%

忻州市应9203回风顺槽侧安全出口宽度晋(忻)煤安罚停产整顿7日,

27沙坪煤业2024.05.15

急管理局不满足行人要求等3项情形[2024]028号并处罚款80万元河曲县综

忻河综处罚停止违法行为,

28沙坪煤业2024.05.30合行政执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2024]水利1号并处罚款50万元法局

停产整顿3天,河曲县综2021年3月原煤产量为41.08暂扣《安全生产忻河综执处罚29沙坪煤业2024.06.18合行政执万吨,单月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2024]应急17号法局能力400万吨/年的10.27%照》,并处罚款73万元

2024年6月15日至16日期间

忻州市生办公区门口进行机械作业过程忻环河曲罚停止违法行为,

30沙坪煤业2024.07.24

态环境局中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现场[2024]05号并处罚款6万元扬尘较重煤炭开采及配套的洗煤厂处于

忻州市生忻环罚[2024]13停止违法行为,

31沙坪煤业2024.08.26停产状态;沙坪洗煤厂厂区部

态环境局号并处罚款35万元分雨水未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

1-1-4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池处理,通过排洪渠排入黄河,2024年4月29日11:30已委托山西众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内雨水排口处雨水进行取样河曲县综未经上级文物部门批准在苗新忻河综执处罚

32沙坪煤业2024.11.27合行政执庄烽火台底下保护范围内进行罚款26万元

[2024]文旅1号法局回采煤作业国家矿山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机电设备;晋煤安监执四罚

33沙坪煤业2024.12.25安全监察罚款5万元

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24]1074号局山西局退还非法占用的

集体土地、拆除河曲县综未经依法批准在东排矸场占用在非法占用土地忻河综执处罚

34沙坪煤业2025.01.09合行政执旧县镇走马梁村、菅家沟村集中不符合规划所

[2024]国土21号法局体土地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并处罚款893.3030万元退还非法占用的

集体土地、拆除河曲县综未经依法批准在东排矸场占用忻河综执处罚在非法占用土地

35沙坪煤业2025.04.23合行政执旧县镇走马梁村、菅家沟村集[2025]国土中不符合规划所

法局体土地202502号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并处罚款1631.7003万元

2024年3月15日,沙坪煤业

以签订施工合同的方式将4个国家矿山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晋煤安监执四罚

36沙坪煤业2025.04.25安全监察罚款100万元

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煤矿[2025]1011-2号局山西局

工程有限公司,以上掘进工程均已按约定工期施工完成河曲县综9205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探放

忻河综执处罚限期整改,并处

37沙坪煤业2025.06.13合行政执水期间水泵管道未接通等4项

[2025]应急9号罚款20万元法局情形

忻州市生公司处于运行状态,未能提供责令停止违法行忻环河曲罚

38晋神铁路2025.04.30态环境局2025年3月1日以前的生活污为,并处13.2万

[2025]05号河曲分局水管理台账元

公司处于运行状态,将火山站、沙泉站、高石崖站、刘元头站四个站点未经处理的生活忻州市生责令停止违法行污水通过无牌污水罐车运输并忻环河曲罚

39晋神铁路2025.04.30态环境局为,并处罚款69

倾倒至猫儿沟土地、周边树[2025]03号河曲分局万元

地、排渣场、河曲县沙泉镇石

沟塔村松树林、保德县义门镇

天桥村、暖泉村农田内国家税务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2总局忻州忻税稽罚

40晋神铁路2024.07.02月期间,少缴税费合计罚款46.85万元

市税务局[2024]36号

949287.64元

稽查局

1-1-4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被处罚主体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罚原因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内容河曲县综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忻河综执罚

41晋神铁路2024.07.11合行政执罚款15.5万元

件取水[2024]水利7号法局国家税务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2总局忻州月期间,存在偷税的违法行忻税稽罚

42地方铁路2024.09.12罚款5.0725万元

市税务局为,合计少缴税费及滞纳金[2024]37号稽查局104176.77元

上述行政处罚中,第4、11-14、16、22、26、28-32、34、35、37、41项,共17项处罚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或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其他25项处罚相关分析如下:

第6项处罚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系因磁窑沟煤业2023年度

超产能生产,罚款金额为166万元。鉴于(1)晋神能源目前为国家能源集团持股49%的参股子公司,且从未纳入过国家能源集团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系将晋神能源49%股权作为标的资产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2)晋神能源49%股权对应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最近一

年及一期净利润总数的比例均不超过1%,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属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具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3)磁窑沟煤业上述违法行为系超

过核定生产能力进行生产,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第6项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1、3、5、7、10、15、17、20、23、25、33项处罚均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罚款金额在5-15万元不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及第一百零二条、《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作出。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及第一百零二条项下起始处罚金额为5万元以下,逾期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或停产整顿;《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项下的法定罚款金额为2万元以下,所涉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本身较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项下的法定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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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本身也较低。(2)该11项处罚均为多条问题罚款金额的合计数,单个问题罚款金额均较低(1-4.8万元不等),不涉及因情节严重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情形;(3)该11项处罚的处罚决定书均

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也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第1、3、5、7、10、15、17、20、23、25、33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2、18、36项处罚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罚款金额未超过100万元。鉴于(1)该等处罚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作出,该等法规项下的罚款金额为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关于“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规定,第2项罚款金额属于从轻处罚档次,第18、36项罚款金额不属于从重处罚档次;(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于依据上述规定作出处罚明确了三个裁量阶次,

第一阶次为罚款50-100万元,第二阶次为罚款100-150万元,第三阶次为罚款

150-200万元,第2、18、36项处罚的罚款金额均处于第一阶次;(3)该等行政

处罚决定书也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也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第2、18、36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21项处罚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作出,系因沙坪煤业2023年10月发生一起火灾涉险责任事故,罚款金额为7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作出。鉴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该项处罚的罚款金额70万元属于按照最低档“发生一般事故”作出的处罚,也不涉及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进行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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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情形;(2)该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也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第21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8、9、19、24、27项处罚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的处罚,鉴于(1)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证明》载明“磁窑沟煤业/沙坪煤业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依据我单位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问题隐患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同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2)第8、9、27项处罚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作出,该法规下的罚款金额为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关于“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规定,第9、27项罚款金额属于从轻处罚档次,第8项罚款金额不属于从重处罚档次;(3)第19、24项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九十七条作出,该两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19项处罚金额12.5万元系4条问题的合计处罚金额,第24项处罚金额14万元系5条问题的合计处罚金额,单条问题处罚金额均不超过5万元;(4)该等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因此,第8、9、19、24、27项处罚涉及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38、39项处罚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作出的处罚,鉴于(1)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已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证明》载明“公司已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相关处罚已经执行完毕,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造成较大生态破坏”;(2)第38项处罚系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作出,该条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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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晋神铁路受处罚金额13.2万元出于法定罚则2-20万元的中间档次;(3)第39项处罚系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作出,该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晋神铁路受到的处罚为责令改正及罚款,不涉及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责令停业、关闭,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处罚金额69万元处于法定罚则

10-100万元的中间档次;(4)该两项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晋神铁路该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因此,第38、39项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40、42项处罚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处罚,鉴于

(1)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证明》载明“公司已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相关处罚已经执行完毕,公司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该两项处罚系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作出,该两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按照少缴税款50%进行处罚,属于上述罚则的下限;(3)根据《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国税领域在县级的标准数额为50万元。因此,第40、42项处罚涉及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1项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8月,河曲县公安局作出河公刑立字〔2024〕000095号《立案决定书》,对“沙坪晋神公司东排矸场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立案侦查。

2025年1月,河曲县公安局作出河公刑诉字〔2025〕000004号《起诉意见书》,将梁某某、姚某某两名自然人(系沙坪煤业员工)列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嫌疑人,移送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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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于报告期后的进展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河曲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河检刑不诉[2025]7号、河检刑不诉

[2025]8号《不起诉决定书》,分别对梁某某、姚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

(1)因梁某某系2018年7月上任,故其能否对沙坪煤业2018年全年非法占用

农用地5.73亩的情况负全部责任,现有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认定梁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因姚某某于2019年上任后,沙坪煤业共计非法占用农用地1.76亩,未达到构罪标准,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据此,姚某某不会因上述非法占地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第三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的规定,在未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梁某某不会因上述非法占地情况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经晋神能源咨询河曲县公安局,河曲县公安局反馈沙坪煤业目前仍处在被立案侦查的状态。对此,代理本案的北京市鑫诺(太原)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出具《关于“沙坪晋神公司东排矸场涉嫌违法占用耕地”案件的情况说明》,认为:“侦查机关已明确将梁某某和姚某某两人确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嫌疑人,沙坪煤业并未被列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不涉及被依法定罪问题。本案相关刑事程序已终结,司法机关再追究沙坪煤业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晋神能源的说明及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11月17日开具的

《证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沙坪煤业已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涉及非法占地的沙坪洗煤厂已停产,目前正在迁建。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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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号)进一步规定如

下:

“(一)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1.‘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如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鉴于(1)晋神能源目前为国家能源集团持股49%的参股子公司,且从未纳

入过国家能源集团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系将晋神能源49%股权作为标的资产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2)晋神能源49%股权对应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总数的比例均不

超过1%,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属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具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3)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沙坪煤业上述违法占地作出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明确沙坪煤业的上述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或行为恶劣的情形,该局已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证明》载明“公司已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相关处罚已经执行完毕,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4)沙坪煤业上述违法行为涉嫌非法占地,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未造成人员伤亡、未产生重大舆情,因此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5)代理本案的北京市鑫诺(太原)律师事务所已

出具前述说明,认为相关司法机关再追究沙坪煤业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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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情况导致中国神华遭受损失,国家能源集团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晋神能源股权比例(即49%)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综上,沙坪煤业上述相关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情况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晋神能源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及少量煤炭经销。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晋神能源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晋神能源的主要产品为煤炭。

4、主要经营模式

参考本章节“一、国源电力”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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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D140930G202 2023.10.01- 河曲县行政审

1晋神能源取水许可证按批准内容取用水

1-00152028.09.30批服务管理局

(晋)MK 安

许证字2023.06.08-山西省应急管

2晋神能源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开采

[2023]HXFQ0 2026.06.07 理厅

42DY1

D140930G202 2022.08.30- 河曲县行政审

3晋神铁路取水许可证按批准内容取用水

2-01192027.08.29批服务管理局

固定污染源排污9114090059292025.05.26-

4晋神铁路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登记回执 91898L001W 2030.05.25

B140930G202 2024.05.10-

5沙坪煤业取水许可证按批准内容取用水山西省水利厅

4-00872029.05.10

煤炭开采、开采

9#-13#煤层

设计生产能力:

(晋)MK 安

2.40Mt/a 2024.12.27- 山西省应急管

6沙坪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证字核定生产能力:2027.12.26理厅

[2025]0568.00Mt/a(依据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批复)

2024.09.15-

固定污染源排污2029.09.14911400005587

7沙坪煤业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登记回执 11071T001Y

1

]

B140930G202 2025.09.30-

8磁窑沟煤业取水许可证按批准内容取用水山西省水利厅

5-01842030.09.29

(晋)MK 安 煤炭开采、开采

2024.11.14-山西省应急管

9磁窑沟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证字13#煤层、核定能

2027.11.13理厅

[2025]055 力:5Mt/a

固定污染源排污9114000057592025.03.26-

10磁窑沟煤业按照登记内容排污—

登记回执 80847D001Y 2030.03.25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沙坪煤业已于2026年1月16日变更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变更后登记编号为“91140000558711071T001Y”,有效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2031年1月15日。

根据《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1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铁路旅客、货物公共运输营业的,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第三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审批设立并开展运输经营的铁路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晋神能源

1-1-4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全资子公司晋神铁路运营神河铁路阴塔至火山段,共 33KM,为企业专用线,主要承担晋神能源的内部企业沙坪煤业、磁窑沟煤业的煤炭运输服务;此外,报告期内还从事少量铁路货物公共运输,为沿线煤炭贸易户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铁路尚未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

对此,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前述主体办理必要的业务资质。如因标的公司未取得必要业务资质的情形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等,不包括正常办理该等证书产生的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本次交易系收购晋神能源参股权,交易完成后晋神能源、晋神铁路不会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晋神能源的说明,晋神铁路从事铁路货物公共运输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晋神能源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4%、0.40%、0.01%,占比较低且逐年降低;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晋神铁路在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展铁路运输业务,报告期内,晋神铁路未因未办理铁路运输许可证被主管部门要求停止经营;经法律顾问咨询国家铁路局,专用线通常不属于其办理铁路运输许可证的范围,原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河铁路阴塔至火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晋城设字[1986]774 号)载明线路等级为 II 级工业企业专用线;山西省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于2025年9月10日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载明晋神铁路报

告期内在“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经查询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晋神铁路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该等网站亦无晋神铁路违规记录;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所述,晋神铁路尚未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晋神能源主营煤炭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煤炭产能

1300万吨/年。

最近两年一期,晋神能源煤炭销售主要经营数据:

1-1-4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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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产量(万吨)7048081368

最近两年一期晋神能源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占当期收入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76758.9499.83%

2025年2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89.780.16%

1-7月3山西省河曲县刘元头煤炭集运站19.760.01%

小计177068.47100.00%

1国家能源集团303010.3499.02%

2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68.160.32%

3河曲县宏森煤炭运销有限公司422.940.14%

2024年度

4保德县秦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368.110.12%

5世锦投资有限公司291.430.10%

小计305060.9899.69%

1国家能源集团552131.5698.15%

2山西朗域能源有限公司7251.611.29%

3哈尔滨云尚寰宇商贸有限公司713.230.13%

2023年度

4保德县秦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581.360.10%

5河曲县宏森煤炭运销有限公司554.100.10%

小计561231.8599.7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晋神能源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1五寨县泰阳煤业有限公司16181.3519.59%

2五寨县祥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922.778.38%

2025年3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6824.448.26%

1-7月4五寨县金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672.118.08%

5河曲县盛通工贸有限公司5957.597.21%

小计42558.2551.51%

1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39976.8126.41%

2024年度

2五寨县祥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784.357.12%

1-1-4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3山西朗域能源有限公司8378.965.53%

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6252.784.13%

5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5816.983.84%

小计71209.8947.04%

1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7119.7724.50%

2五寨县祥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4624.047.60%

3保德县秦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3549.687.05%

2023年度

4河曲县正大加油站5976.383.11%

5河曲县顺驰运业有限公司5633.192.93%

小计86903.0645.19%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公司为晋神能源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为晋神能源参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晋神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晋神能源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晋神能源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晋神能源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晋神能源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晋神能源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

环保费用性支出4389.406967.756644.29

环保投入合计4389.406967.756644.29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

1-1-4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理设施等,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晋神能源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晋神能源的产品为煤炭,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晋神能源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晋神能源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晋神能源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的主营业务技术工艺成熟,主要产品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晋神能源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70407.37832825.16811576.96

负债总额118981.53190973.07186830.95

所有者权益651425.84641852.09624746.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3392.50517509.42506603.40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77068.47306003.67562521.24

1-1-4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营业成本116854.49153534.35227247.25

利润总额15281.9985984.00251644.72

净利润9491.6162405.07181884.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3691.4940410.51139910.94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7588.2741998.31139869.83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90003.3367818.15-54863.42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4584.67-56177.25-41219.96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48866.43-19736.43-179152.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6552.23-8095.53-275235.96(减少)额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34.01%49.83%59.60%

资产负债率15.44%22.93%23.02%

注:晋神能源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晋神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神能源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晋神能源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晋神能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1-4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2)铁路运输以及其他服务收入。

晋神能源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晋神能源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晋神能源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晋神能源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晋神能源电力、热力、燃料、煤化工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港口及运输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晋神能源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晋神能源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晋神能源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晋神能源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晋神能源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晋神能源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晋神能源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晋神能源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晋神能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晋神能源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晋神能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晋神能源会考虑下列迹象:

(1)晋神能源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晋神能源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晋神能源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1-1-4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晋神能源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晋神能源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晋神能源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反映了晋神能源于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及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

2024年及2023年(“报告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编制财务报表时,

以历史数据为基础。

晋神能源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列报要求。

财务报表仅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目的而需

要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国资监管程序及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使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持续经营

晋神能源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1-1-4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晋神能源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5年7月31日主要经2025年7月31持股以及表是否合并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营地?日实际出资额决权比例报表山西晋神河

曲煤炭开发山西省山西省1500万元煤炭销售1492500099.50%是有限公司山西河曲晋

神磁窑沟煤山西省山西省24000万元煤炭采选14400000060.00%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神沙

坪煤业有限山西省山西省8000万元煤炭采选80000000100.00%是公司山西忻州晋煤炭经

神煤炭销售山西省山西省1000万元销、批10000000100.00%是

有限公司发、装卸山西晋神铁

山西省山西省2000万元铁路运输20000000100.00%是路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

地方铁路有山西省山西省3000万元铁路运输-100.00%是限公司

(2)2024年12月31日主要经2024年12月31持股以及表是否合并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地日实际出资额决权比例报表山西晋神河

曲煤炭开发山西省山西省1500万元煤炭销售1492500099.50%是有限公司山西河曲晋

神磁窑沟煤山西省山西省24000万元煤炭采选14400000060.00%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神沙

坪煤业有限山西省山西省8000万元煤炭采选80000000100.00%是公司山西忻州晋煤炭经

神煤炭销售山西省山西省1000万元销、批10000000100.00%是

有限公司发、装卸山西晋神铁

山西省山西省2000万元铁路运输20000000100.00%是路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山西省山西省3000万元铁路运输-100.00%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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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主要经2024年12月31持股以及表是否合并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地日实际出资额决权比例报表地方铁路有限公司

(3)2023年12月31日主要经2023年12月31持股以及表是否合并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营地?日实际出资额决权比例报表山西晋神河

曲煤炭开发山西省山西省1500万元煤炭销售1492500099.50%是有限公司山西河曲晋

神磁窑沟煤山西省山西省24000万元煤炭采选14400000060.00%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神沙

坪煤业有限山西省山西省8000万元煤炭采选80000000100.00%是公司山西忻州晋煤炭经

神煤炭销售山西省山西省1000万元销、批10000000100.00%是

有限公司发、装卸山西晋神铁

山西省山西省2000万元铁路运输20000000100.00%是路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

地方铁路有山西省山西省3000万元铁路运输-100.00%是限公司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晋神能源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本次交易收购晋神能源49%股权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与原神华集团2004年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2014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国神华可以对原神华集团的未上市资产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其中未上市资产包括收购神华集团所持晋神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是国家能源集团履行资本市场承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本次收购参股公司晋神能源具备必要性,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晋神能源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及少量煤炭经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响应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紧密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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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绕夯实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核心目标,通过整合新疆、内蒙古、陕西、山西等战略资源基地及配套港口航运物流资产,进一步完善全链条协同机制,具有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拥有具体的主营业务和相应的持续经营能力,净利润不存在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投资收益的情形。

九、包头矿业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0511452024XD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数字花园小区物业楼201-203注册地址室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数字花园小区物业楼201-203主要办公地点室法定代表人李海潮注册资本23783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1980年9月4日营业期限1980年9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经营范围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炼焦;铸造机械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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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1980年9月,设立

1980年9月4日,经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查同意,

包头矿业前身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矿务局在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2)2004年4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2月25日,国家煤炭工业局下发煤办字[1999]第4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5个煤炭企业划归神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商谈纪要的通知》,明确将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包头矿务局等企业划转给原神华集团经营管理。

2001年1月18日,原神华集团作出神华研字[2001]034号《关于包头矿务局改制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包头矿务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要求按公司章程审核意见书修改公司章程后报工商管理部门。

2004年3月1日,北京博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博坤财审报字[2004]第015

号《审计报告》载明,截至2003年12月31日,包头矿务局净资产为6673.19万元。

2004年3月29日,包头正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截至2003年12月31日,包头矿业已收到以包头矿务局2003年12月31日净资产投入的资本6673.19万元。

2004年4月20日,包头矿业完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

6673万元,原神华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改制未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核准/备案文件。鉴于自本次改制至今,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集团为包头矿业唯一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已确认并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

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

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

1-1-4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该历史沿革问题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08年5月,增资至16732万元

2007年7月30日,包头矿业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

16732.84万元。

2008年5月7日,包头锦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锦联所验字(2008)第

12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2月27日,包头矿业收到股东原神华集团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59.84万元,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6732.84万元。

2008年5月28日,包头矿业取得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拐区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包头矿业仍由原神华集团持股

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6732万元。

(4)2009年6月,增资至41532万元

2009年5月25日,包头矿业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

41532.84万元。

2009年5月26日,包头锦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锦联所验字(2009)第

18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5月26日,包头矿业收到股东原神华集团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4800万元,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41532万元。

2009年6月10日,包头矿业完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变更完成后,包头矿业仍由原神华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41532万元。

(5)2010年12月,增资至123660万元

2010年9月15日,包头矿业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123660万元。

2010年9月30日,内蒙古中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中证验字

[2010]06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9月28日,包头矿业收到股东原神华

1-1-4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82128万元,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23660万元。

2010年12月16日,包头矿业取得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拐区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包头矿业仍由原神华集团持股

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23660万元。

(6)2011年6月,增资至219660万元

2011年2月24日,包头矿业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219660万元。

2011年6月17日,内蒙古中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中证验字

[2011]0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月7日,包头矿业收到股东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6000万元,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219660万元。

2011年6月28日,包头矿业取得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拐区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包头矿业仍由原神华集团持股

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19660万元。

(7)2013年5月,增资至237830万元

2013年4月24日,包头矿业出具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修改为237830万元。

2013年4月25日,包头市达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包达

阳所验字[2013]第05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6月12日,包头矿业收到股东原神华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8170万元,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237830万元。

2013年5月20日,包头矿业取得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拐区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包头矿业仍由原神华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37830万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矿业股东原神华

1-1-4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包头矿业的工商登记材料,包头矿业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包头矿业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包头矿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包头矿业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237830100.00%

合计23783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包头矿业100%股权,为包头矿业

1-1-4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控股股东;包头矿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包头矿业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共有2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建安公司2500100%

2棚户公司1000100%

包头矿业下属子公司中不存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

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包头矿业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157497.25

应收账款1401.39

预付款项59.14

其他应收款1190.56

1-1-4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183.45

流动资产合计160331.79

固定资产5430.19

无形资产42783.30

递延所得税资产23.13

其他非流动资产248950.63

非流动资产合计297187.24

资产总计457519.03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3宗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438023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自有土地”之“9、包头矿业”。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69207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

1包头矿业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巴音高勒嘎查42579

2包头矿业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26628

就上述无证土地,包头矿业已分别于2019年、2020年和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此外,乌审旗自然资源局于

2025年10月29日出具《证明》载明,“公司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使用上述土地,上述土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形不属于违规行为”。

1-1-4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A.包头矿业无证土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B.就所有无证土地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C.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

综上,包头矿业部分自有土地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包头矿业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3)采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采矿权。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拥有3项探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勘查面积证号探矿权人勘查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有效期限号(平方公里)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

T1500002 鄂温克旗伊敏 区呼伦贝尔 2024.09.04-

101608101大雁矿业80.9162

河东区二井勘市鄂温克族2029.09.04

0053153探(保留)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

T1500002 鄂温克旗伊敏 区呼伦贝尔 2024.09.04-

200811101大雁矿业29.9396

河东区后备井市鄂温克族2029.09.04

0019105勘探(保留)自治旗

T1500002 大雁勘测 内蒙古呼伦贝 内蒙古自治

2025.06.04-

300807101规划设计尔市鄂温克旗区呼伦贝尔36.0155

2029.06.04

0011486公司伊敏河东区外市鄂温克族

1-1-4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勘查面积证号探矿权人勘查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有效期限号(平方公里)围煤炭资源勘自治旗探(保留)

上述探矿权系从大雁矿业、大雁勘测设计公司无偿划入包头矿业,具体而言,包头矿业于2024年8月30日分别与大雁矿业签订《关于敏东二井探矿权、敏东后备井探矿权之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与大雁勘测设计公司签订《关于伊敏河东区外围探矿权之资产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大雁矿业、大雁勘测设计公司将上述探矿权无偿划转至包头矿业,双方适时办理本次划转的报批及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探矿权划转尚未完成报批及过户登记至包头矿业的相关手续。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大雁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及包头矿业办理上述探矿权划转报批及过户登记至包头矿业的相关手续。如果因上述手续未及时办理完成导致中国神华或包头矿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包头矿业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

鉴于(1)本次交易完成后,大雁矿业、大雁勘测设计公司均为中国神华的

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神华可有序协调上述探矿权的管理、勘查等工作;(2)包头矿业承诺其在上述探矿权划转完成报批及过户登记前不会对上述探矿权进行勘查,从而避免被认定为“未取得探矿权勘查矿产资源”而受到行政处罚;

(3)根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上述探矿权的

账面价值占包头矿业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且本次交易中无评估增值;(4)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因此,上述探矿权划转尚未完成报批及过户登记至包头矿业的情形不会对包头矿业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自有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的情况。

1-1-4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4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9、包头矿业”。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9)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公路分公司有一项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一级公路的收费权,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内发改交运字

[2008]2386号《关于省道313线兰家梁及嘎鲁图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明确该项目参照 BOT 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包头矿业。

2012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内政字[2012]120号《关于同意省道313线兰家梁及嘎鲁图镇段公路设立收费站的批复》,同意设立台格收费站、嘎鲁图镇收费站,收费时间从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收费年限为

28年。

2012年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内发改费字[2012]1415号《关于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一级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的批复》,同意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一级公路货运车辆实行计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和计重收费方式执行(内交发[2009]645号)文件规定的一级公路载货类汽车对应的计重收费标准,客车执行(内发改费[2004]311号)一级、二级收费公路客车收费标准。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1-4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34468.322886.4827192.314389.5312.73%

家具、固定装

3321.321926.74353.931040.6631.33%

置、汽车及其他

铁路专用设备1460.32709.79750.54--

合计39249.965523.0028296.775430.1913.83%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1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面积为3199.69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7、包头矿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面积合计约为12509.56平方米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面积(平方米)土右旗萨拉齐镇京包铁路以北新东二环

1包头矿业集装站12509.56

路以东

上述无证房产为包头矿业集装站运营的萨拉齐铁路专用线用房,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如下:2025年11月3日,土默特右旗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载明,“公司在我旗萨拉齐镇西老藏营村京包铁路北侧新东二环以东建设了萨拉齐铁路专用线一处,……因不动产登记属于依申请登记,上述项目暂未办理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情形不属于违规行为”;2025年11月5日,土默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载明,“该公司建设的铁路专用线项目,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企业在我局职责管理范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

1-1-4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包头矿业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所有无证房产事宜已取得相关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证事宜不影响使用该等房屋或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

综上,包头矿业部分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包头矿业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承租20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应付账款1599.36

应付职工薪酬933.77

应交税费1177.83

其他应付款5382.00

流动负债合计9092.97

长期应付款566.00

预计负债738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7946.02

负债合计17038.99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的负债主要由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1-1-4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授权专利、探矿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有1项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40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系包头矿业与乌审旗国投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包头矿业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乌审旗国投公司向包头矿业偿还借款利息721.71万元(以1.1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561%的标准,自2007年12月6日起计算至2008年12月5日止);(2)判令乌审旗国投公司向包头矿业支付罚息17107.49万元(以1.1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8415%的标准,自2008年12月6日起计算至2024年9月20日止),以上两项共计17829.20万元;(3)案件受理费由乌审旗国投公司承担。

2025年4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01民初

191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乌审旗国投公司向包头矿业支付逾期利息167.59万元,驳回包头矿业其他诉讼请求。

2025年4月25日,包头矿业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包头矿业一审第二项诉讼请求,即乌审旗国投公司向包头矿业支付逾期利息17107.49万元,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乌审旗国投公司承担。

2025年7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2民终854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案已执行完毕。

1-1-4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包头矿业主营业务为公路道路运输。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包头矿业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G54)。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包头矿业主营业务属于道路运输行业范畴,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路交通基本法的立法。

国务院负责行政法规的制定及全国公路交通发展规划的审批。

交通运输部负责统筹全国公路管理工作,制定部门规章及制定公路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交通厅、交通委员会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省级人民政府主管本地公路、水路等交通事业的职能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领导及指导下统筹本地区公路管理工作、制定公路发展规划和具

体实施方针,以及负责全国及省级公路的发展、建设、养护和管理。

此外,交通运输部除负责制定政策及监管外,也直接参与若干重要的全国公路项目的建设和投资。收费公路及桥梁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及调整由交通厅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1-1-4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列表如下:

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11月国务院

《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2005年11月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8月委、财政部《关于转发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

2009年2月国务院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

2012年7月国务院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

2015年4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2021年6月革委、财政部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

2021年8月交通运输部

案(2021-2025年)》

《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2021年12月国务院规划》

《“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

《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2022年12月国务院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

2023年3月

(2023-2027年)》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2024年12月的意见》办公厅《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

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导意见》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包头矿业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台租赁费用。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台租赁,包头矿业上述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1-4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采购模式

包头矿业围绕公路维护、站台运营及配套工程需求,采购工程物资、维护设备等相关资源,采购活动与现有业务运营及偶发资产处置相关联,按合规流程推进。

(2)生产模式

无持续性生产制造环节,核心为已建成公路的运营收费、铁路集装站的设施维护与租赁服务,聚焦现有资产的高效运营与管理。

(3)销售及盈利模式

通行费通过计重收费方式直接向过往车辆收取,站台租赁面向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收入实现路径直接,无复杂销售链条。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包头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资质

公司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名称包头矿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取水许 D150626G2021- 2023.06.29- 乌审旗水1业公路(乌审旗图克镇图克可证00422028.06.28利局分公司办公楼)包头矿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取水许 D150626G2021- 2023.06.29- 乌审旗水2业公路(乌审旗图克镇图克可证00432028.06.28利局分公司服务区)包头矿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取水许 D150627G2024- 2024.02.01- 伊金霍洛3业公路(札萨克镇台格嘎查可证00052029.01.31旗水利局分公司台格收费站)包头矿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取水许 D150626G2023- 2023.06.29- 乌审旗水4业公路(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可证00102028.06.28利局分公司嘎鲁图镇收费站)包头矿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取水许 D150626G2023- 2023.06.29- 乌审旗水5业公路(313省道兰嘎一级可证00092028.06.28利局分公司公路超限站)包头矿

取水许 D150221G2021- 2022.07.01- 土默特右

6业集装按照批准内容取用水

可证00182027.06.30旗水利局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内蒙古自建筑业

建安公二级;矿山工程施工2023.12.29-治区住房

7 企业资 D215116803

司总承包二级;机电工2028.12.29和城乡建质证书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厅

1-1-4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资质

公司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名称建筑业包头市住

建安公 D315181412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 2023.05.18-

8企业资房和城乡

司 (B) 分等级 2028.05.18质证书建设局内蒙古自

安全生 (蒙)JZ 安许

建安公2024.01.19-治区住房

9产许可证字建设施工

司2027.01.19和城乡建

证[2005]000250设厅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包头矿业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入比例

1公路过路费8709.8894.14%

2包头正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75.504.06%

2025年

3鄂尔多斯市绿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1.740.99%

1-7月

4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萨拉齐电厂75.000.81%

小计9252.12100.00%

1公路过路费12821.4796.77%

2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萨拉齐电厂225.001.70%

2024年度

3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3.171.53%

小计13249.64100.00%

1公路过路费14085.5583.98%

2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18.3112.63%

2023年度3鄂尔多斯市绿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50.463.28%

4内蒙古汇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7.880.11%

小计16772.20100.00%

注1: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特殊性,包头矿业客户和主要消费群体为高速沿线过往车辆,其数量庞大、且极少隶属于同一运营主体,上表中将该等收入统一归集为公路过路费;

注2: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包头矿业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1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170.0232.62%

2025年

1-7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9.6815.29%

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1-1-4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3山西云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6.358.89%

内蒙古畅捷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

444.578.55%

有限公司

5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526.24%

小计373.1371.59%

1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103.2428.32%

2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514.4513.21%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

3472.6412.13%

2024年度司

4内蒙古新宏铭建设有限公司253.076.50%

5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5.285.27%

小计2548.6865.44%

1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74.0637.52%

2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472.7211.27%

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3457.7710.91%

2023年度公司

4金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80.706.69%

5内蒙古因泰立科技有限公司265.606.33%

小计3050.8472.72%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包头矿业均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包头矿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包头矿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包头矿业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包头矿业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包头矿业主要从事公路运营相关业务,不涉及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1-4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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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量控制情况

包头矿业主要从事公路运营相关业务,不涉及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台租赁费用,相关运营模式较为成熟。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包头矿业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模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57519.03497931.73545143.72

负债总额17038.9941926.95406764.92

所有者权益440480.04456004.78138378.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40480.04441546.90134947.18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9252.1213249.6416772.20

营业成本5403.269846.0912967.07

利润总额10618.13501604.595180.79

净利润-1066.27374662.275124.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85302181.785509.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5746.65114.662027.65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222.73-127756.972784.37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4975.53196822.70-5204.23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40606.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47.1928459.29-2419.85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41.60%25.69%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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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3.72%8.42%74.62%

注:包头矿业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包头矿业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包头矿业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包头矿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头矿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车辆通行费收入;

(2)集装箱站租赁收入;

(3)其他收入。

包头矿业车辆通行费确认收入时点主要包括三种方式:

(1)车载信息服务终端支付:当车辆在收费站完成二维码扫描(或刷卡)

且收到来自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成功支付通知时,确认收入;

(2)现金支付:当车辆通过收费站并完成现金收款且开具收据时确认收入;

(3)电子收费支付:当车辆通过收费站并系统成功处理电子扣款时确认收入。

包头矿业集装箱站租赁在合同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1-1-4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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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包头矿业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包头矿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包头矿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包头矿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包头矿业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包头矿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包头矿业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包头矿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包头矿业会考虑下列迹象:

(1)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包头矿业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包头矿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包头矿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包头矿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包头矿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1-1-4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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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为完成中国神华的资产重组交易,包头矿业拟进行一系列预重组安排,包括将包头矿业之联营公司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销”)49%股权及山西煤销的相关负债人民币179648531元(合称“拟处置业务”)无偿划转给关联方(以下简称“置出交易”)。

包头矿业所持有的拟处置业务为国家能源集团于2024年12月26日无偿划转所得,模拟财务报表系假设包头矿业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拟处置业务的转让,并依据预重组交易后的股权架构,以包头矿业2024年度以及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下述主要假设和模拟财务报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假设拟处置业务于2024年12月26日已无偿划转给关联方,相关处置

损益计入2024年12月26日的所有者权益科目,其中,交易对价未考虑拟处置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

2)上述处置损益未包含涉及的所得税费用,也未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交易

成本、中介费用及其他税金的影响;

3)包头矿业管理层认为,相关期间的所有者权益明细项目对作为特定用途

的本模拟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无重大意义,因此所有者权益部分仅列示权益总额;

4)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5)本次拟实施的重组方案所确定的集团架构假定符合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持续经营

包头矿业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模拟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包头矿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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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模拟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模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2025年4月,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蒙格沁能源的79%

股权转让给汇能集团乌审旗图克矿业有限公司,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处置价款为人民币575517370元。于2025年4月,蒙格沁能源转让已正式完成,因此本年蒙格沁能源将不再纳入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头矿业由于丧失对蒙格沁能源的控制权而产生的利得为人民币

31603759元,列示在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项目中。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包头矿业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预重组情况2024年12月26日,国电燃料与包头矿业签署《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所持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及全部债权无偿划转协议》,依据国家能源集团相关批复,国电燃料拟将所持山西煤销49%股权以及相关权益、债权无偿划转给包头矿业,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无偿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鉴于山西煤销下属子公司存在停产停建矿权,该等资产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山西煤销49%股权及山西煤销的相关负债拟剥离至包头矿业之外。本次重组将上述拟处置业务视同自取得日起即完成剥离,以此为基础编制模拟合并报表,进行审计、评估。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批复和通知,山西煤销49%股权及山西煤销的相关负债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上述剥离资产尚在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及交割等工作。

针对上述资产剥离情况,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承诺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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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相关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为完善资产规范使用手续的各项支出、政府规费或税费等),由剥离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会以任何事由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因剥离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预重组相关安排的承诺函》,承诺:“1、针对乌海能源下属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划转、包头矿业下属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该等划转因特殊情况预计较难于短期内作出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此,本公司承诺将持续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划转双方在2026年

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和山西煤销

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针对本次预重组的其他剥离资产,本公司承诺将协调转让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非股权类资产的交割。”十、航运公司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CCJ2DF4A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9层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9层法定代表人张志文

注册资本165830.7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3年3月22日营业期限2023年3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船舶租赁;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经营范围

货船运输;船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修理;省际普通货船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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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2023年3月,设立2022年12月9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设立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由国家能源集团全资设立航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并同意将国电燃料持有的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航运公司。

2023年3月22日,航运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23年4月17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明确航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子企业股权基准日的批复》,同意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天津海运60%股权及武汉航运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航运公司,并同意航运公司根据实际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据此,航运公司以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值确认实收资本89824.70万元。

2023年4月27日,国家能源集团以货币资金向航运公司实缴10175.30万元。至此,航运公司确认收到国家能源集团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上述航运公司以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值直接确认实收资本89824.70万元的操作,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关于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的规定。

上述情况形成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7号)的规定,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之间按有关规定无偿划拨子公司,若批复明确作为资本金投入的,计入“实收资本”科目。根据上述规定,2022年12月,国家能源集团在批复设立航运公司时明确批复同意航运公司按照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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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净资产值计入实收资本,航运公司据此执行。

对此,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中对注册资本及国有股权的设置真实、明确、合法有效;相关历史沿

革瑕疵不影响相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如因相关历史沿革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由国家能源集团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鉴于1)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已分别于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日变更登记至航运公司名下,并已按照当时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入航运公司实收资本;2)国家能源集团作为航运公司国资主管机构及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已作出上述承诺。因此,航运设立时的上述出资程序问题已经有权机关确认,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26年1月,增资至165830.70万元2024年6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做好所属单位202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的通知》,同意航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2414.44万元转增资本。

2025年2月26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向航运公司增资支持新设子公司运营事宜的批复》,同意向航运公司增资5亿元,用于新设子公司初始运营。2025年3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向航运公司支付了上述5亿元增资款。

2025年6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做好所属单位202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的通知》,同意航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13416.26万元转增资本。

2026年1月23日,航运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航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5830.7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65830.70万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航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航运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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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航运公司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航运公司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十、航运公司”之“(二)历史沿革”之“1、历史沿革情况”,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

航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航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65830.70100.00%

合计165830.7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航运公司100%股权,为航运公司控股股东;航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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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航运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拥有4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总投资额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万元)

1天津航运46290.897100%

2武汉航运10000100%

3天津海运10000060%

4香港远洋(注)2000万美元100%

注:2024年11月28日,航运公司在香港设立香港远洋,总投资额为2000万美元。

就香港远洋设立事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及商务部已分别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4]376号)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000202400364 号)。

《香港法律意见书》载明,“国能香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系根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不存在破产清算或终止经营的风险,公司在业务、资产、税务、重大债权债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人事、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方面均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及持续运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航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航运公司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为天津海运、天津航运,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海运

公司名称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75952413W

1-1-4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建国道与胜利路交口瑞海大厦 A 座 20 层

主要办公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建国道与胜利路交口瑞海大厦 A 座 20 层法定代表人乐再龙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营业期限2008年5月30日至2038年5月29日国际海上运输代理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项目除经营范围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煤炭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航运公司持股60%,国远绿能(上海)航运有限公司持股40%

(1)历史沿革

1)2008年5月,设立2008年4月29日,国航远洋及国电燃料作出股东会决议,并签署《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天津海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国航远洋以现金方式出资50100万元,占比50.1%;国电燃料以现金方式出资49900万元,占比49.9%。

2008年5月30日,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联验字(2008)第0037号),截至2008年5月29日,天津海运已收到国电燃料及国航远洋按出资比例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8年5月30日,天津海运完成设立登记,其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航远洋5010050.10%

2国电燃料4990049.90%

合计100000100.00%

2)2008年11月,股权转让

2008年10月23日,天津海运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国电燃料的出资额由49900万元调整至60000万元,持股比例由49.90%调整至60%;股东国航远洋的出资额由

50100万元调整至40000万元,持股比例由50.10%调整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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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同日,国电燃料与国航远洋就前述股权调整事宜达成《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协议》,约定双方按照调整后的股权关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2008年11月4日,北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德和验字[2008]第019号),截至2008年10月31日,天津海运已收到国电燃料和国航远洋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国电燃料缴纳32020万元,国航远洋缴纳17980万元。

2008年11月10日,天津海运完成投资人变更登记。2011年5月5日,北

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德和验字[2011]第103号),截至2011年5月5日,天津海运已收到国电燃料和国航远洋缴纳的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国电燃料缴纳18000万元,国航远洋缴纳12000万元。

本次实缴后,天津海运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共计1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天津海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电燃料6000060.00%

2国航远洋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3)2014年9月,股权转让

2014年8月29日,国航远洋与国远航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国

航远洋将其所持有的天津海运40%股权转让给国远航运。

2014年9月1日,天津海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国电燃料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4年9月17日,天津海运完成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津海运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电燃料6000060.00%

2国远航运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1-1-4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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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7月,股权划转2022年12月9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设立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决定将国电燃料持有的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拟设立的航运公司。

2023年4月,国电燃料与航运公司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就国

电燃料向航运公司无偿划转天津海运60%股权、武汉航运100%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2023年7月24日,天津海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国电燃料将其所持天

津海运60%股权整体无偿划转给航运公司。

同日,天津海运完成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天津海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航运公司6000060.00%

2国远航运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天津海运的工商登记材料,天津海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海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天津海运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天津海运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章之“十、航运公司”之“(四)下属公司情况”之“1、天津海运”之“(1)历史沿革”,相关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天津海运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情形。

1-1-4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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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天津海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持有天津海运60.00%股权,天津海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航运公司6000060.00%

2国远航运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海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天津海运的主营业务为国际海上运输代理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天津海运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37657.45159640.8019292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4692.60118684.94113978.02

营业收入42402.76140571.79146275.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74888.5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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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海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天津航运

公司名称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5MAE16W003E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海河东路与狮子林大街交口旺海国际广场写注册地址

字楼 1 号楼(A 座 302)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海河东路与狮子林大街交口旺海国际广场写主要办公地点

字楼 1 号楼(A 座 302)法定代表人段鹏飞

注册资本46290.89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4年9月20日营业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经营范围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销售;船舶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航运公司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24年9月,设立

2024年9月20日,航运公司签署天津航运公司章程,天津航运注册资本

20000万元,由航运公司以货币出资。

2024年9月20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津航运核发《营业执照》。天津航运设立时为航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航运公司持有天津航运100%股权。

2)2025年1-2月,实缴出资

2025年1月20日,航运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缴出资3500万元。

1-1-4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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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航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修改天津航运公司章程,

航运公司的出资方式变更为货币和实物出资,其中实物出资12290.90万元,货币出资7709.10万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对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进行出资所涉及的船舶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216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年11月30日,“神华526”船舶的评估结果为10876.90万元(不含税)。

国家能源集团对前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5年2月7日,航运公司与天津航运就该轮实物出资签署《船舶实物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出资作价为经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值10876.90万元以及按照13%的现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1414.00万元,共计实物出资额

12290.90万元。本次变更后,天津航运的注册资本2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15790.90万元。

2025年2月21日,天津航运就本次变更完成工商备案。2025年2月23日,

航运公司与天津航运完成“神华526”船舶的交割。

3)2025年8月,增资至46290.897万元

2025年6月23日,航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对天津航运进行增资,

增资后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变更为46290.897万元,同日修订并签署公司章程。2025年6月30日,航运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缴出资30500.00万元。

2025年8月28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津航运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天津航运注册资本46290.897万元,实收资本

46290.897万元,航运公司仍持有天津航运100%股权。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天津航运的工商登记材料,天津航运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航运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天津航运股权。

1-1-4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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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天津航运最近三年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十、航运公司”之“(四)下属公司情况”之“2、天津航运”之“(1)历史沿革”,相关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变更的情形。天津航运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天津航运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持有天津航运100%股权,天津航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航运公司46290.897100.00%

合计46290.897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航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天津航运的主营业务为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天津航运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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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208404.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3627.11--

营业收入80856.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6.22--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航运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111668.27

应收票据1707.91

应收账款43036.00

预付款项1115.25

其他应收款3817.02

存货4031.98

合同资产14123.65

其他流动资产1043.90

流动资产合计180543.98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314185.12

在建工程4.69

使用权资产2881.33

无形资产1774.05

长期待摊费用497.8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55.37

其他非流动资产23683.69

1-1-4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合计353382.12

资产总计533926.10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自有房产对应的共有土地使用权外,无自有土地。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外承租土地使用权。

3)采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采矿权。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探矿权。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自有海域使用权。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1-1-4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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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8、航运公司”。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4087.591666.66-2420.9359.23%

船舶468024.81144279.6412676.45311068.7366.46%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

1187.20491.73-695.4658.58%

其他

合计473299.60146438.0312676.45314185.1266.38%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船舶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船舶账面净值为311068.73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24处房产,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合计面积为2678.8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8、航运公司”。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4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面积序号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人(平方米)国能朔黄铁路

航运北京市海淀区2023.03.22-

1发展有限责任5477.49办公

公司彩和坊路6号2026.04.17公司融通地产(北2024.08.25-航运北京市朝阳区

2京)有限责任10678.95周转房2025.09.14

公司北苑路甲一号公司(注)天津天津意风区资天津市河北区2

34815.48办公

航运产经营管理有海河东路22号0

1-1-4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租面积序号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人(平方米)限公司旺海国际广场2

1-2801至5

2804、2901至.

0

2904、3001至

6

3004单元旺海.国际 A 座 17 层 0

1

-

2

0

2

8.

0

5.

3

1

武汉临空港经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济技术开发区2024.02.05-

41809.86东西湖区金银办公

航运工业资产经营2029.02.04

湖199+写字楼有限公司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处租赁房屋合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终止履行,航运公司不再租赁使用该处房屋。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14032.95

应付账款76314.6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762.45

应付职工薪酬3119.58

应交税费3891.19

其他应付款168.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06.8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9395.79

租赁负债1053.10

长期应付款205707.84

1-1-4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9.75

非流动负债合计206770.69

负债合计306166.48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的负债主要由非流动负债构成,具体主要由长期应付款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1项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22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正力鑫海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津海运向

正力鑫海支付“国电15”轮应急清污和防污等费用33125355.85元及其利息

(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1年期利率自2021年

4月1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判令天津海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全部费用。

2024年1月17日,厦门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正力鑫海全部诉讼请求。正力鑫海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5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4)闽民终404号),裁定:撤销厦门海事法院(2023)闽72民初456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厦门海事法院重审。

1-1-4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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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仍在厦门海事法院审理过程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航运公司已在截止2025年7月31日止期间对该案件进展及结果进行了评估,该事项不是很可能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因此未在航运公司账上计提预计负债。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航运公司主营业务为水路运输。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航运公司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G55)。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航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水上运输行业范畴,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

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

律法规草案;承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等,以及其他相关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1-1-4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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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作为交通运输部的部内司局或直属单位,分别承担相关水上能源运输监管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为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负责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重点水路工

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及设施、

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代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无船承运、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台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

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负责起草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主要履行水上交通安全

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

管理和执法职责,主要职能包括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政策;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负

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及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等。

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成员。

中国船级社致力于保护海上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专注于开展水上安全、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科学研究,为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国际领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以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开展相应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服务。经船旗国或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中国船级社依据国际公约、规则和授权国或地区的有关法规可开展法定检验以及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水上运输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列表如下:

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

1-1-4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全国人大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2018.11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

2019.03国务院

例(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19.03国务院

(2019年修订)》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9.03交通运输部、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

2019.11交通运输部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02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

2021.04全国人大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04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

2022.09交通运输部环境管理规定(202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2.09交通运输部《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23年修

2023.07国务院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3年修

2023.07国务院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23年

2023.07国务院修订)》《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生

2022.09意见》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

2023.10全国人大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

2023.11交通运输部则》《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生

2023.12

2030年)》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

2023.1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展的指导意见》

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籍船舶和海上设施等效免除管理规

2024.03海事局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03国务院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2024.05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4.12交通运输部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航运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海上运输服务费。

1-1-4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水上运输服务费,航运公司上述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航运公司依据行业采购管理制度开展采购,分为招标与非招标两类方式,通过统一采购平台实施,委托指定或经认可的代理机构操作。

(2)生产模式

航运公司依托自身运营优势,形成内部固定客户与外部市场、自有运力与外租运力双联动服务模式;以自有、外租自控及船货共管船舶为核心运力,主营水路运输,承担固定客户保供运输与市场化运输任务。

(3)销售模式

航运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服务固定合作、长期协议及市场化三类用户;

通过稳定合作渠道与市场开发渠道提供运力实现货物运输服务,同时拓展外部配送业务与船货共管合作,提升业务规模与核心竞争力。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航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公发证机

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号司关航北京市

运国内水路运输经货物运输:沿海省

1 京水 SJ00052 2024.01.25-2029.01.24 交通委

公营许可证际普通货船运输员会司

京交[市]

国内船舶代理、航(运)船舶国内船舶代理、水水路旅客运输代北京市

运代理路旅客运输代理、

2理、水路货物运-交通委

公(2023)通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输代理业务经营员会

司 第 J0003712 业务经营备案备案号

京交[市]航

(运)无船北京市运无船承运业务备

3承运无船承运业务备案-交通委

公案

(2023)通员会司

第 L0000115

1-1-4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公发证机

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号司关号天

货物运输:国内沿天津市津国内水路运输经

4 津水 SJ00062 海省际普通货船运 2024.12.26-2029.12.25 港航管

航营许可证输理局运武

货物运输:长江上武汉市汉国内水路运输经鄂水武

5中下游干线及支流2025.03.04-2028.03.19交通运

航 营许可证 SJ00045省际普通货船运输输局运天

货物运输:国内沿天津市

津国内水路运输经2023.04.19-2028.04.18

6 津水 SJ00027 海省际普通货船运 港航管

海营许可证[1]输理局运

注:2025年9月24日,因武汉航运法定代表人变更,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向武汉航运换发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鄂水武 SJ00045),有效期限变更为:2025 年 9 月

24日至2028年3月19日。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航运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占当期收入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257387.2290.07%

2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65.671.77%

2025年3天津福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241.111.13%

1-7月4河北大坛海运有限公司2357.630.83%

5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890.71%

小计270072.5394.51%

1国家能源集团381230.1391.64%

2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106.531.95%

3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455.691.31%

2024年度

4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266.811.03%

5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921.030.70%

小计401980.2096.63%

1国家能源集团241803.1198.05%

2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170.941.29%

2023年度3上海欣宸船务有限公司341.790.14%

4广西齐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86.830.08%

5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152.440.06%

1-1-4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当期收入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比例有限公司

小计245655.1099.61%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航运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9949.5812.17%

2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894.556.46%

2025年3河北宝航物流有限公司13431.745.46%

1-7月4滦南君纳实业有限公司12129.184.93%

5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1235.594.57%

小计82640.6433.58%

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8773.4711.04%

2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9680.445.60%

3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18307.685.21%

2024年度

4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4175.074.03%

5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4164.704.03%

小计105101.3729.91%

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4362.7418.65%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

225172.4810.58%

有限公司

3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18972.947.98%

2023年度

4天津华海盛船舶燃料有限公司15556.946.54%

5国家能源集团16516.486.94%

小计120581.5850.69%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航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航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航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航运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

1-1-4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航运公司报告期内以境内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895.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和0.31%,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低。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航运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航运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施资本性投入---

环保费用性支出19.65960.4168.41

环保投入合计19.65960.4168.41航运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了多项制

度及流程,确保各环节安全、环保。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的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报告期内,航运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1、质量控制情况

航运公司基于船舶运力为煤炭提供运输服务,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航运公司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航运公司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航运公司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1-4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基于船舶运力为煤炭提供运输服务,相关运营模式较为成熟。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航运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33926.10392642.47244793.11

负债总额306166.48231555.07105573.76

所有者权益227759.62161087.41139219.35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85754.77416012.65246614.05

营业成本242747.58356930.44236753.49

利润总额24409.6626612.80-7328.98

净利润18178.4521944.64-755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19.9219989.22-7555.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18222.5220452.57-7891.73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4922.8063094.3812315.8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102.33-19751.991819.25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7525.74-41625.90-3165.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344.671716.9510968.67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15.05%14.20%4.00%

资产负债率57.34%58.97%43.13%

注:航运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1-1-4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航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运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航运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航运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航运服务收入。

航运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航运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航运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航运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航运公司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航运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航运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

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航运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航运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航运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航运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1-1-4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航运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航运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航运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航运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航运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航运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航运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航运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航运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持续经营

航运公司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航运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2024年度,航运公司报表范围新增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国能香港

1-1-4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

航运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一、煤炭运销公司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27841G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26号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26号法定代表人李海峰

注册资本32251.9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1985年4月8日营业期限1985年4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进出口业务;煤炭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机电产品及设备的销售、租赁;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经营范围纺织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1)1985年4月,设立

经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1985年4月8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中国精煤公司运销分公司完成设立登记,随后于1987年3月更名为“华能精煤公司运销分公司”。

1992年12月2日,华能精煤公司财务部出具《关于出示华能精煤运销公

1-1-5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司注册资金的证明的函》,华能精煤运销公司为华能精煤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办理重新登记的注册资金761.4万元全部为华能精煤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其中固定资金321.4万元,流动资金440万元。

1992年12月4日,华能精煤公司同意华能精煤运销公司重新注册,于

1993年2月3日,以“华能精煤公司运销分公司”的企业名称向伊克昭盟工商

行政管理处申请重新注册,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93年2月5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华能精煤公司运销分公司完成重新注册,注册资金为761.4万元。

(2)1996年3月,变更隶属关系、企业名称、注册资金1996年3月,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出具计人事[1996]405号《关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原神华集团下设包括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在内的9家子公司。

1995年12月25日,原神华集团向内蒙自治区伊克昭盟物价工商处出具神华发字(1995)第060号《关于原华能精煤公司所属三个公司的隶属关系及名称变更的函》,说明原华能精煤运销分公司隶属关系由原华能精煤公司变更为原神华集团;原“华能精煤运销分公司”更名为“神华精煤运销分公司”。

1996年3月26日,内蒙古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驻伊盟办事处出具内中所伊

办发[96]第20号《验资报告》,载明:截止1995年12月31日,神华精煤运销分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1.40万元,现经审验所有者权益为2174.35万元,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资产总额为22797.89万元,负债总额20623.53万元。据此,神华精煤运销分公司记载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174.35万元。

1996年3月28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神华精煤运销分公司完成上述变更的工商登记。

(3)1996年11月,变更企业名称1996年9月16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董字(1996)第032号《关于变更“神华精煤运销分公司”名称的通知》,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复及业务开展需要,决定将“神华精煤运销分公司”更名为“神华煤炭运销公司”。

1996年11月6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完成上述变更的

1-1-5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工商登记。

(4)1997年10月,变更注册资金

1996年11月21日,原神华集团批准《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章程》,注册资本金为761.4万元。1997年1月16日,原神华集团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载明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由原神华集团出资,投资额为761.4万元。

1997年9月22日,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变更注册资金情况报告》,说明将公司注册资本金按产权登记改回761.4万元。

1997年10月7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为761.4万元。

(5)2000年6月,增加注册资金2000年5月10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计字(2000)第222号《关于增加神华煤炭运销公司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增加神华煤炭运销公司资本金4300万元。

2000年6月28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为5061.4万元。

(6)2002年10月,增加注册资金2002年5月15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财字(2002)第201号《关于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申请解决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02年10月28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为15061.4万元。

(7)2009年4月,减少注册资金2003年3月28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财字[2003]150号《关于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转增。

煤炭运销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金的工商档案中所附《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

1-1-5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登记表》载明,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实收资本由15061.4万元变更为10801万元,变动原因为2003年利润转增实收资本35000万元、2004年划转实收资本

39260.44万元至中国神华。

2009年4月10日,煤炭运销公司前身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为10801万元。

(8)2013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20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3067 号《神华煤炭运销公司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神华煤炭运销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32251.97万元。

2013年12月6日,原神华集团出具神华企(2013)699号《关于煤炭运销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神华煤炭运销公司改制为一人(法人)有限公司,原神华集团持有100%股权,以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现有净资产的评估值

32251.9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同意《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章程》。

2013年12月6日,中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誉验字

[2013]03009《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神华煤炭运销公司改制后的实收资本合计32251.97万元,由股东原神华集团以其持有的神华煤炭运销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

2013年12月27日,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神华煤炭运销公司名称变更为“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32251.97万元,原神华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原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年11月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公司股东原

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煤炭运销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煤炭运销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1-1-5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煤炭运销公司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煤炭运销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煤炭运销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32251.97100.00%

合计32251.97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为煤炭运销公司控股股东;煤炭运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

1-1-5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煤炭运销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拥有4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天津焦煤公司100000100%

2运销海南公司50000100%

3国源燃料公司5000100%

国能焦煤(内蒙古)有限

410000100%

公司

注:除上述4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外,煤炭运销公司另直接控股2家吊销未注销的子公司:北京神华煤炭运销多种经营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4日吊销、包头神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吊销。

煤炭运销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煤炭运销公司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

要子公司为天津焦煤公司、国源燃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焦煤公司

公司名称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829E0352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东方名邸-24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东方名邸-2401单元法定代表人杨泽坤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1-1-5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3年11月6日营业期限2023年1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经营范围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煤炭运销公司持股100%

(1)历史沿革

2023年10月28日,天津焦煤公司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天津焦煤公司注册

资本100000万元,股东为煤炭运销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截至2024年6月

28日,煤炭运销公司已货币实缴15000万元。

2023年11月6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津

焦煤公司核发《营业执照》。天津焦煤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为煤炭运销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津焦煤公司设立及实缴出资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天津焦煤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材料,天津焦煤公司设立时依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焦煤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天津焦煤公司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天津焦煤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天津焦煤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

1-1-5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持有天津焦煤公司100%股权,天津焦煤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煤炭运销公司10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焦煤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天津焦煤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销售,未发生重大变更。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天津焦煤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

项目

/2025年1-7月日/2024年度日/2023年度

资产总额51933.7541194.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875.1415349.75-

营业收入10111.82279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5.39349.75-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焦煤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1-1-5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国源燃料公司

公司名称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752666569T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315室法定代表人惠卫峰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3年6月27日营业期限2003年6月27日至2053年6月26日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电力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燃料技术人员培训及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装卸服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销售;农业开经营范围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煤炭运销公司持股100%

(1)历史沿革

1)2003年6月,设立

2003年6月20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组建国源燃料公司,并同步签署公司章程。章程载明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6500万元,山东鲁能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

2003年6月26日,山东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华所验字[2003]

第2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3年6月25日,国源燃料公司已收到股东实缴

的注册资本50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6月27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源燃料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4650093.00%

2山东鲁能恒源置业有限公司35007.00%

合计50000100.00%

2)2003年10月,股权转让

1-1-5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3年9月1日,山东鲁能恒源置业有限公司与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

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东鲁能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国源燃料公司7%的股权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

2003年9月20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山东鲁能恒源置

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7%股权转让给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步签署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4650093.00%

2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35007.00%

合计50000100.00%

3)2005年4月,增资至96000万元

2005年3月24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96000万元,由新股东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货币资金46000万元,

其余股东在增资过程中放弃优先认购权,并同步签署章程。

2005年4月26日,山东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鲁华所验字[2005]第3号),截至2005年4月25日,国源燃料公司已收到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46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的注册资本96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96000万元。

2005年4月29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4650048.44%

2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600047.92%

3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35003.64%

合计96000100.00%

4)2006年6月,公司分立、减资至50000万元

2006年3月15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国源燃料公司进行分立,其存续经营,派生新设山东广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股东山东鲁

1-1-5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在国源燃料公司按照享有权益比例折算的净资产分割

到派生新设的公司,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是国源燃料公司的股东。

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对国源燃料公司的全部出资46000万元全部退出。

国源燃料公司注册资本由96000万元减为50000万元,并同步签署章程。同日,国源燃料公司与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分立协议》。

2006年3月29日,国源燃料公司在大众日报刊登分立公告。

2006年6月15日,北京中企华君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出具

《验资报告》(中企华(鲁)验字[2006]第063号),截至2006年6月15日,国源燃料公司已将46000万元相关的净资产分立并交付给派生新设公司。其中,货币资金17303.76万元于2006年6月14日缴存于新设公司银行账户;根据济

南正衡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济正衡评字[2006]第11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将非货币资产36578.03万元、负债13000.00万元交付给新设公司并办理了交接手续。本次分立后,国源燃料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0万元。

2006年6月26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4650093.00%

2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35007.00%

合计50000100.00%

5)2007年1月,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18日,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山西广大源泰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源燃料公司的3500万股股权。

2006年10月19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山西广大源

泰科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并同步签署章程。

2007年1月29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国源燃料公司变更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1-1-5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子公司。

6)2010年2月,减资至5000万元

2009年11月18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国源燃料公司注册

资本由5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全部减少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并同步签署章程。

2009年11月23日,国源燃料公司在《新晨报》上刊登减资公告。

2010年1月27日,北京中企华君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出具

《验资报告》(中企华(鲁)验字?2010?055号),截至2010年1月8日,国源燃料公司已减少实收资本45000万元,全部减少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010年2月11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国源燃料公司仍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2011年1月,股权划转2010年9月30日,国家电网下发《关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煤电资产重组整合事项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0〕1342号),决定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煤电资产重组整合给国源电力,本次重组整合范围包括国源燃料公司。

2010年11月,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源电力签订《煤电资产股权、整体产权及债务无偿划转协议》。

2010年11月26日,国源电力作出《关于变更国源燃料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决定》,根据国家电网《关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煤电资产重组整合事项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0〕1342号)文件,同意接收国源燃料公司整建制资产、负债划转到国源电力,国源燃料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国源电力。

2011年1月15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国源燃料公司变更为国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1-1-5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8)2019年6月,吸收合并2018年10月26日,国源燃料公司作出股东决定,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国能燃料公司吸收合并国电能源和上海中能公司的批复》(国家能源函〔2018〕

150号)要求,同意国源燃料公司与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

2018年10月26日,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国源电力作出股东决定,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国能燃料公司吸收合并国电能源和上海中能公司的批复》(国家能源函〔2018〕150号)要求,同意国源燃料公司与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同意注销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股东国源电力作出股东决定,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国能燃料公司吸收合并国电能源和上海中能公司的批复》(国家能源函〔2018〕150号)要求,同意国源燃料公司与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同意注销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日,国源燃料公司分别与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中

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前,国源燃料公司、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均为国源电力的全资子公司。本协议约定吸收合并后,国源燃料公司继续存续,注册资本仍为5000万元。国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上海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解散并注销。

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11日,国源燃料公司就吸收合并事宜分

别在北京晚报、解放日报上公告。

2019年6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合并变更证明》,

并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国源燃料公司仍为国源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9)2022年7月,股权划转2022年1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出具《关于划转国神公司煤炭购销业务机构及人员的通知》(国家能源组织?2022?23号),决定将国源电力持有的国源燃料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煤炭运销公司。2022年6月9日,国源电力与煤炭运销公司签订《关于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划转完成后,煤炭运销公司为国源燃料公司的唯一股东。

1-1-5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2年7月29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源燃料公司换发《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国源燃料公司变更为煤炭运销公司全资子公司。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国源燃料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国源燃料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燃料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国源燃料公司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国源燃料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国源燃料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持有国源燃料公司100%股权,国源燃料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煤炭运销公司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燃料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国源燃料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销售,未发生重大变更。

1-1-5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国源燃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

项目

/2025年1-7月日/2024年度日/2023年度

资产总额30321.8443143.244056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720.3519728.2419141.61

营业收入63867.82295851.63210651.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586.62241.82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源燃料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138912.92

应收票据205777.83

应收账款45991.29

预付款项34390.78

其他应收款331.89

存货3395.46

其他流动资产1196.06

流动资产合计429996.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93.61

固定资产3436.47

使用权资产8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239.24

非流动资产合计4258.35

资产总计434254.58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

1-1-5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票据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等。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自有土地。

2)租赁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3)矿业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采矿权。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探矿权。

5)自有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的情况。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6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授权专利”之“10、煤炭运销公司”。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拥有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的情况。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情况。

1-1-5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建筑物5941.342067.78758.913114.6552.42%

家具、固定装

919.74597.91-321.8334.99%

置、汽车及其他

合计6861.082665.68758.913436.4750.09%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25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11468.1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自有房产”之“9、煤炭运销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12处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合计面积为1150.02平方米。

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均为员工宿舍或闲置状态,其中面积合计为1084.07平方米的房产系煤炭运销公司购买,已办理权属证书,但登记在中国神华名下,中国神华已确认前述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为煤炭运销公司。

剩余1处面积为65.95平方米的房产系北京神华昌运高技术配煤有限公司和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建设,依据双方于1999年12月签署的《合作建房协议书》,北京神华昌运高技术配煤有限公司提供该房产的建设资金34.95万元,首都师范大学将该房产划归北京神华昌运高技术配煤有限公司长期使用。2005年10月北京神华昌运高技术配煤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剥离时将该套房产账务移交

给煤炭运销公司,但煤炭运销公司未实际占有并使用该处房产。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或协助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后继续以划拨

方式使用划拨土地的文件,并办理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既有的、未在本次交易对价中体现的标的公司土地房产瑕疵导致中国神华或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遭受损失(包括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土地房产而搬迁产生的费用等,不包括土地房产

1-1-5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正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生的登记费用),本公司应当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中国神华予以补偿。”鉴于:*煤炭运销公司无证房产均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合计1084.07平方米房产实际已办理产权证书并已取得证载权利人的确认,

65.95平方米未取得合规证明的房产面积占煤炭运销公司自有房产总面积约

0.52%,占比较低;*国家能源集团已作出上述承诺。综上,煤炭运销公司部分

自有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对煤炭运销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4处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国家能源集团鼓楼

煤炭运2025.01.01-

1 中国神华 3314.50 办公区 C 座写字楼 办公

销公司2025.12.31

15层

天津焦 天津泰达发展 泰达 MSD-C 区 C3 2025.03.01-

21250.55办公

煤公司有限公司座23层01-06单元2026.03.28海南省海口市龙华杰锦(海南)

运销海区海滨大道42号海2025.08.01-

3人力资源服务200.00办公

南公司口湾演艺中心西附2026.07.31有限公司

楼 3A01、3A03 房北京市西城区南礼

北京建工恒兴2023.11.25-国源燃士路二条2号院1

4置业集团有限1708.58办公2025.11.24

料公司号楼建工发展大厦8

责任公司(注)层整层

注:该项租赁已到期,国源燃料公司不再续租。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应付账款331226.43

合同负债16147.69

应付职工薪酬494.88

应交税费6178.33

其他应付款2957.23

1-1-5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74

其他流动负债2099.20

流动负债合计359198.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59198.50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的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等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授权专利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1项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7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中铁物资集团华东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秦皇岛远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向中铁物资集团华东有限公司返还融资借款人民币1032.66万元;(2)请求法院判令秦皇岛远

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向中铁物资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借款利息1854.17万元(暂计至2024年10月11日);(3)请求法院判令国源燃料公司在其过错

范围内对秦皇岛远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未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判

令秦皇岛远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国源燃料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5年2月7日,国源燃料公司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1-1-5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或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5年2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国源燃料

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25年3月5日,国源燃料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请求:(1)驳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2)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或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5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案正在一审审理中,尚未作出判决。

煤炭运销公司已在截止2025年7月31日止期间和2024年度在委托代

理该诉讼的外部律师的协助下对该案件进展及结果进行了评估,由于该诉讼尚在一审审理中,国源燃料公司向原告履行补充赔偿责任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出的金额无法可靠估计,因此煤炭运销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煤炭运销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煤炭销售及进出口、煤炭综合利用与深加工等。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煤炭运销公司所属行业为批

发业(F51)。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煤炭运销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煤炭购销行业范畴,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

1-1-5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工信部是国家工业自动化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订实施自动化控制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快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

政策、法规,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等工作;商务部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煤炭运销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列表如下:

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10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

2016年3月五年规划纲要》次会议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7月国务院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11月国务院

工信部、财政部、科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2月技部、财政部《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17年11月发改委

2020年)》《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发改委、工信部等

2019年11月展的实施意见》15个部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1月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

2021年3月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次会议

工信部、发改委等八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年12月部委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煤炭运销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煤炭购销业务。

1-1-5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煤炭购销业务,煤炭运销公司上述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煤炭运销公司分为长协、现货两种采购模式,以与企业签订长期协议采购为主,长协资源不足时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现货采购。

(2)生产模式

煤炭运销公司无自主煤炭开采或加工环节,可提供煤炭站台中转服务,部分业务可与洗煤厂签订委托洗选加工协议,不涉及自主生产加工活动。

(3)销售及盈利模式

煤炭运销公司面向内部合作企业及外部终端企业、贸易企业,销售多类煤种;采用年度长协与现货两种合同类型,收取履约保证金,以预付款为主要付款方式。煤炭运销公司主要通过煤炭购销业务赚取价差,可通过为合作煤矿和电厂提供煤炭购销服务、按吨收取固定服务费获利,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煤炭运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公司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运销海进出口货物依法直接进口至

1 4601160M9D 椰城海关

南公司发货人或者出口货物2099.12.31向海关办理代运销海至

2 报关企业 4601180A0K 理报关业务, 椰城海关

南公司2099.12.31从事报关服务煤炭运进出口货物依法直接进口至京中关村海

31108919214

销公司发货人或者出口货物2099.12.31关天津焦进出口货物依法直接进口至

4 1207960EE2 新港海关

煤公司发货人或者出口货物2099.12.31向海关办理代天津焦至

5 报关企业 1207980A42 理报关业务, 新港海关

煤公司2099.12.31从事报关服务

1-1-5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煤炭运销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序金额占当期收入年度公司名称号(万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51160.7462.15%

2 View Sino International Limited 23493.60 9.66%

2025年3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14029.005.77%

1-7月4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13775.665.66%

5厦门瑞德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763.724.01%

小计212222.7287.25%

1国家能源集团779973.5285.48%

2中煤兰州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36279.203.98%

3 View Sino International Limited 34043.50 3.73%

2024年度

4江苏明润能源有限公司24280.782.66%

5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10872.261.19%

小计885449.2697.04%

1国家能源集团396266.1972.94%

2 PTGunbuster Nickel Industry 41067.26 7.56%

3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5888.194.77%

2023年度

4中煤兰州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18086.753.33%

5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11995.812.21%

小计493304.2090.81%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煤炭运销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50992.3621.67%

GLENCORE COAL SALES PTY

230007.1112.75%

LIMITED

2025年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29704.7512.63%

1-7月

4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2971.499.76%

5 Xiangyu (Singapore) Pte Ltd 17020.85 7.23%

小计150696.5664.04%

1-1-5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号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70004.3518.55%

GLENCORE COAL SALES PTY

2118369.5312.92%

LIMITED

3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3974.3712.44%

2024年度

4 TRAFIGURA PTE. LTD. 54059.87 5.90%

PROTRANSER RESOUSTRY

544289.354.83%

LIMITED

小计500697.4754.64%

1国家能源集团120158.6521.90%

2 PT ADARO INDONESIA 49786.25 9.08%

3府谷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682.239.06%

2023年度

4响水康阳贸易有限公司44720.008.15%

PROTRANSER RESOUSTRY

537559.346.85%

LIMITED

小计301906.4755.04%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煤炭运销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煤炭运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煤炭运销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煤炭运销公司

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煤炭运销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煤炭运销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不涉及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1、质量控制情况

煤炭运销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煤炭购销业务,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煤炭运销公司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煤炭运销公司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标的公司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

1-1-5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煤炭购销业务,相关运营模式较为成熟。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煤炭运销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运销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34254.58216121.98127139.59

负债总额359198.50139639.3877946.06

所有者权益75056.0876482.6049193.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5056.0876482.6049193.52

权益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43229.80912449.45543250.44

营业成本230982.52894719.86531963.83

利润总额4011.719075.705895.94

净利润2833.895838.074034.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833.895838.074034.91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740.895544.764033.46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11781.21-1549.91-21044.25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06.41-5427.36149.27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72572.2149815.3736072.5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9349.9043068.7715222.14

增加额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1-5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毛利率5.04%1.94%2.08%

资产负债率82.72%64.61%61.31%

注:运销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炭运销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煤炭运销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煤炭运销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和代理服务收入。

煤炭运销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煤炭运销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煤炭运销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

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煤炭运销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煤炭运销公司煤炭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代理服务于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煤炭运销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1-1-5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易价格,是指煤炭运销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煤炭运销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煤炭运销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煤炭运销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煤炭运销公司履约过程

中在建的商品;(3)煤炭运销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煤炭运销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煤炭运销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煤炭运销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煤炭运销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煤炭运销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煤炭运销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煤炭运销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煤炭运销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煤炭运销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煤炭运销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煤炭运销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

1-1-5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煤炭运销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列报要求。

财务报表仅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目的而需

要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国资监管程序及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使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持续经营

煤炭运销公司对自2025年7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煤炭运销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2024年度,煤炭运销公司报表范围新增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和国能

运销海南供应链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00%。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

煤炭运销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1-1-5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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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口公司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92MACDAL3E6C注册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沧海路港口发展大厦8层808室主要办公地点沧州渤海新区沧海路港口发展大厦8层808室法定代表人王金刚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3年3月27日营业期限2023年3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船舶经营范围拖带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二)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情况

2023年2月,国家能源集团签署《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章程》,港

口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由国家能源集团持股100%。

2023年3月27日,港口公司取得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沧渤新)登

字〔2023〕第735号《登记通知书》,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023年6月13日,港口公司收到国家能源集团实缴资本金10000万元。

港口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000010000100%

1-1-5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1000010000100%

港口公司设立及实缴出资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港口公司设立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港口公司的设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港口公司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港口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减资的情形。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标的的情况港口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1-5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持有港口公司100%股权,为港口公司控股股东;港口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4、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后,港口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5、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拥有1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1泰州港务1000070.00%

港口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港口公司同期相应项目的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为泰州港务,具体情况如下:

1、泰州港务

公司名称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91MADUTDL56A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港口物流产业园科技孵化产业园民注册地址和路永成标准厂房2号楼三层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港口物流产业园科技孵化产业园民主要办公地点和路永成标准厂房2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董传博

1-1-5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8月7日营业期限2024年8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产养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船舶拖带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船舶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电气设备修理;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游览景区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港口公司持股70%,泰州市鑫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泰股权结构

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1)历史沿革

2024年7月22日,港口公司、泰州市鑫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泰州市文

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设立泰州港务,并通过公司章程。泰州港务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港口公司认缴比例为70%,对应注册资本7000万元;泰州市鑫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比例为25%,对应注册资本

2500万元;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比例为5%,对应注册资本

500万元。

2024年8月7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

核准泰州港务设立,核发《营业执照》。泰州港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港口公司700070.00%

2泰州市鑫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0025.00%

3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5.00%

合计10000100.00%

泰州港务设立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

1-1-5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泰州港务设立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过股权变动,泰州港务的设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真实、有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州港务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泰州港务股权。

(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泰州港务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4)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泰州港务最近三年不存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5)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持有泰州港务70.00%股权,泰州港务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港口公司700070.00%

2泰州市鑫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0025.00%

3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5.00%

合计1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州港务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6)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泰州港务的主营业务为港口经营,未发生重大变更。

1-1-5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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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泰州港务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03.825001.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003.825001.81-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1.28-

(8)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州港务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货币资金15953.36

应收账款1997.08

预付款项245.11

其他应收款2514.34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26.92

流动资产合计20736.82

固定资产1249.81

在建工程970.73

使用权资产153.30

无形资产315.65

其他非流动资产1996.34

非流动资产合计4685.83

资产总计25422.65

1-1-5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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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的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具体主要为货币资金。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无形资产

1)自有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拥有自有土地的情况。

2)租赁土地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3)采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采矿权。

4)探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探矿权。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海域使用权。

6)授权专利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

7)注册商标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1-5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1272.5922.791249.8198.21%

合计1272.5922.791249.8198.21%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账面净值为

1249.81万元。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拥有自有房产的情况。

3)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承租2处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沧州渤海新区海防国能黄骅

大街以东神华集团2023.01.01-

1港口公司港务有限7199.70办公

黄骅港大宗货物客2025.12.31责任公司户交易市场镇江城市

建设产业江苏省镇江市南徐2025.01.01-

2港口公司984.08办公

集团有限大道60号2025.12.31公司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应付账款1803.24

应付职工薪酬943.59

应交税费499.31

1-1-5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金额

其他应付款1467.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713.29

递延所得税负债3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38.33

负债合计4751.61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具体主要由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构成。

4、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形。

5、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等主要资产所有权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且争议标的本金金额在200万元(不超过其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1%)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1-1-5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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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港口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储运、港口装卸、船舶代理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目前主营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港口公司所属行业为装卸搬运和仓储业(G59)。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港口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储运、港口装卸、船舶代理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目前主营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储运行业涉及的主管部门主要有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

自然资源局和能源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从宏观政策层面对行业进行管理,包括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总体规划等。

为促进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200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建立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

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15个部门和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全面掌握全国现代物流发展情况,分析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系统设计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人才培养等

基础性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现代物流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工作。

港口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主要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自律组织。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社团组织,

1-1-5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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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政府与企业采购事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公司隶属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该分会主要从事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现代流通的行业协调与管理,推动中国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由国家发改委主管,协会主要围绕交通运输和物流开展研究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培训等方面,协助政府、帮助企业开展工作。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国家及行业内主管部门发布的与煤炭储运、港口装卸、船舶代理及供应链

管理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列表如下:

名称实施时间颁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9月发改委、环保部等6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8年7月交通运输部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2024年9月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

2024年9月发改委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3、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港口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港口公司上述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港口公司采购分为招标和非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分为询价、竞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直接采购等多种形式。

(2)生产模式

港口公司采用扁平化、精干高效的管理思路,统一管理核心运营单元,统

1-1-5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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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港口辅业资源与产业布局,通过承揽业务后委托下属港务公司具体执行的方式开展生产运营。

(3)销售及盈利模式

港口公司聚焦煤炭相关港口服务需求,通过对接国家能源集团战略及市场客户,提供一体化港口运营与供应链服务实现业务落地。港口公司以煤炭储运、港口装卸、船舶代理及供应链管理为主营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相关港口服务与供应链解决方案实现收益,同时依托统控清车煤等整合业务拓宽盈利来源。

5、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

截至2025年7月31日,港口公司未从事需要获取经营资质的经营业务。

6、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港口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占当期收入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4980.2377.09%

2华夏力鸿检验有限公司888.0413.75%

2025年

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529.028.19%

1-7月

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63.360.98%

小计6460.65100.00%

1国家能源集团8322.7074.07%

2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159.0610.32%

3华夏力鸿检验有限公司1013.729.02%

2024年度

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21.675.53%

5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97.670.87%

小计11214.8299.81%

1国家能源集团5263.2068.53%

2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986.9812.85%

3华夏力鸿检验有限公司852.3011.10%

2023年度

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463.936.04%

5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85.381.11%

小计7651.7899.64%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1-1-5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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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港口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金额占当期采购总年度序号公司名称(万元)额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1965.0162.37%

2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71.6011.80%

2025年3北京本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33.967.43%

1-7月4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2.06%

5北京艾利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61.431.95%

小计2697.0085.61%

1国家能源集团1096.7124.26%

2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86.1324.03%

3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461.8810.22%

2024年度

4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55.2210.07%

5中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69.573.75%

小计3269.5272.33%

1国家能源集团579.8442.69%

2中国航海学会188.6813.89%

3济南合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1.836.76%

2023年度

4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88.496.52%

5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70.795.21%

小计1019.6375.07%

注:如与上述交易对手方的下属多个主体存在交易,则以合并口径列示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国家能源集团为港口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港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港口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港口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9、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港口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1-1-5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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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港口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1、质量控制情况

港口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为保障优异的生产运行效率,港口公司建立了成体系的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保障了港口公司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质量。

港口公司业务质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情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2、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储运、港口装卸、船舶代理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清车底煤、煤炭采制样和煤质快检业务,相关运营模式较为成熟。

13、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港口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5422.6523089.6517388.19

负债总额4751.614410.944424.08

所有者权益20671.0418678.7112964.11

利润表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6460.6511236.477679.66

营业成本121.14192.77155.80

利润总额2541.915652.014115.12

净利润1920.244173.732964.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484173.35296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1919.484248.352964.11

1-1-5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275.205436.371235.6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088.17-1104.140.0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0.001079.969118.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035412.1910354.14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98.12%98.28%97.97%

资产负债率18.69%19.10%25.44%

注:港口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审计。

(九)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一为港口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口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港口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港口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服务收入。

港口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港口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

1-1-5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售价,是指港口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港口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港口公司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港口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港口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

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港口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港口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港口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港口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港口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港口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港口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港口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港口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港口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港口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港口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港口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1-1-5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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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持续经营

港口公司对自2025年7月31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港口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2024年度,港口公司报表范围新增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港口公司

持股比例为70%。

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港口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1-1-5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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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

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

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以及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

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

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

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聘请中企华、中联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对价的整体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分别为30%和70%,标的资产具体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总对价发行股份对价现金对价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3038628.344458199.29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826174.671212142.76

3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2036412.542987773.41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968820.631421429.33

5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380582.38558380.93

6国家能源集团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524252.87769170.66

7国家能源集团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257687.22378072.23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309616.31454261.28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145980.99214179.65

1-1-5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支付方式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总对价发行股份对价现金对价

10国家能源集团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58685.9986102.61

11国家能源集团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32279.6247359.85

12西部能源内蒙建投100%股权-772762.78772762.78

合计4007950.439351884.3513359834.78

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36.75亿元,结合本次各标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1286.71亿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38.0730.46

前60个交易日37.6930.16

前120个交易日36.17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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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易均价的80%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交易各方商议,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0.38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不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本预案披露前最近

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8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1月10日。

由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30.38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

(五)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1-1-5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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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

(七)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国家能源集团。

2、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对价中

对应发行股份的部分/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股份支付的比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36324844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42%,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序支付总对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号发行股份对发行股份数现金对价(万元)价(万元)量(万股)(万元)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48284.733038628.344458199.29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13128.17826174.671212142.76

3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32359.212036412.542987773.41

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15394.85968820.631421429.33

5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6047.57380582.38558380.93

6国家能源集团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8330.54524252.87769170.66

7国家能源集团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4094.73257687.22378072.23

8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4919.90309616.31454261.28

9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2319.68145980.99214179.65

10国家能源集团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932.5458685.9986102.61

11国家能源集团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512.9332279.6247359.85

12西部能源内蒙建投100%股权--772762.78772762.78

1-1-5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支付方式序支付总对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号发行股份对发行股份数现金对价(万元)价(万元)量(万股)(万元)

合计4007950.43136324.849351884.3513359834.78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根据前述发行价格调整

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八)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本控股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十)过渡期损益归属

过渡期期间,对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资产(以下单称或合称“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内出现亏损,由直接或间接持有收益法评估资产的交易对方按交易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

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对于过渡期内已预测亏损的收益法评估资产,以预测

1-1-5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为限,对于超过预测值额外亏损的部分,交易对方按交易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

为免疑义,在计算标的公司所持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时,应以标的公司所持全部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合并计算后的损益金额为准。对于过渡期与各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重合的,交易对方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无需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过渡期损益安排承担。

除收益法评估资产外,对于标的公司的其他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十一)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自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上市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5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上市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五)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

1-1-5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东自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计划为20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最终是否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

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规模较大,现金对价部分金额较高,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部分现金对价,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的资金支付压力,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同时,以募集资金支付部分现金对价,有利于公司维持健康的财务状况。

(十)其他信息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1-5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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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补救措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上市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经营情况及资本支出规划,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合法方式募集的资金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较强,还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积累、银行借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以保证相关项目的资金来源。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产生收益对业绩承诺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系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业绩承诺资产的预测净利润数确定,上述预测净利润数并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业绩承诺资产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此,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业绩承诺资产损益产生的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以2025年7月31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合计1382430272469.581518755117071.53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1381270919669.521517595764271.48

资本控股115935280.06115935280.05

中小股东合计604421723130.42604421723128.47

合计19868519955100.0021231768401100.0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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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1-7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6359.098965.876680.229167.10

负债总额1596.603904.901713.783996.7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4065.054190.384195.574234.63

营业总收入1622.662065.093397.394321.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92.55326.37589.62668.5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25.1143.5525.6543.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471.542.973.15

每股收益(元/股)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到增加。2024年及

2025年1-7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

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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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为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

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

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以及西部能源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

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6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7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8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9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70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71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6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

“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具体定价情况和评估结论如下:

单位: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被评估企账面值增减值增值率价值评估结果本次股权标的资产评定价方法业名称转让比例估值

A B C=B-A D=C/A

国源电力2756828.354458199.291701370.9461.71%100%4458199.29资产基础法

新疆能源949129.481212142.76263013.2827.71%100%1212142.76资产基础法

化工公司1711467.752495053.41783585.6645.78%100%2495053.41资产基础法

乌海能源1162132.141421429.33259297.1922.31%100%1421429.33资产基础法

平庄煤业228496.39558380.93329884.54144.37%100%558380.93资产基础法

内蒙建投-116236.34772762.78888999.12764.82%100%772762.78资产基础法

神延煤炭1074992.411876026.01801033.6074.52%41%769170.66资产基础法

晋神能源523392.50771575.97248183.4747.42%49%378072.23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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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股东全部权益被评估企账面值增减值增值率价值评估结果本次股权标的资产评定价方法业名称转让比例估值

A B C=B-A D=C/A

包头矿业440480.04454261.2813781.243.13%100%454261.28收益法

航运公司181882.58214179.6532297.0717.76%100%214179.65资产基础法煤炭运销

75056.0886102.6111046.5314.72%100%86102.61资产基础法

公司

港口公司19169.9047359.8528189.95147.05%100%47359.85收益法

合计9006791.2814367473.875360682.5959.52%/12867114.78/

注:上述账面值(A)系各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合并层面归母净资产账面值。

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36.75亿元,结合本次各标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1286.71亿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二)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说明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或经营主体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1-5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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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选择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如下:

选用资产基础法的理由: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审计。被评估单位的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可识别的各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单独评估,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

选用收益法的理由: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会计核算规范,管理清晰,业务来源稳定、明确,管理层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年度公司发展情况有详细计划,未来的预期收益及经营风险能够较为合理的预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不选用市场法的理由:采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并购案例较少,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3、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方法的选择

各标的资产选取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最终选取的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

方法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被评估企业名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收益法评估结果最终所选取的评估方法

国源电力4458199.294170437.72资产基础法

新疆能源1212142.761204973.82资产基础法

化工公司2495053.412207287.02资产基础法

乌海能源1421429.331255756.60资产基础法

平庄煤业558380.93508807.74资产基础法

内蒙建投772762.78786149.88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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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被评估企业名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收益法评估结果最终所选取的评估方法

神延煤炭1876026.011845399.78资产基础法

晋神能源771575.97764836.84资产基础法

包头矿业453631.22454261.28收益法

航运公司214179.65152508.05资产基础法

煤炭运销公司86102.6172955.50资产基础法

港口公司19209.1647359.85收益法

(1)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乌海能源、平庄煤业、内蒙建投、神延煤炭、晋神能源、航运公司及煤炭运销公司等主体最终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相关主体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电力生产及煤化工等业务,整体属于重资产行业,资产结构清晰,企业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采矿权、发电机组、土地及房屋及船舶等资产上,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角度能够反映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

同时,收益法评估需对未来煤价、电价、利用小时数、大宗商品价格及国家能源政策等关键参数进行预测,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导向及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部分主体历史期经营情况存在波动。其中,对于煤炭类企业,资产基础法中对核心资产采矿权已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与收益法评估路径内涵趋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已充分考虑采矿权对企业未来收益的贡献,能够客观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化工公司历史期经营情况较不稳定,存在部分生产线停产及暂时闲置等情形,且化工行业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

相关主体资产负债边界清晰,评估资料齐备,评估机构能够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对更为可靠,因此选取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包头矿业及港口公司最终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其中,包头矿业在资产基础法中对核心资产亦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考虑收益法系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判断企业价值,能够更直观反映企业整体价值,因此选取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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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公司主营业务运行平稳,已形成以黄骅港为核心、天津港为补充的“双港”运营格局,高毛利业务与规模化业务共同支撑企业良好业绩,未来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基础,相关收益和风险具备可估量性。同时,企业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客户资源等综合因素形成的无形资产在资产基础法中难以充分反映,相对而言,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体现企业整体价值水平,因此选取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三)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

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等持续使用;

(4)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6)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8)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1-1-5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1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14)假设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且采矿许可证未来可以顺利延续;

(15)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16)假设未来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单位成本提取与支出相同;

(17)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18)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9)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20)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的种类

和比例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21)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评估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22)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1-1-5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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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假设

(1)国源电力无。

(2)新疆能源

1)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假设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自2034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自2040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自2036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自2032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自2028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自2041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3)假设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神华矿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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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可以在2026年取得改扩建核增产能批复,自

2027年起按产能3100万吨/年组织生产;

4)假设子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准东露天煤矿可以在

2027年取得改扩建核增产能批复,未来按产能3500万吨/年组织生产;

5)假设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来按现行水平向国能新疆托

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按现行水平向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收取采矿权使用费。

(3)化工公司

假设预测期被评估单位能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乌海能源

1)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

估假设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假设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来按现行水平向乌海市路天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能乌海能源黄

白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煤炭资源使用费;

3)假设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2030年可以完成技改达产,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2029年可以完成技改达产。

(5)平庄煤业

1)评估基准日,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假设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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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2067年开始按照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3)本次评估范围内白音华一号煤矿采矿权尚存500万吨/年产能指标缺口;

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将以有偿方式获得对应产能指标,并于第一期考虑140元/吨(含税价)的现金流出。

(6)内蒙建投

1)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矿山开采技术不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在建项目能够按时并网达产,能够享受相关的税收优

惠政策;

3)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神延煤炭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本次评估假设在收益法评估中2025年8月至2030年法定所得税率为

15%,2031年及以后法定所得税率为25%;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2047年开始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3)本次评估范围内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尚存300.00万吨/年产能指标缺口;

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将以有偿方式获得对应产能指标,并于第一期考虑140元/吨(含税价)的现金流出;

4)2024年3月,被评估单位与其子公司-红旗神延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9年3月14日,假设上述租赁协议到期后,可按照原协议内容续签租赁协议至预测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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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假设被评估单位子公司-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2027年12月到期后可以延续至预测期末;

6)被评估单位子公司—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陕西红旗民

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

05月05日,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

公司生产民用爆炸物品—乳化炸药(胶状)(混装),授权有效期至2028年05月05日。本次评估假设上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以延续至预测期末,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被授权有效期到期后可以延续至预测期末。

(8)晋神能源

1)假设被评估单位及纳入评估范围的子公司目前签订的经营所需的租赁协

议到期后,可按照原协议内容续签租赁协议至预测期末;

2)本次评估范围内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磁窑沟煤矿采矿权尚

存260.00万吨/年产能指标缺口;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煤矿采矿权尚

存400.00万吨/年产能指标缺口;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将以有偿方式获得对应产能指标,并于第一期考虑140元/吨(含税价)的现金流出;

3)根据《河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对黄河临岸1公里范

围内已有的“两高一资”项目有序退出,沙坪洗煤厂需关停退出;沙坪煤业目前正在进行洗煤厂搬迁与重建工程,根据企业提供信息,本次假设前述事项预计于2027年底完成;则2025年8月-2027年12月企业委外洗煤,后续开始利用自有洗煤厂洗煤。

(9)包头矿业假设预测期公路通行费收费模式不发生变化。

(10)航运公司无。

(11)煤炭运销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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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口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港口有偿租赁关联单位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沧海路的港口发展大厦8-9层及配楼会议中心,用于办公经营,本次评估假设企业未来能继续以有偿租赁方式持续使用该房屋,未来经营不会因为房屋无法获得而受到重大影响。

二、标的资产具体评估情况

(一)国源电力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源电力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

第535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国源电力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

值为2394897.46万元,评估值4458199.29万元,评估增值2063301.83万元,增值率86.15%。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模拟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780969.62万元,评估值4844271.45万元,评估增值2063301.83万元,增值率74.19%;模拟负债账面价值为386072.16万元,评估值386072.1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模拟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94897.46万元,评估值4458199.29万元,评估增值2063301.83万元,增值率86.15%。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497052.65497052.65--

非流动资产2283916.974347218.802063301.8390.3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003662.963978216.561974553.6098.55

固定资产10799.7499941.4489141.70825.41

无形资产2328.741935.27-393.47-16.90

其中:土地使用权927.29--927.2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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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其他非流动资产267125.53267125.53--

资产总计2780969.624844271.452063301.8374.19

流动负债385683.35385683.35--

非流动负债388.81388.81--

负债总计386072.16386072.16--

净资产2394897.464458199.292063301.8386.15

(1)流动资产

国源电力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66819.0266819.02--

应收账款205.66205.66--

预付账款2421.612421.61--

应收利息1178.031178.03--

应收股利140138.94140138.94--

其他应收款61935.5061935.50--

存货1.451.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0000.0021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4352.4414352.44--

流动资产合计497052.65497052.65--

流动资产评估值497052.65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共16项,包括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20429008671.63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92379000.00元,账面价值20036629671.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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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对于参股公司,针对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被评估单位不参与经营参股公司事务,本次按照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原值20429008671.63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92379000.00元,账面价值20036629671.63元,评估价值

39782165687.81元,评估增值19745536016.18元,增值率98.55%。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1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50.00%74062.2183090.9812.19

2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9.00%5880.005879.24-0.01

3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00%123670.01196298.6158.73

4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9.51%30856.0733033.097.06

5陕西彬长文家坡发电有限公司49.00%46835.6641999.36-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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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6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49.00%143080.10145175.221.46

7中能燃料配送有限公司69.81%4225.952403.68-43.12

8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100.00%375473.00790615.32110.57

9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60000.0061740.742.90

10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55.00%229984.33245047.936.55

11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60.00%136511.96199493.5946.14

12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93.89%103414.89224153.26116.75

1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78%478730.95465105.27-2.85

14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0.00%-17987.20

15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00%61387.9256516.12-7.94

16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70.00%129549.891412254.14990.12

合计2003662.973978216.5798.55

(3)房屋建(构)筑物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为企业申报的3项房地产——华实大厦办

公、雍欣园201号住宅、雍欣园208号住宅。截至评估基准日时点,账面原值

209841174.40元,账面价值97914566.07元。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考虑到企业持有的物业目前尚未出租,因此不适用于收益法进行评估;考虑到企业持有的物业为北京核心区域的办公和住宅,不适合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企业外购商品房类资产或具备单独转让

1-1-5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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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房地产,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 案例×A×B×C×D×E

其中: P:待估房产评估价值; P 案例:可比交易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权益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价值为97914566.07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评估值为986737658.96元,评估增值888823092.89元,增值率

907.75%。

账面价值为企业以前年度取得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价,随着近年来该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上升,从而导致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4)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51056432.84元,账面净值为9866562.22元。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原地续用机器设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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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a.购置价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查阅《2025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网上询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

b.运杂费

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时考虑设备的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和产权持有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确定。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安装调试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d.设备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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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

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B.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运输车辆评估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a.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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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3%)×10%

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B.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车辆成新率

*电子设备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网络平台询价,收集近期市场价格信息,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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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部分超期服役的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电子设备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5105.64986.662960.431267.67-42.0228.48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9.0919.2174.2535.23-6.1283.40

固定资产-车辆988.52187.26505.72203.55-48.848.70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4038.04780.192380.461028.90-41.0531.88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主要为购置价格有所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为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主要为车辆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为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主要为市场价格逐年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为部分电子设备的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

(5)使用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4476210.17元,核算内容为产权持有单位租赁的办公用房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

1-1-5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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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符合租赁会计准则的核算规定,账面余额合理反映了基准日企业享有的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4476210.17元,与账面值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评估增减值情况。

(6)无形资产

1)其他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合计46项,主要为外购及自研软件,包括煤炭生产调度信息系统(集成监控系统)、国神集团 ERP 项目接口及运行指标竞赛信息系统等。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合计309项,为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273项,软件著作权7项。

2)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

*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合计851项,为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73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7项。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专利为国源电力及其各分公司、子公司共同研发,专利权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本次共有专利部分在国源电力母公司口径进行评估,各分子公司不再单独评估。

*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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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其核心收益主要取决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上网电价政策、煤炭等主要燃料的市场价格以及电网的调度计划等外部宏观因素。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类无形资产无法建立特定专利资产与未来收益之间稳定、可辨识的现金流关联,尚未形成与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其收益分成情况不确定,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

*评估结果

通过计算汇总,得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6880000.00元。

3)外购软件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合同。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通过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查询其现行不含税价格确定评估值。外购软件估值

12418400.00元。

4)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综上可得,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9352700.00元,增值5338179.86元,增值率38.09%。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

产—其他无形资产中存在未入账专利权,导致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7)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24821017.54元,为核心交换机升级项目、煤矿集成监控系统升级项目、电力生产管理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建设项目等开发支出项目。

至评估基准日上述项目仍处于后续开发、测试阶段。

经评估测算,开发支出评估值为24821017.54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1-1-5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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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641957929.60元,核算内容为对乌拉特中旗鲁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委托贷款及拨付所属资金。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2641957929.60元。

(9)流动负债

国源电力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应付账款1494.041494.04--

合同负债1285.941285.94--

应付职工薪酬558.08558.08--

应交税费55.0955.09--

应付股利19887.2019887.20--

其他应付款182037.43182037.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0365.57180365.57--

流动负债合计385683.34385683.34--

流动负债评估值385683.34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10)非流动负债国源电力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1-1-5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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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租赁负债385.97385.97--

递延收益2.842.84--

非流动负债合计388.81388.81--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388.81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模型

1)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评估模型

*基本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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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 + C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

1-1-5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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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6%????(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母公司作为管理单位,为成本中心。其分设国源电力本部、国源电力北京物资分公司、国源电力山东新能源分公司、国

源电力新疆分公司、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司5家分公司。其中北京物资分公司有部分物资采购业务,山东分公司和本部有部分服务及餐费收入。

评估对象近年的营业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设备销售收入249.4858.25637.0677.88

北京物资分公司设备销售成本18.62-106.10657.4277.88

毛利率0.92542.8215-0.03200.00

煤炭销售收入0.00132.99731.99194.50北京物资分公司煤炭销售成本

毛利率1.001.001.00

其他业务收入0.0010.90299.73209.34

山东分公司、本部

其他业务成本0.000.050.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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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毛利率0.99530.99900.9998

营业收入合计249.48202.141668.79481.72

营业成本合计18.62-106.05658.0377.93

*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预测

A.主营收入及成本预测

主营收入为北京物资分公司产生。根据企业经营规划,北京物资分公司未来年度不再从事设备采购工作,只承担河曲、乌中旗热力厂等非一体化电厂外部市场煤炭集中采购工作。煤炭采购及销售业务采用净额法入账,该业务整体较为稳定,预测未来年度基本维持在2025年的水平。

B.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预测其他业务主要为山东分公司和本部产生。山东分公司目前向深圳核电公司提供境外项目办公室注销服务,预计该业务2026年结束。本部有少许为向关联单位及合作单位来总部出差人员提供餐费的收入,预计该业务未来年度将维持在2025年的水平。

单位: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以后

煤炭销售收入444.50600.00612.00625.00638.00650.00北京物资煤炭销售成本分公司

毛利率1.001.001.001.001.001.00

其他业务收入207.66425.605.605.605.605.60山东分公

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0.000.000.00

司、本部

毛利率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营业收入合计652.161025.60617.60630.60643.60655.60

营业成本合计0.000.000.000.000.000.00

2)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

产税、土地税、印花税等。其中:城建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2%缴纳。房

1-1-5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产税按照预计的房产规模及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计算;土地税按照企业现有的土地情况及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计算;印花税主要涉及企业的购销合同,本次结合历史期金额和未来收入情况进行预测。

3)期间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预测

企业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差旅费、办公费、租赁费等。

职工薪酬根据企业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折旧摊销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折旧(摊销)计提标准预测,相关房租按照房租缴纳标准预测,差旅费和办公费等其他费用在参照历史发生额并结合未来经营计划进行预测。

*研发费用预测

企业的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日常业务经费及其他等。

工资根据企业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日常业务经费及其他费用参照历史发生额并结合未来计划进行预测。

*财务费用预测

由于本次以息前净利润为基础对自由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故本次不对财务费用进行预测。

4)所得税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为成本中心,税前利润为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5)折旧摊销预测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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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维持扩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

*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剔除溢余资产后的流动资产–剔除溢余负债后的流动负债根据对企业历史年度营运资金与业务经营收入的比例,结合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估算,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

1-1-5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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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估算

被评估单位未来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软件开发支出,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资本性支出合

920.952983.00800.00800.00800.00800.00-计(不含税)

软件开发支出920.952983.00800.00800.00800.00800.00-

7)现金流预测结果

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他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单位:万元

2025年2031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以后

收入652.161025.60617.60630.60643.60655.60655.60

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419.37701.52580.65584.50588.35591.91591.91

管理费用20537.0633613.0233670.6433768.5433816.4533864.3533912.25

研发费用692.891864.131864.131864.131864.131864.131864.13

财务费用1275.003060.003060.003060.003060.003060.003060.00

营业利润-22272.15-38213.07-38557.82-38646.57-38685.33-38724.79-38772.6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22272.15-38213.07-38557.82-38646.57-38685.33-38724.79-38772.69

减:所得税-------

净利润-22272.15-38213.07-38557.82-38646.57-38685.33-38724.79-38772.69

折旧摊销等469.831331.361509.971557.881605.781653.681701.59

折旧333.49800.37800.37800.37800.37800.37800.37

摊销136.34530.98709.60757.50805.41853.31901.21

扣税后利息1275.003060.003060.003060.003060.003060.003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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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31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以后

追加资本1410.683174.951206.551223.461220.601220.581701.59

营运资金增加额489.72-228.44-13.833.080.220.20-

资产更新-420.38420.38420.38420.38420.381701.59

资本性支出920.952983.00800.00800.00800.00800.00-

净现金流量-21938.00-36996.66-35194.39-35252.16-35240.15-35231.69-35712.69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有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2)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3)βe 值

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近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x,进而通过公式(12)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t,进而通过公式(11)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u,进而通过公式(10)计算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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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益资本成本 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

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企业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ε=0.035,最终通过公式(8)计算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成本 re。

5)适用所得税率

适用所得税率参考被评估企业预测年度的预计综合所得税率进行确定。

6)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rd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行业的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五年期 LPR 利率 3.5%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结合其所得税率情况,计算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rd。

7)计算债务比例 Wd 和权益比率 We

本次参照行业平均债务水平得到债务比率 Wd和权益比率 We。

8)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

单位:万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权益比0.510.510.510.510.510.510.51

债务比0.490.490.490.490.490.490.49

无风险报酬率1.70%1.70%1.70%1.70%1.70%1.70%1.70%

市场期望报酬率9.37%9.37%9.37%9.37%9.37%9.37%9.37%

历史β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

调整β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

无杠杆β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

适用税率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

权益β0.92910.92910.92910.92910.92910.92910.9291

特性风险系数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

权益资本成本0.12330.12330.12330.12330.12330.12330.1233

债务成本(税后)0.02630.02630.02630.02630.02630.02630.026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0.07580.07580.07580.07580.07580.07580.0758(WACC)

1-1-5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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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495314.97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共16项,包括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20429008671.63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92379000.00元,账面净额20036629671.63元。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对于参股公司,针对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被评估单位不参与经营参股公司事务,本次按照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中,对于进行了收益法评估的长投取其收益法估值,对于未进行收益法评估的长投取其资产基础法估值或者报表折算估值。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汇总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1-1-5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序

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汇总方法估值号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

150.00%74062.2181230.779.68收益法

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

249.00%5880.005879.24-0.01资产基础法

限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

350.00%123670.01186301.5950.64收益法

任公司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

429.51%30856.0730455.92-1.03报表折算

限公司陕西彬长文家坡发电

549.00%46835.661589.79-96.61收益法

有限公司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

649.00%143080.10145175.221.46报表折算

有限公司中能燃料配送有限公

769.81%4225.952403.68-43.12资产基础法

司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

8100.00%375473.001018625.77171.29收益法

限公司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

9100.00%60000.0061740.742.90资产基础法

公司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

1055.00%229984.33254425.3810.63收益法

公司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

1160.00%136511.96273302.81100.20收益法

限公司国能(天津)大港发

1293.89%103414.89224153.26116.75资产基础法

电厂有限公司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

1399.78%478730.95401929.09-16.04收益法

份有限公司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

1470.00%-17987.20资产基础法

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

1550.00%61387.9256516.12-7.94资产基础法

公司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

1670.00%129549.891530205.411081.17收益法

限公司

合计2003662.974291921.97114.20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I=4291921.97 万元

(7)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企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得到被评估企业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1-1-5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C=C1+C2=554196.2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基准日账面值基准日评估值

1货币资金64260.1864260.18

2其他应收账款200456.43200456.43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0000.00210000.00

4其他流动资产14352.4414352.44

5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489104.69489104.69

6其他应付款199101.35199101.35

7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199101.35199101.35

8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78276.93 278276.93

9固定资产清理21.63-

10其他非流动资产264195.79264195.79

11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264217.42264195.79

12递延收益2.842.84

13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2.842.84

14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64214.58 264192.96

15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554217.92 554196.29

(8)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 -495314.9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 非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价 值 C= 554196.29 万 元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I=

4291921.97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4350803.29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 180365.57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 4170437.72 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国源电力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一、国源电力”。

1-1-5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权属资料不全或权属瑕疵事项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未办理产权

证及证载权利人未更名,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

国源电力及其分子公司产权瑕疵中房屋瑕疵情况如下:

序号标的公司未办证面积(㎡)

1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211.41

2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272895.56

3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70129.18

4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104919.28

5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36700.60

6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6600.25

7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77288.14

国源电力及其分子公司产权瑕疵中土地瑕疵情况如下:

序号标的公司未办证面积(㎡)

1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94570.56

2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632312.33

3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252967.00

(2)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列示如下:

序涉案金额阶段原告被告诉讼请求号(万元)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支付人

材机调差款219.99万元及利息,支付防控费中恒建5.299万元及利息。后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设集团国网能源哈密煤司于2024年11月1日立案后提出反诉,要求中

1一审570.50

有限公电有限公司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延期违约金及案件受理司费。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调差款2199925.82元及利息(利息自各工程竣工之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请求判

1-1-5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涉案金额阶段原告被告诉讼请求号(万元)令被告支付原告防控费52990.43元及利息(利息自各工程竣工之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诉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中恒向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支付工

期延误违约金2080261.4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案件受理费由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诉求:1.判令被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国网能源哈密煤原告工程款1000万元及利息(此项诉讼请求金电有限公司、中额为暂定,最终的诉讼请求金额根据法院委托进铁十二局集团有行司法鉴定确定案涉工程价款后确定;利息以工程

限公司、甘露、款金额为基数,自2024年2月1日起,按照一

2一审刘辉1000哈密康建工程施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判工有限责任公令被告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中

司、新疆一航建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原告

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邮寄送达费由被告承担。

(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目前占用的房屋为租用,使用权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资产名称形成日期到期时间期限每期租金

1租入建工办公区9层2024/9/12026/9/302年540.89

(4)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对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探矿权,由于无法获取满足矿业权评估的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矿区总规、正式可研报告等资料,无法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矿业权评估理论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建模测算。本次评估对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矿区西区三号井田煤炭勘探、大南湖矿区西区一号井田东勘查区煤炭勘探权、大南湖矿区西区 F1 南井田煤炭

勘探探矿权以及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塔矿区煤矿勘探(保留)

探矿权、黄柏矿区煤矿勘探(保留)探矿权共计5处探矿权的相关成本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1-1-5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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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国源电力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一、国源电力”。

(二)新疆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疆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86753.86万元,评估值为1212142.76万元,增值率106.58%。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914656.73万元,评估价值为2528307.06万元,增值率为32.0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327902.87万元,评估价值为1316164.30万元,减值率为0.88%;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86753.86万元,评估价值为

1212142.76万元,增值率为106.58%。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669281.34669281.340.000.00

非流动资产21245375.391859025.72613650.3349.2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668275.861228100.56559824.7083.77

投资性房地产40.000.000.00

固定资产5337308.28274888.29-62419.99-18.51

在建工程630258.6429622.58-636.06-2.10

油气资产70.000.000.00

无形资产8181541.12298422.80116881.6864.38

其中:土地使用权98468.35174033.44165565.091955.10

其他非流动资产1027991.4927991.490.000.00

资产总计111914656.732528307.06613650.3332.05

1-1-5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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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负债121014452.441014452.440.000.00

非流动负债13313450.43301711.86-11738.57-3.74

负债总计141327902.871316164.30-11738.57-0.88

净资产15586753.861212142.76625388.90106.58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新疆能源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38499.34

应收票据13687.64

应收账款76698.11

应收款项融资15935.98

预付款项31061.25

其他应收款147866.27

存货3850.01

其他流动资产241682.74

流动资产合计669281.34

2)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138499.34138499.340.000.00

应收票据13687.6413687.640.000.00

应收账款76698.1176698.11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15935.9815935.980.000.00

预付款项31061.2531061.250.000.00

1-1-5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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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其他应收款147866.27147866.270.000.00

存货3850.013850.01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41682.74241682.74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669281.34669281.340.000.00

流动资产评估值6692813356.11元,无评估增减值。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6682758606.14元,核算内容为16项对外投资,其中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9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7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6682758606.14元。

2)评估方法

*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详细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分说明。

*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由于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1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92086.41268469.6139.77

1-1-5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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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0390.17199320.88183.17

3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5000.00271344.66158.42

4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0000.00261066.67137.33

5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20000.0020197.940.99

6国能(瓜州)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200.002198.92-0.05

7新疆天山铁道有限责任公司31374.4764132.63104.41

8国能新疆伊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1650.004742.25187.41

9国能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有限公司4125.004125.360.01

10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11.64700.2214.48

11新疆梧湖铁路有限公司--

12新疆国能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9608.6229608.620.00

13新疆九华天物流有限公司8256.969220.2611.67

14新疆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188.122187.84-0.01

15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90318.1990318.420.00

16新疆中油国能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66.29466.290.00

17国能托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8国能雪峰沙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668275.861228100.5683.77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12281005623.88元,评估增值5598247017.74元,增值率83.77%。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被投资单位大部分含采矿权,建造时间早,取得成本较低,物价上涨及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情况较好,投资成本已低于被投资企业折股后的净资产,因此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3)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120093.5694922.87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86520.32158701.57

1-1-5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减:减值准备60469.36

房屋建(构)筑物类合计306613.88193155.09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各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

本次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1-1-5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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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其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运用市场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搜集交易实例;

B.选取可比实例;

1-1-5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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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D.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E.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F.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G.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H.求出比准价格。

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可比实例交易情况×待

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可比实例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房地产区

域因素值/可比实例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可比实例房地产个别因素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本次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个别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中分别列示。

由于乌东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该负值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其中乌东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1446225400.00元,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578490160.00元,列示在井巷工程评估值中-867735240.00元。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120093.5694922.87137561.98113781.3714.5538.53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86520.32158701.57118849.9654796.04-36.28-50.64

减:计提减值准备金额60469.36

合计306613.88193155.09256411.94168577.40-16.37-12.72

房屋建(构)筑物原值评估减值502019350.86元,减值率16.37%;净值

1-1-5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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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减值245776888.34元,减值率12.72%。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导致评估减值;二是部分构筑物含在房屋中评估导致评估减值。

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企业账面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根据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实际状况计算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二是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

由于乌东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其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中,其中乌东煤矿评估值为-1446225400.00元,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578490160.00元,列示在井巷工程中-867735240.00元。

(4)井巷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列入井巷资产评估范围的是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东

煤矿及昌吉矿业分公司-屯宝煤矿的井巷工程。

本次申报的井巷工程账面原值1000365188.87元,账面净值

902467600.25元,计提减值准备376960117.49元。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井巷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于井巷工程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进项税

A.综合造价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对于大型的、价值高的、重要的井巷工程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基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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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区价差

对于一般井巷工程、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井巷工程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环境

评价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等。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前期及其他费用=工程造价×费率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为基准并考虑被评估单位贷款利率浮

动点数确定贷款利率,以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乌东煤矿的合理建设工期为4年,屯宝煤矿(昌吉分公司)的合理建设工期为3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2

D.可抵扣进项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依附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能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开采方法密切相关。按矿井巷道性质和作用不同,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范围的煤炭储量决定。

因此,在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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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

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第三根据各类巷道投产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可采储量及生产能力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本次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个别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中分别列示。

*经评估计算,井巷工程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单位:万元计提减值原值增净值增矿井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评估原值评估净值

准备金额值率%值率%

乌东煤矿65378.1956947.8922969.0873654.9269614.1012.66104.88

屯宝煤矿34658.3333298.8714726.9328517.9619203.34-17.723.4扣减乌东

-86773.52-86773.52煤矿负值

合计100036.5290246.7637696.0115399.362043.91-84.61-96.11

*增减值分析:

本次评估井巷工程有较大增值,主要原因为:

评估原值增值原因为: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用的不断上涨形成

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主要为:账面价值采用产储量法计提折旧,而本次根据剩余服务年限计算成新率,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由于乌东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其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中,其中乌东煤矿评估值为-1446225400.00元,列示在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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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578490160.00元,列示在井巷工程中-867735240.00元。

(5)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286205.9697899.53

车辆9063.353471.15

电子设备7904.751929.14

减:减值准备-11697.37

合计303174.0791602.44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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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

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

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通过调查同类项目的平均费用水平并参考《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NBT51064-2016)等有关定额、计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率。

e.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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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设备所在项目正常的建设期和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年贷款利率/2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和安装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9%)、前期及其他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6%)。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需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1-1-6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加以调整。计算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计提减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286205.9697899.5311535.64252462.7397406.94-11.7912.79

车辆9063.353471.1550.387607.714719.97-16.0637.98

其他设备7904.751929.14111.356033.862140.06-23.6717.73

合计303174.07103299.8111697.37266104.30104266.97-12.2313.83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370697696.61元,减值率12.23%;净值评估增值

126645284.40元,增值率13.83%。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设备账面值已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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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济耐用年限所致。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设备账面值已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账面值已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6)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待摊投资。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25759.21

设备安装工程4412.49

待摊投资89.28

减:减值准备2.35

合计30258.65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已完工项目

对于其主体已在固定资产中列示的,本次并入主体评估;其余已完工项目参照固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未完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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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较小,本次根据其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经账实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超过半年的在建工程,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须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25759.2125191.99-567.23-2.20

设备安装工程4412.494344.99-67.51-1.53

待摊投资89.2885.60-3.68-4.12

减:减值准备2.35

合计30258.6529622.58-636.06-2.10

在建工程评估减值6360644.31元,减值率2.10%。在建工程评估减值的原因主要如下:

*部分主体在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并入固定资产评估,导致评估减值。

*新疆黑山煤矿新型智能空轨运输系统项目已进入终止阶段,本次评估为零,导致评估减值。

(7)使用权资产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22989975.23元,核算内容为经营租赁的光伏用地和地面干选加工系统。

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凭证,核对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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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22989975.23元。

(8)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37宗,原始入账价值合计为

137717406.80元,账面价值合计为84683501.47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土地使用权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上述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对委估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上述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4683501.47元,评估价值

1740334400.00元,评估增值1655650898.53元,增值率1955.10%。评估增

值原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评估价值为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且委估37宗土地中19宗为划拨或授权经营零成本无偿取得,故造成土地使用权评估大幅增值。

(9)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矿业权核算内容为采矿权、探矿权。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采矿权8171.90-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

采矿权28588.1320056.70吉屯宝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

采矿权183816.92135419.20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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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五号露天矿勘探探矿权5655.935655.93

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煤矿区四号井田勘探探矿权4169.694169.69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使用费

矿业权合计230402.56165301.53

2)评估方法

*对于采矿权,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

*对于探矿权,由于无法获取满足矿业权评估的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矿区总规、正式可研报告等资料,无法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矿业权评估理论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建模测算。本次评估对探矿权的相关成本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采矿权使用费

个别采矿权产权人以收取“采矿权使用费”的方式,将采矿权交由子公司开采经营。

本次评估在产权人层面不考虑基于采矿权产生的未来收益预测现金流,评估值为零;仅以收取的使用费吨单价和预期产量计算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扣除需承担的所得税费用后,再以矿业权评估采用的折现率折现计算出“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

经营权人享有开采经营所得,因此在实际经营人层面考虑基于采矿权产生的未来收益预测现金流,针对该实际经营标的公司评估时,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值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进行汇总,同时将实际经营人需支付的“采矿权使用费”净值(负值)列示。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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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矿业权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乌东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

20056.7014868.77-5187.93-25.87

工有限公司昌吉屯宝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

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135419.20--135419.20-100.00露天煤矿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五号

5655.935655.93--

露天矿勘探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煤矿区

4169.694169.69--

四号井田勘探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

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90173.7590173.75/露天煤矿采矿权使用费

矿业权合计165301.53114868.14-50433.39-30.51

评估减值原因: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的经营权人为

子公司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值在经营权人评估明细表中列示,被评估单位评估明细表中仅列示采矿权使用费,因此较账面价值存在减值。

(10)专利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531项专利权。

2)评估方法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在生产工作中形成,部分专利取得年限较长且未使用于相关生产经营中,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评估考虑成本法评估。主要考虑专利重置成本,包括申请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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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费、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经核实,企业专利申请授权给代理公司,查阅相关代理合同,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用为5000元/件,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用2500元/件,上述费用包含从专利委托代理开始直至专利授权所发生的代理费用,且包含专利授权费用代缴纳的服务费。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专利资产评估值1381408.90元,评估增值1381408.90元,增值率100%。

评估增值原因为专利资产为表外资产,无账面价值,从而导致评估增值。

(11)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7712394.72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账外的软件著作权等。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对于正常在用软件,由于软件大部分非近期购置,本次评估进行询价作为软件的评估值。

*对于软件著作权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发生的相关代理费、登记费进行评估;

*对于开发支出,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开发支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开发支出的原始记账凭证等资料。开发支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购矿款,年审审计对于该款项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费用性质无法明确确认,未进行销账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因该款项对应的矿洞资产已弃置,故本次评估按零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93830899.15元,评估增值16118504.43元,增值率

20.7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由于软件的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本次评估值

中未考虑摊销,造成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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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4088249.09元,核算内容主要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人民政府土地补偿费。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4088249.09元,无评估增减值。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52836678.36元,核算内容为工程款、预缴所得税、其他应付款抵消差异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相关合同及会计凭证。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52836678.36元,无评估增减值。

(14)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

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短期借款192791.91192791.910.000.00

应付账款491423.83491423.830.000.00

预收款项237.44237.440.000.00

合同负债128675.89128675.89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28427.00128427.000.000.00

应交税费4642.464642.460.000.00

其他应付款29904.8829904.8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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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893.1021893.1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6455.9416455.94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014452.441014452.440.00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10144524438.26元,无增减值变化。

(15)非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长期借款133357.88133357.88-0.00

租赁负债1458.941458.94-0.00

长期应付款135044.33123305.77-11738.56-8.69

预计负债43589.2743589.27-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13450.42301711.86-11738.56-3.74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3017118604.95元,评估减值117385643.98元,减值率为3.74%。评估减值原因如下:

长期应付款评估减值原因为专项应付款为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项目,均为征税收入,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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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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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10.65年,国家能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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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屯宝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54.25年。本次评估按孰长原则以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正常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136年3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136年3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屯宝井工煤矿、乌东井工煤矿,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煤炭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煤炭销售收入主要由屯宝、乌东井工矿和喀什销售分公司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屯宝井工煤矿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

矿井剩余可采储量备用最新核定(年)评估计算年限系数(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

屯宝井工煤矿19585.581.4270万吨54.2554.25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屯宝井工煤矿设计能力27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12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27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2026年至2027年120万吨/年、2028年至2029年150万吨/年、2030年及以后年度

27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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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至2027年120万吨/年、2028年至2029年150万吨/年、2030年及以后

年度27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屯宝井工煤矿具有长期历史价格资料,因此本次评估以屯宝井工煤矿历史年度价格为基础,对未来年度长期价格趋势进行推算确定。根据财务销售资料,屯宝井工煤矿各年销售价格如下表:

价格单位:元/吨

2025年

井工矿名称品种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

屯宝井工煤矿商品煤418.43334.29295.24188.60

2025年2029年及

井工矿名称品种2026年2027年2028年

8-12月以后年度

屯宝井工煤矿商品煤189.00189.00234.00279.00323.00因此,根据上表,本次评估自产煤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不含税销售单价确定为2025年8-12月189.00元/吨、2026年189.00元/吨、2027年234.00元/吨、2028年279.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323.00元/吨。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乌东井工煤矿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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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

矿井剩余可采储量备用最新核定(年)评估计算年限系数(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400万吨/年)

乌东井工煤矿61461.631.4600万吨110.60110.60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乌东井工煤矿设计能力6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60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4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2026年至2028年300万吨/年、2029年350万吨/年、2030年及以后年度4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2026年至2028年300万吨/年、2029年350万吨/年、2030年及以后年度4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乌东井工煤矿具有长期历史价格资料,因此本次评估以乌东井工煤矿历史年度价格为基础,对未来年度长期价格趋势进行推算确定。根据财务销售资料,乌东井工煤矿各年销售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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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单位:元/吨

2025年

井工矿名称品种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

乌东井工煤矿商品煤432.82418.78340.45215.83

2025年2029年及以

井工矿名称品种2026年2027年2028年

8-12月后年度

乌东井工煤矿商品煤216.00216.00267.00318.00368.00因此,根据上表,本次评估自产煤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不含税销售单价确定为2025年8-12月189.00元/吨、2026年189.00元/吨、2027年234.00元/吨、2028年279.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323.00元/吨。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喀什销售分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喀什销售分公司从被评估单位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子公

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准东”)和国能新疆红

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沙泉能源”)购入商品煤,运输至以阿克苏以南方向,包括阿克苏,阿图什,喀什,莎车,和田等县市销售,民生保供煤以自治区工信厅下发文件为主,覆盖喀什地区的周边县,镇、乡、村。

A.未来年度商品煤销售量的预测参考历史年度销售量进行预测。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新疆公司2024年第27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民生块煤直供直销价格为450元/吨、新疆准东块煤场地交货价格拟照民生直供直销价格450元/吨、

红沙泉块煤场地交货价按500元/吨、红沙泉混煤场地交货价按480元/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2025年8-12月的销售价格参考文件价格,未来年度的销售单价参考新疆准

东未来年度商品煤价格的增长率进行预测。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商品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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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其他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后勤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收入、阜康黄竹

宾馆的酒店餐饮服务收入、机电管理中心的电费和设备租赁费、生产准备中的掘进工程款以及资金科分摊的采矿权使用费等。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物资供应中心中餐费、废旧物资款;乌东煤矿的餐费、

电费、煤矸石销售费、煤泥款、税费、住宿费、租赁费等;洗选中心的废旧物

资款、水电费、专业化运营服务费等;运输管理中心的车辆使用费、技术服务费等;昌吉分公司的餐费、电费、平台交易服务费、水费等;资金科的安置楼

房款、安置楼房租税费、借款利息等;运销处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喀什销售分

公司的场地租赁费、代办费、装卸费等;机关会计服务中心的餐费、通讯费、煤制天然气项目前期费等。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屯宝井工煤矿煤炭成本

营业成本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原材料及电力、维修费、维简费、安

全费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矿权出让收益金、环境保护费、其他制造费用等。

A.原材料及电力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原材料及电力,为27.98元/吨。

B.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C.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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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00元;

(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

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0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00元。屯宝井工煤矿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矿山安全费用按50.00元/吨计提。故本次评估安全费用按50元/吨计取。

D.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E.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和绿化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与商品煤产量呈线性关系,参考历史年度每吨商品煤水土保持补偿费费用,确定未来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绿化费为造育林计提费用,商品煤产量乘0.15确定未来年度绿化费。

F.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G.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H.其他费用

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专业化服务费、外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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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及其他费用等,未来年度预测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乌东井工煤矿煤炭成本

营业成本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原材料及电力、维修费、矿业权出让

收益、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维简费、安全费、运输费、政策性费用-水土

保持补偿费、洗选费、其他费用等。

A.原材料及电力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原材料及电力,为24.10元/吨。

B.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C.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00元;

(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

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0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00元。乌东井工煤矿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矿山安全费用按50.00元/吨计提。故本次评估安全费用按50元/吨计取。

D.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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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E.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和绿化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与商品煤产量呈线性关系,参考历史年度每吨商品煤水土保持补偿费费用,确定未来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绿化费为造育林计提费用,商品煤产量乘0.15确定未来年度绿化费。

F.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G.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H.其他费用

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费用,包括运输费、洗选费及其他费用等,未来年度预测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喀什销售分公司煤炭销售成本

营业成本包括购煤成本及运费等。2025年8-12月及以后年度的采购单位成本参考历史年度毛利率进行预测。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采购单位成本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商品煤成本。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原材料、燃料及电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费用、

维修费、公共事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A.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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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B.除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外的其他费用,参考历史年度成本占其他主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包括原材料和其他支出等费用,参考历史年度费用占其他主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煤”税目的原矿税率9%、选矿税率8%。

环境保护税、印花税、水资源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

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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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包括人工成本、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销售服务费、折旧及

摊销、修理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销售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保险费、折旧及摊销费、修理费、职工薪酬、低值易耗品摊

销、存货盘亏、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税金、租赁

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技术转让费、董事会费、排污费、车

辆使用费、筹建费用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技术服务费等。

对于职工薪酬,参考历史年度研发人员数量、人均工资进行预测;

折旧费,按企业预测期内资产持有金额、折旧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根据历史年度计入研发费用中的比重确定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费;

对于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但对于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大额银行手续费等支出,本次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

企业所得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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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五举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产能指标支出。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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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货币资金138499.34138499.34122329.341617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应收票据13687.6413687.640.0013687.64

应收账款76698.1176698.110.0076698.11

应收款项融资15935.9815935.980.0015935.98

预付款项31061.2531061.252880.3828180.87

其他应收款147866.27147866.2796278.7551587.52

存货3850.013850.010.003850.01

合同资产0.000.000.000.00

持有待售资产0.0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41682.74241682.74237192.284490.46

流动资产合计669281.34669281.34458680.75210600.58

短期借款192791.91192791.91192791.91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0.00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0.000.000.000.00

应付票据0.000.000.000.00

应付账款491423.83491423.83430246.3861177.45

预收款项237.44237.44236.940.50

1-1-6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合同负债128675.89128675.897560.46121115.44

应付职工薪酬128427.00128427.000.00128427.00

应交税费4642.464642.461823.442819.02

其他应付款29904.8829904.888655.4521249.43

持有待售负债0.0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893.1021893.1021893.100.00

其他流动负债16455.9416455.940.0016455.94

流动负债合计1014452.441014452.44663207.67351244.77

基准日营运资金-140644.19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屯宝井工煤矿和乌东井工煤矿合理服务年限孰高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63120.11149987.20178363.24213839.12258325.98317368.06318471.83

减:营业成本64224.19151787.61150071.38155896.43162160.51180175.03180333.50

税金及附加4640.2610646.9213381.0516663.7720609.3525646.4325515.82

营业费用5183.1511054.7011275.8711614.1112029.8212587.6512604.68

管理费用6582.9639149.5138633.8138710.5038708.0638776.3638854.81

研发费用3156.374011.384011.384011.384011.384011.384011.38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二、营业利润-20666.82-66662.91-39010.25-13057.0620806.8656171.2057151.64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0.00

三、税前利润-20666.82-66662.91-39010.25-13057.0620806.8656171.2057151.64

1-1-6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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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减:所得税0.000.000.000.000.000.000.00

四、税后净利润-20666.82-66662.91-39010.25-13057.0620806.8656171.2057151.64

加:折旧摊销18331.4048353.2144763.3045437.5445701.5847039.5647216.23

减:资本性支出60681.3330593.0341986.7516337.6513207.1437394.6348724.17

营运资本增加额6499.01-1583.9213079.7212236.0015916.7416502.23441.22

五、企业自由现金

-69515.76-47318.82-49313.413806.8337384.5649313.9255202.49流量

(5)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β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7514。

1-1-6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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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2.05%,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1-1-6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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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预测期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09%

权益资本成本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0766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

债务资本成本2.05%

(6)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7)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135617.35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501194.20

1预付款项2880.38与日常经营无关

1-1-6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2其他应收款96278.75与日常经营无关

3其他流动资产237192.28与日常经营无关

4固定资产64026.37闲置、待报废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651.71未纳入盈利预测

6使用权资产2299.00与日常经营无关

7其他非流动资产25283.67与日常经营无关

8无形资产72582.05与日常经营无关

二非经营性负债636811.55

1应付账款430246.38与日常经营无关

2合同负债7560.46与日常经营无关

3其他应付款8655.45与日常经营无关

4长期应付款123305.77与日常经营无关

5租赁负债1458.94与日常经营无关

6预收款项236.94与日常经营无关

7预计负债43589.27与日常经营无关

8短期借款211.73与日常经营无关

9应交税费1823.44与日常经营无关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723.17与日常经营无关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35617.35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122329.34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评估对于控股子公司的被投资企业按照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评估,以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乘以股权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对于非控股子公司本次根据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经计算,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1228100.56万元。

1-1-6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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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318269.26+501194.20-636811.55+122329.34+1228100.56

=1533081.81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328107.99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1204973.82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新疆能源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二、新疆能源”。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部分固定资产非正常使用状态

1)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

*已拆除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73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拆除/无实物资产类型数量(项)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69.00254.58139.6736.87

构筑物4.00158.30104.47101.39

合计73.00412.88244.14138.26

*待报废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68项,具体情况如下:

1-1-6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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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待报废资产类型数量(项) 建筑面积(m2)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3.003717.00247.57171.97117.39

构筑物65.00/1117.33742.28633.20

合计68.003717.001364.90914.25750.59

*已处置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计1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明细表科目资产名称建筑面积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金额

房屋建筑物车库17.414.822.26-

*已移交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计5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明细表科目资产名称建筑面积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金额振华饭店民族食堂

房屋建筑物272.4055.2936.9714.67改造

房屋建筑物平乐园378.0071.4936.7510.82

房屋建筑物振华饭店4072.00152.9751.05-

房屋建筑物东山商场二层楼583.00228.38127.92-

160199办公用房

房屋建筑物1247.0054.4922.60-(多经局办公楼)

合计562.63275.3025.49

2)设备类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闲置状态,概况如下表:

*待报废设备类资产

单位:万元待报废资产类型数量(项)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

机器设备930.0014315.66479.97314.77

车辆2.00146.1729.352.79

电子设备230.0076.553.163.02

合计1162.0014538.38512.48320.58

1-1-6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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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设备类资产

单位:万元闲置资产类型数量(项)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

机器设备155.002524.50361.99248.90

合计155.002524.50361.99248.90

(2)部分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

1)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能源156项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新疆能源出具

了权属承诺函,承诺上述房屋的产权均归其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主要依据新疆能源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合同、预决算书等资料,并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确定。

2)截至评估基准日,共111项房屋证载权利人非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

工有限公司,具体产权情况如下:

产权情况 数量(项) 建筑面积(m2)

证载权利人名称不符,其中:111.00120267.81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4.0056589.88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2.0057067.23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公司2.004059.90

其他3.002550.80

新疆能源出具了权属承诺函,承诺上述房屋的产权均归其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截至评估基准日,运输设备计11辆对应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证证载权利

人名称为北京神充兴业工贸有限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

与产权持有单位名称不符,尚未办理权利人名称变更。新疆能源提供了入账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证明上述运输车辆确实为新疆能源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运输车辆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表外资产的核实与确认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能源存在表外资产,包括未入账的土地、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评估人员通过核对土地产权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

1-1-6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网站查询确认其权属。

(4)关于产能指标相关情况新疆能源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神华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其核准产能于2024年调整为3000万吨/年,已取得煤炭产能指标为1000万吨/年,其中2000万吨/年的核增产能尚未取得正式产能指标。根据2024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的文件

精神及要求,经被评估单位说明并确认,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拟参照该文件实施意见,通过“改扩建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解决产能指标缺口,即通过改扩建将矿井生产能力调整至4000万吨/年,并按监管要求进行部分产能储备。相关改扩建申报材料已于2025年10月报送至国家能源局审核。本次评估在此基础上假设该矿于2026年完成产能核增,并自2027年起按3100万吨/年的规模组织生产。

此外,新疆能源子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其核准产能于2024年调整为3500万吨/年,已取得煤炭产能指标为

2000万吨/年,其中1500万吨/年的核增产能尚未取得正式产能指标。该矿亦拟

通过“改扩建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解决产能指标缺口,即通过改扩建将生产能力调整至4500万吨/年。目前相关改扩建材料尚未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本次评估基于审慎原则,假设该矿于2028年完成产能核增,并在预测期内按3500万吨/年的规模组织生产。

针对上述采矿权产能指标尚未完全落实的情况,评估机构已在采矿权评估中结合核准产能现状、改扩建计划及合理时点假设进行测算,相关不确定性已在评估参数和评估结果中予以充分反映。

本次评估,已经充分考虑申报时间及审批流程等事项,采用阶梯申报方式,循序渐进的增加煤矿产量,相应的预测符合政策要求且相对谨慎。根据目前办理情况及公司相关说明,预计未来办理和取得相应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同时,在本次评估预测中红沙泉一号露天矿计划于2027年达产3100万吨,并在预测期稳产;准东露天矿于2031年达产3500万吨并在预测期稳产,国家

1-1-6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能源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已涵盖上述预测期。

6、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新疆能源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二、新疆能源”。

(三)化工公司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化工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375349.10万元,评估值2495053.41万元,评估增值1119704.31万元,增

值率81.41%。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总资产账面值2424434.58万元,评估值3544138.89万元,评估增值

1119704.31万元,增值率46.18%。

负债账面值1049085.48万元,评估值1049085.4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375349.10万元,评估值2495053.41万元,评估增值

1119704.31万元,增值率81.41%。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665974.18669365.063390.880.51

2非流动资产1758460.402874773.831116313.4363.48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352581.992128380.86775798.8757.36

4投资性房地产---

5固定资产189727.72393781.55204053.83107.55

6在建工程107605.97109077.001471.031.37

7无形资产41590.06176579.76134989.70324.57

8其他非流动资产66954.6666954.66--

1-1-6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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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9资产总计2424434.583544138.891119704.3146.18

10流动负债864773.73864773.73--

11非流动负债184311.75184311.75--

12负债总计1049085.481049085.48--

13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375349.102495053.411119704.3181.41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对存货,在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库存数量的基础上,以实际库存量乘以实际成本或可变现价格得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2980226222.34元,包括银行存款2976238406.06元,其他货币资金3987816.28元。

A.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2976238406.06元。

B.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为3987816.28元。

综上,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2980226222.34元。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24162411.62元,应收票据评估值为24162411.62元。

1-1-6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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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27547085.91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评估值为327547085.91元。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162434482.44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预付账款评估值为162434482.44元。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1972484.45元,计提坏账准备41007091.20元,账面价值50965393.25元,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为50965393.25元。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1302800323.69元,计提跌价准备106134873.42元,账面价值1196665450.27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200435371.1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134873.42元,账面价值94300497.71元。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94300497.71元。

B.在库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账面余额16750.44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6750.44元。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16750.44元。

C.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余额123742333.8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23742333.80元,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为123742333.80元。

D.产成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978605868.32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978605868.32元。产成品评估值为1012514703.98元,评估增值

33908835.66元,增值率3.47%。产成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产成品评估值中考

虑部分利润所致。

1-1-6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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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760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760000000.00元。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57740717.51元,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57740717.51元。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共12项,为9家子公司和3家合营公司,包括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

22901171869.5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9375351989.03元,账面价值

13525819880.54元。具体情况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账面价值

1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5.00%368949.32-

2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80.00%5000.004000.00

3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100.00%1004096.82659070.35

4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100.00%708369.96377543.83

5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00%48674.4026092.30

国能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

6100.00%100000.0016596.97

限公司

7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65.00%150000.0016945.14

8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0%60000.006120.00

9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35.00%417600.0088580.05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

1030.00%39554.80139020.09

公司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

1133.3634%11090.0018613.25

12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2.3231%65000.00-

合计1352581.99

1-1-6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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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

*对于合营公司,针对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按持股比例行使投票权,派驻董事席位未过半数,无控制权,不参与经营,故被评估单位不参与经营合营公司事务,本次按照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原值22901171869.5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9375351989.03元,账面价值13525819880.54元,评估价值

21283808566.49元,评估增值7757988685.95元,增值率57.36%。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实缴持股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比例

1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5.00%-17434.87

2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80.00%4000.005517.1937.93

3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100.00%659070.35702328.476.56

4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100.00%377543.83775611.84105.44

5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00%26092.3026111.300.07

国能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限

6100.00%16596.9719172.3915.52

公司

1-1-6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实缴持股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比例

7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65.00%16945.1417039.440.56

8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0%6120.006119.21-0.01

9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38.23%88580.05155939.5976.04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

1030.00%139020.09392386.98182.25

11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3.3634%18613.2510719.58-42.41

12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2.3231%--

合计1352581.992128380.8657.36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共计1项,为对中科合成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账面值合计为20000000.00元。具体账面价值情况表和长期投资总体情况表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性质投资日期持股比例%

1中科合成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2012年1.34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被评估单位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允价值计量入账,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20000000.00元。

在确定其他权益工具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共计1项,为对国能(北京)科创

1-1-6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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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账面值合计为10000000.00元。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被评估单位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公允价值计量入账,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为10000000.00元。

(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为企业申报的全部房屋建筑物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资产239项,构筑物1019项,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合计360264.3353535.68

其中:房屋建筑物126199.2130538.21

构筑物234065.1222997.47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A.对于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1-6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B.对于企业外购商品房类资产或具备单独转让可能的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A.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

算重置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由于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重置全价均为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对于有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即评估人员根据预决算工程量,参照现行的《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内蒙古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内蒙古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7年),按照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所处区域的土建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概算、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类似工程的预算定额,重编模拟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基准日适用的价格文件,测算出待评估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价值量较小的建筑工程,评估人员参考同类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或概算指标,根据层高、柱距、跨度、装修标准、水、电设施等工程造价的差异进行修正后得出待评估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1-1-6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费率标准和行政

收费政策性文件,确定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费率费率费用名称计算基数计算依据号(含税)(不含税)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建设单位管理费1.52%1.49%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2监管费0.19%0.18%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3监理费0.68%0.64%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4工程造价咨询费0.27%0.25%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5技术服务费0.07%0.07%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6临时设施费0.58%0.53%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7前期工作费0.05%0.05%

基数设定额专项论证评价及验收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80.14%0.13%

费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9勘查设计费1.68%1.58%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0数字化交付费0.21%0.20%

基数设定额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10.150%0.14%

施费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2工程保险费0.30%0.28%

基数设定额设备材料及设施检验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30.13%0.12%

检测费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4设备材料监造检验费0.04%0.04%

基数设定额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50.06%0.06%

处理费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6联合试运转费1.08%0.99%

基数设定额折成工程费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7其他专项费用0.50%0.46%

基数设定额

合计7.65%7.21%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1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贷款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

1-1-6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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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工

期×贷款利率×1/2

b.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参照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评估人员对各类建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类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B.市场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 案例*A*B*C*D*E

其中: P:待估房产评估价值; P 案例:可比交易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权益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及增减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价值为535356827.36元,评估值为1331287291.66元,评估增值795930464.30元,增值率148.67%。

1-1-6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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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A.企业外购或者抵债的商品房类资产主要购置于 2007 年,至评估基准日期间随着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地价及房价均有了较大程度的上涨,导致本次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B.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建造于 2006 年到 2025 年,至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机械增值幅度较大,导致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a.企业在以前年度因国际油价持续低迷,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下属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主要煤制油产品缺乏竞争力,化工装置开工率不足,于是对长期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企业多年研发及改造,本次评估时点装置利用率有很大提升,原来的减值原因已经出现明显变化,所以本次评估体现出了长期资产的价值;b.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

(6)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16040506296.41元,账面价值为1359223870.03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604050.63135922.39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588751.90130277.30

固定资产-车辆9555.073844.07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743.661801.01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机器设备评估

1-1-6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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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

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a.购置价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查阅《2025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和网上寻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

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对于非标专用设备,根据企业提供的预、决算资料,依据中国石化建〔2025〕21号以及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等,采用概算调整法确定其评估基准日安装工程造价。

b.运杂费参照中国石化建〔2025〕21号关于印发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计取,具体运杂费率如下表所示:

运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序号建设项目所在地区

(%)(%)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

142.43

安徽、北京、天津、上海

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

24.642.87

福建、广东、黑龙江

甘肃、宁夏、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青

35.383.2

海、云南

4新疆、西藏63.64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购置价含运费的,不单独再计算运费c.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时考虑设备安装的难易程度和产权持有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

1-1-6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情况分析确定。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对于非标专用设备,依据经核实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中工作量为基础,主要参考中国石化建〔2025〕21号关于印发2025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以及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

人工费调整文件等,调整计算确定安装工程造价。

安装调试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d.基础费

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基础费参考费率,单独基础参考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结合产权持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分析确定。如设备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账面值已体现在房屋建筑物中的设备不考虑设备基础费用;

基础费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费=设备购置价×基础费率

e.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

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参考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依据工业产品价格指数、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结合产权持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分析确定。

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设备购置价×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率

f.前期及其他费用参照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通知中的2018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中国石化建〔2025〕21号通知中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取。具体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如下表所示:

1-1-6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标准标准序号取费项目取费基础取费依据(含税)(不含税)

2025石油化工工

1建设单位管理费设备投资额3.24%3.18%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2监管费设备投资额0.38%0.36%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3监理费设备投资额1.14%1.08%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4工程造价咨询费设备投资额0.39%0.38%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5技术服务费设备投资额0.09%0.09%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6临时设施费设备投资额0.47%0.46%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7前期工作费设备投资额0.05%0.05%

程建设定额专项论证评价及验收2025石油化工工

8设备投资额1.12%1.10%

费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9勘查设计费设备投资额2.18%2.14%

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10数字化交付费设备投资额0.27%0.26%

程建设定额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2025石油化工工

11设备投资额0.150%0.15%

施费程建设定额

12工程保险费设备投资额0.30%0.29%根据可研报告估算

设备材料及设施检验2025石油化工工

13设备投资额0.10%0.10%

检测费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14设备材料监造检验费设备投资额0.03%0.03%

程建设定额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2025石油化工工

15设备投资额0.05%0.05%

处理费程建设定额

2025石油化工工

16联合试运转费设备投资额0.88%0.86%

程建设定额

其他专项费用/生产准2025石油化工工

17设备投资额0.50%0.49%

备费程建设定额

合计11.34%11.07%

注:取费基数已折成为设备投资额。设备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及装置性材料费。

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含税费率

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不含税费率

g.资金成本

1-1-6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考虑到所参评的机器设备是企业筹建至投产系列设备之一,其生产能力受企业整体建设(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等)运行制约,所以将其购置到运行的周期比照企业整体工程建设周期按2年确认为合理工期,其采用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0日公布的1~5年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通过插值计算后确定资金成本为3.25%,资金成本按均匀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

h.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

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B.原地续用进口机器设备评估

由于项目建设较早,所用进口设备无法获得准确报价。近二十年,国产相关设备无论是技术水平及加工制造能力及品质均已达到国外设备的技术水平。

经向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公司、中国化学天宸工程研究院等总设计单位进行访谈,目前,国内煤制油装置的各阶段的工艺路线、及技术方案,完全立足国内技术。

国产煤制化工各装置、分装置、核心设备及系统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工作

稳定性、可靠性不仅超过进口设备早期的水平,同时与国外目前的最新技术水平相当。国内后续建造的相关装置均采用国内设备,被评估单位后续二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也完全采用国产化设备。因此,相关进口设备价格,根据替代原则,采用国内技术相应水平的产品价格进行替代。按国产设备进行评估。

C.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

1-1-6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D.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运输车辆评估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a.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增值税率)×10%

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B.车辆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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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车辆成新率

*电子设备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网络平台询价,收集近期市场价格信息,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另:部分超期服役的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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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全价×电子设备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604050.63135922.391154988.13260647.25-28.0091.76

固定资产-机器

1588751.90130277.301142654.32252454.95-28.0893.78

设备

固定资产-车辆9555.073844.078598.885986.24-10.0155.73

固定资产-电子

5743.661801.013734.932206.06-34.9722.49

设备

*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关于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首先,因国家整体工业技术进步造成相关生产设备更替周期缩短,新设备的不断推出导致旧设备落后淘汰,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第二,由于近几年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出口导向受阻,工业品市场总体上供过于求,导致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造成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下降,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第三,由于人工上涨,导致设备重置全价中的安装费用上涨。形成设备评估原值的增值因素。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有较大幅度的减值。

关于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增值。首先,因机器设备的计提了巨额减值准备,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巨幅增值。第二,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对评估净值造成影响,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机器设备评估净值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关于车辆评估原值减值。首先,是因新车型不断推出,旧款车辆需求减少导致价格下降,导致车辆评估原值小幅减值。

关于车辆评估净值增值。首先,由于车辆经济寿命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因此,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增值。第二,车辆评估原值减值对净值造成影响,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减值。总之,尽管车辆原值减值,但综合其它增值因素,车辆评估净值仍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1-1-6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主要为市场价格逐年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为部分电子设备的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

(7)固定资产清理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成品油罐、加油机 J-101 等设备。

依据固定资产清理评估申报表,该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2696509.97元。

2)评估方法

*对于无法修理的电子设备等,认定其可回收金额为零。

*对于因提足折旧而纳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资产,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资产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

评估值=二手市场回收价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评估人员评定估算,纳入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清理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如下:

固定资产清理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42560.00元。

(8)在建工程-土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土建账面值115502949.01元,共9项,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宝清褐煤综合利用项目等项目的在建成本。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已完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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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评估基准日已完工,且已经结清工程款或已经确认应付工程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如果该工程属于其他主要工程的附属工程,则在其主要工程项目评估时考虑,不再对本科目附属工程重复评估。

*未完工项目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中包含资金成本,则将资金成本评估为零重新计算资金成本。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土建评估值118749201.23元,评估增值3246252.22元,增值率2.82%。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9)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账面净值891525547.44元。

2)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对于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在建工程设备重置成本及安装费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在核实在建工程账面金额无误的前提下,评估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较长的在建项目(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则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

对于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二三条生产线等,基准日已停建,未有明确说法,已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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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902989663.60元,评估增值11464116.16元,增值率1.29%。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10)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工程物资账面价值为5238107.31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主要为耐腐蚀离心泵、透明磨口玻璃瓶、碳化硅辐射加热器等物资。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首先将评估申报表账面余额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会计账

簿进行核对,清查结果账表一致。评估人员在审阅企业填报的工程物资评估明细表后,抽取金额较大项目,核对其合同及付款凭证等情况。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工程物资库存时间较短,领用较快,账面值接近基准日市价,本次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工程物资评估值为5238107.31元。

(11)使用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74278860.16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租赁的办公用房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符合租赁会计准则的核算规定,账面余额合理反映了基准日企业享有的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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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74278860.16元。

(1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企业申报的20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552561.93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420163597.66元,账面净值为364930004.92元。原始入账价值均为企业历史取得成本和补偿他人的用地补偿金。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待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

具体评估方法选择及理由如下:

对于出让土地:

A.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位于鄂尔多斯市,该区域近几年来地产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评估对象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成本逼近法:待估宗地为工业用地,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年来有较多类似征地案例,且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成本费用有较准确的依据,因此适宜选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并未对外公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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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到当地国土部门走访和调研也未能获取当地基准地价对应的修正体系,不具备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条件,故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b.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可供参考的土地出租案例用于估算潜

在租金;同时,待估宗地上建筑物目前为企业自用,虽然该类房屋有一定的通用性,待估宗地所处区域的同类用地基本以自用为主,极少有出租的情况,也难以通过房地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c.假设开发法:待估宗地为工业用地,同一供需圈近期类似工业用地的房地产以企业购地后自建自用为主,采矿厂房租赁或买卖案例较少,未形成稳定公开的厂房租赁与买卖交易市场,故不适宜采用剩余法(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对于划拨土地:

1)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所在区域近几年来可以获得与评估对象条件类似、

利用方式类似的政府实际划拨供地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成本逼近法:评估对象主要为工业用地,近年来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年来有较多类似征地案例,且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成本费用有较准确的依据,因此适宜选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C.剩余(增值收益扣减)法:评估对象能够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得出出让

土地使用权价格,并且地方已经公布经科学论证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可用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直接扣减相对应的土地增值收益。因此适宜采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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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并未对外公布,评估人员到当地国土部门走访和调研也未能获取当地基准地价对应的修正体系,不具备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条件,故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B.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地方政府对划拨土地收益没有处置政策,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三种方法中的二种进行评估。

对于无法办理产证的土地,且账面值为占用他人土地的用地补偿金的,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示。

*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使用权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加上客观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来确定出让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及增减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364930004.92元,评估值为1633199214.60元,评估增值1268269209.68元,增值率347.54%。

*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主要增值原因是:账面价值为企业以

前年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随着近年来该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

价值的上升,从而导致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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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无形资产-其他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合计52项,主要为外购软件,包括油渣萃取项目工艺包、PID 自控率管理平台及生产运营指挥系统等。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相关专利权,合计1012项,为化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共同研发的专利资产,其中,发明专利

609项,实用新型专利403项。

2)评估方法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对于共有专利中,涉及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分公司”)及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工”)参与研发的专利,考虑到其所处行业特性,煤制油分公司及榆林化工的专利权与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相对清晰可量化,且该等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能够保持一定的延续性,故采用收益法对该部分专利进行评估。涉及其他分子公司参与研发的共有专利,因无法建立特定专利资产与未来收益之间稳定、可辨识的现金流关联,尚未形成与企业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其收益分成情况不确定,故该部分共有专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根据上述判断,本次由被评估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参与研发的共有专利,在子公司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下单独评估,其他共有专利部分在化工公司母公司口径进行评估,各分子公司不再单独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综上可得,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32598336.20元,增值81627729.14元,增值率160.15%。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纳入本次评估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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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中存在未入账专利权,导致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远高于账面价值。

(14)长期待摊费用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80298582.38元,核算内容为发生的待摊销费用。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80298582.38元。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84969203.75元,核算内容为委托贷款。

2)评估方法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484969203.75元。

(16)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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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1486559607.69元,核算内容为内蒙古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能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供应商的材料款及技术服务费等,应付账款评估值为1486559607.69元。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账面价值520565.75元,主要为预收内蒙古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收入等,预收账款评估值为520565.75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267843372.71元,主要为预收油款等,合同负债评估值为267843372.71元。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910577300.25元,核算内容为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

保险、生育保险等,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910577300.25元。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33912519.22元,核算内容为应交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应交税费评估值为33912519.22元。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219741941.80元,核算内容为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外部单位的往来款项及押金等,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219741941.80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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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5687214392.27元,核算内容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5687214392.27元。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41367596.36元,核算内容为合同负债相关税费调整,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41367596.36元*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价值1800000000.00元,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800000000.00元。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14930195.21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办公租赁款项,租赁负债评估值为14930195.21元。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28187307.49元,主要为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北京市政府的相关政府补助等,递延收益评估值为28187307.49元。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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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负、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目前情况及明确的规划安排,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及行业权威机构对未来产业链价格及其走势判断

与实际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评估假设预测期被评估单位能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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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整体上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每年自由现金流均全部分配。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A.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C.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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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B.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式中: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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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7)

式中:

Wd:行业的债务比率;

??

????=(8)(??+??)

We:行业的权益比率;

??

????=(9)(??+??)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10)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1)??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2)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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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3)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行业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3)未来收益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运营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生产线,主要业务包括煤制油生产和销售、煤制聚烯烃产品统一销售。

*历史期营业收支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柴油、汽油、石脑油、

液化气、沥青、其他副产品、代理费等。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营业收入合计2433929.952206881.352290586.041007954.43

1聚乙烯收入833627.94715045.65792057.79444638.45

1.4销量96.0194.4695.5556.99

1.5单位价格8682.657569.868289.737801.76

2聚丙烯收入802899.71713432.75713264.27417866.48

2.4销量109.09107.06106.9864.80

2.5单位价格7359.976664.096667.576448.73

1-1-6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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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

3乙二醇收入70793.1682137.2884301.2652666.91

3.4销量19.1124.8522.5714.03

3.5单位价格3703.633305.543734.713754.47

4柴油收入365648.65341241.09317579.0269646.17

4.2产量46.8850.1450.467.34

4.3产销率2.271.021.060.76

4.4销量20.6249.0047.529.62

4.5单位价格17732.396964.726683.447241.66

5汽油收入1194.691863.381577.55976.08

5.2产量0.210.120.100.10

5.3产销率1.200.700.570.83

5.4销量0.170.170.180.12

5.5单位价格6960.9910793.248748.308459.77

6石脑油收入195105.79212635.08218832.4314171.64

6.2产量32.9134.7534.553.06

6.3产销率0.991.000.991.16

6.4销量33.1834.7634.772.63

6.5单位价格5880.636117.626293.695393.29

7液化气收入50353.3441565.1042782.751214.65

7.2产量10.279.4910.020.13

7.3产销率1.031.011.030.46

7.4销量9.969.419.730.29

7.5单位价格5057.394416.414398.714229.97

8沥青收入107634.1894914.75115796.175242.63

8.2产量73.0679.4285.211.29

8.3产销率1.081.011.013.94

8.4销量78.7280.1985.785.07

8.5单位价格1367.321183.611349.871034.19

9其他副产品收入6672.494046.263621.94538.86

9.2产量9.549.038.981.65

9.3产销率1.001.001.001.00

9.4销量9.549.038.981.65

9.5单位价格699.56447.91403.423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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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

10代理费收入--748.80802.98

10.4销量58.0365.7962.1344.36

10.5单位价格--12.0518.10

11其他收入24.06189.58

被评估单位的烯烃产品来源于包头化工、榆林化工和新疆化工。其中包头化工、榆林化工烯烃产品产能为60万吨/年,新疆化工烯烃产品为72万吨/年。

历史期三家化工公司均三年一次大修,交叉进行,故历史期烯烃产品产量及销量基本稳定。

被评估单位的乙二醇产品来源于榆林化工。榆林化工乙二醇产线产能为40万吨/年,评估基准日30万吨产能正常参与生产,剩余10万吨用于榆林化工PGA 配套产能,PGA 产线达产时间尚不确定。历史期受产能利用安排和国产催化剂更换的原因导致乙二醇年产量及销量在22万吨/年的水平。

被评估单位的油品、液化气、沥青以及其他副产品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生产,历史期一年一次大修。2022年至2024年上述产品产量及销量基本稳定。2025年上半年,由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对产线整体进行二代技术升级,停工半年,导致上述产品产量及销量降低。

代理费收入为代理销售包头化工、榆林化工和新疆化工副产品形成的收入。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化工产业买断销售费用 A 值的批复》(国家能源化工函〔2024〕615号)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代理销售包头化工、榆林化工、新疆化

工副产品服务费20元/吨。

2024年其他收入为上海研究院分公司科研项目形成的收入,2025年以来,

根据集团整体架构安排,上海研究院分公司已无业务;2025年1-7月其他收入为销售 PGA(乙二醇酸)形成。基准日 PGA 产线无法实现稳定生产,达产时间不确定。

*营业收支预测

A.营业收入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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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单位主要产品历史期产量,基于已有产能,按照产销平衡的原则确定预测期销量,参考历史期价格水平对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序2025年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号8-12月营业收入合计802582.352252717.122260226.062252341.672260226.062257597.932257597.93

1聚乙烯收入317598.90743812.51743812.51743812.51743812.51743812.51743812.51

1.4销量40.7195.3495.3495.3495.3495.3495.34

1.5单位价格7801.767801.767801.767801.767801.767801.767801.76

2聚丙烯收入258870.31694574.32694574.32694574.32694574.32694574.32694574.32

2.4销量40.14107.71107.71107.71107.71107.71107.71

2.5单位价格6448.736448.736448.736448.736448.736448.736448.73

3乙二醇收入30740.1488230.1095739.0587854.6595739.0593110.9293110.92

3.4销量8.1923.5025.5023.4025.5024.8024.80

3.5单位价格3754.473754.473754.473754.473754.473754.473754.47

4柴油收入108472.88362770.83362770.83362770.83362770.83362770.83362770.83

4.2产量14.9850.0950.0950.0950.0950.0950.09

4.3产销率1.001.001.001.001.001.001.00

4.4销量14.9850.0950.0950.0950.0950.0950.09

4.5单位价格7241.667241.667241.667241.667241.667241.667241.66

5汽油收入503.241479.321479.321479.321479.321479.321479.32

5.2产量0.150.150.150.150.150.15

5.3产销率-0.870.870.870.870.870.87

5.4销量0.060.170.170.170.170.170.17

5.5单位价格8459.778459.778459.778459.778459.778459.778459.77

6石脑油收入54718.84212635.08212635.08212635.08212635.08212635.08212635.08

6.2产量10.3234.7634.7634.7634.7634.7634.76

6.3产销率1.001.001.001.001.001.001.00

6.4销量10.3234.7634.7634.7634.7634.7634.76

6.5单位价格5304.376117.626117.626117.626117.626117.626117.62

7液化气收入11889.3141565.1041565.1041565.1041565.1041565.1041565.10

7.2产量2.979.419.419.419.419.419.41

7.3产销率1.001.001.001.001.00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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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8-12月

7.4销量2.979.419.419.419.419.419.41

7.5单位价格4006.374416.414416.414416.414416.414416.414416.41

8沥青收入18740.80101980.36101980.36101980.36101980.36101980.36101980.36

8.2产量23.7978.3278.3278.3278.3278.3278.32

8.3产销率1.001.001.001.001.001.001.00

8.4销量23.7978.3278.3278.3278.3278.3278.32

8.5单位价格787.611302.171302.171302.171302.171302.171302.17

9其他副产品收入715.374500.004500.004500.004500.004500.004500.00

9.2产量2.039.209.209.209.209.209.20

9.3产销率1.001.001.001.001.001.001.00

9.4销量2.039.209.209.209.209.209.20

9.5单位价格352.84489.13489.13489.13489.13489.13489.13

10代理费收入332.571169.481169.481169.481169.481169.481169.48

10.4销量17.6361.9861.9861.9861.9861.9861.98

10.5单位价格18.8718.8718.8718.8718.8718.8718.87

B.营业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原料煤、主要材料-油、燃料-

煤及天然气、化工三剂、动力、职工薪酬、修理费、成本结转差异、聚乙烯、

聚丙烯、乙二醇、聚乙醇酸、汽油、运费、装卸费、固定资产折旧、摊销、以及其他杂项成本。

其中原料煤、主要材料-油、燃料-煤及天然气、化工三剂、动力、职工薪

酬、修理费为油品及其他副产品生产成本。

对于原料煤以及燃料煤,被评估单位通过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按照协议价格取得。本次评估结合油品单吨消耗,按照预测期油品每年产量确定耗煤量。按照协议价和年耗煤量确定预测期原料煤和燃料煤成本。

对于主要材料-油,主要为蒽油、洗油、煤焦油。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单吨耗油量,按照预测期油品每年产量确定耗油量。参考历史的平均单价确定预测期主要材料-油的成本。

1-1-6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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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化工三剂,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油品对于化工三剂的消耗量确定预测期化工三剂成本;

库存结转差异主要为历史期销量与产量间差异的成本结转,预测期按照产销平衡原则进行预测,不考虑库存结转差异对成本的影响;

对于修理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结合历史修理支出和预测期修理计划进行预测;

对于职工薪酬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用人计划以及工资水平进行预测;

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成本为向包头化工、榆林化工、新疆化工的采购成本。本次评估按照历史期各类产品采购成本占收入的比重确定预测期采购成本。汽油成本为外购汽油成本,对于销量大于产量的部分,通过外购汽油来补足。本次评估根据外购汽油产量结合历史期汽油价格确定汽油采购成本;

运费和装卸费为采购工厂到异地库的铁路、汽运费、海运费以及装卸费,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运费及装卸费占收入比重确定预测期运费及装卸费;

折旧及摊销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

对于上海研究院分公司的成本,考虑到预测期无业务及人员,预测期不考虑其成本;

对于其他杂项费用,本次评估在保持目前合理水平的基础上结合管理层规划进行预测。

营业成本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8-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12月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703576.811975342.031985801.091979256.761987131.111985216.261985216.26

原料煤35588.63131886.07131886.07131886.07131886.07131886.07131886.07

主要材料-油37309.12179465.74179465.74179465.74179465.74179465.74179465.74

燃料-煤及天然气13565.9552173.5652173.5652173.5652173.5652173.5652173.56

化工三剂2787.319311.519311.519311.519311.519311.519311.51

动力5236.2913416.3113416.3113416.3113416.3113416.3113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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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12月

煤制油分公司职工

10800.5751807.4052325.4852848.7353377.2253910.9953910.99

薪酬

修理费14531.0539239.8539239.8539239.8539239.8539239.8539239.85

煤制油分其他费用2428.03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

聚乙烯289727.60678538.30678538.30678538.30678538.30678538.30678538.30

聚丙烯231406.27620885.62620885.62620885.62620885.62620885.62620885.62

乙二醇27615.2279260.9886006.5978923.7086006.5983645.6383645.63

汽油420.98166.63166.63166.63166.63166.63166.63

运费25220.7870790.5971026.5670778.7971026.5670943.9770943.97

装卸费1547.504343.574358.044342.844358.044352.984352.98

固定资产折旧3930.7615550.1018495.0318773.3118773.3118773.3118773.31

摊销1460.753505.813505.813505.813505.813505.813505.81

C.其他业务收支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水电房租、废旧物资处置、煤

泥处置、项目管理以及技能鉴定等;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煤泥、燃料动力、项目管理以及技能鉴定成本等。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单位历史期其他业务收支情况结合管理层规划进行预测。

*税金及附加预测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被评估单位销售商品或服务使用的增值税率为6%、13%。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

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

3%、2%。

税金及附加涉及的其他项主要为消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等。

被评估单位销售的汽油、柴油、石脑油属于消费税的计征范围,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平均单位税额,结合预测期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的销售量进行预测。基于收入及成本水平,结合自身税率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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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教育费附加进行预测。对于土地税、房产税、水资源税、车船税参考历史期水平进行预测。对于环境保护税,按照收入比重进行预测。

*期间费用的预测

A.销售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的销售费用均分别为11277.15万元、10765.18万元、13152.05万元、

11081.97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运输费、委外服务费、保险费、销售代理费、销售机构费用、水电公共费、修理费、租赁费、七项费用、服务、其他、固定

资产折旧、安全生产费、摊销等。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

0.5%、0.6%、1.1%。

对于职工薪酬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用人计划以及工资水平进行预测;

运输费为二次配送的汽运费,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运输费占收入比重确定预测期运费;安全生产费按照企业历史期收入进行计提,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收入占比进行预测;

委外服务费、保险费、销售机构费用、水电公共、修理费、租赁费、七项

费用、其他杂项费用为销售部分发生的固定成本,本次评估结合历史期水平,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销售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永续年

销售费用合计5289.4612861.2212973.1313069.9713182.5413287.38

职工薪酬2757.636680.346748.526817.426887.046957.41

运输费81.39226.39227.24226.35227.04226.77

委外服务费77.33409.89413.99418.13422.31426.53

保险费100.50181.16181.16181.16181.16181.16

销售代理费645.101794.321801.071794.031799.481797.40

销售机构费用8.6650.0050.5051.0151.5252.03

水电公共42.34102.62103.65104.69105.73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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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永续年

修理费62.2762.2762.8963.5264.1664.80

租赁费795.361927.961947.241966.711986.382006.24

七项费用160.83400.00404.00408.04412.12416.24

服务377.68430.31434.61438.96443.35447.78

其他20.00200.00202.00204.02206.06208.12

固定资产折旧125.21300.49300.49300.49300.49300.49

安全生产费29.0380.7481.0580.7380.9880.88

摊销6.1314.7214.7214.7214.7214.72

B.管理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管理费用分别为42401.68万元、93692.21万元、52419.72万元、

30565.92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环保支出、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绿化费、低值易耗品、

消防费、治安保卫费、服务费、网络信息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化验分析费、固定资产折旧、摊销、使用权资产租金、租赁费、中介咨询费、其他等。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4.2%、2.3%、3.0%。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为管理人员工资,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工资水平并根据被评估单位管理层预计的薪酬规划预测;

对于水利建设基金,参考历史期收入占比进行预测;

对于环保支出、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绿

化费、低值易耗品、消防费、治安保卫费、服务费、网络信息服务费、物业服

务费、垃圾清运费、化验分析费、租赁费、中介咨询费、其他费用等为被评估

单位日常经营发生的固定成本,本次评估现有水平合理的基础上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进行预测;

对于使用权资产,本次评估根据租赁合同按照每年应交的租金确定使用权资产租赁费用,对于使用权资产的折旧不再重复考虑;折旧及摊销费用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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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海研究院对应的管理费用,考虑到预测期无相关业务,不对其管理费用进行预测。

管理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以后

管理费用合计21137.0951989.4852442.1952893.1353369.6853847.54

职工薪酬7166.0726998.5827268.5727541.2527816.6728094.83

水利建设基金293.86817.34820.42817.21819.69818.74

残疾人保障金412.05435.27439.63444.02448.46452.95

环保支出6.16152.35153.87155.41156.97158.53

办公费200.00400.00404.00408.04412.12416.24

业务招待费20.0060.0060.6061.2161.8262.44

保险费650.00656.50663.07669.70676.39683.16

差旅费430.531043.611054.051064.591075.241085.99

技术服务费386.35600.00606.00612.06618.18624.36

绿化费349.17450.00454.50459.05463.64468.27

低值易耗品210.47385.44389.30393.19397.12401.09

消防费228.37300.00303.00306.03309.09312.18

治安保卫费230.71550.00555.50561.06566.67572.33

服务费1496.421600.001616.001632.161648.481664.97

网络信息服务费1402.691600.001616.001632.161648.481664.97

物业服务费351.911548.121563.601579.241595.031610.98

垃圾清运费55.76184.38186.22188.09189.97191.87

化验分析费136.30150.00151.50153.02154.55156.09

鄂尔多斯分其他1000.002438.742463.132487.762512.642537.77

固定资产折旧1920.183600.343600.343600.343600.343600.34

使用权资产租金641.171538.801538.801538.801554.191569.73

摊销445.261068.621068.621068.621068.621068.62

租赁费220.58534.69540.04545.44550.89556.40

中介咨询费23.001000.001010.001020.101030.301040.60

技术服务费1200.002200.002222.002244.222266.662289.33

其他1660.081676.681693.451710.381727.4917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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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研发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研发费用分别为33257.25万元、45406.92万元、38798.07万元、

11258.47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动力、材料、技术服务费、外委研发费、其他,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0%、1.7%、1.1%。

对于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工资水平并根据被评估单位管理层预计的薪酬规划预测;

对于动力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外委研发费以及其他杂项费用本次评

估在现有水平合理的基础上,结合管理层规划进行预测。研发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

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名称8-12月研发费用合计25017.7637216.0437302.8437390.5137479.0537568.4837568.48

职工薪酬5413.818680.008766.808854.478943.019032.449032.44

动力3047.92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

材料2656.153036.043036.043036.043036.043036.043036.04

技术服务费11116.76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

外委研发费2500.003500.003500.003500.003500.003500.003500.00

其他283.11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D.财务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财务费用分别为30842.84万元、16717.61万元、14030.87万元、8038.41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7%、0.6%、0.8%。

利息支出为银行借款。对于银行借款,本次评估结合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预计的付息债务规模结合综合利率水平进行预测;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

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财务费用预测结果见现金流预测表。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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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投资收益主要为被评估单位通过股权投资形成的投资收益和委贷利息。本次评估对长投单位进行了评估,对于股权投资形成的投资收益在此处不再重复考虑;本次评估已将委托贷款作为溢余资产处理,对于委贷利息,本次评估不再考虑。

*企业所得税

被评估单位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率为15%,本次评估假设预测期企业将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结合历史留存的未来可弥补亏损金额的抵扣情况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进行预测。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预测

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的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相关资产在经营期内维持正常摊销,按照企业摊销政策估算未来各年度的摊销额。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评估对象主要有未来经营期内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主要为企业未来年度更新的固定资产,由此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维持扩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对于固定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在预测期按照被评估单位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资产更新计划对更新进行预测。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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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本报告通过历史年度营运资金和收入的变动关系水平测算预测期各期的营运资金。

C.资本性支出估算资本性支出主要为预测期技改项目支出。

*现金流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未来市场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一、营业收入813915.682263867.122272376.062263491.672270376.062267747.932267747.9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02582.352252717.122260226.062252341.672260226.062257597.932257597.93

其他业务收入11333.3311150.0012150.0011150.0010150.0010150.0010150.00

减:营业成本707812.391979056.531990514.591982971.261989846.611987931.761987931.76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03576.811975342.031985801.091979256.761987131.111985216.261985216.26

其他业务成本4235.583714.504713.503714.502715.502715.502715.50

税金及附加41076.23133062.81134768.95134797.12134811.48134804.921348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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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销售费用5289.4612861.2212973.1313069.9713182.5413287.3813287.38

管理费用21137.0951989.4852442.1952893.1353369.6853847.5453847.54

研发费用25017.7637216.0437302.8437390.5137479.0537568.4837568.48

财务费用6577.5015955.0014689.0013423.0012157.0010891.009625.00

二、营业利润7005.2533726.0429685.3628946.6929529.7029416.8430682.84

三、利润总额7005.2533726.0429685.3628946.6929529.7029416.8430682.84

四、净利润7005.2533726.0429685.3628946.6929529.7029416.8430682.84

加:折旧摊销7888.3024040.0926985.0127263.2927263.2927263.2927263.29

折旧5976.1519450.9422395.8622674.1422674.1422674.1422674.14

摊销1912.154589.154589.154589.154589.154589.154589.15

加:扣税后利息5590.8813561.7512485.6511409.5510333.459257.358181.25

减:追加资本15477.2341072.734515.571007.071828.033306.0627248.57

营运资金增加额3073.9614642.79283.36-295.87229.26-87.52-

资产更新12403.2726429.944232.211302.941598.763393.5827248.57加:其他现金流入(流

12751.423266.51380.81----出为“-”)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17758.6233521.6565021.2666612.4665298.4162631.4238878.81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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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资本结构主要受企业的债权和股权所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处于成熟期。本次评估选取行业资本结构作为评估基础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

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申万行业中基础化工-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可比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 βu,按照行业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公司治理、盈利

能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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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期望报酬率 rd 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行业资本结构,根据一年期贷款利率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权益比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

债务比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

贷款加权利率0.02150.02220.02230.02230.02240.02260.0227

国债利率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

可比公司收益率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

适用税率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

历史β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

调整β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

无杠杆β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

权益β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

特性风险系数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

权益成本0.10650.10650.10650.10650.10650.10650.1065

债务成本(税后)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

WACC 0.0951 0.0951 0.0951 0.0951 0.0951 0.0951 0.0951

折现率0.09510.09510.09510.09510.09510.09510.0951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501372.21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企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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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货币资金139966.52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收款项中应收往来款账面值2129.27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预付设备工程款项2864.75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形成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6000.0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中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4564.5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00.0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固定资产清理款项账面值

269.65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

值为5.58万元。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在建工程中前期费、新建或停工项目以及与预计收入不相关在建工程账面值74952.16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75982.11万元。

1-1-6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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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与在建相关的使用权资产账面值3398.79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债券投资45000.0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应付账款项中应付工程设备款账面值1416.57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付款项中应付往来款以及工程质保金账面值11861.12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其他流动负债中由于环保处罚形成的预计负债4716.98万元,在建工程相关的使用权资产形成的租赁负债909.4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递延收益款项账面值为

2818.73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评

估值为2818.73万元。

C=432605.28 万元。

7)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的确定

对于进行了收益法评估的长投取其收益法估值,对于未进行收益法评估的长投取其成本法估值或者报表折算估值。

I= 2007505.33 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 501372.21 万元,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 432605.28 万元,长期股权的价值 I= 2016404.59 万元,代入公式,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2950382.08 万元。

1-1-6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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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 743095.06 万元,得到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评估值:

E=B-D = 2207287.02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权属资料不全或权属瑕疵事项

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未办理产权证、土

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名称有误等瑕疵事项,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具体如下:

产权证办理中的房屋情况表实际建筑面积序号建筑物名称位置建成年月账面价值(m2)

1汽车发油泵房大雁油库现场2021年11月117.76480562.39

2火车卸油泵房大雁油库现场2021年11月106.56387770.59

3辅助用房大雁油库现场2021年11月481.212740275.74

4污水综合泵房大雁油库现场2021年11月201.16932140.98

5综合用房大雁油库现场2021年11月371.342212779.13

6门卫大雁油库现场2021年11月45.60300372.30

合计1323.637053901.13无证土地明细表

使用单位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实际面积(m2) 土地实际用途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

煤制油公司压覆矿地600600.0工矿仓储用地洛旗乌兰木伦镇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

煤制油公司渣场7720.04工矿仓储用地洛旗乌兰木伦镇证载权利人不一致统计表权利证载面积权证编号权利人土地位置

性质 (m2)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

(2015)第出让126049.0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专线西

C-0006 号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

(2015)第出让78722.0

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专线东、阿大路西

C-0007 号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伊旗乌兰木伦镇新忽马

(2015)第出让685967.0

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路南、煤液化专线西

C-0008 号

1-1-6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证载面积权证编号权利人土地位置

性质 (m2)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

(2015)第出让335798.0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专线西

C-0009 号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

(2015)第出让60486.0

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专线东、阿大路西

C-0005 号乌政国用

(2008)第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出让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6600.0

401-037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维

(2008)第出让伊旗乌兰木伦镇690271.1修中心

9512742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进

(2008)第出让伊旗乌兰木伦镇230715.85厂公路

9512740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生

(2006)第划拨乌兰木伦镇温家圪堵社374585.99活区

9514444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第

(2008)第出让伊旗乌兰木伦镇474650.2一渣厂

9512743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维

(2006)第划拨乌兰木伦镇温家圪堵社389200.0修中心区

9514442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办

(2008)第出让伊旗乌兰木伦镇364798.97公区

9512741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厂

(2008)第出让伊旗乌兰木伦镇2002747.13区

9512744号

乌政国用

(2008)第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出让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19200.0

401-027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油

(2008)第出让伊旗乌兰木伦镇50617.25品管廊区

9512747号

伊国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乌兰木伦镇阿大路与煤

(2015)第出让6616.00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液化专线交汇处

C-0014 号

15062710220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伊旗乌兰木伦镇阿大路

1GB02300F00 出让 6616.00

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与煤液化专线交汇处

020001

1-1-6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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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根据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说明及确认,截

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2宗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约为1373841.0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承租面积出租方坐落位置用途租赁期限号人(平方米)

研究上海华谊控股上海市闵行区双试验及办公用2004.09.15-

176841.00

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柏路368号房2054.09.14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鄂 2×100MW 自煤制鄂尔多斯市伊尔多斯市伊金霍备热电厂可再

2025.05.21-

2油分金霍洛旗乌兰1297000.00洛旗乌兰木伦镇生能源替代项

2045.05.20

公司木伦镇上湾村上湾村郭家圪台目光伏阵列用

村民委员会社、白家焉社地其中,煤制油分公司存在1处租赁村集体土地情况,已经取得村集体决策文件。

2)根据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说明及确认,截

至2025年7月31日,化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2025.01.01-

1化工公司中国神华8324.88办公

16号2027.12.31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国能榆林化工神华工程技术自入驻日至

21758.68外大街18号金贸大办公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27.04.30

厦5-6层北京北辰实业

国能榆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2024.11.19-

3619.00住宿

有限公司公寓经营管理路8号院2025.11.18分公司融寓旅家(北国能榆林化工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2024.11.15-

4京)公寓管理381.00住宿

有限公司街甲3号院2025.11.14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鼓楼办

神华工程技术2025.07.01-

5 中国神华 6243.66 公区 C 座写字楼 11 办公

有限公司2025.12.31

层、12层部分房间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

神华工程技术2024.05.01-

6国家能源集团5276.05外大街18号金贸大办公

有限公司2027.04.30

厦 D 座 5-6 层国能基石化工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威研

上海莱嘉实业2024.06.12-

7科技(上海)2836.41路795弄2号楼(整发、有限公司2027.05.31有限公司栋)办公

8国能基石化工上海莱嘉实业3625.70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威研2025.01.01-

1-1-6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面积承租人出租方地址用途租赁期限号(平方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路795弄1号楼(电发、2027.05.31有限公司梯楼层10层、11办公层,实际建筑楼层9层、10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中央大街

国能宝清生物宝清县宝青宾635号宝清宾馆2025.01.27-

91418.00办公科技有限公司馆有限公司(一、二层整租,包2026.01.26含房间22个;四层会议室2间)中国神华煤制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

油化工有限公神华工程技术2024.05.01-

101758.68外大街18号金贸大办公

司鄂尔多斯煤有限公司2027.04.30

厦5-6层制油分公司神华工程技术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安徽省化工设2025.01.01-

11有限公司安徽3871.69的合工大电子城3号办公

计院2025.12.31分公司楼负一至三层

(3)重大期后事项

2025年9月16日,化工公司以下属持股80%的国能陕西榆神矿业有限公司(基准日尚未运营)名义以205.3亿元报价取得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大

保当井田勘探探矿权。根据国能集团10月21日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向化工公司增资,金额不超过本次探矿权投标上限金额的24%(即控股权比例80%*资本金比例30%),专项用于榆神矿业参与竞买大保当井田探矿权。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大保当井田探矿权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醒交易双方予以关注。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4)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煤制油分公司在建工程-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二三条生产线,于

201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停建状态,截止评估基准日发生建设成本

11.07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03亿元,账面净值3.04亿元。经核实,账面剩

余价值主要为可继续用于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的前期费用、场地平整、建

设用地费、补偿款及相关利息等。2024年12月,煤直接液化二、三线项目已

调整为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并已启动相关核准和前期工作。

1-1-6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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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化工公司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三、化工公司”。

(四)乌海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023710.36万元,评估价值为1421429.33万元,增值额为397718.97万元,

增值率为38.85%。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203361.57万元,评估价值为2593890.65万元,增值额为390529.08万元,

增值率为17.7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179651.21万元,评估价值为

1172461.32万元,减值额为7189.90万元,减值率为0.61%;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1023710.36万元,评估价值为1421429.33万元,增值额为397718.97万元,增值率为38.85%。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11564720.971564613.84-107.13-0.01

二、非流动资产2638640.601029276.81390636.2161.1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125990.36396045.89270055.53214.35

投资性房地产40.000.000.00

1-1-6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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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5155308.8555772.58-99536.27-64.09

在建工程6109147.43111189.622042.191.87

油气资产70.000.000.00

无形资产8244435.09463883.47219448.3889.78

其中:土地使用权920449.3419920.53-528.81-2.59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758.872385.25-1373.62-36.54

资产总计112203361.572593890.65390529.0817.72

三、流动负债12696259.22696259.220.000.00

四、非流动负债13483391.99476202.10-7189.89-1.49

负债总计141179651.211172461.32-7189.89-0.61

净资产151023710.361421429.33397718.9738.85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

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116809.68

应收账款125660.14

预付款项9075.08

其他应收款18478.77

存货6823.35

其他流动资产287873.94

流动资产合计1564720.97

2)评估方法

*货币资金

A.银行存款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11163031818.99元,全部为人民币存款。

核算内容主要为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1-1-6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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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新华东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等的人民币存款。

评估人员对每户银行存款都进行了函证,并取得了每户银行存款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其逐行逐户核对,并对双方未达账项的调整进行核实。经了解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等,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且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银行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11163031818.99元,无增减值变化。

B.其他货币资金

评估基准日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5064986.51元,全部为人民币存款。

核算内容为在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保函保证金。

评估人员取得了每户施工保函保证金的合同,对其逐行逐户核对,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宜。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为5064986.51元,无增减值变化。

货币资金合计评估值为11168096805.50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为1256601433.6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1256601433.64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客户构成及资信情

况、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同时将评估基准日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256601433.64元,无增减值变化。

*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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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预付款项账面价值90750776.4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材料款、铁路运费、燃气费、购电款等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对方单

位的资信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预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对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收到相应货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的评估值为90750776.44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17383278.66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2595528.96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84787749.70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客户构成及资信情

况、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同时,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184787749.70元,无增减值变化。

*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68233467.00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和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价值68233467.00元。

A.原材料

1-1-6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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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为42542087.85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车用柴油、截齿、焦煤 9#-2、离心机、通缆钻杆、W 型钢带、锚索钢绞线、一次性防护服等,评估基准日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为42542087.85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经了解,原材料的进货渠道比较固定,其周转较快,较评估基准日价格变动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42542087.85元,无增减值变化。

B.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账面余额为25691379.19元,核算内容为完工但尚未发货的原煤、混煤、精煤。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未计提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25691379.19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1-1-6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销售单价。

典型案例

存货-产成品

产品名称:焦煤13#-1

账面数量:47939.55吨

账面单价:249.19元/吨

账面金额:11946238.66元

评估人员对该产成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313.11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被评估单位2024年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平均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报表676510.47

2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报表2246.25

3销售费用率3=(2)/(1)*100%0.33%

4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报表61819.76

5税金及附加率5=(4)/(1)×100%9.14%

6所得税取自2024年报表32908.73

7所得税率7=(6)/(1)*100%4.86%

8净利润取自2024年报表123146.13

9净利润率9=8/1×100%18.20%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企业实际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47939.55×313.11×(1-0.33%-9.14%-4.86%-18.20%×50%)

=11491589.53元(保留两位小数)

1-1-6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经评估,产成品的评估值为24620091.00元,评估减值1071288.19元,减值率4.17%,减值原因为评估基准日产成品市场价格下跌。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67162178.85元,评估减值1071288.19元,减值率

1.57%,减值原因主要为评估基准日产成品市场价格下跌。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原材料4254.214254.21--

产成品2569.142462.01-107.13-4.17

存货合计6823.356716.22-107.13-1.57

*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78739449.05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留抵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契税、预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信托基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并查阅了相关

依据及账簿、信托基金合同等。经核实结果无误,其他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878739449.05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1116809.681116809.68-0.00

应收账款125660.14125660.14-0.00

预付款项9075.089075.08-0.00

其他应收款18478.7718478.77-0.00

存货6823.356716.22-107.13-1.57

其他流动资产287873.94287873.94-0.00

流动资产合计1564720.971564613.84-107.13-0.01

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5646138393.18元,评估减值1071288.19元,减值率0.01%,减值原因主要为评估基准日产成品市场价格下跌。

1-1-6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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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837786745.41元,评估基准日计提减值准备577883103.15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259903642.26元。核算内容为14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6家,参股子公司2家。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1国能乌海能源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7/0970.03%236.70

2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2005/09100.00%77134.61

3国能乌海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7/0975.00%195.00

4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0480.52%5993.88

5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0486.65%6781.97

6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9/01100.00%55051.21

7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0865.00%3863.00

8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0350.80%4277.87

9国能乌海能源乌达煤炭加工有限公司2021/01100.00%13000.00

10国家(乌海海南区)煤炭加工有限公司2023/12100.00%17244.43

11内蒙古达蒙菲工贸有限公司2004/0915.63%-

12国能科环(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0130.00%-

13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10100.00%-

14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8/10100.00%-

合计183778.67

2)评估方法

*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参股公司,由于不具备展开评估的条件,本次以核实后的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乘以乌海能源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

1-1-6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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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为负值的,本次评估为零。

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

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序是否整最终结论选取的是否单独出具被投资单位名称采用的评估方法号体评估评估方法资产评估说明

国能乌海能源矿区水资产基础法、收

1是资产基础法

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益法

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资产基础法、收

2是资产基础法

责任公司益法

国能乌海能源信息技资产基础法、收

3是资产基础法是

术有限公司益法

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资产基础法、收

4是资产基础法

限责任公司益法

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资产基础法、收

5是资产基础法

责任公司益法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

6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

责任公司

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资产基础法、收

7是资产基础法是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益法

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资产基础法、收

8是资产基础法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益法

国能乌海能源乌达煤资产基础法、收

9是资产基础法是

炭加工有限公司益法国家(乌海海南区)资产基础法、收

10是资产基础法

煤炭加工有限公司益法内蒙古达蒙菲工贸有基准日报表净资基准日报表净资

11否

限公司产乘以持股比例产乘以持股比例

国能科环(乌海)新基准日报表净资基准日报表净资

12否

能源有限公司产乘以持股比例产乘以持股比例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基准日报表净资基准日报表净资

13否

有限责任公司产乘以持股比例产乘以持股比例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基准日报表净资基准日报表净资

14否

责任公司产乘以持股比例产乘以持股比例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净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国能乌海能源矿区水电管理有限

1--3188.42-3188.42

责任公司

2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77134.61109661.1332526.5242.17

3国能乌海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5.001989.281794.28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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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净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4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520.36-11520.36

5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781.9765764.9958983.02869.70

6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493.483493.48--

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

73863.00165454.98161591.984183.07

任公司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业有限责

84277.8716088.3111810.44276.08

任公司国能乌海能源乌达煤炭加工有限

913000.0016888.963888.9629.92

公司国家(乌海海南区)煤炭加工有

1017244.4331413.5414169.1182.17

限公司

11内蒙古达蒙菲工贸有限公司----

国能科环(乌海)新能源有限公

12----

司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

13----

14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25990.36396045.89270055.52214.35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3960458886.04元,评估增值2700555243.78元,增值率214.35%。长期股权投资增值原因主要为被投资企业大部分含采矿权,建造时间早,取得成本较低,物价上涨及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情况较好,投资成本已低于被投资企业折股后的净资产,因此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871659.54元,核算内容为乌海能源持有的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权益工具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投资日期投资成本账面价值名称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

1股权2.18%2001/07330.7287.17

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方法

对于乌海能源在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

1-1-7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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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67644349.16元,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2.18%,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乘以持

股比例后的评估值为1474646.81元。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1474646.81元,评估增值602987.27元,增值率69.18%。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账面价值反映初始投资成本,无法体现历年经营盈利因素带来的净资产增值因素。

(4)房屋建(构)筑物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和井巷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房屋建筑物65164.1250388.9623308.62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96356.0468657.0650943.84

管道及沟槽4377.573376.511867.99

井巷工程5569.91358.66270.53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171467.64122781.2076390.98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对于兴泰滨河领域住宅采用市场法评估,剩余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建设工

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1-1-7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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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各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骆驼山洗煤厂前期及其他费用序计费计费可抵扣增项目名称依据备注号基础标准值税税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0.88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90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工程质量技术服

3 建安费 0.350% 6.00% NB/T51064-2016

务费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330%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270%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3.10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120%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劳动安全卫生评

8 建安费 0.200% 6.00% NB/T51064-2016

价费

9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41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0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130%6.00%

保监[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

11 建安费 0.090% 6.00% NB/T51064-2016

评估费

12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0% 6.00% NB/T51064-2016

生产人员提前进

13 建安费 0.400% NB/T51064-2016

厂费

合计8.480%

1-1-7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骆驼山煤矿前期及其他费用序计费计费可抵扣增项目名称依据备注号基础标准值税税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2.50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40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工程质量技术服

3 建安费 0.350% 6.00% NB/T51064-2016

务费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120%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080%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60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30%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劳动安全卫生评

8 建安费 0.200% 6.00% NB/T51064-2016

价费地面房屋建筑

9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 0.010% 6.00% NB/T51064-2016 物类资

产不计取

10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19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1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80%6.00%

保监[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

12 建安费 0.030% 6.00% NB/T51064-2016

评估费

13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0% 6.00% NB/T51064-2016

生产人员提前进

14 建安费 0.090% NB/T51064-2016

厂费

合计7.980%老石旦煤矿前期及其他费用序计费计费可抵扣增项目名称依据备注号基础标准值税税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2.50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50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

3 建安费 0.350% 6.00%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200%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150%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80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60%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

8 建安费 0.200% 6.00% NB/T51064-2016

9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 0.010% 6.00% NB/T51064-2016 地面房

1-1-7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计费计费可抵扣增项目名称依据备注号基础标准值税税率屋建筑物类资产不计取

10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40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1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80%6.00%

保监[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12 建安费 0.070% 6.00% NB/T51064-2016

估费

13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0% 6.00% NB/T51064-2016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

14 建安费 0.190% NB/T51064-2016

合计8.810%平沟煤矿前期及其他费用序计费计费可抵扣增项目名称依据备注号基础标准值税税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2.50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60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工程质量技术服

3 建安费 0.350% 6.00% NB/T51064-2016

务费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240%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180%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90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70%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劳动安全卫生评

8 建安费 0.200% 6.00% NB/T51064-2016

价费地面房屋建筑

9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 0.020% 6.00% NB/T51064-2016 物类资

产不计取

10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58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1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90%6.00%

保监[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

12 建安费 0.100% 6.00% NB/T51064-2016

评估费

13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0% 6.00% NB/T51064-2016

生产人员提前进

14 建安费 0.270% NB/T51064-2016

厂费

合计9.400%

1-1-7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苏海图煤矿前期及其他费用序可抵扣增费用名称计费基数费率依据备注号值税税率建筑安装工

1前期工作咨询费0.31%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2招标代理费0.17%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3环境影响评价费0.07%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4勘察设计费3.38%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5工程监理费1.95%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6项目建设管理费1.19%财建[2016]504号

程费

合计7.07%乌海能源公司本部前期及其他费用序可抵扣增费用名称计费基数费率依据备注号值税税率建筑安装工

1前期工作咨询费0.15%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2招标代理费0.07%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3环境影响评价费0.03%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4勘察设计费2.84%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5工程监理费1.48%6%发改价格[2015]299号

程费建筑安装工

6项目建设管理费0.89%财建[2016]504号

程费市区房屋

7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面积40元/㎡内政发[1999]12号

进行计取

合计5.46%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骆驼山洗煤厂的合理建设工期为1.5年、骆驼山煤矿合理建设工期为3年、老石旦煤矿合理建设工期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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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沟煤矿合理建设工期为2年、苏海图煤矿合理建设工期为0.5年、乌海

能源公司本部合理建设工期为2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1/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39号”公告和当地营改增文件,对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

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造价/1.09×9%+建安工程造价×可抵扣其他前期及其

他费用费率/1.06×6%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与煤炭生产密切相关的房屋建(构)筑物,当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短于尚可使用年限时,按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b.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主要由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第

1-1-7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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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各类巷道投产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可采储量及生产能力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对于商品房,由于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可比交易案例,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可比交易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修正,从而确定房地产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

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房地产区域因素

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个别因素值

运用市场法评估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搜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交易日期修正;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求出比准价格。

*对于评估基准日已拆除房屋建(构)筑物、闲置无使用价值房屋建(构)

筑物、待报废或已报废房屋建(构)筑物本次评估为零。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本次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个别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中分别列示。

由于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该负值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其中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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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907292.92元,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498138911.76元,

列示在构筑物评估值中-325796551.16元,列示在井巷工程评估值中-

234971830.00元,剩余负值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中。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65164.1250388.9675669.24-16.12-100.00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96356.0468657.0671362.86--25.94-100.00

管道及沟槽4377.573376.514277.441844.85-2.2922.30

井巷工程5569.91358.6635987.88-546.11-100.00

减:计提减值准备金额-76390.98----

合计171467.6446390.22187297.421844.859.23-96.02

房屋建筑物类原值评估增值158297787.81元,增值率9.23%;净值评估减值445453699.34元,减值率96.02%。评估增减值原因如下:

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与购建期相比近年来人、材、机价格上涨;评估净值减值原因主要是上述评估值中包含了由于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其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构筑物和井巷工程中,其中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1058907292.92元,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498138911.76元,列示在构筑物评估值中-325796551.16元,列示在井巷工程评估值中-234971830.00元,剩余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负值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中。

(5)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322548.67157946.6757558.87

固定资产--车辆9422.402816.231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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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7757.606067.67248.22

设备类合计349728.67166830.5757911.94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以类似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基础费、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

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大型关键机器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费;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

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不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指数调整确定购置价。

1-1-7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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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运杂费

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设备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

算指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通过调查同类项目的平均费用水平并参考《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NBT51064-2016)等有关定额、计费标

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率。各项费用费率、计费基数等计算如下表:

本部设备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前期工作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

1设备费0.15%询费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2招标代理费设备费0.07%《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1-1-7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环境影响评3设备费0.03%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价费[2002]125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

4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84%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5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48%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项目建设管《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6设备费0.89%理费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

合计5.46%老石旦矿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备费 2.5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5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设备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费0.2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15%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8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费0.06%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设备费 0.20% NB/T51064-2016

9 联合试运转费 设备费 0.4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0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费0.08%

[2005]22号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设备费 0.07% NB/T51064-2016

12 工程保险费 设备费 0.30% NB/T51064-2016

13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设备费 0.19% NB/T51064-2016

合计8.80%骆驼山矿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备费 2.5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4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设备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费0.12%计投资[1999]1283号

1-1-7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08%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6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费0.03%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设备费 0.20% NB/T51064-2016

9 联合试运转费 设备费 0.19%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0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费0.08%

[2005]22号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设备费 0.03% NB/T51064-2016

12 工程保险费 设备费 0.30% NB/T51064-2016

13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设备费 0.09% NB/T51064-2016

合计7.97%骆驼山洗煤厂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备费 0.88%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9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设备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费0.33%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27%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设备费3.1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费0.12%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设备费 0.20% NB/T51064-2016

9 联合试运转费 设备费 0.41%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0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费0.13%

[2005]22号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设备费 0.09% NB/T51064-2016

12 工程保险费 设备费 0.30% NB/T51064-2016

13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设备费 0.40% NB/T51064-2016

合计8.48%平沟矿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备费 2.5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60%发改价格[2007]670号

1-1-7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设备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费0.24%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18%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9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费0.07%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设备费 0.20% NB/T51064-2016

9 联合试运转费 设备费 0.58%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0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费0.09%

[2005]22号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设备费 0.10% NB/T51064-2016

12 工程保险费 设备费 0.30% NB/T51064-2016

13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设备费 0.27% NB/T51064-2016

合计9.38%苏海图矿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号前期工作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1设备费0.31%询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2招标代理费设备费0.17%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环境影响评3设备费0.07%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价费

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4勘察设计费设备费3.38%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5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95%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项目建设管《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

6设备费1.19%理费通知》(财建[2016]504号)

合计7.07%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资金成本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1-1-7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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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利率×1/2

f.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和安装费中的增值

税进项税(税率9%)、前期及其他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6%)。

A-1.对于车辆的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车辆的现行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取。牌照及其他费根据车辆所在地相关规定,按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根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

第39号”等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重置成本=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价/(1+13%)×车辆购置税率

可抵扣增值税=车辆购置价/(1+13%)×13%

A-2.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

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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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部分设备为矿山配套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设备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加以调整。计算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对于部分电子设备和报废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或废品价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对于无实物的设备类资产评估为零。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本次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个别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中分别列示。

由于老石旦煤矿、骆驼山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该负值分别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构筑物和井巷工程评估值,其中骆驼山煤矿采矿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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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为-1073945500.00元,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1073945500.00元;将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负值中的-198976807.08元,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中。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322548.67157946.67346322.0642688.507.37-57.48

车辆9422.402816.236936.394111.57-26.3851.64

电子设备17757.606067.6714724.957127.67-17.0822.48

减:计提减值准

-57911.94----备金额

合计349728.67108918.63367983.3953927.745.22-50.49

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不含设备安

装费和前期费用,本次评估计取了设备安装费和前期费,因此导致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为上述评估值中包含了由于老石旦煤矿、骆驼山

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其列示在机器设备中,本次将该负值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其中骆驼山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1073945500.00元,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1073945500.00元;将老石旦煤矿采矿权负值中的-

198976807.08元,列示在机器设备评估值中。

车辆原值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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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待摊投资和工程物资。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209313.05111480.73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13312.202169.02

待摊投资171.80-

工程物资0.13-

合计222797.18113649.75

2)评估方法

*已完工项目

对于其主体已在固定资产中列示的,本次并入主体评估;其余已完工项目参照固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未完工项目

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较小,本次根据其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经账实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超过半年的在建工程,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合理建设工期小于6个月的不计算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须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已完工停用和未完工已停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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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完工处于停用状态的工程和未完工已停建的工程,由于相关项目长期处于停用或停工状态,后续不再继续建设和使用,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可回收变现价值进行评估,如果发生的为前期费用,则评估为零。

*工程物资

由于工程物资为配合在建项目购置的材料,对于近期购入以及市场价格相比变化不大的工程物资,经核实账面价值计价准确、构成合理,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209313.05111480.7399009.961177.651.20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13312.202169.0212009.00865.827.77

待摊投资171.80-170.53-1.27-0.74

工程物资0.13-0.13--

合计222797.18113649.75111189.622042.191.87在建工程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在建工程考虑了资金成本。

(7)使用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8728496.15元,核算内容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经营租赁的办公用地、土地与设备。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凭证,核对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变化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为18728496.15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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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57项,至评估基准日,原始入账价值合计为

30019.37万元,账面价值合计为20449.34万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剩余法)、成本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未采用收益法:因待估宗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其潜在收益包含在企业经营利润中,而企业经营的收入、成本及利润的核算比较复杂,不易单独确定土地产生的利润,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未采用假设开发法:所在区域无待估宗地内类似用途建(构)筑物交易案例,无法合理确定房地产总价,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未采用成本法:待估宗地为出让土地,区域土地增值收益无法合理确定,且成本法无法考虑市场交易因素,无法反映土地真实的市场价值,因此不适宜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待估宗地位于区域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且基准地价内涵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与本次评估基准日间隔时间不长,故适宜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采用市场法:经市场调查,区域土地交易市场比较活跃,有一定数量的类似公开交易案例可供参考,故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评估对象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

1-1-7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比较,并对照系数修正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评估对象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的计算公式为:

V=(V1×(1±∑K)×Kr×Km+Kk)×Kq

式中:

V—委估宗地修正后地价;

V1—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同类用途土地的基准地价;

ΣK──委估宗地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总修正系数;

Km—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Kq—期日修正系数;

Kr—容积率修正系数;

Kk—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市场法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调整得出委估土地的评估地价的方法。市场法计算公式:

公式:P=PB×A×B×C×D

其中:

P—待估宗地价格;

P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1-1-7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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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土地评估方法:无证土地按企业申报权益为基础进行相关评估测算,其中无对应实际土地的按无实物评估值为零;政府拆迁后他人使用的,考虑相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及被评估单位暂未实际管理使用该类土地,评估值为零;维修中心项目、公乌素小车队地块现状为被评估单位实际管理,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净额评估价值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20449.3419920.53-2.59

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99205272.29元,评估减值5288153.50元,减值率为2.59%。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一方面,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部分土地实际已无实物,对于该类土地本次评估值为零,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评估减值;部分煤矿使用土地采用煤矿闭坑日期作为终止使用年期短于证载土地终止日期,导致土地使用权评估减值;另一方面,部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较早,区域地价水平价格较取得时有一定程度上涨,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综合上述事项,土地使用权总体评估略有减值。

(9)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矿业权包括8项采矿权、2项探矿权与2项隐患治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原始入账计提减值矿业权名称种类账面价值价值准备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

采矿权11712.0511712.056822.50驼山煤矿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

采矿权9299.036914.036914.03天煤矿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

采矿权7838.951509.861509.86矿

1-1-7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原始入账计提减值矿业权名称种类账面价值价值准备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

采矿权114553.35100559.8719828.50乌素煤矿三号井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38254.2929295.696499.02黄白茨煤矿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25727.4615998.8815998.88老石旦煤矿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55190.9836642.312692.20五虎山煤矿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

采矿权73272.3867504.850.00沟煤矿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红柳树矿区

探矿权2573.752573.752573.75

西井田煤炭勘探(保留)

卡布其深部勘探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探矿权5526.385289.665289.66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隐患治理

0.000.000.00

项目项目

平沟煤矿井田Ⅲ盘区东部隐患治理工隐患治理

0.000.000.00

程项目项目

合计343948.63278000.9668128.39

2)评估方法

*采矿权

评估范围内矿业权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

*探矿权探矿权,由于无法获取满足矿业权评估的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矿区总规、正式可研报告等资料,无法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矿业权评估理论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建模测算。本次评估对探矿权的相关成本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煤炭资源使用费

露天煤矿、黄白茨煤矿、公乌素煤矿和五虎山煤矿证载采矿权人分别为神

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

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采

1-1-7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矿权经营人分别为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煤炭资源使用费协议》,上述煤矿经营人需要根据实际生产量向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煤炭资源使用费,煤炭资源使用费分别为10.04元/吨、23.15元/吨、36.76元/吨、54.56元/吨(不含税)。

本次评估在产权人层面不考虑基于采矿权产生的未来收益预测现金流,评估值为零;仅以收取的使用费吨单价和预期产量计算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扣除需承担的所得税费用后,再以矿业权评估采用的折现率折现计算出“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

经营权人享有开采经营所得,因此在实际经营人层面考虑基于采矿权产生的未来收益预测现金流,针对该实际经营标的公司评估时,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值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进行汇总,同时将实际经营人需支付的“采矿权使用费”净值(负值)列示。

*隐患治理项目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内隐患治理项目,包括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与平沟煤矿井田Ⅲ盘区东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根据《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优化初步设计》与《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三盘区东部隐患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隐患治理项目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可以用货币计量,可满足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所要求的技术经济参数,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 —隐患治理项目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 =12,3,…,n);

1-1-7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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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评估计算年限。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矿业权名称账面净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采矿权-骆驼山煤矿910煤1498.35--1498.35-100.00

采矿权-骆驼山煤矿-16煤3391.203391.20--

采矿权-露天煤矿---

采矿权-露天煤矿煤炭资源使用费-3412.723412.72

采矿权-苏海图煤矿---

采矿权-公乌素煤矿(3#)80731.37--80731.37-100.00

采矿权-公乌素煤矿(3#)煤炭资源使用费-78766.2378766.23

采矿权-黄白茨煤矿22796.67--22796.67-100.00

采矿权-黄白茨煤矿煤炭资源使用费-29854.2329854.23

采矿权-老石旦煤矿---

采矿权-五虎山煤矿33950.11--33950.11-100.00

采矿权-五虎山煤矿煤炭资源使用费-83736.3583736.35

采矿权-平沟煤矿67504.8515200.88-52303.97-77.48

平沟煤矿-隐患治理项目权益价值-65452.8865452.88

苏海图煤矿-隐患治理项目权益价值-147232.52147232.52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红柳树矿区西井

---

田煤炭勘探(保留)

卡布其深部勘探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合计209872.56427047.01217174.44103.48

评估增值原因:

账面价值主要反映的是矿业权价款摊余值并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评估针对产权人持有的采矿权评估值为零,同时以收取的使用费吨单价和预期产量计算煤炭资源使用费,扣除需承担的所得税费用后,再以矿业权评估采用的折现率折现计算出“煤炭资源使用费”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

1-1-7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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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利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281项专利权。

2)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由于目前国内外与评估对象相似的技术转让案例极少,信息不透明,缺乏可比性,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形成,取得时间较早、技术先进性较差,甚至未能使用于相关生产经营中,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根据本次评估可以收集到资料的情况最终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停用与未利用的专利,本次评估为零;对于在用的专利,通过与企业询价和网上询价及技术性贬值综合确定评估值。

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专利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其中:重置成本=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授权登印费+代理费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保护年限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专利资产评估值330350.00元,评估增值330350.00元。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为账外资产,从而形成评估增值。

(11)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145920626.83元,计提减值准备

4788806.03元,账面价值为141131820.80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开发支

1-1-7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出以及账外的软件著作权。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正常在用软件,由于软件大部分非近期购置,故参考物价涨幅、信息软件行业人均收入综合确定软件调整系数调整原始入账价值作为软件的评估值;*对于已经停止使用,经向企业核实无使用价值的软件,评估值为零;*对于软件著作权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发生的相关代理费、标准费用及技术性贬值进行评估;*对于开发支出,经核实均为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168829059.00元,评估增值27697238.20元,增值率19.63%。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评估增值一是由于软件的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本次评估按评估基准日市场价作为评估值,导致增值;二是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软件著作权为账外资产,本次按其取得时的申请费、代理费、审查费、登记费等进行评估,导致增值。

(12)长期待摊费用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511832.23元,核算内容主要为1项软件与兴泰滨河领域5套车位。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5套车位价值已包含在配套房产价值中,按零确定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已经摊销完毕仍在正常使用的办公软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30000.00元,减值额481832.23元,减值率

1-1-7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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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4%。减值原因为5套车位价值已包含在配套房产价值中,本科目不再重复计算。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7476739.83元,核算内容为预付工程款、土地出让金等。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

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3619359.83元,评估减值13857380.00元,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预付给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土地出让金,本次在无形资产-土地中进行评估。

(14)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

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与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396729.52

合同负债33619.99

应付职工薪酬129973.39

应交税费14033.67

其他应付款48688.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843.61

其他流动负债4371.01

流动负债合计696259.22

1-1-7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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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3967295229.82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具体包括:设备款、材料款、工程款、服务费、保证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采购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3967295229.82元,无增减值变化。

*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336199877.49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收的售煤款、售电款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评估人员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合同负债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及收款凭证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336199877.49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1299733944.4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299733944.44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140336677.3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

1-1-7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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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煤炭资源税、水利建设基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140336677.34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486880259.3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486880259.35元,无增减值变化。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688436062.3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具体为采矿权、地灾治理折现费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记账凭证。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688436062.33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43710149.90元,核算内容为待转销项税。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流动负债的形成原因,搜集了合同

1-1-7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负债相关的合同与收款记账凭证等资料。其他流动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43710149.90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应付账款396729.52396729.520.000.00

合同负债33619.9933619.99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29973.39129973.390.000.00

应交税费14033.6714033.670.000.00

其他应付款48688.0348688.03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843.6168843.61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4371.014371.01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696259.22696259.220.00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6962592200.67元,无增减值变化。

(15)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租赁负债1433.63

长期应付款269744.40

预计负债212213.96

非流动负债合计483391.99

2)评估方法

*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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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14336343.11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租赁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构筑物、设备、土地形成的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取得了租赁合同,核实了租赁负债初始确认额、租赁付款额和租赁负债年末余额。租赁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14336343.11元,无增减值变化。

*长期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2697444017.62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内退人员支出、采矿权出让权益、三供一业专项拨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

评估人员查阅矿权出让评估报告、收益金计算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记账凭证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的记账凭证。对于长期应付款中的政府补助,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审批流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长期应付款中的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政府配套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对于与资产相关且项目已完工的免税递延收益,在核实其历史年度已经履行纳税义务后,本次评估为零。对于与收益相关的项目,在取得补助时已经履行纳税义务后,本次评估为零。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2625545080.70元,评估减值71898936.92元,减值率2.67%,减值原因为部分政府补助乌海能源已在收到补助款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未来政府补助也无需归还,并不是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本次评估为零。

*预计负债

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122139577.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计环境恢复支出、固定资产弃置费和地灾治理费用。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预计负债的计算过程与计算依据等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的记账凭证。预计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2122139577.00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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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租赁负债1433.631433.63-0.00

长期应付款269744.40262554.51-7189.89-2.67

预计负债212213.96212213.9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83391.99476202.10-7189.89-1.49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4762021000.81元,评估减值71898936.92元,减值率1.49%。

减值原因为长期应付款中的部分政府补助乌海能源已在收到补助款时缴纳

了企业所得税,未来政府补助也无需归还,并不是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本次评估为零。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和模型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1-1-7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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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增加额+期末资产回收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1-7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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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3)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详细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分说明。

*对于参股公司,由于不具备展开评估的条件,本次以核实后的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乘以乌海能源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为负值的,本次评估为零。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

1-1-7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以下简称:平沟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35年,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以下简称:骆驼山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1年,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老石旦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4年,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隐患治理项目(苏海图煤矿隐患治理项目)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年。

本次评估按孰长原则以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正常服务年

限来确定其收益期。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

2065年4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65年4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骆驼山煤矿、老石旦煤矿矿井,苏海图煤矿隐患治理项目,拟建设平沟煤矿,运营一座骆驼山选煤厂。骆驼山煤矿2025年转为正式生产矿井,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投产当年即达产;老石旦煤矿为正常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平沟煤矿为拟技改矿山,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苏海图煤矿隐患治理项目为政府指定的治理项目,无生产能力限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治理项目需要在2026年底完成;骆驼山洗煤厂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各煤矿煤种为炼焦原煤,是良好的炼焦用煤,产品主要以1/3焦煤、主焦煤、中高硫肥煤和电煤为主,主要用户有集团公司内部的煤焦化公司、内蒙公司西来峰电厂、国电宁夏分公司和包钢、旭阳等外部企业。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商品煤销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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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各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矿井剩余可采储量最新核定

(年)评估计算年备用系数限(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

老石旦煤矿1877.341.3180万吨/年8.0214.19

骆驼山煤矿2399.051.4150万吨/年11.4011.40

平沟煤矿8903.411.4180万吨/年35.3339.75苏海图煤矿(隐

752.64产能已退出1.41患治理项目)

平沟煤矿为拟技改矿山,计划2030年投产,根据乌海能源生产规划,计划于2027年开始进行平沟煤矿井田Ⅲ盘区东部隐患治理工程,目前平沟煤矿矿井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开采条件、地质条件均不存在障碍,未来煤炭价格、销量均有支撑,预计可以达到预期效益,预计2030年完成。苏海图煤矿采空区治理项目预计2026年完成治理。

乌海能源根据自身矿井所产煤种特点,采用大配洗策略,在不超过各洗煤厂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各矿山炼焦原煤做到应洗尽洗,通过公司内部不同洗煤厂进行配洗,尽量减少原煤直接对外销售。

根据乌海能源洗煤生产规划,乌海能源母公司下属平沟煤矿所产原煤全部运送至骆驼山洗煤厂进行洗选,骆驼山煤矿所产原煤大部分运送至骆驼山洗煤厂进行洗选,剩余原煤在其他洗煤加工公司进行配洗。苏海图煤矿原煤分配至各洗煤厂进行配洗。

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平衡。未来年度乌海能源各产品产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原煤产量271.59480.00341.00346.00120.00200.00

精煤产量31.5962.7057.2047.0044.8084.00

混煤产量30.8592.84105.7593.2274.24139.20

注:由于矿山服务年限较长,本次只列示前五年产量数据。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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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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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展望2024年,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

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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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动

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2021~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

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

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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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2023~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6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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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用煤的稀缺性及煤炭价格趋势和本次评估乌海地区煤矿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

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

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a.未来年度原煤价格的确定

乌海能源下属四座矿山,产品方案均为原煤,本次以骆驼山煤矿原煤价格取价过程进行举例说明。

骆驼山煤矿为联合试运转矿山,原建设有配套洗煤厂,2024年矿山配套洗煤厂从矿山剥离独自经营。矿山试运转期开采9煤层原煤直接销售至乌海能源各下属洗煤厂,其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基本可视为市场价,骆驼山煤矿目前仅有9煤销售价格,根据销售数据,2025年2~7月9煤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0.80元/吨。

考虑到骆驼山煤矿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临近矿山价格走势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苏海图煤矿与骆驼山煤矿距离较近,近几年一直销售原煤,煤种为炼焦用煤,且近几年煤质亦较为稳定,故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苏海图煤矿销售原煤价格趋势推算各煤层长期均价。根据统计苏海图煤矿三年一期原煤不含税价格及推算的骆驼山煤矿9煤销售价格如下:

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骆驼山9煤不含税价格时期备注(元/吨)(元/吨)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

2025年2~7月438.66220.80

当期441.37227.72

三年一期800.93403.14鉴于骆驼山煤矿除9煤外,可采煤层还有10煤。本次评估参照“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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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参照煤价的质量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供冶炼用的洗精煤和一般用户的质量比价系数按其煤种、品种、灰分、水分、硫分、块煤限下率的质量比价率计算。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比价项目如下:

名称9煤层比价系数10煤层比价系数

灰分比价30.6883.2021.47106.00

煤种比价焦煤/肥煤125.00焦煤/肥煤125.00

品种比较原煤108.00原煤108.00

硫分比价0.58100.001.47100.00

比价系数112.32143.10

参照上述文件,根据9煤实际销售价格,利用煤炭质量比价系数调整各煤层销售价格。本次评估按各煤层可采储量的占比计算综合价预测未来年度煤价,经计算,骆驼山煤矿2025年1~7月综合不含税价格为236.86元/吨,三年一期综合不含税价格为429.82元/吨。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经计算,本项目评估2025年8月~2026年12月销售价格确定为237.00元/吨(取整,下同),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01.00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65.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煤炭销售价格确定为430.00元/吨。

b.未来年度精煤价格的确定

乌海能源主要通过骆驼山洗煤厂分公司加工洗选原煤,产品方案为1/3焦

08130。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销售统计表,骆驼山洗煤厂只在2025年3-7月销售该种商品煤。考虑到获取到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乌海能源商品煤价格趋势推算长期均价。经统计,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精煤不含税价格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时期 精煤结算量(t) 精煤结算价(元/t) 精煤收入 备注

2022年3493470.241895.95662343.45

2023年3510880.081514.00531546.14

2024年3507967.491482.37520011.46

2025年1~7月2422573.29867.532101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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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 精煤结算量(t) 精煤结算价(元/t) 精煤收入 备注

一年一期1255.85

二年一期1355.78

三年一期1506.52经估算,骆驼山洗煤厂精煤2025年8~12月均价775元/吨、一年一期均价965元/吨、二年一期均价1115元/吨、三年一期销售均价1346元/吨;混煤

2025年8~12月均价256元/吨、一年一期均价285元/吨、二年一期均价306

元/吨、三年一期销售均价326元/吨。鉴于评估基准日时点精煤销售价格与未来的长期均价相差较大,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行情和区域条件,本项目评估采用波动价格,即产品价格2025年8月~2026年12月取评估基准日时点价平均值(2025年1~7月),2027年、2028年等额递增,2029年及以后取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平均值(2022年~2025年7月)。

根据以上精煤、混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商品煤销售收入。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乌海能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设备租赁收入、矿山救护收入、检验检测收入等。

A.设备租赁收入主要为乌海能源机电动力部向下属矿山公司出租煤矿采掘

设备收入,未来年度参考各矿山公司历史年度租赁费水平,同时考虑未来矿山开采规模等进行分析预测。

B.矿山救护收入主要是乌海能源矿山救护大队向下属矿山公司与部分公司

外部单位提供矿山救护业务收入,未来年度主要依据各矿山公司矿井灾害类型区分不同收费标准,按照矿山核定生产能力进行预测。

C.检验检测收入主要为乌海能源质量管理中心向下属矿山公司与部分公司

外部单位提供煤质检验业务取得的收入,未来年度按照吨煤收费标准,根据矿山公司或洗煤加工公司各年产量进行分析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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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能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材料销售收入、采购材料服务费用收入、

销售代理业务收入、煤炭资源使用费收入与转供电收入等。

A.材料销售收入主要为乌海能源向下属子公司出售材料业务收入,乌海能源采用平进平出政策,不赚取子公司材料差价。未来年度主要根据各子公司每年材料消耗金额进行分析预测。

B.采购材料服务费收入主要是乌海能源向下属子公司代理采购销售材料而

收取的费用,未来年度按照各公司材料消耗金额按照3%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测。

C.销售代理业务收入主要是乌海能源代理下属子公司销售原煤或精煤收取的费用,未来年度按照各公司煤炭销售收入的1%进行预测。

D.煤炭资源使用费收入主要是乌海能源向租赁其采矿权生产经营的子公司

收取的使用费,未来年度按照资源使用费收费标准根据矿山各年产量进行分析预测。

E.转供电收入主要是向乌海能源外部单位提供转供电业务收入,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收入水平考虑未来业务规模变化进行分析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原煤制造成本、洗煤成本、其他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

*原煤制造成本

原煤制造成本主要由材料费、电费、人工成本、折旧费、维简费、安全生

产费用、摊销费、修理费、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和其他制造费用等组成。

煤炭企业衡量采煤成本一般采用吨煤成本概念。吨煤成本是指开采一吨煤所花费的成本(包括计提的费用和折旧等)。吨煤成本水平的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地质条件、开采难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料工费价格水平以及税费计提标准等。

A.材料费、电费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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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主要包括木材、坑代用品、配件、电器材料、化

工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电费主要是生产过程中,采煤设备、运输设备运转和水电气输送的耗能支出。

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各年各矿山

吨煤成本数据,确定未来年度的吨煤材料费、电费,然后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成本的支出。

B.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各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退休人员等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C.折旧费详见折旧和摊销预测。

D.维简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为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简费按照9.50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企业实际按上述标准计提,故本次评估亦按上述标准计提。

E.井巷工程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为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简费按照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

企业实际按上述标准计提,故本次评估亦按上述标准计提。

F.安全生产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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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未来年度根据各矿山不同安全类型标准进行提取。

G.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水平与未来年度新增资产情况进行预测。

H.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

根据各矿山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方案设计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总投资支出,对应的采出量,折合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吨可采单位支出相同。

I.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

J.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共事业费、设备租赁费、化验检验费、专业

化服务费等,未来年度根据被评估单位经营计划与单吨成本进行预测。

*选煤制造成本

选煤制造成本主要由材料费、电费、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费等组成。

A.材料费、电费的预测

洗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主要为洗煤材料费,电费主要是洗煤设备的耗能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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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各年吨煤成本数据,确定未来年度的吨煤材料费、电费,然后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成本的支出。

B.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选煤厂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选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C.修理费

修理费为选煤设备日常修理费,本次按照历史年度吨煤成本结合未来产能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D.折旧费详见折旧和摊销预测。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的预测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乌海能源下属设备租赁部、矿山

救护大队、质量管理中心等职能中心业务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成本、折旧与其他构成。未来年度材料费与其他成本参考历史年度水平结合未来电厂发电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人工成本为职能中心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职能中心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折旧费详见折旧和摊销预测。

本次评估将原煤产量与洗选后的精煤按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成本以预测的原煤成本进行相应结转。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均按照国家税费政策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

1-1-7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本次评估对于原煤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10%估算,洗选后的商品煤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9%估算。

*城建税按流转税(增值税)应缴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增值税)应缴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按流转税(增值税)应缴额的2%计缴。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无

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有关,按照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环境保护税按企业矿区所在地相关规定,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由于污染当量预测期难以准确测算,本次评估按历史年度单位产量形成的污染当量大致测算。

*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执行。

4)销售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折旧费、办公费、租赁费、服务费等。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销售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销售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办公费、租赁费、服务费等参照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办公费、修理费、差旅费、材料费、租赁费、业

务招待费、折旧及摊销、运输费、保险费、水电费、技术服务费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1-1-7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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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主要依据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办公费、差旅交通费、招待费、中介服务费、

业务招待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由外委费用等构成,未来年度根据乌海能源研发费用占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析测算。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包括政府补助、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罚款支出与捐赠支出等。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不经常性发生或发生额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故在未来年度不做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

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故本次评估预测在收益法评估中2025年8月至2030年所得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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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评估单位研发项目全部为委外研发,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享受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8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等。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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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营运资金追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6809.681116809.681085729.6831080.00

应收账款125660.14125660.14-125660.14

预付款项9075.089075.08-9075.08

其他应收款18478.7718478.77-18478.77

存货6823.356716.22-6716.22

其他流动资产287873.94287873.94287873.94-

流动资产合计1564720.971564613.841373603.63191010.2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96729.52396729.5236197.94360531.5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3619.9933619.99-33619.99

应付职工薪酬129973.39129973.3925795.23104178.16

应交税费14033.6714033.67-14033.67

其他应付款48688.0348688.034421.72442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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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843.6168843.6148141.9820701.63

其他流动负债4371.014371.01-4371.01

流动负债合计696259.22696259.22114556.87581702.35

基准日营运资金-390692.14

12)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各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

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在上述各项预测的基础上确定。

(5)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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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经测算,被评估单位权益系统风险系数为1.1119。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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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1)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企业实际所得税率每年稍有不同,则 Ke 为:

经测算,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成本 Ke 为 12.16%。

2)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本次评估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作为债务资本成本,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80%8.49%

权益资本成本12.16%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1199 1.0766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3.50%

(7)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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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788033.30万元。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1122239.76

1货币资金804655.42定期存单,应收利息等

2其他流动资产287873.94预缴企业所得税、信托基金等

3固定资产16218.80闲置待报废资产等

4无形资产11256.81闲置土地、开发支出等

5其他非流动资产361.94工程款等

6使用权资产1872.85

二非经营性负债334206.46

1应付账款36197.94工程款等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8141.98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3长期应付款177532.39内退人员支出、三供一业拨款

4租赁负债1433.63

5预计负债40683.57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6应付职工薪酬25795.2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其他应付款4421.72保证金、三供一业拨款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788033.30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评估值为

281074.26万元。

3)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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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详细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分说明。

*对于参股公司,由于不具备展开评估的条件,本次以核实后的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乘以乌海能源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或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为负值的,本次评估为零。

经测算,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396193.35万元。

(9)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209544.31+281074.26+788033.30+396193.35

=1255756.60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255756.60-0.00

=1255756.60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乌海能源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三、乌海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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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采矿权产权人与经营权人不一致事项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共8项,其中有4项采矿权证载产权人与实际经营权人不一致,即:采矿权产权人以收取“煤炭资源使用费”的方式,将采矿权交由子公司开采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序矿山名称采矿权人经营权人备注号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采矿权人与经营权人均

1

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业有限责任公司限责任公司为乌海能源二级子公司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采矿权人与经营权人均

2

任公司露天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公司为乌海能源二级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国家能源集团乌海国能乌海能源黄白茨采矿权人与经营权人均

3

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乌海能源二级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国家能源集团乌海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采矿权人与经营权人均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乌海能源二级子公司

本次评估针对上述事项,对产权人评估基准日账面采矿权评估为零,同时通过“煤炭资源使用费”在采矿权人、经营权人分别进行了估值计算。

(2)隐患治理项目事项

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隐患治理项目主要包括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与平沟煤矿井田Ⅲ盘区东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评估人员核实了两个隐患治理项目的批复文件、治理方案、排产计划与相

关治理合同等,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排产计划与产能规划等进行分析测算,如果未来实际产量与规划产量发生变化,则评估值需要相应调整。

(3)关于权属瑕疵情况的说明

1)被评估单位乌海能源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57宗土地使用权,其中2宗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含无实物土地8项);2宗证载使用权人为神华乌海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能源曾用名)、9宗证载使用权人为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或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系被吸收合并方名称)、1宗证载使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公乌素分理处(系外购房产出卖方名称),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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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持有1项证号为蒙(2024)海南区不动产权第0007678号的

《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估单位出具说明,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42期“研究乌海能源公司和煤焦化公司近期工作有关事宜”(2018年3月24日印发),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该宗地作为西来峰相关资产已划转给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不属于被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正在协助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该宗地及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事宜。因此被评估单位未将该宗土地申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乌海能源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共348项,总建筑面积为280950.69平方米,其中16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为

8862.30平方米,证载权利人为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乌

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矿务局技工学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海公乌素分理处,9项为费用,无需办证,剩余323项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中25项已拆除,69项待报废)。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281项专利权中,其中,乌海能源单独所有93项专利权,其中,3项专利权证载权利人为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能源曾用名);乌海能源与他人共有产权专利为188项,其中,76项专利证载权利人为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能源曾用名);1项专利为子公司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项专利为子公司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有。针对上述共有产权、证载权利人未更名的专利,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情况说明,承诺上述专利为其单独所有或与其他公司共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对于共有产权的专利,各方均有权将其应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因此产生的收益和成本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2)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天洁电力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7宗土地使用权,其中

6宗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产权无争议。

房屋建筑物39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面积23776.14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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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评估单位子公司黄白茨矿业拥有的1宗土地使用权,已签署出让合同,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作为预付款项核算,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产权无争议。房屋建筑物85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面积31106.77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车辆共有11项,其中4项车辆证载权利人与公司名称不符,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车辆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4)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五虎山矿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4宗土地使用权,其

中1宗证载权利人为神华集团乌达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前身名称),1宗证载权利人为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能源系统内企业前身名称),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产权无争议。房屋建筑物46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面积23113.38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5)被评估单位子公司路天矿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1宗土地使用权证载

权利人为乌海市路天煤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系被吸收合并方名称),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产权无争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65项,总建筑面积为32105.27平方米,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房屋建筑物有关情况说明,承诺上述情况属实,未办证房产实际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6)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海南煤炭加工申报的1宗土地使用权,因与已办证土地重复,无对应实际土地,企业出具了土地使用权情况说明,承诺上述情况属实。房屋建筑物38项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面积34169.33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车辆共有3项,均为厂区内车辆未办理车辆行驶证,企业承诺上述车辆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7)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乌达煤炭加工申报的房屋建筑物11项均未办理房屋

所有权证,合计面积18911.37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乌达煤炭加工拥有的1宗土地使用权已签署出让合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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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利民煤焦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7宗土地使用权,其中

1宗已签署出让合同、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5宗证载使用权人为鄂托克旗利

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鄂旗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小区,皆系企业前身,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104522.30平方米,其中19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为12840.85平方米,证载权利人为鄂旗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证载权利人为被评估单位曾用名,尚未进行变更,剩余67项

(6项已拆除)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9)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公乌素矿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71项房屋建筑物,

建筑面积合计50586.16平方米,均未办理产权证书,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房屋建筑物有关情况说明,承诺上述情况属实,未办证房产实际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车辆共有13项,其中3项车辆为厂区内车辆未办理车辆行驶证,企业承诺上述车辆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10)被评估单位子公司矿区水电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5宗土地使用权,5

宗土地证载权利人分别为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变电所、

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二加压站、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北二加压站、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一加压站、神华

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旧25井,皆系企业前身,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产权无争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共26项,其中13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面积2788.83平方米;13项房产证载权利人名称与被评估单位现有名称不符,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11)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信息公司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有5项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面积1749.98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4)关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资产情况的说明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部分资产处于无实物、待报废等状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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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评估单位乌海能源申报的8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3837.71万元,

因与已办证土地重复、被政府拆迁等原因,无对应实际土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被评估单位乌海能源申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5项已拆除,69项待报废,构筑物15项已拆除,9项无实物、131项待报废,管道沟槽3项已拆除、

15项待报废,井巷工程2项已报废,13项待报废,上述事项账面净额1064.61万元;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中有6项无实物、836项处于报废或待报废状态,车辆中有2项待修、18项处于报废或待报废状态,电子设备中有381项处于报废或待报废状态,上述非正常状态机器设备账面净值1226.74万元。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无形资产-软件共114项,其中,37项软件已停用,已停用部分软件账面净额86.77万元。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无形资产-专利共281项,均为账外资产,其中159项已停用,75项未利用。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停用与未利用资产,评估为零。

2)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天洁电力申报的原材料21项,账面净额为零。3宗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63.26万元,因被政府拆迁或收回等原因,无对应实际土地;2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22.04万元,因被政府出让、被居民占用等原因,产权存在争议,对于无实物、存在产权争议的资产,评估为零。房屋建筑物1项,账面净额1.64万元。构筑物4项,账面净额8万元。机器设备142项,账面价值2347.02万元,车辆1项,账面价值0.49万元,电子设备6项,账面价值0.08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已拆除房屋建筑物评估为零。

3)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海南煤炭加工申报的1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64.81万元,因与已办证土地重复,无对应实际土地,对于无实物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为零。房屋建筑物4项,账面净额为零。构筑物6项,账面净额22.12万元。机器设备47项,账面价值134.51万元,车辆1项,账面价值0.61万元,电子设备8项,账面价值0.00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4)被评估单位子公司黄白茨矿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48项,账面价值

1536.4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522.86万元。构筑物73项,账面净额13.6万元。

1-1-7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井巷工程5项,账面价值301.00万元。机器设备60项,账面价值17.19万元,车辆2项,账面价值2.56万元,电子设备30项,账面价值1.34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软件资产共计3项,账面价值为零,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停用,对于评估基准日已停用的软件评估为零。

5)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五虎山矿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13项,账面净额0.74万元。构筑物20项,账面净额20.3万元。井巷工程12项,账面净额170.18万元。机器设备368项,账面价值1096.93万元,电子设备1项,账面价值0.12万元。无实物资产3项,账面价值7.98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软件资产共计8项,其中6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停用,账面价值合计为零,对于评估基准日已停用的软件评估为零。

6)被评估单位子公司路天矿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2项处于待报废状态,2

项已拆除,构筑物1项待报废,上述事项账面净额9.68万元;机器设备11项,账面价值2.16万元,电子设备9项,账面价值0.12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7)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利民煤焦申报的房屋建筑物6项已拆除,账面净额

1.99万元;机器设备189项,账面价值1784.67万元,车辆1项,账面价值

0.55万元,电子设备4项,账面价值为零。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

8)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公乌素矿业申报的机器设备31项,账面价值3.2万元,电子设备3项,账面价值为零,软件8项,账面价值为零。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9)被评估单位子公司矿区水电申报的机器设备16项,账面价值13.07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1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0.8万元,因被政府拆迁,无对应实际土地,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政府尚未同意对土地进行补偿,评估为零。

1-1-7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0)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信息技术申报的房屋建筑物1项,账面价值4.72万元,车辆1项,账面价值0.52万元,电子设备10项,账面价值1.65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5)期后事项

1)根据项目安排,评估基准日后乌海能源将其持有的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以及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白音乌素煤矿采矿权进行无偿划转。

本次评估所引用的审计报告已对上述资产采用无偿划转的形式进行模拟剥离。

2)2025年9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范忠明。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五)平庄煤业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平庄煤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平庄煤业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价值为-95378.04万元,评估值为558380.93万元,增值率685.44%。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平庄煤业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1817123.39万元,评估值为2465612.28万元,评估增值648488.89万元,增值率为35.69%,总负债账面价值1912501.43万元,评估值为1907231.35万元,评估减值5270.08万元,减值率0.28%,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95378.04万元,评估价值为

558380.93万元,增值额为653758.97万元,增值率为685.44%。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1-1-7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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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160722.45160759.1936.740.02

非流动资产1656400.942304853.09648452.1539.1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80285.01805199.44524914.43187.2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7382.03227004.0839622.0521.15

在建工程27182.5327128.31-54.22-0.20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55446.80639416.6983969.8915.12

其中:土地使用权6136.92128803.12122666.201998.82

其他非流动资产606104.57606104.57--

资产总计1817123.392465612.28648488.8935.69

流动负债1494231.301494231.30--

非流动负债418270.13413000.05-5270.08-1.26

负债总计1912501.431907231.35-5270.08-0.28

净资产-95378.04558380.93653758.97685.44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51915.56

应收票据1000.00

应收账款51616.41

应收款项融资3606.22

预付款项8904.88

其他应收款23364.00

存货251.98

其他流动资产20063.39

1-1-7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160722.45

2)评估方法

*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2519801.39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及产成品。评估基准日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

A.原材料

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账面余额 1421349.41 元,包括车用汽油\92#\GB17930、镀锌铁线\14#、数码电子雷管\16m、轮胎\245/70R16、氧气\99.90% 40L 等。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账面价值1421349.41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由于库存的材料基本为近期购置。评估时以经核实的各类原材料的数量和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并考虑合理运输费及合理损耗后计算确定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1421349.41元,无增减值变化。

B.在库周转材料

评估基准日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114908.00元,在库周转材料核算的内容主要是一辆抵债回收的大众宝来车。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市场法评估,以类似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14000.00元,减值100908.00元,减值率87.82%。

C.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账面余额983543.98元,核算内容为完工但尚未发货的商品煤。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未计提跌价准备。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

1-1-7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销售单价。

典型案例:3-9-5产成品评估明细表序号1

产品名称:商品煤

账面数量:7870.02吨

账面单价:124.97元/吨

账面金额:983543.98元

评估人员对该产成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269.98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2024年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2024年报表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报表292705.78

2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报表4377.04

3销售费用率3=(2)/(1)*100%1.50%

4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报表64463.88

5税金及附加率5=(4)/(1)×100%22.02%

6利润总额取自2024年报表47712.64

1-1-7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2024年报表数据

7利润率7=(6)/(1)*100%16.30%

8所得税取自2024年报表-

9所得税率9=(8)/(6)*100%0.00%

10扣减率50.00%/该产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利润率×扣减率)=1451852.00元

产成品评估值为1451852.00元,评估增值468308.02元,增值率47.61%。

增值原因为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2887201.41元,评估增值367400.02元,增值率为

14.58%。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51915.5651915.56--

应收票据1000.001000.00--

应收账款51616.4151616.41--

应收款项融资3606.223606.22--

预付款项8904.888904.88--

其他应收款23364.0023364.00--

存货251.98288.7236.7414.58

其他流动资产20063.3920063.39--

流动资产合计160722.45160759.1936.740.02

流动资产评估值1607591895.11元,评估增值367400.02元,增值率

0.02%。评估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1-1-7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322775515.38元,计提坏账准备322379515.38元,长期应收款账面净额396000.00元,核算内容为植被恢复保证金等。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账簿、凭证等方法对长期应收款进行核实,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具体分析债权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等情况。经核实,评估人员未发现有账实不符等异常情况,亦未发现有充分证据表明无法回收的款项,则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39600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3)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985973672.26元,核算内容为6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831236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802850072.26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计提减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号准备金额

1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2005-07100.0057990.41-

2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0-10100.0034000.0014312.36

3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05100.0023064.95-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

42010-10100.005300.004000.00

任公司

5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0851.00178092.00-

6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06-04100.00150.00-

合计298597.3718312.36

长期股权投资认缴资本与实缴资本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认缴资本实缴资本

1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100.0051950.0051950.00

2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34000.0034000.00

1-1-7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认缴资本实缴资本

3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23064.9523064.95

4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00.005300.005300.00

5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0061551.9061551.90

6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00.00150.00150.00

2)评估方法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详细情况分别见相应的评估技术分说明。

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法、是否单独出具

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是否整体采用的评估最终结论选取的评是否单独出具资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评估方法估方法产评估说明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资产基础

1是资产基础法是

业有限公司法、收益法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

2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否

化工有限公司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资产基础

3是资产基础法否

任公司法、收益法平能(锡林郭勒)煤资产基础

4是资产基础法否

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法、收益法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资产基础

5是资产基础法是

有限责任公司法、收益法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资产基础

6是资产基础法否

限责任公司法、收益法

注:截至目前,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所持的资产为探矿权,无其他经营业务;与探矿权相关的总规尚未批复、设计等前期工作也尚未开展,因此无法获得收益法所需的评估资料,故本次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各被投资单位各个方法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收益法评估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结果结果

1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100.00%395505.15406100.48

2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19687.65-

3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23417.40283870.26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

4100.00%1290.711490.00

公司

1-1-7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基础法评估收益法评估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结果结果

5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00%715643.04736420.90

6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00.00%320.58292.75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减值准备评估价值增值率%

1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57990.41-395505.15582.02

2国电平煤尼勒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4000.0014312.3619687.65-

3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3064.95-23417.401.53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

45300.004000.001290.71-0.71

任公司

5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78092.00-364977.95104.94

6赤峰矿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50.00-320.58113.72

合计298597.3718312.36805199.44187.28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8051994404.00元,评估增值5249144331.74元,增值率187.28%。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被投资企业大部分含采矿权,建造时间早,取得成本较低,物价上涨及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情况较好,投资成本已低于被投资企业折股后的净资产,因此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本次资产评估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分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212238141.00股,账面价值为3510418852.14元;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0%,账面价值为

24011827.30元。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幢)20 层 2006 室

法定代表人:宫宇飞

注册资本:838196.3164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代理记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财

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27624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7日

营业期限:1993年1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前十大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5%460243.28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9.63% 331315.22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4%21223.81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1.12%9392.7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04%305.39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0.04%300.8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

0.03%269.01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陈伟0.03%217.02

1-1-7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

0.02%186.07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

0.02%138.91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经济开发区(红庙子镇西水地村)

法定代表人:李明柱

注册资本:37771.16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热力供应;能源投资;粉煤灰、金属材料、电器设备、器材销售;发电设备检修;信息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793633608C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7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17日至2031年11月16日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名称出资比出资比金额金额

例%例%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5771.1694.7035771.1694.70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5.302000.005.30

合计37771.16100.0037771.16100.00

2)评估方法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能(赤峰)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的投资。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次审计机构已采用公允价值确定其账面值,故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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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3534430679.44元,无增减值变化。

(5)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62619.3836527.50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36528.2387580.34

减:减值准备-1060.54

房屋建(构)筑物类合计299147.62123047.30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重置成本的计算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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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选煤企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为例)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

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安费0.41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706.00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建安费0.356.00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256.00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186.00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906.00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76.00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建安费0.206.00

9工程保险费建安费0.306.00

10矿井井位确定费建安费6.00

11联合试运转费建安费0.33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96.00

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建安费0.026.00

14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建安费0.16

合计6.96

注:上述费用中含增值税进项税的费用费率合计为6.06%;对于城市行政规划区内的房屋,相应计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矿山企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为例)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

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安费1.37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206.00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建安费0.356.00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076.00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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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406.00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26.00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建安费0.206.00

9工程保险费建安费0.306.00

10矿井井位确定费建安费0.006.00

11联合试运转费建安费0.21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86.00

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建安费0.016.00

14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建安费0.18

合计6.44

注:上述费用中含增值税进项税的费用费率合计为4.68%;对于城市行政规划区内的房屋,相应计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非矿企业(机关财务为例)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数费率%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

1前期工作咨询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186.00

2招标代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086.00

3环境影响评价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046.00

4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2.466.00

5工程监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366.00

6项目建设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08

合计5.20

注:上述费用中含增值税进项税的费用费率合计为4.12%;对于城市行政规划区内的房屋,相应计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C.资金成本

本次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所在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参考相关工期定额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核算单位的合理工期及利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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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合理工期

序号公司名称费率%

(年)

1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2.53.19

2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庙煤矿0.52.94

3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2.03.13

4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煤矿1.03.00

5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0.52.94

6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热力分公司1.53.06

7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建工程分公司1.53.06

8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2.03.13

9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工学校1.03.00

10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1.03.00

11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0.52.94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其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

B. 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评估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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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本次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个别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列示。

由于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具体为-380341600.00元),本次将该负值列示在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序号第317项露天矿坑评估值中。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计提减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62619.3836527.50927.0171768.3646059.2714.6129.38构筑物及其他

236528.2387580.34133.54228974.9583031.45-3.19-5.05

辅助设施

合计299147.62123047.301060.54300743.31129090.720.534.91

房屋建(构)筑物原值评估增值15956922.45元,增值率0.53%;净值评估增值60434235.35元,增值率4.9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评估原值增值系房屋构筑物等建设时间较早,期间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用的不断上涨形成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一是评估原值增值,二是会计折旧年限和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差异所致。

上述评估值中包含了由于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负值(具体为-380341600.00元),本次将其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中。

(6)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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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297512.0951983.76

车辆44256.446054.33

电子设备31017.986648.57

减:减值准备351.93

合计372786.5164334.73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市场法评估,以类似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1-1-7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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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的运杂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费用支出情况综合确定运杂费率后计算得出。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c.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资料,结合所在区域评估基准日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所示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调整材料价差,套用地方定额及当地营改增政策文件,按照有关取费文件确定安装工程费;

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安装工程费参考费率,结合设备安装方式、安装难度,参考该类设备目前实际安装工程费水平综合确定。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选煤企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为例)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1建设单位管理费设备费0.41

2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70

1-1-7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设备费0.35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费0.25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18

6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90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费0.07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设备费0.20

9工程保险费设备费0.30

10矿井井位确定费设备费0.00

11联合试运转费设备费0.33

12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费0.09

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设备费0.02

14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设备费0.16

合计6.96(前期费中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为6.06%)

矿山企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为例)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1建设单位管理费设备费1.37

2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20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设备费0.35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费0.07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05

6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40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费0.02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设备费0.20

9工程保险费设备费0.30

10矿井井位确定费设备费0.00

11联合试运转费设备费0.21

12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费0.08

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设备费0.01

14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设备费0.18

合计6.44(前期费中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为4.68%)

非矿企业(矿建工程分公司为例)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1-1-7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1前期工作咨询费设备费0.18

2招标代理费设备费0.08

3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费0.04

4勘察设计费设备费2.46

5工程监理费设备费1.36

6项目建设管理费设备费1.08

7联合试运转费设备费0.50

合计5.70(前期费中含增值税进项税费率为4.12%)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贷款利率/2

各家分公司的资金成本如下:

合理工期

序号公司名称费率%

(年)

1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2.53.19

2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23.13

3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热力分公司1.53.06

4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建工程分公司1.53.06

5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23.13

6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工学校13.00

7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13.00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和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相关地方、行业计价

依据调整文件规定计算可抵扣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1-7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安装工程费)/1.09×9%+可

抵扣前期及其他费用/1.06×6%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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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

使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50%+观察法成新率×50%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计提减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297512.0951983.76305.48260501.3471820.11-12.4438.98

车辆44256.446054.3315.9831981.1313309.99-27.74120.42

电子设备31017.986648.5730.4726933.7312783.27-13.1793.16

合计372786.5164686.66351.93319416.1997913.36-14.3252.19

设备类原值评估减值533703143.08元,减值率14.32%;净值评估增值

335786269.57元,增值率52.19%。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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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部分待报废的车辆参考当地车辆回收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手价格高于企业的账面净值;二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7)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待摊投资。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6589.70

设备安装工程19577.18

待摊投资1015.65

减:减值准备-

合计27182.53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已完工项目

对于其主体已在固定资产中列示的,本次并入主体评估;其余已完工项目参照固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未完工项目

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较小,本次根据其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经账实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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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超过半年的在建工程,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须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6589.706369.87-219.83-3.34

设备安装工程19577.1819436.85-140.34-0.72

待摊投资1015.651321.60305.9530.12

减:减值准备---

合计27182.5327128.31-54.21-0.20

在建工程评估减值542137.72元,减值率0.20%。减值原因主要为分流站移设-分流站拆除工程为拆除费用,本次评估为0导致。

(8)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72宗,原始入账价值合计为70663456.94元,账面价值合计为61369204.78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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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对于出让地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于划拨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出让用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被评估宗地所在地在评估基准日适用的基准地价的

基准日(2024年1月1日)距评估基准日不足3年,符合相关准则、估价规程的要求,并且该基准地价具有相应的修正体系,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适用。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划拨用地:

根据2019年5月31日公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本次评估选取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宗地所在区域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布了有关征地补偿标准文件,成本构成清晰、取费依据充分,可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

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本次划拨性质土地采用成本逼近法,出让性质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思路是把对土地的所有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和基础设施开发费用两大部分作为“基本成本”,运用经济学等量资金应获取等量收益的投资原理,加上“基本成本”这一投资所应产生的相应利润和利息,组成土地价格的基础部分,并同时根据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需要,加上土地所有权应得的收益,从而求得土地价格。划拨用地采用成本法评估时,不考虑土地增值部分。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基本公式:V=(Ea+Ed+T+R1+R2)×(1+K1)

式中:V—土地价格

Ea—土地取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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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1—利息

R2—利润

K1—区域、个别因素修正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评估对象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系数修正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评估对象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的计算公式为:

V=(V1×(1±∑K)×Kr×Kq+Kk)×Km

式中:V—委估宗地修正后地价;

V1—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同类用途土地的基准地价;

∑K—委估宗地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总修正系数;

Km—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Kq—期日修正系数;

Kr—容积率修正系数;

Kk—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288031200.00元,评估增值1226661995.22元,增值率1998.82%。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多为划拨用地,无账面值,故导致土地评估增值。

1-1-7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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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矿业权核算内容为采矿权、探矿权。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减值准备

玻璃沟煤矿采矿权采矿权230427.87230427.87-

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矿权113518.4955941.62-

黑岱沟探矿权探矿权250072.13250072.13-

矿业权合计594018.49536441.62-

2)评估方法

*采矿权

评估范围内矿业权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次资产评估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

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A.元宝山露天煤矿: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1075号

评估对象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元宝山露天矿采矿权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及范围内的保有资源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B.玻璃沟煤矿: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4号评估对象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及范围内的保有资源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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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探矿权,由于无法获取满足矿业权评估的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矿区总规、正式可研报告等资料,无法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矿业权评估理论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建模测算。本次评估对探矿权的相关成本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矿业权名称账面价值减值准备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玻璃沟煤矿采矿权230427.87-257828.2027400.3311.89

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55941.62---55941.62-100.00

黑岱沟探矿权250072.13-250072.13--

矿业权合计536441.62-507900.33-28541.29-5.32

评估减值原因:

评估减值主要为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减值,主要减值理由系评估基准日投资水平相比入账时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吨煤投资增加,无形资产投资(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基准日时点大幅增值,随着生产推进,需要大量新增土地,进而后续有大额的征地补偿费,故导致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减值;本次矿业权以零值汇总,对应负值汇总至采剥大坑中。

(10)专利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13项专利权,其中5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1项外观新型。

2)评估方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在生产工作中形成,部分专利取得年限较长且未使用于相关生产经营中,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1-1-7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本次以成本法对专利权进行评估。

专利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其中:重置成本=申请费+印刷费+其他费用(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保护年限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专利资产评估值42930.00元。

(11)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余额130534862.32元,计提减值准备

1852212.92元,账面净额128682649.40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煤炭产能

置换指标及软件著作权。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正常在用软件,本次评估通过市场调查类似软件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待估软件目前的使用情况综合确定评估值;*对于

已经停止使用软件,经向企业核实无使用价值的软件,评估值为零;*对于软件著作权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发生的相关代理费、登记费进行评估;*对于购买

的产能指标在矿业权中已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按零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27089430.00元,评估减值101593219.40元,减值率78.95%。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由于已在矿权中评估,本次评估值为零,导致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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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1343788856.45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英金河改河工程征地补偿款(改河费用-2022年3月)、英金河改河征地补偿(按大协议补充1.32亿-改河)、第六期征地林地植被恢复费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1343788856.45元,无评估增减值。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182430200.00元。核算内容为预付

第六期采场征地补偿款、10KV 线路、箱变临时供电工程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182430200.00元,无评估增减值。

(14)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

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712773.60

应付票据19089.16

应付账款74855.97

预收款项699.43

合同负债8740.73

应付职工薪酬42761.17

1-1-7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11477.18

其他应付款607307.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50.97

其他流动负债7175.42

流动负债合计1494231.30

2)评估方法

*短期借款

评估基准日短期借款账面价值7127735994.48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平庄支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借款及利息。

评估人员查阅了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短期借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7127735994.48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票据

评估基准日应付票据账面价值190891575.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购买材料、商品等开出承兑的银行汇票。

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实了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资料。应付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190891575.00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748559697.3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具体包括:设备款、材料款、工程款、服务费等。

1-1-7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采购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748559697.37元,无增减值变化。

*预收款项

评估基准日预收款项账面价值6994349.76元。核算内容为预收资产处置款、预收报废车辆收入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预收款项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的预收款项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预收款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收款项评估值为6994349.76元,无增减值变化。

*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87407336.24元。核算内容为售煤款、运费收入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的合同负债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87407336.24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427611661.2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427611661.24元,无增减值变化。

1-1-7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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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114771822.86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114771822.86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6073076639.2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6073076639.24元,无增减值变化。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93509690.9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具体为一年内到期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记账凭证。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93509690.94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71754229.64元。核算内容为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重分类、10公里治理项目等。

1-1-7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人员查阅了合同资料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71754229.64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短期借款712773.60712773.60--

应付票据19089.1619089.16--

应付账款74855.9774855.97--

预收款项699.43699.43--

合同负债8740.738740.73--

应付职工薪酬42761.1742761.17--

应交税费11477.1811477.18--

其他应付款607307.66607307.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50.979350.97--

其他流动负债7175.427175.42--

流动负债合计1494231.301494231.30--

流动负债评估值14942312996.77元,无增减值变化。

(15)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

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长期借款186712.87

长期应付款158980.83

预计负债42711.79

递延收益1961.15

递延所得税负债27903.49

非流动负债合计4182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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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长期借款

评估基准日长期借款账面价值1867128714.8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平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

平庄支行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评估人员对各笔长期借款都进行了函证,查阅了各笔长期借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贷款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逐笔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长期借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867128714.83元,无增减值变化。

*长期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1589808291.7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未缴纳的辞退福利、国债资金专项拨款、采矿权出让收益等。

评估人员查阅矿权出让评估报告、收益金计算表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的记账凭证。长期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1556319080.38元,评估减值33489211.37元,减值率为2.11%。减值原因主要系长期应付款中的“专项应付款”系补贴征税收入,非企业实际需承担的负债,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其中部分补贴已缴纳所得税,本次评估为零。

*预计负债

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427117884.78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弃置费、棚户区改造资金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的记账凭证。预计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427117884.78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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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值为19611487.45元,核算内容为政府补助。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账簿、原始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递延收益的申请文件、政府配套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核实,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企业实际应承担的负债作为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399903.51元,评估减值19211583.94元,减值率为

97.96%。减值理由系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项目,为征税收入,部分款项因已缴

税故评估值为零,其余款项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值为279034921.5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具体为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279034921.53元,无评估增减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长期借款186712.87186712.87--

长期应付款158980.83155631.91-3348.92-2.11

预计负债42711.7942711.79--

递延收益1961.1539.99-1921.16-97.96

递延所得税负债27903.4927903.49--

非流动负债合计418270.13413000.05-5270.08-1.26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4130000505.03元,评估减值52700795.31元,减值率为1.26%。减值主要为长期应付款及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1-7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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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中的“专项应付款”系补贴征税收入,非企业实际需承担的负债,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其中部分补贴已缴纳所得税,本次评估为零。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项目,为征税收入,部分款项因已缴税故评估值为零,其余款项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

??=∑+

(1+??)????×(1+??)??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1-7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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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1-1-7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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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

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元宝山露天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2.21年。本次评估以元宝山露天煤矿正常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37年10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37年10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营业收入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煤炭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元宝山露天煤矿。元宝山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200万吨/年。元宝山露天煤矿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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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为老年褐煤,发热量3000~4000大卡/千克,产品主要销往元宝山电厂、吉林、辽宁等周边市场。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剩余可采储量备用最新核定生评估计算年限

矿井名称(年)(按核(万吨)系数产能力(年)定能力)

元宝山露天煤矿16095.651.11200万吨12.2112.21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元宝山露天煤矿设计能力12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120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2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12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的均价作为未来年度煤炭长期售价。

1-1-8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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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由于整体不达产,非电煤销售量大幅减少,综合单价的走

势不同于其他矿山。本次评估中未来生产期按核定产能1200万吨/年选取,评估中模拟恢复非电煤销售,同时考虑到2024年度集团公司开展了煤质管理,加强品种煤的分选,增加块煤销量占比,进而提升商品煤销售价格。基于此,评估中以2024年、2025年非电煤销售价格为基础,参考自中国煤炭资源网上查询到的赤峰动力煤(4000)的价格走势,重新估算2022、2023年的非电煤销售价格,则调整后2022年、2023年价格分别为317.46元/吨、296.32元/吨,五年一期均价276.43元/吨。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的价格指导文件,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要求,2026年电煤中长期出矿价采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其中基准价由原来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高位值调整为按中值确定,本次评估的元宝山露天煤矿受该价格政策变化影响。企业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对价格进行了测算,根据企业测算结果,2026年较2025年销售价格整体下降约5.36%,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88.70元/吨,比2025年下降4.27%。考虑到此文件的切实影响,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测算的影响幅度对前述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2029年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4.23元/吨。

综上,本次评估长期稳定按五年一期价格选取,2025年8-12月参考2025年1-7月价格选取,2026年参考矿山企业预测选取,2027年、2028年、2029年平滑过渡至长期稳定价格。则2025年8-12月270.00元/吨,2026年255元/吨,2027年258.00元/吨,2028年262.00元/吨,2029年起维持长期价格265元/吨。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为劳务收入、运输销售收入等,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水平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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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其他收入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水平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外购材料费、外购

动力费、安全费、维简费、修理费、地面塌陷补偿费、剥离费、其他外委、其他费用等。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及其他部门人工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电力费用、材料费用确认。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安全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

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矿山企业实际按5元/吨计提,符合国家标准。

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5.00元/吨。

*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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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维简费吨煤9.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矿山实际每年按7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7.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按吨煤2.50元的标准提取井巷工程基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

*河道运行费

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英金河改河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河道建成后,还需要工程维护和日常管理,每年按工程投资原值的1.7%估算。

*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剥离费及其他外委费

剥离费为自营剥离,其他外委费为外委剥离,本次评估结合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未来年度的生产计划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剥离费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其他

其他成本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成本的状况,确定合理的成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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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和水资源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7%、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本次评估资源税按煤炭销售收入的10%测算。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与计税政策分别计算确定。

4)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包括人工成本、折旧费及其他费用,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销售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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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招待费、运杂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人工成本、保险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业

务招待费、折旧及摊销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保险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

业务招待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为其他费用。

对于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年度发生进行预测。

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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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得税的预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元宝山露天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征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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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915.5651915.5624665.56272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00.001000.00-1000.00

应收账款51616.4151616.4141.0851575.33

应收款项融资3606.223606.22-3606.22

预付款项8904.888904.881068.457836.43

其他应收款23364.0023364.0020233.073130.94

存货251.98288.721.4287.3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063.3920063.3920053.539.87

流动资产合计160722.45160759.1966063.08946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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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12773.60712773.60712773.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9089.1619089.16-19089.16

应付账款74855.9774855.9724438.4850417.49

预收款项699.43699.43690.169.27

合同负债8740.738740.73-8740.73

应付职工薪酬42761.1742761.17-42761.17

应交税费11477.1811477.18-11477.18

其他应付款607307.66607307.66592962.2014345.4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50.979350.979350.97-

其他流动负债7175.427175.426056.071119.36

流动负债合计1494231.301494231.301346271.48147959.82

基准日营运资金-53263.70

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对于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现金保有量)考虑的为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应缴增值税以及

应缴企业所得税等付现成本,对于涉及主营业务涉及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以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经分析采用基准日的周转情况进行了预测。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元宝山露天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预测期末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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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次资产评估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β

式中: 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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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2.17%,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预测期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12%

权益资本成本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0766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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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折现率参数预测期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

债务资本成本2.17%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417551.65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461757.01

1固定资产23320.78非正常状态

2无形资产278622.76未纳入盈利预测

3应收账款41.08非经营性往来款

4预付款项1068.45非经营性往来款

5其他应收款20233.07非经营性往来款

6存货1.40与日常经营无关

7其他流动资产20053.53与日常经营无关

8长期应收款39.60与日常经营无关

9在建工程133.34未纳入盈利预测

10其他非流动资产118243.02与日常经营无关

二非经营性负债8793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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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1应付账款24438.48非经营性往来款

2预收款项690.16非经营性往来款

3其他流动负债6056.07与日常经营无关

4其他应付款592962.20非经营性往来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00.97与日常经营无关

6长期应付款155631.91与日常经营无关

7预计负债42711.79与日常经营无关

8递延收益39.99与日常经营无关

9递延所得税负债27903.49与日常经营无关

10短期借款19873.60与日常经营无关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417551.65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24665.56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评估

对于控股子公司的被投资企业按照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评估,以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乘以股权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除此之外,由于玻璃沟井田煤炭的取得成本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沟井田煤炭后续由全资子公司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本次玻璃沟井田煤炭采矿权的估值在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中加回。

经计算,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1416470.71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365185.99+461757.01-879308.66+24665.56+1416470.71

=138877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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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

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实后账面价值为879962.87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508807.74万元

4、矿业权评估情况平庄煤业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四、平庄煤业”。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

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评估利用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6_A01 号审计报告。我们通

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值引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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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4号)的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元宝山露天矿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5号)的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6号)的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8号)的评估结论。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与矿业权评估师进行了沟通和对接,矿业权评估方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经核实矿业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与本次资产评估一致且符

合本次经济行为及本次资产评估的要求,我们对本次评估涉及的采矿权价值直接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论。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请仔细阅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矿业权报告。

(4)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

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

1-1-8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5)关于权属瑕疵情况的说明

1)被评估单位权属瑕疵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72宗,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5宗为出让,67宗为划拨,其中67宗划拨地中有13宗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名称不一致。对于上述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与被评估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权属说明,承诺评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429项,315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已办证的114项房产中仅有1项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证载权利人名称均与被评估单位不一致。对于未办证的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与被评估单位不一致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权属说明,承诺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企业申报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车辆共580辆,除233辆为场内用车无需办理车辆行驶证外,其余车辆均已办理车辆行驶证,其中5辆车的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分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不一致。

对于车辆证载权利人与被评估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权属说明,承诺评估范围内车辆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企业申报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共13项,其中5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1项外观设计。上述专利均已取得权利证书,其中7项专利为被评估单位单独所有,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建工程分公司;6项专利为被评估单位与其他公司共有。

针对上述共有产权的专利,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情况说明,承诺上述专利为其单独所有或与其他公司共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对于共有产权的

1-1-8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专利,各方均有权将其应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因此产生的收益和成本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2)评估单位子公司-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权属瑕疵事项

*评估基准日,账内房屋建筑物资产共计84项,其中已经办理房屋产权证共计2项,未办证共计82项,未办证房屋中共计2项已拆除,分别为储水池控制室、多信道无线控制室。房屋未办证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位于生活区的房屋所在区域属于城镇规划范围,涉及土地性质变更暂不能办理房产证。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主要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图纸、施工合同、决算书等资料以及被

评估单位现场实地测量申报,并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确定。对于未办证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权属说明,承诺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专利共8项,其中:7项实用新型专利,

1项发明专利。

3)评估单位子公司-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权属瑕疵事项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中除阜新房屋外,其余共计56项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于未办证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产权归其所有,无产权和债务纠纷,并承诺承担因产权和债务纠纷责任;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未办证车辆,共有67辆(其中7辆为待报废状态无需办理权证),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产权归其所有,无产权和债务纠纷,并承诺承担因产权和债务纠纷责任。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专利共7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2项专利为被评估单位与其他公司共有。

针对上述共有产权的专利,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情况说明,承诺上述专利为其单独所有或与其他公司共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对于共有产权的专利,各方均有权将其应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因此产生的收益和成本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6)关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资产情况的说明

1-1-8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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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评估单位非正常状态情况

*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于上世纪50年代至今陆续建成投入使用。截至评估基准日,待报废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21项。

除上述情况外,各下属单位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日常维护和管理正常,主要房屋建筑物基础稳定,未发现有明显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构件节点牢固,未发现明显倾斜、变形、裂缝等现象,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均可正常使用,未发现有异常毁损。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处于无实物状态的资产共计1项;处于报废状态的设备类资产共计16项;处于待报废状态的设备类资产共计2398项。

2)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非正常状态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存在如下情况:

已拆除、无实物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2项。

除上述情况外,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日常维护和管理正常,主要房屋建筑物基础稳定,未发现有明显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构件节点牢固,未发现明显倾斜、变形、裂缝等现象,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均可正常使用,未发现有异常毁损。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

67项;运输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6项;电子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230项。

3)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正常状态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109项;运输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11项;电子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44项。

4)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非正常状

态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电子设备类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共计

1-1-8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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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项。

(7)长期股权投资-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其他特别事项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平庄煤业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经营所涉及矿业权的证载采矿权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出让金由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支付,未办理产权人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的影响。

(8)长期股权投资-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特别事项说明

国能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庄煤业全资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公司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建设主体,玻璃沟煤矿尚处于建设期,该煤矿采矿权人为平庄煤业,采矿权价款由平庄煤业支付;因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人尚未变更;本次评估,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值引用采矿权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并在平庄煤业汇总,因蒙西矿业系全资经营主体,全部收益均在企业价值收益法中评估体现。

本项目已取得的审批情况如下:项目2010年7月取得水保批复;2013年2月通过节能评估报告审查;2015年5月取得项目核准文件;2017年6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2021年4月取得采矿权证;2022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

11月取得取水批复;2023年11月取得林草批复;2024年1月取得安全设施设

计批复;2024年4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复;2024年5月完成开工备案,并于

2024年5月26日开工建设。

本次项目建设情况如下:2025年8月副立井施工到底,11月回风立井施工到底,预计2026年初主斜井施工到底,地面选煤厂办公楼、生活污水处理站、救护队楼均已完工。根据初步设计的建设期45个月,目前工程进展顺利,矿井预计2027年12月完成建设,具备开采条件。

目前玻璃沟煤矿矿井建设阶段所需的批复文件均已齐备,2024年5月开工备案并合法开工建设;矿井建设工程均为常规工程,不存在技术难点和技术创新,待工程建设完成并验收后即可达到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

(9)期后事项

1-1-8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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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项目安排,评估基准日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

将其持有的2家子公司股权和4项业务资产组进行无偿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类型

1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2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公营子煤矿资产组

4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煤矿资产组

5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

6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资产组

本次评估所引用的审计报告已对上述资产采用无偿划转的形式进行模拟剥离。

6、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平庄煤业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四、平庄煤业”。

(六)内蒙建投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内蒙建投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16236.34万元,评估价值为772762.78万元,增值额为888999.12万元,增值率为764.82%。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503944.37万元,评估价值为2392718.49万元,增值额为888774.12万元,增值率为59.1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620180.71万元,评估价值为1619955.71万元,减值额为225.00万元,减值率为0.0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6236.34万元,评估价值为772762.78万元,增值额为

888999.12万元,增值率为76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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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118275.30119484.801209.501.02

二、非流动资产1385669.072273233.69887564.6264.0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1045.3231702.92657.602.1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52074.95732939.6580864.7012.40

在建工程148736.73155232.896496.164.37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24424.751023970.93799546.17356.26

其中:土地使用权72838.0273755.47917.451.26

其他非流动资产329387.30329387.30--

资产总计1503944.372392718.49888774.1259.10

三、流动负债941122.33941122.33--

四、非流动负债679058.37678833.37-225.00-0.03

负债总计1620180.711619955.71-225.00-0.01

净资产-116236.34772762.78888999.12764.82

(1)流动资产

内蒙建投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39786.5139786.51--

应收账款41779.7441779.74--

预付账款15888.4515888.45--

其他应收款3051.053051.05--

存货10791.5712001.061209.5011.21

其他流动资产6977.996977.99--

流动资产合计118275.30119484.801209.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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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194848006.33元,评估增值12094967.69元,增值率1.0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存货的产成品考虑了一定的利润。

1)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111536828.29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和产成品。评估基准日,计提跌价准备3621162.39元,存货账面价值

107915665.90元。

*原材料

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为92967191.24元,具体包括空气加热机组、轴承、针式皮带扣、钢带、关断门、钢管、液压缸、胶管总成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621162.39元,账面价值为89346028.85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凭证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一致。

经了解,部分原材料由于购置时间较久,无法正常使用,对于该类资产中无回收价值的资产本次评估为零;对于部分有回收价值的金属类资产按残值考虑;对于其他原材料,为近期购入,评估基准日价格变动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93502941.75元,评估增值4156912.90元,增值率

4.65%。

*在库周转材料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在库周转料主要为被子、床上用品套装、复合机感光鼓等。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1449282.99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净值1449282.99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在库周转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凭证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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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在库周转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在库周转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在库周转材料数量一致。

经向被评估单位了解,在库周转材料周转较快,较评估基准日价格变动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1449282.99元,无评估增减值。

*产成品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产成品为末煤和块煤。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17120354.06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净值17120354.06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掘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平均售价。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120010633.59元,评估增值12094967.69元,增值率11.21%,增值原因主要为产成品考虑了一定的利润。

单位: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存货类别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金额

原材料9296.72362.129350.29415.694.65

在库周转材料144.93-144.93--

产成品1712.04-2505.84793.8146.37

存货合计10791.57362.1212001.061209.5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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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10453196.51元,核算内容为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2项,评估基准日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10453196.51元。

单位:万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1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7月30.00%27615.32

2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2010年3月49.00%3430.00

合计31045.32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款

1960万元联营公司未挂实收资本科目。

2)评估方法

对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未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评估基准日,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投资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铁路工程,本身无营业收入和现金流,管理层无法对未来收益和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因此未选用收益法评估;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拟建铁路工程于2013年停工至今,企业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未来年度的收益和风险无法合理量化,因此未选用收益法评估。

未选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由于被投资单位与证券交易市场上同行业上市

公司在业务类型、业务规模、资产配置、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无法进行合理地修正,故无法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且产权交易市场上与被投资单位类似的、交易的可比案例较少,难以找到足够数量的与被投资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故也无法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

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两家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各项可被识别的

资产、负债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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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

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是否整体采用的评估结论选取的评是否单独出具资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评估方法估方法产评估说明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

1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否

限公司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

2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否

流有限公司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317029240.42元,评估增值6576043.91元,增值率

2.12%。长期股权投资增值原因主要由于华信物流投资的在建土建工程建设期较早,按照工程所在地区的建筑安装造价指数重新测算建安费用、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作为评估值,考虑持股比例后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高于账面投资成本。

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7615.3227615.32--

2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3430.004087.60657.6019.17

合计31045.3231702.92657.602.12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率为3.9226%,账面价值294843405.78元

2)评估方法

其评估单位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账面值为公允价值的体现,本次评估以其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294843405.78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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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9484.3429484.34--

合计29484.3429484.34--

(4)房屋建筑物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和井巷工程。主要建成于2013年至2025年之间,位于鄂尔多斯市布连乡南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察哈素煤矿和察哈素选煤厂院内。截至评估基准日时点,账面原值4664859284.46元,账面净值3435112159.31元。

2)评估方法

根据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房屋建筑物类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采用工程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或参考类似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工程预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建筑工程费用、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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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各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前期及其他费用(布连电厂)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一项目建设管理费《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1项目法人管理费建安工程费3.25%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2招标费建安工程费0.37%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3工程监理费建安工程费0.95%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4工程结算审核费建安工程费0.19%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5工程保险费建安工程费0.40%计算规定》(2018年)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1项目前期工作费建安工程费1.71%计算规定》(2018年)

2勘察设计费《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1)勘察费建安工程费0.20%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2)基本设计费建安工程费2.05%计算规定》(2018年)

3设计文件评审费可行性研究文件评审《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1)建安工程费0.01%费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建安工程费0.04%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3)施工图文件审查费建安工程费1.50%计算规定》(2018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4项目后评价工作费建安工程费0.11%计算规定》(2018年)

5工程建设检测费《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1)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建安工程费0.17%计算规定》(2018年)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6建安工程费0.10%准编制费计算规定》(2018年)三生产准备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

1建安工程费1.74%进厂费计算规定》(2018年)

1-1-8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合计12.79%

前期及其他费用(察哈素煤矿井巷工程)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工程费 1.24%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工程费1.2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工程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工程费0.07%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工程费0.05%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2.4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工程费0.02%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工程费 0.20% NB/T51064-2016

9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工程费 0.01% NB/T51064-2016

10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工程费 0.17%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1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工程费0.08%

[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 建安工程费 0.01% NB/T51064-2016

13 工程保险费 建安工程费 0.30%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工程费 0.03% NB/T51064-2016

合计6.13%

前期及其他费用(察哈素煤矿房屋建筑物类工程)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工程费 1.24%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工程费1.2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工程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工程费0.07%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工程费0.05%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2.4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工程费0.02%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工程费 0.20% NB/T51064-2016

9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工程费 0.00% NB/T51064-2016

10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工程费 0.17% NB/T51064-2016

11 水土保持评价费 建安工程费 0.08%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1-8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 建安工程费 0.01% NB/T51064-2016

13 工程保险费 建安工程费 0.30%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工程费 0.03% NB/T51064-2016

合计6.12%

前期及其他费用(察哈素选煤厂)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工程费 0.5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工程费1.7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工程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工程费0.27%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工程费0.2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3.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工程费0.08%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工程费 0.20% NB/T51064-2016

9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工程费 0.00% NB/T51064-2016

10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工程费 0.08%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1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工程费0.10%

[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 建安工程费 0.05% NB/T51064-2016

13 工程保险费 建安工程费 0.30%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工程费 0.23% NB/T51064-2016

合计7.06%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该项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布连电厂参

照电力工程单机竣工结算的办法,分别计算资金利息,合理建设工期为4.0年,利率按5.38%计算;察哈素煤矿合理建设工期为4.25年,利率按3.41%计算;

察哈素选煤厂合理建设工期为2.00年,利率按3.13%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1-1-8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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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

×1/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和当地营改增文件,对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中的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当地执行的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调整方案,计算建安工程造价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造价/1.09×9%

b.前期费及其他费用中的可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造价×可抵扣前期费率/1.06×6%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重要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察,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A.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价值量小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B.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对于矿山及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1-8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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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筑物类原值评估增值452078839.80元,增值率9.69%;净值评估增值439208096.10元,增值率12.79%。评估发生增值原因如下:

*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比

项目建设期有一定的上涨,造成评估增值。

* 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A.评估原值增值;B.企业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会计计提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耐用年限。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157244.17116701.96158407.61126197.160.748.14

构筑物132598.0992128.52140344.9291542.875.84-0.64

管道及沟槽50001.2626313.7754666.3328452.319.338.13

井巷工程126642.41108366.96158274.95141239.6824.9830.33

合计466485.93343511.22511693.81387432.039.6912.79

(5)机器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7732002789.46元,账面净值为3085637381.95元。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市场法评估,以类似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1-1-8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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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如果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考虑,否则并入安装工程费计算。

a.设备购置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或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价格以及参考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发布的《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24年水平)和中国电力工程造

价信息网综合确定;对无法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系数测算设备购置价。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

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

火电设备运杂费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的相关内容确定。

主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费率:运

距 100km 以内,费率为 1.5%;运距超过 100km 时,每增加 50km 费率增加

0.08%;运距不足 50km,按 50km 计取。

1-1-8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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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距在 50km 以内,费率为 1.06%;运距超过 50km 时,每增加 50km费率增加 0.35%;运距不足 50km,按 50km 计取。

若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可直接将设备运达现场,主设备不计公路运杂费。

煤矿、洗煤厂运杂费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的运杂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费用支出情况综合确定运杂费率后计算得出。

具体计算公式为: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费率

若取得的设备报价为到场价,则不再单独计算运杂费。

c.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包括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经过组合、定位、联接固定、检测试验、试运转等一系列作业,最后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煤矿、洗煤厂设备的安装工程费主要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提供的安装工程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设备安装的难易程度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综合确定安装工程费率后计算得出,若卖方报价中含安装工程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电厂设备安装工程费主要参考初步设计说明、相关技术协议等资料,确定设备安装工程量及其他参数,按照《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的计算规则和《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5]34号)(以下简称“定额[2025]34号”),《电力总额总站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定额[2023]9号)(以下简称“定额[2023]9号”)计取相关费用,计算出直接工程费、计取其他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计算得出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d.前期及其他费用

1-1-8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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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的前期费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和中电联发布的《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整套启动试运费、生产准备费等。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表如下:

火电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取费依据一项目建设管理费

1项目法人管理费安装工程费×费率3.250%“预规”(安装工程费+设备费)×

2招标费0.370%“预规”

费率

3工程监理费安装工程费×费率0.950%“预规”

4设备材料监造费设备购置费×费率0.300%“预规”

5工程结算审核费安装工程费×费率0.190%“预规”

6工程保险费设备购置费×费率0.400%“预规”

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项目前期工作费安装工程费×费率1.710%“预规”

2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设备购置费×费率0.300%“预规”

3勘察设计费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中电联定额[2015]162

(1)勘察费0.200%

费)×费率号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中电联定额[2015]162

(2)基本设计费2.050%

费)×费率号

4设计文件评审费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

(1)0.010%“预规”审费费)×费率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

(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0.040%“预规”

费)×费率

(3)施工图文件审查费基本设计费×费率1.500%“预规”

5项目后评价工作费安装工程费×费率0.110%“预规”

6工程建设检测费

(1)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0.170%“预规”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

(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0.096%“预规”

费)×费率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

(3)安装工程费×费率0.100%“预规”编制费

1-1-8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取费依据

三机组整套启用试运费安装工程费×费率3.570%“预规”四生产准备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

1安装工程费×费率1.740%“预规”

厂费

合计17.056%

煤矿、洗煤厂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煤矿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备工程费 1.24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设备工程费1.2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设备工程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工程费0.07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工程费0.05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设备工程费2.4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工程费0.02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设备工程费 0.20 NB/T51064-2016

9 联合试运转费 设备工程费 0.17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0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工程费0.08

[2005]22号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设备工程费 0.01 NB/T51064-2016

12 工程保险费 设备工程费 0.30 NB/T51064-2016

13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设备工程费 0.03 NB/T51064-2016

合计6.12洗煤厂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

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设备工程费 0.5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设备工程费1.7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设备工程费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设备工程费0.27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设备工程费0.20计价格[2002]125号

1-1-8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6勘察设计费设备工程费3.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设备工程费0.08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设备工程费 0.20 NB/T51064-2016

9 联合试运转费 设备工程费 0.08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0水土保持评价费设备工程费0.10

[2005]22号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设备工程费 0.05 NB/T51064-2016

12 工程保险费 设备工程费 0.30 NB/T51064-2016

13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设备工程费 0.23 NB/T51064-2016

合计7.06

e.资金成本

火电公司资金成本根据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三项之和为基数确定。按照电力工程单机竣工结算的办法,分别计算资金利息,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设期贷款利息=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建设期贷款利息+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建设期贷款利息其中: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建设期贷款利息=∑[(年初贷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2)×年利率]

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建设期贷款利息=∑[(本年贷款/2)×年利率]

资金成本按电力预规中规定的复息计算,具体如下:

年度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合计

投资比例25.00%40.00%25.00%10.00%100.00%

年名义利率3.25%3.25%3.25%3.25%

年实际利率3.29%3.29%3.29%3.29%

第一台机组投产前利息系数0.41%1.49%2.61%0.41%4.93%

第二台机组投产前利息系数0.45%0.45%

利息系数合计0.41%1.49%2.61%0.86%5.380%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1-1-8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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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费用)×利息系数合计

煤矿、洗煤厂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资金成本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煤矿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为4.25年,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4.2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41%,洗煤厂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年,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13%。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费用)×合理

建设工期×利率×1/2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对计算出的增值税进行抵扣。

其中:

设备购置价中增值税抵扣=设备购置价/(1+13%)×13%

运杂费增值税抵扣=设备运杂费/(1+9%)×9%

安装工程费中增值税抵扣=安装工程费/(1+9%)×9%

其他费中增值税抵扣=其他费(可抵扣部分)/(1+6%)×6%

B.对于车辆的重置成本的确定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1-1-8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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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调整,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

年限×100%

1-1-8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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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里程成新率=(引导报废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行驶里程

×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调整系数*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原值评估减值115227289.46元,减值率为1.49%;净值评估增值369438822.85元,增值率为11.97%。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原因之一是近些年设备整体价格下降,原因之二是部分资产待报废,采用市场法评估,总体造成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经济寿命年限,账面净值较低,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车辆原值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近些年来车辆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二

是对于购置较早车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总体造成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车辆经济寿命年限,账面净值较低,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净值增值。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电子设备购置价逐年下降,之二是部分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总体造成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被评估单位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经济寿命年限,账面净值较低,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751513.72303376.68743330.82339982.29-1.0912.07

车辆4139.061556.172983.941765.11-27.9113.43

电子设备17547.503630.8815362.783760.22-12.453.56

合计773200.28308563.74761677.55345507.62-1.4911.97

1-1-8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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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工程物资。账面价值为

1487367336.74元。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已完工项目

对于其主体已在固定资产中列示的,本次并入主体评估;其余已完工项目参照固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未完工项目

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较小,本次根据其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经账实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超过半年的在建工程,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须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工程物资

对于项目中使用的各类物资,因购买时间较短,账面成本与市场价格相比波动不大,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1-8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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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增值原因主要是:1、铁路线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人工、

材料、机械价格比项目建设期上涨;2、布连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工程的账面

值包含在建工程-设备中。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减值的原因一是已完工设备按照固定资产评估,考虑了综合成新率;二是部分资产在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三是部分已完工

固定资产的前期费在固定资产对应明细评估,本处评估为零,综上总体造成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减值。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91424.8799080.247655.378.37

设备安装工程56844.1855684.97-1159.21-2.04

待摊投资467.69467.69--

合计148736.73155232.896496.164.37

(7)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有1宗,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1435945940.40 元。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2407120157148,采矿权人: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

察哈素煤矿;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800万吨/年;

矿区面积:77.9515平方公里;有效期限:叁拾年,自2024年07月23日至

2054年07月22日;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118851.56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114972.94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79758.18万吨,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71.21年,采矿权评估价值9405929300.00元。

1-1-8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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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核算的采矿权原始入账价值1718300196.89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1435945940.40元,评估值为9405929300.00元,评估增值7969983359.61元,增值率555.03%,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账面价值主要反映的是矿业权价款摊余值。矿业权价款是由矿业权管理机关确定使用的特殊概念,现阶段指国家出资勘查投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的权益价值。

采矿权价款是非市场条件下按特定的标准收取或依据特定的评估方法或者按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等行政手段进行评估的。本次评估是置于市场条件下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因此,在市场与非市场两种不同条件下评估存在差异,在矿山资源较好的时候,通常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高于采矿权价款摊余值。

(8)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包括99宗已办证土地使用权及1项征地费用,已办证土地使用权位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乌兰木伦镇、伊金霍洛镇,宗地面积合计为1950070.48平方米,账面价值为728380209.19元,评估基准日各项土地未计提减值准备、未设定他项权利。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土地使用权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上述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不适宜采用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由于待估宗地为自用土地,土地收益难以从经营收益中剥离测算,区域内亦无类似出租房地产,租金标准难以确定,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剩余法:评估对象现已开发完成而非待开发空地,不适宜采用剩余法评估。

1-1-8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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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待估宗地所处区域,区域土地市场交易价格与区域土地取得成本关联度不高,成本法无法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价格,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适宜采用的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类似用途土地交易市场比较活跃,可比交易案例较多,故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基准地价法:待估宗地位于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基准地价作为政府进行土地市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确定区域地价水平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故适宜采用基准地价法评估。

对于征地费用按照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737554725.81元,评估增值9174516.62元,增值率

1.26%。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较早,区域地价水平价格较取得时发生上涨,导致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9)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其他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资产、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评估基准日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除软件和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外均为账外资产。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79921388.58元。

2)评估方法

*软件

根据软件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近期采购的软件,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本次评估参考企业近期采购的不含税价值进行评估;对于已没有市场交易但仍可以

1-1-8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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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软件,参照同类软件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确定评估价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已停止使用的,且未来不再恢复使用的软件,评估价值为零。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对于被评估单位置换的溢余煤炭产能指标,本次评估以账面值保留。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专利和著作权的实施应用、自身的技术成熟程度、适

用性、预期前景等因素,对于收益资料不可获取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其中重置成本测算过程如下:

P=C1+C2+C3

式中:P——重置成本

C1——申请费、代理费、服务费

C2——印刷费

C3——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

专利贬值率计算公式为: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保护年限

软著贬值率计算公式为: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年)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96225158.24元,增值额16303769.66元,增值率为20.40%。

1-1-8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其他无形资产增值主要原因一是被评估单位在用外购软件市场价值高于账面摊余成本;二是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均为账外资产导致评估增值。

(10)开发支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主要为被评估单位对-50MM 细粒级煤深度脱粉与干、湿法联合选煤工艺研

究及应用项目、全国产化智能火电控制系统研制及示范--布连电厂示范项目、察哈素煤电一体化固废填充技术研究服务项目和面向智能开采的透明地质系统

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发生的支出,账面价值255685116.31元。

2)评估方法

调查了解了开发支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开发支出相关的记账凭证和合同。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开发支出评估值为255685116.31元,无评估增减值。

(11)长期待摊费用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563356969.10元,核算内容为煤矿与征地费用、移民安置补偿费及2022年度乌兰什巴台沙柳生态林建设项目等。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合同和发票等。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563356969.10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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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递延所得税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35900159.7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具体为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及可抵扣亏损等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测算过程,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35900159.77元,无增减值变化。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144087388.39元,核算内容为预付的工程款及资源勘探款项。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款形成的原因,收集了相关的合同协议、记账凭证、付款发票等资料,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144087388.39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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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376802.18

应付账款94440.43

合同负债10.76

应付职工薪酬25451.25

应交税费6039.82

其他应付款18901.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9474.59

其他流动负债1.38

流动负债合计941122.33

2)评估方法

*短期借款

评估人员对短期借款进行了函证,查阅了各笔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逐笔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短期借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材料采购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合同负债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及收款凭证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1-1-8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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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评估人员取得了借

款合同与融资租赁协议,核实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租赁负债初始确认额、租赁付款额和租赁负债年末余额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流动负债的形成原因,搜集了合同负债相关的合同与收款记账凭证等资料。其他流动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负债评估值9411223307.63元,无增减值变化。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短期借款376802.18376802.18--

应付账款94440.4394440.43--

1-1-8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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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合同负债10.7610.76--

应付职工薪酬25451.2525451.25--

应交税费6039.826039.82--

其他应付款18901.9218901.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9474.59419474.59--

其他流动负债1.381.38--

流动负债合计941122.33941122.33--

(15)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与预计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长期借款639881.93

长期应付款17225.00

预计负债21951.44

非流动负债合计679058.37

2)评估方法

*长期借款

评估人员对长期借款进行了函证,查阅了长期借款的借款合同等,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长期借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应付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长期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查阅了有关账簿、原始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向企业了解,取得的专项资金无需归还,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以企业实际应承担的负债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

1-1-8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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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的记账凭证。预计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6788333748.24元,评估减值2250000.00元,减值率为0.03%;评估减值原因为长期应付款中的专项资金以实际应承担的负债作

为评估值,导致评估减值。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长期借款639881.93639881.93--

长期应付款17225.0017000.00-225.00-1.31

预计负债21951.4421951.44--

非流动负债合计679058.37678833.37-225.00-0.03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和模型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1-1-8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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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1-8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式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

付款、预计负债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采用适当评估方法评估确认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2)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被评估单位属于煤电一体化企业,煤矿开采的原煤经洗选后形成块煤(洗精煤)和末煤(洗混煤),块煤直接对外销售,末煤首先满足电厂的动力煤需求,剩余部分对外销售,电厂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及新增 270MW 风力发电机组所发电量除电厂自用及供应龙源环保公司脱硫设备运行外,其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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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量全部对外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脱硫用水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煤炭销售收入、电力业务收入,其中,电力业务收入包括火电收入和风电收入。

A.煤炭销售收入

煤炭销售主要为块煤及满足电厂自用煤后剩余的末煤销售产生的收入,企业所有的煤炭均销售给集团内部的煤炭销售公司。

a.未来年度商品煤销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矿井剩余可采储量最新核定评估计算年限

备用系数(年)

(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

察哈素煤矿79758.181.4800万吨71.2171.21

未来年度原煤产量根据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的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核定能力,故本次评估确定矿井未来生产年限内的原煤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选矿回收率依据评估基准日新工艺的产率确定未来矿井洗选后的商品煤产率,则,神冶神优煤洗选率为57.11%,神混煤洗选率为

34.67%。未来年度商品煤年销售量在满足电厂自用后的销售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

2025年2029年2096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

8-12月-2096年1-10月

原煤产量333.33800.00800.00800.00800.00636.80

神冶神优煤洗选率57.11%57.11%57.11%57.11%57.11%57.11%

神混煤洗选率34.67%34.67%34.67%34.67%34.67%34.67%

神冶神优煤产量190.35456.84456.84456.84456.84363.65

神混煤产量18.9347.8047.8047.8047.8029.48

b.未来年度煤炭销售量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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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满足电厂自用后的商品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

c.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2020年~2025年7月)的平均售价确定未来年度煤炭的售价。

本次评估神混煤根据察哈素煤矿提供的2020年到2025年1~7月“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销售情况统计表”确定,不含运杂费,2020年至2025年7月神混煤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233.95元/吨、392.33元/吨、

448.66元/吨、438.95元/吨、391.16元/吨、388.15元/吨,神混煤坑口不含税销

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382.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神混煤销售价格为: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

388.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86.00=(388.00+(382-388)÷3)元/吨,

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84.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382.00元/吨。

因企业洗煤工艺发生变化,目前企业洗出的神冶神优煤与以往年度的精煤质量不一致,故以往年度精煤售价无法反映未来年度的售价,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结算汇总》,不含运杂费的2025年1-7月神冶神优煤销售价格为473.18元/吨,参照鄂尔多斯动力煤坑口价的价格走势,调整五年一期神冶神优煤平均售价为602.41元/吨。同上述价格确定过程,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473.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516.00(=473+(602-473)÷3)元/

1-1-8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569.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602.00元/吨。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B.电力业务收入

被评估单位发电机组包括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及在建的

270MW 风电机组,具体收入情况预测如下:

a.火电售电收入

发电收入=电量电价收入+容量电价收入

电量电价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容量电价收入=容量电价×机组最大出力

i.电量电价收入的预测

i).上网电量的预测

上网电量=装机容量 x 发电利用小时 x(1-厂用电率)x(1-变电损失率)

被评估单位拥有 2x660MW 发电机组,机组总容量 1320MW。自 2022 年至2025年7月,发电利用小时分别为5883.24小时、3856.21小时、5634.86小时、2963.66小时,被评估单位2023年存在单机组运行的情况,因此当年发电利用小时较低。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火电行业面临着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的压力,能源转型战略对火电行业提出了新的定位要求。2025年《新一代煤电升级方案》划出硬指标:新建机组必须具备30%深度调峰能力,并嵌入“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体系。这种政策导向促使火电企业从单纯的电力生产者转变为电力系统的“稳定器”与“调节者”,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同时,为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提供支撑。被评估单位新上的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的实施在符合政策导向的前提下伴随着火电发电利用小时的降低。

1-1-8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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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机组未来年度发电利用小时的预测参考电力行业发展状况、区域电网

未来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电网发电利用小时调度情况、企业2025年的机组运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算综合确定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约4600小时。

厂用电率、变电损失率参考企业实际运营数据综合确定。

ii).上网电价的预测根据被评估单位2023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约定,燃煤发电电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售电人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获得市场化交易合同,形成相应的市场化交易电量及交易电价。适用增值税税率13%。被评估单位自2022年至2025年7月各期平均电价分别为0.3507元/kWh、0.2638 元/kWh、0.2757 元/kWh、0.3061 元/kWh,经与企业访谈 2022年电价偏高主要是当时的市场情况较好,2025年当期电价偏高本次上网电价参考历史年度平均上网电价确定。

ii.容量电价收入的预测根据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简称“容量电价通知”),

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容量电价。2024-2025年内蒙古容量电价每年100

元/kW,2026 年之后不低于每年 165 元/kW。容量电费根据当地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机组最大出力参考近期平均最大出力确定。

根据上述火电电量和电价的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火电销售收入。

b.风电售电收入

售电收入=上网电量×不含税售电价格

其中:

上网电量=实际发电量×(1-综合输电损失率)

实际发电量=理论发电量×(1-限电率-故障检修损失率)

风电理论发电量=电站平均容量×发电小时数

1-1-8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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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电站平均容量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风电项目的备案装机容量为 270MW,实际装机容量为 270MW。本次评估按照 270MW 进行预测。

ii.发电小时数的确定

风电项目目前处于在建期,预测年度发电小时数根据可研进行预测。

iii.限电率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区存在限电情况,考虑该项目的建设背景及国家政策层面积极推动新能源消纳的政策,本次评估参考可研的消纳分析确认限电率。

iv.故障检修等损失率的确定

故障及检修损失主要是设备故障、检修计划以及不可抗力的天气等因素导

致的发电损失,预测年度的故障检修等损失在综合输电损失中进行考虑,本次不单独进行预测。

v.综合输电损失率的确定综合输电损失率参考可研数据进行预测。

vi.售电单价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风电所发电量全部市场化,企业目前并网机组仍处于试运转状态,电价为试运转电价,预测期电价在参考试运转电价的基础上,对比了项目周边同类风电项目的市场电价确定。

vii.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确定被评估单位风电项目不享受国家补贴。

c.两个细则考核的确定

评估人员了解了历史年度两个细则考核发生的水平和情况,经了解,历史年度两个细则考核金额为被评估单位电站所在区域分配的金额,本次按照历史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d.辅助服务交易费用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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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服务交易费用主要为辅助调峰费用,参照历史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C.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用电收入,根据历史年度收入水平进行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脱硫用水收入、矸石处置收入及其他单位水电收入等,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

*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煤炭营业成本和电厂营业成本,煤炭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煤成本和洗煤成本。

A.原煤制造成本

原煤制造成本主要由材料费、职工薪酬、劳务外包、燃料动力及制造费用构成,其中,制造费用包括折旧及摊销费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塌陷赔偿费、修理费、检修维护费、井下辅助运输费、采掘服务费、搬家倒面费等组成。

煤炭企业衡量采煤成本一般采用吨煤成本概念。吨煤成本是指开采一吨煤所花费的成本(包括计提的费用和折旧等)。吨煤成本水平的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地质条件、开采难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料工费价格水平以及税费计提标准等。

未来年度原煤制造成本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历史发生水平、未来经营计划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a.材料费的预测

原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主要包括木材、支护用品、大型材料、配件、专

用工具、建工材料、油脂及其他材料等。

1-1-8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各年吨煤成本数据,确定未来年度的吨煤材料费,然后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成本的支出。

b.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外委转自营经营模式的变化、退休人员等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

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c.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主要是辅助类的工作支付给劳务公司的费用,根据基准日合同额情况进行预测。

d.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主要是生产过程中,采煤设备、运输设备运转和水电气输送的耗能支出。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吨煤的燃料动力费。

e.折旧费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f.安全生产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

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察哈素煤矿为易自燃矿井,矿山实际安全费用按3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

1-1-8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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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9.50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本次评估按上述文件标准提取。矿山实际维简费提取标准为7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维简费为7.00元/吨。

h.井巷工程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2.50元的标准在成本中提取井巷工程费。

i.地面塌陷赔偿和搬迁补偿费

被评估单位根据未来年度采掘计划,目前仅预测了未来五年需要搬迁的王家梁社、海滩社和柴登豪社三社移民安置补偿费,预计2025-2029年需支付以上三社移民安置补偿款约11.3亿元。同时根据《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对已完成搬迁,但仍需每年支付生活补贴、整社土地一次性补偿款、住房安置款、养老保险补贴、折家梁村尔林兔社附着物补偿款、折家梁村刘家畔

移民安装补偿款及采空区上方624县道损毁补偿款进行了预测,2025-2029年预计补偿费约3.35亿元。对于五年之后需要支付的搬迁补偿费用和塌陷补偿费用,谨慎起见,采用企业2022年发生的地面塌陷补偿确定未来年度的补偿金额。

j.修理费

本次评估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本次评估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重新估算。

k.搬家倒面费用

据现场访谈了解,被评估单位的搬家倒面并不是每年都发生,其周期约为

1.5年进行一次搬家倒面,本次评估依据2022年发生的搬家倒面费用确定未来

年度的搬家倒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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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据此确定吨原煤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元/吨。

m.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根据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编制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21.99万元,对应4000万吨原煤量,土地复垦费用

1794.16万元,对应4000万吨原煤量,折合单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

费用为1.35元/吨。

n.外委服务费外委服务费根据企业签订的外委合同测算单吨成本进行预测。

o.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服务费、差旅费、化验检验费、运输费、迁村费等,未来年度根据被评估单位经营计划与单吨成本进行预测。

B.选煤制造成本

选煤制造成本主要由材料费、职工薪酬、劳务外包、燃料动力及制造费用构成,其中,制造费用包括折旧及摊销费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塌陷赔偿费、修理费、检修维护费、井下辅助运输费、采掘服务费、搬家倒面费等组成。

a.材料费、电费、燃气费的预测参考原煤成本中相关成本的预测思路进行预测。

b.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选煤厂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选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

1-1-8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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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c.修理费

修理费为选煤设备日常修理费,本次按照历史年度吨煤成本结合未来产能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d.折旧费详见折旧和摊销预测。

e.委托维护费委托维护费根据企业签订的外委合同测算单吨成本进行预测。

被评估单位为煤电一体化企业,自产商品煤在满足火电厂自用后全部销售,煤炭制造成本在扣除电厂自用燃料费成本后转入煤炭营业成本。

C.火电发电成本的预测

电厂发电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燃料费、材料费、修理费、安全生产费、

委托运营费、折旧摊销费与其他费用等构成。

a.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火电厂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b.燃料费

火电所需燃料煤均来自被评估单位自产,本次评估根据电厂发电标煤耗、所需标煤量及结算单价确定燃料费。

c.材料费

未来年度材料费的预测,对于大宗材料的预测,参考企业历史年度单耗水平,在核实基准日近期采购合同、发票金额等数据的基础上,参考历史耗用进行预测。

d.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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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包括计划性检修费用、公共系统检修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检修费,被评估单位根据集团维修标准按每六年一次 A 修、一次 B 修,其他年度 C 修制定维修计划,修理费的预测根据电厂定额修理费水平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机组运行维护排期情况等因素进行预测。

e.委托运营费

被评估单位火电板块历史年度经营稳定,历史年度委托运营费支出水平差异不大,且经过企业访谈未来年度的委托运营项目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对委托运营费参考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预测。

f.安全生产费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进行安全生产费预测。

g.其他费对于火电板块的其他费用参考历史年度的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D.风电成本的预测

风电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修理费、委托运营费、保险费、折旧摊销费与其他费用等构成。

a.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风电项目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b.折旧摊销费折旧费主要根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风电项目的投资情况和预测期资本

性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依据被评估单位目前执行的折旧政策采用直线法进行预测。摊销费主要根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形资产的情况,依据被评估单位目前执行的折旧政策采用直线法进行预测。

c.修理费及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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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主要与发电机组运行有关,本次评估参考项目可研及同类项目的修理费支出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保险费参考可研及同类项目的保险费支出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d.材料费

材料费主要与发电机组运行有关,本次评估参考项目可研及同类项目的材料费支出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e.其他费本次评估在扣除部分单独预测的费用后参考同类项目其他费用的支出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均按照国家税费政策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等均与企业持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中房屋

建筑物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参考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我区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公告(2020)5号,被评估单位的资源税按从价计征缴纳资源税,税率为9%预测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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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按企业矿区所在地相关规定,根据污染当量进行缴纳,由于污染当量预测期难以准确测算,本次评估按历史年度单位产量形成的污染当量大致测算。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

历史年度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化验检验费、电力交易服

务费、办公费等。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销售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销售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化验检验费、电力交易服务费、办公费等参照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低值易耗品、办公费、修理费、差旅费、技术服

务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折旧及摊销、运输费、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

聘请中介机构费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水利建设基金主要依据预测年度各期的应交增值税金额进行预测。

*职工薪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低值易耗品、办公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租赁

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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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由委外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等构成。

委外服务费与技术服务费主要依据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7)财务费用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但对于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大额银行手续费等支出,本次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8)资产减值损失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财务会计基于谨慎原则计提的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不涉及实际现金流出,未来年度不作预测。

9)投资收益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投资收益主要为下属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红收益,本次将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价值进行加回,未来年度不再预测投资收益。

10)其他收益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代扣代缴税费手续费返还

及递延收益摊销等,未来年度政府补助、代扣代缴税费手续费返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再预测;对于基准日的政府补助本次按非经营考虑,未来不再预测。

11)营业外收支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及碳排放交易收入等,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罚款支出、滞纳金与捐赠支出等。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不经常性发生或发生额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故在未来年度不做预测。

12)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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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明确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

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访谈,被评估单位的风电项目在满足独立核算财务数据的前提下可享受该政策,未来年度考虑了风电项目的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未来年度以利润总额为基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补充规定,对纳税调整事项进行调整。

13)折旧与摊销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摊销。

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

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察哈素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分类,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1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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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在建工程后续投资、开发支出的后续投资与其他零星投资等,未来年度根据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5)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

16)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煤炭及火电板块业务以察哈素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

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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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对于风电项目在风电运营期末考虑资产回收。

(3)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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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所得税税率在考虑新能源项目所得税三免

三减半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算,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2.00%。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2.38%,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经测算,基准日到预测期末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2025年2031年-

参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预测期末

加权平均资本

7.83%7.82%7.83%7.82%7.82%7.82%7.55%

成本

1-1-8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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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31年-

参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预测期末

权益资本成本11.16%11.16%11.17%11.16%11.16%11.166%10.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1.7044%1.7044%1.7044%1.7044%1.7044%1.7044%无财务杠杆的

0.75140.75140.75140.75140.75140.75140.7514

Beta有财务杠杆的

1.12051.11981.12111.12011.12001.12001.0766

Beta

所得税税率14.86%15.04%14.72%14.96%14.98%14.98%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6.66%6.66%6.66%6.66%6.66%企业特定风险

2.00%2.00%2.00%2.00%2.00%2.00%2.00%

调整系数目标企业资本

57.70%57.70%57.70%57.70%57.70%57.70%57.70%

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2.38%2.38%2.38%2.38%2.38%2.38%2.38%

(4)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5)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预付款项中的罚款工程款、其他应收款中

的内部往来款等、非正常状态的存货、固定资产中的待报废、闲置、无实物等

资产、在建工程中的缓建项目、其他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非经营性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中的工程款、设备款等、其他应付款中的内部往来款、长期应付款与预计负债等。

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评估值为-54920.25万元。

1-1-8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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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评估值为

21016.51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对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账面值为公允价值的体现,本次评估以其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测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61187.26万元。

(6)收益法评估结论及分析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880727.60+21016.51-54920.25+61187.26

=1908011.12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

1121861.24万元。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908011.12-1121861.24

=786149.88万元

1-1-8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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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内蒙建投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五、内蒙建投”。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

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2)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

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评估利用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8_A01 号审计报告。我们通

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4)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7号)的评估结论。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与矿业权评估师进行了沟通和对接,矿业权评估方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未经矿业权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和

1-1-8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备案。经核实矿业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与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及本次资产评

估报告的要求,我们对本评估报告涉及的采矿权价值直接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论。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请仔细阅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矿业权报告。

(5)关于权属瑕疵情况的说明

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计112项,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建筑面积合计293400.07平方米。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房屋建筑物有关情况说明,承诺上述情况属实,未办证房产实际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企业已经获得当地有关部门的房产合规性证明,未来办证无实质性障碍。

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发明专利共有94项,其中有68项处于实质性审查阶段,尚未取得专利证书,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有关情况说明承诺上述资产情况属实。

(6)关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资产情况的说明

评估基准日,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具体如下:

1)被评估单位内蒙建投申报的机器设备111项,账面价值492.62万元,

车辆3项,账面价值2.32万元,电子设备263项,账面价值9.39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软件资产中有8项处于已停用状态,且未来期间不会再恢复使用,本次评估为零。

2)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申报待报废的车辆

4项,账面价值7万元,电子设备22项,账面价值1.54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

产权持有单位出具了有关情况说明承诺上述资产情况属实。

(7)融资租赁事项

1)被评估单位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就布连电厂部分设施设备签订

了合同编号为交银租赁字(20210069)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21年

4月至2026年4月,共5年,本金50000万元。

1-1-8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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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评估单位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就布连电厂锅炉本体签订了合

同编号为交银租赁字(20220108)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至2026年5月,共4年,本金30000万元。

3)被评估单位和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部分设备设施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国能融租(2023)回字0106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7月至

2028年7月,共5年,本金202000万元。

融资租赁相关事项涉及部分设备存在权属限制,评估过程中已对上述事项进行必要关注和合理处理,不影响评估结论意见的发表。

(8)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涉诉事项

1)安徽中掘与内蒙建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4年8月25日,安徽中掘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安徽中掘与内蒙建投签订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井下绿色处置工程合同》,由内蒙建投承担其建设井上、下充填系统的投资款项共计1280.80万元及可得益损失384.24万元,共计1665.04万元;*本案仲裁费用由内蒙建投承担。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作出裁决。

2)浙江中普与内蒙建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4年8月11日,浙江中普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浙江中普与内蒙建投签订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井下绿色处置工程合同》,由内蒙建投承担其建设井上、下充填系统的投资款项共计865.63万元及可得益损失86.56万元,共计952.19万元;*内蒙建投承担其为履行合同支出的房屋租赁20万元及装修61.65万元、遣散劳务工人

108.42万元等费用,共计190.07万元;*本案仲裁费用由内蒙建投承担。截至

评估基准日尚未作出裁决。

(9)或有事项

2025年9月,内蒙建投收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通知,要求办理

察哈素煤矿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手续。目前,国家能源集团及内蒙建投与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就上述事项持续沟通协商。对此,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后续

1-1-8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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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建投需补缴察哈素煤矿(许可证号:C1500002024071210157148)矿权出

让收益金,则该部分矿权出让收益金由国家能源集团负责协调解决。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公允,对现有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不利影响。

(10)营业执照及组织架构事项补充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后变更了法人、企业类型、章程及组织架构,本报告按照变更后的信息进行披露。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七)神延煤炭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神延煤炭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神延煤炭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价值为1074992.41万元,评估值为1876026.01万元,增值率74.52%。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神延煤炭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54752.20万元,评估价值为

2055785.80万元,增值额为801033.60万元,增值率为63.84%;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179759.79万元,评估价值为179759.7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74992.41万元,评估价值为1876026.01万元,增值额为

801033.60万元,增值率为74.52%。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649414.57649543.35128.780.02

非流动资产605337.631406242.45800904.82132.3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382.894516.501133.6133.51

1-1-8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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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4055.14289709.6175654.4735.34

在建工程2953.492974.7421.250.72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55125.51979221.00724095.49283.82

其中:土地使用权15105.3416764.781659.4410.99

其他非流动资产129820.60129820.60--

资产总计1254752.202055785.80801033.6063.84

流动负债169665.27169665.27--

非流动负债10094.5210094.52--

负债总计179759.79179759.79--

净资产1074992.411876026.01801033.6074.52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存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559315.35

应收账款66674.29

预付款项8845.81

其他应收款2215.75

存货12363.37

流动资产合计649414.57

2)评估方法

*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123633743.05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及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价值123633743.05元。

A.原材料

1-1-8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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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账面余额121493716.25元,核算内容主要为生产相关的原料及备品备件等,包括车用柴油、驱动轮、斗齿、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拉紧轮装置、行走行星减速机、履带驱动装置、活塞泵、履带链等。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账面价值121493716.25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购置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因被评估单位账套设置原因,被评估单位只能提供评估基准日的库存总明细,无法将明细按照存货-原材料、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财务科目进行拆分,本次评估将评估基准日的库存总明细统一列示在存货-原材料中,故本次评估对于上述库存明细按照账面值进行列示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121493716.25元,无增减值变化。

B.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账面余额2140026.80元,核算内容为完工但尚未发货的原煤。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未计提跌价准备,产成品账面价值2140026.80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1-1-8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平均售价。

典型案例:3-9-5产成品评估明细表序号1

产品名称:原煤

账面数量:14559.00吨

账面单价:146.99元/吨

账面金额:2140026.80元

评估人员对该产成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400.00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被评估单位2024年1-12月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2024年1-12月报表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1-12月报表705848.42

2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1-12月报表90883.43

3税金及附加率3=2/1×100%12.88%

4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1-12月报表-

5销售费用率5=4/1×100%0.00%

6所得税取自2024年1-12月报表56041.57

7所得税率7=6/1×100%7.94%

8净利润取自2024年1-12月报表286943.04

9净利润率9=8/1×100%40.65%该产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3427770.96元

产成品评估值为3427770.96元,评估增值1287744.16元,增值率

60.17%。增值原因为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1-1-8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存货评估值为124921487.21元,评估增值1287744.16元,增值率为1.04%。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559315.35559315.35--

应收账款66674.2966674.29--

预付款项8845.818845.81--

其他应收款2215.752215.75--

存货12363.3712492.15128.771.04

流动资产合计649414.57649543.35128.770.02

流动资产评估值为6495433490.81元,评估增值1287744.16元,增值率

0.02%。评估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3828882.49元,核算内容为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1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3828882.49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持股比例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账面价值

(%)

1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10月30.003382.89

2)评估方法

红旗神延公司历史年度盈利情况较好,且该企业可以配合评估相关工作,故本次对其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红旗神延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会计核算规范,管理清晰,业务来源稳定、明确,管理层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年度公司发展情况有详

1-1-8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细计划,未来的预期收益及经营风险能够较为合理的预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红旗神延公司所处行业有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经营模式、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等因素与红旗神延公司有一定的可比性,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评估方法简介如下: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

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

A.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16695.85-1640.84+0.00

=15055.01万元

B.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红旗神延无付息债务。

C.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8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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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5055.01万元

*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本次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评估结果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归母净利润为

1769.38万元,根据该公司的成立初心、章程约定以及管理层访谈了解到,部

分2024年利润需要返还给股东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后红旗神延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归母净利润为 1003.73 万元,市盈率 P/E(修正后)为22.01,流动性折扣为25.10%,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溢价的因素。

经分析,红旗神延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

债、租赁负债等,根据测算,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为-1640.84万元。评估基准日,红旗神延无溢余资产。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股权评估值=归母净利润×目标公司 P/E×(1-流动性折扣)+非经营性资产

及负债+溢余资产

=14907.15(万元)

即:市场法评估后,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907.15万元。

红旗神延是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民爆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于股东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湾露天煤矿使用。红旗神延所处行业为政策管制行业,受政策影响,该行业进入壁垒较高。红旗神延所面临的行

1-1-8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前景良好,未来预测的收益具有可实现性。而市场法评估结果以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可比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分析调整,但在业务模式、产品种类、销售价格等方面的差异性仍存在难以充分调整的因素。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因此本次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红旗神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综上,红旗神延公司评估情况汇总如下:

是否整体最终结论选取是否单独出具资产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的评估方法评估说明陕西红旗神延化

1是收益法、市场法收益法否

工工程有限公司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45165030.00元,评估增值11336147.51元,增值率33.5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被投资企业盈利情况较好,收益法评估增值,故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

价或者折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3)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33298.7017828.24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70624.9687699.61

减:减值准备--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合计203923.67105527.84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1-8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置成本的确定

A.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1.7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2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6%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2.5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2%建筑安装工程费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0.78%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1%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05%建筑安装工程费

1-1-8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合计7.33%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5年。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全价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B.首采区采坑重置成本包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a.建安综合造价根据实物工程量和最新一期的企业土石方中标的合同价确定建安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造价=土方工程价+石方爆破价+石方装运价

b.前期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1.7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2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6%建筑安装工程费

1-1-8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6勘察设计费2.5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2%建筑安装工程费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0.78%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1%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05%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7.33%

c.资金成本

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5年,取相应的贷款利率为3.19%,测算首采区采坑建设期合理的资金成本。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其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C.对于首采区采坑,其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煤炭资源,与本煤矿所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1-1-8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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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地下工程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地下工程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因此,在综合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煤矿设计资料,了解地下工程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以及地质构造等对工程的影响;其次,实地查看了首采区采坑的状况和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第三,根据首采区采坑竣工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煤矿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计算首采区采坑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首采区采坑的综合成新率。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33298.7017828.2428879.9025189.48-4418.807361.24-13.2741.29构筑物及其

170624.9687699.61205154.40138728.0734529.4451028.4620.2458.19

他辅助设施

合计203923.67105527.84234034.30163917.5530110.6458389.7014.7755.33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原值评估增值301106364.94元,增值率14.77%;

净值评估增值583897035.04元,增值率55.33%,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评估原值增值原因:纳入本次评估的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主要为

自建所得,账面值中分摊的前期及其他费用等高于本次评估中计取的相关费用,故评估原值减值;土石方单价增加,首采区采坑评估原值增值;首采区采坑评估原值增值额大于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原值减值额,导致整体评估增值。

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一是评估原值增值;二是会计折旧年限和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差异所致。

1-1-8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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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165287.82105884.06

车辆6453.051244.18

电子设备14088.921399.06

减:减值准备--

合计185829.79108527.30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

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1-1-8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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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c.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考《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

指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d.前期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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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1.7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2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6%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2.5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2%建筑安装工程费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0.78%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1%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05%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7.33%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5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贷款利率×1/2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相关地方、行业计价依

据调整文件规定计算可抵扣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1-8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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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安装工程费)/1.09×9%+前期及其他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需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

1-1-8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加权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

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165287.82105884.06156765.77115744.81-8522.059860.75-5.169.31

车辆6453.051244.185290.314240.49-1162.742996.31-18.02240.83

电子设备14088.921399.0611560.565806.76-2528.374407.70-17.95315.05

合计185829.79108527.30173616.64125792.06-12213.1617264.76-6.5715.91

设备类资产原值评估减值122131590.07元,减值率6.57%;净值评估增值

172647604.28元,增值率15.91%。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寿命年限所致。

*车辆

1-1-8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手价格高于企业的账面净值;二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寿命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寿命年限所致。

(5)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2792.22

工程物资161.28

减:减值准备-

合计2953.49

2)评估方法

*土建工程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合理工期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建设期间建安工程造价变化不大的,以剔除不合理费用后的账面值加计资金成本作为评估值。

*工程物资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2792.222813.4721.250.76

1-1-8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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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工程物资161.28161.28-0.00

合计2953.492974.7421.250.72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29747434.40元,评估增值212511.02元,增值率

0.72%。增值原因主要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未包含资金成本,本次评估中计取了

合理的资金成本导致评估增值。

(6)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2宗,原始入账价值合计为176233000.00元,账面价值合计为151053354.26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比较法:经市场调查,近年来委估宗地周边存在较多同类型的土地市场交易案例,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

收益法:因待估宗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其潜在收益包含在企业经营利润中,而企业经营的收入、成本及利润的核算比较复杂,不易单独确定土地产生的利润,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假设开发法:所在区域内无拟建项目类似用途建(构)筑物交易案例,无法合理确定房地产总价,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成本法:委估宗地位于成熟的工业区内,成本法无法考虑市场交易因素,无法反映土地真实的市场价值,因此不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1-8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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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委估宗地处于城镇基准地价范围外,因此不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相似的土地交易实

例与评估对象之间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及个别因素、容积率、剩余使用年限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P=PB×A×B×C×D×E

式中:P:评估对象评估值;

P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对象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评估对象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年期修正指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67647800.00元,评估增值16594445.74元,增值率10.99%。增值原因主要为会计计提折旧方法与土地尚可使用年限修正方法的差异,导致评估增值。

(7)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2392849969.14元,核算内容为1项西湾煤矿采矿权、1项200万吨煤炭产能购置及1项西湾煤矿探矿权衍生利息。

2)评估方法

*采矿权

1-1-8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结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六、神延煤炭”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和西湾煤矿探矿权衍生利息

对于购买的产能指标和西湾煤矿探矿权衍生利息,在矿业权中已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按零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矿业权评估值为9612813800.00元,评估增值7219963830.86元,增值率301.73%,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账面价值主要反映的是矿业权价款摊余值。矿业权价款是由矿业权管理机关确定使用的特殊概念,现阶段指国家出资勘查投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的权益价值。采矿权价款是非市场条件下按特定的标准收取或依据特定的评估方法或者按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等行政手段进行评估的。本次评估是置于市场条件下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因此,在市场与非市场两种不同条件下评估存在差异,在矿山资源较好的时候,通常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高于采矿权价款摊余值。

(8)专利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50项专利权。

2)评估方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在生产工作中形成,部分专利取得年限较长,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本次评估考虑成本法评估。主要考虑专利重置成本,包括代理费、申请费、印刷费、实质审

1-1-8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查费等。经核实,企业专利申请授权给代理公司,查阅相关代理合同,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用为4000元/件,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用2000元/件。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专利资产评估值87797.00元,评估增值87797.00元,增值率100.00%。

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权为账外资产,本次按其取得时的申请费、代理费等进行评估,导致增值。

(9)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351728.40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以及账外的软件著作权。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正常在用软件,由于软件大部分非近期购置,故参考物价涨幅、信息软件行业人均收入综合确定软件调整系数调整原始入账价值作为软件的评估值;*对于软件著作权,因其均为在生产工作中形成、仅为简单应用,并未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或节约成本,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其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软件著作权重置成本包括代理费等。经核实,企业软件著作权申请授权给代理公司,查阅相关代理合同,确定其代理费为53000.00元/件。

对于自主研发软件著作权,其贬值率根据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年期和尚可使用年限确定,贬值率计算公式如下:

贬值率=(1—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使用年限)×100%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11660650.00元,评估增值4308921.60元,增值率

58.6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1-1-8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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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值原因一是由于软件的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本次评估按评估基准日软件购置价作为评估值,导致增值;二是由于纳入评估范围的软件著作权为账外资产,本次按其取得时的代理费、登记费等进行评估,导致增值。

(10)开发支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开发支出账面价值60941993.21元。核算内容为西湾露天煤矿连续采煤系统装备应用项目、黄河流域露天煤矿立体生态碳汇区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项目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开发支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开发支出的原始记账凭证等资料。开发支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开发支出评估值为60941993.21元,无增减值变化。

(11)长期待摊费用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766692222.20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西湾露天矿采矿用地征地费、首采区征地搬迁费用。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766692222.20元,无增减值变化。

1-1-8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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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45714691.5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具体为试运行收入、复垦资产、弃置费、首采补偿费等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相乘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45714691.53元,无增减值变化。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424857000.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付二采区征地搬迁费用。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记账凭证等。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42485700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14)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

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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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账款92564.6492564.64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8156.608156.600.000.00

应交税费24315.8624315.860.000.00

其他应付款42386.4742386.47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41.702241.7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69665.27169665.270.00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1696652669.33元,无增减值变化。

(15)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预计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预计负债10094.52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94.52

2)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00945174.01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的记账凭证。预计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100945174.01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预计负债10094.5210094.52--

1-1-9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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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94.5210094.52--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100945174.01元,无增减值变化。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1(1+??)??+??×(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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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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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采用适当评估方法评估确认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测算,西湾煤矿剩余服务年限约为35.67年,本次评估以西湾煤矿剩余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从评估基准日至2061年3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煤矿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61年3月31日。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神延煤炭是以煤炭项目投资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企业主营业务为开采销售原煤,生产能力1300万吨/年,主要客户有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全部为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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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矿井剩余可采储量备用最新核定评估计算

(年)年限系数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年)

西湾露天煤矿50978.101.11300万吨/年35.6735.67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西湾露天煤矿设计能力13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1300万吨/年。

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3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

13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13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西湾露天煤矿具有长期历史价格资料,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预测年度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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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土地租赁费、其他收入等。对于土地租赁费,合同期内按照合同金额进行预测,合同期外参照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其他收入主要为废旧物资处理收入,参照历史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历史年度被评估单位营业成本均为主营业务成本,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露采开采剥离费、露采开采穿爆费、征地及搬迁

补偿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安全生产费、修理费、委外服务费、环境治

理基金、其他费用等。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生产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摊销费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材料费、燃料动力费、露采开采剥离费、穿爆费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各成本费用单位成本的发生水平以及企业经营情况测算表,结合预测年度原煤产量进行预测。

*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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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陕西省根据原煤实际产量10.50元/吨标准计取,其中井巷工程基金2.5元/吨。

*安全生产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

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西湾露天煤矿为露天矿,故本次评估安全费用按5元/吨计取。

*环境治理基金根据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4]1757号),采矿权人自获得矿产资源销售收入的当月起提取基金,销售原矿的(含列入能源资源保供的矿山)每月按照实际计提基数、开采矿种系数、开采方式系数、地区系数等核算提取基金:基金计

提数额=原矿月销售收入×矿种系数×开采系数×地区系数,矿种为能源煤炭的,销售价格小于等于600元/吨时,矿种系数为1.4%,开采系数露天坑采(人工排水)为1.8,地区系数陕北为1.1,则本次评估根据该实施办法计算预测年度的环境治理基金。

*征地及搬迁补偿费、修理费、委外服务费、其他费用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各成本费用单位成本的发生水平以及企业经营情况测算表,结合预测年度原煤产量进行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税金及附加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

资源税、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矿业权出让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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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收入及其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均与企业持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对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照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缴纳;对于车船使用税参照企业实际情况以及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对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参照历史年度占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以及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2020年第3号),陕西省榆林市原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本次评估资源税按照原煤当年收入的10%进行预测。

对于耕地占用税,按照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对于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煤的征收率为原煤矿产品收入的2.4%。根据《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书》(陕探评备字[2010]第6号)和《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西湾露天区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探矿权价款评估结果为250119.24万元,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0年,评估利用2-2煤层的可采储量39270万吨。根据储量年报和生产统计,矿山投产以来累计采出原煤

8503.24万吨,已处置价款剩余可采储量30766.76万吨,本次评估基准日可采

储量50978.10万吨,未缴纳价款(现矿业权出让收益)可采储量20211.34万吨。本次评估在开采未缴纳出让收益资源量根据煤炭出让收益征收率2.4%计算了预测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支出。

4)管理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管理费用包括保险费、折旧费、修理费、职工薪酬、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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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租

赁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车辆使用费、其他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西湾露天煤矿目前已实现采煤全部自营和小部分剥岩工程自营,目前正处于提高剥岩自营过程中,根据企业规划,未来会逐步提高剥岩占比,并为此订购了部分剥运设备(部分设备已到位),为此,针对目前模式的变化影响,矿山

2024-2025年采剥生产为基础,对提高剥岩自营率后新增投资及成本变化进行了

详细测算,基本符合矿山未来运营情况和盈利水平,故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测算表对管理费用进行预测,具体预测过程如下:

*折旧摊销费,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及政策预测,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租赁

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其他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5)研发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委托研发费、燃油费等。

同管理费用,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测算表对管理费用进行预测,具体预测过程如下:

*折旧摊销费,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及政策预测,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对于委托研发费、燃油费,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中核算的银行手续费等支出金额较小,故未来不再预测。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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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得税的预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

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故自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减按15%的税率预测企业所得税,

2031年政策到期后按照25%的税率预测企业所得税。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西湾露天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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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产能指标支出、新增土地支出、改河支出费用等。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对于产能指标支出,被评估单位矿山已获1300万吨生产能力核准,其新增300万吨产能指标尚需购置,根据被评估单位与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煤炭产能指标调剂协议”,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应产能调剂给被评估单位,折算价格为140元/吨,用于解决西湾露天煤矿产能指标问题,本次评估参照该单价及尚需购置的产能指标进行预测;对于新增土地支出,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后续矿山原煤生产系统延伸工程项目尚需购置出让用地24.48公顷,本次评估根据未来尚需用地面积及被评估单位已取得出让土地的评估单价进行预测;对于改河支出费用,根据“初步设计修改”,露天煤矿三采区分布有河流白瑶则沟,需进行改河,设计预估改河费用支出约250000万元,设计于2031年支出,本次评估依据该时间和金额考虑改河支出费用。

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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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货币资金559315.35559315.35533155.3526160.00

应收账款66674.2966674.29-66674.29

预付款项8845.818845.81-8845.81

其他应收款2215.752215.752131.0884.67

存货12363.3712492.15-12492.15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649414.57649543.35535286.43114256.91

应付账款92564.6492564.6472081.4720483.1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8156.608156.60-8156.60

应交税费24315.8624315.86-24315.86

其他应付款42386.4742386.4741648.08738.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41.702241.702241.7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69665.27169665.27115971.2553694.02

基准日营运资金60562.90

12)期末可回收资产价值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西湾露天煤矿剩余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营运资金、土地使用权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

预测期末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按资产的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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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次资产评估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β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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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44%,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00%。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 5 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5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80%8.49%

权益资本成本12.16%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1.70%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1199 1.0766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

1-1-9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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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3.50%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51703.36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74362.41

1其他应收款2131.08

2递延所得税资产4571.47

3固定资产净额25174.16

4其他非流动资产42485.70

二非经营性负债126065.77

1应付账款72081.47

2其他应付款41648.08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41.70

4预计负债10094.52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51703.36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1-1-9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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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533155.35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红旗神延公司历史年度盈利情况较好,且该企业配合评估相关工作,故本次对其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经测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4516.50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359431.28-51703.36+533155.35+4516.50

=1845399.78(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845399.78-0.00

=1845399.78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神延煤炭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六、神延煤炭”。

1-1-9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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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评估利用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2_A01 号审计报告。我们通

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3)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西湾煤矿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9号)的评估结论。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与矿业权评估师进行了沟通和对接,矿业权评估方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经核实矿业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与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

合本次经济行为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我们对评估报告涉及的采矿权价值直接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论。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请仔细阅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矿业权报告。

(4)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

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

1-1-9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5)关于权属瑕疵情况的说明

1)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56项,均未办理房屋

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103991.15平方米。对于未办证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2)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2宗,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均为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估单位曾用名)。对于上述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未更名的情况,被评估单位承诺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其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3)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共50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其中1项专利为共有产权;10项专利证载权利人为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估单位曾用名),尚未办理变更登记。针对上述共有产权、证载权利人未更名的专利,被评估单位承诺上述专利为其单独所有或与其他公司共有,不存在产权纠纷。对于共有产权的专利,各方均有权将其应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因此产生的收益和成本由各自享有和承担。对于共有产权的专利,本次评估按证载权利人数量平均分配考虑被评估单位享有的专利权价值。

(6)关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资产情况的说明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具体如下: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7辆车处于待报废状态,账面价值7.00万元。对于待报废的车辆,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

(八)晋神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晋神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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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第667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晋神能源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价值为96983.57万元,评估价值为771575.97万元,增值额为

674592.40万元,增值率为695.57%。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34923.46万元,评估价值为1009515.86万元,增值额为674592.40万元,增

值率为201.4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7939.89万元,评估价值为237939.8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6983.57万元,评估价值为

771575.97万元,增值额为674592.40万元,增值率为695.57%。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251176.27251159.08-17.19-0.01

非流动资产83747.19758356.78674609.59805.5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81854.81756099.46674244.65823.7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74.292226.99352.7018.82

在建工程----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8.0930.3312.2467.74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334923.461009515.86674592.40201.42

流动负债237939.89237939.89--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237939.89237939.89--

净资产96983.57771575.97674592.40695.57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770407.3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18981.53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651425.8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23392.50万元。资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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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71575.97万元,增值额为248183.47万元,增值率为47.42%。

(1)流动资产

晋神能源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1514.411514.41--

其他应收款249642.66249642.66--

存货19.212.02-17.19-89.47

流动资产合计251176.27251159.08-17.19-0.01

流动资产评估值2511590846.66元,评估减值171900.09元,减值率

0.01%。减值原因为对于待报废的存货,本次评估按存货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无实物的存货,本次评估为零。

1)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5701318.71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

评估基准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509193.28元,存货账面价值192125.43元。

*原材料

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账面余额124651.22元,主要包括固化剂、石粉、顶盖螺母 M18、复合膜等。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账面价值

124651.22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购置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评估基准日时上述材料购置时间较长,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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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使用待报废。对于待报废的原材料,本次评估按原材料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4453.74元,评估减值120197.48元,减值率96.43%。减值原因为对于待报废的原材料,本次评估按原材料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

*库存商品

评估基准日库存商品账面余额5576667.49元,主要包括煤炭、锚杆、托盘等。评估基准日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5509193.28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67474.21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库存商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库存商品进行了盘点,并对库存商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的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主要包括采购成本。评估基准日时上述商品购置时间较长,除煤炭无实物外,其他商品均无法使用待报废。对于待报废的库存商品,本次评估按库存商品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无实物的库存商品,本次评估为零。对于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库存商品评估值为15771.60元,评估减值51702.61元,减值率76.63%。

减值原因为对于待报废的库存商品,本次评估按库存商品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无实物的库存商品,本次评估为零。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20225.34元,评估减值171900.09元,减值率为

89.47%。减值原因为对于待报废的存货,本次评估按存货的可回收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无实物的存货,本次评估为零。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818548140.10元,核算内容为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6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1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1854814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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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对于6家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如下:

选用资产基础法的理由: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审计。被评估企业的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可识别的各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单独评估,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

选用收益法的理由:被评估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会计核算规范,管理清晰,业务来源稳定、明确,管理层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年度公司发展情况有详细计划,未来的预期收益及经营风险能够较为合理的预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不选用市场法的理由:采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被评估企业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并购案例较少,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由于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

方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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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是否整体采用的评估最终结论选取的评是否单独出具被投资单位名称号评估方法估方法资产评估说明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资产基础

1是资产基础法否

有限公司法、收益法资产基础

2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是资产基础法是

法、收益法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资产基础

3是资产基础法是

业有限公司法、收益法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资产基础

4是资产基础法否

有限公司法、收益法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资产基础

5是资产基础法是

公司法、收益法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有资产基础

6是资产基础法否

限公司法、收益法评估基准日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晋评估基准日的净资

7否的净资产乘否

神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产乘以持股比例以持股比例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股权长期股权

序资产基础收益法评结论选100%股权被投资单位名称比例投资评估号法评估值估值取方法评估值

(%)价值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资产基

199.5033371.0932869.3633371.0933204.23

发有限公司础法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资产基

295.0025338.8225324.2425338.8224071.88

司础法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资产基

360.00434993.10419470.53434993.10260995.86

煤业有限公司础法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资产基

4100.003188.813135.363188.813188.81

售有限公司础法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资产基

5100.00431692.18431319.22431692.01431692.01

限公司础法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资产基

6100.00-2115.81-2509.27-2115.81-2115.81

有限公司础法

合计926468.19918647.02926468.19751037.15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1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1492.5033204.2331711.732124.74

2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1900.0024071.8822171.881166.94

3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14400.00260995.86246595.861712.47

4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1000.003188.812188.81218.88

1-1-9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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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5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8000.00431692.18423692.185296.15

6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有限公司50000.00-2115.81-52115.81-104.23

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晋神煤炭经营

75062.315062.31--

有限公司

合计81854.81756099.46674244.65823.71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7560994609.48元,评估增值6742446469.38元,增值率823.7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投资成本,主要被投资企业盈利情况较好,形成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3)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安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前

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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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自建房屋较少,价值量较低,故本次不再计算前期费。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自建房屋较少,价值量较低,合理工期不足半年,故不再计算资金成本。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1-9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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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运用市场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搜集交易实例;

B.选取可比实例;

C.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D.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E.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F.进行区位状况修正;

G.进行实物状况修正;

H.权益状况修正;

I.求出比准价格。

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

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房地产区位状况

因素/参照物房地产区位状况因素×待估房地产实物状况因素/参照物房地产实物

状况因素×待估房地产权益状况因素/参照物房地产权益状况因素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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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2346.561439.982163.052010.12-183.51570.14-7.8239.59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387.96255.61418.03151.9030.07-103.727.75-40.58

合计2734.511695.592581.082162.01-153.43466.42-5.6127.51

房屋建(构)筑物原值评估减值1534336.11元,减值率5.61%;净值评估增值4664215.11元,增值率27.51%。

评估原值减值原因:本次对于待报废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为零。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一方面,计算评估净值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长于核算净值采用的折旧年限;另一方面,对于商品房采用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价高于账面摊余成本形成评估增值。

(4)机器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

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对于报废设备,按照可回收价格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设备,本次评估为零。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 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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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c.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

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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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需要安装的设备较少,价值量较低,故本次不再计算前期费。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需要安装的设备较少,价值量较低,合理工期不足半年,故不再计算资金成本。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相关地方、行业计价依据调

整文件规定计算可抵扣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安装工程费)/1.09×9%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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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需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加权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

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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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528.16123.19135.1243.84-393.03-79.35-74.42-64.41

车辆501.3941.91189.2519.32-312.14-22.59-62.25-53.9

电子设备284.7113.618.871.82-275.85-11.79-96.89-86.64

合计1314.26178.70333.2464.98-981.02-113.72-74.64-63.64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9810220.72元,减值率74.64%;净值评估减值

1137217.66元,减值率63.64%。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

评估原值和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器设备报废资产较多,本次对于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二是无实物设备较多,本次对于无实物设备评估为零。

*车辆

评估原值和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报废车辆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

*电子设备

评估原值和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报废资产较多,本次对于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二是无实物设备较多,本次对于无实物设备评估为零。

1-1-9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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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80767.60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正常在用软件,由于软件非近期购置,故参考物价指数、信息软件行业人均收入等因素综合确定软件购买价值作为软件的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303185.84元,评估增值122418.24元,增值率

67.7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软件的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本次评估按评估基

准日软件购置价作为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

(6)流动负债

晋神能源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应付账款236137.62236137.62--

预收款项3.643.64--

合同负债2.552.55--

应付职工薪酬252.68252.68--

应交税费24.8424.84--

其他应付款1518.561518.56--

流动负债合计237939.89237939.89--

流动负债评估值2379398889.12元,无增减值变化。

3、收益法评估情况

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34923.4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7939.8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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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83.57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64836.84万元,增值额

为667853.27万元,增值率为688.63%。

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770407.3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18981.53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651425.8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23392.50万元。收益法

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64836.84万元,增值额为241444.34万元,增值率为46.13%。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1-9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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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

1-1-9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采用适当评估方法评估确认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并对外统一销售下属沙坪煤矿、磁窑沟煤矿生产的煤炭,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磁窑沟煤矿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约为7.46年,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煤矿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约为

24.25年。本次评估按孰长原则以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煤矿矿井剩余

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49年12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49年12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外购煤炭销售收入

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并对外统一销售下属沙坪煤矿、磁窑沟煤矿生产的煤

1-1-9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炭,沙坪煤矿、磁窑沟煤矿将生产的煤炭销售给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给被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销售给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对于晋神能源的收入预测,参考历史年度收入与成本比例,结合本次预测成本考虑。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设备租赁和设备转让等,为偶发性收入,未来年度不再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煤炭采购成本,本次评估以河曲开发公司的销售收入作为采购成本进行预测。

*其他业务成本的预测

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设备租赁成本,为偶发性成本,未来年度不再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7%、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均与企业持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对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照当地税务制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缴纳;对于车船使用税参照企业实际情况以及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结合预

1-1-9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包括销售服务费、折旧费、样品及产品损耗及其他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销售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对于销售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其主要与收入相关,故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样品及产品损耗为偶发性费用,未来不再预测。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办公费、聘请中介机构费、保险

费、差旅费、会议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职工薪酬为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及摊销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办公费、聘请中介机构费、保险费、差旅费、

会议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中核算的银行手续费等支出金额较小,故未来不再预测。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1-1-9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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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得税的预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分年度获得的经营利润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不享受优惠政策,故未来年度按照25%的所得税率预测。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各资产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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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货币资金1514.41152328.10127198.1025130.00

应收账款0.000.000.000.00

预付款项0.00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249642.6698828.9697314.891514.08

存货19.212.022.020.00

其他流动资产0.00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251176.27251159.08224515.0126644.08

应付账款236137.62236137.62205406.7730730.85

预收款项3.643.640.003.64

合同负债2.552.550.002.55

应付职工薪酬252.68252.680.00252.68

应交税费24.8424.840.0024.84

其他应付款1518.561518.561418.6499.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0.0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237939.89237939.89206825.4131114.48

基准日营运资金-4470.40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2)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煤矿矿井剩余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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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按资产的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预测期末所得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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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00%。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 5 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5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预测期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49%

权益资本成本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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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折现率参数预测期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0766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103510.81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97340.09

1其他应收款97314.89

2存货2.02

3固定资产净额23.18

二非经营性负债206825.41

1应付账款205406.77

2其他应付款1418.64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09485.32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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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127198.10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评估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由于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经计算,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756099.46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8975.40-109485.32+127198.10+756099.46

=764836.84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64836.84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晋神能源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七、晋神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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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

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

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评估利用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4_A01 号审计报告。我们通

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子公司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磁窑沟煤矿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

第1081号)的评估结论;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沙坪煤矿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的《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80号)的评估结论。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与矿业权评估师进行了沟通和对接,矿业权评估方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经核实矿业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与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

合本次经济行为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我们对本评估报告涉及的采矿权价值直接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论。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请仔细阅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矿业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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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

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5)关于权属瑕疵情况的说明

1)被评估单位晋神能源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2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4项证载权利人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子公司);1项占用的土地无具体信息,5项占用的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晋神能源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2)被评估单位控股子公司-河曲开发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13项房屋建

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63782.04平方米,其中,59020.77平方米占用的是河曲开发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土地,河曲开发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土地使用权共3项,面积合计180000.01平方米,其中43276.97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河曲开发承诺上述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3)被评估单位控股子公司-晋神铁路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

106项,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5954.87平方米,晋神铁路承

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7辆车的行驶证载权利人为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有限公司,晋神铁路承诺上述车辆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4)被评估单位控股子公司-磁窑沟煤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6项房屋

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1078.24平方米,磁窑沟煤业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1辆车的行驶证载权利人为山西河曲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磁窑沟煤业承诺上述车辆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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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忻州销售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1辆车的行

驶证载权利人为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忻州销售承诺上述车辆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6)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沙坪煤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46项房屋建

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35568.22平方米,其中4项房屋建筑物占用土地为临时租赁用地,沙坪煤业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1辆车未办理车辆行驶证,4辆车的行驶证载权利人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沙坪煤业承诺上述车辆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4宗划拨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为火山煤矿(沙坪煤矿整合前煤矿之一),沙坪煤业承诺上述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1宗土地使用权无法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具的关于沙坪煤业使用的划拨土地证明中,列明了该项土地的证号信息,沙坪煤业承诺上述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1宗土地使用权的证载土地面积为5213.25平方米,其中4178.25平方米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次评估在资产基础法-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未考虑该部分未缴纳出让金的土地价值,在资产基础法-无形资产-矿业权及整体收益法中已考虑补缴该部分土地出让金事项;4项专利证载权利人为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沙坪洗煤厂(系被评估单位下属洗煤厂),沙坪煤业承诺上述专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沙坪煤业新风井占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沙坪煤业承诺新风井资产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7)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忻州铁路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7项房屋建

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1177.37平方米,忻州铁路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40项房屋建筑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忻州地方铁路局或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忻州铁路曾用名或简称),建筑面积合计6042.05平方米,忻州铁路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10项投资性房地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2117.55平方米,忻州铁路承诺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1项投资性房地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权利人为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忻州铁路曾用名),忻州铁路承诺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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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产权争议;5项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为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或忻州地方铁路局阴塔煤台或忻州地方铁路局火山煤台(忻州铁路曾用名或曾用名+煤台名称),忻州铁路承诺上述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

(6)关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资产情况的说明

1)被评估单位晋神能源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原材料50项,

账面价值12.47万元;库存商品9项,账面价值6.75万元;房屋建筑物2项,账面价值16.75万元;机器设备62项,账面价值72.12万元;车辆1项,账面价值0.70万元;电子设备226项,账面价值13.08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2)被评估单位控股子公司-河曲开发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

库存商品6项,账面价值5.20万元;构筑物12项,账面价值443.25万元;机器设备6项,账面价值74.42万元;电子设备6项,账面价值1.8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1项,账面价值42.10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3)被评估单位控股子公司-晋神铁路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

原材料5项,账面价值381.39万元;房屋建筑物10项,账面价值117.12万元;

构筑物4项,账面价值38.72万元;机器设备36项,账面价值60.88万元;车辆4项,账面价值1.34万元;电子设备78项,账面价值3.03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4)被评估单位控股子公司-磁窑沟煤业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

构筑物38项,账面价值471.68万元;井巷工程63项,账面价值2733.55万元;

机器设备1867项,账面价值736.14万元;车辆4项,账面价值5.38万元;电子设备265项,账面价值9.53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5)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忻州销售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

构筑物1项,账面价值0.05万元;机器设备1项,账面价值0.04万元;车辆3项,账面价值2.33万元;电子设备8项,账面价值1.53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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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6)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沙坪煤业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4项,账面价值11.28万元;构筑物33项,账面价值583.54万元;

井巷工程55项,账面价值1954.21万元;机器设备3092项,账面价值

5604.78万元;车辆3项,账面价值2.61万元;电子设备549项,账面价值

67.72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7)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忻州铁路申报的待报废、无实物的资产包括:

库存商品1项,账面价值0.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2项,账面价值4.97万元;

构筑物1项,账面价值1.81万元;机器设备5项,账面价值19.45万元;电子设备47项,账面价值0.60万元;软件1项,账面价值0.00万元。对于前述待报废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零。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6、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晋神能源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五、晋神能源”。

(九)包头矿业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包头矿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67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包头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为454261.28万元,增值额为15499.71万元,增值率为3.53%。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总资产账面价

值为457477.04万元,评估价值为470783.19万元,增值额为13306.15万元,增值率为2.9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8715.47万元,评估价值为17151.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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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元,减值额为1563.50万元,减值率为8.3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8761.57万元,评估价值为453631.22万元,增值额为14869.65万元,增值率为3.39%。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57790.64157790.64--

非流动资产299686.40312992.5513306.154.4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500.004217.631717.6368.7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430.196573.191143.0021.05

在建工程----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42782.4653227.9810445.5224.42

其中:土地使用权4195.30--4195.30-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48973.75248973.75--

资产总计457477.04470783.1913306.152.91

流动负债10769.459771.95-997.50-9.26

非流动负债7946.027380.02-566.00-7.12

负债总计18715.4717151.97-1563.50-8.35

净资产438761.57453631.2214869.653.39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457519.03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038.99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440480.0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40480.04万元。资产基

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53631.22万元,增值额为13151.18万元,增值率为2.99%。

(1)流动资产

包头矿业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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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156613.65156613.65--

应收账款32.0232.02--

预付款项19.3919.39--

其他应收款1008.601008.60--

其他流动资产116.98116.98--

流动资产合计157790.64157790.64--

流动资产评估值1577906444.87元,无增减值变化。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5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全资长期股权投资2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5000000.00元。

2)评估方法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对于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如下:

建安公司主营业务是承接包头能源公司内部工程,从2020年8月至今未承建新的施工任务,2020年后的收入主要是对以前年度工程进行结算。棚户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承建包头市石拐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惠民工程,用于安置石拐区棚户区居民。

基于以上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分析,由于资产基础法能够反映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且以上被投资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等相关资料易于搜集,所以均具备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

建安公司由于已停工多年未再承接新的工程任务,无法预测其未来收入、成本等经营数据,不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棚户公司由于主要业务是不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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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为目的的惠民工程,因此不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难以找到与被投资单位可比的上市公司或并购案例,被投资单位不宜用市场法评估。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计提减值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准备金额包头矿务局建筑安装

12500.00-4217.631717.6368.71

有限总公司包头市石拐棚户搬迁

2-----

建设有限公司

合计2500.00-4217.631717.6368.71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42176316.22元,评估增值17176316.22元,增值率68.7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包头矿业对建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仅为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建安公司的净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建安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后,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层面形成评估增值。

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3)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2)评估方法

被评估单位包头矿业主要资产来自其两家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分公司和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站。公路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经营,主要收益来自于公路通行费收入,收费年限为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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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站近年来主要为对外出租状态、无自用计划。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集装站资产和公路资产。

由于集装站资产组和公路资产组未来产生的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收益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本次对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对集装站及公路资产组的评估,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税前现金流折现模型,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P:经营性资产组的现金流现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税前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 WACCBT);

n:现有资产收益年限;

其中,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税前现金流量=EBITDA-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增加额+资产回收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单变量求解方式确定税前折现率 WACCBT。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i: 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

Rai: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后现金流量);

n:未来预测收益期;

r:税前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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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税后折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3518.422514.686573.196573.1986.82292.05构筑物及其他

30949.8929067.16---100.00-100.00

辅助设施

减:减值准备-27192.31----

合计34468.324389.536573.196573.19-80.9349.75

注:以上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中含集装站资产组整体评估值,公路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值体现在无形资产-其他-公路收费权中。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原值减值278951253.37元,减值率80.93%;评估净值增值21836578.72元,增值率49.75%。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公路资产组整体采用收益法评估,公路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值体现在无形资产-其他-公路收费权中,导致该处评估原值减值;

*由于集装站相关资产组整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中含集装站设备类资产及土地的评估值,因此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根据2016年3月30日《关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结果的批复》(国资评价[2016]229号),企业对集装站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4)机器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2)评估方法

被评估单位包头矿业主要资产来自其两家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分公司和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站。公路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经营,主要收益来自于公路通行费收入,收费年限为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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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站近年来主要为对外出租状态、无自用计划。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主要为集装站资产和公路资产。

由于集装站资产组和公路资产组未来产生的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收益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本次对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3492.731877.02---100.00-100.00

车辆733.33114.58---100.00-100.00

电子设备551.71153.52---100.00-100.00

减:减值准备-1104.46----

合计4777.761040.66---100.00-100.00

注:集装站设备类评估值含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中,公路设备类资产的评估值体现在无形资产-其他-公路收费权中。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47777634.80元,减值率100.00%;评估净值减值

10406555.35元,减值率100.00%。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集装站和公路的资产,集装站设备类评估值含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中,公路设备类资产的评估值体现在无形资产-其他-公路收费权中,因此造成该处评估减值。

(5)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共5宗,原始入账价值58607691.22元,摊余价值41952984.13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被评估单位包头矿业主要资产来自其两家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分公司和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站。公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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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经营,主要收益来自于公路通行费收入,收费年限为28年;

集装站近年来主要为对外出租状态、无自用计划。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集装站用地和公路公司用地。

由于集装站资产组和公路资产组未来产生的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收益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本次对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195.30--100.00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的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土地使用权为集装站用地和公路公司用地,集装站资产组和公路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集装站资产评估值含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中,公路资产的评估值体现在无形资产-其他-公路收费权中,因此造成该处评估减值。

(6)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980500830.85元,计提减值准备

1265809893.96元,账面净额344426349.59元。核算内容为公路收费权及相关资产。

2)评估方法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公路收费权,公路收费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公路收费权作为一项特许经营权,其未来产生的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收益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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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本次对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公路收费权相关资产组的评估,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税前现金流折现模型,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P:经营性资产组的现金流现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税前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 WACCBT);

n:现有资产收益年限;

其中,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税前现金流量=EBITDA-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增加额+资产回收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单变量求解方式确定税前折现率 WACCBT。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i: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

Rai: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后现金流量);

n:未来预测收益期;

r:税前折现率;

ra:税后折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490834500.00元,评估增值146408150.41元,增值率42.5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根据2016年3月30日《关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结果的批复》(国资评价[2016]229号),企业对无形资产-公路收费权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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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矿业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探矿权,共计3宗。如下表:

单位:万元序号探矿权名称账面净值

1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伊敏河东区外围煤炭资源勘探(保留)探矿权61.15

2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伊敏河东区二井勘探(保留)探矿权2051.70

3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伊敏河东区后备井勘探(保留)探矿权2031.67

对于探矿权,由于无法获取满足矿业权评估的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矿区总规、正式可研报告等资料,无法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矿业权评估理论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建模测算。本次评估对探矿权的相关成本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矿业权评估值为41445226.78元,无增减值变化。

(8)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31250.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具体为应收内蒙电业管理局电力债券形成的坏账准备。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23125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9)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489506250.00元。核算内容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并对存款进行了函证。经了解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等,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且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48950625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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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流动负债

包头矿业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

税费、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账款1560.381560.38--

应付职工薪酬933.77933.77--

应交税费1093.211093.21--

其他应付款7182.096184.59-997.50-13.89

流动负债合计10769.459771.95-997.50-9.26

流动负债评估值97719500.96元,评估减值9975000.00元,减值率

9.26%。

减值原因为:其他应付款其中一笔应付退休教师的教师工资补差款账面价

值9975000.00元,企业已无支付义务,不再需要进行支付,因此评估为零,造成流动负债评估减值。

1)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71820898.3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经核实,其中一笔应付退休教师的教师工资补差款账面价值

9975000.00元,企业已无支付义务,不再需要进行支付,因此评估为零。除该笔外,其他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61845898.30元,减值额9975000.00元,减值率

13.89%。

其他应付款减值原因:其他应付款其中一笔应付退休教师的教师工资补差

款账面价值9975000.00元,企业已无支付义务,不再需要进行支付,因此评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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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非流动负债

包头矿业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长期应付款566.00--566.00-100.00

预计负债7380.027380.02-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7946.027380.02-566.00-7.12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73800207.04元,评估减值5660000.00元,减值率

7.12%。

减值原因为:长期应付款为原包头矿务局(被评估单位前身)收到的转产基金,主要用于第三产业生产,经与企业确认,由于后续企业没有继续发展第三产业,这笔资金不再需要进行支付,因此长期应付款评估值确认为零,因此造成非流动负债评估减值。

3、收益法评估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57477.04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8715.4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38761.57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54261.28万元,增

值额为15499.71万元,增值率为3.53%。

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457519.03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038.99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440480.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40480.04万元。收

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54261.28万元,增值额为13781.24万元,增值率为3.13%。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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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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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 权益的市场价值;

D: 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 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f:无风险利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长期应付款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采用适当评估方法评估确认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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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要业务为公路经营和集装站租赁业务。

企业运营的一条公路为 G338 线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一级公路,于 2009 年

7 月采用 BOT 模式建设,2012 年 6 月完成建设,2015 年 12 月通过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进入正式运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公路设立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

(2012)120号),收费时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收费年限为28年。

因此公路收费业务的收益期为2015年12月至2043年12月。

集装站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2日建成开通,自投运多年以来,自营部分早已停产,近年来主要为对外租赁的状态,本次根据其主要资产的设计年限45年,收益期按2010年3月至2055年3月考虑。

2)预测期的确定

基于以上关于收益期的分析,公路收费业务的预测期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至

2043年12月;集装站租赁的预测期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至2055年3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对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预测是以历史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结合被评估单位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发展前景,基于被评估单位的竞争力分析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公路收费和站台租赁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公路通行费收入和站台租赁收入,历史年度无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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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通行费收入

被评估单位运营的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一级公路主线全长124.45公里,设收费站2处,分别为台格收费站、嘎鲁图收费站,通行的车辆主要包括各型客车、货车等。

公路通行费收入=车流量×单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内蒙古自治区一级收费公路客车1-4型通行费收费标准分别为15、15、20、25元/车次(含税);

非封闭一级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为3元/吨/车次(含税)。

历史年度客车车流量和过路货车总重量如下:

收费站类别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客车一型辆799080.001134877.001196796.00665639.00

客车二型辆12168.0013346.0014529.007672.00台格收

客车三型辆5612.008320.009213.005577.00费站

客车四型辆4541.008582.0010873.006105.00

货车万吨1231.051271.591069.361026.73

客车一型辆1442554.001897441.001971174.001102997.00

客车二型辆15666.0014993.0016375.007548.00嘎鲁图

客车三型辆4693.008242.0010814.006192.00收费站

客车四型辆5142.006508.005922.002598.00

货车万吨2035.472107.431788.411097.90

根据与企业了解,兰家梁至嘎鲁图镇段一级公路台格收费站未来将受到新建公路的分流影响。据了解,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于2023年底开工,计划于

2026年底通车,项目起点位于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柴登村,终点位于乌审旗图克镇,该项目建成后使区域内的公路实现了内蒙古与陕西、鄂尔多斯市与榆林、东胜区与伊金霍洛旗、乌审旗等旗区的合理联通。

结合以上内容,本次预测中,嘎鲁图收费站预测期客车车流量和过路货车总重量参照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台格收费站结合上述新建公路影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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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至2028年考虑一定的车流量下降,以后年度与2028年持平。

结合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等,预测期客车车流量和过路货车总重量如下:

2025年

收费站类别单位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

客车

辆500198.001142520.001051118.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一型客车

辆6266.0013659.0012566.0011938.0011938.0011938.00二型台格收客车

费站辆3190.008592.007905.007510.007510.007510.00三型客车

辆3623.009533.008770.008332.008332.008332.00四型

货车万吨230.461232.051133.481076.811076.811076.81客车

辆831311.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一型客车

辆8130.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二型嘎鲁图客车

收费站辆3336.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三型客车

辆3259.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四型

货车万吨880.0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收费站类别单位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客车

辆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一型客车

辆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二型台格收客车

费站辆7510.007510.007510.007510.007510.007510.00三型客车

辆8332.008332.008332.008332.008332.008332.00四型

货车万吨1076.811076.811076.811076.811076.811076.81客车

辆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一型客车

辆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二型嘎鲁图客车

收费站辆9528.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三型客车

辆6215.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四型

货车万吨1977.9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收费站类别单位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台格收客车

辆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998562.00费站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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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收费站类别单位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客车

辆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11938.00二型客车

辆7510.007510.007510.007510.007510.007510.007510.00三型客车

辆8332.008332.008332.008332.008332.008332.008332.00四型

货车万吨1076.811076.811076.811076.811076.811076.811076.81客车

辆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1934308.00一型客车

辆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15678.00二型嘎鲁图客车

辆9528.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9528.00收费站三型客车

辆6215.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6215.00四型

货车万吨1977.9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1977.90

*站台租赁收入

根据被评估单位在手订单资料,集装站拥有的4块站台均已对外出租,承租方均为包头正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在手租赁合同等,考虑一定租金增长率预测未来年度租赁收入。

被评估单位2022年至2025年7月的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公路通行费收入12671.6114085.5512821.478709.88

站台租赁业务1603.30568.34225.00542.24

营业收入合计14274.9114653.8913046.479252.12

根据上述分析测算,被评估单位预测年度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类别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

公路通行费收入5076.8213681.2213264.3613024.6713024.6713024.67

站台租赁业务625.501031.031061.961093.821126.631160.43

营业收入合计5702.3214712.2514326.3214118.4914151.3014185.10

单位:万元类别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公路通行费收入13024.6713024.6713024.6713024.6713024.6713024.67

站台租赁业务1195.251231.101268.041306.081345.261385.62

营业收入合计14219.9114255.7714292.7014330.7414369.9314410.28

1-1-9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类别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公路通行费收入13024.6713024.6713024.6713024.6713024.6713024.67

站台租赁业务1427.191470.001514.101559.531606.311654.50

营业收入合计14451.8514494.6714538.7714584.1914630.9814679.17

单位:万元类别2043年2044年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公路通行费收入13024.67-----

站台租赁业务1704.141755.261807.921862.151918.021975.56

营业收入合计14728.801755.261807.921862.151918.021975.56

单位:万元

2055年

类别2049年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

3月

公路通行费收入-------

站台租赁业务2034.832095.872158.752223.512290.222358.92404.95

营业收入合计2034.832095.872158.752223.512290.222358.92404.95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为被评估单位从事公路收费和站台租赁相关业务所产生的营业成本,历史年度无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具体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大修费用、劳务费、电费、日常修理费、公路养护费、服务区委托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被评估单位2022年至2025年7月的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主营业务成本8039.3711087.969675.425403.26

营业成本合计8039.3711087.969675.425403.26对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是在对企业历史年度营业成本

分析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企业发展规划等综合分析做出合理预测。测算过程如下: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为公路分公司和集装站公司的人员工资、社保等,对于职工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和生产人员配备情况,主要参考历史年度的人

1-1-9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均工资并考虑一定增长率进行预测。

*折旧摊销

折旧摊销费,主要根据企业目前的资产规模结合企业预测期的资本性支出,按照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确定。摊销费用预测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他的摊销,根据相应的资产原值和摊销年限进行预测。

*劳务费

对于劳务费,主要参考历史年度的人均劳务费水平并结合劳务人员数量进行预测。

*服务区委托管理费

被评估单位所建设的图克服务区目前处于委托外部单位管理的状态,委托管理费用参照目前在执行的合同约定金额进行预测。

*其他营业成本

对于大修费用、电费、日常修理费、公路养护费及其他费用等,主要结合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并参考历史年度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根据上述分析测算,被评估单位预测年度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8-12月

职工薪酬1493.833228.203325.043424.793527.543633.363742.363854.643970.274089.38

折旧摊销1292.393100.623092.603034.793013.052962.032944.762906.302887.792880.36

原材料7.1225.9425.9425.9425.9425.9425.9425.9425.9425.94

电力41.11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日常修理费467.84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

大修费597.22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

劳务费233.62545.34561.70578.55595.91613.79632.20651.17670.70690.82

生产车辆16.6324.7624.7624.7624.7624.7624.7624.7624.7624.76

公路养护费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

票证印刷费----------

路政费用33.380.0080.0080.0080.0080.0080.0080.0080.0080.00

光纤使用租赁费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

1-1-9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8-12月

维修工程设计----------

技术服务费3.9136.5236.5236.5236.5236.5236.5236.5236.5236.52

保洁外委19.7239.4439.4439.4439.4439.4439.4439.4439.4439.44

保安外委2.33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服务区委托管理费5.9777.6577.6577.6577.6577.6577.6577.6577.6577.65

监控外委----------

铁路维护费24.11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

造价咨询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

工程监理费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

一二道大修----------

公路勘察检测费----------

其他59.21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

合计4762.9510180.0110285.1910343.9910442.3410515.0310625.1710717.9610834.6210966.41

单位:万元项目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职工薪酬4212.064338.434468.584602.644740.724882.945029.435180.315335.72276.76

折旧摊销2858.312840.422839.921773.58678.22671.45622.11323.13307.83211.43

原材料25.9425.9425.9425.9425.9425.9425.9425.9425.941.66

电力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135.7725.86日常修理费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554.4810.00

大修费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

劳务费711.55732.89754.88777.53800.85824.88849.63875.11901.37-

生产车辆24.7624.7624.7624.7624.7624.7624.7624.7624.76-

公路养护费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370.88-

票证印刷费----------

路政费用80.0080.0080.0080.0080.0080.0080.0080.0080.00-

光纤使用租赁费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27.86-

维修工程设计----------

技术服务费36.5236.5236.5236.5236.5236.5236.5236.5236.521.52

保洁外委39.4439.4439.4439.4439.4439.4439.4439.4439.44-

保安外委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服务区委托管理费77.6577.6577.6577.6577.6577.6577.6577.6577.65-

监控外委----------

1-1-9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铁路维护费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

造价咨询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35.16-

工程监理费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30.73-

一二道大修----------

公路勘察检测费----------

其他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188.7054.54

合计11087.7711217.5911369.2310459.599525.649685.129807.029684.409850.76639.72

单位:万元

2055年

项目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

3月

职工薪酬285.06293.61302.42311.49320.83330.46340.37350.58361.10371.9463.85

折旧摊销218.55215.18197.75183.47182.47172.72164.51156.97156.05155.1389.61

原材料1.661.661.661.661.661.661.661.661.661.661.66

电力25.8625.8625.8625.8625.8625.8625.8625.8625.8625.864.31日常修理费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67

大修费-----------

劳务费-----------

生产车辆-----------

公路养护费-----------

票证印刷费-----------

路政费用-----------

光纤使用租赁费-----------

维修工程设计-----------

技术服务费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0.25

保洁外委-----------

保安外委-----------服务区委托管理

-----------费

监控外委-----------

铁路维护费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57.949.66

造价咨询-----------

工程监理费-----------

一二道大修-----------

公路勘察检测费-----------

其他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549.09

1-1-9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55年

项目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

3月

合计655.15660.32651.71646.50654.85654.72656.42659.09668.69678.60180.10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其中:城建税为应缴增值税的5%;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应缴增值税的3%、2%;车船使

用税、土地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相关,按照企业历史年度实际缴纳情况预测;房产税根据企业历史年度实际缴纳情况结合企

业未来年度房产出租计划进行预测;水资源税、印花税考虑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环境保护税参考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计算。

未来年度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税种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8-12月

城建税9.4637.9537.3836.9337.0737.2337.3837.5437.7137.88

教育费附加5.6722.7722.4322.1622.2422.3422.4322.5322.6322.73

地方教育费附加3.7815.1814.9514.7714.8314.8914.9515.0215.0815.15

房产税116.18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

土地使用税45.60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

车船使用税-0.390.390.390.390.390.390.390.390.39

印花税0.622.422.422.432.472.512.562.602.642.69

环境保护税0.430.860.860.860.860.860.860.860.860.86

残障保障金----------

水资源税1.335.245.175.155.205.255.305.355.405.46

税金及附加合计183.08413.90412.70411.79412.17412.57412.97413.39413.82414.26

单位:万元税种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城建税36.4838.2438.4338.6238.8239.0239.2339.4539.677.44

教育费附加21.8922.9423.0623.1723.2923.4123.5423.6723.804.46

地方教育费附加14.5915.3015.3715.4515.5315.6115.6915.7815.872.98

房产税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201.96161.74

土地使用税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127.1488.49

车船使用税0.390.390.390.390.390.390.390.390.390.15

1-1-9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种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印花税2.742.782.832.892.942.993.053.113.172.10

环境保护税0.860.860.860.860.860.860.860.860.860.86

残障保障金----------

水资源税5.525.575.645.705.765.835.905.976.042.56

税金及附加合计411.56415.19415.68416.17416.69417.22417.76418.32418.90270.79

单位:万元

2055年

税种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

3月

城建税6.107.928.178.438.708.979.269.559.8510.161.75

教育费附加3.664.754.905.065.225.385.555.735.916.091.05

地方教育费附加2.443.173.273.373.483.593.703.823.944.060.70

房产税161.74161.74161.74161.74161.74161.74161.74161.74161.74161.7426.96

土地使用税88.4988.4988.4988.4988.4988.4988.4988.4988.4988.4914.75

车船使用税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03

印花税2.172.232.302.372.442.512.592.662.742.830.48

环境保护税0.860.860.860.860.860.860.860.860.860.860.14

残障保障金-----------

水资源税2.642.722.802.882.973.063.153.243.343.440.59

税金及附加合计268.24272.03272.68273.36274.05274.76275.49276.25277.02277.8246.44

4)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核算内容包括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于以上费用,通过分析历史年度费用发生的原因并根据企业未来的经营计划预测。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8-12月

诉讼费-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

聘请中介机构费-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

咨询费-5.385.385.385.385.385.385.385.385.38

其他14.3025.0725.0725.0725.0725.0725.0725.0725.0725.07

管理费用合计14.3063.4563.4563.4563.4563.4563.4563.4563.4563.45

1-1-9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项目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诉讼费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

聘请中介机构费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

咨询费5.385.385.385.385.385.385.385.385.38-

其他25.0725.0725.0725.0725.0725.0725.0725.0725.079.60

管理费用合计63.4563.4563.4563.4563.4563.4563.4563.4563.459.60

单位:万元

20452046204720482049205020512052205320542055年

项目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3月诉讼费-----------

聘请中介机构费-----------

咨询费-----------

其他9.609.609.609.609.609.609.609.609.609.601.60

管理费用合计9.609.609.609.609.609.609.609.609.609.601.60

5)财务费用的预测

企业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等。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借款。

本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不考虑利息费用和付息债务的变动,因此未来年度财务费用不作预测。

6)其他收益的预测

历史年度的其他收益包括增值税进项加计扣除、个税手续费返还、稳岗补贴等。对于增值税进项加计扣除,相关政策截止于2023年底,目前不再享受税收优惠;对于个税手续费返还、稳岗补贴等,其发生额具有偶然性,未来是否发生不确定。因此,本次预测不考虑其他收益的情况。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

1-1-9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未来年度所得税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8-12月

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项目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2055年

项目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

3月

所得税

46.2261.2977.7389.76102.43150.45168.29319.64333.73348.2244.20

费用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折旧预测主要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新增资本性支出形

成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计算确定。摊销主要是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他的摊销,根据其原始发生额和平均摊销期限计算预测期的摊销费用。具体预测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8-12月

折旧摊销额1292.393100.623092.603034.793013.052962.032944.762906.302887.792880.36

单位:万元项目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折旧摊销额2858.312840.422839.921773.58678.22671.45622.11323.13307.83211.43

单位:万元

2055年

项目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

3月

折旧摊销额218.55215.18197.75183.47182.47172.72164.51156.97156.05155.1389.61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由于公路主要的大修费用支出已在营业成本中预测,预测期内主要资本性支出为存量资产的更新维护支出,主要包括设备类资产的更新。

11)营运资金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

1-1-9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溢余资产、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后确定,计算确定基准日营运资金。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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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 为

0.6458。由于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负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取0。

企业预测年度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评估基准日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综合分析确定。经测算,评估基准日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5%。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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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预测期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9.51%

权益资本成本9.51%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6458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0.6458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5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0.00%

债务资本成本3.50%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收益期内各年预测自由现金流量按期中折现考虑,期末回收资产现金流按运行期末考虑,按照确定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52966.87万元。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分析,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长期应付款等。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净额239479.63241043.13

非经营性资产254101.96254101.96

其他应收款983.68983.68

无形资产4144.5241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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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23.1323.13

其他非流动资产248950.63248950.63

非经营性负债14622.3213058.82

应付账款5.965.96

其他应付款6670.345672.84

预计负债7380.027380.02

长期应付款566.00-

经计算分析,非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净额的评估值为241043.13万元。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超过最低现金保有量的货币资金,通常作为溢余资产考虑。

企业基准日的货币资金为156613.65万元,基准日的货币资金扣除现金保有量610.00万元后,经计算该公司的溢余资产为156003.65万元。

3)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全资的被投资企业,按照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乘以股权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经计算,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4217.63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股权投资资产价值

=52966.87+254101.96-13058.82+156003.65+4217.63

=45426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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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454261.28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

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

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评估利用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1 _A01 号审计报告。我们

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

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3)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

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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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权属瑕疵情况的说明

1)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18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中图克办

公楼、办公楼门房、发电机室、设备用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其余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未办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2509.56平方米。企业承诺上述房产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2)企业申报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车辆共25辆,除6辆为厂内用车无

需办理车辆行驶证外,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余车辆均已办理车辆行驶证,其中蒙 B930BD 红旗轿车证载权利人与公司名称不符,尚未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承诺上述车辆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3)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5宗,截至评估基准日,图克服务区土

地、超限监测站土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4)2020年11月,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家

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集装站生活区用地、集装站生产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证载权利人仍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尚未进行证载权利人名称变更。企业承诺上述土地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5)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矿业权为三项探矿权,截至评估基准日,探矿权

证载权利人为呼伦贝尔大雁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尚未进行证载权利人名称变更。企业承诺上述探矿权系企业实际拥有,权属无争议。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5)关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资产情况的说明

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部分资产处于无实物和待报废状态,具体如下:

被评估单位包头矿业申报的无实物房屋建筑物1项,账面价值0.08万元;

无实物构筑物2项,账面价值2.88万元。对于前述无实物的资产,评估为0。

包头矿业子公司棚户公司申报的待报废电子设备2项,账面价值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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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述待报废的资产,由于截止评估基准日已无使用价值,评估为0。

(6)包头矿业子公司包头市石拐棚户搬迁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进行实缴。本次评估以审定后的账面净资产数据为基础进行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7)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如下:

序原告/申被告/被申受理法院/诉讼请求(简截至目前审理/截至目前案由号请人请人仲裁机构要总结)仲裁结果审理阶段一审法院判决被国家能告向原告支付逾乌审旗国源集团期利息有资产投北京市东借款纠请求法院判决

包头矿1675917.8元,

1资经营有城区人民纷诉讼被告偿还借款二审

业有限驳回原告其他诉限责任公法院案件本金及利息责任公讼请求。二审法司司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8)在评估基准日后如遇重大事项,如汇率变动、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企

业资产权属或数量、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报告使用人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应当关注评估基准日或评估结果是否进行了合理调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航运公司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航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航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179621.84万元,评估值214179.65万元,评估增值34557.81万元,增值率19.24%。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总资产账面值335174.26万元,评估值369732.07万元,评估增值34557.81万元,增值率10.31%;负债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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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155552.42万元,评估值155552.4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179621.84万元,评估值214179.65万元,评估增值34557.81万元,增值率

19.24%。

具体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85751.9185780.0728.160.03

2非流动资产249422.35283952.0034529.6513.84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36795.59154773.5517977.9613.14

4固定资产97760.51114221.1316460.6216.84

5无形资产874.52965.5991.0710.41

6其他非流动资产13991.7313991.73--

7资产总计335174.26369732.0734557.8110.31

8流动负债48195.4248195.42--

9非流动负债107357.00107357.00--

10负债总计155552.42155552.42--

11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79621.84214179.6534557.8119.24

(1)流动资产

航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40879.3240879.32--

应收账款28501.8028501.80--

预付账款110.02110.02--

其他应收款8811.358811.35--

存货106.90106.90--

合同资产7131.357131.35--

其他流动资产211.17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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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合计85780.0785780.07--

流动资产评估值85780.07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航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4项。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1367955927.9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对于参股公司,针对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被评估单位不参与经营参股公司事务,本次按照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367955927.90元,未计提减值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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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1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60.00%77646.6869626.82

2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100.00%12178.0115798.00

3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100.00%46290.9068664.96

4国能香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100.00%680.00683.77

合计/136795.59154773.55

(3)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船舶、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1014846273.02元,账面净值为977605078.27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

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1484.6397760.51

固定资产-船舶100981.2197337.77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03.42422.74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于船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电子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

对于船舶资产来说,市场法是通过收集二手船市场的交易案例,选择若干与委估船舶同类型、载重吨相似、使用时间相近、交易时间相近的二手船作为

比较实例,通过委估船舶与每个比较实例的分析比较,确定载重吨、使用时间、交易时间、交易条件、造船国以及其他因素调整或修正系数,最后对若干个比较实例修正后的价格进行算术平均,确定委估船舶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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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计算用公式表达如下:

P = ∑(Pi × Ai × Bi × Ci × Di × Ei × Fi)/n

P-委估船舶的评估值;

P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价格:

A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船舶载重吨调整系数;

B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时间调整系数;

C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调整系数;

D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销售船龄调整系数;

E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造船国调整系数;

F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其他因素调整系数

n-比较实例个数

船舶市场交易比较实例及价格的确定:

通过市场调查,在现行交易市场上选择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船舶作为比较实例。在选择比较实例时主要考虑交易船舶的类型、载重吨等基本性能要素,同时考虑船舶的建造时间、建造国、船舶的交易时间并已经成交的同类船舶。

调整系数的确定:

船舶类型:本次船舶类型指散货船的按吨位分类型号,主要包括:大灵便型、超大灵便型、巴拿马型、卡尔萨姆型、好望角型等,比较实例需选择与委估船舶同类型或近似类型的案例。

载重吨调整系数:载重吨调整系数是指船舶载货量的大小对船舶交易价格的影响。根据对国际、国内船舶市场二手船舶的船价水平统计情况,一定载重吨位范围内船龄相近的同类型船舶单位吨价基本相近,本次按照载重吨的比值来确定载重吨调整系数。

交易时间调整系数:交易时间调整系数根据价格指数比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上海船舶价格指数 SPI 来确定交易时间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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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情况调整系数:交易情况主要是指交易批量、交易动机、交船地点、付款方式以及有无其它附加交易条件及交易时船舶的实际状况等对船舶价格的影响,来确定交易情况调整系数。

销售船龄调整系数:中国散货船报废年限为33年,使用年限会影响船舶的价格,本次根据使用年限的差异值占报废年限的比例来确定年限调整系数。

造船国调整系数:船舶建造国的技术先进程度不同、建造成本的差异,都将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寿命,从而影响二手船舶的成交价格,根据国际船市行情及各国船价的分析确定建造国调整系数。

其他因素调整系数:其他因素主要是指船舶适航区域、技术状况和船舶主要设备的差异。船舶技术状况包括船舶是否发生过海损、船舶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等。

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比较实例的各要素情况确定各调整系数,计算调整后价格,调整后价格经分析合理后按算术平均值确定最终评估值。

重置成本法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设备市场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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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1484.6397760.51114282.18114221.1312.6116.84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00981.2197337.77113782.00113782.0012.6816.89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03.42422.74500.18439.13-0.643.88

机器设备评估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近年船舶市场行情较好,交易价格上升,因此评估值较高;电子设备评估值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折旧年限较评估使用的经济适用年限短。

(4)使用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12016921.47元,核算内容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租赁朔黄发展大厦办公房及车位形成的使用权资产,类型为经营租赁。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相关租赁标的物,查询了有关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剩余租期、租金水平、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等进行了核实,对是否具有购买选择权、续租权及提前终止权进行了了解。经核实,使用权资产账面初始成本计量准确,折旧计提合理。本次对于使用权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12016921.47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5)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8745152.03元,为3项软件及7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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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外购软件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定制软件,以基准日按价格指数调整法确定的重置价作为评估值。

专利评估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被评估单位作为航运企业,其核心收益主要取决于航运指数等外部宏观因素。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类无形资产无法建立特定专利资产与未来收益之间稳定、可辨识的现金流关联,尚未形成与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其收益分成情况不确定,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

评估模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无形资产贬值率)

重置成本=研发成本+合理利润+申请及注册阶段费用

研发成本:包括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

合理利润:以研发成本为基础,按照同行业的投入资本回报率计算。

申请及注册阶段费用:包括注册申请阶段官费、注册代理费、注册授权阶段官费。

贬值率:采用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进行计算,即:由评估人员通过对无形资产剩余经济寿命的预测和判断,从而确定其成新率的方法。计算公式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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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值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经济寿命年限)×100%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

9655867.68元,增值910715.65元,增值率10.41%。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对于定制软件以基准日按价格指数调整法确定的重置价作为评估值,导致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6)长期待摊费用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3606023.41元,核算内容为航运公司朔黄发展大厦10-11层办公室装修费。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3606023.41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7)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786336.06元,核算内容为租赁负债、广宣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评估方法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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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786336.06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8)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23508052.68元,核算内容为预付大型工程款。

2)评估方法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123508052.68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9)流动负债

航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应付账款43334.7143334.71--

应付职工薪酬2246.752246.75--

应交税费1875.801875.80--

其他应付款56.5556.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1.62681.62--

流动负债合计48195.4248195.42--

1-1-9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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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评估值48195.42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10)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航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1073569996.42元,核算内容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073569996.42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1-1-9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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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9)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

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0)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11)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2)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9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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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

匀流出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A.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D.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1-1-9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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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 + C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1-1-9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行业平均的债务比率;

??

????=(7)(??+??)

We:行业平均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式中:

1-1-9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3)未来收益的确定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是国能集团2022年底开展航运产业管控优化后

建立的航运资产管理运营平台,设立于2023年3月22日,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具备国内水路运输资质、水路运输代理资质、国际无船承运人运输资质,主营沿海及沿江航运业务,兼营国际远洋运输业务,主要为集团内部电厂、煤炭经营分公司提供海上及长江中下游保供运输服务,同时为外部神华煤用户提供海上及长江中下游运输服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航运拥有6艘自有船舶,其中1艘5.7万吨级散货船(国家能源581)用于自有船舶运输业务,另外5艘6.5万吨级散货船光租给天津航运收取租金。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国能航运主营业务收入为航运收入,与内部电厂一体化运量,执行八年指数平均价与市场价的平均数;其他外部市场运量参照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中

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CBCFI)结算。本次评估结合历史价格、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分析,参考企业历史综合平均运价与历史运输量预测未来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1-1-9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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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评估单位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历史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研究被评估单位的现状与前景,分析了公司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其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经过综合分析研究确定的。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以后年度

营业收入合计85448.45178354.44151030.20149908.32143698.08140803.25

自有船舶船运收入1726.634204.404199.524209.054074.494032.20

运输量(万吨)38.4395.0095.0095.0095.0095.00

单位价格44.9344.2644.2144.3142.8942.44

租赁船船运收入83721.82174150.04146830.68145699.27139623.59136771.06

运输量(万吨)2145.705226.004489.994445.304400.614355.92

单位价格39.0232.7432.7032.7831.7331.40

B.被评估单位其他业务收入成本预测国能航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出租固定资产收入。本次评估结合出租合同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规划预测未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其他业务收入成本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及以后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3790.499097.35

出租固定资产3790.499097.35

其他业务成本合计1508.753630.12

出租固定资产1508.753630.12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主营业务成本情况,被评估单位的成本包括租船成本、自有船变动成本、自有船人工成本、折旧、安全生产费等。其中租船成本根据未来租赁船运输量和预测未来租船单位成本确定;自有船变动成本参照历史年度成本占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自有船人工成本根据未来人员规划和企业的工

1-1-9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发放标准预测;折旧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计提标准预测;其他自有船固定成本参考管理层规划预测。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及以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后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合

76066.68157033.88135296.42133996.00132695.58131395.16

自有船变动成本-

1054.212298.152298.152298.152298.152298.15

燃料

自有船变动成本-

190.99150.03150.03150.03150.03150.03

港口费

自有船变动成本-

31.038.348.348.348.348.34

航次其他费用

自有船固定成本-

307.81822.99822.99822.99822.99822.99

人工成本

自有船固定成本-

-3.7882.6682.6682.6682.6682.66润料及物料

自有船固定成本-

239.62575.09575.09575.09575.09575.09

折旧费用

自有船固定成本-

2.5125.7725.7725.7725.7725.77

保险费用

自有船固定成本-

40.09141.60141.60141.60141.60141.60

船舶代管费

自有船固定成本-

150.45738.06418.53418.53418.53418.53

修理费用

自有船固定成本-

147.13114.59114.59114.59114.59114.59

其他联运成本(租船

73906.62152076.60130658.67129358.25128057.83126757.41

成本)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3%、

2%。其他税费主要为印花税和车船税。未来预测中根据企业的收入水平估算增值税,并对各项税金进行预测,预测情况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期间费用的预测

A.管理费用预测

企业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租赁费、差旅费等。对于职工薪酬,根据未来人员规划和企业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折旧摊销按照企业的

1-1-9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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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折旧(摊销)计提标准预测;其他费用参考管理层规划预测。

管理费用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以后年度

管理费用合计3609.5011176.8810821.4410672.2310672.2310672.23

职工薪酬1297.726107.006107.006107.006107.006107.00

折旧费32.0977.1177.1177.1177.1177.11

修理费37.8120.0020.0020.0020.0020.00

无形资产摊销38.9493.4593.4593.4593.4593.45长期待摊费用摊

62.17149.21149.21---

低值易耗品摊销52.00-----

业务招待费-8.508.508.508.508.50

差旅费158.14259.00259.00259.00259.00259.00

办公费48.6863.3963.3963.3963.3963.39

会议费10.706.756.756.756.756.75

水电费8.1336.5036.5036.5036.5036.50

税金41.0050.0050.0050.0050.0050.00

租赁费6.1666.0666.0666.0666.0666.06

聘请中介机构费605.42551.89551.89551.89551.89551.89

广告宣传费127.72141.51141.51141.51141.51141.51

其他272.551601.881246.441246.441246.441246.44

使用权资产租金810.271944.641944.641944.641944.641944.64

B.财务费用预测

根据企业的付息债务情况,以及借款利率确定未来的财务费用情况。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折旧摊销预测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船舶和电子设备。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1-1-9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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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软件和办公室装修费。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预计摊销年限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

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船舶资产在稳定期按照详细预测期末资产的规模,以简单再生产为前提,综合考虑船舶设备的更新周期、更新成本等因素采用年金化后方式计算得出稳定期各年度的更新金额。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

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

1-1-9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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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

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根据对评估对象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基准日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预测结果见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C.资本性支出估算

本次评估,无资本性支出。

*现金流预测结果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一、营业收入89238.94187451.79160127.55159005.66152795.43149900.60149900.60

减:营业成本77575.43160664.00138926.54137626.12136325.70135025.28135025.28

税金及附加182.47479.77406.35407.55352.27333.79296.49

管理费用3609.5011176.8810821.4410672.2310672.2310672.2310672.23

财务费用1230.132952.322838.772611.672384.562157.4621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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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二、营业利润6641.4012178.817134.457688.103060.671711.841749.13

三、利润总额6641.4012178.817134.457688.103060.671711.841749.13

减:所得税费用1660.353045.551784.461922.87766.02428.81438.13

四、净利润4981.059133.265349.995765.222294.651283.031311.00

加:折旧摊销1881.574524.994524.994375.784375.784375.784375.78

折旧1780.464282.334282.334282.334282.334282.334282.33

摊销101.11242.66242.6693.4593.4593.4593.45

加:扣税后利息922.602214.242129.081958.751788.421618.101618.10

减:追加资本541.34-250.46-335.26149.7955.60116.972561.48

营运资金增加额470.32-421.01-505.82-20.77-114.96-53.59-

资产更新71.03170.56170.56170.56170.56170.562561.48

加:其他现金流入

211.17------(流出为“-”)

待抵扣进项税回流211.17------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7455.0416122.9412339.3111949.968403.257159.934743.39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

1-1-10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企业属交通运输航运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处于成熟期,其近年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行业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

*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申万交通运输—航运港口—航运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

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250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

1-1-10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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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5%。

* 债权期望报酬率rd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行业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WACC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

项目/年度2025年8-12月及以后年度

权益比0.7854

债务比0.2146

无风险报酬率0.0170

市场期望报酬率0.0937

历史β1.0151

调整β1.0100

无杠杆β0.8301

适用税率0.2500

权益β1.0002

特性风险系数0.0150

权益资本成本0.1087

债务成本(税后)0.0263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0.0910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86527.13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共4项,为3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1367955927.9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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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由于国能航运及下属子公司各年业务量根据集团规划确定;同时存在国能

航运将自有的5艘6.5万吨级散货船出租给天津航运运营的关联方业务。本次对于各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对于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香港航运本次作为溢余资产处理。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I=126413.34 万元

7)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 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

在本次评估中,有如下一些流动类资产(负债)的价值在现金流预测中未予考虑:

A.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账面值为 40879.32 万元,其中约

25879.32万元与被评估单位实际经营无关,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B.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其他应收款 8046.86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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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应付款-利息 114.81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负债。

即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为:

C1=25879.32+8046.86-114.81=33811.37(万元)

*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2

在本次评估中,有如下一些非流动类资产(负债)的价值在现金流预测中未予考虑:

A.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 78.63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B.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大型工程款 12350.81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长期股权投资中香港航运账面值 680.00 万元,评估值683.77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即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为:

C2=78.63+12350.81+683.77=13113.21(万元)

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得到被评估企业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C=C1+C2=33811.37+13113.21=46924.58(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86527.13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46924.5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126413.34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259865.05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07357.00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152508.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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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目前占用的房屋为租用,使用权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本次评估结合合同所需支付租金预测未来租赁费用,并假设企业合同到期后能继续以当前租金水平租赁该房屋,未来经营不会因为房屋无法获得而受到重大影响。

使用权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序号资产名称形成日期到期时间每期租金

朔黄发展大厦办公房租赁-航运公司10层

12023/3/222026/4/172039.27

11层

2朔黄发展大厦办公房租赁-航运公司车位2023/3/222026/4/1735.88

办公房租赁-航运公司承租朔黄发展大厦

32024/8/12026/4/1744.51

地下一层108室

5、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航运公司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六、航运公司”。

(十一)煤炭运销公司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煤炭运销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煤炭运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71527.01万元,评估值为86102.61万元,评估增值

14575.60万元,增值率20.38%。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总资产账面值383729.73万元,评估值398305.33万元,评估增值14575.60万元,增值率3.80%。负债账面值

312202.72万元,评估值312202.7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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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27.01万元,评估值86102.61万元,评估增值14575.60万元,增值率

20.38%。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342342.97342243.37-99.60-0.03

非流动资产41386.7656061.9614675.2035.4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8899.8044204.025304.2213.64

固定资产2328.1211697.639369.51402.45

其他非流动资产158.84158.84--

资产总计383729.73398305.3314575.603.80

流动负债312202.72312202.72--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312202.72312202.7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71527.0186102.6114575.6020.38

(1)流动资产

煤炭运销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货币资金84643.7884643.78--

应收票据205777.83205777.83--

应收账款38348.6838348.68--

预付账款12904.5512904.55--

其他应收款60.2660.26--

存货528.97429.37-99.60-18.83

其他流动资产78.9078.90--

流动资产合计342342.97342243.37-99.60-0.03

流动资产评估值342243.37万元,评估减值为99.60万元,减值率为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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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评估减值的原因是对于存货产成品中可以归集到对应煤炭的转运成本,本次评估为0。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共3项,为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和国能运销(海南)供应链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388997979.19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88997979.19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评估价值442040109.87元,评估增值53042130.68元,增值率13.64%。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1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00%18899.80217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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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2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100.00%15000.0017177.46

3国能运销(海南)供应链有限公司100.00%5000.005229.48

合计38899.8044204.01

(3)房屋建(构)筑物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为企业申报的全部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建(构)筑物资产50项,其中建筑物50项、无构筑物和管道沟槽。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A.对于企业外购商品房类资产或具备单独转让可能的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对于大秦铁路线:2025 年 12 月 1 日,神华集团对此项资产进行了技术鉴定,认为已无使用和利用价值。本次评估对于此项评估值以账面值列示C.对于首都师范大学四号楼 1803 室(北京):该项房产为北京神华昌运高

技术配煤公司(以下简称昌运公司)于2000年2月同北京市首都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首师大)购置的一套集资联建住宅房产。购买时以个人名义申请,实际由昌运公司支付购房资金349535元(建筑面积65.95平方米,5300元/平方米)。

该房产一直为校产房,没有房产证,并于2005年10月昌运公司资产剥离时将该房产的账务移交给神华煤炭运销公司。2025年2月昌运公司与首师大国资处确认此项房产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等事宜。本次评估对于此项房产评估值以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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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于以下车位,经核实无相关权属证明。因年代久远经财务部与管理部共同配合翻阅历史文件,所获取的资料亦无法满足作价条件;且因管理结构变动、人员更换,无相关了解情况人员。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示。

单位:万元序号建筑物名称取得时间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1九龙花园2003/12/112.600.84

2九龙花园2003/12/112.600.84

3九龙花园2003/12/112.600.84

4朗琴园2003/12/115.681.04

5紫竹花园2003/12/112.000.80

6汇通花园2003/12/115.001.00

7人济山庄2003/11/117.101.07

8雍和家园2003/11/115.500.97

9中海馥园2002/7/18.00-

10国展家园2001/12/110.00-

11莲花小区车位3个(3108)2004/11/1938.6412.02

12今典花园车位5个2004/8/2587.0051.67

13华阳之星车位(董秀峰)2004/3/2612.603.64

14中海馥园车位(刘增田)2004/2/238.003.89

15阳光丽景车位(马丽鸣)2003/12/2517.728.58

16阳光丽景(车库41个)2003/10/31410.00195.92

合计705.04283.12

*市场法介绍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 案例*A*B*C*D*E

其中: P:待估房产评估价值; P 案例:可比交易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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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权益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价值为23255134.85元,评估值为116976304.26元,评估增值93721169.41元,增值率403.01%。评估增值原因为企业外购或者抵债的商品房类资产主要购置于1994年-2024年,至评估基准日期间随着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地价及房价均有了较大程度的上涨,导致本次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4)机器设备类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账面价值26024.56元,全部为电子设备,共计8项,购置于2006年至2011年间,主要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无实物。

(5)技术型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合计6项,全部为发明专利。

2)评估方法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被评估单位作为煤炭贸易企业,其核心收益主要取决于煤炭市场价及煤炭贸易量等外部宏观因素。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类无形资产无法建立特定专利资产与未来收益之间稳定、可辨识的现金流关联,尚未形成与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其收益分成情况不确定,故本次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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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价值14733.69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588436.36元,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1588436.36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7)流动负债

煤炭运销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

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应付账款302945.44302945.44--

合同负债658.13658.13--

应付职工薪酬45.4745.47--

应交税费5690.545690.54--

其他应付款2777.582777.58--

其他流动负债85.5685.56--

流动负债合计312202.72312202.72--

流动负债评估值312202.72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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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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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9)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

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0)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11)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2)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A.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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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C.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D.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 + C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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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B.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1-1-10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1-1-10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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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来收益的确定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

企业的业务收入主要为煤炭贸易收入,未来将专注做进出口业务。确认收入时以美元采购报关的采用总额法,其他的采用净额法。

本次评估,根据企业规划,出口煤预计销量2025年8-12月为5万吨,

2026-2030年为每年50万吨;单位价格预计为含税570元/吨保持不变;毛利预

计为不含税10元/吨保持不变,采用全额法核算收入。

进口煤预计销量2025年8-12月为350万吨,2026年为1750万吨,以后每年递增250万吨直至稳定;单位价格预计2025年8-12月为530元/吨(含税),以后每年价格预计涨15元/吨(含税);毛利预计为3.23元/吨(不含税)保持不变;预计一半的量采用全额法核算收入,一半的量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

依据对产品销量、单位价格和毛利的预测,营业收入、成本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成本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营业收入合计84911.52448783.26522566.46599668.24680088.61763827.56763827.56

出口-港口销售-下水装

2522.1225221.2425221.2425221.2425221.2425221.2425221.24

船收入

成本2472.1224721.2424721.2424721.2424721.2424721.2424721.24销量(万吨)5.0050.0050.0050.0050.0050.0050.00

单位价格(元)504.42504.42504.42504.42504.42504.42504.42

单位成本(元)494.42494.42494.42494.42494.42494.42494.42

毛利率0.020.020.020.020.020.020.02

贸易-进口收入82389.40423562.02497345.22574447.00654867.37738606.32738606.32

成本81514.40419187.02492345.22568822.00648617.37731731.32731731.32销量(万吨)350.001750.002000.002250.002500.002750.002750.00

单位价格(元)469.03482.30495.58508.85522.12535.40535.40

单位成本(元)465.80479.07492.35505.62518.89532.17532.17

毛利率0.010.010.010.010.010.010.01

1-1-10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3%、

2%。其他税费主要为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未来预测中根据企业的收

入水平估算增值税,并对各项税金进行预测,预测情况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期间费用的预测

A.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进口煤的销售代理费,预计为1元/吨,结合预计的进口煤销售量,销售费用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销售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销售费用合计175.00875.001000.001125.001250.001375.001375.00

销售代理费175.00875.001000.001125.001250.001375.001375.00管理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等。对于职工薪酬及租赁费,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计划进行预计;对于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发生额进行预测。

管理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管理费用合计1942.372258.432258.432258.432258.432258.432258.43

公共事业费-28.3728.3728.3728.3728.3728.37

修理费-日常修理费-一般

1.002.002.002.002.002.002.00

维护

中介费-2.462.462.462.462.462.46

水费0.240.500.500.500.500.500.50

电费1.082.502.502.502.502.502.50

中介费-法律服务费0.501.001.001.001.001.001.00

人工成本1515.881916.521916.521916.521916.521916.521916.52

1-1-10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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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劳动保护用品支出1.804.004.004.004.004.004.00

低值易耗品摊销8.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租赁费-房屋租赁费306.6773.9473.9473.9473.9473.9473.94

公务车辆费1.57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业务招待费-餐饮费5.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业务招待费-其他0.200.400.400.400.400.400.40

办公费15.3330.6730.6730.6730.6730.6730.67

差旅费48.8097.6197.6197.6197.6197.6197.61

会议费-会务费0.601.211.211.211.211.211.21

宣传费-宣传用品制作费0.070.140.140.140.140.140.14

宣传费-其他1.282.552.552.552.552.552.55

消防费0.290.590.590.590.590.590.59

技术服务费19.8139.6239.6239.6239.6239.6239.62

信息技术服务费-网络接

6.7213.4413.4413.4413.4413.4413.44

入费

信息技术服务费-信息系

7.06------

统运维费

绿化费0.460.920.920.920.920.920.92研发费用预测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未预计后续发生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预测

根据企业的付息债务情况,以及借款利率确定未来的财务费用情况。具体预测结果见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折旧摊销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其中部分闲置,部分作为原管理口径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宿舍使用,本次评估全部作为溢余资产,故本次评估未预计折旧摊销。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

1-1-10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本次评估,无资产更新。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

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

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

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根据对评估对象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基准日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定义,

1-1-10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预测结果见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C.资本性支出估算

本次评估,无资本性支出。

*现金流预测结果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一、营业收入84911.52448783.26522566.46599668.24680088.61763827.56763827.56

减:营业成本83986.52443908.26517066.46593543.24673338.61756452.56756452.56

税金及附加96.78374.44427.37482.29539.21598.11598.11

销售费用175.00875.001000.001125.001250.001375.001375.00

管理费用1942.372258.432258.432258.432258.432258.432258.43

财务费用170.001063.001108.001153.001198.001243.001243.00

二、营业利润-1459.16304.13706.201106.281504.361900.461900.46

三、利润总额-1459.16304.13706.201106.281504.361900.461900.46

减:所得税费用---168.00377.13476.15476.15

四、净利润-1459.16304.13706.20938.271127.231424.301424.30

加:扣税后利息-497.25497.25497.25497.25497.25497.25

减:追加资本-19228.209949.823766.373935.774105.174274.58-

营运资金增加额-19228.209949.823766.373935.774105.174274.58-

五、企业自由现

17769.05-9148.44-2562.92-2500.25-2480.69-2353.021921.55

金流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1-1-10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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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企业属煤炭贸易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处于成熟期,其近年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行业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

1-1-10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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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申万商贸零售—煤炭开采—动力煤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

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250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5%。

* 债权期望报酬率rd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行业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行业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WACC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

项目/年度2025年8-12月及以后年度

权益比0.8726

债务比0.1274

无风险报酬率0.0170

市场期望报酬率0.0937

历史β0.9780

调整β0.9855

无杠杆β0.8789

适用税率0.2500

1-1-10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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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2025年8-12月及以后年度

权益β0.9752

特性风险系数0.0150

权益资本成本0.1068

债务成本(税后)0.0263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0.0965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4398.65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共3项,为3家全资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

388997979.19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全资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如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差异的,则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由于煤炭运销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国能集团的煤炭贸易业务,业务量根据集团规划存在一定划分。因此对于各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对于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本次作为溢余资产处理。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I=9772.76 万元

1-1-10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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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

在本次评估中,有如下一些流动类资产(负债)的价值在现金流预测中未予考虑:

A.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其他流动资产中应交税费 78.90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B.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其他流动资产中其他应付款 2125.83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负债。

即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为:

C1=-2046.92(万元)

*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2

在本次评估中,有如下一些非流动类资产(负债)的价值在现金流预测中未予考虑:

A.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84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负债。

B.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固定资产 2328.12 万元,评估值 11697.63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长期股权投资 33899.80 万元,评估值 38974.53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溢余资产。

即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为:

C2=158.84+11697.63+38974.53=50831.01(万元)

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得到被评估企业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1-1-10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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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1+C2=-2046.92+50831.01=48784.08(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4398.65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48784.0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9772.76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72955.50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0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E=B-D=72955.50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权属资料不全或权属瑕疵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下列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

地产权证: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序号建筑物名称房屋用途(m2)

1首都师范大学四号楼1803室(北京)住宅65.95

2九龙花园车位1.00

3九龙花园车位1.00

4九龙花园车位1.00

5朗琴园车位1.00

6紫竹花园车位1.00

7汇通花园车位1.00

8人济山庄车位1.00

9雍和家园车位1.00

10中海馥园车位1.00

11国展家园车位1.00

12莲花小区车位3个(3108)车位3.00

13今典花园车位5个车位5.00

14华阳之星车位(董秀峰)车位1.00

15中海馥园车位(刘增田)车位1.00

16阳光丽景车位(马丽鸣)车位1.00

1-1-10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建筑物名称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17阳光丽景(车库41个)车位1.00

2)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下列房产已取得产权证,但证载权利

人名称与被评估企业名称不一致。

证载权利人名称不一致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序号建筑物名称产权证号证载权利人名称

用途 (m2)联邦名都(石家庄办石房权证西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1住宅132.13事处宿舍)450000387号份有限公司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2呼办职工宿舍住宅73.02

2010111022号份有限公司

同房权证城字第商业中国神华能源股

3大同办职工宿舍159.73

036474号用房份有限公司

同房权证城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4大同办职工宿舍住宅92.66

036471号份有限公司

同房权证城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5大同办职工宿舍住宅92.66

036473号份有限公司

同房权证城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6大同办职工宿舍住宅92.66

036475号份有限公司

同房权证城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7大同办职工宿舍住宅92.66

036470号份有限公司

同房权证城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8大同办职工宿舍住宅110.33

036472号份有限公司博雅庄园(石家庄办石房权证东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9住宅110.96

事处)250000238号份有限公司中华绿园(石家庄办石房权证新字第中国神华能源股

10住宅105.26

事处)350000203号份有限公司中华绿园(石家庄办石房权证新字第地下中国神华能源股

1122.00

事处)350000203号室份有限公司

合计1084.07

(2)评估程序受限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以下车位,经核实无相关权属证明。因年代久远经财务部与管理部共同配合翻阅历史文件,所获取的资料亦无法满足作价条件;且因管理结构变动、人员更换,无相关了解情况人员。本次评估由于车位基础信息缺失,评估值以账面值列示,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单位:万元序号建筑物名称所处位置类型取得时间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1九龙花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2/112.600.84

2九龙花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2/112.600.84

1-1-10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建筑物名称所处位置类型取得时间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3九龙花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2/112.600.84

4朗琴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2/115.681.04

5紫竹花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2/112.000.80

6汇通花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2/115.001.00

7人济山庄北京地下车位2003/11/117.101.07

8雍和家园北京地下车位2003/11/115.500.97

9中海馥园北京地下车位2002/7/18.00-

10国展家园北京地下车位2001/12/110.00-

莲花小区车位3个

11北京地下车位2004/11/1938.6412.02

(3108)

12今典花园车位5个北京地下车位2004/8/2587.0051.67

13华阳之星车位(董秀峰)北京地下车位2004/3/2612.603.64

14中海馥园车位(刘增田)北京地下车位2004/2/238.003.89

15阳光丽景车位(马丽鸣)北京地下车位2003/12/2517.728.58

16阳光丽景(车库41个)北京地下车位2003/10/31410.00195.92

合计705.04283.12

5、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煤炭运销公司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七、煤炭运销公司”。

(十二)港口公司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港口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港口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9167.23万元,评估值为47359.85万元,评估增值28192.62万元,增值率147.09%。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总资产账面值23918.84万元,评估值23960.77万元,评估增值41.93万元,增值率0.18%;负债账面值

1-1-10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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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1.61万元,评估值4751.61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19167.23万元,评估值19209.16万元,评估增值41.93万元,增值率0.22%。

具体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15733.0015733.00--

非流动资产8185.848227.7741.930.5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00.013502.672.660.0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49.811252.422.610.21%

在建工程970.73983.4112.681.31%

无形资产315.65339.6323.987.60%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2149.642149.64--

资产总计23918.8423960.7741.930.18%

流动负债4713.284713.28--

非流动负债38.3338.33--

负债总计4751.614751.61--

净资产19167.2319209.1641.930.22%

(1)流动资产

港口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10949.5510949.55--

应收账款1997.081997.08--

预付账款245.11245.11--

其他应收款2514.342514.34--

其他流动资产26.9226.92--

流动资产合计15733.0015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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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评估值15733.00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共1项,为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1家控股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35000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5000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评估价值35026709.67元,评估增值26709.67元,增值率0.08%。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评估价值增值率%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净值国能(泰州)港

12024-0870%3500.00-3500.003502.670.08

务有限公司

(3)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12725942.68元,账面净值为1249807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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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电子设备评估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电子设备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272.591249.811271.171252.42-0.110.21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272.591249.811271.171252.42-0.110.21

(4)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9707336.22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主要为在建未完工的国能海南乐东港口一期工程项目、黄骅港(煤炭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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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智能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港口公司泰州项目的前期费用。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查询了相关合同及发票,了解工程进度及支付情况。通过对评估对象的账面资产清查核实,结合在建工程实际进度,确定在建工程价款的内涵。

经过核对、现场勘查,确定评估对象账实相符,所发生的费用合理、真实,符合资本化条件。

对于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在工程重置成本的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在核实在建工程账面金额无误的前提下,评估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较长的在建项目(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则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按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资金均匀投入确定。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9834062.75元,评估增值126726.53元,增值率1.31%。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5)使用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1533043.9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租赁的港口发展大厦房屋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1533043.90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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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3156492.80元,为外购定制的港财智慧管理云平台办公软件。

2)评估方法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合同。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由于该软件为定制软件,故本次参考 PPI 指数(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其原始入账价值确定其重置全价,以重置全价(不含税)扣减软件升级改造费用确定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

3396300.00元,增值239807.20元,增值率7.60%评估增值原因为软件会计摊

销之后账面值较低,但此类软件的更新换代并不频繁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9963387.99元,核算内容为预付工程款。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未发现异常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19963387.99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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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流动负债

港口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应付账款1803.241803.24--

应付职工薪酬943.59943.59--

应交税费499.31499.31--

其他应付款1467.141467.14--

流动负债合计4713.284713.28--

流动负债评估值4713.28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9)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港口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为

383260.97元,主要是使用权资产折旧形成的。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就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确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383260.97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9167.23万元,评估值为47359.85万元,评估增值28192.62万元,增值率147.09%。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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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1-1-10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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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9)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

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0)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3)截至评估基准日,港口公司有偿租赁使用关联单位国能黄骅港务有限

责任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沧海路港口发展大厦8-9层及配楼会议中心用于办公经营,本次评估假设企业未来能继续以有偿租赁方式持续使用该房屋,未来经营不会因为房屋无法获得而受到重大影响。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单体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1-1-10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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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C.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D.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 + C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

????+1

??=1??+??(3)

(1+??)??(1+??)式中:

1-1-10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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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利息-追加资本+待抵扣增值税回流(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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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3)未来收益的确定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估算

1-1-10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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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港口主营业务为负责黄骅港和天津港的清车煤业务、机械化采样业务、

煤质快检业务,运行平稳。

本次评估对上述业务结合历史价格、供需关系、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与被

评估单位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分析。企业主要客户包括: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力鸿检验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黄骅港分公司等,下游合作方为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三项业务,企业根据上、下游的业务合同收入和成本,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其中2024年机械化采样业务服务黄骅港和天津港的全部煤炭(自产煤+外购煤),

2025年企业业务结构调整,新增煤质快检业务服务黄骅港和天津港的国能集团

内部自产煤,机械化采样业务仅服务黄骅港和天津港的外购煤。

对被评估单位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历史经营业绩为基础,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研究被评估单位的现状与前景,分析了公司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其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经过综合分析研究确定的。

评估对象近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的情况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679.6611236.276460.51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155.80192.77121.14

清车煤业务-黄骅港区域收入3357.515732.633396.85

处理量(万吨)21.4436.6121.69

单位价格(元/吨)156.60156.60156.60

清车煤业务-天津港区域收入1479.452448.451337.49

处理量(万吨)8.7614.508.54

单位价格(元/吨)168.87168.87156.60

机械化采样业务-黄骅港区域收入2459.672605.161146.95

处理量(万吨)26878.8636868.7716231.91

1-1-10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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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单位价格(元/吨)0.090.070.07

机械化采样业务-天津港区域收入383.03450.03136.81

处理量(万吨)6227.137316.472224.16

单位价格(元/吨)0.060.060.06

煤质快检业务-黄骅港区域收入--420.37

处理量(万吨)--7426.50

单位价格(元/吨)--0.06

煤质快检业务-天津港区域收入--22.05

处理量(万吨)--2337.19

单位价格(元/吨)--0.01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a.价格预测

对于该三项业务,企业根据上、下游的业务合同收入和成本,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故本次评估根据上下游已签订的业务合同,采用净额法测算未来各业务单价。

b.业务处理量预测

国能港口主营业务为负责黄骅港和天津港的清车煤业务、机械化采样业务、

煤质快检业务,运行平稳。其中清车煤业务参考历史处理量情况预测,机械化采样业务、煤质快检业务处理量参考企业2025年预算及黄骅港和天津港两个港口历史煤炭装卸量情况进行预测。

c.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依据对各个业务处理量和价格的预测,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如下表所示。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8-2030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2月永续年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310.5210768.8410768.8410768.8410768.8410768.84

清车煤业务-黄骅港区域收入2387.115758.295758.295758.295758.295758.29

处理量(万吨)15.2436.7736.7736.7736.7736.77

单位价格(元/吨)156.60156.60156.60156.60156.601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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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2030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2月永续年

清车煤业务-天津港区域收入682.532145.322145.322145.322145.322145.32

处理量(万吨)4.3613.7013.7013.7013.7013.70

单位价格(元/吨)156.60156.60156.60156.60156.60156.60

机械化采样业务-黄骅港区域收入884.611766.511766.511766.511766.511766.51

处理量(万吨)12519.16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

单位价格(元/吨)0.070.070.070.070.070.07

机械化采样业务-天津港区域收入60.55196.83196.83196.83196.83196.83

处理量(万吨)984.373200.003200.003200.003200.003200.00

单位价格(元/吨)0.060.060.060.060.060.06

煤质快检业务-黄骅港区域收入271.91849.06849.06849.06849.06849.06

处理量(万吨)4803.71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

单位价格(元/吨)0.060.060.060.060.060.06

煤质快检业务-天津港区域收入23.8252.8352.8352.8352.8352.83

处理量(万吨)2524.735600.005600.005600.005600.005600.00

单位价格(元/吨)0.010.010.010.010.010.01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全部为职工薪酬,为安全生产与调运部的人工费用,本次职工薪酬统一在管理费用中预测考虑。

*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和印花税,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3%、2%;印花税,按历史年度与收入比值进行预测。

期间费用的预测管理费用预测

企业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租赁费、中介费、安全生产费、办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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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中有部分费用为可控费用,部分费用为不可控费用,预测时需根据不同费用性质区别进行。按该公司未来各年经营管理的规模,并参考历史年度的水平,考虑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预测未来各年度的管理费用。其中对于职工薪酬,根据未来所有人员规划和企业的工资发放标准预测;折旧摊销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折旧(摊销)计提标准预测;安全生产费按照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预测;和企业收入相关性较大的费用按照历史年度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其他费用参考历史期水平预测。

B.研发费用预测

企业的研发费用主要为技术服务费和研发设备折旧,其中技术服务费为科技创新项目服务费,偶然发生,业务发生的内容及金额不稳定,本次预测不予以估算;折旧费统一在管理费用折旧费中考虑。

财务费用预测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无付息债务。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本次预测不予以估算。

营业外收支、其他收益、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营业外收支、其他收益、其他业务收入预测主要是政府补助、其他收支等,业务发生的内容及金额不稳定,本次预测不予以估算。

*所得税的预测

评估对象所得税税率为25%。本次评估结合评估对象的所得税税率、纳税调整等情况估算未来所得税。

所得税预测结果见《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折旧摊销预测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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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软件。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

具体预测结果见《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维持扩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对于本部的固定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在永续期按照更新等于折旧的方式对更新进行预测。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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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类款项+存货-应付类款项最低现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现金周转率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款项周转率根据对企业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

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预测结果见《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C.资本性支出估算

本次评估,无资本性支出。

*待抵扣增值税回流预测

本次评估考虑待抵扣增值税回流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增值税实际金额,结合未来收益期经营情况可抵扣的进项税金额进行预测。

*现金流预测结果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8-

序号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12月

1一、营业收入4310.5210768.8410768.8410768.8410768.8410768.84107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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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

序号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12月

2减:营业成本-------

3税金及附加21.7370.5470.5470.5470.5470.5470.54

4销售费用-------

5管理费用2236.516075.626239.396411.386591.976781.596781.59

6研发费用-------

7财务费用-------

8加:其他收益-------

9二、营业利润2052.284622.684458.914286.924106.333916.713916.71

10加:营业外收入-------

11减:营业外支出-------

12三、利润总额2052.284622.684458.914286.924106.333916.713916.71

13减:所得税费用513.071155.671114.731071.731026.58979.18979.18

14四、净利润1539.213467.013344.183215.193079.742937.532937.53

15加:折旧摊销78.49188.38188.38188.38188.38188.38188.38

16折旧62.97151.12151.12151.12151.12151.12151.12

17摊销15.5337.2637.2637.2637.2637.2637.26

18加:扣税后利息-------

19减:追加资本28.14188.00188.38188.38188.38188.38188.38

20营运资金增加额-50.35-0.39-----

21资产更新78.49188.38188.38188.38188.38188.38188.38

22资本性支出-------

23加:待抵扣进项税回流26.92-----

24五、企业自由现金流1616.493467.403344.183215.193079.742937.532937.53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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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企业属交通运输-航运港口-港口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资本结构变动趋势较稳定,故本次评估选择行业资本结构作为目标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

*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申万交通运输航运港口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

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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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WIND 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 βu,按照行业资本结构作为目标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5.00%。

* 债权期望报酬率rd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可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WACC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项目折现率

权益比0.7301

债务比0.2699

无风险报酬率0.0170

市场期望报酬率0.0937

历史β0.7508

调整β0.8355

无杠杆β0.6439

适用税率0.2500

权益β0.8224

特性风险系数0.0500

权益资本成本0.1301

债务成本(税后)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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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折现率

贷款加权利率0.0350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0.1021

折现率0.1021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31717.71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共1项,为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1家控股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35000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I=3502.67 万元

7)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得到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C=C1+C2=12139.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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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

单位:万元科目基准日账面值基准日评估值

货币资金10392.9810392.98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0392.9810392.98

应付账款1193.861193.86

其他应付款39.4139.41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1233.271233.27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9159.71 9159.71

在建工程970.73983.42

其他非流动资产1996.341996.34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2967.072979.76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967.07 2979.76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2126.78 12139.46

8)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31717.71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2139.4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3502.67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47359.85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0.00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E=B-D=47359.85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引用(利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8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05_A01 号)的审计结果。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此之外,未引用(利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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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属资料不全或权属瑕疵事项未发现。

(3)评估程序受限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未发现。

(4)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未发现。

(5)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截至基准日,国能港口有偿租赁关联单位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沧海路的港口发展大厦8-9层及配楼会议中心,用于办公经营。

具体租赁明细如下:

租金序租赁租赁面积出租人位置租赁期限每年含税租金支付

号用途(㎡)方式

国能黄骅港口发展大厦2023年12023年626.88万按年

1港务有限8-9层及配楼办公7199.70月至2025元,2024-2025年每

支付

责任公司会议中心年12月年913.69万元

(6)重大期后事项期后事项是指评估基准日之后出具评估报告之前发生的重大事项。

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7)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未发现。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评估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

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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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2)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

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3)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

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

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

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7)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评估师

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本次评估结论建立在评估对象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和相

关规划落实,企业持续运营的基础上,如企业未来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被评估单位及时任管理层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评估结论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8)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准,未考虑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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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评估,评估师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5、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港口公司主要子公司评估情况详见“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之“八、港口公司”。

三、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

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各标的公司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包头矿业、港口公司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其他标的公司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

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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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正式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评估依据合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二)标的资产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未来财务数据的预测以报告期的经营成果为基础,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评估准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走势、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及发展潜力,并结合标的资产自身的经营优势、风险因素及未来发展规划,经全面分析后确定。相关标的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评估综合依据经济行为、国家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资产权属情况以及评定估算时采

用的取价依据和相关参考资料等因素确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地位、行业趋势、竞争情况及报告期经营表现,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基本情况”、“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及“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标的资产所处的政策、宏观经济、技术、行业及税收优惠等外部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迹象。当前趋势下,上述因素的预期变动不会对标的资产的经营状况及估值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保持标的资产经营活动的稳健与可持续发展。

(四)报告期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值的影响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其中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本次评估敏感性分析选取煤炭销售价格、折现率作为敏感性分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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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销售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煤炭销售价格

下跌2%下跌1%基准值上涨1%上涨2%变动情况标的资产估值

-780588.92-388180.83-390535.91783338.49变动金额变动后标的资

13586884.9513979293.0414367473.8714758009.7815150812.36

产估值

变动比例-5.43%-2.70%-2.72%5.45%

2、折现率变动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情况减少0.2%减少0.1%基准值增加0.1%增加0.2%标的资产估值变

269517.85133359.88--130426.73-258059.68

动金额变动后标的资产

14636991.7214500833.7514367473.8714237047.1414109414.19

估值

变动比例1.88%0.93%--0.91%-1.80%

(五)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均为中国神华主营业务板块内的能源及资源类企业,涵盖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产业环节,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产业链上高度衔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强化煤、电、化工等板块的协同联动,完善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整体经营效益。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资源统筹、煤电联营效益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协同性将得到加强,经营规模与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能源行业的领先地位。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实施阶段,协同效应的实现仍受市场环境及整合进展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定价未将潜在协同效益纳入估值考虑。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整合推进情况,持续跟踪并评估协同效果的实现进展。

(六)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

1、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

根据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出具并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

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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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为1436.75亿元,结合本次各标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

1286.71亿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该

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2、本次交易定价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比较

为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选取与标的公司业务相似的从事煤炭开采及销售、火力发电及煤化工业务的国内各行业领先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PB(剔除货 PE(剔除货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PB PE币资金)币资金)

1 601088.SH 中国神华 煤炭 1.89 1.49 12.61 9.92

2 601225.SH 陕西煤业 煤炭 2.20 1.88 9.23 7.91

3 601898.SH 中煤能源 煤炭 1.00 0.50 8.19 4.10

4 600188.SH 兖矿能源 煤炭 1.50 0.96 9.12 5.87

5 000983.SZ 山西焦煤 煤炭 1.10 0.75 13.27 9.04

6 001286.SZ 陕西能源 煤电一体化 1.38 1.21 11.57 10.15

7 600575.SH 淮河能源 煤电一体化 1.14 0.94 17.35 14.24

8 600989.SH 宝丰能源 煤化工 2.55 2.48 16.81 16.34

平均值1.591.2812.279.70

标的资产1.601.1714.9010.88

标的资产(剔除2024年亏损公司内蒙建投)1.491.0713.059.37

注: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市值/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可比上市公司市值取2025年7月31日市值,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值取2025年6月30日数据;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取2024年度数据。

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资产市净率水平与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具备可比性;

市盈率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2024年度内蒙建投净利润为负所致。2024年内蒙建投扣非净利润为负数(亏损7.78亿元),主要由于上半年内蒙建投察哈素煤矿因停产导致经营亏损。2025年,内蒙建投已经复产,1-7月实现扣非净利润8.56亿元,经营情况良好。剔除内蒙建投后,标的资产市盈率水平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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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估值水平具备合理性。此外,标的资产市盈率水平略高于标的资产包对应的估值水平,主要系标的资产中货币资金等可变现资产占比相对较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账面货币资金(包含活期、定期、受限资金等)合计387.25亿元,占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的43.00%。剔除货币资金后,标的资产市净率水平和市盈率水平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估值水平具备合理性。

3、本次交易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比较

A 股市场中,本次交易与近三年煤炭开采、火力发电及煤化工行业的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对比如下:

标的资产标的资产

2024年扣除

2025年7月

非经常性损评估值末归属于母公司名称标的公司名称评估基准日市净率益后归属于市盈率(亿元)公司股东的母公司股东

权益(亿的净利润

元)(亿元)山东能源集团西北

兖矿能源2024年11月30日252.63100.282.5214.2017.79矿业有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

淮河能源2024年11月30日130.95116.271.1311.0811.82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常乐发电

甘肃能源2024年3月31日115.5744.502.609.8611.72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

华电国际2024年6月30日90.8557.421.584.2621.34公司

平均值//1.96/15.67

本次交易2025年7月31日1436.75900.681.6096.4214.90

注:市净率计算方法为:市净率=评估值/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其中评估值均为标的资产100%股权评估价值,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均为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数据。

根据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本次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436.75亿元,对应的市净率为1.60倍,估值结果位于可比交易估值区间内,与 A 股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交易案例的市净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亿元。

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已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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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款应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49.27亿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款确定为1335.98亿元。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存在的差异主要系评估基准日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期后增资事项,具体详见本节之“(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中国神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认为:

“1、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

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各标的公司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包头矿业、港口公司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其他标的公司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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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

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评估依据合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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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8月15日,中国神华(甲方)与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乙方

一)、西部能源(乙方二)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1、本次交易方式

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一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

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

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

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电子商务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

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二持有的内蒙建投100%股权,具体

股份及现金支付比例待标的资产的价格确定后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包括评估基准日后置入标的公司且反映于标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资产或负债,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后置出标的公司的资产或负债。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标的资产的具体价格尚未确定。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开展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甲方将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就标的资产评估事宜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且评估结果经备案之日起合理期限内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

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就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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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方式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交易价格确定后由各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中以甲方股份支付的部分,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的约定进行交割。

4、本次发行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甲方拟向乙方一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乙方一。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30.38元/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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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乙方一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

股份数量=交易对价中对应发行股份的部分÷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乙方一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乙方一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根据前述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

乙方一承诺,按照为本次交易出具并披露的关于股份锁定与限售期的承诺函,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1、标的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

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意见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2、甲方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如有),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人员、债权债务安排

1、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原

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与标的公司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2、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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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方确认,标的公司应根据其签署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文件要求就本次交

易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其他股东及政府主管部门等第三方或取得其同意等义务,各方应当给予标的公司必要的协助或配合。

(五)交割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

合依法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2、乙方应当在生效日后立即促使标的公司履行必要程序,修改公司章程等文件,并在生效日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将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

在办理过程中如需根据本协议另行签订具体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不应与本协议的约定相违背,并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3、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第5.2条约定的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20个工作

日内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

(六)税项和费用

1、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任何税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协商分担。

2、各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商谈、草拟、签订及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2、违约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监管机构未能批准/同意等原因,导致本

次交易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八)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协议

1-1-10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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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取得乙方必要的内部决策;

(3)本次交易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4)本次交易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5)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2、在交割日之前,各方协商一致或由于不可抗力等各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而

不能实施,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应协调本次交易所涉相关方恢复原状,且互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19日,中国神华(甲方)与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乙方

一)、西部能源(乙方二)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交易方案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剔除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电子商务公司100%股权,其他标的资产保持不变。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

字(2025)第6665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6号、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67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8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669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70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71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

第5356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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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以2025年

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及标的资产评估值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股权转

序号交易对方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标的资产评估值让比例

1乙方一国源电力4458199.29100%4458199.29

2乙方一新疆能源1212142.76100%1212142.76

3乙方一化工公司2495053.41100%2495053.41

4乙方一乌海能源1421429.33100%1421429.33

5乙方一平庄煤业558380.93100%558380.93

6乙方一神延煤炭1876026.0141%769170.66

7乙方一晋神能源771575.9749%378072.23

8乙方一包头矿业454261.28100%454261.28

9乙方一航运公司214179.65100%214179.65

10乙方一煤炭运销公司86102.61100%86102.61

11乙方一港口公司47359.85100%47359.85

12乙方二内蒙建投772762.78100%772762.78

合计14367473.87—12867114.78

12家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4367473.87万元,结合本次各标

的公司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确定为12867114.78万元。在评估基准日后,乙方一对化工公司增资492720.00万元,该笔期后增资乙方一已完成实缴。

上述期后增资事项未包含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及评估结论中。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在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加上期后增资金额

492720.00万元,调整后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3359834.78万元

3、支付方式

甲方自乙方一购买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

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

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

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甲

方向乙方一分别以发行股份方式合计支付4007950.43万元、以现金方式合计

支付8579121.57万元,支付总对价为12587072.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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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序标的资产发行股份对价现金对价支付总对价号

1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3038628.344458199.29

2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826174.671212142.76

3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2036412.542987773.41

4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968820.631421429.33

5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380582.38558380.93

6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524252.87769170.66

7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257687.22378072.23

8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309616.31454261.28

9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145980.99214179.65

10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58685.9986102.61

11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32279.6247359.85

合计4007950.438579121.5712587072.00

注:化工公司100%股权的支付总对价为化工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2495053.41

万元加期后增资金额492720.00万元。

甲方自乙方二购买内蒙建投100%股权的交易价款772762.78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4、股份支付安排

甲方于2025年11月10日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8元(含税),因此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29.40元/股。以此为基础,本次向乙方一的发行数量为1363248446股,具体如下表所示,最终以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序号标的资产发行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1国源电力100%股权1419570.9548284.73

2新疆能源100%股权385968.0913128.17

3化工公司100%股权951360.8732359.21

4乌海能源100%股权452608.7015394.85

5平庄煤业100%股权177798.556047.57

6神延煤炭41%股权244917.798330.54

7晋神能源49%股权120385.0140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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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标的资产发行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8包头矿业100%股权144644.974919.90

9航运公司100%股权68198.662319.68

10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27416.62932.54

11港口公司100%股权15080.23512.93

合计4007950.43136324.84

5、现金支付安排

甲方在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一支付转让价款合计85791215660.00元、向乙方二支付转让价款

7727627800.00元。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一乙方二户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1201140100101156122107569301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安排如下:

对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股权或矿权(以下单称或合称“收益法评估资产”,具体范围以《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为准),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内出现亏损,由直接或间接持有收益法评估资产的交易对方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

对于过渡期内已预测亏损的收益法评估资产,以预测值为限,对于超过预测值额外亏损的部分,交易对方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

为免疑义,在计算某一标的公司所持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时,应以该标的公司所持全部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合并计算后的损益金额为准。对于过渡期与《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重合的,交易对方

1-1-10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无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过渡期损益安排承担。

除收益法评估资产外,对于标的公司的其他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1)由甲方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交割日所在当月月末为交割

审计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至交割日(含)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交割审计报告;(2)或采取双方届时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

三、《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19日,中国神华(甲方)与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乙方

一)、西部能源(乙方二)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范围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范围为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使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采矿权资产及控股公司股权、参股公司股权,具体包括:

业绩承诺资产序标的交易对价

号公司本次置入权名称(万元)益比例

采矿权资产组,包括:—1350191.67

(1)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

70%50337.72

泉煤矿

(2)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55%79185.43国源

1

电力(3)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100%371782.92天煤矿

(4)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

100%766030.64

煤矿

(5)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50%82854.96

采矿权资产组,包括:—466526.69新疆

2

能源(1)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100%136007.55煤矿

1-1-10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业绩承诺资产序标的交易对价

号公司本次置入权名称(万元)益比例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

100%105723.87

泉一号露天煤矿

(3)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

75%39698.27

(4)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

75%170228.23

逊县黑山露天煤矿

(5)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100%-

(6)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

100%14868.77

屯宝煤矿

股权类资产:化工公司持有的陕西能源凉水井矿

30%382444.10

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化工

3采矿权资产:化工公司持有的国能宝清煤电化有

公司35%50390.73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35%采矿权权益

化工公司小计—432834.83

采矿权资产组,包括:—467348.88

(1)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

100%-

旦煤矿

(2)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

100%80653.76

煤矿井工+隐患治理项目

(3)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

100%-

煤矿

(4)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采

乌海100%147232.52

4空区综合治理项目

能源

(5)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50.08%34540.59

(6)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

65%124482.37

山煤矿

(7)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

87%-

矿火点治理+井工项目

(8)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00%-

(9)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

81%80439.64

煤矿

采矿权资产组,包括:—665352.70

(1)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

100%-

天煤矿平庄

5(2)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100%48088.06

煤业

(3)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100%257828.20

(4)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

51%359436.44

乌拉南露天煤矿

内蒙采矿权资产: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

6100%940592.93

建投察哈素煤矿

1-1-10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业绩承诺资产序标的交易对价

号公司本次置入权名称(万元)益比例

采矿权资产: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41%394125.37

神延股权类资产:神延煤炭持有的陕西红旗神延化工

712.30%555.53

煤炭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

神延煤炭小计—394680.90

采矿权资产组,包括:—118655.54晋神

8(1)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49%82251.06能源

(2)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

29%36404.47

矿)包头

9股权类资产:包头矿业100%股权100%454261.28

矿业港口

10股权类资产:港口公司100%股权100%47359.85

公司

注1:上表中置入权益比例、交易对价均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注2:对于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一致情形的部分采矿权资产,该采矿权资产合计评估值=(该采矿权资产评估价值+采矿权实际经营人采矿权使用费支出的评估值)×本次交

易该采矿权资产实际经营人置入股权比例+采矿权人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的评估值×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其中,采矿权人采矿权使用费收入的评估值=Σ(当年度采矿权人的采矿权使用费收入×(1-采矿权人适用的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率)×矿权当期折现系数),采矿权实际经营人采矿权使用费支出的评估值=Σ(当年度采矿权实际经营人的采矿权使用费支出×(1-采矿权实际经营人适用的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率)×矿权当期折现系数)。

注3:对于乌海能源下属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项目及平沟煤矿隐患治理项目,其评估值计算方法与一般采矿权资产一致。

注4:对于乌海能源下属露天煤矿火点治理+井工项目,其评估值=火点治理评估值+矿权井工评估值=(火点治理+井工各年现金流折现值合计)-固定资产期初投资-无形资产

期初投资-初始营运资金。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总体安排

除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下属采矿权资产组外,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即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当年及

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下属采矿权资产组的业绩承诺期变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即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五个会计年度,即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

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延。

就本次交易项下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乌海能源、平庄煤业、

神延煤炭、晋神能源、包头矿业、港口公司涉及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补偿、

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由乙方一作为补偿义务人,优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

1-1-10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就本次交易项下内蒙建投涉及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由乙方二作为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补偿。

乙方针对任一业绩承诺资产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补偿数量以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因出售该业绩承诺资产所在标的公司的股权对应取得的甲方股份数量为限(包括业绩承诺期内因甲方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乙方增加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乙方针对任一业绩承诺资产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向甲方支付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乙方以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获得的现金股利等进行补偿的,不包含在前述金额范围内)。

乙方一保证,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乙方一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价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对价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四)业绩承诺金额

本次采矿权资产组业绩承诺将采用承诺累计预测净利润的方式。乙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除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外,其他标的公司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累计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2026年2027年2028年号净利润

1国源电力采矿权资产组150724.35162370.08153901.65466996.08

采矿权资产:化工公司持有的国能宝清煤电化

2化工公司5827.486570.197334.3619732.03

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

35%采矿权权益

3平庄煤业采矿权资产组86764.9890991.10144715.54322471.62

采矿权资产:察哈素煤

4内蒙建投67921.6081444.8194958.41244324.82

1-1-10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累计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2026年2027年2028年号净利润

采矿权资产:神木市西

5神延煤炭55327.3157645.6355912.21168885.15

湾露天煤矿注1:采矿权资产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中的采矿权资产当年度预测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交易该采矿权资产所属公司置入股权比例),下同。另外,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神延煤炭所持资产的承诺净利润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注2:各采矿权资产当年度预测的净利润=当年度与采矿权直接相关的营业收入-与

采矿权直接相关的总成本(含经营成本、期间费用及折旧摊销等)-与采矿权直接相关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与采矿权直接相关的所得税费用。相关参数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规定进行估计,其中,摊销仅包含矿业权相关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费用,不含采矿权资产及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成本的摊销。下同。

新疆能源、乌海能源及晋神能源各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

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累计承诺标的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万序号业绩承诺资产净利润公司(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元)(万元)新疆

1采矿权资产组-72754.3217679.0481287.76113152.16146056.07240468.32525889.02

能源乌海

2采矿权资产组-16989.772050.0762876.5959605.7586236.1568678.39262457.18

能源晋神

3采矿权资产组-14068.10-729.8723054.0635772.6635772.6635772.66115574.06

能源

注1: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晋神能源所持资产的承诺净利润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注2:对于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一致情形的部分采矿权资产,该采矿权资产当期承诺净利润数=该采矿权资产当年度预测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交易该采矿权实际经营人置入股权比例+当年度采矿权人的采矿权使用费收入×(1-采矿权人适用的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当年度采矿权实际经

营人的采矿权使用费支出×(1-采矿权实际经营人适用的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率)×本次交易该采矿权实际经营人置入股权比例。

注3:对于乌海能源下属露天煤矿火点治理+井工项目、苏海图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项

目及平沟煤矿隐患治理项目,其当期承诺净利润数计算方法与一般采矿权资产组一致。

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甲方年度审计时,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

数(指参照《采矿权评估报告》口径编制的各采矿权资产组实际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各方以此确定该采矿权资产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以后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采矿权资产组承诺期内的年度实际净利润与同期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1-1-10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乙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各股权类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各期分别实现的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2026年2027年2028年号化工公司持有的陕西能源凉水井

1化工公司25327.0229433.6833576.56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神延煤炭持有的陕西红旗神延化

2神延煤炭157.52158.89160.09

工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

3包头矿业包头矿业100%股权4054.893564.973299.25

4港口公司港口公司100%股权3467.013344.183215.19

注:股权类资产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中的公司当年度预测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交易该公司股权置入股权比例。另外,上述业绩承诺资产中神延煤炭所持资产的承诺净利润已考虑间接持股情况下的权益影响。

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会计年度甲方年度审计时,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股权类资产当期实现净利润数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各方以此确定各股权类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

(五)业绩补偿实施安排

对于任一采矿权资产组,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乙方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对于任一股权类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乙方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

1、乙方一应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

的确定方式如下:

(1)针对任一采矿权资产组,乙方一应补偿股份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乙方一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

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针对任一股权类资产,乙方一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总额×乙方一所持有的

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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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所得乙方一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期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

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乙方一以现金形式补偿。

(4)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

绩承诺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数量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乙方一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乙方一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

(1+转增或送股比例)。

(5)乙方一应补偿的股份于本次交易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该期间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部分应一并补偿给甲方。

2、乙方一股份补偿实施方式如下:

(1)在业绩承诺资产当年度(采矿权资产组为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股权类资产为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下同)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如发生本协议约定的需要乙方一向甲方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形,由甲方董事会按协议约定方式计算确定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书面通知乙方一。

(2)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期末的年度报告公告后30日内召开董事会,决议乙方一应将持有的该等补偿股份由甲方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予以注销。甲方应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及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3)若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及注销方案,则甲方应向乙方一就

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对应补偿股份以1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乙方一应在接到甲方董事会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配合甲方对该等股份进行注销。如果发生本协议前述约定的需一并补偿现金股利的情形,乙方一应在根据前述约定将补偿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的同日,将当期补偿股份数所对应的现金股利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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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甲方股东会未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及注销方案,决定不回购补偿股份的,则甲方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一,乙方一应在接到甲方董事会书面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

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全部股份赠与届时甲方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乙方一外的其它甲方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乙方一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的已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如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补偿股份回购事宜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则应遵照执行。

(5)乙方一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并配合甲方办理本协议

项下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通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

3、如乙方一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不足(包括但不限于因所持甲方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对相应股份进行转让从而导致所持有的股份不足)等原因导致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应当以现金形式向甲方进行补偿。乙方一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针对任一采矿权资产,乙方一应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乙方一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

对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2)针对任一股权类资产,乙方一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总额×乙方一所持

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4、乙方二应以现金进行补偿。针对内蒙建投涉及的采矿权资产组,乙方二

应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乙方二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

5、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一、乙方二需对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的,应在当年度

业绩承诺资产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董事会按协议约定方式计算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一、乙方二应在

1-1-10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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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甲方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甲方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对各业绩

承诺资产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乙方还需另行向甲方补偿差额部分。其中:

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为该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该业绩承诺

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该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若采矿权资产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为负值,按照本次实际净现金流量现值减去期末该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该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期末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内单个采矿权/单家公司的评估值×该资产所属标的公司对该资产的权益比例)。乙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在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

另行补偿时,乙方一优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一以现金方式补偿。乙方二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针对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另行补偿的计算方式为:

乙方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乙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

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乙方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乙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数。

1-1-10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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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之内补偿完毕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计付延迟补偿部分的利息。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成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本协议同时生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时,本协议同时终止。

四、《减值补偿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一)承诺主体及承诺内容鉴于标的公司资产基础法下评估的部分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以下简称“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出具了减值补偿承诺。

(二)减值补偿资产范围

标的测试资产各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按标的公司对下交易对方对属减值补偿资产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持资产类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权益比例计算对股比例应评估值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13项20042.34115943.27108914.71

国源电力100%

资产组2:土地1项7496.734925.463447.82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19项44783.6759104.8359104.83

新疆能源100%

资产组2:土地63项49062.0051710.4640926.87

化工公司100%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5项31832.8740441.6631988.78

1-1-10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按标的公司对下交易对方对属减值补偿资产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持资产类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权益比例计算对股比例应评估值

资产组2:土地10项141348.30162361.84157031.82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5项149.24738.56738.56

乌海能源100%

资产组2:土地21项12414.4711223.399744.69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1项99.5593.8447.86

平庄煤业100%

资产组2:土地10项249475.95251160.09128091.65

内蒙建投100%资产组:土地14项46144.9546006.4546006.45

神延煤炭41%资产组:土地2项15105.3416764.786873.56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2项998.581551.31760.14

晋神能源49%

资产组2:土地24项6697.3612562.965572.92

资产组1:房屋建筑物24项2420.933562.742137.64

航运公司100%

资产组2:船舶27项309120.70340867.00297977.00煤炭运销

100%资产组:房屋建筑物34项2216.0712267.6612267.66

公司

注1:计算标的公司对下属减值补偿资产权益比例计算对应评估值时已考虑交易对方

对神延煤炭、晋神能源非全资持股的权益影响;

注2:国源电力、化工公司对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分别为55%、

35%,上表中对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下属1项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的房屋

建筑物资产的减值补偿承诺按照各自持有权益比例分开进行列示,实质为同一项房屋建筑物资产。

(三)减值补偿期间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为减值补偿期间。

(四)减值补偿金额

减值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本公司同意中国神华对标的测试资产按各资产组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标的测试资产各资产组期末减值额=各资产组交易对价–补偿期间各资产组的评估值,期末减值额为标的测试资产各资产组的期末合计减值额。上述期末减值额需考虑持股比例,需扣除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使用年限自然减少对标的测试资产的影响。

如本公司所转让的标的测试资产任一资产组(为免疑义,任一资产组内资产的减值情况合并计算)存在期末减值额,本公司将对中国神华进行补偿。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减值额(考虑持股比例)–减值补偿期间已补偿的金

1-1-10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额。本公司就标的测试资产应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该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

(五)减值补偿方式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中国神华在本次交易中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则以现金补偿,西部能源使用现金进行补偿。

如使用股份补偿,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中国神华如在承诺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如以股份进行补偿,中国神华有权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方案后以1元对价回购注销国家能源集团应补偿股份。如股份回购注销未获得中国神华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中国神华有权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中国神华其他股东或采取其他补偿方式。

五、关于部分探矿权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部勘探探矿权减值补偿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减值补偿资产范围

减值补偿资产为平庄煤业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尼勒克县瑞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探矿权“尼勒克县吉仁台有烟煤矿西部勘探”(以下简称“西部勘探探矿权”或“标的测试资产”),截至2025年7月31日,该资产账面价值为8159.26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亦为8159.26万元。

2、减值补偿承诺方

减值补偿的承诺方为国家能源集团。

3、减值补偿期间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为减值补偿期间。

4、减值补偿金额

1-1-10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减值补偿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国家能源集团同意中国神华对标的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标的测试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补偿期间标的测试资产评估值,期末减值额为标的测试资产的期末合计减值额。上述期末减值额需考虑持股比例,需扣除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使用年限自然减少对标的测试资产的影响。

如国家能源集团所转让的标的测试资产存在期末减值额,国家能源集团将对中国神华进行补偿。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期期末减值额(考虑持股比例)–减值补偿期间已补偿的金额。国家能源集团就标的测试资产应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该标的测试资产交易对价。

5、减值补偿方式

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中国神华在本次交易中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则以现金补偿。

如使用股份补偿,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国家能源集团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中国神华如在承诺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如以股份进行补偿,中国神华有权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方案后以1元对价回购注销国家能源集团应补偿股份。如股份回购注销未获得中国神华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中国神华有权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中国神华其他股东或采取其他补偿方式。

(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岱沟探矿权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国家能源集团就平庄煤业下属“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黑岱沟井田煤炭勘探”探矿权(以下简称“黑岱沟探矿权”)作出

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将积极协助中国神华推进黑岱沟探矿权后续工作的开展,依法合规办理相关前期及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资源

1-1-10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协调与支持,并承诺在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黑岱沟探矿权的探转采工作,取得采矿权证,完成开工手续办理,获得开工备案。

2、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同意中国神华在2028年度末,对黑岱沟探矿权(或采矿权,以下合称黑岱沟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以收益法评估报告为基础的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减值额=本次交易中黑岱沟探矿权对应的交易对价–黑岱沟矿权收益法评估值。

如存在减值额,国家能源集团对中国神华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减值额。

国家能源集团应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黑岱沟探矿权交易对价。

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中国神华在本次交易中为取得平庄煤业100%股权向国

家能源集团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如上述股份不足则以现金补偿。

3、若2028年12月31日前,黑岱沟项目未能获得采矿权证及未能完成开

工手续办理,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将回购黑岱沟探矿权。

回购价格=本次交易中黑岱沟探矿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中国神华届时已投入

的开发资金+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对应利息

4、本承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

六、《无形资产业绩补偿的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一)业绩补偿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中,部分无形资产使用收益法评估,具体为煤制油分公司以及榆林化工等与相关合作方共同持有的专利权资产组(以下简称“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或“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交易对价为16841.05万元。

(二)业绩承诺期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之后的

两个会计年度,即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延。

1-1-10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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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金额

国家能源集团承诺,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各期分别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具体如下:

业绩承诺期2026年2027年2028年预测净利润(万元)31132.5175623.2339235.94

利润分成率17.10%17.10%17.10%

迭代率0.600.700.80

承诺净利润(万元)2129.463879.471341.87

注1:应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服务实现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不考虑PGA 产线相关收入成本;

注2:承诺净利润=应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服务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成率×(1-迭代率)。

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会计年度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当期实现净利润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以此确定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

(四)业绩补偿安排

对于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若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国家能源集团将就不足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国家能源集团优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股份补偿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国家能源集团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该业绩承

诺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股份数。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期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五)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由上市公司对业绩承诺资产做减值测试,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

1-1-10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时,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国家能源集团还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该业绩承诺资产的

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此外,国家能源集团同意按监管机构要求就上述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安排等事宜与上市公司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如需)。

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年1月27日,中国神华(甲方)与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乙方

一)、西部能源(乙方二)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业绩承诺范围本次交易中部分无形资产使用收益法评估(以下将该等无形资产简称“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具体为煤制油分公司以及榆林化工等与相关合作方共同持有的专利权资产组,对应的交易对价为16841.05万元。为明确上述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业绩承诺事宜,各方签署本协议进行了进一步约定。

(三)业绩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中,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即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则业绩承

诺期将相应顺延。

乙方一承诺,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各期分别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具体如下:

业绩承诺期2026年2027年2028年预测净利润(万元)31132.5175623.2339235.94

利润分成率17.10%17.10%17.10%

迭代率0.600.7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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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业绩承诺期2026年2027年2028年承诺净利润(万元)2129.463879.471341.87

注1:应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服务实现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不考虑PGA 产线相关收入成本;

注2:承诺净利润=应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服务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成率×(1-迭代率)。

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会计年度甲方进行年度审计时,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当期实现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各方以此确定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

(四)业绩补偿实施安排

对于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若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一需就不足部分向甲方进行补偿。

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业绩承诺的补偿方式适用《业绩补偿协议》第4条

“业绩补偿实施安排”、第5条“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相关约定。

乙方一向甲方支付的补偿上限适用《业绩补偿协议》第2.3条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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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为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

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内蒙建投100%

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

司100%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煤炭业务,坑口煤电业务、煤化工等相关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处主要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

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煤炭、火电、煤化工等,通过整合新疆、内蒙古、陕西、山西、黑龙江等战略资源基地,进一步完善公司全链条协同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托集约化统一管理平台,持续强化跨区域资源统筹配置效能,重点提升迎峰度夏、冬季供暖等能源保供关键时期的应急响应能力与供应保障稳定性,切实履行中央企业保障基础能源安全供应的主体责任。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的政策导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国家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的可靠性,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持续支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章节各标的公司

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之“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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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章节各标的公

司之“(六)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之“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形。

本次交易实质上是国家能源集团内部的重组,将原本由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交易标的转变为由其控股的中国神华直接持股,交易前后中国神华及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

5、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情形,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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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10%,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均没有利益

关系或冲突,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2、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权除息调整后的重组预案披露前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已经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在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前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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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议案时,将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停牌以来及时公布重组进程,履行了法定的公开披露程序。本次交易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根据本次交易的背景、资产定价以及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对本次交易的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表决前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化工公司

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内蒙建投100%股权、神延煤炭41%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

股权、煤炭运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标的资产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相关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继续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等事宜。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通过收购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均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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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加,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不会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家能源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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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仍然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神华2024年审计报

告对上市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1-10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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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煤化工、铁路、港口、航运六大板块业务,以煤炭采掘业务为起点,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以及下游电力和煤化工产业,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

本次交易系国家能源集团为落实同业竞争协议及承诺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通过本次交易,中国神华已将国家能源集团除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的承诺注入资产,以及集团体系内部分非上市煤炭、港口、物流、运销等相关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实现煤炭主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整体性整合与协同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同业竞争承诺所涉及的主要承诺资产已基本完成注入,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在煤炭、运输、销售等核心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实质性化解。本次交易不构成新增同业竞争,将进一步减少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业务重叠,完善中国神华“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业务布局,巩固其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炭业务唯一整合平台的地位。后续控股股东将按照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约定,在承诺期限内稳步推进剩余资产注入工作。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委员会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占比均有所下降,本次重组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1-1-10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国源电力100%股权、新疆能源100%股权、

化工公司100%股权、乌海能源100%股权、平庄煤业100%股权、神延煤炭41%

股权、晋神能源49%股权、包头矿业100%股权、航运公司100%股权、煤炭运

销公司100%股权、港口公司100%股权,相关股权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交易各方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四)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六大板块业务,以煤炭采掘业务为起点,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发展下游电力和化工产业,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等相关业务,属于同行业业务。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及相关资产整合上市平台,中国神华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整合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板块,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核心业务产能与资源储备规模,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布局,为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产能匹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实现超越简单业务叠加的“1+1>2”战略价值,具有显著协同效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也将采取相关措施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1-1-10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五)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首期发行时上市公司应当

披露重组报告书,并在重组报告书中就后期股份不能发行的履约保障措施作出安排。上市公司后续各期发行时应当披露发行安排,并对是否存在影响发行的重大变化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核查,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额占拟置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未超过10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1募集配套资金”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一并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商议,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9.40元/股(因派送现金股利0.98元/股,发行价格由30.38元/股调整至29.40元/股),不低于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1-10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情形:

1、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1-1-10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不存在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不存在最近三年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1-1-10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债权方欠款方欠款金额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27.51及一矿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6.51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2.41

1-1-10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债权方欠款方欠款金额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6.6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3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8.00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山西岢岚新能源有限公司0.93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神华国能巴彦淖尔煤电有限公司6.12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鲁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11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0.25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8.00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04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02临猗分公司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港电新能源有限公司0.0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宝庆发电有限公司0.08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燃料贸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0.36易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0.40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0.29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0.4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0.5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达州发电有限公司0.2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河南燃料有限公司0.12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0.2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0.0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0.1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00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0.2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0.0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0.02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0.22

1-1-10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债权方欠款方欠款金额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0.4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0.2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0.1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0.1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0.01

合计110.38

上述资金占用主要为委托贷款、代垫款项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资金占用均已偿还,国家能源集团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对于标的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有关各方已在证券交易所受理申请材料前解决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

七条、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中国神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收盘总市值均超过100亿元,最近两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国神华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为 A,同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神华及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

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其相关人员最近十二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

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

1-1-10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中国神华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均已做出承诺。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条件。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对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具备公允性;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或权利受限

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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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0、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11、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披露,上市公司

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重组条件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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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条件。”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金杜律师、中伦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中国神华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

(五)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可以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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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出具的毕马威

华振审字第2401088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088号审计报告及上

市公司2025年1-7月财务报表,对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1852718.64%14241521.64%14998623.80%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173022.63%-0.00%

应收票据50190.79%30360.46%79831.27%

应收账款133712.10%124661.89%118751.88%

应收款项融资190.00%11740.18%2540.04%

预付款项59150.93%62320.95%59990.95%

其他应收款28580.45%23780.36%27310.43%

存货134292.11%124821.90%128462.04%

其他流动资产78241.23%76401.16%72771.15%

流动资产合计16696226.26%20512531.17%19895131.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130.44%27870.42%24860.3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600.01%600.01%-0.00%

长期股权投资616569.70%598409.09%555718.82%

固定资产25606940.27%25714939.08%25693340.77%

在建工程386646.08%275754.19%204743.25%

使用权资产15020.24%15660.24%15830.25%

无形资产6685110.51%647769.84%6163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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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待摊费用42390.67%41750.63%36330.58%

递延所得税资产61350.96%61650.94%5433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309564.87%288504.38%234373.72%

非流动资产合计46894773.74%45294368.83%43118068.43%

资产总计635909100.00%658068100.00%630131100.00%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630131百万元、658068百万元和635909百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98951百万元、205125百万元和166962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31.57%、31.17%和26.26%,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非流动资产总

额分别为431180百万元、452943百万元和468947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68.43%、68.83%和73.74%,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及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9320.58%10370.67%29271.93%

应付票据4630.29%1460.09%5810.38%

应付账款3183519.94%3805924.70%3832025.25%

预收款项940.06%730.05%-0.00%

合同负债46172.89%40452.62%72084.75%

应付职工薪酬136478.55%78315.08%74244.89%

应交税费60323.78%89665.82%99166.53%

其他应付款3016318.89%1649010.70%1697911.19%一年内到期的非

89095.58%123738.03%71794.73%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8961.19%36002.34%10510.69%

流动负债合计9858961.75%9262060.10%9158560.35%

长期借款3155819.77%2893218.77%29636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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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债券-0.00%-0.00%29721.96%

租赁负债9910.62%10260.67%13320.88%

长期应付款156119.78%1876912.18%146569.66%

预计负债98146.15%100666.53%92496.09%

递延所得税负债14190.89%13480.87%11370.75%

其他非流动负债16771.05%13550.88%11940.79%

非流动负债合计6107138.25%6149639.90%6017639.65%

负债合计159660100.00%154116100.00%151761100.00%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51761百万元、154116百万元和159660百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91585百万元、92620百万元和98589百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60.35%、

60.10%和61.75%,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

总额分别为60176百万元、61496百万元和61071百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39.65%、39.90%和38.25%,主要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3、偿债能力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情况

如下:

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25.11%23.42%24.08%

流动比率(倍)1.692.212.17

速动比率(倍)1.562.082.03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4.08%、23.42%和25.11%,流动比率分别为2.17、2.21和1.69,速动比率分别

为2.03、2.08和1.56。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化较小,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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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损益构成分析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7月,上市公司损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报告期2025年1-7月2024年2023年营业总收入162266338375343074营业总成本119787254663252052营业成本103287223192219922税金及附加92981778418385销售费用302491425管理费用5823103409812研发费用83127273007财务费用246129501

加:其他收益142333423投资净收益2168487138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244344356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82-

资产减值损失21-535-3691

信用减值损失74-128-285资产处置收益910783营业利润449018836291367

加:营业外收入263813912

减:营业外支出5333825103利润总额451118579387176

减:所得税95141692817578净利润355976886569598持续经营净利润355976886569598

减:少数股东损益60031019499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935867159694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7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343074

百万元、338375百万元和162266百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59694百万元、58671百万元和29593百万元。2024年度,受煤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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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售电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

2、盈利能力分析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7月,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36.35%34.04%35.90%

净利率21.94%20.35%20.29%

1、毛利率=(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总收入;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5.90%、34.04%和36.35%,净利率分别为20.29%、20.35%和21.94%,毛利率与净利率保持相对稳定。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行业类型主要为煤炭行业、火电行业和煤化工行业。

(一)煤炭行业

本次重组涉及煤炭行业的标的公司包括国源电力、新疆能源、乌海能源、

平庄煤业、内蒙建投、神延煤炭、晋神能源,上述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煤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6)。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概述

1)煤炭行业供给情况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的工业原料,根据中国能源局公告显示在我国化石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4%以上,石油和天然气仅占6%左右,呈现“富煤贫油少气”能源禀赋特点。煤炭工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近年来,我国煤炭总体产量稳中有增,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煤炭保供要求的影响,产量出现相对较快增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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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

中国煤炭产量变化情况(单位:亿吨)

6060%

5050%

4040%

3030%

2020%

1010%

00%

1990 2000 2005 2010 2015 2020 2023 2024 2025H1

中国煤炭产量中国煤炭产量全球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Info Bank、WIND

2)煤炭行业需求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5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国能能源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2024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全球消费量的比重约

55.2%。随着新能源的发展以及能源结构的调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

量的比例持续下降,但在2024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别占53.2%、18.8%、8.7%和19.3%,未来煤炭依然占据消费结构主导地位,煤炭需求有一定保障。

中国煤炭消费量变化情况(单位:亿吨)

6060%

5050%

4040%

3030%

2020%

1010%

-0%

19902000200520102015202020232024

中国煤炭消费量中国煤炭消费量全球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Info Bank、WIND

1-1-11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我国一次消费能源结构

120

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

100

80

60

40

20

0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能源结构将向清洁能源倾斜

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根据国网能源局的预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在2040年至2045年超50%,成为我国能源供应主体,深度减排情境下2060年有望达80%左右;2060年风电、光伏将占非化石能源总量60%以上,氢能等清洁燃料有望成为过渡时期电气化的替代方案。

我国不同类型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18 2025E 2030E 2035E 2040E 2045E 2050E

煤炭石油天然气风电、光伏核电水电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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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能源安全及向绿色转型发展

国家《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同时要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升至60%,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迅速变化的背景下,煤炭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部分。同时,我国明确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未来我国将持续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3)煤炭开采方式向智能化发展

我国政府在深入推动实施绿色节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动制造业的绿色化、节能化。2021年工信部发布《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提出进一步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快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出“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

(3)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情况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专项政策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多重政策引导下,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度持续提升、国企主导、区域集中”的核心特征。政策层面通过明确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等举措,推动行业告别分散竞争状态,中小民营企业因环保、安全、规模等政策门槛提升逐步退出,央企与地方龙头国企凭借资源获取、资金技术等优势成为市场主导力量。竞争维度也在政策引导下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从单纯产能比拼转向资源禀赋、绿色转型、产业链延伸等综合能力的较量,而政策划定的“优化西部、压缩东部”产业布局导向,进一步强化了晋陕蒙等优质资源产区的区域协同效应,巩固了集中化竞争格局。

国内煤炭行业竞争格局以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山东能源、中煤、陕

煤、山西焦煤头部企业为核心主导,不同龙头企业依托各自资源禀赋和业务布局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部分企业凭借煤电运化一体化布局保障经营稳定性,部分依托优质煤炭资源构建显著成本优势,还有企业通过煤化工、新能源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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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化业务对冲行业周期风险。当前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低碳化转型,政策层面侧重弹性供给调控以平抑市场波动,中小煤矿因成本与合规压力逐步退出,推动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需求结构也呈现明显分化,煤电逐步向调峰电源转型,化工等非电用煤成为需求增长的核心方向。

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煤炭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基础,在中国能源发展战略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丰富的煤炭资源能够为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4年,全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9.60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32%,其中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3.20%。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年产量控制在41亿吨左右,全国煤炭年消费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年均消费增长1%左右。煤炭需求将保持温和增长态势。

2)煤炭供给侧改革有利于煤炭富集区优质企业的发展

煤炭供给侧改革通过系统性的政策性调控,定向利好煤炭富集区的优质企业发展。《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明确核心目标:2016年起3至5年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

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淘汰30万吨/年以下落后小煤矿,且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确需新建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这一政策直接清退了富集区内低效、落后的中小产能,为优质企业腾出资源与市场空间;而《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118号)推动

形成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引导富集区优质企业通过整合区域资源提升集中度。国家统计局数据印证了政策效果,2016年全国原煤产量34.1亿吨,同比下降9.0%,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优质产能的市场占比稳步提升。

技术升级与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富集区优质企业的竞争壁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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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先进产能评价标准(发改电(2016)360号)将“原煤入选率100%”列为先进产能核心要求,《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14号)也明确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倒逼富集区优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财税〔2014〕72号文件实施的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充填开采置换的煤炭减征50%资源税、衰竭期煤矿减征30%资源税,这类精准的税费优惠政策,既契合富集区优质企业绿色生产的需求,也有效降低了其经营成本,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煤炭行业优胜劣汰降低产能,兼并重组调整结构将成为发展常态。

因此,构建以中大型煤炭基地和中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应体系是煤炭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为包括公司在内的中大型煤炭企业提供有利的发展机遇。

3)技术创新将推动煤炭生产更加安全、高效

我国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已广泛应用到煤炭领域,为煤炭生产智能化并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劳动生产率和现代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从煤炭开采技术来看,国内外先进企业已在煤炭生产工艺综合机械化的基础上,借助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新成果,推动煤炭开采自动化升级,伴随而来的则是生产效率和企业安全效益的大幅提高。

随着大数据、5G 及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发展,将进一步推动智能化煤矿物联网技术与装备、巷道智能化快速掘进技术与装备、智能化无人开采关键技术与装备、

煤矿机器人及集群管控平台、智能化煤矿决策模型、集团级数据治理结构、智

能化煤矿融合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数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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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1)环保政策压力与碳减排约束

环保政策的持续趋严对煤炭行业形成全方位约束,煤炭开采和利用环节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标准不断提高,企业需持续增加环保设施投入与运维成本,直接推高了行业整体生产成本。在碳减排目标推进的背景下,煤炭产业链面临严格的碳排放管控要求,下游行业传导的碳成本逐步上升,传统煤种的市场竞争力被显著削弱。同时,更高的环保标准使得老旧矿区改造难度大幅增加,部分资源条件差、环保设施不达标的矿井被迫退出市场,而新建矿井的环保配套投入显著增加,进一步压缩了行业的利润空间。

2)能源转型加速与供需失衡

能源结构转型的加速推进对煤炭需求形成根本性冲击,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成熟度提升,成本持续下降,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对火电形成明显的挤出效应,进而直接影响煤炭的核心消费需求。煤炭市场供需格局呈现失衡态势,一方面国内煤炭产能保持释放态势,另一方面需求端受新能源替代、下游钢铁建材等非电行业需求疲软的双重影响持续走弱,供需失衡直接导致煤价承压下行,行业整体营收和利润水平出现明显下滑,行业发展面临持续的经营压力。

3、进入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源壁垒

资源壁垒是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障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煤炭资源为国家所有。任何进入煤炭行业的投资主体,必须取得国家授予的煤炭资源开发权,同时矿井建设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煤炭资源又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不可再生性,随着能源消耗,可供开采的煤炭资源稀缺性进一步凸显。

(2)行政许可

开采煤炭必须获得多项行政许可,包括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证照。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煤炭行业的监管,产业调整加大,对煤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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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企业的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要求、矿井回采率及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3)资金壁垒

进行煤炭资源开采,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首先,矿井和选煤厂建设需要大额基建和设备投入、以及支付高昂的矿产资源价款(主要包括资源价款费和产能置换费);其次,煤炭资源自然赋存的地域特性决定了煤矿建设往往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周期较长;第三,随着国家对环保、安全的日益重视,煤炭企业对安全、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也在逐步加大。此外,随着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对行业集中度和矿山建设的规模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炭行业的生产规模门槛的抬高,也进一步提高了投资煤炭行业的资金壁垒。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煤炭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呈现参差不齐的特点,中小型煤炭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但行业内的部分大型企业已经具备国际先进技术水平。近年来,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大型煤炭企业采煤机械化程度显著提高。大型矿井建设、特厚煤层综放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主要煤机装备实现了国产化,煤机装备制造规模位于世界前列。

煤炭清洁生产机制不断完善,智能高效开采能力显著提升,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无煤柱开采等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得到推广,煤炭资源回收率显著提升。煤炭洗选加工技术快速发展,千万吨级湿法全重介选煤技术、大型复合干法和块煤干法分选技术、细粒级煤炭资源的高效分选技术、大型井下选煤排矸技术和新一代空气重介干法选煤技术成功应用。

(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的经营模式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经营模式涵盖开采、洗选、销售。开采环节以露天和井工开采为主,大型企业普遍采用智能化综采设备提升效率,中小煤矿则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实现机械化。洗选环节是核心增值模块,工艺包括重介质选煤、跳汰选煤和浮选等,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去除原煤中的矸石、灰分和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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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端普遍采用长协煤与现货结合的模式,大型煤企与电力、冶金企业签订年度长协锁定销量。部分企业通过煤电联营或煤化工延伸,实现煤炭资源的梯级利用,规避单一煤价波动风险。

(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煤炭行业下游终端客户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均受国家宏观经济

情况影响,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同周期性,因此煤炭行业也与国内的宏观经济具有较大的关联性。

由于我国的煤炭资源呈现出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格局,因此煤炭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山西、内蒙、陕西、新疆等地区。同时由于运输费用在煤炭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较高,煤炭企业的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由于受到夏季降暑、冬季供暖需求的影响,煤炭行业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夏季和冬季相对处于市场需求的旺季。

5、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煤炭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形成深度依存的产业生态,上游环节高度依赖设备制造和智能化系统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成为核心

政策指引,该文件明确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引导设备制造企业与煤矿企业协同攻关智能采掘、监控等装备研发,为煤炭开采环节的技术升级和安全保障提供了政策支撑。

火电作为煤炭最核心的下游应用领域,二者的联动关系由多项国家级政策规范:《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04〕2909号)确立了煤价与电价的联动调整规则,理顺了煤电价格传导关系;《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857号)及后续补充政策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布局,通过联营模式稳定电煤供需、降低产业链成本;而《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煤炭〔2025〕89号)进一步引导煤炭与火电

环节结合新能源转型需求,推动煤电产业链向清洁低碳方向升级,形成了政策驱动下煤电共生、协同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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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电行业

本次重组涉及火电行业的标的公司包括国源电力、内蒙建投,上述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概述

1)我国火力发电行业发展概况

火力发电作为人类利用化石燃料获取能源最主要的方式之一,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火电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承担保障我国能源电力安全的重要作用,加上其稳定、受限制条件小的特点,“压舱石”作用很难被替代。近现代以来,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

起步与规模化扩张阶段(20世纪-2010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电力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火力发电作为技术相对成熟、建设周期较短的电力形式,承担了国家工业化奠基的重任;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对电力的需求爆炸式增长,我国火力发电装机规模大幅增加;2000年以来,地产产业链发展以及我国继续工业化带来的火电发电量上升也有力支撑了煤炭需求,火电发电量由2003年的1.58万亿千瓦时增加至2011年的3.83万亿千瓦时。

能源结构转型及供给侧改革修复周期(2010-2020年):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由“高增长”向“高质量”转变,我国开启了能源转型及经济结构转型。2012年,我国发布《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为中国的能源结构转型奠定了政策基础。国务院2016年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在政策推动下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开启,2018年过剩产能总量化解目标基本完成,改革主要任务由去产能向调结构转向,2020年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

“3060发展”目标提出及能源安全阶段(2020年-至今):2020年,我国正式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电力系统清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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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转型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火电装机增速放缓,2023年可再生能源装机首次超过火电装机。2024年,我国火力发电量约6.34万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达9.42万亿千瓦时的67.36%),同时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间歇性能源的波动性给电网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挑战,而火电的灵活调节能力可以平衡电网负荷,平滑新能源波动,助力电网稳定运行,火电在保障能源安全、助力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仍发挥重要作用。

2)行业现状

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利用燃煤发电一直是我国电力来源的主力。近年来,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火电装机容量在电力总装机容量中占比虽然有所降低,但电源结构依然以火电为主,其地理条件要求低、技术成熟、发电稳定、可靠性高、可调性强等优势持续显现。

火电装机、火电发电量占比情况(单位:万千瓦)

16000075%

14000070%

120000

65%

100000

60%

80000

55%

60000

50%

40000

2000045%

-4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

火电装机容量火电装机占比火电发电量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从装机容量看,截至2024年末,火电累计装机容量14444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3.14%。从绝对数量看,火电是电源结构的主力,装机规模在单一发电类型中排首位。

从发电量看,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6年的72.35%下降至2024年的67.36%。但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以来,在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火电装机占比下降的情况下,火电发电量占比却相对稳定,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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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火电装机容量虽然只占总装机容量的43.14%,但发电量占比却高达

67.36%,远高于火电装机容量的占比,说明火电依然是我国电源结构的主力。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火电仍是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

火电作为能源供应的“压舱石”,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其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承担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的重要作用。加之火电具备运行稳定、受外部条件限制少的特性,这一“压舱石”作用难以被替代。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电力系统清洁低碳转型进程持续加快,火电的功能定位也将逐步转变。从过去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电源,转向电力电量并重的支撑性和调节性电源。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与装机结构下,火电仍是最经济可行、安全可靠的灵活调节资源,既能有效提升电力保供能力,也能为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政策要求推动火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

充分发挥火电的基础保障作用和灵活调节作用,对推动火电清洁低碳高效转型和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消纳至关重要。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火电行业清洁高效发展,积极推动火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并表示要继续推动火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一是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火电,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二是优化存量火电机组结构,按照延寿运行、淘汰关停、“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有序淘汰火电落后产能,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和整治燃煤自备电厂。三是大力实施火电“三改联动”。重点推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火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火电灵活性改造、“三北”地区和

工业园区供热改造,提升火电机组清洁高效水平和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

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推动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更好发挥兜底保障和支撑调节作用,以新一代煤电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明确煤电兜底保障作用的同时,对煤电机组在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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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电价格形成机制逐步调整完善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自该日起现行的煤电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将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结合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我国在电价改革领域的动作持续深入,进一步明确了对煤电的重新定位,稳定了煤电行业预期,再次压实了煤电“压舱石”的电力系统角色,煤电已成为新能源迈向装机主力并成为出力主力过程中的“兜底”角色。

(3)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情况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我国发电领域形成“五大发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非国电系国有发电央企(三峡集团、华润电力等)+地方国有电力企业(京能集团、浙能集团等)+民营及外资企业”的竞争格局,该格局长期保持稳态,未发生根本性调整。尽管非国电系央企依托资金、品牌等优势加码电力投资,地方国资电力企业亦通过区域内扩张整合提升市场份额,且民营与外资企业逐步入局,但五大发电集团凭借业务规模、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生产管理及技术研发等综合壁垒,始终占据发电市场主导地位,行业领先优势具备不可替代性。

发电企业的竞争集中于两大维度:一是新电源点项目建设环节,各市场主体为扩大装机规模、提升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对新电源点项目展开激烈争夺;

二是电力销售环节,受全国电网联网格局尚未形成、电力调度以区域电网为主的行业现状影响,发电企业核心竞争范围限定于所属区域电网内。从竞争强度来看,供电紧张阶段区域内无竞争行为;供电缓解或发电量过剩阶段虽存在潜在竞争关系,但因电力销售以电网公司核定的发电计划为主,且上网电价受脱硫装置配备、发电类型等因素呈现差异化特征,区域内实际竞争程度较低。

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新型电力系统需要火电共生互补协同发展

促进新能源发展关键在于消纳,保障新能源消纳关键在于电网接入、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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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储能等。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高比例接入电网后,增加了电网调峰、调频压力,给电网运行带来巨大压力。

火电有着地理条件要求低、技术成熟、发电稳定、可靠性高、可调性强等优势,在应对极端天气、恶劣环境等特殊情况下火电的作用更加凸显。202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增长至33.49亿千瓦,火电装机容量增长至14.44亿千瓦,同比增长3.8%。针对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考虑到能源安全等因素,以火电为主的电源供给态势将长期持续预计火电为主的电源供给态势仍将长期持续,有利于火电发展。

2)火电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陆续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关于加大政策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优化规划建设时序,推广应用大容量、高参数、深度可调节的清洁高效火电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鼓励煤电联营,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持续推动火电产业结构优化。

同时,在产业布局上更加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推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

集地区集中,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提升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提高电力系统跨区域外送互补互济能力。

综上,煤电供给侧改革将有效优化煤电企业的产业结构,奠定煤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对处于资源富集区、具备煤电一体化优势且拥有高参数机组的煤电企业更为有利。

3)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加速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同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针对我国电力行业目前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价格关系没有理顺、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发展机制不健全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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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题,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强调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2019年9月以来,国家发改委相继颁发了《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取消煤电联动机制,明确将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础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

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指出,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将逐渐理顺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有利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向终端电价的传导;同时,从定价机制上体现火电的多元化服务价值,火电企业未来有望由过去单一电量电价收费模式转变为发电和服务相结合的收费模式,火电企业的合理收益水平可得到切实保障。

(2)不利因素

1)新能源电力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挤占火电企业的发展空间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目标要求下,随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成熟,电源结构将趋于低碳化,未来火电将从主体型电源逐步向调节型电源转变。

我国目前的发电结构仍以火电为主。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进程中,新能源电力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挤占火电企业的市场份额,特别是对火电行业的增量空间、现有机组发电小时数均可能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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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价下降对煤电机组的不利影响

火电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销售电力,在相同发电量下,电价下降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减少以及毛利率下降。如电价无法充分反映燃煤成本,火电企业可能面临成本倒挂的风险,对火电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进入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行业准入

我国新建电源项目需要经过相当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开工前,需获得省、市级相关环保、国土、水保、水利、交通、电网等多部门的批复后,向省发改委申请获得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再依据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投产前,还需取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投产计划的批复。

(2)资金壁垒

火电行业建设成本高、建设周期较长,经营投资主体一般以大型央企或其他国有企业为主。火电企业需要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才能保证长期稳定发展。

(3)环保壁垒

火力发电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较高,项目必须取得国家环保部门的批准,需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对火电生产污染物的排放,国家规定了严格的限值,全面实施世界领先的排放标准。火电厂在生产工艺上,布置有脱硝、除尘、脱硫等大型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烟气的氮氧化合物、烟尘、二氧化硫等参数,采用24小时在线监测,实时传输至环保监督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技术壁垒

电力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除了复杂的热力系统,精密的检测控制系统,以及严格的烟气处理等系统外,还有复杂的运行操控技术、设备维护检修技术,严格的技术、安全管理等,另外还涉及精密制造、材料、设计、机电等技术。随着技术的进步,火电行业向高参数、大容量、低能耗、低排放的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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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机组方向发展,设备结构与系统更趋复杂,运行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电力的生产和经营需要很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很高的技术要求。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随着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多项发电技术目前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超超临界机组实现自主研发,百万千瓦空冷发电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世界领先。近年来,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低排放机组的比重上升,火电机组能源利用率持续提升。目前,全国主要燃煤电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高效煤粉型锅炉技术得到推广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火电清洁高效利用达到较高水平。

同时,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深度调峰能力不断增强,正在为全面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做出更大贡献,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重要支撑。

(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火电企业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火电企业向煤炭企业采购煤炭后,通过发电机组将煤炭的化学能最终转换为电力(能),再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取收入。

(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的需求情况,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变化密切相关。因此,火电行业会受经济发展周期性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火电企业根据不同区域电力需求的高低和发电资源的丰富程度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我国火电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需求负荷较高以及煤炭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主要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及南方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煤炭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未来,随着电力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高参数、大容量、低能耗、低排放的先进燃煤火电机组将替代原有落后火电机组,火电装机的规模和区域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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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火电行业生产及供需关系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火电行业的季节性主要表现为不同用电季节用电量需求对发电量需求的影响。从用电需求上看,居民生活及第三产业用电需求通常在夏、冬两季达到高峰。

5、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火电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煤炭行业,中游行业主要为电网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冶金、化工、建材、居民用电等行业。从上游看,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自然资源条件,火电企业以煤炭作为主要能源,煤炭采购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火电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而影响火电企业的盈利水平;“迎峰度夏”“迎峰过冬”“供暖季前的存煤”等因素对煤炭的需求也会造成上游煤炭

价格的变动,同样影响煤炭企业的盈利水平。

火电企业的直接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其中国家电网公司拥有并管理六个区域分部(即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和西南)和二十

余个网省公司,经营跨省高压输电网和省内地方输配电网;南方电网公司拥有并管理广东、贵州、云南、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跨省高压输电网和地方输配电网。

从下游终端看,电力供应的下游客户为各类终端用电用户,目前我国用电量较大的行业主要为冶金、化工、建材、居民用电等行业。终端用电用户的用电量与国家宏观经济及区域发展速度密切相关。

热力供应作为热电联产机组的产品,对提高机组的经济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以热电联产机组清洁供热替代纯供热锅炉供热是提高供热效率、降低供热污染的重要手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以及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热力供应成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

(三)煤化工行业

本次重组涉及煤化工行业的标的公司包括化工公司,其主要产品为煤化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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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概述

1)我国煤化工发展概况

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炭为原料,依托高效气化、先进催化与合成等核心技术,通过低碳化的化学转化方式,生产清洁燃料、大宗化学品及高端新材料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旨在推动煤炭由传统燃料向高附加值原料的战略转型,实现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部分替代,是实现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路径。

从发展趋势看,我国现代煤化工是在资源禀赋和能源结构约束条件下逐步发展形成的产业形态,整体围绕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能源与化工产品供给安全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目标持续推进。随着相关技术不断成熟,现代煤化工在产品类型、技术路线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呈现出逐步拓展和结构不断完善的发展态势。

从产品层面看,现代煤化工已形成覆盖煤制油、煤制烯烃及其他煤化工产品的多样化发展格局,不同产品类型在产业体系中承担的功能和定位存在差异。

相关产品一方面服务于能源替代和基础化工品供给需求,另一方面与传统石油化工产业链形成衔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化工原料来源结构。受宏观经济形势、能源价格波动以及下游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煤化工产品价格和盈利水平具有一定周期性特征。

从技术和产业演进角度看,现代煤化工由早期以单体项目和示范工程为主,逐步向装置大型化、运行稳定化及产业链协同延伸方向发展。随着高效气化、合成及配套工艺的不断优化,煤化工项目在能效水平、运行可靠性和综合利用效率等方面持续改善,为产业长期运行奠定了技术基础。

在产业布局方面,现代煤化工项目通常依托煤炭资源条件较好、原料供应相对稳定的区域进行布局,并与煤炭开采、电力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协同关系。通过园区化、基地化建设,相关企业在原料供应、能源保障、物流运输和公用工程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有助于降低综合成本、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从发展方式看,现代煤化工行业逐步由规模扩张导向向更加注重运行质量和综合效益转变。在政策引导和市场环境约束下,行业发展更加关注项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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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环保约束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存量项目优化运行、新建项目审慎推进,整体呈现稳步发展态势。

2)行业现状

从行业现状看,我国现代煤化工整体运行保持相对平稳,已投产项目以成熟装置为主,行业运行状况与宏观经济环境、能源价格走势及下游需求变化保持较强关联。不同煤化工产品在不同时期的经营表现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围绕能源及基础化工品供给需求展开,行业运行节奏与市场供需变化相适应。

在当前发展阶段,现代煤化工行业以存量项目规范运行和持续优化为主,新增项目推进整体较为审慎。相关项目多依托资源条件和配套基础较为完善的区域布局,通过园区化、基地化运行方式,在原料保障、能源利用及生产组织等方面形成协同。在政策引导和市场环境共同作用下,行业整体呈现出运行稳定、结构逐步优化的发展态势。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发展节奏由规模扩张向存量优化和质量提升转变

随着现代煤化工产业逐步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行业发展重心由前期以项目建设和产能布局为主,逐步转向以存量装置规范运行、效率提升和结构优化为重点。企业更加关注装置长期稳定运行能力、能效水平以及成本控制,通过技术改造、工艺优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既有项目的运行质量。在此背景下,行业整体新增产能推进节奏趋于审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可持续性和长期运行效果。

2)产业布局持续向集约化、基地化和协同化方向演进

现代煤化工项目在资源条件、能源保障、公用工程及环保约束等方面具有

较高要求,行业布局逐步向煤炭资源条件较好、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集中。通过园区化、基地化建设,煤化工装置与煤炭开采、电力生产及物流运输等环节实现协同组织,有利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生产组织水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项目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推动行业形成更加稳定的运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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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合规运行、风险防控与长期稳定

在相关政策持续引导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现代煤化工行业对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和环保约束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企业在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能耗、排放和安全等关键指标的管控,通过规范运行和持续优化降低经营波动。整体来看,行业发展方式逐步由追求规模和速度,向更加注重规范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方向转变。

(3)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情况

受限于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度高以及资源区位条件等因素,我国现代煤化工行业整体参与者数量相对有限,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度较高的特征。行业内企业普遍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资源获取能力及项目建设和运行经验,方可在高投入和高运行要求的条件下实现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长期稳定运营。

从企业构成看,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依托煤炭资源禀赋、区域能源配套条件及产业协同基础,在现代煤化工领域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发展基础。相关企业通常围绕煤炭资源开发和化工生产组织,在原料供应、生产运行及配套保障等方面形成协同布局,有助于提升项目整体运行稳定性和成本控制能力。与此同时,部分具备规模优势和经营效率的民营企业在行业中逐步形成差异化竞争能力,例如宝丰能源作为煤化工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通过规模化煤化工项目建设、采用成熟煤化工技术路线以及较强的成本管控能力,在行业内形成一定竞争基础。

从竞争特征看,现代煤化工行业的竞争重点逐步由单一项目规模扩张,转向对技术成熟度、装置运行稳定性、资源保障能力及对政策和环保要求适应能力的综合考量。头部企业通过持续推进工艺优化、提升综合能效水平和强化生产组织能力,逐步形成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相较之下,中小企业受制于资金实力、技术积累和资源条件等因素,在行业竞争中面临一定限制。

总体来看,我国现代煤化工行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主要企业围绕提升运行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和强化技术与管理能力持续推进相关布局,以适应行业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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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策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环境

现代煤化工作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向,长期以来受到国家层面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和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目标背景下,相关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相对明确的方向和稳定的制度环境,有利于企业在合规前提下开展项目建设和持续运营,增强行业发展的可预期性。

2)环保政策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升,煤化工行业在能耗、排放和环保标准等方面面临更为严格的约束。相关政策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也推动落后产能和不规范项目逐步退出,引导具备技术、管理和环保治理能力的企业规范运行。整体来看,环保政策有助于促进煤化工行业由粗放式发展向更加集约、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变,推动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3)下游需求支撑行业平稳发展

现代煤化工产品在能源替代和基础化工品供给等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其下游应用领域覆盖能源、化工及相关制造环节。随着宏观经济运行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相关产品需求保持相对稳定,为行业持续运行提供基础支撑。在此背景下,具备资源保障和运行稳定性的煤化工项目,有利于在市场环境变化中保持相对稳健的发展态势。

(2)不利因素

尽管行业整体具备一定发展基础,但现代煤化工仍面临多方面不利因素制约。一方面,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对资金实力和持续投入能力要求较高,增加了企业经营和项目推进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行业运行受宏观经济波动、能源价格变化及下游需求变化影响较大,盈利水平存在一定周期性。

同时,能耗、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持续趋严,也对企业运行管理和合规成本提出更高要求,对行业发展形成一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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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该行业的主要壁垒

(1)准入壁垒

现代煤化工属于技术密集、资源约束强、政策管控严格的产业类型,行业准入门槛整体较高。2015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对煤化工项目选址、工艺技术路线、建设规模、节水措施以及“三废”处理和环境监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述规定从环保和合规层面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对现代煤化工项目的规模化建设、能效水平和资源消耗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对部分细分领域设置了明确的技术和能耗约束条件。

例如,在煤制烯烃领域,对单系列装置规模、综合能效、单位产品能耗和水耗等指标均作出了量化要求,上述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相关项目在工艺水平、能效和环保方面的准入标准。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进一步强化了现代煤化工项目的规划约束和审批管理。此后,国家持续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能源结构优化,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引导煤化工项目在节能降耗、减排和低碳路径方面持续提升要求。近年来,部分新获批项目在方案论证阶段即需统筹考虑与绿色能源、低碳技术的协同应用,客观上进一步抬高了行业准入标准。

此外,在煤炭深加工相关领域,部分细分行业亦面临较为严格的产能管控政策。例如,国内新建焦炉项目普遍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方式推进,叠加环保和能效要求持续提高,加速了落后产能出清,行业准入门槛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产能逐步向具备规模和合规优势的企业集中。

(2)资金壁垒

现代煤化工项目普遍具有单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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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特点,对企业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出较高要求。项目在前期论证、工程建设及投产初期均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整体资本性支出水平较高。以部分典型煤化工项目为例,其建设投资规模通常达到数十亿元甚至百亿元以上,资金安排和现金流管理难度较大,缺乏长期资金支持的企业较难进入或持续参与该行业。

(3)原料保障壁垒

煤炭是现代煤化工生产的基础原料,对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可控性具有较高要求。为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对经营的影响、保障装置长期稳定运行,行业内企业通常通过自有或控股煤炭资源、长期稳定采购协议等方式强化原料保障能力。具备煤炭资源禀赋或原料协同优势的企业,在成本控制和生产组织方面更具竞争力;相对而言,原料保障能力不足的企业在项目推进和持续经营方面面临一定制约,从而形成较为显著的原料保障壁垒。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煤化工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随着核心工艺装备水平提升和关键技术持续突破,我国现代煤化工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高效气化、合成转化及系统集成等方面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大型煤气化装置、甲醇合成及下游化工转化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部分关键装备和工艺实现自主研发和工程化推广,为现代煤化工项目稳定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

近年来,煤化工装置向大型化、集约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高参数、低能耗、低排放装置的比重逐步提升。通过工艺优化和系统集成,煤炭转化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和能源消耗水平不断下降,污染物排放控制能力显著增强。当前,行业内主要在运项目普遍配套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废水、废气和固废处理水平持续提升,现代煤化工清洁化、规范化运行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煤化工技术发展更加注重与低碳路径和系统协同的结合,通过优化流程组织、提升装置运行灵活性以及探索多能互补应用,增强项目对原料、能源及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在相关技术和管理持续完善的背景下,现代煤化工在保障能源和化工产品供给的同时,正逐步向更加高效、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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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化工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现代煤化工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模式并存、分层发展的经营格局。受资源禀赋、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及产业定位差异影响,不同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参与方式存在明显区别,整体商业模式主要包括一体化运营模式、专业化加工模式以及技术授权与解决方案模式。

一体化运营模式是现代煤化工行业中较为典型的经营方式,即企业依托自有或控股的煤炭资源,向下游延伸布局煤炭转化和化工产品深加工环节,构建涵盖原料供应、生产转化及产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该模式有利于强化原料保障、平抑原料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并通过产业链协同提升整体运行稳定性和综合竞争能力。

专业化加工模式主要表现为企业不直接控制上游煤炭资源,而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外购煤炭、甲醇等原料或中间产品,专注于产业链中下游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开展加工和转化业务。该模式通常对企业在装置运行效率、产品结构优化及成本管控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适用于在特定产品或工艺环节具备比较优势的企业。

技术授权与解决方案模式则以技术和服务输出为核心,相关企业不直接参与大规模生产经营,而是专注于煤化工核心工艺技术、催化剂及专用装备的研发与工程化应用,通过向项目业主提供技术许可、专利设备或催化剂销售,以及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实现收益。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对重资产投入的依赖,在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3)煤化工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煤化工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其运行状况与宏观经济周期、能源价格波动以及上下游供需变化密切相关。从成本端看,上游煤炭作为核心原料,其价格受行业供需、产能调控及保供政策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周期性波动,对煤化工企业原料成本形成直接影响;从需求端看,煤化工产品主要服务于能源及基础化工品领域,下游需求与宏观经济景气度和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水平具有较强相关性。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下游需求改善,行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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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率和产品价格相对提升;在经济下行阶段,需求和价格承压,行业盈利水平随之波动。此外,国际能源价格变化亦会影响不同技术路线之间的成本比较,进一步放大行业整体周期性特征。

煤化工行业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其产能布局高度依赖煤炭资源禀赋、水资源条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受资源分布影响,我国煤化工产能主要集中于煤炭资源丰富、原料获取条件较优的地区,有利于降低原料运输成本并保障供应稳定。同时,煤化工生产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要求较高,产业布局在政策引导下进一步向资源配套条件相对完善、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集中。相关规划对煤炭富集区发展现代煤化工给予支持,而对水资源紧张、生态敏感区域的新建项目实施严格管控,推动行业形成较为明显的区域集聚格局。

煤化工行业亦存在一定季节性特征,主要体现在生产组织和下游需求两个方面。在生产端,部分煤炭资源集中区域在供暖季需优先保障民生和能源供应,原料供应节奏及价格可能出现阶段性变化;同时,极端天气条件对装置运行稳定性和环保设施运行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工率进行调整。

在需求端,下游行业生产节奏和采购行为具有一定季节性特征,节假日前后及特定生产旺季,煤化工产品需求可能出现阶段性波动,而极端天气和物流条件变化亦可能对短期需求和交付节奏产生一定影响。

5、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煤化工行业位于能源与化工产业链的中游环节,在资源供给与终端制造之间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形成高度依存、双向传导的关联关系。

在上游方面,煤炭是煤化工生产的基础原料,其资源禀赋条件、供给结构及价格波动,对煤化工企业的原料成本和生产组织具有直接影响。煤炭行业的产能调控、保供政策及开采环节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均会通过原料供应稳定性和价格变化传导至煤化工环节。同时,煤化工项目对水资源、电力及相关配套要素依赖程度较高,上述要素的供给能力、价格水平及区域配套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推进和运行效率。

在下游方面,煤化工产品主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塑料、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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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医药及新能源材料等多个制造领域。下游行业的开工水平、投资节奏及终端消费景气度变化,将直接影响煤化工产品的需求规模和价格走势;同时,煤化工行业在技术进步、装置运行和产能结构方面的调整,也会反向作用于下游行业的原料供应稳定性和成本结构。整体来看,煤化工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共同构成了“资源供给—化工转化—终端应用”的联动体系,各环节之间通过价格、供需及技术变化实现持续传导和相互影响。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一)良好的协同优势及煤炭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标的公司拥有规模可观、高效运营的煤炭、发电及煤化工类业务,结合国家能源集团及中国神华拥有的铁路、港口和船舶组成的大规模一体化运输网络,有效形成了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一体化开发,产运销一条龙经营,各产业板块深度合作、有效协同的核心竞争优势。本次标的资产注入后,上游煤炭开采主体进一步提供稳定资源供给保障;中下游煤制油化工技术平台进一步提

升清洁高效转化水平,煤电一体化资产强化能源梯级利用效率;运输环节的路港航资产构建自主可控物流网络,各环节协同,大幅提升“西煤东运”战略通道运转效能。

(二)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

标的公司拥有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适宜建设现代化高产高效煤矿。其中,标的公司新疆能源下属新疆准东露天煤矿截至2025年最新核定产能已达

3500万吨/年,是国内第二大露天煤矿,可采储量超过20亿吨,其开采的31

号不粘煤具有低灰、特低硫、中高热值的特性,是优质化工及动力用煤,年产量可满足2座千万千瓦级电厂全年需求。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中还包括有新疆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核定产能3000万吨/年)、新疆黑山露天煤矿(核定产能1600万吨/年)、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核定产能1500万吨/年)等国

内煤炭产能及资源储量领先的大型煤矿。

(三)先进的绿色智能化煤炭开采技术

标的公司的煤炭绿色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智慧港口运营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持续专注于能源领域的清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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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清洁运输和清洁转化。依托 5G、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新疆能源露天煤矿全部达到自治区中级智能化煤矿要求,加快推进少人、无人化生产进程;同时采用“表土回覆+地下管网微润”系统进行智能滴灌,将原始剥离表土用于排土场覆土,大幅提升植被成活率,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标杆。

(四)“坑口煤电”特色经营模式有效提升经营效率

“坑口煤电”是一种通过煤矿与电厂一体化布局、实现煤炭就地转化发电

的特色经营模式。该模式可通过配套煤矿或短距离输煤皮带直接供煤,规避长途运输受市场、天气等因素的干扰,保障燃煤供应链稳定;就地转化可以省去中间运输环节,大幅降低物流成本,并减少运输扬尘和煤炭损耗,既有效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又能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及经营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五)形成地理空间区位互补优势

资源战略布局维度,本次拟注入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中国神华现有煤炭资源形成地理空间互补,相关物流资产强化“西煤东运”通道节点功能,煤电一体化项目进一步补齐了中国神华一体化产业链条,共同构建多层级、立体化的现代煤炭供应体系。通过建立跨区域产能协同调度机制,中国神华应对重点能源消费区域季节性、结构性供需波动的能力将获得全面提升。在迎峰度夏、冬季供暖等能源保供关键时期,可依托统一管理平台高效响应国家宏观调控需求,为筑牢能源安全防线提供坚实支撑。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涉及的12家标的公司合计经安永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亿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总资产2334.232249.782187.95

归母净资产873.99824.42787.10

收入532.701139.741137.86

扣非归母净利润45.9394.2866.38

注:晋神能源数据按照联营公司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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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源电力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86695.718.02%410053.586.66%543703.368.43%

应收款项融资--30.000.00%62.690.00%

应收账款256412.684.23%177954.002.89%202823.963.15%

应收票据--46000.000.75%46879.690.73%

预付款项32317.830.53%67911.301.10%109501.611.70%

其他应收款466392.277.69%486137.057.90%461810.137.16%

存货34316.550.57%36383.600.59%70296.271.09%

其他流动资产27111.460.45%94004.011.53%98757.781.53%

流动资产合计1303246.5021.48%1318473.5421.42%1533835.4923.79%

长期股权投资423393.966.98%367953.415.98%299392.724.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5.980.00%

固定资产2917664.3348.09%3035214.0249.30%3333287.1151.70%

在建工程426631.067.03%516408.998.39%440656.476.83%

使用权资产12173.880.20%7722.770.13%21136.540.33%

无形资产481663.297.94%492779.498.00%655471.8910.17%

长期待摊费用36696.030.60%39861.710.65%147.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4441.990.57%36494.230.59%35440.970.55%

其他非流动资产430924.997.10%341288.985.54%127908.711.98%

非流动资产合计4763589.5378.52%4837723.5978.58%4913627.9076.21%

资产总计6066836.04100.00%6156197.13100.00%6447463.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资产总额分别为6447463.39万元、6156197.13万元和6066836.04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流动资产分别为1533835.49万元、1318473.54万元和1303246.5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3.79%、21.42%和21.48%,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构成;国源电力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913627.90万元、

4837723.59万元和4763589.5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6.21%、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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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78.52%,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货币资金为543703.36万元、410053.58万元和

486695.7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8.43%、6.66%和8.02%。其中,2024年末

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下降133649.79万元,降幅为24.58%,主要系国源电力当期因子公司大雁矿业、蒙东能源等无偿划转剥离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对应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有所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应收账款分别为202823.96万元、177954.00万元和256412.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5%、2.89%和4.23%。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应收账款主要由售电款、售煤款及售热款构成。其中,

2025年7月末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78458.69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为7月末处于用电高峰期,发电量较2024年末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48198.5496.76%173703.7196.70%191514.2482.93%

1至2年4016.751.57%1133.570.63%5828.192.52%

2至3年1100.000.43%--947.730.41%

3年以上3199.521.25%4802.542.67%32639.5014.13%

账面余额合计256514.81100.00%179639.82100.00%230929.66100.00%

减:信用损失准备102.120.04%1685.820.94%28105.7012.17%

账面价值合计256412.6899.96%177954.0099.06%202823.9687.83%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较高,国源电力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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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预付款项分别为109501.61万元、67911.30万元和32317.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0%、1.10%和0.53%,占比较小,主要系预付煤款、运费及材料款等。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预付账款逐年下降,主要系外购煤炭价格下降及因2024年度子公司大雁矿业、蒙东能源等无偿划转剥离导致对应的采购规模下降等因素综合所致。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61810.13万元、486137.05万元和466392.2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6%、7.90%和7.69%,主要系本次交易国源电力预重组置出资产对应应收价款、应收股利及预重组置出资产应收往来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463176.61483365.23458792.16

1至2年2815.982343.4211494.41

2至3年239.224491.329056.57

3年以上4155.574170.8037563.27

账面余额合计470387.38494370.76516906.41

减:信用损失准备3995.118233.7155096.28

账面价值合计466392.27486137.05461810.13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其中2023年末账龄为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土地收储款项,前述其他应收款已于2024年度收回。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0296.27万元、36383.60万元及34316.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9%、0.59%和0.57%,整体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存货主要为煤炭及辅助材料等。

6)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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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99392.72万元、367953.41万元和423393.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4%、5.98%和6.98%。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的联合营公司宁鲁煤电、上海庙发电、文家坡矿业等股权。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长期股权投资规模变动主要系公司向部分合营及联营公司新增或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损益增加所致。

7)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固定资产分别为3333287.11万元、3035214.02万元和2917664.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70%、49.30%和48.09%。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875977.92900665.181413561.05

井巷资产186538.87217789.87289562.08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493580.82459776.15640312.43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4592725.564567959.784845088.53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452322.09464784.41633792.29

及其他

合计6601145.276610975.387822316.39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282922.49274023.22407913.24

井巷资产71577.4668554.9283235.38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308863.91293318.29377883.06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2303943.352224783.932421873.79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328685.56323085.86429887.59

及其他

合计3295992.773183766.223720793.06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72011.1772781.85193777.07

井巷资产9918.069793.1038871.91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14024.5414024.5487411.96

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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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279561.07280945.62423195.68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1973.3414450.0324979.60

及其他

合计387488.17391995.15768236.22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521044.27553860.11811870.74

井巷资产105043.35139441.85167454.80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170692.37152433.31175017.41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2009221.152062230.232000019.06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11663.20127248.51178925.10

及其他

合计2917664.333035214.023333287.11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固定资产以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设备、建筑物、井巷资产及其相关的机器设备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国源电力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8)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40656.47万元、

516408.99万元和426631.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3%、8.39%和7.03%。其中,2024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加75752.52万元,

主要原因为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风电光伏多能互补项目、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

公司火电基建项目、河北秦皇岛电厂等容量替代热电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新增

或增加投入;2025年7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减少89777.93万元,主要系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风电光伏多能互补项目完工结转所致。

9)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655471.89万元、

492779.49万元和481663.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7%、8.00%和7.94%。报告期内,国源电力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及软件等。2024年末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16269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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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主要系当年度国源电力无偿划转子公司大雁矿业导致的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减少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7908.71万元、

341288.98万元和430924.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8%、5.54%和

7.10%,主要为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其他

非流动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博州新能源及天津大港电厂新建机组相关的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416714.2714.87%349005.8011.29%306827.967.99%

应付票据9876.190.35%56361.051.82%623.160.02%

应付账款406074.4114.49%484682.3315.68%557608.6514.52%

预收款项351.010.01%3704.260.12%3253.420.08%

合同负债3016.410.11%7837.110.25%12878.810.34%

应付职工薪酬85314.473.05%20493.630.66%59079.181.54%

应交税费60599.172.16%84180.512.72%102692.392.67%

其他应付款208987.747.46%236723.377.66%410788.7610.70%一年内到期的非

380031.1313.56%201764.376.53%563226.6814.66%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00.070.02%606.080.02%1603.410.04%

流动负债合计1571464.8856.09%1445358.5146.77%2018582.4252.56%

长期借款924892.7233.01%1258134.3340.71%1332255.6634.69%

租赁负债7786.030.28%4141.190.13%17661.010.46%

长期应付款222987.307.96%271352.468.78%349119.109.09%

预计负债72928.252.60%109742.553.55%121823.933.17%

递延所得税负债1677.770.06%1940.260.06%1297.79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230272.0843.91%1645310.7853.23%1822157.5047.44%

负债合计2801736.96100.00%3090669.29100.00%3840739.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负债总额分别为3840739.92万元、3090669.29

1-1-11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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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2801736.96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流动负债分别为2018582.42万元、1445358.51万元和1571464.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56%、46.77%和56.09%,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国源电力非流动负债分别

为1822157.50万元、1645310.78万元和1230272.0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44%、53.23%和43.91%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总体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短期借款分别为306827.96万元、349005.80万元和416714.2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9%、11.29%和14.87%。报告期内国源电力短期借款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通过银行短期借款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应付账款分别为557608.65万元、484682.33万元和406074.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2%、15.68%和14.49%。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应付账款由工程款、设备款和材料款等构成,应付账款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受煤炭价格持续下行、火电发电量减少的影响,公司为控制经营风险,压减期末存煤规模,导致应付材料款相应减少,从而导致应付账款总额下降。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10788.76万元、236723.37万元和208987.7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70%、7.66%和7.46%。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其他应付款项主要由应付股利、保证金、代扣代缴款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其他应付款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应付投标保证金较上期相比大幅减少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1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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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63226.68万元、

201764.37万元和380031.1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66%、6.53%

和13.56%。报告期内国源电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长期借款分别为1332255.66万元、1258134.33万元和924892.7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69%、40.71%和33.01%。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长期借款规模整体稳定,其中2025年7月末国源电力长期借款规模较上年末下降主要系处置文家坡发电不再将其纳入合并影响,导致用于建设的长期借款减少。

6)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49119.10万元、271352.46万元和222987.3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09%、8.78%和7.96%,主要由应付采矿权价款及与售后回租构成。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系采矿权价款的缴纳以及发电机组售后回租的取得偿还所致。

7)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预计负债分别为121823.93万元、109742.55万元和72928.2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17%、3.55%和2.60%,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主要由预提复垦费用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46.1850.2059.57

流动比率(倍)0.830.910.76

速动比率(倍)0.810.890.7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72020.62774634.11724548.26(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4.597.705.16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1-11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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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57%、50.20%和46.18%,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呈良性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流动比率分别为0.76、0.91和0.83,速动比率分别为0.73、0.89和0.8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稳定,偿债能力良好。

国源电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1-1-11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水平区间整体大致相当。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7212.5911.76

存货周转率(次)21.7631.3328.43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76次、12.59次和5.72次。

报告期各期末,国源电力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43次、31.33次和21.76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1246798.57100.00%2584383.07100.00%3109570.07100.00%

减:营业成本843410.0667.65%1812137.2470.12%2198442.8970.70%

税金及附加70556.055.66%154246.695.97%162631.135.23%

销售费用2995.220.24%4952.250.19%5773.250.19%

管理费用25525.452.05%57244.442.22%125580.404.04%

研发费用7300.870.59%19842.520.77%3771.770.12%

财务费用23526.751.89%60719.902.35%74243.732.39%

1-1-11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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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中:利息费用22938.171.84%63506.892.46%79183.162.55%

利息收入619.200.05%2310.330.09%3738.940.12%

加:其他收益708.420.06%1974.670.08%3537.440.11%

投资收益33086.142.65%51028.931.97%28346.850.91%

其中:对联营企业

17906.131.44%46990.191.82%22975.880.74%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5.47-0.01%

信用减值损失5523.380.44%17510.420.68%-20262.67-0.65%

资产减值损失-124.95-0.01%-66988.40-2.59%-212456.53-6.83%

资产处置收益--3654.650.14%41.980.00%

二、营业利润312677.1625.08%482420.3018.67%338158.5010.87%

加:营业外收入5473.000.44%26183.321.01%11098.550.36%

减:营业外支出6449.500.52%83073.053.21%20086.540.65%

三、利润总额311700.6625.00%425530.5816.47%329170.5110.59%

减:所得税费用62827.455.04%83060.043.21%99610.333.20%

四、净利润248873.2019.96%342470.5413.25%229560.187.38%报告期内国源电力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和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国源电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3109570.07万元、2584383.07万元和1246798.57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229560.18

万元、342470.54万元和248873.20万元。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240609.3399.50%2566442.9799.31%3034306.8697.58%

其中:发电收入1048152.4084.07%2058852.0879.67%2412066.4777.57%

煤炭销售收入192379.0615.43%502577.3719.45%616225.3819.82%

其他收入77.880.01%5013.530.19%6015.010.19%

其他业务收入6189.230.50%17940.100.69%75263.212.42%

合计1246798.57100.00%2584383.07100.00%3109570.07100.00%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34306.86万元、2566442.97

1-1-11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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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1240609.33万元,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由发电收入和煤炭销售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发电业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2412066.47万元、

2058852.08万元和1048152.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57%、

79.67%和84.07%,报告期内国源电力发电业务规模整体稳定,其中2024年度

因子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蒙东能源等无偿划转置出导致发电业务规模略有下降;国源电力煤炭销售产生的收入分别为

616225.38万元、502577.37万元和192379.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82%、19.45%和15.43%,受煤炭价格波动及开采量影响,报告期国源电力煤

炭销售情况整体稳定且略有下降。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842034.7999.84%1780856.4698.27%2101664.9095.60%

其他业务成本1375.280.16%31280.771.73%96777.994.40%

合计843410.06100.00%1812137.24100.00%2198442.89100.00%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营业成本分别为2198442.89万元、1812137.24万元和843410.0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5.60%、98.27%和99.84%,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2.13%30.61%30.74%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受发电量、上网电价、煤炭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略有下降,营业收入下降比例小于营业成本下降比例,故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且逐年略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35.66% 34.12% 35.47%

1-1-11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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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225.SH 陕西煤业 28.21% 32.71% 37.96%

601898.SH 中煤能源 24.56% 24.88% 25.21%

600188.SH 兖矿能源 30.55% 38.70% 43.86%

000983.SZ 山西焦煤 29.32% 31.36% 37.63%

001286.SZ 陕西能源 36.39% 35.04% 40.16%

600575.SH 淮河能源 6.69% 6.05% 5.83%

平均值27.34%28.98%32.30%

注:数据来源:wind国源电力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情况保持一致。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61037.6983470.84117865.73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1789.76-410.80-18255.40

合计62827.4583060.0499610.33

国源电力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1%、5%、7%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适用税率4%-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15%、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销售费用2995.220.24%4952.250.19%5773.250.19%

管理费用25525.452.05%57244.442.22%125580.404.04%

1-1-11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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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研发费用7300.870.59%19842.520.77%3771.770.12%

财务费用23526.751.89%60719.902.35%74243.732.39%

合计59348.294.76%142759.115.52%209369.156.73%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09369.15万元、142759.11万元和59348.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73%、5.52%和4.76%,其中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占比相对较高。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1741.055325.38791.37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453.941697.323302.58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5523.3816833.85116.16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919.734099.665223.9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582.54-35126.92-2295.96

和支出

小计20220.65-7170.717138.08

所得税影响额-2221.12-10503.45-1733.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37.43-9344.89-698.35

合计18236.96-27019.054706.61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4706.61万元、-27019.05万元和18236.96万元,国源电力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处置及收回以前年度计提减值的款项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2025年1-7月非经常损益主要系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所致。

1-1-11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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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314.97506862.19970878.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405.18-919826.05-57373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05.42270176.14-193234.2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40.681399.441469.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374.53-141388.28205380.81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0878.86万元、

506862.19万元和315314.97万元。其中,2024年度较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为销售收入下滑及处置子公司综合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国源电力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73733.58万元、-919826.05万元和-279405.18万元,其中,2024年度较上年

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流出大幅增加,主要为对剥离单位委托贷款金额增加、无偿划转子公司导致现金净流出及为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综合所致。

(二)新疆能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40485.347.95%296103.909.70%320628.1912.09%

应收票据78782.122.60%117528.923.85%117235.374.42%

应收账款83833.462.77%45855.021.50%28540.381.08%

应收款项融资20801.390.69%8970.040.29%33548.391.27%

预付款项72329.162.39%92473.723.03%54444.232.05%

其他应收款60046.211.99%65173.682.14%89019.513.36%

存货50207.701.66%32729.051.07%12365.860.47%

其他流动资产229800.607.60%215332.837.06%148091.495.58%

流动资产合计836285.9827.65%874167.1728.64%803873.4230.32%

长期股权投资150838.184.99%154494.355.06%115601.604.36%

1-1-11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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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821691.7327.17%833073.7427.30%772501.4029.13%

在建工程313836.5710.38%239598.047.85%186901.667.05%

使用权资产90136.992.98%105609.613.46%65229.992.46%

无形资产651374.6821.54%653402.2321.41%628816.0523.71%

商誉152.550.005%152.550.005%152.550.006%

长期待摊费用557.940.02%640.780.02%778.70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49554.481.64%49301.291.62%45419.961.71%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149.013.64%141652.304.64%32394.081.22%

非流动资产合计2188292.1372.35%2177924.8871.36%1847795.9869.68%

资产总计3024578.10100.00%3052092.05100.00%2651669.4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资产总额分别为2651669.40万元、3052092.05万元和3024578.10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流动资产分别为803873.42万元、874167.17万元和836285.9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0.32%、28.64%和27.65%,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新疆能源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847795.98万元、

2177924.88万元和2188292.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68%、71.36%

和72.35%,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320628.19万元、296103.90万元和240485.3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2.09%、9.70%和7.95%。其中2025年7月末,货币资金较2024年底减少55618.56万元,减少18.78%,主要系新疆能源通常在年底加大督促力度收回应收账款,本期末尚未加大催收力度,经营性现金流流出大于流入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应收账款分别为28540.38万元、4585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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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83833.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8%、1.50%和2.77%。其中

2024年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底增加17314.64万元,增长60.67%,主要原因是

售煤应收款账龄未到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25年7月末应收账款较2024年底增加37978.44万元,增长82.82%,主要原因系新疆能源每年年末会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在年底集中回款,2025年7月公司销售回款节奏尚未进入集中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金额金额

1年以内83608.0345855.0228540.38

1至2年225.42--

2至3年---

3年以上40.7140.7140.71

账面余额合计83874.1745895.7328581.09

减:信用损失准备40.7140.7140.71

账面价值合计83833.4645855.0228540.38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且信用损失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低,对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信用损失准备,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高,回收情况良好。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预付款项分别为54444.23万元、92473.72万元和72329.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5%、3.03%和2.39%。其中

2024年末预付款项较2023年底增加38029.49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

新疆能源为保障煤炭运输销售,预付给铁路局的铁路运费增长所致。2025年7月末预付款项较2024年底减少20144.56万元,减少21.78%,主要原因是2025年1-7月煤炭销售量有所下降,因此降低预付给铁路局的铁路运输费。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分别为89019.51万元、65173.68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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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6.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6%、2.14%和1.99%。其中2025年7月末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底减少5127.47万元,减少7.87%,主要原因为应集团要求,需要清理往来账款,故2025年有部分代垫款项收回,导致其他应收中的代垫款项从2024年末的61065.70万元降至2025年7月末的51130.5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金额金额

1年以内54833.908271.1333184.38

1至2年3197.103342.9955294.81

2至3年104.3753248.05252.61

3年以上5573.143973.814058.28

账面余额合计63708.5068835.9892790.08

减:信用损失准备3662.293662.293770.57

账面价值合计60046.2165173.6889019.51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其他应收款账龄呈现阶段性集中特征,2023年以

1年以内及1至2年为主,2024年主要集中在2至3年,2025年7月末则以1年以内为主,各期其他应收款均已按规定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整体质量较高,回收情况良好。2023年、2024年,其他应收款主要是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的代垫款项账龄在逐年迁徙;2025年7月末其

他应收款则主要是为“奎屯西站运销站”代垫的铁路运费。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存货分别为12365.86万元、32729.05万元和

50207.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7%、1.07%和1.66%。其中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底增加20363.19万元,增长164.67%,主要原因是新疆能源主要煤矿采矿区域地处深山,开采条件复杂,外加冬季运输效率周期性下降,为保证供应链稳定,客户适度提高了库存安全边际。其中2025年7月末存货较

2024年底增加17478.65万元,增长53.40%,主要原因是为应对夏季炎热用电

需求增加,针对煤电供应进行了战略性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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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的固定资产分别为772501.40万元、833073.74万元和821691.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13%、27.30%和27.17%。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920164.36915369.41900261.43

井巷资产181581.09179417.09125183.23与井巷资产及露天煤矿

506967.67483157.68457084.33

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6076.336076.335708.92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7407.307188.526160.43

煤化工专用设备92.8450.5350.53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843.171607.69888.35

及其他

合计1624132.761592867.251495337.23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113472.03103392.2089111.49

井巷资产56295.2139583.9222387.94与井巷资产及露天煤矿

288239.91273168.75257311.14

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3284.302951.852576.39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2517.392051.701508.60

煤化工专用设备32.0322.9322.76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255.3136.58198.56

及其他

合计464096.18421207.93373116.88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262804.34262807.50273349.27

井巷资产30147.4230147.4230147.42与井巷资产及露天煤矿

44596.2444833.8245425.41

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792.61792.61792.61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3.563.5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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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煤化工专用设备0.320.320.32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0.350.350.35

及其他

合计338344.85338585.58349718.95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543887.99549169.71537800.67

井巷资产95138.46109685.7672647.87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174131.52165155.11154347.79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1999.422331.872339.92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4886.355133.264648.26

煤化工专用设备60.5027.2827.46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587.501570.75689.44

及其他

合计821691.73833073.74772501.40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固定资产以建筑物、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和井巷资产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新疆能源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7)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分别为186901.66万元、239598.04万元和

313836.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5%、7.85%和10.38%。其中

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52696.38万元,增长28.19%,2025年7月末在建工程较2024年底增加74238.53万元,增长30.98%,主要原因是针对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矿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8)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分别为628816.05万元、653402.23万元和

651374.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71%、21.41%和21.54%。新疆能

源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及探矿权等,各报告期末金额保持基本稳定。

1-1-11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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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92791.9110.01%----

应付票据196680.0110.21%294405.7115.52%137780.008.59%

应付账款339405.1017.62%500810.4626.40%396599.3124.72%

预收款项288.080.01%1116.950.06%468.440.03%

合同负债132491.336.88%67987.673.58%122161.127.62%

应付职工薪酬136696.347.10%114190.646.02%112800.947.03%

应交税费48037.882.49%91964.974.85%76848.554.79%

其他应付款48414.342.51%33371.801.76%32457.672.02%一年内到期的非

62548.993.25%75720.273.99%148996.579.29%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6787.120.87%11300.140.60%15646.550.98%

流动负债合计1174141.0960.96%1190868.6162.79%1043759.1665.07%

长期借款208766.8110.84%113423.375.98%85811.865.35%

租赁负债6625.680.34%21630.791.14%40561.642.53%

长期应付款440191.6822.86%473288.1224.95%390442.6424.34%

预计负债86099.924.47%89999.014.75%40666.562.54%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91.340.53%7459.590.39%2833.780.18%

非流动负债合计751875.4339.04%705800.8637.21%560316.4834.93%

负债总计1926016.53100.00%1896669.48100.00%1604075.6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总负债分别为1604075.65万元、1896669.48万元和1926016.53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7月末,新疆能源流动负债分别为1043759.16万元、1190868.61万元和

1174141.0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07%、62.79%和60.96%;新疆

能源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60316.48万元、705800.86万元和751875.4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93%、37.21%和39.04%。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负债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1-1-11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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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192791.9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0%、0.00%和10.01%。2025年7月末新增短期借款的主要原因系本期为保证营运资金水平满足正常经营,新疆能源增加了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分别为137780.00万元、294405.71万元和

196680.0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9%、15.52%和10.21%。其中

2024年末应付票据较2023年底增加156625.71万元,增幅113.68%,主要原因

是本年建设工程投入较多,因此开具应付票据需求相应增加。2025年7月末应付票据较2024年底减少97725.70万元,减少33.19%,主要原因是本期各项工程陆续建设完成,应付票据的开具有所减少。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分别为396599.31万元、500810.46万元和

339405.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72%、26.40%和17.62%。其中

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底增加104211.15万元,增长26.28%,主要系

2024年应付工程款等应付款项的增加。2025年7月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底减

少161405.36万元,减少32.23%,主要原因是2025年1-7月煤炭销售量下降,相应的所需的材料款、铁路运费、服务费减少。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分别为122161.12万元、67987.67万元和

132491.3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2%、3.58%和6.88%。其中2025年7月末合同负债较2024年底增加64503.66万元,增长94.88%,主要原因是当期煤炭销售价格持续走低,下游火力发电公司为降低成本、保障供应稳定性,倾向通过预付货款的方式来锁定未来一段时间的供应量和价格。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分别为76848.55万元、91964.97万元和

48037.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9%、4.85%和2.49%。其中2024年末较2023年末应交税费余额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托克逊能源黑山露天煤矿二采区扩容建设项目计提草原补偿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税费。2025

1-1-11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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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末应交税费较2024年底减少43927.09万元,减少47.77%,主要原因是

2025年1-7月利润总额大幅下降,导致本期末计提的应交所得税费用较2024年

末大幅下降;此外本期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大于计提金额,导致2025年7月末计提的应交增值税金额较2024年末大幅下降。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8996.57万元、

75720.27万元和62548.9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9%、3.99%和

3.25%。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持续降低,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陆续到期。

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长期借款分别为85811.86万元、113423.37万元和208766.8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5%、5.98%和10.84%。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长期借款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长期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对外新增了部分长期借款。

8)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90442.64万元、473288.12万元和440191.6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34%、24.95%和22.86%。

2024年末较2023年底增加82845.48万元,增长21.2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签

订了矿业权益金出让合同所致。

9)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预计负债分别为40666.56万元、89999.01万元和86099.9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4%、4.75%和4.47%。其中

2024年末较2023年底大幅增加49332.45万元,增幅121.31%,主要原因是乌

东煤矿及托克逊黑山矿的应确认的复垦费用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1-1-11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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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5年2024年度/2024年2023年度/2023年

项目

7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63.6862.1460.49

流动比率(倍)0.710.730.77

速动比率(倍)0.670.710.7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99065.44316854.70365988.59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1.709.1112.18

(倍)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49%、62.14%和63.68%,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流动比率分别为0.77、0.73和0.71,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71和0.6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资产结构

以长期资产为主,负债结构以短期负债为主所致。新疆能源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良好。

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1-1-11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低,资产负债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高,主要系新疆区域煤价相对较低、运输半径长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偏弱,同时公司持续投入矿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资金较大,从而使流动资产不足、负债规模上升所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7748.9644.26

存货周转率(次)13.3361.48159.88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26次、48.96次和

10.77次。

报告期各期末,新疆能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9.88次、61.48次、13.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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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698977.59100.00%1823190.10100.00%1942290.57100.00%

其中:营业成本557355.5079.74%1407235.2677.19%1396156.5671.88%

税金及附加65716.889.40%156333.358.57%141688.557.29%

销售费用6187.250.89%12779.010.70%10615.040.55%

管理费用44588.176.38%61772.453.39%146531.487.54%

研发费用1963.660.28%9165.000.50%7217.730.37%

财务费用12983.001.86%20895.491.15%19242.270.99%

其中:利息费用13004.521.86%21532.591.18%19946.951.03%

利息收入271.550.04%945.900.05%927.270.05%

加:其他收益148.620.02%542.180.03%498.930.03%

投资收益-721.99-0.10%19662.151.08%22572.171.16%

其中:对联营企业

-3767.96-0.54%15254.560.84%16527.960.85%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66.830.004%-32.44-0.002%

资产减值损失-31.34-0.004%0.190.00%-7811.70-0.40%

资产处置收益479.670.07%-770.31-0.04%-2.260.00%

二、营业利润10058.071.44%174510.579.57%236063.6412.15%

加:营业外收入1408.660.20%10364.810.57%2905.920.15%

减:营业外支出2384.120.34%10151.480.56%16020.310.82%

三、利润总额9082.621.30%174723.909.58%222949.2511.48%

减:所得税费用18100.402.59%55752.873.06%68264.083.51%

四、净(亏损)/利润-9017.79-1.29%118971.026.53%154685.177.96%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新疆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1942290.57万元、

1823190.10万元和698977.59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154685.17万元、

118971.02万元和-9017.79万元。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销售。2024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度下降,主要因当年煤炭销量及售价小幅下滑,且新疆煤炭向外运输成本提高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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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盈利空间压缩。2025年1-7月出现净亏损,主要原因是新疆煤炭销售价格下降,但生产成本如折旧摊销、人工费用等相对刚性,使得营业成本降幅低于营业收入降幅,最终影响新疆能源的经营业绩。

新疆能源具有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其中,下属新疆准东露天煤矿截至2025年最新核定产能已达3500万吨/年,是国内第二大露天煤矿,可采储量超过20亿吨,其开采的31号不粘煤具有低灰、特低硫、中高热值的特性,是优质化工及动力用煤,年产量可满足2座千万千瓦级电厂全年需求。除此之外,新疆能源还拥有新疆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核定产能3000万吨/年)、新疆黑山露天煤矿(核定产能1600万吨/年)等国内煤

炭产能及资源储量领先的大型煤矿。

新疆能源的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受限于新疆地区煤炭铁路基础运输设施

尚不完善,难以对外运输。作为国家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新疆煤炭资源禀赋优异且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国家目前已规划以兰新铁路为“一主”,临哈-将军庙铁路和格库铁路构成“两翼”的“疆煤外运”工程,将新疆地区的煤炭资源输送到东部和中部地区经济发达的煤炭核心消费市场,让新疆高热值、低硫的优质煤炭更具市场竞争力。目前,国家已规划投资超过866亿元建设哈密三条战略铁路,破解“疆煤外运”困局。未来,随着“疆煤外运”工程逐步建设,新疆能源的优质煤炭销量与价格将逐步提升,未来新疆能源盈利能力增长动力充足。

从需求角度看,根据市场公开研究报告,新疆新投产/在建/拟建煤电装机规模 34035MW,按耗煤量 506.5 克/千瓦时来计算,新疆地区年新投产/在建/拟建煤电已知项目预计年耗煤量8920万吨。目前新疆在建及拟建煤化工项目投资规模超8000亿元,在建项目(平均建设周期3~5年)产能有望于2027年-

2029年期间释放,将大幅提升新疆地区煤炭就地转化能力,其中新疆能源与西

部能源共同投资建设的准东 20 亿 m3/年煤制气项目预计于 2028 年初投产,耗煤量可达508万吨/年,将有利推动本次评估范围的准东露天煤矿、红沙泉一矿、红沙泉二矿的煤炭销售,国能新疆煤制气二期项目也在筹划中。另外还有煤制烯烃、煤制 BDO、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等众多煤化工项目相继落地,预计耗煤8000万吨以上,因此综合考虑历史期间疆煤外运受限、疆煤外运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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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持续完善、未来需求端增长拉升等因素,预计新疆能源未来煤炭销量与价格呈现增长趋势,盈利可持续性具有良好的保障。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94743.7599.39%1814256.6699.51%1933628.5799.55%

其中:煤炭销售681979.1397.57%1780785.7897.67%1902542.1897.95%

其他12764.621.83%33470.881.84%31086.391.60%

其他业务收入4233.830.61%8933.440.49%8662.000.45%

合计698977.59100.00%1823190.10100.00%1942290.57100.00%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33628.57万元、1814256.66万元和694743.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55%、99.51%和99.39%,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552900.1399.20%1403371.3999.73%1394515.0899.88%

其他业务成本4455.380.80%3863.870.27%1641.480.12%

合计557355.50100.00%1407235.26100.00%1396156.56100.00%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营业成本分别为1396156.56万元、1407235.26万元和557355.5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88%、99.73%和99.20%,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占比情况与收入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2023年主营业务毛利率20.42%22.65%27.88%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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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88%、22.65%和20.42%。

受新疆地区煤炭销售价格下行及煤炭运输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新疆能源报告期内毛利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40.1% 44.5% 46.6%

601225.SH 陕西煤业 43.79% 56.80% 59.52%

601898.SH 中煤能源 44.0% 49.8% 49.0%

600188.SH 兖矿能源 - 48.55% 55.50%

000983.SZ 山西焦煤 47.55% 52.29% 59.14%

001286.SZ 陕西能源 54.99% 59.04% 63.62%

600575.SH 淮河能源 37.48% 24.60% 24.91%

平均值44.65%47.94%51.18%

注:中国神华、陕西煤业、兖矿能源毛利率取自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2025年半年报未披露自产业务分部数据;中煤能源取自自产商品煤业务;山西焦煤、陕西能源取自煤炭业务;淮河能源取自煤炭销售业务;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成下降趋势,且低于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其主要原因系由于新疆区域市场特性所致。一方面,受新疆本地及周边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新疆地区整体煤炭价格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新疆区域地理位置原因,该区域整体煤炭外运成本较高,进一步压缩盈利空间,导致毛利率水平整体较低且成下滑趋势。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2023年当期所得税费用15621.8555008.4067258.37

递延所得税费用2478.55744.471005.72

合计18100.4055752.8768264.08

新疆能源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

增值税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9%、6%、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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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适用税率5%-8%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15%、20%、25%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征,适用税率5-50元/平方米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销售费用6187.250.89%12779.010.70%10615.040.55%

管理费用44588.176.38%61772.453.39%146531.487.54%

研发费用1963.660.28%9165.000.50%7217.730.37%

财务费用12983.001.86%20895.491.15%19242.270.99%

合计65722.089.41%104611.955.74%183606.529.45%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83606.52万元、104611.95万元和65722.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45%、5.74%和9.41%。其中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占比较高。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506.95-1089.29-132.85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13.353116.19292.36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3045.974407.606044.2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206.57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67.46-2041.71-12983.80

小计2698.804392.79-6573.52

所得税影响额-88.15642.071062.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6.55392.6916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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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合计2697.205427.55-3836.19

最近两年一期,新疆能源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新疆能源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836.19万元、5427.55万元和2697.20万元,金额相对较低。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870.29405390.39531372.9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65345.71-214874.05-10475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644.87-199841.25-281214.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66571.13-9324.92145400.71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026.87294598.00303922.92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1372.98万元、405390.39万元和-126870.29万元。2025年1-7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主要系新疆能源通常在年底加大督促力度收回应收账款,本期末尚未加大催收力度,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大于流入金额所致。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757.97万元、-214874.05万元和-165345.71万元,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1214.29万元、-199841.25万元和225644.87万元。其中,2023年度与2024年度主要由于偿还债务较多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025年1-7月新疆能源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导致当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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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工公司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97806.2517.14%412881.3311.15%337597.809.45%

应收票据3831.880.09%3951.530.11%6277.760.18%

应收账款44252.541.09%46578.901.26%27293.900.76%

预付款项51429.211.26%45727.271.23%44593.311.25%

其他应收款17869.820.44%21815.780.59%15242.780.43%

存货191536.914.70%171002.624.62%181175.095.07%

合同资产38901.020.96%32738.010.88%27487.060.77%

其他流动资产25204.070.62%27949.040.75%13591.850.38%

流动资产合计1070831.7026.30%762644.4820.59%653259.5318.29%

长期股权投资246253.396.05%265880.027.18%225407.806.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5%2000.000.05%2000.000.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2%1000.000.03%-0.00%

固定资产2026288.0449.76%2128152.1657.47%2263352.0963.36%

在建工程374525.019.20%270522.627.30%225412.696.31%

使用权资产9452.460.23%3965.430.11%2547.340.07%

无形资产244004.295.99%158015.524.27%150218.934.21%

长期待摊费用12146.090.30%7481.460.20%9574.26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26716.800.66%28709.260.78%30965.920.87%

其他非流动资产59056.541.45%74986.262.02%9252.200.26%

非流动资产合计3001442.6173.70%2940712.7379.41%2918731.2481.71%

资产总计4072274.31100.00%3703357.22100.00%3571990.7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571990.77万元、3703357.22万元和4072274.31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653259.53万元、762644.48万元和1070831.7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8.29%、20.59%和26.30%;化工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918731.24

万元、2940712.73万元和3001442.6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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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1%和73.70%,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

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337597.80万元、412881.33万元、697806.2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9.45%、11.15%、17.14%,报告期内化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逐年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化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持续净流入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27293.90万元、46578.90万元、44252.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6%、1.26%、1.09%。报告期内,

化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由煤化工产品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3272.9797.19%45801.0696.98%26025.3492.22%

1至2年219.940.49%543.041.15%1762.696.25%

2至3年756.141.70%606.791.28%72.500.26%

3年以上273.500.61%277.400.59%359.871.28%

账面余额合计44522.55100.00%47228.29100.00%28220.40100.00%

减:信用损失准备270.010.61%649.381.37%926.503.28%

账面价值合计44252.5499.39%46578.9098.63%27293.9096.72%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较高,化工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较好。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44593.31万元、45727.27万元、

51429.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5%、1.23%、1.26%,预付款项主

要为预付煤款、分包工程款及材料款等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基本保持稳定。

4)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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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存货分别为181175.09万元、171002.62万元、

191536.9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7%、4.62%、4.70%,构成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1852.9610.40%26209.2113.76%32509.7416.34%

半成品31818.4515.14%26168.5313.74%21697.1610.91%

库存商品91484.1243.52%79586.2841.78%63461.5431.90%

备品备件64803.2030.83%58230.9730.57%81054.5340.74%

低值易耗品257.330.12%282.550.15%214.040.11%

账面余额合计210216.06100.00%190477.55100.00%198937.00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18679.158.89%19474.9310.22%17761.918.93%

账面价值合计191536.9191.11%171002.6289.78%181175.0991.07%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跌价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备品备件18673.9019469.6817756.66

低值易耗品5.255.255.25

合计18679.1519474.9317761.91

5)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25407.80万元、265880.02万元、246253.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1%、7.18%、6.05%。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的合营及联营公司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上海浦景

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股权。报告期内,化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规模保持平稳。

6)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2263352.09万元、2128152.16万元、2026288.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36%、57.47%、49.76%,

1-1-11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1273449.621272678.761267528.82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23.5323.5323.53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73582.5574168.5167944.91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6948.866948.866948.86

煤化工专用设备4847866.284844712.514794672.87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22.4926106.5634106.5634

及其他

合计6201993.336198638.746137225.55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312422.25303524.98282249.15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3.933.041.52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27447.3726702.8626383.83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6525.486525.486525.48

煤化工专用设备1983929.761888345.931723072.44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90.397188.931686.6469

及其他

合计2330419.192225191.232038319.06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463673.16463680.98463072.42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36196.1436196.1436196.14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82.9482.9482.94

煤化工专用设备1345333.881345335.291336202.90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及其他

合计1845286.111845295.351835554.40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497354.21505472.81522207.25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19.6020.4822.01

和设备

1-1-11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9939.0411269.515364.94

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340.44340.44340.44

煤化工专用设备1518602.651611031.291735397.54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32.1017.6319.92

及其他

合计2026288.042128152.162263352.09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固定资产以煤化工专用设备、建筑物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化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7)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25412.69万元、

270522.62万元、374525.0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1%、7.30%、

9.20%。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逐步增长,主要系下属化工项目持续推进建设。

8)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50218.93万元、

158015.52万元、244004.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1%、4.27%、

5.99%。报告期内,化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00627.144.29%-0.00%45022.102.31%

应付账款356062.6615.17%379658.7219.66%371606.4119.10%

预收款项58.330.00%6.280.00%-0.00%

合同负债69792.152.97%41125.692.13%36989.271.90%

应付职工薪酬145502.546.20%76562.123.96%74345.673.82%

应交税费11875.890.51%15736.010.81%20298.871.04%

其他应付款72335.553.08%79530.154.12%92470.324.75%

1-1-11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

875765.5537.31%319283.1516.53%149374.977.68%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6104.130.26%3576.560.19%4945.470.25%

流动负债合计1638123.9369.78%915478.6747.40%795053.0840.87%

长期借款694720.4629.59%1002003.6551.88%1140638.8258.64%

租赁负债4203.970.18%2537.300.13%-0.00%

长期应付款10396.660.44%11466.640.59%9565.420.49%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709321.0930.22%1016007.5952.60%1150204.2459.13%

负债合计2347445.02100.00%1931486.26100.00%1945257.3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945257.31万元、1931486.26万元、2347445.02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95053.08万元、915478.67万元、1638123.9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0.87%、47.40%、69.78%。化工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50204.24万元、1016007.59万元和709321.09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9.13%、

52.60%和30.22%。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371606.41万元、379658.72万元、356062.6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10%、19.66%、15.17%。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应付账款由工程款、设备款和材料款等构成,应付账款规模整体平稳。

2)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92470.32万元、79530.15万元、72335.5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5%、4.12%、3.08%。报告期内,化工公司其他应付款项主要由保证金、代扣代缴款等构成,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保证金有所下降。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9374.97万元、

319283.15万元、875765.5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8%、16.53%、

1-1-11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7.31%,2025年7月末,化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所增长,主要系

长期借款临近到期所致。

4)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140638.82万元、1002003.65万元、694720.4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8.64%、51.88%、29.59%。

2025年7月末化工公司长期借款规模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长期借款临近

到期调整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57.64%52.16%54.46%

流动比率(倍)0.650.830.82

速动比率(倍)0.540.650.5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91819.01385402.47307727.32(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274.231.66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

1-1-11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宝丰能源,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宝丰能源不存在显著差异。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6.0870.0696.52

存货周转率(次)5.4810.9510.5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6.52次、70.06次和

26.08次。

报告期各期末,化工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56次、10.95次和5.48次。

1-1-11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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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1196229.43100.00%2642897.55100.00%2565089.99100.00%

减:营业成本1098731.5691.85%2132999.7480.71%2129776.9983.03%

税金及附加41996.923.51%169896.216.43%162774.186.35%

销售费用13079.101.09%18491.100.70%15255.600.59%

管理费用79814.656.67%116456.264.41%149524.045.83%

研发费用26561.752.22%77715.742.94%82813.133.23%

财务费用21112.521.76%38712.681.46%45564.641.78%

其中:利息费用22598.591.89%40813.561.54%47495.551.85%

利息收入1149.520.10%2233.800.08%2093.890.08%

加:其他收益2770.570.23%7987.860.30%6060.730.24%投资收益(损失

30406.132.54%63222.522.39%48582.961.89%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30406.132.54%63222.522.39%48582.961.89%

业的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833.750.07%-330.70-0.01%-1074.89-0.04%填列)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0.00%-26348.48-1.00%-2249.15-0.09%填列)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2.600.00%1197.430.05%2166.450.08%填列)

二、营业利润-51054.02-4.27%134354.455.08%32867.521.28%

加:营业外收入967.410.08%3194.730.12%5898.520.23%

减:营业外支出1153.100.10%5746.010.22%7455.880.29%

三、利润总额-51239.72-4.28%131803.174.99%31310.161.22%

减:所得税费用6186.220.52%5844.290.22%3982.950.16%

四、净利润-57425.94-4.80%125958.884.77%27327.211.07%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化工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化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2565089.99万元、

2642897.55万元、1196229.43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27327.21万元、

1-1-11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25958.88万元、-57425.94万元。

2024年化工公司净利润较2023年提升较大,主要系化工公司持续降本增效,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降低所致。2025年化工公司由盈转亏,主要系下属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油项目机组因工艺升级改造停产。上述机组于2024年

11月开始停产升级改造,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基本改造完成,处于试运行阶段,负荷已提升至90%。结合二代技术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生产管理层预测,随着相关产线改造完毕,生产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负荷恢复至正常水平,预计

2026年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有望实现扭亏为盈。

化工公司预计2026年负荷(指煤液化装置的油煤浆加工量除以设计加工量计算)可恢复到90%正常水平,预计2026年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有望实现扭亏为盈。2027年随着全年实现无检修、生产负荷进一步进一步达到95%、产量预计突破历史最高水平,利润总额预计超越一代技术水平。2026-2027年相较

2024年能够扩大盈利,主要系二代技术改造后装置长周期高负荷运行,实现

8000小时运行后不再需要每年一检修,油化品产量也随之增加。因此,化工公

司未来盈利水平具有保障性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188562.3799.36%2611125.4798.80%2528997.7798.59%

其中:煤化工收入1159773.4696.95%2540033.6196.11%2474876.1996.48%

其他收入28788.912.41%71091.862.69%54121.582.11%

其他业务收入7667.060.64%31772.081.20%36092.221.41%

合计1196229.43100.00%2642897.55100.00%2565089.99100.00%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主营业务中煤化工收入分别为2474876.19万元、

2540033.61万元、1159773.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48%、

96.11%、96.95%,主营业务占比突出。

1-1-11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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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097544.6599.89%2109037.9798.88%2112609.5399.19%

其他业务成本1186.910.11%23961.771.12%17167.460.81%

合计1098731.56100.00%2132999.74100.00%2129776.99100.00%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112609.53万元、2109037.97万元、1097544.6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19%、98.88%、99.89%。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7.66%19.23%16.46%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46%、19.23%及7.66%,

2025年1-7月化工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煤制油机组二代工艺改造停产,后续

复产不存在障碍。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宝丰能源36.74%33.15%30.40%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根据其2025年1-6月报告披露数据计算,未做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宝丰能源毛利率水平,主要系产品类型不完全相同,化工公司主营产品为煤制油(汽油、柴油)、聚烯烃、乙二醇,宝丰能源产品品种较多,涉及焦化、聚烯烃、精细化工等多类产品。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4193.763439.79161.03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147.83670.50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1992.462256.673151.42

1-1-11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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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合计6186.225844.293982.95

化工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9%、6%按应税销售量从量计征,适用税率为1.52元/升(汽油、石脑消费税

油)、1.2元/升(柴油)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缴流转税税额,适用税率为5%、7%教育费附加按实缴流转税税额,适用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缴流转税税额,适用税率为2%按房屋计税余值、从租计征,适用税率为房产计税余值1.2%(从房产税

价)、租金收入12%(从租)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应税面积,适用税率为1.05-9.6元/平方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销售费用13079.101.09%18491.100.70%15255.600.59%

管理费用79814.656.67%116456.264.41%149524.045.83%

研发费用26561.752.22%77715.742.94%82813.133.23%

财务费用21112.521.76%38712.681.46%45564.641.78%

合计140568.0211.75%251375.789.51%293157.4111.43%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93157.41万元、251375.78万元、140568.0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43%、9.51%、11.75%。报告期内,化工公司期间费用以管理费用为主。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1-1-11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10.39923.762177.83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607.761308.913661.66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47.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86.611068.032990.33

小计1431.773300.708829.82

所得税影响额-214.77-495.11-1324.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77-156.51-1601.17

合计1194.242649.095904.18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5904.18万元、2649.09万元和1194.24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政府补助等有关事项。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06.10323662.90229866.1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54.89-174451.32-32166.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413.93-46036.18-260953.9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226929.19103935.52-62648.15

少)额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8683.96411754.77307819.25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866.13万元、323662.90万元、80506.10万元,主要受销售收入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化工公司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166.50万元、-174451.32万

元、-180354.89万元,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出。报告期内,化工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0953.91万元、-46036.18万元、326413.93万元。202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转

正主要系当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1-1-11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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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乌海能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143222.6150.68%1020944.3245.38%909597.6742.19%

应收票据-0.00%50.000.00%-0.00%

应收账款18015.400.80%35820.551.59%52115.252.42%

应收款项融资-0.00%294.180.01%-0.00%

预付款项12329.150.55%6978.070.31%6255.740.29%

其他应收款18919.910.84%18875.770.84%17927.320.83%

存货20541.650.91%33312.061.48%17096.930.79%

其他流动资产292562.8212.97%369278.8316.41%425520.2519.74%

流动资产合计1505591.5366.75%1485553.7866.03%1428513.1666.26%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6173.390.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7.170.00%87.170.00%87.170.00%

固定资产310083.5313.75%342729.7915.23%341332.8715.83%

在建工程158767.527.04%134810.885.99%93175.124.32%

无形资产274648.0012.18%283295.2612.59%129923.426.03%

长期待摊费用51.180.00%51.770.00%52.77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65.160.08%1985.760.09%1985.760.09%

其他非流动资产4501.540.20%1328.850.06%154531.937.17%

非流动资产合计750004.1033.25%764289.4833.97%727262.4333.74%

资产总计2255595.64100.00%2249843.25100.00%2155775.5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资产总额分别为2155775.59万元、2249843.25万元、2255595.64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流动资产分别为1428513.16万元、1485553.78万元、1505591.5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66.26%、66.03%、66.75%;乌海能源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27262.43

万元、764289.48万元、750004.1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3.74%、

33.97%、33.25%,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1-1-11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乌海能源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等构成,主要流动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909597.67万元、1020944.32万元、1143222.6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2.19%、45.38%、50.68%。报告期内乌海能源货币资金呈上升趋势。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应收账款分别为52115.25万元、35820.55万元、18015.4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2%、1.59%、0.80%。报告期内,

乌海能源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为售煤款。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7910.0498.26%35565.1098.71%51791.6498.75%

1至2年68.490.38%0.000.00%30.000.06%

2至3年-0.00%0.000.00%0.000.00%

3年以上247.671.36%466.261.29%624.421.19%

账面余额合计18226.21100.00%36031.35100.00%52446.06100.00%

减:信用损失准备210.811.16%210.810.59%330.810.63%

账面价值合计18015.4098.84%35820.5599.41%52115.2599.37%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较高,乌海能源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较好。

3)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425520.25万元、369278.83万元、292562.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74%、16.41%、12.97%,主要系乌海能源委托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信托资金向国能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发放的信托贷款,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每年均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收回。

1-1-11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固定资产分别为341332.87万元、342729.79万元、310083.5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83%、15.23%、13.7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229672.58229239.49217824.23

井巷资产163211.26186976.60174642.01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576525.54560383.31526797.11

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

12275.3112275.3112144.98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

165.79165.79165.79

车及其他

合计981850.48989040.49931574.12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60474.9757849.6150209.70

井巷资产92373.6584497.0170411.72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335011.98320157.87285781.39

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

4118.303931.243765.11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

161.49161.46161.40

车及其他

合计492140.39466597.18410329.31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71778.8871778.8870510.97

井巷资产18041.9018041.9018639.11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85557.5085644.4786482.94

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

4248.284248.284278.92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

---车及其他

合计179626.55179713.53179911.93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97418.7299611.0097103.57

井巷资产52795.7184437.6985591.18

1-1-11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155956.07154580.97154532.79

器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

3908.734095.804100.95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

4.304.334.39

车及其他

合计310083.53342729.79341332.87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固定资产以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建筑物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乌海能源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3175.12万元、

134810.88万元、158767.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2%、5.99%、

7.04%。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在建工程逐年增加,主要系骆驼山煤矿项目持续建设。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29923.42万元、

283295.26万元、274648.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3%、12.59%、

12.18%。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及探矿权。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0.00%-0.00%38717.003.66%

应付账款130188.7112.49%147673.5614.29%173801.6216.44%

合同负债33619.993.23%16753.761.62%46458.624.39%

应付职工薪酬158189.8015.18%145125.8014.04%105291.509.96%

应交税费18639.531.79%21399.032.07%40907.393.87%

其他应付款65634.296.30%51158.504.95%53405.025.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112068.6510.75%67035.106.49%28772.922.72%

1-1-11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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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371.020.42%2177.990.21%6038.020.57%

流动负债合计522711.9850.15%451323.7343.67%493392.1046.67%

长期应付款269875.5525.89%298964.2528.93%296104.1028.01%

预计负债249748.0623.96%283091.3827.39%267652.0025.32%

非流动负债合计519623.6149.85%582055.6356.33%563756.0953.33%

负债合计1042335.59100.00%1033379.36100.00%1057148.1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负债总额分别为1057148.19万元、1033379.36万元、1042335.59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流动负债分别为493392.10万元、451323.73万元、522711.9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6.67%、43.67%、50.15%。乌海能源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63756.09万元、

582055.63万元、519623.6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3.33%、56.33%、

49.85%。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应付账款分别为173801.62万元、147673.56万元、130188.7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44%、14.29%、12.49%。报告期内,乌海能源应付账款由工程款、设备款和材料款等构成,应付账款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96104.10万元、298964.25万元、269875.5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8.01%、28.93%、25.89%,主要由应付采矿权价款及包括辞退福利、离职后设定受益计划在内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构成。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预计负债分别为267652.00万元、283091.38万元、249748.0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5.32%、27.39%、23.96%,预计负债主要是预提复垦费用及环境恢复治理费用。

1-1-11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46.2145.9349.04

流动比率(倍)2.883.292.90

速动比率(倍)2.843.222.8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6702.06231826.72179074.51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0.9612.278.68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1-1-11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账面货币资产余额较多,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8922.0819.72

存货周转率(次)10.0419.7238.93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9.72次、22.08次和

14.89次。

报告期各期末,乌海能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93次、19.72次和10.04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404002.19100.00%976984.69100.00%1074424.58100.00%

减:营业成本272957.8367.56%502033.6851.39%657029.7961.15%

税金及附加44022.8610.90%103292.8610.57%118256.6711.01%

1-1-11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1136.270.28%2246.250.23%2708.660.25%

管理费用84152.7420.83%169945.7617.39%101149.399.41%

研发费用3669.340.91%9359.230.96%5196.170.48%

财务费用2518.170.62%5109.080.52%-1416.32-0.13%

其中:利息费用9838.192.44%15023.861.54%15562.391.45%

利息收入7338.651.82%9965.921.02%17020.981.58%

加:其他收益593.090.15%1039.030.11%940.060.09%

投资收益3349.020.83%3339.620.34%531.020.0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0.00%-6173.39-0.63%173.390.02%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0.00%206.440.02%499.290.05%

资产减值损失-0.00%-14348.32-1.47%-82424.25-7.67%

资产处置收益-0.00%13.300.00%673.420.06%

二、营业利润-512.90-0.13%175247.9017.94%111719.7410.40%

加:营业外收入884.260.22%4359.450.45%18171.741.69%

减:营业外支出788.650.20%10300.431.05%10340.450.96%

三、利润总额-417.29-0.10%169306.9117.33%119551.0211.13%

减:所得税费用12166.833.01%38227.853.91%49486.474.61%

四、净利润-12584.11-3.11%131079.0613.42%70064.556.52%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乌海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1074424.58万元、

976984.69万元、404002.19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70064.55万元、

131079.06万元、-12584.11万元。

2024年乌海能源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煤炭开采上升的影响。2025年乌海能源由盈转亏,主要受房地产等下游行业影响,钢材需求不振,焦煤价格有所下降。产量方面,乌海能源下属公乌素、老石旦等矿井本期产量下降导致整体产量下降,销量小幅下滑。

乌海能源是集焦煤生产、洗选加工兼营瓦斯发电为一体的专业化煤炭生产企业,也是内蒙古最大的焦煤生产基地。乌海能源具有较强的煤炭资源品类优势,其产品以1/3焦煤、主焦煤、中高硫肥煤为主,具有强黏结性、焦化热强度好、挥发分中等的优点,属于市场稀缺煤种,是西北地区焦化厂不可或缺的

1-1-11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炼焦配煤品种。目前,煤炭价格处于历史低点,未来随着国家煤炭“反内卷”政策深入执行及煤炭行业周期性回暖,乌海能源预计可以恢复正常盈利水平。

当前焦煤价格处于历史低点,经查焦煤历史期货结算价长期趋势,2025年焦煤价格在10年历史价格的底部。随着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后,焦煤价格自

7月初起持续上涨。四季度虽受下游阶段性减产影响出现高位回调,但整体均

价仍明显高于上半年中枢。以焦精煤为例,乌海能源2025年1-7月综合均价为

900元/吨(不含税),截至2025年12月已升至1063元/吨(不含税),涨幅约18%。因此,综合国家政策导向、炼焦用煤资源稀缺性、价格趋势等因素,预计乌海能源未来煤炭销量与价格呈现增长趋势,盈利可持续性具有良好的保障。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02597.2599.65%972899.7599.58%1065143.6699.14%

其中:煤炭收入402489.7799.63%972618.6599.55%1064451.4399.07%

瓦斯发电收入107.480.03%281.100.03%692.230.06%

其他业务收入1404.940.35%4084.940.42%9280.910.86%

合计404002.19100.00%976984.69100.00%1074424.58100.00%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65143.66万元、972899.75万元、402597.25万元,主营业务主要由煤炭收入构成,报告期各期占比均在99%以上。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

272510.3099.84%500349.5299.66%652424.3699.30%

成本其他业务

447.530.16%1684.160.34%4605.430.70%

成本

1-1-11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272957.83100.00%502033.68100.00%657029.79100.00%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52424.36万元、500349.52万元、272510.3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9.30%、99.66%、99.84%。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2.31%48.57%38.75%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2025年乌海能源毛利率下滑主要原因系受房地产等下游行业影响,钢材需求不振,焦煤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40.1% 44.5% 46.6%

601225.SH 陕西煤业 43.79% 56.80% 59.52%

601898.SH 中煤能源 44.0% 49.8% 49.0%

600188.SH 兖矿能源 - 48.55% 55.50%

000983.SZ 山西焦煤 47.55% 52.29% 59.14%

001286.SZ 陕西能源 54.99% 59.04% 63.62%

600575.SH 淮河能源 37.48% 24.60% 24.91%

平均值44.65%47.94%51.18%

注:中国神华、陕西煤业、兖矿能源毛利率取自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2025年半年报未披露自产业务分部数据;中煤能源取自自产商品煤业务;山西焦煤、陕西能源取自煤炭业务;淮河能源取自煤炭销售业务;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乌海能源主要产品为焦煤,其需求受下游钢铁、房地产行业利润下滑影响较大,焦煤价格有所下降。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1963.3738572.9050796.88

1-1-11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82.85-345.05556.56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120.61--1866.97

合计12166.8338227.8549486.47

乌海能源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5%、7%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适用税率为选矿9%、原矿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15%、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比例比例

销售费用1136.270.28%2246.250.23%2708.660.25%

管理费用84152.7420.83%169945.7617.39%101149.399.41%

研发费用3669.340.91%9359.230.96%5196.170.48%

财务费用2518.170.62%5109.080.52%-1416.32-0.13%

合计91476.5122.64%186660.3119.11%107637.9210.02%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07637.92万元、186660.31万元、91476.5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2%、19.11%、22.64%,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管理费用中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8.591963.154620.07准备的冲销部分

1-1-11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468.07913.994158.46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610.18

对外债权投资及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3349.029513.02357.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4.20-7890.84505.37

所得税影响额-588.90-672.78-1990.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33.88131.03-522.12

合计3189.933957.5710738.83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0738.83万元、3957.57万元、3189.93万元。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94.17213939.82309286.8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27735.70-84567.50-139195.81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155941.53129372.32170091.09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8006.46443947.99314575.68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9286.89万元、

213939.82万元、71794.17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销售收入下滑所致。报告期内,乌海能源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195.81万元、-

84567.50万元、-227735.70万元,2025年1-7月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出增加主要

系存放于金融机构存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五)平庄煤业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1-11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94216.765.62%174911.955.27%199873.046.13%

应收票据1000.000.03%----

应收账款143773.964.16%84471.402.54%81541.432.50%

应收款项融资5306.220.15%754.690.02%1459.880.04%

预付款项12990.740.38%9517.690.29%10008.430.31%

其他应收款32109.700.93%35794.501.08%41037.641.26%

存货5954.000.17%851.170.03%869.000.03%

其他流动资产22277.930.64%20548.060.62%31446.710.96%

流动资产合计417629.3112.08%326849.469.84%366236.1311.22%

长期股权投资2814.880.08%2814.880.08%5388.100.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81256.6211.03%363239.6710.93%426043.7613.06%

固定资产591934.3717.12%602694.7718.14%579001.4317.75%

在建工程109644.023.17%92619.922.79%107054.003.28%

无形资产1583835.2345.82%1597827.2148.10%1554599.4547.65%

长期待摊费用142773.654.13%147587.174.44%144757.06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33958.030.98%38999.951.17%26047.200.80%

其他非流动资产192863.065.58%149176.924.49%53676.921.65%

非流动资产合计3039079.8587.92%2994960.4890.16%2896567.9288.78%

资产总计3456709.16100.00%3321809.94100.00%3262804.0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资产总额分别为3262804.05万元、3321809.94万元和3456709.16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流动资产分别为366236.13万元、326849.46万元和417629.3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1.22%、9.84%和12.08%,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构成;

平庄煤业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896567.92万元、2994960.48万元和

3039079.8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8.78%、90.16%和87.92%,非流动

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1-1-11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货币资金为199873.04万元、174911.95万元和

194216.7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6.13%、5.27%和5.62%。报告期内,平庄

煤业货币资金规模整体稳定。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应收账款分别为81541.43万元、84471.40万元和143773.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0%、2.54%和4.16%。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应收账款主要为售煤款形成。其中,2025年7月末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59302.56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平庄煤业每年年末会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在年底集中回款,2025年7月公司销售回款节奏尚未进入集中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38746.4590.06%78839.5181.23%74221.5968.29%

1至2年----29.580.03%

2至3年--4.050.00%128.660.12%

3年以上15316.229.94%18208.3618.76%34311.4731.57%

账面余额合计154062.66100.00%97051.92100.00%108691.29100.00%

减:信用损失准备10288.716.68%12580.5212.96%27149.8624.98%

账面价值合计143773.9693.32%84471.4087.04%81541.4375.02%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较高,平庄煤业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较好。

3)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1037.64万元、35794.50万元和32109.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6%、1.08%和0.93%,占比较小,主要系代垫款项、应收股利等。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应收款规模整体略降,主要系对拟处置业务蒙东矿业的应收股利回收导致规模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1-1-11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账龄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5755.6429391.5541053.18

1至2年7107.197199.1422.49

2至3年114.02-36.95

3年以上4303.244379.974450.20

账面余额合计37280.0940970.6645562.83

减:信用损失准备5170.395176.164525.19

账面价值合计32109.7035794.5041037.64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69.00万元、851.17万元及

5954.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3%、0.03%和0.17%。其中,2025年7月末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5102.83万元,主要原因为平庄煤业执行煤炭“以产定销”及年末煤炭库存量“全产全销”的存货管理政策,年中出现部分临时煤炭库存。

5)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1446.71万元、

20548.06万元和22277.9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6%、0.62%和

0.64%。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委托贷款、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费款。其中委托贷款主要是报告期各期平庄煤业对预重组交易置出的子公司蒙东能源提供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均为1年,贷款金额为3.00亿元、2.00亿元和2.00亿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庄煤业对蒙东能源的前述委托贷款已全部收回。

6)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5388.10万元、2814.88万元和2814.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7%、0.08%和0.08%。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的合营公司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河化肥有限公司股权。2024年末平庄煤业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下降,主要原因系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河

1-1-11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化肥有限公司持续停工,按照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计算可回收金额对其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426043.76万元、

363239.67万元和381256.6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06%、10.93%

和11.0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平庄煤业战略持有的龙源电力、东乌珠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等股权。2024年末平庄煤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少62804.09万元,降幅14.74%,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龙源电力股价下降导致平庄煤业所持股权公允价值下降。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固定资产分别为579001.43万元、602694.77万元和591934.3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75%、18.14%和17.12%。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298278.90289669.16266436.76

井巷资产422241.92422241.92406914.00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555258.30555692.47520433.71

器和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14707.9014707.9013297.63

家具、固定装置、汽

586.59549.78557.38

车及其他

合计1291073.611282861.221207639.48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139169.41130464.63123830.03

井巷资产139173.97132150.88121361.59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403121.48399814.33367347.86

器和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12473.9812323.4112106.74

家具、固定装置、汽

339.16339.16384.78

车及其他

合计694278.00675092.42625031.00

1-1-11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4432.264557.333515.66

井巷资产---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419.92507.6491.38

器和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7.797.79-

家具、固定装置、汽

1.271.27-

车及其他

合计4861.245074.043607.04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154677.23154647.19139091.06

井巷资产283067.95290091.04285552.41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

151716.90155370.50152994.47

器和设备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2226.132376.691190.89

家具、固定装置、汽

246.16209.34172.60

车及其他

合计591934.37602694.77579001.43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固定资产以建筑物、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和井巷资产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平庄煤业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9)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07054.00万元、

92619.92万元和109644.0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8%、2.79%和3.17%。其中,2024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14434.08万元,

主要原因为平庄煤业在建项目持续投入增加以及白音华选煤厂技术改造、储煤

场封闭改造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平庄煤业锡林河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项目部分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综合影响。2025年7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增加17024.10万元,主要系平煤蒙西矿业玻璃沟项目等工程项目持续投入增加。

10)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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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554599.45万元、

1597827.21万元和1583835.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65%、

48.10%和45.82%。报告期内,平庄煤业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探

矿权、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及软件等,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摊销。其中,2024年末平庄煤业无形资产规模较2023年末增加主要系平庄煤业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分别为144757.06万元、

147587.17万元和142773.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4%、4.44%和

4.13%,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平庄煤业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元宝山露天煤矿英

金河改河项目工程支出及征地及搬迁补偿费等构成。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53676.92万元、

149176.92万元和192863.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5%、4.49%和

5.58%,主要为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商誉等。其中,2024年

末平庄煤业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大幅提升,主要系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833005.3726.84%811910.6526.40%626877.7724.62%

应付票据31389.161.01%7592.200.25%24249.310.95%

应付账款151573.444.88%140427.494.57%166983.746.56%

预收款项699.440.02%11.430.00%120.860.00%

合同负债63849.182.06%23131.390.75%19931.640.78%

应付职工薪酬51112.441.65%39370.411.28%43280.721.70%

应交税费30857.380.99%53421.631.74%32075.101.26%

其他应付款655881.6321.13%695702.7522.62%765511.3830.07%

一年内到期的非322912.2510.40%347355.6811.29%32159.4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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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4565.400.47%12032.560.39%2590.650.10%

流动负债合计2155845.6869.45%2130956.1869.28%1713780.6567.32%

长期借款401711.8712.94%217666.597.08%251000.879.86%

长期应付款402355.8512.96%604910.1719.67%439716.5417.27%

预计负债76247.702.46%57239.641.86%51952.672.04%

递延所得税负债67980.242.19%65031.062.11%89438.953.51%

非流动负债合计948295.6630.55%944847.4630.72%832109.0432.68%

负债合计3104141.34100.00%3075803.64100.00%2545889.6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负债总额分别为2545889.69万元、3075803.64万元和3104141.34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流动负债分别为1713780.65万元、2130956.18万元和2155845.6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32%、69.28%和69.45%,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平庄煤业非流动负债分别

为832109.04万元、944847.46万元和948295.6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68%、30.72%和30.55%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总体负债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短期借款分别为626877.77万元、811910.65万元和833005.3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62%、26.40%和26.84%。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除生产经营积累外,还通过银行短期借款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4年末平庄煤业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85032.88万元,增幅

29.52%,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付土地出让金、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

需要以及日常经营生产所需,故而增加短期借款规模。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应付账款分别为166983.74万元、140427.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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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151573.4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6%、4.57%和4.88%。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应付账款由工程款、材料款和设备款等构成。其中,2024年末平庄煤业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6556.25万元,主要原因为应付工程款随着当年在建工程完工进度进行付款结算,而相应减少。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65511.38万元、695702.75万元和655881.6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07%、22.62%和21.13%。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其他应付款项主要由应付国家能源集团矿权转让款、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押金及保证金等构成。其中,平庄煤业对国家能源集团其他应付款362600.00万元,主要系因平庄煤业资金紧张,由母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代为支付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玻璃沟、黑岱沟的矿权转让款。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2159.49万元、

347355.68万元和322912.2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6%、11.29%和

10.40%。报告期内平庄煤业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5)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长期借款分别为251000.87万元、217666.59万元和401711.8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6%、7.08%和12.94%。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规模整体呈稳定增长趋势,其中2024年末长期借款金额减少幅度较大主要系当年末一年内到期部分长期借款金额较大。

6)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长期应付款分别为439716.54万元、604910.17万元和402355.8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27%、19.67%和12.96%,主要由应付采矿权价款、生态综合治理捐赠款、长期职工应付薪酬等构成。其中,2024年末平庄煤业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65193.63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锡林河煤化工于2024年同意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50.00亿元,截至2025年7月末,前述捐赠款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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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捐赠33.00亿元。

7)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预计负债分别为51952.67万元、57239.64万元和76247.7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4%、1.86%和2.46%,占比较低且保持稳定,主要由预提复垦费用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89.8092.5978.03

流动比率(倍)0.190.150.21

速动比率(倍)0.190.150.2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24429.51-166054.33297857.90(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6.26/5.98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平庄煤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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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流动比率分别为0.21、0.15和0.19,速动比率分别为0.21、0.15和0.1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值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上述捐赠事项以及为预付土地出让金及征地费用从而导致短期借款金额较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03%、92.59%和89.80%,资产负债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高,主要系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事项所致,报告期各期末未付金额构成长期应付款,导致负债规模增加、现金流压力短期承压,从而增加借款规模所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069.768.81

存货周转率(次)137.64534.22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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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81次、9.76次和8.06次。

报告期各期末,平庄煤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14.36次、534.22次和137.64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590499.58100.00%1004501.21100.00%919913.28100.00%

其中:营业成本275664.8646.68%475944.7347.38%459556.4149.96%

税金及附加81999.4513.89%174554.3317.38%126499.5613.75%

销售费用4132.310.70%11122.931.11%12556.981.37%

管理费用47797.158.09%133571.4513.30%113657.6912.36%

研发费用910.910.15%992.160.10%1779.940.19%

财务费用26626.814.51%35769.123.56%35527.483.86%

其中:利息费用26482.504.48%36884.723.67%35588.653.87%

利息收入224.960.04%1354.170.13%860.510.09%

加:其他收益643.160.11%1161.460.12%614.660.07%

投资收益5095.900.86%5356.130.53%4150.270.45%

信用减值损失2297.580.39%13723.311.37%2733.710.30%

资产减值损失-0.00%-5602.87-0.56%-96.36-0.01%

资产处置收益29.850.01%---82.59-0.01%

二、营业利润161434.5627.34%187184.5218.63%177654.9119.31%

加:营业外收入704.860.12%22948.042.28%511.850.06%

减:营业外支出22942.233.89%514983.5251.27%895.140.10%

三、利润总额139197.1923.57%-304850.97-30.35%177271.6219.27%

减:所得税费用31667.595.36%36998.233.68%54456.755.92%

四、净利润107529.6018.21%-341849.20-34.03%122814.8713.35%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平庄煤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919913.28万元、

1004501.21万元和590499.58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122814.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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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49.20万元、107529.60万元。2024年度,平庄煤业营业收入与上年度保

持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下降转亏,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锡林河煤化工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并于当年按折现值计入营业外支出。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588665.2999.69%999512.9199.50%908603.2898.77%

其中:煤炭销售568288.6696.24%986073.6898.17%898159.4697.64%

其他20376.633.45%13439.231.34%10443.811.14%

其他业务收入1834.290.31%4988.300.50%11310.001.23%

合计590499.58100.00%1004501.21100.00%919913.28100.00%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08603.28万元、999512.91万元和588665.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77%、99.50%和99.69%,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煤炭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低,主要系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为生产接续而进行的英金河改河工程导致当年度产量较低所致。英金河改河工程已于2024年5月完工,其后产量恢复正常并有所提升。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75431.2699.92%473329.4399.45%448712.7997.64%

其他业务成本233.600.08%2615.300.55%10843.632.36%

合计275664.86100.00%475944.73100.00%459556.41100.00%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营业成本分别为459556.41万元、475944.73万元和

275664.8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7.64%、99.45%和99.92%,与

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平庄煤业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占比情况与收入整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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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53.21%52.64%50.62%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平庄煤业煤炭销售以长协销售为主,煤价稳定性相对较好,报告期内平庄煤业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保持稳定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40.1% 44.5% 46.6%

601225.SH 陕西煤业 43.79% 56.80% 59.52%

601898.SH 中煤能源 44.0% 49.8% 49.0%

600188.SH 兖矿能源 - 48.55% 55.50%

000983.SZ 山西焦煤 47.55% 52.29% 59.14%

001286.SZ 陕西能源 54.99% 59.04% 63.62%

600575.SH 淮河能源 37.48% 24.60% 24.91%

平均值44.65%47.94%51.18%

注:中国神华、陕西煤业、兖矿能源毛利率取自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2025年半年报未披露自产业务分部数据;中煤能源取自自产商品煤业务;山西焦煤、陕西能源取自煤炭业务;淮河能源取自煤炭销售业务;数据来源:wind平庄煤业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整体情况保持一致,较同行业煤炭类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略高,主要系平庄煤业开采均为露天煤矿,开采成本较井工煤矿低所致。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8179.9658657.2856860.56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0.770.57-18.04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3486.86-21659.61-2385.77

合计31667.5936998.2354456.75

平庄煤业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1-1-12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种具体税率情况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7%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适用税率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15%、20%、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销售费用4132.310.70%11122.931.11%12556.981.37%

管理费用47797.158.09%133571.4513.30%113657.6912.36%

研发费用910.910.15%992.160.10%1779.940.19%

财务费用26626.814.51%35769.123.56%35527.483.86%

合计79467.1913.46%181455.6718.06%163522.0917.78%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63522.09万元、181455.67万元和79467.1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78%、18.06%和13.46%,其中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占比较高。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356.83-1691.15-758.43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287.84775.43138.98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2092.927040.702175.80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261.11633.831664.96

捐赠利得与支出-210.08-493430.87-83.08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1640.623086.53375.63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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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小计-19565.65-483585.523513.86

所得税影响额125.64-18504.4318.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0.04-238439.259237.48

合计-19801.34-226641.83-5742.43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5742.43万元、-226641.83万元和-19801.34万元,主要为捐赠支出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6.69125014.1464874.71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93217.02-344741.99-123821.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623.15195005.7256091.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24119.44-24722.12-2856.10

少)额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181.92126062.48150784.60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874.71万元、

125014.14万元和-3286.69万元,变动幅度较大。其中,2024年度较上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为销售收入增加而获得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平庄煤业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3821.93万元、-344741.99万元和-93217.02万元,其中,2024年度较上年

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流出大幅增加,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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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蒙建投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9786.512.65%54771.793.65%60581.034.12%

应收账款41779.742.78%28880.451.93%14863.561.01%

预付款项15888.451.06%6594.250.44%5272.220.36%

其他应收款3051.050.20%3843.310.26%414.270.03%

存货10791.570.72%8603.040.57%10881.610.74%

其他流动资产6977.990.46%86.940.01%19168.391.31%

流动资产合计118275.307.86%102779.796.85%111181.077.57%

长期股权投资31045.322.06%31863.692.12%32427.592.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484.341.96%29484.341.97%30596.282.08%

固定资产652074.9543.36%659846.0843.98%668976.5045.55%

在建工程148736.739.89%143099.459.54%129913.108.85%

无形资产249993.2716.62%248314.8016.55%212140.9614.44%

长期待摊费用56335.703.75%67617.344.51%86799.465.91%

递延所得税资产3590.020.24%-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14408.7414.26%217167.5214.48%196707.9613.39%

非流动资产合计1385669.0792.14%1397393.2393.15%1357561.8492.43%

资产总计1503944.37100.00%1500173.02100.00%1468742.9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资产总额分别为1468742.91万元、1500173.02万元和1503944.37万元,整体呈稳步增长趋势。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111181.07万元、102779.79万元和

118275.3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57%、6.85%和7.86%,流动资产主

要由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构成,占比相对较低且整体稳定。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357561.84万元、1397393.23万元和1385669.0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92.43%、93.15%和92.14%,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占比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总体资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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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货币资金分别为60581.03万元、54771.79万元和39786.5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12%、3.65%和2.65%。其中,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下降5809.24万元,降幅为9.59%,主要系2024年上半年内蒙建投因采矿权证办理事宜导致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对外煤炭销售,导致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流入所致;2025年1-7月较2024年末货币资金减少14985.28万元,降幅为27.36%,主要系内蒙建投一般于年末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2025年7月末的销售回款节奏尚未进入集中期,因此2025年1-7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流入,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有所减少。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应收账款为14863.56万元、28880.45万元和

41779.7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01%、1.93%和2.78%。其中,2024年末

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4016.89万元,增幅为94.30%,主要系2023年下半年内蒙建投因采矿权证办理事宜导致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对外煤炭销售,且2023年上半年应收煤款已基本收回。2024年下半年恢复生产后,内蒙建投煤炭业务有序开展,销售业务恢复正常,应收账款相应增长。2025年7月末,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2899.29万元,增幅为44.66%,主要系售煤款增加,内蒙建投每年年末会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在年底集中回款,2025年7月公司销售回款节奏尚未进入集中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内蒙建投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内蒙建投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较好,应收账款未发生逾期,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3)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其他应收款为414.27万元、3843.31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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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1.0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0.03%、0.26%和0.20%。内蒙建投其他应收

款主要系为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内蒙建投向负责项目管理及运营的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达拉特旗

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国电圣圆新能源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前期的项目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052.943843.31414.27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29.7529.7529.75

账面余额合计3082.693873.06444.02

减:信用损失准备31.6429.7529.75

账面价值合计3051.053843.31414.27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内蒙建投已对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存货为10881.61万元、8603.04万元和10791.5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0.74%、0.57%和0.72%。内蒙建投的存货主要为煤炭存货及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及占比相对稳定。

5)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其他流动资产为19168.39万元、86.94万元和

6977.9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31%、0.01%和0.46%。其中,2024年末其

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9081.45万元,降幅为99.55%,主要系2023年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预缴企业所得税款13391.15万元结转缴纳,无新增大额预缴或待抵扣款项所致;2025年1-7月较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6891.05万元,增幅较高,主要系上半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款增至6977.99万元,

税款预缴需求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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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长期股权投资为32427.59万元、31863.69万元和31045.3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21%、2.12%和2.06%,主要系向联营公司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30596.28万元、29484.34万元和29484.3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08%、1.97%和1.96%,主要系对鄂尔多斯市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固定资产为668976.50万元、659846.08万元和

652074.9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5.55%、43.98%和43.36%,相对稳定。报

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322219.81314915.38308187.47

井巷资产147005.41147005.41122841.69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292544.21282060.26280663.48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416971.05415289.03410669.58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60945.7258137.9054695.95

及其他

合计1239686.211217407.971177058.16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106800.05102023.5393940.56

井巷资产18225.7317350.1716835.34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178847.27168714.15151190.08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238554.05226171.04205602.27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45184.1643303.0140513.42

及其他

合计587611.25557561.905080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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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

井巷资产---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及其他

合计---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215419.77212891.85214246.91

井巷资产128779.68129655.24106006.35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

113696.94113346.11129473.40

和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

178417.00189117.98205067.31

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5761.5614834.8914182.53

及其他

合计652074.95659846.08668976.50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固定资产以建筑物、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及井巷资产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内蒙建投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9)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在建工程为129913.10万元、143099.45万元和

148736.7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8.85%、9.54%和9.89%。其中,2024年末

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3186.35万元,增幅为10.15%,主要系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投入28055.53万元、铁路专用线投入1965.28万元,当年新增投入37719.38万元所致;2025年7月末较2024年末在建工程增加

5637.28万元,增幅为3.94%,主要系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持续投入增长所致。

10)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无形资产为212140.96万元、248314.80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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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993.2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4.44%、16.55%和16.62%。内蒙建投的无

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报告期各期末基本保持稳定。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96707.96万元、217167.52万元和214408.7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3.39%、14.48%和14.26%。内蒙建投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及预付资源勘探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基本保持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76802.1823.26%427177.8224.84%160131.3016.43%

应付票据-0.00%-0.00%29032.682.98%

应付账款94440.435.83%96666.505.62%100533.7210.31%

合同负债10.760.00%265.380.02%3381.220.35%

应付职工薪酬25451.251.57%2357.020.14%1900.840.20%

应交税费6039.820.37%9127.080.53%2399.910.25%

其他应付款18901.921.17%50374.452.93%27889.312.86%一年内到期的非

419474.5925.89%382345.9722.23%260793.6126.76%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380.00%34.500.00%432.310.04%

流动负债合计941122.3358.09%968348.7256.30%586494.8960.17%

长期借款639881.9339.49%492699.3228.65%350418.5635.95%

长期应付款17225.001.06%233379.9613.57%36250.003.72%

预计负债21951.441.35%22010.041.28%-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3545.260.21%1578.750.16%

非流动负债合计679058.3741.91%751634.5743.70%388247.3139.83%

负债合计1620180.71100.00%1719983.29100.00%974742.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负债总额分别为974742.20万元、1719983.29万元和1620180.71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流动负债分别为586494.89万元、968348.72万元和941122.3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17%、56.30%和58.09%,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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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内蒙建投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88247.31万元、751634.57万元和679058.3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83%、43.70%和41.91%,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总体负债结构整体稳定。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短期借款分别为160131.30万元、427177.82万元和376802.1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43%、24.84%和23.26%。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除生产经营积累外,还通过银行短期借款补充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主要系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及日常营运需求,新增短期信用借款所致;2025年7月末短期借款较

2024年末减少,主要系内蒙建投偿还部分短期借款,优化短期负债规模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应付账款分别为100533.72万元、96666.50万元和94440.4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1%、5.62%和5.83%。报告期内,内蒙建投应付账款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系公司应付移民安置补偿款、应付工程进度款、材料采购款等内容。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60793.61万元、

382345.97万元和419474.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76%、22.23%

和25.89%,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21552.36万元,主要系长期应付捐赠款到期期限临近,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所致。

4)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长期借款分别为350418.56万元、492699.32万元和639881.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95%、28.65%和39.49%,主要为信用借款及抵押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长期借款不断增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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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内蒙建投不断加大建设项目投入,如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铁路专用线建设等项目,相应补充长期营运资金所致。

5)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6250.00万元、233379.96万元和17225.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2%、13.57%和1.06%。2024年末较2023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年计提捐赠应付生态基金款项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107.73114.6566.37

流动比率(倍)0.130.110.19

速动比率(倍)0.110.100.1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147364.53-615493.8744390.64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4.24-24.15-1.36

(倍)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37%、114.65%和107.73%,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企主要系当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内蒙古

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导致现金流压力短期承压,从而增加负债规模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流动比率分别为0.19、0.11和0.13,速动比率分别为0.17、0.10和0.1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内蒙建投

资产结构以长期资产为主,流动资产相对较低所致。

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1-1-12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低,资产负债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高,主要系内蒙建投向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导致现金流压力短期承压,从而增加负债规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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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1314.0210.11

存货周转率(次)15.2031.1122.2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11次、14.02次、8.13次。

报告期各期末,内蒙建投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26次、31.11次、15.20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287242.85100.00%306577.78100.00%270534.49100.00%

减:营业成本153965.5153.60%318693.52103.95%259328.7195.86%

税金及附加23719.868.26%24554.498.01%24642.489.11%

销售费用678.040.24%1533.280.50%1673.650.62%

管理费用6039.242.10%11212.603.66%8653.883.20%

研发费用135.990.05%743.210.24%1632.890.60%

财务费用24313.158.46%28120.339.17%19628.007.26%

其中:利息费用24401.998.50%28485.129.29%19615.147.25%

利息收入113.380.04%369.040.12%475.670.18%

加:其他收益128.540.04%151.410.05%438.420.16%

投资收益7.550.00%925.220.30%1610.500.60%

其中:对联营企

7.550.00%925.220.30%1403.750.52%

业的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1.890.00%-0.00%116.670.04%填列)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0.00%-1.710.00%-0.00%填列)

二、营业利润/78525.2527.34%-77204.72-25.18%-42859.52-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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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亏损)

加:营业外收入519.870.18%1659.550.54%198.190.07%

减:营业外支出102.000.04%640881.07209.04%3658.001.35%三、利润/(亏

78943.1227.48%-716426.24-233.68%-46319.34-17.12%

损)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7135.28-2.48%2133.300.70%2547.160.94%四、净利润/(净

86078.4029.97%-718559.54-234.38%-48866.49-18.06%

亏损)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与发电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内蒙建投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270534.49万元、306577.78万元和287242.85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48866.49万元、

-718559.54万元和86078.40万元。2023年度与2024年度,内蒙建投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上半年内蒙建投因采矿权证办理事宜导致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对外煤炭销售,同时当年度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营业外支出大幅增长所致。2025年1-7月,内蒙建投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净利润为

86078.40万元,盈利情况已恢复正常。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86982.1099.91%304977.5399.48%268923.2699.40%

其中:煤炭收入166383.3257.92%100990.4732.94%144363.9553.36%

发电收入120598.7841.98%203987.0666.54%124559.3146.04%

其他业务收入260.750.09%1600.250.52%1611.230.60%

合计287242.85100.00%306577.78100.00%270534.49100.00%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8923.26万元、304977.53万元和286982.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40%、99.48%和99.91%,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与发电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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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53467.4199.68%318396.6099.91%258886.8599.83%

其他业务成本498.10.32%296.920.09%441.860.17%

合计153965.51100.00%318693.52100.00%259328.71100.00%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营业成本分别为259328.71万元、318693.52万元和

153965.5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83%、99.91%和99.68%,与

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46.52%-4.40%3.73%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3%、-4.40%和46.52%。

2023年度与2024年度,内蒙建投因采矿权证办理事宜导致煤矿处于停产状态,

收入下滑但折旧摊销、人工成本等成本较为刚性,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

2025年1-7月,内蒙建投已恢复生产,毛利率已恢复正常水平,较2024年度增长较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40.1% 44.5% 46.6%

601225.SH 陕西煤业 43.79% 56.80% 59.52%

601898.SH 中煤能源 44.0% 49.8% 49.0%

600188.SH 兖矿能源 - 48.55% 55.50%

000983.SZ 山西焦煤 47.55% 52.29% 59.14%

001286.SZ 陕西能源 54.99% 59.04% 63.62%

600575.SH 淮河能源 37.48% 24.60% 24.91%

平均值44.65%47.94%51.18%

注:中国神华、陕西煤业、兖矿能源毛利率取自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2025年半年报未披露自产业务分部数据;中煤能源取自自产商品煤业务;山西焦煤、陕西能源取自煤炭业务;淮河能源取自煤炭销售业务;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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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建投2025年1-7月恢复正常生产后的毛利率与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1691.78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7135.282133.30855.38

合计-7135.282133.302547.16

内蒙建投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5%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3%、2%资源税外售煤:销售价格;自用煤:成本价计征,适用税率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15%耕地占用税按使用耕地面积计征,27元/平方米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金额比例比例比例

销售费用678.040.24%1533.280.50%1673.650.62%

管理费用6039.242.10%11212.603.66%8653.883.20%

研发费用135.990.05%743.210.24%1632.890.60%

财务费用24313.158.46%28120.339.17%19628.007.26%

合计31166.4310.85%41609.4113.57%31588.4211.68%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1588.42万元、41609.41万元和31166.4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68%、13.57%和10.85%,其中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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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1.54-1.14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95.1193.57390.78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7.87-640848.48-3458.67

合计512.98-640756.45-3069.03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3069.03万元、-640756.45万元和512.98万元,主要为生态基金捐赠支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82.76-241613.01-188945.45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7622.85-81017.91-12187.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13.35330925.57159283.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7492.278294.64-41848.85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61.6141553.8833259.24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8945.45万元、-241613.01万元和-83582.76万元。报告期内,内蒙建投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呈现持续净流出的状态,主要系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下半年内蒙建投因采矿权证办理事宜导致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对外煤炭销售,同时公司进行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内蒙建投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87.23万元、-81017.91万元和-37622.8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持续净流出的状态,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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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神延煤炭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559315.3544.58%374955.8133.15%301709.5026.50%

应收账款66674.295.31%105513.869.33%122612.0610.77%

预付款项8845.810.70%6417.170.57%5971.600.52%

其他应收款2215.750.18%291.010.03%7566.390.66%

存货12363.370.99%10615.020.94%14366.621.26%

其他流动资产----1329.430.12%

流动资产合计649414.5751.76%497792.8744.02%453555.5939.84%

长期股权投资3382.890.27%2957.990.26%3402.290.30%

固定资产214055.1417.06%226373.0520.02%238347.8120.94%

在建工程2953.490.24%1392.460.12%4848.380.43%

无形资产261219.7020.82%266113.1723.53%279436.2924.55%

长期待摊费用76669.226.11%91167.808.06%116234.761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4571.470.36%2664.070.24%89.72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42485.703.39%42485.703.76%42485.703.73%

非流动资产合计605337.6248.24%633154.2555.98%684844.9560.16%

资产总计1254752.19100.00%1130947.12100.00%1138400.5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资产总额分别为1138400.55万元、1130947.12万元和1254752.19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60.16%、55.98%和48.24%,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9.84%、44.02%和51.76%,主要由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符合行业特点。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货币资金余额为301709.50万元、374955.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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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559315.3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6.50%、33.15%和44.58%。报告期各期神延煤炭货币资金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入导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应收账款分别为122612.06万元、105513.86万元和66674.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77%、9.33%和5.31%。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各期末应收账款均为售煤款,占总资产比例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66674.29100.00%105513.86100.00%122612.06100.00%

账面余额合计66674.29100.00%105513.86100.00%122612.06100.00%

减: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合计66674.29100.00%105513.86100.00%122612.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较好。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固定资产分别为238347.81万元、226373.05万元和214055.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94%、20.02%和17.06%。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

项目

31日31日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86725.5585389.9984234.41

井巷资产64133.9064133.9064133.90

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237817.85233789.30213220.72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1076.161076.161076.16

合计389753.46384389.363626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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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

项目

31日31日31日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29745.0428525.5925093.92

井巷资产38962.6932466.1821215.04

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106501.8096583.2577648.59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488.79441.28359.84

合计175698.32158016.31124317.39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井巷资产---

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

合计---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6980.5156864.4059140.50

井巷资产25171.2131667.7242918.86

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131316.05137206.05135572.13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587.37634.88716.32

合计214055.14226373.05238347.81

截至报告期末,神延煤炭固定资产以建筑物和与煤炭开采相关的机器和设备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神延煤炭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279436.29万元、

266113.17万元和261219.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55%、23.53%

和20.82%。报告期内,神延煤炭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分别为116234.76万元、

91167.80万元和76669.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21%、8.06%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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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主要为西湾露天矿征地费用。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0033.6110.03%

应付账款92564.6451.49%99346.7848.56%126654.3725.40%

应付职工薪酬8156.604.54%2730.891.33%1816.460.36%

应交税费24315.8613.53%49944.4824.41%44131.398.85%

其他应付款42386.4723.58%37095.4218.13%241993.4648.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41.701.25%5380.092.63%13953.802.80%

流动负债合计169665.2794.38%194497.6695.07%478583.0995.96%

长期应付款----4651.970.93%

预计负债10094.525.62%10094.524.93%15474.613.1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94.525.62%10094.524.93%20126.584.04%

负债合计179759.78100.00%204592.18100.00%498709.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负债总额分别为498709.67万元、204592.18万元和179759.78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神延煤炭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5.96%、95.07%和94.38%,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非流

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04%、4.93%和5.62%,主要由预计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总体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6654.37万元、99346.78万元和92564.6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40%、48.56%和51.49%。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应付账款主要是待结算的搬迁补偿费、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服务费等,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应付工程款降低所致。

2)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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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44131.39万元、49944.48万元和24315.8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8.85%、24.41%和13.53%,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2025年7月末应交税费较

2024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降低所致。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41993.46万元、

37095.42万元和42386.4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52%、18.13%和

23.58%。报告期内,神延煤炭其他应付款项主要由保证金、应付股利、预提费用等组成。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神延煤炭支付应付股利所致。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预计负债分别为15474.61万元、10094.52万元和

10094.5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0%、4.93%和5.62%,主要包括计

提的预提复垦费用,报告期各期末相对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14.3318.0943.81

流动比率(倍)3.832.560.95

速动比率(倍)3.752.500.9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204233.34406974.16385968.38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1202.07506.06

(倍)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81%、18.09%和14.33%,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呈良性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流动比率分别为0.95、2.56和3.83,速动比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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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0.92、2.50和3.75,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偿债能力良好。

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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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偿债能力明显提升。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神延煤炭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高,资产负债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低,偿债能力优于可比公司。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66.195.35

存货周转率(次)12.4820.8419.6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35次、6.19次和4.16次。

报告期各期末,神延煤炭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66次、20.84次和12.48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358510.33100.00%705933.94100.00%682422.38100.00%

减:营业成本143346.1939.98%260366.4636.88%261418.7238.31%

税金及附加47340.0213.20%90883.4312.87%87643.9212.84%

管理费用3542.480.99%7242.311.03%6257.080.92%

研发费用270.770.08%2466.160.35%5152.400.76%

财务费用-1747.44-0.49%-1378.85-0.20%-2797.50-0.41%

其中:利息费用--285.570.04%642.120.09%

利息收入2135.980.60%2633.190.37%5747.800.84%

加:其他收益42.610.01%276.620.04%23.750.00%

投资收益420.010.12%528.600.07%577.200.0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420.010.12%528.600.07%577.200.08%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166220.9346.36%347159.6549.18%325348.7147.68%

加:营业外收入178.060.05%284.100.04%535.190.08%

减:营业外支出13.000.00%4459.140.63%1573.5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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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利润总额166385.9946.41%342984.6148.59%324310.3347.52%

减:所得税费用26224.917.31%56041.577.94%51104.677.49%

四、净利润140161.0839.10%286943.0440.65%273205.6640.03%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神延煤炭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682422.38万元、

705933.94万元和358510.33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273205.66万元、

286943.04万元和140161.08万元。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盈利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58361.0299.96%705848.4299.99%681970.2399.93%

其中:煤炭收入358361.0299.96%705848.4299.99%681970.2399.93%

其他业务收入149.310.04%85.520.01%452.140.07%

合计358510.33100.00%705933.94100.00%682422.38100.00%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营业收入分别为682422.38万元、705933.94万元和

358510.33万元,主营业务占比突出,均由煤炭销售收入构成。

(3)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43346.19100.00%260366.46100.00%261418.72100.00%

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

合计143346.19100.00%260366.46100.00%261418.72100.00%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营业成本分别为261418.72万元、260366.46万元和

143346.19万元,均为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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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60.00%63.11%61.67%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67%、63.11%和60.00%,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40.1% 44.5% 46.6%

601225.SH 陕西煤业 43.79% 56.80% 59.52%

601898.SH 中煤能源 44.0% 49.8% 49.0%

600188.SH 兖矿能源 - 48.55% 55.50%

000983.SZ 山西焦煤 47.55% 52.29% 59.14%

001286.SZ 陕西能源 54.99% 59.04% 63.62%

600575.SH 淮河能源 37.48% 24.60% 24.91%

平均值44.65%47.94%51.18%

注:中国神华、陕西煤业、兖矿能源毛利率取自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2025年半年报未披露自产业务分部数据;中煤能源取自自产商品煤业务;山西焦煤、陕西能源取自煤炭业务;淮河能源取自煤炭销售业务;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同行业,且保持稳定。神延煤炭优质煤产量占比较高,赋存条件好,生产量大且开采成本较低,因此毛利率较高。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8132.3158615.9253607.88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1907.40-2574.35-2503.21

合计26224.9156041.5751104.67

神延煤炭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增值税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9%、13%

1-1-12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2%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适用税率为10%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征,适用税率5元/平方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1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管理费用3542.480.99%7242.311.03%6257.080.92%

研发费用270.770.08%2466.160.35%5152.400.76%

财务费用-1747.44-0.49%-1378.85-0.20%-2797.50-0.41%

合计2065.810.58%8329.621.18%8611.991.26%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8611.99万元、8329.62万元和

2065.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6%、1.18%和0.58%,主要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312.97-1389.27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252.0023.75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5.06-3862.07350.89

所得税影响额-24.76588.46152.19

合计140.30-3334.58-862.44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862.44万元、-3334.58万元

1-1-12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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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40.30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等支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986.40363833.92349939.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444.39-38812.1690536.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580.12-318212.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111457.9953441.64122263.60增加额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9939.51万元、

363833.92万元和192986.4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报告期内,神延煤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536.10万元、-

38812.16万元和-304444.39万元,其中,2025年度较上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

金净流出大幅增加,主要为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八)晋神能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86912.8211.28%70122.128.42%75680.619.33%

应收账款3645.010.47%394.980.05%1785.990.22%

预付款项2091.950.27%3398.490.41%5389.740.66%

其他应收款230790.9529.96%301604.1336.21%345014.5442.51%

存货16821.852.18%20050.242.41%18318.462.26%

其他流动资产6928.460.90%12655.091.52%1393.950.17%

流动资产合计347191.0345.07%408225.0549.02%447583.2955.15%

长期股权投资5062.310.66%4944.930.59%4223.300.52%

投资性房地产48.010.01%52.090.01%59.080.01%

固定资产311066.5840.38%298035.5935.79%242301.9129.86%

在建工程3961.850.51%24952.203.00%21420.592.64%

1-1-12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无形资产49596.646.44%51477.166.18%53791.186.63%

商誉27251.893.54%27251.893.27%27251.893.36%

长期待摊费用9230.181.20%13857.331.66%10148.80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2913.480.38%3317.650.40%4085.65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85.401.83%711.280.09%711.28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423216.3554.93%424600.1250.98%363993.6744.85%

资产总计770407.37100.00%832825.16100.00%811576.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资产总额分别为811576.96万元、832825.16万元和770407.37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55.15%、49.02%和45.07%,主要由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构成;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4.85%、50.98%和54.93%,主要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构成。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晋神能源货币资金余额为

75680.61万元、70122.12万元和86912.8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9.33%、8.42%

和11.28%。报告期各期晋神能源货币资金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入累积所致。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5014.54万元、

301604.13万元及230790.9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2.51%、36.21%和

29.96%。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固定资产分别为242301.91万元、298035.59万元和311066.58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86%、35.79%和40.38%。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1-12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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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143912.38142160.41136739.06井巷资产及相关的机器

379099.34369496.37307162.56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75753.4260061.5755650.87

及其他

合计598765.15571718.35499552.49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63218.6360063.6254131.09井巷资产及相关的机器

176413.94167131.42158578.96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48065.9946487.7244540.53

及其他

合计287698.57273682.76257250.57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井巷资产及相关的机器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及其他

合计---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80693.7582096.8082607.97井巷资产及相关的机器

202685.40202364.95148583.61

和设备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27687.4313573.8411110.34

及其他

合计311066.58298035.59242301.91

截至报告期末,晋神能源固定资产以建筑物、井巷资产及相关的机器和设备为主,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晋神能源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53791.18万元、

51477.16万元和49596.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3%、6.18%和6.44%。

1-1-12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晋神能源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000.00%5.000.00%5.000.00%

应付账款27078.3522.76%33546.2617.57%39023.6720.89%

预收款项149.270.13%0.010.00%0.010.00%

合同负债590.380.50%88.370.05%342.940.18%

应付职工薪酬2481.482.09%8674.674.54%11660.776.24%

应交税费5751.444.83%17557.779.19%27016.1014.46%

其他应付款32404.2527.23%78556.1341.13%46154.0824.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85.514.69%6778.593.55%10073.815.39%

其他流动负债--8.080.00%17.790.01%

流动负债合计74045.6862.23%145214.8876.04%134294.1771.88%

长期借款1783.001.50%1783.000.93%1783.000.95%

长期应付款----973.980.52%

预计负债43152.8636.27%43975.2023.03%49779.8026.64%

非流动负债合计44935.8637.77%45758.2023.96%52536.7828.12%

负债合计118981.53100.00%190973.07100.00%186830.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负债总额分别为186830.95万元、190973.07万元和118981.53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晋神能源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71.88%、76.04%和62.23%,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

为28.12%、23.96%和37.77%,主要由预计负债构成。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9023.67万元、33546.26万元和27078.3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89%、17.57%和22.76%。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应付账款主要是待结算的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款到期支

1-1-12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付导致期末余额下降所致。

2)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27016.10万元、17557.77万元和5751.4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4.46%、9.19%和4.83%,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晋神能源2024年末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降低所致。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6154.08万元、78556.13万元和32404.2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70%、41.13%、27.23%。报告期内,晋神能源其他应付款项主要由应付股利、保证金、代扣代缴款、预提费用、客户及其他押金等组成。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有所波动,主要系应付股利变动所致。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预计负债分别为49779.80万元、43975.20万元和

43152.8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6.64%、23.03%和36.27%,主要

包括计提的预提复垦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基本保持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15.4422.9323.02

流动比率(倍)4.692.813.33

速动比率(倍)4.462.673.2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2471.96109176.21282811.68(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34.2794.27135.74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02%、22.93%和15.44%,

1-1-12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呈良性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流动比率分别为3.33、2.81和4.69,速动比率分别为3.20、2.67和4.46,偿债能力良好。

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43 2.21 2.17

601225.SH 陕西煤业 0.96 0.90 1.22

601898.SH 中煤能源 1.05 1.11 1.22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8 0.83 0.78

000983.SZ 山西焦煤 0.87 0.77 1.08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8 0.59 0.77

600575.SH 淮河能源 1.02 1.18 0.99

600989.SH 宝丰能源 0.39 0.23 0.24

平均值0.870.981.06速动比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1.34 2.08 2.03

601225.SH 陕西煤业 0.88 0.83 1.16

601898.SH 中煤能源 0.98 1.03 1.13

600188.SH 兖矿能源 0.72 0.77 0.72

000983.SZ 山西焦煤 0.76 0.69 1.00

001286.SZ 陕西能源 0.45 0.55 0.73

600575.SH 淮河能源 0.84 1.02 0.82

600989.SH 宝丰能源 0.28 0.15 0.15

平均值0.780.890.97

资产负债率(%)

601088.SH 中国神华 31.12 23.42 24.08

601225.SH 陕西煤业 42.88 43.71 36.01

601898.SH 中煤能源 45.02 46.29 47.68

600188.SH 兖矿能源 63.68 62.90 66.60

000983.SZ 山西焦煤 56.60 57.37 48.46

001286.SZ 陕西能源 53.35 53.13 53.07

1-1-12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00575.SH 淮河能源 43.01 43.87 47.47

600989.SH 宝丰能源 50.29 51.98 46.20

平均值48.2447.8446.20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高,资产负债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更低,偿债能力优于可比公司。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4182.3877.93

存货周转率(次)6.027.629.02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7.93次、82.38次和

38.41次。

报告期各期末,晋神能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02次、7.62次和6.02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177068.47100.00%306003.67100.00%562521.24100.00%

减:营业成本116854.4965.99%153534.3550.17%227247.2540.40%

税金及附加21508.2612.15%27816.709.09%39971.037.11%

销售费用1664.030.94%2825.140.92%5023.900.89%

管理费用15855.248.95%31145.6410.18%32153.965.72%

研发费用318.670.18%2542.660.83%3993.400.71%

财务费用93.700.05%220.280.07%968.360.17%

其中:利息费用459.330.26%921.920.30%1867.660.33%

利息收入-377.10-0.21%-718.26-0.23%-916.61-0.16%

加:其他收益154.670.09%245.930.08%163.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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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投资收益(损失以

117.380.07%721.640.24%56.120.01%“-”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117.380.07%721.640.24%56.120.01%

的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损

103.590.06%-148.29-0.05%-552.64-0.10%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1202.77-0.21%“-”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570.00%-1.730.00%--“-”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21153.3011.95%88736.4429.00%251627.7144.73%

加:营业外收入96.750.05%218.910.07%1016.720.18%

减:营业外支出5968.053.37%2971.360.97%999.700.18%

三、利润总额15281.998.63%85984.0028.10%251644.7244.74%

减:所得税费用5790.393.27%23578.937.71%69760.2812.40%

四、净利润9491.615.36%62405.0720.39%181884.4432.33%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晋神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562521.24万元、

306003.67万元和177068.47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181884.44万元、

62405.07万元和9491.61万元。

晋神能源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2024年沙坪煤矿由于安全隐患整改停产5个月,导致销售收入有所下降。晋神能源2025年1-

7月净利润较2024年度有所下滑,主要系沙坪煤矿恢复生产后,一方面沙坪煤

矿对外直接销售部分原煤,原煤销售价格和盈利能力较洗出的混煤更低,拉低了晋神能源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沙坪煤矿对外销售混煤时需要委托外部洗煤

厂采购洗煤服务,新增委外洗煤费导致营业成本上升。沙坪煤矿配套洗煤厂搬迁新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2027年底配套洗煤厂建成后,盈利情况将恢复正常。

目前沙坪洗煤厂选址已经确定,拟搬迁至距离黄河1公里外、位于沙坪洗煤厂现有工业场地东南方向约700米处。项目已取得发改立项备案、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预计新建选煤厂将于2026年5月底完成土地证办理及开工许可证办理,2026年7月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底完成土方挖填及边坡治理工程,

1-1-12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建设工期18个月,2027年年底完成联合试运转,2028年初正式投入使用。随着洗煤厂于2028年恢复正常生产,相关加工能力恢复释放,沙坪煤矿盈利能力将回归至正常水平。因此,晋神能源未来盈利性具有良好的保障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77068.47100.00%305450.6299.82%561834.6499.88%

其中:煤炭收入177048.7199.99%304155.2699.40%552306.5698.19%

运输收入19.760.01%1295.360.42%9528.081.69%

其他业务收入--553.050.18%686.600.12%

合计177068.47100.00%306003.67100.00%562521.24100.00%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62521.24万元、306003.67万元和177068.47万元,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为煤炭销售收入。

(3)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16854.49100.00%153195.1699.78%226590.5099.71%

其他业务成本-0.00%339.190.22%656.750.29%

合计116854.49100.00%153534.35100.00%227247.25100.00%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营业成本分别为227247.25万元、153534.35万元和

116854.4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26590.50万元、153195.16万元和

116854.49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9.71%、99.78%和100%,与营业收

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4.01%49.85%59.67%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1-12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9.67%、49.85%和34.01%,报告期内毛利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煤炭类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601088.SH 中国神华 40.1% 44.5% 46.6%

601225.SH 陕西煤业 43.79% 56.80% 59.52%

601898.SH 中煤能源 44.0% 49.8% 49.0%

600188.SH 兖矿能源 - 48.55% 55.50%

000983.SZ 山西焦煤 47.55% 52.29% 59.14%

001286.SZ 陕西能源 54.99% 59.04% 63.62%

600575.SH 淮河能源 37.48% 24.60% 24.91%

平均值44.65%47.94%51.18%

注:中国神华、陕西煤业、兖矿能源毛利率取自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2025年半年报未披露自产业务分部数据;中煤能源取自自产商品煤业务;山西焦煤、陕西能源取自煤炭业务;淮河能源取自煤炭销售业务;数据来源:wind。

2023年-2024年,晋神能源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同行业,且保持稳定。报

告期内晋神能源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受其安全隐患整改停产和沙坪煤矿洗煤厂关停导致对外直接销售部分毛利率更低原煤以及委托外部洗煤厂采购洗煤服务所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沙坪煤矿配套洗煤厂搬迁新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2027年底配套洗煤厂建成后,盈利情况将恢复正常。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5386.0622004.9464287.53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0.16805.99711.18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404.17768.004761.57

合计5790.3923578.9369760.28

晋神能源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增值税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3%、5%、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1%、5%

1-1-12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适用税率为6.5%、9%、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销售费用1664.030.94%2825.140.92%5023.900.89%

管理费用15855.248.95%31145.6410.18%32153.965.72%

研发费用318.670.18%2542.660.83%3993.400.71%

财务费用93.700.05%220.280.07%968.360.17%

合计17931.6310.13%36733.7212.00%42139.617.49%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2139.61万元、36733.72万元和17931.6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49%、12.00%和10.13%,主要为管理费用。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222.99-458.93-88.23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75.50--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3.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71.31-2295.24105.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1.06-8.16

所得税影响额1441.04688.54-6.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26.33477.8222.23

合计-3896.78-1587.8041.10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41.10万元、-1587.80万元

1-1-12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和-3896.78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等支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03.3367818.15-54863.42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4584.67-56177.25-41219.96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8866.43-19736.43-179152.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6552.23-8095.53-275235.96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863.42万元、

67818.15万元和90003.3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逐步呈现净流入状态;报告期内,晋神能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219.96万元、-56177.25万元和-34584.67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出。

(九)包头矿业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57497.2534.42%61665.7212.38%16065.422.95%

应收账款1401.390.31%2003.550.40%2109.840.39%

预付款项59.140.01%79.030.02%75.000.01%

其他应收款1190.560.26%3489.180.70%3632.370.67%

存货----0.550.00%

其他流动资产183.450.04%340.350.07%525.640.10%

流动资产合计160331.7935.04%67577.8413.57%22408.834.11%

固定资产5430.191.19%5706.361.15%6095.221.12%

在建工程--63285.1112.71%67940.9112.46%

无形资产42783.309.35%44418.048.92%430624.3278.99%

递延所得税资产23.130.01%23.130.00%2948.130.54%

其他非流动资产248950.6354.41%316921.2663.65%15126.3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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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流动资产合计297187.2464.96%430353.8986.43%522734.8995.89%

资产总计457519.03100.00%497931.73100.00%545143.7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资产总额分别为545143.72万元、497931.73万元、457519.03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流动资产分别为22408.83万元、67577.84万元、160331.7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4.11%、13.57%、35.04%;包头矿业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22734.89万元、

430353.89万元、297187.2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95.89%、86.43%、

64.9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货币资金分别为16065.42万元、61665.72万元、

157497.2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95%、12.38%、34.42%。报告期内包头

矿业货币资金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包头矿业处置蒙格沁公司探矿权及股权,转让款金额较大。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30624.32万元、

44418.04万元、42783.3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99%、8.92%、9.35%。报告期内,包头矿业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公路收费权、探矿权,

包头矿业2024年无形资产下降主要系下属蒙格沁能源拍卖梅林庙探矿权取得资产处置收益。

3)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126.31万元、

316921.26万元、248950.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7%、63.65%、

54.41%。报告期内,包头矿业其他非流动资产全部为一年以上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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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1599.369.39%539.471.29%2573.660.63%

应付职工薪酬933.775.48%892.062.13%840.410.21%

应交税费1177.836.91%1899.334.53%69.620.02%

其他应付款5382.0031.59%30650.0773.10%7453.861.8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87881.3595.36%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092.9753.37%33980.9381.05%398818.9098.05%

长期应付款566.003.32%566.001.35%566.000.14%

预计负债7380.0243.31%7380.0217.60%7380.021.81%

非流动负债合计7946.0246.63%7946.0218.95%7946.021.95%

负债合计17038.99100.00%41926.95100.00%406764.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负债总额分别为406764.92万元、41926.95万元和17038.99万元。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流动负债分别为398818.90万元、33980.93万元和9092.9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8.05%、81.05%和53.37%。包头矿业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946.02万元、7946.02万元和

7946.0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95%、18.95%和46.63%。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应付账款分别为2573.66万元、539.47万元、1599.3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3%、1.29%、9.39%。报告期内,

包头矿业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

2)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453.86万元、30650.07万元、

5382.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3%、73.10%、31.59%。截至报告期末,包头矿业其他应付款项主要为集团拨付且尚未使用完毕的三供一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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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3.72%8.42%74.62%

流动比率(倍)17.631.990.06

速动比率(倍)17.631.990.0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12256.62504436.837998.11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

(倍)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6、报告期内包头矿业无利息费用

包头矿业主要业务为公路收费权,主要资产为现金及存款,与煤炭、煤化工可比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436.445.54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包头矿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4、6.44和5.43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收入9252.12100.00%13249.64100.00%16772.20100.00%

减:营业成本5403.2658.40%9846.0974.31%12967.0777.31%

税金及附加318.703.44%5767.3343.53%295.891.76%

管理费用197.622.14%2994.2422.60%2221.7913.25%

财务费用-4297.33-46.45%-1895.93-14.31%-407.1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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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中:利息费用-0.00%-0.00%-0.00%

利息收入4307.0946.55%3145.7023.74%424.272.53%

加:其他收益4.030.04%4.750.04%4.720.03%投资收益(损失以

3160.3834.16%-0.00%-0.00%“-”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4.500.05%11700.0088.30%-0.00%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0.00%-7013.95-52.94%-0.00%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0.00%510001.793849.17%-0.00%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10798.78116.72%511230.513858.45%1699.3410.13%

加:营业外收入0.080.00%4.500.03%3543.3821.13%

减:营业外支出180.731.95%9630.4172.68%61.930.37%

三、利润总额10618.13114.76%501604.593785.80%5180.7930.89%

减:所得税费用11684.41126.29%126942.33958.08%56.750.34%

四、净利润-1066.27-11.52%374662.272827.72%5124.0430.55%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路收费。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包头矿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16772.20万元、13249.64万元、9252.12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5124.04万元、374662.27万元、-

1066.27万元。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主营业务公路收费权经营情况稳定,2024年净利润大幅提升主要系处置蒙格沁公司梅林庙探矿权,导致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025年包头矿业净利润为负,主要由于处置蒙格沁公司股权的投资收益在合并层面抵消,但所得税无法抵消,因此出现所得税费用大于利润总额的情况,相关情况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扣除上述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46.65万元。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9252.12100.00%13249.64100.00%16772.2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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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9252.12100.00%13249.64100.00%16772.20100.00%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772.20万元、13249.64万元、

9252.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突出,主要为公路收费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5403.26100.00%9846.09100.00%12967.07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5403.26100.00%9846.09100.00%12967.07100.00%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967.07万元、9846.09万元、

5403.2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比突出。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41.60%25.69%22.69%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2025年1-7月包头矿业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主要系煤炭市场回暖道路

运输需求增多,且期间内未进行公路大修,营业成本同比降低。

包头矿业主要业务为公路收费权,主要资产为现金及存款,与煤炭、煤化工可比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1709.87124017.3355.06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25.47-1.69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2925.00-

合计11684.41126942.33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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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矿业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5%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金额比例比例比例

管理费用197.622.14%2994.2422.60%2221.7913.25%

财务费用-4297.33-46.45%-1895.93-14.31%-407.16-2.43%

合计-4099.71-44.31%1098.318.29%1814.6310.82%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814.63万元、1098.31万元、-

4099.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82%、8.29%、-44.31%,其中财务费

用为负主要系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及存款余额较大导致利息收入较多。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月-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3160.38504639.70-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3.396.80-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4.5011700.00-

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80.65-9625.913481.45和支出

小计2987.62506720.583481.45

减:所得税影响额9801.12126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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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月-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7973.32-

合计-6813.50302067.113481.45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3481.45万元、302067.11万元、-6813.50万元,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系蒙格沁能源拍卖梅林庙探矿权收益。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22.73-127756.972784.37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975.53196822.70-520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606.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247.1928459.29-2419.85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186.5236433.717974.42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4.37万元、-

127756.97万元、-6222.73万元,2024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流出增加主要系处

置梅林庙探矿权缴纳税费。报告期内,包头矿业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04.23万元、196822.70万元、4975.53万元,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入增加主要系处置梅林庙探矿权收到现金。包头矿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万元、-40606.44万元、0万元,2024年筹资性活动现金流流出主要系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

(十)航运公司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11668.2720.91%40306.0010.27%40627.2416.60%

应收票据1707.910.32%2764.230.70%1688.290.69%

应收账款43036.008.06%19729.945.02%6529.7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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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付款项1115.250.21%525.700.13%802.700.33%

其他应收款3817.020.71%4789.571.22%5842.632.39%

存货4031.980.76%2857.390.73%1999.540.82%

合同资产14123.652.65%14424.793.67%7487.413.06%

其他流动资产1043.900.20%433.550.11%3796.661.55%

流动资产合计180543.9833.81%85831.1621.86%68774.2628.09%

长期股权投资----407.150.17%

固定资产314185.1258.84%233259.4759.41%162641.8966.44%

在建工程4.690.00%8051.562.05%1517.130.62%

使用权资产2881.330.54%3157.020.80%3992.981.63%

无形资产1774.050.33%1766.680.45%55.430.02%

长期待摊费用497.860.09%605.01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55.371.94%9329.242.38%7404.263.02%

其他非流动资产23683.694.44%50642.3412.90%--

非流动资产合计353382.1266.19%306811.3178.14%176018.8571.91%

资产总计533926.10100.00%392642.47100.00%244793.1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4793.11万元、392642.47万元和533926.10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68774.26万元、85831.16万元和180543.9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09%、21.86%和33.81%;航运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6018.85万元、

306811.31万元和353382.1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91%、78.14%和

66.19%。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40627.24万元、40306.00万元和111668.2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60%、10.27%和20.91%。其中

2025年7月末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71362.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

国家能源集团注资资本金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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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6529.78万元、19729.94万元和

43036.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7%、5.02%和8.06%。其中2024年末

较2023年末增加13200.16万元,增加202.15%,主要原因是航运公司于2023年成立,2024年2月起开始正式开展运输业务,导致本年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025年7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330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天津航运正式营运,导致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3796.66万元、433.55万元和1043.9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55%、0.11%和0.20%。其中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3363.11万元,减少88.5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航运公司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形成待抵扣进项税额,2024年航运公司正式开展业务后,待抵扣进项税额下降,使得2024年待抵扣进项税额大幅减少;2025年7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61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天津航运本期正式营运,导致待抵扣进项税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固定资产为162641.89万元、233259.47万元和

314185.1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66.44%、59.41%和58.84%,主要为船舶等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4087.594087.594087.59

船舶468024.81372144.98308821.43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1187.201027.54564.36

及其他

合计473299.60377260.12313473.38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1666.661600.721487.68

船舶144279.64134119.171484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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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491.73469.84482.35

及其他

合计146438.03136189.74150428.07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

船舶12676.457810.91403.42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及其他

合计12676.457810.91403.42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2420.932486.872599.91

船舶311068.73230214.90159959.96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

695.46557.7082.01

及其他

合计314185.12233259.47162641.89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固定资产以船舶为主,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各期计提的折旧。航运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0万元、50642.34万元和

23683.6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0%、12.90%和4.44%。其中2024年末

较2023年末增加50642.34万元,主要原因是航运公司为了开展航运业务融资租入船舶,实质为分期采购固定资产,航运公司截至2024年末存在已支付的部分船款等,导致本年预付的设备建造款较上年增加。2025年7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26958.65万元,主要原因是船舶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并转固,剩余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融资租赁船舶对应的进项税。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4032.954.58%28019.8312.10%66054.6662.57%

应付账款76314.6224.93%46939.7020.27%32802.5531.07%

1-1-12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收款项--0.000.00%--

合同负债762.450.25%1602.720.69%215.200.20%

应付职工薪酬3119.581.02%652.280.28%399.390.38%

应交税费3891.191.27%4109.961.77%1734.151.64%

其他应付款168.150.05%442.440.19%107.900.10%一年内到期的非

1106.840.36%3598.411.55%1819.561.72%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0.00%11.490.00%19.370.02%

流动负债合计99395.7932.46%85376.8236.87%103152.7697.71%

租赁负债1053.100.34%1144.230.49%2420.992.29%

长期应付款205707.8467.19%144992.0062.62%-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9.750.00%42.020.02%-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6770.6967.54%146178.2563.13%2420.992.29%

负债合计306166.48100.00%231555.07100.00%105573.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05573.76万元、231555.07万元和306166.48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7月末,航运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03152.76万元、85376.82万元和99395.7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71%、36.87%和32.46%;航运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

为2420.99万元、146178.25万元和206770.6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9%、63.13%和67.54%。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负债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非流动负债占比显著提升。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66054.66万元、28019.83万元和14032.9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57%、12.10%和4.58%。其中

2025年7月末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13986.88万元,主要原因是航运公司

经营活动状态良好,随着借款的净偿还余额减少。2024年末较2023年末短期借款减少38034.83万元,降低57.58%,主要原因是由于业务增加导致收入和利润增加,对资金周转需求减少。

2)应付账款

1-1-12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32802.55万元、46939.70万元和76314.6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07%、20.27%和24.93%。其中

2025年7月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29374.92万元,主要系应付航运费有所增长。

3)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7月31日,长期应付款分别为0万元、144992.00万元和205707.8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2.62%和67.19%,主要系应付分期采购固定资产款项。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增长,

主要系航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协议,航运公司根据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实际付款金额确认的付款金额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57.3458.9743.13

流动比率(倍)1.821.010.67

速动比率(倍)1.780.970.6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39094.8546575.2710975.37润(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9.0712.51-2.55

(倍)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7、1.01和1.82,速动比率分别为0.65、0.97和1.78。航运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航运公司资产结构以长期资产为主所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8710.316.63

1-1-12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70.47146.98110.59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63次、10.31次和4.87次,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减少,主要原因是2025年航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天津航运正式营运,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航运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0.59次、146.98次和70.47次,主要与航运公司期末燃油储备量波动相关。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航运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285754.77416012.65246614.05

减:营业成本242747.58356930.44236753.49

税金及附加1232.861041.60733.1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0751.8719587.6513823.52

研发费用63.68826.75692.30

财务费用2938.892169.711896.10

其中:利息费用3024.452312.532066.79

利息收入86.83143.95169.85

加:其他收益1015.08931.1425.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55-88.0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2.55-88.0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5.67-773.33-14.6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65.54-7810.91-403.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54-1174.77-1478.86

二、营业利润24415.6526586.08-9243.69

1-1-12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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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0.0326.991916.71

减:营业外支出6.020.262.00

三、利润总额24409.6626612.80-7328.98

减:所得税费用6231.204668.16228.33

四、净利润18178.4521944.64-7557.31

航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规模较小。报告期内,航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海运业务和江运业务。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航运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6614.05万元、416012.65万元和285754.77万元;同

期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7555.38万元、19989.22万元和18219.9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891.73万元、20452.57万元和18222.52万元。

2024年度,航运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69%,净利润由亏转盈,主要原

因是2024年度海运运费的价格较2023年下半年有所回升,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另一方面,航运公司于2024年新增6艘船舶,航运能力得到了提升,营业收入进一步增加。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85745.93100.00%415580.0999.90%246522.8099.96%

其中:运输收入285745.93100.00%415580.0999.90%246522.8099.96%

其他业务收入8.840.00%432.560.10%91.250.04%

合计285754.77100.00%416012.65100.00%246614.05100.00%航运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运输业务。报告期内航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处置未使用的燃油及其他零星日常活动。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42747.58100.00%356496.9199.88%236663.5199.96%

1-1-12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业务成本--433.530.12%89.970.04%

合计242747.58100.00%356930.44100.00%236753.48100.00%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36753.49万元、356930.44万元和

242747.5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236663.51万元、356496.91万

元和242747.5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9.96%、99.88%和100.00%,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15.05%14.22%4.00%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2024年度,航运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度显著提升,由4.00%上升至

14.22%,主要是得益于运费价格的回升,租船和自有船业务的毛利均有所增加。

2025年1–7月,航运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5.05%,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整体保持稳定水平。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研发费用63.680.02%826.750.20%692.30.28%

管理费用10751.873.76%19587.654.71%13823.525.61%

财务费用2938.891.03%2169.710.52%1896.100.77%

合计13754.444.81%22584.115.43%16411.926.65%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6411.92万元、22584.11万元、

13754.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65%、5.43%、4.81%,各项期间费用

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1-1-12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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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257.786570.66521.05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31.82-19.5511.56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1058.40-1882.95-304.28

合计6231.204668.16228.33

航运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增值税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7%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16.5%、25%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0.54-1174.77-1478.86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2.87110.81265.27

值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5.9926.731914.71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0.50-10.5622.10

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0.52265.04-175.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03319.41-211.07

合计-2.60-463.34336.35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以及所得税影响等,金额相对较小。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22.8063094.3812315.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2.33-19751.991819.25

1-1-12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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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25.74-41625.90-3165.8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30.45-0.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344.671716.9510968.67

航运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变化幅度较大,2024年航运公司正式运营运输业务,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值较大主要系本年支付船舶款项。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本年新成立了天津航运公司以及香港远洋公司,收到了集团的资本金,2024年主要系天津海运偿还到期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十一)煤炭运销公司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38912.9231.99%99561.6546.07%51487.8840.50%

应收票据205777.8347.39%-0.00%-0.00%

应收账款45991.2910.59%58990.4327.29%57920.4045.56%

预付款项34390.787.92%13442.456.22%7201.405.66%

其他应收款331.890.08%305.820.14%189.400.15%

存货3395.460.78%36623.3816.95%-0.00%

其他流动资产1196.060.28%2400.451.11%5968.694.69%

流动资产合计429996.2399.02%211324.1897.78%122767.7796.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93.610.11%643.610.30%643.610.51%

固定资产3436.470.79%3553.321.64%2703.682.13%

使用权资产89.020.02%319.890.15%436.00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239.240.06%257.680.12%588.530.46%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23.300.0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258.350.98%4797.802.22%4371.823.44%

1-1-12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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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总计434254.58100.00%216121.98100.00%127139.5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7139.59万元、216121.98万元和434254.58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96.56%、97.78%和99.02%,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构成;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44%、2.22%和0.98%,占比较低,主要由固定资产构成。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煤炭运销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1487.88万元、99561.65万元和138912.9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0.50%、

46.07%和31.99%。报告期各期煤炭运销公司货币资金呈上升趋势。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及205777.8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00%、0.00%和47.39%,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

3)预付款项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7月末,煤炭运销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7201.40万元、13442.45万元和34390.7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5.66%、

6.22%和7.92%。报告期各期煤炭运销公司预付款项呈上升趋势,主要为预付煤款及运费款项。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等。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2703.68万元、3553.32万元和3436.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3%、1.64%和0.79%。

1-1-12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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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0.00%67831.5348.58%37027.7747.50%

应付账款331226.4392.21%64339.6446.08%35737.0945.85%

合同负债16147.694.50%3177.012.28%3031.113.89%

应付职工薪酬494.880.14%372.690.27%363.420.47%

应交税费6178.331.72%2961.112.12%379.890.49%

其他应付款2957.230.82%252.260.18%133.150.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94.740.03%292.130.21%879.591.13%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099.200.58%413.010.30%394.040.51%

流动负债合计359198.50100.00%139639.38100.00%77946.06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59198.50100.00%139639.38100.00%77946.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7946.06万元、139639.38万元和359198.50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煤炭运销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构成。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5737.09万元、

64339.64万元和331226.4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85%、46.08%和

92.21%。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煤款。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031.11万元、3177.01万元和16147.6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9%、2.28%和4.50%,合同负债全部来自于销货合同。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1-1-12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82.7264.6161.31

流动比率(倍)1.201.511.58

速动比率(倍)1.191.251.5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642.3011474.827228.65(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5.186.0912.96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31%、64.61%和

82.72%,随着应付煤款和合同负债增加,煤炭运销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8、1.51和1.20,速动比率分别为1.58、1.25和1.19,偿债能力良好。

煤炭运销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销售及进出口,与煤炭、煤化工可比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6315.5812.06

存货周转率(次)11.5448.8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06次、15.58次和

4.63次。

报告期各期末,煤炭运销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次、48.86次和11.54次。

1-1-12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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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243229.80100.00%912449.45100.00%543250.44100.00%

减:营业成本230982.5294.96%894719.8698.06%531963.8397.92%

税金及附加2236.740.92%2208.380.24%707.690.13%

销售费用1039.560.43%1279.520.14%1434.940.26%

管理费用5194.742.14%4251.910.47%3223.090.59%

财务费用34.090.01%1582.120.17%123.730.02%

其中:利息费用282.870.12%1781.560.20%493.070.09%

利息收入124.000.05%225.820.02%125.980.02%

加:其他收益25.220.01%13.080.00%4.920.00%投资收益(损失以“-”

38.780.02%273.110.03%91.090.02%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损

106.550.04%0.760.00%0.850.00%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688.350.08%42.990.01%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3912.711.61%9382.971.03%5937.001.09%

加:营业外收入99.000.04%332.190.04%161.350.03%

减:营业外支出--639.460.07%202.410.04%

三、利润总额4011.711.65%9075.700.99%5895.941.09%

减:所得税费用1177.820.48%3237.630.35%1861.030.34%

四、净利润2833.891.17%5838.070.64%4034.910.74%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2023年度、

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煤炭运销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543250.44万元、

912449.45万元和243229.80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4034.91万元、

5838.07万元和2833.89万元。

1-1-12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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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43221.88100.00%912400.3599.99%542855.9299.93%

其中:煤炭收入236487.0897.23%910320.9199.77%542123.1199.79%

代理服务收入6734.802.77%2079.440.23%732.800.13%

其他业务收入7.920.00%49.100.01%394.520.07%

合计243229.80100.00%912449.45100.00%543250.44100.00%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3250.44万元、912449.45万元和243229.80万元,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为煤炭收入。

(3)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30979.64100.00%894711.69100.00%531612.7099.93%

其他业务成本2.880.00%8.170.00%351.140.07%

合计230982.52100.00%894719.86100.00%531963.83100.00%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531963.83万元、894719.86万元和230982.5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531612.70万元、894711.69万元和230979.6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9.93%、100%和100%,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5.03%1.94%2.07%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1-1-12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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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984.482272.771584.89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174.89634.01387.05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18.44330.85-110.90

合计1177.823237.631861.03

煤炭运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5%、7%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2%按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所列金额为基础计征,适印花税

用税率为0.03%、0.10%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25%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销售费用1039.560.43%1279.520.14%1434.940.26%

管理费用5194.742.14%4251.910.47%3223.090.59%

财务费用34.090.01%1582.120.17%123.730.02%

合计6268.392.58%7113.550.78%4781.760.88%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781.76万元、7113.55万元和6268.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88%、0.78%和2.58%,主要为管理费用。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1-1-12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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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688.3542.99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25.0010.00-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9.00-307.27-41.05

所得税影响额-31.00-97.77-0.48

合计93.00293.311.45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45万元、293.31万元和93.00万元,主要为应付账款核销收入、罚款及资产报废损失等支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781.21-1549.91-2104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41-5427.36149.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72.2149815.3736072.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349.9043068.7715222.14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044.25万元、-1549.91万元和111781.2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逐步呈现净流入状态;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27万元、-5427.36万元和206.41万元,2024年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所致。

1-1-12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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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口公司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5953.3662.75%15766.3468.28%10354.1459.55%

应收账款1997.087.86%2320.2410.05%2464.6314.17%

预付款项245.110.96%501.232.17%568.993.27%

其他应收款2514.349.89%2699.2811.69%2762.7315.89%

存货----0.450.00%

其他流动资产26.920.11%190.660.83%196.721.13%

流动资产合计20736.8281.57%21477.7493.02%16347.6594.02%

固定资产1249.814.92%31.740.14%--

在建工程970.733.82%506.242.19%197.501.14%

使用权资产153.300.60%367.931.59%843.054.85%

无形资产315.651.24%335.381.45%--

其他非流动资产1996.347.85%370.621.61%--

非流动资产合计4685.8318.43%1611.916.98%1040.555.98%

资产总计25422.65100.00%23089.65100.00%17388.1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7388.19万元、23089.65万元和25422.65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6347.65万元、21477.74万元和20736.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02%、93.02%和81.57%;港口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040.55万元、

1611.91万元和4685.8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8%、6.98%和18.43%。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总体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主要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0354.14万元、15766.34万元和15953.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55%、68.28%和62.75%。其中

1-1-12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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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5412.19万元,增加52.27%,主要原因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2464.63万元、2320.24万元和

1997.0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17%、10.05%和7.86%,均为应收港口

业务款项,报告期内较为稳定,账龄均在1年以内,周转情况良好。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0万元、31.74万元和1249.8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14%和4.92%。港口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中2025年7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21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港口公司2025年的研发项目设备验收转固。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0万元、370.62万元和

1996.3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61%和7.85%。其中2025年7月

末较2024年末增加1625.72万元,主要原因是港口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与中交一航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黄骅港煤炭港区煤质智能管控系统建设设备

采购及安装部分施工合同,并预付了相关款项。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1803.2437.95%300.686.82%230.385.21%

应付职工薪酬943.5919.86%33.130.75%54.931.24%

应交税费499.3110.51%986.6022.37%1203.9127.21%

其他应付款1467.1430.88%3003.0668.08%2439.9355.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03.029.11%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713.2999.19%4323.4898.02%4332.1797.92%

递延所得税负债38.330.81%87.461.98%91.912.08%

非流动负债合计38.330.81%87.461.98%91.912.08%

1-1-12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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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负债合计4751.61100.00%4410.93100.00%4424.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总负债分别为4424.08万元、4410.93万元和

4751.61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7月末,港

口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4332.17万元、4323.48万元和4713.2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92%、98.02%和99.19%;港口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1.91

万元、87.46万元和38.3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8%、1.98%和0.81%。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总体负债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主要负债变动分析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30.38万元、300.68万元和

1803.2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1%、6.82%和37.95%。其中2025年

7月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502.5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研发项目和信

息化建设项目尚未到达付款期限。

2)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4.93万元、33.13万元和

943.5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4%、0.75%和19.86%。其中2025年7月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4年末增加91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工资及奖金尚未发放。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439.93万元、3003.06万元和1467.1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5.15%、68.08%和30.88%。其中

2025年7月末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1535.92万元,主要系应向港口支

付的服务费降低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1-1-12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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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18.6919.1025.44

流动比率(倍)4.404.973.77

速动比率(倍)4.404.973.7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793.596186.874556.62(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332.9883.83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港口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77、4.97和4.40,速动比率分别为3.77、4.97和4.40。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为港口公司成立不久,货币资金较为充足,负债较少。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94.70/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3、港口公司2023年成立,因此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不适用,2024年末与2025年7月末均无存货

港口公司主要提供港口服务,2024年与2025年1-7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70次和2.99次,基本保持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经营业绩

港口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6460.6511236.477679.66

减:营业成本121.14192.77155.80

税金及附加22.8958.4334.62

管理费用3601.485154.403357.41

1-1-12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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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研发费用189.28105.85-

财务费用-16.04-26.6231.86

其中:利息费用-17.0249.68

利息收入16.1443.8018.01

加:其他收益-0.3615.15

二、营业利润2541.915752.014115.12

加:营业外收入-0.00-

减:营业外支出-100.00-

三、利润总额2541.915652.014115.12

减:所得税费用621.671478.271151.00

四、净利润1920.244173.732964.11

港口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报告期内,港口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服务相关的收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港口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679.66万元、11236.47万元和6460.65万元;同期分别

实现净利润2964.11万元、4173.73万元和1920.24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460.51100.00%11236.27100.00%7679.66100.00%

其中:与港口服务相

6460.51100.00%11236.27100.00%7679.66100.00%

关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0.140.00%0.200.00%-0.00%

合计6460.65100.00%11236.47100.00%7679.66100.00%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679.66万元、11236.27万元和

6460.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为100.00%,主营业务占比突出,主要来源

于港口服务相关的收入。

1-1-12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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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21.14100.00%192.77100.00%155.80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121.14100.00%192.77100.00%155.80100.00%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55.80万元、192.77万元和121.1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100.00%、100.00%和100.00%,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4)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98.12%98.28%97.97%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港口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比例入比例入比例

管理费用3601.4855.74%5154.4045.87%3357.4143.72%

研发费用189.282.93%105.850.94%00.00%

财务费用-16.04-0.25%-26.62-0.24%31.860.41%

合计3774.7258.43%5233.6346.58%3389.2744.13%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389.27万元、5233.63万元、

3774.7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13%、46.58%、58.43%,港口公司

2023年度成立,报告期内期间费用主要为管理费用,期间费用随着业务开展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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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660.571491.761059.09

以前年度所得税差异调整10.23-9.04-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49.13-4.4591.91

合计621.671478.271151.00

港口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增值税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适用税率为2%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适用税率为25%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0-

所得税影响额-25.00-

合计--75.00-

最近两年一期,港口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5.205436.371235.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8.17-1104.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9.969118.4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035412.19103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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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公司2023年度成立,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报告期内,随着业务逐步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一)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控股其中11家标的公司,并持有1家标的公司少数股权。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在整体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框架下,对控股子公司在业务、资源、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开展统筹管理,推进一体化整合,促进业务协同与资源优化,提升经营效率和整体效益。

对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将依据持股比例和公司章程,通过多种方式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管理,推动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保持一致。

上市公司将依据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及标的公司业务特点,从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控股及参股公司的财务、业务、风险及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督,为重组后公司整体的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托自身的平台优势和资本市场规范化的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强做优能源主业,提升整体经营业绩与竞争实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各标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在业务整合中注重平稳过渡。上市公司将维持标的公司原有的业务管理架构,保持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与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衔接、强化经营协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稳步推进业务融合,确保标的公司经营的连续性与管理体系的有效衔接。

2、资产整合

对于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持其独立法人地位的基础上,统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各公司执行与上市公司一致的管理机制和风险控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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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系,以上市公司标准推进规范运作与协同管理,确保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对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将依据持股比例,通过董事会席位等途径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加强信息沟通与监督,推动其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一致方向。

通过上述措施,上市公司将实现对子公司的高效管控与协同运营,稳步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

3、财务整合

对于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将其纳入统一财务管理体系,依照既有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规范,对资金支付、担保、投融资等事项实行统一管控,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优化资金配置结构,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对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治理及经营决策,强化信息共享与监督联动,促进其财务管理思路与上市公司总体方针相衔接。

4、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资产原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相对独立与稳定,在业务层面给予适度的自主权和灵活性,确保交易完成后主营业务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上市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人才激励与考核机制,推动核心管理团队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增强员工归属感与积极性。同时,将通过多层次激励措施吸引并留住关键人才,保障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的稳定与长远发展。

对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治理参与与沟通机制,支持其管理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推动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上市公司整体方向保持一致。

5、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其现有内部组织架构的独立与稳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通过董事会和管理层开展经营管理与监督,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上市公司将结合各标的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特点,推进管理体系与机构设置的有效衔接,确保决策机制传导顺畅、执行高效。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强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整合后各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形成管理协调、运作顺畅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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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控制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提高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管理控制措施:

1、强化统一管理,完善内部制度建设

上市公司将依托既有治理体系,借鉴标的公司原有决策机制,建立高效的管理控制体系,将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及风险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控框架,确保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拥有充分的决策与监督权。通过健全管理流程、完善制度衔接,推动管理机制融合,提升整体决策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适应资产与业务规模扩大的管理需求。

2、健全风险控制与监督机制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业务及风险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与专项检查,保障上市公司对各标的公司经营动态的充分了解与有效管控。通过强化风险识别、事中监控及事后评估,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健、运营安全高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神华作为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六大板块业务,以煤炭采掘业务为起点,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发展下游电力和化工产业,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及相关资产整合上市平台,中国神华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整合煤炭开采、坑口煤电、煤化工及物流服务业务板块,大幅提高上市公司资源储备规模与核心业务产能,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布局,为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产能匹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实现超越简单业务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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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的“1+1>2”战略价值。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1-7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营业总收入162265.66206509.3727.27%339738.99432182.8727.21%

营业利润44900.8551478.5214.65%87074.13106922.7022.80%

利润总额45110.8851450.7114.05%82919.7891181.699.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29254.6632637.3811.56%58962.3466850.7313.38%有者净利润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显著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增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资产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将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0万元,从而有力保障公司资金充足、运营安全。募集资金详情见本报告书“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3、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构成情况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4、本次交易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

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

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

1-1-12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行编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5、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商誉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收购,本次交易不新增商誉,对上市公司商誉不产生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计划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之“(一)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显著增加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实力,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等主要财务数据将明显增加,从而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神华将进一步增强一体化运营优势,扩大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聚集。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领先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地位,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引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更为关键的支柱作用。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及未经审计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1-7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相关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1-1-12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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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资产结构比较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流动资产166962.41233533.3739.87%207137.75260130.4225.58%

非流动资产468946.99663053.6641.39%460883.95656579.9442.46%

资产总计635909.40896587.0340.99%668021.71916710.3637.23%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将由668021.71百万元增至916710.36百万元,增幅为37.23%,2025年7月31日资产总额将由

635909.40百万元增至896587.03百万元,增幅为40.99%,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增加。交易完成后,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业务规模得到显著提高。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负债结构比较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流动负债98589.43273375.64177.29%105116.97269767.43156.64%

非流动负债61071.05117113.8891.77%66260.96129911.1996.06%

负债合计159660.47390489.52144.57%171377.93399678.62133.21%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从171377.93百万元增加到399678.62百万元,涨幅为133.21%,2025年7月31日负债总额从

159660.47百万元增加到390489.52百万元,涨幅为144.57%,主要来自流动负债的增加。

(3)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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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合并)25.11%43.55%25.65%43.60%

流动比率(倍)1.690.851.970.96

速动比率(倍)1.560.791.850.91

注1: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注2: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投资密集型行业,因此交易后将导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变动符合行业惯例。

(4)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利润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营业总收入162265.66206509.3727.27%339738.99432182.8727.21%

营业利润44900.8551478.5214.65%87074.13106922.7022.80%

利润总额45110.8851450.7114.05%82919.7891181.699.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29254.6632637.3811.56%58962.3466850.7313.38%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1.471.544.40%2.973.156.10%/股)

注:为更清晰体现本次交易影响及交易前后数据情况,上市公司2024年交易完成前后数据已重述杭锦能源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从339738.99百万元增加到432182.87百万元,增幅为27.21%。上市公司2025年1-7月营业总收入从

162265.66百万元增加到206509.37百万元,增幅为27.27%,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从29254.66百万元增加到32637.38百万元,增幅为11.56%。本次交易使上市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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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在新建煤矿产能、煤化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资本性支出,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货币资金、上市公司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税费、中介机构费及因筹划和实施本次交易所可能发生的差旅费等管理费用支出。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税费由相关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本次交易成本不会对未来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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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一)国源电力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已审模拟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1398_A01 号),国源电力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486695.71410053.58543703.36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427280.61342440.63468958.50

应收款项融资-30.0062.69

应收账款256412.68177954.00202823.96

应收票据-46000.0046879.69

预付款项32317.8367911.30109501.61

其他应收款466392.27486137.05461810.13

存货34316.5536383.6070296.27

其他流动资产27111.4694004.0198757.78

流动资产合计1303246.501318473.541533835.49

长期股权投资423393.96367953.41299392.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5.98

固定资产2917664.333035214.023333287.11

在建工程426631.06516408.99440656.47

使用权资产12173.887722.7721136.54

无形资产481663.29492779.49655471.89

长期待摊费用36696.0339861.7114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34441.9936494.2335440.97

其他非流动资产430924.99341288.98127908.71

非流动资产合计4763589.534837723.594913627.90

1-1-12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6066836.046156197.136447463.39

短期借款416714.27349005.80306827.96

应付票据9876.1956361.05623.16

应付账款406074.41484682.33557608.65

预收款项351.013704.263253.42

合同负债3016.417837.1112878.81

应付职工薪酬85314.4720493.6359079.18

应交税费60599.1784180.51102692.39

其他应付款208987.74236723.37410788.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0031.13201764.37563226.68

其他流动负债500.07606.081603.41

流动负债合计1571464.881445358.512018582.42

长期借款924892.721258134.331332255.66

租赁负债7786.034141.1917661.01

长期应付款222987.30271352.46349119.10

预计负债72928.25109742.55121823.93

递延所得税负债1677.771940.261297.79

非流动负债合计1230272.081645310.781822157.50

负债合计2801736.963090669.293840739.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56828.352566025.502194426.2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508270.73499502.34412297.17

所有者权益合计3265099.083065527.842606723.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066836.046156197.136447463.39

2、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246798.572584383.073109570.07

减:营业成本843410.061812137.242198442.89

税金及附加70556.05154246.69162631.13

销售费用2995.224952.255773.25

管理费用25525.4557244.44125580.40

研发费用7300.8719842.523771.77

1-1-12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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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财务费用23526.7560719.9074243.73

其中:利息费用22938.1763506.8979183.16

利息收入619.202310.333738.94

加:其他收益708.421974.673537.44

投资收益33086.1451028.9328346.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7906.1346990.1922975.88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5.47

信用减值损失5523.3817510.42-20262.67

资产减值损失-124.95-66988.40-212456.53

资产处置收益-3654.6541.98

二、营业利润312677.16482420.30338158.50

加:营业外收入5473.0026183.3211098.55

减:营业外支出6449.5083073.0520086.54

三、利润总额311700.66425530.58329170.51

减:所得税费用62827.4583060.0499610.33

四、净利润248873.20342470.54229560.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790.39241289.55138497.12

少数股东损益44082.81101181.0091063.06

五、综合收益总额248873.20342470.54229560.18

3、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49120.602911479.733513510.61

收到的税费返还49.023707.031126.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08.238372.826479.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4077.862923559.593521116.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87745.361347555.261498545.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7380.43484543.93531868.32

支付的各项税费259775.66474976.93452451.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861.44109621.286737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8762.892416697.392550237.39

1-1-12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314.97506862.19970878.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5450.00252000.0014931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025.4542103.3310582.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71.7727122.515630.89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1247.22321225.84165523.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82625.92771859.63507877.7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6300.00309277.00193325.3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26.48159915.2638053.67

其中: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7780.41151640.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0652.401241051.89739256.7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79405.18-919826.05-573733.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782.0023811.0175458.3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12782.0023811.0173898.35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74112.911674678.102037437.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6894.911698489.102112895.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08292.681274213.182152078.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952.04150369.12150591.6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21481.2999298.2979793.25

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44.763730.663460.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8689.481428312.962306129.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05.42270176.14-193234.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740.681399.441469.81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73374.53-141388.28205380.81

少)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3249.45504637.73299256.92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6623.97363249.45504637.73

(二)新疆能源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已审模拟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

1-1-12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专字第 80028121_A01 号),新疆能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240485.34296103.90320628.19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165024.13234981.11276219.49

应收票据78782.12117528.92117235.37

应收账款83833.4645855.0228540.38

应收款项融资20801.398970.0433548.39

预付款项72329.1692473.7254444.23

其他应收款60046.2165173.6889019.51

存货50207.7032729.0512365.86

其他流动资产229800.60215332.83148091.49

流动资产合计836285.98874167.17803873.42

长期股权投资150838.18154494.35115601.60

固定资产821691.73833073.74772501.40

在建工程313836.57239598.04186901.66

使用权资产90136.99105609.6165229.99

无形资产651374.68653402.23628816.05

商誉152.55152.55152.55

长期待摊费用557.94640.78778.70

递延所得税资产49554.4849301.2945419.96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149.01141652.3032394.08

非流动资产合计2188292.132177924.881847795.98

资产总计3024578.103052092.052651669.40

短期借款192791.91--

应付票据196680.01294405.71137780.00

应付账款339405.10500810.46396599.31

预收款项288.081116.95468.44

合同负债132491.3367987.67122161.12

应付职工薪酬136696.34114190.64112800.94

应交税费48037.8891964.9776848.55

1-1-12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48414.3433371.8032457.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548.9975720.27148996.57

其他流动负债16787.1211300.1415646.55

流动负债合计1174141.091190868.611043759.16

长期借款208766.81113423.3785811.86

租赁负债6625.6821630.7940561.64

长期应付款440191.68473288.12390442.64

预计负债86099.9289999.0140666.56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91.347459.592833.78

非流动负债合计751875.43705800.86560316.48

负债合计1926016.531896669.481604075.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49129.48999389.52886408.2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49432.10156033.05161185.51

所有者权益合计1098561.581155422.571047593.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24578.103052092.052651669.40

2、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698977.591823190.101942290.57

减:营业成本557355.501407235.261396156.56

税金及附加65716.88156333.35141688.55

销售费用6187.2512779.0110615.04

管理费用44588.1761772.45146531.48

研发费用1963.669165.007217.73

财务费用12983.0020895.4919242.27

其中:利息费用13004.5221532.5919946.95

利息收入271.55945.90927.27

加:其他收益148.62542.18498.93

投资收益-721.9919662.1522572.1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3767.9615254.5616527.96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66.83-32.44

1-1-12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31.340.19-7811.70

资产处置收益479.67-770.31-2.26

二、营业利润10058.07174510.57236063.64

加:营业外收入1408.6610364.812905.92

减:营业外支出2384.1210151.4816020.31

三、利润总额9082.62174723.90222949.25

减:所得税费用18100.4055752.8768264.08

四、净利润-9017.79118971.02154685.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填-11208.18103371.30112762.96列)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2190.4015599.7241922.21“-”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0.28-0.13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9017.79118970.74154685.04

3、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26066.851763355.461970732.01

收到的税费返还103.9657.20245.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7901.62417767.28421577.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4072.442181179.952392555.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7926.57-1012496.34-942916.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3902.93-145813.99-129937.54

支付的各项税费-116670.51-197095.20-308479.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2442.72-420384.03-479849.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0942.73-1775789.56-186118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870.29405390.39531372.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715.286323.5210125.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78.121383.939390.49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15199.37-

1-1-12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56.22-59540.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549.6222906.8179056.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79110.96-110881.43-172811.37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10952.57--11002.77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1996.4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31.80-104902.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895.33-237780.86-183814.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345.71-214874.05-104757.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206.56513.2026819.4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7533.51113423.3722551.86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143.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7883.62113936.5649371.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465.15-191687.81-208831.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475.22-32520.19-63943.3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298.39-89569.81-57810.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238.75-313777.82-330585.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644.87-199841.25-281214.29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66571.13-9324.92145400.71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4598.00303922.92158522.21

五、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026.87294598.00303922.92

(三)化工公司根据安永出具的《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3121_A01 号)化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 月的财务数

据如下:

1-1-12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697806.25412881.33337597.80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696248.98411156.59316827.56

应收票据3831.883951.536277.76

应收账款44252.5446578.9027293.90

预付款项51429.2145727.2744593.31

其他应收款17869.8221815.7815242.78

存货191536.91171002.62181175.09

合同资产38901.0232738.0127487.06

其他流动资产25204.0727949.0413591.85

流动资产合计1070831.70762644.48653259.53

长期股权投资246253.39265880.02225407.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2000.002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1000.00-

固定资产2026288.042128152.162263352.09

在建工程374525.01270522.62225412.69

使用权资产9452.463965.432547.34

无形资产244004.29158015.52150218.93

长期待摊费用12146.097481.469574.26

递延所得税资产26716.8028709.2630965.92

其他非流动资产59056.5474986.269252.20

非流动资产合计3001442.612940712.732918731.24

资产总计4072274.313703357.223571990.77

短期借款100627.14-45022.10

应付账款356062.66379658.72371606.41

预收款项58.336.28-

合同负债69792.1541125.6936989.27

应付职工薪酬145502.5476562.1274345.67

应交税费11875.8915736.0120298.87

其他应付款72335.5579530.1592470.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5765.55319283.15149374.97

其他流动负债6104.133576.564945.47

1-1-12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1638123.93915478.67795053.08

长期借款694720.461002003.651140638.82

租赁负债4203.972537.30-

长期应付款10396.6611466.649565.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09321.091016007.591150204.24

负债合计2347445.021931486.261945257.31

实收资本3123711.593123711.593123711.59

资本公积22937.1815159.8110234.77

专项储备6019.733585.743209.46

盈余公积283.90283.90283.90

未分配利润-1441484.65-1386440.71-1522281.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11467.751756300.331615158.3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3361.5315570.631157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1724829.281771870.951626733.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072274.313703357.223571990.7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196229.432642897.552565089.99

减:营业成本1098731.562132999.742129776.99

税金及附加41996.92169896.21162774.18

销售费用13079.1018491.1015255.60

管理费用79814.65116456.26149524.04

研发费用26561.7577715.7482813.13

财务费用21112.5238712.6845564.64

其中:利息费用22598.5940813.5647495.55

利息收入1149.522233.802093.89

加:其他收益2770.577987.866060.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406.1363222.5248582.9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0406.1363222.5248582.9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33.75-330.70-1074.89

1-1-12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348.48-2249.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01197.432166.45

二、营业利润-51054.02134354.4532867.52

加:营业外收入967.413194.735898.52

减:营业外支出1153.105746.017455.88

三、利润总额-51239.72131803.1731310.16

减:所得税费用6186.225844.293982.95

四、净利润-57425.94125958.8827327.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043.94135840.6127920.52

少数股东损益-2382.00-9881.72-593.3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57425.94125958.8827327.2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90958.562920444.362834372.49

收到的税费返还18929.598396.8723417.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531.9123292.7634586.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6420.072952134.002892375.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88917.79-1970010.91-205829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2872.03-289791.04-264774.85

支付的各项税费-102059.43-311097.23-264956.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64.72-57571.92-74487.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5913.97-2628471.10-2662509.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06.10323662.90229866.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274.3653951.0166608.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04.394.5920535.25

回的现金净额

1-1-12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9000.006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25.94256.89667.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04.6963212.4814781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86923.12-199367.19-116549.80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0.00-24811.01-51358.3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96.47-13485.61-8070.35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48000.00--4000.00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359.58-237663.81-179978.50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54.89-174451.32-32166.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005.001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4005.001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7545.64161364.83595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7545.64175369.8359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2600.00-176800.00-806061.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531.71-39465.32-47946.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40.68-2945.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131.71-221406.01-856953.91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26413.93-46036.18-260953.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4.05760.12606.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26929.19103935.52-62648.15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1754.77307819.25370467.41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8683.96411754.77307819.25

1-1-12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乌海能源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审模拟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70066400_A01 号)乌海能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143222.611020944.32909597.67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1090445.92970785.47862562.06

应收票据-50.00-

应收账款18015.4035820.5552115.25

应收款项融资-294.18-

预付款项12329.156978.076255.74

其他应收款18919.9118875.7717927.32

存货20541.6533312.0617096.93

其他流动资产292562.82369278.83425520.25

流动资产合计1505591.531485553.781428513.16

长期股权投资--6173.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7.1787.1787.17

固定资产310083.53342729.79341332.87

在建工程158767.52134810.8893175.12

无形资产274648.00283295.26129923.42

长期待摊费用51.1851.7752.77

递延所得税资产1865.161985.761985.76

其他非流动资产4501.541328.85154531.93

非流动资产合计750004.10764289.48727262.43

资产总计2255595.642249843.252155775.59

应付票据--38717.00

应付账款130188.71147673.56173801.62

合同负债33619.9916753.7646458.62

应付职工薪酬158189.80145125.80105291.50

1-1-12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18639.5321399.0340907.39

其他应付款65634.2951158.5053405.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2068.6567035.1028772.92

其他流动负债4371.022177.996038.02

流动负债合计522711.98451323.73493392.10

长期应付款269875.55298964.25296104.10

预计负债249748.06283091.38267652.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19623.61582055.63563756.09

负债合计1042335.591033379.361057148.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62132.141156390.041043892.43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51127.9160073.8554734.96

所有者权益合计1213260.051216463.891098627.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255595.642249843.252155775.59

2、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404002.19976984.691074424.58

减:营业成本272957.83502033.68657029.79

税金及附加44022.86103292.86118256.67

销售费用1136.272246.252708.66

管理费用84152.74169945.76101149.39

研发费用3669.349359.235196.17

财务费用2518.175109.08-1416.32

其中:利息费用9838.1915023.8615562.39

利息收入7338.659965.9217020.98

加:其他收益593.091039.03940.06

投资收益3349.023339.62531.0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6173.39173.39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206.44499.29

资产减值损失--14348.32-82424.25

资产处置收益-13.30673.42

1-1-12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二、营业利润-512.90175247.90111719.74

加:营业外收入884.264359.4518171.74

减:营业外支出788.6510300.4310340.45

三、利润总额-417.29169306.91119551.02

减:所得税费用12166.8338227.8549486.47

四、净利润-12584.11131079.0670064.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93.00121568.7247663.32

少数股东损益-7991.129510.3422401.2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10.08-11717.75-3942.08

六、综合收益总额-13294.20119361.3166122.48

3、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1162.381007070.651161759.77

收到的税费返还125.02125.05112.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24.182867.351372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2711.581010063.051175593.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5096.04-250159.19-261508.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0721.86-272186.74-279610.29

支付的各项税费-109910.47-251100.32-295624.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89.03-22676.99-29563.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0917.40-796123.23-866306.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94.17213939.82309286.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45800.001458000.0014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620.1319397.7117378.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152524.266971.31

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2423.291479921.981474349.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50158.99-188689.48-125545.73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930000.00-1375800.00-1488000.00

1-1-12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0158.99-1564489.48-1613545.7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额-227735.70-84567.50-139195.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55941.53129372.32170091.09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3947.99314575.68144484.59

五、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8006.46443947.99314575.68

(五)平庄煤业根据安永出具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审模拟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6_A01 号),平庄煤业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94216.76174911.95199873.04

应收票据1000.00--

应收账款143773.9684471.4081541.43

应收款项融资5306.22754.691459.88

预付款项12990.749517.6910008.43

其他应收款32109.7035794.5041037.64

存货5954.00851.17869.00

其他流动资产22277.9320548.0631446.71

流动资产合计417629.31326849.46366236.13

长期股权投资2814.882814.885388.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81256.62363239.67426043.76

固定资产591934.37602694.77579001.43

在建工程109644.0292619.92107054.00

无形资产1583835.231597827.211554599.45

1-1-12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142773.65147587.17144757.06

递延所得税资产33958.0338999.9526047.20

其他非流动资产192863.06149176.9253676.92

非流动资产合计3039079.852994960.482896567.92

资产总计3456709.163321809.943262804.05

短期借款833005.37811910.65626877.77

应付票据31389.167592.2024249.31

应付账款151573.44140427.49166983.74

预收款项699.4411.43120.86

合同负债63849.1823131.3919931.64

应付职工薪酬51112.4439370.4143280.72

应交税费30857.3853421.6332075.10

其他应付款655881.63695702.75765511.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2912.25347355.6832159.49

其他流动负债14565.4012032.562590.65

流动负债合计2155845.682130956.181713780.65

长期借款401711.87217666.59251000.87

长期应付款402355.85604910.17439716.54

预计负债76247.7057239.6451952.67

递延所得税负债67980.2465031.0689438.95

非流动负债合计948295.66944847.46832109.04

负债合计3104141.343075803.642545889.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8496.39157199.00458420.9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24071.4388807.30258493.44

所有者权益合计352567.82246006.30716914.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56709.163321809.943262804.05

2、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590499.581004501.21919913.28

其中:营业成本275664.86475944.73459556.41

税金及附加81999.45174554.33126499.56

1-1-12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4132.3111122.9312556.98

管理费用47797.15133571.45113657.69

研发费用910.91992.161779.94

财务费用26626.8135769.1235527.48

其中:利息费用26482.5036884.7235588.65

利息收入224.961354.17860.51

加:其他收益643.161161.46614.66

投资收益5095.905356.134150.27

信用减值损失2297.5813723.312733.71

资产减值损失--5602.87-96.36

资产处置收益29.85--82.59

二、营业利润161434.56187184.52177654.91

加:营业外收入704.8622948.04511.85

减:营业外支出22942.23514983.52895.14

三、利润总额139197.19-304850.97177271.62

减:所得税费用31667.5936998.2354456.75

四、净利润107529.60-341849.20122814.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986.87-164326.5150791.99(净亏损以“-”号填列)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34542.73-177522.6972022.88”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3512.71-47103.0724513.51

六、综合收益总额121042.32-388952.26147328.37

3、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6704.971174802.261089624.76

收到的税费返还170.90149.23127.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857.4138813.868811.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8733.281213765.351098563.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3316.29-319184.15-330326.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739.46-244027.69-216757.60

1-1-12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199019.92-321314.25-312275.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44.30-204225.12-174329.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2019.97-1088751.21-103368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6.69125014.1464874.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600.0030000.005802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8.056102.274606.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71.9222.192015.2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79.9736124.4664641.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09796.99-281091.21-144131.45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54245.2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530.00-44332.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796.99-380866.45-188463.5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93217.02-344741.99-123821.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76238.02905910.9862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02.0538214.765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1740.07944125.75625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4499.67-593450.00-486087.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2309.41-57711.86-18008.08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307.84-97958.16-64913.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1116.92-749120.03-569008.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623.15195005.7256091.12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24119.44-24722.12-2856.10

少)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6062.48150784.60153640.70

五、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181.92126062.48150784.60

(六)内蒙建投根据安永出具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2025)专字

1-1-12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 80028118_A01 号),内蒙建投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 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39786.5154771.7960581.03

应收账款41779.7428880.4514863.56

预付款项15888.456594.255272.22

其他应收款3051.053843.31414.27

存货10791.578603.0410881.61

其他流动资产6977.9986.9419168.39

流动资产合计118275.30102779.79111181.07

长期股权投资31045.3231863.6932427.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484.3429484.3430596.28

固定资产652074.95659846.08668976.50

在建工程148736.73143099.45129913.10

无形资产249993.27248314.80212140.96

长期待摊费用56335.7067617.3486799.46

递延所得税资产359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214408.74217167.52196707.96

非流动资产合计1385669.071397393.231357561.84

资产总计1503944.371500173.021468742.91

短期借款376802.18427177.82160131.30

应付票据--29032.68

应付账款94440.4396666.50100533.72

合同负债10.76265.383381.22

应付职工薪酬25451.252357.021900.84

应交税费6039.829127.082399.91

其他应付款18901.9250374.4527889.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19474.59382345.97260793.61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3834.50432.31

流动负债合计941122.33968348.72586494.89

长期借款639881.93492699.32350418.56

1-1-12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17225.00233379.9636250.00

预计负债21951.442201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3545.261578.75

非流动负债合计679058.37751634.57388247.31

负债合计1620180.711719983.29974742.20

实收资本413460.00413460.00413460.00

其他综合收益8061.698061.699216.84

专项储备29091.9411596.405692.70

盈余公积104225.42104225.42104225.42

未弥补亏损-671075.38-757153.78-38594.24

所有者权益合计-116236.34-219810.27494000.7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503944.371500173.021468742.91

总计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287242.85306577.78270534.49

减:营业成本153965.51318693.52259328.71

税金及附加23719.8624554.4924642.48

销售费用678.041533.281673.65

管理费用6039.2411212.608653.88

研发费用135.99743.211632.89

财务费用24313.1528120.3319628.00

其中:利息费用24401.9928485.1219615.14

利息收入113.38369.04475.67

加:其他收益128.54151.41438.42

投资收益7.55925.221610.50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5925.221403.7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9-116.6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1-

二、营业利润/(亏损)78525.25-77204.72-42859.52

加:营业外收入519.871659.55198.19

减:营业外支出102.00640881.073658.00

1-1-13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三、利润/(亏损)总额78943.12-716426.24-46319.34

减:所得税费用-7135.282133.302547.16

四、净利润/(净亏损)86078.40-718559.54-48866.4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86078.40-718559.54-48866.49

五、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税后净额合计--1155.155204.91

六、综合收益/(损失)总额86078.40-719714.69-43661.59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14790.45388411.93407752.49

收到的税费返还-21206.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121600.48305.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4838.57411219.17408058.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3133.00291943.7419284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775.6671418.5464001.27

支付的各项税费68670.0630601.71100617.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8842.61258868.20239544.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8421.33652832.18597003.67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3582.76-241613.01-188945.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25.931485.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0.140.17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5.931486.010.1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8448.7882503.9312187.40

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448.7882503.9312187.40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7622.85-81017.91-12187.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0702.24768965.5050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0702.24768965.50502000.00

1-1-13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2355.54398994.36244951.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633.3539045.5797764.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6988.89438039.93342716.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13.35330925.57159283.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17492.278294.64-41848.85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553.8833259.2475108.09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61.6141553.8833259.24

(七)神延煤炭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2_A01 号),神延煤炭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559315.35374955.81301709.50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445319.40275630.15222168.32

应收账款66674.29105513.86122612.06

预付款项8845.816417.175971.60

其他应收款2215.75291.017566.39

存货12363.3710615.0214366.62

其他流动资产--1329.43

流动资产合计649414.57497792.87453555.59

长期股权投资3382.892957.993402.29

固定资产214055.14226373.05238347.81

在建工程2953.491392.464848.38

无形资产261219.70266113.17279436.29

长期待摊费用76669.2291167.8011623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4571.472664.078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42485.7042485.7042485.70

1-1-13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605337.62633154.25684844.95

资产总计1254752.191130947.121138400.55

短期借款--50033.61

应付账款92564.6499346.78126654.37

应付职工薪酬8156.602730.891816.46

应交税费24315.8649944.4844131.39

其他应付款42386.4737095.42241993.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41.705380.0913953.80

流动负债合计169665.27194497.66478583.09

长期应付款--4651.97

预计负债10094.5210094.5215474.61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94.5210094.5220126.58

负债合计179759.78204592.18498709.67

实收资本273897.40273897.40273897.40

资本公积123811.30123806.41123819.31

专项储备47321.0138849.5032027.64

盈余公积139184.66139184.66110490.36

未分配利润490778.04350616.9799456.17

所有者权益合计1074992.41926354.9463969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54752.191130947.121138400.5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358510.33705933.94682422.38

减:营业成本143346.19260366.46261418.72

税金及附加47340.0290883.4387643.92

管理费用3542.487242.316257.08

研发费用270.772466.165152.40

财务费用-1747.44-1378.85-2797.50

其中:利息费用-285.57642.12

利息收入2135.982633.195747.80

加:其他收益42.61276.6223.75

1-1-13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收益420.01528.60577.20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20.01528.60577.20

二、营业利润166220.93347159.65325348.71

加:营业外收入178.06284.10535.19

减:营业外支出13.004459.141573.57

三、利润总额166385.99342984.61324310.33

减:所得税费用26224.9156041.5751104.67

四、净利润140161.08286943.04273205.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140161.08286943.04273205.66

五、综合收益总额140161.08286943.04273205.6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0859.76823850.25791157.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11.892970.475689.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4171.65826820.72796847.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3135.63-185335.63-180589.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445.08-51030.45-42187.31

支付的各项税费-143004.25-225398.57-222571.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00.29-1222.15-155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185.25-462986.80-446907.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986.40363833.92349939.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60.00-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3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0.0033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777.52-19967.49-33892.07资产支付的现金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280000.00--180000.00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14666.87-19804.67-25571.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4444.39-39772.16-239463.90

1-1-13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444.39-38812.1690536.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9572.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57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09811.84-543458.61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68.28-4325.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1580.12-547784.01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71580.12-318212.01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

-111457.9953441.64122263.60加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5660.05222218.4199954.81

五、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4202.06275660.05222218.41

(八)晋神能源根据安永出具的《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4_A01 号),晋神能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 月的财务数

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86912.8270122.1275680.61

应收账款3645.01394.981785.99

预付款项2091.953398.495389.74

其他应收款230790.95301604.13345014.54

存货16821.8520050.2418318.46

其他流动资产6928.4612655.091393.95

流动资产合计347191.03408225.05447583.29

长期股权投资5062.314944.934223.30

投资性房地产48.0152.0959.08

1-1-13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311066.58298035.59242301.91

在建工程3961.8524952.2021420.59

无形资产49596.6451477.1653791.18

商誉27251.8927251.8927251.89

长期待摊费用9230.1813857.3310148.80

递延所得税资产2913.483317.654085.65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85.40711.28711.28

非流动资产合计423216.35424600.12363993.67

资产总计770407.37832825.16811576.96

短期借款5.005.005.00

应付账款27078.3533546.2639023.67

预收款项149.270.010.01

合同负债590.3888.37342.94

应付职工薪酬2481.488674.6711660.77

应交税费5751.4417557.7727016.10

其他应付款32404.2578556.1346154.0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5585.516778.5910073.81

其他流动负债-8.0817.79

流动负债合计74045.68145214.88134294.17

长期借款1783.001783.001783.00

长期应付款--973.98

预计负债43152.8643975.2049779.80

非流动负债合计44935.8645758.2052536.78

负债合计118981.53190973.07186830.95

实收资本57400.0057400.0057400.00

资本公积2209.422209.422209.42

专项储备46778.6744587.0745488.20

盈余公积35929.6535929.6528590.50

未分配利润381074.76377383.28372915.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523392.50517509.42506603.40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28033.34124342.67118142.62

所有者权益合计651425.84641852.09624746.01

1-1-13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70407.37832825.16811576.9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77068.47306003.67562521.24

减:营业成本116854.49153534.35227247.25

税金及附加21508.2627816.7039971.03

销售费用1664.032825.145023.90

管理费用15855.2431145.6432153.96

研发费用318.672542.663993.40

财务费用93.70220.28968.36

其中:利息费用459.33921.921867.66

利息收入-377.10-718.26-916.61

加:其他收益154.67245.93163.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7.38721.6456.1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7.38721.6456.1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3.59-148.29-552.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02.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7-1.73-

二、营业利润21153.3088736.44251627.71

加:营业外收入96.75218.911016.72

减:营业外支出5968.052971.36999.70

三、利润总额15281.9985984.00251644.72

减:所得税费用5790.3923578.9369760.28

四、净利润9491.6162405.07181884.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3691.4940410.51139910.94”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800.1221994.5641973.50

五、综合收益总额9491.6162405.07181884.44

1-1-13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6802.48384755.04790898.90

收到的税费返还7440.001346.811220.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3961.36422594.91529900.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8203.85808696.771322020.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5165.30-193284.28-331887.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2854.10-65427.06-71444.19

支付的各项税费-56028.05-93406.32-166158.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4153.06-388760.95-807393.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8200.52-740878.61-137688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03.3367818.15-54863.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2.883.21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1.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293.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3546.20-52464.51-16474.47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800.00-1400.00-14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38.47-2537.03-23348.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584.67-56401.54-41223.1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4584.67-56177.25-41219.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892.45-15721.65-121477.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19224.39-15721.65-9133.13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73.98-4014.78-8674.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866.43-19736.43-179152.58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8866.43-19736.43-179152.58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

6552.23-8095.53-275235.96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8.789454.30284690.26

1-1-13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五、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11.001358.789454.30

(九)包头矿业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审模拟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1_A01 号)包头矿业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57497.2561665.7216065.42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157417.7261608.5416064.38

应收账款1401.392003.552109.84

预付款项59.1479.0375.00

其他应收款1190.563489.183632.37

存货--0.55

其他流动资产183.45340.35525.64

流动资产合计160331.7967577.8422408.83

固定资产5430.195706.366095.22

在建工程-63285.1167940.91

无形资产42783.3044418.0443062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23.1323.132948.13

其他非流动资产248950.63316921.2615126.31

非流动资产合计297187.24430353.89522734.89

资产总计457519.03497931.73545143.72

应付账款1599.36539.472573.66

应付职工薪酬933.77892.06840.41

应交税费1177.831899.3369.62

其他应付款5382.0030650.077453.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7881.35

流动负债合计9092.9733980.93398818.90

长期应付款566.00566.00566.00

1-1-13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计负债7380.027380.02738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7946.027946.027946.02

负债合计17038.9941926.95406764.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40480.04441546.90134947.18

少数股东权益-14457.883431.62

所有者权益合计440480.04456004.78138378.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57519.03497931.73545143.72

2、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9252.1213249.6416772.20

减:营业成本5403.269846.0912967.07

税金及附加318.705767.33295.89

管理费用197.622994.242221.79

财务费用-4297.33-1895.93-407.1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4307.093145.70424.27

加:其他收益4.034.754.7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60.3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501170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013.9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10001.79-

二、营业利润10798.78511230.511699.34

加:营业外收入0.084.503543.38

减:营业外支出180.739630.4161.93

三、利润总额10618.13501604.595180.79

减:所得税费用11684.41126942.3356.75

四、净利润-1066.27374662.275124.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6.85302181.785509.10

少数股东损益0.5872480.49-385.0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066.27374662.275124.04

1-1-13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105.4114672.8218818.47

收到的税费返还0.631.170.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1.75513.53801.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97.7915187.5219620.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8.215531.487026.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53.734360.103709.11

支付的各项税费12425.95128743.20729.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2.634309.705370.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20.52142944.4916836.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22.73-127756.972784.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513384.440.99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33621.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31.6722478.0318712.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53.48535862.4718713.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428.632393.23530.38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649.31336646.5423387.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077.94339039.7723917.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5.53196822.70-5204.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1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516.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1516.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516.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606.44-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1247.1928459.29-2419.85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433.717974.4210394.28

1-1-13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五、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186.5236433.717974.42

(十)航运公司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

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28_A01 号)航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 月的财务数据

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11668.2740306.0040627.24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111501.9540224.2040606.55

应收票据1707.912764.231688.29

应收账款43036.0019729.946529.78

预付款项1115.25525.70802.70

其他应收款3817.024789.575842.63

存货4031.982857.391999.54

合同资产14123.6514424.797487.41

其他流动资产1043.90433.553796.66

流动资产合计180543.9885831.1668774.26

长期股权投资--407.15

固定资产314185.12233259.47162641.89

在建工程4.698051.561517.13

使用权资产2881.333157.023992.98

无形资产1774.051766.6855.43

长期待摊费用497.86605.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55.379329.247404.26

其他非流动资产23683.6950642.34-

非流动资产合计353382.12306811.31176018.85

资产总计533926.10392642.47244793.11

短期借款14032.9528019.8366054.66

应付账款76314.6246939.7032802.55

1-1-13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0.00-

合同负债762.451602.72215.20

应付职工薪酬3119.58652.28399.39

应交税费3891.194109.961734.15

其他应付款168.15442.44107.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06.843598.411819.56

其他流动负债-11.4919.37

流动负债合计99395.7985376.82103152.76

租赁负债1053.101144.232420.99

长期应付款205707.8414499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9.7542.02-

非流动负债合计206770.69146178.252420.99

负债合计306166.48231555.07105573.76

实收资本152414.44102414.441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1.50--

专项储备56.305.589.52

盈余公积1864.661864.66268.27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

27548.679328.75-6649.64

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1882.58113613.4393628.15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45877.0447473.9845591.21

所有者权益合计227759.62161087.41139219.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33926.10392642.47244793.1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285754.77416012.65246614.05

减:营业成本242747.58356930.44236753.49

税金及附加1232.861041.60733.1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0751.8719587.6513823.52

研发费用63.68826.75692.30

1-1-13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财务费用2938.892169.711896.10

其中:利息费用3024.452312.532066.79

利息收入86.83143.95169.85

加:其他收益1015.08931.1425.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55-88.0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2.55-88.0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5.67-773.33-14.6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65.54-7810.91-403.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54-1174.77-1478.86

二、营业利润24415.6526586.08-9243.69

加:营业外收入0.0326.991916.71

减:营业外支出6.020.262.00

三、利润总额24409.6626612.80-7328.98

减:所得税费用6231.204668.16228.33

四、净利润18178.4521944.64-7557.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19.9219989.22-7555.38

少数股东损益-41.471955.42-1.9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8176.9521944.64-7557.3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9737.28411643.36265275.99

收到的税费返还-1577.02151.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97.021301.373192.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2234.30414521.76268620.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0918.08-315522.10-225212.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576.16-26754.94-22201.13

支付的各项税费-13521.86-7023.99-5875.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95.41-2126.34-3015.98

1-1-13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7311.51-351427.37-25630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22.8063094.3812315.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5.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0.619502.312874.52

回的现金净额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64.60-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2043.504038.195012.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44.1113905.108032.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146.44-31657.09-2213.06付的现金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2000.00-2000.00-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6.44-33657.09-6213.0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102.33-19751.991819.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10175.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040000.006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000.0040000.0076175.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000.00-78000.00-6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03.44-1253.25-8417.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555.47-72.65-6669.8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70.82-2372.64-6923.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474.26-81625.90-79341.13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7525.74-41625.90-3165.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30.45-0.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1344.671716.9510968.67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277.7336560.7825592.11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9622.4038277.7336560.78

(十一)煤炭运销公司根据安永出具的《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2023年度》(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9_A01 号),煤炭运销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7 月的财

务数据如下:

1-1-13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38912.9299561.6551487.88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125467.7582679.1347733.13

应收票据205777.83--

应收账款45991.2958990.4357920.40

预付款项34390.7813442.457201.40

其他应收款331.89305.82189.40

存货3395.4636623.38-

其他流动资产1196.062400.455968.69

流动资产合计429996.23211324.18122767.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93.61643.61643.61

固定资产3436.473553.322703.68

使用权资产89.02319.8943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39.24257.68588.53

其他非流动资产-23.30-

非流动资产合计4258.354797.804371.82

资产总计434254.58216121.98127139.59

短期借款-67831.5337027.77

应付账款331226.4364339.6435737.09

合同负债16147.693177.013031.11

应付职工薪酬494.88372.69363.42

应交税费6178.332961.11379.89

其他应付款2957.23252.26133.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74292.13879.59

其他流动负债2099.20413.01394.04

流动负债合计359198.50139639.3877946.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59198.50139639.3877946.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2251.9732251.9710800.96

资本公积19792.2219792.2219792.22

盈余公积8784.908784.908311.52

1-1-13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未分配利润14226.9815653.5110288.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5056.0876482.6049193.5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5056.0876482.6049193.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34254.58216121.98127139.5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243229.80912449.45543250.44

减:营业成本230982.52894719.86531963.83

税金及附加2236.742208.38707.69

销售费用1039.561279.521434.94

管理费用5194.744251.913223.09

财务费用34.091582.12123.73

其中:利息费用282.871781.56493.07

利息收入124.00225.82125.98

加:其他收益25.2213.084.9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8.78273.1191.09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06.550.760.85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688.3542.99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3912.719382.975937.00

加:营业外收入99.00332.19161.35

减:营业外支出-639.46202.41

三、利润总额4011.719075.705895.94

减:所得税费用1177.823237.631861.03

四、净利润2833.895838.074034.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3.895838.074034.91

少数股东损益---

五、综合收益总额2833.895838.074034.91

1-1-13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0472.811049883.08596157.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77624.60664426.0894952.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68097.411714309.16691109.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1714.18-1029797.13-602364.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04.15-3586.75-2956.40

支付的各项税费-9928.17-7089.63-5917.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43569.69-675385.56-100915.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6316.20-1715859.08-71215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781.21-1549.91-21044.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188.78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63311.8691.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09.5066.75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06.415821.36157.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248.72-8.57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0-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00.00-11248.72-8.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41-5427.36149.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1451.0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000.00137781.9311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000.00159232.94117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9781.93-107000.00-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592.89-1741.86-461.6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7.39-675.70-465.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572.21-109417.56-80927.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72.2149815.3736072.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5.52230.6644.57影响

1-1-13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349.9043068.7715222.14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3638.3550569.5835347.44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988.2593638.3550569.58

(十二)港口公司根据安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自2025年1月

1日至7月31日止期间、2024年度及自2023年3月27日(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05_A01 号)

港口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5953.3615766.3410354.14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15882.1515690.7010311.01

应收账款1997.082320.242464.63

预付款项245.11501.23568.99

其他应收款2514.342699.282762.73

存货--0.45

其他流动资产26.92190.66196.72

流动资产合计20736.8221477.7416347.65

固定资产1249.8131.74-

在建工程970.73506.24197.50

使用权资产153.30367.93843.05

无形资产315.65335.38-

其他非流动资产1996.34370.62-

非流动资产合计4685.831611.911040.55

资产总计25422.6523089.6517388.19

应付账款1803.24300.68230.38

应付职工薪酬943.5933.1354.93

应交税费499.31986.601203.91

其他应付款1467.143003.062439.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3.02

1-1-13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4713.294323.484332.17

递延所得税负债38.3387.4691.91

非流动负债合计38.3387.4691.91

负债合计4751.614410.944424.08

实收资本10000.0010000.0010000.00

专项储备112.9640.86-

盈余公积713.66713.66296.41

未分配利润8343.286423.812667.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169.9017178.3312964.11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501.141500.38-

所有者权益合计20671.0418678.711296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422.6523089.6517388.1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6460.6511236.477679.66

减:营业成本121.14192.77155.80

税金及附加22.8958.4334.62

管理费用3601.485154.403357.41

研发费用189.28105.85-

财务费用-16.04-26.6231.86

其中:利息费用-17.0249.68

利息收入16.1443.8018.01

加:其他收益-0.3615.15

二、营业利润2541.915752.014115.12

加:营业外收入-0.00-

减:营业外支出-100.00-

三、利润总额2541.915652.014115.12

减:所得税费用621.671478.271151.00

四、净利润1920.244173.73296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9.484173.352964.11

少数股东损益0.760.38-

1-1-13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920.244173.732964.1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783.6611380.665215.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83.1713809.155012.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266.8325189.8210227.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81.25-2235.51-1590.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86.65-2820.51-1318.14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7.19-2205.22-297.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356.55-12492.21-5785.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991.64-19753.44-8991.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5.205436.371235.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088.17-1104.14-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88.17-1104.1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88.17-1104.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1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1500.00-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0.001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0.04-881.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0.04-881.54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079.969118.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035412.1910354.14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766.3410354.14-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953.3615766.3410354.14

1-1-13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根据安永出具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及2024年度》(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1681_A01 号),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架构编制的中国神华 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7月、2024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及其编制基础如下:

(一)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1、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编制。

为给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编制系假定拟实施的资产重组交易中所述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所形成的业务架构于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之最早列报期初(2024年1月1日)已经存在,并根据下述之具体方法编制: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中国神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中国神华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的未经审计或审阅的合并财

务报表、标的公司2024年度(合称“报告期间”)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而成。中国神华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标的公司2024年度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2)中国神华及除晋神能源外11家标的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方均为国家能源集团。基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于2024年1月1日前已完成,收购完成后的组织架构及相关业务于2024年1月1日已存在的假设,中国神华管理层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自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最早列报期初

(2024年1月1日)起,将除晋神能源外11家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按照其

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现金和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晋神

1-1-13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能源为国家能源集团的联营公司,基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于2024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假设,中国神华管理层自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最早列报期初将晋神能源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中国神华支付的对价扣除自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7月31日按照权益法核算晋神能源投资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金额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晋神能源投资的可辨认净资产于2025年7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在报告期间按照权益法核算对于晋神能源的投资。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中国神华按照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向国家能源集团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人民币12587072万元,其中支付现金对价人民币8579121万元,其余人民币4007951万元对价以每股价格人民币 29.40 元新发行 136325 万股 A 股股票进行支付;向西部能源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人民币772763万元,全部以现金支付。假设中国神华于2024年

1 月 1 日前已通过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对价支付,其他现金对价尚未支付,记录

于其他应付款中。

(4)为了完成上述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进行一系列预重组交易,将拟处置业务出售给关联方。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拟处置业务于2024年1月1日以预重组交易中约定的处置价格完成处置,相应确认一项其他应收款,处置价格未考虑拟处置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损益及业绩承

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标的公司对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的增资,以及拟处置业务于报告期间进行的分红中归属于标的公司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

(5)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之后,国家能源集团对化工公司

增资人民币492720万元,该笔期后增资国家能源集团全额认缴并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实缴。上述期后增资金额未包含在化工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中,但包含在最终交易价格人民币13359835万元中。为了模拟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后的财务状况,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将上述增资于2025年7月31日计入其他应收款及所有者权益科目。

(6)标的公司2024年度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与中国神华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1-13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鉴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

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分部报告等,部分附注项目的披露已适当简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项目按“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

(8)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的特殊编制基础是按照相关交易议案能够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要求,基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能够按此重组方案得以实施的假设制定。

(9)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拟实施的资产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和税收等影响。

(10)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上述假定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架构,将中国神华与标的公司报告期间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交易及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除上述假设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由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制,未必真实反映如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2024年1月1日完成的情况下中国神华于

2025年7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5638253.2117346380.47

交易性金融资产1.081730247.57

1-1-13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636185.01473845.94

应收账款1769931.511657263.15

应收款项融资28000.29127475.42

预付款项807221.06863962.36

其他应收款1365644.06846650.54

存货1666312.301586693.53

其他流动资产1441788.461380522.53

流动资产合计23353336.9826013041.50

长期股权投资7393838.337186587.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94669.67674200.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000.007000.00

固定资产33509697.8034301288.95

在建工程5401123.664338330.17

使用权资产265132.95277788.77

无形资产12608016.4712601159.19

长期待摊费用749661.5177246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782390.53808819.15

其他非流动资产4893834.684690353.41

非流动资产合计66305365.5865657994.04

资产总计89658702.5691671035.54

短期借款2027124.141997713.84

应付票据284230.26372913.29

应付账款4720992.245630550.37

预收款项10804.2911478.65

合同负债715877.01511705.76

应付职工薪酬1980655.221228143.64

应交税费815336.351248306.20

其他应付款13481286.9212277771.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67191.963252816.09

其他流动负债234065.63445342.81

流动负债合计27337564.0426976742.52

长期借款6025823.436252146.52

租赁负债118729.62142160.40

1-1-13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2025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3126631.284077215.94

预计负债1505895.951611808.63

递延所得税负债766570.81772301.71

其他非流动负债167736.88135486.09

非流动负债合计11711387.9812991119.29

负债合计39048952.0239967861.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903837.0442346297.38

少数股东权益8705913.509356876.34

所有者权益合计50609750.5451703173.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9658702.5691671035.54

2、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20650937.3543218287.24

减:营业成本13307019.7928523697.72

税金及附加1308934.292679417.05

销售费用59448.28108342.38

管理费用893375.951665929.00

研发费用124160.79395012.21

财务费用131993.65211783.96

其中:利息费用266510.17485405.28

利息收入154601.83298642.98

加:其他收益20264.8147376.08

投资收益285858.17636805.9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15742.46569627.3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96.67245.08

信用减值损失16453.2831068.55

资产减值损失-2909.05-181653.07

资产处置收益1383.28524322.43

二、营业利润5147851.7710692269.99

加:营业外收入36497.05147968.80

减:营业外支出39277.501722070.05

1-1-13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1-7月2024年度

三、利润总额5145071.329118168.75

减:所得税费用1107044.342080403.65

四、净利润4038026.987037765.1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4038026.987037765.10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96590.955855277.59

2.少数股东损益741436.021182487.5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710.08-11717.75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216.45-1545.56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404.34-35252.4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929.6121940.5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399.251257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0581.85-14004.12

的税后净额合计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2511.1915205.77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4046097.64703896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307172.805841273.4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38924.831197693.28

1-1-13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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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中国神华是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电力、煤化工、铁路、港口、航运六大板块业务,以煤炭采掘业务为起点,利用自有运输和销售网络,以及下游电力和煤化工产业,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

中国神华的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原国电集团和原神华集团联合重组成立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国家能源集团拥有煤炭、电力、化工、运输等全产业链业务。

中国神华原控股股东为原神华集团,根据中国神华与原神华集团2005年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2014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原神华集团承诺,对于上市重组而保留的与中国神华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剥离业务和现有

以及将来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授予中国神华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中国神华可以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原神华集团或其附属企业收购前述业务。中国神华可以对原神华集团的未上市资产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的资产如下:

资产一:收购神华集团所持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资产二:收购神华集团所持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资产三:收购神华集团所持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资产四:收购神华集团所持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资产五:收购神华集团所持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资产六:收购神华集团所持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资产七:收购神华集团所持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资产八:收购神华集团所持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1-1-13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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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九:收购神华集团所持神华杭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资产十:收购神华集团所属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国华徐州发电

有限公司100%股权;

资产十一:收购神华集团所属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国华宁

东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资产十二:收购神华集团所属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资产十三:收购神华集团所属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江苏国华高

资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

资产十四:收购神华集团所持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

中国神华已于2015年收购了上述第十项至第十二项资产,第十三项资产江苏国华高资发电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号)要求,原国电集团与原神华集团实施战略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合并完成后,为了进一步明确集团合并后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在煤炭、发电等业务领域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上市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于2018年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2014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相关事宜进行修订。

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承诺,由中国神华司作为其下属煤炭业务整合平台,国家能源集团未来新增的煤炭业务由中国神华负责整合,国家能源集团将授予中国神华对其剥离业务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并由其负责该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后续管理。其中“剥离业务”指“即2014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所明确的资产一至资产九以及资产十三、资产十四中除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以外的资产”以及“国家能源集团因集团合并新增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非上市业务”。

2023年上市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

1-1-13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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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剥离业务所涉资产的期限延长至2028年8月27日。

2025年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其余资产尚未注入上市公司。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系国家能源集团为落实同业竞争协议及承诺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通过本次交易,中国神华已将国家能源集团除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的承诺注入资产,以及集团体系内部分非上市煤炭、港口、物流、运销等相关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实现煤炭主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整体性整合与协同优化。

除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国家能源集团下属未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同或相似业务资产主要包括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

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西部能源下属煤矿资产

及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配套煤矿资产,前述资产因未进行对外经营,与中国神华未构成同业竞争。此外,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甲醇、沥青产品因不属于主要产品,且产能规模较小,与中国神华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交易预重组阶段,将部分因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火电、煤矿资产进行剥离,相关资产规模体量较小,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同业竞争承诺所涉及的主要承诺资产已基本完成注入,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在煤炭、运输、销售等核心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实质性化解。本次交易不构成新增同业竞争,将进一步减少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业务重叠,完善中国神华“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业务布局,巩固其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炭业务唯一整合平台的地位。后续控股股东将按照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约定,在承诺期限内稳步推进剩余资产注入工作。

1-1-13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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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自上市公司设立及上市以来,持续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明确承诺并多次完善安排。

2005年,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明确中国

神华主营业务范围为煤炭开采与销售、煤炭综合利用、铁路及港口运输、发电

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家能源集团承诺不从事与中国神华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并授予中国神华对相关资产的优先交易、选择及受让权。

2014年,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国家能源

集团进一步细化履行方案,确定十四项与中国神华主营业务相关的煤炭、电力及配套资产作为拟注入资产,承诺中国神华于2019年6月30日前启动收购工作。

2018年,在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重组后,双方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重组后产业定位调整了业务边界,明确中国神华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炭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不再从事常规能源发电业务;对“剥离业务”资产实行“委托管理—择机注入”的方式,收购时限调整为自集团合并完成后五年内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

2023年,鉴于煤炭价格波动、部分资产权属及政策等客观因素导致承诺未能在期内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神华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将前述行权期限顺延五年至2028年8月27日,在符合市场条件和监

管要求的前提下,继续推进相关资产注入中国神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神华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炭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国家能源集团不再新增与中国神华主营业务相竞争的煤炭、铁路运输及港口运输业务;对于存续的非上市相关资产,国家能源集团将继续通过委托管理、择机收购等方式稳妥推进整合。中国神华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将持续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约进展。

1-1-13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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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家能源集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西部能源系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神华已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分别作出决议,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中国神华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方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乌海能源、平庄煤业、包头矿业、航运

公司、煤炭运销公司、港口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

权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2国家能源集团控股股东

3-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内蒙建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2西部能源控股股东

3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4-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神延煤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1-1-13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国家能源集团控股股东

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木

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陕

3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西榆神能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晋神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

1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控股股东

3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4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5国家能源集团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国源电力、新疆能源、化工公司、乌海能源、平庄煤业、内蒙建投、神延煤炭、包头矿业、航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港口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该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2)晋神能源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晋神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晋神能源的关联方。

3、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各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相关标的公司小节之“(四)下属公司情况”。

(2)合营、联营企业

1)国源电力

国源电力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1-1-13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合营

2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营

3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联营

4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联营

5陕西彬长文家坡发电有限公司联营

6国能宝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营

2)新疆能源

新疆能源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合营

2新疆九华天物流有限公司联营

3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联营

4新疆国能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联营

5新疆安顺达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营

6新疆中油国能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联营

3)化工公司

化工公司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宝清煤电联营

2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营

3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营

4鄂尔多斯市神圆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

4)乌海能源

乌海能源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能科环(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联营

1-1-13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内蒙古达蒙菲工贸有限公司联营

5)平庄煤业

平庄煤业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河化肥有限公司合营

6)内蒙建投

内蒙建投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联营

2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联营

7)神延煤炭

神延煤炭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陕西红旗神延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营

8)晋神能源

晋神能源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包括: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晋神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联营

9)包头矿业

包头矿业无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10)航运公司

航运公司无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11)煤炭运销公司

煤炭运销公司无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1-1-13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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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口公司

港口公司无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各标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各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各标的公司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亦为各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各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各标的公司关联方。

6、其他关联方情况除上述关联方外,标的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其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确定的关联方。

(三)标的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1、国源电力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23247.9014174.2510571.61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16792.5446031.269632.37

原煤购入190020.65526007.41639058.92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40385.7951402.0718434.39

国源电力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

1-1-13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国源电力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

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煤炭销售190716.64183955.43477863.63

其他收入4392.549399.1010760.26国源电力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为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国源电力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84839.98-126517.87194942.34

收回贷款55450.00252000.00149310.00

保理服务46000.00158000.0020000.00

偿还贷款34696.00309900.001409906.00

接受贷款25005.00288000.001321405.00

票据贴现23000.0023000.00-

利息支出13183.1939327.1067610.81

物业租赁168.382.75-

委托贷款收益1919.734099.665223.92

利息收入218.011153.351469.69

提供贷款14000.00160450.00130000.00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39.221008.251014.01

国源电力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率;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

1-1-13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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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提供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收回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回委托贷款;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国源电力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保理服务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保理业务服务。前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且公允。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427280.61-342440.63-468958.50-

应收票据--20000.00---

应收账款40432.32-5976.88-26976.73-

预付款项30775.50-40702.86-29209.97-

应收股利27300.00-35300.00-35300.00-

其他应收款428032.66-436522.53-411744.56-

其他流动资产14415.10-51600.18-70003.67-

其他非流动资产145000.00-149000.00-114000.00-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长期借款764977.89901825.301231906.65

短期借款255570.80280909.64281097.28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5100.0046310.0619589.17

应付账款62752.5373271.08109968.63

其他应付款30963.565518.5434776.34

应付股利19887.2019887.2019887.20

合同负债-1880.777104.03

应付票据9876.1926361.05

2、新疆能源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1-1-13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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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27360.1678356.8439765.65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2325.1370269.27177867.82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44783.4542351.5015971.93

新疆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新疆能源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

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煤炭销售215446.44545270.41356730.28

运输服务收入3002.293176.044387.34

其他收入2770.483829.231497.55新疆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为销售煤炭及提供运输服务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新疆能源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144.91945.42893.35

委托贷款收益3045.974407.606044.20

利息支出2287.574699.404329.71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69956.98-41238.38118121.83

接受贷款111340.00113423.37-

偿还贷款-95000.00110000.00

保理服务15000.00--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54.561203.421081.46

1-1-13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新疆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率;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财务公司增资完成后新疆能源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接受贷款是指接受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归还委托贷款;保理服务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保理业务服务。前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且公允。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65024.13-234981.11-276219.49-

应收账款32920.54-19662.91-7761.93-

预付款项11285.36-10395.15-8650.79-

其他应收款10096.0450.5757893.1050.5758681.0750.57

其他流动资产210723.57-200896.48-142748.37-

其他非流动资产80132.39-110188.61---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110000.00--

应付账款53011.5062399.8543031.54

合同负债94545.1820957.8144040.64

其他应付款3254.444886.004409.47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28.031398.029365.21

长期借款114763.37113423.3785723.33

长期应付款73388.2984149.1165451.93

3、化工公司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1-1-13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14394.0463277.4550917.30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4034.5521071.7714734.19

运输服务支出3933.974823.846070.99

原煤购入305278.79685574.85748453.20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42.58913.45489.62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1735.263679.3813915.97

化工产品购入244937.68406157.70436659.67

化工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化工公司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务

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维修保养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化工产品购入为从国家能源集团采购化工产品并直接转售。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工程技术服务收入25089.3543278.6445993.22

煤化工产品销售67827.28121156.41120694.89

化工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工程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承包业务以及技术服务的收入;煤化工产品销售是指销售煤化工产品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化工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1042.671781.271134.64

利息支出12971.8123185.5420407.88

1-1-13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物业租赁2891.303082.921257.97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285092.4094329.03-118732.13

接受贷款350000.00126749.49594817.19

偿还贷款110000.0060000.00330000.00

保理服务1314.6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6.49626.84599.23

化工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财务公司增资完成后化工公司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接受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保理服务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保理业务服务。前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且公允。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696248.98-411156.59-316827.56-

应收票据993.86-1917.16-73.20-

应收账款24941.22-38033.99-17588.02-

预付款项22869.70-17779.84-23039.02-

其他应收款8404.40-12567.64-11495.18-

合同资产38901.02-32738.01-27487.06-

其他非流动资产1626.23-----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100000.00-45000.00

1-1-13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应付账款80824.53106460.1096405.01

合同负债35684.7423207.514560.80

其他应付款12754.7214832.6716186.73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

692955.29192253.7213275.86

动负债

长期借款421960.00781960.00850000.00

4、乌海能源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4797.564208.093575.14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3210.743854.862250.80

运输服务支出3064.822952.612351.05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20258.2220239.5514614.23

乌海能源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乌海能源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务

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辅助服务收入289.73404.81639.17

煤炭销售79560.04200318.67362140.52

其他收入--4378.68

乌海能源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辅助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开采服务相关的收入;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洗煤收入。

1-1-13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乌海能源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7314.138143.4816127.48

债权投资及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3349.029513.02357.63

提供贷款30000.00365800.00420000.00

收回贷款115800.00420000.00-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119660.45108223.42-241392.3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21.561680.511653.62

乌海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债权投资及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提供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收回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回委托贷款;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财务公司增资完成后乌海能源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前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且公允。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090445.92-970785.47-862562.06-

应收账款3125.64-12787.45-32622.20-

预付款项5329.67-2169.50-1949.79-

其他应收款349.48-353.66-247.05-

其他流动资产280494.28-365881.38-420000.00-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应付账款19904.4923904.7127221.17

合同负债745.81166.3364.81

其他应付款139.300.6839.16

1-1-13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平庄煤业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18119.6744865.4440034.74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13883.4857368.2764666.27

原煤购入--3439.70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476.72792.758589.90

其他采购支出989.051726.195556.47

平庄煤业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平庄煤业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

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其他采购支出主要包括经

纪代理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等费用。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煤炭销售253771.90491216.53521233.77

辅助服务收入11355.586378.168936.82

其他收入5794.536135.505850.85平庄煤业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为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平庄煤业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84.92421.98391.64

委托贷款收益261.11633.831664.96

1-1-13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18494.8117054.8210412.33

提供贷款-20000.0030000.00

收回贷款237.6130684.1151827.47

接受贷款25038.02119961.98130000.00

偿还贷款170000.00199339.63180000.00

保理服务10000.00--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03.491174.311082.30

平庄煤业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接受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保理服务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保理业务服务;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

前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且公允。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54089.47-130146.82-154976.93-

应收账款82885.48-75672.93-72120.43-158.94

预付款项8289.51-5583.69-6270.29-

应收股利4834.78-5502.05-14759.76-

其他应收款880.26-582.44-0.45343.35-6.44

其他流动资产20053.53-20014.36-30026.61-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176631.66226571.44326652.90

应付账款70628.2533117.3326190.44

合同负债3507.050.440.44

应付股利18791.7518791.7518791.75

1-1-13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其他应付款486925.22521233.06520935.49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130300.28185217.63155145.60

6、内蒙建投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7159.921535.47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6587.0112681.9518549.14

运输服务支出4642.27--

原煤购入74.533256.181673.51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334.064388.87

内蒙建投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内蒙建投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

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售电收入654.341990.891088.55

煤炭销售166383.32101142.1497465.07

其他收入77.501793.1097.55内蒙建投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为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内蒙建投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1-13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41.50179.73161.67

利息支出10745.4914381.542816.25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17489.778322.49-41746.87

接受贷款334480.00640000.00160000.00

偿还贷款228000.00250000.0060000.00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8.51537.12450.56

内蒙建投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财务公司增资完成后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接受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前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且公允。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24033.11-41522.88-33200.39-

应收账款21986.26-7557.29-7.83-

预付款项9584.25-5395.13-4353.67-

其他应收款2579.84-3378.69-207.52-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292089.44283062.89120100.74

应付账款1766.361185.489448.58

合同负债--530.70

其他应付款5400.405005.494642.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7.19222.3829.94

长期借款447755.79392351.08259928.34

应付票据--240.00

1-1-13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神延煤炭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7382.5510732.9610044.16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1438.382566.002179.27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22128.8734316.2741533.55

神延煤炭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

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运维服务费、工程咨询费及电费等;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辅助服务收入149.3142.41290.86

煤炭销售358361.02705848.42681512.18

神延煤炭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辅助服务收入是

指向关联方提供生产支持服务相关的收入,例如水费及电费等;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神延煤炭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1418.02983.404075.62

利息支出-285.57639.98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169689.2553461.84-27737.93

接受贷款--50000.00

偿还贷款-50000.00-

1-1-13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51.691161.45935.89

神延煤炭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接受贷款是指从财务公司接受短期贷款;偿还贷款是指向财务公司偿还短期贷款。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445319.40-275630.15-222168.32-

应收账款66674.29-105513.86-122612.06-

预付款项8550.80-5868.51-5236.13-

其他应收款165.89-116.33-48.16-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50033.61

应付账款12554.8314369.8919973.57

其他应付款4014.594034.5749.28

长期应付款--11571.33

8、晋神能源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2347.383126.4838261.08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3646.173292.701697.09

1-1-13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5342.4448230.0732210.16

晋神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

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煤炭销售177048.71303978.50552315.84

晋神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晋神能源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102.54437.13629.0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48.98970.90789.12

晋神能源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坏账坏账坏账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准备准备准备

应收账款2797.94-154.89-1255.08-

预付款项526.68-526.68-526.68-

应收股利97.49-97.49-97.49-

其他应收款222601.321114.00295072.371114.00342170.18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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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坏账坏账坏账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准备准备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10930.99-----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应付账款2694.906244.235466.23

应付股利-47892.4515780.51

其他应付款6425.216539.602519.36

9、包头矿业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31.4052.94113.09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85.7799.5111.64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28.44-

包头矿业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包头矿业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务

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辅助服务收入75.00225.00-

建筑服务收入-203.172118.31

包头矿业报告期内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辅助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提供煤炭集装站租赁服务相关的收入;建筑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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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提供工程、安装、修缮服务等相关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包头矿业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4307.052583.01424.24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95809.1845544.16-12453.69

包头矿业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具体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

于关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包头矿业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57417.72-61608.54-16064.38-

应收账款1369.36-1983.24-2057.50-

预付款项10.17-30.62-22.66-

其他应收款993.10-992.71-991.82-其他非流动

248950.63316921.2615126.31

资产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应付账款1.9036.8026.49

其他应付款71.595.2955.68

10、航运公司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423.601902.351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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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77.361149.74817.74

运输服务支出3745.474727.71631.30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11491.82

航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购入辅助材料及

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航运公司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运输服务收入257387.23381230.13241803.11航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输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等产品运输服务相关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航运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86.54143.69169.62

利息支出2964.362156.631492.68

接受贷款79409.85186517.9966000.00

偿还贷款34000.0078000.0050000.00

物业租赁2088.082195.641623.55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71277.75-382.3510017.5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54.87536.22336.81

航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

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利息支出是指就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贷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接受贷款和偿还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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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和偿还贷款。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航运公司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11501.95-40224.20-40606.55-

合同资产12220.03-13266.17-6967.31-

应收账款38699.67-16988.99-6529.78-

预付款项--32.40-58.50-

其他应收款100.00-594.56-581.29-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14032.9528019.8366054.66

应付账款3645.751325.0013334.36

合同负债-645.04-

其他应付款-150.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86.803425.961772.19

租赁负债-577.822420.99

长期应付款205707.84144992.00-

11、煤炭运销公司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原煤购入31476.7175318.5192496.38

运输服务支出19515.6594685.8427662.27煤炭运销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原煤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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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煤炭销售144809.26803621.39396266.19

代理服务6359.64632.91-煤炭运销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煤炭运销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118.25203.33110.65

利息支出267.401763.69489.44

物业租赁507.02--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42788.6234946.0124509.04

接受贷款-137781.93117000.00

偿还贷款67781.93107000.0080000.00

应收账款保理22000.00--

保理融资服务费15.4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72.32417.90441.15

煤炭运销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利息收入是指存

于国能财务公司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利息支出是指从国能财务公司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及相关的物业费;存放于国能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变动是指于国能财务公司的净存款;接受贷款是指从国能财务公司接受贷款;偿还贷款是指向国能财务公司偿还贷款;保理服务是指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接受保理业务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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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25467.75-82679.13-47733.13-

应收票据205777.83-----

应收账款40151.72-46949.07-50638.65-

预付款项487.19-740.34-321.18-

其他应收款81.46-27.99-112.26-

其他非流动资产--23.30---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短期借款-67831.5337027.77

应付账款302624.7137050.2511751.23

合同负债1893.751763.311542.71

其他应付款2625.9447.75-

其他流动负债246.19229.23200.55

12、港口公司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180.09525.265.24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1553.73175.14197.50

港口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主要涉及内容具体如下:生产辅助服务支

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技术服务费,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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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与港口服务相关的收入4980.238322.705263.20港口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港口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收取的港口代理服务费用。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港口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收入16.1143.7017.90

物业租赁231.18396.31377.10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191.455379.6910311.0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63.54260.8479.43

港口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为利息收入,是指存于关联方款项所赚取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利率。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港口公司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

(4)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15882.15-15690.70-10311.01-

应收账款984.40-1441.02-1800.08-

预付款项12.69-489.63-554.97-

其他应收款1612.78-1855.06-2045.30-

(5)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5年7月末2024年12月末2023年12月末

应付账款1734.03271.63223.76

其他应付款939.882333.4115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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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资产报告期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标的资产报告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报告期,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购买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接受生产辅助服务支出、销售煤炭以及与财务公司等之间的业务往来等。

2、标的资产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能确保标的资产获得可靠、有质量保证的煤炭、材料

物资和服务供应,能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在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有利于标的资产正常生产经营。因此,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

3、标的资产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标的资产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购买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接受生产

辅助服务支出、销售煤炭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原则上按照市场价格基础确定;从财务公司接受金融服务的定价政策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报告期各期,各标的公司关联交易以煤炭的销售为主,各标的公司煤炭销售的关联交易定价以煤炭长协价格为基础确定,符合煤炭行业的行业特点,定价原则及依据具有公允性,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关联方煤炭销售合同中定价条款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长协煤炭销售价格及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执行。

(1)执行长协价格的购销合同,采用先货后款,出矿实际结算单价减去3元

国源电力/吨(不含税)销售代理费后作为当期结算基础价格。

(2)电子竞价合同,采用先款后货,乙方以交易平台出具的中标结果的单价

减去3元/吨(不含税)的销售代理费后确定当期(月)预付货款。

合同价格为场地含税现金价(汽车运输),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13%。合同执行期间如煤炭市场价格变动,双方调整合同价格以《价格确认乌海能源函》的形式确认各品种煤炭价格。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将《价格确认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价格确认函》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作为相应各品种煤炭的结算依据。

结算价格为合同价格(车板含税价)加调整价。年度长协价格采取年度定价+浮动触发调整的模式。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其他调整价。当触发价格调整平庄煤业时,双方以《价格确认函》的形式确认当月基准热值价格,并作为结算依据;

未触发价格调整时,无需按月确认,执行合同约定价格。

1-1-13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标的公司关联方煤炭销售合同中定价条款

3.合同价格合同价为一票含税车板价,每月甲乙双方以《倒推车板价计算表》

内蒙建投的形式确认各煤种车板价并相应作为各煤种的结算依据。

4.1合同价格1)每月确定一次交易价格。2)价格机制: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两股东月度上站煤和地销煤实际销售价格为依据,上站煤倒推至西湾露天煤矿筒仓装车站(铁路直达车板价核减汽车短倒费/栈桥费、站台租赁费)和地销煤价格(面煤和块煤成交价量价神延煤炭加权)量价加权平均核减长协固定差价后,取较低一方的价格作为月度坑口结算价格。长协固定差价约定为35元/吨(含13%增值税)。车板交货煤炭结算价格:月度坑口结算价+汽车短倒费/栈桥费+站台租赁费。栈桥费取费标准3.49元/吨(不含增值税),汽车短倒费和站台租赁费按甲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为准)。甲方将以上费用和煤款统一向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1.1外购动力煤合同价格(以下简称“合同价格”)指的是车板交货价计算公式

为:合同价格=港口销售价格-转运成本-固定价差。原则上港口销售价格采用甲方下水外购动力煤销售价(考虑优惠政策后的销售价),如市场出现较大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5.1.2固定价差全年为不含税5元/吨。

晋神能源5.1.3转运成本为发运站台沿自有铁路转运至天津神华码头的综合成本,(山西区域)地区基准站台为(韩家楼)站。各地区其他站台的采购价由其对应采购区域基准站台采购价加减站间运费差确定。巴图塔站沿自有铁路转运至天津神华码头的综合成本为178元/吨。5.1.4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进行定价机制调整或价格调整,标的资产相关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内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前后关联采购和销售金额,以及分别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在销售、采购等方面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5年1-7月2024年度

项目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关联采购金额783597792633123438营业成本103287133070223192285237

占营业成本比例7.59%7.35%11.80%8.22%关联销售金额5237645302110480118760营业收入162266206509338375432183

占营业收入比例32.28%21.94%32.65%27.48%

注:交易前2024年度数据为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2025年1-7月为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交易后数据为备考审阅报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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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占比均有所下降,本次重组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均与上市公司煤炭开采、销售、运输等项目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客观必要性,符合行业特征,且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整体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关联交易,国家能源集团及资本控股已出具相应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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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交易双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因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由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并执行了评估相关规定,但由于评估系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相关经营状况预测进行,若本次交易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等因素发生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动,可能导致最终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及“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交易约

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但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如若标的资产未来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仍将影响未来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提升。但如果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按预期实现,或上市公司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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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应措施未达到预期作用,将可能会导致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自身情况,已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形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本次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定价机制等方面出台新的政策或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取得相关注册批复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或投资者认购意愿不足,可能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未达预期,甚至出现募集失败的情形,从而影响本次交易整体实施进度或资金安排。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顺利实施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及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中的11家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在业务协同、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整合。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将显著增加,管理层级相应拓展,对经营决策、生产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要求也将提高。

若整合过程中制度衔接、人员融合或财务管控推进不及预期,可能导致管理协调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或运营成本阶段性上升,从而对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上市公司将结合既有管理经验,完善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稳步推进整合工作,努力保持经营稳定。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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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业务,属政策管理较为集中的领域。近年围绕能源保供、绿色转型和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制度持续完善:项目与矿权管理要求更明确,环保与安全标准逐步细化,能耗与用水管理更规范,电力市场交易与价格形成规则日趋清晰。上述进展提升了行业可预期性,为标的资产的合规运营、技术改造和资金统筹创造了较好的外部条件。

产业政策会根据宏观形势和行业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若未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在产能与项目准入、节能环保与安全生产、电价与交易规则、税费及碳相关

成本等方面作出新的安排,标的资产可能出现项目推进节奏变化、利用小时波动、成本费用结构调整,以及合同价格与结算方式变化等情形,从而对经营现金流和利润水平产生不确定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导向,完善合规管理与生产组织,推进节能降碳和技术升级,增强对政策变化的适配能力。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政策风险。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中的煤炭、煤化工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景气度、

国内外供需变化、燃料与原料成本、运输与季节因素以及相关政策与市场化交

易规则等影响,具有周期性和波动性。若主要产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下行,而成本费用难以同步下降,标的资产的盈利水平可能承压。标的资产将通过合理安排中长期合同、强化成本管控等方式减缓影响,但相关风险仍可能发生,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业务,属安全生产要求较高的行业。煤矿生产、电厂运行及化工装置在建设、运行、检修等环节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若在设备维护、人员操作、环境监测或应急管理等方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引发停产、事故或设施损毁等问题,对企业的人员安全、资产完整及正常生产造成影响。

上市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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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培训及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与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由于行业特性,仍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环保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业务,属资源开发与高能耗行业。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的推进,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持续趋严,排放指标、能耗强度、水资源利用、固废处理及生态修复等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若未来国家或地方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限值、碳排放约束或能耗、水耗指标标准,或对重点行业实施更严格的环境监管和差别化电价、税费政策,标的资产在设备改造、节能降碳、污染治理及监测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将相应增加。

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与绿色矿山建设。未来,上市公司将积极跟进政策导向,优化工艺流程和能源结构,完善排放监测和治理机制,保持环保达标运营。但考虑到政策变化和行业特性,仍存在环保标准提升、治理投入增加或阶段性生产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电量消纳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包含煤电机组,其经济效益与电量消纳情况密切相关。

当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保持紧平衡格局,但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间存在波动,部分省区在枯水期或高负荷时段电力供需偏紧,而在低负荷时段则存在富余电力。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直接交易、电力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比例不断提升,标的资产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逐年增加,电价及利用小时数波动幅度相应扩大。

未来,若区域内新增发电装机增长较快、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较大,而消纳能力或外送通道建设未能同步提升,可能导致部分机组出力受限、调峰频率增加或利用小时下降,对经营收益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将通过优化机组运行方式、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提升设备灵活性等措施,努力降低电量消纳波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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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来的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长期资产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包括煤炭、电力及煤化工等固定资产规模较大的业务领域,资产结构中长期资产占比较高。随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行业政策调整以及市场价格变化,若主要产品价格下降、产能利用率降低或经营预期出现下滑,可能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从而产生减值迹象。

同时,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及绿色低碳政策的持续推进,部分高能耗、高排放资产面临技术升级或产能调整压力。若相关改造未能按计划推进,或受市场、技术、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预期下降,相关电厂、煤化工装置及矿井资产均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可能。此外,未来若融资成本上升或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也可能对资产回收能力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外部环境、行业周期及经营实际,定期开展减值测试,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确保资产价值反映真实状况。但若市场环境或政策预期发生重大变化,仍可能导致公司长期资产出现减值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税收政策调整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部分分布于国家西部地区,当前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相关税收优惠。根据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对提升标的资产盈利水平具有积极作用。若未来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对适用范围、认定标准、享受期限作出变更,标的资产的实际税负可能上升,从而对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同时,标的资产所属行业涉及煤炭、电力及煤化工等多个税种,包括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附加税费等。国家税收政策会结合宏观调控和产业导向进行动态调整,如税率调整、抵扣政策变化或优惠减少,均可能对企业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造成影响。

上市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政策变化,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完善税务筹划与风险管控机制,依法合规享受各项税收优惠。若未来政策出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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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整,上市公司将及时优化经营与财务安排,以减轻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评估关键参数取值变动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论主要依据资产基础法结果确定,仅包头矿业和港口公司依据收益法结果确定。其中,煤炭资产根据矿业权评估规范等相关规定,采用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

在采矿权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环境,对未来煤价走势、生产规模、成本水平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进行了审慎预测。尽管相关假设已充分参考历史数据与行业趋势,但煤价受宏观经济、供需变化、能源结构调整及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空间。若未来煤价走势与评估假设存在偏差,可能导致收益预测结果与实际经营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此外,对于其他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评估资产虽然对价格波动敏感度相对较低,但若未来政策调整或设备、建安、土地等市场价格变化较大,也可能对相关资产价值产生一定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与政策变化,结合经营实际定期复核相关资产的价值情况。但由于评估假设与未来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评估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九)境内外评估差异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由境内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评估结果依据境内评估准则及国内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确定。根据国内相关规定,煤炭资产评估采用《矿业权评估规范》及《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以国内储量报告为基础开展评估,评估结论需履行国有资产备案程序。

上市公司为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公司,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8 章的相关要求,煤炭类资产需披露符合 JORC 准则的储量及估值报告。

JORC 体系与国内储量分类和评估体系在技术假设、经济参数、储量定义及分

类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其结果反映的资源经济性与风险取向亦不完全一致。

本次交易对价主要依据境内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境内评估结果与按照 JORC 标准编制的储量报告或估值结果之间存在差异。若未来相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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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机构或市场参与者依据不同准则口径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对比分析,可能导致交易定价理解或市场预期存在差异,对信息披露及投资判断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两地监管要求,确保评估依据、披露口径及程序合规,但境内外评估体系存在差异的风险仍不可完全避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行政处罚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监管要求严格,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排放、能耗指标、资源利用、税务管理、劳动用工等多个方面。标的公司历史经营周期长、生产环节复杂,部分下属单位在安全环保设施运行、排放监测记录、建设项目手续完善、应急管理等方面,曾因执行不到位或整改滞后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虽然相关事项未造成重大安全或环境影响,但反映出企业在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仍需持续加强。

未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及执法标准趋严,若标的公司在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用地用矿、税务申报或信息报送等环节未能严格落实要求,仍可能被责令整改或处以行政处罚,对经营活动及社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督促标的资产完善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健全内部审核和责任追溯机制,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但考虑到行业监管特征,行政处罚风险仍难完全排除,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一)部分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办理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的权属手续尚未全部完善。相关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权属来源清晰,且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办理。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如因未办证事项导致标的公司发生费用支出、资产损失或经济赔偿,将积极协助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但在后续办理过程中,仍可能受审批流程调整、历史资料补正、规划变更或管理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办证周期延长或需补充手续的情形,从而对相关资产的处置、抵押或融资安排产生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二)生产经营资质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煤炭开采、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业务领域,相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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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活动需取得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等多项

行政许可或资质文件。上述资质的取得及持续有效依赖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下属企业已取得从事现有业务所需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部分资质正在续期或变更过程中。未来,若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相关资质的审批标准、许可条件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或因企业生产规模调整、项目建设进度变化、设施改造升级等导致部分资质需重新申请或补办,存在办理周期延长或暂时影响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

上市公司将督促标的资产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完善资质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续期和变更手续,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但由于政策及管理要求可能发生变化,仍存在生产经营资质调整或延续不及时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三)关于内蒙建投察哈素煤矿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风险

2025年9月,本次交易标的之一内蒙建投收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通知,要求办理察哈素煤矿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手续。目前,国家能源集团及内蒙建投与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就上述事项持续沟通协商。若未来主管部门最终认定需补缴对应的矿权出让收益,上述补缴义务可能对内蒙建投的成本费用及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此,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如后续内蒙建投需补缴察哈素煤矿(许可证号:C1500002024071210157148)矿权出让收益金,则该部分矿权出让收益金由国家能源集团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影响。

(十四)关于剥离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预重组阶段拟剥离至标的资产外的部分股权和资产,目前仍存在工商变更登记、矿业权人变更登记、土地权属过户等相关变更手续尚未办结的情形。上述手续的办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权属或主体登记未及时完成,可能对剥离资产的交割安排及相关后续事项产生影响。

国家能源集团已承诺将积极推动相关主体加快办理前述变更登记手续。自剥离资产交割之日起,与该等剥离资产相关的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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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处罚、第三方索赔、为规范资产使用所需的完善手续支出及相关规费税费等)

均由剥离资产受让方承担,不会因此向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主张赔偿或补偿。

若因剥离资产未能及时完成变更登记而使标的公司或中国神华遭受损失,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将按照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中国神华予以补偿。但上述承诺并不能完全消除相关不确定性,上述事项仍可能对交易实施进度及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资本市场整体走势、利率与汇率变动、投资

者情绪及资金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与其内在价值偏离的情况,从而引发投资风险。

此外,若未来发生重大宏观经济波动、国际政治局势变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环境、产业链稳定及资本市场表现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稳健经营、合规运作,但仍无法完全规避由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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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债权方欠款方欠款金额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27.51及一矿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6.51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2.4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6.6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3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8.00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山西岢岚新能源有限公司0.93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神华国能巴彦淖尔煤电有限公司6.12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鲁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11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0.25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8.00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04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02临猗分公司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港电新能源有限公司0.0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宝庆发电有限公司0.08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燃料贸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0.36易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0.40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0.29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0.4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0.5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达州发电有限公司0.2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河南燃料有限公司0.12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0.2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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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债权方欠款方欠款金额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0.0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0.1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00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0.2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0.0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0.02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0.22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0.4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0.26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0.1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0.14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0.0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0.01

合计110.38

上述资金占用主要为委托贷款、代垫款项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资金占用均已偿还,国家能源集团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对于标的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有关各方已在证券交易所受理申请材料前解决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偿债能力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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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2025年1月21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锦能源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5264.95万元(评估备案值)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

2025年2月24日,杭锦能源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市场监督管

理局发来的变更登记通知书,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中国神华已登记为持有杭锦能源100%股权的股东。

鉴于该项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已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相关的政策,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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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沿用现有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上市公司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政策,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交易阶段、时间、地点、商议和决议内容等,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2025年2月

3日至2025年12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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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

(四)自查期间内,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6年1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杨秀珍

杨秀珍系中国神华非执行董事康凤伟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3100100买入

2025-04-03100200买入

2025-04-18-100100卖出

2025-04-18-1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杨秀珍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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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康凤伟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杨秀珍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刘路、王中杰

刘路系中国神华党建工作部员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3-05400400买入

2025-03-06-4000卖出

2025-03-0711001100买入

2025-03-13-500600卖出

2025-03-13-6000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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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7-22900900买入

2025-07-23-400500卖出

2025-07-24-300200卖出

2025-07-24-100100卖出

2025-07-24-1000卖出

王中杰系刘路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21100200买入

2025-05-15-100100卖出

就刘路、王中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刘路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王中杰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王中杰以个人名义开具。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王中杰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

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王中杰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王中杰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王中杰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王中杰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

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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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石金龙石金龙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专责王

晓雯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3-3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石金龙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王晓雯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石金龙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

1-1-13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石金龙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石金龙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石金龙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石金龙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石金龙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高原高原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高

云飞的儿子,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5-1216004500买入

2025-05-1234007900买入

2025-05-12330011200买入

2025-05-12170012900买入

2025-07-0730013200买入

2025-07-0720013400买入

2025-07-07320016600买入

2025-12-15-10016500卖出

2025-12-15-40016100卖出

2025-12-15-10016000卖出

2025-12-15-60015400卖出

2025-12-15-40015000卖出

2025-12-15-50014500卖出

2025-12-15-290011600卖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高原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

1-1-13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

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高云飞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原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原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原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原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原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原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李冬梅

李冬梅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西部能源总会计师仵建军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1-13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9-26-80011100卖出

2025-09-26-20010900卖出

2025-10-14-11009900卖出

2025-10-17-9009000卖出

2025-10-17-10008000卖出

2025-10-27-10007000卖出

2025-11-03-5006500卖出

2025-11-11-1006400卖出

2025-11-11-2006200卖出

2025-11-11-2006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李冬梅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仵建军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李冬梅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李冬梅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李冬梅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

1-1-13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李冬梅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李冬梅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李冬梅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王志杰王志杰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周大宇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12200040600买入

2025-02-14200042600买入

2025-02-1910042700买入

2025-02-1910042800买入

2025-02-1910042900买入

2025-02-1930043200买入

2025-02-1920043400买入

2025-02-1910043500买入

2025-02-1910043600买入

2025-02-1980044400买入

2025-02-1920044600买入

2025-02-21200046600买入

2025-04-28200048600买入

2025-07-0820048800买入

2025-07-0880049600买入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王志杰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

1-1-13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周大宇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志杰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志杰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志杰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志杰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志杰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志杰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宋翠竹

宋翠竹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张建生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8-193226422买入

1-1-13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8-19360010022买入

2025-08-197810100买入

2025-08-22500015100买入

2025-08-28410019200买入

2025-12-0230019500买入

2025-12-02560025100买入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宋翠竹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张建生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宋翠竹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宋翠竹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宋翠竹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宋翠竹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宋

1-1-13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翠竹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宋翠竹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8)康锦康锦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资本部

资金科负责人路晓雪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8-29500500买入

2025-08-295001000买入

2025-09-01-500500卖出

2025-09-01-5000卖出

2025-09-02800800买入

2025-09-04-500300卖出

2025-09-04100400买入

2025-09-04100500买入

2025-09-046001100买入

2025-09-04-300800卖出

2025-09-05-300500卖出

2025-09-05-300200卖出

2025-09-05-100100卖出

2025-09-05-1000卖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康锦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

1-1-13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路晓雪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康锦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康锦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康锦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康锦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康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康锦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9)王中耀王中耀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国能榆林

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3-219090买入

2025-03-21210300买入

2025-03-26-200100卖出

2025-04-16-1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王中耀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1-13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1、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

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0)郭天峰郭天峰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国能榆林

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管,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7-22300300买入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郭天峰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

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1)牛建军

1-1-13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牛建军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14700700买入

2025-02-1412001900买入

2025-02-1439005800买入

2025-02-1414007200买入

2025-02-1415008700买入

2025-02-14130010000买入

2025-02-19200012000买入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牛建军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

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2)赵宏

赵宏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司

库管理业务三级主管赵鹏迪的父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710001000买入

2025-04-072001200买入

2025-04-071001300买入

1-1-13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71001400买入

2025-04-071001500买入

2025-04-071001600买入

2025-04-071001700买入

2025-04-071001800买入

2025-04-072002000买入

2025-04-072002200买入

2025-04-072002400买入

2025-04-076003000买入

2025-04-077003700买入

2025-04-071003800买入

2025-04-072004000买入

2025-04-08-20002000卖出

2025-04-08-1400600卖出

2025-04-08-100500卖出

2025-04-08-100400卖出

2025-04-08-100300卖出

2025-04-08-3000卖出

2025-04-0812001200买入

2025-04-083001500买入

2025-04-082001700买入

2025-04-082001900买入

2025-04-081002000买入

2025-04-082002200买入

2025-04-088003000买入

2025-04-085003500买入

2025-04-081003600买入

2025-04-081003700买入

2025-04-081003800买入

2025-04-081003900买入

2025-04-081004000买入

2025-04-0930007000买入

2025-04-10-35003500卖出

1-1-13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10-2003300卖出

2025-04-10-4002900卖出

2025-04-10-6002300卖出

2025-04-10-5001800卖出

2025-04-10-2001600卖出

2025-04-10-1001500卖出

2025-04-10-1001400卖出

2025-04-10-4001000卖出

2025-04-10-200800卖出

2025-04-10-100700卖出

2025-04-10-200500卖出

2025-04-10-100400卖出

2025-04-10-300100卖出

2025-04-10-1000卖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赵宏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

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赵鹏迪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宏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宏以

1-1-13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宏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宏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宏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宏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3)韩冰、卢洪俊韩冰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国能

海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05100300买入

2025-02-12200500买入

2025-02-27200700买入

2025-02-27-200500卖出

2025-03-07-200300卖出

2025-03-10-100200卖出

2025-03-10100300买入

2025-03-13-100200卖出

2025-03-17200400买入

2025-04-11100500买入

2025-05-15-100400卖出

2025-05-16100500买入

2025-05-21-100400卖出

2025-06-03100500买入

2025-06-12100600买入

2025-06-12100700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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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6-18-200500卖出

2025-06-25-200300卖出

2025-06-30-100200卖出

2025-07-02-2000卖出

2025-07-03100100买入

2025-07-03100200买入

2025-07-03100300买入

2025-07-22-100200卖出

2025-07-30-100100卖出

2025-07-30-1000卖出

卢洪俊系韩冰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16-1000卖出

2025-07-03100100买入

2025-07-22-1000卖出

就韩冰、卢洪俊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韩冰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卢洪俊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卢洪俊以个人名义开具。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卢洪俊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

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卢洪俊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卢洪俊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卢洪俊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1-13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卢洪俊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

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4)崔悦

崔悦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航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崔中奇的父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7-17300600买入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崔悦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

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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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崔中奇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崔悦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崔悦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崔悦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崔悦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崔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崔悦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5)丁卫霞

丁卫霞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航运公司子公司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财

务产权部会计杨子琦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17100100买入

2025-02-21100200买入

2025-03-04100300买入

2025-03-25-1002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丁卫霞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

1-1-13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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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杨子琦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丁卫霞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丁卫霞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丁卫霞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丁卫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丁卫霞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丁卫霞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6)罗琦

罗琦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航运公司子公司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经营

合规部法务合规岗员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8-19100100买入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罗琦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

1-1-13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

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7)陈瑞斌

陈瑞斌系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9600600买入

2025-04-09100700买入

2025-04-09100800买入

2025-04-092001000买入

2025-04-10-10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陈瑞斌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

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

1-1-13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8)刘春桂

刘春桂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07200200买入

2025-02-07100300买入

2025-02-07200500买入

2025-02-07300800买入

2025-02-10-8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刘春桂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

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9)刘占军

刘占军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港口公司副总经理刘强的父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1210002500买入

2025-05-21-10001500卖出

1-1-13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6-062001700买入

2025-06-061001800买入

2025-06-061001900买入

2025-06-061002000买入

2025-06-061002100买入

2025-06-25-2001900卖出

2025-06-25-1001800卖出

2025-06-25-6001200卖出

2025-06-25-1001100卖出

2025-07-105001600买入

2025-07-211001700买入

2025-07-219002600买入

2025-08-192002800买入

2025-08-199003700买入

2025-08-198004500买入

2025-08-191004600买入

2025-08-2910005600买入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刘占军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1-13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刘强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刘占军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刘占军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刘占军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刘占军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刘占军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刘占军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0)李秀敏

李秀敏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港口公司副总经理董传博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4-08200700买入

2025-05-15-300400卖出

2025-08-29200600买入

2025-10-17-60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李秀敏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

1-1-13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董传博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李秀敏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李秀敏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李秀敏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李秀敏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李秀敏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李秀敏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1)王雅格、胡梅笑

王雅格系本次交易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12-01-1006900卖出

2025-12-01-1006800卖出

2025-12-01-2006600卖出

2025-12-01-1006500卖出

1-1-14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12-01-3006200卖出

2025-12-01-3005900卖出

2025-12-01-9005000卖出

胡梅笑系王雅格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7-097003700买入

2025-07-091003800买入

2025-07-092004000买入

2025-07-092004200买入

2025-07-091004300买入

2025-07-091004400买入

2025-07-091004500买入

2025-07-095005000买入

2025-07-105005500买入

2025-08-18-5005000卖出

就王雅格、胡梅笑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王雅格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本人的股票账户一直由本人母亲胡梅笑代为管理,本人股票账户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均为由胡梅笑操作,系其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包括本人母亲在内的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1-14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胡梅笑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本人儿子王雅格的股票账户一直由本人代为管理。本人通过本人及儿子王雅格股票账户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

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2)王润萍

王润萍系本次交易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远新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7-30100100买入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王润萍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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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高远新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润萍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润萍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润萍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润萍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润萍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润萍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3)张丽媛、张莹

张丽媛系本次交易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纪轲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061001000买入

2025-02-061001100买入

2025-02-215001600买入

2025-06-30-5001100卖出

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张丽媛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

1-1-14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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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纪轲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张丽媛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张丽媛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张丽媛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张丽媛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张丽媛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张丽媛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张莹系纪轲的母亲,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10-24100100买入

2025-11-06-1000卖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张莹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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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

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纪轲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张莹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的直系亲属张莹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的直系亲属张莹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张莹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的直系亲属张莹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的直系亲属张莹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4)孙芳

孙芳系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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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8-19-5000卖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孙芳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进行上述中国神华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合规性要求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行为准)或中

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3、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4、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5)黄鹤黄鹤系本次交易采矿权评估机构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矿业权评估师,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结余股数(股)变更摘要(买入/卖出)

2025-02-27100200买入

2025-05-21-100100卖出

2025-05-21-1000卖出

2025-08-18100100买入

2025-08-27100200买入

2025-10-14-100100卖出

2025-10-24-1000卖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黄鹤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本人的股票账户一直由本人配偶葛环飞代为管理,本人股票账户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均为由葛环飞操作,系其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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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2、本人在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后,未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其他人透露、泄露过任何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任何建议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

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葛环飞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1、除中国神华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2、本人配偶黄鹤的股票账户一直由本人代为管理。本人通过配偶黄鹤的股票账户在自查期间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

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为准)或中国神华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中国神华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中国神华股票。4、若上述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中国神华。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中信证券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累计买入累计卖出自查期末持股数账户性质号(股)(股)(股)

1自营业务股票账户33505520340639103031528

2信用融券专户00189300

1-1-14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累计买入累计卖出自查期末持股数账户性质号(股)(股)(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

311060800103503922639100

户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买卖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承诺与说明如下:“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五)自查结论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自查期间买卖中国神华股票的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与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机构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于2025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7月4日)至前1交易日(2025年8月1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5年7月4日)(2025年8月1日)中国神华(601088.SH)

38.7937.56-3.17%

股票收盘价(元/股)上证综合指数

3472.323559.952.52%

(000001.SH)万得煤炭行业指数

8794.989075.673.19%

(886003.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5.69%

1-1-14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5年7月4日)(2025年8月1日)剔除煤炭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6.36%

注:数据已考虑除权除息影响。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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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公司拟与本次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方式为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针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1)评估机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除正常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1-1-14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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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公允性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

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评估依据合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6.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不存在摊

薄每股收益的情况,并制定了相关防范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亦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应承诺。

7.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在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中对本次交易需要获得的批准、核准等事项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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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对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具备公允性;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或权利受限

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

1-1-14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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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0、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11、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披露,上市公司

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重组条件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条件。”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金杜律师、中伦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1-1-14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中国神华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

(五)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可以依法实施。”

1-1-14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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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755-23835210

传真0755-23835201

李宁、秦镭、康昊昱、王天阳、王楚、沙云皓、李冠儒、杨枭、郦琪琪、经办人

郭策、鄢元波、陈志昊、殷怡、蔡畅、孙依依、宋昱晗

二、法律顾问

(一)金杜律师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机构负责人王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经办人唐丽子、高照、杨楠

(二)中伦律师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机构负责人张学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经办人唐周俊、王霁虹、都伟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毛鞍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电话010-58153000

1-1-14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传真010-85188298

张思伟、贺鑫、孙芳、俞艳红、刘汉蜀、杨青、安秀艳、沈阿红、崔乃经办人

文、郭晶、宋泽桐、徐晓洁、周旭、崔二娜

四、评估机构

(一)中企华评估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权忠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康志刚、刘宇辉、张然、陶梦蝶、张彬、李晓凤、王桂玲、王军好、张家经办人

伟、赵美华、宋益红、胡宏源

(二)中联评估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智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电话010-88000000

传真010-88000006

经办人高峰、吴晓光、周二波、王桂娜

1-1-14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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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长岩康凤伟李新华袁国强陈汉文王虹焦蕾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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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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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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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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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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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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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承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汉文袁国强王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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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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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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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兴中李志明宋静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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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重组

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宁秦镭康昊昱王天阳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楚沙云皓李冠儒杨枭郦琪琪郭策鄢元波陈志昊殷怡蔡畅孙依依宋昱晗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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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顾问声明

(一)金杜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唐丽子高照杨楠

负责人:

王玲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4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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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伦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唐周俊王霁虹都伟

负责人:

张学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4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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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审计的(模拟)财务报表、经审阅的备考

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1398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3121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21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66400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1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2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4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6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18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19_A01 号、安永华明( 2025)专字第

80028105_A01 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128_A01 号)、审阅报告

(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1681_A01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4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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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机构声明(续)

本声明仅供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思伟贺鑫孙芳俞艳红刘汉蜀杨青安秀艳沈阿红崔乃文郭晶宋泽桐徐晓洁周旭崔二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授权代表:

钟丽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4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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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机构声明

(一)中企华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

产评估师同意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康志刚刘宇辉张然陶梦蝶张彬李晓凤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14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中联评估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确认该《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6号])、《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该《草案》及其摘要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出具的上述五份报告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该《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吴晓光高峰

法定代表人:

胡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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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矿权评估机构声明

(一)中企华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矿业权评估师同意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提供的采矿权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矿业权评估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矿业权评估师:

王桂玲王军好张家伟赵美华宋益红胡宏源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14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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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联评估本机构及签字矿业权评估师已阅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确认该《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4号)、《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3号)、《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6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7号)、《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8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矿业权评估师对该《草案》及其摘要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出具的上述五份报告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该《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矿业权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矿业权评估师:

周二波王桂娜

法定代表人:

胡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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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意见;

3、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4、中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金杜律师、中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安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7、中企华评估、中联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董事会秘书:宋静刚

电话:(8610)58131088

传真:(8610)58131804/1814

1-1-14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之盖章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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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自有土地

1、国源电力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

京央(2021)市不动产权1、2、8、9、12、13、15、

1国源电力13116.61综合出让2052.12.15无

第0001141号16、22、26、29、32、35、

38、40、42、44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2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720073.00工业用地出让2073.12.19无

不动产权第0000286号

哈密煤电、哈密大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3南湖新能源有限公哈密市伊州区雅满苏镇39077.00工业用地出让2073.12.04无

不动产权第0000072号司

新(2023)哈密市伊州区

4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214887.00工业用地出让2073.05.23无

不动产权第0009411号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5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3999.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8.04无

不动产权第0020585号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6哈密煤电伊州区大泉湾乡7041.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8.04无

不动产权第0020588号

哈密煤电、哈密大

南湖新能源有限公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7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乡2505.03工业用地出让2074.06.24无

司、华电哈密风光不动产权第0019088号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煤电、哈密大

南湖新能源有限公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8伊州区南湖乡30063.22工业用地出让2074.06.24无

司、华电哈密风光不动产权第0020110号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煤电、哈密大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9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3573.53工业用地出让2074.06.24无

南湖新能源有限公不动产权第0019083号

1-1-14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司、华电哈密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煤电(大南湖新(2023)哈密市伊州区

10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51247.05工业用地出让2073.06.09无煤矿铁路专用线)不动产权第0020888号

新(2023)哈密市伊州区

11哈密煤电伊州区五堡镇2593630.42采矿用地出让2072.11.27无

不动产权第0000763号国网能源哈密煤电

新(2022)哈密市伊州区

12有限公司大南湖二伊州区五堡镇2294281.54工业用地出让2072.01.19无

不动产权第0005777号矿(排土场二期)国网能源哈密煤电

新(2022)哈密市伊州区

13有限公司大南湖二伊州区五堡镇2531821.74工业用地出让2072.01.19无

不动产权第0005776号矿(采掘场二期)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14哈密煤电66542.57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54号(装车站及运煤道路)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15哈密煤电263904.14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58号(至电厂带式输送机)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乡直属

16哈密煤电8606.80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1号(炸药库道路)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17哈密煤电6341.73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6号(炸药库)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18哈密煤电24779.66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56号(停车场)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直属

19哈密煤电1711.00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4号(升压站)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乡直属

20哈密煤电50517.61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0号(破碎站)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1哈密煤电2299069.14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59号(排土场)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2哈密煤电6618.20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3号(观礼台)

1-1-14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3哈密煤电6729.98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5号(二号加水站)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4哈密煤电1519300.58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55号(采掘场)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5哈密煤电3910.17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57号(变电所)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6哈密煤电36324.25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 0050953 号 (M105 机道)

新(2020)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直属

27哈密煤电295717.85工业用地出让2070.05.14无

不动产权第0050962号(工业广场)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28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17502.50工业用地出让2073.11.23无

不动产权第0006330号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29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33799.03工业用地出让2073.11.23无

不动产权第0006329号

新(2024)哈密市伊州区

30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103885.73工业用地出让2074.01.01无

不动产权第0006331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31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矿区4751.00工业用地出让2071.10.27无

不动产权第0022743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32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矿区11925.00工业用地出让2071.10.27无

不动产权第0022742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33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矿区16740.00工业用地出让2071.10.27无

不动产权第0022744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34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矿区1595.00工业用地出让2071.10.27无

不动产权第0019763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35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矿区4667.00工业用地出让2071.10.27无

不动产权第0019762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36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矿区9932.00工业用地出让2071.10.27无

不动产权第0019761号

新(2022)哈密市伊州区

37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5247.93工业用地出让2072.09.07无

不动产权第0015938号

1-1-14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新(2025)哈密市伊州区

38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61943.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6.29无

不动产权第0018202号

新(2025)哈密市伊州区

39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370230.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6.29无

不动产权第0018203号

新(2025)哈密市伊州区

40哈密煤电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344254.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6.29无

不动产权第0018201号

黑(2024)宝清县不动产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

41宝清煤电54462.00工业用地出让2070.07.29无

权第0048573号第五管理区第二作业站商服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人民路东、幸福路西、三水普通商品2053.12.30

42宝国用(2014)第1041号35700.00出让无

化有限公司源北房用地住宅

2083.12.30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3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化皮沟村15499.43工业用地出让2075.07.24无

权第04544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4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8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5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陈家圪堵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07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6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58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7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57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8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59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49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陈家圪堵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60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0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74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1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陈家圪堵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79号

1-1-14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2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78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3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77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4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76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5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675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6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08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7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09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8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2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59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陈家圪堵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1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0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硬路塔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0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1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22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2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8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3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7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4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6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5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硬路塔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5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6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13号

1-1-14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7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23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8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24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69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石峡梁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25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0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26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1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粉房沟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32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2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33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3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34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4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3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5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糜茬焉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4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6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5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7府谷能源府谷县哈镇镇糜茬焉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6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8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7号

陕(2025)府谷县不动产

79府谷能源府谷县庙沟门镇赵五家湾村475.999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5无

权第03759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1号楼城镇住宅

80府谷能源21766.04出让2077.12.24无

权第11981号等9项2单元1801室用地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三道沟镇市沟村(风

81府谷能源13634.333采矿用地出让2072.10.15无

权第00654号井)

1-1-14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庙沟门镇化皮沟村

82府谷能源138975.806采矿用地出让2072.10.15无

权第00657号(工业广场)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庙沟门镇化皮沟村

83府谷能源11894.613采矿用地出让2072.10.15无

权第00653号(筛分车间)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庙沟门镇化皮沟村

84府谷能源37890.48采矿用地出让2072.10.15无

权第00652号(生活区)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庙沟门镇化皮沟村

85府谷能源5289.267采矿用地出让2072.10.15无

权第00655号(消防区)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府谷县庙沟门镇化皮沟村

86府谷能源5375.533采矿用地出让2072.10.15无

权第00656号(炸药库)

陕(2023)府谷县不动产

87府谷能源庙沟门镇化皮沟村144523.48工业用地出让2069.01.11无

权第07414号

府谷县庙沟门镇、三道沟

88府谷能源府国用(2012)第400号680792.00工业出让2062.08.14无

镇、府谷镇、孤山镇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89河国用(2006)第130号沙畔村西53913交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90河国用(2006)第129号沙畔村、坪泉村447613工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沙畔村、蚰蜒村、邬家沙梁

91河国用(2006)第131号109789交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村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92河国用(2006)第144号沙畔村23196住宅出让2075.12.05无

有限公司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邬沙梁、岱岳殿、庙龙、蚰

93河国用(2006)第134号490250工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蜒峁等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94河国用(2006)第135号梁家碛村6162工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95河国用(2006)第133号坪泉村~船湾村129230交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96河国用(2006)第132号石梯子村~坪泉村厂区磅房702783交通出让2053.12.25无

有限公司

1-1-14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住宿餐饮

97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22393.37出让2052.12.29无

有限公司权第0000094号用地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城镇住宅

98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27421.93出让2080.12.23无

有限公司权第0000095号用地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

992567.7808综合用地出让2066.08.05无

有限公司权第0000021号外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100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13829.2铁路用地出让2066.11.13无

权第0007238号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101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12747.626铁路用地出让2066.11.13无

权第0007236号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102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41280.064铁路用地出让2066.11.13无

权第0007237号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103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152287工业用地出让2066.11.13无

权第0007239号

晋(2023)河曲县不动产城镇住宅

104河曲发电河曲县西口镇沙畔村28975出让2091.08.29无

权第0000796号用地

博乐市赛里木湖东路以南、

新(2024)博乐市不动产公共设施

105博州新能夏尔西里路以西国能博州新19248.81出让2074.07.10无

权第0010992号用地能源用地

博乐市赛里木湖东路以南、

新(2024)博乐市不动产城镇住宅

106博州新能夏尔西里路以西国能博州住26979.61出让2094.07.10无

权第0010993号用地宅用地

新(2025)博乐市不动产

107博州新能博乐市四台光伏站18440.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5.19无

权第0005823号

新(2025)博乐市不动产

108 博州新能 博乐市 S205 线东侧 154231.39 工业用地 出让 2074.10.29 无

权第0007105号

新(2025)博乐市不动产公共设施

109博州新能博乐市石灰窑东北侧433277.33出让2074.10.29无

权第0009670号用地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110王曲发电潞华办事处西村65560.424综合用地出让2055.12.20无

第1404220055号

1-1-14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111王曲发电史回乡垂阳村430031.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8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史回乡垂阳村、潞华办史坊

112王曲发电29000.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4号村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史回乡郭家堡、小沟、朱家

113王曲发电149092.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6号川、史回、垂阳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史回乡垂阳村、潞华办岭后

114王曲发电18336.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9号村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史回乡垂阳村、潞华办西

115王曲发电901991.4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3号村、史坊和岭后村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116王曲发电潞华办事处史坊村7380.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7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117王曲发电潞华办事处西街村23399.60工业用地出让2053.02.26无

第1404220165号

长治市国用(2008)第水工建筑

118王曲发电长治市郊区马厂镇泽头村24769.23出让2053.02.28无

0077号用地

长治市国用(2008)第

119王曲发电长治市郊区马厂镇古驿村9528.12铁路用地出让2053.02.28无

0078号

晋(2022)潞城市不动产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办事城镇住宅

120王曲发电29187.00出让2082.01.02无

权第0000671号处西村王曲电厂用地山西鲁能河曲电煤

121公司上榆泉煤矿风河国用(2006)第137号河曲县巡镇镇田巨峁村9471.00工业出让2055.12.05无

井场地山西鲁能河曲电煤

122公司上榆泉煤矿工河国用(2006)第138号阳面村北、曲峪村南221140.00工业出让2055.12.05无

业场地洗煤厂山西鲁能河曲电煤

123公司上榆泉煤矿进河国用(2006)第139号阳面村27740.00工业出让2055.12.05无

场公路

124山西鲁能河曲电煤河国用(2006)第140号曲峪村、阳面村35200.00工业出让2055.12.05无

1-1-14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公司上榆泉煤矿铁路装车站山西鲁能河曲电煤

125公司上榆泉煤矿职河国用(2006)第136号铁果门村北公路北10666.00住宅出让2074.06.18无

工住宅楼其他普通

126河曲电煤河国用(2012)第003号文笔镇唐家会村33204.46商品住房出让2080.11.15无

用地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城镇住宅

127河曲电煤河曲县西口镇唐家会村9078.30出让2081.11.14无

权第0001220号用地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津(2017)滨海新区大港

128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北10425.20工业用地出让2055.03.20无

发电厂有限公司不动产权第100374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建材沙石料厂

1291360.00工业用地出让2055.03.20无

发电厂有限公司不动产权第1016645号内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

13064001.50工业用地出让2056.04.28无

发电厂有限公司不动产权第1016646号(南)1502-365#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1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280555.13公路用地划拨—无

0274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2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13059.99公路用地划拨—无

0273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3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22282.50公路用地划拨—无

0248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4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7975.70公路用地划拨—无

0251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5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16901.90公路用地划拨—无

0242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6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3058.70公路用地划拨—无

0241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137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6.44公路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022820号

1-1-14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138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148.60公路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022819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39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22063.20公路用地划拨—无

0246号

新(2021)哈密市伊州区

140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44722.74公路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022818号

哈密市国用(2015)第公共设施

141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1103436.00划拨—无

0244号用地

哈密市国用(2015)第公共设施

142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570564.00划拨—无

0249号用地

哈密市国用(2015)第

143哈密煤电哈密市南湖乡48454.30公路用地划拨—无

0245号

黑(2024)宝清县不动产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

144宝清煤电3468314.00采矿用地划拨—无

权第0048577号第五管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4584774.44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3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4623422.56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4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4756327.00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5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48765323.72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6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495195.00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7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50654434.86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8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514157.91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79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黑(2021)农垦红兴隆不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第五管

1521036335.51采矿用地划拨—无

化有限公司动产权第0002080号理区第二作业站

1-1-14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

153宝清煤电3820722.80采矿用地划拨—无

权第0008020号区第二作业站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

154宝清煤电580471.69采矿用地划拨—无

权第0008021号区第二作业站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

155宝清煤电163507.44工业用地划拨—无

权第0009569等25项区第二作业站

津(2021)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

156大港发电759857.60工业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7456315号(南)2000号

157天津大港发电厂港国用(94)字第24号大港区千米桥北39066.86—划拨—无

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千米桥街千米

158大港发电56581.65其他土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265517号桥北、津歧公路西

津(2024)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海滨街;独流

159大港发电2105032.50建设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742006号减河以南、北大港水库以东

津(2024)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古林街道办事公共设施

160大港发电12978.30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495242号处建国村用地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津(2017)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东、公共设施

1611633.80划拨—无

发电厂有限公司不动产权第1014788号消防22中队南用地

津(2024)滨海新区大港

162大港发电滨海新区大港37401.20建设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256196号

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千米桥街千米

163大港发电91416.01住宅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桥北,津歧公路西

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城镇住宅

164大港发电滨海新区大港发电厂北侧107393.30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用地

天津大港广安津能西单国用(2005)第272河西区友谊北路银都大厦

165129.50办公划拨—无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号61-十二层

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独流减河以

166大港发电1003644.70建设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009212号北,津歧路以东

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大港独流减河以

167大港发电6109.40其他土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132730号北,津歧路以东

1-1-14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秦籍国用(2009)字第

168秦皇岛发电港城大街北侧86796.39工业用地划拨—无

111号

秦籍国用(2003)字第

169秦皇岛发电港城大街89095.36工业用地划拨—无

096号

秦籍国用(2000)字第

170秦皇岛发电海港区建设大街北侧4005.38工业用地划拨—无

026号

秦籍国用(2000)字第

171秦皇岛发电海港区建设大街3619.65工业用地划拨—无

027号

秦籍国用(2000)字第

172秦皇岛发电建设大街8425.15工业划拨—无

028号

秦籍国用(2000)字第

173秦皇岛发电建设大街2049.32工业划拨—无

029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市政公用

174秦皇岛发电海港区油港东侧10776.84划拨—无

21号设施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

175秦皇岛发电海港区富家营村3062.07工业划拨—无

41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

176秦皇岛发电海港区富家营1478.18工业划拨—无

43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

177秦皇岛发电海港区龙港路2781.72工业划拨—无

44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

178秦皇岛发电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34995.15工业划拨—无

46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文、体、

179秦皇岛发电建设大街34192.00划拨—无

71号娱

秦籍国用(1999)字第

180秦皇岛发电港城大街南侧15741.51工业划拨—无

229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

181秦皇岛发电海港区港城大街南侧2438.32工业划拨—无

230号

秦籍国用(1998)字第

182秦皇岛发电港城大街1050.02工业划拨—无

100号

1-1-14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

秦籍国用(1998)字第

183秦皇岛发电港城大街2632.12工业划拨—无

101号

秦籍国用(1998)字第

184秦皇岛发电港城大街5284.43工业划拨—无

119号

秦籍国用(2002)字第

185秦皇岛发电燕山大街东段南侧14540.64绿地划拨—无

174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

186秦皇岛发电海港区东里庄27232.07绿化用地划拨—无

42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187秦皇岛发电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32号270885.99工业用地划拨—无

产权第0216846号工业用

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188秦皇岛发电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50号91743.36地,公共划拨—无

产权第0214486号设施用地

注1:第42项、第145-152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神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系宝清煤电曾用名。

注2:第89-99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系河曲发电曾用名。

注3:第128-130项、第161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系大港发电曾用名。

注4:第157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天津大港发电厂”,系大港发电改制设立前的历史名称,大港发电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就该项土地办理更名手续。

注5:第165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天津大港广安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主体已于2024年被大港发电吸收合并,并于2024年11月19日注销,大港发电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就该项土地办理更名手续。

2、新疆能源

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

1193212.23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3.07.21无

源有限责任公司第0061704号西街238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其他商服

2175321.08授权经营2043.07.21无

源有限责任公司第0188012号中路2398号用地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3乌国用(2009)第0026091号水区六道湾路142736.08工业用地作价出资2053.07.21无

任公司

1-1-14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4乌国用(2009)第0026085号水区六道湾路6360.35商业用地作价出资2043.07.21无

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5(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187号水区南湖北路1214.29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3.07.21无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6乌国用(2009)第0026084号水磨沟区六道湾路9607.29工业用地作价出资2053.07.31无

任公司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乌县国用(2008)第00000401水西沟镇庙尔沟村(松

723354.00其他出让2058.11.03无任公司号树头)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住宿餐饮

8阜国用(2013)第76号阜康市三工乡69107.00授权经营2044.01.11无

任公司用地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9阜国用(2013)第74号阜康市三工乡2533.35其他园地授权经营2034.01.1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10阜国用(2013)第75号阜康市三工乡142409.38园地授权经营2034.01.1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11阜国用(2013)第73号阜康市三工乡8110.04园地授权经营2034.01.1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住宿餐饮

12阜国用(2013)第77号阜康市三工乡66243.68授权经营2044.01.11无

任公司用地

新(2025)昌吉市不动产权第

13新疆能源昌吉市硫磺沟镇4525.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6.06无

0020937号

新(2025)昌吉市不动产权第城镇住宅

14新疆能源昌吉市硫磺沟镇8030.82出让2089.05.19无

0020936号用地

新(2025)昌吉市不动产权第商务金融

15新疆能源昌吉市硫磺沟镇32755.43出让2065.08.26无

0020938号用地

新(2025)昌吉市不动产权第城镇住宅

16新疆能源昌吉市硫磺沟镇8054.52出让2089.05.19无

0020939号用地

新(2025)昌吉市不动产权第

17新疆能源昌吉市硫磺沟镇107384.92工业用地出让2075.09.02无

0020940号

1-1-14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18米国用(2009)第9590号铁厂沟镇9092827.44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48.05.1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19米国用(2009)第9591号铁厂沟镇27423.64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48.05.1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20乌国用(2012)第0037027号米东区东祥路32号15739.53工业用地作价出资2053.07.2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米东区益民东街1250

2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1021499.82工业用地作价出资2056.12.04无

任公司号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22(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东山区碱沟路41215.18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3.07.21无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23乌国用(2012)第0037026号米东区东祥路32号1261.58商业用地作价出资2043.07.2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24乌国用(2012)第0037028号米东区芦草沟路54071.70工业用地作价出资2053.07.21无

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25(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262号东山区大洪沟路223660.02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4.04.27无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26(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167号东山区大洪沟318272.20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3.07.21无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27(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东山区小红沟路320640.40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4.04.27无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28(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263号东山区芦草沟路19989.61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4.04.27无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29(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8325号东山区石人路87531.58工业用地授权经营2054.04.27无司

1-1-14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新(2025)莎车县不动产权第莎车县火车西站工业园

30莎车分公司69672.10工业用地出让2074.06.02无

0000247号区北侧

新(2025)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黑山103省道

31托克逊能源299333.30工业用地出让2064.10.01无

0002145号56公里处西侧

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2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1004.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4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3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0987.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3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4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339.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2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5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5937.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1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6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34077.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8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7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108.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0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8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44317.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3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39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772.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9号

公里处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40托克逊能源10619.00工业用地出让2071.09.25无

0010200 号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1-14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1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2585.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9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2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354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7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3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3115.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6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4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54.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7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5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500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4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6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857.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6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7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10177.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5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8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2703.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98号

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1)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49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920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09.25 无

0010185号

公里处

新(2022)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0托克逊能源37752.60工业用地出让2071.12.29无

0000122 号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1-14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公里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新(2022)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51 托克逊能源 矿区 S103 省道向西 7 10031.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71.12.29 无

0010123号

公里处

新(2024)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2托克逊能源95840.0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8无

0002552号矿区

新(2024)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3托克逊能源3299.6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8无

0002553号矿区

新(2024)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4托克逊能源128678.6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9无

0002551号矿区

新(2024)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5托克逊能源50866.7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9无

0002555号矿区

新(2024)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6托克逊能源13006.7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8无

0002556号矿区

新(2025)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7托克逊能源5785.7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9无

0002132号矿区

新(2024)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

58托克逊能源297145.70工业用地出让2074.11.19无

0002557号矿区

神华新疆奇台能源有新(2021)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

59504011.00工业用地出让2070.03.18无

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第0000067号园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

60红沙泉能源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355870.00工业用地出让2069.12.05无

不动产权第0000166号石钱滩56号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

61红沙泉能源准东西黑山产业区51768.00工业用地出让2072.11.21无

不动产权第0000430号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

62红沙泉能源准东西黑山产业园268986.00工业用地出让2072.11.21无

不动产权第0000433号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

63红沙泉能源179444.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5.06无

不动产权第0000432号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

1-1-14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石钱滩路56号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术开发区西黑山矿区石

64红沙泉能源138301.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5.06无

不动产权第0000429号钱滩路56号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65吉国用(2013)第0026号准东五彩湾工业园区3868.00工业出让2062.12.2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66吉国用(2013)第0027号准东五彩湾工业园区37342.00工业出让2062.12.2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67吉国用(2013)第0028号准东五彩湾工业园区192186.00工业出让2062.12.21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68吉国用(2015)第132号准东五彩湾地区120944.00工业出让2063.11.10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新疆准东五彩湾生产服

69新准国用(2016)第08号7506.00工业出让2066.01.06无

源有限责任公司务区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新疆准东五彩湾生产服

70新准国用(2016)第09号4112.00工业用地出让2066.01.06无

源有限责任公司务区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

71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4601.00工业用地出让2072.11.27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35号

56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

72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19710.00工业用地出让2072.11.27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34号

56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2)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城镇住宅

73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66800.00出让2090.03.26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46号用地

2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2)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城镇住宅

74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62827.00出让2090.03.26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47号用地

2号

1-1-14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2)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城镇住宅

75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62251.00出让2090.03.26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48号用地

2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2)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城镇住宅

76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51345.00出让2090.03.26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49号用地

2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2)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城镇住宅

77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65223.00出让2090.03.26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用地

2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

78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4337.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5.26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408号

2号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

新(2025)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

79准东能源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26325.00铁路用地出让2074.11.24无

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221号

56号

奎屯市市区翠竹园1-1

新(2021)奎屯市不动产权第

80伊棉供应链幢、翠竹园1-2幢、翠110965.00仓储用地出让2060.04.18无

0010814号

竹园1-3幢

新(2021)奎屯市不动产权第

81伊棉供应链翠竹园38-2号1867.09仓储用地出让2060.04.18无

0009506号

国能托克逊新能源有 新(2025)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托克逊县 S103 省道 56

823601.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8.31无

限责任公司0002229号公里西侧7.3公里处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

83红二矿公司准东西黑山产业园1006674.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4.06无

不动产权第0000389号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

新(2025)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

84源化工有限公司塔县6337.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7.13无

治县不动产权0000226号乡分公司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第

85术开发区(工业区)瀚237342.24工业用地出让2057-06-21无

源有限责任公司1008541号海西街1178号

1-1-14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86乌国用(2010)0028191号水区八道湾路568号3581.60住宅用地划拨—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87乌国用(2010)0028192号水区八道湾路568号191054.60住宅用地划拨—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88乌国用(2010)0028193号水区八道湾路568号5363.63住宅用地划拨—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89乌国用(2010)0028194号水区八道湾路568号6157.50住宅用地划拨—无

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90乌国用(2010)第0028195号水区八道湾路568号76812.31住宅用地划拨—无

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

工业、住

91(集团)有限责任公乌国用(2004)第0009052号东山区芦苇沟乡184080.03划拨—无宅用地司工业用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米东区地磅街道碱沟社

92乌国用(2015)第0042516号147654.40地、住宅划拨—无

任公司区益民东街1250号用地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

新(2023)乌鲁木齐不动产权第

93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米东区小红沟路30687.45铁路用地划拨—无

1102505号

煤矿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94任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喀国用(2008)第007759号喀什市浩罕乡八村81423.79仓储用地划拨—无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95任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喀国用(2008)第007757号喀什市浩罕乡八村2340.10仓储用地划拨—无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96任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喀国用(2008)第007758号喀什市浩罕乡八村1066.07仓储用地划拨—无

新(2025)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

97红沙泉能源准东西黑山产业区3299522.00采矿用地划拨—无

不动产权第0000431号

1-1-14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98吉国用(2012)第93号准东五彩湾542712.00铁路用地划拨—无

任公司

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新(2020)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

99彩中产业园北环路南侧75951.00公路划拨—无

源有限责任公司片区不动产权第0000134号

新(2026)准东开发区奇台片区

100天山铁道准东开发区1891688.00工业用地出让2071.03.30无

不动产权第0000014号

注1:上述部分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系新疆能源曾用名;第59项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神华新疆奇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红沙泉能源曾用名;第69、70、

99项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准东能源曾用名;第93项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系乌东煤矿分公司曾用名;第94-96项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销售分公司”,系喀什分公司曾用名。

注2:根据新疆能源的说明,上述第3项、第86-90项土地使用权存在被政府部分征收的情况,目前剩余土地面积尚在测绘中,尚待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

3、化工公司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1伊国用(2008)第9512740号伊旗乌兰木伦镇230715.35工业出让—无

限公司进厂公路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2伊国用(2008)第9512741号伊旗乌兰木伦镇364798.97工业出让2070.05.05无

限公司办公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3伊国用(2008)第9512742号伊旗乌兰木伦镇690271.10工业出让—无

限公司维修中心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4伊国用(2008)第9512743号伊旗乌兰木伦镇474650.20工业出让—无

限公司第一渣厂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5伊国用(2008)第9512744号伊旗乌兰木伦镇2002747.13工业出让—无

限公司厂区

中国神华煤制油有乌政国用(2008)第401-027

6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19200.00工业出让2030.09.02无

限公司号

1-1-14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

中国神华煤制油有乌政国用(2008)第401-037

7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6600.00工业出让2030.07无

限公司号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8伊国用(2008)第9512747号伊旗乌兰木伦镇50617.25工业出让—无

限公司油品管廊区

蒙(2022)伊金霍洛不动产权乌兰木伦镇阿大路与煤液化

9煤制油分公司6616.00商业出让2054.11.19无

第0001889号专线交汇处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专线

10 煤制油分公司 伊国用(2015)第 C-0005 号 60486.00 工业 出让 2064.04.28 无

东、阿大路西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专线

11 煤制油分公司 伊国用(2015)第 C-0006 号 126049.00 工业 出让 2064.07.12 无

西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专线

12 煤制油分公司 伊国用(2015)第 C-0007 号 78722.00 工业 出让 2064.07.12 无

东、阿大路西伊旗乌兰木伦镇新忽马路

13 煤制油分公司 伊国用(2015)第 C-0008 号 685967.00 工业 出让 2064.04.28 无

南、煤液化专线西伊旗乌兰木伦镇煤液化专线

14 煤制油分公司 伊国用(2015)第 C-0009 号 335798.00 工业 出让 2064.04.28 无

西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开源大道动力供应与高纯洁净气

陕(2024)榆林市不动产权第工业

15榆林化工体项目一期工程、甲醇下游2284101.395出让2068.03.08无

11007号用地

加工项目、化工物料贮运项目

陕(2024)榆林市不动产权第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神华工业

16榆林化工252763.951出让2068.03.08无

10807号路化工物料贮运项目用地

陕(2022)榆林市不动产权第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神华工业

17榆林化工93803.169出让2072.04.14无

04964号路东用地

陕(2024)榆林市不动产权第榆林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工业

18榆林化工496229.322出让2074.08.30无

30799号神华路东用地

陕(2025)榆林市不动产权第榆林榆神工业园区清水工业工业

19榆林化工4852096.595出让2074.12.11无

02120号园能源路南、开源大道西用地

1-1-14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

陕(2022)榆林市不动产权第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华清工业

20榆林化工225000.072出让2068.10.17无

04225号路北用地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

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工业

21新疆化工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2278898.20出让2063.04.14无

权第1044454号用地号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

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工业

22新疆化工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377991.70出让2071.04.25无

权第1010724号用地号

陕西榆神能源热电陕(2024)榆林市不动产权第榆林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工业

23442539.88出让2074.09.12无

有限公司28615号创业三路北用地

24咸阳化工咸国用[2009]第190号咸阳市渭城区朝阳四路以东5166.00工业出让2057.07无

25咸阳化工咸国用[2009]第191号咸阳市渭城区朝阳四路以东62690.00工业出让2057.07无

26咸阳化工咸国用[2009]第192号咸阳市渭城区朝阳四路以东79569.00工业出让2057.07无

27咸阳化工咸国用[2009]第193号咸阳市渭城区朝阳四路以东157336.00工业出让2057.07无

28咸阳化工咸国用[2010]第151号咸阳市渭城区渭城镇石桥村206493.26工业出让2060.09无

沪房地浦字(2007)第025216张江高科技园区13街坊49/1工业

29研究中心20000.00出让2056.11.29无

号丘用地

榆神区国用(2013)第1026工业

30神木化工锦界工业园区280476.00出让2053.08.10无

号用地

神府开国用(2007)第1001工业

31神木化工锦界工业园区242991.00出让2057.03.21无

号用地

神府开国用(2008)第1002生活

32神木化工生活区39981.26出让2073.08.20无

号用地商服

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

33安徽省化工设计院合肥市屯溪路科技街3号楼1473.30用地/出让2050.08.01无

11247497号

办公

蒙(2025)鄂温克族自治旗不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雁北仓储

34化工公司40601.35出让2069.04.22无动产权第0029324号区雁北街(中国神华煤制油用地

1-1-14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化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雁

油库)等6处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35伊国用(2006)第9514442号乌兰木伦镇温家圪堵社389200.00工业划拨—无

限公司铁路装卸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36伊国用(2006)第9514444号乌兰木伦镇温家圪堵社374585.99工业划拨—无

限公司生活区

注1:第1-8项的证载权利人分别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进厂公路”“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办公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维修中心”“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第一渣厂”“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厂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油品管廊区”,系早期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发生的名称登记错误,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注2:第35、36项的证载权利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铁路装卸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生活区”,系早期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登记错误,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4、乌海能源

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

蒙(2023)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君正化工集

1乌海能源48000.00科教用地出让2072.12.14无

动产权第0000618号团有限公司原黄河化工厂

海勃湾分国用(2015)

2神华乌海能源万晨街北、神华研发中心南18977.00其他商服用地出让2052.06.25无

第0000049号

海勃湾分国用(2015)

3乌海煤焦化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西17589.00商业用地出让2048.05.27无

第0000076号乌国土资海南分国用

4海勃湾矿业海南区公乌素11054.42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2008)第00053号

蒙(2017)阿拉善经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

5神华乌海能源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工业园区旧乌巴路以北神华20407.30工业用地出让2043.07.25无

0001452号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蒙(2019)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6乌海能源5018.54办公用地出让2069.05.06无

产权第0013292号矿区

7乌海能源蒙(2022)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办事244549.87工业用地出让2028.09.04无

1-1-14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动产权第0018046号处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

8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28.50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6.07.13无

动产权第0022815号区8号楼3单元301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

9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28.64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6.07.13无

动产权第0022816号区7号楼2单元102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

10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28.50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6.07.13无

动产权第0022817号区8号楼1单元302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

11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28.50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6.07.13无

动产权第0022818号区8号楼2单元302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

12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28.64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6.07.13无

动产权第0022819号区7号楼2单元101室乌国土资海勃湾分国用

13海勃湾矿业卡布其神华物质供应总库140486.54工业出让2028.09.04无

(2008)第04012号

蒙(2025)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泉街以北

14乌海能源43035.34教育用地出让2075.03.05无

动产权第0009109号沃野路以西新海街以南

蒙(2022)乌达区不动

15乌海能源乌海市乌达区运煤通道以东81815.61工业用地出让2071.12.29无

产权第0012900号

蒙(2022)乌达区不动

16乌海能源乌海市乌达区运煤通道以东520.95工业用地出让2071.12.29无

产权第0012901号

蒙(2022)乌达区不动

17乌海能源乌海市乌达区运煤通道以东275573.98工业用地出让2071.12.29无

产权第0012906号

蒙(2023)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至海南区运

18乌海能源31943.32工业用地出让2073.05.24无

动产权第0017196号煤专线西侧、广纳煤场南侧

19乌海能源蒙(2023)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南14公里处149465.45工业用地出让2073.05.24无

1-1-14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动产权第0017197号骆驼山矿区

蒙(2022)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南14公里处

20乌海能源18589.31工业用地出让2071.07.12无

动产权第0001274号骆驼山矿区乌国土资海勃湾分国用

21乌海煤焦化海区骆驼山矿区223774.00工业出让2056.12.25无

(2007)第03781号

蒙(2023)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南14公里处

22乌海能源43384.03工业用地出让2073.05.24无

动产权第0017194号骆驼山矿区乌国土资海勃湾分国用

23海勃湾矿业卡布其平沟煤矿西风井1590.25工业出让2028.09.04无

(2008)第04013号乌国土资海勃湾分国用

24海勃湾矿业卡布其平沟煤矿102548.16工业出让2028.09.04无

(2008)第04014号乌国土资海勃湾分国用

25海勃湾矿业卡布其平沟洗煤厂61870.37工业出让2028.09.04无

(2008)第04016号

蒙(2023)海勃湾区不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矿区

26乌海能源2490.11工业用地出让2073.07.23无

动产权第0017233号平沟煤矿西南方向乌国土资海南分国用

27海勃湾矿业海南区老石旦2778.43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2008)第00051号乌国土资海南分国用

28海勃湾矿业海南区老石旦1230.31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2008)第00052号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29乌海能源253079.27工业用地出让2074.03.06无

产权第0006117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0乌海能源581.28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108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1乌海能源48174.28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117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2乌海能源1181.31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119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3乌海能源41.17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0号目区东侧

1-1-14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4乌海能源31952.18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1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5乌海能源109.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2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6乌海能源21.54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3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7乌海能源515.34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4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8乌海能源350.82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5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39乌海能源386.18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2566号目区东侧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0乌海能源4286.16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299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1乌海能源2333.40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0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2乌海能源11180.94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1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3乌海能源51555.01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2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4乌海能源1001.82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3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5乌海能源191.72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4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6乌海能源1587.62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5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7乌海能源122.35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6号目区东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8乌海能源6559.84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7号目区东

1-1-14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老石旦项

49乌海能源131.46工业用地出让2074.06.19无

产权第0025308号目区东

蒙(2024)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呼和勃勒格路

50乌海能源136925.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2074.01.16无

产权第0002176号以西、现代生态园西南

蒙(2024)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滨湖路以东、

51乌海能源63.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2074.01.16无

产权第0002180号乌兰淖尔湖以南乌海市乌达区东邻运煤专

蒙(2023)乌达区不动线、南邻空地、西邻黄白茨

52天洁电力4236.00工业用地出让2073.10.08无产权第0018164号瓦斯电站、北邻空地(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鄂托克旗利民公鄂国用(2002)字第

53棋盘井镇第五居委1街坊199768.17工业出让2028.03.15无

司2399号

鄂托克旗利民公鄂402国用(2005)字

54棋盘井镇第五居委1街坊284045.30工业出让2028.03.15无

司第2414号

鄂国用(2005)第3351第5居委2街坊(棋乌公路

55利民公司155172.60工业出让2055.07.31无

号南)鄂托克旗利民公

棋土国用(2004)字第56 司住宅小区(P 棋盘井镇第五居委 1 街坊 7800.00 住宅 出让 2033.12.12 无

2716号

区)鄂托克旗利民公司住宅小区(L区、M 区、N 棋土国用(2004)字第

57棋盘井镇第五居委1街坊77700.00住宅出让2033.12.12无

区、O 区、K 2717 号

区、J 区、I 区、H 区、G 区)鄂托克旗利民公司住宅小区(A棋土国用(2004)字第

58 区、B 区、C 棋盘井镇第五居委 1 街坊 57300.00 住宅 出让 2033.09.22 无

2718号

区、D 区、E区、F 区)

1-1-14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乌国土资海南分国用

59路天矿业海南区公乌素19558.87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2008)第00042号乌国土资海南分国用

60路天矿业海南区公乌素257573.42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2008)第00045号乌国土资海南分国用

61路天矿业海南区公乌素667.23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2008)第00049号

蒙(2019)海南区不动

62路天矿业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98410.22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11103号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1)海南区不动

63路天矿业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动2887.61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2758号

力科)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1)海南区不动

64路天矿业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蒸6648.00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2753号汽车间修理间)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1)海南区不动

65路天矿业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12806.07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2755号采区项目)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1)海南区不动

66路天矿业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31245.04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2756号

公室)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1)海南区不动

67路天矿业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供48334.54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2757号应车间)

蒙(2024)海南区不动

68路天矿业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南115367.81工业用地出让2074.04.29无

产权第0011202号

蒙(2018)海南区不动

69公乌素公司海南区公乌素13019.95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7315号

蒙(2018)海南区不动

70公乌素公司海南区公乌素71136.83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07316号

1-1-14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1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8941.83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74号办公楼)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2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502.03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75号通风大院)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3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2844.98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76号供应库)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蒙(2020)海南区不动74公乌素公司(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43451.26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77号任公司工业广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5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8439.22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78号动力大院)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6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63.50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79号火药库)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7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5409.32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92号机修厂)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蒙(2020)海南区不动78公乌素公司(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23476.76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93号任公司南二办公楼)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乌海

蒙(2020)海南区不动

79公乌素公司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075.99工业用地出让2028.07.05无

产权第0028594号培训楼)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80公乌素公司59788.83工业用地出让2074.05.16无

产权第0021560号南

81公乌素公司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11848.25工业用地出让2074.05.16无

1-1-14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

产权第0021561号南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82公乌素公司201616.35工业用地出让2074.07.11无

产权第0021582号南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83公乌素公司10661.60工业用地出让2074.07.11无

产权第0021583号南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84公乌素公司1447.41工业用地出让2074.07.11无

产权第0021584号南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85公乌素公司1088.89工业用地出让2074.07.11无

产权第0021586号南

蒙(2024)海南区不动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86公乌素公司3038.22工业用地出让2074.07.11无

产权第0021587号南神华乌达矿区水电管理有限责任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87乌达区五虎山煤矿西1803.88工业出让2026.11.15无

公司(五虎山变(2008)第54号

电所)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88神华五虎山乌达区五虎山154236.61工业出让2026.11.15无

(2008)第66号

蒙(2022)乌达区不动

89五虎山公司乌海市乌达区运煤通道以东4782.50工业用地出让2071.12.30无

产权第0009144号

蒙(2022)乌达区不动

90五虎山公司乌海市乌达区运煤通道以东157416.60工业用地出让2071.12.30无

产权第0009164号

蒙(2024)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教子沟矿山路1

91黄白茨公司192434.06工业用地出让2026.11.15无

产权第0037838号号

蒙(2025)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黄白茨矿洗煤

92黄白茨公司5598.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4.07无

产权第0013145号厂以北

蒙(2025)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黄白茨矿西南

93黄白茨公司6183.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3.10无

产权第0013146号方向

蒙(2025)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黄白茨矿西南

94黄白茨公司10863.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3.10无

产权第0013147号方向

1-1-14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平方米)

蒙(2025)乌达区不动乌海市乌达区教子沟黄白茨

95黄白茨公司9324.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5.06无

产权第0018597号矿工业广场西南方向乌达水电公司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96乌达区五化村16914.77工业出让2026.11.15无(北一加压站)(2008)第55号乌达水电公司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97乌达区鲁达沟北侧809.86工业出让2026.11.15无(南二加压站)(2008)第56号乌达水电公司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98(苏海图变电乌达区苏海图2122.66工业出让2026.11.15无

(2008)第57号

所)乌达水电公司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99乌达区教子沟997.40工业出让2026.11.15无(北二加压站)(2008)第58号乌达水电公司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100乌达区鲁达沟29.68工业出让2026.11.15无(旧25井)(2008)第59号中国工商银行股

内蒙古国用(2006)第作价

101份有限公司乌海乌海市公乌素镇433.05金融保险用地—无

0445号出资

公乌素分理处

注1:第98项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该宗土地因已与地上房产一并移交政府管理,目前实际无对应土地实物,乌海能源正在就赔付事项与政府协商,暂未办理产权证注销。

注2:第101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公乌素分理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转让协议的主体海勃湾矿业已被乌海能源整体吸收合并。乌海能源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办理权利人变更登记。

5、平庄煤业

序面积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2号共用宗地面积

1平庄煤业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01

20119.51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3号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

1-1-14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面积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02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4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2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5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3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6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302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7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303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8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4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09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5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0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6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1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7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2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801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3号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

1-1-14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面积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9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4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0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5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1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6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2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7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3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8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4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19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5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20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6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21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702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22号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 B1-101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

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62.02.28无

权第0041123号大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

1-1-14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面积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南国电综合业务楼1-1701

蒙(2023)元宝山区不动

2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95103.25采矿用地出让3073.09.14无

产权第0007573号

蒙(2023)元宝山区不动

3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4934.41采矿用地出让3073.09.14无

产权第0007574号

蒙(2023)元宝山区不动

4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24534.64采矿用地出让3073.09.14无

产权第0007575号

蒙(2023)元宝山区不动

5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23680.62采矿用地出让3073.09.14无

产权第0007576号

蒙(2024)准格尔旗不动

6蒙西矿业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阳塔村283471.11工业用地出让2074.07.02无

产权第0012271号

蒙(2021)西乌旗不动产

7白音华巴彦花镇赛温都尔嘎查4429294.30采矿用地出让2071.10.28无

权第0008339号

蒙(2022)西乌旗不动产巴彦花镇赛温都尔嘎查、额

8白音华16164026.00采矿用地出让2072.08.10无

权第0005233号日敦宝拉格嘎查

蒙(2025)西乌旗不动产平庄煤业白音华一号露天煤

9白音华1999869.00采矿用地出让2074.12.22无

权第0000218号矿

西乌国用(2011)第西乌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

10白音华7079.16商业用地出让2049.01.25无

16266号生活区

西乌国用(2011)第西乌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

11白音华9406.10商业用地出让2049.02.27无

16257号生活区

西乌国用(2011)第西乌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

12白音华80421.67住宅用地出让2049.02.27无

16265号生活区

西乌国用(2011)第西乌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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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白音华

蒙(2024)西乌旗不动产巴拉嘎尔高勒镇宝日陶勒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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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2021)乌拉盖管理区

18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51789.30采矿用地出让2071.05.1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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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108320.80采矿用地出让2071.05.1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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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3837.48采矿用地出让2071.05.1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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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2972602.40采矿用地出让2072.05.2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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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2022)乌拉盖管理区

30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38102.30采矿用地出让2072.05.2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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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22015.00采矿用地出让2074.03.0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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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32135.40采矿用地出让2074.03.0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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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687137.20采矿用地出让2074.03.0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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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5300.70采矿用地出让2074.03.0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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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663382.80采矿用地出让2074.03.0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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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36237.00采矿用地出让2074.06.30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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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1618470.70采矿用地出让2074.06.30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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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985891.20采矿用地出让2074.06.30无

不动产权第0001338号查干其胡日图村86号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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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锡林河煤化工乌珠穆沁旗贺斯格乌拉牧场183518.70采矿用地出让2074.06.30无

不动产权第0001337号查干其胡日图村85号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旗贺

蒙(2020)乌拉盖管理区

43锡林河煤化工斯格乌拉牧场查干其胡日图26851.00工业用地出让2065.12.30无

不动产权第0000959号村57号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旗贺

蒙(2020)乌拉盖管理区

44锡林河煤化工斯格乌拉牧场查干其胡日图5154.08工业用地出让2065.12.10无

不动产权第0001218号村58号

45锡林河煤化工蒙(2023)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牧5994.00工业用地出让2072.04.17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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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第0000010号场查干其胡日图村67号

蒙(2023)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巴音额日和

46锡林河煤化工1645.00工业用地出让2072.04.17无

不动第 0000009 号 图分场 A 段 4 组 4 户

西乌国用(2011)第

47白音华西乌旗巴彦花镇2404245.50采矿用地划拨长期无

16535号

西乌国用(2011)第

48白音华西乌旗巴彦花镇740105.30采矿用地划拨长期无

16536号

西乌国用(2016)第巴彦花镇赛温都尔嘎查、额

49平庄煤业1601402.43采矿用地划拨长期无

30832号日敦宝拉格嘎查

内蒙古平庄煤业有限

西乌国用(2007)第西乌旗巴彦花镇(原白音华

50责任公司西乌旗白音413202.07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

1525266030057号煤矿)

华露天煤矿内蒙古平庄煤业有限

西乌国用(2007)第西乌旗巴彦花镇(原白音华

51责任公司西乌旗白音40107.56办公用地划拨长期无

1525266030058号煤矿)

华露天煤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2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2号元宝山区风水沟镇53643.2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3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3号元宝山区风水沟镇134607.5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4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4号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下坎子村4169.9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5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6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74355.6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6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5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79187.2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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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7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7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49498.8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8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8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43888.7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59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49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68975.7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0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0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379389.4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1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2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216245.6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2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3号元宝山区平庄镇102440.54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3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4号元宝山区平庄镇18842.4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4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5号元宝山区平庄镇132025.2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5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6号元宝山区平庄镇112044.5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6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57号元宝山区平庄镇56749.7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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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7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61号元宝山区平庄镇49437.0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8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2)第260号元宝山区五家镇111111.65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铁路运输部)内蒙古平庄煤业(集69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35号元宝山镇王家店村28516.3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运输部机关)内蒙古平庄煤业(集70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32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5159.80仓储用地划拨长期无(兴山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71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36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5665.70仓储用地划拨长期无(兴山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72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33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3547.20机关团体用地划拨长期无(兴山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73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34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9283.9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兴山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74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37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1460.6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兴山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75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49号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77682.70采矿用地划拨长期无(兴山公司)平庄煤业(平煤直属

76元国用(2012)第331号平庄城区太阳神小区257.10公用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机关)

77平庄煤业(平煤直属元国用(2012)第332号平庄城区黄河街南侧4918.1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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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机关)平庄煤业(平煤直属

78元国用(2012)第333号平庄城区内环南路南侧62609.30科教用地划拨长期无

机关)平庄煤业(平煤直属

79元国用(2012)第334号平庄城区宝山路东侧2283.60文体娱乐用地划拨长期无

机关)平庄煤业(平煤直属平庄城区宝山路东矿工街北

80元国用(2012)第335号4337.20文体娱乐用地划拨长期无

机关)侧

81平庄煤业元国用(2013)第126号平庄城区哈河街中段北侧24578.00机关团体划拨长期无平庄煤业(平煤直属

82元国用(2012)第339号平庄城区矿工街南侧748.20公用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机关)平庄煤业(平煤直属

83元国用(2012)第337号平庄城区矿工街南侧3170.30公用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机关)

84平庄煤业元国用(2012)第259号平煤公司西露天矿区30728.60办公用地划拨长期无内蒙古平庄煤业(集85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54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9796.6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86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55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8239.7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87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56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74058.00仓储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88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58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0171.4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89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59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27057.6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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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0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0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1894.3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1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1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23716.20机关团体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2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2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4958.7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3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3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398.1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4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6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8604.6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5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7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8392.30铁路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96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国用(2013)第068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18946803.05采矿用地划拨长期无(元宝山露天矿)平庄煤业(红庙煤

97元国用(2013)第074号平煤集团红庙矿区6071.1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

矿)平庄煤业(红庙煤

98元国用(2013)第075号平煤集团红庙矿区4771.10机关团体用地划拨长期无

矿)

99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05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6051.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100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06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7032.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101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19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1106.3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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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102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20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208.1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103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21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10530.80工业用地划拨长期无

104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22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7248.20文体用地划拨长期无

105平庄煤业古山分公司元国用(2012)第323号平煤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矿区1818.4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长期无

注1:第50、51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乌旗白音华露天煤矿”指“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乌旗白音华露天煤矿”,系早期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登记错误。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乌旗白音华露天煤矿曾经系平庄煤业的分公司,该分公司已经注销,尚未完成证载权利人变更登记。

注2:第52-68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部)”,系铁路运输分公司的曾用名。

注3:第69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部机关)”指铁路运输分公司,系早期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登记错误,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注4:第70-75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山公司)”指平庄煤业原全资子公司赤峰兴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经注销,尚未完成证载权利人变更登记。

注5:第76-80项、第82-83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直属机关)”指平庄煤业,系早期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登记错误,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注6:第85-96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矿)”指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系早期土地权属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登记错误,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注7:关于第56、75、96项土地使用权,平庄煤业已经向政府移交部分土地,其中第56项土地证证载土地面积为161091.80平方米,因平庄煤业已经向政府移交81904.60平方米土地,目前该土地证项下实际剩余土地面积为79187.20平方米。第75项土地证证载土地面积为

676025.80平方米,因平庄煤业已经向政府移交498343.10平方米土地,目前该土地证项下实际剩余土地面积为177682.70平方米。第96项土

地证证载土地面积为19550296.80平方米,因平庄煤业已经向政府移交603493.75平方米土地,目前该土地证项下实际剩余土地面积为

18946803.05平方米。

6、内蒙建投

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布连乡南偏东2.3公里、东鄂

1 内蒙建投 伊国用(2012)第 C-0042 号 343115.41 工业用地 出让 2062.04.09 无

楞图沟村东南

1-1-14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2 内蒙建投 伊国用(2012)第 C-0041 号 布连乡南偏东、尔林兔沟位置 139280.60 工业用地 出让 2062.04.09 无

蒙(2016)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3内蒙建投乌兰木伦镇查干苏村38377.50工业用地出让2065.11.14无

权第0000604号

蒙(2023)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4内蒙建投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10493.50工业用地出让2070.10.25无

权第0004066号

蒙(2023)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5内蒙建投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1239.40工业用地出让2070.10.25无

权第0004063号

蒙(2023)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6内蒙建投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22213.60工业用地出让2070.10.25无

权第0004084号

蒙(2023)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7内蒙建投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164302.90工业用地出让2070.10.25无

权第0004083号

蒙(2023)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8内蒙建投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26666.90工业用地出让2073.02.15无

权第0004151号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

9内蒙建投58870.40工业用地出让2073.12.17无

权第0004023号木伦工业项目区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

10内蒙建投11679.40工业用地出让2073.12.17无

权第0004024号木伦工业项目区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11内蒙建投木伦工业项目区煤电一体化产24301.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3.25无

权第0005754号业园鄂尔多斯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12内蒙建投木伦工业项目区煤电一体化产23734.00工业用地出让2074.03.25无

权第0005755号业园

蒙(2016)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旗扎萨克镇、乌兰木伦镇、

13内蒙建投605536.41铁路用地出让2066.01.02无

权第0000162号伊金霍洛镇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折家梁

14内蒙建投128074.00采矿用地出让2074.11.07无

权第0020113号村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查干苏

15内蒙建投230677.00采矿用地出让2074.11.07无

权第0020117号村

1-1-14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折家梁

16内蒙建投38130.00工业用地出让2075.01.23无

权第0003669号村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17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树壕村3910.00其他土地出让2074.11.17无

权第0021003号

蒙(202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1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树壕村17187.00其他土地出让2074.11.17无

权第0021007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19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5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20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2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21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4198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22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81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松道沟

23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5.02.26无

权第0007780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松道沟

24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79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25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86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26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0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

27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9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2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89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29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2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30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3号

1-1-14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31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48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

32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6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33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7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34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4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35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6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36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2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37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3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3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49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39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3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40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01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41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74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42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9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43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04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44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松道沟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8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45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43号

1-1-14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46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42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47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72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4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5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49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70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50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7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51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58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52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59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

53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5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54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00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

55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8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56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47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57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71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58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73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59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1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60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02号村

1-1-14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61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7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62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91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63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8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64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32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65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33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66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25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67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24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68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0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69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村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1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70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764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陶勒盖

71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16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72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23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

73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51号里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松道沟

74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52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巴音盖

75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54号村)

1-1-14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76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56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黄盖希里

77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7822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7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3917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79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松道沟村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3774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80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4179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81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4168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查干柴达

82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4172号木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83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4169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阿木图庙

84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4206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树壕

85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70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树壕

86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69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树壕

87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71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8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树壕村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72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

89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67号太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太

90内蒙建投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66号村

1-1-14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

91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73号太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太

92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77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太

93内蒙建投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76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太

94内蒙建投526.08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09356号村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95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道劳窑子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10266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96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道劳窑子526.09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10263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97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10265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98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道劳窑子88.00供电用地出让2074.12.08无

权第0010262号

蒙(2025)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99内蒙建投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37718.00公路用地出让2075.01.23无

权第0003670号

7、神延煤炭

序面积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陕(2025)榆林市不动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通源

1神延煤炭1335986.94采矿用地出让2068.12.27无

产权第41760号大道西

陕(2025)榆林市不动

2神延煤炭榆神工业区汇源大道西64667.53工业用地出让2071.03.09无

产权第41763号

陕(2025)榆林市不动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通源

3神延煤炭9745.77采矿用地出让2075.08.17无

产权第28705号大道西

4神延煤炭陕(2025)榆林市不动榆林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235008.639采矿用地出让2075.10.27无

1-1-14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面积

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权利限制号(平方米)

产权第34894号通源大道西

8、晋神能源

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蚰综合用地/

1河曲煤炭公司28726.70出让2056.06.14无

0016933号蜒峁村其他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蚰综合用地/

2河曲煤炭公司107996.336出让2056.06.14无

0016941号蜒峁村其他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3磁窑沟煤业河曲县鹿固乡寺也村132450.00工业用地出让2062.10.10无

0010349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4沙坪煤业旧县乡王玉庄村134819.01工业用地出让2067.03.06无

0000060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5沙坪煤业巡镇镇石梯子村1502.60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9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巡镇镇石梯子村与旧县乡王玉

6沙坪煤业18175.43仓储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7号庄村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7沙坪煤业旧县乡王玉庄村1720.28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6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8沙坪煤业旧县乡王玉庄村1035.00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8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9沙坪煤业旧县乡走马梁村与王玉庄村8778.59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5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0沙坪煤业旧县乡杜家梁村3656.93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2号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1沙坪煤业旧县乡菅家沟村2112.53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19153号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2沙坪煤业旧县乡苗辛庄村266.89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19154号

1-1-14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3沙坪煤业旧县乡小五村6253.69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19152号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4沙坪煤业旧县乡小五村122.48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19150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5沙坪煤业旧县乡杨家沟村908.23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4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6沙坪煤业旧县乡杨家沟村544.49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00051号

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17沙坪煤业旧县乡小五村1204.26工业用地出让2067.02.02无

0019151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五国用(2002)字第3030370

18五寨县三岔镇小刘家湾村南3780.00综合出让2048.12.30无

铁路局号

19火山煤矿农国用(1998)字第1318号菅家沟村西南850.00煤矿划拨—无

20火山煤矿农国用(1998)字第1314号火山煤矿旧井生产区1000.00煤矿划拨—无

工矿住宅

21火山煤矿农国用(1998)字第1315号火山煤台铁路边沟外2米处2000.00划拨—无

用地

22火山煤矿农国用(1998)字第1317号王玉庄村西6875.25工矿宿舍划拨—无

23火山煤矿农国用(1998)字第1316号火山煤矿旧井生产区26913.33工矿划拨—无

山西省忻州地方五国用(2000)第

24五寨县三岔镇杨家山村东682.88煤炭销售划拨—无

铁路局 GT30061601 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五国用(2000)第

25五寨县三岔镇小刘家湾村南53202.00运输划拨—无

铁路局 GT30061301 号忻州地方铁路局

26农国用(1997)字0836号河曲县阴塔乡44906.00交通划拨—无

阴塔煤台忻州地方铁路局

27农国用(1997)字0863号旧县乡王玉庄村27418.50交通划拨—无

火山煤台

注1:第18项、第24-27项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忻州地方铁路局阴塔煤台”“忻州地方铁路局火山煤台”,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系地方铁路的前身(地方铁路系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于2022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

1-1-14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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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第23项土地,标的公司因土地证未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系土地证丢失。对此,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27日开具的关于沙坪煤业使用的划拨土地证明中列明了该项土地的上述证载信息。

注3:第19-23项5宗合计面积为37638.58平方米的划拨土地的证载权利人为“火山煤矿”,未变更至晋神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沙坪煤业名下,目前由沙坪煤业使用。

9、包头矿业

面积权利

序号证载权利人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性质使用期限至(平方米)限制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萨拉齐镇西老丈营村、京包

1土国用(2010)字第017号331823.00工业出让2059.10.02无

限责任公司铁路北侧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土右旗萨拉齐镇京包铁路以

2土国用(2013)字第039号95990.00工业出让2062.11.14无

限责任公司北新东二环路以东

蒙(2023)乌审旗不动产权其他商服

3包头矿业公路分公司乌审旗图克镇所在地10210.00出让2053.11.28无

第0010072号用地

注:第1-2宗土地证载权利人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包头矿业的曾用名。

1-1-14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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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自有房产

1、国源电力

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1、

京央(2021)市不动产权第2、8、9、12、13、15、16、京央(2021)市不动产权

1国源电力18107.60无

0001141号22、26、29、32、35、38、第0001141号

40、42、44

京央(2025)市不动产权第东城区安定门东滨河路3号院京央(2025)市不动产权

2国源电力201.89无

0000954 号 A 座雍欣园 208 号 第 0000954 号

京央(2025)市不动产权第东城区安定门东滨河路3号院京央(2025)市不动产权

3国源电力201.89无

0000955 号 A 座雍欣园 201 号 第 0000955 号

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4 宝清煤电 第二作业站 500KV 室内 GIS 1239.41 无

0009569号权第0009569号

配电装置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5宝清煤电231.57无

0009577号第二作业站继电器室权第0009577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6宝清煤电1488.68无

0009573号第二作业站引风机室权第0009573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7宝清煤电132.00无

0009365号第二作业站柴油发电机室权第0009365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8宝清煤电513.46无

0009565号第二作业站磨煤机检修房权第0009565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9宝清煤电7177.53无

0009574号第二作业站锅炉房权第0009574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0宝清煤电7178.99无

0009575号第二作业站锅炉房权第0009575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1宝清煤电19654.02无

0009360号第二作业站汽机房权第0009360号

1-1-14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2宝清煤电212.34无

0009559号第二作业站转运站权第0009559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3宝清煤电386.82无

0009561号第二作业站循环水加药间权第0009561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4宝清煤电912.68无

0009566号第二作业站循环水泵房权第0009566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5宝清煤电1488.68无

0009571号第二作业站引风机室权第0009571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6宝清煤电4401.70无

0009564号第二作业站控制楼权第0009564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7宝清煤电4207.02无

0009562号第二作业站值/道班宿舍权第0009562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8宝清煤电4767.49无

0009563第二作业站生产楼权第0009563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19宝清煤电103.83无

0009567号第二作业站存氢罐间权第0009567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0宝清煤电217.81无

0009558号第二作业站制氢站权第0009558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1宝清煤电283.37无

0009367号第二作业站雨水排水泵房权第0009367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2宝清煤电55.42无

0009364号第二作业站含油废水处理站权第0009364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3宝清煤电728.93无

0009368号第二作业站空压机室权第0009368号

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4宝清煤电第二作业站生产污水及生活废821.67无

0009366号权第0009366号

水处理站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5宝清煤电205.17无

0009361号第二作业站燃油泵房权第0009361号

1-1-14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6宝清煤电55.15无

0009363号第二作业站泡沫消防间权第0009363号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7宝清煤电1516.55无

0009362号第二作业站启动锅炉房权第0009362号

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

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权第黑(2025)宝清县不动产

28 宝清煤电 第二作业站 66KV 室内 GIS 配 216.28 无

0009568号权第0009568号

电装置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1号楼2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29府谷能源7754.4无

11981号单元1801室权第11981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2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0府谷能源7754.4无

11979号单元101室权第11979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3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1府谷能源7754.4无

11980号单元101室权第11980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4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2府谷能源4672.36无

11978号单元902室权第11978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5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3府谷能源5475.91无

11977号单元101室权第11977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6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4府谷能源3694.4无

11976号单元101室权第11976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7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5府谷能源4647.68无

11975号单元101室权第11975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8号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6府谷能源4826.56无

11974号单元101室权第11974号

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权第府谷县新区德源小区综合楼1陕(2024)府谷县不动产

37府谷能源1216.26无

11973号层权第11973号

陕西府谷房权证庙沟门镇字第

38 府谷能源 庙沟门镇(庙沟门电厂) 11438.88 FG-12-03 无

GS0120 号陕西府谷房权证庙沟门镇字第

39 府谷能源 庙沟门镇(庙沟门电厂) 5960.53 FG-12-03 无

GS0119 号

1-1-14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陕西府谷房权证庙沟门镇字第

40 府谷能源 庙沟门镇(庙沟门电厂) 8465.77 FG-12-03 无

GS0118 号陕西府谷房权证庙沟门镇字第

41 府谷能源 庙沟门镇(庙沟门电厂) 7447.14 FG-12-03 无

GS0122 号

晋(2023)河曲不动产第晋(2023)河曲不动产第

42河曲发电河曲县西口镇沙畔村10543.07无

0000796号0000796号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第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43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59869.13无

0007239号第0007239号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第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44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3463.60无

0007237号第0007237号

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第晋(2025)河曲县不动产

45河曲发电文笔镇沙畔村295.90无

0007236号第0007236号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厂区(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

46房权证号河字第00001430号99472.40河国用(2006)第129号无限公司坪泉村)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水源地升压泵站(河曲县楼子

47房权证号河字第00001433号661.32河国用(2006)第135号无限公司营镇梁家碛村)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邬

48房权证号河字第00001434号382.25河国用(2006)第131号无

限公司家沙梁村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忻河小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

49房权证号河字第00001431号27343.26河国用(2006)第144号无限公司县文笔镇沙畔村)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0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1504.08无

限公司0000021号权第0000021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87号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182.05无

限公司0000046号2单元302权第0000046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87号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271.80无

限公司0000045号1单元202权第0000045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87号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358.60无

限公司0000044号2单元401权第0000044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87号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469.80无

限公司0000043号3单元501权第0000043号

1-1-14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87号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569.80无

限公司0000042号1单元201权第0000042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文笔镇黄河大街东门外87号晋(2017)河曲县不动产

5669.80无

限公司0000041号1单元101权第0000041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第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

57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22827.48无

限公司0000095号第0000095号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第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

58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7513.07无

限公司0000094号第0000094号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

59济房权证高字第015119号170.72—无

限公司路58号1号楼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

60济房权证高字第015121号310.87—无

限公司路58号2号楼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

61济房权证高字第015122号255.99—无

限公司路58号2号楼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2王曲发电(办公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10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5153.71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3王曲发电(办公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11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1868.35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4王曲发电(办公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12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0069.98无

第1404220163号

晋(2022)潞城市不动产权第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办事处晋(2022)潞城市不动产

65王曲发电4976.25无

0000671号西村王曲电厂权第0000671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6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2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4798.57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7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3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4976.27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8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4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3086.69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69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5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750.91无

第1404220163号

1-1-14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0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6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707.89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1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7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5238.17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2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8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992.56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3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9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153.16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4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0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248.52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5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1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3942.42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6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2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444.46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7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3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4577.52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8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4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637.16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79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5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3632.68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80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6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5731.69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81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7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2759.58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82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8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229.52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83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09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1313.38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84王曲发电(灰渣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13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714.41无

第1404220168号

1-1-14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85王曲发电(灰渣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14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88.12无

第1404220168号高新区燕子山西路58号1号

86王曲发电济房权证高字第014873号277.01—无

楼2-401、2-501高新区燕子山西路58号1号

87王曲发电济房权证高字第014874号170.72—无

楼2-302高新区燕子山西路58号1号

88王曲发电济房权证高字第014875号277.01—无

楼2-402、2-502高新区燕子山西路58号1号

89王曲发电济房权证高字第014876号170.72—无

楼2-301

潞国土资国用(2009)字

90王曲发电(厂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117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3620.00无

第1404220163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91王曲发电(生活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86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9216.65无

第1404220055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92王曲发电(生活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87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7998.60无

第1404220055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93王曲发电(生活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88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7971.45无

第1404220055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94王曲发电(生活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89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6710.20无

第1404220055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95王曲发电(生活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0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3817.57无

第1404220055号

潞国土资国用(2005)字

96王曲发电(生活区)潞房权证股份制字第00091号山西省潞城市电厂路6号3570.89无

第1404220055号河曲县巡镇镇阳面村(装车

97河曲电煤房权证河字第00001696号331.00河国用(2006)第140号无

站)

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第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

98河曲电煤河曲县西口镇唐家会村60210.48无

0001220号权第0001220号河曲电煤(洗煤厂、

99房权证河字第00001845号巡镇镇阳面村9525.69河国用(2006)第138号无工业广场)

1-1-15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100河曲电煤房权证河字第00001695号河曲县巡镇镇阳面村35331.80河国用(2006)第138号无河曲县巡镇镇田巨峁村(风井

101河曲电煤房权证河字第00001694号202.70河国用(2006)第137号无

口)河曲县文笔镇铁果门村韩河公

102河曲电煤房权证河字第00001743号6362.71河国用(2006)第136号无

路北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3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21号81.07—无

C202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4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86号82.97—无

C203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5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6号83.6—无

C303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6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5号81.69—无

C402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7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8号83.6—无

C403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8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87号80.08—无

D201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09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332号79.38—无

D202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10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7号80.71—无

D301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11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2号80.01—无

D302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12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1号80.71—无

D401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13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88号80.01—无

D402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14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3号80.71—无

D501

水岸明珠1号楼(利多阁)

115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0号80.01—无

D502

1-1-15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16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9号81.57—无

B2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17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4号82.78—无

B203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18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8号81.57—无

B3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19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7号82.78—无

B303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0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6号81.57—无

B4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1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3号82.78—无

B403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2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5号81.57—无

B5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3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4号82.78—无

B503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4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5号79.23—无

C201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5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7号81.27—无

C2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6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4号79.23—无

C301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7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2号81.27—无

C3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8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1号79.23—无

C401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29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8号81.27—无

C402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30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9号79.23—无

C501

水岸明珠3号楼(利华阁)

131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0号81.27—无

C502

1-1-15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水岸明珠4号楼(大运阁)

132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90号109.73—无

A202

水岸明珠4号楼(大运阁)

133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1号109.73—无

A302

水岸明珠4号楼(大运阁)

134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2号109.73—无

A402

水岸明珠4号楼(大运阁)

135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4989号109.86—无

B202

水岸明珠4号楼(大运阁)

136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13号109.86—无

B302

水岸明珠4号楼(大运阁)

137核电工程深房地字第8000005006号109.86—无

B402

138核电工程深房字第3000412241号振业花园02栋20898.38—无

139核电工程深房字第3000412240号振业花园02栋30781.47—无

140核电工程深房字第3000412239号振业花园02栋40780.71—无

141核电工程深房字第3000412238号振业花园02栋70780.71—无

142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2000321858 号 集浩大厦 19-A01 101.67 — 无

143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2000321864 号 集浩大厦 18-A02 109.13 — 无

144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2000321863 号 集浩大厦 18-A03 85.04 — 无

145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2000321866 号 集浩大厦 18-A04 44.78 — 无

146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2000321868 号 集浩大厦 18-A05 44.78 — 无

147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2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1B 88.13 — 无

148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0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2B 88.13 — 无

149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8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3B 88.13 — 无

1-1-15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150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3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5A 88.59 — 无

151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4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6A 88.59 — 无

152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5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7A 88.59 — 无

153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1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8A 88.59 — 无

154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2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1C 67.07 — 无

155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7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2C 67.07 — 无

156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3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3C 67.07 — 无

157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46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4C 67.07 — 无

158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9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5C 67.07 — 无

159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6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6C 67.07 — 无

160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4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7C 67.07 — 无

161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7000039435 号 鹏湾花园第 13 栋 8C 67.07 — 无

162 核电工程 深房字第 2000321870 号 金丰城大厦 B 座 501 282.36 — 无

大工业区东区锦秀路北,翠景

163核电工程深房字第6000446709号5608.42—无

路西

大工业区东区锦秀路北,翠景

164核电工程深房字第6000447331号3990.5—无

路西

大工业区东区锦秀路北,翠景

165核电工程深房字第6000447404号197.35—无

路西

津(2021)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南)津(2021)滨海新区大港

166大港发电19580.86无

产权第7456315号2000号不动产权第7456315号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

167保税字第150000159号保税区天保大道65号2125.29无

司天津大港发电厂

1-1-15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天津大港广安津能发河西区友谊北路银都大厦61-西单国用(2005)第272

168河西字第0105420号1016.27无

电有限责任公司十二层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南)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

16911056.9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6646号1502-365#不动产权第1016646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津(2016)滨海新区大港

170滨海新区大港建材沙石料厂内363.24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6645号不动产权第101664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150.5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4号2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236.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1号2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350.5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3号3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465.6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2号303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550.5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23号1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650.5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5号2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736.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9号2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836.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8号3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7950.5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7号3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036.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10306号3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150.16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297号1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251.88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299号3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1-1-15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350.16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0号4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450.16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2号1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551.88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4号1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650.6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5号103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751.88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9号3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850.16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10号4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8951.88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12号4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19051.88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13号1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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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14号2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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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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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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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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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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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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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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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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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4-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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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4-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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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5-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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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5-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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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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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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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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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39号401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1-1-15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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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42号4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6-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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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6-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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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7-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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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7-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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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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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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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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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45号302不动产权第0260495号

1-1-15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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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5-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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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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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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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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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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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18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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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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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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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057.7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14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1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13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255.8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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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3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11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443.3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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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557.7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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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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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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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843.3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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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6957.7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05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70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04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7155.8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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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72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02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1-1-15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73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01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6-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74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71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27556.1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68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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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67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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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66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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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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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63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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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64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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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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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7-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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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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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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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654号1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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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33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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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31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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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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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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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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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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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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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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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8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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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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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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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301号1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1-1-15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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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1298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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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8-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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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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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21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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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6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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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9号1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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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8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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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14号2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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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16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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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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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17号1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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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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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20号4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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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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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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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13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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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11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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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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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09号4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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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15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23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08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24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07号2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25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06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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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05号4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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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2843.3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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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2943.3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51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3057.7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50号4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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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49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3257.7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48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1-1-15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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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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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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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19-6-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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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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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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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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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4037.7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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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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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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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8号1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4337.7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7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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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6号3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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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5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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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4号4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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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3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1-1-15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4837.7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2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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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31号1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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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9号3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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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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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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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7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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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6号1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5538.9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5号2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5638.9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4号3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5737.71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3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0-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5838.93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4222号403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29-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59109.57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1号3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0-5-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6071.9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2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1-3-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6171.9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3号401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1-4-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6271.99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4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1-1-15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3-1-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63109.57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5号1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滨海新区大港港电西里35-2-津(2025)滨海新区大港

364109.57无

电厂有限公司产权第1006376号402不动产权第0257001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产权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365秦皇岛发电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32号108633.15无

第0216846号产权第0216846号

秦籍国用(1999)字第海-

366秦皇岛热电厂秦海房字第3539号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3412.18无

21号

注1:第46-61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系河曲发电曾用名。

注2:第167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系大港发电改制设立前的历史名称,大港发电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该项房产的处置方案。

注3:第168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天津大港广安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主体已于2024年被大港发电吸收合并,并于2024年11月19日注销,大港发电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就该项房产办理更名手续。

注4:第169-364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系大港发电曾用名。

注5:第366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秦皇岛热电厂”,系秦皇岛发电改制设立前的历史名称,秦皇岛发电反馈正在就该项房产办理更名登记手续,并已取得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的《证明》,载明“上述房产系公司所有并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2、新疆能源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1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120.00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07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500.00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5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3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684.80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5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4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560.18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54号

1-1-15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5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1840.86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4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6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2348.00乌国用(2004)第0008152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53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7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2662.00无

限责任公司2008339001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8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59.28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9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9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269.73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42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0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110.49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5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1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55.63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6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2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269.73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7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110.49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40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55.63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41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434.93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67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6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96.42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2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7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89.38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3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8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59.28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4号权第0188012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9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89.38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138号权第0188012号

1-1-15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水磨沟区字

20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48号253.46—无

限责任公司第2007337078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3号六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1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90.46无

道湾小区5栋1单元101室权第0087849号公司0087849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高尔夫路633号绿城·丁香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2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105.69无

花园揽秀苑8栋1层1单元102权第0091664号公司0091664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高尔夫路633号绿城·丁香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3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花园揽秀苑8栋-1层1单元地下室90.82无

权第0091661号公司0091661号102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高尔夫路633号绿城·丁香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4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106.11无

花园揽秀苑8栋1层1单元101权第0091663号公司0091663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高尔夫路633号绿城·丁香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5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花园揽秀苑8栋-1层1单元地下室91.03无

权第0091662号公司0091662号101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高尔夫路638号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6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丁香花园·玉泉苑商业用房2栋商业906.91无

权第0073636号公司0073636号201室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1)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高尔夫路638号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7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丁香花园·玉泉苑商业用房2栋商业1283.94无

权第0073635号公司0073635号101室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东二巷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8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65.28无

79号31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1室权第1190936号

公司1190936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东二巷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29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64.31无

79号31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2室权第1190937号

公司1190937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3)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东二巷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064.31无

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79号31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3室权第1190938号

1-1-15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公司1190938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东二巷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1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64.31无

79号31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4室权第1190939号

公司1190939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东二巷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2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64.31无

79号31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5室权第1190940号

公司1190940号

国家能源集团新新(202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东二巷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3疆能源有限责任市不动产权第65.30无

79号31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6室权第1190941号

公司1190941号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500.78无

权第0064846号

006484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375.39无

权第0064843号

006484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2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5.03无

权第0064848号

006484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3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83.96无

权第0064859号

006485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4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83.96无

权第0064854号

006485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5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39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3号

006486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6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0新疆能源1222.20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864号

1-1-15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6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7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49号

006484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8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55号

006485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9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8号

006486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0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0号

006486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1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47号

006484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2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44号

006484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3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50号

006485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4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9号

006486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5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49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56号

006485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6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0新疆能源1222.20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865号

1-1-15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6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7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1号

006486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8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6号

006486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19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51号

006485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20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0无

权第0064867号

006486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21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22.21无

权第0064852号

006485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220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

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176.85无

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裙房办公权第0064858号

0064858号

10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

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2050.31无

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裙房办公权第0064853号

0064853号

20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

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2400.18无

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裙房办公权第0064862号

0064862号

302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59新疆能源2411.80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857号

1-1-15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5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裙房办公

402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6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622.84无

权第0064845号

006484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办公502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6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367.58无

权第0064886号

006488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4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6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55.58无

权第0064923号

006492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402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6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367.58无

权第0064925号

006492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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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55.58无

权第0064887号

006488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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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367.58无

权第0064924号

006492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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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55.58无

权第0064915号

006491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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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881号

006488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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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04号

006490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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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新疆能源95.22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931号

1-1-15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93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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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905号

006490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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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9无

权第0064911号

006491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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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47号

006494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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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32号

006493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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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48号

006494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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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882号

006488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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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883号

006488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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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5.22无

权第0064884号

006488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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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933号

006493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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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新疆能源27.99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912号

1-1-15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91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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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49号

006494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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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13号

006491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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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50号

006495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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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908号

006490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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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890号

006489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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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5.22无

权第0064939号

006493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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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928号

006492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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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9无

权第0064880号

006488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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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899号

006489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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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新疆能源115.81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942号

1-1-15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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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94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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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00号

006490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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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929号

006492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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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09号

006490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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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5.22无

权第0064943号

006494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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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944号

006494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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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9无

权第0064917号

006491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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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10号

006491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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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01号

006490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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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02号

006490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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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新疆能源116.78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891号

1-1-15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9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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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18号

006491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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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5.22无

权第0064945号

006494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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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946号

006494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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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9无

权第0064903号

006490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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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40号

006494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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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892号

006489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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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30号

006493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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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951号

006495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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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52号

006495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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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新疆能源95.22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919号

1-1-15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91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3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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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893号

006489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4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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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9无

权第0064920号

0064920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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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34号

006493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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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53号

0064953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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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35号

006493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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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894号

006489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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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36号

006493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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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5.22无

权第0064914号

0064914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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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895号

006489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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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新疆能源27.99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885号

1-1-15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85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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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21号

006492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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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922号

0064922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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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37号

006493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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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4.38无

权第0064876号

006487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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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4.38无

权第0064906号

006490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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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2.78无

权第0064938号

006493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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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5.12无

权第0064896号

006489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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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6.70无

权第0064926号

006492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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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3.76无

权第0064927号

006492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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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新疆能源113.70无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权第0064888号

1-1-15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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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8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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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3.50无

权第0064889号

006488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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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78无

权第0064897号

006489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1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877号

006487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2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95.22无

权第0064898号

006489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3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27.90无

权第0064941号

0064941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4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27.99无

权第0064878号

0064878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5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6.45无

权第0064907号

0064907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6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15.81无

权第0064879号

0064879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7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区)长春中路819号“神华城”办公105.89无

权第0064916号

0064916号楼、公寓楼、地下车库1栋608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39新疆能源272.14无

市不动产权第长春中路西二巷1042号宝石花苑8栋权第0064872号

1-1-15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64872号9层3单元902等2处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西一巷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78号水区老年爱心偏瘫医院片区棚户95.15无

权第0119310号

0119310号区改造1号楼2单元2006室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西一巷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78号水区老年爱心偏瘫医院片区棚户95.15无

权第0127743号

0127743号区改造1号楼1单元1406室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1001室权第0053661号

0053661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1101室权第0053662号

0053662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1201室权第0053663号

0053663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1301室权第0053664号

0053664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1401室权第0053665号

0053665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7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785.90无

栋合美大厦1501室权第0053666号

0053666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8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027.19无

栋合美大厦201室权第0053667号

0053667号

新(2025)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49新疆能源1421.44无

市不动产权第栋合美大厦301室权第0053668号

1-1-15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0053668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0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401室权第0053669号

0053669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1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501室权第0053670号

0053670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2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601室权第0053671号

0053671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3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701室权第0053672号

0053672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4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801室权第0053673号

0053673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5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421.44无

栋合美大厦901室权第0053674号

0053674号

新(2025)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2398号1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

156新疆能源市不动产权第1030.61无

栋合美大厦101室权第0053675号

0053675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阜房权证管字第

157阜康市三工乡(地号052-5)接待楼3766.62阜国用2013第77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957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阜房权证管字第

158阜康市三工乡(地号052-5)公厕81.71阜国用2013第77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957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阜房权证管字第

159阜康市三工乡(地号052-5)餐厅1346.99阜国用2013第77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9573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阜房权证管字第阜康市三工乡(地号052-5)黄竹山庄

1601780.55阜国用2013第77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9576号接待中心

1-1-15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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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新(2021)奎屯市不奎屯市市区翠竹园1-1幢、翠竹园1-2新(2021)奎屯市不动产权第

161伊棉供应链30440.81无

动产权第0010814号幢、翠竹园1-3幢001081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2东山区碱沟煤矿106.5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34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3东山区碱沟煤矿189.7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1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4东山区碱沟煤矿1591.5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1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5东山区碱沟煤矿102.7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1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6东山区碱沟煤矿719.33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5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7东山区碱沟煤矿77.8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5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8东山区碱沟煤矿476.8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5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69东山区碱沟煤矿285.0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6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0东山区碱沟煤矿490.5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6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1东山区碱沟煤矿52.0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6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2东山区碱沟煤矿1094.3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6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3东山区碱沟煤矿405.5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7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4东山区碱沟煤矿66.7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7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5东山区碱沟煤矿1311.03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75号

1-1-15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6东山区碱沟煤矿2651.1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77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77东山区碱沟煤矿599.30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7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78铁厂沟露天煤矿775.62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6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79铁厂沟露天煤矿30.93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0铁厂沟露天煤矿2422.35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1铁厂沟露天煤矿294.17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2铁厂沟露天煤矿422.76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3铁厂沟露天煤矿4258.31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4铁厂沟露天煤矿74.65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7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5铁厂沟露天煤矿190.28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6铁厂沟露天煤矿60.04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7铁厂沟露天煤矿8983.92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米房权证铁字第

188铁厂沟露天煤矿362.19米国用(2009)第9590号无

限责任公司0004417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89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7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6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0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7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002号

1-1-15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1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7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00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2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00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3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4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5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7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6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7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8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199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0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1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2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9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3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4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7.62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5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7.62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7号

1-1-15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6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7.62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7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8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09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0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1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2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8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3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79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4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7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5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77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6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7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7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7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7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697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8东山区小红沟煤矿28.7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003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东山区字第

219东山区小红沟煤矿373.05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733752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0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597.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72号

1-1-15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1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480.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2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2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140.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69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3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75.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8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4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220.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8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5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440.2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86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6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256.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9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7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520.96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95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8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100.7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97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29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272.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28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0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1530.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3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1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322.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41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2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434.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42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3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252.73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69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4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178.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694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5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20.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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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

236米东区小红沟路952号200.00乌国用(2004)第0008261号无

限责任公司200834332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3层1单

237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9050号元3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5层2单

238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32号元5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1层3单

239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9054号元102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3层3单

240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951号元302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3层3单

241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31号元3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4层3单

242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36号元401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4层3单

243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9055号元4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7栋4层3单

24460.4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947号元5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8栋2层1单

24570.6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380号元2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8栋4层1单

246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65号元4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8栋4层2单

247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35号元401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8栋5层2单

248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948号元501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8栋4层3单

24969.0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9735号元402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8栋5层3单

250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45号元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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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3层1单

251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65630号元3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5层1单

252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46号元5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4层2单

253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50686号元4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2层3单

25469.0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7113号元202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4层3单

255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435号元401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5层3单

25669.05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50698号元502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20栋4层2单

25769.97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952号元4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20栋5层3单

25869.97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48827号元503神华新疆能源有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米东区碱沟街1250号19栋5层1单

25970.41乌国用(2015)第0042990号无

限责任公司2012365903号元501

注1:上述部分房屋证载权利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均系新疆能源曾用名。

注2:第178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916.98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775.62平方米。

注3:第179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1776.48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30.93平方米。

注4:第180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3189.66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2422.35平方米。

注5:第181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750.51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294.17平方米。

注6:第182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957.70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422.76平方米。

注7:第183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5368.97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4258.3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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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8:第184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1779.73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74.65平方米。

注9:第185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2862.36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190.28平方米。

注10:第186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合计1037.60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面积为60.04平方米。

3、化工公司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雁北

蒙(2025)鄂温克族自蒙(2025)鄂温克族自区雁北街(中国神华煤制油

1化工公司治旗不动产权第1323.63治旗不动产权第无

化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雁

0029324号0029324号

油库)等6处蒙房权证伊金霍洛旗字伊金霍洛旗伊旗乌兰木伦镇

2煤制油分公司29390.57伊2006第9514444号无

第131011500226号温家圪堵社(生活区)蒙房权证伊金霍洛字第伊金霍洛旗伊旗乌兰木伦镇

3煤制油分公司15391.28伊2000第9512741号无

131011500232号温家圪堵社(办公区)

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4 伊 2015 第 c-0009 号 伊旗乌兰木伦镇温家圪堵社 7894.76 伊 2006 第 9514444 号 无

限公司生活区中国神华煤制油有

5 伊 2015 第 c-0008 号 伊旗乌兰木伦镇温家圪堵社 12022.19 伊 2006 第 9514444 号 无

限公司生活区

蒙(2022)伊金霍洛不伊旗乌兰木伦镇阿大路与煤蒙(2022)伊金霍洛不

6煤制油分公司387.59无

动产权第0001889号液化专线交汇处动产权第0001889号

陕(2024)榆林市不动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神华陕(2024)榆林市不动

7榆林化工284.848无

产权第10807号路化工物料贮运项目产权第10807号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开源大道动力供应与高纯洁净气

陕(2024)榆林市不动陕(2024)榆林市不动

8榆林化工体项目一期工程、甲醇下游317240.23无

产第11007号产第11007号

加工项目、化工物料贮运项目

9神木化工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3249.88榆神区国用(2013)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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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S000792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榆神区国用(2013)第

10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309.75无

S000793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榆神区国用(2013)第

11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629.25无

S000794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榆神区国用(2013)第

12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432.75无

S000795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榆神区国用(2013)第

13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502.88无

S000796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榆神区国用(2013)第

14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903.65无

S000797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榆神区国用(2013)第

15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839.25无

S000798 号 1026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16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796.64无

S000799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17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2827.84无

S000800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18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2827.84无

S000801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19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2205.32无

S000802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0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3605.05无

S000803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1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374.17无

S000804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2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0901.70无

S000805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3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374.17无

S000806 号 1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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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4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4977.46无

S000807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5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374.17无

S000808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6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4564.38无

S000809 号 1002 号

锦界房权证神府开字第神府开国用(2008)第

27神木化工陕西神木锦界工业园区1846.44无

S000810 号 1002 号

皖(2020)合肥市不动皖(2020)合肥市不动

28安徽省化工设计院合肥市屯溪路科技街3号楼3871.69无

产权第11247497号产权第11247497号房产权证合产字第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29安徽省化工设计院青年路72号3幢66.50无

110200656号110200656号

皖(2023)合肥市不动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皖(2023)合肥市不动

30工程技术公司23895.29无

产权第 1133781 号 港中心 B1 幢办 1001 等 产权第 1133781 号

4、乌海能源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蒙(2017)阿拉善经济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

蒙(2017)阿拉善经济开发

1神华乌海能源发区不动产权第0001452工业园区旧乌巴路以北神华3026.07无

区不动产权第0001452号号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

2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165.54无

产权第0022815号权第0022815号区8号楼3单元301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

3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166.52无

产权第0022816号权第0022816号区7号楼2单元102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

4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165.54无

产权第0022817号权第0022817号区8号楼1单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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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

5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165.54无

产权第0022818号权第0022818号区8号楼2单元302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

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

6乌海能源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166.52无

产权第0022819号权第0022819号区7号楼2单元101室

海勃湾矿务局技蒙(2025)海勃湾区不动产

7乌房证字第001697号海勃湾区海拉南路东2080.12无

工学校权第0009109号

海勃湾矿务局技蒙(2025)海勃湾区不动产

8乌房证字第001698号海勃湾区海拉南路东630.20无

工学校权第0009109号

海勃湾矿务局技蒙(2025)海勃湾区不动产

9乌房证字第001699号海勃湾区海拉南路东630.20无

工学校权第0009109号

海勃湾矿务局技蒙(2025)海勃湾区不动产

10乌房证字第001700号海勃湾区海拉南路东1333.80无

工学校权第0009109号

鄂旗利民煤焦有鄂402国用(2005)字第

11房权证鄂棋字第02637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43.67无

限责任公司2414号鄂旗利民煤焦有

12房权证鄂棋字第02642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5148.16鄂国用(2002)字第2399号无

限责任公司

鄂旗利民煤焦有鄂402国用(2005)字第

13房权证鄂棋字第02644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842.91无

限责任公司2414号

鄂旗利民煤焦有鄂402国用(2005)字第

14房权证鄂棋字第02645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772.32无

限责任公司2414号鄂旗利民煤焦有

15房权证鄂棋字第02649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453.64鄂国用(2002)字第2399号无

限责任公司鄂旗利民煤焦有

16房权证鄂棋字第02650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617.15鄂国用(2005)第3351号无

限责任公司

鄂旗利民煤焦有鄂402国用(2005)字第

17房权证鄂棋字第02654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1382.78无

限责任公司2414号鄂旗利民煤焦有

18房权证鄂棋字第02655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1335.84鄂国用(2002)字第2399号无

限责任公司

1-1-15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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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鄂旗利民煤焦有

19房权证鄂棋字第02656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983.16鄂国用(2002)字第2399号无

限责任公司鄂旗利民煤焦有

20房权证鄂棋字第02659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107.98鄂国用(2002)字第2399号无

限责任公司鄂旗利民煤焦有

21房权证鄂棋字第02663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507.87鄂国用(2002)字第2399号无

限责任公司

鄂旗利民煤焦有鄂402国用(2005)字第

22房权证鄂棋字第02665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1657.10无

限责任公司2414号

鄂旗利民煤焦有鄂402国用(2005)字第

23房权证鄂棋字第02666号棋盘井镇109国道东330.20无

限责任公司2414号

乌房权证 B 字第 B000725 乌达区五虎山西山二街坊 1 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24神华五虎山23074.77无

号号(2008)第66号

蒙(2024)乌达区不动产乌海市乌达区教子沟矿山路蒙(2024)乌达区不动产权

25黄白茨公司24078.71无

权第0037838号1号第0037838号乌达区五化村兴华东路一街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26 乌达水电公司 乌房权证 B 字 B000715 号 886.76 无

坊2栋2号(2008)第55号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27 乌达水电公司 乌房权证 B 字 B000718 号 乌达区五虎山五街坊 6 号 29.68 无

(2008)第59号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28 乌达水电公司 乌房权证 B 字 B000719 号 乌达区五虎山五街坊 5 号 76.50 无

(2008)第56号乌达区教子沟黄白茨路东1乌国土资乌达分国用

29 乌达水电公司 乌房权证 B 字 B000721 号 70.93 无

街坊53号(2008)第5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

内蒙古国用(2006)第0445

30 份有限公司乌海 乌房权证 C 字 000239 号 海南区公乌素西街 332.25 无

号公乌素分理处

注1:第7-10项合计面积为4674.32平方米的房产证载权利人为“海勃湾矿务局技工学校”,该等房产目前主要用于职工培训,不涉及乌海能源主要生产经营。

注2:第11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325.66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43.67平方米。

注3:第12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5211.16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5148.16平方米。

注4:第15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585.68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453.64平方米。

注5:第17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1400.93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382.78平方米。

1-1-15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6:第18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1636.33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335.84平方米。

注7:第19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1320.01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983.16平方米。

注8:第20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525.24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07.98平方米。

注9:第21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800.42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507.87平方米。

注10:第23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669.91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330.20平方米。

注11:第24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24112.45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23074.77平方米。

注12:第25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26626.41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24078.71平方米。

注13:第30项合计面积为332.25平方米的房产证载权利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公乌素分理处”,系乌海能源购买取得,已相应支付款项并取得权证原件,但尚未变更登记至乌海能源名下。乌海能源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办理权利人变更登记。

5、平庄煤业

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

蒙(2024)西乌旗不动产巴拉嘎尔高勒镇宝日陶勒盖社蒙2024西乌旗不动产权第

1白音华555.45无

权第0000753号区西乌旗创业大厦2030000753号

蒙(2024)西乌旗不动产巴拉嘎尔高勒镇宝日陶勒盖社蒙2024西乌旗不动产权第

2白音华578.94无

权第0000754号区西乌旗创业大厦2060000754号

辽(2021)阜新市不动产辽(2021)阜新市不动产

3锡林河煤化工海州区滨河路22号103网237.92无

权第0010669号权第0010669号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4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8.77无

权第0041102号权第0041102号

电综合业务楼1-1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5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52.67无

权第0041103号权第0041103号

电综合业务楼1-102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6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5366.69无

权第0041104号权第0041104号

电综合业务楼1-2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7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1822.9无

权第0041105号权第0041105号

电综合业务楼1-301

1-1-15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8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52.49无

权第0041106号权第0041106号

电综合业务楼1-302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9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883.88无

权第0041107号权第0041107号

电综合业务楼1-303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0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6.99无

权第0041108号权第0041108号

电综合业务楼1-4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1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114.59无

权第0041109号权第0041109号

电综合业务楼1-5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2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2.21无

权第0041110号权第0041110号

电综合业务楼1-6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3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114.59无

权第0041111号权第0041111号

电综合业务楼1-7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4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2.21无

权第0041112号权第0041112号

电综合业务楼1-8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5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114.59无

权第0041113号权第0041113号

电综合业务楼1-9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6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2.21无

权第0041114号权第0041114号

电综合业务楼1-10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7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114.59无

权第0041115号权第0041115号

电综合业务楼1-1101

1-1-15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8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2.21无

权第0041116号权第0041116号

电综合业务楼1-12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19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114.59无

权第0041117号权第0041117号

电综合业务楼1-13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20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212.21无

权第0041118号权第0041118号

电综合业务楼1-14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21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1945.49无

权第0041119号权第0041119号

电综合业务楼1-15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22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2043.12无

权第0041120号权第0041120号

电综合业务楼1-16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23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772.12无

权第0041121号权第0041121号

电综合业务楼1-1702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24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10573.95无

权第0041122号权第0041122号

电综合业务楼 B1-101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

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

25平庄煤业街北、经棚路东、大明街南国824.30无

权第0041123号权第0041123号

电综合业务楼1-1701赤峰兴山矿业有限

26赤房权证元字第66011号元宝山镇铁路北矿机关办公楼4513.28元国用(2013)第035号无

责任公司赤峰兴山矿业有限

27赤房权证元字第66010号平局元宝山煤矿矿机关院内1061.45元国用(2013)第035号无

责任公司赤峰兴山矿业有限

28赤房权证元字第66012号元宝山镇铁路北销售科146.25元国用(2013)第035号无

责任公司

1-1-15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面积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平方米)赤峰兴山矿业有限

29赤房权证元字第66014号平局元宝山煤矿矿机关院内41.86元国用(2013)第035号无

责任公司赤峰兴山矿业有限

30赤房权证元字第66015号元宝山镇铁路北供应办公室252.00元国用(2013)第035号无

责任公司

注:第26-30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赤峰兴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系平庄煤业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已经注销,尚未完成证载权利人变更登记。

6、晋神能源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黄港房权证 M 字第 渤海新区北海宜城尚苑小区

1晋神能源123.41—无

015455号14号楼2单元101室

黄港房权证 M 字第 渤海新区北海宜城尚苑小区

2晋神能源123.41—无

015456号14号楼2单元102室

晋(2021)河曲县不动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

3煤炭开发公司34645.28无

产权第0016933号蚰蜒峁村第0016933号

晋(2021)河曲县不动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

4煤炭开发公司2617.16无

产权第0016941号蚰蜒峁村第0016941号

晋(2021)河曲县不动晋(2021)河曲县不动产权

5磁窑沟煤业河曲县鹿固乡寺也村23894.65无

产权第0010349号第0010349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

6沙坪煤业旧县乡王玉庄村17268.58无

产权第0000060号第0000060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

7沙坪煤业巡镇镇石梯子村39.23无

产权第0000059号第0000059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

8沙坪煤业旧县乡王玉庄村6946.22无

产权第0000058号第0000058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

9沙坪煤业旧县乡杜家梁村302.69无

产权第0000052号第0000052号

晋(2022)河曲县不动晋(2022)河曲县不动产权

10沙坪煤业旧县乡杨家沟村60.21无

产权第0000051号第0000051号

1-1-15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山西省忻州地方铁

11房产证字第101522号忻州市气象路和平二巷955.49—无

路局山西省忻州地方铁

12房产证字第101061号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59.24—无

路局山西省忻州地方铁

13房产证字第101059号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218.40—无

路局山西省忻州地方铁忻州市七一北路地区旅游局

14房产证字第101523号100.50—无

路局后院山西省忻州地方铁

15房产证字第101521号忻州市七一北路紫竹苑小区2161.64—无

路局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16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29.63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8号第0005828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17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61.05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5号第0005825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18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61.05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6号第0005826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19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61.05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7号第0005827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0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61.05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4号第0005824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1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61.05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3号第0005823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2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2号第0005822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3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20号第0005820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4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9号第0005819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5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8号第0005818号

1-1-15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6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5号第0005815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7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6号第0005816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8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9.64无

路局产权第0005797号第0005797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29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9.64无

路局产权第0005795号第0005795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0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6号第0005806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1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9.64无

路局产权第0005794号第0005794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2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4号第0005804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3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5号第0005805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4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7号第0005807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5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8号第0005808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6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0号第0005800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7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1号第0005801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8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2号第0005802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39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3号第0005803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0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9.64无

路局产权第0005796号第0005796号

1-1-15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1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09号第0005809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2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0号第0005810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3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9.64无

路局产权第0005798号第0005798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4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7号第0005817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5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2号第0005812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6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3号第0005813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7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4号第0005814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8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799号第0005799号

山西省忻州地方铁晋(2018)忻州市不动晋(2018)忻州市不动产权

49忻州市利民西街北四巷11号77.32无

路局产权第0005811号第0005811号

注1:第4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7997.41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2617.16平方米。

注2:第6项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面积为29988.74平方米,受拆除等因素影响,目前该不动产权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7268.58平方米。

注3:第11项房产证证载房屋面积为4593.05平方米,因部分房屋已房改出售,目前该房产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955.49平方米。

注4:第12项房产证证载房屋面积为1322平方米,因部分房屋已房改出售,目前该房产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59.24平方米。

注5:第13项房产证证载房屋面积为4024.42平方米,因部分房屋已房改出售,目前该房产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218.40平方米。

注6:第14项房产证证载房屋面积为1519.68平方米,因部分房屋已房改出售,目前该房产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100.50平方米。

注7:第15项房产证证载房屋面积为3848.90平方米,因部分房屋已房改出售,目前该房产证项下实际剩余房屋为2161.64平方米。

注8:第11-49项房产证载权利人为“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系地方铁路的前身(地方铁路系山西省忻州地方铁路局于2022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

1-1-15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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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包头矿业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蒙(2023)乌审旗不动蒙(2023)乌审旗不动产

1包头矿业公路分公司乌审旗图克镇所在地3199.69无

产权第0010072号权第0010072号

8、航运公司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1177.75无

产权第1083312号产权第1083312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2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257.65无

产权第1083292号产权第1083292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3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3161.90无

产权第1083370号产权第1083370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4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486.43无

产权第1087687号产权第1087687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5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575.89无

产权第1087700号产权第1087700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6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697.94无

产权第1081873号产权第1081873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7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757.65无

产权第1087717号产权第1087717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8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008177.75无

产权第1085943号产权第1085943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9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1177.75无

产权第1085834号产权第1085834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0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257.65无

产权第1085998号产权第1085998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1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3161.90无

产权第1086021号产权第1086021号

1-1-15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证号权利限制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2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486.43无

产权第1082962号产权第1082962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3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575.89无

产权第1082955号产权第1082955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4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697.94无

产权第1081694号产权第1081694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5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757.65无

产权第1082954号产权第1082954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6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108177.75无

产权第1083229号产权第1083229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7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1177.75无

产权第1083241号产权第1083241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8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257.65无

产权第1081671号产权第1081671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19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3161.90无

产权第1081686号产权第1081686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20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486.43无

产权第1081995号产权第1081995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21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575.89无

产权第1081737号产权第1081737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22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697.94无

产权第1081846号产权第1081846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23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757.65无

产权第1083253号产权第1083253号

津(2022)河北区不动津(2022)河北区不动

24天津海运河北区瑞海大厦1-3-2208177.75无

产权第1083055号产权第1083055号

1-1-15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9、煤炭运销公司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房产证号权利限制晋2021太原市不动产权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佳地晋2021太原市不动产权第

1国源燃料公司337.98无

第0159098号花园华苑17幢1406室0159098号鲁2021淄博张店区不动淄博市张店区新世界商业步鲁2021淄博张店区不动产

2国源燃料公司301.28无

产权第0019127号行街北段84号权第0019127号鲁2021淄博张店区不动淄博市张店区新世界商业步鲁2021淄博张店区不动产

3国源燃料公司301.28无

产权第0019126号行街北段86号权第0019126号

冀(2020)秦皇岛市不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明阳冀(2020)秦皇岛市不动

4煤炭运销公司55.01无

动产权第0043881号街4-10号产权第0043881号

冀(2020)秦皇岛市不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明阳冀(2020)秦皇岛市不动

5煤炭运销公司105.17无

动产权第0043212号街4-9号产权第0043212号

冀(2020)秦皇岛市不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明阳冀(2020)秦皇岛市不动

6煤炭运销公司101.43无

动产权第0042813号街4-8号产权第0042813号

沪(2017)浦字不动产上海浦东新区杜鹃路150弄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

7煤炭运销公司56.90无

权第043125号9号201室第043125号

沪(2017)浦字不动产上海浦东新区杜鹃路150弄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

8煤炭运销公司56.90无

权第043126号9号202室第043126号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9煤炭运销公司1313.68无

产权第11200340号发大街141号101号铺权第11200340号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10煤炭运销公司1538.85无

产权第11200342号发大街141号201号铺权第11200342号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11煤炭运销公司1171.76无

产权第11200346号发大街141号501号铺权第11200346号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12煤炭运销公司1171.76无

产权第11200347号发大街141号601号铺权第11200347号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13煤炭运销公司1171.76无

产权第11200349号发大街141号701号铺权第11200349号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14煤炭运销公司1171.76无

产权第11200350号发大街141号801号铺权第11200350号

1-1-15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证载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对应房产证号权利限制

粤(2017)广州市不动广东南沙区南沙街江南路兴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15煤炭运销公司1184.76无

产权第11200354号发大街141号901号铺权第11200354号

沪(2017)浦字不动产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25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

16煤炭运销公司164.82无

权第043128号弄1号803室第043128号

沪(2017)浦字不动产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25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

17煤炭运销公司164.82无

权第043129号弄1号802室第043129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2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18煤炭运销公司105.08无

动产权第0229431号2-303号产权第0229431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2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19煤炭运销公司105.08无

动产权第0229356号2-203号产权第0229356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2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20煤炭运销公司105.08无

动产权第0229432号2-403号产权第0229432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4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21煤炭运销公司162.29无

动产权第0229436号2005号产权第0229436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4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22煤炭运销公司213.03无

动产权第0229435号2002号产权第0229435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4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23煤炭运销公司162.12无

动产权第0229421号2003号产权第0229421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4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24煤炭运销公司78.29无

动产权第0229430号2004号产权第0229430号

冀(2024)秦皇岛市不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4栋冀(2024)秦皇岛市不动

25煤炭运销公司167.29无

动产权第0229420号2001号产权第0229420号

1-1-15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附件三:授权专利

1、国源电力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凝结水多级永磁除铁过

1 哈密煤电 ZL202422220906.6 实用新型 2024.09.10 2025.07.29 无 否

滤器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避雷线断线测试传感器固定

2 ZL202421265941.3 实用新型 2024.06.04 2025.07.25 无 否

司装置和避雷线测试系统

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用于机电设备的运输装置 ZL202421864729.9 实用新型 2024.08.02 2025.07.18 无 否

4 秦皇岛发电 柱塞泵拆装工装 ZL202422144278.8 实用新型 2024.09.02 2025.07.18 无 否

5 秦皇岛发电 气体加热装置 ZL202421994988.3 实用新型 2024.08.16 2025.07.18 无 否

一种预防机器人轨道热胀冷

6 宝清煤电 ZL202422344771.4 实用新型 2024.09.25 2025.07.15 无 否

缩的嵌套机构煤矿井自动风门的控制电

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路、自动风门控制箱及通风 ZL202422459257.5 实用新型 2024.10.11 2025.07.15 无 否

系统

8 国源电力 采煤机控制系统 ZL202422303187.4 实用新型 2024.09.20 2025.07.1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9 安全带悬挂装置 ZL202421522711.0 实用新型 2024.06.28 2025.07.15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密一种空冷岛防冻区域识别方

10 ZL202210458937.8 发明专利 2022.04.27 2025.07.11 无 否

煤电法及系统

11 秦皇岛发电 主变冷却器控制电路及系统 ZL202422345583.3 实用新型 2024.09.25 2025.07.11 无 否

12 秦皇岛发电 电解槽的安装装置 ZL202421994991.5 实用新型 2024.08.16 2025.07.11 无 否

13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风扇磨煤机防爆装置 ZL202421864728.4 实用新型 2024.08.02 2025.07.04 无 否

14 秦皇岛发电 安装夹具 ZL202421672001.6 实用新型 2024.07.15 2025.06.27 无 否

1-1-15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阻挡装置和热量回收设备 ZL202422190628.4 实用新型 2024.09.06 2025.06.24 无 否

1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锅炉底渣余热回收装置 ZL202422190627.X 实用新型 2024.09.06 2025.06.24 无 否

17 国源电力 矿用防爆盖装置 ZL202422204790.7 实用新型 2024.09.09 2025.06.17 无 否

18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锅炉腐蚀检测系统 ZL202421741946.9 实用新型 2024.07.22 2025.06.13 无 否

1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矸石充填复垦方法 ZL202210542052.6 发明专利 2022.05.17 2025.06.13 无 否

20 国源电力 用于风机轮毂的支撑架 ZL202421864732.0 实用新型 2024.08.02 2025.06.13 无 否

21 秦皇岛发电 用于支撑发电机转子的垫块 ZL202421250616.X 实用新型 2024.06.03 2025.06.10 无 否

空压机的排污管的防冻装置

2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878882.7 实用新型 2024.08.05 2025.06.06 无 否

和空压机系统

2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一种烟气取样装置 ZL202421632407.1 实用新型 2024.07.10 2025.06.06 无 否

24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输送带修补装置 ZL202310274697.0 发明专利 2023.03.17 2025.06.06 无 否

25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发电机检测电路及发电机 ZL202421627421.2 实用新型 2024.07.10 2025.06.03 无 否

26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气流检测装置 ZL202210540818.7 发明专利 2022.05.17 2025.05.30 无 否

2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煤矿筛分装置 ZL202421729752.7 实用新型 2024.07.19 2025.05.27 无 否

府谷能源、北京中矿大地地球探

28 孔中检波器及机芯底座 ZL202421563163.6 实用新型 2024.07.04 2025.05.27 无 否

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29 卷闸门 ZL202421085070.7 实用新型 2024.05.17 2025.05.20 无 否

司、王曲发电用于矿道消防系统的防火门

30 国源电力 ZL202421864804.1 实用新型 2024.08.02 2025.05.16 无 否

结构及矿道消防系统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一次调

31 大港发电 ZL202411442098.6 发明专利 2024.10.16 2025.05.13 无 否

频性能评估方法及系统

32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用于锅炉的监测装置 ZL202421864730.1 实用新型 2024.08.02 2025.05.09 无 否

1-1-15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3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煤矿巷道的防尘水幕 ZL202421957419.1 实用新型 2024.08.13 2025.05.09 无 否

3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煤矿井下用起吊装置 ZL202421892002.1 实用新型 2024.08.06 2025.04.25 无 否

顶板离层仪及顶板离层仪检

3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742185.9 实用新型 2024.07.22 2025.04.18 无 否

测系统用于锅炉爬壁机器人的防坠

3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632573.1 实用新型 2024.07.10 2025.04.15 无 否

结构一种用于矿井巷道全断面的

3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632425.X 实用新型 2024.07.10 2025.04.15 无 否

防尘网装置一种防泥沙堵塞的露天矿用

38 宝清煤电、中国矿业大学 ZL202421593496.3 实用新型 2024.07.08 2025.04.08 无 否

排水装置

3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瓦斯检测仪 ZL202421628276.X 实用新型 2024.07.10 2025.04.01 无 否

一种便于拆卸的排污阀的开

40 王曲发电 ZL202421410796.3 实用新型 2024.06.20 2025.04.01 无 否

关工具

41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支架 ZL202421633230.7 实用新型 2024.07.10 2025.03.28 无 否

42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百叶窗 ZL202421264346.8 实用新型 2024.06.04 2025.03.28 无 否

煤矿机电运输用缆线吊挂结

4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310550.9 实用新型 2024.06.07 2025.03.28 无 否

构反冲洗过滤器保护装置及反

4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266172.9 实用新型 2024.06.04 2025.03.28 无 否

冲洗过滤器总成

4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巡检机器人 ZL202420804248.2 实用新型 2024.04.17 2025.03.28 无 否

46 国源电力 应用于掘进工作面的控制台 ZL202421303822.2 实用新型 2024.06.07 2025.03.28 无 否

47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等离子发生系统 ZL202210360226.7 发明专利 2022.04.06 2025.03.14 无 否

4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自动排水机构 ZL202421382818.X 实用新型 2024.06.17 2025.03.07 无 否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一种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及

49 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哈 ZL202010829566.0 发明专利 2020.08.18 2025.03.04 无 否

制浆方法密煤电

1-1-15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

50 光伏组件 ZL202420018112.9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5.02.28 无 否

5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磨煤机及其拉杆密封装置 ZL202420015201.8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5.02.28 无 否

5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通风装置及通风组件 ZL202420467581.9 实用新型 2024.03.11 2025.02.28 无 否

53 宝清煤电 一种包装袋自动装填装置 ZL202211584243.5 发明专利 2022.12.10 2025.02.18 无 否

54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水位计电极用拆卸工具 ZL202420468495.X 实用新型 2024.03.11 2025.02.14 无 否

井下气体处理方法、装置、

55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210771167.2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5.02.11 无 否

设备和系统一种操作巡检机器人故障缺

56 府谷能源 ZL202211544253.6 发明专利 2022.12.03 2025.02.07 无 否

陷检测识别模块夹持机构

57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汽轮机隔板吊具 ZL202421264343.4 实用新型 2024.06.04 2025.01.17 无 否

5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换热系统及火电厂系统 ZL202420404451.0 实用新型 2024.03.01 2025.01.17 无 否

用于井下的胶管收纳装置及

59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420987854.2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5.01.14 无 否

消防设备柔膜袋的收展装置和封堵设

60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1263133.3 实用新型 2024.06.04 2025.01.14 无 否

61 国源电力 巷道顶板支护装置 ZL202421264391.3 实用新型 2024.06.04 2025.01.14 无 否

62 国源电力 化学水处理设备 ZL202421049528.3 实用新型 2024.05.14 2025.01.14 无 否

63 国源电力 脱硫废水处理设备 ZL202421104167.8 实用新型 2024.05.20 2025.01.10 无 否

6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灭火装置以及井下消防系统 ZL202420986043.0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5.01.07 无 否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

65 巡检机器人 ZL202420986049.8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4.12.31 无 否

司综采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确

66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210626488.3 发明专利 2022.06.02 2024.12.31 无 否

定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67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二次滤网过滤装置及凝汽器 ZL202420986041.1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4.12.31 无 否

1-1-15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68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百叶窗 ZL202420298302.0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12.31 无 否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光伏发电

69 王曲发电 ZL202421003182.3 实用新型 2024.05.10 2024.12.31 无 否

状态监控器

70 秦皇岛发电 空压机后冷却器的冷却系统 ZL202420970549.2 实用新型 2024.05.07 2024.12.31 无 否

用于过热器的遮挡装置和过

7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420298796.2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12.24 无 否

热器

72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隔离装置以及掘进巷道系统 ZL202421104152.1 实用新型 2024.05.20 2024.12.24 无 否

用于倾斜电缆槽防下滑的阻

73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420016918.4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12.24 无 否

尼装置

74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余热回收系统和锅炉系统 ZL202420317390.4 实用新型 2024.02.20 2024.12.24 无 否

采空区气体注入方法、装

75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210635199.X 发明专利 2022.06.06 2024.12.20 无 否

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76 国源电力 矿用支架 ZL202420983604.1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4.12.17 无 否

一种煤矿巷道坚硬顶板冲击

77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210346300.X 发明专利 2022.03.31 2024.12.13 无 否

地压治理方法

78 国源电力 清煤装置及采煤机 ZL202420987799.7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4.12.13 无 否

79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收污罐 ZL202420659515.1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2.10 无 否

80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用于磨煤机的磨辊支撑结构 ZL202420659777.8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2.03 无 否

81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废气排放处理装置 ZL202420660390.4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2.03 无 否

一种基于超前区域巨厚煤层

82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420720142.4 实用新型 2024.04.09 2024.12.03 无 否

破块煤卸压技术的新型钻杆用于煤矿井下采空区的防灭

83 国源电力 ZL202420659552.2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2.03 无 否

火泡沫制备装置

84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矿井车场用传送装置 ZL202420814977.6 实用新型 2024.04.18 2024.11.22 无 否

1-1-15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85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防护装置和锅炉 ZL202420402443.2 实用新型 2024.03.01 2024.11.22 无 否

燃煤发电系统、磨煤机和控

86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420015079.4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11.22 无 否

风管路

管道单体、排水管道及排水

87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ZL202420660561.3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1.22 无 否

系统矿用胶带输送机的防跑偏装

8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0804222.8 实用新型 2024.04.17 2024.11.22 无 否

置王曲发电、华唐能源科技(山一种用于入炉煤煤流的可视

89 ZL202110642381.3 发明专利 2021.06.09 2024.11.22 无 否

东)有限公司化装置电磁阀故障判断方法和电磁

90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210542333.1 发明专利 2022.05.17 2024.11.22 无 否

阀试验平台

91 国源电力 电缆储存盘 ZL202420659570.0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1.22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92 污水处理用分离器 ZL202420297816.4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11.22 无 否

公司

测量辅助装置、综采机和综

9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0298270.4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11.12 无 否

采支架检测系统一种采煤面水压致裂卸压冲

94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210346253.9 发明专利 2022.03.31 2024.11.08 无 否

击危险性评估方法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95 路灯 ZL202420023598.5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11.08 无 否

公司

河曲发电、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一种基于激光诱导技术的煤

96 限公司、南京南环自动化技术有 ZL202310444709.X 发明专利 2023.04.24 2024.11.05 无 否

质在线 C 模型检测方法限公司用于仓体的耐腐蚀结构和脱

97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420478579.1 实用新型 2024.03.12 2024.11.01 无 否

硫塔

哈密煤电、上海辰鸣电力工程有一种脱硫塔底部抗渗耐磨防

98 ZL202420288349.9 实用新型 2024.02.07 2024.11.01 无 否

限公司腐结构一种露天煤矿开采边坡治理

99 宝清煤电 ZL202420122075.6 实用新型 2024.01.18 2024.11.01 无 否

加固结构

1-1-15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00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餐车 ZL202420803186.3 实用新型 2024.04.17 2024.11.01 无 否

用于吹灰器跑车的驱动装置

10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0404439.X 实用新型 2024.03.01 2024.11.01 无 否

和炉膛吹灰器

10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一种图像分割装置 ZL202420402418.4 实用新型 2024.03.01 2024.11.01 无 否

10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护帮板组件 ZL202420023591.3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11.0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104 烟气处理系统 ZL202420513045.8 实用新型 2024.03.15 2024.11.01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105 国源电力 井下降尘洒水车 ZL202420660340.6 实用新型 2024.04.01 2024.11.01 无 否

用于油浸式变压器事故放油

106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ZL202420298265.3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10.15 无 否

的管路结构

107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冷却器控制电路 ZL202420478522.1 实用新型 2024.03.12 2024.10.11 无 否

108 国源电力 用于叉车的清扫装置和叉车 ZL202420478812.6 实用新型 2024.03.12 2024.10.11 无 否

一种炉膛声学测温防堵声波

109 府谷能源 ZL202420208838.9 实用新型 2024.01.29 2024.10.01 无 否

导管基于定向钻孔超前高压注水

110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的巨厚煤层精准解危增产方 ZL202210340518.4 发明专利 2022.03.31 2024.09.27 无 否

11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敲帮组件 ZL202420500719.0 实用新型 2024.03.14 2024.09.27 无 否

用于矿用列车的警示装置及

112 国源电力 ZL202322503605.X 实用新型 2023.09.14 2024.09.27 无 否

矿用列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13 温度监测装置及热控电源箱 ZL202420403883.X 实用新型 2024.03.01 2024.09.27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

114 脱硫塔 ZL202420298329.X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09.27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115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煤质检测机构和传送设备 ZL202420017956.1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09.20 无 否

116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听音装置 ZL202323310185.X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9.20 无 否

1-1-15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1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锅炉观火装置 ZL202323311896.9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9.20 无 否

118 府谷能源 一种声波测温发声接收装置 ZL202420252864.1 实用新型 2024.02.01 2024.09.13 无 否

11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疏水装置和风筒组件 ZL202420132109.X 实用新型 2024.01.18 2024.09.06 无 否

用于防止采煤机摇臂自降的

120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420015241.2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09.03 无 否

防护装置

121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托辊支架 ZL202420298324.7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09.03 无 否

用于井下激光导向仪的定位

12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0130952.4 实用新型 2024.01.18 2024.09.03 无 否

装置用于煤矿井下测量用的槌球

12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0015126.5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09.03 无 否

照明装置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124 司、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 煤质分析系统 ZL202322491392.3 实用新型 2023.09.13 2024.09.03 无 否

有限公司、王曲发电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25 烟气分离装置和烟道 ZL202420132119.3 实用新型 2024.01.18 2024.09.03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26 仪表柜 ZL202323311921.3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9.03 无 否

公司测定煤产生一氧化碳速率的

127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210626501.5 发明专利 2022.06.02 2024.08.30 无 否

测试工装及系统一种电厂热控设备的监控设

128 府谷能源 ZL202420159691.9 实用新型 2024.01.23 2024.08.30 无 否

备一种支护装置及井下帮部支

12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420021824.6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08.23 无 否

护结构

130 国源电力 输煤系统 ZL202420298000.3 实用新型 2024.02.18 2024.08.23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31 光伏发电蓄能装置 ZL202420064766.5 实用新型 2024.01.10 2024.08.23 无 否

公司

132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移动登高平台 ZL202322909770.5 实用新型 2023.10.27 2024.08.20 无 否

1-1-15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府谷能源、北京新叶科技有限公一种高精度流量控制切换装

133 ZL202323550880.3 实用新型 2023.12.26 2024.08.20 无 否

司置

13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测温采集传感器 ZL202322425515.3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8.20 无 否

13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油位计和泵体组件 ZL202420023791.9 实用新型 2024.01.03 2024.08.16 无 否

一种火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用

136 府谷能源 ZL202323218698.8 实用新型 2023.11.28 2024.08.16 无 否

预处理装置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用于环锤式破碎机的清理装

137 ZL202323285281.3 实用新型 2023.12.01 2024.08.02 无 否

司、王曲发电置和环锤式破碎机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火力发电厂全厂水网监测装138 司、王曲发电、欧博源科技(北 ZL202210238258.X 发明专利 2022.03.11 2024.07.26 无 否置

京)有限公司

139 秦皇岛发电 卧式汽门的阀芯吊装工具 ZL202221781988.6 实用新型 2022.07.11 2022.11.18 无 否

汽轮机切缸供热控制方法、

140 秦皇岛发电 ZL202210665313.3 发明专利 2022.06.13 2024.07.26 无 否

装置、介质和电子设备一种用于锅炉低负荷稳燃监

141 府谷能源 ZL202323411623.1 实用新型 2023.12.14 2024.07.23 无 否

测的燃料输送器用于锅炉吹灰器的辅助检修

14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3195925.X 实用新型 2023.11.24 2024.07.23 无 否

装置

143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矿石筛分装置 ZL202323101677.8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7.23 无 否

144 秦皇岛发电 烟气管道取样结构 ZL202323358075.0 实用新型 2023.12.08 2024.07.23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45 用于锅炉的燃烧检测装置 ZL202323193604.6 实用新型 2023.11.24 2024.07.23 无 否

公司

146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支撑装置 ZL202323103078.X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7.16 无 否

147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矿用泵系统 ZL202322421602.1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7.16 无 否

14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线缆固定装置 ZL202322874852.0 实用新型 2023.10.25 2024.07.16 无 否

149 大港发电 夹爪及摘钩机器人 ZL202323324303.2 实用新型 2023.12.06 2024.07.16 无 否

1-1-15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50 电气元件安装结构 ZL202323309803.9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7.12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51 电气控制柜 ZL202322880354.7 实用新型 2023.10.25 2024.07.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一种发电厂厂用电分布式光

152 ZL202410406421.8 发明专利 2024.04.07 2024.07.09 无 否

司、王曲发电伏发电装置

153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门禁系统 ZL202323311914.3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7.02 无 否

15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减速箱呼吸阀 ZL202323314150.3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7.02 无 否

冷却组件、变压器及变压器

15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3103780.6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7.02 无 否

的测温系统

王曲发电、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

156 一种样瓶转运装置 ZL202323140503.2 实用新型 2023.11.20 2024.07.02 无 否

限公司

157 大港发电 用于水冷壁的检测机器人 ZL202323131662.6 实用新型 2023.11.20 2024.07.02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58 护栏 ZL202323195947.6 实用新型 2023.11.24 2024.07.02 无 否

公司

159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一种压力表置物架 ZL202323312406.7 实用新型 2023.12.05 2024.06.28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再循环阀执行机构及再循环

160 ZL202210226561.8 发明专利 2022.03.09 2024.06.28 无 否

限公司阀

16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采样装置和氨气供应系统 ZL202323196104.8 实用新型 2023.11.24 2024.06.21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62 检测装置 ZL202323196828.2 实用新型 2023.11.24 2024.06.21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63 极化电势补偿装置 ZL202322866633.8 实用新型 2023.10.24 2024.06.14 无 否

公司火灾预警识别装置及其监测

16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3103123.1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6.11 无 否

系统用于光电感烟探测器的清洁

16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3101685.2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6.11 无 否

装置和光电感烟探测器

1-1-15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水冷壁测厚装置的测厚模块

166 大港发电 ZL202323281265.7 实用新型 2023.12.01 2024.06.11 无 否

和水冷壁测厚装置一种具有多角度调节功能的

167 宝清煤电 ZL202323150162.7 实用新型 2023.11.22 2024.06.07 无 否

扩声装置

16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煤矿电力设备状态监测系统 ZL202322723687.9 实用新型 2023.10.10 2024.06.07 无 否

169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取样缓冲装置 ZL202322911675.9 实用新型 2023.10.27 2024.05.31 无 否

170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用于读写设备的诊断装置 ZL202323098405.7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5.28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171 喷洗系统和洗车机 ZL202322424674.1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5.28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172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风速测量装置 ZL202323098393.8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5.24 无 否

精处理系统再生设备树脂量

173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ZL202323195596.9 实用新型 2023.11.24 2024.05.24 无 否

监测装置

174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井下线缆收放车 ZL202323101729.1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5.17 无 否

17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支撑装置 ZL202323098397.6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5.17 无 否

17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粉煤灰搅拌制浆装置 ZL202322864985.X 实用新型 2023.10.24 2024.05.17 无 否

供热机组功率调节方法、装

177 国源电力、秦皇岛发电 ZL202111247070.3 发明专利 2021.10.26 2024.05.17 无 否

置及电子设备

178 国源电力 皮带清扫装置和输煤装置 ZL202322425544.X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5.17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用于汽轮机隔膜阀的压紧装

179 ZL202323103772.1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5.17 无 否

公司置

国源电力、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

180 爆破防护毯铺设装置 ZL202322909923.6 实用新型 2023.10.27 2024.05.10 无 否

限公司大南湖二矿用于省煤器的压力检测系统

181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322878594.3 实用新型 2023.10.25 2024.05.10 无 否

和换热系统

182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一种煤矿井下运输车 ZL202322890944.8 实用新型 2023.10.26 2024.05.10 无 否

1-1-15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8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弹簧支吊架装置 ZL202322891250.6 实用新型 2023.10.26 2024.05.10 无 否

18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热电厂飞灰的取样装置 ZL202322804958.3 实用新型 2023.10.18 2024.05.10 无 否

18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清洁装置和皮带输送机 ZL202322421590.2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5.10 无 否

空冷机组的防冻预警装置及

186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ZL202322720797.X 实用新型 2023.10.10 2024.05.10 无 否

系统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87 雾炮机 ZL202322422852.7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5.10 无 否

公司

18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跳链检测装置及刮板运输机 ZL202322863751.3 实用新型 2023.10.24 2024.05.07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89 电化学水处理设备 ZL202322279435.1 实用新型 2023.08.23 2024.05.07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国能龙源

190 温度控制系统 ZL202322554209.X 实用新型 2023.09.19 2024.05.03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

191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煤泥运送装置 ZL202322875671.X 实用新型 2023.10.25 2024.05.03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192 污水处理装置 ZL202322565081.7 实用新型 2023.09.20 2024.05.03 无 否

公司、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干式除渣系统钢带机的调节

193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210013561.X 发明专利 2022.01.06 2024.04.26 无 否

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露天矿端帮岩体的防突水设

194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110003001.1 发明专利 2021.01.04 2024.04.16 无 否

计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195 国源电力 返料装置及锅炉 ZL202111241871.9 发明专利 2021.10.25 2024.04.12 无 否

19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油封安装工具 ZL202322425496.4 实用新型 2023.09.06 2024.04.05 无 否

19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用于巷道的捕尘装置 ZL202322410110.2 实用新型 2023.09.05 2024.04.05 无 否

19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链条清理装置和刮板输送机 ZL202322410141.8 实用新型 2023.09.05 2024.04.05 无 否

19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选煤用重介质密度调节系统 ZL202111017178.3 发明专利 2021.08.31 2024.04.05 无 否

200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用于防爆开关系统的保护系 ZL202322281211.4 实用新型 2023.08.23 2024.04.02 无 否

1-1-15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统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指示牌的安装架体和指示装

201 ZL202322279355.6 实用新型 2023.08.23 2024.04.02 无 否

公司置用于车厢的防护装置及运输

202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322410131.4 实用新型 2023.09.05 2024.03.22 无 否

装置

20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滤尘总成和功能设备 ZL202322114028.5 实用新型 2023.08.07 2024.03.19 无 否

204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红外发射器模组及采矿系统 ZL202321790630.4 实用新型 2023.07.07 2024.03.19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05 含煤废水过滤装置 ZL202322129424.5 实用新型 2023.08.08 2024.03.19 无 否

公司

20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介质管道的流量测量装置 ZL202322292708.6 实用新型 2023.08.24 2024.03.15 无 否

国源电力、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一种煤矿废弃采空空间封存

207 有限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 ZL202110729891.4 发明专利 2021.06.29 2024.03.08 无 否

煤电粉煤灰的方法司

208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采煤方法 ZL202210010532.8 发明专利 2022.01.05 2024.03.01 无 否

20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汽动给水泵用密封水系统 ZL202321510497.2 实用新型 2023.06.13 2024.03.01 无 否

用于激光气体分析仪的校准

210 秦皇岛发电 ZL202322153860.6 实用新型 2023.08.10 2024.03.01 无 否

装置

21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用于电网接点的测温装置 ZL202322129350.5 实用新型 2023.08.08 2024.02.23 无 否

液位计测量筒的清洗系统及

212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ZL202322009881.0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2.23 无 否

锅炉系统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一种发电厂用业务系统数据

213 ZL202321245095.4 实用新型 2023.05.22 2024.02.23 无 否

司、王曲发电安全防护装置

214 国源电力 灰沟雾气清除装置 ZL202322002107.7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2.23 无 否

哈密煤电、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一种自动调节锅炉烟道硫氧

215 ZL202111037547.5 发明专利 2021.09.06 2024.02.02 无 否

有限公司化物浓度反应装置

21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用于电气设备的支撑装置 ZL202322131002.1 实用新型 2023.08.08 2024.02.02 无 否

1-1-15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1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铺网液压支架 ZL202321090869.0 实用新型 2023.05.08 2024.02.02 无 否

21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煤仓监测装置 ZL202320763225.7 实用新型 2023.04.07 2024.02.0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河曲一种气体流量测试装置及磨

219 ZL201610797319.0 发明专利 2016.08.31 2024.01.26 无 否

发电煤机容量风测量仪器

220 国源电力 检修平台 ZL202321339585.0 实用新型 2023.05.29 2024.01.26 无 否

22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采矿车 ZL202322113792.0 实用新型 2023.08.07 2024.01.19 无 否

22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工具摆放车 ZL202322001468.X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1.19 无 否

223 国源电力 一种锅炉失电保护系统 ZL202111415387.3 发明专利 2021.11.25 2024.01.19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224 光伏板支架 ZL202322001473.0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1.19 无 否

电力

225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冷板 ZL202321707808.4 实用新型 2023.06.30 2024.01.16 无 否

河曲电煤、北京鸿源圣和科技有

226 一种双驱双速常温干化设备 ZL202321909426.X 实用新型 2023.07.20 2024.01.12 无 否

限公司

22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测温装置及测温系统 ZL202321277328.9 实用新型 2023.05.23 2024.01.05 无 否

228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臭氧发生器冷却系统 ZL202322001452.9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1.05 无 否

229 国源电力 警示装置 ZL202322001458.6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1.05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热电厂暖风器的防冻装置及

230 ZL202320765981.3 实用新型 2023.04.07 2024.01.05 无 否

电力防冻系统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一种测量烟气中氮氧化物浓

231 ZL202322002714.3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1.02 无 否

公司度的系统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32 滤网自清理除尘器 ZL202321166396.8 实用新型 2023.05.15 2023.12.22 无 否

公司

螺钉拆装工具、螺帽拆装工

233 秦皇岛发电 具和螺钉及螺帽拆装工具组 ZL202321473382.0 实用新型 2023.06.09 2023.12.15 无 否

1-1-15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34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管道法兰漏点修复装置 ZL202321510216.3 实用新型 2023.06.13 2023.12.08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消防供水系统和气膜煤场消

235 ZL202321505321.8 实用新型 2023.06.13 2023.12.08 无 否

司、王曲发电防系统

236 国源电力 仪表接线盒 ZL202321691743.9 实用新型 2023.06.29 2023.11.24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37 输送机 ZL202320182550.4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11.24 无 否

公司

238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蒸汽吹灰防护装置及过热器 ZL202321510505.3 实用新型 2023.06.13 2023.11.21 无 否

239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机尾滚筒刮泥装置及输送机 ZL202320616118.1 实用新型 2023.03.23 2023.11.21 无 否

240 国源电力 矿用挡风装置 ZL202320364478.7 实用新型 2023.02.23 2023.11.21 无 否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

241 无人机动力总成和无人机 ZL202320809456.7 实用新型 2023.04.12 2023.11.17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242 火电厂锅炉系统和锅炉管道 ZL202320920158.5 实用新型 2023.04.21 2023.11.17 无 否

电力

24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测量棱镜 ZL202321691714.2 实用新型 2023.06.29 2023.11.07 无 否

24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清煤装置 ZL202321090801.2 实用新型 2023.05.08 2023.11.07 无 否

用于矿山湿式除尘机的除雾

24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0766019.1 实用新型 2023.04.07 2023.11.07 无 否

装置

246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泵轴承体 ZL202320190599.4 实用新型 2023.01.29 2023.11.07 无 否

247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报警装置和筛选系统 ZL202321077318.0 实用新型 2023.05.06 2023.11.07 无 否

248 秦皇岛发电 温控阀和压缩机循环系统 ZL202320135725.6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11.07 无 否

249 国源电力 煤矿巷道顶板电缆吊挂托架 ZL202320276047.5 实用新型 2023.02.08 2023.11.07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250 调试维修平台 ZL202320888652.8 实用新型 2023.04.19 2023.11.07 无 否

电力煤矿工作面支架及其控制方

251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210009412.6 发明专利 2022.01.05 2023.11.03 无 否

1-1-15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252 污泥上料装置 ZL202321105667.9 实用新型 2023.05.09 2023.11.03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53 光伏支架 ZL202321090796.5 实用新型 2023.05.08 2023.11.03 无 否

公司

25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斗轮机 ZL202321168859.4 实用新型 2023.05.15 2023.10.20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55 胶带输送机换辊装置 ZL202321184108.1 实用新型 2023.05.16 2023.10.20 无 否

公司

256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管道接头结构 ZL202320403066.X 实用新型 2023.02.27 2023.10.13 无 否

25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单轨吊卸放平台 ZL202320890991.X 实用新型 2023.04.19 2023.10.13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258 水封安全阀 ZL202321037285.7 实用新型 2023.05.04 2023.10.13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59 检修平台 ZL202321186789.5 实用新型 2023.05.16 2023.10.13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60 防误操作装置和配电柜 ZL202320680572.3 实用新型 2023.03.30 2023.10.13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

261 原煤筛分装置 ZL202321088390.3 实用新型 2023.05.08 2023.10.03 无 否

限公司大南湖二矿

26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水务监测装置和系统 ZL202321168852.2 实用新型 2023.05.15 2023.10.03 无 否

263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分料装置 ZL202320373055.1 实用新型 2023.02.28 2023.10.03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64 水泵安装用支撑装置 ZL202320160178.7 实用新型 2023.01.28 2023.09.29 无 否

公司液力耦合器的空气分离器和

26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1090790.8 实用新型 2023.05.08 2023.09.22 无 否

液力耦合器用于压缩空气储罐的排水装

26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0763236.5 实用新型 2023.04.07 2023.09.22 无 否

26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淤泥清理装置 ZL202320765222.7 实用新型 2023.04.07 2023.09.22 无 否

26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锁止机构及液压操作阀组件 ZL202320357859.2 实用新型 2023.02.10 2023.09.22 无 否

1-1-15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6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装车溜槽 ZL202321335093.4 实用新型 2023.05.29 2023.09.22 无 否

吹灰器减速机的机箱及吹灰

270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320414149.9 实用新型 2023.03.06 2023.09.15 无 否

双电源控制电路、供电电源

27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0890980.1 实用新型 2023.04.19 2023.09.15 无 否

箱及供电系统

27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用于钻机的排水装置 ZL202320539019.8 实用新型 2023.03.15 2023.09.1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273 司、王曲发电、国家能源集团山 气膜建筑系统 ZL202321249318.4 实用新型 2023.05.22 2023.09.15 无 否

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用于电除尘阳极板的校正工

274 ZL202320178489.6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09.15 无 否

公司具及电除尘装置

275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水泵密封法兰盘 ZL202320833591.5 实用新型 2023.04.13 2023.09.15 无 否

27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排水装置 ZL202321166437.3 实用新型 2023.05.15 2023.09.1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277 司、王曲发电、国家能源集团山 气膜建筑系统 ZL202321249271.1 实用新型 2023.05.22 2023.09.12 无 否

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78 围栏支架及围栏 ZL202320809463.7 实用新型 2023.04.12 2023.09.12 无 否

公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超音速干湿结合螺旋无叶集

279 ZL202111029183.6 发明专利 2021.09.01 2023.09.08 无 否

究中心、国源电力尘除尘系统及其除尘方法

宝清煤电、北京中电永昌科技有

280 一种综合式发电厂输灰装置 ZL202320991915.8 实用新型 2023.04.27 2023.09.05 无 否

限公司

28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测量装置和锅炉 ZL202321263559.4 实用新型 2023.05.23 2023.09.05 无 否

28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光伏板除尘装置 ZL202320214124.4 实用新型 2023.01.28 2023.09.05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283 化学水处理用清洁装置 ZL202321335088.3 实用新型 2023.05.29 2023.09.05 无 否

公司

284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传热实训演练 AR 装置 ZL202320414075.9 实用新型 2023.03.06 2023.09.01 无 否

1-1-15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85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喷雾设备的阀门控制装置 ZL202321265744.7 实用新型 2023.05.23 2023.09.01 无 否

286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干式变压器 ZL202321263553.7 实用新型 2023.05.23 2023.09.01 无 否

287 国源电力 矿用照明装置 ZL202321354271.8 实用新型 2023.05.30 2023.09.01 无 否

胶带机的跑偏检测装置及胶

28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320468622.1 实用新型 2023.03.06 2023.08.22 无 否

带机煤矿井下自动调节流量的喷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

289 雾降尘方法及其喷雾降尘装 ZL202111021528.3 发明专利 2021.09.01 2023.08.22 无 否

究中心、国源电力置

290 秦皇岛发电 电网一次调频智能控制系统 ZL202310186983.1 发明专利 2023.03.01 2023.08.15 无 否

用于采煤工作面摄像机镜头

29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0361868.9 实用新型 2023.02.22 2023.08.11 无 否

的自洁装置及采煤机

29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元素迁移试验装置 ZL202223093139.4 实用新型 2022.11.17 2023.08.11 无 否

293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矿井下通讯装置 ZL202223151873.1 实用新型 2022.11.23 2023.08.11 无 否

294 秦皇岛发电 一种给煤机转速监控系统 ZL202320671604.3 实用新型 2023.03.30 2023.08.11 无 否

295 秦皇岛发电 热电偶 ZL202320265018.9 实用新型 2023.02.20 2023.08.04 无 否

296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轮式巡检机器人 ZL202320612393.6 实用新型 2023.03.24 2023.08.01 无 否

297 秦皇岛发电 电磁振打器 ZL202320138657.9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07.28 无 否

29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太阳能光伏板安装架 ZL202320512119.1 实用新型 2023.03.07 2023.07.21 无 否

29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连采机掘进工作面除尘系统 ZL202320345281.9 实用新型 2023.02.16 2023.07.21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00 安装支架 ZL202320694419.6 实用新型 2023.03.31 2023.07.21 无 否

公司

301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静电除尘器专用检修梯 ZL202320601921.8 实用新型 2023.03.23 2023.07.18 无 否

302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脱水系统 ZL202320678753.2 实用新型 2023.03.30 2023.07.18 无 否

1-1-15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03 建筑模板 ZL202320695562.7 实用新型 2023.03.31 2023.07.18 无 否

公司

304 国源电力 综采工作面隅角挡风装置 ZL202320235277.7 实用新型 2023.02.14 2023.07.14 无 否

305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气体分析仪 ZL202320172332.2 实用新型 2023.01.28 2023.07.07 无 否

306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煤矿皮带运输洒水装置 ZL202222795141.X 实用新型 2022.10.21 2023.07.07 无 否

四角切圆锅炉燃烧器的一次

307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320188193.2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06.30 无 否

风室结构

30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疏水设备 ZL202320222871.2 实用新型 2023.01.31 2023.06.30 无 否

309 国源电力 连采机的激光标靶及连采机 ZL202222624692.X 实用新型 2022.09.30 2023.06.30 无 否

310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流量计清堵装置 ZL202320288682.5 实用新型 2023.02.10 2023.06.27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司、王曲发电、北京清科睿信环基于无人机的示踪气体释放

311 ZL202320872481.X 实用新型 2023.04.17 2023.06.27 无 否

保科技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平台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312 国源电力 矿用压缩氧快速连接自救器 ZL202320517518.7 实用新型 2023.03.08 2023.06.27 无 否

313 国源电力 振动过滤装置 ZL202223079029.2 实用新型 2022.11.18 2023.06.27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14 警报器底座总成和警报器 ZL202320501593.4 实用新型 2023.03.13 2023.06.27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15 用于水处理的加药装置 ZL202320427600.0 实用新型 2023.03.06 2023.06.27 无 否

公司

31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超声波探头 ZL202320214102.8 实用新型 2023.01.28 2023.06.23 无 否

317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分料装置 ZL202320535057.6 实用新型 2023.03.14 2023.06.23 无 否

河曲发电、南京英纳维特自动化

318 一种环保火电机脱硝设备 ZL202223159381.7 实用新型 2022.11.28 2023.06.20 无 否

科技有限公司

319 上榆泉煤矿、中矿龙科能源科技 一种煤矿降尘设备 ZL202222309764.1 实用新型 2022.08.30 2023.06.20 无 否

1-1-15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

320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夹持装置 ZL202320009140.X 实用新型 2023.01.03 2023.06.16 无 否

煤矿超前支护设备及管线承

32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0282541.2 实用新型 2023.02.10 2023.06.16 无 否

载装置

32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线缆盘放装置 ZL202320244703.3 实用新型 2023.02.03 2023.06.16 无 否

32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喷氨装置及烟气脱硝系统 ZL202320189022.1 实用新型 2023.01.28 2023.06.16 无 否

324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发电机的报警电路及装置 ZL202320192582.2 实用新型 2023.01.29 2023.06.16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25 汽轮机底座 ZL202320164404.9 实用新型 2023.01.29 2023.06.16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26 可延展式煤铲 ZL202320188570.2 实用新型 2023.01.28 2023.06.16 无 否

公司

327 国源电力、河曲发电 清洗装置 ZL202320044596.X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6.02 无 否

32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煤矿皮带运输机用防滑装置 ZL202320044555.0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5.30 无 否

329 国源电力 皮带钢丝绳断裂保护系统 ZL202320044604.0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5.30 无 否

330 国源电力 报警系统与安全监测系统 ZL202223152763.7 实用新型 2022.11.25 2023.05.30 无 否

331 国源电力、秦皇岛发电 废水废热回收系统 ZL202110077121.6 发明专利 2021.01.20 2023.05.26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振动变送器传输导线防脱落

332 ZL202320044552.7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5.26 无 否

公司装置及振动变送器

333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仪表柜总成 ZL202223079030.5 实用新型 2022.11.18 2023.05.12 无 否

青岛中科鲁控燃机控制系统工程一种用于汽轮燃机控制系统

334 ZL202320036007.3 实用新型 2023.01.07 2023.05.12 无 否

有限公司、王曲发电的防护性显示装置

335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一种车辆消毒装置 ZL202223236107.5 实用新型 2022.12.01 2023.05.12 无 否

336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喷射装置和燃烧器 ZL202223079027.3 实用新型 2022.11.18 2023.05.05 无 否

1-1-15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33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过滤装置 ZL202223079026.9 实用新型 2022.11.18 2023.05.05 无 否

33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气体监测装置 ZL202222838216.8 实用新型 2022.10.26 2023.05.05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39 排烟管和锅炉 ZL202223178786.5 实用新型 2022.11.25 2023.05.05 无 否

公司

340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机电设备安装底座 ZL202320044593.6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4.28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41 蒸汽吹灰装置及锅炉系统 ZL202222626612.4 实用新型 2022.09.30 2023.04.28 无 否

公司

342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用于煤矿的监控装置 ZL202222795102.X 实用新型 2022.10.21 2023.04.25 无 否

343 国源电力 掩木装置 ZL202223059611.2 实用新型 2022.11.17 2023.04.25 无 否

发电机定冷水回水的微负压

34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取样装置及其微负压取样系 ZL202222776582.5 实用新型 2022.10.20 2023.04.14 无 否

345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吊运装置 ZL202320042978.9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4.14 无 否

346 国源电力 电缆绝缘层的剥离装置 ZL202222837546.5 实用新型 2022.10.26 2023.04.14 无 否

锅炉湿态运行给水控制方

347 国源电力 ZL202110002770.X 发明专利 2021.01.04 2023.04.14 无 否

法、装置及存储介质用于矿用设备列车的防跑偏

34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320043009.5 实用新型 2023.01.06 2023.04.11 无 否

装置空气压缩机热能回收利用系

34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222357806.9 实用新型 2022.09.05 2023.04.11 无 否

统用于煤气输送管的煤气处理

350 国源电力 ZL202223236191.0 实用新型 2022.12.01 2023.04.11 无 否

装置和煤气输送管总成一种声波传导器和四管泄露

35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ZL202223178919.9 实用新型 2022.11.25 2023.04.07 无 否

监测装置

35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废水处理设备 ZL202221910617.3 实用新型 2022.07.20 2023.04.07 无 否

353 国源电力 一种锅炉汽包排污的控制方 ZL202110289825.X 发明专利 2021.03.18 2023.03.31 无 否

1-1-15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法和装置

35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喷涂设备 ZL202222903640.6 实用新型 2022.11.01 2023.03.28 无 否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河曲

355 发电、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吹风机 ZL202222731566.4 实用新型 2022.10.17 2023.03.28 无 否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56 国源电力 矿井风门锁闭装置 ZL202223236195.9 实用新型 2022.12.01 2023.03.28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57 用于电除尘的灰尘收集装置 ZL202223061165.9 实用新型 2022.11.17 2023.03.28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

358 通信网桥支架 ZL202222949419.4 实用新型 2022.11.04 2023.03.21 无 否

35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激光导向仪支撑架 ZL202222949429.8 实用新型 2022.11.04 2023.03.21 无 否

360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煤矿巷道的降尘装置 ZL202223079244.2 实用新型 2022.11.18 2023.03.21 无 否

361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传送带清洁装置 ZL202223059584.9 实用新型 2022.11.17 2023.03.21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山东一种确定入炉煤中电石渣比

362 ZL202010917220.6 发明专利 2020.09.03 2023.03.17 无 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例的方法设备运输单元和设备运输车

363 国源电力 ZL202221532677.6 实用新型 2022.06.16 2023.03.14 无 否

国源电力、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

364 巡检机器人底座 ZL202222652734.0 实用新型 2022.10.09 2023.03.14 无 否

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365 汽轮机超速试验装置 ZL202221768694.X 实用新型 2022.07.08 2023.03.07 无 否

限公司一种芒刺线加固装置和静电

366 原神华国能集团、和丰煤电 ZL202010730316.1 发明专利 2020.07.27 2023.02.28 无 否

除尘器

36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光伏组件转运设备 ZL202222838220.4 实用新型 2022.10.26 2023.02.28 无 否

36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用于公共浴室的新风系统 ZL202222492839.4 实用新型 2022.09.20 2023.01.31 无 否

36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通风监测装置 ZL202222492409.2 实用新型 2022.09.20 2023.01.31 无 否

1-1-15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用于汽轮机的减温减压旁路

370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222391949.1 实用新型 2022.09.06 2022.12.30 无 否

阀以及汽轮机组

371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密封装置 ZL202222282569.4 实用新型 2022.08.29 2022.12.30 无 否

堆取料机的斜臂结构、堆取

372 大港发电 ZL202222313856.7 实用新型 2022.08.31 2022.12.30 无 否

料机及控制系统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一种引风机的控制方法、装

373 ZL202110250260.4 发明专利 2021.03.08 2022.12.30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374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一氧化氮含量测量设备 ZL202221960684.6 实用新型 2022.07.27 2022.12.16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故障判别方法、装置及控制

375 ZL202110004965.8 发明专利 2021.01.04 2022.12.09 无 否

限公司终端

376 国源电力 防护栏组件及登高平台 ZL202221768179.1 实用新型 2022.07.08 2022.12.09 无 否

一种脱硝装置的性能诊断方

377 国源电力 ZL202110008307.6 发明专利 2021.01.05 2022.12.09 无 否

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378 运输设备及物流运输系统 ZL202110455278.8 发明专利 2021.04.26 2022.12.09 无 否

公司

379 国源电力 煤矿井下水仓排水系统 ZL202222170343.5 实用新型 2022.08.17 2022.12.02 无 否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

380 打磨修复装置 ZL202222172815.0 实用新型 2022.08.17 2022.12.02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

381 空气预热设备 ZL202110638645.8 发明专利 2021.06.08 2022.11.29 无 否

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

382 司、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有限公 巡检机器人 ZL202221959919.X 实用新型 2022.07.27 2022.11.25 无 否

司无线控制润滑器和单点润滑

38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221112077.4 实用新型 2022.05.09 2022.11.25 无 否

器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输煤皮带轨道智能巡检机器

384 ZL202221015722.0 实用新型 2022.04.26 2022.11.25 无 否

司、王曲发电人

385 国源电力 防托盘崩落装置 ZL202222090290.6 实用新型 2022.08.09 2022.11.25 无 否

1-1-15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一种磁铁矿粉的分选方法、

386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011035637.6 发明专利 2020.09.27 2022.11.25 无 否

装置及电子设备

38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喷淋降尘装置 ZL202221310113.8 实用新型 2022.05.26 2022.11.22 无 否

38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集中润滑系统 ZL202221835446.2 实用新型 2022.07.14 2022.11.22 无 否

38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下料仓 ZL202220794807.7 实用新型 2022.04.06 2022.11.22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390 操作台 ZL202221697982.0 实用新型 2022.07.01 2022.11.22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391 锅炉防堵取样器 ZL202221509482.X 实用新型 2022.06.15 2022.11.22 无 否

限公司

392 国源电力 井工煤矿用支护装置 ZL202221330830.7 实用新型 2022.05.27 2022.11.22 无 否

393 国源电力 气体辅助检测设备 ZL202220657274.8 实用新型 2022.03.23 2022.11.22 无 否

394 国源电力 一种散料冷却器 ZL202110002839.9 发明专利 2021.01.04 2022.11.22 无 否

39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电气试验用接地装置 ZL202221104787.2 实用新型 2022.05.09 2022.11.22 无 否

39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空冷岛散热装置 ZL202221236711.5 实用新型 2022.05.19 2022.11.18 无 否

397 国源电力 局部通风机搬运车 ZL202221959918.5 实用新型 2022.07.27 2022.11.18 无 否

398 国源电力 用于煤矿的电缆槽 ZL202221234310.6 实用新型 2022.05.19 2022.11.18 无 否

399 国源电力 采煤机牵引箱断丝取出装置 ZL202221199104.6 实用新型 2022.05.17 2022.11.18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00 喷淋装置 ZL202220736801.4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11.18 无 否

公司

40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烟气脱硝氨逃逸测量装置 ZL202221344793.5 实用新型 2022.05.30 2022.11.11 无 否

40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凝结水泵拆卸工具 ZL202221768243.6 实用新型 2022.07.08 2022.11.11 无 否

40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仪表保护装置 ZL202221393365.1 实用新型 2022.06.02 2022.11.11 无 否

404 国源电力 污水收集处理装置 ZL202221309033.0 实用新型 2022.05.26 2022.11.11 无 否

1-1-15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用于井下通风管道的风量调

405 国源电力 ZL202220629799.0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11.11 无 否

节结构及井下通风系统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一种超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

406 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府谷能 ZL202110504855.8 发明专利 2021.05.10 2022.11.04 无 否

精处理装置及方法源

40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磨煤机石子煤排放收集装置 ZL202221261943.6 实用新型 2022.05.24 2022.10.18 无 否

408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空冷机组控制系统 ZL202221198758.7 实用新型 2022.05.17 2022.10.18 无 否

40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高空管道表面清扫装置 ZL202221228818.5 实用新型 2022.05.17 2022.10.18 无 否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一种粉末树脂过滤器树脂粉

410 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府谷能 ZL202120615918.2 实用新型 2021.03.26 2022.10.18 无 否

自动添加装置源空气滤芯的除尘装置及其除

411 国源电力 ZL202221609069.0 实用新型 2022.06.23 2022.10.18 无 否

尘系统

412 国源电力 水道清洗装置 ZL202221101125.X 实用新型 2022.05.09 2022.10.18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13 一种树脂锚固剂 ZL202121393180.6 实用新型 2021.06.22 2022.10.18 无 否

公司

41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粉煤灰陶粒成型机 ZL202221111728.8 实用新型 2022.05.09 2022.10.11 无 否

41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消泡剂添加系统 ZL202220998688.7 实用新型 2022.04.26 2022.10.11 无 否

41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废气排放烟气脱硫装置 ZL202220957574.8 实用新型 2022.04.22 2022.10.11 无 否

417 国源电力 退锚平台及退锚系统 ZL202221608452.4 实用新型 2022.06.23 2022.10.11 无 否

418 国源电力 矿用列车的电缆摘钩装置 ZL202220453676.6 实用新型 2022.03.03 2022.10.11 无 否

41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废水处理装置 ZL202221332704.5 实用新型 2022.05.26 2022.09.23 无 否

420 大港发电 脱硫浆液过滤装置 ZL202220987161.4 实用新型 2022.04.25 2022.09.23 无 否

421 国源电力 风门机构 ZL202221406945.X 实用新型 2022.06.02 2022.09.23 无 否

1-1-15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用于风机叶片的避雷线导体

422 ZL202221586982.3 实用新型 2022.06.22 2022.09.20 无 否

司检测装置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用于搅拌池的超声波液位计

423 ZL202221274094.8 实用新型 2022.05.24 2022.09.16 无 否

限公司与搅拌池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一种脱硫剂流量控制方法、

424 ZL202110302098.6 发明专利 2021.03.22 2022.09.16 无 否

限公司装置及煤燃烧系统采煤运输机的机尾清煤装置

425 国源电力 ZL202221197771.0 实用新型 2022.05.17 2022.09.16 无 否

及采煤运输机系统

426 国源电力 一种电子围栏 ZL202220023469.7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9.16 无 否

空冷岛抽真空母管放水装置

42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220816112.4 实用新型 2022.04.08 2022.09.09 无 否

和空冷机组抽真空系统带式输送机的保护装置及带

42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220564228.3 实用新型 2022.03.15 2022.09.09 无 否

式输送机

429 秦皇岛发电 汽包水位测量电极拆除工具 ZL202220971029.4 实用新型 2022.04.25 2022.09.09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430 锅炉系统及其吹灰装置 ZL202221198677.7 实用新型 2022.05.17 2022.09.09 无 否

限公司

431 国源电力 巷道系统 ZL202221229401.0 实用新型 2022.05.18 2022.09.09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32 移动式润滑器 ZL202221276025.0 实用新型 2022.05.24 2022.09.09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

433 升降装置和升降系统 ZL202220909608.6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09.09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434 中水处理装置 ZL202221247002.7 实用新型 2022.05.19 2022.09.06 无 否

限公司

435 国源电力 可移动的升降水泵 ZL202220767940.3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9.06 无 否

国源电力、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喷氨控制方法、装置及煤燃

436 ZL202110171801.4 发明专利 2021.02.08 2022.08.30 无 否

团有限公司烧系统

国源电力、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

437 除尘装置 ZL202220998649.7 实用新型 2022.04.26 2022.08.26 无 否

限公司大南湖二矿

1-1-15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438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密封装置 ZL202220041374.8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8.26 无 否

439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轴套拆卸工装及组件 ZL202220998376.6 实用新型 2022.04.26 2022.08.26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气动执行机构的防振动装置

440 ZL202220767267.3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26 无 否

限公司及气动执行机构自调升降式传感器装置和检

441 国源电力 ZL202220998951.2 实用新型 2022.04.26 2022.08.26 无 否

测设备

442 国源电力 接头组件 ZL202220014366.4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8.26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43 小母线闭锁支架和电气盘柜 ZL202220957588.X 实用新型 2022.04.22 2022.08.26 无 否

公司一种巨厚煤层巷道掘进用超

444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220746944.3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19 无 否

前定向卸压施工体系

44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电气柜 ZL202220737071.X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19 无 否

446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测试仪的保护装置 ZL202220629800.X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8.19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一种带式输送机防爆型语音

447 ZL202220705593.1 实用新型 2022.03.29 2022.08.19 无 否

司、王曲发电播报、声光报警装置

448 国源电力 卷板机 ZL202220862773.0 实用新型 2022.04.13 2022.08.19 无 否

一种检测带式输送机跑偏的

449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ZL202110254419.X 发明专利 2021.03.09 2022.08.16 无 否

装置及带式输送机一种重金属处理装置和重金

450 国源电力、大港发电 ZL202110401323.1 发明专利 2021.04.14 2022.08.16 无 否

属脱除装置断路器的分闸操作机构及断

451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ZL202220910917.5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08.12 无 否

路器落料分流调节装置和带式输

45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220957451.4 实用新型 2022.04.22 2022.08.12 无 否

送系统

45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闸门 ZL202220862748.2 实用新型 2022.04.13 2022.08.12 无 否

45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阳树脂再生系统 ZL202220795367.7 实用新型 2022.04.06 2022.08.12 无 否

1-1-15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455 国源电力 巷道支护材料存放车 ZL202220998295.6 实用新型 2022.04.26 2022.08.12 无 否

456 国源电力 防尘装置 ZL202220935347.5 实用新型 2022.04.20 2022.08.12 无 否

457 国源电力 风门的闭锁装置及闭锁系统 ZL202220909610.3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08.12 无 否

458 国源电力 用于井下巷道的支撑装置 ZL202220909808.1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08.12 无 否

459 国源电力 顶板离层仪 ZL202220884297.2 实用新型 2022.04.15 2022.08.12 无 否

460 国源电力 更换截齿装置及组件 ZL202220881345.2 实用新型 2022.04.14 2022.08.12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用于临时检修的架空敷设装

461 ZL202220767696.0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12 无 否

公司置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62 一种阀门开关检测装置 ZL202220013665.6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8.12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王曲发电、秦皇岛晨

463 一种清障装置及清障机器人 ZL202110243854.2 发明专利 2021.03.05 2022.08.09 无 否

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种巨厚煤层采煤面超前定

464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220787496.1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05 无 否

向卸压施工体系

465 国源电力、上榆泉煤矿 衣物烘干系统 ZL202220736953.4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05 无 否

一种井下报警装置及井下报

466 国源电力 ZL202220039258.2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8.05 无 否

警设备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67 监控管路 ZL202121945757.X 实用新型 2021.08.18 2022.08.05 无 否

公司

468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一种浅槽分选机 ZL202110084568.6 发明专利 2021.01.21 2022.08.02 无 否

一种煤矿巷道坚硬顶板卸压

469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 ZL202220771143.2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7.29 无 否

施工结构汽包锅炉的预膜检测装置及

470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220443230.5 实用新型 2022.03.02 2022.07.29 无 否

汽包锅炉

471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坑道用喷雾捕尘装置 ZL202220630197.7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7.29 无 否

1-1-15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电缆卷收缓冲装置、煤矿破

472 国源电力 ZL202220812459.1 实用新型 2022.04.07 2022.07.29 无 否

碎机和采煤系统高压电缆的卸放装置及设备

473 国源电力 ZL202220659215.4 实用新型 2022.03.23 2022.07.29 无 否

列车带式输送机卸载架及煤矿输

474 国源电力 ZL202220629797.1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7.29 无 否

送设备

475 国源电力 激光导向仪支架 ZL202220630198.1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7.29 无 否

一种钢管管头焊接用挤压装

476 国源电力 ZL202220024407.8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7.29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77 打磨工具 ZL202220659500.6 实用新型 2022.03.23 2022.07.29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78 烟道烟气除灰装置 ZL202220550808.7 实用新型 2022.03.14 2022.07.29 无 否

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79 电机汇流环 ZL202220505385.7 实用新型 2022.03.09 2022.07.29 无 否

公司

480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联轴器拆卸装置 ZL202121340391.3 实用新型 2021.06.16 2022.07.19 无 否

青岛中科鲁控燃机控制系统工程一种用于汽轮燃机的防误按

481 ZL202220788893.0 实用新型 2022.04.07 2022.07.19 无 否

有限公司、王曲发电型控制开关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密一种汽动给水直接空冷切缸

482 ZL202220958816.5 实用新型 2022.04.22 2022.07.15 无 否

煤电机组用防冻系统

483 国源电力 水仓装置的监控设备 ZL202220014370.0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7.15 无 否

断裂液压支架的修补装置及

484 国源电力 ZL202220453723.7 实用新型 2022.03.03 2022.07.08 无 否

断裂液压支架总成

485 国源电力 单向阻车器 ZL202220453658.8 实用新型 2022.03.03 2022.07.08 无 否

486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炉压取样装置 ZL202220039658.3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6.17 无 否

487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一种电源转换装置 ZL202220041684.X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6.10 无 否

488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具有防护结构的机械设备 ZL202220039686.5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6.10 无 否

1-1-15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489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落煤桶组件及输煤系统 ZL202220039690.1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6.10 无 否

490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拆卸工装 ZL202220023466.3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6.10 无 否

49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一种火电厂氨站 ZL202122905581.1 实用新型 2021.11.24 2022.06.10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492 密封装置 ZL202220039287.9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6.10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493 烟气处理系统 ZL202122977962.0 实用新型 2021.11.30 2022.06.10 无 否

限公司

494 国源电力 电缆槽盒弯制器 ZL202220023452.1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6.10 无 否

495 国源电力 安全隔离装置 ZL202220023470.X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6.10 无 否

496 国源电力 倾倒装置 ZL202122905339.4 实用新型 2021.11.24 2022.06.10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497 一种脱硫塔 ZL202220039290.0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6.10 无 否

公司

498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锅炉 ZL202011120713.3 发明专利 2020.10.19 2022.05.31 无 否

一种应用于接近开关的检验

499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ZL202010082268.X 发明专利 2020.02.07 2022.05.31 无 否

电路、装置和系统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

500 一种风机的塔筒用清洁设备 ZL202122586220.5 实用新型 2021.10.26 2022.05.27 无 否

司采煤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部用

501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ZL202220024281.4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5.27 无 否

防护装置

502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变频器组合装置 ZL202220013669.4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503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滚筒拆装工具及装载设备 ZL202220014287.3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504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一种掘锚机用电缆支架 ZL202220040765.8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5.27 无 否

505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物料输送系统 ZL202220041832.8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5.27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06 一种抽屉式开关装置 ZL202220041216.2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1-1-15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07 一种油站用冷却装置 ZL202220041831.3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08 油封组件及给水泵 ZL202220039265.2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09 给水泵 ZL202220039270.3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10 齿轮装置及磨煤机 ZL202220024586.5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11 供油系统在线试验回路 ZL202220014400.8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12 一种水位预警设备 ZL202220014513.8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13 一种电源装置 ZL202122586869.7 实用新型 2021.10.26 2022.05.27 无 否

限公司

514 国源电力 皮带托辊更换工具 ZL202220041509.0 实用新型 2022.01.07 2022.05.27 无 否

515 国源电力 一种螺栓除锈装置 ZL202220023454.0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5.27 无 否

516 国源电力 用于工件的支撑装置 ZL202220024282.9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5.27 无 否

517 国源电力 一种台钻用夹持装置 ZL202220024386.X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5.27 无 否

518 国源电力 电缆卷放装置 ZL202220014065.1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519 国源电力 紧固装置及管路组件 ZL202220013692.3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520 国源电力 一种水位控制器 ZL202220014533.5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521 国源电力 安全围栏设备 ZL202220014126.4 实用新型 2022.01.04 2022.05.27 无 否

522 国源电力 一种喷雾装置 ZL202122993800.6 实用新型 2021.11.30 2022.05.27 无 否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

523 电厂化学水处理用超滤器 ZL202122977965.4 实用新型 2021.11.30 2022.05.27 无 否

公司

1-1-15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

524 一种观察装置 ZL202122586360.2 实用新型 2021.10.26 2022.05.27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国源电力、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堵漏组件及内凹式人孔门装

525 ZL202122586369.3 实用新型 2021.10.26 2022.05.27 无 否

公司置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

526 一种双塔脱硫烟气分布系统 ZL202122518979.X 实用新型 2021.10.19 2022.05.27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一种大型气膜建筑内部高压

527 ZL202123161817.1 实用新型 2021.12.15 2022.05.13 无 否

司、王曲发电微雾降尘装置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

528 一种气膜建筑顶部除雪装置 ZL202123157385.7 实用新型 2021.12.15 2022.05.13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29 一种制粉设备 ZL202122368910.3 实用新型 2021.09.28 2022.04.05 无 否

电力

530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调偏装置及带式输送机 ZL202010661729.9 发明专利 2020.07.10 2022.04.05 无 否

531 国源电力 一种除尘装置 ZL202121770715.7 实用新型 2021.07.29 2022.04.01 无 否

532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 开采系统 ZL202122263960.5 实用新型 2021.09.17 2022.03.15 无 否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高压电动机扫膛故障的报警

533 ZL202110136733.8 发明专利 2021.02.01 2022.02.25 无 否

厂有限公司方法及报警装置接地网腐蚀状态监测装置及

53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120581337.1 实用新型 2021.03.22 2022.02.22 无 否

系统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35 吹灰系统及锅炉 ZL202121944001.3 实用新型 2021.08.18 2022.02.08 无 否

限公司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36 挡风装置 ZL202121944871.0 实用新型 2021.08.18 2022.02.08 无 否

电力

537 国源电力 一种自动加液控制装置 ZL202121164311.3 实用新型 2021.05.27 2022.02.01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38 废气处理装置 ZL202121838998.4 实用新型 2021.08.06 2022.01.25 无 否

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山东建一种脱硝催化剂的性能诊断

539 ZL201910441246.5 发明专利 2019.05.24 2022.01.25 无 否

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系统和性能诊断方法

1-1-15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团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40 一种烟气管道 ZL202121944890.3 实用新型 2021.08.18 2022.01.25 无 否

电力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41 一种清淤系统 ZL202121770445.X 实用新型 2021.07.30 2022.01.25 无 否

电力

542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采矿设备 ZL202121838971.5 实用新型 2021.08.06 2022.01.21 无 否

543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一种集热块及温度测量装置 ZL202121580555.X 实用新型 2021.07.12 2022.01.14 无 否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44 锅炉 ZL202121838007.2 实用新型 2021.08.06 2022.01.14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45 起吊设备 ZL202121838114.5 实用新型 2021.08.06 2022.01.14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46 一种喷射面板以及喷射装置 ZL202121238328.9 实用新型 2021.06.03 2022.01.14 无 否

限公司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47 给煤机及其观察窗 ZL202121200930.3 实用新型 2021.05.31 2022.01.14 无 否

限公司

548 国源电力 一种吨桶装置 ZL202121393203.3 实用新型 2021.06.22 2022.01.14 无 否

一种输送带延伸辅助装置及

549 国源电力 ZL202121301821.0 实用新型 2021.06.10 2022.01.14 无 否

带式输送机

采煤机遥控系统、端头站及

550 国源电力 ZL202121315368.9 实用新型 2021.06.09 2022.01.14 无 否

遥控系统

自动喷雾控制装置、自动喷

551 国源电力 ZL202121165533.7 实用新型 2021.05.27 2022.01.14 无 否

雾设备及综采机

552 国源电力 采煤作业系统 ZL202121014021.0 实用新型 2021.05.12 2022.01.14 无 否

553 国源电力 矿用综采工作面控制台 ZL202120975901.8 实用新型 2021.05.08 2022.01.14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54 弯头组件 ZL202121838875.0 实用新型 2021.08.06 2022.01.14 无 否

电力

555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火力发电系统的风机暖风器 ZL202121340392.8 实用新型 2021.06.16 2022.01.14 无 否

1-1-15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电力

国源电力、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一种循环流化床锅炉硫脱硫

556 ZL202121111132.3 实用新型 2021.05.21 2022.01.14 无 否

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塔

55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输送带用支撑装置及输送机 ZL202121752893.7 实用新型 2021.07.29 2022.01.11 无 否

国源电力、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外壁液体

558 ZL202121577933.9 实用新型 2021.07.12 2022.01.07 无 否

司收集装置及风力发电机组

曝气装置、曝气池及污水处

559 国源电力 ZL202121810172.7 实用新型 2021.08.03 2022.01.07 无 否

理系统

560 国源电力 一种运输车 ZL202120673024.9 实用新型 2021.04.01 2022.01.07 无 否

高压变频器的能量回收装

561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置、高压变频器及变频调速 ZL202121629723.X 实用新型 2021.07.16 2021.12.28 无 否

系统

562 国源电力 一种矿用信息联络控制台 ZL202121666924.7 实用新型 2021.07.21 2021.12.21 无 否

563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支架结构及胶带机 ZL202121519002.3 实用新型 2021.07.05 2021.12.17 无 否

564 国源电力 输料装置 ZL202121629007.1 实用新型 2021.07.16 2021.12.17 无 否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565 管路密封装置及管路系统 ZL202010315658.7 发明专利 2020.04.20 2021.12.14 无 否

神华国能集团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66 废水处理系统 ZL202121518834.3 实用新型 2021.07.05 2021.12.14 无 否

电力

567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煤料筛检装置及斗轮机 ZL202120751163.9 实用新型 2021.04.13 2021.12.07 无 否

568 国源电力 带式运输设备 ZL202120740421.3 实用新型 2021.04.12 2021.12.07 无 否

569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一种叶轮拆除装置 ZL202121630917.1 实用新型 2021.07.16 2021.11.26 无 否

570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门杆套打磨装置 ZL202120581260.8 实用新型 2021.03.22 2021.11.26 无 否

571 国源电力、和丰煤电 一种风筒连接装置 ZL202121578361.6 实用新型 2021.07.12 2021.11.26 无 否

1-1-15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572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一种锅炉 ZL202120339004.8 实用新型 2021.02.05 2021.11.26 无 否

一种阀门装置和汽包水位计

573 国源电力、大港发电 ZL202121518729.X 实用新型 2021.07.05 2021.11.26 无 否

控制系统

574 国源电力、秦皇岛发电 供热机组流量调节装置 ZL202121566931.X 实用新型 2021.07.09 2021.11.26 无 否

575 国源电力、秦皇岛发电 盘根清理组件 ZL202121450447.0 实用新型 2021.06.28 2021.11.26 无 否

576 国源电力 一种阀门润滑系统 ZL202121666686.X 实用新型 2021.07.21 2021.11.26 无 否

577 国源电力 调节窗装置及通风系统 ZL202121629927.3 实用新型 2021.07.16 2021.11.26 无 否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

578 闸阀 ZL202121393174.0 实用新型 2021.06.22 2021.11.26 无 否

厂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脱硝控制系统喷氨量的控制

579 ZL201811437297.2 发明专利 2018.11.28 2021.11.19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方法及装置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

580 一种分离器装置 ZL202120889622.X 实用新型 2021.04.27 2021.11.19 无 否

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山东建

管道检测系统、锅炉组件以

581 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 ZL201910517618.8 发明专利 2019.06.14 2021.11.19 无 否

及管道检测方法团

国源电力、王曲发电、秦皇岛晨

582 一种机器人坞站 ZL202120483912.4 实用新型 2021.03.05 2021.11.12 无 否

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王曲发电、秦皇岛晨

583 一种巡检机器人 ZL202120484994.4 实用新型 2021.03.05 2021.11.09 无 否

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王曲发电、秦皇岛晨

584 一种巡检机器人 ZL202120484036.7 实用新型 2021.03.05 2021.11.09 无 否

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王曲发电、秦皇岛晨

585 一种巡检机器人 ZL202120484037.1 实用新型 2021.03.05 2021.11.09 无 否

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86 国源电力、秦皇岛发电 平衡块 ZL202120349589.1 实用新型 2021.02.07 2021.11.09 无 否

587 国源电力 同心轴焊接定位螺栓 ZL202120444417.2 实用新型 2021.03.01 2021.11.09 无 否

1-1-15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588 国源电力 一种矸石堆叠结构 ZL202120218034.3 实用新型 2021.01.26 2021.11.09 无 否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

589 锅炉火焰监控设备 ZL202120580760.X 实用新型 2021.03.22 2021.11.09 无 否

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

590 国源电力 电缆的拆卸辅具 ZL202120696087.6 实用新型 2021.04.06 2021.11.05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91 烟气检测设备 ZL202120472936.X 实用新型 2021.03.04 2021.10.29 无 否

电力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源

592 一种防溜煤装置 ZL202023083516.7 实用新型 2020.12.18 2021.10.29 无 否

电力

593 国源电力 一种防护箱 ZL202120017218.3 实用新型 2021.01.05 2021.10.22 无 否

594 国源电力 一种可伸缩栅栏防护门 ZL202023197250.9 实用新型 2020.12.25 2021.10.22 无 否

595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一种刮板运输机的检测装置 ZL202120129874.2 实用新型 2021.01.18 2021.10.15 无 否

596 国源电力 一种退锚作业辅助平台 ZL202120157924.8 实用新型 2021.01.20 2021.10.1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基于脱硝系统的喷氨控制方

597 ZL201811297018.7 发明专利 2018.11.01 2021.09.21 无 否

能源法和装置

国源电力、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发变组保护装置及发变组保

598 ZL202023057200.0 实用新型 2020.12.17 2021.09.17 无 否

限公司护设备

599 国源电力 一种排水推车 ZL202023198584.8 实用新型 2020.12.25 2021.09.17 无 否

600 国源电力 一种切割机全方位护罩装置 ZL202023195808.X 实用新型 2020.12.25 2021.09.10 无 否

国源电力、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

601 防磨装置和催化系统 ZL202022730678.9 实用新型 2020.11.23 2021.08.27 无 否

团有限公司

602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电缆/管路承载设备 ZL202022867080.4 实用新型 2020.12.03 2021.08.27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

603 一种堆焊装卡复合夹具 ZL202022892565.9 实用新型 2020.12.03 2021.08.10 无 否

厂有限公司、国源电力

604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一种渣水冷却系统 ZL202022603021.6 实用新型 2020.11.11 2021.07.30 无 否

605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 一种打磨装置 ZL202022824184.7 实用新型 2020.11.30 2021.07.30 无 否

1-1-15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液压支架伸缩梁托板更换装

606 国源电力 ZL202022677688.0 实用新型 2020.11.17 2021.07.27 无 否

607 国源电力 一种矿井水处理系统 ZL202022331426.9 实用新型 2020.10.19 2021.07.20 无 否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

608 发电机组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ZL201910441258.8 发明专利 2019.05.24 2021.07.16 无 否

曲发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跳闸保护电路及跳闸保护方

609 ZL201811039685.5 发明专利 2018.09.06 2021.07.16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法和装置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直流油泵电机的启动控制电

610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ZL201910503341.3 发明专利 2019.06.11 2021.07.16 无 否

路及其控制方法限公司

611 国源电力 煤矿用管路组合支架 ZL202022361927.1 实用新型 2020.10.21 2021.06.29 无 否

612 国源电力 磁性排油装置 ZL202022158554.8 实用新型 2020.09.27 2021.06.25 无 否

613 国源电力 变速箱系统 ZL202022161723.3 实用新型 2020.09.27 2021.06.25 无 否

等离子体烟气处理设备及烟

614 原神华国能集团、哈密煤电 ZL202021920572.9 实用新型 2020.09.04 2021.06.22 无 否

气净化系统

615 国源电力、秦皇岛发电 电源测试系统 ZL202022154891.X 实用新型 2020.09.27 2021.06.22 无 否

国源电力、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空气预热器导向轴承的油封

616 ZL202022156969.1 实用新型 2020.09.27 2021.06.22 无 否

司神头第二发电厂结构

61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液位测量装置 ZL202022892521.6 实用新型 2020.12.03 2021.06.18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宝清

618 一种行走设备及机器人 ZL202010640702.1 发明专利 2020.07.06 2021.06.15 无 否

煤电化有限公司

国源电力、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一种用于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619 ZL202021863414.4 实用新型 2020.08.31 2021.05.11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的样气预处理装置煤泥水加药混合装置及煤泥

620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ZL202021372435.6 实用新型 2020.07.13 2021.05.07 无 否

水处理装置

1-1-15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621 原神华国能集团、和丰煤电 井下设备搬运系统 ZL202021451212.9 实用新型 2020.07.21 2021.03.30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冷却风机监测装置及变压器

622 ZL202021896746.2 实用新型 2020.09.02 2021.03.30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超温监测系统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一种电厂柴油发电机的蓄电

623 ZL202021571251.2 实用新型 2020.07.31 2021.03.23 无 否

司、国源电力池监测系统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

624 电网调频控制方法及装置 ZL201910363796.X 发明专利 2019.04.30 2021.02.23 无 否

曲发电

哈密煤电、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

625 碱性缓释剂输送计量装置 ZL202020838518.3 实用新型 2020.05.19 2021.02.05 无 否

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

报警方法、装置、存储介质

626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ZL201910447709.9 发明专利 2019.05.27 2021.02.02 无 否

和处理器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宝清

627 管材(带有色标) ZL202030333649.1 外观设计 2020.06.24 2021.01.15 无 否

煤电化有限公司

哈密煤电、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

628 碱性缓释剂输送支撑装置 ZL202020817935.X 实用新型 2020.05.15 2020.12.18 无 否

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次同步谐振的抑制方法、装

629 团、哈密煤电、北京四方继保自 ZL201910503353.6 发明专利 2019.06.11 2020.12.18 无 否

置、存储介质及处理器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630 伺服阀组件 ZL202020475170.6 实用新型 2020.04.03 2020.12.11 无 否

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山东建基于钙平衡确定循环流化床

631 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 ZL201810872442.3 发明专利 2018.08.02 2020.12.01 无 否

锅炉的灰渣份额的方法团

632 原神华国能集团、哈密煤电 密封装置及磨煤机 ZL202020260825.8 实用新型 2020.03.05 2020.11.24 无 否

633 原神华国能集团、秦皇岛发电 一种电厂系统 ZL202020346315.2 实用新型 2020.03.18 2020.11.20 无 否

哈密煤电、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一种脱硝系统的氨逃逸控制

634 ZL202021100265.6 实用新型 2020.06.15 2020.11.13 无 否

有限公司设备

1-1-15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635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空冷凝汽器及其凝结水管 ZL202020300088.X 实用新型 2020.03.12 2020.11.13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宝清

636 一种履带式输送装置 ZL202020217499.2 实用新型 2020.02.27 2020.11.06 无 否

煤电化有限公司

637 原神华国能集团、秦皇岛发电 抽汽供热系统 ZL202020339113.5 实用新型 2020.03.18 2020.11.03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国源电力内蒙

638 一种风力发电机组 ZL202020170237.5 实用新型 2020.02.14 2020.11.03 无 否

古分公司

国源电力、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

639 气动薄膜调节阀组件 ZL202020185124.2 实用新型 2020.02.19 2020.11.03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宝清

640 降水井装置 ZL202020189118.4 实用新型 2020.02.20 2020.10.30 无 否

煤电化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

汽轮机的控制方法、装置、

641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ZL201810254474.7 发明专利 2018.03.26 2020.10.27 无 否

存储介质和处理器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宝清

642 一种露天煤矿导水系统 ZL202020121857.X 实用新型 2020.01.16 2020.10.23 无 否

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国源电力、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

643 一种煤质识别装置 ZL201922493920.2 实用新型 2019.12.31 2020.09.22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

644 国源电力、河曲电煤 一种用于矿井的设备列车 ZL201922093007.3 实用新型 2019.11.28 2020.08.2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齿轮箱空心管旋转接头结构

645 ZL201920856681.X 实用新型 2019.06.05 2020.07.28 无 否

团、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司及具有其的风机齿轮箱

原神华国能集团、山西鲁能河曲

646 轴瓦的冷却装置及汽轮机 ZL201921899236.8 实用新型 2019.11.06 2020.07.14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一种液位控制器的校验、调

647 ZL201922264941.7 实用新型 2019.12.17 2020.07.14 无 否

司、国源电力试系统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648 磨煤机及翻转门组件 ZL201921400232.0 实用新型 2019.08.27 2020.06.30 无 否

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自动采样机返料器出口防尘

649 ZL201920885627.8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6.12 无 否

团、和丰煤电装置

1-1-15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 模糊 PID 控制方法和装置及

650 ZL201610371439.4 发明专利 2016.05.30 2020.06.05 无 否

能源系统

651 原神华国能集团、秦皇岛发电 调平装置 ZL201921465632.X 实用新型 2019.09.04 2020.05.19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轴承密封结构及具有其的给

652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ZL201920906489.7 实用新型 2019.06.14 2020.05.19 无 否

煤机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

653 炉膛吹灰控制电路 ZL201921390098.0 实用新型 2019.08.23 2020.05.19 无 否

司、国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54 火检冷却风源系统 ZL201920572577.8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5.12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655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扳手工具 ZL201921370350.1 实用新型 2019.08.22 2020.05.12 无 否

656 原神华国能集团、秦皇岛发电 碳刷组件及电机 ZL201922029936.8 实用新型 2019.11.21 2020.05.1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57 灰斗水冷壁和塔式锅炉 ZL201920781431.4 实用新型 2019.05.28 2020.05.05 无 否

团、哈密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58 隔爆水棚架 ZL201920830708.8 实用新型 2019.06.03 2020.05.05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59 烟道组件 ZL201910142499.2 发明专利 2019.02.26 2020.05.05 无 否

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660 一种稀油站 ZL201921153909.5 实用新型 2019.07.22 2020.04.24 无 否

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61 脱硫废水的处理系统 ZL201920831158.1 实用新型 2019.06.03 2020.04.17 无 否

团、哈密煤电

662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矿用电源 ZL201920995264.3 实用新型 2019.06.28 2020.03.3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63 空气压缩机 ZL201920906370.X 实用新型 2019.06.14 2020.03.17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64 发电机轴承更换工具 ZL201920844504.X 实用新型 2019.06.05 2020.03.17 无 否

团、国源电力内蒙古分公司

665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汽轮机高压遮断设备及汽轮 ZL201920897850.4 实用新型 2019.06.14 2020.03.17 无 否

1-1-15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机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连接装置及具有其的煤矿运

666 ZL201920766597.9 实用新型 2019.05.24 2020.02.18 无 否

团、和丰煤电输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凝结水下降管组件及具有其

667 ZL201920871786.2 实用新型 2019.06.11 2020.02.18 无 否

能源的空冷岛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68 扩音报警终端和系统 ZL201920892458.0 实用新型 2019.06.11 2020.02.18 无 否

团、河曲电煤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

669 省煤器输灰清堵装置 ZL201920757625.0 实用新型 2019.05.23 2020.02.18 无 否

电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

670 导流结构及具有其的烟囱 ZL201920683103.0 实用新型 2019.05.13 2020.02.18 无 否

电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汽轮机组主汽门行程测量装

671 ZL201920906470.2 实用新型 2019.06.14 2019.12.31 无 否

团、和丰煤电置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

672 空冷岛测温冲洗装置 ZL201810550341.4 发明专利 2018.05.31 2019.12.31 无 否

能源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73 支撑结构 ZL201920595186.8 实用新型 2019.04.26 2019.12.31 无 否

团、河曲电煤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

674 移动式冷却装置 ZL201920565075.2 实用新型 2019.04.23 2019.12.24 无 否

电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75 机械闭锁装置 ZL201920776889.0 实用新型 2019.05.27 2019.12.20 无 否

团、河曲电煤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

676 蓄冷式干式空气冷却系统 ZL201920200673.X 实用新型 2019.02.14 2019.12.06 无 否

能源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

677 阀门 ZL201920281441.1 实用新型 2019.03.05 2019.12.06 无 否

电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金属壁测温装置和锅炉测温

678 ZL201920555468.5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19.11.19 无 否

团、和丰煤电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79 旋转式清堵机 ZL201920191460.5 实用新型 2019.02.12 2019.11.19 无 否

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1-1-15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氧量分析仪组件及具有其的

680 ZL201822168486.6 实用新型 2018.12.21 2019.10.15 无 否

团、和丰煤电锅炉组件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热风再循环系统及具有其的

681 ZL201822221010.4 实用新型 2018.12.27 2019.10.15 无 否

曲发电燃煤发电机组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82 燃煤的混配方法 ZL201710069516.5 发明专利 2017.02.08 2019.10.15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683 循环除渣系统 ZL201610151352.6 发明专利 2016.03.16 2019.10.15 无 否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山西鲁能河曲

684 平衡桥的控制系统 ZL201821664503.9 实用新型 2018.10.12 2019.07.16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85 电源模块的调整系统 ZL201821664130.5 实用新型 2018.10.12 2019.06.07 无 否

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686 全负荷的脱硝工艺 ZL201611238036.9 发明专利 2016.12.28 2019.05.24 无 否

哈密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87 污染物的处理装置 ZL201820789874.3 实用新型 2018.05.24 2019.02.19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

688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用于给水泵的装卸装置 ZL201821019702.4 实用新型 2018.06.28 2019.02.19 无 否

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89 导线端子套 ZL201610232169.9 发明专利 2016.04.14 2018.12.25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烟气分配器及具有其的脱硫

690 ZL201820422156.2 实用新型 2018.03.27 2018.12.18 无 否

团、哈密煤电塔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91 宽间距的电除尘器 ZL201820178191.4 实用新型 2018.02.01 2018.12.18 无 否

团、哈密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92 脱硫系统 ZL201820472313.0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2.18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93 管路检测工具 ZL201820596483.X 实用新型 2018.04.24 2018.12.18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

1-1-15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94 阶梯轴的轴颈修复装置 ZL201820449069.6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2.18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695 叶轮及具有其的水泵 ZL201820596481.0 实用新型 2018.04.24 2018.12.18 无 否

神华国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

696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汽轮机装置 ZL201820565683.9 实用新型 2018.04.19 2018.12.18 无 否

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97 音叉开关 ZL201820375589.7 实用新型 2018.03.19 2018.12.18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698 同期合闸装置 ZL201721858766.9 实用新型 2017.12.26 2018.10.26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

699 底阀及具有其的油泵 ZL201820378726.2 实用新型 2018.03.20 2018.10.26 无 否

能源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

700 冷却塔 ZL201820292841.8 实用新型 2018.03.01 2018.10.26 无 否

曲发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用于高压开关装置的检修搬

701 ZL201820355512.3 实用新型 2018.03.15 2018.10.26 无 否

团、河曲电煤运车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

702 凝汽系统 ZL201721849513.5 实用新型 2017.12.26 2018.09.04 无 否

曲发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旋转式刮板机压链器和刮板

703 ZL201721843726.7 实用新型 2017.12.25 2018.09.04 无 否

团、河曲电煤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704 一种硫酸储罐 ZL201720303564.1 实用新型 2017.03.27 2018.08.03 无 否

司、王曲发电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

705 控制燃料的系统 ZL201721894242.5 实用新型 2017.12.28 2018.07.20 无 否

曲发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06 固定销取出装置 ZL201721830330.9 实用新型 2017.12.22 2018.07.20 无 否

团、河曲电煤

原神华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707 用于烟囱施工的保温机构 ZL201721741322.7 实用新型 2017.12.13 2018.07.20 无 否

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

1-1-15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

708 一种母线保护设备和方法 ZL201510535541.9 发明专利 2015.08.27 2018.07.13 无 否

能源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用于发电机转子的气密性检

709 ZL201721843615.6 实用新型 2017.12.25 2018.07.03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测工装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

710 扬尘监测系统 ZL201721476029.2 实用新型 2017.11.07 2018.05.22 无 否

曲发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380V 电力系统三相短路电

711 ZL201510330018.2 发明专利 2015.06.15 2018.05.01 无 否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流修正曲线建立方法

中国神华、原神华国能集团、王用于磨煤机的管路结构和密

712 ZL201721072162.1 实用新型 2017.08.24 2018.03.30 无 否

曲发电封风系统

哈密煤电、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一种适用于顶部90°竖直进

713 ZL201720884718.0 实用新型 2017.07.20 2018.03.20 无 否

限公司风的消声节能管道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714 逆止阀 ZL201720696977.0 实用新型 2017.06.15 2018.02.16 无 否

神华国能集团、原神华集团

原神华国能集团、山西鲁能河曲

715 二氧化硫吸收塔 ZL201720324138.6 实用新型 2017.03.29 2018.02.16 无 否

发电有限公司、原神华集团

哈密煤电、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一种超临界塔式锅炉中低温

716 ZL201720752224.7 实用新型 2017.06.27 2018.01.12 无 否

限公司区域除灰节能装置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17 电除尘器 ZL201720548856.1 实用新型 2017.05.17 2017.12.19 无 否

哈密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提升阀填料套及具有其的吹

718 ZL201720417688.2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

团、和丰煤电灰器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

719 液位测量装置 ZL201720470433.2 实用新型 2017.04.28 2017.12.19 无 否

能源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720 轴承冷却装置 ZL201720330343.3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2.15 无 否

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21 吹扫接头组件 ZL201720330483.0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1.21 无 否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22 空压机装置 ZL201720324263.7 实用新型 2017.03.29 2017.11.10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1-1-16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

723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抗燃油系统 ZL201720315428.4 实用新型 2017.03.28 2017.11.10 无 否

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24 汽轮机系统 ZL201720206925.0 实用新型 2017.03.03 2017.10.17 无 否

团、和丰煤电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25 吊装螺栓 ZL201720192754.0 实用新型 2017.03.01 2017.10.17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26 炉膛观测装置 ZL201621133594.4 实用新型 2016.10.18 2017.10.13 无 否

王曲发电

昆明理工大学、神华国能宝清煤一种浅色褐煤蜡的质量检测

727 ZL201510174968.0 发明专利 2015.04.14 2017.09.26 无 否

电化有限公司和评价方法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雾化喷嘴及具有其的脱硫装

728 ZL201720019012.8 实用新型 2017.01.06 2017.09.15 无 否

哈密煤电置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一种发电厂厂用电系统继电

729 ZL201510330094.3 发明专利 2015.06.15 2017.08.25 无 否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保护配置成套装置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用于消除高压开关特性试验

730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ZL201621104655.4 实用新型 2016.10.08 2017.08.08 无 否

感应电的电容器箱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31 磨煤机的密封结构和磨煤机 ZL201511024591.7 发明专利 2015.12.30 2017.07.04 无 否

王曲发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32 煤粉燃烧器 ZL201621383201.5 实用新型 2016.12.16 2017.06.23 无 否

王曲发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用于集液坑的自吸泵和湿法

733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ZL201621115098.6 实用新型 2016.10.11 2017.05.03 无 否

脱硫系统发电厂

原神华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

734 桥式起重机及其制动系统 ZL201620768379.5 实用新型 2016.07.20 2017.04.12 无 否

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35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皮带机清洗装置及皮带机 ZL201621109946.2 实用新型 2016.10.10 2017.04.05 无 否

发电厂

1-1-16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36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液位测量设备 ZL201620823568.8 实用新型 2016.08.01 2017.04.05 无 否

发电厂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国家物料清扫装置和物料输送装

737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ZL201621113476.7 实用新型 2016.10.11 2017.04.05 无 否

置限公司

国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国家

738 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 一种车辆遮罩装置 ZL201621110418.9 实用新型 2016.10.10 2017.04.05 无 否

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39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电磁安全门控制装置 ZL201621038935.X 实用新型 2016.09.05 2017.03.08 无 否

发电厂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一种锅炉启动前的炉水加热

740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ZL201620990662.2 实用新型 2016.08.30 2017.02.22 无 否

装置发电厂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离子交换装置和凝结水精处

741 ZL201620545716.4 实用新型 2016.06.07 2016.11.09 无 否

能源理设备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用于消除变频电机尖峰电压

742 ZL201620617579.0 实用新型 2016.06.21 2016.11.02 无 否

能源的系统

原神华集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一种处理发电机内冷水的方

743 ZL201510126546.6 发明专利 2015.03.23 2016.11.02 无 否

有限公司、原神华国能集团法

原神华国能集团、原神华集团、

744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制冷剂回收机 ZL201620513369.7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16.10.26 无 否

发电厂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原

745 一种除雾器面板的清洗方法 ZL201410474789.4 发明专利 2014.09.17 2016.08.31 无 否

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一种刮板和包括该刮板的刮

746 ZL201620255688.2 实用新型 2016.03.30 2016.08.03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板给煤机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一种用于锅炉系统的除尘装

747 ZL201620255051.3 实用新型 2016.03.30 2016.07.27 无 否

团、秦皇岛发电置以及锅炉系统

1-1-16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风门以及包括该风门的干式

748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ZL201620212449.9 实用新型 2016.03.18 2016.07.13 无 否

排渣机和锅炉系统发电厂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发电、原

749 循环除渣系统 ZL201620204071.8 实用新型 2016.03.16 2016.07.13 无 否

神华集团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50 吸收塔及烟气脱硫系统 ZL201521139116.X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5.25 无 否

哈密煤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密封片、空气预热器以

75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 ZL201521043831.3 实用新型 2015.12.15 2016.04.20 无 否

及锅炉系统发电厂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52 管屏安装结构 ZL201520920866.4 实用新型 2015.11.18 2016.03.23 无 否

王曲发电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53 汽轮机抽真空系统 ZL201520920222.5 实用新型 2015.11.18 2016.03.23 无 否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一种磨煤机启动控制系统及

754 ZL201310560440.8 发明专利 2013.11.12 2015.08.12 无 否

能源方法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火电机组 NOx 燃烧优化

755 ZL201310574516.2 发明专利 2013.11.15 2015.07.01 无 否

王曲发电方法及系统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火电机组 NOx 排放监控

756 ZL201310574478.0 发明专利 2013.11.15 2015.07.01 无 否

王曲发电方法及系统

757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防护罩及具有其的阀门 ZL201821380531.8 实用新型 2018.08.24 2019.04.09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58 一种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ZL201510736929.5 发明专利 2015.11.03 2019.03.05 无 否

江苏苏境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59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防护装置 ZL201820830126.5 实用新型 2018.05.30 2018.12.18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60 空冷凝汽器 ZL201720325538.9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1.10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61 阀门启闭装置 ZL201621230191.1 实用新型 2016.11.16 2017.05.03 无 否

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

762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烟气净化系统和发电机组 ZL201621248715.X 实用新型 2016.11.16 2017.08.08 无 否

1-1-16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763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控制煤量的方法和装置 ZL201711467275.6 发明专利 2017.12.28 2020.03.27 无 否

运输机机尾自动清煤装置及

764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721431571.6 实用新型 2017.10.31 2018.05.22 无 否

具有其的运输机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北京 一种基于遗传算法的 SEDC

765 ZL201510622804.X 发明专利 2015.09.25 2018.06.08 无 否

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器参数优化方法及系统华北电力大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一种非金属膨胀节的内部密

766 ZL201621114079.1 实用新型 2016.10.11 2017.05.03 无 否

限责任公司、诸暨市沣泽动力机封结构和非金属膨胀节械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67 电气设备接地安装结构 ZL201820923338.8 实用新型 2018.06.14 2018.12.18 无 否

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天津

768 泵设备监测系统 ZL202021462203.X 实用新型 2020.07.22 2021.02.26 无 否

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769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用于煤矿的注油装置 ZL201821610738.X 实用新型 2018.09.29 2019.06.18 无 否

液压管路固定装置和煤矿液

77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920574647.3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5.05 无 否

压支架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71 定量斗液压控制装置 ZL201820841493.5 实用新型 2018.05.31 2018.12.18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一种用于煤矿的综采工作面

772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2010348932.0 发明专利 2020.04.28 2021.09.28 无 否

的控制系统

773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锅炉流化床冷渣器 ZL201710911220.3 发明专利 2017.09.29 2019.10.15 无 否

774 原神华国能集团 单轨吊 ZL202021049451.1 实用新型 2020.06.09 2021.02.26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天津

775 磨煤机 ZL202010713415.9 发明专利 2020.07.22 2022.06.14 无 否

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1-1-16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776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固定装置及具有其的皮带机 ZL201920675311.6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19.12.3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77 发电机组 ZL201920675313.5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19.12.31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778 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电液控制系统测试平台 ZL202021552495.6 实用新型 2020.07.30 2021.05.18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风帽结构及具有其的流化床

779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620758401.8 实用新型 2016.07.18 2017.04.12 无 否

锅炉限责任公司

780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联轴器 ZL201721247376.8 实用新型 2017.09.26 2018.05.22 无 否

781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气液搅拌接触装置 ZL201521117626.7 实用新型 2015.12.29 2016.05.18 无 否

传感器支撑架及传感器支撑

782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720179617.3 实用新型 2017.02.27 2017.10.17 无 否

装置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汽轮机冷却装置以及汽轮发

783 ZL201521139686.9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8.10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电机机组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空预器密封结构、回转式空

784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710401928.4 发明专利 2017.05.31 2020.05.05 无 否

预器及锅炉限责任公司

785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电除尘器 ZL201521139689.2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6.01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86 用于锅炉的温度测量装置 ZL201720324358.9 实用新型 2017.03.29 2017.11.14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87 废水处理装置 ZL201720062693.6 实用新型 2017.01.18 2017.09.15 无 否

江苏建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788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CFB 锅炉循环灰处理系统 ZL201822132697.4 实用新型 2018.12.18 2019.10.15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磨煤机的补球装置及钢球磨

789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 ZL201720453521.1 实用新型 2017.04.26 2017.12.19 无 否

煤机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90 吹灰器 ZL201920615459.0 实用新型 2019.04.29 2020.05.12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1-1-16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91 用于电机的拆卸工装 ZL201820417065.X 实用新型 2018.03.26 2018.10.26 无 否

团、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调节装置及具有其的压缩氧

792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920675260.7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0.03.17 无 否

自救器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793 锅炉 ZL201610232520.4 发明专利 2016.04.14 2019.04.05 无 否

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94 水质记录仪 ZL201920823257.5 实用新型 2019.05.31 2020.06.05 无 否

团、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795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检测装置 ZL201920838862.X 实用新型 2019.06.04 2020.03.27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自平衡调节阀及具有其的管

796 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 ZL201820297408.3 实用新型 2018.03.02 2018.10.26 无 否

道压力平衡系统站有限责任公司一种连采机驾驶室加强防护

797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2021943970.2 实用新型 2020.09.08 2021.05.25 无 否

798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烟气净化的装置 ZL201521129864.X 实用新型 2015.12.30 2016.05.04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799 输灰系统 ZL201820434844.0 实用新型 2018.03.28 2018.12.18 无 否

团、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中石灰石投

80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811584082.3 发明专利 2018.12.24 2021.07.16 无 否

料量的控制方法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01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喷嘴结构、喷枪和喷枪系统 ZL201620790497.6 实用新型 2016.07.25 2017.01.04 无 否

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02 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 碎渣机 ZL201920574735.3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1.07 无 否

站有限责任公司

803 原神华国能集团 线缆盘卷装置 ZL202010114255.6 发明专利 2020.02.24 2023.02.28 无 否

804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风桥装置和巷道系统 ZL201721247336.3 实用新型 2017.09.26 2018.05.22 无 否

805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废水处理装置 ZL201720835499.7 实用新型 2017.07.11 2018.02.27 无 否

1-1-16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一种综采工作面的巷道顶板

806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921705605.5 实用新型 2019.10.12 2020.06.30 无 否

退锚装置

807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轨道系统和综采工作面 ZL201720825340.7 实用新型 2017.07.07 2018.02.27 无 否

刮板运输机的链条松紧监测

808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2021323620.6 实用新型 2020.07.08 2021.02.26 无 否

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09 驱动装置及具有其的输送机 ZL201821155959.2 实用新型 2018.07.20 2019.04.09 无 否

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防磨给煤装置及具有其的流

810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720259776.4 实用新型 2017.03.16 2017.11.10 无 否

化床锅炉

811 原神华国能集团 锅炉的除尘装置及锅炉 ZL202021877556.6 实用新型 2020.09.01 2021.06.2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支撑组件及具有其的设备支

812 团、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 ZL201821137048.7 实用新型 2018.07.17 2019.02.19 无 否

撑架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偶合器勺管的止转装置及具

813 团、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 ZL201821137049.1 实用新型 2018.07.17 2019.02.19 无 否

有其的给水泵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风机故障报警装置及报警系

814 ZL201721449163.3 实用新型 2017.11.02 2019.02.19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统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

815 布风装置和循环流化床锅炉 ZL201620736536.4 实用新型 2016.07.13 2016.11.30 无 否

院有限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16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 电机 ZL201720243291.6 实用新型 2017.03.13 2017.10.17 无 否

电厂

817 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探水钻孔装置 ZL202022034098.6 实用新型 2020.09.16 2021.06.11 无 否

818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CFB 锅炉污染物耦合控制方 ZL201910473238.9 发明专利 2019.05.31 2020.08.28 无 否

1-1-16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法及 CFB 锅炉污染物耦合控制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推煤装置及具有其的送煤设

819 ZL201920555930.1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19.12.24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备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20 碳刷弧度研磨装置 ZL201920540447.6 实用新型 2019.04.19 2019.12.31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21 阀门拆装工具 ZL201720324262.2 实用新型 2017.03.29 2017.11.10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22 汽轮机蒸汽余热回收系统 ZL201620888807.8 实用新型 2016.08.16 2017.01.04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超临界 CFB 锅炉发电机组的

823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510977739.2 发明专利 2015.12.23 2018.06.29 无 否

给水泵 RB 控制系统及方法限责任公司

824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挡矸装置 ZL201820447782.7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2.18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25 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 泄渣阀 ZL201920555519.4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19.12.24 无 否

站有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26 一种锅炉系统 ZL201521138637.3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5.25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27 疏水系统 ZL201610319944.4 发明专利 2016.05.13 2018.11.09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28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 空气预热器 ZL201720013321.4 实用新型 2017.01.05 2017.08.01 无 否

829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高压开关柜 ZL201821844958.9 实用新型 2018.11.09 2019.10.15 无 否

830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防堆煤保护结构 ZL201720883246.7 实用新型 2017.07.19 2018.02.27 无 否

831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可伸缩护帮板及防护装置 ZL201922152193.3 实用新型 2019.12.04 2020.07.28 无 否

832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空冷岛风机入口封堵结构以 ZL201721525543.0 实用新型 2017.11.15 2018.09.04 无 否

1-1-16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及具有其的空冷岛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33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 一种直流母线电压检测设备 ZL201520629610.8 实用新型 2015.08.19 2015.12.16 无 否

电厂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燃

834 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 ZL201811051420.7 发明专利 2018.09.10 2020.04.17 无 否

烧给煤控制方法站有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35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脱硫系统 ZL201310213175.6 发明专利 2013.05.31 2016.02.03 无 否

限责任公司

836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气割压力表保护装置 ZL201920573364.7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2.18 无 否

837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皮带延伸辅助装置 ZL201720175677.8 实用新型 2017.02.24 2017.10.17 无 否

838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定位装置 ZL201821607256.9 实用新型 2018.09.29 2019.05.24 无 否

839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电机 ZL201720243282.7 实用新型 2017.03.13 2017.10.17 无 否

84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电缆带电检测仪 ZL201920010715.3 实用新型 2019.01.03 2019.11.05 无 否

841 原神华国能集团 定位装置 ZL201921658996.X 实用新型 2019.09.30 2020.10.13 无 否

842 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液压支架装置 ZL201921549278.9 实用新型 2019.09.18 2020.06.30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43 反应力锥切削装置 ZL201820685060.5 实用新型 2018.05.09 2018.12.18 无 否

团、内蒙古鲁能风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盘车装置及具有其的空气预

844 ZL201620526859.0 实用新型 2016.06.01 2016.11.09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热器

原神华国能集团、四川白马循环

845 一种冷渣器 ZL202010200127.3 发明专利 2020.03.20 2021.08.27 无 否

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46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 浮子式水位开关及加热器 ZL201721275393.2 实用新型 2017.09.29 2018.05.22 无 否

1-1-16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47 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 疏通装置及具有其的灰控阀 ZL201820390483.4 实用新型 2018.03.21 2018.10.26 无 否

站有限责任公司

848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采煤装置 ZL201920281420.X 实用新型 2019.03.05 2019.11.19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49 堵漏卡及管道 ZL201920200672.5 实用新型 2019.02.14 2019.11.05 无 否

团、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850 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推拉式传感器架 ZL202021946493.5 实用新型 2020.09.08 2021.06.01 无 否

851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断丝取出器 ZL201821419634.0 实用新型 2018.08.30 2019.05.24 无 否

852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用于综采面的清理机构 ZL201821419633.6 实用新型 2018.08.30 2019.06.07 无 否

一种骨架式导风板及导风组

853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2021538738.0 实用新型 2020.07.29 2021.06.22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54 清扫装置 ZL201721023384.4 实用新型 2017.08.15 2018.02.27 无 否

内蒙古鲁能风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内蒙古蒙东能

855 一种管道坡口加工设备 ZL202020807754.9 实用新型 2020.05.14 2021.01.12 无 否

源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56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循环流化床 ZL201620654096.8 实用新型 2016.06.27 2016.11.30 无 否

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油底加热器及具有其的发动

857 ZL201720418020.X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机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58 煤粉取样装置 ZL201820907864.5 实用新型 2018.06.12 2018.12.18 无 否

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859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换油装置 ZL201720418018.2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

86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高防开关柜 ZL201820539584.3 实用新型 2018.04.16 2018.12.18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用于机炉协调系统的控制方

861 ZL201511009208.0 发明专利 2015.12.29 2017.06.16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法、设备、系统

862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风力发电机 ZL201821018501.2 实用新型 2018.06.28 2019.02.19 无 否

1-1-16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团、内蒙古鲁能风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63 锅炉 ZL201620313152.1 实用新型 2016.04.14 2016.08.10 无 否

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烟风挡板轴承箱组件及具有

864 ZL201720694037.8 实用新型 2017.06.14 2018.02.16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其的锅炉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65 加热装置 ZL201720067995.2 实用新型 2017.01.18 2017.09.15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66 门闩装置 ZL201820789360.8 实用新型 2018.05.25 2019.02.19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旋流燃烧器及旋流燃烧器安

867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410010061.6 发明专利 2014.01.09 2015.06.10 无 否

装结构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68 团、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 空压机疏水装置 ZL201821248713.X 实用新型 2018.08.03 2019.04.09 无 否

限公司

869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捕尘网 ZL201920906488.2 实用新型 2019.06.14 2020.07.28 无 否

87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清扫机 ZL201920669125.1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19.12.31 无 否

远程控制系统及综采工作面

871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721449129.6 实用新型 2017.11.02 2018.06.15 无 否

设备列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72 螺旋管锅炉冷灰斗保护装置 ZL201820841613.1 实用新型 2018.05.31 2019.04.09 无 否

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73 团、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 镗床及其转接器 ZL201820656825.2 实用新型 2018.05.03 2018.12.18 无 否

限公司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焦作

874 一种电机系统 ZL202020173387.1 实用新型 2020.02.14 2020.08.11 无 否

电厂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SCR 系统的喷氨控制方法和

875 ZL201811076340.7 发明专利 2018.09.14 2020.11.03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装置

1-1-16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876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调节杠杆 ZL201821108755.3 实用新型 2018.07.12 2019.04.09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喷淋装置及具有其的烟气处

877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 ZL201720192287.1 实用新型 2017.03.01 2017.10.17 无 否

理系统司

878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单布风板结构的 CFB 锅炉 ZL201720719375.2 实用新型 2017.06.20 2018.02.16 无 否

盘线装置及具有其的皮带机

879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720330341.4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2.19 无 否

装置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80 便携式车床 ZL201720330344.8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1.14 无 否

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81 风筒的封堵装置 ZL201821018663.6 实用新型 2018.06.28 2019.05.21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82 刹车装置 ZL201920194071.8 实用新型 2019.02.12 2019.11.05 无 否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883 团、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 定位销及具有其的连接组件 ZL201920194073.7 实用新型 2019.02.12 2019.12.24 无 否

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84 一种锅炉系统 ZL201521134653.5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5.18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885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锅炉 ZL201721312006.8 实用新型 2017.10.11 2018.05.2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落煤装置和循环硫化床锅炉

886 团、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 ZL201820255216.6 实用新型 2018.02.12 2018.10.26 无 否

系统站有限责任公司

887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 辅助种植装置 ZL202220023482.2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6.10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88 化学制水处理装置 ZL201720685880.X 实用新型 2017.06.13 2018.02.16 无 否

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

889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610344782.X 发明专利 2016.05.23 2018.08.07 无 否

的主汽温控制方法和装置限责任公司

1-1-16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89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风筒和巷道 ZL201920207696.3 实用新型 2019.02.18 2019.11.19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91 煤炭干燥系统 ZL201620881520.2 实用新型 2016.08.15 2017.02.08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892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矿井的防尘喷淋装置 ZL201821276829.4 实用新型 2018.08.08 2019.04.09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93 对轮拆卸工具 ZL201720329179.4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8.02.27 无 否

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894 具有变频系统的磨煤机 ZL201521137073.1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5.25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895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上锁装置 ZL201720417690.X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超临界 CFB 锅炉再热汽温调

896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410535120.1 发明专利 2014.10.11 2017.08.25 无 否

整系统和调整方法限责任公司

897 原神华国能集团、河曲电煤 一种电缆连接器分合装置 ZL201922428698.8 实用新型 2019.12.30 2020.08.07 无 否

898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防脱截齿 ZL201720330385.7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1.21 无 否

899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一种脱硫喷淋塔 ZL201521117597.4 实用新型 2015.12.29 2016.05.18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空冷系统以及用于空冷系统

900 ZL201610297441.1 发明专利 2016.05.06 2018.02.06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的控制方法

901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可持续压持机构 ZL201920555374.8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19.12.24 无 否

902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照明综保装置 ZL201721192853.5 实用新型 2017.09.15 2018.06.15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宝清

903 一种内排土场导水系统 ZL201921382888.4 实用新型 2019.08.23 2020.06.09 无 否

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滑车防滑自锁装置和吊轨滑

904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921172380.1 实用新型 2019.07.24 2020.05.08 无 否

车系统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905 一种锅炉系统 ZL201521138264.X 实用新型 2015.12.31 2016.05.25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906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阀体 ZL201620790068.9 实用新型 2016.07.25 2017.01.04 无 否

1-1-16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轴承、轴承安装结构和轴承

907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510574015.3 发明专利 2015.09.10 2018.03.02 无 否

润滑系统限责任公司

908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矿井管道除垢器 ZL201820716169.0 实用新型 2018.05.14 2019.02.19 无 否

909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自移机尾 ZL201821152925.8 实用新型 2018.07.19 2019.04.09 无 否

干旱区煤矿区植被恢复的方

910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1910517516.6 发明专利 2019.06.14 2022.02.11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内蒙古蒙东能一种反渗透设备端盖拆卸工

911 ZL201921487684.7 实用新型 2019.09.09 2020.05.22 无 否

源有限公司具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用于尖峰冷却系统的水质调

912 ZL201720138738.3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08.25 无 否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节装置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

913 团、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锅炉中氧化皮的清洗方法 ZL201910395484.7 发明专利 2019.05.13 2020.07.28 无 否

北京中电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914 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 用于风机的滤网装置及风机 ZL201721813610.9 实用新型 2017.12.21 2018.07.20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915 阀门启闭装置 ZL201630557057.1 外观设计 2016.11.16 2017.06.13 无 否

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

916 原神华国能集团 收卷装置 ZL202010189700.5 发明专利 2020.03.18 2021.08.06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917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 SOE 模块测试系统 ZL201720690028.1 实用新型 2017.06.14 2018.06.15 无 否

电厂

918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百叶窗 ZL201720314935.6 实用新型 2017.03.28 2018.02.27 无 否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国能宁夏

919 锅炉的点火装置及锅炉 ZL202020317505.1 实用新型 2020.03.13 2020.12.11 无 否

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

1-1-16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屏式受热机构及循环流化床

920 原神华国能集团 ZL202010653698.2 发明专利 2020.07.08 2022.06.14 无 否

锅炉系统

921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拉拔装置 ZL201720330293.9 实用新型 2017.03.30 2017.11.10 无 否

922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锚定支护组件及采矿系统 ZL201821008353.6 实用新型 2018.06.27 2019.02.15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

923 矿车轨道 ZL201720456086.8 实用新型 2017.04.27 2018.05.22 无 否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国能集防泡沫溢出装置及具有其的

924 团、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 ZL201920193391.1 实用新型 2019.02.12 2019.12.06 无 否

吸收塔限公司多煤种掺烧的综合发电成本

925 原神华国能集团 估算方法和经济效益评估方 ZL202010771406.5 发明专利 2020.08.04 2024.03.08 无 否

原神华集团、原神华国能集团、点火风道设备及具有其的循

926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ZL201721428622.X 实用新型 2017.10.31 2018.05.22 无 否

环流化床锅炉限责任公司火电厂配电室的温度监测系

927 国源电力、府谷能源 ZL202221101501.5 实用新型 2022.05.09 2022.09.02 无 否

注1:上述部分专利权人名称登记为“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系大港发电曾用名。

注2:上述部分专利权人名称登记为“神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神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系宝清煤电曾用名。

注3:上述部分专利权人名称登记为“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系河曲发电曾用名。

2、新疆能源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 碎石开采装置 ZL202210228989.6 发明专利 2022.03.08 2025.07.0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多方交互信息处理

2 ZL202111509810.6 发明专利 2021.12.10 2025.06.24 无 否

公司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1-1-16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多级调节向心静动

辽宁大学、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

3 组合加载试验装置及其 ZL202210412663.9 发明专利 2022.04.19 2025.02.21 无 否

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方法基于定向长钻孔荧光标中煤科工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

4 记的边帮煤开采设备导 ZL202510444888.6 发明专利 2025.04.10 2025.07.11 无 否

司、新疆大学、新疆能源航方法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吉林水轮发电机超高频局部

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

5 放电稳定测试方法及装 ZL202410912445.0 发明专利 2024.07.09 2024.11.15 无 否

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四置

川大学、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

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自动配煤方法、系

6 ZL202111499555.1 发明专利 2021.12.09 2024.11.01 无 否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统、装置及存储介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煤炭产销信息安全

7 ZL202111492216.0 发明专利 2021.12.08 2024.09.06 无 否

公司传输方法和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巷道连续掘进系统及其

8 ZL201711455774.3 发明专利 2017.12.28 2024.08.2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方法一种煤炭运输车辆进站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 顺序排列方法、存储介 ZL202111480330.1 发明专利 2021.12.06 2024.07.23 无 否

公司质及系统

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顶板磨砂射流成缝的调

10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ZL202311757857.3 发明专利 2023.12.20 2024.03.19 无 否

控方法及系统公司

唐山神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国一种多风源供风的节能

11 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ZL202110343817.9 发明专利 2021.03.31 2024.01.02 无 否

煤炭干选系统

司、中国矿业大学基于煤矿采空区封存二

12 新疆能源 ZL202110744815.0 发明专利 2021.06.30 2024.05.03 无 否

氧化碳的系统及方法

13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一种多功能检测设备 ZL202111515794.1 发明专利 2021.12.13 2023.12.01 无 否

1-1-16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 钢丝绳的更换方法 ZL202211196959.8 发明专利 2022.09.28 2023.11.28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链条制造方法以及通过

15 ZL202210858242.9 发明专利 2022.07.20 2023.11.24 无 否

公司该方法获得的链条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一种地下巷道水库及其

16 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 ZL202111533650.9 发明专利 2021.12.15 2023.11.10 无 否

建造方法

院、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 输送装置 ZL202210368002.0 发明专利 2022.04.08 2023.10.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 土壤蓬松程度检测装置 ZL202210753813.2 发明专利 2022.06.29 2023.10.17 无 否

公司一种人工扰动后岩体内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 部裂隙发育情况测定方 ZL202210010638.8 发明专利 2022.01.05 2023.07.25 无 否

公司法及系统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 喷雾降尘装置 ZL202210228411.0 发明专利 2022.03.08 2023.07.2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 爆破防护装置 ZL202210228395.5 发明专利 2022.03.08 2023.06.13 无 否

公司冲击危险区域确定方

22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存储介质和电子设 ZL202011585019.9 发明专利 2020.12.28 2023.04.07 无 否

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布风板在线检测方

23 ZL202110706824.0 发明专利 2021.06.24 2023.03.24 无 否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法、系统及存储介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一种基于人造拱壳的覆

24 ZL202210769150.3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3.03.10 无 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能岩减损降沉方法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1-16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一种多源数据融合的矿

25 ZL202210769160.7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3.02.24 无 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能区精细用地分类方法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一种覆岩结构稳定性的

26 ZL202210770772.8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3.01.06 无 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能精准提升方法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煤层水力压裂联合共振

27 ZL201911330398.4 发明专利 2019.12.20 2022.08.30 无 否

东科技大学抽采瓦斯方法及封孔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一种矿区冲击地压的危

28 ZL201811357374.3 发明专利 2018.11.15 2022.05.20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险性评估方法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潜水含水层点状垂向导

29 ZL202010653825.9 发明专利 2020.07.08 2022.04.26 无 否

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水通道帷幕截流方法一种急倾斜特厚煤层开

西安科技大学、神华新疆能源有

30 采参数与外部调控优化 ZL202011031032.X 发明专利 2020.09.27 2021.08.24 无 否

限责任公司方法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华新一种冲击地压巷道锚杆

31 ZL201911276035.7 发明专利 2019.12.12 2021.07.30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防崩机构基于防冲锚索的围岩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神华新疆能

32 度变形监测装置及冲击 ZL202010310852.6 发明专利 2020.04.20 2021.06.29 无 否

源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大学预警方法一种可重复吸能巷道防

辽宁大学、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

33 冲液压支架及其防冲方 ZL201810481835.1 发明专利 2018.05.18 2020.10.30 无 否

任公司、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一种 1000MPa 级超高强

34 司、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西 抗腐蚀高延伸率的锚杆 ZL201811324520.2 发明专利 2018.11.08 2020.10.20 无 否

安天易矿山岩层控制科技有限公钢及其生产方法司

1-1-16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冲击地压危险的微震监

35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测预警方法、装置和系 ZL201811357353.1 发明专利 2018.11.15 2020.10.09 无 否

司、北京科技大学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适应巷道变形的让

36 ZL201710420798.9 发明专利 2017.06.07 2020.09.25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压一次支护方法用于综放工作面回撤期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37 间采空区遗煤自燃的防 ZL201810169869.7 发明专利 2018.03.01 2020.07.14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治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主动多级变频外让

38 ZL201710420800.2 发明专利 2017.06.07 2020.05.05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压装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瓦斯涌出量的预测方法

39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工 ZL201610147797.7 发明专利 2016.03.15 2019.04.05 无 否

及预测系统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基于外热式回转炉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40 炭化的煤基活性炭制备 ZL201610202133.6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9.01.1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烟气内循环的氧化

41 ZL201610200929.8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9.01.1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炭化系统及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煤粉成型装置及成

42 ZL201610201077.4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9.01.1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型方法

一种具有高吸附性、高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43 堆比重的煤基压块活性 ZL201610378023.5 发明专利 2016.05.31 2019.01.1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炭的制备方法一种适用于水处理的煤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44 基压块活性炭的制备方 ZL201610377911.5 发明专利 2016.05.31 2018.10.16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无粘结剂的粉煤高

45 ZL201610201142.3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8.10.1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强度成型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高比表面积的煤基

46 ZL201610378230.0 发明专利 2016.05.31 2018.10.1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压块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1-1-16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高吸附性煤基压块

47 ZL201610378477.2 发明专利 2016.05.31 2018.08.14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煤基活性炭的氧化

48 ZL201610201140.4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8.07.27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炭化装置及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基于多段耙式炉的

49 ZL201610201404.6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8.07.06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活性炭活化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高亚甲蓝值的煤基

50 ZL201610377825.4 发明专利 2016.05.31 2018.06.08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压块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煤矿冲击地压联合

51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科技 监测预警系统及其监测 ZL201610027792.0 发明专利 2016.01.15 2018.05.15 无 否

大学预警方法一种调节产品堆比重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52 煤基压块活性炭的制备 ZL201610378352.X 发明专利 2016.05.31 2018.03.30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无粘结剂煤基压块

53 ZL201610201435.1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8.03.27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的制备方法急倾斜特厚煤层短壁放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54 顶煤工作面的放煤控制 ZL201510564123.2 发明专利 2015.09.07 2018.02.09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烟气内循环的煤基

55 ZL201610200730.5 发明专利 2016.03.31 2018.01.16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用于急倾斜特厚煤层的

56 ZL201110095748.0 发明专利 2011.04.15 2013.04.10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支护方法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57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测量转换组件及万用表 ZL202422857310.7 实用新型 2024.11.21 2025.10.24 无 否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58 煤泥水处理装置 ZL202422925891.3 实用新型 2024.11.27 2025.10.2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59 螺杆清洁器 ZL202422857298.X 实用新型 2024.11.21 2025.10.21 无 否

公司

1-1-16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0 矿电接线箱 ZL202422925867.X 实用新型 2024.11.27 2025.10.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1 视频监控系统 ZL202422676423.7 实用新型 2024.11.01 2025.10.1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隔离装置及具有其的隔

62 公司、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 ZL202422968953.9 实用新型 2024.11.30 2025.10.10 无 否

离设备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3 煤壁护帮装置 ZL202422785695.0 实用新型 2024.11.14 2025.10.0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4 画线装置 ZL202422968697.3 实用新型 2024.11.29 2025.10.0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5 驱动装置 ZL202422968731.7 实用新型 2024.11.29 2025.10.0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支架组件及具有其的激

66 ZL202422994453.2 实用新型 2024.12.04 2025.10.03 无 否

公司光指向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矿用钻孔窥视仪摄

67 ZL202423103253.X 实用新型 2024.12.16 2025.10.03 无 否

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像头定位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8 磨光机辅助支架 ZL202422857330.4 实用新型 2024.11.21 2025.09.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69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导水裂隙带检测装置 ZL202423025018.5 实用新型 2024.12.06 2025.09.26 无 否

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学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煤矿火灾烟雾监测

70 ZL202422215901.4 实用新型 2024.09.10 2025.09.23 无 否

公司乌东煤矿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1 运输装置 ZL202422785702.7 实用新型 2024.11.14 2025.09.2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2 锚杆切断装置 ZL202422794086.1 实用新型 2024.11.15 2025.09.19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3 光纤固定装置 ZL202422857285.2 实用新型 2024.11.21 2025.09.19 无 否

公司

1-1-16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4 煤炭装载运输辅助装置 ZL202422968744.4 实用新型 2024.11.29 2025.09.1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5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煤炭脱水装置 ZL202422746781.0 实用新型 2024.11.11 2025.09.12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6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一种皮带机尾除尘系统 ZL202422903059.3 实用新型 2024.11.26 2025.09.12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7 边坡支挡装置 ZL202422143163.7 实用新型 2024.08.30 2025.09.09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8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巷道注浆模拟装置 ZL202422502364.1 实用新型 2024.10.15 2025.09.09 无 否

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79 输送装置 ZL202422651998.3 实用新型 2024.10.29 2025.09.09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80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煤炭干燥脱水装置 ZL202422746795.2 实用新型 2024.11.11 2025.09.09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矿山水资源循环利

81 ZL202422215818.7 实用新型 2024.09.10 2025.08.26 无 否

公司乌东煤矿用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82 隔爆型漏电试验装置 ZL202422703352.5 实用新型 2024.11.04 2025.08.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矿用防爆大倾角轨道巡

83 ZL202422903093.0 实用新型 2024.11.26 2025.08.26 无 否

公司检机器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84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转接装置 ZL202422903784.0 实用新型 2024.11.26 2025.08.19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85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控尘装置 ZL202422607149.8 实用新型 2024.10.24 2025.07.15 无 否

任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

1-1-16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急倾斜薄煤层巷道

86 ZL202422216024.2 实用新型 2024.09.10 2025.07.04 无 否

公司乌东煤矿煤层顶板预紧式伸缩梁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用于巷道隅角的堵漏装

87 ZL202422444625.9 实用新型 2024.10.09 2025.07.01 无 否

公司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降低机械损伤的矿压传

88 ZL202422317629.0 实用新型 2024.09.20 2025.06.27 无 否

任公司、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感器(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89 煤仓闸门 ZL202422345261.9 实用新型 2024.09.24 2025.06.2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0 煤炭运输装置 ZL202422345276.5 实用新型 2024.09.24 2025.06.2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1 锚索运输车 ZL202422345269.5 实用新型 2024.09.24 2025.06.1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2 定向切缝装置 ZL202422357285.6 实用新型 2024.09.25 2025.06.0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浅槽分选机刮板装

93 公司、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 ZL202421669018.6 实用新型 2024.07.12 2025.05.27 无 否

置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4 紧链装置 ZL202421749972.6 实用新型 2024.07.22 2025.05.2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除水装置及具有其的气

95 ZL202420938940.4 实用新型 2024.04.29 2025.04.15 无 否

公司体检测组件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6 输送带撕裂检测装置 ZL202420983561.7 实用新型 2024.05.07 2025.04.1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7 阻车装置 ZL202421532572.X 实用新型 2024.06.28 2025.04.15 无 否

公司

98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吊装装置 ZL202421547022.5 实用新型 2024.07.01 2025.04.15 无 否

1-1-16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99 托辊调整装置 ZL202421560847.0 实用新型 2024.07.02 2025.04.1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0 搬运装置 ZL202421574064.8 实用新型 2024.07.03 2025.04.1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1 转运装置 ZL202421708936.5 实用新型 2024.07.17 2025.04.1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2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伸缩梯 ZL202420938973.9 实用新型 2024.04.29 2025.02.18 无 否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3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顶板破碎设备 ZL202421183883.X 实用新型 2024.05.27 2025.02.18 无 否

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学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4 放线装置 ZL202421230891.5 实用新型 2024.05.30 2025.02.18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多功能煤炭机械用

105 ZL202421002451.4 实用新型 2024.05.10 2025.01.24 无 否

公司电气连接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6 视频监视系统 ZL202323668107.7 实用新型 2023.12.30 2024.12.2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7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胶带卷支架 ZL202420546747.6 实用新型 2024.03.19 2024.12.20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架空乘人装置用钢丝绳

108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ZL202421114774.2 实用新型 2024.05.20 2024.12.20 无 否

展放工装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09 气体检测回收装置 ZL202420432568.X 实用新型 2024.03.04 2024.10.2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0 排水装置 ZL202420655897.0 实用新型 2024.03.29 2024.10.2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1-1-16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1 制氮冷却装置 ZL202420655872.0 实用新型 2024.03.29 2024.10.2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2 输送带智能检测装置 ZL202323484706.3 实用新型 2023.12.19 2024.10.11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冷却装置、冷却系统及

113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ZL202323340806.9 实用新型 2023.12.06 2024.10.01 无 否

供能系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4 公司、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 筛选设备 ZL202420116993.8 实用新型 2024.01.17 2024.10.01 无 否

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5 公司、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 机电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ZL202420485479.1 实用新型 2024.03.12 2024.10.01 无 否

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6 平车器 ZL202322466051.0 实用新型 2023.09.11 2024.09.0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7 井下运输车 ZL202322375395.0 实用新型 2023.08.30 2024.08.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8 喷洒系统 ZL202322798052.5 实用新型 2023.10.17 2024.08.0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19 煤粉收集称重装置 ZL202323357194.4 实用新型 2023.12.07 2024.07.2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煤矿防泄压回流封孔装

120 ZL202323095665.9 实用新型 2023.11.14 2024.06.25 无 否

公司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光伏板放置装置及光伏

121 ZL202322868845.X 实用新型 2023.10.24 2024.06.11 无 否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发电设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22 摆动角度测量装置 ZL202323071098.3 实用新型 2023.11.10 2024.06.07 无 否

公司

123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挡风装置 ZL202322686096.9 实用新型 2023.09.28 2024.05.31 无 否

1-1-16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24 公司、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 筛分装置及分选系统 ZL202322686175.X 实用新型 2023.09.28 2024.05.31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25 出票装置 ZL202322798063.3 实用新型 2023.10.17 2024.05.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26 支撑防护装置 ZL202322628153.8 实用新型 2023.09.25 2024.05.1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27 固定装置 ZL202322628159.5 实用新型 2023.09.25 2024.05.0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28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冷却系统 ZL202322459377.0 实用新型 2023.09.08 2024.04.30 无 否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制氮机吸附罐及具有其

129 公司、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 ZL202322487248.2 实用新型 2023.09.12 2024.04.30 无 否

的制氮机系统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30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支护系统测试装置 ZL202322459403.X 实用新型 2023.09.08 2024.04.26 无 否

任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31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巷道支护结构 ZL202322274890.2 实用新型 2023.08.22 2024.04.09 无 否

任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32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防洪系统 ZL202321366069.7 实用新型 2023.05.31 2024.03.01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33 拆卸装置 ZL202320308089.2 实用新型 2023.02.23 2023.11.28 无 否

公司一种适用于煤矿斜井一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34 坡三挡智能分析安全管 ZL202321737780.9 实用新型 2023.07.04 2023.11.21 无 否

公司理系统

1-1-16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35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轨道运输转弯装置 ZL202320243826.5 实用新型 2023.02.16 2023.11.10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液压系统及矿用远距离

136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 ZL202321003645.1 实用新型 2023.04.25 2023.11.10 无 否

喷浆机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连接组件及具有其的冷

137 ZL202320398166.8 实用新型 2023.03.06 2023.10.27 无 否

公司却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露天矿山爆破的装药结

138 ZL202320598091.8 实用新型 2023.03.20 2023.10.27 无 否

公司构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井下煤层注水封孔

139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 ZL202320598058.5 实用新型 2023.03.20 2023.10.27 无 否

装置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融雪剂撒布机和融雪剂

140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ZL202320615508.7 实用新型 2023.03.21 2023.10.27 无 否

撒布车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1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 封孔装置 ZL202320713602.6 实用新型 2023.04.03 2023.10.27 无 否

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2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轨道放线架 ZL202321065360.0 实用新型 2023.05.05 2023.10.27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3 输送机带下清煤装置 ZL202321179442.8 实用新型 2023.05.15 2023.10.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4 综掘机 ZL202321192824.4 实用新型 2023.05.16 2023.10.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5 吊桶 ZL202321194317.4 实用新型 2023.05.17 2023.10.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6 吊桶 ZL202321200482.6 实用新型 2023.05.17 2023.10.27 无 否

公司

1-1-16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7 公司、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 分选机 ZL202321200479.4 实用新型 2023.05.17 2023.10.27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8 吊桶翻矸装置 ZL202321259718.3 实用新型 2023.05.22 2023.10.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49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 煤矿瓦斯抽放管路 ZL202320214977.8 实用新型 2023.02.14 2023.10.20 无 否

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0 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 路灯防撞装置 ZL202320615419.2 实用新型 2023.03.21 2023.10.20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1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浮油检测及收集装置 ZL202320615522.7 实用新型 2023.03.21 2023.10.20 无 否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2 支护装置 ZL202320705761.1 实用新型 2023.03.31 2023.10.2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3 电缆防磨损装置 ZL202320354763.0 实用新型 2023.02.28 2023.10.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4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给料装置 ZL202320563389.5 实用新型 2023.03.21 2023.10.17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基于磨砂射流轴向

155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ZL202223302062.7 实用新型 2022.12.07 2023.07.25 无 否

切缝的折叠式支撑装置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6 除尘装置 ZL202320411481.X 实用新型 2023.03.06 2023.07.2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7 除尘装置 ZL202320615517.6 实用新型 2023.03.21 2023.07.2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8 用于注浆的电极装置 ZL202320009319.5 实用新型 2023.01.03 2023.07.14 无 否

公司

1-1-16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59 甲烷传感器 ZL202320182736.X 实用新型 2023.01.31 2023.07.1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0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移动式钻机平台 ZL202320354744.8 实用新型 2023.02.28 2023.07.14 无 否

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

161 探测装置 ZL202320615511.9 实用新型 2023.03.21 2023.07.14 无 否

任公司、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2 运输装置 ZL202320017758.0 实用新型 2023.01.04 2023.06.1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3 火灾束管监测装置 ZL202222783812.0 实用新型 2022.10.21 2023.03.2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4 气体检测装置 ZL202222870350.6 实用新型 2022.10.26 2023.02.2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5 注浆桶 ZL202222604823.8 实用新型 2022.09.29 2023.01.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6 油桶起吊倾倒装置 ZL202222452424.4 实用新型 2022.09.15 2023.01.1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7 风动加油装置 ZL202222471256.3 实用新型 2022.09.15 2023.01.1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8 井下开关安装装置 ZL202222589408.X 实用新型 2022.09.28 2022.12.2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69 巡检机器人 ZL202221960802.3 实用新型 2022.07.27 2022.12.0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锚管及具有其的岩土加

170 ZL202222046526.6 实用新型 2022.08.04 2022.12.06 无 否

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固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1 输送带剥皮装置 ZL202221650778.3 实用新型 2022.06.29 2022.11.25 无 否

公司

1-1-16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液压臂架式遥控起吊装

172 ZL202221650779.8 实用新型 2022.06.29 2022.11.25 无 否

公司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3 输送带剥头装置 ZL202221648613.2 实用新型 2022.06.29 2022.11.2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4 运输设备 ZL202222402616.4 实用新型 2022.09.09 2022.11.25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综掘面截割头产尘模拟

175 ZL202221977384.9 实用新型 2022.07.28 2022.11.11 无 否

公司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6 夹持机构 ZL202221654091.7 实用新型 2022.06.29 2022.10.1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7 雷达安装支架 ZL202221654092.1 实用新型 2022.06.29 2022.10.1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78 钻孔装置 ZL202221819409.2 实用新型 2022.07.14 2022.10.14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浓缩机底流浓度实

179 ZL202220483198.3 实用新型 2022.03.04 2022.09.16 无 否

公司时监测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0 液力耦合器拆卸装置 ZL202220727956.1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9.1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1 一种退役动力电池箱 ZL202220093407.3 实用新型 2022.01.13 2022.08.3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2 一种运输车装置 ZL202220180010.8 实用新型 2022.01.21 2022.08.3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油缸内壁焊接辅助

183 ZL202220539042.2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08.30 无 否

公司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4 一种顶板离层仪 ZL202220728056.9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30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综掘工作面迎头防片帮

185 公司、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 ZL202220749115.0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30 无 否

临时支护系统任公司

1-1-16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斜巷胶带输送机保护装

186 公司、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 ZL202220749114.6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30 无 否

置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7 扶梯装置 ZL202220926970.4 实用新型 2022.04.20 2022.08.2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88 爆破孔测定装置 ZL202221139444.X 实用新型 2022.05.12 2022.08.23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滑动装置及岩石试件直

189 ZL202220520562.9 实用新型 2022.03.08 2022.08.16 无 否

公司剪试验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0 挂梯装置 ZL202220594766.7 实用新型 2022.03.17 2022.08.1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井下反水装置和井

191 ZL202220727957.6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16 无 否

公司下反水系统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2 链环标记设备 ZL202220819629.9 实用新型 2022.04.08 2022.08.1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3 一种自救器放置装置 ZL202123074431.7 实用新型 2021.12.08 2022.08.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4 控制阀组防护箱 ZL202220473631.5 实用新型 2022.03.03 2022.08.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精煤排料助力装置及包

195 ZL202220507436.X 实用新型 2022.03.07 2022.08.12 无 否

公司括其的浅槽分选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6 一种油缸架窝修复装置 ZL202220520786.X 实用新型 2022.03.09 2022.08.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钻屑收集装置及钻机总

197 ZL202220541370.6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08.12 无 否

公司成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8 矿用闭锁阻车器 ZL202220541368.9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08.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199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 一种事故照明系统 ZL202220542222.6 实用新型 2022.03.11 2022.08.12 无 否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16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0 一种煤层模拟实验平台 ZL202220567907.6 实用新型 2022.03.14 2022.08.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1 一种矿车锁车装置 ZL202220728057.3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1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2 一种岩体裂隙检测装置 ZL202220028999.0 实用新型 2022.01.05 2022.07.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用于综采工作面转载机

203 公司、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 ZL202220258309.0 实用新型 2022.02.08 2022.07.26 无 否

的急停装置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4 冲洗装置 ZL202220473634.9 实用新型 2022.03.03 2022.07.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5 链环测量工具 ZL202220499214.8 实用新型 2022.03.07 2022.07.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6 单体液压支柱运输车 ZL202220506388.2 实用新型 2022.03.08 2022.07.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7 爆破用承载装置 ZL202220662564.1 实用新型 2022.03.24 2022.07.26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8 公司、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 用于矿车的掩车装置 ZL202220265455.6 实用新型 2022.02.08 2022.07.22 无 否

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09 电机装置 ZL202220534167.6 实用新型 2022.03.11 2022.07.2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0 起吊装置 ZL202220594600.5 实用新型 2022.03.17 2022.07.22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炭化尾气的气粉分

211 ZL202123114860.2 实用新型 2021.12.10 2022.06.28 无 否

公司离系统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2 一种保水盆 ZL202122799354.5 实用新型 2021.11.15 2022.05.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3 一种锚固药卷 ZL202122813581.9 实用新型 2021.11.16 2022.05.17 无 否

公司、河南理工大学

1-1-16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4 一种矿用存放架 ZL202122877039.X 实用新型 2021.11.22 2022.05.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5 一种油桶夹持工装 ZL202122893376.8 实用新型 2021.11.23 2022.05.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16 一种矿用喷雾装置 ZL202122892810.0 实用新型 2021.11.23 2022.05.17 无 否

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顶板深孔预裂爆破

217 ZL202220230206.3 实用新型 2022.01.27 2022.05.17 无 否

公司送药平台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一种顶板深孔预裂爆破

218 ZL202220230197.8 实用新型 2022.01.27 2022.05.17 无 否

公司立柱式送药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架空人车更换钢丝绳的

219 公司、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 ZL202122296836.9 实用新型 2021.09.22 2022.03.22 无 否

装置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管型母线的接地线连接

220 ZL202122093313.4 实用新型 2021.08.31 2022.02.01 无 否

公司装置及接地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电缆移动装置及电缆移

221 ZL202122093406.7 实用新型 2021.08.31 2022.02.01 无 否

公司动装置总成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用于架空人车钢丝绳的

222 公司、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 ZL202122170054.0 实用新型 2021.09.08 2022.02.01 无 否

单边防脱绳装置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23 一种压力监测设备 ZL202122284203.6 实用新型 2021.09.18 2022.02.01 无 否

公司基于煤矿采空区封存二

224 新疆能源 ZL202121490259.0 实用新型 2021.06.30 2022.01.25 无 否

氧化碳的系统

唐山神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国一种多风源供风的超级

225 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ZL202120647228.5 实用新型 2021.03.31 2021.12.17 无 否

节能煤炭干选系统

司、中国矿业大学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26 起重器 ZL202023344014.5 实用新型 2020.12.31 2021.11.30 无 否

公司

1-1-16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综采面转载机和破碎机

227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ZL202023234009.9 实用新型 2020.12.28 2021.11.02 无 否

的急停装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28 卡轨器及卡轨总成 ZL202023282186.4 实用新型 2020.12.29 2021.11.02 无 否

公司

229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综采移动式取油车 ZL202023173242.0 实用新型 2020.12.23 2021.09.03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30 公司、新疆华晨设备制造安装有 高压开关柜系统 ZL202023282055.6 实用新型 2020.12.29 2021.09.03 无 否

限公司一种冲击地压矿井区段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31 窄煤柱用锚杆支护预警 ZL202022148194.3 实用新型 2020.09.25 2021.06.01 无 否

公司、西安科技大学装置

232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液压支架提升装置 ZL201922253170.1 实用新型 2019.12.16 2020.08.2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233 一种锚杆防崩装置 ZL201922232800.7 实用新型 2019.12.12 2020.08.07 无 否

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用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34 ZL201920665450.0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0.04.03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传感器的悬挂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35 端头支架防护总成 ZL201920671466.2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0.02.21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液压支柱三用阀防冲装

236 ZL201920817665.X 实用新型 2019.05.31 2020.02.21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置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37 钻机固定架 ZL201821348217.1 实用新型 2018.08.21 2019.11.12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38 转载机提升装置 ZL201821495024.9 实用新型 2018.09.13 2019.06.14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39 过渡架的辅助移架装置 ZL201820749578.0 实用新型 2018.05.18 2019.01.08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40 逆止器及深孔装药装置 ZL201820749561.5 实用新型 2018.05.18 2019.01.04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41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巷道连续掘进系统 ZL201721885375.6 实用新型 2017.12.28 2018.09.11 无 否

1-1-16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42 刹带装置 ZL201721750192.3 实用新型 2017.12.15 2018.08.0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43 掘进工作面收纳装置 ZL201721762411.X 实用新型 2017.12.15 2018.07.20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44 综采工作面临时轨道 ZL201721440321.9 实用新型 2017.11.01 2018.07.0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45 电缆单轨吊 ZL201721489150.9 实用新型 2017.11.09 2018.06.05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

246 ZL201721391359.1 实用新型 2017.10.26 2018.05.25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操作手柄的限位机构及

247 ZL201721068393.5 实用新型 2017.08.24 2018.03.27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的液压支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48 矿用转载机的急停装置 ZL201720994935.5 实用新型 2017.08.10 2018.03.2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用于巷道支护装置及支

249 ZL201720579081.4 实用新型 2017.05.23 2018.01.16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护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50 一种干流尾气焚烧炉 ZL201720138477.5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12.29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种颗粒物料表面粉尘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51 脱除装置及活性炭出料 ZL201720443465.3 实用新型 2017.04.25 2017.12.29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包装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52 炭化粉料加湿系统 ZL201720138475.6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10.1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53 活性炭炭化料出料装置 ZL201720141287.9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09.2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实验用活性炭活化

254 ZL201720138474.1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09.2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炉

255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一种型煤强度测试仪 ZL201720141479.X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09.05 无 否

1-1-16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压块活性炭出料检测装

256 ZL201720138476.0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09.05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57 液压支架模型装置 ZL201620846877.7 实用新型 2016.08.05 2017.04.1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移动变压器断电报警装

258 ZL201620700556.6 实用新型 2016.07.05 2017.01.1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用于拆卸 U 型棚螺栓的

259 ZL201620580329.4 实用新型 2016.06.15 2016.12.14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扳手套筒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60 安全平车架 ZL201620513995.6 实用新型 2016.05.31 2016.12.07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煤矿冲击地压联合

261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科技 ZL201620040155.2 实用新型 2016.01.15 2016.11.30 无 否

监测预警系统大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液压支架放煤涌出

262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工 ZL201620243451.2 实用新型 2016.03.28 2016.11.23 无 否

硫化氢的处理装置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分段外热回转式炭

263 ZL201620268102.6 实用新型 2016.03.31 2016.11.2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炉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64 一种煤粉成型装置 ZL201620267979.3 实用新型 2016.03.31 2016.11.23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种用于单滚筒短壁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65 煤机的摇臂采高检测系 ZL201620125746.X 实用新型 2016.02.17 2016.09.2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炭化尾气余热回收

266 ZL201620269191.6 实用新型 2016.03.31 2016.09.2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氧化炭化装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烟气内循环的氧化

267 ZL201620268541.7 实用新型 2016.03.31 2016.09.2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炭化系统

268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一种煤基活性炭的氧化 ZL201620268495.0 实用新型 2016.03.31 2016.09.21 无 否

1-1-16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限制使用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炭化装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69 一种放水器 ZL201521071755.7 实用新型 2015.12.21 2016.07.20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70 一种液压防喷钻杆 ZL201521105632.0 实用新型 2015.12.25 2016.06.29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一种用于绞车轴承的测

271 ZL201521034487.1 实用新型 2015.12.14 2016.06.2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温装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72 红外遥控装置 ZL201521072166.0 实用新型 2015.12.21 2016.06.22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

273 用于转载机的拉移装置 ZL201521130166.1 实用新型 2015.12.30 2016.06.01 无 否

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上述部分专利权人名称登记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系新疆能源曾用名。

3、化工公司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1 空气净化增湿装置 ZL201820309047.X 实用新型 2018.03.06 2018.10.2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筛料系统、多级筛料装置以

2 ZL201820307239.7 实用新型 2018.03.06 2018.12.18 无 否

油分公司及煤制油工艺多级筛料装置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 萃取塔 ZL201820307010.3 实用新型 2018.03.06 2018.12.1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4 机泵组件 ZL201820330806.0 实用新型 2018.03.09 2018.10.2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5 污水均质装置 ZL201820444171.7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2.18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6 煤浆混捏机 ZL201820453377.6 实用新型 2018.04.02 2018.12.18 无 否

油分公司

1-1-16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包头煤化工 MTO 产品气的碱洗黄油的处

7 ZL201810321153.4 发明专利 2018.04.11 2020.10.20 无 否

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理装置及方法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 过滤器、水封罐和火炬系统 ZL201820596485.9 实用新型 2018.04.24 2019.02.1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 潜水泵的固定装置 ZL201820596442.0 实用新型 2018.04.24 2018.12.1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污水毒性的检测方法及污水

10 ZL201810380641.2 发明专利 2018.04.25 2021.04.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毒性检测装置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

11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炭/炭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ZL201810380640.8 发明专利 2018.04.25 2021.07.20 无 否

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液化残渣制取合成气的系

12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0411176.4 发明专利 2018.05.02 2021.05.11 无 否

统和方法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13 机械密封辅助循环泵 ZL201820674899.9 实用新型 2018.05.07 2018.12.18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14 转子组件的拆卸装置 ZL201820673997.0 实用新型 2018.05.07 2018.12.18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15 气化炉 ZL201820673890.6 实用新型 2018.05.07 2018.12.18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16 输煤装置 ZL201820716168.6 实用新型 2018.05.14 2018.12.18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17 拆卸装置及拆卸方法 ZL201810455729.6 发明专利 2018.05.14 2020.09.29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18 试压工具 ZL201820712503.5 实用新型 2018.05.14 2018.12.18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19 污水处理系统 ZL201820731759.0 实用新型 2018.05.16 2019.04.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20 甲醇制烯烃系统 ZL201820745543.X 实用新型 2018.05.18 2019.02.19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1-1-16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21 含盐污水的软化系统 ZL201820751811.9 实用新型 2018.05.18 2019.02.19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

22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药匙 ZL201820790114.4 实用新型 2018.05.24 2019.02.15 无 否

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23 煤粉立磨机 ZL201820842202.4 实用新型 2018.06.01 2019.02.15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24 手动配样器 ZL201820874985.4 实用新型 2018.06.06 2018.12.18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压缩机组干气密封的供气系

25 ZL201820997693.X 实用新型 2018.06.26 2019.02.19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统及具有其的甲醇合成系统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催化剂的还原系统及低碳混

26 ZL201821008407.9 实用新型 2018.06.27 2019.04.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合醇合成系统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用于处理含盐废水的方法和

27 ZL201810682587.7 发明专利 2018.06.27 2021.08.2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系统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闪蒸气的处理系统及具

28 ZL201821003113.7 实用新型 2018.06.27 2019.04.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有其的甲醇合成系统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29 稳定电网的方法及系统 ZL201810718546.9 发明专利 2018.07.03 2021.08.03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30 减渣采样器及采样组件 ZL201821043572.8 实用新型 2018.07.03 2019.02.19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31 溶解氧测定装置 ZL201821050747.8 实用新型 2018.07.03 2019.02.19 无 否

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

32 海研究院,中煤科工清洁能源股 气化水煤浆添加剂制备方法 ZL201810735959.8 发明专利 2018.07.06 2021.04.06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幕墙装配结构及具有其的幕

33 ZL201810738794.X 发明专利 2018.07.06 2020.05.19 无 否

技术公司墙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34 汽水系统 ZL201810798086.5 发明专利 2018.07.19 2020.06.19 无 否

化工

1-1-16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35 空冷凝汽器 ZL201821153244.3 实用新型 2018.07.19 2019.04.09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36 母联电路的处理方法和装置 ZL201810813652.5 发明专利 2018.07.23 2020.09.18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直接液化油渣的分离系统

37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0812618.6 发明专利 2018.07.23 2021.04.16 无 否

及分离方法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甲醇制烯烃反应器的控制方

38 ZL201810819411.1 发明专利 2018.07.24 2021.10.15 无 否

技术公司法及装置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39 催化剂的还原系统 ZL201821191118.7 实用新型 2018.07.25 2019.05.2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咸阳

40 研磨机 ZL201821191151.X 实用新型 2018.07.25 2019.04.09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酸性气硫回收系统及酸性气

41 ZL201810836688.5 发明专利 2018.07.26 2020.05.08 无 否

油分公司的硫回收方法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42 含硫气体的处理系统 ZL201821211993.7 实用新型 2018.07.27 2019.04.09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43 污泥过滤系统 ZL201821212151.3 实用新型 2018.07.27 2019.04.09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44 低压液化气体蒸发装置 ZL201821212133.5 实用新型 2018.07.27 2019.04.09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铁系催化剂、其制备方法及

45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0864204.8 发明专利 2018.08.01 2021.05.18 无 否

应用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变压器油基础油及其制备方

46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0865649.8 发明专利 2018.08.01 2020.11.03 无 否

法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47 恒温色谱箱 ZL201821236668.6 实用新型 2018.08.01 2019.04.09 无 否

油分公司

1-1-16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一种煤液化沥青的制备方

48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0866707.9 发明专利 2018.08.01 2020.11.13 无 否

法、制备装置及煤液化沥青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49 光热建筑一体化供暖系统 ZL201821254077.1 实用新型 2018.08.03 2019.04.09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50 质量流量计 ZL201810891912.0 发明专利 2018.08.07 2020.05.08 无 否

油分公司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51 锁斗 ZL201821341979.9 实用新型 2018.08.20 2019.05.2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气体过滤装置及具有其的气

52 ZL201811006008.3 发明专利 2018.08.30 2021.04.09 无 否

油分公司体分离设备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53 风光能源热泵系统 ZL201811014385.1 发明专利 2018.08.31 2020.06.09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54 光伏组件的监测装置 ZL201811076349.8 发明专利 2018.09.14 2020.07.17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木

55 除雾器 ZL201821540995.0 实用新型 2018.09.20 2019.05.24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生产环烷基冷冻机油基础油

56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1132497.7 发明专利 2018.09.27 2020.11.13 无 否

的方法和装置究院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57 气动执行机构 ZL201821585170.0 实用新型 2018.09.27 2019.06.07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等温变换装置及包含其的合

58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 ZL201811152181.4 发明专利 2018.09.29 2020.11.06 无 否

成气完全变换反应系统程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59 微反评价装置 ZL201821733711.X 实用新型 2018.10.24 2019.06.21 无 否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60 清堵装置 ZL201811271429.9 发明专利 2018.10.29 2020.05.08 无 否

油分公司

1-1-16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气体中痕量氢气、氧气和氮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61 气的气相色谱分析装置和分 ZL201811270093.4 发明专利 2018.10.29 2021.07.27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析方法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

62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一种对甲酚的分离方法 ZL201811274585.0 发明专利 2018.10.29 2021.09.17 无 否

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一种废水的非晶种法蒸发处

63 ZL201811270105.3 发明专利 2018.10.29 2022.10.04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理方法和处理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64 在线清洗设备及水洗塔 ZL201821784324.9 实用新型 2018.10.31 2019.07.16 无 否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65 石脑油的反应装置 ZL201821796935.5 实用新型 2018.11.01 2019.11.01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甲醇制烯烃反应.再生系统的

66 ZL201811296275.9 发明专利 2018.11.01 2021.03.02 无 否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停开工方法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67 引压阀接头防松机构 ZL201821824915.4 实用新型 2018.11.06 2019.06.2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甲醇制烯烃产品气的冷却装

68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 ZL201811318431.7 发明专利 2018.11.06 2021.04.09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直接液化铁系催化剂及其

69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1362123.4 发明专利 2018.11.15 2021.08.20 无 否

制备方法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基高密度液体燃料及其制

70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811428632.2 发明专利 2018.11.27 2021.01.05 无 否

备方法究院

上海福思特流体机械有限公司,一种三柱塞煤浆进料泵用注

71 ZL201822209726.2 实用新型 2018.12.27 2019.09.27 无 否

煤制油分公司入机构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上海一种三柱塞煤浆进料泵用冲

72 ZL201822210090.3 实用新型 2018.12.27 2019.09.20 无 否

福思特流体机械有限公司洗机构

上海福思特流体机械有限公司,一种新型三柱塞煤浆进料泵

73 ZL201822209730.9 实用新型 2018.12.27 2019.10.15 无 否

煤制油分公司机组

1-1-16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上海一种三柱塞煤浆进料泵用新

74 ZL201822210074.4 实用新型 2018.12.27 2019.10.15 无 否

福思特流体机械有限公司型进口集合管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75 衬里管道疏通工具 ZL201920007865.9 实用新型 2019.01.03 2019.09.03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76 一种拆卸工具 ZL201920010631.X 实用新型 2019.01.03 2019.10.22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77 刮板机 ZL201920030733.8 实用新型 2019.01.08 2019.10.22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78 钢筋笼下放装置 ZL201920194072.2 实用新型 2019.02.12 2019.12.03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79 药剂投加装置 ZL201920193699.6 实用新型 2019.02.12 2019.11.15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80 进料泵 ZL201920194171.0 实用新型 2019.02.13 2019.11.19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81 多级离心泵中段组件 ZL201920195719.3 实用新型 2019.02.13 2019.11.19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82 臭气处理装置 ZL201920200815.2 实用新型 2019.02.14 2019.11.19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83 航空调和油及其制备方法 ZL201910114565.5 发明专利 2019.02.14 2021.01.05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正丁烯直接水合反应器的填

84 ZL201910142478.0 发明专利 2019.02.26 2021.09.21 无 否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装方法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排油装置以及具有其的压缩

85 ZL201920301054.X 实用新型 2019.03.08 2019.12.03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机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用于煤制低碳烯烃的蒸

86 ZL201910195230.0 发明专利 2019.03.14 2021.01.1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汽装置及其应用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直接液化油组合物及其制

87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910194659.8 发明专利 2019.03.14 2021.08.06 无 否

备方法究院

1-1-16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液化循环溶剂及其制备方

88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910194660.0 发明专利 2019.03.14 2021.10.15 无 否

法究院

上海福思特流体机械有限公司,

89 一种立式离心煤浆泵 ZL201920408839.7 实用新型 2019.03.28 2019.12.03 无 否

煤制油分公司

上海福思特流体机械有限公司,一种卧式单级单吸离心煤浆

90 ZL201920408838.2 实用新型 2019.03.28 2019.12.10 无 否

煤制油分公司泵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91 洗涤塔 ZL201920510792.5 实用新型 2019.04.15 2020.08.07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

92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用于制备煤液化原料的方法 ZL201910319765.4 发明专利 2019.04.19 2021.02.23 无 否

究院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含固原料油的蒸馏装置及方

93 ZL201910320956.2 发明专利 2019.04.21 2021.06.25 无 否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法司上海研究院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宁波含固油品进行喷雾闪蒸干燥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

94 回收油品或溶剂的装置和回 ZL201910320948.8 发明专利 2019.04.21 2021.07.06 无 否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收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振动变送器及具有其的风机

95 ZL201920555641.1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19.11.0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组件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96 脱硫塔 ZL201920574423.2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1.10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97 泡沫发生装置和气体检漏瓶 ZL201920574724.5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1.10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疏水设备及具有其的疏水系

98 ZL201920615522.0 实用新型 2019.04.29 2020.01.10 无 否

化工统金属钠储运方法和金属钠储

99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1910364827.3 发明专利 2019.04.30 2021.08.24 无 否

运系统

1-1-16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00 硫回收系统 ZL201920632719.5 实用新型 2019.05.05 2019.12.31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煤液化残渣萃余物中溶剂的

101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910372878.0 发明专利 2019.05.06 2021.06.29 无 否

回收装置及回收方法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102 含盐废水的蒸发结晶方法 ZL201910373230.5 发明专利 2019.05.06 2021.11.19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高压聚乙烯装置的负荷调整

103 ZL201910387292.1 发明专利 2019.05.10 2021.12.17 无 否

限公司方法和系统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聚乙烯装置的停工控制方法

104 ZL201910387213.7 发明专利 2019.05.10 2021.11.09 无 否

限公司和系统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硫磺回收装置以及硫磺回收

105 ZL201910393148.9 发明专利 2019.05.13 2021.03.23 无 否

司方法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降低氨氮含量的系统和降低

106 ZL201910410357.X 发明专利 2019.05.16 2022.01.14 无 否

限公司氨氮含量的方法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07 热电厂除氧系统 ZL201920720677.0 实用新型 2019.05.17 2020.01.31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煤直接液化油生产白油的装

108 ZL201920729240.3 实用新型 2019.05.20 2020.02.14 无 否

油分公司置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09 清洗装置及具有其的换热器 ZL201920732086.5 实用新型 2019.05.21 2020.01.31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氮掺杂球形多孔炭、其制备

110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ZL201910425106.9 发明专利 2019.05.21 2021.12.07 无 否

方法及其应用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

111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固相萃取分离装置 ZL201920741710.8 实用新型 2019.05.22 2020.02.21 无 否

究院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112 磨煤机拉杆密封装置 ZL201920746540.2 实用新型 2019.05.22 2020.02.21 无 否

油分公司

1-1-16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延长 OCU 装置中 OCT 反应

113 ZL201910435297.7 发明专利 2019.05.23 2022.04.22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器运行时间的方法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分离装置和具有该分离装置

114 ZL201920774838.4 实用新型 2019.05.27 2020.04.17 无 否

司的制冷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玻璃钢夹砂管的处理方法和

115 ZL201910452042.1 发明专利 2019.05.28 2021.07.20 无 否

技术公司玻璃钢夹砂管结构

116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一种加氢反应方法 ZL201910450784.0 发明专利 2019.05.28 2023.03.03 无 否

117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一种加氢反应系统 ZL201910449664.9 发明专利 2019.05.28 2022.06.2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一种复配添加剂的制造方

118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法、复配添加剂及包含其的 ZL201910461868.4 发明专利 2019.05.29 2022.03.15 无 否

究院聚合物组合物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19 烯烃分离装置 ZL201920823286.1 实用新型 2019.05.31 2020.02.14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20 冷却装置 ZL201920821120.6 实用新型 2019.05.31 2020.02.11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

121 浆液过滤器 ZL201920825059.2 实用新型 2019.06.03 2020.03.03 无 否

技术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22 一种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ZL201920831238.7 实用新型 2019.06.03 2020.03.03 无 否

化工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23 锅炉加药装置 ZL201920838788.1 实用新型 2019.06.04 2020.04.28 无 否

化工甲醇合成系统用开车过程物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124 料优化的组件及甲醇合成系 ZL201920838783.9 实用新型 2019.06.04 2020.02.14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统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合成气制低碳醇反应器的反

125 ZL201910488430.5 发明专利 2019.06.05 2021.07.27 无 否

技术公司应温度控制方法抗冲共聚聚丙烯红外分析乙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126 烯含量样片的制备方法及红 ZL201910498306.7 发明专利 2019.06.10 2022.01.11 无 否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外分析乙烯含量的检测方法

1-1-16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127 有机废水的处理系统 ZL201920894756.3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9.1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降低急冷水系统中固含

128 ZL201920891219.3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2.18 无 否

化工公司量的急冷水沉降罐装置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融硫槽及具有其的硫磺回收

129 ZL201920906369.7 实用新型 2019.06.14 2020.03.03 无 否

化工装置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工程压缩机组无应力配管的施工

130 ZL201910518197.0 发明专利 2019.06.14 2021.06.04 无 否

技术公司方法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新疆

131 污泥处理系统 ZL201920912250.0 实用新型 2019.06.17 2020.05.29 无 否

化工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管式法高压制备低晶点聚乙

132 ZL201910545036.0 发明专利 2019.06.21 2021.08.17 无 否

限公司烯的方法以及低晶点聚乙烯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33 燃油混合控制系统 ZL201910544314.0 发明专利 2019.06.21 2020.06.1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13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防泄漏油动机 ZL201910547714.7 发明专利 2019.06.24 2021.01.15 无 否

135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离心泵的密封结构和离心泵 ZL201920959472.8 实用新型 2019.06.24 2020.04.17 无 否

13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气相色谱装置 ZL201921014592.7 实用新型 2019.07.01 2020.04.07 无 否

137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料仓总成及粉料输送系统 ZL201921032534.7 实用新型 2019.07.03 2020.04.10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气体物料分布器和煤直接液

138 ZL201910617021.0 发明专利 2019.07.09 2021.10.1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化加氢反应器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负载催化剂的煤液化油

139 ZL201910618592.6 发明专利 2019.07.10 2021.03.1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浆制备方法一种脱除气体中携带的微颗

14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1910624292.9 发明专利 2019.07.11 2021.05.25 无 否

粒的方法

141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液氨取样装置 ZL201921089640.9 实用新型 2019.07.11 2020.04.17 无 否

一种抗重质馏分油加热结焦

142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1910624291.4 发明专利 2019.07.11 2021.04.23 无 否

的方法

1-1-16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水煤浆添加剂组合物和

143 ZL201910630619.3 发明专利 2019.07.12 2021.03.1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

14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连接结构和压缩机 ZL201921188573.6 实用新型 2019.07.25 2020.04.17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45 造粒机 ZL201921378809.2 实用新型 2019.08.22 2020.09.29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146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阀门泄漏检测装置 ZL201921400870.2 实用新型 2019.08.26 2020.04.28 无 否

147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烟气多级洗涤系统 ZL201910818341.2 发明专利 2019.08.30 2021.12.17 无 否

一种臭氧发生装置及其快速

148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1910847354.2 发明专利 2019.09.02 2021.05.25 无 否

烘干方法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49 球形活性炭及其制备方法 ZL201910828648.0 发明专利 2019.09.03 2021.04.27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150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含甲醇的尾气洗涤装置 ZL201921548767.2 实用新型 2019.09.17 2020.06.23 无 否

15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乙二醇酯化预反应器 ZL201910879498.6 发明专利 2019.09.18 2022.01.28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衬里复合壁以及甲醇催化裂

152 ZL201921566690.1 实用新型 2019.09.19 2020.06.02 无 否

司解加工设备

153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荒煤气预处理系统 ZL201921624597.1 实用新型 2019.09.26 2020.06.09 无 否

15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荒煤气净化系统 ZL201921624607.1 实用新型 2019.09.26 2020.08.18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55 有机样品的成分分析方法 ZL201910916471.X 发明专利 2019.09.26 2022.03.08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15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干湿结合冷却循环水系统 ZL201921651382.9 实用新型 2019.09.29 2020.06.23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57 造粒机构和造粒机 ZL201921683322.5 实用新型 2019.10.09 2020.07.10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聚烯烃驰放气回收装置以及

158 ZL201921742505.X 实用新型 2019.10.16 2020.07.14 无 否

司聚烯烃反应系统

15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筛网联接结构和振动筛 ZL201922029813.4 实用新型 2019.11.21 2020.11.10 无 否

1-1-16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萃取萘的萃取剂及其制备方

16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法和应用以及荒煤气除萘的 ZL201911191730.3 发明专利 2019.11.28 2021.02.23 无 否

方法及装置硝酸废水的处理系统和处理

16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010033972.6 发明专利 2020.01.13 2023.02.28 无 否

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多反应器进料控制方法、装

162 ZL202010099344.8 发明专利 2020.02.18 2021.05.28 无 否

责任公司置及进料系统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

163 流量控制单元和防泄漏阀门 ZL202010143083.5 发明专利 2020.03.04 2022.03.04 无 否

限公司

16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衬套单元及角形调节阀门 ZL202020298906.7 实用新型 2020.03.11 2020.11.03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合成气制乙二醇的物料回收

165 ZL202010192642.1 发明专利 2020.03.18 2022.08.09 无 否

限公司利用装置及其方法

16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测量仪器 ZL202020485280.0 实用新型 2020.04.03 2020.12.08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ZSM.5 分子筛前驱体的制备

167 ZL202010258814.0 发明专利 2020.04.03 2023.08.15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方法及其应用

液体雾化喷枪、废碱液焚烧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

168 系统和液体雾化喷枪的拔枪 ZL202010270938.0 发明专利 2020.04.08 2021.06.04 无 否

限公司方法

16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研磨工具 ZL202010270256.X 发明专利 2020.04.08 2022.04.22 无 否

170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含醇尾气处理装置 ZL202020516693.0 实用新型 2020.04.09 2020.12.29 无 否

电机空空冷却结构和空空冷

17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020516873.9 实用新型 2020.04.09 2020.10.27 无 否

电机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原料反应动力学模型建模方

172 ZL202010306178.4 发明专利 2020.04.17 2023.10.03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法、控制装置

173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空冷器管束查漏装置 ZL202020606756.1 实用新型 2020.04.21 2020.10.20 无 否

174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加脂器和机械设备 ZL202020669061.8 实用新型 2020.04.27 2020.12.11 无 否

175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酯化反应器和酯化反应方法 ZL202010367863.8 发明专利 2020.04.30 2022.01.28 无 否

1-1-16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过滤液体中的固体介质

17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020783426.X 实用新型 2020.05.12 2021.07.06 无 否

的装置

17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密封油的生产方法和装置 ZL202010408149.9 发明专利 2020.05.14 2022.03.15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丙烯保护床系统以及丙烯输

178 ZL202010437338.9 发明专利 2020.05.21 2021.12.21 无 否

司送方法密封结构及垂直剖分式离心

17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020926682.X 实用新型 2020.05.27 2021.02.09 无 否

鼓风机

18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轴体密封结构和粉体设备 ZL202021026404.5 实用新型 2020.06.05 2021.02.05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锁斗系统运行控制系统及方

181 ZL202010575935.8 发明专利 2020.06.22 2021.10.29 无 否

责任公司法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182 清洗工具和密闭容器 ZL202021397034.6 实用新型 2020.07.15 2021.03.26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

183 测量系统 ZL202010692715.3 发明专利 2020.07.17 2023.09.08 无 否

限公司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煤两段催化直接液化的方法

184 ZL202010705251.5 发明专利 2020.07.21 2022.09.0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及其应用

185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辅助密封装置 ZL202021494830.1 实用新型 2020.07.24 2021.04.02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煤直接液化油中化合物碳数

186 ZL202010723734.8 发明专利 2020.07.24 2022.08.2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分布的统计方法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187 卸灰器以及布袋除尘设备 ZL202021539855.9 实用新型 2020.07.29 2021.04.27 无 否

18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紧急按钮保护罩结构 ZL202021623499.9 实用新型 2020.08.06 2021.03.09 无 否

18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干燥器和测量装置 ZL202021638194.5 实用新型 2020.08.07 2021.04.20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90 g.C3N4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2010791631.5 发明专利 2020.08.07 2023.05.0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基合成气制甲醇联产乙二

19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021663771.6 实用新型 2020.08.11 2021.05.11 无 否

醇装置

1-1-16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92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防误断电报警装置 ZL202021702492.6 实用新型 2020.08.14 2021.07.09 无 否

煤直接液化残渣的处理方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93 法、煤直接液化方法及其应 ZL202010820988.1 发明专利 2020.08.14 2022.05.31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用

用于 DAVY 甲醇合成装置的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194 物料回收设备以及物料回收 ZL202010827912.1 发明专利 2020.08.17 2023.01.13 无 否

司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195 在线清洗装置 ZL202021729280.7 实用新型 2020.08.18 2021.07.06 无 否

责任公司煤直接液化催化剂及其制备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196 方法和应用、煤直接液化的 ZL202010845038.4 发明专利 2020.08.20 2024.03.2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197 甲醇制烯烃污水处理系统 ZL202021787364.6 实用新型 2020.08.24 2021.05.25 无 否

责任公司

198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阀门操作手柄 ZL202021787277.0 实用新型 2020.08.24 2021.06.11 无 否

19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煤基沥青制油方法和系统 ZL202010905400.2 发明专利 2020.09.01 2022.09.30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200 注射装置 ZL202021907265.7 实用新型 2020.09.03 2021.06.29 无 否

责任公司

20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用于钢屋架安装的支架通道 ZL202021908070.4 实用新型 2020.09.03 2021.08.13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基于氨法脱硫零排放的方法

202 ZL202010930818.9 发明专利 2020.09.07 2022.04.15 无 否

限公司和系统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甲醇合成用的余热回收装置

203 ZL202022126165.7 实用新型 2020.09.24 2021.06.15 无 否

限公司以及甲醇合成系统水平中开泵以及介质泄漏收

204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022144039.4 实用新型 2020.09.25 2021.05.28 无 否

集系统含有成核剂的聚丙烯组合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05 物、改性聚丙烯及其制备方 ZL202011024414.X 发明专利 2020.09.25 2023.01.06 无 否

司法

1-1-16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混合戊醛分离提纯的方法和

206 ZL202011080079.5 发明专利 2020.10.10 2022.12.27 无 否

责任公司系统

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207 甲醇分离器和甲醇合成系统 ZL202022246237.1 实用新型 2020.10.10 2021.07.13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煤直接液化催化剂及其制备

208 ZL202011112725.1 发明专利 2020.10.16 2023.03.31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方法和煤直接液化方法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下料单元、分离装置和过滤

209 ZL202022318931.X 实用新型 2020.10.16 2021.06.15 无 否

司除尘系统

210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甲醇制烯烃的方法与系统 ZL202011109522.7 发明专利 2020.10.16 2022.12.13 无 否

含水液体雾化组件、液体冷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11 却装置和煤化工污水冷却设 ZL202022393808.4 实用新型 2020.10.23 2021.07.02 无 否

司备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12 输送系统 ZL202022408599.6 实用新型 2020.10.26 2021.09.03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213 汽轮机给水回热系统 ZL202022426315.6 实用新型 2020.10.27 2021.06.25 无 否

责任公司

214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尾气处理单元和生产系统 ZL202022426099.5 实用新型 2020.10.27 2021.08.31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15 填料及前置反硝化装置 ZL202022572435.7 实用新型 2020.11.09 2021.08.06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

216 磨煤机和水煤浆气化系统 ZL202022572854.0 实用新型 2020.11.09 2021.07.20 无 否

限公司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取样瓶、取样系统以及分析

217 ZL202022601856.8 实用新型 2020.11.11 2021.08.31 无 否

限公司系统

煤制油分公司,上海福思特流体一种用于输送高温高压含固

218 ZL202022609372.8 实用新型 2020.11.12 2021.07.09 无 否

机械有限公司介质的单向阀

煤制油分公司,上海福思特流体一种输送高温高压含固介质

219 ZL202022609377.0 实用新型 2020.11.12 2021.07.09 无 否

机械有限公司的泵体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

220 进样盖和密度梯度仪 ZL202022633738.5 实用新型 2020.11.13 2021.08.06 无 否

限公司

1-1-16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阀盖组件、柱塞机构和卸荷

221 ZL202022677687.6 实用新型 2020.11.17 2021.07.27 无 否

限公司器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22 采样针以及采样装置 ZL202022677181.5 实用新型 2020.11.17 2021.08.06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

223 烟气排放装置以及燃烧系统 ZL202022714531.0 实用新型 2020.11.20 2021.09.14 无 否

限公司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24 干式密封装置 ZL202023036090.X 实用新型 2020.12.15 2021.09.03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25 笼形锚固钉及衬里设备 ZL202023036466.7 实用新型 2020.12.15 2021.10.08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26 燃煤电厂烟气余热回收系统 ZL202023036060.9 实用新型 2020.12.15 2021.09.14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循环流化床的再生器的检修

227 ZL202023081652.2 实用新型 2020.12.18 2021.09.14 无 否

责任公司装置

化工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在线清洗管线的清洗工具、

228 ZL202023081798.7 实用新型 2020.12.18 2021.09.21 无 否

责任公司管线装置及水煤浆气化系统合成气制低碳混合醇装置排

229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023343853.5 实用新型 2020.12.31 2021.09.17 无 否

放驰放气的转化利用系统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30 沉淀池 ZL202023345616.2 实用新型 2020.12.31 2021.10.01 无 否

23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吊运夹具和吊车 ZL202120008265.1 实用新型 2021.01.04 2021.09.14 无 否

232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蒸发器 ZL202110007053.6 发明专利 2021.01.05 2023.05.0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北京一种用于水处理膜的离线清

233 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国能包头 ZL202120051791.6 实用新型 2021.01.08 2021.12.14 无 否

洗和测试的一体化装置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234 溶剂回收系统和方法 ZL202110036391.2 发明专利 2021.01.12 2023.02.03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降低煤气化气中氨和氢氰酸

235 ZL202110057353.5 发明专利 2021.01.15 2022.04.15 无 否

司含量的方法及装置

1-1-16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化工公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测定有机溶液中金属元素含

236 ZL202110057694.2 发明专利 2021.01.15 2023.06.02 无 否

限公司量的方法

23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检测机构 ZL202110064129.9 发明专利 2021.01.18 2023.02.03 无 否

甲醇制烯烃耦合烯烃裂解的

23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110061116.6 发明专利 2021.01.18 2022.12.13 无 否

方法和系统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39 自清洗封头盖及换热设备 ZL202110062081.8 发明专利 2021.01.18 2022.05.31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40 黑水的处理系统 ZL202110064131.6 发明专利 2021.01.18 2022.04.26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

241 取样装置以及取样系统 ZL202120247432.8 实用新型 2021.01.28 2021.10.15 无 否

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42 生产聚乙烯的聚合切换方法 ZL202110120057.5 发明专利 2021.01.28 2022.04.29 无 否

责任公司

聚丙烯及其制备方法、聚丙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

243 烯组合物、改性聚丙烯及其 ZL202110117768.7 发明专利 2021.01.28 2023.03.24 无 否

司制备方法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244 煤浆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ZL202110211562.0 发明专利 2021.02.02 2023.04.07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单体的供应单元以及生产系

245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120373436.0 实用新型 2021.02.10 2021.10.22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聚丙烯树脂组合物及其制备

246 ZL202110184779.7 发明专利 2021.02.10 2022.09.30 无 否

司方法和应用

24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检测系统 ZL202120432297.4 实用新型 2021.02.25 2021.09.21 无 否

24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用于高空作业的挂笼 ZL202120455098.5 实用新型 2021.03.02 2021.10.01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中间相沥青中喹啉不溶物的

249 ZL202110240309.8 发明专利 2021.03.04 2023.04.28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测定方法

加热浆料的加热炉装置、处

25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理浆料的方法和油渣萃取系 ZL202110252126.8 发明专利 2021.03.08 2022.10.18 无 否

1-1-16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5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喷头以及干燥装置 ZL202120494731.1 实用新型 2021.03.08 2021.12.03 无 否

252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管组和保温管 ZL202120553025.X 实用新型 2021.03.17 2021.12.31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53 清理工具 ZL202120553104.0 实用新型 2021.03.17 2021.12.07 无 否

责任公司

25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刮板机 ZL202120564014.1 实用新型 2021.03.18 2021.11.30 无 否

煤直接液化石脑油催化重整

255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0292737.5 发明专利 2021.03.18 2023.05.02 无 否

开工的方法

256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硫化氢吸收系统 ZL202120562073.5 实用新型 2021.03.18 2021.11.30 无 否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

257 多层渗透率测量系统 ZL202120571281.1 实用新型 2021.03.19 2021.12.03 无 否

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25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管段连接结构 ZL202120571258.2 实用新型 2021.03.19 2021.09.28 无 否

25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电气工程实验台 ZL202120572494.6 实用新型 2021.03.19 2021.11.30 无 否

260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水洗塔和烯烃分离装置 ZL202120581204.4 实用新型 2021.03.22 2021.12.03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北京废旧反渗透膜元件的修复方

261 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国能包头 ZL202110302656.9 发明专利 2021.03.22 2023.10.31 无 否

法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2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抽滤漏斗 ZL202120581274.X 实用新型 2021.03.22 2021.10.08 无 否

化工公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气体分离装置以及烯烃生产

263 ZL202120581234.5 实用新型 2021.03.22 2021.11.30 无 否

司线

264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悬挂架和悬挂系统 ZL202120601712.4 实用新型 2021.03.24 2021.12.03 无 否

无阻滑行器、安全带组件以

265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120601695.4 实用新型 2021.03.24 2021.12.03 无 否

及高处作业设备

266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脱硝系统和锅炉设备 ZL202120612252.5 实用新型 2021.03.25 2021.11.30 无 否

26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汽轮机调速阀位监控装置 ZL202120635683.3 实用新型 2021.03.29 2021.12.03 无 否

1-1-16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北京高强度储热碳材料及其制备

268 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国能包头 方法与应用、用于制备高强 ZL202110351610.6 发明专利 2021.03.31 2025.06.17 无 否

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度储热碳材料的组合物用于分析空分液氧中杂质的

269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110362072.0 发明专利 2021.04.02 2023.04.14 无 否

装置和方法

27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电缆敷设装置 ZL202110362064.6 发明专利 2021.04.02 2023.03.31 无 否

27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载冷剂循环系统 ZL202120686023.8 实用新型 2021.04.02 2021.12.03 无 否

272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甲醇合成的调整方法 ZL202110375213.2 发明专利 2021.04.07 2023.03.03 无 否

甲醇合成的控制方法和控制

273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110376161.0 发明专利 2021.04.07 2023.04.21 无 否

装置

27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液体采样器 ZL202120719781.5 实用新型 2021.04.08 2021.11.02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75 废水的缓冲系统 ZL202120790308.6 实用新型 2021.04.16 2021.12.07 无 否

责任公司

分离提纯合成气中 CO 和 H2

276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120816476.8 实用新型 2021.04.20 2021.12.03 无 否

的装置物料回收装置以及丙烯精馏

277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120828159.8 实用新型 2021.04.21 2021.12.03 无 否

系统

27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固定带及光伏组件 ZL202120877459.5 实用新型 2021.04.26 2021.12.28 无 否

279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有机废碱液的处理装置 ZL202120920907.5 实用新型 2021.04.29 2022.02.11 无 否

一种过滤煤直接液化用冲洗

28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0473932.8 发明专利 2021.04.29 2022.11.01 无 否

油的方法地下管道数据采集系统及采

28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0528867.4 发明专利 2021.05.14 2024.03.26 无 否

集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82 甲醇分离器 ZL202121080304.5 实用新型 2021.05.19 2021.12.07 无 否

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厂危险气体泄漏

283 昆明物理研究所,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0602931.9 发明专利 2021.05.31 2023.04.11 无 否

的现场连续监测装置

1-1-16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利用焦化粗苯萃取煤直接液

284 化工公司 ZL202110614074.4 发明专利 2021.06.02 2022.05.31 无 否

化油渣的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85 生产聚乙烯的聚合切换方法 ZL202110623223.3 发明专利 2021.06.04 2022.12.27 无 否

责任公司浆料除铁设备及浆料除铁方

286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110632674.3 发明专利 2021.06.07 2022.12.23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87 水煤气变换反应的系统 ZL202121278683.9 实用新型 2021.06.08 2021.12.21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288 降压控制阀和水煤气分离器 ZL202121341403.4 实用新型 2021.06.16 2021.12.07 无 否

责任公司

28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不凝气取样装置 ZL202121382210.3 实用新型 2021.06.21 2021.12.28 无 否

脱汞剂及其制备方法和脱除

290 化工公司 ZL202110721479.8 发明专利 2021.06.28 2023.07.21 无 否

烟气中单质汞的方法煤直接液化油品制备可降解

29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21463264.2 实用新型 2021.06.29 2022.01.11 无 否

塑料的系统

292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户外水袋 ZL202121461963.3 实用新型 2021.06.29 2021.12.21 无 否

293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刮油环总成和活塞压缩机 ZL202121518990.X 实用新型 2021.07.05 2022.01.25 无 否

污泥干化机送料装置以及污

294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121566669.9 实用新型 2021.07.09 2021.12.31 无 否

泥处理设备

295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液氨取样装置 ZL202121668164.3 实用新型 2021.07.21 2022.01.04 无 否

296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加样装置 ZL202121668181.7 实用新型 2021.07.21 2022.03.29 无 否

297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清洗枪头 ZL202110826016.8 发明专利 2021.07.21 2024.02.09 无 否

化工厂空气管网平稳运行的

298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121723612.5 实用新型 2021.07.27 2022.02.01 无 否

系统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低温区快速降低停炉炉温的

299 ZL202110949476.X 发明专利 2021.08.18 2022.04.29 无 否

责任公司设备及工艺处理方法

300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水煤浆和水煤气的制备方法 ZL202110948325.2 发明专利 2021.08.18 2023.05.30 无 否

1-1-16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及其应用

30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离子交换器 ZL202121945766.9 实用新型 2021.08.18 2022.01.18 无 否

摇杆、连杆调节装置、空冷

302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110950948.3 发明专利 2021.08.18 2024.05.03 无 否

器设备和空冷总成罐体清洗装置及离子交换器

303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21976074.0 实用新型 2021.08.20 2022.02.11 无 否

清洗系统降低压缩机缸体驰放气量的

304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121976043.5 实用新型 2021.08.20 2022.02.18 无 否

系统

305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物料输送系统 ZL202122005435.3 实用新型 2021.08.24 2022.03.15 无 否

30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取样装置 ZL202122006658.1 实用新型 2021.08.24 2022.02.22 无 否

30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采样器 ZL202122005441.9 实用新型 2021.08.24 2022.04.12 无 否

在线 PH 分析仪清洗装置以

308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122040168.3 实用新型 2021.08.26 2022.02.18 无 否

及化工生产系统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309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制油分 防锈基础油和金属防锈油 ZL202111050374.0 发明专利 2021.09.08 2023.04.28 无 否

公司用于防止合成气制乙二醇装

310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122170899.X 实用新型 2021.09.08 2022.02.22 无 否

置加氧过量的系统汽轮机的联轴器的开孔工装

31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1075214.1 发明专利 2021.09.14 2023.01.03 无 否

及开孔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气化炉出口合成气温度监测

312 ZL202122279958.7 实用新型 2021.09.18 2022.03.08 无 否

责任公司系统及气化炉

313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太阳能板清洁装置 ZL202111105892.8 发明专利 2021.09.22 2023.04.14 无 否

一种棒磨机筒体的螺栓密封

314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111160673.X 发明专利 2021.09.30 2023.07.21 无 否

结构和棒磨机

315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溜管以及落煤器 ZL202122521051.7 实用新型 2021.10.19 2022.09.13 无 否

1-1-16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北京用于气流床煤气化的配煤和

316 ZL202111224542.3 发明专利 2021.10.19 2025.10.10 无 否

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配煤方法

317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用于丙烯精馏的系统 ZL202122521111.5 实用新型 2021.10.19 2022.04.26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18 煤气化装置 ZL202122521052.1 实用新型 2021.10.19 2022.04.05 无 否

责任公司用于分析煤基成品油铜腐中

31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不合格组分的鼓气装置和系 ZL202122521112.X 实用新型 2021.10.19 2022.05.27 无 否

统煤液化反应系统和煤直接液

32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1384335.4 发明专利 2021.11.19 2024.01.19 无 否

化工艺中提纯氢气的方法

提纯氢气的系统、煤直接液

32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111384334.X 发明专利 2021.11.19 2023.08.04 无 否

化装置和煤直接液化方法

322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排液装置和低温甲醇洗设备 ZL202210001255.4 发明专利 2022.01.04 2023.04.14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23 采样钢瓶 ZL202220064173.X 实用新型 2022.01.11 2022.08.16 无 否

责任公司

32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密封结构和卧螺离心机 ZL202220064140.5 实用新型 2022.01.11 2022.09.30 无 否

废气除尘装置、废气除尘系

325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20064188.6 实用新型 2022.01.11 2022.08.19 无 否

统和聚乙烯生产线

32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疏通装置 ZL202220064110.4 实用新型 2022.01.11 2022.10.11 无 否

32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密封结构及循环泵 ZL202210025384.7 发明专利 2022.01.11 2025.08.05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28 连接装置及检测仪 ZL202220064130.1 实用新型 2022.01.11 2022.07.12 无 否

责任公司热力系统及其蒸汽母管压力

329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调节方法及煤化工余热利用 ZL202210078360.8 发明专利 2022.01.24 2024.07.19 无 否

方法脱汞吸附剂及其制备方法与

330 化工公司 ZL202210078350.4 发明专利 2022.01.24 2024.03.26 无 否

应用

1-1-16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331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输料设备 ZL202220193900.2 实用新型 2022.01.24 2022.10.04 无 否

PGA 基改性材料组合物、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

332 PGA 基改性材料及其制备方 ZL202210078375.4 发明专利 2022.01.24 2023.10.03 无 否

研究所法和应用

333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输煤栈桥 ZL202210093238.8 发明专利 2022.01.26 2025.01.10 无 否

充装丙烯装置和丙烯制冷装

334 化工公司 ZL202220221820.3 实用新型 2022.01.26 2022.07.12 无 否

335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密封结构及卧螺离心机 ZL202220220453.5 实用新型 2022.01.26 2023.03.31 无 否

烟囱内置风力发电装置及发

336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20246008.6 实用新型 2022.01.29 2022.08.19 无 否

电系统

337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样品分离装置 ZL202210112817.2 发明专利 2022.01.29 2025.09.19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38 甲醇合成系统 ZL202220290724.4 实用新型 2022.01.30 2022.10.11 无 否

责任公司

339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取样装置和取样保温箱 ZL202220266404.5 实用新型 2022.02.09 2022.09.27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进料分布器、振动筛和造粒

340 ZL202220266485.9 实用新型 2022.02.09 2022.12.23 无 否

责任公司系统沥青基空心活性炭微球及其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341 制备方法、电极片和超级电 ZL202210138748.2 发明专利 2022.02.15 2023.10.13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容器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42 甲醇轴径向合成反应器 ZL202220361467.9 实用新型 2022.02.22 2022.10.11 无 否

责任公司

343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管道内除铁装置 ZL202220430536.7 实用新型 2022.03.01 2022.09.30 无 否

344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高浓盐水 COD 分离装置 ZL202220430671.1 实用新型 2022.03.01 2022.09.13 无 否

过顶冷凝器壳程的反冲洗装

345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置、过顶冷凝器的反冲洗系 ZL202220442001.1 实用新型 2022.03.02 2022.09.27 无 否

1-1-16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346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变换冷凝液能量回收系统 ZL202220456540.0 实用新型 2022.03.02 2022.10.04 无 否

中空纤维膜丝和循环水排污

347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20489345.8 实用新型 2022.03.04 2022.11.01 无 否

水的处理系统

348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氨法脱硫装置 ZL202220473015.X 实用新型 2022.03.07 2022.12.27 无 否

349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用于低温甲醇洗工艺的系统 ZL202220519331.6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12.27 无 否

350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正丁烯直接水合反应器 ZL202220519272.2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12.23 无 否

可进行单塔催化剂钝化或活

351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220516961.8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12.27 无 否

化的甲醇合成系统甲醇合成耦合合成气脱硫系

352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220516708.2 实用新型 2022.03.10 2022.09.20 无 否

353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节能蒸汽过热炉 ZL202220527776.9 实用新型 2022.03.11 2022.10.11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54 煤气化采样系统 ZL202220567162.3 实用新型 2022.03.15 2023.01.03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55 煤气化装置 ZL202220563627.8 实用新型 2022.03.15 2022.10.04 无 否

责任公司

356 化工公司,南开大学 乙交酯的合成方法 ZL202210267665.3 发明专利 2022.03.17 2024.03.26 无 否

煤直接液化原料预处理装置

35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220639042.X 实用新型 2022.03.22 2022.10.11 无 否

和煤直接液化系统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58 粉料混合器 ZL202210286911.X 发明专利 2022.03.22 2023.10.20 无 否

责任公司聚碳酸丁二醇酯生物可降解

359 化工公司 ZL202210292899.3 发明专利 2022.03.23 2024.03.26 无 否

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成膜用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

360 化工公司 ZL202210292900.2 发明专利 2022.03.23 2024.03.26 无 否

应用单相接地故障可控脉冲选线

361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20682485.7 实用新型 2022.03.25 2022.11.01 无 否

系统

362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煤液化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2210312014.1 发明专利 2022.03.28 2024.02.13 无 否

1-1-16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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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制油分和应用公司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金属轧制基础油及其制备方

363 ZL202210312018.X 发明专利 2022.03.28 2024.03.2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法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包覆沥青及其制备方法和装

364 ZL202210311949.8 发明专利 2022.03.28 2023.07.14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置制备球形负极活性材料的方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365 法和装置、球形负极活性材 ZL202210311950.0 发明专利 2022.03.28 2023.08.25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料、锂电池负极和锂电池

366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调速阀密封结构及调速阀 ZL202220697133.9 实用新型 2022.03.28 2022.10.04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367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制油分 多用途燃料油及其制备方法 ZL202210348152.5 发明专利 2022.03.29 2023.09.05 无 否

公司

368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结晶母液的处理方法 ZL202210326035.9 发明专利 2022.03.29 2023.07.25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石墨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369 ZL202210331504.6 发明专利 2022.03.31 2023.09.2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与应用

370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管束拆装装置 ZL202220766618.9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3.03.03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用于处理含油污水的缓冲罐

371 ZL202220767513.5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12.23 无 否

责任公司和含油污水分离系统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催化剂油煤浆及其制备方法

372 ZL202210336303.5 发明专利 2022.03.31 2024.08.0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和煤直接液化的方法及应用

对气化炉合成气进行降温、

373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10339708.4 发明专利 2022.04.01 2023.05.09 无 否

除灰的方法及气化炉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374 一种干式空冷器 ZL202220781755.X 实用新型 2022.04.06 2022.10.04 无 否

责任公司甲醇制烯烃工艺急冷塔气液

375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旋流分离器的冲洗系统及方 ZL202210372454.6 发明专利 2022.04.11 2024.03.26 无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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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污水汽提塔的降液管溢流堰

376 ZL202210378920.1 发明专利 2022.04.12 2023.03.31 无 否

责任公司扰动装置及污水汽提塔

37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阀结构 ZL202220839729.8 实用新型 2022.04.12 2022.09.27 无 否

一种卧螺式离心机的密封结

378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220839078.2 实用新型 2022.04.12 2022.09.27 无 否

构环己基苯的制备方法及相应

379 化工公司 ZL202210397049.X 发明专利 2022.04.15 2024.03.22 无 否

的金属催化剂锅炉炉底水封装置及水封总

380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220901943.1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10.04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化工用火炬及化工用火炬总

381 ZL202220908957.6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09.30 无 否

责任公司成

382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一种除蜡器、除蜡装置 ZL202210425671.7 发明专利 2022.04.22 2024.08.13 无 否

草酸二甲酯中草酸含量的测

383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210447209.7 发明专利 2022.04.26 2024.07.16 无 否

定方法湿法脱硫球型塔及其应用和

384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10526652.3 发明专利 2022.05.16 2023.05.30 无 否

湿法脱硫工艺

385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打焦装置 ZL202221292169.5 实用新型 2022.05.25 2022.12.09 无 否

一种保护高温管道激冷洗固

386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10575282.2 发明专利 2022.05.25 2024.12.10 无 否

的循环系统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一种聚乙醇酸组合物、由其

387 ZL202210575266.3 发明专利 2022.05.25 2023.10.10 无 否

研究所制备的薄壁注塑餐盒

388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一种树脂颗粒输送系统 ZL202210581808.8 发明专利 2022.05.26 2024.09.06 无 否

一种高压聚乙烯装置及压力

389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210584935.3 发明专利 2022.05.27 2024.03.26 无 否

控制方法汽轮机危急遮断试验装置及

390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210622362.9 发明专利 2022.06.02 2025.02.14 无 否

危急遮断试验方法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南京一种焊缝保护装置及管件焊

391 ZL202210619859.5 发明专利 2022.06.02 2024.12.27 无 否

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接方法

1-1-16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空冷测漏装置及空冷测漏总

392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221509607.9 实用新型 2022.06.16 2022.12.09 无 否

成一种甲醇制烯烃中耦合烯烃

393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210699424.6 发明专利 2022.06.20 2024.03.22 无 否

高温裂解的方法和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北京一种收窄粉料粒径分布的丙

394 ZL202210727027.5 发明专利 2022.06.24 2025.10.03 无 否

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烯聚合方法

395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油品采样装置 ZL202221653921.4 实用新型 2022.06.29 2023.02.28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聚乙醇酸/脂肪族聚碳酸酯三

396 ZL202210756829.9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3.06.27 无 否

所嵌段共聚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聚乙醇酸/脂肪族聚碳酸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397 酯多嵌段共聚物及其制备方 ZL202210756841.X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3.06.13 无 否

所法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聚乙醇酸/脂肪族聚碳酸酯无

398 ZL202210757891.X 发明专利 2022.06.30 2023.06.23 无 否

所规共聚物及其制备方法

39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泵体冷却装置 ZL202221862288.X 实用新型 2022.07.19 2023.02.28 无 否

石油化工设备的巡检装置及

40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221927713.9 实用新型 2022.07.25 2023.01.03 无 否

石油化工系统

40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蒸汽超压保护自动泄放系统 ZL202222279979.3 实用新型 2022.08.29 2022.12.09 无 否

402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具有搅拌器的煤浆储罐 ZL202222392023.4 实用新型 2022.09.08 2023.03.03 无 否

403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连轴工装 ZL202211213914.7 发明专利 2022.09.30 2025.10.10 无 否

一种低质煤气的转化系统和

40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211214832.4 发明专利 2022.09.30 2024.06.11 无 否

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基石化工科技一种煤直接液化沥青质的分

405 (上海)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 ZL202211213486.8 发明专利 2022.09.30 2024.01.12 无 否

离工艺和分离系统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6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MTO 水洗污油处理系统 ZL202222820338.4 实用新型 2022.10.25 2023.04.28 无 否

407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一种试管清洗设备 ZL202222823870.1 实用新型 2022.10.26 2023.04.28 无 否

1-1-16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一种降低粗酚中中性油含量

408 ZL202211342945.2 发明专利 2022.10.31 2024.06.18 无 否京),煤制油分公司的方法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409 沥青熔融纺丝模头 ZL202222998410.2 实用新型 2022.11.10 2023.05.02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410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高处灯泡更换装置 ZL202222998492.0 实用新型 2022.11.10 2023.04.28 无 否

含硫酸性气硫回收方法和系

41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211479766.3 发明专利 2022.11.24 2025.07.15 无 否

412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抗晃电装置及电力控制系统 ZL202310005747.5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4.08.13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富含 H2S 和 CO2 的甲醇中

413 ZL202310005938.1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10.17 无 否

责任公司 的 CO 和 H2 的回收方法

414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一种土壤回填装置 ZL202310005771.9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8.29 无 否

415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煤基土壤毒性检测装置 ZL202310005745.6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4.09.03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电化学还原去除高盐废水中

416 ZL202310005719.3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4.12.13 无 否研究所,工程技术公司硝酸盐的方法

417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空分透平凝液回收利用系统 ZL202320015377.9 实用新型 2023.01.04 2023.06.13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催化剂卸剂装置及催化剂卸

418 ZL202310005759.8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10.17 无 否

责任公司载方法

419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一种球罐的气相置换方法 ZL202310005755.X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6.24 无 否

420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煤基土壤渗透试验装置 ZL202310005735.2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1.07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料腿挡板及再生器旋风分离

421 ZL202310005751.1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10.17 无 否

责任公司器料腿结构降低甲醇制烯烃汽提塔操作

422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310005772.3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3.11 无 否

负荷的方法及装置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尺寸可控的锗酸锌中空

423 ZL202310005726.3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6.27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微球制备方法

1-1-16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PBS/PGA 复合材料、可生物

424 化工公司,北京工商大学 降解的 PBS/PGA 复合膜及其 ZL202310005731.4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5.02 无 否

制备方法一种甲醇制烯烃产品气净化

425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中的水处理方法和水处理系 ZL202310007223.X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4.12.13 无 否

统用于磨煤机的耐磨衬板与筒

426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310005773.8 发明专利 2023.01.04 2025.05.02 无 否

体的连接装置和磨煤机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用于甲醇制烯烃装置再生器

427 ZL202310011061.7 发明专利 2023.01.05 2025.10.17 无 否

责任公司中主风分布器的喷嘴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煤直接液化循环供氢溶

428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制油分 ZL202310027974.8 发明专利 2023.01.09 2024.10.22 无 否

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公司分选煤气化渣中残炭的装置

429 化工公司 ZL202310105936.X 发明专利 2023.01.19 2025.09.26 无 否

和方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熔融温度的确定方法、

430 ZL202310102523.6 发明专利 2023.01.19 2025.02.14 无 否

责任公司装置、系统及存储介质

431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清洗设备 ZL202310097659.2 发明专利 2023.01.19 2025.07.15 无 否

化工公司,南京聚拓化工科技有

432 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 一种热交换器 ZL202310198537.2 发明专利 2023.03.01 2024.10.22 无 否

限公司利于降低聚乙烯装置停车对

433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烯烃分离装置生产影响的方 ZL202310201251.5 发明专利 2023.03.02 2025.09.23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一种苊基α.二亚胺镍配合

434 ZL202310342156.7 发明专利 2023.03.31 2025.05.09 无 否

所物、催化剂及其应用

435 化工公司 含固介质用立式换热器 ZL202310363754.2 发明专利 2023.04.06 2024.08.27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一种环烷基取代的对称型α.

436 ZL202310369517.7 发明专利 2023.04.07 2025.04.29 无 否

所二亚胺镍配合物、其制备方

1-1-16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法及用途管道旋转连接器及风管连接

437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320974608.9 实用新型 2023.04.26 2023.09.05 无 否

总成

43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套筒式安全带挂钩装置 ZL202320972945.4 实用新型 2023.04.26 2023.09.22 无 否

用于超级电容器的椰壳电容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439 炭的制法及椰壳电容炭和应 ZL202310569946.9 发明专利 2023.05.19 2024.10.01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用一种利用煤气化灰渣配制的

440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310569923.8 发明专利 2023.05.19 2025.03.11 无 否

矿井防火注浆材料水煤浆气化灰渣工程土及其

44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310573986.0 发明专利 2023.05.22 2024.09.10 无 否

制备方法与应用

442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转轴密封装置和反应器 ZL202321297414.6 实用新型 2023.05.25 2023.10.20 无 否

一种乙交酯中水分含量测定

443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310740292.1 发明专利 2023.06.21 2025.09.26 无 否

的方法一种低温甲醇洗系统中甲醇

化工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工程

444 富液中 CO2 的分离系统和方 ZL202310825865.0 发明专利 2023.07.06 2025.03.18 无 否

技术公司法

445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软质膜安装固定装置 ZL202321802932.9 实用新型 2023.07.10 2024.02.06 无 否

446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一种取煤采样装置 ZL202321986596.8 实用新型 2023.07.26 2024.02.06 无 否

一种聚烯烃切粒设备的回收

447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322019641.9 实用新型 2023.07.28 2024.02.06 无 否

系统

化工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

448 调峰电站系统 ZL202310981450.2 发明专利 2023.08.04 2025.09.23 无 否究院,榆林化工化工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工程一种降低低温甲醇洗系统水

449 ZL202311088645.0 发明专利 2023.08.28 2025.03.11 无 否

技术公司含量的方法和系统一种乙交酯制备工艺中的渣

450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ZL202311107938.9 发明专利 2023.08.30 2024.08.02 无 否

相物料的回收利用方法

1-1-16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用于煤化工废水中乳化油脱

451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311125636.4 发明专利 2023.09.01 2024.09.24 无 否

除的方法及系统

452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粉末输送储存系统 ZL202311145998.X 发明专利 2023.09.06 2024.07.16 无 否

453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高温中压分离器 ZL202322617015.X 实用新型 2023.09.26 2024.06.04 无 否

一种高盐高 COD 污水处理

454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322624359.3 实用新型 2023.09.26 2024.06.07 无 否

系统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甲醇制烯烃产品中含油

455 ZL202311284225.X 发明专利 2023.09.28 2024.12.31 无 否

责任公司废水的处理系统

化工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一种连续除蜡及甲醇回收多

456 有限公司,南京聚拓化工科技有 ZL202322922602.X 实用新型 2023.10.30 2024.08.06 无 否

级闪蒸系统限公司

457 化工公司 多相流物料分离器 ZL202311430353.0 发明专利 2023.10.31 2024.08.02 无 否

一种煤化工生化污泥的处理

458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ZL202322980476.3 实用新型 2023.11.03 2024.08.27 无 否

装置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459 一种制备柴油的方法 ZL202311827119.1 发明专利 2023.12.27 2024.12.17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制备军用单一燃料的方

460 ZL202311830548.4 发明专利 2023.12.27 2024.10.01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法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461 一种工业分析仪 ZL202420037823.0 实用新型 2024.01.05 2025.02.14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462 煤液化反应装置和方法 ZL202410022249.6 发明专利 2024.01.05 2025.09.1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一种煤化工应急救援人员专

463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420038737.1 实用新型 2024.01.05 2025.03.18 无 否

用手环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464 一种变压器油及其制备方法 ZL202410043560.9 发明专利 2024.01.11 2025.09.1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化工公司,科林能源技术(北煤气化煤质调控方法、装

465 京)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410126170.8 发明专利 2024.01.30 2024.10.29 无 否

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1-16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466 化工公司,榆林化工 一种空冷器 ZL202420334090.7 实用新型 2024.02.22 2024.12.27 无 否

一种往复压缩机中体排放装

467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ZL202420333829.2 实用新型 2024.02.22 2024.12.17 无 否

置一种废热锅炉排污水的废热

468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ZL202420686779.6 实用新型 2024.04.03 2025.03.21 无 否

回收系统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油煤浆的制备和预热方法及

469 ZL202410870898.1 发明专利 2024.07.01 2025.10.03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煤直接液化工艺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煤直接液化系统及煤直

470 ZL202411041613.X 发明专利 2024.07.31 2025.09.16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接液化方法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种煤液化反应系统及煤液

471 ZL202411041615.9 发明专利 2024.07.31 2025.10.03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化方法

472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一种水煤浆的取样装置 ZL202421855030.6 实用新型 2024.08.01 2025.06.06 无 否

473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供气系统 ZL202422133568.2 实用新型 2024.08.30 2025.07.08 无 否

一种堵煤监测装置及落煤筒

474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ZL202422133558.9 实用新型 2024.08.30 2025.08.01 无 否

结构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惰性气体保护下的液相样品

475 ZL202422131748.7 实用新型 2024.08.30 2025.09.02 无 否

责任公司配制装置一种动力基础的减振装置及

476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422131740.0 实用新型 2024.08.30 2025.08.12 无 否

框架式动力基础

477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管道隔离装置 ZL202422133548.5 实用新型 2024.08.30 2025.06.06 无 否

478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空冷机组和空冷系统 ZL202422230950.5 实用新型 2024.09.11 2025.08.12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闪蒸气能量回收系统和水煤

479 ZL202422231070.X 实用新型 2024.09.11 2025.09.02 无 否

责任公司浆气化炉系统一种降低乙腈回收塔中碳四

480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ZL202422230920.4 实用新型 2024.09.11 2025.06.27 无 否

含量的系统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一体化通用燃料及其制备方

481 ZL202411309956.X 发明专利 2024.09.19 2025.10.14 无 否

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法和制备系统

1-1-16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482 化工公司,新疆化工 一种反渗透装置 ZL202422361635.6 实用新型 2024.09.26 2025.09.05 无 否

化工公司,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483 煤浆制备系统 ZL202422360621.2 实用新型 2024.09.26 2025.09.02 无 否

责任公司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中核一种柱塞阀的阀座安装和拆

484 ZL202422360642.4 实用新型 2024.09.26 2025.07.25 无 否

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装置

485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锅炉烟气脱硫系统 ZL202422361655.3 实用新型 2024.09.26 2025.07.25 无 否

一种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系

486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ZL202422422872.9 实用新型 2024.10.08 2025.08.01 无 否

统低温甲醇洗设备的阀门的护

487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ZL202422422853.6 实用新型 2024.10.08 2025.07.08 无 否

套装置和低温甲醇洗设备

488 化工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一种重质油品罐区氮封装置 ZL202422426942.8 实用新型 2024.10.08 2025.07.29 无 否

489 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一种煤制油混合装置 ZL202422424131.4 实用新型 2024.10.08 2025.08.08 无 否

490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 减速机及磨煤机 ZL202422432468.X 实用新型 2024.10.09 2025.06.24 无 否

联产褐煤蜡、黄腐酸以及腐

491 化工公司 ZL202422823928.1 实用新型 2024.11.19 2025.09.23 无 否

殖酸的系统

化工公司,国能基石化工科技煤直接液化高效循环供氢溶

492 ZL202510204070.7 发明专利 2025.02.24 2025.09.23 无 否(上海)有限公司剂的制备方法和制备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镍基催化剂制备方法、

49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243691.4 发明专利 2011.08.23 2013.09.25 无 否

由其制备的催化剂及用途司上海研究院一种煤气化合成气微孔喷淋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494 激冷室及合成气微孔喷淋激 ZL201110247493.5 发明专利 2011.08.24 2013.05.15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冷方法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分子筛催化剂微粉再利用的

495 ZL201110253729.6 发明专利 2011.08.30 2013.05.15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方法及其获得的产品和应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铁基费托合成催化剂及

496 ZL201110268041.5 发明专利 2011.09.08 2013.07.2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其制备方法

1-1-16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气固两相中固体颗粒的

497 ZL201110299473.2 发明专利 2011.09.28 2013.12.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采样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萃取重

49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质液化油的方法及提取的重 ZL201110300857.1 发明专利 2011.09.30 2014.05.21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质液化油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萃取重

49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质液化油和沥青类物质的方 ZL201110300868.X 发明专利 2011.09.30 2014.03.12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东理处理煤直接液化残渣的系统

500 工大学,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 ZL201110294873.4 发明专利 2011.09.30 2014.05.21 无 否

和方法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可燃性浆料及其制备方

501 ZL201110298311.7 发明专利 2011.09.30 2014.08.20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法用于煤气净化的一级旋风分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02 离器、煤气净化系统、煤气 ZL201110324347.8 发明专利 2011.10.21 2015.08.26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净化方法及其应用用于煤气洗涤塔的组合式螺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03 旋塔盘、煤气净化装置及其 ZL201110323898.2 发明专利 2011.10.21 2014.05.21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应用用于煤气高效洗涤净化工艺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的气体分布器、次级煤气洗

504 ZL201110324714.4 发明专利 2011.10.21 2014.04.16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涤塔、煤气净化装置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0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磁力驱动泵 ZL201110332298.2 发明专利 2011.10.27 2013.10.16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06 一种耐磨衬里材料 ZL201110337965.6 发明专利 2011.10.31 2013.10.3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测定水中苯酚含量的方

507 ZL201110337766.5 发明专利 2011.10.31 2013.07.2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法

1-1-16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催化剂浆液在线采集系

50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338561.9 发明专利 2011.10.31 2014.05.21 无 否

统和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0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隔膜阀 ZL201110341565.2 发明专利 2011.11.02 2014.07.02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净化设备变换管道线路防

51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裂方法及煤净化设备变换管 ZL201110346785.4 发明专利 2011.11.04 2014.04.09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道线路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燃烧炉及监测燃烧炉的内部

51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363760.5 发明专利 2011.11.16 2014.03.19 无 否

衬里的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在线分析仪表的样气处

512 ZL201110365368.4 发明专利 2011.11.17 2013.09.18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理检测系统和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直接液化高浓度污水

513 ZL201110375845.5 发明专利 2011.11.23 2013.08.28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液化装置的数据集成方法

51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379035.7 发明专利 2011.11.24 2014.04.16 无 否

和系统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甲醇制烯烃装置及其开

515 ZL201110382407.1 发明专利 2011.11.25 2013.12.18 无 是

司工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16 烯烃分离工艺和系统 ZL201110391565.3 发明专利 2011.11.30 2014.07.23 无 是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武汉材料保一种防腐蚀涂料及其制备方

517 ZL201110391989.X 发明专利 2011.11.30 2014.06.18 无 否

护研究所,河南省四方防腐有限法和使用方法

公司第四分公司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化用于合成气制备高碳醇的铜

518 工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 基纳米催化剂及其制法和应 ZL201110394867.6 发明专利 2011.12.02 2014.02.26 无 否

股份有限公司用

1-1-16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液化含氰污水处理系

519 ZL201110398002.7 发明专利 2011.12.02 2013.10.3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统及处理方法制备 SAPO.34 分子筛的方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20 法、SAPO.34 分子筛及其应 ZL201110421465.0 发明专利 2011.12.15 2014.01.22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21 一种催化剂脱油方法及装置 ZL201110433594.1 发明专利 2011.12.21 2013.09.18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洗油和煤直接液化油混

52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442275.7 发明专利 2011.12.26 2014.04.09 无 否

合加工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液化油加氢失活催化

523 ZL201110452424.8 发明专利 2011.12.29 2016.03.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剂的再生和复活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液化油加氢失活催化

524 ZL201110452815.X 发明专利 2011.12.29 2015.09.16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剂的再生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2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费托催化剂的还原方法 ZL201210003989.2 发明专利 2012.01.06 2013.11.2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2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直接液化废水的处理方法 ZL201210004132.2 发明专利 2012.01.06 2014.02.19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控制风机电机的方法、装置

52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003570.7 发明专利 2012.01.06 2015.06.10 无 否

和系统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制烯烃反应再生系统的

52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004000.X 发明专利 2012.01.06 2013.12.18 无 是

停车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采用高氮、高硫劣质油

529 ZL201210006318.1 发明专利 2012.01.10 2014.08.13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制备轻质油的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聚丙烯粉料中二甲苯可溶物

530 ZL201210015349.3 发明专利 2012.01.17 2015.10.1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含量的测定方法

1-1-16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中金属离子含量的测定

531 ZL201210016907.8 发明专利 2012.01.18 2014.09.1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方法利用气相色谱仪分析气相丙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32 烯中痕量砷烷和磷烷含量的 ZL201210016652.5 发明专利 2012.01.18 2014.03.19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用于费托合成的催化剂

53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064189.1 发明专利 2012.03.12 2013.11.20 无 否

的筛分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分离费托蜡中催化剂的设备

53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098098.X 发明专利 2012.04.05 2014.12.31 无 否

和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铁基催化剂及其制

53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100391.5 发明专利 2012.04.06 2014.07.02 无 否

备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沉淀铁催化剂的制

53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100238.2 发明专利 2012.04.06 2014.07.02 无 否

备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水煤气变换工艺冷凝液汽提

537 ZL201210121045.5 发明专利 2012.04.23 2013.12.04 无 是

司装置及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3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粉/水煤浆气化炉系统 ZL201210126287.3 发明专利 2012.04.25 2014.03.12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3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气流床气化炉及其渣口砖 ZL201210125771.4 发明专利 2012.04.25 2014.02.19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4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气化炉及其激冷室 ZL201210125775.2 发明专利 2012.04.25 2014.12.2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两段式气流床固态排渣

541 ZL201210141074.8 发明专利 2012.05.08 2013.11.20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气化装置、含碳物质的气化

1-1-16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方法及气化装置的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制烯烃装置的水系统及

542 ZL201210149515.9 发明专利 2012.05.14 2014.08.20 无 是

司其在线洗涤方法甲醇转化为低碳烯烃的装置

543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 ZL201210149480.9 发明专利 2012.05.14 2014.08.27 无 是

及方法甲醇制烯烃用催化剂再生设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44 备及利用该设备再生催化剂 ZL201210149591.X 发明专利 2012.05.14 2014.03.12 无 是

司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转化为烯烃的装置及方

545 ZL201210149072.3 发明专利 2012.05.14 2014.07.23 无 是

司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46 一种煤粉燃烧器 ZL201210152329.0 发明专利 2012.05.16 2015.07.15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4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深冷空分装置的吸附系统 ZL201210157581.0 发明专利 2012.05.18 2014.09.17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测定液液两相界面表面电位

54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175762.6 发明专利 2012.05.30 2014.03.19 无 否

的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4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测定物质离子强度的方法 ZL201210175418.7 发明专利 2012.05.30 2014.12.10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浆态床反应器中费

55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托蜡与催化剂过滤及反冲方 ZL201210179862.6 发明专利 2012.06.01 2014.08.2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5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浆态床反应器 ZL201210180047.1 发明专利 2012.06.01 2015.02.04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5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柴油的制备方法 ZL201210182384.4 发明专利 2012.06.04 2014.07.23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1-1-16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5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柴油的制备方法 ZL201210181655.4 发明专利 2012.06.04 2014.07.23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催化费托合成反应的沉

554 ZL201210183687.8 发明专利 2012.06.05 2014.03.19 无 否

司淀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55 煤气洗涤净化装置及方法 ZL201210189889.3 发明专利 2012.06.08 2013.12.0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利用固相萃取法分离煤直接

55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222554.7 发明专利 2012.06.28 2014.09.24 无 否

液化全馏分油中组分的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煤化工废水的处理方法及处

557 ZL201210244238.X 发明专利 2012.07.13 2014.07.09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博天环境集理设备团股份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58 浆态床反应设备 ZL201210248459.4 发明专利 2012.07.17 2015.06.17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5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门禁设备 ZL201210254796.4 发明专利 2012.07.20 2015.03.11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60 卸料装置 ZL201210278056.4 发明专利 2012.08.06 2014.10.01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甲醇制低碳烯烃装置的

561 ZL201210291569.9 发明专利 2012.08.15 2015.10.28 无 是

司开工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62 一种甲醇制烯烃方法 ZL201210291528.X 发明专利 2012.08.15 2015.09.16 无 是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烯烃转化装置开工催化

563 ZL201210291574.X 发明专利 2012.08.15 2015.12.02 无 是

司剂加剂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64 一种高温高压分离器 ZL201210308719.2 发明专利 2012.08.27 2014.12.1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1-1-16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SAPO.34 分子筛及其制备方

565 ZL201210345699.6 发明专利 2012.09.17 2015.02.18 无 否

司法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合成低碳混合醇的铜基催化

566 ZL201210342260.8 发明专利 2012.09.17 2014.08.20 无 否所,化工公司剂及制法和应用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一种制取低碳醇的铜基催化

567 ZL201210342290.9 发明专利 2012.09.17 2014.11.26 无 否所,化工公司剂及其制法和应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费托合成催化剂活化及

568 ZL201210352911.1 发明专利 2012.09.20 2014.12.1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开工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分离器及包括其的甲醇合成

569 ZL201210372068.3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5.12.16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冷凝器及包括其的甲醇合成

570 ZL201210372254.7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6.05.0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71 司,山东江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 带式过滤机 ZL201210372174.1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5.12.16 无 否

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江

572 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 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1210371637.2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5.07.22 无 否

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73 粗甲醇合成系统 ZL201210371169.9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4.12.10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液相丙烯中痕量含氧化合物

574 ZL201210372228.4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4.05.0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的测定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75 气固相催化反应器 ZL201210371122.2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4.12.1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气体分布器及包括其的浆态

576 ZL201210371775.0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5.04.22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床反应器、粗甲醇合成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77 甲醇合成系统及方法 ZL201210372211.9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4.09.1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江喷淋塔及焙烧尾气的处理系

578 ZL201210371633.4 发明专利 2012.09.28 2015.04.01 无 否

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统

1-1-16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聚合物树脂中金属元素含量

579 ZL201210376219.2 发明专利 2012.09.29 2015.06.2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的测定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80 物料输送系统及方法 ZL201210380361.4 发明专利 2012.09.29 2015.06.03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江测定流化床催化剂的磨损指

581 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 ZL201210379614.6 发明专利 2012.09.29 2014.10.15 无 否

数的方法公司红外分析用待测薄片的制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82 方法及测定 Fc、Ec 和 Et 的 ZL201210380845.9 发明专利 2012.10.09 2014.10.08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高温物料输送系统的控制方

583 ZL201210407864.6 发明专利 2012.10.23 2014.12.1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锂离子电池炭负极材料及其

58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421190.5 发明专利 2012.10.29 2015.05.13 无 否

制备方法和用途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萃取装置及采用该装置

58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210421563.9 发明专利 2012.10.29 2015.06.24 无 否

萃取煤直接液化残渣的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呼伦贝尔神华洁净煤

586 物料收集装置 ZL201210445173.5 发明专利 2012.11.08 2015.07.22 无 否

有限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87 设备修复装置 ZL201310032067.9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5.03.1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烯烃分离系统及烯烃分离方

588 ZL201310033101.4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5.04.22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烯烃分离装置及烯烃分离方

589 ZL201310032535.2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6.02.10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90 煤热解系统 ZL201310033145.7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5.04.08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1-1-16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91 回转窑 ZL201310033179.6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5.04.08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烯烃分离系统及烯烃分离方

592 ZL201310033104.8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5.03.11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法低温甲醇洗烷烃脱氢组合系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93 统及其与烯烃分离系统的耦 ZL201310032509.X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4.12.2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合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94 司,山东江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 分子筛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1310033177.7 发明专利 2013.01.28 2015.04.01 无 否

公司

中国神华,呼伦贝尔神华洁净煤

595 可燃性浆料及其制备方法 ZL201310105408.0 发明专利 2013.03.28 2015.06.03 无 否

有限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低温甲醇洗与 CO2 捕集耦合

596 ZL201310105496.4 发明专利 2013.03.28 2015.08.19 无 否

司方法及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597 气化废液处理方法及系统 ZL201310105344.4 发明专利 2013.03.28 2014.12.17 无 否司,咸阳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精馏残液的处理系统及

598 ZL201310105243.7 发明专利 2013.03.28 2015.12.09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处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蒸馏装置及多成份溶液的分

59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153362.X 发明专利 2013.04.27 2015.09.30 无 否

离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江一种催化剂催化活性的检测

600 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 ZL201310153824.8 发明专利 2013.04.27 2015.06.03 无 否

方法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01 电缆校线器 ZL201310153210.X 发明专利 2013.04.27 2016.12.28 无 否司,咸阳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一种甲醇制烯烃的装置及其

602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化工公司, ZL201310154367.4 发明专利 2013.04.28 2015.01.21 无 否

方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1-16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03 司,山东江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 一种分子筛的合成方法 ZL201310175573.3 发明专利 2013.05.13 2015.09.16 无 否

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分离液

60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化重质油和沥青类物质的方 ZL201310209911.0 发明专利 2013.05.30 2015.05.2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分离出

60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的沥青类物质及其方法和应 ZL201310211244.X 发明专利 2013.05.30 2014.12.1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06 热解器 ZL201310210534.2 发明专利 2013.05.30 2015.06.17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分离沥

60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211245.4 发明专利 2013.05.30 2015.08.12 无 否

青类物质的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08 汽提系统以及汽提方法 ZL201310210533.8 发明专利 2013.05.30 2016.03.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分离液

60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化重质油和沥青类物质的方 ZL201310211173.3 发明专利 2013.05.30 2015.06.1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三相浆态床及其反

610 ZL201310233882.1 发明专利 2013.06.13 2016.03.23 无 否

司应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敞开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的控

611 ZL201310253711.5 发明专利 2013.06.24 2016.06.08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制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容器内不相溶液体的密度测

61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329863.9 发明专利 2013.07.31 2015.07.15 无 否

量方法和密度测量系统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分批定量的卸料系统、煤直

61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328766.8 发明专利 2013.07.31 2015.05.20 无 否

接液化制油装置及卸料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614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煤液化油中碱性氮化合物的 ZL201310329826.8 发明专利 2013.07.31 2015.12.09 无 否

1-1-16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分离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15 搅拌器轴的校直方法 ZL201310390539.8 发明专利 2013.08.30 2015.07.29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利用煤直接液化残渣制备焦

616 ZL201310412194.1 发明专利 2013.09.11 2015.11.04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神华乌海能源有炭的方法限责任公司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化用于合成气制混合醇尤其是

617 工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 高碳醇的铜钴基复合氧化物 ZL201310428824.4 发明专利 2013.09.18 2015.12.23 无 否

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及制法和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水煤浆的制浆系统和多元料

618 ZL201310452856.8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5.05.20 无 否司,咸阳化工浆气化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循环溶剂及其制

61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452948.6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5.12.02 无 否

备方法和应用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铁系催化剂助剂及其制备方

62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450370.0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5.11.04 无 否

法和应用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21 煤直接液化装置 ZL201310452514.6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5.07.0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循环溶剂及其制

62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452935.9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6.01.20 无 否

备方法和应用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溶液中硫化氢含量的测

623 ZL201310451918.3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6.03.09 无 否司,神木化工定方法及其应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2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分散液滴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ZL201310452585.6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6.08.2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625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测定微量铬(Ⅲ)的离子选 ZL201310450375.3 发明专利 2013.09.27 2015.09.16 无 否

1-1-16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神木化工择性电极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工业废水的回收方法及废水

62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530596.1 发明专利 2013.10.31 2015.07.08 无 否

回收系统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精馏系统及从该系统的

627 ZL201310534030.6 发明专利 2013.10.31 2015.04.22 无 否司,神木化工不凝气中回收甲醇的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28 槽车采样装置 ZL201310533535.0 发明专利 2013.10.31 2016.03.02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2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显微组分的富集方法 ZL201310530583.4 发明专利 2013.10.31 2016.08.24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缩聚沥青的制备方法和针状

63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310634261.4 发明专利 2013.11.29 2015.06.24 无 否

焦的制备方法及针状焦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利用煤液化残渣制备中间相

63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炭微球的方法及中间相炭微 ZL201310631245.X 发明专利 2013.11.29 2016.02.1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球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化有效调节合成气制混合醇产

632 工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 ZL201310652737.7 发明专利 2013.12.05 2016.12.07 无 否

物碳链长度的工艺方法股份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33 气/汽混合物的采集方法 ZL201310687870.6 发明专利 2013.12.13 2016.06.08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测定高压液相烃类物质中水

634 ZL201310686752.3 发明专利 2013.12.13 2016.06.08 无 否

司分含量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以煤直接液化残渣制备水煤

63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浆的方法、水煤浆及其气化 ZL201310685251.3 发明专利 2013.12.13 2016.10.05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改性沥青、煤直接液化高温

636 ZL201410021555.4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11.11 无 否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沥青的改性方法及其应用

1-1-16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改性沥青、利用煤直接液化

63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残渣常压连续化制备改性沥 ZL201410020529.X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12.02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青的方法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3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改质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021168.0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06.1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3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改质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021221.7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06.03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改性沥青、利用煤直接液化

64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残渣制备改性沥青的方法及 ZL201410021264.5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12.02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4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改质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020608.0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06.03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缩合多核多环芳烃树脂及其

64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021186.9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6.03.23 无 否

制备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4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改质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021262.6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07.15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4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柴油调和组分及其生产方法 ZL201410021249.0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6.02.03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4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改质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021224.0 发明专利 2014.01.16 2015.05.2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46 一种沸腾床反应器 ZL201410035912.2 发明专利 2014.01.24 2016.07.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1-1-16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47 一种加氢反应系统与方法 ZL201410035902.9 发明专利 2014.01.24 2016.01.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测定金属萃取剂最佳萃取条

64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069360.7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08.24 无 否

件的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沉淀铁费托合成用催化剂及

649 ZL201410069772.0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05.25 无 否

司其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合成气制备油品与石蜡

650 ZL201410069598.X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07.13 无 否

司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51 报警处理方法和装置 ZL201410069686.X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04.20 无 否司,咸阳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沉淀铁费托合成用催化剂及

652 ZL201410069718.6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08.17 无 否

司其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高压聚乙烯管式反应器的粘

653 ZL201410069563.6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04.27 无 否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壁清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沉淀铁费托合成用催化剂及

654 ZL201410069786.2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6.10.05 无 否

司其制备方法用于合成气制备油品与石蜡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55 的微球状催化剂及其制备方 ZL201410069534.X 发明专利 2014.02.27 2017.01.18 无 否

司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合成气体中蜡含量的检测装

656 ZL201410127043.6 发明专利 2014.03.31 2016.04.20 无 否司,咸阳化工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合成塔出口高温气体的

657 ZL201410126662.3 发明专利 2014.03.31 2015.10.28 无 否

司处理工艺和甲醇合成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中间相沥青及利用煤液化精

65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制沥青制备中间相沥青的方 ZL201410178601.1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5.09.3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芳烃产品及煤液化油中芳烃

65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178706.7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6.07.13 无 否

类物质的分离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1-1-16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以煤直接液化残渣为原料生

66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178000.0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6.04.06 无 否

产粗合成气的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液化油中酚类化合物的分

66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178627.6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5.07.15 无 否

离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中间相沥青及利用煤液化精

66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制沥青制备中间相沥青的方 ZL201410178317.4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5.10.0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6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直接液化用煤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178299.X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6.01.2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制烃类装置和其热介质

664 ZL201410178388.4 发明专利 2014.04.29 2015.07.08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循环方法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665 调整锅炉炉水 pH 值的方法 ZL201410234582.X 发明专利 2014.05.29 2016.03.23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66 分离装置及分离方法 ZL201410241218.6 发明专利 2014.05.30 2016.08.17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洗涤塔及具有该洗涤塔的煤

667 ZL201410289200.3 发明专利 2014.06.24 2016.10.0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气化工艺系统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668 旋风除尘器 ZL201410289740.1 发明专利 2014.06.24 2017.06.0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669 水煤浆气化工艺系统 ZL201410289535.5 发明专利 2014.06.24 2016.04.2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670 冷却装置 ZL201410289487.X 发明专利 2014.06.24 2016.03.0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煤气化炉进料系统停车控制

671 ZL201410289601.9 发明专利 2014.06.24 2015.12.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天然气联用甲醇制低碳

672 ZL201410364887.2 发明专利 2014.07.28 2016.10.05 无 否

司烯烃系统及方法

1-1-16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73 催化剂废水处理系统 ZL201410364243.3 发明专利 2014.07.28 2016.02.1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7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铁系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1410364772.3 发明专利 2014.07.28 2017.03.15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甲醇制烯烃化工废水中分

67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367810.0 发明专利 2014.07.29 2016.08.24 无 否

离长链烃类的设备和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聚丙烯生产尾气中回收烯

67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367808.3 发明专利 2014.07.29 2017.01.18 无 否

烃单体的设备和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粗蜡生产微晶蜡的

677 ZL201410438818.1 发明专利 2014.08.29 2015.11.1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水的处理装置及处

678 ZL201410438559.2 发明专利 2014.08.29 2015.10.1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混合基质膜、其制备方法及

679 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科学院 ZL201410438822.8 发明专利 2014.08.29 2017.01.25 无 否

其应用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水煤浆气化工艺系统的紧急

680 ZL201410438966.3 发明专利 2014.08.29 2017.12.1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联锁停车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循环溶剂、其加

68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工方法以及利用其的煤直接 ZL201410438758.3 发明专利 2014.08.29 2017.01.11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液化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82 物料装卸控制方法和装置 ZL201410515970.5 发明专利 2014.09.29 2017.06.30 无 否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聚氨酯防水涂料的乙组份、

68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其制备方法及包含其的聚氨 ZL201410515939.1 发明专利 2014.09.29 2017.10.2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酯防水涂料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工艺气中炭黑含量的测定方

684 ZL201410523002.9 发明专利 2014.09.30 2017.06.0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法

1-1-16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8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半焦生产系统 ZL201410602066.8 发明专利 2014.10.30 2017.08.01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MTO 级甲醇的提纯系统及

686 ZL201410601360.7 发明专利 2014.10.30 2015.12.1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提纯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反应动力学模型

68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602081.2 发明专利 2014.10.30 2017.12.19 无 否

建模方法司上海研究院从原料煤中分离所需含量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特定显微组分的方法及分离

68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410602767.1 发明专利 2014.10.31 2017.06.06 无 否

多个不同含量的特定显微组司上海研究院分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8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蒸馏釜倾倒装置 ZL201410602712.0 发明专利 2014.10.31 2016.08.24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90 甲醇制烯烃的装置及方法 ZL201410659260.X 发明专利 2014.11.18 2017.02.22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9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直接液化模拟方法及装置 ZL201410670751.4 发明专利 2014.11.20 2017.12.19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和/或二甲醚制烯烃的装

692 ZL201410773621.3 发明专利 2014.12.12 2016.08.24 无 否

司置及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和/或二甲醚制烯烃的装

693 ZL201410773917.5 发明专利 2014.12.12 2016.07.13 无 否

司置及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69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一种液体燃料的制备方法 ZL201410806178.5 发明专利 2014.12.19 2017.03.29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排渣装置、包括其的多元浆

695 ZL201410857092.5 发明专利 2014.12.31 2017.08.01 无 否司,咸阳化工气化装置及排煤渣方法

696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槽车卸车系统 ZL201510011895.3 发明专利 2015.01.09 2017.05.10 无 否

1-1-16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低碳混合醇分离系统和分离

697 司,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 ZL201510033228.5 发明专利 2015.01.22 2016.08.24 无 否

方法究所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低碳混合醇合成与分离的联

698 司,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 合生产系统及其联合生产工 ZL201510033364.4 发明专利 2015.01.22 2017.03.15 无 否

究所艺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固定床碎煤加压气化污

69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033655.3 发明专利 2015.01.22 2017.03.15 无 否

水的处理工艺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丙烯精制系统及丙烯精制方

700 ZL201510090087.0 发明专利 2015.02.27 2017.11.14 无 否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甲醇制烯烃反应气的水洗系

701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化工公司, ZL201510109429.9 发明专利 2015.03.12 2017.03.01 无 否

统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甲醇制烯烃反应气的水洗系

702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化工公司, ZL201510109421.2 发明专利 2015.03.12 2017.10.03 无 否

统及水洗方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电气设备的控制方法、

703 ZL201510119514.3 发明专利 2015.03.18 2018.11.09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装置和系统中国神华,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

704 MTBE 生产系统 ZL201510129091.3 发明专利 2015.03.23 2017.03.22 无 否分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压缩机密封气的供应装置、

705 ZL201510164021.1 发明专利 2015.04.08 2017.10.03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气液分离系统及密封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甲醇中氨组分含量的测

706 ZL201510163550.X 发明专利 2015.04.08 2017.05.10 无 否司,咸阳化工定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液化残渣的萃取系统与萃

70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179149.5 发明专利 2015.04.15 2017.06.30 无 否

取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1-1-16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制烯烃反应产品气的洗

708 ZL201510181682.5 发明专利 2015.04.16 2017.06.30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涤冷却装置和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抗车辙剂、制备其的组合物

70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184926.5 发明专利 2015.04.17 2018.03.02 无 否

与其制备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液化反应器和煤液化生产

71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189135.1 发明专利 2015.04.20 2017.01.04 无 否

系统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气化系统及置换该系统内部

711 ZL201510236854.4 发明专利 2015.05.11 2017.10.03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气体的置换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反应器过顶冷凝器的清理方

712 ZL201510237094.9 发明专利 2015.05.11 2018.09.18 无 否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13 气相聚合系统及其喷嘴装置 ZL201510247034.5 发明专利 2015.05.14 2016.08.24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14 气相聚合系统及其喷嘴装置 ZL201510246775.1 发明专利 2015.05.14 2017.10.27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净化变换管道系统及其防

715 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ZL201510253223.3 发明专利 2015.05.18 2017.04.12 无 否

裂方法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多蒸汽管网系统及多蒸汽管

716 ZL201510254541.1 发明专利 2015.05.18 2018.04.06 无 否司,神木化工网系统的蒸汽平衡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线路变压器组非电量保护装

71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256497.8 发明专利 2015.05.19 2019.01.08 无 否

置及系统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供气净化装置及供气净化方

718 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ZL201510263927.9 发明专利 2015.05.21 2016.06.08 无 否

法司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719 气体净化装置及其操作方法 ZL201510263915.6 发明专利 2015.05.21 2017.11.1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

1-1-16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循环供氢溶剂及

72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300990.5 发明专利 2015.06.03 2017.04.12 无 否

其制备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2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直接液化残渣的处理方法 ZL201510317246.6 发明专利 2015.06.10 2018.06.26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2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改质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319071.2 发明专利 2015.06.10 2018.04.06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2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液化系统及煤液化的方法 ZL201510370238.8 发明专利 2015.06.29 2017.10.2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催化剂配置系统、聚丙烯生

724 ZL201510428815.4 发明专利 2015.07.20 2018.02.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产系统及催化剂配置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甲醇制烯烃装置及其开

725 ZL201510428291.9 发明专利 2015.07.20 2017.11.14 无 否

司工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26 水煤气的制备方法 ZL201510428809.9 发明专利 2015.07.20 2019.01.08 无 否司,神木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基甲醇制低碳烯烃系

727 ZL201510428223.2 发明专利 2015.07.20 2017.08.01 无 否

司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28 反渗透浓液的处理系统 ZL201510432440.9 发明专利 2015.07.21 2017.12.19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29 汽油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463436.9 发明专利 2015.07.31 2017.01.1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改性赤泥、其改性方法以及

73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484993.9 发明专利 2015.08.07 2018.05.25 无 否

适用于煤直接液化的催化剂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31 氨回收系统及氨回收方法 ZL201510498078.5 发明专利 2015.08.13 2017.08.0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1-1-16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聚乙烯的制备方法、引发剂

732 ZL201510505706.8 发明专利 2015.08.17 2017.11.14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注入系统及聚乙烯反应系统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733 制备甲烷的工艺系统 ZL201510509626.X 发明专利 2015.08.18 2017.12.1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用于测定液氧中一氧化氮含

734 ZL201510509442.3 发明专利 2015.08.18 2018.05.2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量的测定装置与测定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低碳醇催化剂的还原方法及

73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566708.8 发明专利 2015.09.08 2017.11.14 无 否

其在低碳醇合成中的应用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甲醇合成系统及该甲醇合成

736 ZL201510575240.9 发明专利 2015.09.10 2018.04.03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系统的蒸汽扩容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聚烯烃脱气尾气的处理装置

737 ZL201510591541.0 发明专利 2015.09.16 2018.11.06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与处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丙烯球罐的实气置换方法与

738 ZL201510591467.2 发明专利 2015.09.16 2018.05.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装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39 丙烯均聚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615413.5 发明专利 2015.09.23 2018.06.26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40 丙烯均聚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613454.0 发明专利 2015.09.23 2018.08.07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41 丙烯聚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613519.1 发明专利 2015.09.23 2018.05.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无规共聚聚丙烯及其制

742 ZL201510614271.0 发明专利 2015.09.23 2017.11.14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备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43 丙烯聚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510614260.2 发明专利 2015.09.23 2018.05.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反应气体的急冷系统及反应

744 ZL201510657981.1 发明专利 2015.10.13 2017.01.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气体的急冷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烟气脱硫脱氮处理的组

74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合物、烟气脱硫脱氮处理装 ZL201510665301.0 发明专利 2015.10.14 2017.11.1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置及烟气脱硫脱氮处理的方

1-1-16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性能的评价装置

74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510670964.1 发明专利 2015.10.15 2018.08.07 无 否

及评价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4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除氧装置 ZL201510685267.3 发明专利 2015.10.20 2017.12.19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48 气体压缩系统 ZL201520817141.2 实用新型 2015.10.20 2016.03.16 无 否司,神木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4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吊装装置 ZL201520817520.1 实用新型 2015.10.20 2016.03.02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用于煤直接液化污水处

750 ZL201521008202.7 实用新型 2015.12.08 2016.08.03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理的微生物处理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直接液化污水处理系

751 ZL201510895405.0 发明专利 2015.12.08 2017.09.05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统及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用于煤直接液化污水处

752 ZL201521009599.1 实用新型 2015.12.08 2016.06.2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理的脱硫脱氨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直接液化污水的深度

753 ZL201521008167.9 实用新型 2015.12.08 2016.06.29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处理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5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甲醇和二醇的制备方法 ZL201610009771.6 发明专利 2016.01.07 2018.05.25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催化剂、其制备方法及其在

75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009402.7 发明专利 2016.01.07 2018.11.06 无 否

甲醇和二醇合成中的应用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室温离子液体、脱除尾气中

75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方法 ZL201610016266.4 发明专利 2016.01.11 2018.04.03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及装置

1-1-16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57 液硫脱气系统 ZL201620023220.0 实用新型 2016.01.11 2016.07.13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沥青硬炭材料、其制备方法

75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016758.3 发明专利 2016.01.11 2018.03.02 无 否

及其应用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759 MTO 级甲醇过滤系统 ZL201620022285.3 实用新型 2016.01.11 2016.06.0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760 外取热器 ZL201620028202.1 实用新型 2016.01.12 2016.08.17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双法兰差压变送器的零点迁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61 移方法与气体差压的测试装 ZL201610019249.6 发明专利 2016.01.12 2018.07.17 无 否司,咸阳化工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6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蒸馏烧瓶 ZL201620026451.7 实用新型 2016.01.12 2016.08.1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763 扭矩扳手 ZL201620027690.4 实用新型 2016.01.12 2016.08.3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SAPO.34 分子筛原粉及其合

764 ZL201610019299.4 发明专利 2016.01.12 2018.11.09 无 否

司成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水煤浆气化炉烧嘴压差测量

765 ZL201620026440.9 实用新型 2016.01.12 2016.06.08 无 否司,咸阳化工装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66 油品采样器 ZL201620106050.2 实用新型 2016.02.02 2016.08.1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输煤装置及具有其的循环流

767 ZL201620107145.6 实用新型 2016.02.02 2016.08.03 无 否司,咸阳化工化床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68 煤粉除尘装置 ZL201620125998.2 实用新型 2016.02.17 2016.07.2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甲醇制烯烃产品气水洗水中

76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091403.0 发明专利 2016.02.18 2019.04.12 无 否

短链烃的分离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1-1-16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费托合成催化剂废水中提

770 ZL201610092203.7 发明专利 2016.02.18 2019.01.08 无 否

司取钠盐或钾盐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71 漏斗 ZL201620127710.5 实用新型 2016.02.18 2016.09.0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772 在线脱脂装置 ZL201620128383.5 实用新型 2016.02.18 2016.07.27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773 事故缓冲池 ZL201620127673.8 实用新型 2016.02.18 2016.08.2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化一种用于合成气制备高碳醇

774 工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 ZL201610094432.2 发明专利 2016.02.19 2017.12.05 无 否

的混合氧化物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75 浮阀塔板 ZL201620133588.2 实用新型 2016.02.22 2016.07.27 无 否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7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粗煤气脱碳脱硫的方法 ZL201610115440.0 发明专利 2016.03.01 2018.05.25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77 扳手 ZL201620184664.2 实用新型 2016.03.10 2016.07.2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旋风分离器及气液固分离系

778 ZL201610136938.5 发明专利 2016.03.10 2018.09.1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7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气体吸附装置 ZL201610140814.4 发明专利 2016.03.11 2018.03.02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烯烃分离装置碱洗系统

780 ZL201610141278.X 发明专利 2016.03.11 2018.04.0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产生的废碱液的处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1 甲醇洗系统 ZL201610141286.4 发明专利 2016.03.11 2019.04.09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782 多固体物料分料器 ZL201620204227.2 实用新型 2016.03.16 2016.08.2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

1-1-16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3 循环水冷却塔 ZL201620204188.6 实用新型 2016.03.16 2016.08.03 无 否司,神木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4 干粉取样器 ZL201620204228.7 实用新型 2016.03.16 2016.08.2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5 阀体的开关装置 ZL201620214261.8 实用新型 2016.03.18 2016.08.2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废碱焚烧系统及其气压缓冲

786 ZL201620252551.1 实用新型 2016.03.29 2016.08.2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装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电焊机箱及电焊设备 ZL201620252220.8 实用新型 2016.03.29 2016.08.2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8 换热器及具有其的塔系统 ZL201610195610.0 发明专利 2016.03.30 2017.12.19 无 否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89 清洗系统 ZL201620268943.7 实用新型 2016.03.31 2016.08.24 无 否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90 填料及具有其的填料塔 ZL201620271670.1 实用新型 2016.04.01 2016.08.24 无 否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791 固阀塔板及具有其的板式塔 ZL201620271405.3 实用新型 2016.04.01 2016.11.30 无 否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9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滤帽 ZL201620280981.4 实用新型 2016.04.06 2016.08.2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9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烟气组分的分析装置 ZL201620313742.4 实用新型 2016.04.14 2017.01.0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费托合成废水中分离有机

79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232650.8 发明专利 2016.04.14 2019.06.07 无 否

酸的水处理系统及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1-1-16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废水中含氧有机物

79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232483.7 发明专利 2016.04.14 2019.08.27 无 否

的分离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循环溶剂及其制

79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237828.8 发明专利 2016.04.15 2018.06.26 无 否

备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9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网架提升装置 ZL201620321186.5 实用新型 2016.04.15 2016.11.23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工艺气的密封系统与密封工

798 ZL201610245001.1 发明专利 2016.04.18 2018.09.1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艺气的处理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799 移液器 ZL201620330600.9 实用新型 2016.04.18 2016.10.05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塔板组件及具有其的气液分

800 ZL201620331517.3 实用新型 2016.04.19 2016.10.05 无 否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塔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801 甲醇合成系统的升温方法 ZL201610306029.1 发明专利 2016.05.10 2018.11.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电缆线牵引组件及防止电缆

80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317355.2 发明专利 2016.05.12 2018.11.09 无 否

线拉伸的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0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轴位移测量系统的安装方法 ZL201610317371.1 发明专利 2016.05.12 2019.01.08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煤制烯烃分离系统的水

804 ZL201620445073.6 实用新型 2016.05.16 2017.02.0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洗塔装置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05 引线孔的密封组件 ZL201620444298.X 实用新型 2016.05.16 2016.10.0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06 找正装置 ZL201620449478.7 实用新型 2016.05.17 2016.11.3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

1-1-16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刮板组件及具有其的虹吸式

807 ZL201620455583.1 实用新型 2016.05.18 2016.12.07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吸泥机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08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石油 甲醇合成系统 ZL201620526566.2 实用新型 2016.06.01 2016.11.30 无 否大学(北京)微波催化氧化处理高浓度有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09 机废水的催化剂、其制备方 ZL201610399466.2 发明专利 2016.06.07 2019.06.25 无 否

司法及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810 柱塞计量泵 ZL201610403738.1 发明专利 2016.06.07 2018.05.25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上海奚淳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用于处理 MTO 装置废碱液

811 ZL201620590465.1 实用新型 2016.06.16 2016.11.30 无 否

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的燃烧器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1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顶升装置 ZL201620619220.7 实用新型 2016.06.21 2016.11.30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13 管路清理装置 ZL201620654007.X 实用新型 2016.06.27 2016.11.3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1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煤泥制浆装置 ZL201620653814.X 实用新型 2016.06.27 2016.11.30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酚类物质萃取装置及酚类物

815 ZL201610538847.4 发明专利 2016.07.08 2019.02.2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质的萃取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16 表面蒸发式空冷器 ZL201620728061.4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7.01.04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直接液化工艺中加氢

817 ZL201610552642.1 发明专利 2016.07.13 2018.04.03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反应器补硫剂的注入方法及

1-1-16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注入设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直接液化工艺中加氢

818 ZL201620739710.0 实用新型 2016.07.13 2017.04.1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反应器补硫剂的注入设备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1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套管组装支架 ZL201620743224.6 实用新型 2016.07.14 2017.01.0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20 复合助剂添加系统 ZL201620742990.0 实用新型 2016.07.14 2017.01.04 无 否司,化工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21 球阀 ZL201620743017.0 实用新型 2016.07.14 2017.01.0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化一种用于合成气一步法联产

822 工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 混合醇和 α.烯烃的催化剂及 ZL201610554223.1 发明专利 2016.07.14 2018.10.26 无 否

股份有限公司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平衡鼓组件及具有其的离心

823 ZL201620757593.0 实用新型 2016.07.18 2017.01.0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泵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色谱柱长度测量工具及具有

824 ZL201620757591.1 实用新型 2016.07.18 2017.01.0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其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2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甲醇合成塔 ZL201620757010.4 实用新型 2016.07.18 2017.01.04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汽轮机增效系统及汽轮机的

826 ZL201610596746.2 发明专利 2016.07.26 2017.11.1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增效方法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煤制烯烃含碱废水的处理设

827 ZL201620877929.7 实用新型 2016.08.12 2017.02.0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备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828 含硫变换气的净化装置 ZL201610700676.0 发明专利 2016.08.22 2019.01.0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29 进样装置 ZL201620919408.3 实用新型 2016.08.22 2017.02.08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830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泄水管线结构 ZL201620919208.8 实用新型 2016.08.22 2017.02.08 无 否

1-1-16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气体泄漏检测装置 ZL201620938044.3 实用新型 2016.08.24 2017.03.15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2 驰放气处理系统 ZL201620963793.1 实用新型 2016.08.26 2017.03.22 无 否司,神木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3 防脱盖板 ZL201610806440.5 发明专利 2016.09.06 2019.11.0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渣水运输车辆 ZL201621061146.8 实用新型 2016.09.18 2017.03.22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5 气化装置 ZL201621066108.1 实用新型 2016.09.20 2017.04.12 无 否司,神木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6 生物滤池系统 ZL201621066109.6 实用新型 2016.09.20 2017.04.1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837 网格絮凝剂池 ZL201621070065.4 实用新型 2016.09.21 2017.04.1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38 一种油水分离塔 ZL201621070552.0 实用新型 2016.09.21 2017.04.1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测定 NORMAX 催化剂及其

839 ZL201610839495.6 发明专利 2016.09.21 2019.04.0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配体的含量的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40 气化炉 ZL201621069797.1 实用新型 2016.09.21 2017.04.12 无 否司,神木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41 丙烯保护床的再生装置 ZL201621070427.X 实用新型 2016.09.21 2017.04.12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中间相炭微球的分离系统与

84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848164.9 发明专利 2016.09.23 2019.04.12 无 否

分离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843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结晶系统 ZL201621079560.1 实用新型 2016.09.26 2017.04.12 无 否

1-1-16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废水的处理系统及

84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610857540.0 发明专利 2016.09.27 2019.11.15 无 否

其处理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45 浮阀组件及浮阀塔盘 ZL201621094167.X 实用新型 2016.09.29 2017.08.01 无 否司,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4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催化剂、其制备方法及应用 ZL201610867218.6 发明专利 2016.09.29 2019.09.27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难生物降解污水的零排放处

847 ZL201621118292.X 实用新型 2016.10.12 2017.06.3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理系统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烯烃分离装置与包括其的甲

848 ZL201621121136.9 实用新型 2016.10.13 2017.04.1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醇制烯烃系统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生物菌种筛选及培养固

849 ZL201610894477.8 发明专利 2016.10.13 2023.04.2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化装置、方法及应用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生物菌种筛选及培养固

850 ZL201621120417.2 实用新型 2016.10.13 2017.04.1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化装置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51 料筒清理装置 ZL201621129971.7 实用新型 2016.10.17 2017.05.1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缓冲罐及具有其的黑水处理

852 ZL201621167260.9 实用新型 2016.10.31 2017.06.06 无 否司,咸阳化工装置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853 事故池及污水处理系统 ZL201621177077.7 实用新型 2016.11.02 2017.08.0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54 下料设备 ZL201621177161.9 实用新型 2016.11.02 2017.05.1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甲醇制烯烃催化剂细粉

855 ZL201610959849.0 发明专利 2016.11.03 2019.05.24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循环利用的方法及装置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56 尾气回收系统及耦合系统 ZL201621290195.9 实用新型 2016.11.28 2017.06.0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

1-1-17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过滤装置及具有其的煤液化

857 ZL201621457661.8 实用新型 2016.12.28 2017.08.0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油品中杂质的过滤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磁性杂质过滤装置、煤液化

858 ZL201611238038.8 发明专利 2016.12.28 2019.01.08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油品中磁性杂质的过滤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

859 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煤 注入压力控制方法及装置 ZL201710015010.6 发明专利 2017.01.09 2020.02.14 无 否

制油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将气体注入地层的方法及装

860 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煤 ZL201710014410.5 发明专利 2017.01.09 2019.11.15 无 否

置、设备制油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轴套密封结构及具有其的离

861 ZL201720068026.9 实用新型 2017.01.18 2017.09.15 无 否司,神木化工心水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

862 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煤 监测方法及装置 ZL201710040396.6 发明专利 2017.01.18 2019.04.09 无 否

制油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

863 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煤 气体监测方法及装置 ZL201710040068.6 发明专利 2017.01.18 2019.07.16 无 否

制油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64 射水抽汽系统 ZL201720092527.0 实用新型 2017.01.22 2017.09.15 无 否司,神木化工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65 二氧化碳液化装置 ZL201720093331.3 实用新型 2017.01.22 2017.09.1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低碳混合醇分离的三塔

866 司,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 ZL201720104741.3 实用新型 2017.01.23 2017.09.15 无 否

差压耦合精馏系统究所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低碳混合醇分离的三塔

867 司,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 ZL201710062789.7 发明专利 2017.01.23 2023.08.22 无 否

差压耦合精馏系统及方法究所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68 锁渣阀气动执行机构 ZL201720100148.1 实用新型 2017.01.23 2017.09.15 无 否司,咸阳化工

1-1-17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69 蒸馏装置 ZL201720104798.3 实用新型 2017.01.23 2017.09.1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70 金属密封垫装卡工装 ZL201720140655.8 实用新型 2017.02.16 2017.10.17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71 污水池废气的处理装置 ZL201720147702.1 实用新型 2017.02.17 2017.10.17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对压力仪表进行压力校

872 ZL201720153180.6 实用新型 2017.02.20 2017.10.17 无 否司,神木化工验的法兰盘结构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变送器的冲洗环及具有

873 ZL201720152861.0 实用新型 2017.02.20 2017.10.17 无 否司,神木化工该冲洗环的冲洗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74 疏通装置 ZL201720153247.6 实用新型 2017.02.20 2017.10.1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75 进样针 ZL201720152863.X 实用新型 2017.02.20 2017.10.2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76 一种仪表伴热系统 ZL201720243292.0 实用新型 2017.03.13 2017.11.14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77 取热装置 ZL201720243350.X 实用新型 2017.03.13 2017.11.10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78 反渗透装置 ZL201720254189.6 实用新型 2017.03.15 2017.11.10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费托合成废水处理装置及费

87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710153894.1 发明专利 2017.03.15 2020.10.20 无 否

托合成废水的处理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80 有机含氧化合物制烯烃装置 ZL201720254117.1 实用新型 2017.03.15 2017.11.10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81 甲醇制烯烃装置 ZL201720254119.0 实用新型 2017.03.15 2018.02.16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催化剂卸料装置及具有其的

882 ZL201710157242.5 发明专利 2017.03.16 2019.11.29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制烯烃装置

1-1-17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

883 火炬凝液回收系统 ZL201720260091.1 实用新型 2017.03.16 2017.11.14 无 否司,咸阳化工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84 气体露点的检测装置 ZL201720302184.6 实用新型 2017.03.24 2017.11.1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85 空冷凝汽器 ZL201720363874.2 实用新型 2017.04.07 2017.11.1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防爆膜支撑装置及具有其的

886 ZL201720363770.1 实用新型 2017.04.07 2017.11.1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排汽管线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87 换热设备垢样的检测方法 ZL201710238266.3 发明专利 2017.04.12 2019.11.15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888 醇烯检测装置 ZL201720413735.6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89 浮渣清除系统 ZL201720412772.5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0 药剂配制系统 ZL201720417234.5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司,咸阳化工煤直接液化的方法及其系统

国家能源集团,北京低碳清洁能

891 和煤直接液化产生的尾气的 ZL201710257096.3 发明专利 2017.04.19 2020.11.13 无 否

源研究院,煤制油分公司换热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2 泵轴定位套密封结构和泵 ZL201720417877.X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2.19 无 否司,神木化工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转轴密封结构及具有其的风

893 ZL201720412648.9 实用新型 2017.04.19 2017.11.2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4 甲醇制烯烃装置及方法 ZL201710285981.2 发明专利 2017.04.26 2020.05.01 无 否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895 防爆钢瓶系统 ZL201720453293.8 实用新型 2017.04.26 2017.12.1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6 甲醇制烯烃装置及方法 ZL201710286100.9 发明专利 2017.04.26 2020.05.01 无 否

1-1-17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渗透汽化膜及其制备方法 ZL201710302686.3 发明专利 2017.05.02 2019.10.22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8 输送管道 ZL201720511313.2 实用新型 2017.05.09 2017.12.19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899 磨煤机 ZL201720512330.8 实用新型 2017.05.09 2017.12.19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00 煤焦油加氢液化装置 ZL201720517646.6 实用新型 2017.05.10 2017.12.19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0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裙座结构以及合成塔装置 ZL201720517753.9 实用新型 2017.05.10 2018.02.16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油的加工方法及

902 ZL201710339727.6 发明专利 2017.05.15 2020.03.1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供氢溶剂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03 磨煤机装置 ZL201720551423.1 实用新型 2017.05.17 2017.12.19 无 否司,咸阳化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煤直接液化反应器的循

904 ZL201720608046.0 实用新型 2017.05.27 2018.02.1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环装置及煤直接液化反应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密封磨料设备的密封装

905 ZL201720719421.9 实用新型 2017.06.20 2018.02.16 无 否司,神木化工置及磨料设备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滤网结构及具有其的煤气化

906 ZL201720728194.6 实用新型 2017.06.20 2018.02.1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炉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07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甲醇合成塔及甲醇合成装置 ZL201720737912.6 实用新型 2017.06.22 2018.02.16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08 密封垫 ZL201720737861.7 实用新型 2017.06.22 2018.02.1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SAPO.34 分子筛的制备方法

90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710498951.X 发明专利 2017.06.26 2020.04.21 无 否

与催化剂的制作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1-1-17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10 加氢装置 ZL201720770922.X 实用新型 2017.06.28 2018.02.1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11 联轴器 ZL201720779103.1 实用新型 2017.06.29 2018.02.1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1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球阀 ZL201710539186.1 发明专利 2017.07.04 2019.06.18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13 控制气化炉停车的方法 ZL201710573574.1 发明专利 2017.07.13 2020.06.0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阀门密封结构及具有其的阀

914 ZL201720889622.3 实用新型 2017.07.20 2018.02.2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15 消防车用器材的固定装置 ZL201720912073.7 实用新型 2017.07.25 2018.05.2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16 煤气发生炉 ZL201720948903.1 实用新型 2017.07.31 2018.02.2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917 粗煤气净化装置 ZL201721023391.4 实用新型 2017.08.15 2018.05.2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18 用于粗煤气的洗涤机构 ZL201721019550.3 实用新型 2017.08.15 2018.03.3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水洗塔、气体处理系统和气

919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710700433.1 发明专利 2017.08.15 2020.11.13 无 否

体处理方法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密封装置及具有该密封装置

920 ZL201721023724.3 实用新型 2017.08.15 2018.03.3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的化工设备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21 闪点检测装置 ZL201710697099.9 发明专利 2017.08.15 2020.03.0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脱除油品中酚类污染物的装

922 ZL201721042563.2 实用新型 2017.08.18 2018.05.2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23 煤仓装置 ZL201721047927.6 实用新型 2017.08.21 2018.03.3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1-1-17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24 排渣装置 ZL201710744477.4 发明专利 2017.08.25 2019.11.0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25 进样装置 ZL201721084233.X 实用新型 2017.08.28 2018.03.3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26 过滤装置 ZL201721115736.9 实用新型 2017.09.01 2018.03.3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挤压机尾部的脱除气体

927 ZL201721222089.1 实用新型 2017.09.21 2018.05.22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回收系统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甲醇制烯烃产品气的处理系

928 ZL201710882786.8 发明专利 2017.09.26 2021.05.1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统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甲醇制烯烃产品气的处理方

929 ZL201710884116.X 发明专利 2017.09.26 2021.05.11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法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30 甲醇反应器 ZL201721266737.3 实用新型 2017.09.28 2018.05.2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31 管式换热器 ZL201721327246.5 实用新型 2017.10.16 2018.05.22 无 否司,神木化工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32 流体搅拌器 ZL201721327244.6 实用新型 2017.10.16 2018.05.2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33 试管清洗装置 ZL201721337606.X 实用新型 2017.10.17 2018.07.13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确定煤液化装置平稳度的方

934 ZL201710967855.5 发明专利 2017.10.17 2021.12.07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法和装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柱塞计量泵柱塞密封结构及

93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721351738.8 实用新型 2017.10.19 2018.05.22 无 否

具有其的柱塞计量泵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3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白油的制备方法 ZL201710991613.X 发明专利 2017.10.20 2020.01.31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含碱废水处理系统及处理方

937 ZL201711025121.1 发明专利 2017.10.27 2019.11.1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法

1-1-17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3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联轴器对中偏差测量工具 ZL201721521211.5 实用新型 2017.11.14 2018.05.22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39 氨法脱硫装置 ZL201721529709.6 实用新型 2017.11.14 2018.06.15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从煤直接液化油中提取酚类

940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711127819.4 发明专利 2017.11.14 2020.05.26 无 否

化合物的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煤制烯烃混合碳四生产丁

941 ZL201721530195.6 实用新型 2017.11.15 2018.06.1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烯.1产品过程中的脱水装置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42 干式空冷器热风循环系统 ZL201721569998.2 实用新型 2017.11.21 2018.06.15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方法及煤直接液

943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711203668.6 发明专利 2017.11.24 2020.12.08 无 否

化装置司上海研究院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44 羰基合成反应系统 ZL201721630416.7 实用新型 2017.11.29 2018.07.20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判定相位的方法、装置、系

945 ZL201711326423.2 发明专利 2017.12.12 2020.08.11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统及电子设备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46 传送组件 ZL201721730427.2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07.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稳压平衡装置及具有其的多

947 ZL201721730467.7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07.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级泵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在装置检修过程中分析 C4

948 ZL201711326279.2 发明专利 2017.12.12 2021.06.29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以下烃类混合气体的方法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949 含油污水的处理装置 ZL201721730300.0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12.1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50 丙烯精制装置 ZL201721738660.5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07.20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1-17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5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烯烃分离系统 ZL201721729856.8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07.20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52 含固烃类气体冷却净化装置 ZL201721730037.5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07.20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皮带清扫刮板及具有其的皮

953 ZL201721730039.4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18.07.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带清洗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54 油煤浆采样器 ZL201721741417.9 实用新型 2017.12.13 2018.07.03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55 污水输送系统 ZL201721752129.3 实用新型 2017.12.14 2018.07.20 无 否司,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水下切粒机的辅助支撑

956 ZL201721752126.X 实用新型 2017.12.14 2018.07.20 无 否司,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装置及测量装置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

957 换热器 ZL201721764149.2 实用新型 2017.12.15 2018.10.2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58 取样器 ZL201721880448.2 实用新型 2017.12.28 2018.07.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一种真空薄膜干燥回收煤基

959 ZL201810001316.0 发明专利 2018.01.02 2020.04.21 无 否

院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油渣萃余物中萃取剂的方法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一种高粘度煤基油渣萃余物

960 ZL201810001372.4 发明专利 2018.01.02 2020.06.12 无 否

院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中萃取剂的回收方法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高压低密度聚乙烯装置的反

961 ZL201810074669.3 发明专利 2018.01.25 2021.03.23 无 否

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应器粘壁的预防方法

中国神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用于煤制烯烃的烯烃分离装

962 ZL201820160452.X 实用新型 2018.01.30 2018.12.18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置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用于煤制烯烃的烯烃分离装

963 ZL201820160497.7 实用新型 2018.01.30 2018.10.2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置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一种煤粉燃烧锅炉系统以及

964 ZL201810090963.3 发明专利 2018.01.30 2020.10.02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煤粉燃烧锅炉运行方法

1-1-17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中国神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

965 煤浆的制备装置 ZL201820173019.X 实用新型 2018.01.31 2018.10.26 无 否

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966 换热系统 ZL201810097861.4 发明专利 2018.01.31 2020.02.21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967 检测系统 ZL201820174045.4 实用新型 2018.01.31 2018.10.26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968 火灾预警方法和装置 ZL201810097862.9 发明专利 2018.01.31 2020.09.01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969 循环流体冷却系统 ZL201820182315.6 实用新型 2018.02.01 2018.10.26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970 除浮油装置 ZL201820182395.5 实用新型 2018.02.01 2018.10.26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971 甲醇制烯烃装置 ZL201820181382.6 实用新型 2018.02.01 2018.12.18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凝结水处理系统及凝结水处

972 ZL201810103513.3 发明专利 2018.02.01 2020.09.15 无 否

油分公司理方法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

973 烟气脱硫脱汞装置及方法 ZL201810103528.X 发明专利 2018.02.01 2020.11.13 无 否

油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974 甲醇制烯烃系统 ZL201820182432.2 实用新型 2018.02.01 2018.10.26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975 甲醇制烯烃反应系统 ZL201810102554.0 发明专利 2018.02.01 2020.08.18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神华

976 空冷器 ZL201820220438.4 实用新型 2018.02.07 2018.10.26 无 否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中国

977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 铁系催化剂的制备方法 ZL201810142653.1 发明专利 2018.02.11 2021.03.23 无 否

究院一种采用煤气化渣制备透水

978 新疆化工 ZL202211269207.X 发明专利 2022.10.17 2025.09.09 无 否

砖的设备

1-1-17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煤气化渣固废再生利用

979 新疆化工 ZL202211269206.5 发明专利 2022.10.17 2023.10.31 无 否

设备

国家能源集团,北京低碳清洁能一种费托合成重质产品生产

980 ZL202110373912.3 发明专利 2021.04.07 2024.02.09 无 否

源研究院,榆林化工高熔点蜡的系统和方法

981 榆林化工 一种管道清洁装置 ZL202420730775.3 实用新型 2024.04.10 2024.11.26 无 否

一种化学化验分析用的滴定

982 榆林化工 ZL202421195149.5 实用新型 2024.05.29 2025.07.29 无 否

分析仪

983 榆林化工 一种节流孔板组件 ZL202422682074.X 实用新型 2024.11.05 2025.09.09 无 否

984 榆林化工 一种钢结构柱梁用校直装置 ZL202420730773.4 实用新型 2024.12.06 2025.01.07 无 否

一种用蒙脱土制备硅铝磷分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85 子筛的方法通过该方法获得 ZL201010222483.1 发明专利 2010.06.30 2012.02.15 无 是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的产品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86 煤粉锅炉系统的控制系统 ZL201010299548.2 发明专利 2010.09.29 2012.08.22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残渣的萃取方法

987 ZL201010299540.6 发明专利 2010.09.29 2013.08.1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以及萃取物的应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粉锅炉的燃烧控制方法和

988 ZL201010299516.2 发明专利 2010.09.29 2012.05.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燃烧控制系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煤直接液化残渣的萃取方法

989 ZL201010299563.7 发明专利 2010.09.29 2013.08.14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以及萃取物的应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制备 SAPO.5 分子筛的方法

990 ZL201010528929.3 发明专利 2010.10.28 2012.06.2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及通过其获得的产品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分级气化移动床气化装

991 ZL201010557366.0 发明专利 2010.11.23 2013.09.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置、煤的气化方法及其用途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中国一种多级旋转式激冷强化装

992 ZL201110004297.5 发明专利 2011.01.10 2013.08.14 无 否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置及其应用究院

1-1-17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由煤直接液化油和延迟焦化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93 重柴油馏分来生产柴油的方 ZL201110106198.8 发明专利 2011.04.26 2014.07.09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法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分子筛晶化浆料的分离

994 ZL201110145700.6 发明专利 2011.05.31 2014.07.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过滤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清除 SAPO.34 分子筛产物中

995 ZL201110149982.7 发明专利 2011.06.03 2013.09.25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残留的硅溶胶的方法制备富含 Si(4Al)结构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96 SAPO.34 分子筛的方法及产 ZL201110149983.1 发明专利 2011.06.03 2013.01.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品和应用最大化含氧化合物转化制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997 低碳烯烃工艺中的乙烯和丙 ZL201110149981.2 发明专利 2011.06.03 2014.04.16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烯总收率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磷酸硅铝分子筛催化

998 ZL201110173990.5 发明专利 2011.06.24 2013.08.21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剂、其制备方法、用途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一种 SAPO.34 分子筛的制备

999 ZL201110173739.9 发明专利 2011.06.24 2013.03.2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方法一种高抗磨性的含锂铁系费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托合成催化剂、共混硅溶胶

1000 ZL201110199835.0 发明专利 2011.07.15 2014.12.17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北京研究院的催化剂粘结剂及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过滤器内部蜡与铁化物混合

1001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固体杂质的清除方法及其应 ZL201110034177.X 发明专利 2011.01.31 2013.03.27 无 否

司北京工程分公司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化学除锈清洗剂的配制及应

100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034153.4 发明专利 2011.01.31 2012.04.25 无 否

用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03 循环泵密封油及其用途 ZL201010249099.0 发明专利 2010.08.09 2013.01.0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

1004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循环泵密封油制备方法及系 ZL201010248668.X 发明专利 2010.08.09 2014.05.07 无 否

1-1-17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煤制油分公司统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煤制一种减压阀及其用途、流体

1005 ZL201010552610.4 发明专利 2010.11.19 2012.09.05 无 否

油分公司输送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由含烃原料气制氢气的

1006 ZL201010555467.4 发明专利 2010.11.22 2012.09.05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开工方法一种煤直接液化的煤液化残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07 渣的排放系统、故障维修方 ZL201010608439.4 发明专利 2010.12.27 2013.10.16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法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高温油渣安全排放装置和系

1008 ZL201110081261.7 发明专利 2011.03.31 2013.11.20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统、安全排放方法及应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09 煤直接液化装置的开工方法 ZL201110187021.5 发明专利 2011.07.05 2013.08.14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基高密度喷气燃料的

1010 ZL201110222378.2 发明专利 2011.08.04 2014.07.02 无 否司,煤制油分公司生产方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11 一种制备清洁柴油的方法 ZL200710176229.0 发明专利 2007.10.23 2011.09.07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由煤直接液化油生产清

1012 ZL200710176230.3 发明专利 2007.10.23 2011.09.07 无 否

司洁柴油的方法一种用于费托合成浆态床反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13 应器的蜡抽出自动过滤、反 ZL200810225476.X 发明专利 2008.10.31 2010.08.25 无 否

司冲洗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将费托合成产物重馏分

1014 ZL200810225475.5 发明专利 2008.10.31 2011.09.14 无 否

司从浆态床反应器抽出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脱除浆态床费托合成尾气所

1015 ZL200810225472.1 发明专利 2008.10.31 2013.03.20 无 否

司携带的铁系催化剂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浆态床费托合成反应器

1016 ZL200810225473.6 发明专利 2008.10.31 2010.09.22 无 否

司和工艺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一种 SAPO.34 分子筛的制备

1017 ZL200910076512.5 发明专利 2009.01.06 2011.11.23 无 是

司方法

1-1-17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一种 SAPO.34 分子筛的制备

1018 ZL200910082918.4 发明专利 2009.04.22 2011.05.11 无 是

司方法

一种金属改性 SAPO.34 分子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19 筛和含有该分子筛的催化剂 ZL200910082917.X 发明专利 2009.04.22 2011.06.08 无 是

司的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一种 SAPO 分子筛的合成方

1020 ZL200910082914.6 发明专利 2009.04.22 2011.01.26 无 是

司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厚壁管道的现场焊接及

1021 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 ZL200910085459.5 发明专利 2009.05.22 2011.10.19 无 否

稳定化热处理方法司以煤液化残渣制备中间相沥

1022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化工公司 ZL200910086158.4 发明专利 2009.06.11 2012.12.05 无 否

青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由含氧化合物制备低碳

1023 ZL200910087908.X 发明专利 2009.06.25 2013.06.12 无 是

司烯烃的方法一种利用煤直接液化残渣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24 备的沥青基碳纤维及其制备 ZL200910087907.5 发明专利 2009.06.25 2012.01.11 无 否

司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硅铝磷酸盐分子筛

1025 ZL200910087906.0 发明专利 2009.06.25 2011.06.08 无 是

司 SAPO.34 及其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26 一种煤热解提质方法 ZL200910089227.7 发明专利 2009.07.09 2012.09.05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27 一种煤热解提质装置 ZL200910089228.1 发明专利 2009.07.09 2013.04.10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费托合成反应的含钴助

1028 ZL200910089326.5 发明专利 2009.07.15 2011.10.05 无 否

司剂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高压五柱塞泵液力端的

1029 ZL200910235975.1 发明专利 2009.11.03 2012.02.08 无 否

司泄漏检测方法一种用于浆态床反应器中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30 高抗耐磨铁基催化剂及其制 ZL201010034049.0 发明专利 2010.01.12 2012.08.22 无 否

司备方法

1-1-17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双塔汽提处理煤化工装

1031 ZL201010110220.1 发明专利 2010.02.09 2012.01.11 无 否

司置污水的方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32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一种高温油渣重力排放方法 ZL201010136411.5 发明专利 2010.03.30 2013.10.3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浆态床反应器气体进料

1033 ZL201010174635.5 发明专利 2010.05.12 2012.12.05 无 否

司分布器制备成型分子筛催化剂的方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34 法、通过该方法获得的产品 ZL201010218014.2 发明专利 2010.06.24 2012.06.20 无 是

司及其用途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用于水煤浆气化的水煤

1035 ZL201010218039.2 发明专利 2010.06.24 2013.01.23 无 否司,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浆气化炉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钛改性 SAPO.34 分子筛及其

1036 ZL201010218022.7 发明专利 2010.06.24 2012.02.22 无 是

司制备方法和应用

制备 SAPO.34 分子筛成型催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37 化剂的方法、通过该方法获 ZL201010222502.0 发明专利 2010.06.30 2012.07.04 无 是

司得的产品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高温甲烷化催化剂及其

103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010223996.4 发明专利 2010.07.01 2012.12.05 无 否

制备方法、用途司上海研究院从煤直接液化残渣中提取重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

1039 质液化油和中间相沥青类物 ZL201010225042.7 发明专利 2010.07.02 2013.07.24 无 否

学研究总院,化工公司质的方法以及其应用用于费托合成反应的沉淀铁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40 催化剂、其制备方法及其应 ZL201010225027.2 发明专利 2010.07.02 2012.12.05 无 否

司用用于成型催化剂水热处理与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41 固定流化床催化剂评价的装 ZL201010228853.2 发明专利 2010.07.09 2012.11.28 无 是

司置

1042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催化剂处理装置和方法 ZL201010228833.5 发明专利 2010.07.09 2012.07.04 无 是

1-1-17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用于催化剂评价的装置和方

1043 ZL201010228855.1 发明专利 2010.07.09 2012.07.04 无 是

司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蒸馏系统和用于分离液体产

1044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010228829.9 发明专利 2010.07.09 2013.01.16 无 否

品的方法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用于水煤浆气化的工艺

1045 ZL201010513700.2 发明专利 2010.10.13 2013.11.13 无 是

司烧嘴及系统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真空泵润滑油净化装置以及

104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使用该装置净化润滑油的方 ZL201010520302.3 发明专利 2010.10.20 2014.04.16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47 一种费托合成方法及系统 ZL201010514370.9 发明专利 2010.10.20 2013.05.22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48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一种截止阀 ZL201010554639.6 发明专利 2010.11.22 2012.06.20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一种用于催化重整的煤基高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49 芳香烃潜含量石脑油的生产 ZL201110007174.7 发明专利 2011.01.13 2013.09.25 无 否

方法、产品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50 一种高温油煤浆制备方法 ZL201110007131.9 发明专利 2011.01.13 2012.07.25 无 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液化残渣与水煤浆联

1051 ZL201110182677.8 发明专利 2011.06.30 2014.04.30 无 否

司合气化喷嘴及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液化残渣气化喷嘴及

1052 ZL201110182680.X 发明专利 2011.06.30 2013.03.20 无 否

司其应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直接液化含酚酸性水

1053 ZL201110183693.9 发明专利 2011.06.30 2013.05.01 无 否

司的处理方法及其系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煤液化残渣与干煤粉联

1054 ZL201110183598.9 发明专利 2011.06.30 2013.07.24 无 否

司合气化喷嘴及其应用

1-1-17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

1055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离心泵 ZL201110223149.2 发明专利 2011.08.04 2013.05.22 无 否

司上海研究院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一种气液混合装置及其使用

1056 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ZL201110243551.7 发明专利 2011.08.23 2013.06.05 无 否

方法司上海研究院一种煤液化油沸腾床加氢催

1057 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ZL200610027539.1 发明专利 2006.06.07 2010.01.13 无 否

化剂载体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煤液化油沸腾床加氢处

1058 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ZL200610027538.7 发明专利 2006.06.07 2010.06.16 无 否

理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煤液化油制备热传导油

1059 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ZL200610027540.4 发明专利 2006.06.07 2010.05.26 无 否

的方法一种煤液化油沸腾床加氢工

1060 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ZL200610027537.2 发明专利 2006.06.07 2010.06.16 无 否

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061 上海通用泵机设备有限公司第一 高温高杂比离心式煤浆泵 ZL200610118809.X 发明专利 2006.11.28 2012.09.26 无 否

水泵厂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

1062 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神华煤制油 一种制备改性沥青的方法 ZL200710178082.9 发明专利 2007.11.26 2011.06.15 无 否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一种土壤调理剂及其制备方

1063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410038184.0 发明专利 2014.01.24 2016.03.09 无 否

1064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釜内进液自清洗装置 ZL201521048405.9 实用新型 2015.12.15 2016.05.18 无 否

1065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加药中和水处理装置 ZL201521061334.6 实用新型 2015.12.16 2016.05.18 无 否

1066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加药中和水处理装置 ZL201510952963.6 发明专利 2015.12.16 2018.11.06 无 否

一种三聚氰胺结晶器管嘴的

1067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194504.6 实用新型 2016.03.14 2016.08.10 无 否

新型结构一种新型三波长激光扩束装

1068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193179.1 实用新型 2016.03.14 2016.08.31 无 否

1-1-17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从苯氰类装置产生的废

1069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10161686.1 发明专利 2016.03.18 2017.10.17 无 否

气中回收氨的系统一种刮板薄膜蒸发器管嘴的

1070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214149.4 实用新型 2016.03.18 2016.09.14 无 否

新型结构一种内浮顶储罐内伸接管的

1071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399070.3 实用新型 2016.04.29 2016.11.23 无 否

柔性结构

1072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高压电机保护电路系统 ZL201620573598.8 实用新型 2016.06.08 2017.02.08 无 否

一种甲苯氧化热能回收的新

1073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725227.7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6.12.07 无 否

型装置

一种 LNG 加注站中 BOG 的

1074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725367.4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7.03.22 无 否

回收装置

1075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煤粉输送系统 ZL201620725186.1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7.02.22 无 否

一种穿管保温技术的新型设

1076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725332.0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6.12.07 无 否

一种连续式盐酸、苯和氯苯

1077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725349.6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7.02.15 无 否

的分离装置一种离心机充氮连锁防爆装

1078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725252.5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6.12.07 无 否

1079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新型离心机充氮系统 ZL201620725376.3 实用新型 2016.07.11 2016.12.07 无 否

一种除尘除焦一体化生物质

1080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10546674.0 发明专利 2016.07.12 2019.07.12 无 否

气化炉

1081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自动卸料装置 ZL201620731873.4 实用新型 2016.07.12 2016.12.07 无 否

一种利用蒸汽为热源的有机

1082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0736694.X 实用新型 2016.07.13 2016.12.21 无 否

热载体加热系统一种电气设备检修的防护装

1083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621013048.7 实用新型 2016.08.30 2017.02.22 无 否

置一种用于管架伸缩缝处理的

1084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720507373.7 实用新型 2017.05.09 2017.12.01 无 否

滑动装置

1-1-17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生产双热载体的锅炉系

1085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710472929.8 发明专利 2017.06.21 2023.10.03 无 否

统一种硝基氯苯精馏分离中综

1086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710492880.2 发明专利 2017.06.26 2020.01.24 无 否

合能耗回收的工艺方法

1087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新型两重管道过滤器 ZL201720851296.7 实用新型 2017.07.13 2018.01.26 无 否

1088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套筒式结晶分离罐 ZL201720851298.6 实用新型 2017.07.13 2018.01.26 无 否

1089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蒸发器 ZL201721161698.0 实用新型 2017.09.12 2018.07.13 无 否

一种常压化工设备新型快开

1090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721236140.4 实用新型 2017.09.25 2018.04.20 无 否

式人孔一种反应釜多层真空取样装

1091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721236102.9 实用新型 2017.09.25 2018.04.20 无 否

1092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三氯化磷尾气吸收装置 ZL201721229639.2 实用新型 2017.09.25 2018.04.20 无 否

一种利用水合肼还原硝醚生

1093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711111487.0 发明专利 2017.11.13 2020.02.18 无 否

产胺醚的工艺及系统一种新型循环水回水水浴式

1094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821074397.9 实用新型 2018.07.05 2019.01.22 无 否

乙烯气化器装置

1095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二甲胺储罐防泄漏装置 ZL201821074415.3 实用新型 2018.07.05 2019.01.11 无 否

一种新型反应釜内插管冷却

1096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821074405.X 实用新型 2018.07.05 2019.02.12 无 否

装置一种新型聚合危险工艺紧急

1097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821074402.6 实用新型 2018.07.05 2019.02.12 无 否

冷却装置一种高压发电机匝间绝缘保

1098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821060487.2 实用新型 2018.07.05 2019.01.01 无 否

护装置一种快速切换式电机抗晃电

1099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ZL201821062051.7 实用新型 2018.07.05 2019.01.01 无 否

装置

1100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自动倒角机 ZL201821972645.1 实用新型 2018.11.28 2019.07.12 无 否

1101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一种车轮辅助拆装机器 ZL201811432197.0 发明专利 2018.11.28 2024.02.09 无 否

1-1-17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一种变频器用高可靠性单元

1102 ZL202121265661.9 实用新型 2021.06.07 2021.12.07 无 否

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旁路供电装置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

1103 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卧龙 一种变频器用集成控制装置 ZL202320177789.2 实用新型 2023.02.10 2023.10.13 无 否

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上述部分专利权人名称登记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系新疆化工曾用名;

注2:上述部分专利权人名称登记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系榆林化工曾用名。

注3:上述序号515、516、528、537、542、543、544、545、561、562、563、1045共计12项专利,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签署了《专利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作为许可方无偿许可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上述专利,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注4:上述序号985、990、1017、1018、1019、1020、1023、1025、1034、1036、1037、1041、1042、1043共计14项专利,化工公司与山东江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4日签署了《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约定化工公司作为许可方许可山东江岳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部分专利及其他技术秘密,许可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年,许可费用包括入门费100万元及合同产品销售总额的10%。

4、乌海能源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除尘装置及具有其的掘进装

1 乌海能源 ZL202422602547.0 实用新型 2024.10.25 2025.07.22 无 否

乌海能源、江苏中贵重工有

2 自移机尾打锚杆装置 ZL202422425015.4 实用新型 2024.09.30 2025.07.22 无 否

限公司

乌海能源、北京龙田华远科煤炭的浮选方法、浮选装

3 ZL202211064752.5 发明专利 2022.08.31 2025.07.22 无 否

技有限公司置、处理器与浮选系统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司、

4 监控装置 ZL202421210353.X 实用新型 2024.05.29 2025.07.18 无 否

南京禹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 黄白茨公司 供电电缆用束线装置及设备 ZL202421371666.3 实用新型 2024.06.14 2025.07.04 无 否

乌海能源、江苏中贵重工有

6 自移机尾管路安装装置 ZL202421963071.7 实用新型 2024.08.13 2025.06.03 无 否

限公司

1-1-17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矿用保护装置及保护系

7 黄白茨公司 ZL202421371677.1 实用新型 2024.06.14 2025.05.16 无 否

8 利民公司 一种原煤筛分除杂装置 ZL202411950924.8 发明专利 2024.12.27 2025.05.09 无 否

乌海能源、江苏中贵重工有

9 自移机尾装置 ZL202421539034.3 实用新型 2024.07.01 2025.04.29 无 否

限公司

一种采煤机故障方法、系统

10 乌海能源、山东科技大学 ZL202111540261.9 发明专利 2021.12.16 2025.04.11 无 否

及存储介质

11 利民公司 一种矸石转运装置 ZL202411882191.9 发明专利 2024.12.19 2025.04.04 无 否

12 利民公司 一种煤炭辅助转运装置 ZL202411791021.X 发明专利 2024.12.06 2025.04.04 无 否

乌海能源、天津美腾科技股

13 布料装置及输送设备 ZL202111149533.2 发明专利 2021.09.29 2025.04.01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14 乌海能源、山东科技大学 输送带翻面装置及翻面方法 ZL202111537686.4 发明专利 2021.12.15 2025.01.28 无 否

带式输送机摩擦阻力测定系

15 乌海能源、山东科技大学 ZL202210138803.8 发明专利 2022.02.15 2025.01.24 无 否

统及方法

信息技术公司、乌海能源、

16 中煤科工集团智能矿山有限 穿戴设备 ZL202421210369.0 实用新型 2024.05.29 2025.01.21 无 否

公司

17 乌海能源 降尘装置 ZL202421082549.5 实用新型 2024.05.16 2025.01.21 无 否

信息技术公司、乌海能源、

18 中煤科工集团智能矿山有限 皮带输送机构 ZL202420843371.5 实用新型 2024.04.22 2025.01.21 无 否

公司

乌海能源、黄白茨公司、中

19 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 泡沫喷射装置 ZL202420834427.0 实用新型 2024.04.19 2025.01.21 无 否

公司

20 乌海能源 定向钻进装备 ZL202420649437.7 实用新型 2024.03.29 2025.01.21 无 否

乌海能源、利民公司、北京巷道复合喷层结构及具有其

21 ZL202323625507.X 实用新型 2023.12.27 2025.01.21 无 否

瑞诺安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的巷道结构

1-1-17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司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承压力观

22 黄白茨公司、华北科技学院 ZL202420487258.8 实用新型 2024.03.13 2024.12.17 无 否

测虚拟仿真实验实验台一种便于安装的高地应力软

23 利民公司 ZL202420936036.X 实用新型 2024.04.30 2024.11.26 无 否

岩巷道分级让压结构

信息技术公司、南京禹步信巷道表面检测方法、装置、

24 ZL202210193891.1 发明专利 2022.03.01 2024.11.05 无 否

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介质

25 乌海能源、黄白茨公司 预警装置 ZL202420015057.8 实用新型 2024.01.02 2024.10.29 无 否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集团沈

26 一种压裂注气装置 ZL202420589418.X 实用新型 2024.03.26 2024.10.15 无 否

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27 乌海能源 一种矿用液压胶管连接组件 ZL202420098072.3 实用新型 2024.01.12 2024.10.11 无 否

28 乌海能源 综采双履带啮合系统 ZL202211167674.1 发明专利 2022.09.23 2024.09.10 无 否

29 乌海能源 巷道喷雾降尘装置 ZL202420316356.5 实用新型 2024.02.20 2024.09.03 无 否

30 乌海能源 煤炭破碎装置 ZL202323625256.5 实用新型 2023.12.27 2024.09.03 无 否

31 乌海能源、黄白茨公司 电机监测装置 ZL202323580541.X 实用新型 2023.12.25 2024.09.03 无 否

32 乌海能源 液压支架 ZL202420316380.9 实用新型 2024.02.20 2024.08.30 无 否

一种基于多气体传感器的采

33 乌海能源 ZL202322537708.8 实用新型 2023.09.18 2024.08.23 无 否

空区气体采样分析装置变压器状态的显示装置和变

34 乌海能源 ZL202323269192.X 实用新型 2023.11.30 2024.08.16 无 否

压器显示系统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基于多点监测的氧化带边界

35 ZL202211309565.9 发明专利 2022.10.25 2024.07.19 无 否

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判定方法公司一种矿山机电用金属合金预

36 黄白茨公司 ZL202421309113.5 实用新型 2024.06.11 2024.07.19 无 否

热处理设备

1-1-17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煤储层抽采负压及裂隙分布

37 乌海能源 ZL202323064754.7 实用新型 2023.11.13 2024.06.25 无 否

测试装置

38 老石旦煤矿 一种麦克风 ZL202322179367.1 实用新型 2023.08.14 2024.06.25 无 否

煤矸石混合度识别装置及具

39 乌海能源 ZL202322484369.1 实用新型 2023.09.12 2024.06.07 无 否

有其的放顶煤工作系统

40 乌海能源 煤矿通风用风速调节器 ZL202322779204.7 实用新型 2023.10.16 2024.06.04 无 否

一种绿色节能型煤层注水与

41 五虎山公司、山东科技大学 ZL202110658687.8 发明专利 2021.06.15 2024.05.14 无 否

注浆协同防灾系统及方法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一种活化煤矸石基压缩生态

42 ZL202211720212.8 发明专利 2022.12.30 2024.04.19 无 否

究所、乌海能源土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用于西北寒旱地区煤矸

乌海能源、矿冶科技集团有

43 石堆场的无土植被恢复基质 ZL202110539275.2 发明专利 2021.05.18 2024.04.02 无 否

限公司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乌海能源、德矿九鼎(天瓦斯抽采装置和瓦斯抽采方

44 ZL202310241523.4 发明专利 2023.03.10 2024.03.26 无 否

津)科技有限公司法煤矿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排水

45 乌海能源、西昌学院 ZL202321693702.3 实用新型 2023.06.29 2024.03.22 无 否

系统井下钻孔参数远程监测装置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西安研

46 和井下钻孔参数远程监测系 ZL202320704582.6 实用新型 2023.03.31 2024.03.22 无 否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统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集团重

47 电磁场采集装置 ZL202321553619.6 实用新型 2023.06.16 2024.03.12 无 否

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安徽京卓电气有大电流发生装置综合状态检

48 ZL202322071867.3 实用新型 2023.08.03 2024.02.27 无 否

限公司测仪

49 乌海能源 煤矸分离装置 ZL202322011686.1 实用新型 2023.07.27 2024.02.02 无 否

50 乌海能源 浮选装置 ZL202321789383.6 实用新型 2023.07.07 2024.02.02 无 否

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 一种基于 DCS 的选煤厂重介

51 ZL202210249515X 发明专利 2022.03.14 2024.02.02 无 否

司、乌海能源灰分控制方法及系统

1-1-17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利民公司、国能智深控制技

52 配电室烟雾监测装置 ZL202322025903.2 实用新型 2023.07.31 2024.01.19 无 否

术有限公司

山东科技大学、中煤科工集

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上一种矿井采空区煤自燃可视

53 ZL202111504763.6 发明专利 2021.12.09 2024.01.12 无 否

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化动态监测预警系统

庄煤矿、乌海能源

54 利民公司 矸石装车辅助装置 ZL202322025366.1 实用新型 2023.07.31 2024.01.09 无 否

一种单臂式扩孔增透自适应

55 乌海能源 ZL202320497582.3 实用新型 2023.03.13 2024.01.02 无 否

变径扩孔钻杆

56 乌海能源 选煤浮选固液分离装置 ZL202321405741.9 实用新型 2023.06.02 2023.12.22 无 否

57 乌海能源 介质制备装置 ZL202320173722.1 实用新型 2023.01.19 2023.12.22 无 否

58 乌海能源 选煤装置 ZL202321427199.7 实用新型 2023.06.06 2023.11.28 无 否

乌海能源、黄白茨公司、中净化回收装置和湿式除尘系

59 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 ZL202320670303.9 实用新型 2023.03.29 2023.11.28 无 否

统公司

60 乌海能源 储煤筒仓结构 ZL202320646201.3 实用新型 2023.03.28 2023.11.28 无 否

山东科技大学、上海大屯能基于矿井火区特征的液氮直

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

61 注和低温发泡智能灌注系统 ZL202211277798.5 发明专利 2022.10.18 2023.11.24 无 否

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应用方法

乌海能源、华北理工大学一种基于原煤筛选抛物线型

62 利民公司 ZL201710913837.9 发明专利 2017.09.30 2023.11.17 无 否

滚轴式筛分机

乌海能源、北京沄汇智能科

63 煤盘升降装置 ZL202320865517.1 实用新型 2023.04.17 2023.11.10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64 乌海能源 污水过滤装置 ZL202320594030.4 实用新型 2023.03.23 2023.11.10 无 否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技发

65 分料溜槽 ZL202320865473.2 实用新型 2023.04.17 2023.10.20 无 否

展有限公司

1-1-17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一种用于 CO2 致裂器拆装的

66 乌海能源、河南理工大学 ZL202320646211.7 实用新型 2023.03.28 2023.10.17 无 否

液压夹持器结构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技发

67 平煤装置 ZL202320550097.8 实用新型 2023.03.17 2023.10.13 无 否

展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技发

68 识别定位装置 ZL202320550584.4 实用新型 2023.03.17 2023.10.03 无 否

展有限公司基于刮板输送机多回路变频

69 乌海能源、山东科技大学 器的功率自动平衡方法及系 ZL202111537640.2 发明专利 2021.12.15 2023.08.18 无 否

70 乌海能源 磁选机 ZL202320264138.7 实用新型 2023.02.17 2023.07.25 无 否

71 乌海能源、河南理工大学 用于致裂器的翻转装置 ZL202320232421.1 实用新型 2023.02.13 2023.07.25 无 否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西安研

72 地震波接收装置 ZL202320181132.3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07.25 无 否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73 乌海能源 收料铲斗 ZL202320704364.2 实用新型 2023.03.31 2023.07.14 无 否

黄白茨公司、乌海能源、中自膨胀胶囊式保护装置及具

74 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 ZL202320670406.5 实用新型 2023.03.29 2023.07.14 无 否

有其的束管监测系统公司

称重下料装置、送料设备及

75 乌海能源 ZL202320646162.7 实用新型 2023.03.28 2023.07.14 无 否

浮选机用于储煤筒仓的耐磨内衬复

76 乌海能源 ZL202320646230.X 实用新型 2023.03.28 2023.07.14 无 否

合板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技发

77 钻机升降机构 ZL202320543596.4 实用新型 2023.03.16 2023.07.14 无 否

展有限公司

78 乌海能源 锚杆转载机组 ZL202320353136.5 实用新型 2023.02.28 2023.07.14 无 否

79 乌海能源 支撑装置及具有其的锚钻机 ZL202320250862.4 实用新型 2023.02.14 2023.07.14 无 否

80 乌海能源 锚钻机 ZL202320250944.9 实用新型 2023.02.14 2023.07.14 无 否

81 乌海能源 工作台支撑装置及锚钻机 ZL202320250176.7 实用新型 2023.02.14 2023.07.14 无 否

1-1-17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西安研

82 地震信号接收装置 ZL202320181051.3 实用新型 2023.01.30 2023.07.14 无 否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83 乌海能源 装货高度识别装置 ZL202320116883.7 实用新型 2023.01.13 2023.07.14 无 否

84 乌海能源 除尘装置 ZL202320030061.7 实用新型 2023.01.04 2023.06.13 无 否

85 乌海能源、内蒙古科技大学 围栏 ZL202223432402.8 实用新型 2022.12.21 2023.06.13 无 否

乌海能源、天地科技股份有

86 锚索退锚装置 ZL202222845685.2 实用新型 2022.10.27 2023.03.28 无 否

限公司

87 乌海能源 安全帽 ZL202223024459.4 实用新型 2022.11.14 2023.03.24 无 否

88 乌海能源 巷道尾气处理装置及方法 ZL202011223058.4 发明专利 2020.11.05 2023.03.17 无 否

一种煤炭安全开采用低温喷

89 黄白茨公司 ZL202221615963.9 实用新型 2022.06.24 2023.03.07 无 否

淋装置一种煤炭选煤用振动洗煤装

90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396873.1 实用新型 2022.09.08 2023.01.13 无 否

置的防堵式筛网一种便于移动的煤炭开采用

91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119365.9 实用新型 2022.08.11 2023.01.13 无 否

除尘喷雾装置

92 乌海能源 一种便携式浓度检测装置 ZL202220683822.4 实用新型 2022.03.25 2023.01.10 无 否

一种矿山选煤用煤粉除尘设

93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069190.5 实用新型 2022.08.05 2023.01.06 无 否

备的卸灰装置

乌海能源、矿冶科技集团有

94 种植装置 ZL202222041044.1 实用新型 2022.08.03 2022.12.30 无 否

限公司

乌海能源、中煤科工集团重

95 引射负压除尘装置及采煤机 ZL202221725427.4 实用新型 2022.07.06 2022.12.27 无 否

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高效的矿山选洗煤炭用

96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025151.5 实用新型 2022.08.02 2022.12.27 无 否

筛选装置的排煤机构一种煤炭开采用转动式原煤

97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252164.6 实用新型 2022.08.25 2022.12.23 无 否

除铁装置

98 黄白茨公司 一种煤炭开采防护用井下空 ZL202221779224.3 实用新型 2022.07.11 2022.12.16 无 否

1-1-17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气检测报警装置一种适用于煤矿开采的煤矿

99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358224.2 实用新型 2022.09.05 2022.12.27 无 否

多级筛选装置一种用于煤炭开采的装料运

100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267532.4 实用新型 2022.08.26 2022.12.06 无 否

输车的防掉落架一种煤炭开采用通风设备的

101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163233.6 实用新型 2022.08.17 2022.12.06 无 否

防尘进风罩一种煤矿开采的煤炭粉碎机

102 黄白茨公司 ZL202222149373.8 实用新型 2022.08.15 2022.12.06 无 否

用下料管防堵装置一种煤炭开采用智能化降尘

103 黄白茨公司 ZL202221807684.2 实用新型 2022.07.13 2022.12.02 无 否

装置

黄白茨公司、陕西开拓建筑一种混凝土输送管快速接管

104 ZL202221350585.6 实用新型 2022.05.31 2022.11.01 无 否

科技有限公司装置

黄白茨公司、陕西开拓建筑一种煤矿用刮板上料机储料

105 ZL202221358990.2 实用新型 2022.05.31 2022.11.01 无 否

科技有限公司卸料防堵装置

106 五虎山公司 一种采煤机用喷雾降尘装置 ZL202221012676.9 实用新型 2022.04.27 2022.10.28 无 否

一种洗煤用洗煤废水处理装

107 黄白茨公司 ZL202221670323.8 实用新型 2022.06.30 2022.10.04 无 否

置一种防堵式振动筛高效选煤

108 黄白茨公司 ZL202221627804.0 实用新型 2022.06.27 2022.10.04 无 否

装置

109 乌海能源 循环水箱 ZL202220740628.5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10.01 无 否

110 五虎山公司 一种洗煤废水处理装置 ZL202220891310.7 实用新型 2022.04.18 2022.09.27 无 否

一种煤炭开采掘进通道加固

111 五虎山公司 ZL202220889658.2 实用新型 2022.04.18 2022.09.27 无 否

设施一种可视化封闭型螺旋筛选

112 五虎山公司 ZL202220891361.X 实用新型 2022.04.18 2022.09.27 无 否

煤机

113 五虎山公司 一种防堵塞洗煤混料装置 ZL202220891288.6 实用新型 2022.04.18 2022.09.27 无 否

1-1-17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乌海能源、北京国电智深控基于瓦斯检测的采煤机与刮

114 制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科技 板输送机联动控制方法及系 ZL202011183665.2 发明专利 2020.10.29 2022.09.16 无 否

大学统一种刮板运输机多级驱动结

115 乌海能源、山东科技大学 ZL202220814727.3 实用新型 2022.04.08 2022.08.30 无 否

116 乌海能源 用于 U 型销的拆卸装置 ZL202220740629.X 实用新型 2022.03.31 2022.08.30 无 否

117 乌海能源 一种矿用皮带散带装置 ZL202220649326.7 实用新型 2022.03.23 2022.08.30 无 否

118 乌海能源 水幕系统 ZL202220622153X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8.30 无 否

119 乌海能源 转鼓 ZL202221064860.8 实用新型 2022.05.06 2022.08.23 无 否

120 乌海能源 吊具 ZL202221062039.2 实用新型 2022.05.06 2022.08.23 无 否

乌海能源、北京龙田华远科

121 灰分在线检测装置 ZL202220999967.5 实用新型 2022.04.27 2022.08.23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北京龙田华远科

122 浮选装置 ZL202220891138.5 实用新型 2022.04.18 2022.08.16 无 否

技有限公司一种刮板输送机断链监测设

123 乌海能源、山东科技大学 ZL202220725320.3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16 无 否

124 乌海能源 一种矿用气体抽采装置 ZL202220725319.0 实用新型 2022.03.30 2022.08.16 无 否

一种矿车插销防跳脱装置及

125 乌海能源 ZL202220711963.2 实用新型 2022.03.29 2022.08.16 无 否

矿车连接件

126 乌海能源 安全支撑设备 ZL202220622151.0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8.16 无 否

乌海能源、北京国电智深控

127 一种托辊及运输装置 ZL202220622152.5 实用新型 2022.03.21 2022.08.16 无 否

制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清洁功能的矿用钻孔窥

128 五虎山公司、中国矿业大学 ZL202220406989.6 实用新型 2022.02.25 2022.08.16 无 否

视镜头保护装置

129 乌海能源 无线矿灯和系统 ZL202220240641.4 实用新型 2022.01.28 2022.08.12 无 否

130 乌海能源 变压器用隔离装置和系统 ZL202220240919.8 实用新型 2022.01.28 2022.08.12 无 否

1-1-17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乌海能源、北京龙田华远科刮板输送机故障检测方法、

131 ZL202011245146.4 发明专利 2020.11.10 2022.08.12 无 否

技有限公司存储介质及智能刮板输送机

乌海能源、北京龙田华远科

132 断链监测装置及刮板输送机 ZL202220891139X 实用新型 2022.04.18 2022.07.26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北京龙田华远科

133 煤炭浮选方法及系统 ZL202011214663.5 发明专利 2020.11.04 2022.07.26 无 否

技有限公司基于井下矿巷低位粉尘的自

134 五虎山公司 ZL202111094818.0 发明专利 2021.09.18 2022.07.08 无 否

动化吹吸捕集除尘方法

135 五虎山公司 一种井下煤矿开采用灯具 ZL202122103833.9 实用新型 2021.09.02 2022.05.31 无 否

136 利民公司 一种煤矿钻机稳固装置 ZL202122632076.4 实用新型 2021.10.30 2022.05.27 无 否

乌海能源、天津美腾科技股

137 布料装置及输送设备 ZL202122386447.5 实用新型 2021.09.29 2022.04.26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江苏中贵重工有

138 支柱搬运机 ZL202122530080.X 实用新型 2021.10.20 2022.04.19 无 否

限公司

139 乌海能源 U 型卡拆除装置 ZL202121919995.3 实用新型 2021.08.17 2022.03.22 无 否

一种具有防雷装置的爆破震

140 五虎山公司 ZL202121718135.3 实用新型 2021.07.27 2022.03.01 无 否

动监测预警系统

141 乌海能源 U 型卡拆除装置 ZL202122085055.5 实用新型 2021.08.31 2022.02.01 无 否

142 乌海能源 无人机总成 ZL202122085051.7 实用新型 2021.08.31 2022.02.01 无 否

143 乌海能源 探放水钻孔注浆装置 ZL202121744470.0 实用新型 2021.07.28 2022.02.01 无 否

一种煤矿井下用窄机身钻进

144 乌海能源 ZL202121386923.7 实用新型 2021.06.21 2022.02.01 无 否

机器人

145 乌海能源 升降装置及升降总成 ZL202121647183.8 实用新型 2021.07.19 2021.12.28 无 否

乌海能源、矿冶科技集团有用于已覆土矸石堆复垦的营

146 ZL202120966080.1 实用新型 2021.05.06 2021.12.28 无 否

限公司养基质固着结构

147 乌海能源 降尘装置 ZL202120905548.6 实用新型 2021.04.28 2021.12.28 无 否

1-1-17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48 乌海能源 混合精煤均质装置 ZL202120571422.X 实用新型 2021.03.19 2021.12.28 无 否

149 乌海能源 煤泥处理系统 ZL202120350506.0 实用新型 2021.02.07 2021.12.28 无 否

一种露天矿周边地表位移监

150 五虎山公司 ZL202121720702.9 实用新型 2021.07.27 2021.12.21 无 否

测预警系统一种煤矿井下近水平定向长

151 乌海能源 ZL202121146289.X 实用新型 2021.05.26 2021.11.23 无 否

钻孔随钻测斜装置

152 乌海能源 难浮煤泥两段浮选工艺 ZL201911019112.0 发明专利 2019.10.24 2021.11.12 无 否

153 乌海能源 放电器 ZL202120378864.2 实用新型 2021.02.20 2021.11.02 无 否

154 乌海能源 一种钢筋除锈装置 ZL202120032893.3 实用新型 2021.01.07 2021.10.08 无 否

一种用于应力传感器的多功

155 五虎山公司、中国矿业大学 ZL202120499050.4 实用新型 2021.03.09 2021.10.08 无 否

能可视化安装杆用于液压支架立柱及油缸中

156 乌海能源 ZL202023046121.X 实用新型 2020.12.17 2021.10.08 无 否

导向套的拆卸装置一种地下煤矿使用的防尘面

157 五虎山公司 ZL202022309426.9 实用新型 2020.10.16 2021.08.31 无 否

罩装置

158 利民公司 一种煤矿用照明装置 ZL202022389300.7 实用新型 2020.10.24 2021.08.20 无 否

一种具有自动闭合功能的煤

159 五虎山公司 ZL202022729327.6 实用新型 2020.11.23 2021.08.20 无 否

矿用溅射型降温喷嘴

160 乌海能源 泡沫消除装置 ZL202022086295.2 实用新型 2020.09.21 2021.07.30 无 否

161 利民公司 一种煤矿开采用取样器 ZL202022165209.7 实用新型 2020.09.27 2021.06.15 无 否

一种用于煤炭开采的通风效

162 黄白茨公司 ZL201910205880.9 发明专利 2019.03.19 2021.06.11 无 否

果好的防尘型通风设备

163 乌海能源 吊挂传感器装置 ZL202021728308.5 实用新型 2020.08.18 2021.04.09 无 否

乌海能源、江苏中贵重工有

164 锚杆钻车 ZL202022023745.3 实用新型 2020.09.15 2021.03.02 无 否

限公司

1-1-17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煤矿矿井用电缆固定架

165 五虎山公司 ZL202020748396.9 实用新型 2020.05.08 2021.02.05 无 否

的调节机构

166 五虎山公司 一种煤矿掘进支护装置 ZL202020334507.1 实用新型 2020.03.17 2021.01.15 无 否

167 乌海能源 排渣放水装置 ZL202020505292.5 实用新型 2020.04.08 2021.01.05 无 否

168 五虎山公司 一种煤矿用巷道修护机 ZL202020072566.6 实用新型 2020.01.14 2020.12.11 无 否

一种煤矿机电设备排水检测

169 五虎山公司 ZL201921957494.7 实用新型 2019.11.13 2020.12.01 无 否

装置一种煤矿采空区的顶板破碎

170 五虎山公司 ZL201921346490.5 实用新型 2019.08.20 2020.09.18 无 否

装置

171 神华乌海能源 一种托运电缆装置 ZL201921441986.0 实用新型 2019.08.30 2020.08.25 无 否

一种带有防护功能的煤矿下

172 五虎山公司 ZL201921846502.0 实用新型 2019.10.30 2020.08.18 无 否

井用移动装置

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能源

集团、神华乌海能源、鄂托

173 运输车 ZL201810340000.4 发明专利 2018.04.16 2020.05.05 无 否

克旗天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74 神华乌海能源 一种液压支架装车装置 ZL201921347939.X 实用新型 2019.08.19 2020.05.0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75 刮板输送机 ZL201920705140.7 实用新型 2019.05.16 2020.05.05 无 否

176 神华乌海能源 可调节式瓦斯抽采设备 ZL201921134426.0 实用新型 2019.07.19 2020.04.17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77 一种矿用行人过桥 ZL201920885021.4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4.07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78 工作面回风隅角增氧装置 ZL201920893858.3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4.03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一种架空乘人装置的轮轴安

179 ZL201920885818.4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3.13 无 否

源装机构

180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坑道钻机总成 ZL201920885271.8 实用新型 2019.06.13 2020.02.21 无 否

1-1-17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源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81 水靴烘干装置 ZL201920586718.1 实用新型 2019.04.26 2020.01.24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用于带式输送机的检测装置

182 ZL201920651514.1 实用新型 2019.05.08 2020.01.14 无 否

源和带式输送机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83 帘式灭尘装置 ZL201822116306.X 实用新型 2018.12.17 2019.11.1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84 密闭破拆装置 ZL201822138706.0 实用新型 2018.12.18 2019.11.1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85 一种回风皮带控制系统 ZL201822129570.7 实用新型 2018.12.18 2019.11.12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86 喷涂机及矿用喷涂系统 ZL201821831081.X 实用新型 2018.11.08 2019.10.11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国家能源集

187 钻进平台 ZL201821831383.7 实用新型 2018.11.08 2019.10.1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88 一种矿井轨道阻车装置 ZL201920006044.3 实用新型 2019.01.03 2019.10.11 无 否

源换热器以及带有换热器的贮

189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ZL201610616265.3 发明专利 2016.07.29 2019.08.20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90 可升降刮板输送机 ZL201821525154.2 实用新型 2018.09.18 2019.06.14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国家能源集

191 气体采集工具 ZL201821525564.7 实用新型 2018.09.18 2019.06.14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92 装钉设备 ZL201821530870.X 实用新型 2018.09.18 2019.06.14 无 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神华乌

193 滚筒式采煤装置 ZL201710621647.X 发明专利 2017.07.27 2019.05.24 无 否

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94 瓦斯抽采装置及系统 ZL201821433017.6 实用新型 2018.09.03 2019.05.21 无 否

1-1-17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95 钻进装置 ZL201821378671.1 实用新型 2018.08.24 2019.05.2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综采工作面输送机机头落煤

196 ZL201821378626.6 实用新型 2018.08.24 2019.05.21 无 否

源清理机构

内蒙古科技大学、神华乌海

能源、国家能源集团、鄂托

197 装岩机电缆挂接装置 ZL201820769377.7 实用新型 2018.05.22 2019.01.08 无 否

克旗天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198 一种压风自救装置、系统 ZL201820763624.2 实用新型 2018.05.22 2019.01.08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循环风检测装置及矿用局部

199 ZL201820769350.8 实用新型 2018.05.22 2019.01.08 无 否

源通风机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200 有轨车辆掉道报警装置 ZL201820536476.0 实用新型 2018.04.16 2019.01.08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201 引排装置 ZL201820807807.X 实用新型 2018.05.22 2019.01.0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乌海能

202 矿井抽放钻孔孔口放水装置 ZL201820769389.X 实用新型 2018.05.22 2019.01.01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国家能源集

203 通风设备 ZL201820658078.6 实用新型 2018.05.04 2019.01.01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国家能源集

204 车辆连接处脱销报警装置 ZL201820537365.1 实用新型 2018.04.16 2019.01.01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国家能源集

205 阀门控制装置 ZL201820537847.7 实用新型 2018.04.16 2019.01.01 无 否

团连续式流体分离装置的导流

206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组件以及连续式流体分离装 ZL201610620648.8 发明专利 2016.07.29 2018.12.04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鄂托克旗天

207 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一种综掘超前支护装置 ZL201820089593.7 实用新型 2018.01.19 2018.09.28 无 否

原神华集团

1-1-17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08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一种用于矿井的灭尘系统 ZL201721547845.8 实用新型 2017.11.20 2018.07.20 无 否

209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吊挂装置及风速测量设备 ZL201721556820.4 实用新型 2017.11.20 2018.07.03 无 否

中国矿业大学、神华乌海能一种巷道顶板稳定性监测方

210 ZL201410528049.4 发明专利 2014.10.09 2018.04.27 无 否

源、原神华集团法

原神华集团、鄂托克旗天隆

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神

211 轨道转向装置 ZL201720919106.0 实用新型 2017.07.27 2018.03.23 无 否

华乌海能源、内蒙古科技大学

212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一种可调节的担架 ZL201720002771.3 实用新型 2017.01.03 2018.01.05 无 否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

源、乌海市创思能科技服务

213 有限公司、鄂托克旗天隆机 一种皮托管支撑装置 ZL201621400648.9 实用新型 2016.12.20 2017.11.24 无 否

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用于双电源双回路中的防晃

214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ZL201720244962.0 实用新型 2017.03.14 2017.10.13 无 否

电装置

215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矿用应急过滤饮水装置 ZL201720036561.6 实用新型 2017.01.13 2017.09.08 无 否

神华乌海能源、乌海市创思

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鄂托

216 克旗天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 一种防灭火注氮系统 ZL201621434757.2 实用新型 2016.12.26 2017.08.25 无 否

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原神华集团

内蒙古科技大学、神华乌海

能源、乌海市创思能科技服

217 务有限公司、原神华集团、 一种气体采样器 ZL201621402478.8 实用新型 2016.12.20 2017.08.25 无 否

鄂托克旗天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18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一种应急救援的携行包 ZL201621489875.3 实用新型 2016.12.29 2017.07.28 无 否

1-1-17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19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抑尘装置 ZL201621310138.2 实用新型 2016.12.01 2017.06.20 无 否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一种用于掘进机的井下辅助

220 源、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 ZL201510388734.6 发明专利 2015.07.03 2017.05.17 无 否

截割系统技大学

神华乌海能源、中煤科工集

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煤炭一种走向长钻孔瓦斯抽采半

221 ZL201410400097.5 发明专利 2014.08.14 2017.05.10 无 否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径测定方法原神华集团

神华乌海能源、中煤科工集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域掘

222 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原神 ZL201510089069.0 发明专利 2015.02.27 2017.03.01 无 否

进工作面的安全开采方法华集团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

源、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一种测定煤矿瓦斯抽采有效

223 ZL201410471744.1 发明专利 2014.09.16 2017.02.22 无 否

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半径的方法究院有限公司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

224 源、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 一种焦化废水处理系统 ZL201620685838.3 实用新型 2016.06.30 2017.01.11 无 否

公司

225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一种用于钻孔的封孔装置 ZL201620457836.9 实用新型 2016.05.19 2017.01.04 无 否

原神华集团、神华蒙西煤化

226 股份有限公司、神华乌海能 电动电缆缠绕机 ZL201620607400.3 实用新型 2016.06.20 2016.12.14 无 否

原神华集团、神华蒙西煤化

227 股份有限公司、神华乌海能 电动皮带裁剪机 ZL201620452585.5 实用新型 2016.05.18 2016.12.07 无 否

源一种用于对配合煤性质全面

228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ZL201620239487.3 实用新型 2016.03.25 2016.11.23 无 否

分析的系统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用于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的

229 ZL201310339184.X 发明专利 2013.08.06 2016.09.14 无 否

团、浙江嘉科电子有限公司位置标定方法及其装置

1-1-17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30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一种高硫煤制备甲醇的方法 ZL201410536135.X 发明专利 2014.10.11 2016.09.07 无 否

一种防止煤矿局部通风机电

231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ZL201521130269.8 实用新型 2015.12.30 2016.08.24 无 否

源闪络的装置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

232 团、太原科技大学、太原理 一种多路信号集线传输装置 ZL201521039668.3 实用新型 2015.12.15 2016.07.06 无 否

工大学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

源、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

233 一种钻屑收集装置 ZL201521033801.4 实用新型 2015.12.14 2016.06.29 无 否

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34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一种气动采样装置 ZL201521091458.9 实用新型 2015.12.24 2016.06.22 无 否

一种矿用风筒保护装置及其

235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ZL201521069567.0 实用新型 2015.12.21 2016.06.22 无 否

皮带输送系统

原神华集团、太原科技大一种矿用液压油乳化监测报

236 ZL201521131064.1 实用新型 2015.12.30 2016.06.01 无 否

学、神华乌海能源警装置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原神华集团、中煤科工

237 一种矿山排水救援装置 ZL201521130255.6 实用新型 2015.12.30 2016.06.01 无 否

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神华乌海能源

238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一种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 ZL201521091476.7 实用新型 2015.12.24 2016.06.01 无 否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一种瓦斯分离装置及瓦斯分

239 源、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 ZL201310203112.2 发明专利 2013.05.28 2016.05.18 无 否

离方法院有限公司生产铸造焦的配合煤及铸造

240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ZL201410007232.X 发明专利 2014.01.07 2016.01.20 无 否

焦的生产方法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

司上海研究院、中国神华煤利用煤直接液化残渣制备焦

241 ZL201310412194.1 发明专利 2013.09.11 2015.11.04 无 否

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神华乌炭的方法

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1-1-17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

242 司、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 熄焦的控制系统和方法 ZL201210421484.8 发明专利 2012.10.29 2015.07.22 无 否

集团柴油乳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以

243 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能源 及包括其的乳化柴油及其制 ZL201210322715.X 发明专利 2012.09.03 2015.03.11 无 否

备方法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原神华

集团、神华乌海能源、煤炭形成在煤层中的瓦斯抽放钻

244 ZL201110300860.3 发明专利 2011.09.30 2015.03.11 无 否

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孔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内蒙古科技大学熄焦泵控制方法和熄焦泵控

245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ZL201010620423.5 发明专利 2010.12.31 2015.02.04 无 否

制系统一种熄焦装置及利用该熄焦

246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团 ZL201210314069.2 发明专利 2012.08.29 2014.04.30 无 否

装置的熄焦方法

原神华集团、华北科技学浮选药剂乳化器及包括其的

247 ZL201110237595.9 发明专利 2011.08.18 2014.04.16 无 否

院、神华乌海能源浮选药剂乳化设备

神华乌海能源、原神华集

248 浮选药剂乳化设备及方法 ZL201110238336.8 发明专利 2011.08.18 2014.03.26 无 否

团、华北科技学院

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一种以蒙西地区1/3焦煤为

249 司、原神华集团、神华乌海 主配煤生产一级冶金焦的方 ZL201010219153.7 发明专利 2010.06.25 2013.11.06 无 否

能源法

250 原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 浮游选煤工艺 ZL200810114577.X 发明专利 2008.06.04 2012.09.05 无 否

利用高硫、高灰焦煤生产一

251 原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 ZL200810098774.7 发明专利 2008.05.28 2011.11.30 无 否

级冶金焦的方法

1-1-17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平庄煤业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 蒙西矿业 一种具有降尘功能输送带 ZL202421740971.5 实用新型 2024.07.23 2025.06.03 无 否

2 蒙西矿业 一种井巷工程快速支护装置 ZL202421779919.0 实用新型 2024.07.26 2025.04.15 无 否

3 白音华 一种阀门加热保温袋 ZL202120753466.4 实用新型 2021.04.14 2021.12.28 无 否

基于改进普朗特尔公式的内排土场

4 白音华 ZL202111420689.X 发明专利 2021.11.26 2024.11.01 无 否

基底承载力确定方法

5 白音华 一种堆积式车库门安全防护装置 ZL202320106775.1 实用新型 2023.02.03 2023.07.28 无 否

6 白音华 露天煤矿平盘积水引流装置 ZL202322779385.3 实用新型 2023.10.17 2024.05.24 无 否

7 白音华 一种露天煤矿爆破降尘处理装置 ZL202322838540.4 实用新型 2023.10.23 2024.05.14 无 否

8 白音华 一种阀片式三通分水器 ZL202420030908.6 实用新型 2024.01.06 2024.08.16 无 否

9 白音华 一种露天煤矿开采用新型降尘装置 ZL202420881900.0 实用新型 2024.04.24 2025.04.29 无 否

10 白音华 一种安全工程用除尘喷淋装置 ZL202422908819.X 实用新型 2024.11.27 2025.07.22 无 否

锡林河煤化工,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一种防溢流水渗漏的排水管道入水

11 团)股份有限公司, ZL202120976857.2 实用新型 2021.05.10 2022.02.15 无 否

口接头内蒙古蒙草矿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草土壤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蒙草

12 生态环境(集团)股 一种陡坡固定预制件 ZL202322353369.8 实用新型 2023.08.31 2024.05.14 无 否

份有限公司,锡林河煤化工

13 锡林河煤化工 带式输送机回程带料清扫装置 ZL202322828781.0 实用新型 2023.10.22 2024.06.11 无 否

14 锡林河煤化工 一种变电站节能散热结构 ZL202323058120.0 实用新型 2023.11.13 2024.07.02 无 否

1-1-17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具备功能切换的牙轮钻机用加

15 锡林河煤化工 ZL202420082273.4 实用新型 2024.01.12 2024.09.24 无 否

油装置一种胶带输送机回程段胶带自动清

16 锡林河煤化工 ZL202420709310.X 实用新型 2024.04.08 2025.04.18 无 否

扫装置一种用于带式输送机滚筒的清扫装

17 锡林河煤化工 ZL202421415438.1 实用新型 2024.06.20 2025.02.25 无 否

置内蒙古元宝山露天煤一种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的评价方

18 ZL202111431957.8 发明专利 2021.11.29 2025.04.18 无 否

矿法和系统内蒙古元宝山露天煤

19 高压电缆支撑桥 ZL202430300947.9 外观设计 2024.05.21 2024.12.20 无 否

矿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矿坑边坡残余水的疏排系统和施工

20 ZL202111450220.0 发明专利 2021.11.30 2024.05.14 无 否

内蒙古元宝山露天煤方法矿

21 矿建工程分公司 一种多功能实用性臂缸拆装试验台 ZL202421289928.1 实用新型 2024.06.06 2025.02.28 无 否

22 矿建工程分公司 卷帘门防坠落自动感应保护装置 ZL202421289927.7 实用新型 2024.06.06 2025.03.11 无 否

23 矿建工程分公司 多功能拆销装置 ZL202421289929.6 实用新型 2024.06.06 2025.02.28 无 否

24 矿建工程分公司 一种含有语音警示模块的检修装置 ZL202421289926.2 实用新型 2024.06.06 2025.03.21 无 否

25 平庄煤业 一种利于植被恢复的生态护坡 ZL202421949547.1 实用新型 2024.08.13 2025.03.14 无 否

平庄煤业、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具有引导功能的窥视探头及窥视设

26 ZL202421066901.6 实用新型 2024.05.15 2025.03.18 无 否

司、天地科技股份有备限公司

平庄煤业、常州科研

27 一种 32 吨低净空液压葫芦起吊梁 ZL202420834347.5 实用新型 2024.04.19 2025.01.14 无 否

试制中心有限公司

平庄煤业、中煤科工一种仰斜钻孔双层套管及其注浆固

28 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 ZL202210862485.X 发明专利 2022.07.20 2024.06.28 无 否

管方法公司

1-1-17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平庄煤业、中煤科工原位砂卵石防渗材料制备与截水帷

29 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 ZL202111460065.0 发明专利 2021.12.02 2025.01.24 无 否

幕构筑方法及其装置公司内蒙古蒙草土壤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蒙草一种沙柱改良次生盐碱地和修复草

30 生态环境(集团)股 ZL202011413414.9 发明专利 2020.12.07 2023.08.18 无 否

原生态的方法

份有限公司、平庄煤业

6、内蒙建投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 内蒙建投 补水装置和隔爆水棚 ZL202422404417.6 实用新型 2024.09.30 2025.07.25 无 否

2 内蒙建投 井下填充组件 ZL202422204820.4 实用新型 2024.09.09 2025.07.18 无 否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

一种基于360°旋转的大视角激光雷

3 西安研究院(集团) ZL202421354159.9 实用新型 2024.06.13 2025.07.18 无 否

达扫描装置有限公司

4 内蒙建投 一种地质样本采集装置 ZL202421897613.5 实用新型 2024.08.07 2025.06.27 无 否

内蒙建投、徐州弘毅

5 一种煤矿安全监测用巡检机器人 ZL202310033158.8 发明专利 2023.01.10 2025.06.27 无 否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国能智深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慧电厂安全监

6 ZL202422202195.X 实用新型 2024.09.09 2025.06.24 无 否

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控系统用于隔离液压支架的注浆阻逆结构

7 内蒙建投 ZL202421254264.5 实用新型 2024.06.03 2025.03.18 无 否

及注浆装置

8 内蒙建投 充填支架 ZL202421254259.4 实用新型 2024.06.03 2025.03.18 无 否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

9 一种煤矿开采湿式除尘装置 ZL202520203528.2 实用新型 2025.02.10 2025.03.14 无 否

能源科技(北京)股

1-1-17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份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

10 能源科技(北京)股 一种粉尘处理用高压喷雾设备 ZL202520212286.3 实用新型 2025.02.11 2025.03.11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

11 能源科技(北京)股 一种煤矿粉尘处理用收集设备 ZL202520203529.7 实用新型 2025.02.10 2025.03.11 无 否

份有限公司一种具有分段式报警功能的故障自

12 内蒙建投 ZL202421372130.3 实用新型 2024.06.15 2025.02.11 无 否

动报警器

13 内蒙建投 顺槽空顶区顶板支护车 ZL202011602383.1 发明专利 2020.12.29 2025.02.11 无 否

14 内蒙建投 一种连采机动力电缆收放装置 ZL202011262693.3 发明专利 2020.11.12 2025.02.11 无 否

15 内蒙建投 一种方便拼接的数据对比显示屏 ZL202420843053.9 实用新型 2024.12.05 2025.02.07 无 否

内蒙建投、宁夏天地井下皮带运输段用筛分转运破碎系

16 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 ZL202010240564.8 发明专利 2020.03.31 2025.01.21 无 否

统司

内蒙建投、宁夏天地

17 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 紧凑型顺槽用接驳转载系统 ZL202010174867.4 发明专利 2020.03.13 2025.01.21 无 否

18 内蒙建投 用于矿井的清淤装置 ZL202421029164.2 实用新型 2024.05.11 2025.01.17 无 否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一种随钻测斜仪用孔中物探测量探

19 西安研究院(集团) ZL202421271256.1 实用新型 2024.06.05 2025.01.10 无 否

管有限公司

20 内蒙建投 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检测仪表 ZL202421210007.1 实用新型 2024.05.29 2025.01.07 无 否

21 内蒙建投 氧气自救器 ZL202420970550.5 实用新型 2024.05.07 2025.01.07 无 否

22 内蒙建投 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化学水处理罐 ZL202421066487.9 实用新型 2024.05.15 2024.12.27 无 否

23 内蒙建投 速凝剂注入装置 ZL202421020773.1 实用新型 2024.05.11 2024.12.24 无 否

1-1-17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4 内蒙建投 一种可伸缩的运输装置 ZL202420984487.0 实用新型 2024.05.08 2024.12.20 无 否

25 内蒙建投 一种方便内部维护的测定仪 ZL202420754316.9 实用新型 2024.04.11 2024.12.20 无 否

26 内蒙建投 一种除磷的节能水处理装置 ZL202420769614.5 实用新型 2024.04.12 2024.12.06 无 否

27 内蒙建投 一种矿井提升安全门防坠装置 ZL202420755017.7 实用新型 2024.04.11 2024.11.22 无 否

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一种用于智能水务管理平台的可视

28 ZL202110051237.2 发明专利 2021.01.14 2024.11.15 无 否

有限公司、内蒙建投化神经网络监控系统一种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维修的工具

29 内蒙建投 ZL202323211892.3 实用新型 2023.11.28 2024.11.12 无 否

30 内蒙建投 锚索锁具及锚固结构 ZL202420704657.5 实用新型 2024.04.07 2024.11.05 无 否

31 内蒙建投 用于油桶分装搬运的辅助装置 ZL202420704669.8 实用新型 2024.04.07 2024.11.01 无 否

32 内蒙建投 一种电机轴承监控装置 ZL202420505236.X 实用新型 2024.03.15 2024.11.01 无 否

内蒙建投、徐州弘毅

33 煤矿用煤炭破碎分选装置 ZL202420495667.2 实用新型 2024.03.14 2024.11.01 无 否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种便于对摄像头清理的巡检机器

34 内蒙建投 ZL202420013671.0 实用新型 2024.01.02 2024.10.25 无 否

人一种配有防撞结构的煤矿胶带机智

35 内蒙建投 ZL202420037470.4 实用新型 2024.01.06 2024.10.11 无 否

能巡检机器人一种便于防护的汽轮机监视保护仪

36 内蒙建投 ZL202420113003.5 实用新型 2024.01.16 2024.10.08 无 否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一种煤矿自动化破碎机用粉尘收集

37 能源科技(北京)股 ZL202420312986.5 实用新型 2024.02.20 2024.10.01 无 否

机构份有限公司

38 内蒙建投 一种协调配重式风门闭锁装置 ZL202010797816.7 发明专利 2020.08.10 2024.09.27 无 否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

39 能源科技(北京)股 一种煤矿粉尘处理用收集设备 ZL202420312977.6 实用新型 2024.02.20 2024.09.24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1-1-17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

40 能源科技(北京)股 一种粉尘处理用高压喷雾设备 ZL202420303331.1 实用新型 2024.02.19 2024.09.24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矿龙科

41 能源科技(北京)股 一种湿式除尘器 ZL202420303302.5 实用新型 2024.02.19 2024.09.24 无 否

份有限公司一种用于煤矿开采的带有检测功能

42 内蒙建投 ZL202323580704.4 实用新型 2023.12.26 2024.09.24 无 否

的矿井通风结构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控科技有

43 巷道测风装置和巷道测风系统 ZL202322819512.8 实用新型 2023.10.19 2024.09.17 无 否

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4 内蒙建投 一种斜井跑车防护系统 ZL202110251017.4 发明专利 2021.03.08 2024.09.06 无 否

45 内蒙建投 一种斜井跑车阻车设备 ZL202110251006.6 发明专利 2021.03.08 2024.09.06 无 否

46 内蒙建投 降尘系统及连采机 ZL202420259025.2 实用新型 2024.01.30 2024.09.03 无 否

煤柱充填区支护预制混凝土支柱用

47 内蒙建投 ZL202011607425.0 发明专利 2020.12.29 2024.08.23 无 否

辅助车

48 内蒙建投 一种具有稳固结构的实验记录仪 ZL202323376291.8 实用新型 2023.12.11 2024.08.02 无 否一种煤矿井下作业预防用“一通三

49 内蒙建投 ZL202323409491.9 实用新型 2023.12.13 2024.07.19 无 否防”事故装置

内蒙建投、湖南科技一种用于综采工作面含水采空区的

50 ZL202323032751.5 实用新型 2023.11.10 2024.07.16 无 否

大学气体采样器

内蒙建投、湖南科技一种用于固体阻化剂的颗粒超细粉

51 ZL202323032752.X 实用新型 2023.11.10 2024.07.16 无 否

大学碎及喷洒一体装置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控科技有风筒风速传感器安装装置和煤矿送

52 ZL202322911547.4 实用新型 2023.10.27 2024.07.12 无 否

限公司、煤炭科学技风系统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7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53 内蒙建投 一种具有调节水流大小的抑尘器 ZL202322526508.2 实用新型 2023.09.15 2024.07.12 无 否

内蒙建投、北京低碳

54 一种反渗透膜离线清洗系统 ZL202322596793.5 实用新型 2023.09.22 2024.07.02 无 否

清洁能源研究院

55 内蒙建投 一种便于烟气除尘的锅炉 ZL202323110084.8 实用新型 2023.11.16 2024.06.14 无 否

隔离液压支架、隔离液压支架组以

56 内蒙建投 ZL202323150776.5 实用新型 2023.11.21 2024.06.11 无 否

及煤矿掘进系统

57 内蒙建投 巷道充填支护系统 ZL202323230275.8 实用新型 2023.11.28 2024.06.07 无 否

58 内蒙建投 作业平台 ZL202322671891.0 实用新型 2023.09.28 2024.05.28 无 否

59 内蒙建投 一种破碎机急停装置 ZL202322330556.4 实用新型 2023.08.29 2024.05.28 无 否

内蒙建投、湖南科技一种用于充分溶解灌浆材料添加剂

60 ZL202323032755.3 实用新型 2023.11.10 2024.05.17 无 否

大学的分层震动搅拌装置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控科技有

61 风窗和煤矿通风系统 ZL202322599847.3 实用新型 2023.09.22 2024.05.07 无 否

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

62 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 一种煤矿安全监测装置 ZL202322388092.2 实用新型 2023.09.04 2024.05.07 无 否

公司

内蒙建投、中国矿业一种用于确定采空区水力连通性的

63 ZL202110562281.X 发明专利 2021.05.24 2024.05.07 无 否

大学示踪试验方法

内蒙建投、国能智深

64 一种火电厂用烟气净化装置 ZL202322615943.2 实用新型 2023.09.26 2024.04.19 无 否

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控科技有矩形巷道全断面测风单元和测风装

65 ZL202322213445.5 实用新型 2023.08.16 2024.04.05 无 否

限公司、煤炭科学技置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

66 推拉式调节风窗 ZL202322158081.5 实用新型 2023.08.10 2024.02.06 无 否

有限公司、内蒙建

1-1-17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投、煤科通安(北京)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

67 一种火电厂设备检修装置 ZL202322042823.8 实用新型 2023.07.31 2024.01.19 无 否

限公司、内蒙建投

内蒙建投、大地工程一种物料自循环的连续筛分测试装

68 开发(集团)有限公 ZL202321764875.X 实用新型 2023.07.06 2024.01.05 无 否

司、中国矿业大学

69 内蒙建投 设备列车固定及移设的系统 ZL202321708827.9 实用新型 2023.06.30 2023.12.22 无 否

70 内蒙建投 一种便于检修的电气柜 ZL202321371244.1 实用新型 2023.05.30 2023.12.12 无 否

71 内蒙建投 一种用于巷道交叉处的防护装置 ZL202321611013.3 实用新型 2023.06.25 2023.11.24 无 否

一种回撤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的掩

72 内蒙建投 ZL202320466177.5 实用新型 2023.03.09 2023.11.24 无 否

护架一种锅炉补给水中的紫外线杀菌装

73 内蒙建投 ZL202321051504.7 实用新型 2023.05.05 2023.11.21 无 否

74 内蒙建投 一种采矿过程画面监控装置 ZL202320809085.2 实用新型 2023.04.13 2023.11.10 无 否

江苏丰泰节能环保科

75 技有限公司、内蒙建 落水消声器组件 ZL202320719368.8 实用新型 2023.04.04 2023.10.31 无 否

76 内蒙建投 一种煤矿设备检测装置 ZL202320781494.6 实用新型 2023.04.11 2023.10.27 无 否

77 内蒙建投 电机设备智能报警装置 ZL202320672524.X 实用新型 2023.03.30 2023.10.27 无 否

78 内蒙建投 采煤工作面巷道顶板超前支护装置 ZL202321287280.X 实用新型 2023.05.24 2023.10.20 无 否

79 内蒙建投 单轨吊悬轨机构 ZL202321287290.3 实用新型 2023.05.24 2023.10.20 无 否

80 内蒙建投 悬轨自动移设装置 ZL202321287261.7 实用新型 2023.05.24 2023.10.20 无 否

81 内蒙建投 一种可折叠的门式液压支架 ZL202321287305.6 实用新型 2023.05.24 2023.10.20 无 否

1-1-17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82 内蒙建投 一种送风机入口旁路装置 ZL202320857031.3 实用新型 2023.04.14 2023.10.20 无 否

83 内蒙建投 一种煤泥水脱水装置 ZL202320256349.6 实用新型 2023.02.16 2023.10.20 无 否

内蒙建投、国能水务一种用于智能水务管理平台的通讯

84 ZL202110049834.1 发明专利 2021.01.14 2023.10.20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系统一种综采工作面的铺网装置及铺网

85 内蒙建投 ZL201810860862.X 发明专利 2018.08.01 2023.10.20 无 否

方法

86 内蒙建投 一种煤矿用除尘装置 ZL202320438474.9 实用新型 2023.03.09 2023.10.13 无 否

内蒙建投、徐州弘毅

87 一种煤矿巷道空地无人巡检设备 ZL202211718915.7 发明专利 2022.12.30 2023.09.15 无 否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

88 汽轮机系统 ZL202320636099.9 实用新型 2023.03.27 2023.09.08 无 否

院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

内蒙建投、大地工程测量干法重介质分选机床层密度的

89 开发(集团)有限公 ZL202320122854.1 实用新型 2023.01.13 2023.08.18 无 否

系统

司、中国矿业大学

内蒙建投、北京低碳

90 处理废水的反渗透装置 ZL202223235336.5 实用新型 2022.12.02 2023.08.08 无 否

清洁能源研究院

91 内蒙建投 一种综采工作面回撤掩护架 ZL202320620870.3 实用新型 2023.03.24 2023.08.01 无 否

92 内蒙建投 一种巷道内矿井污水沉淀系统 ZL202320262773.1 实用新型 2023.02.17 2023.08.01 无 否

93 内蒙建投 煤矿机电设备智能监控装置 ZL202320672294.7 实用新型 2023.03.30 2023.07.21 无 否

内蒙建投、徐州弘毅

94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 ZL202223556385.9 实用新型 2022.12.30 2023.07.18 无 否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徐州弘毅

95 煤矿矿山压力监测装置 ZL202223556382.5 实用新型 2022.12.30 2023.07.14 无 否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的架间运输装

96 内蒙建投 ZL202222426345.6 实用新型 2022.09.13 2023.06.27 无 否

1-1-17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97 内蒙建投 一种采区单向掘进无煤柱开采方法 ZL202011617992.4 发明专利 2020.12.30 2023.06.27 无 否

一种基于联络巷密闭的气体浓度及

98 内蒙建投 ZL202223395016.6 实用新型 2022.12.19 2023.05.26 无 否

漏风检测装置综采工作面与设备列车之间的管线

99 内蒙建投 ZL202222539002.0 实用新型 2022.09.23 2023.05.12 无 否

储存装置一种煤矿井下立交风桥快速加固浇

100 内蒙建投 ZL202011049115.1 发明专利 2020.09.29 2023.05.12 无 否

筑方法

内蒙建投、徐州弘毅

101 煤矿地质灾害预警设备 ZL202320121729.9 实用新型 2023.02.06 2023.04.25 无 否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2 内蒙建投 一种煤矿开采用防尘通风装置 ZL202221500574.1 实用新型 2022.06.14 2023.04.25 无 否

一种集成化的电絮凝处理矿井废水

103 内蒙建投 ZL202222295977.3 实用新型 2022.08.30 2023.04.18 无 否

的装置快速机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列车移

104 内蒙建投 ZL202222187459.X 实用新型 2022.08.18 2023.04.14 无 否

设系统一种便于大面积勘探规划的流动式

105 内蒙建投 ZL202221445191.9 实用新型 2022.06.09 2023.04.07 无 否

车载勘测扫描仪一种基于相变喷吹的采空区注浆喷

106 内蒙建投 ZL202223395017.0 实用新型 2022.12.19 2023.03.28 无 否

头一种煤矿安全用具有缓冲结构的防

107 内蒙建投 ZL202222027871.5 实用新型 2022.08.02 2023.03.28 无 否

护栏

一种“三下”压煤的无煤柱采掘方

108 内蒙建投 ZL202011618572.8 发明专利 2020.12.30 2023.03.14 无 否

109 内蒙建投 一种采区无煤柱采掘方法 ZL202011611239.4 发明专利 2020.12.30 2023.03.14 无 否

一种矿产工程领域的环保的采矿用

110 内蒙建投 ZL202222649055.8 实用新型 2022.10.09 2023.02.17 无 否

烟尘快速回收设备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地下矿区勘测

111 内蒙建投 ZL202221594824.2 实用新型 2022.06.23 2023.01.10 无 否

装置

112 内蒙建投 一种自动启停的皮带喷雾装置 ZL202221560168.4 实用新型 2022.06.21 2023.01.10 无 否

1-1-17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煤矿井下隔爆水袋补水循环装

113 内蒙建投 ZL202221510580.5 实用新型 2022.06.16 2023.01.10 无 否

114 内蒙建投 一种矿井水再利用的管道连接结构 ZL202221349443.8 实用新型 2022.05.31 2023.01.10 无 否

内蒙建投、国能水务

115 一种诱导结晶分步软化方法及系统 ZL202110051242.3 发明专利 2021.01.14 2022.12.27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

116 内蒙建投 一种防护功能的煤矿通风支撑装置 ZL202221783642.X 实用新型 2022.07.11 2022.12.20 无 否

一种煤矿充填开采端头液压支架隔

117 内蒙建投 ZL202221847055.2 实用新型 2022.07.18 2022.12.16 无 否

离装置一种煤炭发运称重用防偏移用集成

118 内蒙建投 ZL202221492558.2 实用新型 2022.06.15 2022.12.13 无 否

式红外检测设备一种用于煤矿开采中地质采集监测

119 内蒙建投 ZL202221413662.8 实用新型 2022.06.07 2022.11.29 无 否

装置一种煤矿综采工中一氧化碳浓度的

120 内蒙建投 ZL202222011509.9 实用新型 2022.08.01 2022.11.22 无 否

控制装置一种煤炭运输用无人值守自动称重

121 内蒙建投 ZL202221492537.0 实用新型 2022.06.15 2022.11.15 无 否

设备一种煤矿火灾防治的泡沫分配和输

122 内蒙建投 ZL202221488504.9 实用新型 2022.06.14 2022.11.01 无 否

送装置

123 内蒙建投 一种选煤厂溜槽清堵防堵装置 ZL202221413663.2 实用新型 2022.06.07 2022.11.01 无 否

124 内蒙建投 一种净化煤矿污水的环保设备 ZL202221709239.2 实用新型 2022.07.04 2022.10.21 无 否

125 内蒙建投 一种防止煤矿瓦斯超限的通风装置 ZL202221722503.6 实用新型 2022.07.04 2022.09.20 无 否

一种井工煤矿综采面末采及快速回

126 内蒙建投 ZL202011239650.3 发明专利 2020.11.09 2022.07.22 无 否

撤方法

127 内蒙建投 一种煤矿皮带过载预警装置 ZL202220151451.5 实用新型 2022.01.19 2022.07.19 无 否

一种气动架柱式钻机钻杆角度测量

128 内蒙建投 ZL202220150740.3 实用新型 2022.01.19 2022.07.19 无 否

装置

129 内蒙建投 一种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液压支架 ZL202123388210.7 实用新型 2021.12.29 2022.07.19 无 否

1-1-17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内蒙建投、天津美腾

130 一种称重装置 ZL202220650619.7 实用新型 2022.03.23 2022.07.12 无 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

131 一种煤流检测装置及配煤系统 ZL202123440332.6 实用新型 2021.12.30 2022.07.08 无 否

限公司、内蒙建投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

132 一种检测装置及带式物料输送机 ZL202123214091.3 实用新型 2021.12.20 2022.06.10 无 否

限公司、内蒙建投一种煤矿综采工作面采煤机滚筒附

133 内蒙建投 ZL202123396598.5 实用新型 2021.12.30 2022.05.27 无 否

加外喷雾装置一种环境保护工程监测用动态空气

134 内蒙建投 ZL202122869395.7 实用新型 2021.11.22 2022.05.17 无 否

监测装置

135 内蒙建投 一种管道内壁除淤除锈装置 ZL202122587588.3 实用新型 2021.10.26 2022.05.17 无 否

一种煤矿厚煤层三角煤区域防矸石

136 内蒙建投 ZL202122573945.0 实用新型 2021.10.25 2022.05.17 无 否

侧护装置

137 内蒙建投 一种可在线冲洗的管道过滤装置 ZL202122530229.4 实用新型 2021.10.20 2022.05.17 无 否

内蒙建投、天津美腾

138 一种悬浮液密度控制系统 ZL202220026280.3 实用新型 2022.01.06 2022.05.13 无 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无轨胶轮车湿式多盘失效安全

139 内蒙建投 ZL202122886422.1 实用新型 2021.11.19 2022.04.12 无 否

型工作制动装置

内蒙建投、天津美腾

140 一种煤矸识别检测系统 ZL202122663327.5 实用新型 2021.11.02 2022.04.12 无 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锚杆外露等长的搅拌器及锚索外露

141 内蒙建投 ZL202122226105.7 实用新型 2021.09.14 2022.03.11 无 否

等长的搅拌器一种防治煤仓内存煤高温的给煤机

142 内蒙建投 ZL202011041645.1 发明专利 2020.09.28 2022.03.11 无 否

启动运行方法及系统

内蒙建投、国能水务

143 一种诱导结晶分步软化系统 ZL202120100647.7 实用新型 2021.01.14 2022.02.22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

144 内蒙建投 一种煤矿的充填系统 ZL202120791813.2 实用新型 2021.04.16 2022.01.04 无 否

145 内蒙建投 一种大容量垂直煤仓内的缓冲装置 ZL202120679147.3 实用新型 2021.04.01 2022.01.04 无 否

1-1-17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46 内蒙建投 一种煤柱充填区用支护装置 ZL202022845032.5 实用新型 2020.11.30 2022.01.04 无 否

一种用于阻止斜井跑车的固定缓冲

147 内蒙建投 ZL202120495261.0 实用新型 2021.03.08 2021.12.10 无 否

装置

148 内蒙建投 一种井下污水池水泵罩 ZL202120032378.5 实用新型 2021.01.04 2021.12.10 无 否

内蒙建投、国能水务一种煤电一体化废水资源化智能处

149 ZL202120032862.8 实用新型 2021.01.07 2021.11.19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理系统

150 内蒙建投 一种斜井跑车防护系统 ZL202120495175.X 实用新型 2021.03.08 2021.11.12 无 否

151 内蒙建投 一种斜井跑车阻车设备 ZL202120495174.5 实用新型 2021.03.08 2021.11.12 无 否

152 内蒙建投 一种矿用污水道除杂装置 ZL202120032380.2 实用新型 2021.01.04 2021.11.12 无 否

153 内蒙建投 一种土木工程建筑废料处理装置 ZL202022911560.6 实用新型 2020.12.07 2021.11.12 无 否

154 内蒙建投 一种土木工程分级碎石机 ZL202022914041.5 实用新型 2020.12.07 2021.11.12 无 否

155 内蒙建投 一种煤柱充填区用模板支护系统 ZL202022842111.0 实用新型 2020.11.30 2021.11.12 无 否

一种防止主斜井火灾事故受灾范围

156 内蒙建投 ZL202022461390.6 实用新型 2020.10.29 2021.11.12 无 否

扩大的装置

内蒙建投、国能水务一种煤电一体化废水资源化处理装

157 ZL202120032831.2 实用新型 2021.01.07 2021.11.09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置

内蒙建投、国能水务

158 一种煤电一体化废水预处理装置 ZL202120032863.2 实用新型 2021.01.07 2021.11.02 无 否

环保有限公司

159 内蒙建投 巷道两帮变形测量放线装置 ZL202120043734.3 实用新型 2021.01.07 2021.10.08 无 否

160 内蒙建投 顺槽空顶区顶板支护车 ZL202023288190.1 实用新型 2020.12.29 2021.10.08 无 否

煤柱充填区支护预制混凝土支柱用

161 内蒙建投 ZL202023288189.9 实用新型 2020.12.29 2021.10.08 无 否

辅助车

162 内蒙建投 一种新型连采机动力电缆收放装置 ZL202022620831.2 实用新型 2020.11.12 2021.08.17 无 否

163 内蒙建投 一种煤矿井下照明装置 ZL202021879237.9 实用新型 2020.09.01 2021.05.25 无 否

1-1-17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便携式煤矿皮带输送机的托辊

164 内蒙建投 ZL202021675679.1 实用新型 2020.08.12 2021.05.25 无 否

更换装置

165 内蒙建投 袋式除尘装置 ZL202021509477.X 实用新型 2020.07.27 2021.05.25 无 否

166 内蒙建投 一种井工煤矿皮带机基础 ZL202021375238.X 实用新型 2020.07.13 2021.05.25 无 否

167 内蒙建投 井下锚杆存放装置 ZL202021703285.2 实用新型 2020.08.14 2021.04.09 无 否

168 内蒙建投 一种风动式切割台锯 ZL202021703269.3 实用新型 2020.08.14 2021.04.09 无 否

169 内蒙建投 连采机远距离外喷雾系统 ZL202021675627.4 实用新型 2020.08.12 2021.04.09 无 否

170 内蒙建投 一种用于煤矿井内的降尘装置 ZL202021675630.6 实用新型 2020.08.12 2021.04.09 无 否

171 内蒙建投 一种三级冷却水的回收再利用系统 ZL202021650663.5 实用新型 2020.08.10 2021.04.09 无 否

一种便于摘挂的矿用液压单体支柱

172 内蒙建投 ZL202021636080.7 实用新型 2020.08.06 2021.04.09 无 否

的防倒链

173 内蒙建投 节能型皮带清扫装置 ZL202021636079.4 实用新型 2020.08.06 2021.04.09 无 否

用于井下壁龛内开关的推拉式检修

174 内蒙建投 ZL202021476497.1 实用新型 2020.07.23 2021.04.09 无 否

支架

175 内蒙建投 井下自移链锯式顶板切割机 ZL202021494834.X 实用新型 2020.07.23 2021.04.09 无 否

176 内蒙建投 一种新型轨道机器人升降云台 ZL202021330011.3 实用新型 2020.07.08 2021.03.12 无 否

177 内蒙建投 一种新型机器人升降装置承载平台 ZL202021330012.8 实用新型 2020.07.08 2021.03.02 无 否

178 内蒙建投 一种协调配重式风门闭锁装置 ZL202021650833.X 实用新型 2020.08.10 2021.02.19 无 否

内蒙建投、宁夏天地井下皮带运输段用筛分转运破碎系

179 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 ZL202020439122.1 实用新型 2020.03.31 2021.01.26 无 否

统司

内蒙建投、宁夏天地

180 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 新型筛分刮板转载机 ZL202020310439.5 实用新型 2020.03.13 2021.01.26 无 否

1-1-17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内蒙建投、宁夏天地

181 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 紧凑型顺槽用接驳转载系统 ZL202020310838.1 实用新型 2020.03.13 2021.01.26 无 否

司一种新型轨道式巡检机器人通信系

182 内蒙建投 ZL202021329344.4 实用新型 2020.07.08 2021.01.05 无 否

183 内蒙建投 一种新型巡检机器人控制系统 ZL202021329345.9 实用新型 2020.07.08 2020.11.27 无 否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国电建一种脱硝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与

184 ZL201711260199.1 发明专利 2017.12.04 2020.06.16 无 否

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控制装置司布连电厂

185 内蒙建投 一种滤板保护装置 ZL201920827910.5 实用新型 2019.06.03 2020.06.02 无 否

带有活动齿辊运行监测装置的双齿

186 内蒙建投 ZL201920697927.3 实用新型 2019.05.15 2020.06.02 无 否

辊破碎机

187 内蒙建投 一种堵塞报警刮板机 ZL201920670867.6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0.06.02 无 否

188 内蒙建投 一种皮带栈桥除尘系统 ZL201920827909.2 实用新型 2019.06.03 2020.04.24 无 否

189 内蒙建投 一种巷道管道表面清洁装置 ZL201920654893.X 实用新型 2019.05.08 2020.04.24 无 否

190 内蒙建投 一种风锚头打孔支架 ZL201920638168.3 实用新型 2019.05.05 2020.04.24 无 否

一种用于悬挂巷道测量设备的固定

191 内蒙建投 ZL201920682654.5 实用新型 2019.05.13 2020.02.28 无 否

装置

192 内蒙建投 脱水脱介筛筛板掉落监测装置 ZL201920654892.5 实用新型 2019.05.08 2020.02.28 无 否

便于拆卸的巷道顶板锚索锚杆导向

193 内蒙建投 ZL201920654891.0 实用新型 2019.05.08 2020.02.28 无 否

194 内蒙建投 一种喷头固定装置 ZL201920654790.3 实用新型 2019.05.08 2020.02.28 无 否

195 内蒙建投 一种皮带临时存放托架 ZL201920637075.9 实用新型 2019.05.05 2020.02.28 无 否

196 内蒙建投 带有对射开关的压滤机 ZL201920590053.1 实用新型 2019.04.26 2020.02.28 无 否

1-1-17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97 内蒙建投 分选机进料口缓冲装置 ZL201920590052.7 实用新型 2019.04.26 2020.02.28 无 否

198 内蒙建投 弧形筛落料缓存装置 ZL201920589944.5 实用新型 2019.04.26 2020.02.28 无 否

199 内蒙建投 掘进工作面皮带卷带机 ZL201920575943.5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20.02.28 无 否

200 内蒙建投 连采机拖缆装置 ZL201920556527.0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20.02.28 无 否

201 内蒙建投 连采机电缆收放设备 ZL201920556528.5 实用新型 2019.04.22 2020.02.28 无 否

202 内蒙建投 一种掘进机拖缆装置 ZL201920575945.4 实用新型 2019.04.24 2019.12.31 无 否

203 内蒙建投 一种综采工作面的铺网装置 ZL201821245680.3 实用新型 2018.08.01 2019.06.21 无 否

204 内蒙建投 中压厂用电接线电路 ZL201820529858.0 实用新型 2018.04.13 2019.06.11 无 否

一种设备列车与胶运顺槽分离的矿

205 内蒙建投 ZL201821245711.5 实用新型 2018.08.01 2019.03.22 无 否

井综采工作面

206 内蒙建投 电缆清洗设备 ZL201820917797.5 实用新型 2018.06.13 2019.03.22 无 否

207 内蒙建投 一种矿井综采工作面巷道布置结构 ZL201821050957.7 实用新型 2018.07.02 2019.02.01 无 否

208 内蒙建投 一种托辊轴取出设备 ZL201820917764.0 实用新型 2018.06.13 2019.02.01 无 否

209 内蒙建投 电缆自动盘卷机 ZL201820884663.8 实用新型 2018.06.07 2019.02.01 无 否

210 内蒙建投 新型下料溜槽堆煤检测装置 ZL201820875096.X 实用新型 2018.06.04 2019.02.01 无 否

211 内蒙建投 煤矿井下设备提升装置 ZL201820405509.8 实用新型 2018.03.22 2019.01.15 无 否

212 内蒙建投 一种锚杆机折叠式操作平台 ZL201820465321.2 实用新型 2018.04.03 2019.01.04 无 否

213 内蒙建投 一种运人车车门门锁改造结构 ZL201820465224.3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2.11 无 否

214 内蒙建投 一种压滤机的滚轮结构 ZL201820413761.3 实用新型 2018.03.26 2018.12.11 无 否

215 内蒙建投 一种刮板输送机排水管安装架 ZL201820447179.9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1.16 无 否

216 内蒙建投 一种无轨胶轮车后马槽插销结构 ZL201820427839.7 实用新型 2018.03.28 2018.11.16 无 否

1-1-17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17 内蒙建投 锚索悬挂装置 ZL201820432016.3 实用新型 2018.03.28 2018.11.16 无 否

218 内蒙建投 低压电缆接线盒固定支架 ZL201820413905.5 实用新型 2018.03.26 2018.11.16 无 否

219 内蒙建投 新型探水钻钻尾注水器 ZL201820405607.1 实用新型 2018.03.22 2018.11.16 无 否

220 内蒙建投 锚杆机钻尾挡水装置 ZL201820405608.6 实用新型 2018.03.22 2018.11.16 无 否

221 内蒙建投 自动感应风门 ZL201820357714.1 实用新型 2018.03.16 2018.11.16 无 否

222 内蒙建投 溜煤筒内壁缓冲装置 ZL201820355944.4 实用新型 2018.03.15 2018.11.16 无 否

223 内蒙建投 矿用运输装置 ZL201820512880.4 实用新型 2018.04.11 2018.11.02 无 否

224 内蒙建投 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自移装置 ZL201820512879.1 实用新型 2018.04.11 2018.10.26 无 否

225 内蒙建投 一种综掘机液压式前探梁 ZL201820465323.1 实用新型 2018.04.03 2018.10.23 无 否

一种煤矿用耐磨多级离心式水泵填

226 内蒙建投 ZL201820472105.0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0.16 无 否

料函冷却装置

227 内蒙建投 一种柔性单轨吊吊挂装置 ZL201820480202.4 实用新型 2018.03.30 2018.10.16 无 否

228 内蒙建投 中压厂用电系统 ZL201820512956.3 实用新型 2018.04.11 2018.10.12 无 否

229 内蒙建投 矿用无轨胶轮车阻车装置 ZL201820427337.4 实用新型 2018.03.26 2018.10.12 无 否

230 内蒙建投 高压电缆接线盒固定托架 ZL201820414002.9 实用新型 2018.03.26 2018.10.12 无 否

231 内蒙建投 皮带机中驱过渡架 ZL201820384193.9 实用新型 2018.03.20 2018.10.12 无 否

232 内蒙建投 皮带机闭锁线悬挂装置 ZL201820384195.8 实用新型 2018.03.20 2018.10.12 无 否

233 内蒙建投 胶带输送机清扫装置 ZL201820357715.6 实用新型 2018.03.16 2018.10.12 无 否

234 内蒙建投 一种方向可调式巷道照明灯 ZL201820357532.4 实用新型 2018.03.16 2018.10.12 无 否

235 内蒙建投 一种中央水泵房矿井水抽提系统 ZL201820405562.8 实用新型 2018.03.22 2018.10.09 无 否

236 内蒙建投 皮带输送机的配重托盘 ZL201820384191.X 实用新型 2018.03.20 2018.10.02 无 否

1-1-17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现代化矿山井下变电所隔爆型

237 内蒙建投 ZL201820427840.X 实用新型 2018.03.28 2018.09.28 无 否

高压配电装置一种稀释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有害

238 内蒙建投 ZL201820355943.X 实用新型 2018.03.15 2018.09.28 无 否

气体的装置

239 内蒙建投 煤矿水平式全断面高效除尘装置 ZL201610678040.0 发明专利 2016.08.16 2018.08.14 无 否

240 内蒙建投 链条保护装置及刮板机 ZL201720154516.0 实用新型 2017.02.21 2017.12.08 无 否

241 内蒙建投 煤矿水平式全断面高效除尘装置 ZL201620892511.3 实用新型 2016.08.16 2017.02.08 无 否

内蒙建投、烟台龙源燃煤电站锅炉智能吹灰闭环控制方

242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ZL201410040136.5 发明专利 2014.01.28 2015.12.02 无 否

法、装置和系统司

7、神延煤炭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1 胶带机回程皮带清扫装置 ZL201921645866.2 实用新型 2019.09.29 2020.06.23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2 露天煤矿车载旗杆 ZL201921400842.0 实用新型 2019.08.27 2020.05.22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3 洒水车 ZL201922204891.3 实用新型 2019.12.10 2020.09.25 无 否

公司

4 神延煤炭 搬运装置 ZL202420537387.3 实用新型 2024.03.19 2025.02.18 无 否

用于露天矿卡车空气滤芯的安装装

5 神延煤炭 ZL202420423192.6 实用新型 2024.03.05 2025.02.18 无 否

6 神延煤炭 矿用车辆车载密封电气机箱 ZL202420250944.3 实用新型 2024.02.01 2024.10.15 无 否

7 神延煤炭 卸煤坑除尘装置 ZL202323623446.3 实用新型 2023.12.28 2025.01.21 无 否

8 神延煤炭 清扫装置 ZL202323630642.3 实用新型 2023.12.28 2024.10.01 无 否

1-1-17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9 神延煤炭 盘车装置 ZL202322628265.3 实用新型 2023.09.26 2024.05.17 无 否

10 神延煤炭 电气柜 ZL202322113871.1 实用新型 2023.08.07 2024.03.01 无 否

11 神延煤炭 电铲电缆尾随装置 ZL202321044418.3 实用新型 2023.05.04 2023.10.20 无 否

12 神延煤炭 降尘装置 ZL202320595807.9 实用新型 2023.03.23 2023.07.25 无 否

13 神延煤炭 工程进度展示装置 ZL202223298312.4 实用新型 2022.12.08 2023.10.20 无 否

14 神延煤炭 光伏板清扫装置 ZL202223224073.8 实用新型 2022.12.02 2023.07.14 无 否

15 神延煤炭 电缆支护架 ZL202223209740.5 实用新型 2022.12.01 2023.10.17 无 否

16 神延煤炭 抑尘装置 ZL202223209725.0 实用新型 2022.12.01 2023.07.25 无 否

17 神延煤炭 消防报警装置 ZL202223186433.X 实用新型 2022.11.29 2023.06.13 无 否

无人驾驶汽车装置及无人驾驶汽车

18 神延煤炭 ZL202222975547.6 实用新型 2022.11.08 2023.05.05 无 否

系统

19 神延煤炭 煤炭开采降尘喷雾装置 ZL202222392594.8 实用新型 2022.09.08 2022.11.25 无 否

20 神延煤炭 清理装置及具有其的压路机 ZL202222312501.6 实用新型 2022.08.30 2022.12.06 无 否

数据传输网络的确定方法及其装

21 神延煤炭 ZL202211020388.2 发明 2022.08.24 2025.07.25 无 否

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22 神延煤炭 抑尘设备 ZL202222166782.9 实用新型 2022.08.17 2022.12.20 无 否

23 神延煤炭 固定装置和电气柜 ZL202222100335.3 实用新型 2022.08.10 2022.11.11 无 否

24 神延煤炭 滤芯拆装工具 ZL202221988217.4 实用新型 2022.07.29 2022.11.25 无 否

25 神延煤炭 矿用粉尘仪 ZL202221971448.4 实用新型 2022.07.28 2022.12.20 无 否

26 神延煤炭 破碎机齿板及破碎机 ZL202221962685.4 实用新型 2022.07.27 2022.11.11 无 否

27 神延煤炭 污水过滤箱 ZL202222002216.4 实用新型 2022.07.29 2022.11.25 无 否

1-1-17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28 神延煤炭 注浆装置 ZL202221994120.4 实用新型 2022.07.29 2022.11.11 无 否

29 神延煤炭 输送装置 ZL202221740292.9 实用新型 2022.07.07 2022.12.20 无 否

30 神延煤炭 用于自卸车的天线支架 ZL202221740286.3 实用新型 2022.07.07 2022.12.27 无 否

雷达安装支架及具有其的矿用自卸

31 神延煤炭 ZL202221359176.2 实用新型 2022.06.01 2022.08.23 无 否

32 神延煤炭 物资采购仓储信息化管理装置 ZL202221182885.8 实用新型 2022.05.17 2022.12.20 无 否

33 神延煤炭 热回收装置 ZL202220966412.0 实用新型 2022.04.25 2022.08.23 无 否

34 神延煤炭 脱硫减碳除尘装置 ZL202220970823.7 实用新型 2022.04.25 2022.08.16 无 否

35 神延煤炭 存放装置 ZL202220919828.7 实用新型 2022.04.20 2022.12.13 无 否

36 神延煤炭 废气处理装置 ZL202221299775.X 实用新型 2022.05.27 2022.10.14 无 否

37 神延煤炭 生物增氧减碳装置 ZL202220906844.2 实用新型 2022.04.19 2022.08.23 无 否

38 神延煤炭 宣传装置 ZL202220628579.6 实用新型 2022.03.22 2022.11.25 无 否

39 神延煤炭 矿山开采运输装置 ZL202123124089.7 实用新型 2021.12.13 2022.06.28 无 否

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0 一种钢丝绳托架装置 ZL202123124090.X 实用新型 2021.12.13 2022.06.28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1 用于电缆的支撑装置 ZL202122995897.4 实用新型 2021.11.30 2022.05.17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2 用于煤炭的洒水除尘装置 ZL202122998505.X 实用新型 2021.11.30 2022.05.17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3 矿用高压电缆分线箱装置 ZL202122957310.0 实用新型 2021.11.29 2022.05.17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4 用于电缆的防护装置 ZL202121508835.X 实用新型 2021.07.02 2021.12.28 无 否

公司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5 一种档案盒 ZL202120763796.1 实用新型 2021.04.14 2021.12.28 无 否

公司

1-1-17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

46 立交栈桥 ZL202023139389.8 实用新型 2020.12.23 2021.11.02 无 否

公司

神延煤炭、中煤科工集可横移的带式输送设备和连续采煤

47 ZL202421291535.4 实用新型 2024.06.06 2025.02.21 无 否

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

48 神延煤炭 一种矿山勘探深层取样装置 ZL202420111509.2 实用新型 2024.01.17 2024.09.13 无 否

49 神延煤炭 一种工程施工测绘装置 ZL202420111513.9 实用新型 2024.01.17 2024.07.19 无 否

50 神延煤炭 一种组装式测绘水平仪支架 ZL202420111506.9 实用新型 2024.01.17 2024.07.19 无 否

注: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系神延煤炭曾用名。

8、晋神能源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山西大同大学、沙坪

1 一种岩石动态力学特性实验装置 ZL202323014389.9 实用新型 2023.11.08 2024.07.26 无 否

煤业

2 沙坪煤业 一种煤矿污染采集取样机构 ZL202323056349.0 实用新型 2023.11.13 2024.07.12 无 否

3 沙坪煤业 一种煤矿井下摄录采集装置 ZL202323056262.3 实用新型 2023.11.13 2024.07.12 无 否

4 沙坪煤业 一种预警装置 ZL202321897788.1 实用新型 2023.07.19 2024.04.16 无 否

5 沙坪煤业 一种支护装置 ZL202322498018.6 实用新型 2023.09.14 2024.04.02 无 否

6 沙坪煤业 一种二氧化碳致裂器 ZL202320511857.4 实用新型 2023.03.16 2023.12.01 无 否

一种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支

7 沙坪煤业 ZL202222733472.0 实用新型 2022.10.18 2023.07.14 无 否

护支架

8 沙坪煤业 一种煤矿井下通风辅助装置 ZL202222834293.6 实用新型 2022.10.27 2023.03.28 无 否

一种掘锚机巷道快速掘进部件防

9 沙坪煤业 ZL202222796721.0 实用新型 2022.10.24 2023.03.28 无 否

护装置

1-1-17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一种矿井中央水泵房无人值守远

10 沙坪煤业 ZL202222797207.9 实用新型 2022.10.24 2023.03.28 无 否

程监控装置

11 沙坪煤业 一种工作面采煤运输装置 ZL202222733512.1 实用新型 2022.10.18 2023.03.28 无 否

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

12 一种胶带机带式缓冲床 ZL202223022150.1 实用新型 2022.11.04 2023.03.17 无 否

公司沙坪洗煤厂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一种用于刮板机的滚动式滑道机

13 ZL202222935538.4 实用新型 2022.11.04 2023.03.07 无 否

公司沙坪洗煤厂构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

14 马蹄环快速检验装置 ZL202021185107.5 实用新型 2020.06.24 2021.04.06 无 否

公司沙坪洗煤厂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

15 液压缸连接头防退机构 ZL202021185074.4 实用新型 2020.06.24 2021.04.06 无 否

公司沙坪洗煤厂

注: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沙坪洗煤厂系沙坪煤业内部机构。

9、包头矿业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

1 限责任公司、原神华 一种用于移动物料的绞车系统 ZL201521089975.2 实用新型 2015.12.24 2016.09.21 无 否

集团

原神华集团、神华集

2 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 一种皮带机的自移机尾 ZL201521091480.3 实用新型 2015.12.24 2016.07.06 无 否

公司

原神华集团、神华集

3 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 用于掘锚机的除尘装置 ZL201521103490.4 实用新型 2015.12.25 2016.06.29 无 否

公司

原神华集团、神华集

4 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 一种低阶动力煤分选系统 ZL201521105631.6 实用新型 2015.12.25 2016.06.22 无 否

公司

注: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包头矿业曾用名。

1-1-17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0、煤炭运销公司

权利授权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公告日限制使用

1 中国神华、煤炭运销公司 一种钻头及采样器 ZL201110183741.4 发明专利 2011.06.30 2013.11.06 无 否

一种聚乙烯醇泡沫隔氧材料、其

2 煤炭运销公司、中国神华 ZL201110182699.4 发明专利 2011.06.30 2013.07.24 无 否

制备方法及用途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

3 一种高比例配煤炼焦的方法 ZL201010254856.3 发明专利 2010.08.16 2013.04.10 无 否

神华、煤炭运销公司

煤炭运销公司、中国神一种利用三氧化二铝作为添加剂

4 华、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 ZL201010242321.4 发明专利 2010.07.30 2013.02.13 无 否

提高煤灰熔融温度的方法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一种利用石灰石作为添加剂提高

5 司、煤炭运销公司、中国 ZL201010242310.6 发明专利 2010.07.30 2013.01.02 无 否

煤灰熔融温度的方法神华一种采用隔氧材料覆盖煤堆防止

6 煤炭运销公司、中国神华 ZL201010296066.1 发明专利 2010.09.28 2011.12.21 无 否

煤炭堆储自燃的方法

1-1-17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附件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国源电力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 国源电力 “掌上国神”移动平台系统 V1.0 2023SR0163183 原始取得 2023.01.30 无 否

2 国源电力 国神公司智能工作台系统 V1.0 2022SR0195307 原始取得 2022.02.07 无 否

3 国源电力 锅炉特性参数计算软件 V1.0 2022SR0141173 原始取得 2022.01.21 无 否

电厂智能作业机器人大数据管理平台软

4 国源电力 V1.0 2021SR0546618 原始取得 2021.04.15 无 否

5 国源电力 电厂智能巡检机器人云平台软件 V1.0 2021SR0280852 原始取得 2021.02.23 无 否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运营监

6 原神华国能集团 V1.0 2015SR049815 原始取得 2015.03.20 无 否

控中心系统

原神华国能集团,神华

7 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 神华国能环保监督评价管理系统 V1.0 2017SR399265 原始取得 2017.07.26 无 否

公司

8 哈密煤电 煤电一体化企业应急培训成效跟踪系统 V1.0 2025SR1513450 原始取得 2025.08.12 无 否

9 哈密煤电 应急安全专家标签动态化管理系统 V1.0 2025SR1513470 原始取得 2025.08.12 无 否

10 哈密煤电 应急培训学员学习效果评测系统 V1.0 2025SR1513441 原始取得 2025.08.12 无 否

11 哈密煤电 应急安全专家元数据服务系统 V1.0 2025SR1321067 原始取得 2025.07.22 无 否

12 哈密煤电 应急安全专家领域管理系统 V1.0 2025SR1321076 原始取得 2025.07.22 无 否

重要辅机设备传动机构故障智能诊断平

13 哈密煤电 V1.0 2025SR1026338 原始取得 2025.06.17 无 否

14 哈密煤电 重要辅机设备传动机构故障预警系统 V1.0 2025SR1018401 原始取得 2025.06.16 无 否

15 哈密煤电 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系统 V1.0 2025SR0958404 原始取得 2025.06.09 无 否

1-1-17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6 哈密煤电 煤电一体化企业应急安全专家检索系统 V1.0 2025SR0958478 原始取得 2025.06.09 无 否

17 哈密煤电 应急安全知识培训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25SR0745967 原始取得 2025.05.08 无 否

18 哈密煤电 5G 电气综合防误管控系统 V1.0 2025SR0614968 原始取得 2025.04.14 无 否

19 哈密煤电 流体管网边缘计算数据处理系统 V1.0 2025SR0581269 原始取得 2025.04.08 无 否

基于 YoloV11 的移动应用 GUI 自动化测

20 哈密煤电 V1.0 2025SR0322688 原始取得 2025.02.24 无 否

试软件

21 哈密煤电 基于模型融合的视频相似度比对软件 V1.0 2025SR0322684 原始取得 2025.02.24 无 否

互联网暴露面企业信息泄露事件自动探

22 哈密煤电 V1.0 2025SR0322693 原始取得 2025.02.24 无 否

测与研判系统

23 哈密煤电 应急安全知识培训成绩测评系统 V1.0 2025SR0096962 原始取得 2025.01.15 无 否

24 哈密煤电 应急安全知识普及与考核系统 V1.0 2025SR0031993 原始取得 2025.01.07 无 否

集成 5G+物联网架构的工厂无人值守地

25 哈密煤电 V1.0 2024SR2189473 原始取得 2024.12.25 无 否

磅房管理系统发电企业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管理系

26 哈密煤电 V1.0 2024SR2058136 原始取得 2024.12.12 无 否

27 哈密煤电 发电企业应急安全教育专家数据库系统 V1.0 2024SR2008252 原始取得 2024.12.06 无 否

发电企业应急安全教育学习质量测评系

28 哈密煤电 V1.0 2024SR2011807 原始取得 2024.12.06 无 否

29 哈密煤电 输煤栈桥智能监测平台 V1.0 2024SR1844661 原始取得 2024.11.20 无 否

大型燃煤电厂气路能效实时诊断管理系

30 哈密煤电 V1.0 2024SR1665394 原始取得 2024.11.01 无 否

31 哈密煤电 发电企业应急安全培训系统 V1.0 2024SR1668334 原始取得 2024.11.01 无 否

32 哈密煤电 锅炉防磨防爆移动检测系统 V1.0 2024SR1606181 原始取得 2024.10.24 无 否

33 哈密煤电 火电厂智能执行控制系统 V1.0 2024SR1490259 原始取得 2024.10.10 无 否

1-1-17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5G+工业互联网光伏组件清扫智慧运维平

34 哈密煤电 V1.0 2024SR1439931 原始取得 2024.09.27 无 否

35 哈密煤电 智能土壤水分管理系统 V1.0 2024SR1150269 原始取得 2024.08.08 无 否

36 哈密煤电 气候智能灌溉响应系统 V1.0 2024SR1150409 原始取得 2024.08.08 无 否

37 哈密煤电 植被生物量遥感分析系统 V1.0 2024SR1150385 原始取得 2024.08.08 无 否

哈密煤电,朱越,陈鹏,赵焕庆,邢军,霍

38 基于 VR 虚拟现实技术的机械培训系统 V1.0 2023SR0999245 原始取得 2023.09.01 无 否梦强,江帆,邬浩宇,常松,王志悦

39 哈密煤电,朱越 发电厂关键设备智能预警与分析系统 V1.0 2023SR0465988 原始取得 2023.04.12 无 否

哈密煤电,陈鹏,朱

40 越,邢军,邹凇宇,戴 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V1.0 2022SR0831145 原始取得 2022.06.23 无 否争运,李春宇哈密煤电,朱越,陈

41 鹏,黄伟岗,熊二虎, 火电厂设备故障早期预警平台 V1.0 2021SR1204346 原始取得 2021.08.13 无 否邢军,施龙平哈密煤电,中国矿业大

42 矿井粉煤灰浆体输送监测系统 V1.0 2020SR0069372 原始取得 2020.01.14 无 否

哈密煤电,中国矿业大

43 浆液快速分类及调配系统 V1.0 2020SR0069380 原始取得 2020.01.14 无 否

哈密煤电,中国矿业大

44 裂隙围岩注浆效果评价系统 V1.0 2020SR0069445 原始取得 2020.01.14 无 否

哈密煤电,黄伟岗,陈

45 鹏,朱越,熊二虎,邹 智能移动巡点检系统 V1.0 2019SR0876037 原始取得 2019.08.22 无 否

凇宇

46 宝清煤电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平台 V1.0 2024SR2025844 原始取得 2024.12.09 无 否

47 宝清煤电 电厂一体化考培系统 V1.0 2024SR2010689 原始取得 2024.12.06 无 否

1-1-17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48 宝清煤电 国能宝清电厂生产精益化管理平台 V1.0 2024SR0803201 原始取得 2024.06.13 无 否

49 府谷能源 府谷智慧电厂生产管理系统 V1.0 2025SR0776706 原始取得 2025.05.13 无 否

50 府谷能源 府谷智慧电厂经营管理系统 V1.0 2025SR0776707 原始取得 2025.05.13 无 否

51 府谷能源 水网可视化泄漏预警监测管理平台 V1.0 2025SR0561994 原始取得 2025.04.02 无 否

水网动态平衡与泄漏预警计算设计方案

52 府谷能源 V1.0 2025SR0563447 原始取得 2025.04.02 无 否

软件

53 府谷能源 设备故障数据标注和分析系统软件 V1.0 2025SR0267868 原始取得 2025.02.17 无 否

54 府谷能源 煤矿地面变电所防灭火实时监测系统 V1.0 2023SR1049167 原始取得 2023.09.12 无 否

55 府谷能源 基于 TDI 协议的智慧燃烧通讯软件 V1.0 2023SR0305554 原始取得 2023.03.08 无 否

智能电厂三维数字化移交与可视化应用

56 府谷能源 V1.0 2023SR0034711 原始取得 2023.01.06 无 否

研究软件

57 府谷能源 基于 MATLAB 的智慧燃烧优化模型软件 V1.0 2022SR1630156 原始取得 2022.12.30 无 否

58 府谷能源 国神府谷智慧电厂智能巡点检管理软件 V1.0 2022SR1556461 原始取得 2022.11.22 无 否

59 府谷能源 国神府谷智慧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系统 V1.0 2022SR1556462 原始取得 2022.11.22 无 否

60 府谷能源 国神府谷智慧电厂安全管理系统 V1.0 2022SR1550280 原始取得 2022.11.18 无 否

61 府谷能源 智能矿山管控一体化平台 V2.0 2022SR0075025 原始取得 2022.01.12 无 否

府谷能源,煤炭科学技

62 房采采空区稳定性预警系统 V1.0 2018SR725310 原始取得 2018.09.07 无 否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府谷能源,煤炭科学技煤矿房采采空区上行开采可行性评价软

63 V1.0 2018SR169117 原始取得 2018.03.14 无 否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件

64 河曲发电 分布式阶地光伏电站组件智能清扫系统 V1.0 2025SR1542248 原始取得 2025.08.15 无 否

65 河曲发电 火电厂智能行为识别与安全预警软件 V1.0 2025SR1138468 原始取得 2025.07.02 无 否

66 河曲发电 边缘计算芯片驱动的火电厂安全隐患分 V1.0 2025SR1138469 原始取得 2025.07.02 无 否

1-1-17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析系统基于激光煤质在线测试数据智能煤场配

67 河曲发电 V1.0 2023SR1045115 原始取得 2023.09.12 无 否

煤系统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

68 火电厂辅机设备故障预警系统 V1.0 2014SR113568 原始取得 2014.08.05 无 否

公司

煤堆三维建模斗轮机 AI 无人作业流程管

69 王曲发电 V1.0 2025SR0833905 原始取得 2025.05.21 无 否

理系统精确定位融合的煤场堆取料无人作业平

70 王曲发电 V1.0 2025SR0833705 原始取得 2025.05.21 无 否

71 王曲发电 状态感知的斗轮机无人作业优化系统 V1.0 2025SR0833917 原始取得 2025.05.21 无 否

煤场堆取料无人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图像

72 王曲发电 V1.0 2025SR0833630 原始取得 2025.05.21 无 否

分析平台

73 王曲发电 山西王曲电厂全厂水网可视化管理平台 V1.0 2023SR1450584 原始取得 2023.11.16 无 否

74 王曲发电 燃料信息管理系统(专用版) V1.00 2023SR1389407 原始取得 2023.11.06 无 否

75 王曲发电 基于 PLS 模型的 LIBS 测试软件 V1.0 2021SR1233023 原始取得 2021.08.19 无 否

在确保燃煤机组 NOX 排放达标前提下提

76 王曲发电 高锅炉经济指标+高效低 NOX 协调优化 V1.0 2015SR113976 原始取得 2015.06.24 无 否

系统

王曲发电,山东华唐环激光诱导击穿光谱技术双脉冲控制与微

77 V1.0 2022SR0006624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

保科技有限公司量元素分析软件

王曲发电,梁志宏,洪光,陈俊峰,王刚,李

78 王曲生产管理系统 V1.0 2015SR141650 原始取得 2015.07.23 无 否艳龙,刘阳,刘登收,郭英明,任明伟王曲发电(原始取得), 在确保燃煤机组 NOX 排放达标前提下提

79 梁志宏,洪光,王刚, 高锅炉经济指标+高效低 NOX 协调优化 V1.0 2015SR260834 受让取得 2015.12.15 无 否

陈俊峰系统

1-1-17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80 河曲电煤 选煤厂智能电力负荷分配与调度软件 V1.0 2025SR0197809 原始取得 2025.02.05 无 否

81 河曲电煤 选煤厂智能供配电安全监控防护系统 V1.0 2025SR0196136 原始取得 2025.02.05 无 否

82 河曲电煤 设备 3D 演示系统 V1.0 2023SR1287985 原始取得 2023.10.24 无 否

83 河曲电煤 煤矿主运输系统无人值守智能管控平台 V1.0 2022SR0448330 原始取得 2022.04.11 无 否

84 河曲电煤,东北大学 重介选煤厂分选参数智能分析决策系统 V1.0 2024SR1880492 原始取得 2024.11.25 无 否

基于 5G 通信的煤矿电力设备状态监测与

85 上榆泉煤矿 V1.0 2023SR1293771 原始取得 2023.10.24 无 否

缺陷智能分析管理系统

86 大港发电 一次调频性能评价软件 V1.0 2025SR1595259 原始取得 2025.08.22 无 否

87 大港发电 天津大港智慧仓储管理平台 V1.0 2025SR1566530 原始取得 2025.08.19 无 否

大港发电,安徽久壬电

88 电厂视频智能分析算法软件系统 V1.0 2022SR1448115 原始取得 2022.11.02 无 否

气科技有限公司

89 秦皇岛发电 秦皇岛电厂运行生产数据智能报表系统 V1.0 2025SR0289642 原始取得 2025.02.19 无 否

90 秦皇岛发电 秦皇岛电厂运行经济性系统 V1.0 2025SR0289560 原始取得 2025.02.19 无 否

91 秦皇岛发电 秦电公司信息系统权限统一管理平台 V1.0 2015SR145502 原始取得 2015.07.28 无 否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管理

92 秦皇岛发电 V3.0 2014SR141680 原始取得 2014.09.20 无 否

系统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对标管理

93 秦皇岛发电 V1.0 2013SR104973 原始取得 2013.09.27 无 否

系统

94 秦皇岛发电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政工网系统 V1.0 2012SR049568 原始取得 2012.06.12 无 否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即时绩效考评

95 秦皇岛发电 V1.0 2011SR085855 原始取得 2011.11.22 无 否

系统

96 秦皇岛发电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量管理系统 V1.0 2010SR059606 原始取得 2010.11.09 无 否

97 秦皇岛发电 秦电大运行管理系统 V2.0 2010SR059604 原始取得 2010.11.09 无 否

1-1-17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98 秦皇岛发电 秦电科技管理系统 V1.0 2010SR053559 原始取得 2010.10.14 无 否

99 秦皇岛发电 秦电专家管理系统 V1.0 2010SR053557 原始取得 2010.10.14 无 否

秦皇岛发电,中冶检测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工业建构

100 认证有限公司,中冶建 V1.0 2025SR0328156 原始取得 2025.02.25 无 否

筑物管理信息系统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上述第68项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为“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系河曲发电曾用名。

2、新疆能源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 新疆能源 煤矿典型设备滚动轴承健康评估系统 V1.0 2025SR1417941 原始取得 2025.07.31 无 否

2 新疆能源 设备滚动轴承健康监测评估平台 V1.0 2025SR1268943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3 新疆能源 智能报账收单系统 V1.0 2025SR1272804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4 新疆能源 煤矿备件库存策略研究与优化软件 V1.0 2025SR1272058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5 新疆能源 设备智能检测与诊断健康管理系统 V1.0 2025SR1268941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6 新疆能源 设备智能预警与故障诊断集成系统 V1.0 2025SR1268936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7 新疆能源 设备健康状态实时监测分析系统 V1.0 2025SR1272100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8 新疆能源 煤矿设备预测性维修流程设计软件 V1.0 2025SR1268929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9 新疆能源 煤矿典型设备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软件 V1.0 2025SR1268926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10 新疆能源 设备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维护系统 V1.0 2025SR1268938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11 新疆能源 基于大数据的设备故障预警系统 V1.0 2025SR1272064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12 新疆能源 智能报账收单业务管理系统 V1.0 2025SR1273008 原始取得 2025.07.16 无 否

1-1-17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新疆能源、中煤科工集团

13 工程设计 BIM 协同作业平台 V1.0 2025SR1217566 原始取得 2025.07.10 无 否

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新疆能源 新疆能源 IT 智能运维管理平台 V1.0 2025SR1013459 原始取得 2025.06.16 无 否

15 新疆能源 新疆能源业务系统可用性监测系统 V1.0 2025SR1013455 原始取得 2025.06.16 无 否

国能新疆公司煤炭销售全流程协同管控

16 新疆能源 V1.0 2025SR1017230 原始取得 2025.06.16 无 否

平台国能新疆公司煤炭物流智慧调度结算系

17 新疆能源 V1.0 2025SR1016270 原始取得 2025.06.16 无 否

新疆能源、中煤科工西安

18 水力压裂智能裂缝监测系统 V1.0 2025SR0055091 原始取得 2025.01.09 无 否

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9 新疆能源 科技创新合同管理软件 V1.0 2024SR2163756 原始取得 2024.12.23 无 否

20 新疆能源 科技创新语音识别功能软件 V1.0 2024SR2163763 原始取得 2024.12.23 无 否

21 新疆能源 煤矿运输线智能除铁监测系统 V1.0 2024SR2044421 原始取得 2024.12.11 无 否

22 新疆能源 嵌入式设备金属异物模块处理软件 V1.0 2024SR2045589 原始取得 2024.12.11 无 否

23 新疆能源 科技创新大数据分析软件 V1.0 2024SR1875899 原始取得 2024.11.22 无 否

24 新疆能源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系统平台软件 V1.0 2024SR1875887 原始取得 2024.11.22 无 否

25 新疆能源 数字化培训需求分析平台 V1.0 2024SR1709099 原始取得 2024.11.06 无 否

26 新疆能源 新疆生产管理系统 V1.0 2024SR1366158 原始取得 2024.09.12 无 否

27 新疆能源 数字化培考评聘平台 V1.0 2024SR1279424 原始取得 2024.08.30 无 否

28 新疆能源 数字化培训管理平台 V1.0 2024SR1278796 原始取得 2024.08.30 无 否

新疆公司生产环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

29 新疆能源 V1.0 2024SR1271048 原始取得 2024.08.29 无 否

30 新疆能源 手写 OCR 识别系统 V2.0 2024SR1109742 原始取得 2024.08.02 无 否

1-1-17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31 新疆能源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V5.0 2024SR1110047 原始取得 2024.08.02 无 否

32 新疆能源 煤矿瓦斯地质动态分析与编图系统 V1.0 2024SR0863614 原始取得 2024.06.25 无 否

33 新疆能源 智能化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系统 V1.0 2024SR0662846 原始取得 2024.05.16 无 否

34 新疆能源 煤炭运销数据治理平台 V1.0 2024SR0658347 原始取得 2024.05.15 无 否

35 新疆能源 煤矿数据治理分析软件 V1.0 2024SR0655545 原始取得 2024.05.15 无 否

36 新疆能源 宽沟煤矿钻孔柱状图管理系统 V1.0 2024SR0620628 原始取得 2024.05.09 无 否

37 新疆能源 新疆煤基固废多元理化性质数据库软件 V1.0 2024SR0399175 原始取得 2024.03.15 无 否

38 新疆能源 皮带机多传感器融合算法监控系统 V1.0 2024SR0055482 原始取得 2024.01.09 无 否

39 新疆能源 矿用带式输送机胶带防撕裂监控平台 V1.0 2023SR1590372 原始取得 2023.12.08 无 否

40 新疆能源 智能制度管理系统 V1.0 2023SR1334814 原始取得 2023.10.30 无 否

41 新疆能源 新疆公司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V1.0 2023SR1307651 原始取得 2023.10.26 无 否

42 新疆能源 新疆公司数据管理系统 V1.0 2023SR1307643 原始取得 2023.10.26 无 否

43 新疆能源 煤炭价格多渠道比价软件 V1.0 2023SR1180097 原始取得 2023.09.28 无 否

44 新疆能源 新疆公司班组建设信息化业务系统 V1.0 2023SR0809349 原始取得 2023.07.06 无 否

45 新疆能源 新疆公司班组建设信息化考核系统 V1.0 2023SR0797703 原始取得 2023.07.05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职业健康智

46 新疆能源 V1.0 2023SR0701727 原始取得 2023.06.25 无 否

能管理系统

47 新疆能源 企业短信群发通知系统 V1.0 2023SR0600905 原始取得 2023.06.08 无 否

48 新疆能源 机器学习模型设计分析优化系统 V1.0 2023SR0604725 原始取得 2023.06.08 无 否

49 新疆能源 煤矿皮带巡检机器人运维管控系统 V1.0 2023SR0519616 原始取得 2023.05.06 无 否

50 新疆能源 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V1.0 2023SR0256736 原始取得 2023.02.17 无 否

1-1-17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51 新疆能源 新疆公司乌东煤矿报表系统 V1.0 2023SR0250803 原始取得 2023.02.16 无 否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52 高压开关柜及电缆实时监控系统软件 V1.000 2020SR1081768 原始取得 2020.09.11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53 露天矿煤质信息管理系统 V1.0 2020SR0606262 原始取得 2020.06.11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54 露天矿煤质配采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V1.0 2020SR0606394 原始取得 2020.06.11 无 否

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煤炭项目井下安装工程补充定额(2017

55 V1.0 2020SR0207202 原始取得 2020.03.04 无 否司、刘云梅、王利伟基价)计价系统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露天煤矿采剥工程企业定额(2017基

56 V1.0 2020SR0210195 原始取得 2020.03.04 无 否司、李延辉、尤润雪价)造价系统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57 煤炭露天采剥工程油价调整测算系统 V1.0 2020SR0209215 原始取得 2020.03.04 无 否

司、许佳亮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煤炭项目矿建工程企业补充定额(2017

58 V1.0 2020SR0207196 原始取得 2020.03.04 无 否司、李瑞芳、熊鹰基价)系统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

59 乌东煤矿矿井通风管理信息系统 V1.0 2019SR0452222 原始取得 2019.05.10 无 否

司、山东科技大学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神新能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生产经营管

60 V1.0 2017SR502560 原始取得 2017.09.11 无 否

司理系统北京中才华源高新技术有

61 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 矿山气体实时监测系统软件 V1.0 2011SR077388 原始取得 2011.10.26 无 否

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才华源高新技术有

62 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 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远程监控软件 V1.0 2011SR077393 原始取得 2011.10.26 无 否

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才华源高新技术有隔爆兼本安型矿井火灾束管监测智能分

63 限责任公司、神华新疆能 V1.0 2011SR077092 原始取得 2011.10.26 无 否

站主控软件源有限责任公司

64 准东能源 仓储作业流程自动化监控软件 V1.0 2025SR1365469 原始取得 2025.07.25 无 否

1-1-17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65 准东能源 智能仓储管理系统优化软件 V1.0 2025SR1337112 原始取得 2025.07.23 无 否

66 准东能源 多仓协同智能仓储管理软件 V1.0 2025SR1337171 原始取得 2025.07.23 无 否

67 准东能源 货物出库智能拣选软件 V1.0 2025SR1336999 原始取得 2025.07.23 无 否

68 准东能源 安全巡查系统 V1.0 2024SR2230395 原始取得 2024.12.30 无 否

69 准东能源 无人机测量测算管理平台 V1.0 2024SR2213255 原始取得 2024.12.27 无 否

70 准东能源 智能生产安全管控系统平台一张图系统 V1.0 2024SR2207832 原始取得 2024.12.26 无 否

71 准东能源 无人机智能巡检管理平台 V1.0 2024SR2201519 原始取得 2024.12.26 无 否

72 红沙泉能源 露天矿道路信息智能化感知系统 V1.0 2024SR0394292 原始取得 2024.03.14 无 否

注:上述部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名称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能源曾用名。

3、化工公司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考勤管理

1 化工公司 V1.0 2020SR1920958 原始取得 2020.12.31 无 否

系统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2 化工公司 V1.0 2020SR1920959 原始取得 2020.12.31 无 否

系统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决策

3 化工公司 V1.0 2020SR1920953 原始取得 2020.12.31 无 否

督办系统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法务管理

4 化工公司 V1.0 2015SR201762 原始取得 2015.10.21 无 否

平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营

5 化工公司 V1.0 2015SR196737 原始取得 2015.10.14 无 否

管理系统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政治本质

6 化工公司 V1.0 2014SR106356 原始取得 2014.07.28 无 否

安全管控信息管理系统

1-1-17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党建信息

7 化工公司 V1.05 2013SR038711 原始取得 2013.04.27 无 否

系统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系

8 新疆化工 V1.0 2018SR240632 原始取得 2018.04.10 无 否

9 新疆化工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会议管理系统 V1.17 2018SR240624 原始取得 2018.04.10 无 否

10 新疆化工 神华新疆职工订餐系统 V1.0 2018SR232805 原始取得 2018.04.04 无 否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费用管理平

11 新疆化工 V1.31 2018SR232812 原始取得 2018.04.04 无 否

台系统煤直接液化石脑油馏分族组成和碳数分

12 化工科技 V1.0 2025SR1031142 原始取得 2025.06.18 无 否

析平台煤直接液化石脑油馏分定性定量分析软

13 化工科技 V1.0 2025SR1031367 原始取得 2025.06.18 无 否

14 化工科技 煤直接液化石脑油馏分单体分析软件 V1.0 2025SR1033301 原始取得 2025.06.18 无 否

15 化工科技 煤直接液化石脑油馏分智能分析系统 V1.0 2025SR1033611 原始取得 2025.06.18 无 否

4、乌海能源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 乌海能源 水平煤仓粉尘浓度监测系统 V1.0 2025SR1560550 原始取得 2025.08.19 无 否

2 乌海能源 水平煤仓料位监测软件 V1.0 2025SR1560549 原始取得 2025.08.19 无 否

3 乌海能源 骆驼山煤矿顶板监测分析预警系统 V1.0 2025SR1038360 原始取得 2025.06.18 无 否

4 乌海能源 煤矿救援多人实训系统软件 V1.0 2024SR2010204 原始取得 2024.12.06 无 否

5 乌海能源 水泵智能控制与管理系统 V1.0 2024SR1424148 原始取得 2024.09.25 无 否

6 乌海能源 皮带机智能控制与管理系统 V1.0 2024SR1423831 原始取得 2024.09.25 无 否

1-1-17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7 乌海能源 配煤智能决策辅助管控平台软件 V1.0 2024SR1413254 原始取得 2024.09.24 无 否

8 乌海能源 边缘算力控制器设备智能感知系统 V1.0 2024SR0216148 原始取得 2024.02.01 无 否

9 乌海能源 职工民生档案自助查询利用系统 V1.0 2023SR0477426 原始取得 2023.04.18 无 否

乌海能源公司企业档案信息化管理应用软

10 乌海能源 V1.0 2023SR0477405 原始取得 2023.04.18 无 否

件平台

11 乌海能源 企业职能部门、生产单位档案查询系统 V1.0 2023SR0479569 原始取得 2023.04.18 无 否

12 乌海能源 档案数据分级保存系统 V1.0 2023SR0477470 原始取得 2023.04.18 无 否

13 乌海能源 全自动浮沉实验管理系统 1.0 2023SR0174094 原始取得 2023.01.31 无 否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

14 乌海能源公司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V1.0 2024SR1019360 原始取得 2024.07.18 无 否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

15 乌海能源灾害精准预警平台移动端软件 V1.0 2024SR1016434 原始取得 2024.07.17 无 否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

16 煤矿职工生命体征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V1.0.0 2024SR0302892 原始取得 2024.02.23 无 否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

17 煤矿职工健康检测 APP(Android 版) V1.0 2024SR0299674 原始取得 2024.02.23 无 否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

18 煤矿职工生命体征监测数据分析展示系统 V1.0.0 2024SR0299760 原始取得 2024.02.23 无 否

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

19 5G 园区运维管理平台 V1.0 2023SR1695863 原始取得 2023.12.20 无 否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20 火车装车防冻液自动喷洒控制软件 V1.0 2023SR1685104 原始取得 2023.12.19 无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21 基于轨道衡的铁路装车数据分析软件 V1.0 2023SR1349270 原始取得 2023.11.01 无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22 轨道衡铁路智能装车系统程序模块软件 V1.0 2023SR1173374 原始取得 2023.09.28 无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23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多传感器融合的装车溜槽自动控制系统 V1.0 2023SR1173375 原始取得 2023.09.28 无 否

1-1-17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技发展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24 火车装车抑尘剂自动制备与喷洒系统软件 V1.0 2023SR1173373 原始取得 2023.09.28 无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基于云点雷达 AI 识别的装载量反馈分析

25 V1.0 2023SR1173371 原始取得 2023.09.28 无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软件

乌海能源,唐山大禹科 基于图像 AI 识别的侧向车号识别比对系

26 V1.0 2023SR0708531 原始取得 2023.06.26 无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统软件

乌海能源,王学兵,王

27 玉军,薛永生,龚浩, 乌海能源矿井透明地质保障系统 V1.0 2023SR0570636 原始取得 2023.05.30 无 否牛俊庭,苟星奎乌海能源,王洪武,武

28 俊,王飞,刘海东,任 乌海能源地质数据资源中心系统 V1.0 2023SR0570676 原始取得 2023.05.30 无 否文华,万军乌海能源,周勇,谷保

29 泽,赵金灵,金祥波, 乌海矿区透明地质保障系统 V1.0 2023SR0381666 原始取得 2023.03.22 无 否

邱少杰

乌海能源,周勇,谷保

30 防灭火数据管理系统 V1.0 2023SR0381667 原始取得 2023.03.22 无 否泽,赵金灵乌海能源,谷保泽,金

31 透明矿山无线电波坑透成果管理系统 V1.0 2023SR0381665 原始取得 2023.03.22 无 否祥波,赵金灵,邱少杰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司,南京禹步信息科技

5G 煤矿作业场所多模态信息融合、智能

32 有限公司,张雪梅,任 V1.0 2024SR0633909 原始取得 2024.05.11 无 否

巡检系统文华,张辰宇,瞿俊秀,周天向乌海能源,信息技术公司,张雪梅,任文华,乌海能源公司煤矿智能安全监控管控平台

33 瞿俊秀,张辰宇,薛艳 V1.0 2023SR0374825 原始取得 2023.03.21 无 否

软件龙,李鑫亮,越强,马杰

1-1-17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34 信息技术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煤炭质计业务平台 V1.0 2023SR1785515 原始取得 2023.12.27 无 否

35 信息技术公司 自动计量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V1.0 2023SR0258453 原始取得 2023.02.17 无 否

36 信息技术公司 矿用设备故障远程可视化诊断软件 V1.0 2022SR0610761 原始取得 2022.05.20 无 否

37 信息技术公司 国能乌海能源产量监控平台 WEB V1.0 2021SR1684637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38 信息技术公司 国能乌海能源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系统 V2.0 2021SR1684642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国能乌海能源老石旦煤矿设备智能监测与

39 信息技术公司 V1.0 2021SR1684639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报警系统

40 信息技术公司 乌海能源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V1.0 2020SR0870565 原始取得 2020.08.04 无 否

41 信息技术公司 资产台账管理系统 V1.0 2020SR0870571 原始取得 2020.08.04 无 否

42 信息技术公司 原料产品综合管理系统 V1.0 2020SR0872867 原始取得 2020.08.04 无 否

43 信息技术公司 乌海能源矿井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V3.0 2020SR0872860 原始取得 2020.08.04 无 否

44 信息技术公司 班组建设考核系统 V1.0 2020SR0870559 原始取得 2020.08.04 无 否

45 信息技术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综合信息平台 V1.0 2019SR0329025 原始取得 2019.04.12 无 否

46 信息技术公司 工会普惠会员移动应用系统 V1.0 2019SR0327187 原始取得 2019.04.12 无 否

47 信息技术公司 企业绩效考核系统 V1.0 2019SR0329021 原始取得 2019.04.12 无 否

48 信息技术公司 企业移动应用 APP V1.0 2019SR0329028 原始取得 2019.04.12 无 否

49 信息技术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实时监控综合平台 V1.0 2019SR0329023 原始取得 2019.04.12 无 否

50 信息技术公司 国能乌海能源管理提升系统 V1.0 2021SR1684638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51 信息技术公司 国能乌海能源招投标管理系统 V3.0 2021SR1684640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信息技术公司,王恒

52 晓,张雪梅,任文华, 井下通信 WiFi6 信号检测分析软件 V1.0 2022SR0955030 原始取得 2022.07.21 无 否越强,马杰

1-1-17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信息技术公司,张雪

53 梅,张利刚,任文华, 智能自组网数据通信系统 V1.0 2022SR0724384 原始取得 2022.06.09 无 否越强,薛艳龙,马杰信息技术公司,任文

54 华,张利刚,越强,薛 智能化组网控制系统 V1.0 2022SR0724385 原始取得 2022.06.09 无 否艳龙,马杰信息技术公司,王恒

5.8G 分布式高速无线物联智能组网技术

55 晓,任文华,张利刚, V1.0 2022SR0724474 原始取得 2022.06.09 无 否

研发平台越强,薛艳龙,马杰

56 五虎山公司 矿井瓦斯地质图智能绘制软件 V1.0 2024SR1931668 原始取得 2024.11.28 无 否

57 五虎山公司 信息化智能平台 V1.0 2023SR1800439 原始取得 2023.12.28 无 否

五虎山公司,天津华泰

58 基于 BIM 的巷道参数可视化平台 V1.0 2024SR0586261 原始取得 2024.04.29 无 否

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平庄煤业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平庄煤业元宝山煤矿、

露天煤矿无人机智能航测及 AI 智能分析

1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 V1.0 2025SR0680640 原始取得 2025.04.25 无 否

一体化平台研究院有限公司

6、内蒙建投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图

1 内蒙建投 V1.0 2025SR0928589 原始取得 2025.06.04 无 否

书馆管理系统

2 内蒙建投 PLC 喷淋控制系统 V1.0 2025SR0096548 原始取得 2025.01.15 无 否

1-1-17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3 内蒙建投 智慧电厂生产管理软件 V1.0 2024SR1550090 原始取得 2024.10.17 无 否

4 内蒙建投 智慧电厂定制电力信息管理软件 V1.0 2024SR1549406 原始取得 2024.10.17 无 否

5 内蒙建投 火电机组设备检测数据处理软件 V1.0 2024SR1548250 原始取得 2024.10.17 无 否

锅炉燃烧实时状态全息数字化软

6 内蒙建投 V1.0 2024SR1472518 原始取得 2024.10.08 无 否

件锅炉燃烧全息智能调控与预警平

7 内蒙建投 V1.0 2024SR1471909 原始取得 2024.10.08 无 否

台光伏电站智能积灰监测与清洗评

8 内蒙建投 V1.0 2024SR0242393 原始取得 2024.02.06 无 否

价功能平台智能火电厂发电机组数字化管理

9 内蒙建投 V1.0 2024SR0083084 原始取得 2024.01.11 无 否

系统

10 内蒙建投 火电厂设备运维管理系统 V1.0 2024SR0079144 原始取得 2024.01.11 无 否

11 内蒙建投 光伏电站智能诊断功能平台 V1.0 2023SR1516377 原始取得 2023.11.27 无 否

12 内蒙建投 光伏电站智能分析决策系统 V1.0 2023SR1516385 原始取得 2023.11.27 无 否

13 内蒙建投 光伏电站梯级能效分析功能平台 V1.0 2023SR1516384 原始取得 2023.11.27 无 否

火电厂设备故障诊断维修管理平

14 内蒙建投 V1.0 2023SR0932220 原始取得 2023.08.14 无 否

15 内蒙建投 大数据云计算分析软件 V1.0 2023SR0655941 原始取得 2023.06.14 无 否

16 内蒙建投 智能设备能耗在线管控系统 V1.0 2023SR0655940 原始取得 2023.06.14 无 否

17 内蒙建投 煤矿无人值守智能监护系统 V1.0 2023SR0638911 原始取得 2023.06.13 无 否

电机设备全寿命周期趋势分析软

18 内蒙建投 V1.0 2023SR0637923 原始取得 2023.06.13 无 否

19 内蒙建投 机电多维度状态评估分析系统 V1.0 2023SR0637924 原始取得 2023.06.13 无 否

20 内蒙建投 轴承故障诊断分析系统 V1.0 2023SR0638910 原始取得 2023.06.13 无 否

1-1-17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21 内蒙建投 电机机械故障在线监测平台 V1.0 2023SR0637922 原始取得 2023.06.13 无 否

22 内蒙建投 电机在线综合诊断软件 V1.0 2023SR0613375 原始取得 2023.06.09 无 否

23 内蒙建投 传动设备在线健康监测系统 V1.0 2023SR0613374 原始取得 2023.06.09 无 否

24 内蒙建投 智能在线诊断一体化管控系统 V1.0 2023SR0613373 原始取得 2023.06.09 无 否

25 内蒙建投 智能煤泥水系统 V1.0 2022SR0777188 原始取得 2022.06.17 无 否

26 内蒙建投 工业视频影像处理系统 V1.0 2021SR0782274 原始取得 2021.05.27 无 否

新型轨道式巡检机器人通信网络

27 内蒙建投 V1.0 2020SR1676304 原始取得 2020.11.28 无 否

管理系统新型机器人升降装置高度智能调

28 内蒙建投 V1.0 2020SR1676222 原始取得 2020.11.28 无 否

节软件新型巡检机器人图像智能采集系

29 内蒙建投 V1.0 2020SR1676191 原始取得 2020.11.28 无 否

统新型轨道机器人维护保养管理系

30 内蒙建投 V1.0 2020SR1676629 原始取得 2020.11.28 无 否

31 内蒙建投 中央水泵房控制系统 V1.0 2018SR683794 原始取得 2018.08.27 无 否

32 内蒙建投 中央变电所控制系统 V1.0 2018SR683106 原始取得 2018.08.27 无 否

察哈素选煤厂惰化保护控制系

33 内蒙建投 V6.2 2018SR683788 原始取得 2018.08.27 无 否

34 内蒙建投 采暖换热站自动化控制系统 V1.0 2018SR683086 原始取得 2018.08.27 无 否

35 内蒙建投 架空人车监控系统 V1.0 2018SR683097 原始取得 2018.08.27 无 否

36 内蒙建投 基于 B/S 构架的水文监测系统 V1.0 2018SR663482 原始取得 2018.08.20 无 否

37 内蒙建投 基于 B/S 构架的煤流集控系统 V1.0 2018SR663472 原始取得 2018.08.20 无 否

基于 B/S 构架的排水管路监控系

38 内蒙建投 V1.0 2018SR659552 原始取得 2018.08.17 无 否

1-1-17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基于 B/S 构架的煤矿生命保障系

39 内蒙建投 V1.0 2018SR589317 原始取得 2018.07.26 无 否

40 内蒙建投 察哈素选煤厂生产控制系统 V19 2018SR590087 原始取得 2018.07.26 无 否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1 膏体充填搅拌控制系统 V1.0 2025SR0287468 原始取得 2025.02.19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2 膏体充填沿线压力控制系统 V1.0 2025SR0257923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3 膏体充填除尘系统 V1.0 2025SR0258006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4 膏体充填浓度调节控制系统 V1.0 2025SR0257856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5 膏体充填设备管理平台 V1.0 2025SR0257883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6 膏体充填智能用电管理系统 V1.0 2025SR0257928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7 膏体充填视频监控系统 V1.0 2025SR0257889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8 膏体充填配料控制系统 V1.0 2024SR0642355 原始取得 2024.05.13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49 膏体充填数据监测系统 V1.0 2024SR0642745 原始取得 2024.05.13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50 膏体充填泵送监控系统 V1.0 2024SR0641783 原始取得 2024.05.13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51 膏体充填能源管控平台 V1.0 2024SR0636177 原始取得 2024.05.11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52 膏体充填生产管理智能平台 V1.0 2024SR0349809 原始取得 2024.03.05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53 膏体充填智能化控制平台 V1.0 2024SR0346000 原始取得 2024.03.0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7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54 膏体充填粉碎筛分系统 V1.0 2024SR0345990 原始取得 2024.03.0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

55 膏体充填数字化管控平台 V1.0 2024SR0346368 原始取得 2024.03.04 无 否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56 煤矿地质多源异构数据资源平台 V1.0 2024SR2162627 原始取得 2024.12.23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57 透明地质三维储量管理系统 V1.0 2024SR2162585 原始取得 2024.12.23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58 多层透明地质保障系统 V1.0 2024SR2002746 原始取得 2024.12.06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59 规划截割系统 V1.0 2024SR2006375 原始取得 2024.12.06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60 煤矿地质数据管理系统 V1.0 2024SR1993710 原始取得 2024.12.05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61 钻孔管理与柱状图生成系统 V1.0 2024SR1992997 原始取得 2024.12.05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

62 三维模型管理系统 V1.0 2024SR1998166 原始取得 2024.12.05 无 否(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察哈素煤矿局部通风机集成监控

63 控科技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 1.0 2023SR1707153 原始取得 2023.12.21 无 否

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察哈素煤矿光纤测温集中监测系

64 控科技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 1.0 2023SR1707166 原始取得 2023.12.21 无 否

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

65 控科技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 察哈素煤矿束管监测系统平台 1.0 2023SR1697366 原始取得 2023.12.20 无 否

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察哈素煤矿井下通风设备监测与

66 控科技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 1.0 2023SR1691417 原始取得 2023.12.20 无 否

控制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7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内蒙建投,煤科通安(北京)智察哈素煤矿地面主通风机监测与

67 控科技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 1.0 2023SR1698574 原始取得 2023.12.20 无 否

控制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郑金城,代振华,刘艳伦,巩泽文,郑志强,霍雨

68 数字孪生系统 V1.0 2024SR0563885 原始取得 2024.04.25 无 否佳,李晓健,杨应召,武智东,李旭,王承贺,唐炳辉内蒙建投,中矿龙科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芮国

69 煤矿职业危害分级管理系统 V1.0 2024SR0309445 原始取得 2024.02.26 无 否相,冯建生,钟彬,张帅,席小斌,白水全,李建英,王明内蒙建投,中矿龙科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冯建粉尘浓度智能监测及远程降尘控

70 V1.0 2024SR0301619 原始取得 2024.02.23 无 否生,芮国相,张虎平,席小斌,制系统张小刚,李浩杰,李建英,王明内蒙建投,中矿龙科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钱国

71 矿用粉尘灾害一体化管控系统 V1.0 2024SR0299866 原始取得 2024.02.23 无 否栋,冯建生,余波,张小刚,张帅,刘丽军,李建英,王明内蒙建投,张虎平,郭东东,刘

72 兴全,董广鑫,王瑞峰,于超, 选煤厂温振数字化分析交互系统 V1.0 2024SR0259505 原始取得 2024.02.09 无 否陈晓光,张钰卓,李泽

73 内蒙建投,常铁军 脱硫机组运行参数配置系统 V1.0 2023SR0996109 原始取得 2023.09.01 无 否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74 有限公司,内蒙建投,华北电力 火焰特征参数分析软件 V1.0 2023SR0617315 原始取得 2023.06.09 无 否

大学

内蒙建投,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燃煤机组变负荷速率与运行效率

75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交通 V1.0 2023SR0558552 原始取得 2023.05.23 无 否

协同优化评估软件大学

1-1-17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燃煤机组水煤比在线优化控制软

76 有限公司,内蒙建投,西安交通 V1.0 2023SR0558513 原始取得 2023.05.23 无 否

件大学

内蒙建投,杨兆辉,白水全,钱矿井火灾防治一体化预警交互系

77 V1.0 2023SR0273988 原始取得 2023.02.23 无 否国栋,席小斌,张楷锋,杨亚伟统内蒙建投,王炎宾,余波,贾江察哈素煤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考

78 V1.0 2023SR0032880 原始取得 2023.01.06 无 否伟,王铭锐,燕杰星评系统(移动版)内蒙建投,余波,王炎宾,贾江察哈素煤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考

79 V1.0 2023SR0032881 原始取得 2023.01.06 无 否伟,王铭锐,燕杰星评系统(桌面版)内蒙建投,杨峰,席小斌,钱国矿尘防治智能化治理运维交互系

80 V1.0 2022SR1328303 原始取得 2022.08.30 无 否栋,魏吉星,翟明宇,杨亚伟统内蒙建投,周冬瑞,刘丽军,钱矿井通风合理配置管理信息化交

81 V1.0 2022SR1328302 原始取得 2022.08.30 无 否国栋,席小斌,王奕涵互系统内蒙建投,陈冬,钱国栋,席小瓦斯防治浓度数字化监测采集运

82 V1.0 2022SR1258973 原始取得 2022.08.24 无 否斌,苏玉良,杨亚伟,白水全维系统内蒙建投,魏吉星,杨亚伟,钱

83 国栋,席小斌,杨峰,翟明宇, 矿尘防治过滤分析数据采集系统 V1.0 2022SR1258972 原始取得 2022.08.24 无 否

贺建铖

内蒙建投,李晓健,刘鹏,王

84 采掘工程矿井规划设计展示软件 V1.0 2022SR1157632 原始取得 2022.08.17 无 否凯,史圯,王永飞内蒙建投,王小利,侯凯钟,贾 基于 AR 网络远程技术的煤矿远

85 V1.0 2022SR1157628 原始取得 2022.08.17 无 否冬,孟雷,陈文奇程诊断

86 内蒙建投,智强 土木工程施工设计辅助软件 V1.0 2022SR1112701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

内蒙建投,刘鹏,李晓健,苏小

87 采矿工程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V1.0 2022SR1112715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强,秦伊浩,贾园厚

88 内蒙建投,智强 土木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 V1.0 2022SR1112714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

89 内蒙建投,李卫栋 机器人辅助运输智能监控云平台 V1.0 2022SR1112642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

机器人自动化辅助运输信息反馈

90 内蒙建投,杨飞雄 V1.0 2022SR1112641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

系统

1-1-17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91 内蒙建投,陶彦良 智慧矿山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 V1.0 2022SR1112573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

92 内蒙建投,李卫栋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操控系统 V1.0 2022SR1112306 原始取得 2022.08.12 无 否

内蒙建投,于凤启,陈文奇,李井下安全防护装备的演示交互系

93 V2.0 2022SR1083447 原始取得 2022.08.11 无 否沁怡,任利军,韩磊统内蒙建投,于凤启,周明涵,李

94 创新工作室网上展示交互系统 V2.0 2022SR1083446 原始取得 2022.08.11 无 否沁怡,苏玉良,王翔内蒙建投,贾冬,郭建波,孟

95 互联网安全运维防范服务系统 V1.0 2022SR1076645 原始取得 2022.08.10 无 否雷,王小利,陈文奇内蒙建投,侯凯钟,贾冬,王小

96 智慧矿山工控网络安全生产系统 V1.0 2022SR1064872 原始取得 2022.08.10 无 否利,郭建波,陈文奇内蒙建投,孟雷,王小利,贾

97 巡检机器人运行监控平台 V1.0 2022SR1064673 原始取得 2022.08.10 无 否冬,郭建波,侯凯钟内蒙建投,于凤启,李枝荣,乔

98 井下焊工训练与考核系统(VR) V2.0 2022SR1064896 原始取得 2022.08.10 无 否新喜,吴昊,张乐内蒙建投,郭建波,贾冬,侯凯

99 基于 5G 网络大数据分析云平台 V1.0 2022SR1064871 原始取得 2022.08.10 无 否钟,孟雷,陈文奇内蒙建投,于凤启,高旭,李枝

100 井下电工训练与考核系统(VR) V2.0 2022SR1043714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荣,吕晶,秦世超内蒙建投,陈文奇,王小利,侯

101 矿井灾害预警应用系统平台 V1.0 2022SR1062152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凯钟,孟雷,郭建波内蒙建投,于凤启,刘平,李沁察哈素煤矿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交

102 V2.0 2022SR1043715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怡,霍东觉,刘建平互系统内蒙建投,于凤启,贺国庆,杨

103 井下钳工训练与考核系统(VR) V2.0 2022SR1043712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建国,刘富文,李枝荣内蒙建投,于凤启,陶彦名,陈察哈素煤矿企业文化及党建内容

104 V2.0 2022SR1043716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爱喜,张如玉,苏晓强展示交互系统内蒙建投,于凤启,李沁怡,刘

105 创新工作室集成控制系统 V2.0 2022SR1043713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伟雄,陶彦名,郑自会

1-1-17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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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建投,李枝荣,郭庆瑞,胡煤矿顶板水力预裂数据分析处理

106 V1.0 2022SR1043728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宝岭,王承贺,武轩赫软件内蒙建投,于凤启,尹超,田清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智慧矿

107 V2.0 2022SR1043711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泉,柴源,呼云山的数据流集成展示平台

108 内蒙建投,孟泽勋 采矿施工现场温湿度管控系统 V1.0 2022SR1008376 原始取得 2022.08.04 无 否

109 内蒙建投,白雪超 矿山运输实时监控系统 V1.0 2022SR1008377 原始取得 2022.08.04 无 否

内蒙建投,李枝荣,胡宝岭,郭

110 智能化班前会信息管理软件 V1.0 2022SR1008364 原始取得 2022.08.04 无 否庆瑞,王承贺,李小丽内蒙建投,李枝荣,胡宝岭,郭

111 库房物资智能领用管理系统 V1.0 2022SR1008340 原始取得 2022.08.04 无 否庆瑞,武轩赫,李小丽内蒙建投,李枝荣,郭庆瑞,胡煤矿安全隐患智能排查信息化系

112 V1.0 2022SR0998612 原始取得 2022.08.03 无 否宝岭,刘晓飞,李小丽统内蒙建投,李枝荣,郭庆瑞,胡

113 疏放水智能监测分析系统软件 V1.0 2022SR0997928 原始取得 2022.08.03 无 否宝岭,刘晓飞,李小丽内蒙建投,陈爱喜,孟昭波,钟

114 掘锚机智能远程控制平台 V1.0 2022SR0963782 原始取得 2022.07.25 无 否彬,康宇内蒙建投,陈爱喜,孟昭波,钟

115 智能掘进实时跟进系统 V1.0 2022SR0956616 原始取得 2022.07.21 无 否彬,康宇内蒙建投,孟泽勋,李晓健,侯采矿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软

116 V1.0 2022SR0946483 原始取得 2022.07.19 无 否宏,王勇纲件内蒙建投,王学峰,郝建龙,苏自动化采矿流程远程操控终端系

117 V1.0 2022SR0929510 原始取得 2022.07.14 无 否占飞,王永飞,刘鹏统内蒙建投,王学峰,苏占飞,郝物联网采矿内部环境智能预警监

118 V1.0 2022SR0929532 原始取得 2022.07.14 无 否建龙,刘鹏,王永飞测平台

119 内蒙建投,张晓君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系统 V1.0 2022SR0923135 原始取得 2022.07.13 无 否

120 内蒙建投,苏小强,刘鹏 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V1.0 2022SR0918273 原始取得 2022.07.12 无 否

121 内蒙建投,王永飞,谢红光 掘锚机控制运维交互采集系统 V1.0 2022SR0774294 原始取得 2022.06.17 无 否

1-1-17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22 内蒙建投,谢红光,王永飞 掘锚机信息化控制运维系统 V1.0 2022SR0774303 原始取得 2022.06.17 无 否

123 内蒙建投,谢红光,王永飞 连采机设备控制运维系统 V1.0 2022SR0774325 原始取得 2022.06.17 无 否

煤矿掘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24 内蒙建投,谢红光,王永飞 V1.0 2022SR0774405 原始取得 2022.06.17 无 否

系统

125 内蒙建投,王永飞,谢红光 连采机自动化运维服务系统 V1.0 2022SR0774326 原始取得 2022.06.17 无 否

内蒙建投,刘伟雄,史圯,付

126 VR 培训系统中控平台软件 V1.0 2022SR0482048 原始取得 2022.04.18 无 否刚,赵红,陈琦内蒙建投,吴德利,崔志成,苏

127 电厂设备维修 VR 培训系统软件 V1.0 2022SR0482026 原始取得 2022.04.18 无 否乾,李文辉,吴真内蒙建投,张卿,郭鹏,芮国

128 煤矿五大灾害警示教育系统软件 V1.0 2022SR0341507 原始取得 2022.03.14 无 否相,杨丽综采工作面多人协同 VR 培训系

129 内蒙建投,刘平,李海鹏,余波 V1.0 2022SR0341508 原始取得 2022.03.14 无 否

统软件

内蒙建投,周明涵,王越,崔志

130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 V1.0 2022SR0341506 原始取得 2022.03.14 无 否成,王继有内蒙建投,何鑫,刘建,汪锦

131 阜,王越,张美燕,张宇,周明 三维可视化系统 V1.0 2022SR0116230 原始取得 2022.01.18 无 否

内蒙建投,常远,陈淑云,崔

132 萌,范增伟,仝利,郭洋,杨利 三维可视化拆装系统 V1.0 2022SR0116245 原始取得 2022.01.18 无 否

内蒙建投,马建利,于凤启,余察哈素煤矿企业文化及党建内容

133 V1.0 2022SR0011596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波,张智强,徐承宇展示交互系统内蒙建投,李良红,于凤启,贾察哈素煤矿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交

134 V1.0 2022SR0011624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江伟,李沁怡,谢红光互系统内蒙建投,郭庆瑞,于凤启,于

135 井下钳工训练与考核系统(VR) V1.0 2022SR0011598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化江,赵文岭,傅亮内蒙建投,于凤启,李沁怡,赵

136 创新工作室网上展示交互系统 V1.0 2022SR0011630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文岭,江钟旻,傅亮

1-1-17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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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建投,于凤启,赵文岭,寇井下六大自然灾害征兆、预防的

137 V1.0 2022SR0011659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红成,李晓健,姜祺文演示交互系统内蒙建投,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

138 煤电一体化智能水务管理平台 V1.0 2022SR0011827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

有限公司

内蒙建投,李良红,于凤启,贾

139 井下电工训练与考核系统(VR) V1.0 2022SR0011660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江伟,李洪胜,芮彦内蒙建投,于凤启,李沁怡,智井下安全防护装备的演示交互系

140 V1.0 2022SR0011629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强,王学峰,芮彦统内蒙建投,马建利,于凤启,余

141 井下焊工训练与考核系统(VR) V1.0 2022SR0011674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波,武建男,卢希内蒙建投,于凤启,赵文岭,李

142 创新工作室集成控制系统 V1.0 2022SR0011658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沁怡,徐承宇,姜祺文内蒙建投,郭庆瑞,于凤启,于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智慧矿

143 V1.0 2022SR0011675 原始取得 2022.01.04 无 否化江,赵鹏飞,尚东生山的数据流集成展示平台煤矿自动化智能化开采体系优化

144 内蒙建投,李晓健,孟泽勋 V1.0 2021SR1815475 原始取得 2021.11.19 无 否

系统

145 内蒙建投,孟泽勋,李晓健 采矿工程设备挖掘过程控制系统 V1.0 2021SR1795951 原始取得 2021.11.18 无 否

146 内蒙建投,李晓健,孟泽勋 采矿工程资源储量监测管理系统 V1.0 2021SR1796065 原始取得 2021.11.18 无 否

机电一体化运行状态监控管理系

147 内蒙建投,王志彬 V1.0 2021SR1689108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土木工程结构 CAD 设计优化管

148 内蒙建投,智强,武建男 V1.0 2021SR1689100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理系统

149 内蒙建投,武建男,智强 工程造价清单核查结算管理系统 V1.0 2021SR1689212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150 内蒙建投,智强,武建男 土木工程知识库运维服务系统 V1.0 2021SR1689097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151 内蒙建投,武建男,智强 工程造价指数大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21SR1689211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机电一体化设备测试数据采集系

152 内蒙建投,王志彬 V1.0 2021SR1689107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1-1-17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53 内蒙建投,孟泽勋,李晓健 煤矿自动化采矿设备控制系统 V1.0 2021SR1689210 原始取得 2021.11.10 无 否

内蒙建投,李健丽,王学峰,李环境保护工程监管信息化服务管

154 V1.0 2021SR1645493 原始取得 2021.11.05 无 否卫栋,白景浩理系统内蒙建投,王学峰,李卫栋,李采矿工程中的采矿工艺与技术改

155 V1.0 2021SR1645482 原始取得 2021.11.05 无 否

健丽进系统

内蒙建投,李卫栋,李健丽,王煤矿电气自动化控制优化设计系

156 V1.0 2021SR1645481 原始取得 2021.11.05 无 否

学峰统

内蒙建投,李健丽,王学峰,李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调查服务管理

157 V1.0 2021SR1645479 原始取得 2021.11.05 无 否卫栋,白景浩系统内蒙建投,汪锦阜,刘洋,杨利智能巡检机器人远程运动控制系

158 V1.0 2021SR1091221 原始取得 2021.07.23 无 否

刚统

内蒙建投,杨利刚,汪锦阜,刘

159 煤矿胶带机智能化控制操作系统 V1.0 2021SR1091296 原始取得 2021.07.23 无 否

内蒙建投,李旭明,汪锦阜,郭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的创新与管

160 V1.0 2021SR1066028 原始取得 2021.07.20 无 否鹏,孟雷理系统内蒙建投,郭鹏,孟雷,汪锦煤矿智能化开采关键技术分析系

161 V1.0 2021SR1064944 原始取得 2021.07.20 无 否阜,李旭明统

162 内蒙建投,华盟 电力控制网络安全监测系统 V1.0 2021SR0854225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163 内蒙建投,陆梦园 物联网发电厂设备故障排查系统 V1.0 2021SR0854890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164 内蒙建投,燕晓龙 智能控制参数采集优化系统 V1.0 2021SR0854222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发电厂控制设备运行状况分析系

165 内蒙建投,贺旭杰 V1.0 2021SR0854229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166 内蒙建投,吴真 智能控制运行监控可视化系统 V1.0 2021SR0854213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工程造价 BIM 运维可视化信息系

167 内蒙建投,周明涵,刘雁莹 V1.0 2021SR0854980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统新能源光伏发电基本原理研究管

168 内蒙建投,高浩 V1.0 2021SR0854233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理系统

1-1-17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69 内蒙建投,王昭杰 电力控制调度数据监测系统 V1.0 2021SR0854231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智能类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管理系

170 内蒙建投,常远 V1.0 2021SR0854232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171 内蒙建投,王一男 吹灰优化智能闭环控制系统 V1.0 2021SR0854230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发电厂控制自动化设备运行监控

172 内蒙建投,赵鑫 V1.0 2021SR0854876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系统发电厂控制厂设备维护任务管理

173 内蒙建投,孟令臣 V1.0 2021SR0854236 原始取得 2021.06.08 无 否

系统发电厂控制运维情况分析预警系

174 内蒙建投,付昊 V1.0 2021SR0847254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75 内蒙建投,王越,崔萌,刘伟雄 电气工程大数据监控系统 V1.0 2021SR0846688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智能工业视频分析安全智能巡检

176 内蒙建投,高兴 V1.0 2021SR0843673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系统智能类网络安全公共监控信息系

177 内蒙建投,张美燕,郑小乐 V1.0 2021SR0843222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78 内蒙建投,李磊 环保参数测量质量安全监控系统 V1.0 2021SR0846849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79 内蒙建投,崔萌,王越,刘伟雄 电力供应监控信息系统 V1.0 2021SR0846689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80 内蒙建投,王鹏飞 发电厂能耗监测管理与控制系统 V1.0 2021SR0846796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81 内蒙建投,郝月东 智能控制故障排查信息系统 V1.0 2021SR0843672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发电厂控制设备故障智能排查系

182 内蒙建投,渠惠 V1.0 2021SR0846897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83 内蒙建投,王艳巍 工控系统信息安全维护管理系统 V1.0 2021SR0846797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84 内蒙建投,郭鹏,汪锦阜 煤矿开采工程调度管理系统 V1.0 2021SR0150542 原始取得 2021.01.27 无 否

185 内蒙建投,汪锦阜,郭鹏 煤矿自动化生产集控系统 V1.0 2021SR0150539 原始取得 2021.01.27 无 否

186 内蒙建投,霍东觉,李洪胜,于 矿山测量图纸绘制 CAD 辅助系 V1.0 2020SR0941247 原始取得 2020.08.18 无 否

1-1-17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凤启统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

187 T-3000 型 DEH 仿真组态软件 V1.0 2014SR048132 原始取得 2014.04.23 无 否司,内蒙建投内蒙建投,王学峰,李卫栋,李采矿工程的采矿技术与施工安全

188 V1.0 2021SR1645478 原始取得 2021.11.05 无 否

健丽管理系统

内蒙建投,李卫栋,李健丽,王

189 煤矿施工自动化协调调度系统 V1.0 2021SR1645475 原始取得 2021.11.05 无 否

学峰

内蒙建投,于凤启,霍东觉,李井下六大自然灾害征兆、预防的

190 V2.0 2022SR1043708 原始取得 2022.08.09 无 否洪胜,孔繁龙,韩维新演示交互系统内蒙建投,李晓健,刘鹏,王采矿工程矿井规划设计辅助工具

191 V1.0 2022SR1157987 原始取得 2022.08.17 无 否凯,寇红成,孟泽勋系统

192 内蒙建投,张晓君 城市安全智能监控管理系统 V1.0 2022SR0929821 原始取得 2022.07.14 无 否

193 内蒙建投,刘伟雄,王越,崔萌 综采工作面智能化控制系统 V1.0 2021SR0847259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194 内蒙建投,李建国 发电厂控制设备一体化运维系统 V1.0 2021SR0846687 原始取得 2021.06.07 无 否

内蒙建投,汪锦阜,郭鹏,孟煤矿智能化无人综采工作面关键

195 V1.0 2021SR1066059 原始取得 2021.07.20 无 否雷,李旭明技术系统内蒙建投,孟雷,李旭明,汪锦

196 煤矿综采工作面智能化开采系统 V1.0 2021SR1066191 原始取得 2021.07.20 无 否阜,郭鹏内蒙建投,刘洋,杨利刚,汪锦

197 斜坡运行区间监测系统 V1.0 2021SR1091222 原始取得 2021.07.23 无 否

7、神延煤炭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 神延煤炭 车载摄像头感知数据回放仿真分析软件 V1.0.0 2024SR0277935 原始取得 2024.02.19 无 否

2 神延煤炭 地面系统 UI 前端软件 V1.0.0 2024SR0280781 原始取得 2024.02.20 无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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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3 神延煤炭 路侧感知系统软件 V1.0.2 2024SR0278161 原始取得 2024.02.19 无 否

4 神延煤炭 露天矿排土场修复场地智慧生态运维系统 V1.0 2025SR0256284 原始取得 2025.02.14 无 否

5 神延煤炭 西湾露天矿开采活动与土地利用识别系统 V1.0 2025SR0229225 原始取得 2025.02.10 无 否

6 神延煤炭 西湾露天矿碳汇参数反演与评价系统 V1.0 2025SR0229243 原始取得 2025.02.10 无 否

8、航运公司

权利许可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版本登记号取得方式登记日期限制使用

1 武汉航运 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智能化管理系统 V1.0 2025SR1598361 原始取得 2025.08.22 无 否

2 武汉航运 国家能源集团航运运营供需匹配管理系统 V1.0 2025SR1598362 原始取得 2025.08.22 无 否

1-1-178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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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

一、国源电力

(一)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5364号《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105.96年、拟动用可采储量

151205.75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371782.92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亿壹仟柒佰捌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

针对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

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24年度储量年报》,截至储量估算日2024年12月31日,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储量 233421.15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80609.66万吨、控制资源量(KZ)75493.52 万吨、推断资源量(TD)77317.97 万吨。

(2)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动用量数据,自储量估算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量为500.65万吨。

则,评估基准日资源储量为 232920.50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

80194.70 万吨、控制资源量(KZ)75493.52 万吨、推断资源量(TD)

77232.28万吨。

(3)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预测的资源量不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

1-1-17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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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可研报告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可研报告等中未予设计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取值。《初步设计》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设计利用了85%,故确定本次评估可信度系数按0.85计算,则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级别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80194.70+75493.52+77232.28×0.85

=221335.65(万吨)

2、开采方案

(1)设计生产能力:1300.00万吨/年

(2)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3)采煤工艺: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工艺,采煤工艺为液压挖掘机—卡车

—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系统。

3、产品方案

根据《初步设计》和企业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的产品方案为原煤。

4、开采技术指标

设计损失量:《初步设计》中该矿矿区范围内端帮、火烧区等各类永久性煤

柱设计损失量为68267.25万吨。

采矿损失量:根据《初步设计》,全矿区平均采矿回采率为91.54%,平均矸石混入率为8.00%。

5、评估基准日的可采储量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

(1-矸石混入率)

=151205.75万吨

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本次评估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为1300.00万吨/年,核定的生产规

1-1-17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模也为1300.00万吨/年,根据企业出具的《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排产及成本调整情况说明》,2025年8-12月产能为457.05万吨,2026年为1100.00万吨,

2027年及以后年度为1300.00万吨/年,因此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8-12月产能

为457.05万吨,2026年为1100.00万吨,其他正常生产年份生产能力为

1300.00万吨/年。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T=Q/(A×K)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露天矿井开采的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1.1~1.2。依据《初步设计》,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的储量备用系数为1.10,则本次评估的储量备用系数取1.10。

该矿为正常生产矿井。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T=(151205.75/1.10-457.05-1100.00)/1300+5/12+1

=105.96年则,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105.96年,即生产期从2025年8月至

2131年7月。

7、煤炭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产品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定的矿产品计价标准与矿业权确定的产品方案一致;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

1-1-17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市场价格。矿产品价格确定的基本方法: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及《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和价格波动大的矿种可向前延长至5年。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规模为大型,考虑新疆煤炭市场价格行情与内地不同,价格低于内地主要影响因素是新疆地区无法就地消纳,考虑评估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较长,未来随着新疆地区开发建设和发展,新疆煤炭资源竞争优势大概率也会逐渐升高,同时参考上述规定,评估选取评估基准日前的三年一期的价格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的预测价。

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历史三年一期不含税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年份2025年1~7月2024年2023年2022年均价

煤炭价格121.06134.2131.82167.79140.77则,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2022年~2025年7月的不含税平均价格为140.77元/吨。评估认为上述平均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煤炭的长期价格。

故,本次评估按其确定原煤不含税价格为140.77元/吨。预测期采用的煤炭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原煤121.06121.06127.63134.20140.77140.77140.77

假设该矿井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以2031年为例)=年原煤产量×销售价格

=1300.00万吨×140.77元/吨

=1830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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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资金的确定

(1)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

本矿山为生产矿山,评估的固定资产金额根据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则本次评估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224384.77万元、净值为155795.33万元,其中:剥离工程原值为27153.81万元、净值为15206.14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100489.70万元、净值为81405.78万元,

设备原值为96741.26万元、净值为59183.41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在评估基准日流出。

(2)更新改造资金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更新改造资金总计1312459.93万元,即在2049年、2079年、2109年投入房屋建筑物改造资金109533.77万元,2032年、2044年、2056年、2068年、

2080年、2092年、2104年、2116年、2128年分别投入设备更新资金

109317.62万元。

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平均按12年、残值率为5%。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共计163598.80万元,其中:2049年、2079年、

2109年回收房屋残值5024.49万元,2032年、2044年、2056年、2068年、2080年、2092年、2104年、2116年、2128年分别回收设备残值4837.06万元,

2131年回收房屋和设备余值分别为30491.00万元和74500.78万元。

(3)回收抵扣设备、不动产进项税额

根据2008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设备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上述投资和更新改造的金额均未扣减进项税额,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总计113187.27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

1-1-17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此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新增不动产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为27132.22万元。

9、无形资产投资(含土地使用权、煤矿产能指标)

本次评估对象为生产矿山,此次评估的土地金额根据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则土地投资为56743.98万元。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等8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82号),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1000万吨/年核增至1300万吨/年,所需产能指标为300万吨/年,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产能指标主要通过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其他矿山企业调剂取得,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均已调剂到位,但根据与各煤矿生产单位签署的《集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调剂协议》,产能指标均属无偿调剂取得,后续仍需归还或支付指标购买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依据协议中的市场价格140元/吨(含增值税6%)考虑计算产能指标投入,即产能指标投入为42000.00万元,其中产能指标可回收进项税为2377.36万元。

10、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煤矿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销售收入的20%~25%估算流动资金,本次评估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按22.00%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流动资金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资金率

=183001.00×22.00%

=40260.22(万元)

1-1-17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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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在期初生产负荷率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11、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财务成本费用数据。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生产成本包括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安全费用、修理

费、外委剥离费、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摊销费和其他费用。期间费用包含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财务费用确定。

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

(1)外购材料费

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4年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的单位材料费为1.65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材料费为1.65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材料费

=1300.00×1.65

=2145.00(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出具的《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排产及成本调整情况说明》,2025年起由于部分剥离工程改为由哈密煤电公司自行完成,导致与2024年度成本比较,燃料动力费会相对增长,预测未来年度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1.07元/吨。

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1.07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300.00×1.07

=1394.20(万元)

1-1-17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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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出具的《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排产及成本调整情况说明》,2025年起由于部分剥离工程改为由哈密煤电公司自行完成,导致与2024年度成本比较,职工薪酬会相对增长,预测未来年度单位职工薪酬为9.58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职工薪酬为9.58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1300.00×9.58

=12455.27(万元)

(4)折旧费经测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10840.86万元,单位折旧费为8.34元/吨。

(5)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1989]30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6.0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3.00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3.0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维简费=1300.00×6.00=7800.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井巷工程基金=1300.00×2.50=3250.00(万元)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静态投资为1741.65万元,按生产能力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1-1-17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方案”计算年限19.47年计算,单位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为0.07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1300.00×0.07=91.00万元

(7)安全费用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和该矿露天开采的特点,确定安全费用为5.00元/吨。

则,正常生产年份安全费用=1300.00×5.00=6500.00万元

(8)修理费

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4年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的单位修理费为0.13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修理费为0.13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修理费

=1300.00×0.13

=169.00(万元)

(9)外委剥离费

根据企业出具的《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排产及成本调整情况说明》,2025年起由于部分剥离工程改为由哈密煤电公司自行完成,导致与2024年度成本比较,外委剥离费会相对减少,预测未来年度单位外委费为23.85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外委费为23.85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委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委费

=1300.00×23.85

=31005.00万元

(10)摊销费

无形资产投资和其他资产投资按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进行摊销,本次评估确定单位摊销费为1.16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摊销费=年原煤产量×单位摊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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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1.16

=1508.82(万元)

(11)其他费用

根据企业出具的《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排产及成本调整情况说明》,2025年起由于部分剥离工程改为由哈密煤电公司自行完成,导致与2024年度成本比较,其他费用会相对增长,预测未来年度单位其他费用为19.57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其他费用为19.57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其他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1300.00×19.57

=25443.00(万元)

(1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采矿权评估规定计算。

本矿所需流动资金为40260.22万元,设定资金来源70%为贷款,2025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1 年期 LPR 为 3.00%,则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

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40260.22×70%×3.00%÷1300.00

=0.65(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财务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财务费用

=1300.00×0.65

=845.00(万元)

(13)研发费用

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4年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的单位研发费用为0.65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研发费用为0.65元/吨。则:

1-1-17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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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年份研发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1300.00×0.65

=845.00(万元)

(14)销售费用

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4年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的单位销售费用为0.01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销售费用为0.01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1300.00×0.01

=13.00(万元)

(15)管理费用

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4年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的单位管理费用为1.38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管理费用为1.38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管理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1300.00×1.38

=1794.00(万元)

(16)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正常生产年份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财务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

基金+安全费用+修理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外委剥离费用+摊销费+其他

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2145.00+1394.20+12455.27+10840.86+7800.00+3250.00+6500.00+169.0

0+31005.00+91.00+1508.82+25443.00+845.00+1859.00+13.00+1794.00

=107113.15(万元)

1-1-18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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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单位原煤总成本费用为82.40元/吨。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摊销费-财务费用

=107113.15-10840.86-3900.00-3250.00-1508.82-845.00

=86768.47(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经营成本为66.74元/吨。

12、税费

税费主要有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纳税人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政府西南两公里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确定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依据2008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23〕32号),2017年5月1日后,确定销项税率为

16%,以销售收入为税基;设备购置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进项税率为16%,不动产进项税率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确定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

1-1-18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率

=183001.00×13%=23790.13(万元)

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年材料费+年动力费+修理费+外委剥离费等)×进项税率

=10567.77(万元)

年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23790.13-10567.77

=13222.36(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13222.36×1%=132.22(万元)

(3)教育费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教育费附加=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13222.36×3%=396.67(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增值税额×地方教育附加率

=13222.36×2%=264.45(万元)

1-1-18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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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源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的决定》(2024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该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为

9.00%。对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即本次评估剩余5年(60个月)按照减征30%计算,则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单位资源税率

=183001.00×9.00%

=16470.09(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2024(49)号),该矿业权于2023年进行有偿处置,出让期限30年拟动用资源量64963.97万吨已有偿处置。本次评估对于剩余未有偿处置的资源量,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本次评估从生产期2053年11月起按煤出让收益率2.4%计算矿业权出让收益。

正常年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原煤销售收入×出让收益率

=183001.00×2.4%

=4392.02(万元)

(7)其他税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资料”,其他税费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内容,2024年企业实际应交其他税费合计2632.11万元,评估参照2024年度其他税费确定正常生产年其他税费为2632.11万元。

(8)销售税金及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以2035年为例)计算如下:

1-1-18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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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

源税+其他税费

=132.22+396.67+264.45+16470.09+2632.11

=19895.54(万元)

(9)所得税

依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正常生产年份具体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183001.00-107113.15-19895.54

=55992.31(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所得税=年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55992.31×25%

=13998.08(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折现率计算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按中长期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报酬率为

1.70%。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和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等。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402-2016)》并结合该矿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

报酬率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为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为1.50%,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为2.00%。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确定风险报酬率为7.80%。

1-1-18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据此,确定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以设定的开发进度、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

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持续合法经营;

(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在本次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内,企业能够正常申请衰竭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煤炭资源税减征优惠;

(5)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该评估结论时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2024(49)号),该矿业权于2023年进行有偿处置,采矿权出让期限为30年,自2023年10月

31日至2053年10月31日,出让期限30年拟动用资源量64963.97万吨应缴采

矿权出让收益为245077.58万元,已动用尚未有偿处置资源量6215.52万吨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23448.15万元,合计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68525.73万元。

在签订出让合同前矿业权人已按承诺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68043.65万元,剩余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00482.08万元。出让收益分30期缴纳,第一期:

2024年10月20日前交纳6682.736万元,第二期至第三十期:2025年至2053年每年10月20日之前交纳6682.736万元。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第一期出让收益已全部缴纳。本次评估对于剩余未有偿处置的资源量,已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

1-1-18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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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按煤出让收益率2.4%计算矿业权出让收益。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注意。

(2)本次评估依据的地质报告为2016年11月山东泰山地质勘查公司编制

提交的《新疆哈密市大南湖矿区二号露天矿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已经评审备案,资源储量估算平面范围位于采矿证平面范围内,资源储量估算标高范围(550m 至-200m)大于采矿许可证标高范围(517m 至 245m),根据被评估单位出具的《大南湖二矿拟变更采矿许可证标高与储量估算范围一致的承诺》,针对采矿许可证与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存在的开采深度标高不一致的情况,被评估单位承诺将立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报采矿许可证开采深度标高事宜,将采矿许可证上的开采深度由首采区标高 517m 至 245m 变更为全区标高 550m 至-200m。综上,本次评估平面范围即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平面范围,但开采标高调整为+550m 至-200m。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注意。

(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等8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82号),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1000万吨/年核增至1300万吨/年,所需产能指标为300万吨/年,根据《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产能指标主要通过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其他矿山企业调剂取得,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均已调剂到位,但根据与各煤矿生产单位签署的《集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调剂协议》,产能指标均属无偿调剂取得,后续仍需归还或支付指标购买费用,因此本次评估依据协议中的市场价格140元/吨(含增值税6%)考虑计算产能指标投入,即产能指标投入为42000.00万元。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注意。

(4)根据矿业权人的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矿业权无抵押、担保或其他可能引起产权纠纷的情形。

(5)本次评估未考虑矿业权转让行为涉及的税费。

(6)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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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

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4年1月18日至2036年9月13日有效。本

次评估计算年限自2025年7月至2131年7月,评估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的假设得出的,本次评估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相关办证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

(二)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采矿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5363号《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采矿权》: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51.42年、拟动用可采储量46772.80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72069.58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贰仟零陆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针对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

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年度报告》及《储量年度报告审查意见书》,截至储量估算日

2024年12月31日,上榆泉煤矿采矿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储量88605.2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63688.40万吨、控制资源量10530.60万吨、推断资源量14386.20万吨。

(2)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动用量数据,上榆泉煤矿自储量估算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量为353.22万吨。

则,评估基准日资源储量为88251.98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63335.18万吨、控制资源量10530.60万吨、推断资源量14386.2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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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通过经济合理性分析表明应属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的,通常不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中未予设计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取值;预测的资源量(334),应谨慎考虑其是否参与评估计算。根据上榆泉煤矿的《三合一方案》,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90,则评估利用资源量为:

评估利用的资源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级别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86813.36(万吨)

2、开采方案

(1)设计生产能力:700.00万吨/年;

(2)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3)采煤工艺:采煤方法一直采用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工作面

采、装、运、支全部为机械化,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9、11上、11、11下、

12号中厚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10、13号厚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

(4)洗煤工艺:上榆泉煤矿洗选中心采用 50~200mm 块煤 TDS 智能干选机分选,50~1.5mm 末煤有压两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1.5~0.15mm 粗煤泥螺旋分选机分选,-6mm 粉煤不洗选或部分洗选,-0.15mm 细煤泥经浓缩后由加压过滤机和板框压滤机联合回收,洗水实现一级闭路循环。

3、产品方案

根据《三合一方案》和企业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的产品方案为洗精煤。

4、采选技术指标设计损失量:根据《三合一方案》,设计永久煤柱(井田边界、风氧化带、

1-1-18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村庄、文物及采空区)为17645.43万吨,设计临时煤柱(工业场地及井筒、大巷煤柱)7849.40万吨。本次评估根据《三合一方案》,未考虑临时煤柱的回收。

采区回收率:本次评估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和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正常块段、非压覆区)的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规定确定:

厚煤层(大于3.5米)不应小于75%;

中厚煤层(1.3~3.5米)不应小于80%;

薄煤层(小于1.3米)不应小于85%。

根据《三合一方案》,9、10上、10下、11上、11、11下、12号煤层回采率为80%,3-3、5-2上号煤层回采率为80%,10号、13号煤层回采率为75%。

选矿回收率:上榆泉煤矿2022年的选矿回收率为70.90%,2023年的选矿回收率为69.83%,2024年的选矿回收率为79.34%,2025年1-7月的选矿回收率为74.50%。本次评估选矿回收率根据上榆泉煤矿历史期三年一期的选矿回收率的平均值73.54%取值。

5、评估基准日的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

=46772.80(万吨)

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上榆泉煤矿的证载生产规模为300.00万吨/年。根据2021年9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三道沟煤矿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1]168号),核定的生产规模为700.00万吨/年,因此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能力为700.00万吨/年。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1-1-18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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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A×K)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地下开采的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

1.3~1.5。根据《三合一方案》,储量备用系数为1.30,上榆泉煤矿地质构造条件为简单,综合本矿地质构造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评估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30。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T=(46772.80-275.00×1.30)÷1.30÷700.00+0.42

=51.42年则,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51.42年,即生产期从2025年8月至2077年1月。

7、煤炭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产品价格。具体以历史期五年一期的当地平均销售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长期价格。

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上榆泉煤矿历史五年一期不含税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

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均价

1-7月

煤炭

224.60316.48359.00351.39334.97340.48319.71

价格则,上榆泉煤矿2020年~2025年7月的不含税平均价格为320.00元/吨(取整)。评估认为上述平均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煤炭的长期价格。

故,本次评估按其确定洗精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20.00元/吨。预测期采用的煤炭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1-1-18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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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原煤340.00340.00334.00327.00320.00320.00320.00

假设该矿井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年原煤产量×选矿回收率×销售价格

=700.00万吨×73.54%×320.00元/吨

=164729.60万元

8、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资金的确定

(1)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

1)已投入固定资产投资

由于上榆泉煤矿为生产矿山,此次评估的已投入固定资产金额根据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值(含在建工程)确定,则本次评估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217310.30万元、净值为118615.96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为35497.74万元、净值为23435.70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

54420.29万元、净值为32071.53万元,设备原值为117747.32万元、净值为

53463.78万元,在建工程9644.95万元。

2)后续投入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上榆泉煤矿提供的在建工程对应的相关合同,后续需投入固定资产投资15698.29万元。

已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在评估基准日流出,后续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在2025年

8-12月投入。

(2)更新改造资金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更新改造资金总计617747.30万元,即在2045年投入房屋建筑物改造资金

59318.12万元,2061年投入房屋建筑物改造资金26211.28万元,2030年、

1-1-18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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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年、2054年、2066年分别投入设备更新资金133054.48万元。

本次评估确定井巷工程折旧年限为51.42年、无残值,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5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平均按12年、残值率为5%。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共计69451.21万元,其中:2045年回收房屋残值2721.01万元,2060年回收房屋残值1193.55万元,2077年1月回收房屋残余值21149.22万元。2030年、2042年、2054年、2066年分别回收设备残值

5887.37万元,2077年回收设备残余值为20837.96万元。

(3)回收抵扣设备、不动产进项税额

根据2008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设备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上述投资和更新改造的金额均未扣减进项税额,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总计61228.6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此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新增不动产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为8710.24万元。

9、无形资产投资(含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对象为生产矿山,此次评估的土地金额根据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值确定,本次评估确定无形资产投资金额为14872.94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投入。该矿服务年限大于50年,土地投资在2056年到期后更新投入14573.12万元。

10、其他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上榆泉煤矿提供的说明,计划鹿固乡白家也等四村进行整村搬迁,预计搬迁费用为45014.81万元,预计在2026年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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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煤矿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销售收入的20%~25%估算流动资金,本次评估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按22%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流动资金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资金率

=164729.60×22%

=37033.27(万元)

流动资金在评估基准日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12、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财务成本费用数据。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生产成本包括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环境治理与土地

复垦费用、安全费用、修理费、摊销费、运输费及其他费用。期间费用包含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及财务费用确定。

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

(1)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外购材料费为7.35元/吨,本次评估确定单位材料费为7.35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材料费

=700.00×7.35

=5145.48(万元)

1-1-18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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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5.39元/吨。上榆泉煤矿自2026年开始施行矸石充填,根据《矸石充填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需增加1.71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700.00×(5.39+1.71)

=4971.35(万元)

(3)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职工薪酬为85.31元/吨。榆泉煤矿自2026年开始施行矸石充填,根据《矸石充填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职工薪酬需增加2.0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700.00×(85.31+2.00)

=61116.88(万元)

(4)折旧费经测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11446.71万元,单位折旧费为16.35元/吨。

(5)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1989]30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7.5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3.75元/吨、更新性质维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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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为3.75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维简费=700.00×7.50=5250.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井巷工程基金=700.00×2.50=1750.00(万元)

(6)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

根据《三合一方案》,设计的矿山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为

5339.38万元,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为

0.15元/吨,则年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为103.83万元。

(7)安全费用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及企业的实际,确定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

则,正常生产年份安全费用=700.00×15.00=10500.00万元

(8)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修理费为1.54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修理费为1.54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修理费=年原煤产量×单位修理费

=700.00×1.54

=1078.35(万元)

(9)摊销费

无形资产土地按土地年限摊销,其他资产投资按照矿山服务年限摊销,本次评估确定单位摊销费为2.08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摊销费=年原煤产量×单位摊销费

=700.00×1.89

=1322.49(万元)

(10)运输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运输费为0.06元/吨。本次评

1-1-18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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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据此确定单位运输费为0.06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运输费=年原煤产量×单位运输费

=700.00×0.06

=41.41(万元)

(11)其他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其他费用为25.51元/吨。上榆泉煤矿自2026年开始施行矸石充填,根据《矸石充填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其他费用需增加0.05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其他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700.00×(25.51+0.05)

=17891.18(万元)

(12)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上榆泉煤矿的单位管理费用为1.52元/吨,其中包含折旧费用0.66元/吨,摊销费用0.19元/吨。本次评估折旧费用及摊销费用统一在生产成本中考虑,据此确定单位管理费用为0.67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管理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700.00×0.67

=471.94(万元)

(13)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费用,上榆泉煤矿的单位研发费用为2.44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研发费用为2.44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研发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700.00×2.44

=1706.93(万元)

1-1-18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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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采矿权评估规定计算。

本矿所需流动资金为37033.27万元,设定资金来源70%为贷款,2025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1 年期 LPR 为 3.00%,则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

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37033.27×70%×3.00%÷700.00

=1.11(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财务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财务费用

=700.00×1.11

=777.00(万元)

(1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正常生产年份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费用+安全费用+修理费+摊销费+运输费+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5145.48+4971.35+61116.88+11446.71+5250.00+1750.00+103.83+10500.

00+1078.35+1322.49+41.41+17891.18+471.94+1706.93+777.00

=123573.53(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总成本费用为176.72元/吨。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摊销费-财务费用

=123573.53-11446.71-2625.00-1750.00-1322.49-777.00

=105652.33(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经营成本为176.53元/吨。

1-1-18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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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税费

税费主要有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纳税人位于山西省河曲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3%;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确定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依据2008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23〕32号),2017年5月1日后,确定销项税率为

16%,以销售收入为税基;设备购置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进项税率为16%,不动产进项税率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确定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率

=164729.60×13%=21414.85(万元)

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年材料费+年动力费+修理费)×进项税率+运输费

1-1-18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进项税率

=(5145.48+4971.35+1078.35)×13%+41.41×9%

=1459.18(万元)

年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21414.85-1459.18

=19955.67(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19955.67×5%

=997.78(万元)

(3)教育费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教育费附加=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19955.67×3%

=598.67(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增值税额×地方教育附加率

=19955.67×2%

=399.11(万元)

(5)资源税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

1-1-18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次会议通过),煤炭洗煤产品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为9%。对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即本次评估剩余5年(60个月)按照减征30%计算,则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单位资源税率

=164729.60×9.00%

=14825.66(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上文“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可知,剩余未处置资源储量2000.80万吨。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上榆泉煤矿采矿权属于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矿种目录,原煤出让收益率为2.40%。

根据《山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转换系数为0.90。

2076年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如下:

矿业权出让收益=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转换系数

=164729.60×2.40%×0.90

=3558.16(万元)

(7)其他税金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其他税费包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水资源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其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年均4212.20万元。印花税税率(税基为年销售收入、材料费及燃料动力费)为0.03%,则正常年份其他税费为4266.81万元。

(8)销售税金及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1-1-18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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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

源税+其他税金

=997.78+598.67+399.11+14825.66+4266.81

=21085.87(万元)

(9)所得税

依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正常生产年份具体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164729.60-124397.34-21085.87

=19246.39(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所得税=年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19246.39×25%

=4811.60(万元)

14、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折现率计算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按中长期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报酬率为

1.70%。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和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等。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402-2016)》并结合该矿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

报酬率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为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为1.50%,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为2.00%。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确定风险报酬率为6.10%。

1-1-18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据此,确定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7.80%。

15、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以设定的开发进度、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

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持续合法经营;

(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在本次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内,企业能够正常申请衰竭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煤炭资源税减征优惠;

(5)本次评估假设采矿许可证能够正常延续;

(6)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6、特别事项说明

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该评估结论时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矿业权人的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矿业权无抵押、担保或其他可能引起产权纠纷的情形。

(2)本次评估未考虑矿业权转让行为涉及的税费。

(3)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

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次评估未来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所对应的资源储量是根据企业提

1-1-18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供的相关资料计算得出的,征收方法和标准按财综[2023]10号文执行。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第八条之规定:“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因此,《矿种目录》中煤原矿产品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销售收入的2.4%。未来实际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缴为准,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6)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叁拾年,即自2012年11月12日至2042年

11月20日有效。本次评估计算年限自2025年7月至2077年1月,评估结论

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的假设得出的,本次评估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相关办证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

(7)鹿固乡白家也等四村搬迁费用为企业测算金额,后续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8)本次评估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引用自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

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之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明细表》,在此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三)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5366号《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67.74年、拟动用可采储量

80687.16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1094329.48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零玖亿肆仟叁佰贰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针对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

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1-18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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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有资源量、评估利用资源量

(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核查意见,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11年8月,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资源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量154211.00万吨(首采区资源储量64394.00万吨,预留区资源储量 89817.00 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23306.00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6950.00 万吨,探明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

896.00 万吨,探明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3140.00 万吨,控制的次边际

经济资源量(2S22)1783.00 万吨,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12157.00 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20779.00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85200.00万吨。

(2)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及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动用资源储量数据,储量核实基准日2011年8月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为16011.00万吨,经计算,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量138200.00万吨(首采区资源储量48383.00万吨,预留区资源储量 89817.00 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7295.00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6950.00 万吨,探明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

896.00 万吨,探明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3140.00 万吨,控制的次边际

经济资源量(2S22)1783.00 万吨,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12157.00 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20779.00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85200.00万吨。

(3)评估利用资源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通过经济合理性分析表明应属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的,通常不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

1-1-18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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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中未予设计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取值;预测的资源量(334)?,应谨慎考虑其是否参与评估计算。根据三道沟煤矿的《初步设计》,对次边际经济的资源量

2S21、2S2 不设计利用;对于推断资源量, -3、 -4、 -2 上4 4 5 、5-2 煤层由于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定,可信度系数取0.9;3-1、3-2、3-3煤层较薄,受地形切割及煤层露头影响较大,可信度系数取0.8,则评估利用资源量为:

评估利用的资源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级别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124040.60(万吨)

2、开采方案

(1)设计生产规模:900.00万吨/年。

(2)开拓方案: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以主平硐、副平硐和回风斜井开

拓全井田,主平硐方位角90°。煤矿分一个开采水平,生产时开采5-2上及5-2号煤层。主平硐长度 1103.5m,坡度 3‰,井筒内装备 B=1600mm 胶带输送机,为矿井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平硐长度 950m,坡度 2‰,承担全矿井人员、物料及设备运输任务,为矿井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朴牛圪塔回风斜井斜长 544m,倾角25°。

主要大巷采用集中布置形式。在5-2号煤层中布置集中胶带输送机大巷、辅助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井下煤炭运输全部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

(3)水平划分:矿井主采5-2煤上距5-2上上煤大部重叠合成一层煤,距4-4

煤平均 14m,距 4-3 煤平均 27m;同时矿井大部储量在 5-2 煤,采 4-4、4-3煤时可以采用联合布置,故全矿井采用单水平开拓,主要运输大巷沿5-2煤层底板布置,以矿井达到 9.00Mt/a 生产能力时胶带运输大巷底板标高+1088m 作为水平标高。

(4)开采现状: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三道沟煤矿已回采5-2煤八盘区

16个工作面,四盘区6个工作面;5-2上煤回采12个工作面,2024年未开采5-2上煤。2024年三道沟煤矿回采5-2煤八盘区85216、85218和四盘区45206共三个工作面。

1-1-18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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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的产品方案,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4、采选技术指标设计损失量:根据《初步设计》,设计永久煤柱(煤层露头、断层、井田境界、建构筑物)为13958.00万吨,设计临时煤柱(井筒、工业场地、主要火烧区煤柱)5723.00万吨。本次评估根据《初步设计》,未考虑临时煤柱的回收。

采区回收率:本次评估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和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正常块段、非压覆区)的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规定确定:

厚煤层(大于3.5米)不应小于75%;

中厚煤层(1.3~3.5米)不应小于80%;

薄煤层(小于1.3米)不应小于85%。

根据《初步设计》,3-1、3-2、4-3、4-4号煤层回采率为85%,3-3、5-2上号煤层回采率为80%,5-2号煤层回采率为75%。

5、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

=80687.16(万吨)

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三道沟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900万吨/年。《初步设计》中设计生产能力为900万吨/年。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三道沟煤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1]168号),核定生产能力为900万吨/年。故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能力为900万吨/年。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1-1-18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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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A×K)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地下开采的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

1.3~1.5。,根据《初步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35,三道沟煤矿地质构造条件为简单,综合本矿地质构造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评估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35。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T=6+(80687.16-4200*1.35)÷(900×1.35)

=67.74(年)则,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67.74年,即生产期从2025年8月至2093年4月。

7、煤炭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产品价格。具体以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的企业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经统计,三道沟煤矿近年来外销煤炭不含税价格具体参数如下表:

单位:元/吨

2025年五年一期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平均

原煤296.98424.09515.33499.59457.99455.70441.00

则三道沟煤矿2020年~2025年7月的不含税平均价格为441.00元/吨。评估认为上述平均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煤炭的长期价格。预测期采用的煤炭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1-1-18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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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455.70455.70450.80445.90441.00441.00441.00

假设该矿井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以2035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Σ原煤产量×销售价格

=900.00×441.00

=396900.00万元

8、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资金的确定

(1)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

由于三道沟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本次评估根据同一评估目的、同一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含在建工程),该矿已投入固定资产原值445335.1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3568.66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115606.89万元、井巷工程净值71207.52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90916.64万元、房屋构筑物净值66414.24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原值238811.65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净值115946.9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2)更新改造资金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平均按14年、残值率为5%。

更新改造资金总计1547484.09万元,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共计

265304.68万元。

(3)回收抵扣设备、不动产进项税额

根据2017年11月19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设备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上述投资和更新改造的金额均未扣减进项税额,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总计155227.55万元。

1-1-18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此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新增不动产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为16365.00元。

9、无形资产投资(含土地使用权)

根据同一评估目的、同一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无形资产-土地,本次评估确定无形资产投资金额为4652.38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投入。该矿服务年限大于50年,土地投资在2072年到期后更新投入2019.91万元。

10、其他资产投资

根据同一评估目的、同一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无形资产其他等,本次评估确定其他资产投资为1827.66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11、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煤矿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销售收入的20%~25%估算流动资金,本次评估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按22%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流动资金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资金率

=396900.00×22%

=87318.00(万元)

流动资金在评估基准日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12、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历史期财务数据,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

1-1-18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数据情况确定。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构成。

其中,生产成本由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安全费用、修

理费、摊销费、外委业务费、其他费用构成。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确定。

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

(1)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单位材料费为10.57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900.00×10.57

=9513.00(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97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900.00×2.97

=2673.00(万元)

(3)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单位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为69.54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

=900.00×69.54

1-1-18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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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86.00(万元)

(4)折旧费经测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19084.10万元,单位折旧费为21.20元/吨。

(5)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8.0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

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4.00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4.0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维简费=900.00×8.00=7200.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井巷工程基金=900.00×2.50=2250.00(万元)

(6)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根据2025年编制的《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矿山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为62384.35万元,方案剩余服务年限24年,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为2.89元/吨。

则以2027年为例,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为2599.35万元(900×

2.89)。

(7)安全费用

依据财政部、应急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该矿煤层有自燃倾向,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

则,正常生产年份安全费用=900.00×30.00=27000.00万元

1-1-18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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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不含税单位修理费为1.2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修理费=年原煤产量×单位修理费

=900.00×1.20

=1080.00万元

(9)外委业务费

外委业务费主要为外委的矿务工程费、专业化服务费、外委服务费等,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外委业务费为22.34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委业务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委业务费

=900.00×22.34

=20103.12(万元)

(10)摊销费

无形资产土地按土地年限摊销,其他资产投资按照矿山服务年限摊销,经计算,本次评估确定年摊销费为125.46万元。

(11)其他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上站运费、征地及补偿费、水利基金、其他支出等,其中上站运费

46.70元/吨、正常补偿费5.85元/吨、水利基金0.22元/吨、其他支出14.19元/

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其他费。则:

正常生产年份其他费用=年原煤销量×单位其他费用

=39147.86(万元)

(12)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一期成本并结合企业销售费用预测数据,本次评估

1-1-18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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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单位销售费用为3.98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900.00×3.98

=3580.05(万元)

(13)管理费用经核实,三道沟煤矿管理费用统一在生产成本中核算,由于三道沟煤矿与府谷电厂同属于府谷公司,故煤矿应分摊府谷公司部分管理费,结合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计算,分摊单位管理费用约为0.96元/吨,本次据此确定单位管理费用为0.96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管理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900.00×0.96

=865.16(万元)

(14)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一期成本并结合企业销售费用预测数据,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研发费用为1.11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研发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900.00×1.11

=1000.00(万元)

(15)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矿业权评估规定计算。

该矿所需流动资金为87318.00万元,设定资金来源70%为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

为3.00%计算,则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

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87318.00×70%×3.00%÷900.00

1-1-18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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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财务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财务费用

=900.00×2.04

=1836.00(万元)

(16)总成本费用

以2030年为例,正常生产年份总成本费用合计=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职工薪酬+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安全费

用+修理费+摊销费+外委业务费+其他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171134.97(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总成本费用为246.40元/吨。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摊销费-财务费用

=132047.34(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经营成本为216.52元/吨。

13、税费

税费主要有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资源税、其他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纳税人位于陕西省府谷县,根据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确定地

1-1-18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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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教育附加率为2%。

(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依据2017年11月19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2017年5月1日后,确定销项税率为16%,以销售收入为税基;设备购置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进项税率为16%,不动产进项税率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确定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以2043年为例):

年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率

=396900.00×13%

=51597.00(万元)

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年材料费+年动力费+修理费)×进项税额+(外委业务费+上站运费)×进项税额+销售费用中进项税+研发费用中的进项税

=(9513.00+2673.00+1080.00)×13%+(20103.12+21010.80)×

9%+194.96

=5619.79(万元)

年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51597.00-5619.79

=45977.21(万元)

1-1-18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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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45977.21×5%

=2298.86(万元)

(3)教育费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教育费附加=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45977.21×3%

=1379.32(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增值税额×地方教育附加率

=45977.21×2%

=919.54(万元)

(5)资源税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榆林市煤炭原矿产品资源税为销售收入的10%。对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即本次评估剩余5年(60个月)按照减征30%计算,则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

年资源税=年精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396900.00×10.00%

=39690.00(万元)

1-1-18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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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30年处置可采储量为34144.5万吨,剩余未处置的资源储量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三道沟煤矿采矿权属于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矿种目录,三道沟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率为2.4%。

2043年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如下:

矿业权出让收益=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396900.00×2.4%

=9525.60(万元)

(7)其他税金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其他税费包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水资源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其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年均2782.86万元。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4〕12号),煤炭开采按每吨原煤取排水2.5立方米折算水量,适用税额为疏干排水税额,其中疏干排水(回收利用)为0.8元/立方米,则该矿单位原煤水资源税为2.00元/吨,水资源税按2元/吨原矿计算。

印花税税率(税基为年销售收入)为0.03%,则正常年份其他税费为4062.24万元。

(8)销售税金及附加

以2045年为例,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

源税+出让收益+其他税费

=5851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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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

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矿业权人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本次评估

2030年12月31日之前所得税税率按照15%计算,2030年之后所得税税率按照

25%计算。

以2043年为例,正常生产年份具体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396900.00-200643.10-58515.25

=137741.65(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所得税=年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137741.65×25%

=34435.41(万元)

14、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折现率计算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公布的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的10年期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的近似,即无风险收益率1.70%。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

险报酬率、其他个别风险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为1.50%;其他个别风险系

数取值为2.00%,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确定风险报酬率为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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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据此,确定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7.80%。

15、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以设定的开发进度、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

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持续合法经营;

(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在本次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内,企业能够正常申请衰竭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煤炭资源税减征优惠;

(5)本次评估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6)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6、特别事项说明

提请报告使用人在使用该评估结论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评估未来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所对应的资源储量是根据企业提

供的相关资料计算得出的,征收方法和标准按财综[2023]10号文执行。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第八条之规定:“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因此,《矿种目录》中煤原矿产品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销售收入的2.4%。未来实际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缴为准,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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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道沟煤矿采矿权矿区范围分为首采区和预留区两部分,预留区平面范围内另有11个煤矿或整合区,整合矿井均开采上部的2-3号煤组(2-2~3-3号煤层),府谷公司开采预留区下部的4、5煤组(4-3、4-4、5-2上、5-2号煤层)。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载描述,三道沟煤矿首采区开采煤层:3、4、5号煤层;预留区开采煤层:4、5号煤层。预留区煤层未经批准,不得开采。三道沟煤矿目前在首采区开采。根据府谷公司出具的《三道沟煤矿预留区煤层未来开采无障碍的承诺》,针对三道沟煤矿预留区煤层未经批准不得开采的情况,府谷公司在首采区进行采矿作业的同时,承诺积极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沟通,逐步解决推进预留区煤层批采的问题。故本次评估将预留区的资源储量纳入了评估范围,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在确定交易价格或合作权益等时考虑该事项。

(3)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5日,截止评

估报告日已过期,2025年9月4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173.1995平方公里,批准有效期限为:2025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4日。因涉及生态红线,该通知批复的矿区面积173.1995平方公里较采矿许可证面积176.1346平方公里有所缩减,因矿区面积缩减需重新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后才能确定资源储量的变动情况,因尚未重新进行资源储量核实,本次评估无法确定面积对资源储量的影响,进而无法确定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此外,本次评估计算年限自2025年8月至2093年4月,评估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可以依法延续的假设得出的,本次评估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相关办证费用,在此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4)经核实,本次评估三道沟煤矿采矿权账面值中包含了2020年取得的

200万吨/年*2的煤炭产能指标,本次评估将产能指标并入了采矿权合并评估,

采矿权评估结果中包含产能指标的价值,在此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5)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报告使用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

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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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采矿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5367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采矿权评估报告》: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30.32年、拟动用可采储量16978.67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

值为人民币165709.9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伍仟柒佰零玖万玖仟贰佰元整。

针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

庄煤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21年10月,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资源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量34250.5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3631.70万吨、控制资源量3421.10万吨、推断资源量17197.70万吨。

(2)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年报及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动用资源储量数据,储量核实基准日2021年10月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为1407.07万吨,经计算,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量32843.43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2435.08万吨、控制资源量3421.10万吨、推断资源量16987.25万吨。

(3)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通过经济合理性分析表明应属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的,通常不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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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中未予设计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取值;预测的资源量(334)?,应谨慎考虑其是否参与评估计算。任家庄煤矿的《开发利用方案》对推断资源量设计利用了90%,故确定本次评估可信度系数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按0.90计算,则评估利用资源量为:

评估利用的资源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级别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31144.71(万吨)

2、开采方案

(1)证载生产规模:240.00万吨/年,核定产能400万吨/年。

(2)开拓方案:设计推荐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在第5勘探线西部111

和187孔附近。工业场地内设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简。根据开拓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井简初期分别兼作中央采区的运输机上山、轨道上山和回风上山,水平标高+850m。

(3)采煤方法:设计一煤采用走向长壁综采采煤方法,三煤采用综合机械

化走向长壁综采采煤方法,四煤、六煤、八煤采用走向长壁薄煤层综采采煤方法,五煤采用走向长壁大采高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

(4)采区布置:背斜东翼沿走向上划分为4个采区,倾向上划分为2个采区,11 采区走向长约 3300m 左右,倾斜宽约 1000m,为双翼采区;21 采区为双翼采区,走向长约 2700m 左右,倾斜宽约 750m;井田南部 13、23 采区均为双翼采区,走向长约 1700m~1800m,倾斜宽约 750m~950m。井田北部 12、22采区和 14、24 采区均为双翼采区,采区走向长度 3000m 左右。

3、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的产品方案,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4、采选技术指标

设计损失量:由于任家庄煤矿《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时间较早,后续实际生产中企业对煤柱留设根据生产实际进行调整,2021年10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一七三勘探队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中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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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柱量进行估算,任家庄煤矿实际煤柱留设量已超过《开发利用方案》中设计煤柱留设量,故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依据《储量核实报告》结合企业实际确定矿山煤柱留设量。

经统计本矿矿区范围内各类永久性煤柱损失量为4436.64万吨,各类临时煤柱损失量为6340.75万吨。

采区回收率:本次评估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和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正常块段、非压覆区)的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规定确定:

厚煤层(大于3.5米)不应小于75%;

中厚煤层(1.3~3.5米)不应小于80%;

薄煤层(小于1.3米)不应小于85%。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任家庄煤矿一煤、八煤、九上煤、九煤、十煤为气煤,不属于特殊和稀缺煤类,本次评估中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回采率;

三煤以气煤为主,夹杂部分1/3焦煤,本次评估中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回采率;四煤、五煤、六煤以1/3焦煤为主,属于特殊和稀缺煤种,本次评估中依据各煤层厚度、《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和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确定回采率。

5、评估基准日的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

=16978.66(万吨)

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本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240.00万吨/年,《开发利用方案》规模为240.00万吨/年。2022年1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等3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33号),核定任家庄煤矿产能核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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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吨/年。

目前矿山实际建设规模为400.00万吨/年,本次评估中据此确定未来预测期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T=Q/(A×K)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地下开采的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

1.3~1.5。,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储量备用系数为1.4,任家庄煤矿构造复杂程

度为中等类型,主要可采煤层稳定程度为稳定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工程地质条件类型为中等,综合本矿地质构造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评估参照《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40。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T=16978.67÷(400×1.40)

=30.32(年)则,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30.32年,即生产期从2025年8月至2055年11月。

7、煤炭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产品价格。具体以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的企业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经统计,任家庄煤矿近年来外销煤炭不含税价格具体参数如下表:

单位:元/吨

2025年五年一期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平均

原煤266.00541.00403.00434.00457.00368.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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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任家庄煤矿2020年~2025年7月的不含税平均价格为415元/吨。评估认为上述平均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煤炭的长期价格。预测期采用的煤炭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原煤368.00368.00384.00400.00415.00415.00415.00

假设该矿井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以2030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Σ原煤产量×销售价格

=400.00×415.00

=166000.00万元

8、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资金的确定

(1)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

由于任家庄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本次评估根据同一评估目的、同一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含在建工程,剔除闲置资产),该矿已投入固定资产原值263323.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6658.46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77410.48万元、井巷工程净值71387.73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76990.86万元、房屋建筑物净值50508.1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原值

108922.5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净值44762.61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2)更新改造资金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本次评估确定井巷工程参考企业实际按产量法进行摊销,不留残值;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平均按15年、残值率为

5%。

更新改造资金总计330084.95万元,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共计

106900.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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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收抵扣设备、不动产进项税额

根据2017年11月19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设备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上述投资和更新改造的金额均未扣减进项税额,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8319.86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此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新增不动产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为6929.18万元。

9、无形资产投资(含土地使用权)

根据同一评估目的、同一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无形资产估值结果,本次评估确定无形资产投资金额为8139.00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投入。

10、其他资产投资

其他资产投资为0万元。

11、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煤矿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销售收入的20%~25%估算流动资金,本次评估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按22%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流动资金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资金率

=166000.00×22%

=36520.00(万元)

流动资金在期初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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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确定。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构成。

其中,生产成本由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安全费用、修

理费、摊销费、外委业务费、其他费用构成。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确定。

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

(1)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单位材料费为30.01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材料费为30.01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400.00×30.01

=12002.67(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7.92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7.92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00.00×7.92

=3166.67(万元)

(3)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提供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结合企业的预测情况,本次确定单位职工薪酬为117.50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职工

1-1-18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薪酬(含外委劳务费)为117.5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400.00×117.50

=47000.00(万元)

(4)折旧费经测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9336.47万元,单位折旧费为23.34元/吨。

(5)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6.0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

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3.00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3.0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维简费=400.00×6.00=2400.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井巷工程基金=400.00×2.50=1000.00(万元)

(6)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参考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2019年9月编制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该方案设计服务年限为28.5年,静态投资总额5806.52万元,其中地质环境治理费用3158.23万元、土地复垦费用2648.29万元,经计算年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为0.51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400.00×0.51=203.74(万元)。

(7)安全费用

依据财政部、应急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1-1-18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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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本矿为为低瓦斯、井工矿,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

则,正常生产年份安全费用=400.00×15.00=6000.00万元

(8)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单位修理费为13.84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不含税单位修理费为13.84元/吨。

则:

正常生产年份修理费=年原煤产量×单位修理费

=400.00×13.84

=5536.00万元

(9)外委业务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单位外委业务费为7.36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外委业务费为7.36元/吨。

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委业务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委业务费

=400.00×7.36

=2944.00(万元)

(10)摊销费

无形资产投资按照矿山服务年限摊销,经计算,本次评估确定年摊销费为

268.32万元。

(11)其他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设备租赁费、运输费、其他支出等,经计算单位其他费用为

29.40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其他费用为29.4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其他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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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29.40

=11759.40(万元)

(12)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销售费用未来按不含税销售收入的0.8%并扣除进项税后确定,经计算折合单位销售费用为3.13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销售费用为3.13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400.00×3.13

=1252.83(万元)

(13)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单位管理费用为25.13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管理费用为25.13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研发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400.00×25.13

=10052.00(万元)

(14)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矿业权评估规定计算。

该矿所需流动资金为36520.00万元,设定资金来源70%为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

为3.00%计算,则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

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36520.00×70%×3.00%÷400.00

=1.92(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财务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财务费用

=69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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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总成本费用

以2030年为例,正常生产年份总成本费用合计=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职工薪酬+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安全费

用+修理费+摊销费+外委业务费+其他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13619.30(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总成本费用为284.22元/吨。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摊销费-财务费用

=101181.89(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经营成本为252.95元/吨。

13、税费

税费主要有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资源税、其他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根据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结合企业实际确

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确定地方教育附加率为

2%。

(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依据2017年11月19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1-1-18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8〕32号),2017年5月1日后,确定销项税率为16%,以销售收入为税基;设备购置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进项税率为16%,不动产进项税率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确定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正常生产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年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率

=166000.00×13%

=21580.00(万元)

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年材料费+年动力费+修理费)×进项税额+(租赁费+运输费)×进项税额+销售代理费×进项税额+外委业务费×进项税额

=(12002.67+3166.67+5536.00)×13%+(8747.40+552.00)×

9%+1252.83×6%+2944.00×6%

=3780.45(万元)

年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21580.00-3780.45

=17799.55(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17799.55×5%

=889.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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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费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教育费附加=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17799.55×3%

=533.99(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增值税额×地方教育附加率

=17799.55×2%

=355.99(万元)

(5)资源税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该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为

6.50%。对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即本次评估剩余5年(60个月)按照减征30%计算,则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

年资源税=年精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166000.00×6.50%

=10790.00(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上文“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可知,任家庄煤矿存在未处置的资源储量,剩余未处置的资源储量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任家庄煤矿采矿权属于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矿业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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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让收益。根据矿种目录,任家庄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率为2.4%。

2047年及以后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如下:

矿业权出让收益=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166000.00×2.4%

=3984.00(万元)

(7)其他税金

本次评估中其他税费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

使用税、残疾人保证金、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本次印花税税率(税基为年销售收入)按0.03%计算,除印花税外其他税费根据企业历史期缴纳情况进行预测。则正常年份其他税费为742.64万元。

(8)销售税金及附加

以2048年为例,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

源税+出让收益+其他税费

=17296.60(万元)

(9)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

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矿业权人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本次评估

2030年12月31日之前所得税税率按照15%计算,2030年之后所得税税率按照

25%计算。

以2048年为例,正常生产年份具体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166000.00-113619.30-17296.60

=3508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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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年份所得税=年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35084.10×25%

=8771.03(万元)

14、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折现率计算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公布的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的10年期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的近似,即无风险收益率1.70%。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

险报酬率、其他个别风险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为1.50%;其他个别风险系

数取值为2.00%,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确定风险报酬率为6.10%。

据此,确定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7.80%。

15、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以设定的开发进度、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

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持续合法经营;

(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在本次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内,企业能够正常申请衰竭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煤炭资源税减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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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评估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6)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6、特别事项说明

提请报告使用人在使用该评估结论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评估未来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所对应的资源储量是根据企业提

供的相关资料计算得出的,征收方法和标准按财综[2023]10号文执行。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第八条之规定:“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因此,《矿种目录》中煤原矿产品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销售收入的2.4%。未来实际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缴为准,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任家庄煤矿采矿权的采矿权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运营单位为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实际权益归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次作为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未考虑采矿人与实际运营单位不一致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3)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12月3日至2038年7月11日,本次

评估计算期为2025年8月至2055年11月,评估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可以依法延续的基础上得出,并且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时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4)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报告使用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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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矿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矿报字[2025]第5368号《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78.87年、拟动用可采储量93494.59万吨)在评

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143973.5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叁仟玖佰柒拾叁万伍仟壹佰元整。

针对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

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至储量估算日2009年3月31日,朝阳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为:

煤炭保有资源储量 104357.00 万吨,其中:探明经济基础储量(111b)

20377.00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9776.00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

资源量(333)46918.00万吨,预测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4)为17286.00万吨。

(2)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年报》以及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动用量数据,露天朝阳煤矿自储量估算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量为3762.74万吨。

则,评估基准日资源储量为100594.26万吨,其中:探明经济基础储量

(111b)16614.26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9776.00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46918.00万吨,预测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4)为

17286.00万吨。

2、开采方案

(1)设计生产能力:1100.00万吨/年

(2)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1-1-18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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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煤工艺:剥离采用拉斗铲倒堆工艺、单斗挖掘机-自移式破碎机-带

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单斗-卡车的综合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固定

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

(4)开采顺序:结合影响采区划分的各种因素,设计将矿田划分为五个采区,开采顺序分别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各采区可采煤量、采区剥采比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为:首采区、四采区、二采区、三采区、五采区。四采区剥采比小于二、三采区,主要原因是四采区不存在二次剥离量,

而优先开采二、三采区的原因是二、三采区拉沟位置更贴近与工业场地,优先

开采二、三采区可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3、产品方案

根据《初步设计》和企业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的产品方案为原煤。

4、储量估算日圈定的露天境界内可采储量

根据《初步设计》,截至储量估算日,露天境界内圈定的可采储量合计为

97114.00万吨。

5、评估基准日的可采储量

根据《储量年报》以及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采出量数据,露天朝阳煤矿自储量估算日至评估基准日采出原煤为3619.41万吨。则,评估基准日的可采储量=储量估算日圈定的露天境界内可采储量-期间原煤采出量

=97114.00-3619.41=93494.59万吨

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朝阳露天煤矿的证载生产规模为1100.00万吨/年,核定的生产规模也为

1100.00万吨/年,因此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能力为1100.00万吨/年。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T=Q/(A×K)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1-1-18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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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露天矿井开采的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1.1~1.2。依据《初步设计》,朝阳露天煤矿的储量备用系数为1.10,则本次评估的储量备用系数取1.10。

该矿为正常生产矿井。服务年限计算如下:

T=(93494.50 ÷ 1.10 - 311.12 - 720.00 - 720.00 - 750.00 - 800.00 -900.00)

/1100.00+5.42

=78.87年则,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78.87年,即生产期从2025年8月至2104年6月。

7、煤炭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产品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定的矿产品计价标准与矿业权确定的产品方案一致;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矿产品价格确定的基本方法: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及《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和价格波动大的矿种可向前延长至5年。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朝阳煤矿规模为大型,评估服务年限较长,参考上述规定,本次评估选取

1-1-18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基准日前的五年一期的价格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的预测价。

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朝阳露天煤矿历史五年一期不含税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

年份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均价

1~7月

煤炭

172.23168.47170.52177.90111.52111.63150.54

价格则,露天朝阳煤矿2022年~2025年7月的不含税平均价格为150.54元/吨。

评估认为上述平均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煤炭的长期价格。

故,本次评估按其确定原煤不含税价格为150.54元/吨。预测期采用的煤炭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原煤160.00160.00160.00155.27150.54150.54150.54

假设该矿井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以2031年为例)=年原煤产量×销售价格

=1100.00万吨×150.54元/吨

=165592.32万元

8、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资金的确定

(1)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

本矿山为生产矿山,此次评估的固定资产金额根据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则本次评估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

231506.47万元、净值为163682.05万元,其中:剥离工程原值为95504.04万

元、净值为59284.31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73353.61万元、净值为

58105.93万元,设备原值为62648.82万元、净值为46291.81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在评估基准日和建设期流出。

(2)更新改造资金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

1-1-18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更新改造资金总计707012.38万元,即在2048年、2078年投入房屋建筑物改造资金77808.81万元,2058年、2087年投入房屋建筑物改造资金

13905.42万元,2033年、2045年、2057年、2069年、2081年、2093年分别

投入设备更新资金61991.69万元,2041年、2053年、2065年、2077年、2089年、2100年分别投入25272.30万元。

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00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平均按12.00年、残值率为5%。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共计74592.54万元,其中:2048年、2078年回收房屋残值3569.21万元,2057年、2086年回收房屋残值686.41万元,2033年、2045年、2057年、2069年、2081年、2093年分别回收设备残值2743.00万元,2041年、2053年、2065年、2077年、2089年、2100年分别回收设备残值1118.24万元,2104年回收房屋和设备余值分别为13375.41万元和8463.29万元。

(3)回收抵扣设备、不动产进项税额

根据2008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设备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上述投资和更新改造的金额均未扣减进项税额,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921.26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此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新增不动产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为78246.56万元。

9、无形资产投资(含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对象为生产矿山,已有土地能够满足矿山后续生产。根据同一评估基准日、同一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结果,无形资产-土地评估值为74188.46

1-1-186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万元,长期待摊征地费为35860.73万元,两者合计为110049.19万元,则此次评估以此确定土地投资为110049.19万元。

10、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煤矿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销售收入的20%~25%估算流动资金,本次评估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按22%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流动资金额=销售收入×销售收入资金率

=165592.32×22%

=36430.31(万元)

流动资金在期初生产负荷率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11、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财务成本费用数据。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生产成本包括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安全费用、修理

费、外委费、摊销费和其他费用。期间费用包含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确定。

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

(1)外购材料费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材料费为2.73元/吨,后续露天矿山采矿从外包转为自营,外购材料费有所增加,经测算,达产后单位成本为4.98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材料费为4.98元/吨。则:

1-1-18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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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材料费

=1100.00×4.98

=5481.93(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1.77元/吨。后续产能增加会导致,单位成本有所降低,预计为0.70万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0.7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100.00×0.70

=770.51(万元)

(3)职工薪酬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职工薪酬为10.68元/吨。后续露天矿山采矿从外包转为自营,结合企业实际人员情况。经测算,达产后单位成本为11.08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职工薪酬为11.08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1100.00×11.08

=12190.25(万元)

(4)折旧费经测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8778.11万元,单位折旧费为6.37元/吨。

(5)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1-1-18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1989]30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6.2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3.10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3.1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维简费=1100.00×6.20=6820.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井巷工程基金=1100.00×2.50=2750.00(万元)

(6)安全费用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和该矿露天开采的特点,确定安全费用为5.00元/吨。

则,正常生产年份安全费用=1100.00×5.00=5500.00万元

(7)修理费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修理费为0.16元/吨。后续露天矿山采矿从外包转为自营,修理费有所增加,经测算,达产后单位成本为0.54万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修理费为0.54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修理费=年原煤产量×单位修理费

=1100.00×0.54

=596.04(万元)

(8)外委费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外委费为51.93元/吨。2025年,矿业权人重新签订了外围合同,外委单价降低,经测算,达产后单位成本为40.85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外委费为40.85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委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委费

1-1-18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100.00×40.85

=37929.77万元

(9)摊销费

无形资产投资和其他资产投资按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进行摊销,本次评估确定单位摊销费为9.41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摊销费=年原煤产量×单位摊销费

=1100.00×9.41

=10349.73(万元)

(10)其他费用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其他费用为17.57元/吨。经测算,未来达产后单位成本为12.22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其他费用为12.22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其他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1100.00×12.22

=13437.13(万元)

(11)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采矿权评估规定计算。

本矿所需流动资金为36430.31万元,设定资金来源70%为贷款,2025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1 年期 LPR 为 3.00%,则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

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36430.31×70%×3.00%÷1100.00

=0.7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财务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财务费用

=1100.00×0.70

1-1-18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65.04(万元)

(12)管理费用

根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25年朝阳露天煤矿的单位管理费用为3.99元/吨。经测算,达产期管理费用为3.93元/吨。经过分析,评估认为其合理,据此确定单位管理费用为3.93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管理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1100.00×3.93

=4318.07(万元)

(13)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正常生产年份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

基金+安全费用+修理费+外委费用+摊销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5481.93+770.51+12190.25+8778.11+6820.00+2750.00+5500.00+596.04+3

7929.77+10349.73+13437.13+4318.07+765.04

=109686.56(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总成本费用为104.47元/吨。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

摊销费-财务费用

=109686.56-8778.11-3410.00-2750.00-10349.73-765.04

=83633.68(万元)

折合单位原煤经营成本为82.40元/吨。

12、税费

税费主要有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

1-1-18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基。纳税人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

《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确定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依据2008年11月10日修订颁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23〕32号),2017年5月1日后,确定销项税率为

16%,以销售收入为税基;设备购置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进项税率为16%,不动产进项税率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确定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率

=165592.32×13%=21527.00(万元)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年材料费+年动力费+修理费+外委费+其他费用中的燃油费)×进项税率

=(5481.93+770.51+596.04+8895.30)×13%+37929.77×9%

=5460.37(万元)

年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1-1-186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1527.00-5460.37

=16066.6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增值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16066.63×5%=803.33(万元)

(3)教育费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教育费附加=年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16066.63×3%=482.00(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增值税额×地方教育附加率

=16066.63×2%=321.33(万元)

(5)资源税根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8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该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为2%。对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即本次评估剩余5年(60个月)按照减征30%计算,则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单位资源税率

=165592.32×4%=6623.69(万元)

(6)其他税费

其他税费包括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水资源税、耕地占

用税和环境保护税等,其中印花税按照销售收入的0.3%估算,房产税、土地使

1-1-18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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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税、车船税、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按照历史期正常水平估算,环境保护税原煤产量估算,则正常年份估算的其他税费为4405.04万元

(7)销售税金及附加

正常生产年份计算如下: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

=803.33+482.00+321.33+6623.69+4405.04

=12635.39(万元)

(8)所得税

依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正常生产年份具体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165592.32-109686.56-12635.39

=43270.36(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所得税=年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43270.36×25%

=10817.59(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折现率计算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按中长期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报酬率为

1.70%。

1-1-18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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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和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等。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402-2016)》并结合该矿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

报酬率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为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为1.50%,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为1.50%。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确定风险报酬率为6.10%。

据此,确定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以设定的开发进度、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

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持续合法经营;

(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在本次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内,企业能够正常申请衰竭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煤炭资源税减征优惠;

(5)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该评估结论时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矿业权人的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矿业权无抵押、担保或其他可能引起产权纠纷的情形。

(2)本次评估未考虑矿业权转让行为涉及的税费。

(3)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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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

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3年零7个月,即自2021年11月11日至

2039年6月3日有效。本次评估计算年限自2025年7月至2104年6月,评估

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的假设得出的,本次评估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相关办证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

二、新疆能源

(一)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

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4号《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估算得“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26709.17万元。

针对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以下简称“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有煤炭资源储量584889.18万吨。根据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2025年1-7月采动量统计表,

2025年1-7月期间矿山动用资源量337.28万吨。

综上,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取584551.90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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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

确定可信度系数。本项目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视同(331)和(332)处理,控制资源量参照(333)处理。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矿田煤层赋存条件较简单,控制程度高,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利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0.9。因此各煤层评估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全部评估利用,探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0.9。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A1 煤层未设计利用。

因此 A1 煤层的资源量不纳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中。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548026.63万吨。

3、采选方案

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目前为在建矿山,首采区位于矿田东北部,南北向划分采区,采区平均宽度3.5公里。拉沟位置选择在矿田北部,首采区西北部,拉沟长度 1.9 公里。矿田划分四个采区,首采区向南延伸到至 L8 勘探线附近向斜轴位置,L8 勘探线以北,首采区以西为二采区,以南为三采区,矿田北侧外排压覆区域确定为四采区。设计采煤开采工艺为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端帮胶带运输机运输的半连续开采工艺。前期剥离开采工艺为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后期剥离开采工艺为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开

采工艺为剥离主工艺,辅以单斗—卡车组成联合开采工艺,上部及下部剥离外包直接内排。

设计结合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用户对煤质的要求,-50mm 原煤各项指标均满足动力煤的要求,可以作为产品直接销售。300-50mm 物料采用智能射线分选。露天煤矿生产系统包括原煤一次破碎、地面带式输送机运输、原煤储存、二级破碎、分选加工、产品煤储存及装车外运等系统环节。

4、产品方案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来矿山原煤加工工艺基本与目前红沙泉一矿相同,加工工艺主要为破碎和筛分,并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进行适时调整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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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的商品煤,故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选后混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区回采率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为:B6 煤层 86.49%、B5煤层 85.07%、 下 下B4 煤层 98.80%,B4 煤层 94.48%、B3 煤层 95.13%、B3 煤层下

82.49%、B2 煤层 97.70%、B2 煤层 82.76%、B2′′煤层 89.47%、B2′煤层 97.76%、上

B1 煤层 88.24%、B1 煤层 97.98%、下

B1 煤层 86.30%、B0 煤层 80.20%。因此评估按上述采区回采率取值。

2)混煤产率

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属在建矿山,建设期产出的原煤直接外销。参考相邻且同一集团公司下的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入选原煤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原煤产量与商品煤量基本接近。因此评估混煤产率取100%。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损失主要为开采境界外资源量和边帮压覆量,设计损失量合计150315.85万吨。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取384244.41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确定首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煤炭〔2025〕35号),确定将红沙泉二号露天矿列入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名单,建设规模由1000万吨/年调整为3000万吨/年,其中:设计产能3000万吨/年;常规产能2100万吨/年,储备产能900万吨。2025年5月,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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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新疆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正在办理相应生产规模的核准手续。

综上,评估用生产能力取2100万吨/年,其中根据企业排产计划,2025年

8~12月产量取241.67万吨,2026年产量取800万吨,2027年产量取1500万吨,2028年和2029年2000万吨,2030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21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田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田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田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1~1.2。综合矿田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储量备用系数1.15,因此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15。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估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T=(384244.41-(241.67+800+1500+2000×2)×1.15)÷1.15÷

2100.00+(5÷12+4)=160.41(年)综上,评估计算年限取160.41年(含建设期2.42年),自2025年8月至

2185年。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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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生产的产品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混煤销售量为产品煤产量。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混煤销量=2100.00×100%=2100.00(万吨)

(3)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本次评估新疆地区原煤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由于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于2024年1月开始基建剥离,且选场尚未建成,因此评估将参考相邻且同一集团公司下的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调整取值,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混煤销售情况详见下表:

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混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2年选煤2592.70150.39389903.47

2023年选煤3539.48152.26538931.66

2024年选煤3352.34154.13516707.93

2025年1-7月选煤1607.41119.64192309.12

注:上述销售收入中已剔除运费。

经计算,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混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取整)为(150.39+152.26+154.13+119.64×7÷12)÷(3+7÷12)=

147.00(元/吨)。

考虑到未来红沙泉二矿煤矿运输铁路需从红沙泉一矿现有铁路基础上进行延伸,价格实现的运输距离因素,本项目评估确定混煤不含税价格取145.00元/

1-1-18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吨(两矿相距3公里左右,在红一矿销售价格基础上扣减2元/吨,取整取值)。

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考虑到2024年和2025年主要以基建剥离为主,目前生产销售原煤工程煤占比较大,随着基建剥离工程所剩余无几,2026年后所采出原煤相对正常,因此,本次评估2026年后销售价格参考红一矿调整运输距离影响后取值,则2025年根据目前销售价格取86元/吨,2026年确定为118.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25.00元/吨,

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32.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取145.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年销售收入=2100.00×145.00

=3045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主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项目投资额确定,已完成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为607578.71万元,其中:矿建工程97877.83万元,土建工程186660.9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72102.45万元,安装工程51844.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822.33万元(其中:土地征地费用4615.62万元),基本预备费43624.62万元,建设期利息4424.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222.04万元。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拟建矿山采用收益途径评估时,矿山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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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设计资料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剔除预备费、基建投资贷款利息、流动资金等之后的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进行估算。工程费用按具体项目(剥离工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其他费用按上述固定资产投资分类转入。

评估将以上项目总投资剔除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地征

地费用之后的工程费用之和作为估算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将矿建工程中归类为剥离工程,将土建工程归类为房屋建筑物,将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归类为机器设备,再将剔除土地征地费后的其他费用按各分类金额分摊到剥离工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中。

根据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固定资产评估原值4473.31万元,净值4095.79万元,在建工程108225.11万元,待摊投资

5018.99万元,工程物资1154.45万元,具体参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335.891268.58

其中:采剥大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54.5654.56

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4固定资产-井巷工程--

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424.082216.78

6固定资产-车辆646.03555.01

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67.3155.43

小计4473.314095.79

8在建工程—土建工程102113.23102113.23

其中:采剥工程91779.8891779.88

9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6111.886111.88

10待摊投资5018.995018.99

11工程物资1154.451154.45

小计114398.55114398.55

本项目评估将固定资产中采剥大坑、在建工程中采剥工程归类为剥离工程,

1-1-18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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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剔除采剥大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后的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在建工程中剔除采剥工程后的土建工程归类为房屋建筑物,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归类为机器设备。

综上,本项目评估固定资产已投资原值取118817.30万元(其中:剥离工程91779.88万元,房屋建筑物16633.68万元,机器设备10403.75万元),净值取118439.79万元(其中:剥离工程91779.88万元,房屋建筑物16566.37万元,机器设备10093.55万元),后续投资取410765.14万元(其中:剥离工程4037.20万元,房屋建筑物180353.01万元,机器设备226374.93万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25年8月至2027年12月期间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

的评估明细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评估值8879.87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土地,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土地取

8879.87万元。土地使用权投资摊销完毕后进行更新投入,本项目在计算期中

后期2075年、2125年和2175年分别更新土地投入8879.87万元、8879.87万元和1854.65万元(由于所剩余年限较少,更新时按使用年限累计摊余值进行更新),并在计算期内摊销完毕。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

1-1-18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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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评估明细表,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软件评估值354.31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作为无形资产软件投资,按照10年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软件取354.31万元。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304500.00×22%=66990.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属在建矿山,则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成本进行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费用要素法”估算成本费用,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成本费用

1)材料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生产能力为3000万吨/年,材料费单位成本(不含税)5.37元/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露天矿生产成本中材料费的固定成本比例为57%,可变成本比例为43%。评估用生产能力为21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外购材料费单位成本=5.37×3000×57%÷2100+5.37×43%=6.68(元/吨),则本次评估单位外购材料费(不含税)取6.68元/吨。

1-1-18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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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年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材料费

=14031.81(万元)

2)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燃料及动力费单位成本(不含税)13.36元/吨。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露天矿生产成本中燃料及动力费的固定成本比例为67%,可变成本比例为33%。评估用生产能力为21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单位成本=13.36×3000×67%÷2100+13.36×33%=17.20(元/吨),则本次评估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不含税)取17.20元/吨。则:

年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燃料及动力费

=36112.08(万元)

3)职工薪酬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职工薪酬单位成本5.14元/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

380号),露天矿生产成本中职工薪酬的固定成本比例为55%,可变成本比例为

45%。评估用生产能力为21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职工薪酬单位成本=5.14×

3000×55%÷2100+5.14×45%=6.35(元/吨),则本次评估单位职工薪酬取

6.35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费

=13338.30(万元)

4)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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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则: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6633.68+165461.48)×(1-5%)÷30=

5766.35(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10403.75+200331.79)×(1-5%)÷12=

16683.23(万元)

年折旧额=5766.35+16683.23=22449.58(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22449.58÷2100.00=10.69(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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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残(余)值309931.92万元。

5)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新财建〔2005〕280号),煤矿维简费由自治区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吨煤8.5元标准在成本中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

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单位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12600.00(万元)

6)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单位井巷工程基金取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5250.00(万元)

7)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为露天矿,因此本项目评估单位安全费用取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10500.00(万元)

8)修理费

1-1-18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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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估参考“可研报告”按照机器设备投资原值与提存率估算,提存率取3%。据此估算的修理费单位成本=238131.16÷1.13×3%÷2100=3.01(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修理费取3.01元/吨。

则: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6321.00(万元)

9)剥离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委爆破剥离费单位成本35.5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剥离费取35.50元/吨。

则:年剥离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剥离费=74550.00(万元)

10)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补偿费单位成本11.00元/吨。参照邻近的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2024年制造成本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单位成本为5.27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取5.27元/吨。

则:年水土保持补偿费=11067.00(万元)

11)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

根据“三合一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1685.53万元(其中预备费80.71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5391.24万元(其中预备费201.55万元),本方案设计年限32.17年,设计生产规模1000万吨/年。据此计算的折合原煤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1685.53-80.71+5391.24-201.55)÷32.17÷1000=0.21(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

费取0.21元/吨。

年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

441.00(万元)

12)无形资产摊销

评估用无形资产土地投资为8873.83万元,按50年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土地摊销费为0.08元/吨。评估用无形资产软件投资为351.14万元,按10年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软件摊销费为0.02元/吨。

1-1-18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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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利息支出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利息支出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0%,单利计息。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66990.00×70%×3.00%

=1407.00(万元)

折合原煤单位利息支出为0.67(=1407.00÷2100.0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利息支出取0.67元/吨。

14)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无法归集到上述费用中的其他费用。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支出单位成本8.00元/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

380号),露天矿生产成本中其他支出的固定成本比例为60%,可变成本比例为

40%。评估用生产能力为21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其他支出单位成本=

8.00×3000×60%÷2100+8.00×40%=10.06(元/吨),因此,本次评估其他费用

单位成本取10.06元/吨。则:

年其他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费用=21120.00(万元)

1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09.24元/吨、单位经营成本92.28元/吨;年总成本费用229400.80万元、年经营成本193781.19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

1-1-18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燃气费、服务费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39585.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13%+剥离费×9%

=14049.94(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

项税额抵扣=25535.06(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

1%。目前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项目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

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1276.75(万元)

1-1-18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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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因此本项目评估教育费附加费率取3%。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766.05(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因此本项目评估地方教育附加费率取2%。则: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2%=510.70(万元)

(5)资源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修正),新疆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矿山实际也按8%缴纳资源税。因此本项目评估资源税税率取8%。则: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24360.00(万元)

(6)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由于矿山尚未达产,其他各项税金参考收益法中矿山未来达产状态下的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础进行测算取值。以2030年为例,经测算的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其他税金合计为1172.65万元/年,则以2030年为例,年其他税金为1172.65万元。

(7)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

1-1-18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具体范围为本办法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

(煤炭属于《矿种目录》所列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原矿产品销售收入的

2.4%);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以下原则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种目录》所列矿种,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2024(47)号),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出让资源量8804.6万吨,开采动用未出让资源量应按出让收益率方式逐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则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

585747.80-8804.6=576943.20(万吨),按照“三合一方案”设计的矿田总回

采率估算未有偿处置可采储量=384244.41÷584551.90×576943.20=379242.97(万吨),因此尚未有偿处置资源量的剩余年限=379242.97÷2100÷1.15=

157.04(年),本项目评估对未有偿处置资源量按照年销售收入的2.4%和根据

“关于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的通知”规定的转换系

数0.89计算采矿权出让收益。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34590.27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

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矿山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因此本项目评估2030年(含本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取15%,2030年以后企业所得税税率取25%。则:

企业所得税=(304500.00-229400.80-34590.27)×15%=6076.34(万

1-1-18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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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在建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35~1.1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7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本项目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上述各风险,本项目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20%。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90%。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1-1-18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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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现有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

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3号《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估算得“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

114345.78万元。

针对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有煤炭资源储量423590.60万吨。根据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2025年1-7月采动量统计表,

2025年1-7月期间矿山动用资源量1591.91万吨。

综上,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取421998.69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本项目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视同(331)和(332)处理,控制资源量参照(33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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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理。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矿山煤层赋存条件较简单,控制程度高,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利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0.9。因此各煤层评估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全部评估利用,探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9。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2024年12月采掘场现状图为计算起始点,通过计算机建立矿床地质模型,根据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及各帮最终帮坡角,对露天煤矿开采境界内的资源/储量进行了计算,确定开采境界内剩余资源储量

360459.00万吨。考虑可信度系数和扣除2025年1~7月动用1591.91万吨资源量后,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339321.32万吨。

3、采选方案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目前为生产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带式输送机联合运输方案,采矿方法为露天矿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倾斜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

采场现状地表东西(走向)平均长2950米,南北(倾向)平均宽1600米,占地面积为4.11平方公里;现已形成11个剥离台阶,3个采煤台阶,最大采深140米。外排土场位于采场东北侧,东西平均长3000米,南北平均宽1550米,

占地面积4.16平方公里;外排土场已形成4个排土台阶,台阶高度20米,总排弃高度80米。内排土场位于采场的西北角,已形成七个排土台阶,台阶高度

20米,总排弃高度120米。

煤生产系统由已建成的1#破碎站和2#破碎站及新增的3#破碎站组成。1#破碎站位于地面工业场地南侧,露天矿原煤经卡车运至破碎站进行破碎后进入选煤厂1#生产系统。2#破碎站位于露天坑下采场西帮620米水平,露天坑下开采的原煤经自卸卡车运至2#破碎站进行破碎;破碎后的原煤由带式输送机转载

运输后进入地面选煤厂2#生产系统。3#破碎站位于露天坑边南端,露天坑下开采的原煤由自卸卡车运至3#破碎站破碎后进由带式输送机运至地面选煤厂3#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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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系统及选煤厂洗选150~13(30)毫米块煤,采用重介浅槽+浓缩

+压滤的洗选工艺。2#生产系统及选煤厂分选 350~50 毫米块煤,采用 TDS 智能干选工艺。新增3#生产系统生产的煤主要供发电用煤,目前只设破碎环节,未来根据市场对块煤需求量的增加适时建设筛分及块煤分选系统。目前企业的选煤工艺主要为智能干法分选工艺。

4、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矿山原煤入选后的加工工艺主要为破碎和筛分,并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进行适时调整为不同规格的商品煤,故本次评估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确定产品方案为选后混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矿损失量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矿损失量为15079.00万吨,各煤层分别为:

B4 煤层 2792.00 万吨,B4′煤层 507.00 万吨、B3 煤层 3210.00 万吨、B3′煤层下

508.00 万吨、B3 煤层 179.00 万吨、上

B2 煤层 341.00 万吨、B2 煤层 2433.00 万

吨、B2′煤层 2226.00 万吨、B1 煤层 2731.00 万吨、B1′煤层 1.00 万吨、B0 煤层

151.00万吨。因此评估按上述采矿损失量取值。

(2)商品煤(选煤)产率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入选原煤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原煤产量与选别后的混煤量基本接近。因此评估混煤产率取100%。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采矿损失量(设计损失边帮压覆量在计算境界内资源量时已扣除)参数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取324242.32万吨。

1-1-189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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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2023年原煤产量3564.17万吨,2024年原煤产量3341.04万吨,2025年1~7月原煤产量1624.57万吨,近期产量已达到证载的生产能力。

2025年4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新疆西黑山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发改能源〔2025〕567号)”,红沙泉一号露天矿由3000万吨/年扩建至4000万吨/年。2025年9月,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生产规模由1000万吨改扩建至4000万吨,用于办理4000万吨产能核准和建立储备产能矿山(3000万吨的30%),目前已提交核准申请并被国家能源局受理。考虑到储备产能因素,评估用生产能力根据常规产能确定为3100万吨/年。

(2)矿山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田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田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田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1~1.2。综合矿田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储量备用系数1.1,因此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1。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估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T=(324242.32÷1.1)÷3100.00=95.09(年)

1-1-18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考虑到2080年以后开采三采区和四采区时剥离比较大,开采不经济,评估计算经济年限取55.42年,自2025年8月至2080年12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混煤销售量×混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生产的产品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混煤销售量为产品煤产量。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混煤产量=3100.00×100%=3100.00(万吨)

(3)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本次评估新疆地区煤炭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

根据企业提供的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财务资料,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混煤销售情况详见下表:

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混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2年选煤2592.70150.39389903.47

2023年选煤3539.48152.26538931.66

1-1-18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混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4年选煤3352.34154.13516707.93

2025年1-7月选煤1607.41119.64192309.12

注:上述销售收入中已剔除运费。

经计算,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混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取整)为(150.39+152.26+154.13+119.64×7÷12)÷(3+7÷12)=

147.00(元/吨)。

综上,本项目评估确定混煤不含税价格取147.00元/吨(取整取值)。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120.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29.00(=120+(147-12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38.00元/吨,

2029年及以后年度取147.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年销售收入=3100.00×147.00

=4557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

根据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红沙泉一号固定资产评估原值

1-1-18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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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32.52万元,净值211664.47万元,在建工程70654.70万元,待摊投资

4506.07万元,工程物资140.97万元,具体参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5425.0923447.48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65981.90141745.32

其中:采剥大坑58861.9051798.47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11076.0611076.06

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4固定资产-井巷工程--

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67997.7644184.68

6固定资产-车辆2690.801983.48

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36.98303.51

小计262632.52211664.47

8在建工程—土建工程53587.7453587.74

9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17066.9617066.96

10待摊投资4506.074506.07

11工程物资140.97140.97

小计75301.7475301.74

本项目评估将固定资产中采剥大坑归类为剥离工程,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剔除采剥大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后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

施、在建工程中土建工程归类为房屋建筑物,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归类为机器设备。在建工程中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后续投资通过各项目的合同概算额扣除已完成的投资额取值。待摊费用和工程物资分摊至在建工程已完成投资中。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扩大生产能力(由目前实际3000万吨/年增扩至4000万吨/年)的后续新增投资为99112.85万元,其中:剥离工程40187.47万元,房屋建筑物48026.06万元,机器设备10899.32万元。

综上,本项目评估固定资产已投资原值取326514.56万元(其中:剥离工程58861.90万元,房屋建筑物178085.18万元,机器设备89567.48万元),净值取275546.52万元(其中:剥离工程51798.47万元,房屋建筑物

1-1-18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58934.42万元,机器设备64813.62万元),后续投资取158318.02万元

(其中:剥离工程40187.47万元,房屋建筑物88805.45万元,机器设备

29325.10万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评估将固定资产已投资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在建工程后续投资在2025年8月至2027年期间投入,扩能新增投资在2026年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土地使用权(剔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奇台县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基地)评估原值10507.54万元,评估净值10435.23万元。

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按照50年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土地原值取10507.54万元,净值取10435.23万元。评估将无形资产土地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土地使用权投资摊销完毕后进行更新投入,本项目在计算期后期2075年进行土地更新投入1210.63万元(由于所剩余年限较少,更新时按使用年限累计摊余值进行更新),并在计算期内摊销完毕。

根据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

的评估明细表,红沙泉一号露天矿软件评估值234.82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作为无形资产软件,按照10年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软件取234.82万元。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

1-1-18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455700.00×22%=100254.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4年企业报表统计原煤产量3341.04万吨,2025年1~7月企业报表统计原煤产量1624.57万吨。考虑到2024年原煤产量与评估用生产能力基本接近,且2025年1~7月并非一个完整会计核算年度,故本项目评估成本费用主要以2024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本项目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生产成本

*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原煤产量3341.04万吨,制造成本中材料费单位成本为0.32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外购材料费取0.32元/吨。

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992.00(万元)

1-1-18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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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电力费单位成本为0.66元/吨。根据企业介绍,2025年公司逐步由外包转为自营,经测算,新增采煤设备燃料及动力费单位成本为4.77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

5.43元/吨。

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16833.00(万元)

*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单位成本为1.77元/吨。根据企业介绍,2025年公司逐步由外包转为部分自营,考虑自营设备增加和改扩建扩能(需增加车辆设备74台)以及采掘设备人员配置,红沙泉一矿

2025年7月前已新增生产人员48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减少外委人员31人,未来尚需新增259人(主要为司机)。因此本项目按上述增员变化考虑职工薪酬,其中:司机平均工资水平按30万元,一般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25万元,社保及其他的计提比例按56.62%;辅助人员(外委)平均职工薪酬按

30.42万元。则本项目评估单位职工薪酬取6.09元/吨。

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18879.00(万元)

*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A.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1-1-18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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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项目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21469.03+44060.61+56616.16)×(1-5%)÷30=8219.34(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71225.53+9645.42+18341.94)×(1-5%)

÷12=9145.25(万元)

年折旧额=8219.34+9145.25=17364.58(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7364.58÷3100.00=5.6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B.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残(余)值74592.67万元。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

1-1-18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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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新财建〔2005〕280号),煤矿维简费由自治区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吨煤8.5元标准在成本中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

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单位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8600.00(万元)

*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单位井巷工程基金取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7750.00(万元)

*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四)露天矿吨煤5元”。红一露天煤矿为露天矿,因此本项目评估单位安全

费用取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15500.00(万元)

*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修理费单位成本为0。考虑到机器设备修理支出,本项目评估按照机器设备投资原值与提存率估算,提存率取3%。据此估算的修理费单位成本=(89567.48+25951.42)×3%÷3100.00

1-1-19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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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修理费取1.12元/吨。

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3472.00(万元)

*剥离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剥离费单位成本为63.25元/吨,穿爆费单位成本为1.39元/吨,2024年剥采比为4.35立方米/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考虑储量备用系数后,首采区平均剥采比为3.81立方米/吨、二采区平均剥采比为4.95立方米/吨、三采区平均剥采比为8.47立方米/吨、四

采区平均剥采比为7.85立方米/吨。根据企业提供的排产计划,2025年至2030年的剥采比分别为4.89立方米/吨、3.65立方米/吨、4.13立方米/吨、4.41立方

米/吨、4.99立方米/吨、4.99立方米/吨。参照上述实际排产剥采比调整后,首采和二采区剩余经济剥采比平均为4.07立方米/吨时,单位剥离费取60.43元/吨

(=(63.25+1.39)÷4.35×4.07),2025年至2030年期间及以后各年不同剥采比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年剥离成本费用。

则:

年剥离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剥离费

=229689.79(万元)

*运输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运输费单位成本为4.49元/吨。考虑到自营比例提高(2025年外委,2026年外委减半),未来外委产能维持在1000万吨左右,则本项目评估单位运输费取1.50元/吨。

则:

年运输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运输费

=4650.00(万元)

*煤炭筛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煤炭筛分费单位成本为5.50元/吨,装卸费单位成本为0.88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煤炭筛分费取6.38元/

1-1-19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吨。

则:

年煤炭筛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煤炭筛分费

=19778.00(万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2024年制造成本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单位成本为

5.27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取5.27元/吨。

则:

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

=16337.00(万元)

?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根据“三合一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749.50万元(其中预备费36.65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3691.09万元(其中预备费

651.96万元),本方案设计年限11.08年。据此计算的折合原煤单位环境治理

及土地复垦费0.40(=(749.50-36.65+13691.09-651.96)÷11.08÷3100.0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取0.40元/吨。

则:

年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

=1240.00(万元)

?其他制造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其他支出包括外委服务费(劳务费)(单位成本0.35元/吨)、生产用车辆费(单位成本0.05元/吨)、设备

租赁费(单位成本1.66元/吨)、其他(单位成本1.70元/吨)。考虑到2025年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从全外包转为部分自营方式,设备租赁费采用2025年的单位成本费用0.71元/吨。则本项目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取2.81元/吨。

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8711.00(万元)

1-1-19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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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管理费用单位成本2.04元/吨,其中:

折旧及摊销单位成本0,职工薪酬单位成本0.89元/吨,其他管理费用单位成本1.15元/吨(含征地及搬迁补偿费单位成本0.20元/吨,非持续发生费用,评估剔除此项费用)。

评估用无形资产土地投资原值为10507.54万元,按50年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土地摊销费为0.07元/吨。评估用无形资产软件投资原值为

234.82万元,按10年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软件摊销费为0.01元/吨。

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管理费用取1.92元/吨,年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5937.63(万元)

(3)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销售费用单位成本5.39元/吨,其中:

销售代理服务费单位成本5.36元/吨,其他单位成本0.03元/吨。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煤炭代

理销售协议,约定按照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销售收入总额(不含税)的3%(含税6%)收取手续费。

则本项目评估单位销售费用取4.19元/吨。

则:

年销售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12990.17(万元)

(4)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近三年单位研发费用平均为0.34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研发费用取0.34元/吨。

则:

年研发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1054.00(万元)

1-1-19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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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0%,单利计息。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00254.00×70%×3.00%

=2105.33(万元)

折合原煤单位财务费用为0.68(2105.33÷3100.0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财务费用取0.68元/吨。

(6)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29.64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17.78元/吨;年总成本费用401886.18万元、年经营成本365129.96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燃气费、服务费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6%。机器设

1-1-19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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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59241.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煤炭筛分费)×13%+(剥离费+运输费)×9%+销售代理费×6%

=27204.16(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32036.84(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目前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项目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1601.84(万元)

(3)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因此本项目评估教育费附加费率取3%。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

=961.11(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1-1-19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因此本项目评估地方教育附加费率取2%。则: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2%

=640.74(万元)

(5)资源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修正),新疆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矿山实际也按8%缴纳资源税。因此本项目评估资源税税率取8%。则: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36456.00(万元)

(6)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包括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同“外购材料费”,根据2024年单位其他税金水平选取,2024年其他税金发生额合计2990.95万元,采出原煤3341.04万吨,单位其他税金为0.90元/吨。

(7)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具体范围为本办法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煤炭属于《矿种目录》所列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原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4%);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以下原则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1-1-19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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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目录》所列矿种,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2023(4)号)和

《采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2025(05)号),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矿区范围内查明资源量439858万吨,已有偿处置资源量:

*已动用资源量5074.88万吨;*30年拟动用资源量41337.84万吨。则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439858-5074.88-41337.84=393445.28(万吨),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矿田总回采率估算未有偿处置可采储量=324242.32÷421998.69×393445.28=302303.33(万吨),本项目评估对未有偿处置资源量按照年销售收入的2.4%和根据“关于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的通知”规定的转换系数0.89计算采矿权出让收益。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42434.86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红一露天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因此本项目评估2030年(含本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取15%,2030年以后企业所得税税率取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

1-1-19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关规定执行。

根据矿山“2022-2024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允许抵扣的研发费用占矿山当年研发费用列支(扣除计入材料费金额)比例平均为83.00%,可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享受100%抵扣。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按此获批比例和100%加计扣除率计算,则:

企业所得税=(455700.00-401886.18-42434.86+1054.00×83.00%)×15%

=1838.07(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

率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项目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上述各风险,本项目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1-1-19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假设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按照企业计划可以取得产能储备矿山相关资格,免于实施产能置换。

(3)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5)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6)不考虑现有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三)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

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5号《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估算得“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

201146.61万元。

针对黑山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51939.77万吨。根据黑山露天煤矿2025年1~7月采动量统计表,2025年1~7月期间矿山动用资源量927.79万吨(探明资源量)。

综上,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取151652.48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1-1-19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

确定可信度系数。本项目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视同(331)和(332)处理,控制资源量参照(333)处理。

根据“三合一方案”,该矿田煤层赋存条件较简单,控制程度高,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利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1.0。因此各煤层评估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全部评估利用,探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取151652.48万吨,其中:6煤层

1576.00万吨,7煤层3647.00万吨、8煤层3978.70万吨、9煤层17733.94万

吨、11煤层14656.26万吨、12-1煤层6777.30万吨、12-2煤层2451.70万吨、

13-1煤层17059.00万吨、13-2煤层83772.58万吨。

3、采选方案

黑山露天煤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露天矿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及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综合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露天矿剥离采用卡车运输及卡车+带式输送机联合运输方式,采煤采用卡车+带式输送机联合运输方式。露天矿的外排土场选择有三处,分别在首采区拉沟位置北侧的卡车排土场、东北侧的排土机排土场和南侧卡车排土场。上部剥离设计采用非工作帮固定坑线、工作帮移动坑线相结合的开拓运输系统,采场内的上部剥离物采用挖掘机采装到自卸卡车,自卸卡车经工作面运输平盘、工作面移动坑线、端帮固定坑线运往北部卡车排

土场和南部卡车排土场;下部剥离设计采用非工作帮固定坑线、工作帮移动坑

线、带式输送机相结合的联合开拓运输系统,采场内的下部剥离物采用挖掘机采装到自卸卡车,由自卸卡车经南部、西部工作帮移动坑线运至西部标高2370

1-1-19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米(卸载平台2385米)煤破碎站,破碎后由带式输送机运往东北部排土机排土场。露天矿工业广场位于采掘场北部两排土场之间。采场内的煤采用挖掘机采装到自卸卡车,自卸卡车经工作面运输平盘、煤层底板移动坑线运输至煤层底板的半固定破碎站经皮带运输至生产系统场地。黑山露天煤矿原煤可通过破碎站和带式输送机系统进入场内筛分车间,经加工后由卡车外运至用户。

4、产品方案

矿山原煤加工工艺主要为破碎和筛分,企业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适时调整产品规格,故产品方案确定为选后混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区回采率

根据“三合一方案”,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为:6煤层88%,7煤层

90%、8煤层90%、9煤层91%、11煤层92%、12-1煤层89%、12-2煤层90%、

13-1煤层91%、13-2煤层96%。因此评估按上述采区回采率取值。

(2)混煤产率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原煤加工工艺为破碎和筛分加工,企业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适时调整产品规格,原煤产量与商品煤量基本接近。因此评估混煤产率取100%。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损失主要为边帮压覆量和圣雄以南区域压覆量,设计损失量为75662.55万吨。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取70435.93万吨,其中:6煤层1254.43万吨,7煤层3044.92万吨、8煤层3513.17万吨、9煤层10810.03万吨、11煤层10908.57万吨、12-1煤层

3875.20万吨、12-2煤层1415.01万吨、13-1煤层9023.68万吨、13-2煤层

1-1-19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6590.92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黑山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1600万吨/年。2023年原煤产量

1477.77万吨,2024年原煤产量1569.27万吨,2025年1~7月原煤产量

994.80万吨,近期产量已达到证载的生产能力。综上,评估用生产能力取1600万吨/年。

(2)矿田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田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田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田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1~1.2。综合矿田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三合一方案”中储量备用系数1.1,因此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1。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估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T=(70435.93÷1.1)÷1600.00≈40.02(年)综上,评估计算年限取40.02年,自2025年8月至2065年8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混煤销售量×混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1-1-19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生产的产品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混煤销售量为产品煤产量。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混煤产量=1600.00×100%=1600.00(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未来新疆煤炭价格受上述因素积极影响,整体价格表现会相对趋于乐观。

因此,本次评估新疆地区原煤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

混煤销售价格取值:根据企业提供的黑山露天煤矿财务资料,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混煤销售情况详见下表:

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混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2年原煤1560.77484.63756392.71

2023年原煤1463.50414.17606158.14

2024年原煤1495.70364.70545488.72

2025年1-7月原煤930.80278.31259067.19经计算,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混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取整)为(484.63+414.17+364.70+278.31×7÷12)÷(3+7÷12)=

398.00(元/吨)。

综上,本项目评估确定混煤不含税价格取398.00元/吨(取整取值)。结合

1-1-19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278.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18.00(=278.00+(398.00-278.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58.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取398.00元/吨。

根据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的产能置换协议,双方约定产能核增完成后,由国能新疆公司每年给重庆能源公司供应煤炭500万吨,供应期限为10年,新疆能源公司给予重庆能源公司核心客户价格优惠。经了解,国能新疆公司计划自2026年开始从黑山露天煤矿向重庆能源公司供应煤炭,供应期限10年,供应价格按长协核心客户价格结算优惠约10元/吨。本项目评估据此在2026年至2035年期间考虑上述因素。

(4)年销售收入计算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年销售收入=(1600.00-500.00)×398.00+500.00×388.00

=6318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

根据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黑山露天煤矿固定资产评估原值

222783.96万元,净值177485.76万元,在建工程7484.22万元,具体参见下表。

1-1-19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统计表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2587.1619486.49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61309.78128606.19

其中:采剥大坑90059.9970246.79

一号剥离干线(联络公路)3308.711356.57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26354.9424183.49

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4固定资产-井巷工程--

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35644.0027386.27

6固定资产-车辆2934.281861.38

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308.75145.43

小计222783.96177485.76

8在建工程—土建工程7170.007170.00

其中:采剥工程--

9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314.23314.23

10待摊投资--

11工程物资--

小计7484.227484.22

本项目评估将固定资产中采剥大坑、一号剥离干线(联络公路)归类为剥离工程,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剔除采剥大坑、一号剥离干线(联络公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后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在建工程中土建工

程归类为房屋建筑物,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归类为机器设备。在建工程中土建工程的后续投资通过各项目的合同概算额扣除已完成的投资额取值。

综上,本项目评估固定资产已投资原值取203913.25万元(其中:剥离工程93368.70万元,房屋建筑物71343.30万元,机器设备39201.25万元),净值取160786.49万元(其中:剥离工程71603.36万元,房屋建筑物59475.83万元,机器设备29707.30万元),后续投资取45338.0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3928.02万元,机器设备1409.98万元)。

1-1-19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25年8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均匀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

的评估明细表,黑山露天煤矿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4585.22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作为无形资产土地,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取14585.22万元。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

应的评估明细表,黑山露天煤矿软件评估值355.55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投资作为无形资产软件,按照10年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软件取355.55万元。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3)长期资产

本项目评估将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和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归类为长期资产。

根据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使用权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

应的评估明细表,黑山露天煤矿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评估值82145.94万元,其中: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托克逊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签

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评估值25813.87万元,租赁期限为2023年6月至

2028年6月;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托克逊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4月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评估值56332.07万元,租赁期限为2024年4月至2034年4月。本项目评估将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归类为长期资产,

1-1-19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按照租赁期限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长期资产(土地租赁)取82145.94万元。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是我国煤炭行业为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

置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旨在控制总产量、淘汰落后产能并促进产业升级。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的矿安综函〔2022〕82号文和矿安综函〔2024〕

79号文,黑山露天煤矿核增产能600万吨,需要办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据国

能新疆公司介绍,对于黑山露天煤矿核增产能600万吨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其中500万吨指标通过“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产能置换协议”实现,另外100万吨指标通过集团公司内的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已购买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100万吨)调拨给黑山露天煤矿后实现。根据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评估明细表”,红沙泉二矿向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购买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100万吨)评估值11886.79万元。本项目评估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归类为长期资产,按照评估计算年限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长期资产(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取11886.79万元。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636800.00×22%=140096.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

1-1-19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黑山露天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4年企业报表统计原煤产量1569.27万吨,2025年1~7月企业报表统计原煤产量994.80万吨。考虑到2024年原煤产量与评估用生产能力基本接近,且2025年1~7月并非一个完整会计核算年度,故本项目评估成本费用主要以2024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本项目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生产成本

1)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原煤产量1569.27万吨,制造成本中材料费单位成本为0.2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外购材料费取0.20元/吨。

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320.00(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电力费单位成本为0.92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0.92元/吨。

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472.00(万元)

3)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单位成本为4.83元/吨。据企业介绍,由于2025年同一集团公司控制下的宽沟煤矿资源枯竭,矿山人员需要分留,其中分留至黑山露天煤矿的人员为68人。因此本项目评估自评估基准日开始增加68人的职工薪酬,平均工资水平按30万元,社保及其他

1-1-19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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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提比例按56.62%。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6.83元/吨。

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10923.05(万元)

4)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项目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71343.30+43928.02)×(1-5%)÷30=3650.26

1-1-19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39201.25+1409.98)×(1-5%)÷12=3215.06(万元)

年折旧额=3650.26+3215.06=6865.31(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6865.31÷1600.00=4.29(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残(余)值86771.60万元。

5)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新财建〔2005〕280号),煤矿维简费由自治区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吨煤8.5元标准在成本中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

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单位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9600.00(万元)

6)井巷工程基金

1-1-19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单位井巷工程基金取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4000.00(万元)

7)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黑山露天煤矿为露天矿,因此本项目评估单位安全费用取

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8000.00(万元)

8)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修理费单位成本为0.05元/吨。经分析,由于近几年没有发生大修理支出,2024年修理费偏低,因此本项目评估按照机器设备投资原值与提存率估算,提存率取3%。据此估算的修理费单位成本=39201.43×3%÷1600=0.74(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修理费取

0.74元/吨。

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1184.00(万元)

9)剥离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露采工程费—剥离费单位成本为193.56元/吨,露采工程费—铲运费单位成本为4.64元/吨,露采工程费—穿爆费单位成本为1.47元/吨,2024年剥采比为9.33立方米/吨。根据“三合一

1-1-19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方案”,全矿平均剥采比在考虑储量备用系数后为10.23立方米/吨。根据企业提供的排产计划,2025年至2030年的剥采比分别为9.73立方米/吨、8.63立方米/吨、9.21立方米/吨、10.12立方米/吨、11.95立方米/吨、11.95立方米/吨。

2031年及以后的剥采比根据“三合一方案”推算后为10.21立方米/吨。则本项目评估剥采比为10.21立方米/吨时,单位剥离费取218.50元/吨(=(193.56+

4.64+1.47)÷9.33×10.21),2025年至2030年期间不同剥采比按照上述原则确

定年剥离成本费用。

则:

年剥离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剥离费

=409184.39(万元)

10)运输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运输费单位成本为6.65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运输费取6.65元/吨。

则:

年运输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运输费

=10640.00(万元)

11)煤炭筛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煤炭筛分费单位成本为1.9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煤炭筛分费取1.90元/吨。

则:

年煤炭筛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煤炭筛分费

=3040.00(万元)

12)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水土保持补偿费提取标准为剥离量×1.69+采煤量×1.00。则本项目评估剥采比为10.21立方米/吨时,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取

18.25元/吨,2025年至2030年期间不同剥采比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年剥离成本费

1-1-19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用。

则:

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

=33912.80(万元)

13)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根据“三合一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513.91万元(其中预备费61.68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7327.30万元(其中预备费

1332.12万元),本方案设计年限24.16年。据此计算的折合原煤单位环境治理

及土地复垦费=(513.91-61.68+27327.30-1332.12)÷24.16÷1600=0.68(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取0.68元/吨。

则:

年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

=1120.00(万元)

14)其他制造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其他支出包括征地及搬迁补偿费(单位成本6.18元/吨)、其他(单位成本6.68元/吨)、委托加工费(单位成本0.32元/吨)。则本项目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取13.18元/吨。

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21088.00(万元)

(2)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管理费用单位成本2.22元/吨,其中:

折旧及摊销单位成本0.04元/吨,职工薪酬单位成本2.07元/吨,其他管理费用单位成本0.12元/吨。

评估用无形资产土地投资为14585.22万元,根据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土地摊销费为0.23元/吨。评估用无形资产软件投

1-1-19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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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原值为355.55万元,按10年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软件摊销费为0.02元/吨。

评估用长期资产(土地租赁)为82258.29万元,在租赁期限内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长期资产(土地租赁)摊销费为9.56元/吨,到期后按照年摊销额作为租赁费用成本考虑。评估长期资产(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为11886.79万元,按评估计算年限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长期资产(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摊销费为0.19元/吨。

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管理费用取12.18元/吨,年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18547.04(万元)

(3)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销售费用单位成本9.47元/吨,全部为销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025年煤炭代理销售协议》,约定按照黑山露天煤矿销售收入总额(不含税)的3%(含税6%)收取手续费。

则本项目评估单位销售费用取11.26元/吨。

则:

年销售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17881.13(万元)

(4)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近三年单位研发费用平均为0.60元/吨,本次评估单位研发费用取0.60元/吨,则:

年研发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960.00(万元)

(5)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

1-1-19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0%,单利计息。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40096.00×70%×3.00%

=2942.02(万元)

折合原煤单位财务费用为1.84(2942.02÷1600.0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财务费用取1.84元/吨。

(6)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351.07元/吨、单位经营成本334.98元/吨;年总成本费用561713.73万元、年经营成本535969.44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燃气费、服务费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

1-1-19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82134.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煤炭筛分费)×13%+(剥离费+运输费)×9%+销售代理费×6%

=39643.30(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42490.70(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目前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项目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2124.53(万元)

(3)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因此本项目评估教育费附加费率取3%。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

=1274.72(万元)

1-1-19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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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因此本项目评估地方教育附加费率取2%。则: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2%

=849.81(万元)

(5)资源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修正),新疆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矿山实际也按8%缴纳资源税。因此本项目评估资源税税率取8%。则: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50544.00(万元)

(6)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包括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

同“外购材料费”,其他各项税金参考矿山2024年单位其他税金水平选取。

矿山2024年其他税金发生额合计3550.88万元,采出原煤1569.27万吨,单位其他税金为2.26元/吨。则,以2030年为例,年其他税金为3620.42万元。

(7)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具体范围为本办法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煤炭属于《矿种目录》所列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原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4%);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

1-1-19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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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以下原则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矿种目录》所列矿种,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2024(27)号),黑山露天煤矿截至2015年12月31日矿区内保有资源量161265万吨,依据新地学采告函〔2023〕028号文,30年拟动用资源量52675.57万吨,已动用资源量410万吨(已有偿处置)。根据《新疆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空白区资源量分割说明书》,空白区内共估算资源量640.5万吨。则黑山露天煤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161265-52675.57+640.5=109229.93(万吨),按照“三合一方案”设计的矿田总回采率估算未有偿处置可采储量=

70435.93÷151652.48×109229.93=50732.51(万吨),本项目评估对未有偿处

置资源量按照年销售收入的2.4%及销售转换系数0.89计算采矿权出让收益。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58343.94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

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西黑山露天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因此本项目评估2030年(含本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取15%,2030年以后企业所得税税率取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1-1-19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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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矿山“2024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允许抵扣的研发费用占矿山当年研发费用列支(扣除计入材料费金额)比例为94.00%,可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享受100%抵扣。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按此获批比例和100%加计扣除率计算,则:

企业所得税=(631800.00-561713.73-58343.94-960.00×94.00%)×15%

=1625.99(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项目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1-1-19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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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各风险,本项目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现有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四)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

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1号《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估算得“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14868.77万元。

针对屯宝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屯宝煤矿”现持采矿许可证范围保有资源储量共29973.6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9605.00万吨,控制资源量8177.80万吨,推断资源量2190.80万吨。

根据“屯宝煤矿”回采率计算表,2025年1-7月共计动用4煤层69.64万

1-1-19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吨,则评估基准日矿山保有资源量合计29903.96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

19535.36万吨,控制资源量8177.80万吨,推断资源量2190.80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初步设计变更”,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全部设计利用,推断资源

量(333)可信度系数设计为0.8。则本次评估参考设计,确定评估利用资源量

为29465.80万吨。

3、采选方案

矿井采用斜井—集中石门开拓方式,工业场地设在井田范围之外东南部。

全井田划分三个开采水平,五个采区,一水平标高+850m 一个采区(一采区),二水平标高+600m 两个采区(二采区三采区),三水平标高+200m 两个采区

(四采区五采区),目前井下一水平一采区已封闭,进入二水平开采。矿井现有

7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二水平主暗斜井、副暗斜井、行人暗斜井和回风暗斜井。主、副斜井布置在工业场地内,回风立井设在井田浅部中央。采区内煤层开采顺序为先采上层煤,后采下层煤的下行开采方式,同一煤层内先采上区段、后采下区段。根据不同煤层厚度,5、9、10、14-2、

15-1、15-2煤层采用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4、7、14-1煤层采用走向

长壁一次采全高综采采煤方法。井下采、掘工作面煤炭运输均采用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

屯宝煤矿干选工艺进行选煤,设计 TDS 入洗粒度为 200~50mm,剩余

50~0mm 进入干选车间进行分选。3~0mm 由干选车间脱粉筛进行脱粉,50~

3mm 粒度级进入干选车间 TGS 进行分选出块精煤,50~0mm 的粉煤和精煤混合

1-1-19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入末煤仓。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原煤经干选得到块煤(块精煤)和末煤等商品煤,主要根据不同客户需求用作动力煤。则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干选后的块煤和末煤或混煤。

5、采选技术指标

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和“初步设计变更”,经各煤层厚度分析,5、10、14-2、15-1、15-2为厚煤层,设计采区回采率75%;

4、7、9、14-1为中厚煤层,设计采区回采率80%,评估中参考设计选取采区回采率。

矿山选煤厂采用智能干洗,选煤环节无损失,矿山生产核算亦按选后商品煤进行核算。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初步设计变更”,矿井永久煤柱损失合计2031.25万吨,非永久保护煤柱损失合计1690.60万吨。将前述采区回采率及损失指标代入上式,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19585.58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评估对象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2021年7月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核定生产能力270万吨/年。2021年8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昌吉屯宝煤矿生产能力为270万吨/年。综上,本次评估依据最新公告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正常生产年份生产规模为27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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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初步设计变更”中储量备用系数1.4,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4。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19585.58÷1.4-20-120×2-150×2)÷270+4+5÷12

≈54.16(年)

根据矿山接续计划和设计,屯宝煤矿2025-2029年生产原煤70万吨、120万吨、120万吨、150万吨、150万吨,2030年达到270万吨/年,目前正在进行生产技改准备,结合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计算年限54.165年,自2025年8月至2079年10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中假设各产品当期全部对外销售,则年生产量即为销售量。

(3)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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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本次评估新疆地区原煤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

根据屯宝煤矿销售情况统计,2022年至2025年1-7月各期商品煤综合不含税价格分别为418.41元/吨、334.28元/吨、295.25元/吨、188.6元/吨,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323.15元/吨。另外,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189.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234.00(=189.00+(323.00-189.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279.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323.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以达产年2029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270.00×323.00=8721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本次评估各项资产投资额参考新疆昌吉市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进行选取。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股权转让评估目下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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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固定资产明细表,剔除待报废及闲置资产后,评估利用矿山现有固定资产投资如下表:

单位:万元已有资产评估值固定资产投资评估取值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序号类别类别后续投资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含税)

1固定资产93115.6652960.74固定资产93115.6652960.74

1.1井巷工程28517.9619203.34井巷工程28517.9619203.34

1.2土建工程32953.1319296.73土建工程32953.1319296.73

1.3机器设备31644.5714460.67机器设备31644.5714460.67

2在建工程6042.636042.63在建工程6042.636042.63

2.1井巷工程798.29798.29井巷工程798.29798.29技改工程

2.2土建工程3423.163423.16土建工程3423.163423.161955.86

2.3机器设备1821.171821.17机器设备1821.171821.17

根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改扩建新增60255.68万元(含税原值),其中井巷工程46567.81万元,房屋建筑物816.51万元,机器设备9103.68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3767.68万元;将其他工程费用分摊后,井巷工程49673.83万元,房屋建筑物870.97万元,机器设备9710.88万元,合计新增投资

60255.68万元。根据在建工程明细表,上述技改扩建项目已发生井巷工程支出

798.29万元(不含税),则后续投资支出为59385.54万元(含税),其中井巷工

程48803.69万元,房屋建筑物870.97万元,机器设备9710.88万元。

上述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投入,后续投资根据设计工程进度在2025年8月-2028年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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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评估值1178.87万元,则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确定为1178.87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确定其他无形资产为

510.04万元,则本次评估其他无形资产确定为510.04万元。

上述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算。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87210.00×22%=19186.20(万元)

流动资金按生产负荷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屯宝煤矿近年来均未达产,屯宝公司在历史年度成本费用水平基础上对评估基准日后达产成本水平进行了预测和完善,故未来的达产年成本费用参照“成本预测”(以下简称“成本费用预测表”)选取,考虑到达产前120万吨生产能力与2023年生产规模111万吨相近,且生产模式一致,达产前成本费用根据2023年生产成本进行调整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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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

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成本费用预测表”,达产年材料费3763.00万元,生产能力为270万吨,单位商品煤材料费为13.94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确定为13.94元/吨。正常生产年份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3763.00(万元)

(3)外购动力费

同“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动力费确定为

14.05元/吨。则:

年外购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动力费

=3792.36(万元)

(4)职工薪酬

同“外购材料费”,矿山预测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确定为65.33元/吨。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确定为65.33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17640.35(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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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井巷工程不计提折旧。

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36360.87+2826.83÷1.09)×(1-5%)÷30

=1233.55(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35074.95+9710.88÷1.13)×(1-5%)÷12=

3457.10(万元)

年折旧额=1233.55+3457.10=4690.65(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4690.65÷270=17.37(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含税原值)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63898.97万元。

(6)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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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2.5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00(=6.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00元/吨。

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900.00(万元)

(7)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75.00(万元)

(8)安全费用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四)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根据地质资料,屯宝煤矿为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各煤层均自燃-容易自燃且具有弱冲击地压危险。故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5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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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万元)

(9)修理费

根据“成本费用预测表”,预测修理费200万元/年,经沟通了解,由于大修理支出具有不确定性,仅预测了日常修理,未考虑大修理。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本次评估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重新估算。经计算,年修理费为1310.06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

4.85元/吨。

(10)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费根据2023年2月编制的《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静态投资总额14422.08万元,土地复垦总投资2115.48万元,合计16537.56万元。对应合计采出量

14425.13万吨,折合单位原煤1.15元/吨。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

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每吨可采单位支出相同,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1.15元/吨。

(11)运输费、装卸费、专业化服务费、外委服务费、设备租赁费

同“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运输费、装卸费、专业化服务费、外委服务费、设备租赁费分别确定为0.85元/吨、2.17元/吨、3.28元/

吨、8.38元/吨、9.06元/吨,上述费用合计23.74元/吨。

(12)其他制造费用

根据“成本费用预测表”,除上述成本费用,还有其他支出1014.78万元,折合单位其他支出3.76元/吨。则:

年外装卸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装卸费

=1014.78(万元)

(13)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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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摊销费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参考会计摊销方法确定。

当无形资产摊销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本次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多长于矿山服务年限,故土地摊销年限以矿山服务年限进行摊销(其中一宗地短于服务年限,按宗地剩余服务年限摊销再更新处理)。据前述无形资产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为

1178.87万元,矿山服务年限54.25年。经计算年土地摊销额为22.77万元。

其他无形资产510.04万元在10年内摊销完毕,经计算,其他无形资产年摊销费合计51.00万元

2)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支出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成本费用预测表”,本次评估研发费按700万元/年考虑,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研发费用确定为2.59元/吨。

3)其他管理费用

同“外购材料费”,管理费用扣除上述费用后,矿山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

7.11万元,本次评估将其视为固定成本,则单位其他管理费用确定为7.11元/吨。

经上述计算,以2030年为例,年单位管理费用合计9.97元/吨。则年管理费用为2692.94万元。

(14)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进行计算,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9186.20×70%×3%

=402.91(万元)

折合吨商品煤财务费用为1.49=(402.91÷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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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13.6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89.52元/吨;年总成本费用57695.23万元、年经营成本51170.30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

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机器设备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外委服务费+专业化服务费+设备租赁费)×进项税税率+不动产和动产可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

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和设备租赁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取13%。装卸费税率9%,运输费、外委服务费和专业化服务费税率为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等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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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1337.30(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运输费×9%+(装卸费+外委服务费+专业化服务费)×6%

=1715.26(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机器设备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5508.26(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实际城建税率为7%。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7%。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385.58(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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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1(万元)

(4)资源税根据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自2020年9月19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率(选煤)确定为5%。根据2024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煤”税目的原矿税率由6%修改为9%、选矿税率由5%修改为8%。矿山目前实际资源税率按8%缴纳,

故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8%估算。

以2030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6976.80(万元)

(5)其他税金

按照“成本预测表”,预测其他税金563.12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税金2.09元/吨。

(6)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煤的征收率为原煤矿产品收入的2.4%。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联合会《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屯宝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告知函(新矿联采告函[2020]005号),屯宝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主要参数如下: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资源储量(331+332+333)103250万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120.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371.19年,评估计算年限30年(无基建期)。根据无基建期120年和3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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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置出让收益对应可采储量为5040万吨,根据储量年报和生产统计,2019年7月至2025年7月累计采出222.18万吨,剩余可采储量为4817.82万吨。

评估基准日保有可采储量19585.58万吨,则未处置出让收益可采储量为14767.76万吨。根据煤炭出让收益征收率2.4%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规定的选煤收入转换系数0.89计算,开采未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资源量时,单位矿业权出让收益为6.90元/吨。

综上,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8202.09(=385.58+275.41+

6976.80+564.30)万元。

12、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87210.00-57695.23-8202.09)×25%

=5328.17(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

1-1-19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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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本项目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上述各风险,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累加后折现率确定为7.8%。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矿业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五)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

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0号《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估算得“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采矿权”

于2025年7月31日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144622.54万元,则本项目采矿权评估价值为零。

1-1-19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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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乌东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17375.58万吨(全部属探明资源量)。根据乌东煤矿2025年1~7月采动量统计表,2025年1~7月期间矿山动用资源量190.51万吨。因此评估用动用量取190.51万吨。

综上,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取117185.07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49061.93万吨,控制资源量41278.85万吨,推断资源量26844.29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

确定可信度系数。本项目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视同(331)和(332)处理,控制资源量参照(333)处理。

根据“初步设计”,该井田煤层赋存条件较简单,控制程度高,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利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0.8。因此各煤层评估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全部评估利用,探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8。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取111816.21(=49061.93+41278.85+26844.29×0.8)万吨。

3、采选方案

乌东煤矿目前为生产矿山,划为北区、西区和南区分区开采。

(1)北区

1-1-19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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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方式:在工业场地广场煤柱内布置主、副斜井各一个,在工业场地以南760米工业广场煤柱内布置一个回风立井。在+400米水平布置有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水仓、强排系统、井下消防材料库、候车室等。主斜井井口标高+737米,井底标高+400米,井筒垂深337米,井筒倾角16°,主斜井长度1275米,断面积15.6平方米,主斜井内设置台阶,为矿井第一安全出口。

副斜井井口标高+737米,井底标高+400米,井筒垂深337米,井筒倾角22°,副斜井长度898米,断面13平方米。担负矿井运料、排矸,内设台阶及扶手兼作进风井及安全出口。回风立井井口标高+763米,井底标高+575米,断面19.6平方米,倾角90°,垂深163米。兼做安全出口。

采区布置:北区为一双翼采区,沿采区石门双翼布置工作面。主、副斜井兼做采区上山,西翼走向1.9公里,东翼走向约3.4公里。采区接续顺序为先采B3-6 煤层,然后开采 B1-2 煤层;先开采东翼,然后开采西翼。北区已开采完+600 米水平,目前采煤工作面位于+575 米水平,开采 B3-6 煤层。

采煤方法:采用走向短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

回采北区时主、副斜井兼作采区运输及轨道下山。回风上山设计在 B6 煤层顶板岩石内,联通+575米水平总回风巷作为采区专用回风上山。

(2)南区

开拓方式:在工业场地广场煤柱内布置一个回风立井和一个副立井。在+400米水平布置有井底车场、等候硐室、采区变电所、永久避难硐室等。副立井:井筒直径7.0米,井口标高+800米,井底标高+402米,井筒长度约428米,断面积为38.48平方米。主要担负南区设备、材料、排矸、人员的提升任务和南区进风任务。回风立井井筒直径6.5米,井口标高+801.6米,井底标高+501米,井筒长度305.7米。断面积为33.18平方米,兼作安全出口。

采区布置:南区为一单翼采区,由于各煤层倾角均在83~89°间,为减少岩巷工程量,各采区轨道上山(和行人上山)和集中煤仓均布置 B1-2 或 B3-6 煤层中,区段石门仍为穿煤层石门。采区接续顺序为先采 B3-6 煤层,然后开采 B1-

2 层。南区+450 米水平以上已开采完毕,目前采煤工作面位于+425 米水平,B1-

2煤层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2493米,区段垂高25米。

1-1-19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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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方法:采用走向短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

回采南区时辅助运输系统经北区副斜井、+400米水平轨道石门、+400~

+500米水平轨道上山、+450米水平分层石门达到采煤工作面;主运输系统经北

区主斜井、+400米水平运输石门、+400~+500米水平集中煤仓与+450米水平

分层石门与工作面联通;回风上山设计在 B6 和 B2 煤层中,联通+500 米水平总回风巷作为采区专用回风上山。

(3)西区

开拓方式:在工业场地广场煤柱内布置主、副斜井各一个和回风立井一个。

在+418米水平布置有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井下消防材料库、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主斜井主要担负煤炭提升任务,兼作进风井。井筒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5.0米,墙高1.5米,净断面积17.3平方米,采用锚喷支护。倾角25°,至+418米水平斜长773米。副斜井主要担负矿井的矸石、材料、设备等辅助提升任务,兼作进风井。巷道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4.8米,墙高1.5米,净断面积

16.2平方米,采用锚喷支护。巷道倾角25°,至+418米水平斜长778米。回风

立井主要承担西区回风任务,井筒为圆形,净直径6.5米,净断面积33.2平方米,井筒长度258米,兼做安全出口。

采区布置:西区为一双翼采区,由于各煤层倾角均在83~89°间,为减少岩巷工程量,各采区轨道上山(和行人上山)和集中煤仓均布置 B1-2 或 B3-6 煤层中,区段石门仍为穿煤层石门。采区接续顺序为先采 B3-6 煤层,然后开采 B1-

2 煤层;先开采东翼,然后开采西翼。西区 B3-6 煤层+469 米水平以上已全部开采完毕,目前采煤工作面位于+443 米水平,B1+2 煤层采煤+443 米工作面走向长度1830米,区段垂高26米。

采煤方法:采用走向短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

回采西区时辅助运输系统经副斜井、+469米水平车场、+469米水平分层石

门与采煤工作面联通;主运输系统经主斜井、+418米水平转载煤仓、+418~

+443 米水平皮带上山、+443 米水平 B2 运输平巷、+443~+469 米水平采区煤仓、

+469 米水平分层石门与采煤工作面联通;回风上山设计在 B3 煤层中,联通+495米水平总回风巷作为采区专用回风上山。

1-1-19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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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东煤矿通过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洗选中心加工后外销,洗选中心管理乌东选煤厂和乌东西区(碱沟)选煤厂。乌东选煤厂设计采用块煤(200~

13(8)mm)重介浅槽分选,末煤(13(8)~0mm)不入洗工艺。乌东西区(碱沟)选煤厂设计生产工艺为矿井原料煤经筛分后,分成>100mm、100~

30mm、<30mm 三个筛分粒级。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确定产品方案为选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销售块煤、末煤或混煤等商品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区回采率

根据“初步设计”,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取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85%,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75%。因此评估按上述原则确定采区回采率取值,

其中:B1-2、B3-4、B3-6、B5-6、B6-1、B9、B10、B13、B16、B17、B18、B19、B21-29、

B24-27、B28-29、B30-1、B30-32、B31、B33-32、B39 煤层采区回采率取 75%;B8、B11-

12、B12、B14-1、B14、B15、B33、B34 煤层采区回采率取 80%;B7、B13-14、B14-2、B20 煤层采区回采率取 85%。

(2)商品煤(选煤)产率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入选原煤根据市场和客户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原煤产量与商品煤量基本接近。因此评估商品煤按混煤综合产率取100%。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永久煤柱损失为27889.67万吨、风井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损失为2834.00万吨,合计30723.67万吨。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取61461.63万吨。

1-1-19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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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乌东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600万吨/年。2023年原煤产量302.90万吨,2024年原煤产量301.40万吨,2025年1~7月原煤产量153.80万吨,近期产量未达到证载的生产能力。经向企业了解,不达产的主要原因是受到煤层地质条件的影响,实际开采中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根据企业提供的采掘生产接替计划,2025年产量310万吨,2026年产量300万吨,2027年产量300万吨,2028年产量300万吨,2029年产量350万吨,2030年及以后年度产量稳定在400万吨。综上,评估用生产能力取400万吨/年,2025年至2029年的产量按照上述生产接替计划确定。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地下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综合矿井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初步设计”中储量备用系数1.4,因此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4。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估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T=(61461.63–(156.20+300+300+300+350)×1.4)÷1.4÷400.00+4+

(5÷12)

=110.65(年)综上,评估计算年限取110.65年,自2025年8月至2136年3月。

1-1-19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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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生产的产品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产品煤产量。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选煤)商品煤量=400.00×100%

=400.00(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未来新疆煤炭价格受上述因素积极影响,整体价格表现会相对趋于乐观。

因此,本次评估新疆地区原煤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

根据企业提供的乌东煤矿财务资料,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商品煤(混煤综合价)销售情况详见下表:

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商品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2年选煤302.40432.86130897.21

2023年选煤303.00418.77126887.13

1-1-19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商品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4年选煤301.90340.48102792.25

2025年1-7月选煤143.60215.7730985.21经计算,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取整)为(432.86+418.77+340.48+215.77×7÷12)÷(3+7÷12)=

368.00(元/吨)。

综上,本项目评估确定商品煤不含税价格取368.00元/吨(取整取值)。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216.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267.00(=216.00+(368.00-216.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18.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取368.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以2030年为例,计算如下:

年销售收入=400.00×368.00

=1472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乌东煤矿固定资产评估原值

257310.47万元,净值169402.14万元,在建工程12197.07万元,具体参见下

1-1-19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表: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32907.0722843.35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79837.6943837.46

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4固定资产-井巷工程(不含原露天开采剥离与复垦)73654.9269614.10

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67906.1931284.03

6固定资产-车辆1978.901355.41

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025.70467.78

小计257310.47169402.14

8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其中:乌东煤矿井巷4285.244285.24

乌东煤矿土建7374.017374.01

9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537.82537.82

小计12197.0712197.07

本项目评估将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在建工程中井巷工程归类为井巷工程,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在建工程中土建工程归类

为房屋建筑物,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归类为机器设备。在建工程中土建工程的后续投资通过各项目的合同概算额扣除已完成的投资额取值。

综上,本项目评估固定资产(合并在建工程后)已投资原值取269507.53万元(其中:井巷工程77940.16万元,房屋建筑物120118.77万元,机器设备71448.61万元),净值取181599.20万元(其中:井巷工程73899.34万元,房屋建筑物74054.83万元,机器设备33645.04万元);在建工程后续投资取

21318.49万元(全部为房屋建筑物,不含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25年8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均匀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

1-1-19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

应的评估明细表,乌东煤矿(剔除闲置不可用)土地使用权评估原值40563.87万元,评估净值28972.35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土地原值取40563.87万元,净值取

28972.35万元。评估将无形资产土地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在

2061年、2111年分别投入无形资产土地原值作为更新投资,期末回收摊余值。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

应的评估明细表,乌东煤矿软件评估值108.58万元。本项目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作为无形资产软件,按照10年摊销。因此,本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软件取

108.58万元。评估将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147200.00×22%=32384.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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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乌东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

2024年企业报表统计原煤产量301.40万吨,2025年1~7月企业报表统计原煤

产量153.80万吨。经了解,2025年1~7月由于受到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春节放假等原因,产量异常。故本项目评估成本费用主要以2024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选取,2030年及其后生产规模提升后参考2024年实际成本费用和《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调整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

本项目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生产成本

1)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原煤产量301.40万吨,制造成本中材料费单位成本为15.05元/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矿井生产成本中材料费的固定成本比例为57%,可变成本比例为43%。评估用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外购材料费单位成本=15.05×301.40×57%÷400+15.05×43%=12.94(元/吨),则本项目评估400万吨时,单位外购材料费取12.94元/吨;当产量为300万吨时,单位外购材料费取15.05元/吨。

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5176.00(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1-19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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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电力费单位成本为9.05元/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矿井生产成本中燃料及动力费的固定成本比例为67%,可变成本比例为33%。评估用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单位成本=9.05×301.40×67%÷400+9.05×33%=7.56(元/吨),则本项目评估产量为400万吨时,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7.56元/吨;当产量为300万吨时,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9.05元/吨。

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3024.00(万元)

3)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单位成本为78.89元/吨。经向企业了解,由于该矿资源赋存的特殊性,煤层倾角较大,分三个工作面开采,产量在300万吨至400万吨期间的生产人员变化不大。因此本项目评估矿井生产成本中职工薪酬的固定成本比例按100%考虑。当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据此估算的职工薪酬单位成本=78.89×301.40×100%÷400=59.44(元/吨)。则2025年单位职工薪酬取78.89元/吨,2026年至2029年单位职工薪酬取59.44元/吨(其产量按照400万吨)。

据企业介绍,由于2025年同一集团公司控制下的宽沟煤矿资源枯竭,矿山人员需要分留,其中分留至乌东煤矿的人员为194人,目前主要安排矿山的开拓延深工作,预计到2030年转入开采生产。因此本项目评估自2030年开始考虑新增194人的职工薪酬,人均按照2024年平均工资水平25.22万元,社保及其他的计提比例按56.62%。

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31438.92(万元)

4)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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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项目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20118.77+21318.49)×(1-5%)÷30=

4478.85(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71448.61×(1-5%)÷12=5656.35(万元)

年折旧额=4478.85+5656.35=10135.19(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0135.19÷400.00=25.34(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

1-1-19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残(余)值136568.73万元。

5)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新财建〔2005〕280号),煤矿维简费由自治区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吨煤8.5元标准在成本中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

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单位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取3.0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2400.00(万元)

6)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单位井巷工程基金取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1000.00(万元)

7)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

1-1-19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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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乌东煤矿为井工开采,存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的情况,因此,本项目评估单位安全费用取50.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20000.00(万元)

8)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修理费单位成本为3.23元/吨。经向企业了解,2024年为企业设备的大修期,通常三年左右进行一次大修。

因此本项目评估将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年修理费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修理费。根据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矿井生产成本中修理费的固定成本比例为100%。据此估算的修理费单位成本=(2.98×302.00+1.54×302.90+5.17×301.40)÷3÷400

=2.44(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当产量为400万吨时,单位修理费取2.44元/吨,不同产量根据固定成本比例100%原则考虑。

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976.00(万元)

9)运输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运输费单位成本为0.87元/吨。根据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矿井生产成本中其他费用的固定成本比例为60%,可变成本比例为40%。据此估算的运输费单位成本=0.87×301.40×60%÷400+

0.87×40%=0.74(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当产量为400万吨时,单位运输费取

0.74元/吨,不同产量根据固定成本比例60%、可变成本比例40%的原则考虑。

则:

1-1-19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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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运输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运输费

=296.00(万元)

10)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根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适用期(10年)矿山地质环境灾害保护工程静态总投资

1336.12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56476.92万元,以上费用合计

57813.04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2699.53万元)。据此计算的折合原煤单位环

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57813.04-2699.53)÷10÷600=9.19(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取9.19元/吨。

则:

年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

=3676.00(万元)

11)其他制造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制造成本中其他支出包括生产车辆费(单位成本0.28元/吨)、地面塌陷补偿费(0)、租赁费(单位成本21.44元/吨)、

水土保持补偿费(单位成本1.08元/吨)、洗选加工(单位成本35.64元/吨)、劳务费(与生产经营无关,剔除)、生产准备中心(单位成本6.65元/吨)、物资供应中心(单位成本12.65元/吨)、其他(单位成本15.38元/吨)。根据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矿井生产成本中其他费用的固定成本比例为60%,可变成本比例为40%。上述费用中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单位成本计提,其他费用按照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比例调整。据此估算的洗选加工单位成本=35.64×301.40×60%÷400+35.64×40%=30.37(元/吨),据此估算的其他(生产车辆费、租赁费、生产准备中心、物资供应中心、其他)单位成本=56.40×301.40×60%÷400+56.40×40%=48.06(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当产量为400万吨时,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取79.51元/吨,不同产量根据固定成本比例60%、可变成本比例40%的原则考虑。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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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31804.00(万元)

(3)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年管理费用为0。经向企业了解,乌东煤矿属于非独立法人核算单位,未单独核算管理费用。评估用无形资产土地投资原值为40563.87万元,按50年进行摊销,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摊销费为2.03元/吨。评估用无形资产软件投资原值为108.58万元,按10年进行摊销,

据此计算的单位无形资产摊销费为0.03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当产量为400万吨时,单位管理费用取2.06元/吨。

则:

年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费用

=822.14(万元)

(4)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经向企业了解,乌东煤矿属于非独立法人核算单位,未单独核算销售费用,矿山发生的相关销售费用已计入生产成本中。

(5)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研发费用中根据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平均水平1659.12万元取值1660.00万元,据此估算的研发费用中单位其他成本为4.15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研发费用取4.15元/吨,则:

年研发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1660.00(万元)

(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中

1-1-19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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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0%,单利计息。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32384.00×70%×3.00%

=680.06(万元)

折合原煤单位财务费用为1.70(680.06÷400.00)元/吨。则本项目评估单位财务费用取1.70元/吨。

(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282.7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

248.13元/吨;年总成本费用113088.31万元、年经营成本99250.92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委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装卸吊运费、设备

租赁费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9%、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

1-1-196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9136.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

+运输费×9%+(委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装卸吊运费)×6%

=1419.69(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8428.00(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目前企业实际按照7%缴纳,因此本项目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7%。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589.96(万元)

(3)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因此本项目评估教育费附加费率取3%。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

=252.84(万元)

(4)地方教育附加

1-1-19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因此本项目评估地方教育附加费率取2%。则:

年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2%

=168.56(万元)

(5)资源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修正),新疆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矿山实际也按8%缴纳资源税。因此本项目评估资源税税率取8%。则: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11776.00(万元)

(6)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其他税金按乌东煤矿2024年实际应缴税费取值。则,2030年年其他税金为1401.28万元。

(7)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具体范围为本办法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煤炭属于《矿种目录》所列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原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4%);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

1-1-19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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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以下原则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矿种目录》所列矿种,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290号)、采矿权

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289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287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矿认字

(2004)第289号),乌东煤矿资源整合时已有偿处置的可采储量10080万吨(=2520×4)。根据国土资储备字〔2009〕29号文,乌东煤矿资源整合时保有资源储量128075.00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117185.07万吨。据此估算的累计动用资源储量10889.93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61461.63万吨,则累计动用可采储量=61461.63÷117185.07×10889.93=5711.59(万吨)。已有偿处置且未动用可采储量=10080-5711.59=4368.41(万吨),其剩余服务年限=(4368.41–(156.20+300+300+300+350)×1.4)÷1.4÷400.00+4+

(5÷12)=8.70(年)。因此尚未有偿处置资源量的剩余年限为101.96年,本项目评估对未有偿处置资源量按照年销售收入的2.4%作为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关于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的通知”,煤的选矿转化为原矿的转换系数0.89。则本项目评估以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基础再乘以转换系数0.89。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4188.64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项目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1-1-196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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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矿山“2024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允许抵扣的研发费用占矿山当年研发费用列支(扣除计入材料费金额)比例为65.00%,可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享受100%抵扣。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按此获批比例和100%加计扣除率计算,则:

企业所得税=(147200.00-113088.31-14188.64-1079.00×65%)×25%

=4805.43(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本次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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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各风险,本项目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现有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六)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

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2号《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估算得“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136007.55万元,则本项目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36007.55万元。

针对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23年储量年报”及其审查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总计242012.57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00841.89万吨;控制资源量100547.00万吨;推断资源量40623.68万吨。

1-1-196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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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初步设计”,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设计为0.9,本次评估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根据设计确定为0.9。

则根据“初步设计”,推断资源量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后,评估利用资源量合计237950.20(=100841.89+100547.00+40623.68×0.90)万吨。

3、采煤方案

准东露天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及生产情况确定采煤为单斗—卡车—坑内半移

动破碎机-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后续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需进一步研究单斗-自移式破碎机-胶带输送机-排土机或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机-胶带输送

机-排土机与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矿田沿煤层倾向划分采区,首采区位于矿田东南部。露天矿沿 B2 煤露头走向拉沟,沿倾向推进,然后向南转向,沿走向推进。在首采区确定之后,矿田中部及东北部煤层露头区域确定为二采区,剩余西部区域划分为三采区。

露天采场地表沿煤层走向已形成南北长约4700米,沿煤层倾向东西宽约

3100米,开采面积约1070公顷的地表境界,开采垂深已达252米,采场底部

原煤开采水平已降至+334米水平。采场北部已进行内排作业,内排面积422.7公顷,内排台阶10个,台阶高度≤32米,台阶宽度70-120米,台阶坡度33°,内排高度302米,内排量35000万立方米。现有排土场位于露天矿的东侧境界外的无煤地带,目前已经形成长约4390米,宽约2160米的外排土场,外排土场面积820.795公顷,排土台阶为6个,排土高度为120米。

1-1-196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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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生产系统现状包括地面生产一系统、二系统一期、块煤加工系统一期、二期,和第二套原煤破碎提升系统。煤经坑下第二套原煤破碎后,由第二套原煤提升系统,初破原煤由带式输送机提升至地表,通过地面转运带式输送机进入地面生产一系统和块煤加工系统,实现原煤生产完整的半连续工艺。

4、产品方案

根据“初步设计”和目前生产情况:准东露天煤矿原煤加工工艺主要是筛

分和破碎,并根据不同客户需求适时调整产品规格的商品煤,本次评估按综合产品确定为混煤。

5、采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露天开采煤回采率不应小于95%,根据“初步设计”,设计回采

率为96.68%,回采率水平符合该规定。故本次评估采煤回采率确定为96.68%。

设计露天开采剩余全服务期内平均剥采比5.45(对应可采储量),生产剥采比平均为5.995。根据生产持续计划2026年至2030年剥采比分别为2.57、2.85、

3.01、3.39、3.42。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境界外资源量13137.32万吨,压帮资源量

54073.48万吨,推断资源量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后,设计损失合计66404.44万吨。将前述采区回采率(96.68%)和设计损失代入上式,则,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65850.44(=(237950.20-66404.44)×96.68%)万吨。

根据2024年度储量年报和2025年7月回采率计算表,2024年(2024年动用可采储量3195.19万吨,回采率97.1%)至2025年7月(2025年动用可采储量1522.59万吨,回采率97.08%)累计动用4717.78万吨,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161269.04(=165849.70-3195.19×97.1%-1522.59×97.08%)万吨。

1-1-19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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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准东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35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500万吨/年,2023年实际生产能力为3511.03万吨,2024年2941.11万吨,

2025年按2550万吨组织原煤生产,本次评估生产能力确定为3500万吨/年。

考虑市场原因和矿山采煤自营的实施,矿山生产计划自2026年-2031年原煤产量由2600万吨逐渐至35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储量备用系数根据矿井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的不同取值范围为1.1~1.2。“初步设计”设计储量备用系数1.1,故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确定为1.1。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161269.04-15162.5×1.1)÷(3500×1.1)+5.42=42.98(年)故本次评估矿井服务年限为42.98年,根据企业排产计划,2026年-2031年由2600万吨过渡到3500万吨/年。

经测算,自2059年开采至三采区时由于剥采比高,目前技术经济指标下开采不经济,故本次评估计算期为2025年8月至2058年。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1-1-19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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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入=年产品的销售量×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中假设采出原煤全部对外销售,则年生产量即为销售量;

(3)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矿山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预测价格。

未来新疆煤炭价格受上述因素积极影响,整体价格表现会相对趋于乐观。

因此,本次评估准东煤矿商品煤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

根据准东煤矿销售情况统计,2022年至2025年1-7月各期商品煤综合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35.63元/吨、134.39元/吨、130.61元/吨、107.68元/吨,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130.00元/吨。另外,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考虑到2025年8-10月准东矿区市场价格尚无明显变化,均价为95-97元/吨,则本次评估2025年8~12月销售价格调整为96.00元/吨,2026年采用2025年1~10月实际价格确定为104.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15.00(=108+(130-108)÷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23.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130.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以2031年满产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3500×130.00=455000.00(万元)。

1-1-19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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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矿山固定资产明细表,剔除待报废及闲置资产后,评估利用矿山现有固定资产投资原值合计381975.16万元,净值合计258219.85万元,其中剥离工程原值104181.12万元,净值80219.46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190235.51万元,净值133948.09万元,机器设备原值87558.53万元,净值44052.29万元。

评估利用在建工程合计71290.1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0724.96万元(根据评估明细表,土建工程合计70724.96万元,其中包括了销售输运及装车系统、地面原煤转运破碎系统、地面生产二系统二期等新增项目,上述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5000万吨,在建投资合计52028.60万元,经规模指数调整后利用投资为

36420.02,在建待摊565.19万元。另外,根据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在建项目完工尚需追加房屋类投资36019.98万元(含税、其中设计规模5000万吨/年的项目后续投资12540.20万元,按规模指数进行调整利用8778.14万元),根据工程进度,上述后续投资于2025年后半年完工投入。

另外,矿山采购了采煤自营设备,正在进行组装并部分投入试运营,但设备款尚未支付和入账,根据采购合同,设备支出含税合计33459.50万元。

现有固定资产投资在基准日时点投入,后续设备支出于2025年8-12月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1-1-19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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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表,评估基准日矿山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6496.92万元,则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确定为6496.92万元。

(3)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矿山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为

492.47万元;长期待摊费用—采矿权用地及征地费为27.51万元。故本次评估

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合计为519.98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算。

则本项目满产后所需流动资金为:

455000.00×22%=100100.00(万元)

流动资金根据生产负荷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依据《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CMVS301200-2010),如一年期会计报表信息能够总体反映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或经过适当的调整可以总体反映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可以基于企业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信息确定矿业权评估用成本费用。

准东露天煤矿属于管理规范、财务报表齐全的矿山,其财务核算资料可以满足成本费用的选取。鉴于该矿处于由采煤外包转自营过渡中,规划2026年可实现采煤全部自营,目前自营设备已基本到位,部分已开展测试运营,部分正

1-1-19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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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组装,对未来成本影响主要体现在人工成本、燃料动力、修理费、折旧费、外包原煤运输费和设备租赁费等科目。基于此,本次评估在2024年实际成本费用基础上,考虑运营模式变化对成本费用影响进行相应的调整。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

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

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财务报表,2024年原煤外购材料费为1743.84万元,单位采煤外购材料费为0.59元/吨;故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确定为

0.59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以2031年满产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18621.74(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外购材料费”,采煤外委模式下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0.93元/吨;采煤自营后新增39台自卸车,12台挖机,4班两运转,根据工作小时和燃料价格(按不含税6.6元/升计算)测算后,新增燃料费用4.39元/吨,自营后燃料及动力费合计5.32元/吨。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确定为

5.32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8621.74(万元)

(4)职工薪酬

同“外购燃料及动力费”,采煤外委模式下单位职工薪酬3.35元/吨,年职工薪酬9859.68万元;采煤自营后新增51台采装运车辆,新增操作人员企业按1:4配比需新增204人,除此之外,2025年已正常新增的一般管理人员52人,

1-1-19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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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各岗位工资标准(25-30万元/年)和社保比例(56.62%)计算职工薪

酬需增加11621.20万元,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年职工薪酬确定为

21480.88元/吨,单位职工薪酬6.14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3500×6.14=21490.00(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已有矿建工程不计算折旧,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因此,本次评估将

2009年以后发生的机器设备扣除进项税额后计入机器设备资产。

1-1-19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以2031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256322.80+36019.98÷109%)×(1-5%)÷

30=9163.34(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87558.53+33459.50÷113%)×(1-5%)÷12

=9275.86(万元)

年折旧额=9163.34+9275.86=18439.20(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8439.20÷3500=5.27(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应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但矿山2059年开始开采三采区时由于剥采比较高矿山净现金流量转为净流出,故本项目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在2058年提前回收,回收金额为199700.40万元。

(6)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新疆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8.50元/吨标准计取,

1-1-19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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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井巷工程基金2.5元/吨,企业亦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2.5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00(=6×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00元/吨。

则:

年维简费=年原煤产量×单位维简费

=16200.00(万元)

(7)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年原煤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6750.00(万元)

(8)安全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准东露天煤矿为露天矿井,故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确定为5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13500.00(万元)

(9)环境恢复治理费根据2024年6月编制的《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一期采区 35.00Mt/a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设计环境恢复治

1-1-19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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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土地复垦总投资支出(扣除预备费)分别为777.45万元、2732.46万元,对应的采出量为87500.00(=3500×25)万吨,折合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0.04元/吨。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吨可采单位支出相同,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0.04万元。

(10)修理费

同“外购材料费”,考虑修理费用日常和大修理周期性,根据近3年单位修理费平均支出水平0.86元/吨选取;本次评估后续有追加机器设备,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本次评估追加机器设备的修理费按机器设备原值的3%选取,后续新增设备修理费经计算为0.25元/吨,合计1.11元/吨。故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修理费为1.11元/吨。

(11)运输费、外委服务费和专业服务费

同“外购材料费”,企业目前单位运输费(外委采煤运输)、外委服务费和专业服务费分别为4.13元/吨、1.24元/吨、0.01元/吨,其中2026年采煤自营后,外委运输费不再支出,外委服务项目减少,服务费由年3638.21万元下降为1562.96万元。故本次评估达产年单位外委服务费和专业服务费确定为0.45元/吨、0.01元/吨。

(12)外包剥离费矿山根据2025年9月新签订的2025年至2027年两个标段(一标段基础含税单价10.6966元/立方、二标段基础含税单价10.41元/立方,税率9%)外包剥离工程(包括铲运)合同,经运距和高程调整测算,单位剥离10.698元/立方,不含税单价为9.81元/立方;另外,目前矿山单位含税钻爆费3.49元/立方,不含税为3.20元/立方。不含税单位剥离费为13.01元/立方。以2031年剥采比

2.60为例,年剥离费用合计为118391.00(=13.01×2.60×3500)万元

(13)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直接成本,根据矿山财务报表,同“外购材料费”,扣除自营后不需要的设备租赁费后,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

1.42元/吨,年其他制造费用397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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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摊销费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参考会计摊销方法确定。当无形资产摊销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本次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略长于矿山服务年限,故土地摊销年限以矿山服务年限进行摊销。据前述无形资产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为6496.92万元,矿山计算服务年限33.42年。经计算年土地摊销额为

194.42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27.51万元)和其他无形资产(492.47万元)在10年内摊销完毕,经计算,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年摊销费合计52.00万元。

土地使用权、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单位原煤摊销费合计0.07元/吨。

2)研发费用根据企业财务报表并结合以往和2025年发生水平(2022-2025年7月分别为282.92万元、321.3万元、1112.01万元和261万元),考虑到研发费用支出的不确定性,除2024年发生稍高外,其他年度基本保持在300万元左右,同时,2025年预算研发费支出亦为300万元,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确定为300万元/年,

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研发费用确定为0.09元/吨。

3)其他管理费用

同“外购材料费”,管理费用扣除上述费用后,矿山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

0.75万元,本次评估将其视为固定成本,则单位其他管理费用确定为0.75元/吨。

经上述计算,以2031年为例,年单位管理费用合计0.90元/吨。则年管理费用为3156.82万元。

(15)销售费用

矿山商品煤销售由新疆能源负责代理销售,并按销售不含税价格收取3%

1-1-19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销售公司向准东煤矿开具含税6%的增值税发票)的销售代理费,本次评估考虑销售代理费用为3.68元/吨(不含税)。其他销售费用同“外购材料费”选取原则确定为1.07元/吨。则单位销售费用合计为4.75元/吨。

(1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进行计算,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00100.00×70%×3%

=2102.10(万元)

则吨煤财务费用为0.60(=2102.10÷3500)元。

(1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1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73.87元/吨、单位经营成本62.43元/吨;年总成本费用258529.26万元、年经营成本218491.55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

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机器设备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剥离费+外委服务费+销售代理费+运输费)×进项税税率+不动产动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1-1-19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

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剥离费、外委服务费、销售代理费、运输

费之和为税基,其中外委服务费和销售代理费税率为6%,剥离费和运输费税率为9%,其他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和运输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以2031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59150.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专业化服务费)

×13%+销售代理费×6%+(剥离费+外委服务费)×9%+机器设备可抵扣进项

税额=14702.85(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机器设备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33064.54(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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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1653.23(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1653.23(万元)

(4)资源税根据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自2020年9月19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率(选煤)确定为5%。根据2024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煤”税目的原矿税率由6%修改为9%、选矿税率由5%修改为8%。矿山目前实际资源税率按8%缴纳,故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8%估算。

以2031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36400.00(万元)

(5)其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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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同“外购材料费”,2024年其他税金发生额为

18539.2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经税务核定为5.0697元/吨),采出原煤

2941.11万吨,单位其他税金为6.30元/吨。

以2031年为例:

年其他税金=年原煤产量×单位其他税金

=22062.20(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煤的征收率为原煤矿产品收入的2.4%。

根据“《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告知函”(新地学采告函[2022]036号),北京中同华矿业咨询有限公司对准东煤矿进行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评估计算年限为30年,拟动用资源量为

93799.15万吨,2022年4月-2025年7月累计动用资源量10888.70万吨,已缴

纳出让收益剩余资源量为82910.45万吨,根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

237294.79万吨和可采储量161269.04万吨占比计算,已缴纳出让收益剩余可

采储量56347.16万吨,未处置出让收益可采储量为104921.87万吨。根据煤炭出让收益征收率2.4%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规定

的选煤收入转换系数0.89计算,开采未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资源量时,单位矿业权出让收益为2.78(=130×3500×2.4%×0.89÷3500)元/吨。

综上,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61768.66(=1653.23+1653.23+36400.00+22062.20)万元。

12、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

1-1-19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准东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

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矿山“2022-2024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允许抵扣的研发费用占矿山当年研发费用列支(扣除计入材料费金额)比例平均为52.16%,可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享受100%抵扣。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按此获批比例和100%加计扣除率计算。

以2031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455000.00-258529.26-61768.66-300.00×52.16%)×

25%

=33636.40(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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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项目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上述各风险,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累加后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假设准东露天煤矿按照规划可以取得产能储备矿山相关资格,免于实施产能置换

(3)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5)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1-1-19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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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6)不考虑现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三、乌海能源

(一)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采矿权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为

80844.49万元,则“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结论为80844.49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零捌佰肆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

针对公乌素三号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21937.04万吨(非压覆区19694万吨,拟建东乌铁路压覆1628.04万吨,西鄂保护区压覆615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

(121b)7918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6265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7551.04万吨,氧化煤203万吨。

根据矿山提供的“公乌素煤矿历年动用量情况说明”,2019年1月至2025年7月公乌素煤矿共动用16煤层资源量801.66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506.57万吨、控制资源量249.33万吨、推断资源量45.76万吨。

则,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21135.38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

7411.43万吨,控制资源量6015.67万吨,推断资源量7505.28万吨,氧化带

资源量203.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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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资源量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可研报告”,5煤和7煤东部资源因东乌铁路穿过,按要求留设了压覆煤柱,无法开采;因可采区分布范围、可采性、上下煤层的压茬关系,下部煤层的开采对这两层煤造成了破坏,剩余资源的大部分区域无法进行开采,造成剩下的资源为零星赋存,工作面布置困难,开采经济效益不高,因此设计暂划归为次边际经济资源量,不计入工业资源量中。其余煤层氧化带保有资源量

203.00万吨,“可研报告”未纳入可利用资源量。

综上,本次评估依据“可研报告”,5煤、7煤和其余煤层氧化带资源量暂不利用。

根据“可研报告”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为0.80。本次评估依据“可研报告”选取。

扣除东乌铁路和西鄂保护区压覆资源量及上述暂不设计利用资源量,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17195.29万吨。

3、开采方案

(1)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现有两个工业场地,分别位于井田北部及南部。

在南区风井场地新建南区回风立井,利用已有的主斜井、副斜井、进风井、北区回风井和缓坡副斜井,原煤出井口后经皮带栈桥及原煤仓直接进入矿井地面生产系统。利用已有的南区辅运大巷,并将原运输大巷改造为回风大巷,联通

221采区回风上山与北区回风斜井,在运输下山与主斜井之间布置南区胶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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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巷。

全井田划分 2 个水平采用上下山开拓,水平标高分别为+1000m 水平和+730m 水平;+1000m 水平为已有开拓水平,该水平以上已开采结束;+730m水平(深部)采用上下山开拓。

矿井划分为5个采区,其中上煤组(9煤和12煤)划分为2个采区,分别为111采区、121采区,下煤组(16煤和17煤)划分为3个采区,分别为211采区、221采区和222采区。

采用长壁式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法。

(2)矿井运输

井下主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

(3)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销售实际,公乌素煤矿产品方案确定为原煤。

5、采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其中采用一次采全高的厚煤层不应小于80%。

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内蒙乌海焦煤和肥煤为稀缺煤种。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

根据“可研报告”,设计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8%,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3%,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为78%,故本次评估采区回采率参照“可研报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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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可研报告”,设计矿井永久煤柱损失2625.00万吨;保护煤柱618.00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1249.78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公乌素煤矿”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270.00万吨/年,“可研报告”设计生产规模亦为270.00万吨/年,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27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0~1.50。“可研报告”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40,故本次评估参考“可研报告”确定储量备用系数1.40。

矿山属于改扩建生产矿山,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乌海能源公司2025~

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改扩建期公乌素煤矿2025年生产规模3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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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生产规模100万吨/年、2027年生产规模180万吨/年、2028年生产规模

205万吨/年、2029年达产生产规模270万吨/年。

则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11249.78-(5.05+100+180+205)×1.40]÷(270.00×1.40)+3+

≈31.36(年)

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31.36年,自2025年8月~2056年12月。其中:

2025年8月至2028年12月为改扩建期,2029年达产。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各种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原煤销售量为270.00万吨。

(3)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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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0%。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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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展望2024年,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

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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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0%,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动

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2021~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1-1-19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6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用煤的稀缺性及煤炭价格趋势和本次评估乌海地区煤矿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

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

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公乌素煤矿为改扩建矿山,原建设有配套洗煤厂。根据乌海能源公司综合管理部下发相关会议纪要,2025年1月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洗煤厂从矿山剥离,与老石旦煤矿配套洗煤厂重组为国能乌海能源海南煤炭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加工厂”)独立经营。自此之后公乌素煤矿采出

1-1-19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原煤销售至乌海能源各下属洗煤厂,其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基本可视为市场价。公乌素煤矿目前仅有16煤销售价格,根据销售数据,2025年3~7月16煤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2.94元/吨。

考虑到公乌素煤矿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临近矿山价格走势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苏海图煤矿与公乌素煤矿距离较近,近几年一直销售原煤,煤种为炼焦用煤,且近几年煤质亦较为稳定,故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苏海图煤矿销售原煤价格趋势推算各煤层长期均价。根据统计近三年一期商品煤不含税价格及推算的16#煤价格如下:

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公乌素16煤不含税价格时期备注(元/吨)(元/吨)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

2025年3~7月427.73232.94

当期441.37240.37

三年一期800.93436.19

鉴于公乌素煤矿除16煤外,可采煤层还有9、12、17煤。本次评估参照“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所参照煤价的质量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供冶炼用的洗精煤和一般用户的质量比价系数按其煤种、品种、灰分、水分、硫分、块煤限下率的质量比价率计算。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比价项目如下:

名称9煤层比价系数12煤层比价系数16煤层比价系数17煤层比价系数

灰分比价27.8190.4021.84106.0026.7292.8023.89100.00

煤种比价1/3焦煤118.001/3焦煤118.001/3焦煤118.001/3焦煤118.00

品种比较原煤108.00原煤108.00原煤108.00原煤108.00

水分比价0.91100.001.03100.000.71100.000.69100.00

硫分比价1.31100.001.97100.002.95100.002.98100.00

比价系数115.21135.09118.26127.44

1-1-19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参照上述文件,根据16煤实际销售价格,利用各煤层比价系数调整各煤层销售价格。本次评估按各煤层可采储量的占比计算综合价预测未来年度煤价,经计算,公乌素煤矿2025年1~7月综合煤层不含税价格为243.89元/吨,三年一期综合不含税价格为442.57元/吨。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经计算,本项目评估2025年8月~2026年12月销售价格确定为244.00元/吨(取整,下同),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10.00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76.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煤炭销售价格确定为443.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270.00×443.00=11961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公乌素煤矿为改扩建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固定资产和未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1)现有已投固定资产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我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本公司同一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公乌素煤矿已投固定资产如下表:

1-1-19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评估基准日已投资评估值评估利用固定资产序号项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合计71827.9049634.4472924.3350730.87

1井巷工程4264.221701.335209.302646.41

2建筑工程26040.4119822.9126050.6419833.14

3机器设备41523.2728110.2041664.3928251.32

二在建工程1096.431096.43

1井巷工程850.08850.08

2机器设备60.9060.90

3其他费用185.45185.45

注:与产品价格口径保持一致,固定资产中涉及洗煤厂相关资产予以剔除;待报废资产、非生产用资产与矿山生产无关,予以扣除。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2)后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可研报告”,矿山技术改造(矿井)建设项目总造价为94108.37万元,其中:矿建工程37037.18万元、土建工程3988.88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7850.27万元、安装工程13425.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51.02万

元、工程预备费8135.25万元、建设期利息4620.61万元。

根据“在建工程—后续支出情况表”,矿山技术改造项目已投入其他费用(前期编制可研费用)185.45万元(含税,税率6%)。

本次评估将建设工程投资中的矿建工程归入井巷工程、土建工程归类房屋构筑物,机电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归为机器设备,其他费用中将土地使用费归入无形资产,剔除财务费用后按比例分摊至三类资产中,工程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不纳入评估计算。扣减已投资产,经计算,2026年8月~2028年12月还需投资81167.06万元。

*根据关于“乌海能源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北区辅运系统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国乌发[2023]65号),缓坡斜井工程总运输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总造价为7316.83万元,其中:矿建工程4278.33万元、土建工程529.82万元、机电设备工程446.79万元、安装工程506.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2.98

万元、工程预备费467.22万元,建设期利息174.98万元。

1-1-19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北区辅运系统改造项目井巷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固定总价3396.37万元(含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情况表”,井巷工程已投资850.08万元(不含税,税率9%)。则,辅运系统改造项目于2025年8月~2027年还需投资4848.81万元(含税)。

综上,本次评估后续新增固定资产合计86015.87万元,其中:井巷工程

44671.86万元,房屋建筑物5105.07万元,机器设备36238.94万元。

本次评估后续新增矿井技改固定资产根据“可研报告”和“开采情况说明”

中投资计划表按比例分别于2026年8月~2028年12月投入,其他后续新增固定资产根据“在建工程—后续支出情况表”分别投入。

(3)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公乌素煤矿现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为2809.73万元。故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费为2809.73万元。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软件、专利)评估结果为304.22万元。

本次评估将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

1-1-19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以2029年为例:

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119610.00×22.00%=26314.2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公乌素煤矿为拟扩建生产矿山,2025年计划原煤产量30.00万吨、2026年计划原煤产量100.00万吨、2027年计划原煤产量180.00万吨、2028年计划原

煤产量205.00万吨、2029年计划达产,达产年原煤产量270.00万吨。改扩建期至达产期企业根据当前经济水平合理编制了预算经营情况表。“可研报告”中设计的达产年总成本为“费用要素法”与“预算经营情况表”中达产年总成本(制造成本法)相近,考虑成本归集的统一性,本次评估改扩建期至达产期均依据企业预测成本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公乌素煤矿“预算经营情况表”,2025年8~12月原煤产量5.05万吨,发生材料费用934.43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185.04元/吨;2026年原煤产量10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3545.49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

35.45元/吨;2027年原煤产量18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5637.60万元,折合

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31.32元/吨;2028年原煤产量205.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

6420.6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31.32元/吨;2029年即达产年原煤产

1-1-20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量27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8456.40万元,折合单位外购材料费31.32元/吨。

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为31.32元/吨。

以2029年为例,下同。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8456.4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36.49元/吨。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9851.82(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未来各年度人员定额以及工资计划,企业对2025年8月~2031年各年职工薪酬进行了预测,2032年后基本维持2031年水平不变。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算经营情况表”,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

2029年职工薪酬总额为22838.96万元,单位职工薪酬为84.59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1-1-20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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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29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26050.64+5105.07÷1.09)×(1-5%)÷30

=973.25(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41664.39+36238.94÷1.13)×(1-5%)÷12

=5837.29(万元)

年折旧额=973.25+5837.29=6810.54(万元)

单位折旧费=6810.54÷270.00=25.22(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33年、2045年更新投入原有机器设备(含进项税)47080.76万元,在2041年更新新增机器设备(含进项税)36238.94万元。

1-1-20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33年、2045年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值

2083.22万元,在2040年回收新增机器设备残值1603.49万元。

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44897.64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公乌素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矿山实际安全费用按15.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单位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

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405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为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简费按照9.50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企业实际按上述标准计提,故本次评估亦按上述标准计提。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9.50-2.5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

1-1-20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89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675.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评估改扩建期取单位修理费0.51元/吨,后

续新增投资,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后续新增投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经计算,新增投资年修理费为962.10(=36238.94÷1.13×3.00%)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

3.56(=962.10÷270.00)元/吨,则未来达产年修理费为4.08(=0.51+3.56)元/吨。本项目评估单位修理费为4.08元/吨。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1101.10(万元)

(10)装卸运输费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装卸运输费4.09元/吨。

年装卸运输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装卸运输费

=1104.45(万元)

(11)公共事业费

公共事业费为矿山物业费用。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公共事业费1.55元/吨。

年公共事业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公共事业费

1-1-20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17.24(万元)

(12)取暖费、水费、检验检测费

取暖费主要为冬季取暖费用,水费主要用于矿山正常生产用水费用,检验检测费主要为原煤煤质化验费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取暖费、水费、检验检测费分别为1.16元/吨、0.44元/吨、1.61元/吨。则年取暖费、水费、检验检测费为865.00万元。

(13)设备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为矿山向乌海能源公司租赁采掘设备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设备租赁费16.26元/吨。

年设备租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设备租赁费

=4389.51(万元)

(14)专业化服务费

专业化服务费为材料服务费、矿山救护费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专业化服务费5.34元/吨。

年专业化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专业化服务费

=1441.80(万元)

(15)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根据2021年1月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表,设计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总投资支出分别为314.99万元、

10255.24万元,预备费分别为1.30万元、293.76万元,对应的采出量为

8647.14(=12106.00÷1.40)万吨,折合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

1.19元/吨。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吨可采单位

支出相同,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321.30万元。

(16)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矿山委托第三方编制各种设计报告的费用等。同“(3)外购燃料

1-1-20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技术服务费3.61元/吨。

年技术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技术服务费

=974.70(万元)

(17)其他费用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其他费用2.33元/吨。

年其他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630.00(万元)

(18)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水

土保持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重新计算。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则扣除上述费用后折合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4.20元。则:

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1134.00(万元)

2)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项目取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13.82元/吨。

年管理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职工薪酬

=3731.79(万元)

3)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1-1-20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则,原有土地使用权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后续新增土地使用权按矿山剩余计算年限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账面剩余平均年限6.67年进行摊销。

以2029年为例: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2809.73÷31.36=89.59(万元)

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304.22÷6.67=38.03(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127.61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0.47(=127.61÷270.00)元/吨。

4)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则本项目取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2.00元,年水土保持补偿费540.00万元。

则管理费用合计为5533.40(=1134.00+3731.79+127.61+540.00)万元。

(19)研发费用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后续研发费用预计情况”,预计后续乌海能源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根据销售收入0.16%计算。则以2029年为例,本项目年研发费用为

191.38万元,单位研发费用为0.71元/吨。

(20)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公乌素煤矿原煤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统一销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结算价款扣除铁路运杂费(不含税)的1%计算,故本次评估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以2029年为例,经计算,年销售费用1196.10万元,折合单位费用4.43元/吨。

(21)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

1-1-20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估值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26314.20×70%×3.00%

=552.60(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2.05(=552.60÷270.00)元/吨。

(22)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29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71.45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37.71元/吨;年总成本费用73291.30万元、年经营成本64180.55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装卸、运输费+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水电费+设备租赁费+专业化服务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1-1-20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装卸、运输费、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

费、取暖费、水费、设备租赁费、专业化服务费之和为税基,装卸、运输费、取暖费、水费税率为9%,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专业化服务费税率为6%,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外委服务费、装卸、运输费、公共事业费、化验、设计费、取暖费、水费、设

备租赁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19610.00×13%

=15549.30(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装卸、运输费+取暖费+水费)×9%+(专业化服务费+公共事业费+化验、设计费)×6%

=3394.94(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15549.30-3394.94-0-0

=12154.36(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0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

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12154.36×5%

=607.72(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12154.36×5%

=607.72(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本项目产品销售为原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10%估算。以2029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119610.00×10%

1-1-20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1961.00(万元)

(5)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2023]1055号),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00%;2024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0%。则以2034年为例,本次评估确定正常年份水利建设基金费为60.77(=12154.36×0.50%)万元。

(6)其他税金

主要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本次评估列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根据企业实际财务报表,公乌素煤矿2024实际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分别为151.13万元、135.86万元;除房产税和土

地使用税实际缴纳其他税费为359.57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税费为2.37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其他税金为926.89(=151.13+135.86+2.37×

27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4164.10(=607.72+607.72+

11961.00+60.77+926.89)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乌素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1-20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矿山目前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为8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80%计算。

以2029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119610.00-73291.30-14164.10-153.10)×15%

=4800.22(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资产评估准则,本次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

1-1-20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建设期、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及预测经营成本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采矿权的采矿许

可证有效期限至2031年12月1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第241号令、国务院令第653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本次评估矿山技改期和达产期成本费用的选取主要参考神华集团海勃

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预算经营情况表数据取值,技改期和达产期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3)根据《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改建项目(扩大开采标高)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保障矿山技改期间的矿井生产能力,减

1-1-20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少矿井生产“空档期”,在技改期间实施连采连充膏体充填开采技术项目。技改完成后正式生产时,不再使用该开采技术,待后期开采边角煤和压覆煤时再利用。企业关于“公乌素煤生产现状”表述矿山仅技改期2028年和2029年采用连采连充开采工艺,但未预测连采连充开采成本,也未制定后期连采连充开采计划。鉴于此,考虑连采连充还需增加相应的投资,对应的成本无法获取,本次评估矿山技改期不考虑连采连充开采工艺,亦不考虑连采连充投资及可享有的资源税优惠。

(4)依据2021年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神华集团海勃湾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合同编号:1500022021C006),公乌素煤矿应缴纳出让收益 111769.25 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已缴纳出让收益58120.01万元,剩余未缴纳出让收益

53649.24万元,分别于2026年至2031年分期缴纳。

(5)根据“可研报告”,设计可采煤层分别为9、12、16、17煤,目前安

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9、12、16煤,本次评估依据“可研报告”假设未来17煤可以取得合法开采手续。

(6)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

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本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7)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8)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可研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可研报告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9)本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1-1-201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

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11)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

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采矿权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39079.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玖仟零柒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乌达矿区黄白茨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2025年1月霍林郭勒市三鼎测绘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黄白茨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

技术参数主要依据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2月编写的《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书、企业实际资料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

掌握的资料确定.针对黄白茨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黄白茨煤矿采矿权范围内(标高+1149-+750)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8506 万吨(含+950-+750m 水平高硫煤457万吨),其中保有的资源储量为6431万吨(含高硫煤926万吨),消耗的资源储量为 1618 万吨。另外在+950-+750m 标高范围内有高硫煤(9、10 号煤)457 万吨,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264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

1-1-201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源(333)193万吨。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及审查意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范围内(1149~750m)累计查明资源量 8506 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6412.50 万吨(含+950-+750m 标高范围高硫煤,高硫煤 1105.8 万吨),其中探

明资源量(TM)为 903.7 万吨(高硫煤 388 万吨),控制资源量(KZ)2190.8万吨(高硫煤 357.8 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 3318 万吨(高硫煤 360 万吨)。

根据企业提供的统计表,2025年1-7月底累计动用资源量37.72万吨(全部为 KZ 资源量),其中:13 上 2 动用量为 11.01 万吨;9 号煤动用量为 26.71万吨。则扣减期间动用量,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6374.78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开采范围煤层号

TM KZ TD 合计

9

10388.00216.30167.00771.30

12216.70633.00694.001543.70

13上2383.99425.00808.99

1149m~750m 13 359.00 359.00

15299.00805.00317.001421.00

16692.00692.00

17471.00471.00

小计903.702038.293125.006066.99

977.7923.00100.79

950m~750m 10 37.00 170.00 207.00

小计114.79193.00307.79

合计903.702153.083318.006374.78

注: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950m~750m 高硫煤未纳入保有资源量中,但该部分资源在“开发利用方案”中设计利用,且已缴纳出让收益金,企业亦在开采中,故本次评估亦将其纳入保有资源范围。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

1-1-20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111b)、(121b)和(122b),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8,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为0.80。

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5711.18(=903.70+2153.08+3318.00×0.80)万吨。

3、开采方案

黄白茨煤矿采用井工开采方式,斜井单水平开拓,工业场地内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进风行人斜井等三条井筒。在十号风井场地布置有一条回风斜井,南风井场地布置有一条回风立井。根据矿井开拓方案,全矿划分为一个水平(+950m 水平)。

黄白茨煤矿9、10和12号煤层现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结合该井田煤层赋存特征以及矿井生产实际,包括拟增设采矿权扩界区在内的后续开采方法与目前相同。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与对角混合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由主井、副井、通风行人斜井进风,十号回风井和南回风立井回风。其中:十号回风井服务于北采区;南回风立井服务于南采区。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销售实际,黄白茨煤矿产品方案确定为原煤。

5、采煤技术指标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

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黄白

1-1-20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茨煤矿各开采煤层均属于稀缺煤类,故本次评估确定薄煤层(13、16和17号煤层)采区回采率88%,中厚煤层(9、10、13上2和15号煤层)采区回采率

83%,厚煤层(12号煤层)采区回采率78%。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永久煤柱损失为625.00万吨(推断资源量已经可信度调整,下同),保护煤柱损失为491.00万吨。

另该矿工业场地及主要井巷煤柱属矿井后期可回收利用的临时煤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临时煤柱(工业场地及主要井巷煤柱)后期按60%回收,故本次评估据此确定保护煤柱回收率为60%。

将上述参数代入,则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为4107.69万吨,以12号煤层为例,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12号煤层可采储量=(1404.90-169.00-191.00)×78.00%+191.00×

60%=929.62(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能力及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均为180.00万吨,依据“乌海能源公司2025年-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2025年矿山年产130万吨,预计2026年起可达产即年产180万吨,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8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1-1-20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该矿的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主要可采煤层属较稳定~稳定类型,勘查类型为一类二型,高瓦斯矿井,开采技术条件总体属中等类型,“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4,则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40。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2025~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黄白茨煤矿2025年生产原煤130万吨,2026年达产,生产原煤180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4107.69 ÷1.40 )-57.22 ]÷180.00 +(5÷12)=16.40 (年)

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16.40年,自2025年8月至2041年12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假设采出原煤全部销售,则2025年原煤产量为130万吨,自2026年起,正常年份原煤产量为180万吨,产量即为销售量。

(3)商品煤(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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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

1-1-20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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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展望2024年,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年~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

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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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2012年至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

动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2021年~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

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年~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1-1-20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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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

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

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

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7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煤的稀缺性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

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

1-1-20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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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

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黄白茨煤矿为生产矿山,原建设有配套洗煤厂,2024年,矿山配套洗煤厂从矿山剥离,与原五虎山煤矿配套洗煤厂重组为乌达洗煤公司(以下简称“乌达洗煤厂”),并独立运营。自此之后黄白茨煤矿五虎山煤矿采出原煤销售至乌海能源各下属洗煤厂,经咨询销售部门,其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基本可视为市场价,因此,本项目评估原煤销售价格依据企业实际销售价格确定。

近两年黄白茨煤矿仅有9号、12号和13号煤销售价格,但9号煤和12号煤销售周期较短,参考性不强,故本次未予利用。根据销售数据,2024年3-12月和

2025年1-4月13号煤原煤不含税销售均价分别为556.68元/吨和392.28元/吨。

考虑到黄白茨煤矿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临近矿山价格走势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苏海图煤矿与黄白茨煤矿距离较近,近几年一直销售原煤,煤种为炼焦用煤,且近几年煤质亦较为稳定,故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苏海图煤矿对销售原煤价格趋势推算各煤层长期均价。根据统计近三年一期商品煤不含税价格及推算的13#煤价格如下:

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13#煤不含税售价期间(元/吨)(元/吨)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

2025年7月441.37

2024年3月-2025年4月666.69514.72

2025年1-4月496.52392.28

当期441.37348.71

三年一期800.93618.36

注:13#煤当期均价参照当期价格参照苏海图2025年1-7月价格走势及13号煤2025年1-4月均价趋势推测;三年一期均价参照13号煤2024年3月-2025年4月均价及苏海图三年一期走势推测。

鉴于黄白茨煤矿可采煤层较多,本次评估参照“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所参照煤价的质量

1-1-20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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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供冶炼用的洗精煤和一般用户的质量比价系数按其煤种、品种、灰分、水分、硫分、块煤限下率的质量比价率计算。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比价项目如下:

名称139101213上151617

灰分比价23.04%10.89%17.41%25.85%28.49%24.69%41.07%35.27%煤种比价焦煤肥煤肥煤焦煤焦煤焦煤焦煤焦煤品种比较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

水分比价0.72%0.70%0.61%0.73%0.67%0.69%0.77%0.73%

硫分比价0.77%3.57%4.39%2.54%0.63%1.70%1.49%2.28%

参照上述文件,各煤层比价系数及调整后当期及三年一期价格如下:

名称139101213上151617

灰分比价100.00139.00118.0095.2088.0097.6054.4071.20

煤种比价125.00120.00120.00125.00125.00125.00125.00125.00

品种比较108.00108.00108.00108.00108.00108.00108.00108.00

水分比价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硫分比价100.0097.0097.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比价系数135.00174.74148.34128.52118.80131.7673.4496.12

当期348.71451.36383.17331.97306.87340.34189.70248.28

三年一期618.36800.39679.47588.68544.16603.52336.39440.27

鉴于黄白茨煤矿未来采用各煤层配采,但目前具体配采方案及年限,故本次评估参照各煤层可采储量占比计算综合价预测未来年度煤价,经计算,各煤层综合当期价格为320.00(=[348.71×205.86+451.36×56.70+383.17×

642.40+331.97×929.62+306.87×528.86+340.34×1008.91+189.70×

432.17+248.28×303.18]÷4107.69,取整,下同)元/吨,同理,经计算本次评

估取未来年度各煤层三年一期综合价为568.00元/吨。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则经计算,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8月~2026年价格为320.00元/吨;2027年价格为

403.00元/吨;2028年价格为486.00元/吨;2029年及之后年度煤炭价格取

568.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1-1-202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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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80.00×568.00

=102240.00(万元)。

9、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已有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

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后续投资表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扣除闲置、报废资产后,本次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投资原值63427.56万元,其中:井巷工程6931.56万元;房屋建筑物19638.16万元;机器设备

36857.84万元,评估净值34503.84万元,其中:井巷工程2620.09万元;房

屋建筑物8267.78万元;机器设备23615.97万元。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投资11530.36万元,其中:井巷工程

4776.85万元;房屋建筑物2243.01万元;机器设备4510.50万元。

2)后续投资

根据“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本次评估确定后续投资为2018.73万元,其中:井巷工程484.30万元;房屋建筑物1534.43万元。

综上,本次评估利用固定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评估利用固定资产序号项目名称

原值净值后续投资(含税)

一固定资产合计74957.9246034.202018.73

1-1-20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利用固定资产序号项目名称

原值净值后续投资(含税)

1井巷工程11708.417396.94484.30

2建筑工程21881.1710510.791534.43

3机器设备41368.3428126.47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25年8月~2026年4月底期间均匀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科目反映的与矿业权评估收益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以及特

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可利用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无形资产投资额。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黄白茨土地使用权投资为466.42万元,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土地使用权投资为466.42万元。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软件、专利)评估结果为777.16万元,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其他无形资产投资777.16万元。

本次评估将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1-1-20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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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102240.00×22.00%=22492.8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黄白茨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2年生产原煤91.56万吨,2023年生产原煤138.38万吨,2024年生产原煤112.156万吨,历史期间均未达产,且未来各矿山人员及成本费用中部分项目发生较大变化,故企业预测了2025年8月~2031年各年生产成本数据,故本次评估主要参照企业预测成本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以2029年为例,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黄白茨“预测报表”,2029年预测外购材料费6448.09万元,折合单位外购材料费为35.82元/吨,故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正常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35.82元/吨。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5352.21万元,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9.73元/吨。

(4)职工薪酬

根据未来各年度人员定额以及工资计划,企业对2025年7月~2031年各年职工薪酬进行了预测,2032年后基本维持2031年水平不变。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报表,同“(2)外购材料费”,根据预测数据,本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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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取2029年职工薪酬总额为27716.80万元,单位职工薪酬费为153.98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0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00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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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29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21881.17+1534.43÷1.09)×(1-5%)÷30.00

=737.48(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41368.34×(1-5%)÷12.00=3274.99(万元)

年折旧额=737.48+3274.99=4012.48(万元)

单位折旧费为22.29(=4012.48÷180.0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37年更新投入原有房屋建筑物(含进项税)21405.60万元;在2033年更新

投入原有机器设备41649.36万元;在2037年更新投入新增机器设备5096.86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37年回收原有房屋建筑物残值981.91万元;

在2033年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值1842.89万元;在2037年回收新增机器设备

残值225.52万元。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内回收余值为33189.04万元。

(6)安全费用

1-1-20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

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黄白茨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因此,本次评估确定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54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9.50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本次评估按上述文件标准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7.00×50%)元/吨。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26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吨。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450.00(万元)

1-1-20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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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取正常年份年修理费为567.08,折合单位

修理费为3.15元/吨,后续投资对应修理费按机器设备比例计算。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后续新增投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经计算,新增投资年修理费为135.31(=4510.50×3.00%)万元,则正常年份年修理费为702.39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3.90元/吨。

(10)运输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正常年份运输费为656.62万元,折合单位

运输费为3.65元/吨。

(11)搬家倒面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数据,2029年搬家倒面费为750.00万元,折合单位搬家倒面费为4.17元/吨。

(12)其他制造费用

1)专业化服务费、排矸费、公共事业费、设备租赁费、其他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正常年份专业化服务费、排矸费、公共

事业费、设备租赁费、其他费分别为4533.80万元、181.96万元、131.77万元、

3201.44万元、2657.64万元。折合单位专业化服务费、排矸费、公共事业费、设备租赁费、其他费分别为25.19元/吨、1.01元/吨、0.73元/吨、17.79元/吨和

14.76元/吨。

2)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费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编制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及土地复垦费用静态总投资1373.16万元,对应

2376.00万吨原煤量,折合单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为0.58元/吨。

则:

1-1-20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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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环境恢复治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恢复治理费

=104.40(万元)

则年其他制造费用合计为10811.01=181.96+131.77+4533.80+

104.40+3201.44+2657.64万元。

(13)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无形资产摊销重新计算,职工薪酬单独列示。同

“(2)外购材料费”,则扣除上述费用后,本次评估取年其他管理费用为626.00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3.48元/吨。

2)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则,土地使用权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10年进行摊销。

则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为28.44万元;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为77.72万元,合计年摊销费为106.16万元。折合单位摊销费为0.59(=106.16÷180.00)元/吨。

3)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年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为3630.92万元,折合单位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为20.17元/吨。

则年管理费用合计为4363.08(=3630.92+626.00+106.16)万元,折合单位管理费用为24.24元/吨。

1-1-20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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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黄白茨煤矿原煤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统一销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结算价款扣除铁路运杂费(不含税)的1%计算,故本次评估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以2029年为例,经计算,年销售费用1022.40万元,折合单位费用5.68元/吨。

(15)研发费用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后续研发费用预计情况”,预计后续乌海能源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根据销售收入0.16%计算。则以2029年为例,本项目年研发费用为

163.58万元,单位研发费用为0.91元/吨。

(1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22492.80×70%×3.00%

=472.35(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2.62(=472.35÷180.00)元/吨。

(1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29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386.56元/吨、单位经营成本355.06元/吨;年总成本费用69581.01万元、年经营成本63910.02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1-1-20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公共事业费+设备租赁费+专业化服务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专

业化服务费、搬家倒面费和排矸费之和为税基,运输费、搬家倒面费和排矸费税率为9%,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税率为6%,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搬家倒面费和排矸费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3291.20(万元)

1-1-20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运输费+搬家倒面费+排矸费)×9%+(专业化服务费+公共事业费)×6%

=2464.44(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10826.76(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企业实际按照7.00%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7.00%。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00%

=757.87(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541.34(万元)

(4)资源税

1-1-20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本项目产品销售为原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10%估算。

以2029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10224.00(万元)

(5)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则本项目取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2.00元,以2029年为例,则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60.00万元。

(6)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税〔2021〕1055号)第二条规定:“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2023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正常生产年度水利建设基金为

54.13(=10826.76×0.5%)万元。

(7)其他税金

主要包括以往在管理费用中核实的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根据2024年财务数据,房产税、土地税为203.49万元,考虑房产税、土地税与产量关联不大,则本次评估未来年度年房产税及土地税参照2024年财务数据选取,则未来生产年度年房产税及土地税为203.49万元;扣除上述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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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其他税费为72.62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税费为0.65元/吨,则本次评估

据此确定未来年度单位其他税费为0.65元/吨。则以2029年为例,其他税费为

117.00万元。综上,本次评估取其他税金为320.49(=203.49+117.00)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2257.83=757.87+541.34+10224.00

+360.00+54.13+320.49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黄白茨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矿山研发费用历史数据得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约为8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80%计算。

以2029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102240.00-69581.01-12257.83-163.58×80%)×15%

=3040.54(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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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生产矿山及改扩建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为正常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1.50%。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50~2.00%,本次评估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2.00%。

则,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计算如下:

折现率=1.70%+0.60%+2.00%+1.50%+2.00%

=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建设期、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1-1-20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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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限至2031年12月1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 TD 资源储量的扣减,是根据“可信度系数”确定,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3)本次评估矿山成本费用的选取主要参考了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预测成本数据进行预测,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4)根据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核查黄白茨矿未变更采矿许可证面积的复函》,2013年黄白茨煤矿办理采矿权登记时采矿许可证面积6.3311平方公里,与2021年办理采矿许可证(现有采矿许可证)坐标一致,但由于系统故障,导致现有许可证面积与原采矿许可证面积有差异。同时,乌海市要求黄白茨煤矿办理变更手续,更正面积错误,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企业尚未办理变更,本次评估基于以往矿区范围及其范围内资源储量,未考虑现有采矿许可证范围。

(5)依据2021年3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

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合同编号 1500022021C025),约定首期缴纳 6086.516 万元,其余采矿权出让收益于2022年12月1日至2031年12月1日每年缴纳2434.6064万元。根据企业提供的收据,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剩余14607.6384万元未缴纳。

(6)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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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现有

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8)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10)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

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采矿权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为-

125788.41万元,则“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采矿权”

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2019年5月新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老石旦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及审查意见书。技术参数主要依据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提交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初步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及其

相关批复、企业预测成本和实际财务资料等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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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老石旦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截止2018年12月31日,矿区范围内 1250~775m 标高估算保有煤炭资源储量 5770 万吨(含铁路保护煤柱煤 247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21b)1693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

(122b)1850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203 万吨;预测的资源量

(334?)24万吨。保有氧化带煤72万吨。

基于2024年储量年报未分煤层统计各煤层保有资源储量。根据矿山提供的“自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动用量情况说明”,2019年~2025年7月动用量878.24万吨,重算增加了117.71万吨(重算增加主要是根据2021年评审备案后的保有资源量对储量年报进行调整,2021年重算增加了101.41万吨。其中:探明调整增加了12.92万吨,控制调整减少11.57万吨,推断调整增加了100.06万吨)。

单位:万吨

2019年1月~2025年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重算增减量序煤层可7月动用量煤层

号采厚度其中:铁

121b 122b 333 (334) 小计 氧 控制 推断 小计 控制 推断 小计

路占用

171.04400.00400.00

29-22.09328.00165.00391.009.00884.00

3121.4895.00194.00227.0022.00516.0016.00

4162.151270.001491.001185.00194.0024.003970.0056.00724.49153.75878.2438.5279.19117.71

5171.39145.0022.00145.00

总计1693.001850.002348.00247.0024.005915.0072.00724.49153.75878.2438.5279.19117.71则,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5130.47万吨(不含预测资源量),其中探明资源量1693.00万吨,控制资源量1164.03万吨,推断资源量2273.44万吨。另保有氧化带煤72.00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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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资源量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初步设计”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为0.80。本次评估可信度系数依据“初步设计”选取。

根据“初步设计”,老石旦煤矿因历史原因,井田内存在蹬空资源,主要蹬空煤层为7、9-2、12号煤层,经计算,蹬空煤层资源量共计688.90万吨。该资源量目前回采难度大,安全保障性差,设计列为暂不可采资源。17煤为局部可采煤层,属于高灰分、高硫分薄煤层,当前条件下回采不经济,设计列为暂不可采资源,共计145万吨。(334)预测资源量和氧化带煤量“初步设计”亦未纳入设计利用资源量。则本次评估根据“初步设计”选取,上述资源量暂不利用。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3959.18万吨。

3、开采方案

矿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方式,共布置四条井筒,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16号回风斜井。其中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利用已有,16号回风斜井由原16号进风斜井改造而成。

全矿井划分为一个生产水平,水平标高+820m,位于 16-4 煤。井田共划分南采区、北一采区、北二采区和北三采区共四个采区,目前南采区、北一、北

二采区已回采完毕,现只剩余矿井北翼的北三采区(划分为北三(1)采区和北

三(2)采区),采区范围为第7勘探线以北至井田边界,剩余可采煤层主要为

16煤组。矿井9煤、12煤仅剩余局部边角煤及大巷煤柱,设计后期统一回收。

开采顺序为:北三(1)采区与北三(2)采区同时生产,北三(1)采区布置一个充填开采工作面,北三(2)采区布置一个综放开采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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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井下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

矿井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销售实际,老石旦煤矿产品方案确定为原煤。

5、采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其中采用一次采全高的厚煤层不应小于80%。

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内蒙乌海地区焦煤和肥煤为稀缺煤种。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采区回采率为80%,鉴于老石旦煤矿煤种为焦煤和

1/3焦煤,故本次评估采区回采率参照稀缺煤种确定采区回采率薄煤层88%,中

厚煤层83%,厚煤层78%。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矿井永久煤柱损失1239.00万吨;保护煤柱损失

448.00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877.3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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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老石旦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150.00万吨/年,“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规模为180.00万吨/年,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局“关于核定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32号),同意老石旦煤矿生产能力由150.00万吨/年核增至180.00万吨/年。

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8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0~1.50。“初步设计”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30,故本次评估参考“初步设计”确定储量备用系数1.30。

因矿井已经进入了资源回采后期,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乌海能源公司

2025~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规划老石旦煤矿生产规模:2025~2026年年产

80.00万吨、2027~2028年年产130.00万吨、2029年及以后年产100.00万吨。

则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1877.34-(27.13×1.30)-(80.00×1.30)-(130.00×1.30)-

(130.00×1.30)]÷(100.00×1.30)+5/12+4≈14.19(年)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14.19年,自2025年8月~203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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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各种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原煤年销售量

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以2030年为例,即原煤销售量为

100.00万吨。

(3)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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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展望2024年,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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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

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动

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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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2021~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

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1-1-20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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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6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用煤的稀缺性及煤炭价格趋势和本次评估乌海地区煤矿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

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

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老石旦煤矿为生产矿山,原建设有配套洗煤厂。根据乌海能源公司综合管理部下发相关会议纪要,2024年1月原老石旦洗煤厂从矿山剥离,与公乌素煤矿配套洗煤厂重组为国能乌海能源海南煤炭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加工厂”)独立经营。矿山开采原煤直接销售至乌海能源各下属洗煤厂,其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基本可视为市场价。近两年老石旦煤矿仅有16煤销售价格,根据销售数据,16煤2024年和2025年1~7月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分别为432.50元/吨、229.46元/吨。

考虑到老石旦煤矿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临近矿山价格走势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苏海图煤矿与老石旦煤矿距离较近,近几年一直销售原煤,煤种为炼焦用煤,且近几年煤质亦较为稳定,故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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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图煤矿销售原煤价格趋势推算各煤层长期均价。根据统计近三年一期商品煤不含税价格及推算的16#煤价格如下:

时期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元/吨)老石旦16煤不含税价格(元/吨)备注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432.50

当期441.37229.46

三年一期800.93451.97鉴于老石旦煤矿除16煤外,可采煤层还有9、10煤。本次评估参照“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所参照煤价的质量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供冶炼用的洗精煤和一般用户的质量比价系数按其煤种、品种、灰分、水分、硫分、块煤限下率的质量比价率计算。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比价项目如下:

名称9煤层比价系数10煤层比价系数16煤层比价系数

灰分比价30.6883.2021.47106.0026.0192.80

煤种比价焦煤125.00焦煤125.00焦煤125.00

品种比较原煤108.00原煤108.00原煤108.00

硫分比价0.58100.001.47100.001.76100.00

比价系数112.32143.10125.28

注:16煤层各项指标按16-1、16-3、16-4平均数值确定。

参照上述文件,根据16煤实际销售价格,利用煤炭质量比价系数调整各煤层销售价格。本次评估按各煤层可采储量的占比计算综合价预测未来年度煤价,经计算,老石旦煤矿2025年1~7月综合不含税价格为227.99元/吨,三年一期综合不含税价格为449.08元/吨。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经计算,本项目评估2025年8月~2026年12月销售价格确定为228.00元/吨(取整,下同),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02.00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76.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煤炭销售价格确定为449.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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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00.00×449.00=449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老石旦煤矿为生产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固定资产和后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1)现有已投固定资产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我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公司同一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老石旦煤矿已投固定资产如下表:

单位:万元评估基准日已投账面序评估基准日评估值评估取固定资产项目名称价值号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合计83328.4254715.6283328.4254715.6287993.6959380.89

1井巷工程34665.6822532.6934665.6822532.69

2建筑工程46554.5141782.9723427.1414584.4227756.5618913.85

3机器设备32313.3810716.1625235.6017598.5125571.4517934.35

二在建工程4624.174624.174665.274665.27

1土建工程4287.484287.484329.424329.42

2机器设备335.84335.84335.84335.84

注:与产品价格口径保持一致,固定资产中的涉及洗煤厂相关资产予以剔除;待报废资产、非生产用资产与矿山生产无关,予以扣除。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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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投资主要指在建工程的后续投资,根据矿山提供的“老石旦煤矿后续投资计划表”,矿山后续还需投入固定资产5481.11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079.11万元、机器设备4402.00万元。

本次评估后续新增固定资产于2025年8月~2027年按“后续投资计划表”分别投入。

(3)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老石旦煤矿现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为359.61万元。根据“老石旦煤矿后续投资计划表”,预计2026年投入现有土地使用权占用林草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642.50万元(占地面积6.8351公顷、土地出让金94元/平方米)。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软件、专利)评估结果为2668.94万元。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以2030年为例,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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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00.00×22.00%=9878.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老石旦煤矿为生产矿山,2023年实际产能189.24万吨、2024年实际产能

160.07万吨、2025年1~7月实际产能52.87万吨。因老石旦煤矿已经进入了资

源回采后期,2025~2029年矿山生产规模约80.00~130.00万吨/年,2030年及以后生产规模保持在100.00万吨/年,鉴于矿山未来生产规模不稳定,矿山根据当前经济水平编制了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故本次评估矿山原煤生产成本根据企业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选取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老石旦煤矿“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2025年8~12月原煤产量27.13万吨,发生材料费用815.46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30.06元/吨;2026年原煤产量8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2148.8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6.86元/吨;2027年原煤产量13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3491.8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6.86元/吨;2028年原煤产量13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3491.8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6.86元/吨;2029年原煤产量

10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2686.0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6.86元/吨;2030年原煤产量10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2686.0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6.86元/吨。

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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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年份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2686.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49.01元/吨。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901.00(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未来各年度人员定额以及工资计划,企业对2025年8月~2031年各年职工薪酬进行了预测,2032年后基本维持2031年水平不变。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算经营情况表”,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

2030年职工薪酬总额为18883.00万元,单位职工薪酬为188.83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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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27756.56+1079.11÷1.09)×(1-5%)÷30

=910.31(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25571.45+4402.00÷1.13)×(1-5%)÷12

=2332.81(万元)

年折旧额=910.31+2332.81=3243.11(万元)

单位折旧费=3243.11÷100.00=32.43(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33年更新原有投入机器设备(含进项税)28895.73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33年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值1278.57万元。

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20573.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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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老石旦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矿山实际安全费用按30.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单位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

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3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为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简费按照9.50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企业实际按上述标准计提,故本次评估亦按上述标准计提。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9.50-2.5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7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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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250.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原有投资年修理费1.78元/吨。2028年后续

新增投资,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后续新增投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经计算,年修理费为116.87(=4402.00÷1.13×3.00%)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1.17(=

116.87÷100.00)元/吨。综上,本项目评估单位修理费为2.95元/吨。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295.00(万元)

(10)矿务工程费

主要指搬家倒面发生的费用。老石旦煤矿仅2026年、2027年和2029年发生搬家倒面费用700万元。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以2030年为例,单位矿务工程费0元/吨,年矿务工程费0万元。

(11)运输费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运输费0.72元/吨,年运输费

72.11万元。

(12)设备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为矿山向乌海能源公司租赁采掘设备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设备租赁费为23.83元/吨。

年设备租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设备租赁费

=2383.00(万元)

(13)公共事务费

主要用于矿山物业服务费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公共事务费4.56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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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物业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物业服务费

=456.00(万元)

(14)检验检测费

主要用于原煤煤质化验费用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检验检测费1.50元/吨。

年检验检测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检验检测费

=150.00(万元)

(15)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根据2024年11月编制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表,设计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总投资支出分别为1645.76万元、101.63万元,不可预见费分别为44.16万元、2.73万元,对应的采出量为1492.38(=1940.10÷1.30)万吨,折合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1.14元/吨。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吨可采单位支出相同,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

113.95万元。

(16)取暖费、水费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取暖费3.23元/吨、水费0.48元/吨。

年取暖费、水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取暖费、水费

=371.00(万元)

(17)专业化服务费

主要用矿山救护费用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专业化服务费7.48元/吨。

年专业化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专业化服务费

=748.00(万元)

(18)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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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矿山编制报告等费用。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技术服务费1.06元/吨。

年技术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技术服务费

=106.00(万元)

(19)矸石处置费

主要用于连采连充矸石运输费等。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取单位矸石处置费3.55元/吨。

年矸石处置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矸石处置费

=355.00(万元)

(20)其他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取单位其他费用6.09元/吨。

年其他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609.00(万元)

(21)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无

形资产摊销、水土保持补偿费重新计算。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则扣除上述费用后折合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8.65元。则:

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865.00(万元)

2)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项目取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37.54元/吨。

年管理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职工薪酬

=375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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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则,土地使用权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10年进行摊销。

以2030年为例: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359.61÷14.19+642.50÷10.61=75.66(万元)

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2668.94÷10.00=263.50(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342.56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3.43=342.56÷100.00元/吨。

4)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则本项目取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2.00元/吨,则年水土保持补偿费200.00万元。

则年管理费用合计为5161.74(=865.00+3754.18+342.56+200.00)万元。

(22)研发费用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后续研发费用预计情况”,预计后续乌海能源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根据销售收入0.16%计算。则以2030年为例,本项目年研发费用为

71.84万元,单位研发费用为0.72元/吨。

(23)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老石旦煤矿原煤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统一销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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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结算价款扣除铁路运杂费(不含税)的1%计算,故本次评估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以2030年为例,经计算,年销售费用449.00万元,折合单位费用4.49元/吨。

(24)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估值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44900.00×70%×3.00%=207.44(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2.07(=207.44÷100.00)元/吨。

(2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452.1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408.19元/吨;年总成本费用45212.19万元、年经营成本40819.08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物业服务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水费+专业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矸石处置费)×进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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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物业服务费、检

验检测费、取暖费、水费、专业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矸石处置费之和为税基,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专业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税率为6%,运输费、水费、矸石处置费税率为9%,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水费、专业化服务

费、技术服务费、矸石处置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44900.00×13%

=5837.00(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运输费+水费+矸石处置费)×9%+(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专业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6%

=1484.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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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5837.00-1484.19-0-0

=4352.81(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企业实际按照7%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7%。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4352.81×7%

=304.70(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4352.81×5%

=217.64(万元)

(4)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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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本项目产品销售为原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

10%估算。以2030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44900.00×10%

=4490.00(万元)

(5)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2023]1055号),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00%;2024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0%。则以2030年为例,本次评估确定正常年份水利建设基金费为21.76(=4352.81×0.50%)万元。

(6)其他税金

主要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本次评估列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根据企业实际财务报表,老石旦煤矿2024年实际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74.38万元,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其他税金169.53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税费1.06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其他税金为380.29(=274.38+100.00×57.69)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5414.39(=304.70+217.64+4490.00+21.76+380.29)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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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老石旦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矿山目前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为8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80%计算。

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44900.00-45212.19-5414.39-57.47)×15%=0(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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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取值为1.50%。本次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及财务预算成本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老石旦煤矿已经进入了资源回采后期。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乌海能源公司2025~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规划老石旦未来年度生产规模80~130万吨/年,基于矿山未来年度一直不达产,乌海能源公司根据当前经济水平编制了财务预测数据。则本次评估主要经济参数依据乌海能源公司预测老石旦煤矿生产成本数据进行取值,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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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2)根据2008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内国土资采矿评备[2008]30号),评估利用资源储量5547.60万吨,可采储量4097.59万吨。企业未能提供缴纳采矿权价款对应的价款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本次评估参照2012年4月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老石旦勘探区老石旦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查明矿山2006年12月底累计查明标高1240~750米内资源储量(含高硫和预测资源量、不含氧资源量)12743万吨,累计消耗量5360万吨;2024年储量年报中截止2024年12月底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704万吨,累计消耗量7510.10万吨。2007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矿山累计消耗量2150.10万吨。通过2006年储量核实报告与2024年储量年报中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变化对比,老石旦煤矿不涉及补缴出让收益。

(3)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

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本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4)根据“初步设计”,设计表述中保护煤柱损失资源储量为可回收煤柱

资源储量,因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中未考虑可回收煤柱资源储量,则,本次评估参照“初步设计”亦未考虑可回收煤柱资源储量。

(5)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6)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7)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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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9)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

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为-16913.66万元,则“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

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2012年4月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棋盘井矿区利民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利民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

技术参数主要依据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编写的《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企业实际资料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利民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截止2011年12月31日,利民煤矿共获得资源储量11168.00万吨,其中已消耗资源量344.0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10824.00 万吨。其中: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1036.00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5282.00 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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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6.00万吨。

矿区范围内的水源地压煤量、荣乌高速压煤量和109国道压煤量包括在保有资源量中该矿自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无变化,“2024年储量年报”与“储量核实报告”采用的工业指标、估算方法一致,并进行了资源储量的分类转换。故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参照“2024年储量年报”的保有资源储量并扣除2025年1~7月动用量确定。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及审查意见书,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保有煤炭资源量9249.6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322.90万吨,控制资源量

4798.10万吨,推断资源量4128.60万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1~7月利民煤矿分采区分煤层期末保有资源储量统计表”,2025年1~7月共动用控制资源量115.28万吨。故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9134.32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322.90万吨,控制资源量

4682.82万吨,推断资源量4128.60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资源量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由于受煤层接续及工作面布置的影响,其9-2和10号煤层资源量作为呆滞煤量,共计资源量29.05万吨暂不利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为0.80。则本次评估可信度系数依据“开发利用方案”选取。

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8285.0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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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采、选煤方案

(1)开采方案

1)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

矿井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矿井移交时共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共四个井筒。矿区划分两个水平,主水平+989.50m,开采 16#煤层;

辅助水平+1057m,开采 9-1、9-2 煤层。

主斜井担负全矿井煤炭提升、进风任务,兼作安全出口,副立井担负进风,兼安全出口,副斜井担负大型设备、材料、配件升入井,回风井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

9-1煤层采用长壁采煤法,综采一次采全高回采工艺;9-2和10号煤层采

用长壁采煤法,薄煤层一次采全高综采采煤工艺;16号煤层采用长壁采煤法,大采高(一次采全高)综采采煤工艺。

2)矿井运输

原煤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

3)矿井通风

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通风方法,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

(2)选煤方法

经原煤分级筛分级,50mm 以上物料经滚筒式碎选机破碎、分级选出杂物及大块矸石,滚筒式碎选机筛下物料与原煤分级筛筛下物料混合后经皮带运至主厂房分选。

重介质旋流器溢流经弧形筛、直线振动筛脱介、脱水、脱泥后 13mm 以上

物料作为精煤产品,5~13mm 物料经立式离心脱水机二次脱水后,作为精煤产品。重介质旋流器中煤经弧形筛、直线振动筛脱介、脱水、脱泥后 8mm 以上物料作为中煤产品,5~8mm 物料经卧式振动式离心脱水机二次脱水后,作为中煤产品。重介质旋流器底流经弧形筛、直线振动筛脱介、脱水、脱泥后作为矸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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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煤弧形筛筛下合格介质经分流器分流后,一部分合格介质作为合格介循环使用,另一部分与精煤直线振动筛一段筛下液混合后经煤泥重介质旋流器分选,溢流经精煤磁选机分选,底流经中煤磁选机分选。精煤磁选尾矿及精煤立式离心机离心液经水力旋流器分选,溢流物料进入一次浮选系统分选,底流物料经高频振动叠筛接粗后筛下液与水力旋流器溢流物料混合进入一次浮选,筛上物料与一次浮选精矿经精煤卧式离心脱水机脱水、脱泥后掺入精煤产品。精煤卧式离心脱水机离心液、过滤液进入二次浮选,二次浮选精矿经精煤压滤机脱水后掺入精煤产品。一次、二次浮选尾矿进入煤泥水系统。

精煤、中煤弧形筛下合格介质、精煤直线振动筛二段及中煤卧式振动离心

机离心液共同作为合格介质循环使用。中煤、矸石直线振动筛筛下稀介质、精煤直线振动筛三段筛下及煤泥重介质旋流器溢流和底流物料分别经磁选机磁选

回收后作为合格介质循环使用。添加介质采用重介粉添加水配制浓介质,经泵打至原煤合介桶内。

中煤、矸石磁选尾矿经截粗筛截粗后筛上物经中煤直线振动筛处理,筛下物进入一段浓缩池与一次、二次浮选尾矿混合经一段浓缩池处理;一段浓缩池

底流物料经中煤卧式沉降离心脱水机脱水、脱泥后掺入中煤产品,离心机离心液、过滤液返回一段浓缩池;一段浓缩池溢流经二段浓缩池处理,二段浓缩池底流物料经快开压滤机脱水处理掺入中煤产品,二段浓缩池溢流至循环水池内作为循环水使用。

经无压给料三产品重介质旋流器分选,选出精煤、中煤和矸石三种产品。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实际销售,利民煤矿实际销售经洗选后的精煤、中煤。故本次评估产品方案确定为经洗选后的精煤和洗混煤(中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其中采用一次采全高的厚煤层不应小

1-1-20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于80%。

该矿井煤类为1/3焦煤和肥煤,地处鄂尔多斯境内,不属于《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中稀缺煤种的范畴。

利民煤矿9-2号煤、10号煤为薄煤层,9-1号煤为中厚煤层,16号煤为厚煤层。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9-1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0%,9-2、10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5%,16煤层采区回采率为75%。故本次评估9-1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确定为80.00%,9-2、10薄煤层采区回采率确定为85.00%,16煤层采用一次采全高采区回采率确定为80.00%。

(2)选煤技术指标

利民煤矿采出的原煤全部送往利民洗煤厂进行洗选,其中一部分煤与外购原煤进行配洗,一部分直接入洗,洗选后的产品分别为精煤、洗混煤(中煤)。

近几年利民煤矿主采9(9-1、9-2)煤层,根据矿山提供的“2022年~2025年

7月利民煤矿9煤单洗洗选平衡表”,利民煤矿9煤精煤和中煤的产率如下表:

综合回入洗原煤精煤中煤精煤产率中煤产率年份收率

(吨)(吨)(吨)(%)(%)

(%)

2022325207.0092018.0094196.0028.3028.9657.26

2023207632.0061784.0068955.0029.7633.2162.97

2024112714.0033962.0037406.0030.1333.1963.32

2025.1~764948.0021263.0019013.0032.7429.2762.01

三年一期30.2331.16

从上表可以看出,矿山近几年9煤实际洗煤产率相对平衡,故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平均值确定未来9煤洗后的精煤(1/3焦煤)和中煤产率。

矿山12煤一直未开采,无相关洗选指标,经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介绍,12煤与9煤原煤煤质相近,洗后的商品煤产品方案相同,故本次评估12煤洗选指标参照9煤选取。

根据“乌海能源原煤生产规划”,利民煤矿2025~2028年主采9煤,2029年及以后主采16煤层,16煤与9煤虽入洗煤工艺相同,但原煤煤质不同,洗后的精煤产品方案亦不同。矿山近几年一直主洗9煤,2020年及以前主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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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煤,考虑到洗煤厂工艺未发生变化,故16煤参考2020年以前年度16煤单洗洗煤产率确定。

根据矿山提供的“2017年~2020年利民煤矿16煤单洗矿井原煤统计表”,利民煤矿16煤精煤(中硫肥煤)和中煤的产率如下表:

综合回入洗原煤精煤中煤精煤产率中煤产率年份收率

(吨)(吨)(吨)(%)(%)

(%)

201783961.0015984.0034584.0019.0441.1960.23

20181870743.00544048.00941405.0029.0850.3279.40

2019778284.00236964.00334417.0030.4542.9773.42

202067281.0019696.0029317.0029.2743.5772.85

三年平均29.6045.62

从上表可以看出,矿山从2018年以后,洗煤产率相对稳定,故本次评估

16煤以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确定未来矿山16煤洗后的精煤(中硫肥煤)和中煤产率。

综上,本次评估9、10煤层精煤产率确定为30.23%、16煤精煤产率确定为

29.60%;9、10煤中煤(洗混煤)产率确定为31.16%、16煤中煤(洗混煤)产

率确定为45.62%。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矿井永久煤柱损失3127.55万吨;保护煤柱

223.96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3977.45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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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150.00万吨/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150.00万吨/年,企业实际亦达到设计规模。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5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0~1.50。“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35,故本次评估参考“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储量备用系数1.35。

则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3977.45-(51.12×1.35)]÷(150.00×1.35)+5/12

≈19.72(年)

矿井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9.72年。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19.72年,自

2025年8月~2045年4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各种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2025~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利民煤矿未来年度生产规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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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年度/2025~2028年2031年(各煤层闭坑前参

2029年2030年煤层(原煤产量)照2031年)

年产量150.00150.00150.00150.00

9煤150.0070.0030.0030.00

16煤80.00120.00120.00

本次评估参照上表年度计划分配各煤层的年生产规模。

评估中假设各煤层产品全部对外销售,各煤层商品煤的产量即为销售量。

根据各商品煤产率,以2030为例,经计算:

精煤年销售量=30.00×30.23%+120.00×31.16%

=44.59(万吨)中煤(洗混煤)年销售量=30.00×29.60%+120.00×45.62%

=64.09(万吨)产量即为销售量。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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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0%。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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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展望2024年,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

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

1-1-20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动

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2021~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

1-1-20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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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6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用煤的稀缺性及煤炭价格趋势和本次评估乌海地区煤矿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

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

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利民煤矿为正常生产,产品方案确定为洗后的商品煤,洗后的商品煤统一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供销总公司销售,销售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客户协调确定,可作为本次评估选取销售价格的依据。

根据矿山提供的“2020~2025年7月煤炭销售收入明细表”和“2020~

2025年7月开具全量发票查询数据”,经统计,洗后商品煤不含税销售价格如

下:

1-1-20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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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年度煤层精煤中煤(洗混煤)备注

2020年16煤756.61

中硫肥煤、高灰中硫肥煤

2021年1月16煤790.74

2021年9煤1473.59422.70

2022年9煤2003.44343.65

2023年9煤1568.82292.591/3焦煤08120、10120

2024年9煤1422.70261.25

2025年7月9煤865.02265.73

三年一期9煤1534.76293.72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1年及以后为9煤洗后商品煤价格,2020年为16煤洗后商品煤价格。经统计,本次评估9煤精煤2025年1~7月销售均价为

865.02元/吨,三年一期销售均价为1534.76元/吨。

考虑能获取16煤的精煤销售价格周期较短,且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远,本次评估16煤精煤销售价格参照乌海能源对外销售精煤价格趋势推算出评估基准日

前三年一期洗后精煤销售价格。乌海能源精煤销售价格统计如下:

时期 精煤结算量(t) 精煤结算价(元/t) 精煤收入(万元) 备注

2020年3072785.90768.84236248.77

2021年3357370.341300.82436732.62

2022年3493470.241895.95662343.45

2023年3510880.081514.00531546.14

2024年3507967.491482.37520011.46

2025年1~7月2422573.29867.53210165.97

三年一期均价1506.52经计算,16煤精煤2025年1~7月销售均价为853.73元/吨,三年一期销售均价为1482.55元/吨。

9煤、10煤和16煤洗后的中煤(洗混煤)煤质相近,均作为动力煤对外销售给电厂。故本次评估洗混煤销售价格参照利民煤矿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销售均价选取。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经计算,本次评估2025年8月~2026年9煤精煤价格确定为865.00元/吨(取整,

1-1-20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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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16煤精煤价格确定为854.00元/吨、洗混煤(中煤)价格确定为266.00

元/吨;2027年9煤精煤价格确定为1088.00元/吨、16煤精煤价格确定为

1064.00元/吨、洗混煤(中煤)价格确定为275.00元/吨;2028年9煤精煤价

格确定为1311.00元/吨、16煤精煤价格确定为1274.00元/吨、洗混煤(中煤)

价格确定为284.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煤炭价格确定为1535.00元/吨、

16煤精煤价格确定为1483.00元/吨、洗混煤(中煤)价格确定为294.00元/吨。

10煤精煤销售价格参照9煤精煤价格选取。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9.07×1535.00+35.52×1483.00+64.09×294.00

=85439.54(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我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本公司同一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利民煤矿已投固定资产如下表:

单位:万元评估基准日已投资评估值序号项目名称矿井洗煤厂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合计100846.5559660.4820988.3813036.07

1井巷工程28065.1219263.46

1-1-20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基准日已投资评估值序号项目名称矿井洗煤厂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2建筑工程29334.8417971.6014498.1710082.04

3机器设备43446.5922425.426490.212954.03

二在建工程2309.062309.063833.073833.07

1土建工程1563.721563.72150.46150.46

2机器设备745.33745.333682.613682.61

将在建工程合并到固定资产,本次评估矿山矿井固定资产原值为

103155.61万元,净值61969.54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为28065.12万元、净值为19263.46万元;房屋构造物原值为30898.56万元、净值为19535.32万元;机器设备原值为44191.92万元、净值为23170.75万元。

根据企业提供的“选矿厂初步设计批复”,矿山选矿厂设计能力为240.00万吨/年。考虑固定资产规模相匹配原则,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采用生产规模指数法进行调整。

生产规模指数法公式:

I = I * ( nS / S )

1010

式中:I1 ——评估对象矿山估算固定资产投资;

I0 ——参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

S1 ——评估对象矿山生产能力,150.00 万吨/年;

S0 ——参照矿山生产能力,240.00 万吨/年;

n——生产能力指数,取 1.00;

则经生产规模指数调整后,本次评估矿山选矿厂固定资产原值为15513.40万元,净值为10543.2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原值为9155.39万元,净值为

6395.31万元,机器设备原值为6358.01万元,净值为4147.90万元。

根据“利民煤矿后续投资计划表”,矿山于2025年8~12月尚有后续投资947.56万元(含税),其中:房屋构筑物721.01万元,机器设备226.55万元,

1-1-20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预计2026年6月转固。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按计划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利民煤矿现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为3432.03万元(剔除闲置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为3432.03万元。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1406.79万元,按剩余平均年限13.42年摊销。

本次评估将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以2030年为例:

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85439.54×22.00%=18796.7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1-20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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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利民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其财务资料反映了矿山的生产经营情况。基于矿山从2024年4月起核定生产能力由原来的180万吨/年下调至150万吨/年,2025年7月内蒙古开展煤炭行业电力用户价格联动调整导致燃料及动力费(电价)下降、2029年开采煤层的变化等因素,企业结合2022~2025年7月实际生产成本编制了2025年8~12月、2026~2031年度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故本次评估生产成本费用参数依据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结合企业编制的财务预算

经营情况表进行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根据2024年利民煤矿“商品煤制造成本表、煤炭制造费用-其他支出明细表、商品煤洗煤加工成本明细表和商品煤洗煤加工其他支出明细表”和“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2024年实际原煤产量176.06万吨,发生材料费用3900.38万元,其中包含2023年发生的煤岩加固材料177.17万元需剔除,剔除后发生材料费用3723.24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1.74元/吨;2024年实际入选原煤量176.06万吨、发生材料费用912.41万元,折合洗煤单位外购材料费

5.18元/吨。因自2025年起,土建维修外包改自营,导致材料费略有增加,企

业预测未来年度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21.85元/吨,洗煤单位外购材料费5.18元/吨。2024年实际成本与企业预测成本基本一致,则本次评估采选外购材料费参照“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成本选取。

综上,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采选单位外购材料费为27.03(=21.85+5.18)元/吨。

1-1-20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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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采选外购材料费

=4054.5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2025年6月27日内蒙古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煤炭行业电力用户价格联动参数及7月月度交易价格调整的通知》,对2025年7~12月年度合同中价格联动系数 K 进行协商调整,2025 年 7 月起 K 值下调 50%,后续月份

(2025年7~12月)联动价格将按照协商调整后的价格联动系数计算。利民煤

矿从2025年7月起按上述文件缴纳电费,导致矿山实际发生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成本下降,企业根据上述文件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进行重新测算并编制了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2025年8~12月原煤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16.03元/吨、洗煤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3.62元/吨;2026年及以后原煤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27.44元/吨、洗煤单位外购燃料

及动力费4.93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采选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32.37(=27.44+4.93)元/吨。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采选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854.93(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未来各年度人员定额以及工资计划,企业对2025年8月~2031年各年职工薪酬进行了预测,2032年后基本维持2031年水平不变。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算经营情况表”,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

2030年职工薪酬总额为25471.50万元,单位职工薪酬为169.81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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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40053.96+721.01÷1.09)×(1-5%)÷30

=1289.32(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50549.94+226.55÷1.13)×(1-5%)÷12

=4017.74(万元)

年折旧额=1289.32+4017.74=5307.06(万元)

单位折旧费=5307.06÷150.00=35.3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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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31年更新投入矿井机器设备(含进项税)49936.87万元,在2033年更新投

入洗煤厂机器设备(含进项税)7184.55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31年回收矿井机器设备残值2209.60万元。

在2032年回收洗煤厂机器设备残值317.90万元。

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4858.97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利民煤矿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低瓦斯、易燃矿井,因此,本次评估取单位安全费用30.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45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为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简费按照9.50元/吨(含井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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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用2.50元)提取。企业实际按上述标准计提,故本次评估亦按上述标准计提。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9.50-2.5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05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75.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采选单位修理费10.06元/吨。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采选修理费

=1508.58(万元)

(10)矿务工程费矿务工程费主要用于搬家倒面和连采连充费用。根据企业提供的“关于生命周期内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次数的说明”,截止2025年7月底,矿井生命周期内剩余8个综采工作面,涉及安装和回撤各8次,每次费用约600万元。同

“(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单位矿务工程费3.85元/吨。

年矿务工程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矿务工程费

=577.36(万元)

(11)装卸运输费(含矸石处置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采选单位装卸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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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元/吨。

年装卸运输费=原煤年产量×采选单位装卸运输费

=1224.00(万元)

(12)公共事务费主要指物业管理费用。根据2025年4月利民煤焦公司签订的“利民公司、救护大队公乌素中队2025~2027年度物业、餐饮服务合同”,年度计划服务费

3535119.00元。折算单位公共事务费2.36元/吨。则,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

份取单位公共事务费2.36元/吨。

年公共事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公共事务费

=353.51(万元)

(13)专业化服务费主要指矿山救护费。根据乌海能源公司与利民煤焦公司签订的“救护协议书”,收取救护协议费用150.00万元(含税,税率6%)。则,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单位专业化服务费0.94元/吨。

年专业化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专业化服务费

=141.00(万元)

(14)水费、取暖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单位水费、取暖费4.04元/吨。

年水费、取暖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费、取暖费

=606.00(万元)

(15)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根据2021年6月编制的《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表,设计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总投资支出分别为1426.01万元、296.66万元,不可预见费分别为38.15万元、8.46万元,剩余规划开采期为9.58年(2021年6月~2030年12月),折算单位环境恢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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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土地复垦费为1.17(=1676.06÷9.58÷150.00)元/吨,本项目评估假定

2032年以后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支出相同,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和土

地复垦费为174.95万元。

(16)设备租赁费主要用于矿山向乌海能源公司租赁采掘设备和胶轮车租赁费等。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单位设备租赁费4.99元/吨。

年设备租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设备租赁费

=748.05(万元)

(17)检验检测费

主要用于原煤和商品煤化验费用等。同“(2)外购材料费”,原煤单位检验检测费1.68元/吨,洗煤检验检测费按商品煤1.50元/吨(不含税)重新计算。

则,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单位采选检验检测费2.77元/吨。

年检验检测费=原煤年产量×采选单位检验检测费

=415.02(万元)

(18)其他费用

其他支出费用中含连采连充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用)、差旅费等,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取单位其他费用12.46元/吨。

年其他费用=商品煤年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1868.37(万元)

(19)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水利建设基金在税金考虑,此处不再考虑;无形资产摊销、水土保持补偿费重新计算。同“(2)外购材料费”,则扣除上述费用后折合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8.00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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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1200.01(万元)

2)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项目取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39.10元/吨。

年管理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职工薪酬

=5865.46(万元)

3)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则,土地使用权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账面剩余平均年限13.42进行摊销。

以2030年为例: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3432.03÷19.72=174.06(万元)

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1406.79÷13.42=104.83(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278.89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1.86(=278.89÷150.00)元/吨。

4)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则本项目取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2.00元/吨,年水土保持补偿费300.00万元。

综上,年管理费用合计7644.36(=1200.01+5865.46+278.89+300.00)

1-1-209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万元。

(20)研发费用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后续研发费用预计情况”,预计后续乌海能源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根据销售收入0.16%计算。则以2030年为例,本项目年研发费用为

136.70万元,单位研发费用为0.91元/吨。

(21)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利民煤矿原煤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统一销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结算价款扣除铁路运杂费(不含税)的1%计算,故本次评估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以2030年为例,经计算,年销售费用854.40万元,折合单位费用5.70元/吨。

(22)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估值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8643.40×70%×3.00%

=394.73(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2.63(=394.73÷150.00)元/吨。

(23)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采选单位总成本费用为415.07元/吨、采选单位经营成本369.20元/吨;年总成本费用62260.02万元、年经营成本55379.34万元。

1-1-20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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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矿务工程费+装卸运输费+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水费、取暖费+设备租赁费+检验检

测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矿务工程费、装卸运输费、公共事业费、

专业化服务费、水费、取暖费、设备租赁费、检验检测费之和为税基,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检验检测费税率为6%,装卸运输费、水费、取暖费税率为9%,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矿务工程费、装卸运输费、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水费、取暖费、设备

租赁费、检验检测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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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85439.54×13%

=11107.14(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矿务工程费+装卸运输费+水费、取暖费)×9%+(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检验检测费)×6%

=1722.82(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11107.14-1722.82-0-0

=9384.32(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克托前旗,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9384.32×5%

=469.22(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

1-1-20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9384.32×5%

=469.22(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本项目产品销售为洗选后的商品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9%估算。

以2030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商品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85439.54×9%

=7689.56(万元)

(5)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2023]1055号),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00%;2024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0%。则以2030年为例,本次评估确定正常年份水利建设基金费为46.92(=9384.32×0.50%)万元。

(6)其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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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根据企业实际财务报表,利民煤矿2024年实际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712.98万元,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其他税费为149.03万元,房产税折合单位其他税费为0.87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其他税金为843.48(=712.98+

0.87×15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9518.40(=469.22+469.22+7689.56+46.92+843.48)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利民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矿山目前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为8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80%计算。

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85439.54-62260.02-9518.40-109.36)×15%

=203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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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可选取政府发行的、评估基准日前5年发行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到期的、与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相匹配的中长期国债,以票面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五年期凭证式国债年利率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资产评估准则,本次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期、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及预测经营成本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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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41年12月4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本次评估未来成本费用的选取主要参考了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

司2024年财务成本数据和企业财务预算经营情况表进行取值,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3)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可采煤层分别为9-1、9-2、10、16煤,目前利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煤炭开采(井工)9-1#、9-2#、16#,本次评估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假设未来10煤可以取得合法的开采手续。

(4)利民煤矿2022年因扩产能由150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2023年10月编制提交了《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审查,2024年7月委托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尔多斯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1月进行公示。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保供煤矿环评相关工作的通知》(环评函[2022]41号),2024年一季度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未取得环评手续,核定产能退回150.00万吨/年。企业出具相关说明,表示最新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仅服务于180.00万吨/年产能,上述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未提供,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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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

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本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6)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7)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现有

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8)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10)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

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采矿权

经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尽职调查和当地煤炭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533.1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叁拾叁万壹仟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及可采储量计算依据2012年4月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公乌素精查区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露天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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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山西华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编制的《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整合)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书(内矿审字[2008]084号),于2025年1月编制的《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企业提供的

可采储量统计表等。其他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1年底,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量 1964.00 万吨,其中:121b 级资源量 721.00 万吨;122b 级资源量 438.00 万吨;333级资源量805.00万吨。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截至2024年底,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790.59万吨(储量年报合计数为792.59万吨,与分项合计数不一致,经咨询企业,为年报编制单位计算错误,故本次以分项合计数为准),其中:KZ资源量为 163.24 万吨;TD 资源量为 627.35 万吨。

根据企业提供可采储量统计表,截至2025年7月底,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776.64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煤层

TM KZ TD 合计

15

16163.240.00619.04

17157.60157.60

合计163.24613.40776.64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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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本次评估参照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KZ)视同(331)和(332)处理,(TD)参照(333)处理。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设计为

0.8。则本次评估参照方案确定 TD 资源量可信度系数确定为 0.80 。

综上,评估基准日利用资源储量为653.96(=163.24+613.40×0.80)万吨。

3、采矿工艺

露天煤矿采用斜井开拓,共布置3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井下煤炭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采煤方法为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

4、产品方案

露天煤矿原煤直接对外销售,故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煤技术指标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

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乌海地区肥煤、焦煤属于稀缺煤类,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

17号煤层均属于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取88%,本次评估17号煤层回采率

取88.00%。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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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煤柱统计表,矿井永久煤柱损失为281.79万吨;保护煤柱损失为273.62万吨。则将前述指标代入上式,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86.72万吨,其中:

16号煤层可采储量=(527.88–270.46-257.42)×85.00%=0.00(万吨);

17号煤层可采储量=(126.08-11.33-16.20)×88.00%=86.72(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60万吨/年,根据企业生产计划,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和

2028年产量分别为2.16万吨、15.00万吨、15.00万吨和29.78万吨。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露天煤矿矿井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均属中等类型,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4。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计划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产

量分别为2.16万吨、15.00万吨、15.00万吨和29.7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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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次评估计算服务年限约为3.42年,从2025年8月至2028年12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年产品的销售量×产品的销售价格

(2)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中假设采出原煤全部对外销售,则年生产量即为销售量;正常年份年产量为15.00万吨。

(3)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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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年~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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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

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年至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

动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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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2021年~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

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年~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

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

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

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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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7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煤的稀缺性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

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

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露天煤矿为生产矿山,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17号煤2022年~2025年

7月各年不含税销售价格分别为443.78元/吨、427.15元/吨、342.86元/吨和201.64元/吨。则经计算,本次评估取2025年8月~2026年价格为202.00(取整,下同)元/吨,2027年价格为259.00元/吨,2028年价格为316.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26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15.00×202.00

=30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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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可选取政府发行的、评估基准日前5年发行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到期的、与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相匹配的中长期国债,以票面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基准日近期10年期限国债收益率1.70%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生产阶段的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评估对象为生产矿山,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1.50%。本次评估取其他风险为2.0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计算如下:

折现率=1.70%+0.60%+2.00%+1.50%+2.00%=7.80%。

10、采矿权权益系数

采矿权权益系数主要反映矿山成本因素,其取值应依据矿体埋藏深度、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矿石选冶性能、开采方式、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等选取。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煤矿原矿,对应的采矿权权益系数(折现率为8%)原矿取值范围为3.5%~4.5%,本项目评估折现率取值为

7.80%。则需利用调整系数调整采矿权权益系数的取值范围,计算公式如下:

(1+ 8%)n ?1

(P/A8% n) 8%* (1+ 8%)n ?(1+ 8%)n ?1?* r * (1+ r)n

调整系数===

(P/A r n) (1+ r)n ?1 ?(1+ r)n ?1? *8%* (1+ 8%)n

r * (1+ r)n

式中:r 为折现率,n 为评估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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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式可得,当折现率为7.8%时,调整系数为0.9960,采矿权权益系数的取值范围调整为3.49%~4.48%。该矿矿体埋深较深,开采技术条件中等。总体看,其采矿权权益系数宜在取值范围内取中低值。本次评估采矿权权益系数取

3.90%。

11、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基础;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2、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及现有财务资料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评估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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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 TD 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资源量的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3)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5)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

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根据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内国土资采矿评备[2008]32号),评

估利用资源储量2829.70万吨,可采储量1909.92万吨,评估结果为11976.49万元,根据企业提供的价款缴纳凭证,该资源价款已缴纳完毕。根据储量核实报告。价款处置对应基准日与2024年底累计查明量增加494.40万吨,该部分资源未来开采时需要缴纳出让收益金,本次评估在权益系数中综合考虑了未来需要缴纳的出让收益金。

(7)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采矿权人为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但目前海勃湾公司无实际业务,由乌海能源集团管理,乌海能源集团与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煤炭资源使用费收取协议,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采矿权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计算期内持续经营条件下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为-107394.55万元,则“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采矿权评估价值为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神华骆驼山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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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自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动用量情况说明”。技术参数主要依据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提交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修改初步设计(上、下册)》(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批复、企业预算经营情况表和实际财务资料等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

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骆驼山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范围内计量煤层共获得煤炭总资源量13985.10万吨(焦煤5899.90万吨、1/3 焦煤 909.6 万吨、肥煤 7175.60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8335.40 万吨(焦煤3413.80万吨、1/3焦煤830.9万吨、肥煤4090.70万吨),控制资源量(KZ)3391.20 万吨(焦煤 1732.60 万吨、1/3 焦煤 11.5 万吨、肥煤 1647.10万吨),推断资源量(TD)2258.50 万吨(焦煤 753.5 万吨、1/3 焦煤 67.2 万吨、肥煤1437.80万吨)。

根据矿山提供的“自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动用量情况说明”,矿山2023年、2024年正在基建中,无动用量,2025年联合试运转开采9煤层,截至评估基准日骆驼山煤矿共动用资源量46.30万吨(均为探明资源量)。

则,截至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13938.8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

8289.10万吨,控制资源量3391.20万吨,推断资源量2258.50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资源量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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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资源量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初步设计”,骆驼山煤矿只限开采9-2、10号煤层,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2]85号)文,

16-1、16-2 煤的资源量为暂不利用资源(突水系数大于 0.10MPa/m) ,待采取

相关的防治水安全措施后,经过评审满足相关要求后可进行开采。17煤为高硫煤暂不开采,另9-2、10煤层采空区影响暂不利用资源量259.47万吨。

根据“初步设计”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为0.80。本次评估依据“初步设计”选取。

扣除上述暂不设计利用资源量,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5219.17万吨。

3、开采方案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北部平沟煤矿三采区预留场地内,进风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北部,布置进风立井,回风井场地位于井田东北部,布置一号回风立井,中后期在井田南部新建二号进风立井,沿井田东部边界各采区上山依次新建二号、三号回风立井。

全井田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920.0m,开采 9-2、10 号煤层,井田共划分为 5 个采区,采用自北向南、自上而下依次开采。矿井沿+867.0m 标高 16-

1煤布置集中运输大巷、辅运大巷和集中煤仓,沿9-2煤仓布置运输大巷、辅运大巷,局部布置回风大巷,三条大巷分别在+920m、+870m 标高分段布置,各分段大巷均通过岩石斜巷联通,+920m 运输大巷通过集中煤层与+867m 集中运输大巷连通。

9-2、10号煤层均采用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

垮落法管理顶板。井下主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井下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副斜井及井底车场采用轨道矿车运输。

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主斜井、副斜井、缓坡斜井、进风立井进风,一号回风立井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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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销售实际,骆驼山煤矿产品方案确定为原煤。

5、采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其中采用一次采全高的厚煤层不应小于80%。

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内蒙乌海该焦煤和肥煤为稀缺煤种。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中厚煤9-2煤采区回采率为83%,薄煤层10煤采区回采率为88%,故本次评估采区回采率参照“初步设计”确定。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矿井永久煤柱损失2049.41万吨;保护煤柱319.00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2399.05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骆驼山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为150.00万吨/年,“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规模亦为150.00万吨/年,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5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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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0~1.50。“初步设计”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40,故本次评估参考“初步设计”确定储量备用系数1.40。

矿山属于联合试运转矿山,根据乌海能源提供的“乌海能源公司2025~

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预测骆驼山煤矿2025年8~12月联合试运转期生产规

模66.82万吨/年、2026年达产,生产规模150.00万吨/年。

则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2399.05-66.82×1.40)÷(150.00×1.40)+5/12≈11.40(年)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11.40年,自2025年8月~2036年12月。其中:

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为联合试运转期,2025年12月生产即达产。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各种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本次评估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原煤销售量为150.00万吨。

(3)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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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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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展望2024年,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

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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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动

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2021~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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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6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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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用煤的稀缺性及煤炭价格趋势和本次评估乌海地区煤矿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

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

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骆驼山煤矿为联合试运转矿山,原建设有配套洗煤厂,2024年矿山配套洗煤厂从矿山剥离独自经营。矿山试运转期开采9煤层原煤直接销售至乌海能源各下属洗煤厂,其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基本可视为市场价,骆驼山煤矿目前仅有9煤销售价格,根据销售数据,2025年2~7月9煤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0.80元/吨。

考虑到骆驼山煤矿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临近矿山价格走势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苏海图煤矿与骆驼山煤矿距离较近,近几年一直销售原煤,煤种为炼焦用煤,且近几年煤质亦较为稳定,故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苏海图煤矿销售原煤价格趋势推算各煤层长期均价。根据统计苏海图煤矿三年一期原煤不含税价格及推算的骆驼山煤矿9煤销售价格如下:

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骆驼山9煤不含税价格时期备注(元/吨)(元/吨)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

2025年2~7月438.66220.80

当期441.37227.72

三年一期800.93403.14鉴于骆驼山煤矿除9煤外,可采煤层还有10煤。本次评估参照“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所参照煤价的质量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供冶炼用的洗精煤和一般用户的质量比价系数按其煤种、品种、灰分、水分、硫分、块煤限下率的质量比价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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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比价项目如下:

名称9煤层比价系数10煤层比价系数

灰分比价30.6883.2021.47106.00

煤种比价焦煤/肥煤125.00焦煤/肥煤125.00

品种比较原煤108.00原煤108.00

硫分比价0.58100.001.47100.00

比价系数112.32143.10

参照上述文件,根据9煤实际销售价格,利用煤炭质量比价系数调整各煤层销售价格。本次评估按各煤层可采储量的占比计算矿山综合煤层售价,经计算,骆驼山煤矿2025年1~7月综合煤层不含税价格为236.86元/吨,三年一期综合煤层不含税价格为429.82元/吨。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经计算,本项目评估2025年8月~2026年12月销售价格确定为237.00元/吨(取整,下同),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01.00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65.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煤炭销售价格确定为430.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50.00×430.00=645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骆驼山煤矿为试运转期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固定资产和未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1)现有已投固定资产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我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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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本公司同一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骆驼山煤矿已投固定资产如下表:

单位:万元评估基准日已投账面序评估基准日评估值评估取固定资产项目名称价值号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合计219795.5948629.7813015.614429.3384249.7275663.45

1井巷工程48392.2848392.28

2建筑工程7607.277544.9511782.904202.7215176.757596.57

3机器设备1488.121444.271232.71226.6220680.7019674.60

二在建工程184126.65184126.6579835.7579835.75

1井巷工程119865.57119865.5748392.2848392.28

2土建工程8406.428406.423393.853393.85

3机器设备48171.8248171.8219447.9919447.99

4财务费用7682.847682.848674.348674.34

注:与产品价格口径保持一致,固定资产中的涉及洗煤厂相关资产予以剔除;在建工程—财务利息、待报废资产、非生产用资产与矿山生产无关,予以扣除。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2)后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初步设计”,矿山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239989.29万元,其中:矿建工程69377.71万元、土建工程28667.68万元、设备购置34396.46万元、安装工程20644.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08.85万元(含采矿权价款

19490.12万元、土地费用1471.29万元)、工程预备费2730.32万元、建设期

利息16763.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0.00万元。

截止2024年10月底矿山未完工程投资概算总额54606.32万元,井巷工程

10977.83万元,房屋构筑物12953.70万元,机器设备19808.65万元,其他费

用10866.14万元。

根据“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2024年11月~2025年7月已投账面值为

15186.77万元(含税),其中:井巷工程8542.47万元、房屋构筑物824.55万

元、机器设备2039.85万元、扣除财务费用后其他费用3779.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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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设计未完工程投资概算减去2024年11月~2025年7月已投入的

在建工程账面值,将其他费用按比例分摊至三类资产中,经计算,矿山后续投资(含税)合计39419.55万元(含税),其中:井巷工程2969.10万元,房屋建筑物14787.40万元,机器设备21663.05万元。

本次评估后续新增固定资产于2025年8~12月投入。

(3)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骆驼山煤矿现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为1279.11万元,土地使用权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故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

本次评估将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以2029年为例:

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64500.00×22.00%=14190.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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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骆驼山煤矿为试运转矿山,2025年8~12月计划原煤产量66.82万吨,

2026年达产,达产原煤产量150.00万吨。鉴于初步设计未对原煤开采成本进行估算,矿山根据当前经济水平编制了预算经营情况表;故本次评估矿山原煤生产成本根据企业预算经营情况表选取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骆驼山煤矿“预算经营情况表”,2025年8~12月原煤产量66.82万吨,发生材料费用400.0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5.99元/吨;达产年原煤产量150.00万吨,发生材料费用3765.00万元,折合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

25.10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为25.10元/吨。

以2029年为例,下同。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3765.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31.99元/吨。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798.50(万元)

(4)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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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来各年度人员定额以及工资计划,企业对2025年8月~2031年各年职工薪酬进行了预测,2032年后基本维持2031年水平不变。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算经营情况表”,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

2029年职工薪酬总额为18200.34万元,单位职工薪酬为121.34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0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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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29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5176.75+14787.40÷1.09)×(1-5%)÷

30.00

=910.20(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20680.70+21663.05÷1.13)×(1-5%)÷12

=3154.91(万元)

年折旧额=910.20+3154.91=4065.11(万元)

单位折旧费=4065.11÷150.00=27.1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余值为14409.76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骆驼山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水文条件复杂矿井,矿山实际安全费用亦按50.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单位安全费用为50.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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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为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简费按照9.50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企业实际按上述标准计提,故本次评估亦按上述标准计提。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9.50-2.5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05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75.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试运转期评估单位修理费2.14元/吨,后续

新增投资,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后续新增投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经计算,年修理费为575.13(=21663.05÷1.13×3.00%)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3.83(=

575.13÷150.00)元/吨。综上,本项目评估单位修理费为5.9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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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896.46(万元)

(10)矿务工程费

主要指搬家倒面发生的费用。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矿务工程费2.22元/吨,年矿务工程费333.33万元。

(11)运输费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运输费1.60元/吨,年运输费

240.00万元。

(12)设备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为矿山向乌海能源公司租赁采掘设备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设备租赁费为31.84元/吨。

年设备租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设备租赁费

=4776.00(万元)

(13)物业服务费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物业服务费2.35元/吨。

年物业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物业服务费

=352.90(万元)

(14)检验检测费

主要用于原煤煤质化验费用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检验检测费1.50元/吨。

年检验检测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检验检测费

=225.00(万元)

(15)取暖费

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取暖费2.89元/吨。

年取暖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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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0(万元)

(16)专业化服务费

主要用于无轨胶轮车和矿山救护费用等。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专业化服务费5.00元/吨。

年专业化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专业化服务费

=750.00(万元)

(17)技术服务费

主要用于矿山编制报告等费用。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取单位技术服务费1.00元/吨。

年技术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技术服务费

=150.00(万元)

(18)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根据2024年1编制的《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表,设计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总投资支出分别为198.59万元、2210.41万元,预备费分别为5.50万元、64.37万元,对应的采出量为1546.43(=2165.00÷1.40)万吨,折合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1.51元/吨。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吨可采单位支出相同,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为226.50万元。

(19)其他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取单位其他支出2.62元/吨。

年其他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费用

=393.00(万元)

(20)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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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无

形资产摊销、水土保持补偿费重新计算。同“(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则扣除上述费用后折合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2.15元。则:

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322.33(万元)

2)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项目取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25.68元/吨。

年管理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管理职工薪酬

=3851.65(万元)

3)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则,土地使用权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1279.11÷11.40=112.25(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112.25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0.75(=112.25÷150.00)元/吨。

4)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则本项目取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2.00元/吨,则年水土保持补偿费300.00万元。

则年管理费用合计为4586.23(=322.33+3851.65+112.25+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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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研发费用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后续研发费用预计情况”,预计后续乌海能源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根据销售收入0.16%计算。则以2029年为例,本项目年研发费用为

103.20万元,单位研发费用为0.69元/吨。

(22)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骆驼山煤矿原煤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统一销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结算价款扣除铁路运杂费(不含税)的1%计算,故本次评估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以2029年为例,经计算,年销售费用645.00万元,折合单位费用4.30元/吨。

(23)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估值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4190.00×70%×3.00%

=297.99(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1.99(=297.99÷150.00)元/吨。

(24)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29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361.0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325.25元/吨;年总成本费用54162.76万元、年经营成本48787.41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1-1-21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专业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检

验检测费、取暖费、专业化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之和为税基,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专业化服务费—矿山救护费、技术服务费税率为6%,运输费税率为9%,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取暖费、专业化服务费、技

术服务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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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64500.00×13%

=8385.00(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设备租赁费+专业化服务费—无轨胶轮车)×13%+运输费×9%+(公共事业费+检验检测费+专业化服务费—矿山救护费+取暖费+技术服务费)×6%

=2098.69(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8385.00-2098.69-0-0

=6286.31(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企业实际按照7%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7%。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6286.31×7%

=440.04(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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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6286.31×5%

=314.32(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本项目产品销售为原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

10%估算。

以2029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64500.00×10%

=6450.00(万元)

(5)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2023]1055号),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00%;2024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0%。则以2029年为例,本次评估确定正常年份水利建设基金费为31.43(=6286.31×0.50%)万元。

(6)其他税金

主要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本次评估列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根据企业实际财务报表,骆驼山煤矿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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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64.62万元,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2025年

1~7月其他税金789.18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税费5.26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

正常生产年份其他税金为1053.62(=264.62+150.00×5.26)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8289.41(=440.04+314.32+6450.00+31.43+1053.62)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骆驼山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矿山目前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为8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80%计算。

以2029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64500.00-54162.76-8289.41-82.56)×15%

=294.79(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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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资产评估准则,本次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及财务预算成本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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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

效期限至2036年10月24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第241号令、国务院令第653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骆驼山煤矿目前处于联合试运转期,基于2025年8月编制提交的

“初步设计”未对原煤开采成本进行估算,2005年编制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较长。则本次评估主要经济参数依据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预算经营情况表数据取值,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3)根据2013年8月22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函[2013]10号)“关于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和

2020年1月21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的批复”(内煤安字[2020]6号),骆驼山矿井只限开采上组煤9-2、10号煤层,下组煤16-1、16-2煤层开采前应另行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初步设计”设计中16-1、16-2、17煤层的资源量为暂不利用资源,故本次评估根据“初步设计”选取亦暂不利用(16-1、16-2煤层保有资源储量8041.60万吨,17煤高硫煤255.10万吨)。

(4)根据2006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采矿评认[2006]153号),“海勃湾矿区骆驼山井田采矿权”,采矿权价款为19490.12万元人民币,评估期内拟动用可采储量5590.00万吨。

上述采矿权价款于2009年全部缴纳。

(5)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

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本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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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7)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8)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10)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

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采矿权

经评估人员对该矿业权尽职调查和当地煤炭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

15200.8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贰佰万捌仟捌佰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主要依据2019年1月神华地质勘查有

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平沟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2024年11月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技术参数、经济参数主要依据“可研报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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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

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平沟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平沟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各煤层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16276.0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2933.00万吨。

由于平沟煤矿为停产矿山,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一直为停产状况,故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平沟煤矿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933.00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开采范围煤层号

121b 122b 333 合计

9954.002614.00488.004056.00

10188.001261.00270.001719.00

+1310m~750m

16-1638.001726.00617.002981.00

16-2910.002928.00339.004177.00

合计2690.008529.001714.0012933.00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可研报告”,各煤层探明资源量(对应原 121b 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对应 122b 资源量)全部设计利用,推断资源量(对应原 333 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0.85 。本项目评估 TM 和 KZ 资源量全部利用,TD 资源量可信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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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依据“可研报告”确定为0.85。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2675.90(=2690.00+8529.00+1714.00×0.85)万吨。

3、采矿方案

“可研报告”设计采用井工开采,开拓方式为斜-立井单水平开拓,矿井首采Ⅲ盘区。故此次设计利用矿井已有井筒的基础上,保留Ⅱ盘区副斜井及Ⅱ盘区回风斜井。并新建主斜井,于平沟煤矿Ⅱ盘区工业场地新建缓坡斜井,于主斜井东北侧新建Ⅲ盘区回风立井。

矿井由主斜井、缓坡斜井、Ⅱ盘区副斜井3个井筒进风;Ⅱ盘区回风斜井

及Ⅲ盘区回风立井回风。

4、产品方案

根据“可研报告”,平沟煤矿产出原煤送至骆驼山洗煤厂进行洗选,但根据企业提供的计划,未来可能送至几个选厂进行选矿,鉴于未来年度洗选方案无法确定,且对应各选煤厂洗选回收率无法确定,故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矿。

5、采煤技术指标

依据“储量核实报告”,9号煤、16-1煤层和16-2煤层属中厚煤层,10号煤层属薄煤层。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薄煤层不应小于85%,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厚煤层不应小于75%。

9 号煤层和 16-2 号煤层为 1/3JM;10 号煤层和 16-1 煤层为 F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16号令《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可研报告”,本次评估确定9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6.00%,10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90.00%,16-1煤层和16-2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5.00%。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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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可研报告”,设计永久煤柱损失1459.00万吨,保护煤柱损失860.00万吨。将有关参数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8903.41万吨。各煤层可采储量如下:

9号煤可采储量=(3982.80-480.00-326.00)×86.00%=2732.05万吨;

10号煤可采储量=(1678.50-185.00-128.00)×90.00%=1228.95万吨;

16-1号煤可采储量=(2888.45-338.00-207.00)×85.00%=1991.93万吨;

16-2号煤可采储量=(4126.15-456.00-199.00)×85.00%=2950.48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平沟煤矿证载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可研报告”设计生产能力亦为180万吨/年。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平沟煤矿未来年度正常生产能力为18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井工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综合矿井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可研报告”中储量备用系数1.4,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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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估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T=(8903.41÷1.40 )÷180.00 ≈35.33 年综上,则本次评估矿山计算年限为35.33年。考虑平沟煤矿为技改煤矿,本次评估按2025年8月-2026年底为准备期,2027年初~2029年底为建设期,

2030年投产并达产180万吨。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39.75年。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原煤销售量×原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原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原煤销售量为原煤产量。

(3)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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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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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年~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

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年至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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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

动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2021年~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

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年~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

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

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

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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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乌海地区、京唐港近五年肥精煤、1/3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7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煤的稀缺性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煤炭价格。

平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无近期销售数据,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骆驼山煤矿 9 号煤层销售价格。骆驼山煤矿与平沟煤矿相邻,其 9 号煤煤质(Ad30.13%;Vdaf30.80%;Std0.6%;Y21;G90)与平沟煤矿 9 号煤煤质(Ad30.49%;Vdaf30.38%;Std0.69%;Y21;G89)基本类似,故本次评估可以参照骆驼山 9号煤煤炭价格。根据统计,骆驼山煤矿2025年2-7月底外销9#煤原矿不含税坑口价为220.80元/吨,由于原煤价格数据较短,本次评估参照2022年~2025年7月乌海能源苏海图煤矿原煤对外销售价格趋势推断未来年度9#煤层三年一期均价。骆驼山煤矿当期价格与苏海图煤矿近三年均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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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时期苏海图不含税销售价格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

2025年1~7月441.37

2025年2~7月438.66

三年一期800.93

参照乌苏海图原煤外销价格,经计算,骆驼山煤矿9#煤三年一期未来不含税均价为403.15元/吨。

如上述,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显示,骆驼山煤矿的煤质与平沟煤矿煤质较为接近,故本次评估参照骆驼山与平沟煤矿煤质差异调整其销售价格。

根据“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所参照煤价的质量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

故本次评估参照骆驼山9煤层实际销售价格,利用煤炭质量比价系数调整各煤层销售价格,各煤层比价系数如下:

骆驼山煤矿平沟煤矿

名称比价比价10比价16-1比价16-2比价

9煤层9煤层

系数系数煤层系数煤层系数煤层系数

灰分比价30.6883.230.4983.222.37103.0025.7795.2028.3588.00

JM、

煤种比价 124.02 1/3JM 118 FM 120.00 FM 120.00 1/3JM 118.00

1/3JM

品种比较原煤108原煤108原煤108.00原煤108.00原煤108.00

比价系数111.44106.03133.49123.38112.15

参照价格403.15403.15403.15403.15403.15比价调整后

383.57482.90446.33405.70

价格

注:骆驼山煤种比价根据 JM 与 1/3JM 资源量占比结合各煤种比价系数综合确定;

根据“可研报告”,设计开采顺序为先开采二盘区、三盘区9号和10号煤,后开采二盘区和三盘区16-1号和16-2号煤层,后续开采一盘区。但未提供具体各煤层生产计划,故本次评估按各煤层可采储量比例,计算未来年度矿井综合煤价。经计算,考虑各煤层可采储量后,综合煤价为419.00(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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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5年为例:

年销售收入=180.00×419.00

=75420.00(万元)

9、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

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剔除报废资产后估算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1)基准日固定资产投资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经剔除闲置、报废资产后,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原值

13303.04万元,其中:井巷工程1322.20万元;房屋建筑物7858.13万元;机

器设备4122.7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净值7742.64万元,其中:井巷工程

964.49万元;房屋建筑物4120.53万元;机器设备2657.61万元。

2)后续投资

根据“可研报告”,平沟煤矿设计新增投资128756.59万元(含税,下同),其中:井巷工程投资54260.01万元;房屋建筑物10758.94万元,机器设备39157.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580.13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投资

2286.60万元),则扣除土地使用权投资,并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摊至三项工程(井巷、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后),新增投资为126469.99万元,其中:井巷工程65871.53万元;房屋建筑物13061.33万元;机器设备47537.13万元。

综上,本次评估用固定投资原值13303.04万元,净值7742.64万元,后续投资126469.99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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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基准日已有投资序号项目名称后续投资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13303.047742.64126469.99

1井巷工程1322.20964.4965871.53

2建筑工程7858.134120.5313061.33

3机器设备4122.712657.6147537.13

本次评估将原有固定资产净值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于

2027年初-2029年底期间均匀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此处无形资产投资指土地使用权资产和排污权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本次评估以土地使用权(资产)形式考虑土地要素的贡献,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本次评估取土地使用权为142.40万元。

如上述,根据“可研报告”,本次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后续投资为2286.60万元,在2026年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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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20.00×22.00%=16592.4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平沟煤矿为停产矿山,无近期财务数据,故本次评估成本费用主要参考“可研报告”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采用“费用要素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根据“可研报告”,设计采矿单位外购材料费为13.17元/吨(不含税,下同),则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未来年度单位外购材料费为13.17元/吨,以2035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2370.6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

费为39.44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7099.20(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可研报告”,设计人员定额为373人,其中:生产人员292人;管理人员81人。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数据,2035年生产人员平均职工薪酬水平为

40.33万元/年·人,管理人员平均职工薪酬为61.04万元/年·人,按该水平计算,则正常生产年度年职工薪酬为16719.27万元,折合单位职工薪酬为92.88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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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以2035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7858.13+13061.33/1.09)×(1-5%)÷30=

628.30(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4122.71+47537.13/1.13)×(1-5%)÷12=

3656.78(万元)

年折旧额=628.30+3656.78=4285.08(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4285.08÷180.00=23.81(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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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44年更新原有房屋建筑物(含进项税)8565.36万元,在2060年更新新增房

屋建筑物13061.33万元;在2037年、2049年、2061年更新原有机器设备

4658.66万元;在2042年、2054年更新新增机器设备47537.13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

本项目在2044年回收原有房屋建筑物残值392.91万元,在2059年回收新增房屋建筑物残值599.14万元,在2037年、2049年、2061年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值206.14万元,在2041年、2053年回收新增机器设备残值2103.41万元。

在服务期末回收余值19961.43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平沟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适用安全费用为50.00元/吨,则本次评估取未来年度单位安全费用为50.00元/吨。

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9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1-1-21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9.50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本次评估按上述文件标准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9.50-2.5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26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450.00(万元)

(9)修理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本次评估修理费按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则正常年份修理费为1385.73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7.70元/吨。

(10)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根据2019年1月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环境恢复治理静态投资为6605.83万元,土地复垦费用静态投资为5013.28万元,合计

11619.11万元,该投资对应可采矿量为1260.00万吨,折合单位环境恢复治理

及土地复垦费为9.22元/吨。则:

年环境恢复治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恢复治理费

1-1-21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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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60(万元)

(11)租赁费

平沟煤矿综采工作面、采掘工作面、井下运输车辆部分设备采用租赁形式,根据“可研报告”,设计单位租赁费为27.66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未来年度单位租赁费亦为27.66元/吨,则:

年租赁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租赁费

=180.00×27.66

=4978.80(万元)

(12)摊销费摊销费核算内容为土地使用权摊销。

如上述,本次评估基准日已有土地使用权投资为142.40万元,鉴于其剩余年限为8.57年,低于评估计算服务年限,本次评估将其在8.57年摊销;如上述,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后续投资为2286.60万元,本次评估将其在矿山剩余年限内摊销,则年摊销费为81.33(=142.40÷8.57+2286.60÷35.33)万元,折合单位摊销费为0.45元/吨。

(13)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10.00元/吨,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1800.00(万元)

(14)利息支出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利息支出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利息支出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0%,单利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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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6592.40×70%×3.00%

=348.44(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1.94(348.44÷180.00)元。

(1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5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85.77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53.57元/吨;年总成本费用51438.05万元、年经营成本45643.20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和租赁费为税基,税率取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掘进费

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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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6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租赁费用)×13%

=2058.46(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7746.14(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

1%。矿业权人及经营方注册地均为市,故本次评估城建税率按7%确定。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542.23(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387.31(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1-1-21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则: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7542.00(万元)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8471.54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75420.00-51438.05-8471.54)×25%

=3877.60(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可选取政府发行的、评估基准日前5年发行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到期的、与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相匹配的中长期国债,以票面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基准日十年期国债收益率1.70%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平沟为技改停产矿山,原有资产仅部分利用,大部分为新建,综合考虑本次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1.0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

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

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1.50%,其他风险取2.0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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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1.70%+2.00%+1.00%+1.50%+2.00%=8.2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原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现有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7)采矿许可证到期能正常办理延续。

15、特别事项说明

(1)平沟煤矿为停产矿山,根据企业提供的排产计划,本次评估按2027年初开始技改建设,2030年初投产并达产,如未来实际排产计划与本次评估不一致,则本次评估结论需做调整。

(2)根据海勃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改扩建项目范围进行文物核查的回复》([2025]90号),平沟煤矿与召烧沟岩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区范围重叠约4.9737平方公里(保护区不在采矿权范围内)。目前企业及海勃湾区政府正在推进保护区范围变更,拟变更后范围与平沟煤矿单位不再重叠。鉴于截至本次评估报告日,该保护区范围最终尚未确定,本次评估暂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影响,如未来企业不能调整该文物保护区范围,则本次评估结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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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沟煤矿采矿权人为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但目前经营

方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采矿权人与经营方不一致,海勃湾公司为乌海能源全资子公司,平沟煤矿公司为乌海能源分公司,本次评估税费暂按采矿权人选取,如未来实际运营期间与本次评估选取不一致,则本次评估结论需做调整。

(4)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TD)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资源

量的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5)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主要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2019年1月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平沟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11月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6)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7)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及现有财税政策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9)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报告、设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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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

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采矿权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146422.5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陆仟肆佰贰拾贰万伍仟叁佰元整。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山煤田乌达矿区五虎山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以及霍林郭勒市三鼎测绘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2024年储量年报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技术参数主要依据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2月编写的《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书、企业预测资料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五虎山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矿区范围内

(1149m~800m)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10427 万吨(含高硫煤 2551 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8812 万吨(含高硫煤 1622 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21b)

5375 万吨(含高硫煤 1065 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806 万吨(含高硫煤370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631万吨(含高硫煤187万吨)。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截至2024年底,五虎山煤矿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量为 10427.00 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8345.63 万吨,其中:TM 资源量

5020.28 万吨;KZ 资源量 730.93 万吨;TD 资源量 2594.42 万吨。

根据“五虎山煤矿2025年1-7月累计动用量统计表”,2025年1-7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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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量为36.18万吨,经计算,则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8309.45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煤层号

TM KZ TD 合计

982.18292.9380.02455.13

10714.022.0094.00810.02

121688.9011.00519.402219.30

13上2754.0040.00294.001088.00

13241.0077.00290.00608.00

15343.00129.00343.00815.00

16430.00147.00406.00983.00

17731.0032.00568.001331.00

合计4984.10730.932594.428309.45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资源量(111b)和(122b),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探明和控制资源量全部利用,推断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为0.80。则本次评估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探明和控制资源量全部利用,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确定为0.80,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7790.57万吨。

3、开采方案

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工业场地内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和四层反斜井等四条井筒。在风井场地布置有两条回风斜井,即九层回风井和十二层回风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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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井开拓方案,全矿现划分为一个水平(+950m 水平)。矿井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矿井采用对角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销售实际,五虎山煤矿产品方案确定为原煤。

5、采煤技术指标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

五虎山煤矿 13 和 16 号煤层(厚度分别为 1.1m 和 1.28m)属于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5%;9、10、13 上 2、15 和 17 号煤层(厚度分别为 2.82m、

2.07m、1.59m、1.48m 和 1.46m)属于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0%;

12 号煤层(厚度 4.31m)属于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75%。

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五虎山煤矿各开采煤层均属于稀缺煤类,故本次评估确定薄煤层(13和16号煤层)采区回采率88%,中厚煤层(9、10、13上2、15和17号煤层)采区回采率

83%,厚煤层(12号煤层)采区回采率78%。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永久煤柱损失为729.70万吨,保护煤柱损失为397.00万吨。将上述参数代入,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

5504.71万吨。以9号煤为例,则:

9号煤可采储量=(439.13-85.50-68.00)×83.00%=237.0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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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能力及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均为200.00万吨,矿山预测2025年产量115万吨、2026年170万吨、2027年及之后年度达产200.00万吨,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2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考虑到矿井实际构造发育情况和水文条件,“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40,则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40。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2025~2031年原煤生产规划”,五虎山煤矿2025年生产原煤115万吨,2026年生产原煤170万吨,2027年达产,生产原煤200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5504.71÷1.40 )-54.34 -170.00 ]÷200.00 +5÷12+1

=19.95(年)

矿井正常服务年限约为19.95年。

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19.95年,自2025年8月至204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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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假设采出原煤全部销售,产量即为销售量。

(3)商品煤(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炼焦煤是钢铁工业的基础能源和主要原料,炼焦煤的高质量、稳定持续供应是钢铁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我国内炼焦煤资源相当稀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已探明的炼焦煤储量为2758亿吨,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0-25%,且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整体呈现“北富南贫,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其中,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类齐全,储量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焦煤生产和储备基地,炼焦煤查明资源储量最大,占比达到47%。

其次是山东省,2022年约占全国总产量的8%。同时,新疆、云南、黑龙江的产量增速较快。

在全球范围内,炼焦煤也相对稀缺,仅占全球煤炭资源总量的10%。根据CCTD 统计,目前世界可采储量炼焦煤资源的 80%集中在俄罗斯(41%)、中国

(23%)和美国(17%)三个国家,其余国家占比较小,英国约占7%,澳大利亚、波兰、南非和印度分别约占2%,加拿大约占1%,其他国家约占3%。

除了储量少,我国的炼焦煤优质资源也相对稀缺。“骨架煤”焦煤和肥煤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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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47%左右,低于焦化工所要求的60%的水平,其余均为炼焦配煤,我国炼焦精煤产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虽然2012年主焦煤(含1/3焦煤)、肥煤(含气肥煤)、瘦煤被划入特殊和稀缺煤种,但在实际开发实践中并未充分受到保护性开发。在“十二五”“十三五”煤炭行业全面亏损和供给侧改革期间,由于焦原煤与动力煤比价长期低于1.0,导致焦煤转为动力煤销售,造成具备稀缺属性的炼焦煤资源被大量浪费。此外,地方上的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也是造成炼焦煤优质资源稀缺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山西离柳、乡宁等优质炼焦煤生产基地,诸多小煤矿开采,导致那里的优质焦煤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炼焦煤资源稀缺,加之国内需求旺盛、地区供需不均以及进口炼焦煤的价格优势等多重因素,促使我国炼焦煤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在2021年澳大利亚煤炭禁止通关之前,我国对澳大利亚炼焦煤的进口依赖度最高,常年占比高达40%。然而,2020年底,由于中澳关系紧张,我国禁止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导致澳煤进口量迅速下滑,到2022年仅占

3.4%。澳煤禁运后,蒙古和俄联邦迅速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两

个地区的进口量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蒙古在2021年后迅速取代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炼焦煤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和加拿大的进口量相对较小,但在澳煤禁运后,其进口量占比也有所增加。然而,与澳大利亚相比,这些地区的煤炭资源较少,煤质相对较差,且持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对生产和运力的冲击,因而无法完全填补澳煤禁运所造成的缺口。

炼焦煤的供应受到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在生产方面,国内煤炭企业正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安全管理,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供应端在安全监管的严格要求下,产地的供应量难以出现明显的增加,在排除露天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等外围因素后,产地端的供应仍然维持偏紧态势,预计未来的煤炭增产空间将较为有限,炼焦煤的产量将保持稳定。

从国内看,2014年~2024年,前七大产区中,山西的焦煤产量从2.05亿吨提升至2.15亿吨,累计增幅4.8%,占比由40.9%提升至45.5%,增加4.6%;山东、内蒙古、贵州、安徽、河南、新疆焦煤产量累计增幅分别为-8.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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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18.4%和125.5%,其他区域累计增幅为-41.3%。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725万吨,占比0.52%。

进口角度,2024年1月,焦煤进口关税恢复,最惠国进口税率为3%。

2025年上半年,全国进口焦煤5282万吨,同比下滑8.0%,蒙俄占74.9%。今年以来,蒙焦煤通关减量明显,1-6月蒙煤进口量2475万吨,同比下滑16.2%/-

479万吨。2025年以来,煤焦市场延续下行,下游拉运蒙煤积极性不足,口岸煤炭库存高企。与此同时,山西安监恢复常态后显著增产,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蒙煤需求。从成本来看,蒙古焦煤位于全球焦煤成本曲线左侧区域,生产具备明显优势,但蒙焦煤出口与中国需求高度相关,且几乎全部出口量流入中国,产量及出口量受中国需求影响较大。全年来看,随着焦煤需求改善,预计蒙古焦煤年内进口延续高位,总量或有小幅下滑。

纵观2012年至2025年,焦煤价格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015年):产能过剩与需求下降共致煤价大幅下行。国际方面,欧债危机的持续发酵严重抑制了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国内方面,经济增速明显放缓,GDP 增速从 2011 年的 9.5%回落至 2015 年的 7.0%。在此背景下,焦煤出现供需失衡,价格跌破现金流成本。供应端,国内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叠加澳大利亚、蒙古进口煤的冲击,市场供应严重过剩;需求端,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黑色产业链需求整体萎缩,钢厂减产生铁产量下滑,焦煤价格回落至600元以下,显著低于煤矿现金成本。煤炭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泥潭,全国煤矿亏损面超过80%,全行业负债率攀升至70.2%,市场陷入“越产越亏、越亏越产”的囚徒困境,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出清无效产能。

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供给侧改革成为市场主导力量。2016年启

动的供给侧改革通过行政手段强力重塑市场格局,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严格执行硬性削减了供应。2016-2020年全国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0亿吨以上,同时需求端铁水产量连续正增长,推动焦煤价格从590元涨至1730元,涨幅193%,行业盈利及现金流有所改善,板块资产负债率从高位回落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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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2021年~2022年):“能耗双控"与能源危机。2021年,供应端经历了结构性危机。2020年10月,焦煤主力进口来源国之一的澳洲被中国非正式限制进口。2021年,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地方面临“能耗双控”考核压力,煤矿安监趋严,主产地产能释放受限。

而需求端,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产能尚未恢复,中国出口向好,发电量及钢铁产量均同比高增,供需矛盾逐步凸显,煤价出现极端上涨,期间主产地坑口焦煤价格同比增幅197%。随着煤炭产能逐步释放,煤价高位回落。2022年年初,国际冲突致全球能源出现阶段性紧缺,煤炭等能源价格再度上涨。

第四阶段(2023年~2025年6月):供需宽松下的价值回归。自2021年10月开始,政策端强调保供增产,煤炭产能应放尽放。供应端在经过两年的释放后,产量有明显恢复。需求方面,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销售逐步走弱,钢材利润逐步走低,原料维持偏低库存策略,压力逐步向上游传导。焦煤供需格局逐渐转为宽松,价格持续下行,山西低硫主焦煤产地价跌至1200元/吨以下。

未来四年(2025-2028年),焦煤新增产能极少,预计年均仅新增725万吨,占国产供应比为0.52%。据煤炭资源网统计,截至2024年,全国在产焦煤产能

14亿吨,2025-2028年预计将累计新增焦煤产能6600万吨,累计退出焦煤产能

3700万吨,累计净新增2900万吨,占在产产能比重为2.1%,平均每年净新增

725万吨,占比0.52%。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经过2016年供给侧改革,多数煤炭低效产能已退出,产能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并购重组、严查超产的方式收缩宽松产能,有望成为焦煤供应转折点。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自7月初以来亦出现焦煤价格上涨。

评估人员查询 Wind 资讯,近五年乌海地区肥精煤、1/3 焦精煤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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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肥精煤、焦煤与1/3焦精煤价格走势一致;乌海地区与京唐港焦煤、1/3焦煤及焦煤价格走势亦高度相关。自2020年以来一路上涨,至2021年8月达到最高,之后迅速下跌,2022年1月达到阶段低点,至2022年中旬价格有所上涨,之后便一直波动下降,至2025年7月底价格开始上涨。

综上,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炼焦煤的稀缺性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未来年度长期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历史均价预测未来年度

煤炭价格,同时考虑到煤炭产品价格长期预测价格的差异和目前市场表现,本次评估采用过渡价格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当年1~7月已实现均价进行预测,并以此为基础通过3个年度平滑过渡至

2029年长期不变价格。

五虎山煤矿为生产矿山,原建设有配套洗煤厂,2024年,矿山配套洗煤厂从矿山剥离,与原黄白茨煤矿配套洗煤厂重组为乌达洗煤公司(以下简称“乌达洗煤厂”),并独立运营。五虎山煤矿采出原煤销售至乌海能源各下属洗煤厂,经咨询销售部门,其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基本可视为市场价,因此,本项目评估五虎山原煤销售价格依据企业实际销售价格确定。根据统计,五虎山煤矿各煤层近两年不含税销售价格如下:

期间12#煤售价(元/吨)10#煤售价(元/吨)

2024年701.25

2025年1-7月521.992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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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9#煤层仅有2个月销售数据,可参考性不强,故本次评估9#煤层数据暂不利用。

考虑到能获取到原煤价格周期较短,本次评估参照其周边矿山苏海图煤矿对外销售原煤价格趋势推算各煤层长期均价。根据统计近三年一期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及推算的12#煤和10#煤价格如下:

苏海图原煤不含税价格12#煤售价10#煤售价期间(元/吨)(元/吨)(元/吨)

2020年375.56

2021年794.58

2022年1053.55

2023年812.81

2024年746.18701.25

2025年7月441.37521.99215.62

当期441.37521.99215.62

一年一期633.88635.21309.67

三年一期800.93802.60391.28

注:10#一年一期和三年一期均价均参照当期价格及精煤价格走势推算;12#煤三年一期均价参照一年一期价格及精煤价格走势推算。

鉴于五虎山煤矿可采煤层较多,目前仅有10#和12#煤层价格,本次评估参照“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1]380号),可以选择某一煤炭的销售价格作为参照煤价,根据项目煤质与所参照煤价的质量差异估算比价系数,计算目标项目的煤价。供冶炼用的洗精煤和一般用户的质量比价系数按其煤种、品种、灰分、水分、硫分、

块煤限下率的质量比价率计算。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比价项目如下:

名称12#9#10#13上2#13#15#16#17#

灰分比价21.62%12.08%18.56%25.37%22.78%24.66%35.58%30.98%煤种比价焦煤焦煤焦煤焦煤焦煤焦煤焦煤焦煤品种比较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原煤

水分比价0.660.680.690.840.880.620.790.72

硫分比价2.05%3.44%3.88%0.62%1.18%2.56%1.37%2.43%

参照上述文件,各煤层比价系数及调整后当期及三年一期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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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名称12煤层91013213151617

灰分比价106.00133.00115.0095.20103.0097.6071.2083.20

煤种比价125.00125.00125.00125.00125.00125.00125.00125.00

水分比价100.00100.00108.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硫分比价100.0097.0097.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比价系数132.50161.26139.44119.00128.75122.0089.00104.00

当期521.99249.37215.62468.80507.21480.62350.62409.71

三年一期802.60452.53391.28720.83779.89739.00539.11629.97

注:考虑到10号煤与9号煤均为高硫煤,本次评估9号煤层当期价格和三年一期均价均参照10号煤层进行调整;其余煤层为低硫煤,价格均参照12号煤层调整;上述品种均为原煤,故原煤比价系数不再列示。

鉴于五虎山煤矿未来采用各煤层配采,但目前无具体配采方案及年限,故本次评估参照各煤层可采储量占比计算综合价预测未来年度煤价,经计算,各煤层综合当期价格为427.00(=[249.37×237.07+215.62×559.19+521.99×1413.77+468.80×760.78+507.21×432.08+480.62×522.65+350.62×699.95+409.71×

879.22]÷5504.71),取整,下同)元/吨,同理,经计算本次评估取未来年度各

煤层三年一期综合价为666.00元/吨。

如上述,本次评估2027年、2028年采用平滑处理,价差保持一致,则经计算,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8月~2026年价格为427.00元/吨;2027年价格为

507.00元/吨;2028年价格为587.00元/吨;2029年及之后年度煤炭价格取

666.00元/吨。

则本次评估确定未来正常年度原煤销售价格(不含税)取666.00元/吨(取整)。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200.00×666.00

=1332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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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现有已投固定资产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

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后续投资表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扣除闲置、报废资产后,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

78763.02万元,其中:井巷工程14189.58万元;房屋建筑物18981.20万元;

机器设备45592.24万元。净值49847.76万元,其中:井巷工程7294.12万元;

房屋建筑物12301.97万元;机器设备30251.67万元。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投资18983.21万元,其中:井巷工程

5363.88万元;房屋建筑物11890.81万元;机器设备1728.52万元。

2)后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连采连充项目根据《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建项目(新增充填开采)方案说明书》,设计总投资金额9189.62万元(总投资9741万元剔除预备费

551.38万元,含税),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348.00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

5089.76万元,其他费用751.86万元,则将其他工程费用分摊至两项工程后,

本次评估取连采连充项目投资9189.6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46.33万元;

机器设备5543.29万元。

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五虎山煤矿计划于2025年10月初开始连采连充项目,2026年12月底完工。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基准日已购置部分设备,评估值为25.44万元,则扣减该投资后,本次评估确定连采连充项目后续投资为

9160.87万元,本次评估将其在2025年10月~2026年12月期间均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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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设项目

其他项目主要为储煤棚工程、道路硬化以及通风改造等项目,其中通风改造项目(属井巷工程投资)后续投资13865.37(含税,下同)万元,2026年底完工,则本次评估将其在基准日至2026年底均匀投入;其他项目(属房屋建筑物投资)后续投资为1541.48万元,在2025年12月底前完工,则本次评估将其在2025年8-12月期间均匀投入。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25年8~12月、2026年1-12月分别投入10653.13万元和13914.59万元。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科目反映的与矿业权评估收益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以及特

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可利用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无形资产投资额。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煤矿共四宗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为2133.63万元,土地剩余平均年限为42.38年,大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按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软件、专利)评估结果为2732.65万元,本次评估将其在10年内摊销。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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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133200.00×22.00%=29304.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五虎山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2年生产原煤117.84万吨,2023年生产原煤175.39万吨,2024年生产原煤143.66万吨,近几年均未达产,且经咨询企业,其未来年度人员薪酬、电力等成本科目与以往存在较大差异,企业根据未来年度生产计划,对成本进行了预测,本次评估参照企业预测成本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以2030年为例,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五虎山煤矿“预测报表”,2030年原煤产量为200.00万吨,外购材料费为6068.00万元,折合单位外购材料费为30.34元/吨。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7708.76万元,折合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38.54元/吨。

(4)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报表”,2030年职工薪酬总额为30076.72万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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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单位职工薪酬为150.38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30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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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8981.20+5187.81÷1.09)×(1-5%)÷30=

1128.33(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47320.76+5514.54÷1.13)×(1-5%)÷12=

4132.57(万元)

年折旧额=(1128.33+4132.57)=5260.90(万元)

单位折旧费=5260.90÷200.00=26.3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44年更新原有房屋建筑物20689.51万元,在2033年更新原有机器设备

51519.23万元,在2039年更新连采连充设备5543.29万元,在2038年更新其

他项目机器设备1924.48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在2044年回收原有房屋建筑物残值949.06万元,在2033年回收新增机器设备残值2279.61万元,在2038年回收连采连冲项目设备残值245.28万元,在2037年回收其他项目设备残值85.15万元。在计算期末回收余值29388.10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五虎山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因此,本次评估确定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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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9.50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本次评估按上述文件标准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4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500.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项目原有投资年修理费578.58万元,折合单位

修理费为2.89元/吨,后续新增投资对应修理费按机器设备比例计算。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后续新增投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经计算,新增投资年修理费为198.26(=[1728.52+5514.54÷1.13]×3.00%)万元,则正常年份年修理费为776.84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3.8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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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运输费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运输费为463.20万元,折合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32元/吨。

(11)其他制造费用

1)专业化服务费、公共事务费、排矸费、设备租赁费和其他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未来正常年份年专业化服务费、公共事

务费、排矸费、设备租赁费和其他费用分别为1088.59万元、436.67万元、

118.15万元、2500.00万元和3340.78万元,折合单位专业化服务费、公共事

务费、排矸费、设备租赁费和其他费用分别为5.44元/吨、2.18元/吨、0.59元/

吨、12.50元/吨和16.70元/吨。

2)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费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8月编制的《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及土地复垦费用静态总投资2352.26万元(剔除不可预见费),对应3900.00(19.5×200)万吨采出原煤量,折合单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为0.60元/吨,则年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为120.00万元。

则年其他制造费用合计为7604.19(=1088.59+436.67+120.00+

118.15+2500.00+3340.78)万元,折合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38.02元/吨。

(12)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中摊销费、职工薪酬、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利建设基金单独计算,则扣除上述费用后,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其他管理费用为

1122.52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5.61元/吨。

2)无形资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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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

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则:

土地使用权年摊销费为106.92(=2133.63÷19.95)万元;其他无形资产

年摊销费为273.27(=2732.65÷10.00)万元。折合单位摊销费为1.90元/吨。

3)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项目取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为3898.32万元,折合

单位职工薪酬为19.49元/吨。

则年管理费用合计为5324.59=380.19+3821.88+0.00+1122.52万元。

(13)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五虎山煤矿原煤由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中心统一销售,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结算价款扣除铁路运杂费(不含税)的1%计算,故本次评估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以2030年为例,经计算,年销售费用1332.00万元,折合单位费用6.66元/吨。

(14)研发费用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后续研发费用预计情况”,预计后续乌海能源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根据销售收入0.16%计算。则以2029年为例,本项目年研发费用为

213.12万元,单位研发费用为1.07元/吨。

(15)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29304.00×70%×3.00%

1-1-21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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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38(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3.08(=615.38÷200.00)元/吨。

(16)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395.10元/吨、单位经营成本357.82元/吨;年总成本费用79020.14万元、年经营成本71563.67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公共事业费+设备租赁费+专业化服务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公共事业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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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化服务费之和为税基,运输费、排矸费、矿物工程费税率为9%,公共事业费、专业化服务费税率为6%,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运输费、公共事业费、设备租赁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7316.00(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设备租赁费)×13%+(运输费+矿务工程费+排矸费)×9%+(专业化服务费+公共事业费)×6%

=2864.81(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14451.19(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企业实际按7.00%缴纳城建税,故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7.00%。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00%

=1011.58(万元)

(3)教育费附加

1-1-21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722.56(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本项目产品销售为原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10%估算。

以2029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13320.00(万元)

(5)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则正常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00.00万元。

(6)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税[2021]1055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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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为0.5%。

年水利建设基金=年应纳增值税×0.5%

=72.26(万元)

(7)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契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税等,考虑到房产税、土地税与矿山产量关联不大,本次评估未来年度房产税、土地税参照2024年实际财务数据,取年房产税、土地税为270.04万元;根据企业财务数据,扣除房产税、土地税后,2024年发生其他税费为77.50万元,折合单位其他税费为0.54元/吨,则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未来年度单位其他税费为0.54元/吨。则正常年度其他税费为378.04(=270.04+0.54×20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5904.44(=1011.58+722.56+

13320.00+400.00+72.26+378.04)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五虎山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矿山研发费用历史数据得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约为80%,故本次评估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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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80%计算。

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133200.00-79020.14-15904.44-213.12×80%)×15%

=5715.74(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生产矿山及改扩建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为正常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1.50%。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50~2.00%,本次评估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2.00%。

则,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计算如下:

折现率=1.70%+0.60%+2.00%+1.50%+2.00%=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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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及财务预算成本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限至2031年12月1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 TD 资源储量的扣减,是根据“可信度系数”确定,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3)本次评估矿山成本费用的选取主要参考了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五虎山煤矿预测成本数据进行预测,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4)本次评估采用的利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因企业无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的长、短期借款合同,故未考虑该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点数。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合同编号

1500022021C024),约定首期缴纳 9399.154 万元,其余采矿权出让收益于 2022年12月1日至2031年12月1日每年缴纳3759.6616万元,剩余六期尚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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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为煤炭开采(井工)9#、上10#和12#煤层,而五虎山煤矿还包含132等其他5个煤层,本次评估以企业未来开采其他煤层时能取得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未来无法获得,则本次评估结论需做调整。

(7)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8)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现有

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9)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

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11)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

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平庄煤业

(一)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1075号《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评定估算“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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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元宝山露天煤矿累计查明资源量48690.00万吨,保有资源量共41560.00万吨。

保有资源量中,露采部分41007.00万吨,井工开采部分553.00万吨。

单位:万吨

2013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序号煤层

111b 122b 333 合计

141094.00211.001287.002592.00

25-267.00195.00262.00

355684.001033.003030.009747.00

46-2334.00334.00

5614843.002182.005909.0022934.00

671589.002173.001376.005138.00

7小计23210.006000.0011797.0041007.00

8984.00176.00260.00

91081.0081.00

101145.00167.00212.00

11小计129.00424.00553.00

12合计23210.006129.0012221.0041560.00

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基础上,矿山历年编制有矿山储量年报。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矿山累计查明资源量48690.00万吨,保有资源量31252.4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3958.90万吨,控制资源量6066.30万吨,推断资源量11227.20万吨。

另外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生产矿井储量动态基础表(2025年1-7月)”,

2025年1-7月露天开采动用资源量742.64万吨。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

资源量为30509.76万吨。其中露采部分保有资源储量29956.76万吨,井工开采部分保有资源量553.00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序号煤层

TM KZ TD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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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煤层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14787.06211.00913.021911.08

25-267.00195.00262.00

352816.001033.002445.966294.96

46-2334.00334.00

568760.572119.305773.4716653.34

67952.522173.001375.864501.38

7小计13316.155937.3010703.3129956.76

8984.00176.00260.00

91081.0081.00

101145.00167.00212.00

11小计129.00424.00553.00

12合计13316.156066.3011127.3130509.76

2、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初步设计”,利用计算机建立矿床地质模型,按照设计确定的露天开采境界及各帮最终帮坡角计算了煤量和剥离量。经计算,截至2021年底,露采境界内地质煤资源量21279.81万吨,可采原煤量20836.39万吨,剥离量98540万立方米。其中西帮村庄占地影响1302万吨,剥离量7005万立方米。剩余可采原煤量19534.36万吨,剥离量91535万立方米。

根据矿山企业提供的产剥统计表,2022年至2025年7月累计原煤产量

3438.74万吨,剥离量13097.71万立方米,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可采原煤量

16095.65 万吨,剩余剥离量 77453.36 万 m3。

“开发方案”对井工开采的9、10、11号煤层估算了可采储量,设计了开拓、开采方案,但没有进行经济评价。矿山企业也无开采规划,故本次评估深部资源量不纳入评估计算范围。

3、采选方案、产品方案

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用沿煤层倾向拉沟、走向推进,多出入沟口,分流站集中分流的联合开拓运输方式。其中上部表土及第四系砂砾层采用轮斗挖掘机—带式输送机—排土机的连续生产工艺,下部岩层及煤层采用单斗挖掘机—自卸卡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选煤厂的半连续生产工艺,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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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层采用单斗挖掘机--自卸卡车--卡车排土场的间断生产工艺。

9、10、11号煤层均属局部可采的不稳定煤层,赋存范围位于井田南部,

露天采坑的正下方位置,设计井工开采,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利用原露天采坑的工业场地,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设一个主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主水平位于 11 煤层中,水平标高+228m,辅助水平位于 9 煤层中,水平标高+260m。矿井移交生产时,在 9 煤层一采区布置 1 个综采工作面和 2 个综掘工作面,可以达到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

本矿煤炭采出后简单破碎筛分后即满足客户需求,故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4、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2019年元宝山露天煤矿通过产能置换新增产能400万吨,国家发改委核定

其生产能力为1200.00万吨/年;矿山实际产能已达到1200万吨。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正常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2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1~1.2。矿山地质构造中等、水文地质复杂,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初步设计”中露天开采取储量备用系数1.1,综合矿山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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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2025年全年计划产量1200万吨,则2025年8-12月产量480.79万吨,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露采 T=(16095.65÷1.1-480.79)÷1200.00+5/12≈12.21(年)≈12年3个月综上,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12.21年。自2025年8月至2037年10月。

5、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1200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的均价作为未来年度煤炭长期售价。

经统计,元露矿2020年至2025年7月的实际销售价格分别为:2020年

220.05元/吨、2021年276.16元/吨、2022年268.98元/吨、2023年251.48元/吨、

2024年275.94元/吨、2025年1-7月269.98元/吨。其中2022年、2023年由于

整体不达产,非电煤销售量大幅减少,综合单价的走势不同于其他矿山。本次评估中未来生产期按核定产能1200万吨/年选取,评估中模拟恢复非电煤销售,同时考虑到2024年度集团公司开展了煤质管理,加强品种煤的分选,增加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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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占比,进而提升商品煤销售价格。基于此,评估中以2024年、2025年非电煤销售价格为基础,参考自中国煤炭资源网上查询到的赤峰动力煤(4000)的价格走势,重新估算2022、2023年的非电煤销售价格,则调整后2022年、

2023年价格分别为317.46元/吨、296.32元/吨。五年一期均价276.43元/吨。

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

的价格指导文件,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要求,2026年电煤中长期出矿价采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其中基准价由原来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高位值调整为按中值确定,本次评估的元宝山露天煤矿受该价格政策变化影响。企业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对价格进行了测算,根据企业测算结果,2026年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88.70元/吨,比2025年下降4.27%。考虑到此文件的切实影响,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测算的影响幅度对前述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2029年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4.23元/吨。

综上,本次评估长期稳定按五年一期价格选取,2025年8-12月参考2025年1-7月价格选取,2026年参考矿山企业预测选取,2027年、2028年、2029年平滑过渡至长期稳定价格。则2025年8-12月270.00元/吨,2026年255元/吨,2027年258.00元/吨,2028年262.00元/吨,2029年起维持长期价格265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

年销售收入=1200×265.00

=318000.00(万元)。

6、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1)现有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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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元宝

山露天煤矿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资产评估结果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492764.84181857.68一固定资产488875.37187146.39

1剥离工程128413.5938524.081剥离工程128413.5938524.08

2建筑工程120923.1377690.602房屋建筑物98020.9363966.58

3机器设备243428.1265643.003机器设备262440.8584655.73

二在建工程26790.12二在建工程943.24

1土建工程6165.022建筑工程943.24

2机器设备19436.853机器设备

3待摊投资1188.264待摊投资

确定固定资产时,剔除了报废、待报废、闲置的资产及弃置费用;在建工程中专项资金项目,鉴于评估成本中计提了维简费、安全费用,评估中同类归入固定资产。其余非专项资金项目根据概算金额估算后续投资。

2)后续投资

主要指在建工程的后续投资,根据其概算投资,估算后续投资9236.05万元,于2026年5月底前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1)土地使用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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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元露煤矿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元宝山露天矿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总额为69881.62万元。其中排土场部分区域已至边界,进行了复垦治理,占地面积约786.08公顷。评估中对其进行扣除,则评估取现有土地使用权投资43815.05万元。

另外矿山正在进行第六期征地,并与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书,征地总价格预计132625.80万元,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各项手续。第七期征地面积201.50公顷,预计征地费75562万元,耕地占用税745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500万元,合计84517.50万元。评估中按计划于2028年流出。

2)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主要指各类软件系统和产能指标,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339.07万元。评估按评估值于基准日流出。

(3)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元露煤矿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明细表,长期待摊费用摊余价值68388.43万元,改河工程建设管理处尚有改河工程长期待摊费用65990.45万元,鉴于改河工程为元露煤矿未来1200万吨规模持续经营的必要条件,且评估基准日时点资产归属不确定,评估中全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则评估取长期待摊费用

134378.89万元。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318000.00×22%=699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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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7、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元宝山露天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4年商品煤产量10605280.00吨,与核定产能相差不大,故本次评估生产成本费用参数主要依据元宝山露天煤矿2024年实际财务数据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山“初步设计”、《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原煤制造成本表,2024年生产原煤10605280.00吨,发生的材料费为124343370.29元;其中自营剥离材料费2161.16万元,对应当年自营剥离量331.05万立方米,折合单位成本6.53元/立方米剥离量。未来生产年度以2028年为例,年自营剥离量1750万立方米,则自营剥离材料费

11427.50万元,则单位材料费为19.21元/吨,年外购材料费23055.50万元。

(3)外购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动力费为

6.24元/吨。则年外购动力费7485.00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矿山企业提供的“2024年定员数”、“人员类别统计”,元露天矿2024年总定员1421人,矿山2024年平均人员数1654人,2025年1-7月平均人员数1596人,均超员。评估中根据“2025年起预计退休人员”逐年减少的生产人员人数,直至2030年基本接近于定员数。

2024年人均职工薪酬36.30万元,参考矿山企业的预测,评估中按1%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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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幅度逐年增长至2028年,则2028年生产人员1270人,全年职工薪酬

47966.75万元,单位职工薪酬39.97元/吨。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采用增值税率取

9%,机器设备增值税率取13%。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98020.93+943.24+9236.05/1.09)×(1-5%)

÷30=3402.19(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262440.85×(1-5%)÷12=20776.57(万元)

年折旧额=3402.19+20776.57=24178.76(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24178.76÷1200.00=20.15(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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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应在2029年更新投入296558.16万元机器设备(含税)。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则在2029年回收机器设备残值为13122.04万元,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111416.50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矿山企业实际按5.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6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维简费吨煤9.5元/吨(含井巷费用

2.50元);矿山实际每年按7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7.00元

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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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84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000.00(万元)

(9)河道运行费

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英金河改河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河道建成后,还需要工程维护和日常管理,每年按工程投资原值的1.7%估算。则按照改河工程设计投资额,重新估算河道运行费为1067.16万元,折合单位成本0.89元/吨。

(10)塌陷赔偿费

矿山历史年度塌陷补偿费高低不等,未来难以预计,评估按历史年度三年期平均数进行选取。则单位补偿费2.67元/吨,年度塌陷补偿费3200.72万元。

(11)外委费

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原煤成本明细表”,2024年发生外委费

439833048.94元,单位外委费41.47元/吨,其中剥离费31.30元/吨,其他外委

费10.18元/吨。剥离费与剥离量直接相关。依据采矿权人提供的元宝山露天矿

2025年至2030年的生产计划,对2025年8月至2030年的外委剥离费进行调整。2030年之后按剩余外委剥离量,参考2028-2030年的平均剥离单价进行估算。则2028年剥离费46669.00万元,单位剥离费38.89元/吨。外委费合计

49.07元/吨,年外委费58879.39万元。

(12)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其中包含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按照评估选取无形资产投资额重新计算,与长期待摊费用一并计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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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理费用,此处将其扣除,则剩余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合计为4.03元。本次评估取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4.03元/吨。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4836.00(万元)

(13)管理费用

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成本费用情况表”、“科目余额表”,2024年度管理费用合计135320820.94元,单位管理费用12.76元/吨,其中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同生产成本中的增长方式,年职工薪酬8714.02万元;

折旧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计算,此处扣除;

修理费同塌陷补偿费,按历史三年期平均数进行选取,则单位修理费2.29元/吨,年度修理费2748.00万元。

摊销费包括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经计算,摊销费合计

21193.05万元,单位摊销费17.66元/吨。

根据2020年9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赤峰国源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方案估算总投资32082.28万元。对应截止

2019年底原煤产量26914.48万吨。折合单位治理费1.19元/吨。以2028年为例,年治理费为1430.41万元。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管理费用为37268.77万元,折合单位管理费用

31.06元/吨。

(14)销售费用

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成本费用情况表”、“科目余额表”,2024年度销售费用合计43770401.76元,单位销售费用4.13元/吨,其中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销售服务费、其他销售费用。

职工薪酬同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重新估算年职工薪酬464.54万元。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情况说明,未来元宝山露天煤矿不再向销售公司支付销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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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务费,此处扣除。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销售费用为1210.25万元,折合单位销售费用1.01元/吨。

(15)研发费用

自2023年开始元露煤矿有研发费用,评估中按2023年、2024年两年平均数进行选取,则年研发费用336.00万元,单位研发费用0.28元/吨。

(1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评估中贷款利率参考评估基准日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69960.00×70%×3.00%

=1469.16(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1.22元/吨。

(1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28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90.30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45.26元/吨;年总成本费用228353.46万元、年经营成本174312.49万元。

8、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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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服务费、洗煤加工费、排矸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9%、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外委费的进项税,后抵扣剥离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314400.00×13%

=40872.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13%+

外委费×9%

=9626.65(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40872.00-9626.65-0-0

=31245.35(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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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企业实际按照7%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7%。

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31245.35×7%

=2187.17(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31245.35×5%

=1562.27(万元)

(4)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自

201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314400.00×10%

=314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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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科目余额表”,2024年其他税金合计

230036206.06元。考虑到主要为水资源税(疏干排水)、资产类税种等,评估

中按固定费用估算。其中回收利用水适用税额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2元/立方米变更为3元/立方米,则按新标准调整计算单位其他税金18.22元/吨。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57051.72万元。

9、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以2028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314400.00-228353.46-57051.72)×25%

=7248.71(万元)

10、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本次评估以1.70%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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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取值为1.50%。另外,本次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项目折现率确定为7.80%。

11、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且采矿许可证,并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2、特别事项说明

(1)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

效期截止2031年7月,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主要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2014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04勘探队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煤田元宝山露天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5年1月中国煤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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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质总局一二九勘探队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露天煤矿

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2023年6月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修改初步设计说明书》。在本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3)本次评估对象名称为“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采矿权”;对应的矿山名称为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

开采矿种:煤;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11121140121858;开采深度:由 482

米至120米标高;对应的评估基准日露天开采区域内可采原煤量16095.65万吨的价值;本次评估结论反映的是上述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资源储量的价值。

深部煤层9、10、11号煤层保有资源量553.00万吨,“开发方案”设计了开拓、开采方案,但没有进行经济评价。目前矿山企业对其没有开采规划。故对其资源量553.00万吨不参与本次评估作价。

(4)本项目中2024年矿山土地使用税执行标准为优惠税率4.8元/平方米,尚无明确优惠期截止时间。评估按现有土地使用税标准持续估算,不再调整。

(5)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6)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报告、设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采矿权人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及现有财税政策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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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8)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

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4号《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评定估算“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57828.20万元”。

针对玻璃沟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补勘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井田查明资源储量

46908.6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为 24576.3 万吨,控制资源量(KZ)

为 8269.7 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 14062.6 万吨。煤矿范围内压覆资源储量共10093.40万吨,其中:

(1)呼大公路(S103 省道)

煤矿范围内查明呼大公路(S103 省道)共压覆资源储量为 4922.8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为 2009.4 万吨,控制资源量(KZ)为 1527.1 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 1386.3 万吨。

(2)薛家湾至大路快速道路

煤矿范围内查明薛家湾至大路快速道路共压覆资源储量为1894.3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为 942.4 万吨,控制资源量(KZ)为 59.8 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 892.1 万吨。

(3)呼准铁路二线

煤矿范围内查明呼准铁路增建第二线共压覆资源储量为383.9万吨,其中:

探明资源量(TM)为 68.2 万吨,控制资源量(KZ)为 57.5 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 258.2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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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井田境界煤柱

煤矿境界煤柱共查明压覆资源储量为2892.4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为 565.3 万吨,控制资源量(KZ)为 642.2 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1684.9万吨。

截止评估基准日,由于矿山尚在建设中,无动用量,上述资源储量

46908.60万吨即为评估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资源量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矿井地质构造简单,5号煤层和6号煤层赋存稳定~较稳定,可信度系数 k 取 0.85,其他煤层取 0.7,则本次评估依据“矿井初步设计”确定 5 号煤层和 6 号煤层推断资源量(TD)可信度系数 k 取 0.85,其他

煤层推断资源量(TD)取 0.7。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4号煤层为局部可采的不稳定煤层,在首采盘区范围内,可采面积约 0.98km2,地质资源量(TD)1.97Mt,根据对 4 号煤层赋存条件的分析,首采盘区4号煤层可采面积较小,地质资源量少、煤层赋存不稳定,勘探程度低(均为 TD 资源量),在当前开采技术条件下开采不经济,将首采盘区4号煤层划为次边际资源量,设计不利用。

本次评估的储量依据为2024年编制的“补勘报告”,“矿井初步设计”的储量依据为2009年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井田煤炭勘探报告》,故按“补勘报告”与“勘探报告”中4号煤层的储量变化幅度,折算首采盘区

4号煤层的资源量为218.78万吨,故本次评估设计不利用的资源量为218.7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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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43603.01万吨。

3、开采、选煤方案

(1)开采方案

井田地质构造简单、主要可采煤层为中厚~厚缓倾斜煤层、井筒穿过地层工

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主采 6 号煤层埋藏深度 350m~400m,开拓方式采用主斜井——副立井综合开拓方式。

矿井为近水平多煤层开采,煤层间距较小,采用单水平开拓,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水平标高为+890m,井底车场及主要开拓巷道布置在 6 号煤层中。

由于受到井田中部 220kV 输电线路(其中一回协议搬迁)和呼大公路保护

煤柱的切割,井田被分成两个块段—-220kV 输电线路和呼大公路保护煤柱以东块段为一盘区;220kV 输电线路和呼大公路保护煤柱以西块段为二盘区。盘区开采顺序本着“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开采。矿井移交时,开采一盘区,盘区接续为一盘区→二盘区。

根据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以及目前技术装备水平,采煤方法推荐采用长壁式(倾斜或走向)采煤法,后退式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中厚煤层采用综采(综放)工艺,厚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

井下煤炭运输方式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

矿井通风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中后期采用分区式。

(2)选煤方法

设计最终推荐采用的选煤方法为:

200~80(50)mm 块煤采用智能干选(打矸工艺);

80(50)~6mm 块煤采用重介浅槽分选;

6~0mm 级筛粉煤旁路不入洗;

3.0~0.25mm 级粗煤泥采用螺旋分选机+煤泥离心机回收;

0.25~0mm 级细煤泥采用浓缩压滤联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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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方案

根据选煤厂产品平衡表,产品方案为精煤及混煤。故本次评估产品方案参考“选煤厂初步设计”确定为精煤及混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煤技术指标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其中采用一次采全高的厚煤层不应小于80%。

矿山设计开采的煤层中6煤层为厚煤层,其余煤层为中厚煤层,故本次评估确定6煤层采区回采率为75%,其他煤层采区回采率确定为80%。

(2)选煤技术指标

根据“选煤厂初步设计”,5煤层精煤产率为34.35%,混煤产率为34.68%;

6煤层精煤产率为47.58%,混煤产率为30.80%,未设计其余煤层的选煤指标。

根据“补勘报告”,其余煤层的原煤、浮煤煤质与5、6煤相近,故参照5、6煤层指标平均确定。故本次评估产率参照“选煤厂初步设计”确定5煤精煤产率为34.35%,混煤产率为34.68%;6煤精煤产率为47.58%,混煤产率为30.80%;

其余煤层精煤产率40.97%,混煤产率为32.74%。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S103 省道压覆资源量 4853 万吨已在工业储量计算中扣除,设计的永久煤柱包括城镇规划区煤柱、高压线及村庄煤柱、快速道路煤柱、呼准二线煤柱、断层煤柱、井田境界煤柱共6558万吨;保护煤柱

683.00万吨。

本次评估的储量依据为2024年编制的“补勘报告”,“矿井初步设计”的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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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依据为2009年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井田煤炭勘探报告》,“补勘报告”与“勘探报告”相比,查明资源量增加了1754.60万吨,占比较小,故呼大公路(S103 省道)、薛家湾至大路快速道路、呼准铁路二线、井田境界的煤柱参照“补勘报告”里的压覆资源并按可信度系数调整计算,城市规划区、高压线及村庄、断层煤柱不再调整,参照“矿井初步设计”选取。

故经计算,本次评估确定矿井永久煤柱损失12679.46万吨;保护煤柱

683.00万吨。

故将前述采区回采率及损失指标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23111.64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能力及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均为400.00万吨/年,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4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根据矿井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的不同取值范围为1.30~1.50,“矿井初步设计”设计储

量备用系数为1.35,故本次评估参考“矿井初步设计”确定储量备用系数为

1.35。

则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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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3111.64÷400.00÷1.35=42.80(年)

矿井正常服务年限约为42.80年。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矿山人员介绍,玻璃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于2023年12月19日取得集团公司开工批复,2024年5月9日在准格尔旗能源局进行开工备案公示并开始土建施工,预计2027年12月建成投产,2028年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45.22年,其中:

2025年8月~2027年12月为基建期,2028年1月~2070年10月为正常生产期。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各种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中假设各煤层产品全部对外销售,各商品煤的产量即为销售量。根据各商品煤产率,以2035年为例,经计算:

精煤年销售量=400.00×47.58%=190.32(万吨)

混煤年销售量=400.00×30.80%=123.20(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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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煤炭进口量快速增加带动市场整体供应增长;下游火电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稳健,但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震荡回落,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富煤、贫油、少气”是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造成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5.3%,大幅高于26.5%的世界平均水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电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北富南贫,西多东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和中东部省份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产能进一步向晋陕蒙和新疆地区集中。2024年,晋陕蒙和新疆地区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1.67%,同比提升0.40个百分点。

中国原煤供给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7.59亿吨,同比增长1.30%。随着2021年以来的煤炭增产保供政策带来的新增产能逐步充分释放,全国原煤产量增速较上年明显放缓。

进口煤方面,2024年,受价差及汇率影响,澳大利亚及蒙古煤炭进口量增幅较大。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煤及褐煤)5.43亿吨,同比增长14.40%。

需求方面,2024年,全国动力煤及炼焦煤消费量合计约47.75亿吨,同比增长3.07%。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钢铁行业和建材行业,其余主要为民用煤和煤化工等行业。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主要形式是火力发电。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6.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0%,火力发电量同比保持稳定。同期,钢铁和水泥产量仍不高,对煤炭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表现方面,2024年,由于海外煤炭供应较为充足,国内经济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不足等因素,国内煤炭市场震荡运行。

2024年1月,春节前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各煤种价格全面下跌;2月以来,受复工复产不及预期影响,市场供应相对偏少,煤价出现小幅上涨,但随着进入动力煤需求淡季,煤炭价格持续走弱,4月中旬跌至近年低点;随后,在国内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走高的推动下,国内动力煤消费显著增加,市场预期有所扭转,动力煤价格小幅反弹。2024年第四季度,随着电厂阶段性补库、非电行业备料结束,以及煤炭产量回升,动力煤价格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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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序释

放煤炭新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可调度产能储备。产能储备仅为应对极端情形的一种储备措施,日常情况下并不启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能源工作的首要目标,煤炭稳产增产。同时,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助于提升煤炭供给弹性,稳定煤炭价格。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碳减排趋势带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挤压传统能源发展空间。但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新能源的间歇性特征及煤炭在钢铁生产中的不可替代性等因素,中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具有资金、技术、规模、产业链优势的煤炭行业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高,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将更趋稳定,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对行业的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

矿山尚未开采销售,无实际销售价格。故本次评估参考同花顺网站查阅的准格尔旗动力煤 5#:Q4200 五年一期销售价格 415.86 元/吨、动力煤 4#:

Q4500 五年一期销售价格 448.06 元/吨、动力煤 3#:Q5000 五年一期销售价格

516.08元/吨并按发热量进行调整确定评估选取的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选煤厂初步设计”,5煤层精煤发热量为5030.17大卡,混煤为

4308.93大卡,6煤层精煤发热量为5280大卡,混煤为4576.34大卡,其他煤

层参考5煤层、6煤层平均确定精煤发热量为5155.09大卡,混煤为4442.64大卡,则经发热量调整,各煤层销售价格如下:

5煤6煤其他煤层

名称精煤混煤精煤混煤精煤混煤

五年一期销售价格(元/吨)519.19426.64544.98455.66532.094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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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煤6煤其他煤层

名称精煤混煤精煤混煤精煤混煤

折合不含税价格(元/吨)459.46377.56482.28403.24470.87391.46

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玻璃沟煤矿5煤层精煤销售价格为459.00元/吨(取整),混煤销售价格确定为378.00元/吨(取整);6煤层精煤销售价格为

482.00元/吨(取整),混煤销售价格确定为403.00元/吨(取整);其他煤层精

煤销售价格为471.00元/吨(取整),混煤销售价格确定为391.00元/吨(取整)。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5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90.32×482.00+123.20×403.00

=141383.84(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玻璃沟煤矿为在建矿山,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分为评估基准日已投资及评估基准日后续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

1)评估基准日已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

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后续投资表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根据本公司同一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玻璃沟煤矿固定资产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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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基准日矿山现有资产序号项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评估原值评估净值

一固定资产合计331.63247.76314.60261.37

1机器设备331.63247.76314.60261.37

二在建工程28853.5728853.5729178.2029178.20

1井巷工程6455.476455.476455.476455.47

2土建工程1994.651994.651994.651994.65

3机器设备10.6810.6810.6810.68

待摊投资20392.7820392.7820717.4020717.40

其中:建设用地费4554.684554.684554.684554.68

4

利息支出476.11476.11800.73800.73

其他15361.9915361.9915361.9915361.99

上表中待摊投资包含的建设用地费需在无形资产列支,则经归集调整后,本次评估矿山固定资产已投资原值为24938.11万元,净值为24884.88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为18345.29万元,净值为18345.29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5668.44万元,净值为5668.44万元,机器设备原值为924.38万元,净值为

871.15万元。

本次评估将已投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2)评估基准日后续投资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设计矿山固定资产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概算价值序生产号环节工程矿建工程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预备费

1矿井55618.0146173.5968712.5423962.2771150.5823303.15288920.14

2选煤厂20362.359935.285514.491945.142165.8439923.10

扣除矿山评估基准日现有投资,矿山后续还需投资290888.15万元,其中:

井巷工程48581.55万元、房屋建筑物64361.77万元、机器设备107737.78万元、其他费用44738.0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696.46万元、勘探费2226.21万元)、工程预备费25468.99万元。

注:勘探费按实际未发生的勘探项目估算费用,建设用地费按还未征用的

1-1-221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土地计算。

依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固定资产投资按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三大类固定资产归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扣除勘探后按比例分摊至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三类资产中,不考虑工程预备费。

故经过调整后,固定资产评估基准日后新增投资为246361.47万元(含税),其中:井巷工程54234.92万元、房屋建筑物71851.47万元、机器设备

120275.08万元。

本次评估后续投资按投资比例分别在2025年8月至2027年12月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1)土地使用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在建工程—待摊投资清查评估明细表”,玻璃沟煤矿现有建设用地费评估结果为4554.68万元;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为4167.03万元。

前述后续建设用地费需2696.46万元,则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11418.17万元,其中评估基准日已投资土地使用权8721.71万元,后续土地使用权为2696.46万元。

2)村庄搬迁费用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投产前需支出首采区村庄搬迁费用14135.02万元,则本次评估村庄搬迁费用为14135.02万元。其他采区的村庄搬迁费用参考首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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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村庄搬迁费用确定为13432.04万元,在二采区开采前支出。

3)后续勘探费用

前述后续勘探费2226.21万元。则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后续勘探费用为

2226.21万元。

4)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为1.19万元。

则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其他为1.19万元。

综上,本次评估已投入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土地使用权、后续勘探费用及首采区村庄搬迁费用在2025年8月至2027年12月均匀投入,其他采区村庄搬迁费用在二采区开采前投入。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

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141383.84×22.00%

=31104.44(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拟)建矿山进行评估,可参考接近评估基准日时完成的、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写的矿产资源利用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等类似资料以及现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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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费政策规定等资料分析估算成本费用,也可参考相关单位公布的价格、定额标准或计费标准信息,类比同类矿山分析确定。

本次评估成本费用参数主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个别参数依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

国家财税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为2020年7月,距本次评估基准日已近5年,故本次评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材料费及燃料动力费进行价格指数调整。

查询国家统计局网站,2020年~202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统计如下:

日期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

2020年99.50

2021年127.90

2022年112.90

2023年93.10

2024年96.90

2025年1-7月93.30经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计的成本费用不含增值税,故不作增值税转换。本项目评估采用“费用要素法”估算成本费用,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煤单位材料费为5.10元/吨,选煤单位材料费为0.78元/吨,采选合计单位材料费为5.88元/吨;则经价格指数调整,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原煤单位外购材料费为7.11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以2035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28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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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11.25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500.00(万元)

(4)职工薪酬

同属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老公营子煤矿、六家煤矿及

西露天煤矿为井工矿山,职工薪酬平均34万元,根据“矿井初步设计”,全矿总职工人数670人,经计算,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合计为

56.95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22780.00(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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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

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35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5668.44+71851.47÷1.09)×(1-5%)÷30

=2266.93(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924.38+120275.08÷1.13)×(1-5%)÷12

=8499.53(万元)

年折旧额=2266.93+8499.53=10766.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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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折旧费=10766.46÷400.00=26.92(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

2058年更新投入房屋建筑物(含进项税)78030.07万元,在2037年、2049年、

2061年更新投入原有机器设备(含进项税)355.50万元,在2040年、2052年、

2064年更新投入后续机器设备(含进项税)120964.13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57年回收房屋建筑物残值3579.36万元;在

2037年、2049年、2061年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值15.73万元,在2039年、

2051年、2063年回收后续机器设备残值5352.40万元。

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92089.99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6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1-1-22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9.50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本次评估按上述文件标准提取。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28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单位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1000.00(万元)

(9)修理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维修费:主要是指设备的维修费用,综采综掘设备按设备投资的5%计算,其余设备综合按2.5%计算。”故本次评估修理费综合考虑按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3.00%计算,则正常年份修理费为3220.00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8.05元/吨。

(10)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根据2023年2月内蒙古质辰测绘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表,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总投资1752.42万元(扣除基本预备费),对应服务年限24.25年,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72.26万元,折合单位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0.18元/吨。

(11)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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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大于评估计算年限,则土地使用权按照矿山计算年限摊销;村庄搬迁费按评估计算年限进行摊销;后续勘探费用及其他无形

资产按10年进行摊销。以2035年为例,则: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11418.17÷42.80=266.78(万元)

年村庄搬迁费摊销费=14135.02÷42.80=330.26(万元)

年后续勘探费用及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2226.21+1.19)÷10=222.74(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819.79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2.05元/吨。

(12)地面塌陷补偿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面塌陷补偿费为1.50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原煤单位地面塌陷补偿费为1.5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以2035年为例,下同。则:

年地面塌陷补偿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地面塌陷补偿费

=600.00(万元)

(13)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其中:褐煤按照每吨1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石油、天然气按照生产量计征,原油每吨2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6元。故本次评估水土保持补偿费按2.00元/吨的标准计算。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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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

=800.00(万元)

(14)其他支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支出包括行政办公费用、差旅费、咨询(顾问)费、中介机构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植树造林费 0.15 元/t;水土流失防治费 0.50 元/t;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44 元/t,水利建设基金(营业收入的

1‰)等,其他费用参照类似条件矿井实际成本情况计算。其他支出 4.56 元/t。

由于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水利建设基金重新计算,故扣除上述两项费用后的其他支出为3.65元/吨,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其他支出确定为3.65元/吨,则以2035年为例:

年其他支出=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支出

=1460.00(万元)

(15)利息支出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利息支出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利息支出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以 2035年为例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31104.44×70%×3.00%

=653.19(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1.63元。

(16)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5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45.7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09.19元/吨;年总成本费用58315.70万元、年经营成本43676.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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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之和为税基,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的进项税,后抵扣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5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8379.9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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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32(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17006.58(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薛家湾镇,该矿山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850.33(万元)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850.33(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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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9%估算。

以2035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洗选后商品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12724.55(万元)

(5)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税[2021]第1055号),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2023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则本次评估按照增值税的0.5%计算水利建设基金,以2035年为例年水利建设基金=年正常年份增值税×适用费率

=85.03(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其中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具体范围为本办法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根据其第八条:

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其第十五条:“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探转采)”(合同编号:1500022010C018),资源储量 45154 万吨已缴纳探矿权价款,本次评估保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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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储量为46908.60万吨,其中1754.60万吨属于新增资源储量,属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范围内,根据该目录规定:煤的征收率为原矿产品收入的2.4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的通知”,煤炭由选矿转换为原矿的转换系数为0.9,本次评估依此对未来生产期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估算,矿山于

2069年开始征收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合计为4439.38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4510.24万元。

12、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以2035年为例,企业所得税为17139.47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则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玻璃沟煤矿正在建设中,预计2027年底建设完毕投产,勘查开发阶段风险确定为1.00%;煤炭开采行业总体属高危行业,行业风险确定为2.00%;玻璃沟煤矿矿区面积较大,后期还需支付村庄搬迁费用,具有一定财务经营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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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个别风险取值2.00%。则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5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为8.2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矿业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建设期、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玻璃沟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51年4月27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第241号令、国务院令第653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探转采)”(合同编号:

1500022010C018),资源储量 45154 万吨探矿权价款已全部缴纳完成,在采矿

权矿区范围内,除出让的资源储量外,新增资源储量或新增开采矿种,应按照规定缴纳采矿权收益。本次评估保有资源储量为46908.60万吨,其中1754.60万吨属于新增资源储量,该部分新增的资源储量应当在何时进行有偿处置、以何种模式进行有偿处置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尚未向玻璃沟口头或书面出具明

1-1-22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意见。本次评估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及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规定的矿

业权出让收益率计算矿山生产期应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并列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3)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333)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资源

量的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4)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5)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补勘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补勘报告、初步设计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在本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报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6)本次评估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6号《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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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告》:经评定估算“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48088.06万元”。

针对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2008年补勘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止2008年12月31日,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保有资源储量共87623.00万吨,其中保有探明资源量

39505.00万吨,控制资源量22457.00万吨,推断资源量25661.00万吨。

在“2008年补勘报告”基础上,矿山历年编制有矿山储量年报,根据“2024 年储量年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矿区共保有煤炭(TM+KZ+TD)资源量73606.6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28758.50万吨,控制资源量

21977.40万吨,推断资源量22870.70万吨。

根据“2024年补勘报告”,截至2024年7月31日,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88538.4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56678.5万吨,控制资源量7054.2万吨,推断资源量24805.7万吨。与“2008年补勘报告”相比,查明资源量增加了 915.4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增加了 17173.5 万吨,控制资源量(KZ)减少了 15402.8 万吨,推断资源量(TD)减少了 855.3 万吨。

另外估算了标高外(650~600m)资源量,共获得标高外煤炭资源量

3528.2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2323.1万吨,控制资源量207.3万吨,推断资

源量997.8万吨,全部为保有资源量。

故,在“2024年储量年报”的保有资源储量基础上增加新增的资源储量,

2024年底采矿许可证标高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74522.10万吨,采矿许可证

标高范围外保有资源储量为3528.20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

2024年底保有资源储量

开采范围煤层

TM KZ TD 合计

1-1376.001366.201742.20

采矿许可证标高范围内12702.70528.701686.504917.90

219341.102020.004302.10256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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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保有资源储量

开采范围煤层

TM KZ TD 合计

3-1-182.606324.506407.10

3-1-221.00704.10725.10

3-116618.503146.505444.5025209.50

3-26790.20879.402187.509857.10

合计45932.106574.6022015.4074522.10

3-11361.201361.20

采矿许可证标高范围外3-2961.90207.30997.802167.00

合计2323.10207.30997.803528.20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矿井实际采区回采率报表”,矿山2025年1-7月共动用资源储量695.24万吨,则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

73826.86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经与企业人员沟通,矿山采矿许可证标高以下的资源储量3528.20万吨不在目前的露天开采境界内,矿山亦暂无开采计划,故本次评估未对其进行利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比较稳定,可信度系数取0.9”。则本次评估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可信度系数选取0.9。

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71625.97万吨。

3、采矿方案、产品方案

本矿埋藏较浅,适宜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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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剥离工程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煤工程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

本矿煤炭采出后简单破碎后即满足客户需求,故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4、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各可采煤层压帮资源量为16695万吨(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开发利用方案”的储量依据为“2008年补勘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2年储量年度报告》,本次评估依据的“2024年补勘报告”与其相比查明资源量增加了915.4万吨,由于增加的资源储量占比较小,且各个煤层均有变化,假设其全部位于露天境界内,则本次评估确定各可采煤层压帮资源量为16695.00万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各可采煤层回采率分别为89.09%,93.80%,

97.19%,95.27%,89.98%,96.16%,94.23%,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

52625.27万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含矸率为1.19%,7.20%,11.09%,4.00%,12.18%,

11.13%,9.97%,则经计算,全区可采商品煤量合计为58509.95万吨。

5、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白音华一号露天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1200.00万吨/年,“开发利用方案”生产能力亦为1200.00万吨/年,2022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核定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等8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增至1200万吨/年。

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200.00万吨/年。

1-1-22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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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1~1.2。矿山构造条件简单、水文地质中等偏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开发利用方案”中储量备用系数为1.15,综合矿山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确定为1.15。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58509.95÷1.15÷1200.00≈42.40(年)

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42.40年。自2025年8月至2067年12月。

6、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

1200.00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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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煤炭进口量快速增加带动市场整体供应增长;下游火电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稳健,但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震荡回落,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富煤、贫油、少气”是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造成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5.3%,大幅高于26.5%的世界平均水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电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北富南贫,西多东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和中东部省份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产能进一步向晋陕蒙和新疆地区集中。2024年,晋陕蒙和新疆地区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1.67%,同比提升0.40个百分点。

中国原煤供给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7.59亿吨,同比增长1.30%。随着2021年以来的煤炭增产保供政策带来的新增产能逐步充分释放,全国原煤产量增速较上年明显放缓。

进口煤方面,2024年,受价差及汇率影响,澳大利亚及蒙古煤炭进口量增幅较大。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煤及褐煤)5.43亿吨,同比增长14.40%。

需求方面,2024年,全国动力煤及炼焦煤消费量合计约47.75亿吨,同比增长3.07%。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钢铁行业和建材行业,其余主要为民用煤和煤化工等行业。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主要形式是火力发电。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6.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0%,火力发电量同比保持稳定。同期,钢铁和水泥产量仍不高,对煤炭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表现方面,2024年,由于海外煤炭供应较为充足,国内经济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不足等因素,国内煤炭市场震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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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春节前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各煤种价格全面下跌;2月以来,受复工复产不及预期影响,市场供应相对偏少,煤价出现小幅上涨,但随着进入动力煤需求淡季,煤炭价格持续走弱,4月中旬跌至近年低点;随后,在国内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走高的推动下,国内动力煤消费显著增加,市场预期有所扭转,动力煤价格小幅反弹。2024年第四季度,随着电厂阶段性补库、非电行业备料结束,以及煤炭产量回升,动力煤价格有所下降。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序释

放煤炭新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可调度产能储备。产能储备仅为应对极端情形的一种储备措施,日常情况下并不启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能源工作的首要目标,煤炭稳产增产。同时,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助于提升煤炭供给弹性,稳定煤炭价格。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碳减排趋势带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挤压传统能源发展空间。但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新能源的间歇性特征及煤炭在钢铁生产中的不可替代性等因素,中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具有资金、技术、规模、产业链优势的煤炭行业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高,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将更趋稳定,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对行业的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根据矿山历年的“商品煤价格明细表”,近年商品煤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不含税)

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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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商品煤销售价格181.68263.38284.61261.81262.13246.78

根据上表计算,五年一期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0.31元/吨。

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的价格指导文件,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要求,2026年电煤中长期出矿价采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其中基准价由原来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高位值调整为按中值确定,本次评估的白音华煤矿受该价格政策变化影响。

企业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对价格进行了测算,根据企业测算结果,2026年较

2025年销售价格整体下降约13.51%,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38.2元/吨。白音华公

司2026年因从首采区转向至二采区,期间开采2煤煤层较多,3煤煤层较少,

2煤煤质低于3煤煤质,导致2026年热值下降,2027年转向之后,开采3煤煤

层恢复正常,煤炭综合热值也随之恢复,经计算若发热量与目前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整体下降7.93%,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53.6元/吨。考虑到此文件的切实影响,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测算的影响幅度对前述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

2029年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30.46元/吨。

综上,本次评估长期稳定按五年一期价格选取,2025年8-12月参考2025年1-7月价格选取,2026年参考矿山企业预测选取,2027年、2028年、2029年平滑过渡至长期稳定价格。则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8-12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7.00元/吨(取整),2026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11.00元/吨(取整),2027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6.00元/吨(取整),2028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8.00元/吨(取整),2029年起维持长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0.00元/吨(取整)。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5年为例:

年销售收入=1200.00×230.00

=27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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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经矿山人员介绍,白音华一号露天矿建有一套智能干选系统,但并未使用,仍然直接销售仅简单后的原煤,故本次评估确定不利用选煤系统相关资产。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扣除报废及闲置、选煤厂资产后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资产评估结果本次评估确定值序号固定资产类别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239291.36165507.37239291.37165507.37

1剥离工程58032.9051586.6058032.9051586.60

2建筑工程84750.0163010.3484750.0163010.34

3机器设备90747.6846128.9890747.6846128.98

4排土场5760.784781.455760.784781.45

二在建工程10348.1110348.1110348.1110348.11

1土建工程10348.1110348.1110348.1110348.11

则本次评估确定现有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239291.37万元,净值为

165507.37万元,在建工程为10348.11万元,见上表。

根据“在建工程后续投资明细表”,矿山2025年8-12月尚有后续投资

1862.76万元(含税),其中:土建工程1234.66万元,机器设备628.10万元;

2026年尚有后续投资573.30万元(含税),全部为土建工程。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按计划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

1-1-22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总额为271925.94万元。另外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白音华一号露天矿征地工作相关情况说明”,2026年支出98191.89万元,2028年支出土地费用

25643.90万元,2038年支出土地费用61310.94万元,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

准日土地使用权投资272938.98万元,评估基准日后续支出185146.73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其他资产评估价值为1013.04万元,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投资为1013.04万元。

(3)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调剂协议”,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为70000.00万元,在2025年底支出。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276000.00×22.00%=60720.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1-22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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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4年产量11999985.27吨,达到核定产能1200万吨。对比2024年及近几年的成本费用水平,并结合矿山实际生产模式,本次评估未来年度生产成本主要依据2024年的费用水平进行选取。

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原煤成本明细表”,2024年生产原煤11999985.27吨,发生材料费为117110526.31元,折合单位材料费9.76元/吨,

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外购材料费为9.76元/吨。以2035年为例: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11712.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确定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

力费为1.77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2124.00(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原煤成本明细表”,2024年职工薪酬

150665434.77元,折合单位职工薪酬12.56元/吨;因2025年开始矿山所产商

品煤由平能统一销售,原销售人员并入仓储部门,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职

1-1-22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工薪酬,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成本费用情况表”,2024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14244527.42元,折合单位职工薪酬1.19元/吨,则职工薪酬合计13.74元/吨。企业预测2025年全年工资总额相比2024年的增长幅度约1%,并逐年增长至2028年,以2036年为例,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为

14.30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17160.00(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排土场按矿山服务年限42.40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

1-1-22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以2035年为例:

排土场年折旧额=4781.45÷42.40=112.77(万元)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84750.01×(1-5%)÷30=2683.75(万元)

新增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0348.11+1234.66÷1.09+573.30÷1.09)

×(1-5%)÷30=380.21(万元)机器设备年折旧额=90747.68×(1-5%)÷12=7184.19(万元)

新增机器设备年折旧额=(628.10÷1.13)×(1-5%)÷12=44.00(万元)

年折旧额=112.77+2683.75+380.21+7184.19+44.00=10404.93(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0404.93÷1200.00=8.67(元/吨)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实际计提的安全费用为5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安全费用为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6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1-1-22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维简费吨煤9.5元/吨(含井巷费用

2.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4]56号),内蒙古维简费按照10.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矿山实际每年按7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7.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84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确定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000.00(万元)

(9)修理费

根据矿山财务资料,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中均包含修理费,本次评估统一在生产成本中归集。经计算单位已有固定资产修理费为2.45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本次评估新增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00%重新估算,经计算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修理费为0.014元/吨。

综上,本项目评估确定吨原煤修理费为2.47元。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2964.00(万元)

(10)外委费

根据矿山2024年财务资料,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4年发生外委费

1-1-22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896460216.65元,其中剥离费745268304.10元,穿爆费29967649.55元、运营维护费102310811.00元、防冻处理费18913452.00元(考虑到抵扣税率不同,单独列示),折合单位剥离费62.11元/吨,单位穿爆费2.50元/吨,单位运营维护费8.53元/吨,单位防冻处理费1.58元/吨。依据矿业权人平庄煤业提供的资料,列示了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5年至2030年的剥采量及外委剥离单价,评估中据此对剥离费进行调整,2031年至2042年参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剥离量选取,2042年之后则参考“开发利用方案”中的全区剥采量扣除

2042年及之前的剥采量进行调整,外委剥离单价参考2028年至2030年的平均

单价确定为 9.44 元/ m3。以 2035 年为例,评估确定剥采量为 6960.00 万 m3,则剥离费重新估算65702.40万元;其他外委费为15132.00万元,则外委费合计为80834.40万元,折合单位外委费为67.36元/吨。

(1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根据2023年11月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总投资17598.28万元(扣除基本预备费),对应可采原煤量17018万吨,储量备用系数1.1,折合单位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1.14元/吨,则:

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

=10236.00(万元)

(12)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其中包含摊销费和节能环保支出。无形资产摊销按照评估选取无形资产投资额重新计算,与长期待摊费用一并计入管理费用,此处将其扣除;节能环保支出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支付的费用,已重新单独计算,此处将其扣除,则剩余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5.25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其他制造费用为5.25元/吨,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6300.00(万元)

1-1-22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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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单位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为

8.63元,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10356.00(万元)

2)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工业用地年限为50年,矿山已有土地剩余年限平均约为47年,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为42.40年,本次评估土地费用按土地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亦按矿山实际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以2035年为例: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271925.94÷47+(98191.89+25643.90)÷50=

8262.37(万元)

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1013.04÷42.40=23.89(万元)

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70000.00÷1.06÷(42.40-5/12)=1573.01(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9859.27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8.22元/吨。

1-1-22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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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其中:褐煤按照每吨1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石油、天然气按照生产量计征,原油每吨2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6元。

企业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元/吨标准缴纳。故本次评估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00元/吨的标准计算。则年水土保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土保持费

=1200.00(万元)

4)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无

形资产摊销、水土保持费重新计算,职工薪酬单独列支,则扣除上述费用后的2024年其他管理费用为21784788.27元,折合吨矿其他管理费用为1.82元/吨,

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1.82元,则:

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2184.00(万元)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管理费用为23599.27万元,折合单位管理费用

19.67元/吨。

(14)研发费用

由于2024年矿山未结转研发费用,故本次评估参照2022年及2023年研发费用平均值确定,经计算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研发费用为0.38元/吨,则:

年研发费用=原煤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456.00(万元)

(15)销售费用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的商品煤以往年度自行销售,2025年开始由平能(锡

1-1-22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销售。根据矿山与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代理销售服务补充协议”(DLXS03-2025-补 1),代理销售服务费为不含税价格1.42元/吨,税率6%,按实际结算煤炭及煤炭副产品数量计算,故本次评估确定销售服务费为1.42元/吨。

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成本费用情况表”,扣除销售服务费、重新计算的折旧费用、统一归集到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后的其他销售费用为7192.04元,折合单位其他销售费用为0.08元/吨。

以往年度销售服务费中包含铁路销售服务费,根据“关于白音华公司铁路联合运输采购方式的汇报”,“白音华公司铁路运输专用线由国铁沈阳局下属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铁盛)出资建设,专门用于白音华公司煤炭外运。专用线建成后,通辽铁盛原有部分设备、人员闲置,作为补偿,煤矿、铁路协商自铁路正式投运起,经专用线运输煤炭按照5元/吨标准向通辽铁盛结算联合运输服务费,年限为7年,缴费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则2027年之后不再收取铁路服务费,由于每年铁路运输的煤量不同,铁路销售服务费亦不同,故2025年8-12月、2026年的铁路销售服务费参照2022年至2024年平均数据选取。

综上,以2035年为例本次评估未来年度单位销售费用为1.50元/吨。则:

年销售费用=原煤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1800.00(万元)

(1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评估基准日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60720.00×70%×3.00%

=1275.12(万元)

1-1-22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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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1.06元。

(1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5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47.83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23.88元/吨;年总成本费用177397.72万元、年经营成本148658.40万元。

9、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外委费+销售服务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之和为税基,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矿山实际发生的外委费—剥离

1-1-22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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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穿爆费进项税税率为9%,其他外委费进项税税率为6%。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及外委费、销

售服务费的进项税,后抵扣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5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35880.00(万元)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防冻处理费)×13%+(剥离费+穿爆费)×9%+(运营维护费+销售服务费)×6%

=9330.10(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29549.90(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矿山实际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确定为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1327.50(万元)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

1-1-22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1327.50(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10%估算。

以2035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商品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27600.00(万元)

(5)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

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4年实际财务资料,发生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7439202.94元,折合单位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0.62元/吨,本次评估假定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水平保持不变,则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单位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为0.62元/吨,年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为743.92万元。

(6)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4年实际财务资料,发生其他税金50070136.44元,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其他税金为5007.01万元。

(7)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1-1-22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其中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具体范围为本办法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根据其第八条:

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其第十五条:“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2019年12月10日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开使用证明》,确定“白音华一号露天矿”采矿权本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230256.74万元,对应全区保有资源储量87623.00万吨。本次评估依据的“2024年补勘报告”,查明资源量增加了915.4万吨,属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范围内,根据该目录规定:煤的征收率为原矿产品收入的2.40%,本次评估依此对未来生产期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估算,矿山于2067年开始征收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合计为3482.31万元。

以2035年为例,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36005.93万元。

10、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白音华一号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以2035年为例企业所得税为62596.35万元。

11、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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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则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确定为0.60%;煤炭开采行业总体属高危行业,行业风险确定为2.00%;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矿区面积大,后期需支付大笔的土地费用,具有一定财务经营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确定为1.50%。个别风险取值2.00%。则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为7.80%。

12、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矿业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及深部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建设期、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

1-1-22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3、特别事项说明

(1)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38年09月05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第241号令、国务院令第653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矿山采矿许可证标高以下存在资源储量3528.20万吨,经与企业人员沟通,该部分资源储量不在目前的露天开采境界内,矿山亦暂无开采计划,未知其未来采用何种方式开采,故本次评估未对其进行利用。

(3)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333)/TD 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

资源量的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4)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5)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补勘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现有

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在本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报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6)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评估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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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分,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本公司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8号《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评定估算“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704777.33万元”。

针对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止2017年10月31日,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保有资源储量共110047.00万吨,其中保有探明资源量78204万吨,控制资源量364万吨,推断资源量31479万吨。

在“储量核实报告”基础上,矿山历年编制有矿山储量年报,2017年11月至2024年12月的动用量为10964.50万吨,经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矿区共保有煤炭(TM+KZ+TD)资源量 99082.5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

70703.60万吨,控制资源量364万吨,推断资源量28014.90万吨)。其中:

露天区保有煤炭(TM+KZ+TD)资源量 73228.5 万吨,(探明资源量

58592.60万吨,控制资源量0万吨,推断资源量14635.90万吨)。

本次评估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7年10月31日的保有资源储量扣

除2017年11月至2024年12月累计动用量计算得出的2024年底保有资源储量,与“2024年储量年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总量一致,但各级别的资源量略有差异。

井工区一直未开采,未动用资源量,保有与原核实报告查明煤炭资源量相同,共保有资源量25854万吨(探明资源量12111万吨,控制资源量364万吨,推断资源量13379万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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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2024年底保有资源储量

开采方式煤层

TM KZ TD 合计

1-1143.00197.00340.00

2-121688.703580.6025269.30

2-27906.401293.509199.90

2-31322.20739.102061.30

露天开采

3-119672.304695.7024368.00

3-31588.001588.00

3-47860.002542.0010402.00

小计58592.6014635.9073228.50

3-51435.001435.00

3-71379.001379.00

3-82049.002049.00

4-112111.00364.003519.0015994.00

井工开采

4-21735.001735.00

4-62009.002009.00

4-71253.001253.00

小计12111.00364.0013379.0025854.00

全区合计70703.60364.0028014.9099082.50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矿井实际采区回采率报表”,矿山2025年1-7月共动用资源储量900.63万吨,全部为露天开采,则截止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98181.87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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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储量分为露天开采及地下开采部分,地下开采无相关设计资料,矿山目前亦无开采计划,故本次评估亦未对其进行利用。

根据“初步设计”,“由于本矿煤层结构简单,所以可靠度系数按0.9计算”。

则本次评估依据“初步设计”确定推断资源量(TD)的可信度系数为 0.9。

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70864.28万吨。

3、采选方案、产品方案

本矿埋藏较浅,适宜露天开采。

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

剥离工艺为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

煤层台阶采用水平分层。开采方法原则上为各水平从顶帮开切口沿采掘带向底帮推进剥离或采煤。

本矿煤炭采出后简单破碎后即满足客户需求,故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原煤。

4、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初步设计”露天矿工业资源/储量与设计资源/储量,估算各边帮下煤柱、河道煤柱和矿山排土场压煤合计16754.00万吨(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各可采煤层回采率分别为95%、96%、94%、88%、95%、88%、92%,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51164.84万吨。

根据“初步设计”中各可采煤层可采储量与可采商品煤量,估算各可采煤层矸石混入率分别为3.48%、1.20%、3.55%、2.06%、4.58%、8.77%、4.39%,则全区可采商品煤量合计为52726.4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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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1500.00万吨/年,“初步设计”生产能力亦为1500.00万吨/年,2024年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公告“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生产能力为1500万吨/年。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5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1~1.2。矿山构造条件简单、水文地质中等偏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初步设计”中露天开采储量备用系数为1.1,综合矿山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确定为1.1。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52726.41÷1.1÷1500.00≈31.96(年)综上,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31.96年。自2025年8月至2057年7月。

6、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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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假设本矿未来生产的原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

1500.00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煤炭进口量快速增加带动市场整体供应增长;下游火电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稳健,但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震荡回落,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富煤、贫油、少气”是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造成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5.3%,大幅高于26.5%的世界平均水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电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北富南贫,西多东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和中东部省份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产能进一步向晋陕蒙和新疆地区集中。2024年,晋陕蒙和新疆地区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1.67%,同比提升0.40个百分点。

中国原煤供给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7.59亿吨,同比增长1.30%。随着2021年以来的煤炭增产保供政策带来的新增产能逐步充分释放,全国原煤产量增速较上年明显放缓。

进口煤方面,2024年,受价差及汇率影响,澳大利亚及蒙古煤炭进口量增幅较大。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煤及褐煤)5.43

1-1-22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亿吨,同比增长14.40%。

需求方面,2024年,全国动力煤及炼焦煤消费量合计约47.75亿吨,同比增长3.07%。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钢铁行业和建材行业,其余主要为民用煤和煤化工等行业。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主要形式是火力发电。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6.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0%,火力发电量同比保持稳定。同期,钢铁和水泥产量仍不高,对煤炭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表现方面,2024年,由于海外煤炭供应较为充足,国内经济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不足等因素,国内煤炭市场震荡运行。

2024年1月,春节前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各煤种价格全面下跌;2月以来,受复工复产不及预期影响,市场供应相对偏少,煤价出现小幅上涨,但随着进入动力煤需求淡季,煤炭价格持续走弱,4月中旬跌至近年低点;随后,在国内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走高的推动下,国内动力煤消费显著增加,市场预期有所扭转,动力煤价格小幅反弹。2024年第四季度,随着电厂阶段性补库、非电行业备料结束,以及煤炭产量回升,动力煤价格有所下降。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序释

放煤炭新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可调度产能储备。产能储备仅为应对极端情形的一种储备措施,日常情况下并不启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能源工作的首要目标,煤炭稳产增产。同时,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助于提升煤炭供给弹性,稳定煤炭价格。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碳减排趋势带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挤压传统能源发展空间。但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新能源的间歇性特征及煤炭在钢铁生产中的不可替代性等因素,中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具有资金、技术、规模、产业链优势的煤炭行业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高,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将更趋稳定,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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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对行业的影响。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根据矿山历年的“商品煤价格明细表”,近年商品煤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

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

商品煤销售价

176.20220.76249.43252.00252.53249.24格(不含税)

据上表计算,五年一期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2.18元/吨。

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的价格指导文件,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要求,2026年电煤中长期出矿价采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其中基准价由原来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高位值调整为按中值确定,本次评估的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受该价格政策变化影响。企业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对价格进行了测算,根据企业测算结果,

2026年较2025年销售价格整体下降约6.24%,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60.8元/吨。

考虑到此文件的切实影响,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测算的影响幅度对前述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2029年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17.70元/吨。则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

7-12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9.00元/吨(取整),2026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231.00元/吨(取整),2027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6.00元/吨(取整),2028年

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2.00元/吨(取整),2029年起维持长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218.00元/吨(取整)。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6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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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入=1500.00×218.00

=327000.00(万元)。

7、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扣除报废、闲置资产及弃置费用后,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资产评估结果本次评估确定值序号固定资产类别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343640.24270597.63343640.24270597.62

1剥离工程174317.11134224.17174317.11134224.17

2建筑工程63729.3454298.3363729.3454298.33

3机器设备105593.7982075.12105593.7982075.12

二在建工程21187.3221187.3221187.3221187.32

1土建工程18886.9318886.9318886.9318886.93

2机器设备2300.392300.392300.392300.39

则本次评估确定现有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343640.24万元,净值为

270597.62万元,在建工程为21187.32万元,见上表。

根据“在建工程—后续支出情况表”,矿山2025年8-12月尚有后续投资

3999.00万元(不含税),全部为土建工程;2026年尚有后续投资27692.43万元(不含税),其中:土建工程12800.18万元,机器设备14892.24万元。本次评估参考实际情况按含税金额支出,并回收进项税。

根据“初步设计”,生产期投资为499.58万元,其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232.28万元,安装工程88.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11万元,工程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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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19.21万元。经与矿山人员沟通,该投资预计2025年8-12月投入,评估中不考虑工程预备费,故该部分后续投资为480.37万元,全部为机器设备。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按计划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总额为267903.35万元。另外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贺矿征地工作相关情况说明”,2026年支出41032.80万元。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投资267903.35万元,评估基准日后2026年支出41032.80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2913.76万元,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投资为2913.76万元。

(3)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明细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余值5584.76万元,则本次评估确定长期待摊费用5584.76万元。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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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327000.00×22.00%=71940.0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8、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4年产量15006065.55吨,达到核定产能1500万吨。对比2024年及近几年的成本费用水平,并结合矿山实际生产模式,本次评估未来年度生产成本主要依据2024年的费用水平进行选取。

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原煤成本明细表,2024年生产原煤15006065.55吨,发生材料费为112403014.07元,折合单位材料费7.49元/吨,

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外购材料费为7.49元/吨。以2036年为例: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11235.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确定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

力费为2.49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37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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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薪酬

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原煤成本明细表,2024年职工薪酬

234924890.87元,折合单位职工薪酬15.66元/吨;因2025年开始矿山所产商

品煤由平能统一销售,原销售人员并入生产部门,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职工薪酬,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成本费用情况表”,2024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15613855.16元,折合单位职工薪酬1.04元/吨,则职工薪酬合计

16.70元/吨。企业预测2025年全年工资总额相比2024年的增长幅度约1%,评

估中逐年增长至2028年,确定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为

17.38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26070.00(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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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以2036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63729.34×(1-5%)÷30=2018.10(万元)

新增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8886.93+4358.91÷1.09+13952.20÷1.09)

×(1-5%)÷30=1130.06(万元)机器设备年折旧额=105593.79×(1-5%)÷12=8359.51(万元)

新增机器设备年折旧额=(2300.39+480.37÷1.13+16828.24÷1.13)×

(1-5%)÷12=1394.74(万元)年折旧额=2018.10+1130.06+8359.51+1394.74=12902.40(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2902.40÷1500.00=8.6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应在2050年更新投入房屋建筑物69464.98万元(含税),2034年、2046年更新投入119320.98万元机器设备(含税),2039年、2051年更新投入19908.05万元新增机器设备(含税)。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该项目在2050年回收房屋建筑物残值3186.47万元,在2034年、2046年回收机器设备残值5279.69万元,在2038年、2050年回收新增机器设备残值880.89万元,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76206.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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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矿山根据“第五十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自2022年之后未提取安全费用。由于未知矿山未来年度的安全费用结余,本次评估仍依据上述规定确定安全费用为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75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维简费吨煤9.5元/吨(含井巷费用

2.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4]56号),内蒙古维简费按照10.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矿山实际每年按7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7.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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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05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确定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750.00(万元)

(9)修理费

根据矿山财务资料,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中均包含修理费,本次评估统一在生产成本中归集,经计算单位已有固定资产修理费为1.85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本次评估新增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重新估算,经计算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修理费为0.35元/吨。

综上,本项目评估确定吨原煤修理费为2.20元。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3300.00(万元)

(10)外委费

根据矿山2024年财务资料,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4年发生外委费

377208977.55元,其中剥离费327704323.65元,穿爆费21287207.84元、运营维护费25962100.00元、零星工程2255346.06元(考虑到抵扣税率不同,单独列示),折合单位剥离费21.84元/吨,单位穿爆费1.42元/吨、单位运营维护费1.73元/吨、单位零星工程0.15元/吨。依据矿业权人的控股股东平庄煤业提供资料,列示了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5年至2030年的剥采量及外委剥离单价,评估中据此对剥离费进行调整,2031年至2043年参考“初步设计”中设计的剥采量选取,2043年之后则参考“初步设计”中的全区剥采量扣除

2043年及之前的剥采量进行调整,外委剥离单价参考2028年至2030年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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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7.44 元/吨确定。以 2036 年为例,评估确定剥采量为 7200 万 m3,则剥离费重新估算为53568.00万元,其他外委费为4950.00万元,外委费合计

28758.00万元,折合单位外委费为39.01元/吨。

(1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根据2022年12月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总投资

31194.95万元(扣除基本预备费),对应开采年限23.76年,则年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为1312.92万元,折合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为0.88元/吨。

(12)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其中包含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按照评估选取无形资产投资额重新计算,与长期待摊费用一并计入管理费用,此处将其扣除。则剩余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2.60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其他制造费用为2.60元/吨,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3900.00(万元)

(13)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职工薪酬

同“(4)职工薪酬”,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单位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为

4.65元,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69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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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工业用地年限为50年,矿山现有土地剩余年限约为46年,新增土地年限为50年,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为31.96年,短于工业用地年限,但由于矿山尚有需井工开采的资源储量,故本次评估土地费用按土地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亦按矿山实际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267903.35÷46+41032.80÷50=6644.64(万元)

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费=2913.76÷31.96=91.18(万元)

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5584.76÷31.96=174.77(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6910.59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4.61元/吨。

3)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其中:褐煤按照每吨1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石油、天然气按照生产量计征,原油每吨2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6元。

企业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元/吨标准缴纳。故本次评估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00元/吨的标准计算。则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土保持费

=1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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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中折旧费、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无形资产摊销、水土保持费重新计算,则扣除上述费用后的2024年其他管理费用为

82083252.15元,折合吨矿其他管理费用为1.01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其

他管理费用为1.01元,则:

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1515.00(万元)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管理费用为3900.00万元,折合单位管理费用11.27元/吨。

(14)研发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确定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研发费用为

0.39元/吨,则:

年研发费用=原煤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585.00(万元)

(15)销售费用

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的商品煤以往年度自行销售,2025年开始由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销售,根据矿山与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代理销售服务补充协议”(锡林河销售〔2024〕

54号-01),代理销售服务费为不含税价格1.42元/吨,税率6%,按实际结算煤

炭及煤炭副产品数量计算,故本次评估确定销售服务费为1.42元/吨。

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4年“成本费用情况表”,扣除重新计算的折旧费用、统一归集到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后的其他销售费用为26932211.60元,折合单位其他销售费用为1.79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单位销售费用为3.21元/吨。则:

年销售费用=原煤产量×单位销售费用

=48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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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评估基准日时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71940.00×70%×3.00%

=1510.74(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1.01元。

(1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6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11.0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90.81元/吨;年总成本费用166534.65万元、年经营成本136210.92万元。

9、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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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之和为税基,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矿山实际发生的外委费—剥离费、穿爆费、零星工程进项税税率为9%,外委费—运营维护费进项税税率、销售服务费为6%。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及外委费的进项税,后抵扣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6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42510.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修理费)×13%+(剥离费+穿爆费+零星工程)×9%+(运营维护费+销售服务费)×6%

=7691.67(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34818.3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矿山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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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实际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确定为

1%。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1%

=348.18(万元)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1740.92(万元)

(4)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原煤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10%估算。

以2036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商品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32700.00(万元)

(5)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

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4年实际财务资料,发生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33725146.28元,折合单位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2.25元/吨,本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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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水平保持不变,则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单位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为2.25元/吨,年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为3375.00万元。

(6)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4年实际财务资料,发生其他税金为62499492.37元,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其他税金为6249.95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44414.05万元。

10、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以2036年为例,企业所得税为29012.82万元。

11、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则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确定为0.60%;煤炭开采行业总体属高危行业,行业风险确定为2.00%;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矿区面积大,后期需支付大笔的土地费用,具有一定财务经营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确定为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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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风险取值2.00%。则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为7.80%。

12、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矿业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建设期、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3、特别事项说明

(1)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的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50年01月03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第241号令、国务院令第

653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2)矿山井工区一直未开采,未动用资源量,保有资源量25854万吨(探明资源量12111万吨,控制资源量364万吨,推断资源量13379万吨)。

由于地下开采无相关设计资料,矿山目前亦无开采计划,故本次评估亦未对其进行利用。

(3)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贺矿征地工作相关情况说明”,贺矿八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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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占湿地面积69.373公顷,因现行政策未涉及一般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待一般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出台后,锡林河公司足额补缴相应费用,目前无法预测缴纳金额,故本次评估亦未预测该费用。

(4)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333)/TD 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

资源量的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5)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6)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在本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报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7)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评估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内蒙建投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7号《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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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矿权评估报告》:经评定估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940592.93万元”。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

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至2024年2月29日,察哈素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132328.00万吨,保有资源量

119952.40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截至2024年2月29日保有资源储量煤层序煤层可采保有资源储量包括剔除区资源量号厚度探明资控制资推断资探明资控制资推断资小计小计源量源量源量源量源量源量

12-1中1.57146.10146.10

22-2上2.263963.103241.403369.9010574.40

33-14.6314869.4013481.502692.6031043.5062.1028.8090.90

44-1上0.891282.501282.50

54-11.573461.905175.303329.5011966.703.303.30

65-11.394781.704537.503110.9012430.1016.908.6025.50

75-21.192844.502179.401919.606943.500.3015.9016.20

86-1中1.08694.10718.301412.40

96-2上3.7614460.6018323.905100.5037885.0072.7038.60111.30

106-2中1.452454.201973.201534.505961.905.002.607.60

116-2下1.02306.30306.30

12合计46835.4049606.3023510.70119952.40157.0078.6019.20254.80注:剔除区资源量主要为宏远砖厂、兴盛砖厂、鸿运砖厂(改名伊旗万洪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乌兰砖厂等4个砖瓦用粘土矿权占用的资源量。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和“察哈素煤矿2025年1-7月动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后至评估基准日动用2-2上煤层探明资源量255.53万吨,动用3-1煤层探明资源量186.37万吨,动用3-1煤层控制资源量404.14万吨。扣除剔除区资源量,则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118851.56万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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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序号煤层探明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小计

12-1中146.10146.10

22-2上3707.573241.403369.9010318.87

33-114620.9313048.562692.6030362.09

44-1上1282.501282.50

54-13461.905175.303326.2011963.40

65-14764.804528.903110.9012404.60

75-22844.202179.401903.706927.30

86-1中694.10718.301412.40

96-2上14387.9018285.305100.5037773.70

106-2中2449.201970.601534.505954.30

116-2下306.30306.30

12合计46236.5049123.5623491.50118851.56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

确定可信度系数。本次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TM)和(KZ)视同(331)和(332)处理,(TD)参照(333)处理。

根据“初步设计”,各煤层(TM)和(KZ)全部利用,(TD)可信度系数根据矿井构造和各煤层的赋存情况,4-1上、6-1中、6-2下局部可采较稳定煤层取0.75的可信度系数,2-2上、3-1、4-1、5-1、5-2、6-2中大部可采较稳定煤层,6-2上煤层全区可采较稳定煤层取0.85的可信度系数。则本次评估依据“初步设计”,4-1上、6-1中、6-2下煤层取0.75的可信度系数,2-2上、3-1、

4-1、5-1、5-2、6-2中、6-2上煤层取0.85的可信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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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计算矿权内矿井资源储量,首先扣除剔除区资源量。另有2-1局部可采煤层,在井田西部边界不连续分布,无法布置正规工作面开采,距离主要开拓巷道较远,开采不经济,因此这部分资源量不计入工业储量。本次评估亦不考虑2-1煤层资源量。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14972.94万吨。

3、采选方案

(1)开采方案

1)开拓方式

矿井采用主斜、副立的混合开拓方式,主、副井口位置分开布置,副井口、辅助生产设施及中央回风井布置在井田中部西边界;主斜井和选煤厂工业场地

设计在查干苏村南约1.5公里处与坑口布连电厂联合布置,两个场地相距1.8公里。设计修改移交生产增加了东回风立井场和东回风立井。

2)水平划分

全井田分 2 个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931m,开采 2-2 上、3-1、4-1 上及

4-1 煤层;二水平标高+820m,开采 5-1、5-2、6-1 中、6-2 中、6-2 上和 6-2 下。

3)采煤方法

各可采煤层均采用走向(倾向)长壁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4)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方式

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生产时,主斜井、副立井进风,中央回风立井及东回风立井回风。

(2)选煤方法

原初步设计确定的选煤方法为 200-25mm 块原煤采用重介浅槽分选、末煤不洗,煤泥浓缩后采用加压过滤机和压滤机回收。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原煤分级破碎到-200mm、-25mm 筛分、200-25mm 重介浅槽分选、块精煤和矸石脱介脱

水、25-0.5mm 末煤脱水、-0.5mm 煤泥浓缩及加压过滤、快开压滤脱水、稀介

1-1-22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质磁选等。

经过改造后的选煤工艺为 200-150(50)mm 采用智能选矸,150-30mm 块煤采用重介浅槽分选,30-6/3mm 末煤风选,-6/3mm 粉煤不洗选工艺。

4、产品方案

根据矿山生产销售实际,察哈素煤矿产品方案确定为洗精煤和洗混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

于80%,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其中采用一次采全高的厚煤层不应小于80%。

察哈素煤矿4-1上、5-2、6-1中、6-2下属于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

85%;2-2上、4-1、5-1、6-2中煤层属于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0%。

3-1、6-2上煤层属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4-1上、5-2、6-1中、6-2下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5%,其余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0%,故本次评估采区回采率参照“初步设计”确定。

2)选煤技术指标

企业改造后的选煤工艺已于2025年1月进行联合试运转,2025年2-7月生产较为稳定,其产品能够满足电厂发电及对外销售,企业2-7月商品煤产率统计表如下:

单位:万吨年度筛分破碎原煤入洗原煤神冶神优神混

2025年2月729594.70100%586291.3880.36%480409.5665.85%207883.0628.49%

2025年3月718500.96100%515584.7771.76%419621.0258.40%237341.2433.03%

2025年4月721448.20100%487349.3167.55%405953.0856.27%266671.3036.96%

2025年5月753623.80100%527006.2169.93%429598.5257.00%256498.7834.04%

2025年6月741637.88100%526640.9971.01%420712.2056.73%273978.78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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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年度筛分破碎原煤入洗原煤神冶神优神混

2025年7月722329.16100%472633.9065.43%374647.9451.87%291511.7240.36%

25年1月属试产期,2-7月正式生产57.69%34.97%

考虑到该矿山为煤电一体化项目,其生产的煤炭首先保证发电的需求,上述原煤洗选后的商品神混煤基本上能够满足企业发电的需求,故本次评估采用上述洗选率作为未来年度的商品煤洗选率,由于上述表中2-7月神冶神优煤、神混煤和矸石洗选率合计存在大于或小于100%的情况,本次评估按100%对其进行调整,则调整后神冶神优洗选率为57.11%,商品神混煤洗选率为34.67%。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初步设计”,设计矿井永久煤柱损失7066.10万吨;保护煤柱

8708.80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开采保护煤柱损失序号煤层井田边界铁路专用线小计工业场地及井筒主要大巷小计

12-1中

22-2上231.30397.00628.30233.00503.00736.00

33-1925.501170.002095.501305.701638.002943.70

44-1上17.3017.3012.0012.00

54-1346.00346.0041.90208.00249.90

65-1280.20293.00573.20379.70610.00989.70

75-2174.30268.00442.30340.40167.00507.40

86-1中62.5062.50

96-2上1622.101070.002692.101441.701673.003114.70

106-2中112.2067.00179.2043.40112.00155.40

116-2下29.7029.70

122-1中3801.103265.007066.103797.804911.008708.80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79758.1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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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能力及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均为800.00万吨,矿山近年实际生产原煤亦达800万吨/年以上,故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8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矿山地质构造简单、开采条件中等,“初步设计”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1.4,则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40。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79758.18÷(800.00×1.40)=71.21(年)

矿井正常服务年限约为71.21年。

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71.21年,自2025年8月至2096年10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Σ年产品的销售量×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假设采出原煤全部进入选厂进行洗选,产出洗精煤、洗混煤全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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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洗精煤产率为57.11%、洗混煤产率为34.67%,则:

正常年份洗精煤产量=800.00×57.11%=456.84(万吨)

正常年份洗混煤产量=800.00×34.67%=277.33(万吨)产量即为销售量。

(3)商品煤销售价格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煤炭进口量快速增加带动市场整体供应增长;下游火电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稳健,但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震荡回落,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富煤、贫油、少气”是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造成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5.3%,大幅高于26.5%的世界平均水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电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北富南贫,西多东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和中东部省份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产能进一步向晋陕蒙和新疆地区集中。2024年,晋陕蒙和新疆地区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1.67%,同比提升0.40个百分点。

中国原煤供给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7.59亿吨,同比增长1.30%。随着2021年以来的煤炭增产保供政策带来的新增产能逐步充分释放,全国原煤产量增速较上年明显放缓。

进口煤方面,2024年,受价差及汇率影响,澳大利亚及蒙古煤炭进口量增幅较大。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煤及褐煤)5.43亿吨,同比增长14.40%。

需求方面,2024年,全国动力煤及炼焦煤消费量合计约47.75亿吨,同比增长3.07%。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钢铁行业和建材行业,其余主要为民用煤和煤化工等行业。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主要形式是火力发电。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6.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0%,火力发电量同比保持稳定。同期,钢铁和水泥产量仍不高,对煤炭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表现方面,2024年,由于海外煤炭供应较为充足,国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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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不足等因素,国内煤炭市场震荡运行。

2024年1月,春节前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各煤种价格全面下跌;2月以来,受复工复产不及预期影响,市场供应相对偏少,煤价出现小幅上涨,但随着进入动力煤需求淡季,煤炭价格持续走弱,4月中旬跌至近年低点;随后,在国内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走高的推动下,国内动力煤消费显著增加,市场预期有所扭转,动力煤价格小幅反弹。2024年第四季度,随着电厂阶段性补库、非电行业备料结束,以及煤炭产量回升,动力煤价格有所下降。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序释

放煤炭新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可调度产能储备。产能储备仅为应对极端情形的一种储备措施,日常情况下并不启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能源工作的首要目标,煤炭稳产增产。同时,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助于提升煤炭供给弹性,稳定煤炭价格。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碳减排趋势带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挤压传统能源发展空间。但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新能源的间歇性特征及煤炭在钢铁生产中的不可替代性等因素,中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具有资金、技术、规模、产业链优势的煤炭行业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高,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将更趋稳定,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对行业的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根据察哈素煤矿提供的2020年~2025年1~7月“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销售情况统计表”,扣除运杂费并参照近几年混煤发热量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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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销售混煤发热量的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后2020年至2025年1-7月各期混煤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233.95元/吨、392.33元/吨、448.66元/吨、438.95元/吨、391.16元/吨、388.15元/吨,混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382.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混煤销售价格为:2025年8~12月和

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388.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

定为386.00(=388.00+(382-388)÷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84.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382.00元/吨。

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正常年度混煤销售价格(不含税出厂价,取整)为

382.00元/吨。

因企业洗煤工艺发生变化,目前企业洗出的精煤与以往年度的精煤质量不一致,故以往年度精煤售价无法反映未来年度的售价,根据企业提供的《2025年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结算汇总》,扣除运杂费并经整理后2025年1-7月精煤销售价格为473.18元/吨,参照鄂尔多斯动力煤坑口价的价格走势,调整五年一期精煤平均售价为602.41元/吨。同上述价格确定过程,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473.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516.00(=473+(602-473)÷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569.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602.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456.84×602.00+277.33×382.00

=380957.74(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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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

估明细表中的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序号项目名称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合计706925.65410947.04

1井巷工程158274.95141239.68

2建筑工程189238.51130782.29

3机器设备359412.19138925.07

二在建工程5275.715275.71

1井巷工程

2土建工程257.58257.58

3机器设备5018.135018.13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为察哈素煤矿在建的职工浴室楼,预计2026年底完工。

察哈素煤矿自2016年11月23日进入联合试运转,其井下无轨胶轮车采购项目不是新的在建工程项目,由于其金额较大,企业将其记入在建工程,本次评估在固定资产更新中考虑,故不再考虑该项在建工程后续投资。胶凝粉制备车间建设及粉煤灰输送系统改造项目,主要是矸石充填系统,该项目仅有设计费,没有实际工程建设,本次评估不考虑其未来投资,其他在建工程-设备工程基本上已完工,故本次评估不再考虑在建工程-设备工程的后续投资。

“察哈素煤矿”前期建设是按照1000万吨/年生产规模建设的,现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故本次评估采用生产规模指数法对察哈素煤矿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整。

生产规模指数法公式:

nI 1 = I0 * (S1 / S0 ) *?1 *?2

式中:I1 ——评估对象矿山估算固定资产投资;

I0 ——参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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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评估对象矿山的生产能力,取 800 万吨/年;

S0 ——参照矿山的生产能力,取 1000.00 万吨/年;

n ——生产能力指数,取 1;

η1——评估对象矿山相对类似矿山时间差异调整系数,取1;

η2——评估对象矿山相对类似矿山地域差异调整系数,取1。

经归集、并经生产规模指数调整后“察哈素煤矿”固定资产总投资原值为

569761.09万元,净值为332978.20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为126619.96万元,净值为112991.74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151596.87万元,净值为

104831.90万元,机器设备原值为291544.26万元,净值为115154.56万元;

矿山后续投资为1050.79万元(含税),全部为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后续投资在2026年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科目反映的与矿业权评估收益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以及特

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可利用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无形资产投资额。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并经生产规模指数调整后评估基准日煤矿土地使用权为54048.19万元;本次评估服务年限为71.21年,长于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则需在2069年重新投入煤矿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3973.15万元。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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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其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1127.69万元。

(3)长期待摊费用及开发支出

依据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明细表,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移民安置补偿费和煤矿与征地相关费用的摊销余额56335.70万元。依据“开发支出评估明细表”,与煤矿相关的开发支出为16929.87万元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380957.74×22.00%=83810.70(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察哈素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其2022年生产原煤1116.84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规模800万吨/年,2023年和2024年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被要求停产,

2023年生产原煤339.85万吨,2024年生产原煤304.69万吨,2025年1-7月生

产原煤513.89万吨。2023年和2024年存在停产,财务数据无法反映矿山成本水平;相比较而言2025年1-7月的生产量与未来生产规划较为接近,其财务资料基本上可以反映矿山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除个别成本项目相较历史达产年单位成本(人工、折旧、外委服务费和安全费用等)变化较大外,其他变动均较小。相比较而言2025年1-7月的生产量与未来生产情况较为接近,其财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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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基本上可以反映矿山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故本次评估生产成本费用参数主要依据察哈素煤矿2025年实际财务数据选取,部分变动较大的数据,参照前几年数据的平均值确定。其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察哈素煤矿2025年1-7月财务资料,矿山2025年开采原煤

5138862.02吨,发生采煤材料费为55707789.95元,折合单位原煤材料费

10.84元/吨;矿山2025年洗煤5138862.02吨,发生洗煤材料费为5241542.68元,折合单位原煤材料费1.02元/吨;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合计为11.86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以2030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9488.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合计为13.41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0728.00(万元)

(4)职工薪酬

经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察哈素煤矿2025年1-7月已对全年职工薪酬进行预提,2025年8-12月依据企业预计将发生的职工薪进行确认。考虑到企业工资上涨因素,本次评估在2024年职工薪酬的基础上,以每年2%的上涨幅度确定

2026~2028年的职工薪酬,2029年以后保持2028年的薪资水平。以2030年为例,经调整单位职工薪酬为76.71元/吨,确定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为76.71元/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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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61368.00(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51596.87+1050.79÷1.09)×(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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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1.10(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291544.26×(1-5%)÷12=23080.59(万元)

年折旧额=4831.10+23080.59=27911.68(万元)

单位折旧费=27911.68÷800.00=34.89(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2045年、2075年更新投入煤矿原有房屋建筑物(含进项税)165240.59万元,

在2057年、2087年更新投入煤矿新增房屋建筑物(含进项税)1050.79万元;

在2029年、2041年、2053年、2065年、2077年、2089年更新投入煤矿机器设备(含进项税)329445.01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45年、2075年回收煤矿原有房屋建筑物残值7579.84万元,在2056年、2086年回收煤矿新增房屋建筑物残值48.20万元;

在2029年、2041年、2053年、2065年、2077年、2089年回收煤矿机器设备

残值14577.21万元。

该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184996.39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察哈素煤矿为易自燃矿井,矿山实际安全费用按3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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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地区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9.50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本次评估按上述文件标准提取。矿山实际维简费提取标准为7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维简费为7.0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56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同“(7)维简费”,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2000.00(万元)

(9)修理费由于企业各年发生的修理费用不均衡,本次评估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故本次评估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3%重新估算。经计算,年修理费为8746.33(=(291544.26×3%)万元,折合单位修理费为10.93(=8746.33÷800.00)元/吨。则本项目取单位修理费为10.93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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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8744.00(万元)

(10)外委服务费

由于企业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停产,以前年度的外委服务费不具有参考性,本次评估以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发生的外委费合计数,除以在此期间采出原煤量确定未来年度的采煤外委服务费为20.58元/吨,同理确定选煤外委服务费为2.25元/吨,外委服务费合计为22.76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外委服务费22.76元/吨。

年外委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委服务费

=18208.00(万元)

(11)地面塌陷赔偿和搬迁补偿费

企业目前仅预测了未来五年需要搬迁的王家梁社、海滩社和柴登豪社三社

移民安置补偿费,预计2025-2029年需支付以上三社移民安置补偿款约11.3亿元。同时根据《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对已完成搬迁,但仍需每年支付生活补贴、整社土地一次性补偿款、住房安置款、养老保险补贴、折家

梁村尔林兔社附着物补偿款、折家梁村刘家畔移民安装补偿款及采空区上方

624县道损毁补偿款进行了预测,2025-2029年预计补偿费约3.35亿元。上述费

用在评估基准日后五年内支出。企业无法预测五年之后未来年度开采需要的搬迁补偿费用和塌陷补偿费用,谨慎起见,本次评估参照企业2022年发生的地面塌陷赔偿费确定未来年度的地面塌陷赔偿和搬迁补偿费为4.58元/吨。则:

年地面塌陷赔偿和搬迁补偿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地面塌陷赔偿和搬迁补偿费

=3664.00(万元)

(12)搬家倒面费用

据现场了解,企业的搬家倒面并不是每年都发生,其周期约为1.5年进行一次搬家倒面,本次评估依据2022年发生的搬家倒面费用确定未来年度的搬家倒面费用为2.3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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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搬家倒面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搬家倒面费用

=1880.00(万元)

(13)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据此确定吨原煤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00元/吨。

年水土保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水土保持费

=1600.00(万元)

(14)其他支出

其他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财产保险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七项费用、党团组经费、车辆费、通用杂项等费用。由于本次评估重新计算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故需将从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账户支出的费用扣除。经计算其他支出合计为2.69元/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未来年度单位其他支出为2.69元/吨。则:

年其他支出=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支出

=2152.00(万元)

(15)管理费用

1)技术服务费

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各年发生的技术服务费很不均衡,本次评估依据前三年技术服务费的平均值确定单位技术服务费0.20元/吨。

年技术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技术服务费

=160.00(万元)

2)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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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企业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约为43.75年,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为71.21年,长于工业用地年限,本次评估土地费用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进行摊销,摊销完毕后土地使用权进行更新;其他无形资产、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及开发支出按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54048.19÷43.75=1235.39(万元)

2069年投入矿山土地使用权投资33973.15万元,摊销年限按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确定。

其他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开发支出的年摊销费=

(16929.87+56335.70+1127.69)÷71.21=1044.66(万元)。年摊销费合计为2280.05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2.85(=2280.05÷800.00)元/吨。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根据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编制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21.99万元,对应4000.00万吨原煤量,土地复垦费用

1794.16万元,对应4000.00万吨原煤量,折合单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

复垦费用为1.35元/吨,则年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为1080.00万元。

4)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折旧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核算,此处不再考虑,

技术服务费、无形资产摊销、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已重新计算,则扣除上述费用后即为其他管理费用,考虑到近几年其他管理费用支出较不均衡,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平均确定未来年度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1.29元/吨。则:

年研发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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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00(万元)

则管理费用合计为4552.05(=160.00+2280.05+1080.00+1032.00)万元。

(16)研发费

考虑到近几年研发费支出较不均衡,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平均确定未来年度单位研发费为2.17元/吨。则:

年其他管理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管理费用

=1736.00(万元)。

(17)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和折旧费已在生产成本中核算,剩余的化验检验费和其他销售费用金额较小,折合单位成本合计为0.22元/吨,年销售成本合计为

176.00万元。

(18)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83810.70×70%×3.00%

=1760.02(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2.20(=1760.02÷800.00)元。

(19)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31.96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86.02元/吨;年总成本费用204395.40万元、年经营成本16764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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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外委服务费+搬家倒面费+信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化验检验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外委服务费、搬家倒面费、信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化验检验费之和为税基,其中外委服务费和搬家倒面费税率为9%,信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和化验检验费税率为6%,其余税率为13%。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

外委服务费、搬家倒面费、信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化验检验费的进项税,后抵扣房屋建筑物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4952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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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年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外委服务费+搬家倒面费+信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化验检验费)×进项税税率

=5664.40(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43860.11(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矿山所在地为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2193.01(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2193.01(万元)

(4)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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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炭选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价格的9%估算。

以2030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原煤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34286.20(万元)

(5)水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157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征收水资源税。

根据企业实际财务报表,察哈素煤矿2025年1-7月应缴纳水资源税

3655847.40元,原煤采出量为5138862.02吨,折合吨矿水资源税为0.71元/吨,则本次评估确定正常年份水资源税为568.00(=0.71×800.00)万元。

(6)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税[2021]1055号),“内蒙古地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费依据,乘以具体适用费率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中,

2022年具体适用费率为1%;2023年起具体适用费率为0.5%”。本次据此确定

水利建设基金按增值税的0.5%计算。则以2030年为例,本次评估确定正常年份水利建设基金费为219.30(=43860.11×0.5%)万元。

(7)其他税金

主要包括以往在管理费用中核实的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本次评估列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根据企业科目余额表,察哈素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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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7月其他税费为9995194.34元,原煤采出量为5138862.02吨,折合

平均单位其他税费为1.95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其他税金为

1556.02(=1.95×80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41015.54(=2193.01+2193.01+

34286.20+568.00+219.30+1556.02)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察啥素煤矿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税收优惠。

故,本次评估确定2030年以前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以后所得税税率为25%。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矿山目前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为3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按30%计算。

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380957.74-204395.40-41015.54-520.80)×15%

=20253.90(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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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则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70%。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

生产矿山及改扩建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为正常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次评估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1.50%。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50~2.00%,本次评估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2.00%。

则,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计算如下:

折现率=1.70%+0.60%+2.00%+1.50%+2.00%=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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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二次修改)、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二次修改)

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3)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矿业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5)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

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推断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资源量的

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7)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

效期限至2054年07月22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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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记管理办法》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8)本次评估未来成本费用的选取主要参考了企业历史年度的数据进行的预测,并不保证各项成本费用的必然实现,与未来实际成本费用可能会有差异。

(9)企业仅预测了未来五年需要搬迁的王家梁社、海滩社和柴登豪社三社

移民安置补偿费,同时根据《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对已完成搬迁,但仍需每年支付生活补贴、整社土地一次性补偿款、住房安置款、养老保险补贴、折家梁村尔林兔社附着物补偿款、折家梁村刘家畔移民安装补偿款及采空区上方624县道损毁补偿款进行了预测。企业无法预测五年之后未来年度开采需要的搬迁补偿费用和塌陷补偿费用,本次评估参照企业2022年发生的地面塌陷赔偿费确定未来年度的地面塌陷赔偿和搬迁补偿费。

(10)该矿存在补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可能,本次采矿权评估模型未考虑未来缴纳出让收益对采矿权评估价值的影响。

(11)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

报告、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六、神延煤炭

(一)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无形资产—采矿权的评估结果引用了中企华评估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9号《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经评定估算“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961281.38万元”。

针对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

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鉴于矿山各年储量年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为基础编制,且“初步设计修改”资源量依据同为2023年度储量年报,故本评估资源量根据

2023年度储量年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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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储量年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可采煤层(-2、-1(-1上233)、4-3、5-3(上下5-3)、5-3号煤层)共获得资源量总计145485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46330万吨;控制资源量67093万吨;推断资源量

32062万吨。

西湾露天煤矿露天区范围内2-2号煤层资源储量总计72259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27428万吨;控制资源量29731万吨;推断资源量15100万吨。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初步设计修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设计为

1,则本次评估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设计确定为1。

根据“初步设计修改”,设计露天境界范围内剩余资源量及评估利用资源量同为54642.00万吨,如下表:

单位:万吨地质资源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煤层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小计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小计

2-228918.0019864.005860.0054642.0028918.0019864.005860.0054642.00

由于“初步设计修改”仅对适合露天开采的2-2号煤层进行了详细设计,露天开采后适合地下开采的边帮资源量和其他深部煤层未进行详细设计,本次评估地下开采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未展开测算。

根据2024年储量年报和矿山回采率计算表,2024年至2025年7月,累计动用资源量2233.14万吨,则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露天境界内剩余资源量为

52408.86(=54642.00-2233.1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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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选方案

根据“初步设计修改”,首采区位置及煤层赋存特点,结合拉沟位置选择的原则,初设确定拉沟位置位于首采区东部境界煤层潜伏露头处。将露天煤矿划分为4个采区,分别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和四采区。开采顺序依次为:

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在三采区开采前需完成改河工程。

露天矿生产初期:剥离:单斗—卡车开采工艺;

采煤:单斗—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

生产初期剥离和采煤工程(煤破碎之前环节)均以外包模式实现,逐步向采煤自营和剥离半自营过渡。

即外包剥离工程开采工艺为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

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采煤工程外包范围从采掘场

至煤系统初级破碎站,破碎站至装车系统的运营管理由建设单位完成。

剥离工艺:外包土方剥离台阶采掘带宽度为 15m;煤、外包和自营岩石剥

离台阶采掘带宽度为 24m。工作面的剥离物由单斗挖掘机采掘,平装车于挖掘机站立水平的自卸卡车内,再由自卸卡车通过工作面及分区端帮运输道路运往外排土场或内排土场进行排弃。

排土场:外排土场台阶高度 20m,总高度 60m,最终排弃标高 1220m 水平。

内排土场采用卡车排弃,推土机辅助作业,目前内排土场最大排弃高度为

1215m 水平,台阶高度为 20-30m。

采煤方法:本矿只开采2-2煤层,煤层倾角一般小于1°,煤层厚度在

9.30m~12.12m,平均 11.0m,采煤台阶高度取决于煤层厚度,单斗挖掘机按煤

层厚度一次采全高。

4、产品方案

根据“初步设计修改”和目前生产情况:西湾露天煤矿采出坑口原煤经简

单筛分破碎后直接销售商品煤,产品为坑口原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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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15-2015),露天开采回采率不应小于95%,“初步设计修改”设计回采率为

97.27%,回采率水平符合该规定。故本次评估采煤回采率确定为97.27%。设

计露天开采全服务期内平均剥采比9.4(对应可采储量),计算期剥采比平均为

10.34(对应于采出量)。

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故将前述采区回采率及损失指标(确定露天开采境界设计利用资源量时已扣除,不再重复扣除)代入上式,则,评估基准日露天境界内剩余可采储量为

50978.10万吨(=52408.86×97.27%)。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西湾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1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

1300万吨/年,2023年和2024年实际生产原煤分别为1300.67万吨和1363.00万吨,已达到核定生产能力,故本次评估根据生产能力确定为13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Q

T =

A* k

式中: 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露天开采储量备用系数根据矿井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的不同取值范围为1.1~1.2。“初步设计修改”设计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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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系数1.1,故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确定为1.1。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T 露天=50978.10 ÷(1300×1.1)=35.67 (年)

故本次评估矿井服务年限为35.67年,即评估计算期为2025年8月至

2061年3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年产品的销售量×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评估中假设采出原煤全部对外销售,则年生产量即为销售量;

(3)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矿山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预测价格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煤炭进口量快速增加带动市场整体供应增长;下游火电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稳健,但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震荡回落,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富煤、贫油、少气”是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造成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5.3%,大幅高于26.5%的世界平均水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电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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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北富南贫,西多东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和中东部省份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产能进一步向晋陕蒙和新疆地区集中。2024年,晋陕蒙和新疆地区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1.67%,同比提升0.40个百分点。

中国原煤供给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7.59亿吨,同比增长1.30%。随着2021年以来的煤炭增产保供政策带来的新增产能逐步充分释放,全国原煤产量增速较上年明显放缓。

进口煤方面,2024年,受价差及汇率影响,澳大利亚及蒙古煤炭进口量增幅较大。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煤及褐煤)5.43亿吨,同比增长14.40%。

需求方面,2024年,全国动力煤及炼焦煤消费量合计约47.75亿吨,同比增长3.07%。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钢铁行业和建材行业,其余主要为民用煤和煤化工等行业。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主要形式是火力发电。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6.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0%,火力发电量同比保持稳定。同期,钢铁和水泥产量仍不高,对煤炭需求支撑不足。煤炭价格表现方面,2024年,由于海外煤炭供应较为充足,国内经济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钢铁及建材行业需求不足等因素,国内煤炭市场震荡运行。

2024年1月,春节前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各煤种价格全面下跌;2月以来,受复工复产不及预期影响,市场供应相对偏少,煤价出现小幅上涨,但随着进入动力煤需求淡季,煤炭价格持续走弱,4月中旬跌至近年低点;随后,在国内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走高的推动下,国内动力煤消费显著增加,市场预期有所扭转,动力煤价格小幅反弹。2024年第四季度,随着电厂阶段性补库、非电行业备料结束,以及煤炭产量回升,动力煤价格有所下降。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序释

放煤炭新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可调度产能储备。产能储备仅为应对极端情形的一种储备措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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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常情况下并不启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能源工作的首要目标,煤炭稳产增产。同时,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助于提升煤炭供给弹性,稳定煤炭价格。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碳减排趋势带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挤压传统能源发展空间。但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新能源的间歇性特征及煤炭在钢铁生产中的不可替代性等因素,中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具有资金、技术、规模、产业链优势的煤炭行业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高,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将更趋稳定,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对行业的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根据西湾露天煤矿销售情况统计,

2020年至2025年1-7月各期原煤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283.33元/吨、488.32

元/吨、556.22元/吨、521.23元/吨、516.60元/吨、447.10元/吨,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470.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商品煤销售价格为: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

定为447.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455.00(=447.00+(470-447)÷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463.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470.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1300×470.00=611000.00(万元)

9、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对于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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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投资

评估对象为生产矿山,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据矿山同一基准日固定资产评估值确定。

根据矿山固定资产明细表,剔除待报废及闲置资产后,评估利用矿山现有固定资产投资原值合计343514.09万元,净值合计264535.44万元,其中剥离工程原值96153.26万元,净值78845.67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73747.14万元,净值59900.67万元,机器设备原值173613.69万元,净值125789.11万元。

评估利用在建工程合计2974.7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813.47万元,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类资产161.28万元。另外,根据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在建项目完工尚需追加房屋类投资27156.48万元(含税),根据工程进度,上述后续投资于2026年2月完工并投入。

另外,根据矿山采购计划,2025年-2029年预算采剥设备支出103618.00万元,其中2025年7218万元(设备已到货,待支付),2026年3000万元,

2027年87600万元、2028年5800万元,本次评估根据企业采购计划列支。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矿山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6764.78万元,则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确定为16764.78万元。后续矿山原煤生产系统延伸工程项目尚需缴纳出让用地23.4966公顷投入4895.09万元。故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投资合计21659.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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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其他无形资产为

7269.04万元;长期待摊费用—采矿权用地及征地费为76669.22万元。故本次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确定为76669.22万元和7269.04万元。

另外,矿山已获1300万吨生产能力核准,其新增300万吨产能指标需购置,根据矿山与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煤炭产能指标调剂协议”,新街能源将相应产能调剂给神延公司,折算价格为140元/吨,用于解决西湾露天煤矿产能指标问题,本次评估参照该单价计算的300万吨新增产能购置费用为

42000.00万元(不含税)。该项费用计入其他无形资产,并于2025年流出。

根据“初步设计修改”,露天煤矿三采区分布有河流白瑶则沟,需进行改河,设计预估改河费用支出约250000万元,设计于2031年支出,本次评估依据该时间和金额考虑改河支出费用。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计算。

则本项目达产后所需流动资金为:

611000.00×22%=134420.00(万元)

流动资金根据生产负荷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依据《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CMVS301200-2010),如一年期会计报表信息能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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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反映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或经过适当的调整可以总体反映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可以基于企业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信息确定矿业权评估用成本费用。

西湾露天煤矿属于管理规范、财务报表齐全的矿山。西湾露天煤矿目前已实现采煤全部自营和小部分剥岩工程自营,目前正处于提高剥岩自营过程中,根据企业规划,未来会逐步提高剥岩占比,并为此订购了部分剥运设备(部分设备已到位),为此,针对目前模式的变化影响,矿山2024-2025年采剥生产为基础,对提高剥岩自营率后新增投资及成本变化进行了详细测算,基本符合矿山未来运营情况和盈利水平,故本次评估成本费用根据矿山预算成本进行选取。

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

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

(2)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测算表,以新增设备全部稳定运行时间2030年为例,原煤外购材料费为22714.29万元,单位外购材料费为17.47元/吨;故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确定为17.47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以2025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年原煤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22714.29(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合计为25.45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33087.82(万元)

(4)职工薪酬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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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年原煤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83141.63(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矿建工程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

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因此,本次评估将2009年以后发生的机器设备扣除进项税额后计入机器设备资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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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76560.61+(27156.48÷109%))×(1-5%)÷

30=3213.37(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173774.96+(103618.00÷113%))×(1-5%)÷

12=21016.56(万元)

年折旧额=3213.37+21016.56=24229.93(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24229.93÷1300=18.64(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224515.77万元。

(6)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陕西省根据原煤实际产量10.50元/吨标准计取,其中井巷工程基金2.5元/吨,企业亦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10.5元的标准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含井巷费用2.5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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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的维简费为4.00(=8×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4.00元/吨。则:

年维简费=年原煤产量×单位维简费

=10400.00(万元)

(7)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年原煤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3250.00(万元)

(8)安全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

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西湾露天煤矿为露天矿井,故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确定为5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年原煤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6500.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预算2030年单位修理费1.77元/吨,考虑到设备大

修理的周期性,本次评估修理费水平根据预算期五年平均支出估算,经调整,

2031年后单位修理费4.55元/吨,修理费用支出5912.48万元/年。

(10)环境恢复治理费根据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4]1757号),采矿权人自获得矿产资源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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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月起提取基金,销售原矿的(含列入能源资源保供的矿山)每月按照实际计提基数、开采矿种系数、开采方式系数、地区系数等核算提取基金:基金计

提数额=原矿月销售收入×矿种系数×开采系数×地区系数,矿种为能源煤炭的,销售价格小于等于600元/吨时,矿种系数为1.4%,开采系数露天坑采(人工排水)为1.8,地区系数陕北为1.1,则本次评估根据该实施办法计算,年度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为16936.92万元,本次评估假定评估计算期内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单位支出相同,则单位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确定为13.03元/吨。

(11)土地租金(含补偿费)

同“(2)外购材料费”,根据企业测算的长期土地租金(含补偿费)支出金额,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土地租金(含补偿费)确定为15.33元/吨。

(12)外包剥离费

同“(2)外购材料费”,以2030年为例,根据预算,剥采比10.18,其中自营剥采比2.92,折算原煤单位剥离费为90.57元/吨(包括钻爆和工费,其中剥离对应于外委剥采比部分,钻爆对应于全部剥采比)。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包剥离费确定为90.57元/吨,年外包剥离费=117741.29(万元)

(13)矿务工程费、外委服务费和其他制造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单位矿务工程费和外委服务费分别确定为0.45元/

吨、7.22元/吨;年矿务工程费和外委服务费分别为587.00万元、9385.59万元。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直接成本,同“(2)外购材料费”,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其他采煤制造费用确定为3.13元/吨,年其他制造费用

4063.08万元。

(14)管理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管理费用时,剔除上交上级单位的管理费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

1)摊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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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参考会计摊销方法确定。

当无形资产摊销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本次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略长于矿山服务年限,考虑到露天开采完毕深部煤层开采,故土地摊销年限以土地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据前述无形资产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为21659.87万元,根据相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3.5-50年计算摊销年限。经计算年土地摊销额为482.01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76669.22万元和其他无形资产7269.04万元在10年内摊销完毕,经计算,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无形资产年摊销费合计9504.64万元。

产能指标购置支出42000.00万元(含税6%)在评估计算期内平均摊销,年摊销费为1110.81万元。

改河费用支出摊销,根据“初步设计修改”,开采三采区前要进行河道改向,并估算了改河费用250000万元,本次评估改河费按投入后的矿山剩余年限

30.25年进行摊销,年摊销费用为8264.46万元综上,2030年土地使用权、长期待摊费用、产能指标购置和其他无形资产年摊销费用合计9986.65万元。

2)研发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研发费用确定为

0.77元/吨。

3)其他管理费用

其他管理费用为扣除上述费用后,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单位其他管理费用确定为8.25元/吨,年其他管理费用为10724.71万元。

经上述计算,以2030年为例,单位管理费用合计15.93元/吨。则年管理费用为20711.36万元。

(15)销售费用

销售价格为坑口价格,且矿山财务核算中也未单独核算销售费用,本次评估不再考虑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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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进行计算,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34420.00×70%×3%

=2822.82(万元)

则吨煤财务费用为2.17(=2822.82÷1300)元。

(17)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91.3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56.40元/吨;年总成本费用378807.63万元、年经营成本333317.74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机器设备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剥离费+外委服务费)×进项税税率+不动产动产可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自2019

1-1-23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

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和修理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取13%,剥离费和外委服务费税率为9%。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剥离费和外

委服务费的进项税,后抵扣采矿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可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79430.00(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13%+(剥离费+外委服务费)×9%

=(22714.29+33087.82+2306.41)×13%+(117741.29+9385.59)×9%=18992.71(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机器设备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79430.00-18992.71-0

=60437.29(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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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1.86(万元)

(3)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3021.86(万元)

(4)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19年8月26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和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的决定》,陕西省原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本次评估资源税以销售收入为基础,税率确定为10%。

以2030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61100.00(万元)

(5)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水利建设基金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参考2024年其他税金发生额为17956.18万元,采出原煤1363.00万吨,单位其他税金为13.17元/吨。

1-1-23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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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30年为例:

年其他税金=年原煤产量×单位其他税金

=17126.22(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煤的征收率为原煤矿产品收入的2.4%。根据《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书》(陕探评备字[2010]第6号)和《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西湾露天区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探矿权价款评估结果为250119.24万元,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0年,评估利用2-2煤层的可采储量

39270万吨。根据储量年报和生产统计,矿山投产以来累计采出原煤8503.24万吨,已处置价款剩余可采储量30766.76万吨,本次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

50978.10万吨,未缴纳价款(现矿业权出让收益)可采储量20211.34万吨。

本次评估在开采未缴纳出让收益资源量根据煤炭出让收益征收率2.4%计算了矿业权出让收益支出,单位矿业权出让收益为11.28(=470.00×1300×2.4%÷

1300)元/吨。

综上,正常年份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84269.94(=3021.86+3021.86+

61100.00+17126.22)万元。

12、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西湾露天煤矿在2025年8-12月至2030年按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所得税税收

优惠估算,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按25%估算。

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611000.00-378807.14-84269.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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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8.44(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参考评估基准日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 10 年期国债到期年收益率

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项目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项目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本项目评估财务经营风险

报酬率取值为1.50%。另外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项目评估考虑其他个别风险,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为2.00%。

综合上述各风险,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累加后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评估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西湾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基础,且该采矿许可证到期可以顺利延续;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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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设未来年度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31年10月16日,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第241号令、国务院令

第653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本次评估测算在开采完已处置价款(现矿业权出让收益)资源量后,在开采未有偿处置资源量时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的煤炭出让收益征收率2.4%计算了矿业权出让收益支出。

矿山露天开采2-2煤层结束后,深部资源需转为地下开采方式进行开发,由于设计资料尚未对地下开采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本次评估未对矿山地下开采部分的资源量进行评估测算。

特别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2)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3)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评估委托人及资产占有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初步设计、财务资料等)数据所作出。

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评估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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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4)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评估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人未

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6)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

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晋神能源

(一)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经评估人员对该矿业权尽职调查和当地煤炭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

167859.31万元。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主要依据2012年7月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东煤田河曲县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供兼并重组用)(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矿产资源

储量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2025年1月山西广域达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2025年10月山西撼呈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初审稿(以下简称“四合一方案”),技术参数主要依据“四合一方案”、2025年4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

限公司编制的《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企业实际资料确定,主要经济参数依据企业实际财务资料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针对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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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沙坪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76599.00万吨,保有资源量共

68833.00万吨。详见下表:

单位:万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备案)序号煤层

111b 333 合计 累计查明

16-395.00395.00395.00

27-1032.001032.001032.00

385398.001056.006454.009207.00

49上-144.00144.00144.00

594409.001907.006316.006899.00

6103281.001922.005203.005203.00

7113504.001589.005093.005093.00

8123195.001345.004540.004540.00

913上4170.001374.005544.005544.00

101324157.009955.0034112.0038542.00

11合计48114.0020719.0068833.0076599.00

“2024年储量年报”以“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基础,结合2024年矿山实际开采动用情况,估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沙坪煤矿累计查明资源量

77436.6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64161.00万吨。

根据“2025年1-7月动用量统计表”,2025年1-7月累计动用资源量

472.35万吨,其中9煤探明资源量426.50万吨,13煤探明资源量45.85万吨。

则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63688.65万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序号煤层

TM TD 合计 累计查明

16-395.00395.00395.00

1-1-23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序号煤层

TM TD 合计 累计查明

27-173.70173.701584.00

383662.90734.404397.309007.80

49上-144.00144.00144.00

593583.001889.405472.407061.60

6103281.001922.005203.005203.00

7113504.001589.005093.005093.00

8123195.001345.004540.004540.00

913上4170.001374.005544.005544.00

101322771.259955.0032726.2538864.20

11合计44167.1519521.5063688.6577436.60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本次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TM)和(KZ)视同(331)和(332)处理,(TD)参照(333)处理。

根据“四合一方案”,各煤层(TM)和(KZ)全部利用,(TD)可信度系数取0.9。

“四合一方案”根据太原华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0年编制完成的《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6号煤层可采性论证报告》及山西撼呈地质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编制完成的《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7、8、9上号煤层可采性论证报告》,6、7、8、9上号煤层不具开采价值,因此“四合一方案”将6、7、8、

9上号煤层资源量暂列入呆滞储量。本次评估亦不考虑6、7、8、9上号煤层资源量。

1-1-23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61736.50万吨。

3、采选方案、产品方案

(1)开采方案

1)开拓方式

“四合一方案”设计利用现有4个井筒及下水平3个暗斜井开拓开采全井田,现有的4个井筒为:主斜井、副平硐、进风斜井、回风立井,水平延深辅运暗斜井、进风暗斜井和回风暗斜井。

2)水平划分

矿井上组煤已采完,现以+790m 一个水平开拓开采井田内的中、下组煤,其中:9、10、11、12号煤层为中厚煤层,采用中煤组大巷联合开采,13上、13号煤层为厚煤层,采用下组煤大巷进行开采。

3)采煤方法

“四合一方案”结合井田内各可采煤层赋存条件及矿井开采现状,确定9号煤层大部分区域及10、11、12、13上号煤层均采用长壁式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9号煤层局部区域及13号煤层采用长壁式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均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4)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进风井筒有:副平硐、主斜井、进风斜井,回风井筒为回风立井,形成了“三进一回”的通风系统。

(2)选煤工艺

沙坪洗煤厂迁建工程完成后,洗煤厂洗选工艺根据生产实际和市场销售情况调整,即:300-80mm 块原煤采用智能干选机分选,-80mm 原煤经 25mm 分级后 80-25mm 采用重介浅槽分选机分选,-25mm 末原煤经 2.0mm 湿法脱泥后采用有压三产品重介质旋流器分选。2.0~0.35mm 粗煤泥采用螺旋分选机分选、-0.35mm 细煤泥采用浓缩+压滤机回收。另外-80mm 原煤可经 8mm 预先脱粉后洗选,分担了选煤厂主厂房的部分洗选压力,以提高总的原煤通过量,最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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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800万吨/年的选煤厂能力提升要求。迁建后洗煤厂的洗煤工艺与原主厂房洗选工艺基本一致。

(3)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洗混煤及煤泥。

4、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煤技术指标

“四合一方案”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及《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第 1 部分:煤》(DZ/T 0462.1-2023),9、10、11、12号煤层为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83%,13上、13号煤层为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78%。本次评估据此确定9、10、11、12号煤层采区回采率83%,13上、

13号煤层采区回采率取78%。

(2)选煤技术指标

根据“沙坪煤业洗煤厂生产统计表”,矿山近年实际产率如下:

单位:万吨日期原煤混煤煤泥混煤回收率煤泥回收率

2020年521.64427.948.4582.04%1.62%

2021年482.44401.1911.2583.16%2.33%

2022年709.34530.703.1774.82%0.45%

2023年649.13463.711.2071.44%0.18%

2024年273.08205.235.8275.15%2.13%

2025年1-7月413.93315.5113.1176.22%3.17%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几年混煤洗出率基本稳定在75%左右,低于2020年、

2021年。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平均回收率确

定未来年度的回收率。经计算,混煤和煤泥回收率分别为74.41%、1.48%。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洗混煤洗出率为74.41%、煤泥回收率为1.48%。

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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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四合一方案”,设计永久煤柱损失18827.00万吨,其他保护煤柱损失3869.10万吨。根据各可采煤层回采率,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27154.65万吨。

6、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沙坪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240.00万吨/年,“四合一方案”设计生产能力800.00万吨/年。2021年9月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1]410号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400.00万吨/年核定为 800 万吨/年。2024 年 12 月 27 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以(晋)MK 安许证字[2024]HHQJ008SY2C 核定生产能力为 800 万吨/年。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正常生产能力为8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井工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综合矿井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四合一方案”中储量备用系数1.4,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4。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估算矿山服务年限为:

T=27154.65÷1.4÷800.00≈24.25(年)≈24 年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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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综上,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24.25年。自2025年8月至2049年10月。

7、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未来洗出的混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产品煤产量。2030年为例:

洗混煤销量=800.00×74.41%=595.28(万吨)

煤泥销售=800.00×1.48%=11.84(万吨)

(3)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2024年沙坪煤矿洗煤厂由于环保原因需要搬迁,导致停产5个月,2024年

10月企业对外销售原煤,2025年亦对外销售部分原煤,2025年3月与五寨县

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原煤委外洗选合同。本次评估根据沙坪煤矿提供的销售情况统计表,以沙坪煤矿2020年到2023年销售价格为基础(平均售价分别为397.50、484.47、548.57、281.71元/吨,平均发热量为4680千卡/千克),参照同一控股公司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磁窑沟煤矿价格趋势,经分析调整后确定正常情况下沙坪煤矿2025年1-7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60.00元/吨,五年一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89.39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商品煤销售价格为: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价格确定为260.00元/吨,

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03.00(=260.00+(389.00-260.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46.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389.00元/吨。

同理,根据沙坪煤矿销售情况统计,2020年至2025年1-7月各期煤泥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3.98元/吨、114.71元/吨、213.74元/吨、148.73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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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4元/吨、20.33元/吨,煤泥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

115.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煤泥销售价格取整确定为:2025年8~12月和

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20.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取整

确定为52.00(=20.00+(115.00-20.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84.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115.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年销售收入=595.28×389.00+11.84×115.00

=232925.52(万元)。

8、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资产评估结果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233661.37172307.72一固定资产234072.48172718.84

1井巷工程57296.8248237.981井巷工程57296.8248237.98

2建筑工程36964.0625578.582房屋建筑物36964.0625578.58

3机器设备139400.4998491.163机器设备139811.6098902.28

二在建工程411.11411.11二在建工程

1井巷工程1井巷工程

2建筑工程2建筑工程

3机器设备411.11411.113机器设备

4待摊投资4待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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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剔除待报废、闲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洗煤厂工艺优化改造项目支出为366.97万元,概算对应的其他资产已预转固,本次评估不再考虑该项目。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主要大巷顶板在线监测无线传输系统,按其预算金额扣除已完成工程金额确定后续投入92.34万元,该项工程预计于2025年11月完成。依据《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洗煤厂后续投资为51533.6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9325.05万元、机器设备22208.55万元。依据企业的建设计划,该项投资预计在2026年7月至2027年底投入。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见上表,将固定资产净值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沙坪煤矿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总额为4361.80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企业目前筹建的选煤厂用地预计2026年取得,依据选煤厂迁建项目可研报告,土地使用权投资为2914.50万元,另外,企业有一宗土地还需支付出让金

89.00万元,本次评估将选煤厂土地使用权投资与还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89.00

万元均在2026年投入,投入合计为3003.50万元。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各项无形资产-专利约2489.69万元。另,企业产能提升需购买产能指标,企业尚未购买,本次评估假设其在2025年年底取得,产能指标支出约为56000.0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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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摊销余值2051.83万元,主要为河曲县沙坪乡聚宝沟村民搬迁费用的摊销余额。评估按摊销余值于基准日流出。另据企业的搬迁计划,2026年需对郭家庄进行搬迁,其搬迁费用约为

11365.75万元。沙坪煤矿尚有郭家也、杜家梁两个村庄需进行搬迁,搬迁费用

约13093.01万元,该费用不在未来五年生产计划中,企业尚无法确定未来搬迁的时间,本次评估假设该项费用在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年末支出,即在2034年支付搬迁费13093.01万元。

(4)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232925.52×22.00%=51243.61(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9、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沙坪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2年企业产量为709.34万吨,2023年产量为649.13万吨,低于2022年,2024年环保检查要求停产整改,自2024年5月-9月停产,2024年产量为273.08万吨,2025年1-7月生产原煤391.91万吨。

经对企业近三年一期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022年与未来生产规模较为接近,本次评估主要以2022年的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对于各年度波动较大的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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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用,则以近几年成本费用平均数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选煤成本主要依据《选煤厂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沙坪煤矿2022年度“科目余额表”,2022年发生采矿材料费为

82637575.68元,采出原煤7093431.00吨,折合单位采矿成本为11.65元/吨。

根据《选煤厂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选矿外购材料费为1.89元/吨,矸石充填费9.43元/吨。外购材料费合计22.97元/吨。

则正常生产年份以2030年为例,采矿选矿单位成本合计确定为22.97元/吨,下同。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18376.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采矿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3.91元/吨,选矿成本为2.92元/吨,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

料及动力费合计为6.83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5464.00(万元)

(4)职工薪酬

同“(2)外购材料费”,2022年采矿单位职工薪酬为22.69元/吨,选矿单

位职工薪酬为2.96元/吨。依据企业财务资料,经统计2024年职工薪酬较2022年上涨约10%,考虑到企业工资上涨因素,本次评估在2024年职工薪酬的基础上,以每年3%的上涨幅度确定2025~2028年的职工薪酬,2029年以后保持

2028年的薪资水平。以2030年为例,经调整采选单位职工薪酬合计为31.33元/吨,确定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为31.33元/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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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25062.78(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以2030年为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36964.06+29325.05÷1.09)×(1-5%)÷30

=2022.48(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139811.60+(22208.55+92.34)÷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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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12630.80(万元)

年折旧额=2022.48+12630.80=14653.28(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4653.28÷800.00=18.32(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在2045年更新投入房屋建筑物(含进项税)40290.83万元,在2033年、2045年更新投入原有机器设备(含进项税)157987.11万元,在2038年、2040年更新投入新增机器设备(含进项税)分别为92.34万元、22208.55万元。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在2045年回收房屋建筑物残值1848.20万元,在

2033年、2045年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值6990.58万元,在2037年、2039年回

收新增机器设备残值分别为4.09万元、982.68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沙坪煤矿各可采煤层均属于低瓦斯煤层,矿山企业实际按15.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1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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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山西维简费吨煤8.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

矿山实际每年按8.5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6.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48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2000.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采选矿修理费为

2.72元/吨。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2176.00(万元)

(10)租赁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租赁费为0.68元/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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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赁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租赁费

=544.00(万元)

(11)运输费

企业核算的运输费主要为零星用车、吊装或临时用车的运输费,依据2022年科目余额表及原煤产出量,单位运输费为0.43元/吨,依据洗煤厂可研报告,由于洗煤厂搬迁重建,未来将发生矸石运输费1.82元/吨,则:未来洗煤厂建成后将发生运输费合计2.25元/吨。以2030年为例:

年运输费=原煤年产量×单位运输费

=1800.00(万元)

(12)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企业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2019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确定,采矿权人按季度提取基金,直接销售原矿的:季度应提取基金数额=原矿季度销售收入×矿种系数×影响系数,矿种为其他煤,矿种系数为2%,影响系数为

1.8。土地复垦依据原“三合一”报告确定。本次评估亦依据晋政发[2019]3号

文件确定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四合一”报告确定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经计算,年度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和土地复垦费用等合计为6061.46万元,折合吨原煤7.58元。以2030年为例:

年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

=6061.46(万元)

(13)技术咨询服务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技术咨询服务费合

计为1.58元/吨,年技术咨询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技术咨询服务费

=126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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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企业近几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发生较不均匀,本次评估依据2022年和

2023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未来年度的矿务工程及搬家倒

面为30.17元/吨,则以2030年为例:

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24136.00(万元)

(15)地企协调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地企协调费为2.28元/吨,则以2030年为例:

年地企协调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地企协调费

=1824.00(万元)

(16)其他制造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采矿、选矿其他制

造费用合计为7.85元/吨。则以2030年为例: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6280.00(万元)

(17)管理费用

根据沙坪煤矿科目余额表,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摊销费和其他管理费用,矿业权评估不考虑上级管理费。

1)摊销费

摊销费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本次评估矿山服务年限短于土地使用年限,按矿山服务年限进行摊销。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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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价值为4361.80万元,预计2026年投入新建洗煤厂土地及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计3003.50万元,本次评估土地投资按矿山剩余年限进行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各项无形资产-专利约2489.69万元,在矿山剩余的服务年限内进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沙坪乡聚宝沟村民搬迁费、少量场地租赁费,合计

2051.83万元,本次评估在矿山服务年限内进行摊销。

以2030年为例,经计算,未来年度摊销费合计3213.76万元,折合单位原煤摊销费用为4.02元/吨。

2)职工薪酬

同生产成本中的“职工薪酬”,经调整后,未来年度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为5.88元/吨。

3)其他管理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

1.01元/吨。

综上,未来年度单位管理费用合计为10.91元/吨,年管理费用为8724.85万元。

(18)研发费用

同生产成本中的“职工薪酬”,经调整后,未来年度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为1.48元/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研发费用中的其他

费用为0.40元/吨。

研发费用中的折旧费已在生产成本中核算,此处不再考虑,由此确定未来年度研发费用单位成本合计为1.88元/吨,则未来年度年研发费用支出为

1500.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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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销售费用

企业2024年之前的销售费用均在上级公司发生,销售价格亦是扣除销售费用之后的价格,2024年科目余额表中仅记载了铁路物流运费,2025年则记载了销售服务费、铁路物流运费、公路物流运费和站台租赁费等,本次评估销售价格按坑口价确定,故不考虑运输费、物流费和站台租赁费等。本次评估根据企业2025年与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销售服务协议,确定销售服务费为3.00元/吨(含6%进项税率),折合原煤为2.15元/吨,则年销售费用为

1720.00万元。另外,企业在洗煤厂迁建完成之前,委托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

限责任公司对原煤委外进行洗选,外委洗煤费用主要发生在2025年8月至

2028年。

(20)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评估中贷款利率参考评估基准日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1243.61×70%×3.00%

=1076.12(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1.35元。

(21)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30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74.35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45.16元/吨;年总成本费用139462.63万元、年经营成本116119.47万元。

10、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1-1-23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设备租赁费、运输费、矿务工程搬家倒

面、洗煤加工费、技术服务费、销售服务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9%、

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设备租

赁费、运输费、矿务工程搬家倒面、洗煤加工费、技术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等

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30280.32(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13%+(设备租赁费+运输费+矿务工程搬家倒面+洗煤加工费)×9%+(技术服务费+销售服务费)×6%

=5944.32(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2433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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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

1%。企业注册地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王玉庄村,目前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1216.80(万元)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1216.80(万元)

(4)资源税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的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山西省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原煤为10%。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9%估算。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2096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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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环保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水土流失补偿费等。根据沙坪煤矿2022年“科目余额表”并考虑近几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变化对其他税金进行调整,调整后其他税金合计29510712.31元,折合单位原煤其他税金为3.69元/吨。考虑到土地使用税现为优惠税率1.62元/平方米,优惠期到2027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2028年不再考虑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则,以2030年为例,其他税金为

3136.00万元。

(6)矿业权出让收益

依据本次评估搜集到的资料,采矿权价款评估30年使用期拟动用可采储量

10012.80万吨,采出原煤量约为7152.00万吨。经统计,价款评估基准日至本

次评估基准日已采出原煤量约为5037.43万吨,则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缴纳价款对应的剩余采出原煤量约为2114.57万吨。故至2028年采出原煤量中存在未缴纳价款量约为618.76万吨,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原煤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

2.4%,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洗混煤,洗煤与原煤的转换率为0.9,则以2030年为例,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为5031.19万元。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31564.09万元。

11、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矿山目前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率为100%,故本次评估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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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率按100%计算。

以2030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232925.52-139462.63-31564.09-1500.14)×25%

=15099.67(万元)

12、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则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确定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确定为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财务经营风险确定为

1.50%。个别风险取值2.00%。则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为7.80%。

13、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且采矿许可证可以顺利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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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4、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四合一方案”、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四合一方案”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推断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资源量的

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4)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42年12月,评估计算年限已经超过了目前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人会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修订在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能顺利取得延续的新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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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主要依据2025年1月山西广域达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二○二四年储量年度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书、山西撼呈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该报告已经过相关部门的初审,复审正在进行中)。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告并评审备案、提交新的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6)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名称为“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对应的矿山名称为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煤;采矿许可

证号:C1400002009121220052426;开采深度:由 990 米至 700 米标高;对应

的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TM+KZ+TD)为 63688.65 万吨及对应可采储量

61736.50万吨;本次评估结论反映的是上述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资源储量的价值。

(7)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价权确认书》(晋国土矿审确认字[2010]001号)及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儒林矿评字[2009]第170号),沙坪煤矿应缴纳采矿权价款

34743.47万元,对应可采储量10012.80万吨,对应的资源储量15480.52万吨。

依据企业提供的缴款票据,上述资源价款已全部缴纳。

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63688.65万吨,远大于已处置价款对应的资源量,评估中对于未处置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资源量,按照本次评估选取的煤炭价格、煤炭产量、当前政策文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基础进行了初步估算,不等同于未来矿山实际应缴纳的金额。

(8)根据企业的搬迁计划,2026年需对郭家庄进行搬迁,其搬迁费用约

为11365.75万元。沙坪煤矿尚有郭家也、杜家梁两个村庄需进行搬迁,搬迁费用约13093.01万元,该费用不在五年生产计划中,企业尚无法确定未来搬迁的时间,本次评估将该项费用放在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年末支出,即在2034年支付搬迁费13093.01万元。

(9)本项目中2024年矿山土地使用税执行标准为优惠税单价1.62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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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米,优惠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评估中2028年起按正常税单价2.40元/平方米估算,未考虑未来土地使用税可能的优惠税率变化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10)据企业相关人员介绍,沙坪煤业正在进行矸石充填工程设计,未来

将采用选煤厂洗选出的矸石进行充填。由于矸石充填工程设计尚在进行中,本次评估仅依据《选煤厂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矸石充填费用,未考虑矸石充填工程投资,亦未考虑因矸石充填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

(二)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本次评估中,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123824.74万元。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山西省河东煤田河曲县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供兼并重组用)》(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2025年1月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技术参数主要依据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2025年5月编写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四合一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书、企业实际资料确定。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至2009年12月31日,磁窑沟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26411.00万吨,保有资源量共

18616.00万吨。

单位:万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备案)

111b 122b 333 蹬空 合计 累计查明

1-1-23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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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备案)

111b 122b 333

953.00487.00222.00---1662.002959.00

2198.001121.00619.00---3938.007368.00

933.00271.00289.00130.0015.0025.001663.001663.00

6962.002034.002357.00---11353.0014421.00

11046.003913.003487.00130.0015.0025.0018616.0026411.00

“2024年储量年报”以“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基础,结合2024年矿山实际开采动用情况,估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磁窑沟煤矿累计查明资源量

26793.7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共14536.47万吨。

根据“2025年1-7月动用量统计表”,2025年1-7月累计动用资源量

359.57万吨,均为13煤探明资源量。则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14176.90万吨。

单位: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TM KZ TD 合计 累计查明

768.00442.00210.001420.002959.00

1436.80310.00377.402124.207368.30

969.20251.00308.001528.201724.70

5134.931805.542164.039104.5014741.77

8308.932808.543059.4314176.9026793.77

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

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本次评估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TM)和(KZ)视同(331)和(332)处理,(TD)参照(333)处理。

1-1-23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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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合一方案”,各煤层(TM)和(KZ)全部利用,(TD)可信度系数取0.9。

“四合一方案”根据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晋能煤管函〔2020〕154号)

《关于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10-1号煤层可采性论证报告的批复》,“从技术、安全方面及经济角度分析,为了矿井开采的合理布置,达到经济性和安全高效型矿井的标准,井田内10-1号煤层不具有开采价值”。“四合一方案”暂不考虑开采10-1号煤层,待以后开采技术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回收利用,暂不进行设计开采。因此依据“四合一方案”,本次评估亦不考虑10-1号煤层资源量。

综上,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2471.96万吨。

3、开采、选煤方案

(1)开采方案

1)开拓方式

矿井开拓方式为主斜副平开拓。在工业场地内布置有一条主斜井、一条副平硐、一条回风斜井。

2)水平划分

矿井设2个水平开采全井田,一水平开采10-2、11号煤层,水平标高+923.894m,二水平开采 13 号煤层,水平标高+890.00m。

3)采煤方法

10-2、11号煤层均采用长壁式布置、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全

部垮落法管理顶板。13号煤层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综采放顶煤回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4)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采用机械抽出式。主斜井、副平硐进风,回风斜井回风,局部通风采用局部通风机,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的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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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煤工艺

选煤厂选煤工艺为:150~13mm 块煤经 6mm 湿法脱泥后采用重介浅槽分

选机分选,-13mm 末煤经 3(4)mm 脱粉后经 1.0mm 湿法脱泥后采用重介质旋流器分选,1~0.25mm 粗煤泥采用螺旋分选机分选,-0.25mm 细煤泥采用浓缩+压滤机回收。

4、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洗混煤。

5、采、选煤技术指标

(1)采煤技术指标

“四合一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矿产资源“三率”

指标要求第 1 部分:煤(DZ/T0462.1-2023)一般指标确定:井田内 13 号煤层

为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78%;11号煤层为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取83%。10-

2号煤层、11煤层均采用长壁式布置、一次采全高,采区回采率取80%。本次

评估据此确定13号煤层采区回采率取78%,11号煤层采区回采率83%,10-2号煤层采区回采率80%。

(2)选煤技术指标

根据“磁窑沟煤业洗煤厂生产统计表”,矿山近年实际产率如下:

单位:万吨日期原煤混煤混煤回收率煤泥煤泥洗出率

2020年220.48147.8467.05%5.772.62%

2021年631.22471.0974.63%0.000.00%

2022年697.23533.8776.57%0.280.04%

2023年720.13577.6080.21%0.100.01%

2024年554.41413.0074.49%0.570.10%

2025年1-7月372.27274.1973.65%0.000.00%

从近几年混煤洗出率来看,大部分混煤洗出率在75%左右,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剔除最高及最低的洗出率,确定未来年度混煤洗出率的平均值为

74.84%。煤泥洗出率基本为0,故本次评估不考虑煤泥的洗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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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四合一方案”,设计永久煤柱损失4393.93万吨,其他保护煤柱损失

1419.53万吨。根据各可采煤层回采率,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5223.04万吨。

7、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生产能力

磁窑沟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120.00万吨/年,“四合一方案”设计生产能力500.00万吨/年。根据山西省能源局文件晋能源煤技发〔2021〕407号“关于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核定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240万吨/年核增至500万吨/年。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正常生产能力为500.00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井工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综合矿井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四合一方案”中储量备用系数1.4,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4。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本次矿井服务年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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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223.04÷(500.00×1.40)=7.46(年)综上,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7.46年,自2025年8月至2033年1月。

8、销售收入

(1)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2)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根据前述确定有关技术参数,评估中假设未来洗出的精煤当期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产品煤产量。2029年为例:

混煤销量=500.00×74.84%=374.20(万吨)

(3)商品煤(原煤)销售价格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根据磁窑沟煤矿销售情况统计,2020年至2025年1-7月各期洗混煤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250.71元/吨、509.07元/吨、481.08元/吨、410.53元/吨、377.19元/吨、260.78元/吨,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391.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商品煤销售价格取整确定为:2025年

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261.00元/吨,2027年

销售价格取整确定为304.00(=261.00+(391.00-261.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47.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391.00元/吨。

(4)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391.00×374.20

=14631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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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资产评估结果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122579.7966956.86一固定资产122801.3967178.46

1井巷工程24068.5912142.411井巷工程24068.5912142.41

2建筑工程22420.409268.132房屋建筑物22636.349484.07

3机器设备76090.8045546.323机器设备76096.4645551.98

二在建工程221.60221.60二在建工程

1井巷工程1井巷工程

2建筑工程215.94215.942建筑工程

3机器设备5.665.663机器设备

4待摊投资4待摊投资

本次评估用固定资产剔除待报废、闲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中的地面矸石充填站企业尚没有建设计划,本次评估不考虑其后续支出。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中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按其预算金额扣除已完成工程金额确定后续投入54.00万元,该项工程已于2025年8月完工。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全自动感应洗轮系统,企业预计在2025年底前完工,本次评估依据概算及其账面值确定其后续投资为281.29万元(含税)。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见上表,将固定资产净值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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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磁窑沟煤矿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927.15万元,于评估基准日流出。

另,企业产能提升需购买产能指标,企业尚未购买,本次评估假设其在

2025年年底取得,产能指标支出约为36400.00万元(含税)。

(3)流动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146312.20×22.00%=32188.68(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成本估算

(1)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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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窑沟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其财务资料反映了矿山的生产经营情况,故本次评估生产成本费用参数主要依据磁窑沟煤矿2024年实际财务数据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用。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2)外购材料费

根据磁窑沟煤矿2024年财务资料,矿山2024年开采原煤5351654.40吨,发生采矿材料费为43599877.88元,折合单位采矿材料费8.15元/吨;另外,研发费用中尚有物料消耗6294777.85元,折合单位采矿成本1.18元/吨,本次评估将其合并在外购材料费中核算,则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材料费合计为9.32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以2029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4660.00(万元)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合计为2.87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435.00(万元)

(4)职工薪酬

根据磁窑沟煤矿2024年财务资料,矿山2024年原煤生产成本中职工薪酬为135695733.08元、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为60593470.32元、研发费用中职

工薪酬为8188855.80元,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为7011390.62元,矿山2024年开采原煤5351654.40吨,折合单位职工薪酬39.52元/吨;考虑到企业工资上涨因素,本次评估在2024年职工薪酬的基础上,以每年3%的上涨幅度确定

2025~2028年的职工薪酬,2029年以后保持2028年的薪资水平。以2030年为例,经调整单位职工薪酬为44.47元/吨,确定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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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4.47元/吨。则:

年职工薪酬=原煤年产量×单位职工薪酬

=22237.00(万元)

(5)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本次评估将投资中涉及到的房屋建筑物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9%)后计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投资额扣除进项税额(税率13%)后计入机器设备。

以2029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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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22636.34+54.00÷1.09)×(1-5%)÷30=

718.39(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76096.46+281.29÷1.13)×(1-5%)÷12=

6044.01(万元)

年折旧额=718.39+6044.01=6762.40(万元)

单位折旧费=6762.40÷500.00=13.52(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本项目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均不需要更新。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本项目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8059.49万元。

(6)安全费用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磁窑沟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矿山实际安全费用按15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用

=7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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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山西维简费吨煤8.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

矿山实际每年按8.5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6.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3000.00(万元)

(8)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1250.00(万元)

(9)修理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修理费为2.46元/吨。则:

年修理费=原煤年产量×单位修理费

=1230.00(万元)

(10)洗煤加工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洗煤加工费为

22.34元/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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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洗煤加工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洗煤加工费

=11170.00(万元)

(11)村庄搬迁费

依据企业村庄搬迁计划,2025年9月至12月需支付磁窑村搬迁费2000.00万元,2026年支付磁窑村搬迁费3883.30万元。2026年至2028年搬迁鹿固乡也头村进行搬迁,搬迁费用约16295.74万元。综上,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村庄搬迁费为2000.00万元,2026至2028年每年平均支付村庄搬迁费6726.35万元。

(12)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企业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2019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确定,采矿权人按季度提取基金,直接销售原矿的:季度应提取基金数额=原矿季度销售收入×矿种系数×影响系数,矿种为其他煤,矿种系数为2%,影响系数为

1.8。土地复垦依据原“三合一”报告确定。本次评估亦依据晋政发[2019]3号

文件确定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四合一”报告确定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经计算,年度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和土地复垦费用等合计为

4088.66万元,折合吨原煤8.18元/吨。以2029年为例:

年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

=4088.66(万元)

(13)技术咨询服务费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技术咨询服务费为

0.75元/吨。则:

年技术咨询服务费=原煤年产量×单位技术咨询服务费

=3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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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企业近几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发生较不均匀,本次评估依据2022年至

2025年1-7月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未来年度的矿务工程及

搬家倒面费为4.77元/吨,则以2029年为例:

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2385.00(万元)

(15)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支出,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采选系统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2.58元/吨。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1290.00(万元)

(16)管理费用

根据磁窑沟煤矿科目余额表,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摊销费、劳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本次评估中职工薪酬、折旧费和修理费已在生产成本中核算。则管理费用仅核算摊销费、劳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

1)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当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大于评估计算年限时,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其他无形资产可在矿山生产期内按10年或矿山受益期(矿山服务年限)或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计提摊销费。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约为37年,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为7.46年,短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本次评估土地费用按矿山服务年限进行摊销;产能置换指标款按矿山实际剩余摊销年限年进行摊销。

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2927.15÷7.46

=39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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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能置换指标款摊销费=36400.00÷1.06÷(7.46-5÷12)

=4874.46(万元)

年摊销费合计为5266.76万元。

折合单位摊销费用为10.53(=5266.76÷500.00)元/吨。

2)劳务费管理费用中的劳务费主要是企业聘请的保洁、保安等人员的费用,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取单位劳务费为0.69元/吨。

3)其他管理费用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1.46元/吨。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管理费用为6341.76万元,单位管理费用12.68元/吨。

(17)销售费用

本次评估销售价格按坑口价确定,故不考虑运输费、物流费和站台租赁费等。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和修理费已在生产成本中核算。本次评估根据企业2025年与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销售服务协议,确定销售服务费为3.00元/吨(含6%进项税率),折合原煤为2.12元/吨,则年销售服务费为1060.00万元。

同“(2)外购材料费”,本次评估确定销售费用中的检验费为0.07元/吨,其他销售费用为0.05元/吨。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销售费用为1120.00万元,单位销售费用2.24元/吨。

(18)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评估中贷款利率参考评估基准日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3.00%,单利计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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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32188.68×70%×3.00%

=675.96(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1.35(=675.96÷500.00)元。

(19)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29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51.03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20.13元/吨;年总成本费用75520.78万元、年经营成本60065.66万元。

11、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1)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当期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洗煤费+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劳务费+检测费+销售服务费)×进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洗煤加工费、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技术咨询服务费、劳务费、检测费、销售服务费之和为税基,外购材料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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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和洗煤加工费税率为13%,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税率为9%,其余税率为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为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为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洗煤费、

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劳务费、检测费、销售服务费等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正常年份以2029年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19020.59(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洗煤加工费)×13%

+矿务工程搬家倒面×9%+(技术咨询服务费+劳务费+检验费+销售服务费)

×6%

=2727.90(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16292.69(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矿山所在地为忻州市河曲县鹿固县乡寺也村,企业实际按照1%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1%。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1%

=162.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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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814.63(万元)

(4)资源税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的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山西省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原煤为10%。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9%估算。矿山最后五年享受70%优惠政策。

以2029年为例:

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70%

=9217.67(万元)

(5)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水资源税和环保税等。根据磁窑沟煤矿“科目余额表”,2024年其他税金合计23580887.67元,折合单位原煤其他税金为4.72元/吨。则,以2029年为例,

其他税金为23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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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矿业权出让收益(2.4%、0.9)

依据本次评估搜集到的资料,采矿权价款确定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

26411.00万吨,2024年储量年报确定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26793.77万吨。累

计查明资源量增加382.77万吨,此部分增加的资源量需进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根据本次评估保有资源量、评估利用可采储量及评估采出量之间的关系,采出量约为保有资源量的26.32%,由此确定新增资源量382.77万吨对应的采出量约为100.73万吨,该采出量需要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矿山开采的最后一年内缴纳。

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原煤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2.4%,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洗混煤,洗煤与原煤的转换率为0.9,则以2033年为例,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为141.63万元。

综上,以2029年为例,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2555.23万元。

12、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25%。以2029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146312.20-75520.78-12555.23)×25%

=14559.05(万元)

13、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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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为1.70%,则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7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本矿为生产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0.15~0.65%,本次评估勘查开发阶段风险确定为0.6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2.00%,本次评估行业风险确定为

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1.00~1.50%,财务经营风险确定为

1.50%。个别风险取值2.00%。则本次评估各风险报酬率确定为6.10%。

综合折现率取值区间和矿山开发程度,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为7.80%。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

设而提出的市场价值意见:

(1)以采矿许可证内已评审的资源储量为基础。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

1-1-236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明、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四合一方案”、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结果依据了矿业权人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四合一方案”及现有财务资料等作出。除此外,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未提供其他类似专业报告,本评估机构和执行本项目的评估人员,也未获得、并依据其他类似专业报告,也不知悉存在其他专业报告。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专业报告,并依据其得出其他不同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本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评估确定可采储量时,对于推断资源量的扣减,是根据资源量的

可靠程度,按照评估准则要求的专业判断,并不是评估范围的调整或扣减,也并不是评估结论的遗漏。

(4)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主要依据2025年1月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二0二四年储量年度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书、2025年5月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评估报告提交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矿山提交新的储量核实报告并评审备案、提交新的设计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委托我公司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正。

(5)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名称为“山西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对应的矿山名称为山西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煤;采矿

许可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698;开采深度:由从 1100 米至 780 米标高;

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TM+KZ+TD)为 14176.90 万吨及对应可采

储量5223.04万吨;本次评估结论反映的是上述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资源储量的价值。

(6)依据本次评估搜集到的资料,采矿权价款确定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

26411.00万吨,2024年储量年报确定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26793.77万吨。累

计查明资源量增加382.77万吨,评估中对于累计查明增加的资源量,按照本次评估选取的煤炭价格、煤炭产量、当前政策文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基

础进行了初步估算,不等同于未来矿山实际应缴纳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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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主要子公司评估的相关情况

一、国源电力

(一)哈密煤电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哈密煤电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哈密煤电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47157.78万元,评估值790615.32万元,评估增值243457.54万元,增值率

44.49%。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对存货,在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库存数量的基础上,以实际库存量乘以实际成本或可变现价格得出评估值;对其他流动资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84074998.85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A.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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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账面价值84074998.85元,为存放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等银行的存款。

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

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外币银行存款,以盘点核实后的外币金额结合评估基准日外币汇率测算银行存款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84074998.85元。

综上,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84074998.85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06042267.34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应收售电款及售煤款,主要欠款单位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

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6.00%,1-2年(含2年)的为10%,2-3年(含3年)的为20%,3-4年(含4年)的为5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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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标准,确定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406042267.34元。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163132231.12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预付车辆保险费、燃油费、下网电费、物资采购款、新能源升压站委托运行费、培

训费、抚恤金、水费、工程款等,涉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国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哈密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未发现异常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经核实,预付账款账、表、单金额相符,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按以上标准,确定预付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预付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163132231.12元。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753895644.23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与关联方及外部单位的往来款项、代垫社保费用、保证金及考核款等。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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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6.00%,1-2年(含2年)的为10%,2-3年(含3年)的为20%,3-4年(含4年)的为5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其他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其他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为2753895644.23元。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69661386.53元,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构成、成本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查验存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收集存货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询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存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如下: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为54023611.59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生产所需的钻头、电动执行机构、蓄电池等原材料。经现场调查了解,企业对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在上述基础上对账面值进行分析,对于部分购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原材料,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本次评估对其抽查了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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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对于部分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的,以基准日不含税市场价格确认评估值;对于报废、企业闲置不再使用的原材料以其基准日可收回价值确认评估值;对于

盘亏的原材料,按0值评估。

原材料评估值54023611.59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B.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15637774.94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国神褐煤,均为正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对于亏损企业参照行业利润率确定。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产成品评估值为22510598.74元,评估增值6872823.80元,增值率

43.95%。产成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产成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841722.82元,核算内容为预缴其他税费。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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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相关缴费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了解了评估基准日企业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和借款情况。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841722.82元。

(2)房屋建筑物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为企业申报的全部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建(构)筑物资产310项,其中建筑物107项、构筑物203项,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292321.81217986.79424.92217561.87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99382.6170251.25-70251.25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

192939.21147735.54424.92147310.61

他辅助设施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介绍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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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算重置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由于产权持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重置全价均为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合

理利润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

+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对于有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即评估人员根据预决算工程量,参照现行的《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实施补充规定》(中国煤炭建设协会,2016年12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介绍》、《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等,按照基准日产权持有人所处区域的土建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有收集到相关决算资料,因此本次采用决算调整法。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费率标准和行政

收费政策性文件,确定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前期及其他费用表(火电-花园电厂)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工程费用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

1项目法人管理费2.76%2.76%(含税)与计算规定(2018年

1-1-23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

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工程费用2招标费0.37%0.35%与计算规定(2018年(含税)

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工程费用3工程监理费0.75%0.71%与计算规定(2018年(含税)

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工程费用40.19%0.18%与计算规定(2018年及竣工结算审核费(含税)

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工程费用5项目前期工作费1.71%1.61%与计算规定(2018年(含税)

版)工程费用

6勘察设计费2.30%2.17%计价格[2002]10号(含税)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工程费用7设计文件评审费0.10%0.09%与计算规定(2018年(含税)

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电力工程技术经济工程费用80.10%0.09%与计算规定(2018年标准编制费(含税)

版)

小计8.28%7.96%

前期及其他费用表(陆丰-哈密新能源)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工程费用

1 工程建设管理费 0.55% 0.55% NB/T32027-2016(含税)工程费用

2勘察费0.50%0.47%建设部[1991]316号(含税)工程费用

3 设计费 2.12% 2.00% NB/T32030-2016(含税)工程费用

4 工程建设监理费 0.44% 0.42% NB/T32027-2016(含税)工程费用

5 项目咨询服务费 0.27% 0.25% NB/T32027-2016(含税)项目技术经济评审工程费用

6 0.22% 0.21% NB/T32027-2016费(含税)工程费用

7 项目验收费 0.31% 0.29% NB/T32027-2016(含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程费用

8 0.06% 0.057% NB/T32027-2016费(含税)工程定额标准编制工程费用

9 0.042% 0.042% NB/T32027-2016

管理费(含税)

1-1-23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工程费用

10 工程保险费 0.50% 0.47% NB/T32027-2016(含税)

小计5.01%4.76%

前期及其他费用表(煤炭-大南湖二矿)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工程费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0.70% 0.70%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2勘察费0.50%0.47%建设部[1991]316号(含税)工程费用

3 设计费 2.26% 2.13%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4 工程监理费 1.39% 1.31%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工程费用

5 0.03% 0.03% NB/T 51064-2016务费(含税)工程费用

6 可行性研究费 0.02% 0.02%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7 环境影响评价费 0.03% 0.03%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8 水土保持评价费 0.00% 0.00%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9 节能评估费 0.00% 0.00% NB/T 51064-2016(含税)工程质量技术服务工程费用

10 0.38% 0.36% NB/T 51064-2016费(含税)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工程费用

11 0.20% 0.19% NB/T 51064-2016费(含税)工程费用

12 工程保险费 0.30% 0.28% NB/T 51064-2016(含税)

小计5.81%5.52%

c.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产权持有人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07月21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贷款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

工期×贷款利率×1/2

1-1-23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另外,对于火电板块的资金成本确定主要参考《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24年水平)》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参照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类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3)评估结果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值评估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评估原值评估价值原值价值房屋建筑物类

292321.81217561.87296244.87191777.911.34-11.85

合计

房屋建筑物99382.6170251.2598563.0478861.99-0.8212.26构筑物及其他

192939.21147310.61197681.83112915.922.46-23.35

辅助设施

房屋建筑物: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原值减值,主要是建成后改造费用相对较多,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增值幅度较大主要是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

构筑物:企业自建的构筑物资产原值增值,主要是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机械增值幅度较明显。构筑物评估价值减值主要是经济寿命年限小于会计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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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账面原值为

10736685192.67元,账面净值为6619892506.85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

下表:

设备类资产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设备类合计1073668.52682407.3320418.08661989.25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071297.74681451.3020418.08661033.22

固定资产-车辆2370.78956.03-956.03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原地续用机器设备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基础费+装置性材

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a.购置价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查阅《2025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网上询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

购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对于自制及非标专用设备,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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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和技术要求等资料,按照现行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价格,并参照相关设备制作定额和费用定额标准,计算得出非标设备的制造费用。

b.运杂费

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本次评估中的燃煤发电设备的运杂费率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确定。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时考虑设备的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和产权持有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确定。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对于非标专用设备,依据经核实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中工作量为基础,依据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等,计算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其中,燃煤发电设备主要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5〕34号文)。

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及其他费是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不属于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费用。其中燃煤发电设备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和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来确定。

前期费及其他费的具体取费项目和费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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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燃煤发电前期费及其他费取费表序含税不含税项目取费基础号费率费率

1项目建设管理费

1.1项目法人管理费建安工程费2.76%2.76%

1.2招标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0.37%0.35%

1.3工程监理费建安工程费0.75%0.71%

1.4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建安工程费0.19%0.18%

2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2.1项目前期工作费建安工程费1.71%1.61%

2.2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设备购置费0.30%0.28%

2.3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2.30%2.17%

2.4设计文件评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0.10%0.09%

2.5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建安工程费0.10%0.09%

3整套启动试运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1.00%0.94%

e.资金成本

考虑到所参评的机器设备是企业筹建至投产系列设备之一,其生产能力受企业整体建设(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等)运行制约,所以将其购置到运行的周期比照企业整体工程建设周期计算其建设工期,其采用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成本按均匀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

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燃煤发电设备的资金成本依据《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24年水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取利息系数。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利息系数

f.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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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B.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运输车辆评估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a.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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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3%)×10%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B.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车辆成新率

*电子设备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网络平台询价,收集近期市场价格信息,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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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部分超期服役的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电子设备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评估增减值原因的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73668.52661989.251135158.40757750.815.7314.47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071297.74661033.221133327.97756571.825.7914.45

固定资产-车辆2370.78956.031830.431178.99-22.7923.32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增值的原因主要为设备的购置价及安装工程费较建造时有所上涨,且部分设备的企业折旧年限短于其实际寿命,导致评估增值。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主要为车辆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车辆的企业折旧年限短于其实际寿命,导致评估增值。

(4)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余额为338220585.03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和静

20万千瓦光伏及配套算力中心项目(前期)、国神哈密煤电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基建)、大南湖二矿煤炭选煤加工项目 EPC 工程(基建)等。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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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资料,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进行了现场勘察。确认待评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基本上是按计划进行的,实物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要求。

对于合理工期较长在建工程项目,有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时。

还需要扣除各项贬值;

由于在建工程为整体项目,无论工期长短,则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如果资金成本已在在建工程相关科目中核算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值338220585.03元,评估值为248904971.30元,减值89315613.73元,减值率26.41%,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基建)在无形资产土地中评估,因此导致在建工程-土建评估减值。

(5)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为651708254.99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大南湖电厂标准实验室建设项目、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治理项目、国神公司大南湖电厂供热系统增容改造项目、态治理项目、国神公司大南湖电厂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等。

2)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对于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在建工程设备重置成本及安装费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在核实在建工程账面金额无误的前提下,评估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未完工项目中,主要在建项目已转固定资产中核算,但部分费用项目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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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建工程,若其价值在固定资产相对应的资产的评估值中已包含,则该类在建工程评估值为零;

对付清工程款项且确认无潜在负债的已完工并已投入正常使用的在建工程项目,按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合理工期较长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在建设备价格水平、安装费用水平变化较大的,需对相关设备价格及相关费用进行调整。若有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时。还需要扣除各项贬值。对于已经停工无效的资产,以可回收净额确认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较长的在建项目(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则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如果资金成本已在在建工程相关科目中核算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196876892.62元,评估减值454831362.37元,减值率69.79%。减值原因主要是主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和通流改造已在主设备中考虑。

(6)工程物资

本次委估的工程物资账面值为16991171.17元。工程物资为花园电厂的火焰检测系统、灵活性改造、支护材料等设备及材料。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物资评估申报明细表,对部分工程物资核对了合同、领料单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工程物资进行了现场勘查。因评估基准日至勘查日期间大多已领用,评估人员主要核对了领料单和部分仓库中的库存。由于工程物资多为近期购买,周转较快,账面单价接近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故以账面单价乘以数量确定评估值。

工程物资评估值16991171.17元。

(7)固定资产清理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花园电厂的检测设备、实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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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中介费用等。依据固定资产清理评估申报表,该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644283.24元。

2)评估方法

对于因提足折旧而纳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资产,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资产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

评估值=二手市场回收价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评估人员评定估算,纳入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清理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如下:

固定资产清理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644283.24元。

(8)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27468952.39元,核算内容为产权持有单位租赁的大南湖二矿铁路专用线土地及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光伏多功能互补项目土地等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的规定进行核算,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符合租赁会计准则的核算规定,账面余额合理反映了基准日企业享有的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27468952.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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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企业申报的52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6202001.60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741602506.68元,账面净值为687022143.97元。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结合待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具体思路和过程如下:

对于出让土地,按照常规的评估思路、选用适宜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划拨土地,如果具备直接评估条件的,如当地有可比的划拨用地交易案例、适用的划拨用地基准地价、有可供参考的征地案例等,本次评估选用对应适宜的方法直接确定划拨土地价值。

具体评估方法选择及理由如下:

对于出让土地:

A.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几年来地产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待估宗地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外,难以获取足够多的基础数据参考某一级别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级差调整,故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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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成本逼近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近年来的征地案例和征地标准可供参考,即使有少量征地案例也无法获取公开补偿数据,难以合理确定土地取得成本,故不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c.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可供参考的土地出租案例用于估算潜

在租金;同时,待估宗地上建筑物目前为企业自用,虽然该类房屋有一定的通用性,待估宗地所处区域的用地基本以自用为主,极少有出租的情况,也难以通过房地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d.假设开发法:待估宗地同一供需圈近期类似用地的房地产以企业购地后

自建自用为主,房屋租赁或买卖案例较少,未形成稳定公开的房屋租赁与买卖交易市场,故不适宜采用剩余法(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出让土地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对于划拨土地:

A.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几年来划拨用地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成本逼近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近年来的征地案例和征地标准可供参考,即使有少量征地案例也无法获取公开补偿数据,难以合理确定土地取得成本,故不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b.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可供参考的土地出租案例用于估算潜

在租金;同时,待估宗地上建筑物目前为企业自用,虽然该类房屋有一定的通用性,待估宗地所处区域用地基本以自用为主,极少有出租的情况,也难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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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房地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c.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待估宗地所在地区未公布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地

价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标定,因此不适宜采用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d.剩余(增值收益扣减)法:是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扣减土地增值收益的方法评估划拨地价。由于当地尚未公布经科学论证的土地增值收益;并且在满足数理统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案例和技术路线测算土地增值收益难度较大,故不适宜采用剩余(增值收益扣减)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划拨土地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使用权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687022143.97元,评估值为

888433100.00元,评估增值201410956.03元,增值率29.32%。

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主要增值原因是:账面价值为企业以

前年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随着近年来该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

价值的上升,从而导致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10)无形资产-矿业权

无形资产-矿业权账面价值1666230103.29元,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及新疆哈密市大南湖矿区西区井田勘探费。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本次单独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相关参数及评估方法介绍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一、国源电力”之“(二)国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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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

(11)无形资产-其他

1)其他无形资产概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7715406.26元,为账面记录的外购软件

35项,账面未记录的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35项,域名1项。

2)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

*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概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型无形资产共计51项,包括实用新型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35项,域名1项,所有权人均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本次技术型类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被评估单位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其核心收益主要取决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上网电价政策、煤炭等主要燃料的市场价格以及电网的调度计划等外部宏观因素。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类无形资产无法建立特定专利资产与未来收益之间稳定、可辨识的现金流关联,尚未形成与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其收益分成情况不确定,故本次技术型类无形资产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技术型类无形资产。

*评估计算过程

A.评估模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人工成本+其他共摊费用+机会成本+注册成本

机会成本=(人工成本+其他共摊费用)×机会成本率+注册费用

机会成本率=投入资本回报率 RO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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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100%

B.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结果

通过计算汇总,得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461200.00元。

3)域名权的评估

*影响域名价值的主要因素

域名的价值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影响域名价值的主要因素如下:

A.域名的长度

域名的长度(不包括后缀名)对判断及评价域名价值具有重要意义,通常情况下,域名长度越短,其辨识度越高,用户记忆难度越小,输入错误率越低。

根据域名长度不同可以将域名分为以下几级:

A 级:域名长度小于 5,如 aaa 等;

B 级:域名长度在 6-10 之间,如 amazon 等;

C 级:域名长度在 11-15 之间,如 greatdomains 等;

D 级:域名长度在 16-20 之间;

E 级:域名长度在 20 以上。

B.域名的含义

域名的含义也是判定域名价值的要素之一,如以一些常用的英文单词或中文拼音缩写来命名的域名相比无明显含义的域名通常更有价值。根据域名含义不同可以将域名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A 级:以一些常用的有意义、简单的英文单词为域名,如 apple、amazon等;

B 级:以一些简短、明了的中文拼音或一些不常用但有意义的英文单词为域名,如 taobao(淘宝)、qunaer(去哪儿)等;

C 级:由两个词合成的域名:如 linkedin、facebook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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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级:由三个词以上构成的域名:如 youcanmakeit 等;

E 级:无明显含义的域名。

C.域名的后缀

域名后缀依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 级:.com(国际顶级域名,主要用于公司及商业组织);

B 级:.net(国际顶级域名,主要用于网络服务商);

C 级:.org 及其他顶级域名(国际顶级域名,主要用于非盈利组织等);

D 级:.cn、.com.cn 等(二级域名)

*域名价值评估模型

综合考虑上述域名分级的三种维度,确定域名价值评估模型如下:

域名价值=P×K×10000(1)

式中:

P:域名价格指数;

K:域名后缀调整系数

*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域名权的评估值为5200.00元。

4)外购软件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合同。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通过账面价值乘以 PPI 指数确认现行不含税确定评估原值,在评估原值基础上乘以软件衰减率确认评估净值。外购软件估值14468900.00元。

5)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综上可得,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4935300.00元,增值7219893.74元,增值率93.58%。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原因一是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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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企业折旧年限短于其实际寿命,导致评估增值;原因二是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包含未入账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域名,导致评估增值。

(12)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2668095.56元,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花园电厂及大南湖一矿的委托研发支出,包括分体定位器应用、溶解氢监测、煤尘控制、安全管控平台、智慧监控设备、AI 煤质管控、服务器国产化

改造、CO 负压引排、烟气预防及矿井水资源化应用等项目。评估人员查看了开发支出相应的明细账、会计凭证及相关的备查簿,确认开发支出真实存在。

考虑到被评估企业实际支出价格与市场价接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测算,开发支出评估值为2668095.56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1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3664027.99元,核算内容为220千伏国华景霞西风电汇集站资产租赁费。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3664027.99元。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34688252.86元,核算内容为资产减值准备和弃置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3468825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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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58613773.20元,核算内容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55702171.95元,评估减值2911601.25元。减值原因为预付的草原植被恢复费在无形资产-土地中评估导致。

(16)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200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短期借款。评估人员对短期借款进行了函证,查阅了各笔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贷款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逐笔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200000000.00元。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1160943187.22元,核算内容为应付供应商的设备采购款、项目建设款、服务费及各类保证金,主要包括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商款项。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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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1160943187.22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3347522.50元,主要为预收热费及废旧物资款,涉及新疆清道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庆祥顺环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该合同负债的性质,逐笔落实了具体的债权人、发生时间及期后结算情况,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与明细账核对无误,因此,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3347522.50元。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135757655.47元,核算内容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评估人员核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同时查看了相关凭证和账簿。认为计提正确和支付符合规定,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35757655.47元。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96521931.37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应交税费。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96521931.37元。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80358819.94元,核算内容主要为预提费用、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押金及偏差电量电费等。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经核实账、表、单相符,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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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80358819.94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1746968773.56元,核算内容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采矿权价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746968773.56元。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435177.92元,核算内容为待转销项税额,主要包括收新疆清道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铁处置款及收天津真诚废灭火器款。评估人员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了解了该款项计提的方法及依据,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435177.92元。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价值55428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借款,包括集团内财务公司借款和银行项目贷款。评估人员查阅了长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相关资料,核实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5542800000.00元。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1122473409.92元,核算内容为应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大南湖一矿和大南湖二矿采矿权价款。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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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1122473409.92元。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09610172.44元,核算内容为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涉及大南湖一矿、大南湖二矿。评估人员查阅了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等资料,了解该款项计提的依据,确定其真实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109610172.44元。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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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9)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

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0)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假设基准日后被评估对象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自2021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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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假设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2030年到期后,自

2031年起恢复至法定所得税税率25%。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单体法人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A.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C.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D.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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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 + C(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B.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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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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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行业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期与详细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为煤电一体化企业,目前运营项目有大南湖二号露天矿、花园火电厂(4*66万千瓦)、新能源电站。其中新能源电站包括1.7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24万千瓦的风电站、80万千瓦的风电站、2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

本次将大南湖二号的可开采年限作为其收益期限。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同一基准日的《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大南湖二号矿可采储量151205.75万吨,储量备用系数取1.10,根据排产计划经计算矿山服务年限为105.96年,即收益期限为有限期从2025年8月至2131年7月。

花园火电厂的生产用煤来自大南湖二号露天矿。对于花园火电厂,考虑其后期更新重建,整体收益期与大南湖二矿的收益期限保持一致,即从2025年8月至2131年7月。

新能源电站包括2022年10月投产的1.77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2023年9月投产的24万千瓦的风电站;2024年12月投产的80万千瓦的风电站;

2024年12月底投产的2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其中1.77万千瓦的分布式电站主

要为花园火电厂、哈密二矿内部使用,其余集中式电站均为外销电站。

本次对于主要自用的1.77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考虑其后期更新重建,其收益期限与花园火电厂收益期限保持一致,即从2025年8月至2131年7月。

对于外销的集中式风电及光伏电站,参照风电的设计寿命20年、光伏的设计寿命25年,2023年10月投产的24万千瓦的风电站收益期限为2025年8月至

2043年9月;2024年12月投产的80万千瓦的风电站收益期限为2025年8月

至2044年12月;2024年12月底投产的2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收益期限为2025年8月至204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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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来收益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为煤电一体化企业,目前运营项目有大南湖二号露天矿、花园火电厂(4*66万千瓦)、新能源电站。其中新能源电站包括1.7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24万千瓦的风电站、80万千瓦的风电站、2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

大南湖二号露天矿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哈密亿吨煤炭基地项目的组成部分;四台66万千瓦火电机组是“疆电东送”哈密至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配套主力电源点之一。

评估对象近年的营业收入与成本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电力销售收入245156.42348372.09309440.30174430.20

花园电厂电力销售成本172399.97188456.27174727.62108484.19

毛利率0.29680.45900.43530.3781

煤炭销售收入133838.59129966.75151199.4273932.54

大南湖二矿煤炭销售成本80992.2689350.88103117.1540889.58

毛利率0.39490.31250.31800.4469

电力销售收入1293.331983.969648.9719812.28新能源分公

电力销售成本472.88730.344775.7812420.72司

毛利率0.63440.63190.50500.3731

主营收入内部抵消-56089.10-68871.33-61336.39-34197.53

主营成本内部抵消-56089.10-68871.33-61336.39-34197.53

其他业务收入321.80629.37824.74289.37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成本253.65330.58311.89111.07

毛利率0.21180.47470.62180.6161

营业收入合计324521.05412080.85409777.04234266.85

营业成本合计198029.66209996.74221596.04127708.03

*营业收入预测

A.火电板块主营收入预测

花园火电厂为火电板块,花园火电厂只发电,不供热。

主营收入=年发电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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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年发电销售收入=年上网电量×上网综合电价

年上网电量=装机容量×年均发电小时数×(1-综合发电厂用电率)

a.装机容量

花园火电厂目前运营 4 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132 万 KW(4*66 万 KW),于2015年投入使用。

b.发电利用小时

根据各电厂的历史期运营情况及输送区域情况,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预计

2025年8-12月、2026年及之后年度花园火电厂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1768.33和4053.03。

c.发电厂综合自用电率

根据各电厂的历史期运营情况,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预计2025年8-12月、

2026年及之后年度花园火电厂的综合自用电率分别为7.25%和7.17%。

d.电价预测

根据各电厂的历史期运营情况及输送区域情况,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预计

2025年8-12月、2026年及之后年度花园火电厂的外部售电不含税综合电价分

别为0.2746元/千瓦时和0.2705元/千瓦时,内部售电不含税综合电价维持在

0.2543元/千瓦时。

B.煤炭板块主营收入预测

大南湖二矿部分用于花园电厂使用,剩余的进行外销。

主营收入=外部煤炭销售量*外部销售价格+内部煤炭销售量*内部销售价格

a.煤矿生产能力

大南湖二矿证载生产规模为1300.00万吨/年,核定的生产规模也为

1300.00万吨/年,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2025年8-12月产能为457.05万吨,2026年为1100.00万吨,2027年及以后年度为1300.00万吨/年。

b.煤炭销售价格

煤炭销售价格分为内销价格及外销价格。根据经营计划,未来年度内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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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为110.62元/吨。

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煤炭外销价格。具体以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的企业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长期价格。

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大南湖一号矿井历史三年一期不含税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年份2025年1~7月2024年2023年2022年均价

煤炭价格121.06134.2131.82167.79140.77

结合当前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确定各煤矿2025年8-12月及2026年外销价格参考2025年1-7月平均价格确定,2027年及2028年价格逐渐向三年一期的均价靠拢,2029年及以后长期价格参考基准日三年一期平均价格确定。

C.新能源板块主营收入预测

新能源电站包括2022年10月投产的1.77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2023年9月投产的24万千瓦的风电站;2024年12月投产的80万千瓦的风电站;

2024年12月底投产的2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其中1.77万千瓦的分布式电站为

花园火电厂内部使用,其余集中式电站均为外销电站。

各电站年发电销售收入=结算电量×综合电价

其中:结算电量=装机容量×年均发电小时数-自用电量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历史期运营情况及新能源电力市场情况对各电站

的年均发电小时数、自用电量、综合电价进行预测,其中分布式光伏为内部定价。

D.主营收入内部抵消预测

各业务板块牵涉内部抵消的收入为花园电厂的内部供电收入,二矿的内部煤炭销售收入,1.77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的内部供电收入。

E.其他业务收支预测

其他业务主要为各分公司向配套单位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及废旧物资处置。

相对主营业务规模,其他业务收支规模较小,本次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参照历史期该收支规模对其进行预测。

1-1-24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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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预测

A.火电板块主营成本预测

火电板块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职工薪酬、折旧、修理费、

材料费、委托运营费等。

a.燃料成本预测

燃料费=煤炭消耗量*煤炭单价其中煤炭消耗量为企业管理人员根据机组运营的煤耗水平及当年发电情况进行预测;煤炭单价为二矿的内部销售价格。

b.职工薪酬预测:根据历史期薪酬水平及目前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c.固定资产折旧预测:根据基准日企业固定资产规模、企业各类资产的折

旧年限、预计残值率,并考虑了以后年度资本性支出更新现有设备的折旧来进行未来年度的预测。

d.修理费、材料费、委托运营费等其他费用:管理人员综合根据历史期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进行预测。

B.煤炭板块主营成本预测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

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安全费用、修理费、摊销费等。

本次评估中煤矿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2024年财务数据,综合企业未来的经营计划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30800-2008)》、国家及地方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

a.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

根据历史期薪酬水平、目前人员数量及未来的生产计划进行估算。

b.折旧费及摊销费

主要为煤矿固定资产折旧、煤矿用地的摊销,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各类资产账面原值,按照折旧年限,在收益期内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对营业成

1-1-24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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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的折旧、摊销进行预测。

c.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1989]30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6.0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3.00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3.00元/吨。

d.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

对于大南湖二矿,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静态投资为1741.65万元,按生产能力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算年限19.47年计算,单位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为0.07元/吨。正常生产年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1300.00×

0.07=91.00万元

e.安全费用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和该矿地下开采、高瓦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容易自燃煤层的特点,确定大南湖二矿安全费用为50.00元/吨。

f.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修理费及其他费用根据历史期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进行预测。

C.新能源板块主营成本预测

新能源板块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外购电力费、

修理费、委托运营费等。

a.职工薪酬预测:根据历史期薪酬水平及目前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1-1-24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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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折旧摊销预测:根据基准日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企业各类资

产的折旧摊销年限、预计残值率,并考虑了以后年度资本性支出更新现有设备的折旧来进行未来年度的预测。

c.外购电费、修理费、材料费、委托运营费等其他费用:管理人员综合根据历史期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进行预测。

D.主营成本内部抵消预测

各业务板块牵涉内部抵消的收入为花园电厂的内部供电收入,一矿、二矿的内部煤炭销售收入,1.77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的内部供电收入,主营成本抵消与主营收入相等。

E.其他业务收支预测

其他业务主要为各业务板块向配套单位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及废旧物资处置。相对主营业务规模,其他业务收支规模较小,本次被评估单位管理人员参照历史期该收支规模对其进行预测。

*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

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

被估单位城建税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为5%。

其中销项税根据售电收入和外部煤炭销售收入及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成本和费用包括燃料费、材料费等,按对应税率进行估算。资源税根据煤炭销售收入的9%进行估算,其他税费根据历史期情况及相应税收政策进行预测。

*管理费用预测

企业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租赁费等。

职工薪酬根据企业的人数及薪酬水平进行预测。差旅费、办公费、租赁费等其他费用在参照历史发生额并结合未来经营计划进行预测。

*研发费用预测

企业的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技术类服务费,企业管理人员参照历史

1-1-24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发生额并结合未来计划进行预测。

*财务费用预测

根据企业的付息债务情况,以及借款利率确定未来的财务费用情况。

*所得税预测本次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预测期被评估单位2030年之前法定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起所得税税率为25%。

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利润总额的预测数据为基础,并结合相应企业所得税税率及纳税调整事项估算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所得税发生额。

*折旧与摊销预测

A.折旧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限、加权折旧率等为基础,同时考虑未来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B.摊销预测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无形资产软件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1-1-24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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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A.资产更新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

B.追加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剔除溢余资产后的流动资产–剔除溢余负债后的流动负债根据对企业历史年度营运资金与业务经营收入的比例,结合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估算,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

C.资本性支出

被评估单位未来资本性支出主要为火电厂的技改支出、煤矿技改支出,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1-1-24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资本性支出合计

14260.9833799.2110053.558000.008000.008000.00-(不含税)

花园电厂技改支出6814.0414104.718874.348000.008000.008000.00-大南湖二矿技改支

7446.934000.001179.22----

出新能源分公司办公

-15500.00----楼支出新能源分公司信息

194.50

化支出

*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被评估单位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于基准日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所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未来经营期内不确定性较大的部分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他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未来股权价值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8-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2月

一、营业收入151838.92357925.86386324.44390511.03394697.61394697.61

减:营业成本85482.66213277.47227892.99228352.77228701.91229051.06

税金及附加7429.8317595.5820971.2321482.8422589.9422589.9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722.0010968.8810979.5510979.5510979.5510979.55

研发费用4540.873239.563239.563239.563239.563239.56

财务费用7137.3720186.3317926.1516559.0615849.4115356.75

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损失“-------

”)

二、营业利润41526.2092658.05105314.96109897.25113337.23113480.7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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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2月

三、利润总额41526.2092658.05105314.96109897.25113337.23113480.75

减:所得税费用5893.3813659.4115557.9416245.2916761.2816782.81

四、净利润35632.8178998.6489757.0293651.9696575.9596697.94

加:折旧摊销26473.2166474.3667731.1068190.8868540.0368889.17

折旧24508.1061752.3762989.6763449.4563798.5964147.73

摊销1965.114721.994741.444741.444741.444741.44

加:扣税后利息6066.7717158.3815237.2314075.2013472.0013053.24

减:追加资本15289.1835669.208169.0546920.967722.188000.00

营运资金增加额1028.201869.99-1884.50-277.82-277.82-

资产更新---39198.78--

资本性支出14260.9833799.2110053.558000.008000.008000.00

加:其他现金流入

------(流出为“-”)

待抵扣进项税------

其他------

加:资产回收---1959.94--

长期资产回收额---1959.94--

营运资金回收额------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52883.60126962.18164556.30130957.02170865.80170640.35

4)折现率的确定

* 无风险收益率 rf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有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 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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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 βe值

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近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x,进而通过公式(12)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t,进而通过公式(11)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u,进而通过公式(10)计算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 权益资本成本 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

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企业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ε=0.035,最终通过公式(8)计算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成本 re。

*适用所得税率适用所得税率参考被评估企业预测年度的预计综合所得税率进行确定。

* 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rd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行业的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五年期 LPR 3.5%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结合其所得税率情况,计算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rd。

* 计算债务比例 Wd 和权益比率 We

本次参照行业平均债务水平得到债务比率 Wd 和权益比率 We。

* 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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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折现率计算表

单位:万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权益比0.510.510.510.510.510.510.51

债务比0.490.490.490.490.490.490.49

无风险报酬率1.70%1.70%1.70%1.70%1.70%1.70%1.70%

市场期望报酬率9.37%9.37%9.37%9.37%9.37%9.37%9.37%

历史β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

调整β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

无杠杆β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

适用税率15.00%15.00%15.00%15.00%15.00%15.00%25.00%

权益β0.98100.98100.98100.98100.98100.98100.9291

特性风险系数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

权益资本成本0.12720.12720.12720.12720.12720.12720.1233债务成本(税

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63

后)加权平均资本成

0.07950.07950.07950.07950.07950.07950.0758本(WACC)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640861.77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企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 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1

A.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预付账款中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共 3115.87 万元,确认该款项存在。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B.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共 275090.18 万元,确认该款项存在。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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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共 284.17 万元,为预交的土地购置契税,确认该款项存在。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D.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应付账款中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共 57677.40 万元,确认该款项存在。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E.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及应付利息共计

3934.60万元,确认该款项存在。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即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1=216878.23(万元)

*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2

A.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固定资产中拟报废处理资产账面值 5290.73 万元,评估值为676.15万元,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B.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值 64.43 万元,评估值为 64.43 万元,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中在建的 2*66 万千瓦大南湖二期

电站、拟新建的光伏项目、伊吾智算中心项目相关款项的账面值共计10673.27万元,评估值为10854.86万元。由于本次未来盈利预测未考虑上述资产相关的收益,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D.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无形资产中探矿权相关的账面值 1475.52 万元,评估值为1475.52万元。由于本次未来盈利预测未考虑上述资产相关的收益,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E.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共计 3468.83 万元,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F.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工程款共计 5861.38 万元,评估值5570.22万元,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即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2=2211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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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各项代入式(4)即得到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

值为:

C=C1+C2=238988.22(万元)

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基准日账面值基准日评估值

1其他应收款275090.18275090.18

2预付款项3115.873115.87

3其他流动资产284.17284.17

3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278490.23278490.23

4应付账款57677.4057677.40

5其他应付款3934.603934.60

6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61612.0061612.00

7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16878.23 216878.23

8固定资产5290.73676.15

9固定资产清理64.4364.43

10在建工程10673.2710854.86

11无形资产1475.521475.52

12递延所得税资产3468.833468.83

13其他非流动资产5861.385570.22

14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26834.1522110.00

15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0.000.00

16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6834.15 22110.00

17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243712.38 238988.22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640861.7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238988.22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1879849.99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861224.22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1018625.77 万元(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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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无。

(二)府谷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府谷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府谷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49849.68万元,评估值为2017505.92万元,评估增值1167656.24万元,增值率

137.40%。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对存货,在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库存数量的基础上,以实际库存量乘以实际成本或可变现价格得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2276843014.07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A.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2276843014.07元,为存放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府谷县支行等银行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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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独立函证程序,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

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2276843014.07元。

综上,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2276843014.07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88378399.34元,未计提坏账准备,核算内容为售电及售煤款项,主要欠款单位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及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独立函证程序,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

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6%,1-2年(含2年)的为10%,2-3年(含3年)的为20%,3-4年(含4年)的为5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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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评估值为788378399.34元。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58646563.17元,未计提坏账准备,核算内容为工程款、设备款、购材料款、加油款及代扣代缴款项等。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独立函证程序,未发现异常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经核实,预付账款账、表、单金额相符,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58646563.17元。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731579.82元,未计提坏账准备,核算内容为代收代付社保款、员工报销款及备用金。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独立函证程序,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6%,1-2年(含2年)的为10%,2-3年(含3年)的为20%,3-4年(含4年)的为5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1-1-24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按以上标准,确定其他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其他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731579.82元。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82402935.92元,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在库周转材料,已计提跌价准备31728729.11元,账面净额50674206.81元。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构成、成本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查验存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收集存货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询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存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如下: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为76863427.87元,已计提跌价准备31728729.11元,账面净额45134698.76元,主要为生产所需的密封圈、电缆、轴承、阀门及采煤机专用配件等原材料。经现场调查了解,对于部分购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原材料,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本次评估对其抽查了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部分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的,以基准日不含税市场价格确认评估值;对于报废、企业闲置不再使用的原材料以其基准日可收回价值确认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57001669.62元,评估增值11866970.86元,增值率

26.29%。原材料评估增值的原因是部分原材料已计提跌价准备、本次评估以其

基准日可收回价值确认评估值。

B.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为40508.05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是矿用本安型 IP 网络终端、电烧烤炉、铁锅等周转材料。

1-1-24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经现场调查了解,企业对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对于部分购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在库周转材料,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本次评估对其抽查了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40508.05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C.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5499000.00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块煤和面煤,均为正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产成品评估值为16524072.00元,评估增值11025072.00元,增值率

200.49%。产成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产成品目前市场价高于账面成本。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6637028.23元,核算内容为待抵扣进项税。清查

1-1-24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相关缴费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了解了评估基准日企业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和借款情况。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6637028.23元。

(2)房屋建筑物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

施、管道沟槽、井巷工程。账面原值4063666266.30元、账面净值

2351681880.67元。经核实,本次企业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原值

系企业购建时的历史成本。账面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406366.63243078.367910.17235168.19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19861.4476602.29119.8176482.48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

203884.04134271.091342.24132928.85

设施

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19097.9911191.71409.2910782.42

固定资产-井巷63523.1521013.276038.8314974.44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

1-1-24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

由于委估房屋建筑物均为自建,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评估方法介绍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

算重置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由于产权持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重置全价均为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合

理利润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

+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对于有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即评估人员根据预决算工程量,参照现行的行业定额或地方定额进行测算。

火力发电厂对包括府谷电厂一期和府谷电厂二期建筑物参照《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5〕34号文)进行测算;

府谷煤矿对府谷煤矿建筑物类参照《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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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基价)、《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实施补充规定》(中国煤炭建设协会,2016年12月)等进行计算;

其他民用类

对于非专业的房屋建筑物《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2025)、《陕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基价表》(2025版)、《陕西省通用安装工程基价表》(2025版)、《陕西省建设工程费用规则》(2025)、榆林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7月),以及当地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运输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概算、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类似工程的预算定额,重编模拟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基准日适用的价格文件,测算出待评估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价值量较小的建筑工程,评估人员参考同类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或概算指标,根据层高、柱距、跨度、装修标准、水、电设施等工程造价的差异进行修正后得出待评估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井巷工程:

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建安综合造价=直接定额费+辅助定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规

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

其中:直接定额费--不同工程类别、支护方式、支护厚度、岩石硬度系数、

断面大小等不同分别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辅助定额费--分开拓方式及一、二、三期、尾工期施工区巷道、总工程量、

巷道断面、井筒长度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取费--根据中煤建协字2016年关于《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及中煤建协字[2016]第116号文、中煤建协字[2016]第115号文关于发

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中煤建协字[2016]第115

号文关于发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除税基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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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15基价)人工单价及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21]125号)、《关于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15基价)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23]73号),结合矿井建设施工情况计取。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费率标准和行政

收费政策性文件,确定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府谷一期火力发电厂 2×600MW 前期费序含税不含税科目依据号费率费率

1项目建设管理费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1项目法人管理费3.25%3.25%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2招标费0.37%0.35%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3工程监理费0.95%0.90%

计算规定(2018年版)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40.19%0.18%

审核费计算规定(2018年版)

2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1项目前期工作费1.71%1.61%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2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房产不计房产不计

计算规定(2018年版)

2.3勘察设计费计价格[2002]10号2.30%2.17%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4设计文件评审费0.10%0.09%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5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0.10%0.09%

计算规定(2018年版)

合计8.97%8.64%

府谷二期(扩建)火力发电厂:2×660MW 前期费序含税不含税科目依据号费率费率

1项目建设管理费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1项目法人管理费2.93%2.93%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2招标费0.37%0.35%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1.3工程监理费0.95%0.90%

计算规定(2018年版)

1.4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0.19%0.18%

1-1-24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含税不含税科目依据号费率费率

审核费计算规定(2018年版)

2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1项目前期工作费1.71%1.61%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2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房产不计房产不计

计算规定(2018年版)

2.3勘察设计费计价格[2002]10号2.30%2.17%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4设计文件评审费0.10%0.09%

计算规定(2018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编制与

2.5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0.10%0.09%

计算规定(2018年版)

合计8.65%8.32%

前期费及其他费用(煤矿)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工程费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0.440% 0.440%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2勘察费0.500%0.472%建设部[1991]316号(含税)工程费用

3 设计费 1.830% 1.726%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4 工程监理费 1.039% 0.980%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5 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0.0040% 0.004%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6 可行性研究费 0.010% 0.009%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7 环境影响评价费 0.011% 0.010%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8 水土保持评价费 0.005% 0.005%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9 节能评估费 0.001% 0.001%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10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0.380% 0.358%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11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0.200% 0.189% NB/T51064-2016(含税)工程费用

12 工程保险费 0.300% 0.283% NB/T51064-2016(含税)

小计4.72%4.48%

c.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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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中心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贷款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

工期×贷款利率×1/2

B.成新率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本次评估参照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评估人员对各类建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类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井巷工程:

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开采的矿产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矿产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矿产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按矿井开拓系统划分,井下可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因此,在综合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

法;第三,根据各类巷道竣工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在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

的矿井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分水平、分矿层、分采区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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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3)评估结果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406366.63235168.19439801.79303523.748.2329.07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19861.4476482.48121078.6288247.831.0215.38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

203884.04132928.85185745.74134630.88-8.901.28

辅助设施

管道及沟槽19097.9910782.4217370.559437.51-9.05-12.47

井巷工程63523.1514974.44115606.8971207.5281.99375.53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原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井巷工程建成日期较早,评估基准日的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较建成时出现大幅度的上涨,导致井巷工程评估原值增值,进而造成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原值增值;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除井巷工程评估原值评估增值导致井巷工程评估净值增值,进而导致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净值增值外,企业计提折旧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时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

(3)设备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9588818405.12元,账面净值为4362667719.79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

设备类资产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958881.84436266.77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93265.403916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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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

固定资产-车辆3712.921399.10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61903.5243203.52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原地续用机器设备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a.购置价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查阅《2025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网上询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

购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对于自制及非标专用设备,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设备图纸和技术要求等资料,按照现行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价格,并参照相关设备制作定额和费用定额标准,计算得出非标设备的制造费用。

b.运杂费

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本次评估中的燃煤发电设备的运杂费率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确定。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1-1-24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时考虑设备的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和产权持有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确定。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对于非标专用设备,依据经核实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中工作量为基础,依据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等,计算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其中,燃煤发电设备主要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5〕34号文)。

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及其他费是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不属于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费用。其中燃煤发电设备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8版)》和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来确定。

e.资金成本

考虑到所参评的机器设备是企业筹建至投产系列设备之一,其生产能力受企业整体建设(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等)运行制约,所以将其购置到运行的周期比照企业整体工程建设周期计算其建设工期,其采用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成本按均匀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

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燃煤发电设备的资金成本依据《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24

1-1-24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年水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取利息系数。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利息系数

f.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B.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运输车辆评估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a.车辆购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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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3%)×10%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B.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车辆成新率

*电子设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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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网络平台询价,收集近期市场价格信息,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另:部分超期服役的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电子设备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评估增减值原因的分析

机器设备增值的原因主要为设备的购置价及安装工程费较建造时有所上涨,且部分设备的企业折旧年限短于其实际寿命,导致评估增值。

车辆评估减值的原因主要为车辆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主要为市场价格逐年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为部分电子设备的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958881.84436266.77994818.26502386.293.7515.16

固定资产-机器

793265.40391664.16851215.23431280.597.3110.11

设备

固定资产-车辆3712.921399.102612.921274.86-29.63-8.88

固定资产-电子

161903.5243203.52140990.1169830.83-12.9261.63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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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为494915490.9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0元,账面净额494915490.97元,主要包括府谷电厂二期 2X660MW 机组、府谷电厂高位水池至二级泵站(瓦窑梁段)部分管道加装

内衬升级改造、府谷电厂高位水池至二级泵站(化龙桥段)部分管道加装内衬

升级改造、府谷电厂#4机组空冷岛翅片管束外部全自动冲洗装置升级改造、三

道沟煤矿地面升级改造项目、府谷电厂 3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河北南网外送

通道配套 200MW 风电项目、陕西神府-河北南网外送通道配套 400MWp 光伏、

府谷电厂一期智慧化电厂建设项目、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电厂三期

2X1000MW 机组等。

2)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对于合理工期较长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在建设备价格水平、安装费用水平变化较大的,需对相关设备价格及相关费用进行调整。若有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时。还需要扣除各项贬值。对于已经停工无效的资产,以可回收净额确认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较长的在建项目(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则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如果资金成本已在在建工程相关科目中核算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507126814.95元,评估增值12211323.98元,增值率2.47%。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算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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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物资

本次委估的工程物资账面值为318941.16元。工程物资为轴流式通风机、交联电力电缆和 PLC 控制器。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物资评估申报明细表,对部分工程物资核对了合同、领料单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工程物资进行了现场勘查。因评估基准日至勘查日期间大多已领用,评估人员主要核对了领料单和部分仓库中的库存。由于工程物资多为近期购买,周转较快,账面单价接近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故以账面单价乘以数量确定评估值。

工程物资评估值318941.16元。

(6)固定资产清理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电厂和煤矿的报废设备及电缆等资产。依据固定资产清理评估申报表,该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2839971.35元。

2)评估方法

*对于无回收价值的设备,认定其可回收金额为零。

*设备类资产因设备老化严重,故障频发,不满足当前安全生产要求。或因工艺技术老旧,无法达到要求效能,旧设备拆除后无修复利用价值,拟对其进行报废处置。

*机器设备材质及重量通过互联网查询、勘察设备铭牌、计算理论重量等方式可以取得。我国废旧物资市场已发展成熟多年,有完善的市场及相关数据可供参考,通过市场询价可获得相应材质的回收价。以机器设备可回收材料重量乘以可回收材料单价计算出评估值。

*车辆需要统一交由有资质的车辆回收拆解公司集中拆解销户,以拆解公司车辆回收单价乘以车辆整备质量计算出评估值。

*电子设备主要以市场二手回收价作为其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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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评定估算,纳入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清理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如下:

固定资产清理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1294019.29元。

(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企业申报的5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077277.51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250671379.65元,账面净值为195146717.53元。原始入账价值均为企业历史取得成本。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

对于能够与房屋建筑物或投资性房地产或在建工程一并评估的,不再单独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其价值包含在对应的房屋建筑物或投资性房地产或在建工程资产评估值中;对于需单独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独确定其评估方法,具体过程如下:

A.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位于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该区域近几年来地产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评估对象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象位于谷府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内,并且可以获得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故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1-1-24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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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成本逼近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近年来的征地案例和征地标准可供参考,即使有少量征地案例也无法获取公开补偿数据,难以合理确定土地取得成本,故不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b.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可供参考的土地出租案例用于估算潜

在租金;同时,待估宗地上建筑物目前为企业自用,虽然该类房屋有一定的通用性,评估对象所处区域的工业用地基本以自用为主,极少有出租的情况,也难以通过房地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c.假设开发法:评估对象为工业用地,同一供需圈近期类似工业用地的房地产以企业购地后自建自用为主,工业厂房租赁或买卖案例较少,未形成稳定公开的工业厂房租赁与买卖交易市场,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使用权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95146717.53元,评估值为268675400.00元,评估增值73528682.47元,增值率37.68%。

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主要增值原因是:账面价值为企业以

前年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随着近年来该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

1-1-24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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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

价值的上升,从而导致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8)无形资产-矿业权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矿业权共1项,为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三道沟煤矿采矿权。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三道沟煤矿采矿权目前由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和开采,在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中考虑,故不在此赘述。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三道沟煤矿采矿权本次单独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相关参数及评估方法介绍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一、国源电力”之“(五)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

(9)无形资产-其他

1)其他无形资产概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25312516.27元,其中包括专利5项,外购软件53项。

考虑到本次评估所涉经济行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除上述账面无形资产外,还包括未入账专利权61项。

2)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

*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概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型无形资产共计66项专利技术,其中5项为账面记录无形资产,61项为账面未记录无形资产。

*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对于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技术等可辨认无形资产,经核查,其收益分成情况不确定,同时市场上无法找到相同范围的案例进行比较,因此本次采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

1-1-24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账面未记录的61项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和陕

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故在总部评估。

*评估结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30.06×10000.00×35%=455201.25(元)

3)外购软件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或信息系统,本次评估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证。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通过向软件供应商询价、网络查询以及分析近期价格变动指数等,综合确定外购软件的现行价,从而确定评估值。

综上可得,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27114008.78元,增值1801492.51元,增值7.12%。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账面价值是摊余价值,评估采用市场价值,导致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形成评估增值。

(10)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54724225.82元,为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的煤矿和电厂相关技术研发支出。至评估基准日上述项目仍处于后续开发、测试阶段。

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开发支出评估值54724225.82元。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32949901.60元,核算内容为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弃置费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相应互抵项。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3294990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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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276847551.61元,为被评估单位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等,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购置合同、工程合同和银行付款单据等资料,确认其账面记录真实准确,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76847551.61元。

(13)负债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1)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636291123.39元,核算内容为应付供应商的修理费、购材料款、工程款、委托运行费及其他服务款项,主要涉及中国电建集团、中国神华能源、中煤建筑安装工程等供应商。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636291123.39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47061.38元,主要为陕西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旧物资款。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该合同负债的性质,逐笔落实了具体的债权人、发生时间及期后结算情况,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与明细账核对无误,因此,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47061.38元。

*应付职工薪酬

1-1-24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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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264226837.07元,核算内容为应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等。评估人员核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同时查看了相关凭证和账簿。认为计提正确和支付符合规定,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264226837.07元。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280142685.73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均为企业依法计提的应交未交税款及附加费用。

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280142685.73元。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账面价值1012592694.85元,核算内容为应付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未分配利润。

评估人员核实了相关股东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文件以及股利计算资料。证实企业应付股利计算的正确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股利评估值为1012592694.85元。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482746978.53元,核算内容为各类保证金(质量、履约、安全)、代收代付社保款及住房押金,主要涉及内蒙古锦跃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达华洁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单位的往来款项。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经核实账、表、单相符,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482746978.53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49862275.49元,核算内容为提取矿山

1-1-24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一年内到期部分。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49862275.49元。

2)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449887297.13元,核算内容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及相关的绿化治理、土地整治、工程监理、设计咨询等费用。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该款项计提的依据,确定其真实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449887297.13元。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6009090.88元,主要为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三道沟煤矿的科技项目高碱粉煤灰固碳补助和府谷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补助。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账证,查阅了相关文件,确定其真实性、正确性。该款项为政府拨款补助资金,无需偿还,按照应缴纳的所得税作为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901363.63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25491232.88元,核算内容为井巷弃置费用、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人员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就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确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2549123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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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1-1-24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9)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且闲置

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0)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13)在本次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内,企业能够正常申请衰竭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煤炭资源税减征优惠。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单体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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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 + C(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1-1-24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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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B.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1-1-24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为煤电一体化企业,府谷电厂装机容量为 2×600MW+2×

660MW 燃煤空冷发电机组,三道沟煤矿为其配套建设的煤矿,电厂生产受煤矿

影响较大,故本次对府谷电厂、三道沟煤矿,收益年限为三道沟煤矿资源储量的开采服务年限。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同一基准日的《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138200.00万吨,可采储量80687.16万吨,矿山生产能力90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取1.35,经计算矿山服务年限为67.74年,即收益期限为有限期从2025年8月至2093年4月。

3)未来收益的确定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

1-1-24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企业的业务收入主要为火力发电收入、煤炭销售收入、光伏发电收入等。

本次评估对企业发电能力、发电状况、煤炭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历史发售电量、售电价格、煤炭销量及价格等信息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分析。

评估对象近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

1.00一期-火力发电

1.01电厂机组平均容量(千千瓦)1200.001200.001200.001200.00

1.02有效经营月数12.0012.0012.007.00

1.03发电利用小时5077.225336.965420.583229.56

1.04发电量(千千瓦时)6092661.416404357.856504693.143875470.50

1.05自用电量(千千瓦时)548111.25524342.20523298.99317047.25

1.06发电厂自用电率9.00%8.19%8.04%8.18%

1.07供电量(千千瓦时)5544550.165880015.655981394.153558423.25

1.08售电量(千千瓦时)5544550.165880015.655981394.153558423.25不含税销售单价(元/千千瓦

1.09333.74317.82322.97317.19

时)

1.10一期-火力发电收入小计185041.08186878.41193178.63112868.43

2.00二期-火力发电

2.01电厂机组平均容量(千千瓦)1320.001320.001320.001320.00

2.02有效经营月数12.0012.0012.007.00

2.03发电利用小时5192.485952.475425.623061.66

2.04发电量(千千瓦时)6854074.607857261.507161818.604041394.10

2.05自用电量(千千瓦时)328073.81357792.20343456.06204276.31

2.06发电厂自用电率4.79%4.55%4.80%5.05%

2.07供电量(千千瓦时)6526000.797499469.306818362.543837117.79

2.08售电电量(千千瓦时)6526000.797499469.306818362.543837117.79不含税销售单价(元/千千瓦

2.09311.78303.37334.16306.68

时)

2.10二期-火力发电收入小计203466.65227508.89227842.77117675.62

3.00煤矿销售业务

1-1-24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

3.02设计产能(万吨)900900900900

3.03原煤总产量(万吨)982.08986.67988.96560.58

3.04总销量(万吨)981.47985.02989.32560.85

3.05自用煤(吨)466.19507.20486.18282.33

3.06集团内外销煤(吨)444.85374.13398.22276.44

3.07自用煤单价(元/吨)427.33428.12426.13425.68

3.08集团内外销煤单价(元/吨)466.46438.19414.53455.37

3.09自用煤收入(万元)199216.91217139.32207171.96120182.21

3.10集团内外销煤收入(万元)207504.57163938.36165077.20125885.65

3.11煤矿收入小计464761.55455858.61437604.71247106.50

4.00光伏电站

4.01批复装机容量(万千瓦)3.003.003.009.50

4.02实际装机容量(万千瓦)1.451.451.453.65

4.03有效经营月份12.0012.0012.006.00

4.04 衰减前发电小时数/h 278.10 1150.23 1073.09 864.89

4.05衰减后效率98.00%

4.06发电量(万千瓦时)402.441656.991538.873093.71

4.07综合损失率---0.69%

4.08结算电量(万千瓦时)402.441656.991538.873072.39

4.09综合电价(元/千瓦时)0.51060.51060.51060.2960

4.10光伏收入小计205.49846.09785.77909.48

5.00其他业务

5.01煤矿餐费、电费收入213.24231.08229.7030.62

5.02电厂供煤矿水汽、食堂等收入2456.592625.264842.671807.22

5.03其他收入小计2669.832856.345072.371837.84

6.00自用煤及内部抵消收入小计-203202.61-222248.60-213621.61-123312.71

7.00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52941.98651699.75650862.65357085.17

A.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预测

a.火电营业收入预测

火电厂机组分为一期、二期,未来营业收入由售电收入组成。

营业收入=年发电销售收入

1-1-24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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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年发电销售收入=年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年上网电量=装机容量×年均发电小时数×(1-综合发电厂用电率)

i.装机容量

根据核准文件,火电厂一期装机容量为 2*600MW,二期装机容量为

2*660MW。

ii.发电利用小时

参考近三年发电小时数并结合企业未来对发电小时数的预测,该火电厂机组一期、二期年发电利用小时为5001.90小时、4998.27小时。

iii.发电厂综合电损率

参考近三年及基准日当期发电厂电损数据,该火电厂综合电损率确定为一期10.00%、二期5.00%。

iv.电价预测

由于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电价近年不断波动,本次预测以2025年电价情况为基础进行预测,一期310.00元/千千瓦时;二期300.00元/千千瓦时。

b.三道沟煤矿营业收入预测

煤矿营业收入=外销煤量×销售价格

i.煤矿生产能力

三道沟煤矿为府谷电厂的配建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为9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也为900万吨/年,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能力为900万吨/年。

产品方案为原煤,原煤首先供应府谷电厂发电自用,结合未来发电量预测,未来年发电自用原煤约450.09万吨/年,剩余部分449.91万吨/年对外销售原煤。

ii.煤炭销售价格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产品价格。具体以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的企业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经统计,三道沟煤矿近年来外销煤炭不含税价格具体参数如下表:

1-1-24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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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2025年三年一期一年一期两年一期

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

1-7月平均平均平均

原煤515.33499.59457.99455.70485.00457.00474.00

则三道沟煤矿2020年~2025年7月的不含税平均价格为441.00元/吨。评估认为上述平均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煤炭的长期价格。

c.光伏项目营业收入预测

年发电销售收入=结算电量×电价

其中:结算电量=装机容量×年均发电小时数×衰减后发电效率

i.装机容量

本光伏项目预计装机容量合计为 95MWp,本次评估假设项目装机容量保持基准日企业申报数量,未来不发生变化。

ii.年有效发电小时数

依据光伏电站的可研报告并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本项目光伏电站首年理论利用小时数为 1046.70h,组件首年衰减为 2%。

iii.衰减后发电效率

依据可研报告并结合企业实际,本光伏项目组件首年衰减为2%,2到25年每年衰减值为0.26%。

iv.电价预测

根据购售电合同,结算上网电价折合不含税价格0.2920元/千瓦时,本次据此预测电价为0.2920元/千瓦时(不含税)。

d.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其他业务主要为煤矿及电厂食堂外部人员就餐餐费、转供电电费收入、电

厂供煤矿水汽等收入,参考历史期收入并结合企业预测未来每年其他业务收入约650万元。

B.被评估单位营业成本预测

a.火电营业成本预测

1-1-24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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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报表,火电厂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等。

故本次评估结合历史期情况和企业未来预算等对预测期的营业成本进行了预测,预测情况如下:

i.燃料费:主要为三道沟煤矿供应的原煤成本费用,与煤矿自用煤收入抵消。

ii.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生产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参考历史期水平及企业管理层预计增长幅度预测。

iii.折旧:主要为电站固定资产折旧,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各类资产账面原值,按照折旧年限,在收益期内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对营业成本中的折旧进行预测。

iv.摊销:摊销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依据其原始发生额和摊销年限在收益期进行预测。

v.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修理费、委托运维费、物业服务

费、劳保、低值易耗、环保安全、政策性费用、财产保险费、车辆费、七项费用等。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其他费用的变动趋势以及财务预算进行预测。

b.煤矿营业成本预测

根据企业报表,三道沟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安全

费用、修理费、摊销费等。

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企业提供的历史期财务数据为基础,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确定,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国家及地方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

i.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单位材料费为10.57元/吨。

ii.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1-24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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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97元/吨。

iii.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单位职工薪酬(含外委劳务费)为69.54元/吨。

iv.折旧费及摊销费

主要为煤矿固定资产折旧、煤矿用地的摊销,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各类资产账面原值,按照折旧年限,在收益期内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对营业成本中的折旧进行预测。

v.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确定本项目维简费为8.00元/吨、井巷工程基金

2.50元/吨。其中:折旧性质维简费为4.00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4.00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维简费=900.00×8.00=7200.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井巷工程基金=900.00×2.50=2250.00(万元)

vi.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根据2025年6月编制的《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县三道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矿山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为62384.35万元,方案服务年限24年,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为2.89元/吨。

则以2030年为例,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为2599.35万元。

vii.安全费用

1-1-24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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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应急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该矿煤层有自燃倾向,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

viii.修理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确定不含税单位修理费为1.20元/吨。

ix.外委业务费

外委业务费主要为外委的矿务工程费、专业化服务费、外委服务费等,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外委业务费为31.70元/吨。

x.其他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并综合分析近三年一期成本数据情况,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上站运费、征地及补偿费、水利基金、其他支出等,其中上站运费

46.70元/吨、正常补偿费5.85元/吨、水利基金0.22元/吨、其他支出14.19元/

吨、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其他费。

c.光伏电站营业成本预测

光伏电站的营业成本主要由折旧费、摊销费、委托运营费和政策性费用等组成。

i.折旧费预测

参照企业对光伏电站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政策,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光伏电站各类资产账面原值,按照折旧年限,在收益期内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对营业成本中的折旧进行预测。

ii.摊销:

摊销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依据其原始发生额和摊销年限在收益期进行预测。

iii.委托运营费预测

1-1-24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评估根据企业与运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对委托运营费进行预测。

iv.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为水土保持等政策性收费。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其他费用以及企业预测来确定。

d.其他业务成本预测

其他业务主要为煤矿、电厂食堂外部人员就餐餐费对应的食材等费用,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其他业务成本以及企业预测来确定。

*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5%、3%、

2%。

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为13%;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成本和费用包括外购材料、燃料动力、修理费等,税率为13%。

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其他税费包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水资源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其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环保税、耕地占用税参考企业历史期税费数据预测。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4〕12号),煤炭开采按每吨原煤取排水2.5立方米折算水量,适用税额为疏干排水税额,其中疏干排水(回收利用)为0.8元/立方米,则该矿单位原煤水资源税为2.00元/吨,水资源税按2元/吨原矿计算。印花税税率(税基为年销售收入)为0.03%。

被评估单位从事煤炭开采业务,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陕西省榆林市煤炭原矿资源税税率为10%。

根据企业提供的价款评估报告,三道沟煤矿已处置可采储量为34144.5万

1-1-24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吨(30年),剩余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三道沟煤矿采矿权属于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资源储量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矿种目录,三道沟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率为2.4%。

*期间费用的预测

A.销售费用预测

企业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材料费、七项费用、服务费、车辆费等。

职工薪酬主要参考历史期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确定,材料费、七项费用、服务费、车辆费等其他费用在历史发生额的基础上预测。

B.管理费用预测

根据企业核算情况,管理费用不单独核算,在营业成本中统一核算。

C.财务费用预测

企业无付息债务,本次不预测财务费用。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维持扩能后生产经营所必

1-1-24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对于电厂及煤矿的固定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在预测期按照折旧更新的方式对更新进行预测。对光伏电站相关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折旧退出不进行更新。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

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

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

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周转类营运资金周转类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经营性应收款项+存货-经营性应付款项

对于周转类营运资金,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预测期周转类营运资金参考行业发电项目营运资金占收入占比水平进行预测。

C.资本性支出估算

本次评估,资本性支出主要为 65MW 光伏电站后续投资,约 25585.74 万元,在2025年8-12月投入。

*营业外支出预测营业外支出主要为碳排放配额支出。碳排放配额是指政府或国际机构为限

1-1-24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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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温室气体排放而为特定地区、行业、或企业设定的排放上限。这种配额制度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达到减缓气候变化的目标。中国自2011年开始实施碳排放交易试点,并于2021年启动了全国碳市场,首批覆盖了电力行业。通过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中国的碳市场将为各类企业提供碳配额交易的机会,同时推动中国在全球减排目标框架下的承诺。本次预测以企业预测的碳排放配额缺口为基础,结合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CEA)的碳排放收盘价来预测未来碳排放配额支出。

*现金流预测结果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他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具体见下表:

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一、营业收入235416.74564903.92556288.27509488.63463669.00419563.92

减:营业成本111532.17292930.59293809.43278776.71263743.05248704.58

税金及附加22059.1954232.6153769.0348124.0342590.0737470.90

销售费用1289.483580.053580.053580.053580.053580.05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600.001300.001300.001300.001300.001300.00

财务费用-564903.92556288.27509488.63463669.00419563.92

加:其他收益-293902.85294781.68279748.96264715.30249676.84

投资收益(损失“-”)-54240.4653776.8848131.8842597.9237478.75

二、营业利润99935.903580.053580.053580.053580.053580.0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4266.841300.001300.001300.001300.001300.00

三、利润总额95669.06-----

减:所得税费用14350.36-----

四、净利润813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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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加:折旧摊销28041.18211880.56202849.66176727.74151475.73127528.28

折旧25680.37-----

摊销2360.814186.553982.343982.343982.343982.34

加:扣税后利息-207694.01198867.31172745.40147493.39123545.94

减:追加资本25722.5131154.1029830.1025911.8122124.0118531.89

营运资金增加额136.77176539.91169037.22146833.59125369.38105014.05

资产更新-69361.6769358.9068129.1266897.9165661.04

资本性支出25585.7463668.2763668.2762983.0562297.8261612.60加:其他现金流入(流

5693.415690.645146.084600.094048.44出为“-”)

待抵扣进项税-----

其他192.1559.99325.84319.02307.08

加:资产回收-192.1559.99325.84319.02307.08

长期资产回收额------

营运资金回收额------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83637.38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有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

1-1-24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企业属火力发电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处于成熟期,其近年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稳定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申万火力发电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

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 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

1-1-24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3.50%。

* 债权期望报酬率 rd 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行业的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五年期 LPR 3.5%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及以后

权益比0.51020.51020.51020.51020.51020.51020.5102

债务比0.48980.48980.48980.48980.48980.48980.4898

无风险报酬率1.70%1.70%1.70%1.70%1.70%1.70%1.70%

市场期望报酬率9.37%9.37%9.37%9.37%9.37%9.37%9.37%

历史β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0.9202

调整β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0.9474

无杠杆β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0.5402

适用税率15.00%15.00%15.00%15.00%15.00%15.00%25.00%

权益β0.98100.98100.98100.98100.98100.98100.9291

特性风险系数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

权益资本成本0.12720.12720.12720.12720.12720.12720.1233债务成本(税

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63

后)加权平均资本成

0.07950.07950.07950.07950.07950.07950.0758本(WACC)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2080487.90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企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

1-1-24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得到被评估企业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C=C1+C2=105519.83 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2080487.90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05519.83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2186007.73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0.00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2186007.73(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无。

二、新疆能源

(一)红沙泉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红沙泉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红沙泉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51587.52万元,评估值为261066.67万元,增值率3.77%。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

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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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7457.27

应收票据25574.61

应收账款149934.33

应收款项融资1061.38

预付款项2600.58

其他应收款5415.60

存货2635.96

其他流动资产17.36

流动资产合计204697.11

2)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17457.2717457.27-0.00

应收账款149934.33149934.33-0.00

应收票据25574.6125574.61-0.00

应收款项融资1061.381061.38-0.00

预付款项2600.582600.58-0.00

其他应收款5415.605415.60-0.00

存货2635.963745.251109.3042.08

其他流动资产17.3617.36-0.00

流动资产合计204697.11205806.401109.300.54

流动资产评估值2058064010.20元,评估增值11092956.62元,增值率

0.54%。评估增值原因为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账面价值,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房屋建(构)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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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25432.5621875.53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53584.81131907.33

减:减值准备-68998.03

房屋建(构)筑物类合计179017.3784784.83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前

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房屋建(构)筑物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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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c.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3]106号、财税[2016]36号、财税

〔2018〕32号等相关财税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全价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B.成新率的确定经分析,未发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存在影响成新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因此成新率仅考虑实体性贬值。

a.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

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中列示。

1-1-24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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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25432.5616372.9125425.0923447.48-0.0343.2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53584.8168411.9181436.8857200.30-46.98-16.39

合计179017.3784784.83106861.9780647.79-40.31-4.88

房屋建(构)筑物原值评估减值721554012.21元,减值率40.31%;净值评估减值41370425.14元,减值率4.88%。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部分房屋建筑物已拆除或以合同金额为基价计算评估值,导致房产评估原值减值;企业计提折旧年限短于经济寿命年限,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上述评估值中包含了由于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为负值,本次将其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中,其中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为-1988907930.76元,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

845450130.76元,列示在无形资产-矿业权中-1143457800.00元。

(3)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72169.8740127.80

车辆3178.061406.46

电子设备825.83253.39

减:减值准备9151.86

合计76173.7532635.78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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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A.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

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的运杂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费用支出情况综合确定运杂费率后计算得出。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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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c)基础费

独立的设备基础,采用预算调整法,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当地营改增政策文件,按照有关取费文件计算基础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基础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施工的难易程度、概算指标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基础费支出情况综合确定基础费率后计算得出。

非独立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为避免重复计算,在对应的房屋类资产中评估。

(d)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资料,结合所在区域评估基准日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所示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调整材料价差,套用地方定额及当地营改增政策文件,按照有关取费文件确定安装工程费;

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安装工程费参考费率,结合设备安装方式、安装难度,参考该类设备目前实际安装工程费水平综合确定。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e)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f)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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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露天矿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为3年,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插入法测算 3 年(LPR)为 3.25%,选煤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为1.5年,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插入法测算 1.5 年(LPR)为 3.06%,则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2

(g)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相关地方、行业计价依据调整文件规定计算可抵扣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

/1.09×9%+可抵扣前期及其他费用/1.06×6%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

可抵扣的增值税=车辆购置费/(1+13%)×13%

c.电子设备

对于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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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

使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50%+观察法成新率×5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资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资产的已知交易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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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运用市场法评估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搜集交易实例;

B.选取可比实例;

C.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D.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E.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F.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G.求出比准价格。

待估设备评估值=不含税可比实例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可比实例交易情

况×待估设备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设备个别因素

值/可比实例个别因素值

3)评估结果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72169.8731276.1267997.7644184.68-4172.1112908.56-5.7841.27

车辆3178.061129.672690.801983.48-487.26853.81-15.3375.58

电子设备825.83229.99536.98303.51-288.8673.52-34.9831.97

合计76173.7532635.7871225.5346471.67-4948.2213835.89-6.5042.39

设备类资产原值评估减值49482223.91元,减值率6.50%;净值评估增值

138358925.22元,增值率42.39%。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企业账面有部

分资产为待报废和待拆除状态,该部分设备按照市场法评估故导致评估原值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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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手价格高于企业的账面净值;二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4)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54020.30

设备安装工程17254.69

待摊投资4162.43

工程物资140.97

减:减值准备

合计75578.40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未完工项目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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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停用和未完工已停建项目

对于已完工处于停用状态的工程和未完工已停建的工程,由于相关项目长期处于停用或停工状态,后续不再继续建设和使用。在建工程的设备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均已无法正常使用,故本次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可回收变现价值进行评估。

*对于在建待摊投资,经核实是未来在建项目所必需的,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工程物资,工程物资的进货渠道比较固定,其周转较快,较评估基准日价格变动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54020.3053587.74-432.56-0.80

设备安装工程17254.6917066.96-187.74-1.09

待摊投资4162.434506.07343.648.26

工程物资140.97140.97-0.00

减:减值准备

合计75578.4075301.74-276.66-0.37

在建工程账面值为755783960.24元,评估值为753017402.03元,评估减值2766558.21元,减值率为0.37%。

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评估在建工程中,部分工程费用及装修装饰费用并入固定资产中评估,造成减值。

(5)使用权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2128114.28元,核算内容为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同新疆盛疆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块煤生产加工系统 BOT

项目及洗煤厂运营总承包合同,新疆盛疆能源有限公司承包国能新疆红沙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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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有限责任公司块煤生产加工系统 BOT 项目及洗煤厂系统运营。评估人员核对了承包合同,查阅了相关凭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12128114.28元,无增减值变化。

(6)土地使用权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9宗,原始入账价值为116612662.36元,计提减值准备12967219.69元,账面价值为94476293.79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土地使用权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上述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法对委估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94476293.79元,评估价值

104352335.03元,评估增值9876041.24元,增值率10.45%。

评估增值原因:委估9宗土地,有8宗出让地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有1宗地零成本取得,无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评估价值为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造成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7)矿业权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为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的经营权人,根据《用益物权使用协议》需要向采矿权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因此本次将该采矿权纳入被评估单位的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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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内的采矿权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经营,并享受采矿权经营所得,但需向证载采矿权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因此本次将采矿权估值在经营权人资产基础法表中列示,采矿权使用费价值在同时证载采矿权人、经营权人的资产基础法表中列示。

*对于采矿权评估值,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次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3号评估对象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采矿权使用费

根据《用益物权有偿使用协议》,按约定单价和实际生产量计算采矿权使用费后加计所得税费用,并根据矿权评估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

3)评估结果及分析

因矿业权评估值中扣减了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矿业权评估值出现负值;

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矿业权以零值汇总,负值在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中列示。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账面

矿业权名称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价值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4345.78114345.78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

采矿权使用费-114345.78-114345.78

矿业权合计0.000.00

无增减值变化,上述评估值中包含了由于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为负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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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将其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中,其中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使用费评估值为-1988907930.76元,列示在房屋建(构)筑物-845450130.76元,列示在无形资产-矿业权中-1143457800.00元。

(8)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2747690.37元。核算内容为产能指标、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

2)评估方法

*软件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

*产能指标购置款

产能指标购置款与采矿权相关,评估值已经体现在采矿权评估值中,不再单独评估。

*对于专利权以申请专利权发生的相关代理费、登记费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2348246.45元,评估减值20399443.92元,减值率

89.68%。评估减值原因主要为,核增产能200万吨评估值为零。

(9)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22984712.45元。核算内容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土地使用权减值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相乘确定评估值。

1-1-24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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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122984712.45元,无增减值变化。

(10)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0807842.30元。核算内容为工程款及设备款。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相关凭证及附件。

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0807842.30元,无增减值变化。

(11)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

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票据41790.00

应付账款73728.63

预收账款32.14

合同负债82.46

应付职工薪酬3473.11

应交税费6036.67

其他应付款5698.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58.66

流动负债合计136100.04

2)评估结果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票据41790.0041790.000.000.00

应付账款73728.6373728.6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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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预收款项32.1432.140.000.00

合同负债82.4682.46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3473.113473.110.000.00

应交税费6036.676036.670.000.00

其他应付款5698.365698.36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58.665258.66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36100.04136100.040.00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1361000400.14元,无增减值变化。

(12)非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长期应付款27584.93

预计负债9738.09

非流动负债合计37323.02

2)评估结果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长期应付款27584.9327584.930.000.00

预计负债9738.099738.09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7323.0237323.020.000.00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373230186.49元,无增减值变化。

1-1-24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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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

??=∑+

(1+??)????×(1+??)??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1-1-24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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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1-24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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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煤矿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服务年限约为55.42年,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80年12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煤矿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80年12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加工与销售。露天煤矿于2011年9月开始基建剥离工程,2017年7月项目一期工程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2017 年 11 月取得 8.0Mt/a 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

C6500002017111110145789,核准生产能力 3000 万吨/年。新疆红沙泉能源煤矿煤种为大块煤、混煤、小块煤、中块煤等,是优质的动力和化工用煤。

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煤炭,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负责代理销售,结算数量以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与用户的最终结算数量为准。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以目前煤矿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煤矿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1-1-24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矿山服务年限煤矿剩余可采储量最新核定评估计算年

备用系数(年)限(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

红沙泉露天煤矿329722.011.13000万吨99.9299.92同时,考虑到2080年以后矿山剥离比较大,开采不经济,评估计算年限取

55.42年,自2025年8月至2080年12月。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3000.00万吨/年。2023年原煤产量3564.17万吨,2024年原煤产量3341.04万吨,2025年1~7月原煤产量1624.57万吨,近期产量已达到证载的生产能力。

2025年4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新疆西黑山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发改能源〔2025〕567号)”,红纱泉一号露天矿由3000.00万吨/年扩建至4000.00万吨/年。2025年9月,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生产能力4000.00万吨/年。

综上,考虑到储备产能的影响,评估用生产能力基准日至2026年末取

3000.00万吨/年,2027年后取3100.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3100.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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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

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120.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

定为129.00(=120+(147-12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138.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取147.00元/吨。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食堂餐费收入、食堂刷卡收入、租赁费等,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燃料动力、人工成本,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安全费、维简费、修理费、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基金、其他费用等。

*燃料动力费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燃料动力费。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矿、冲击地压煤矿吨煤50.00元;

(二)高瓦斯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容易自燃煤层煤矿,安

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0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00元;(四)露天矿吨煤

5元。新疆红沙泉能源煤矿为露天矿,矿山安全费用按5.00元/吨计提。故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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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安全费用按5.00元/吨计取。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采矿权使用费

被评估单位所采的煤矿证载权利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估单位作为经营权人与采矿权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了《用益物权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按6.48元/吨(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6%)向采矿权人支付采矿权使用费。故本次评估采矿权使用费按6.48元/吨计取。

*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剥离费

剥离费包括土方剥离、岩石剥离和穿爆费用,评估基准日红沙泉露天煤矿剥离费由外委单位承担。未来年度剥离费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剥离费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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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和水资源税。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依据《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文件,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算公式为:煤炭资源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计税依据为煤炭销售额,且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适用税率为8%(本公司煤炭种类为选矿)。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内容为支付给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的销售服务费,计费方式为煤炭不含税销售收入的3%(含税)。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办公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折

旧及摊销、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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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外委转自营经营模式的变化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除上述费用外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取暖费、外委服务费、其他公共事业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和外委服务费。

对于职工薪酬,参考历史年度研发人员数量、人均工资进行预测;

对于外委服务费,主要参考历史年度情况及与企业访谈进行预测。

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

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故本次评估预测在收益法评估中2025年8月至2030年所得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核增产能(200万吨)、软件无形资产摊销。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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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产能指标支出。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1-1-24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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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457.2717457.2717457.27

应收票据25574.6125574.6125574.61

应收账款149934.33149934.33122414.2027520.13

应收款项融资1061.381061.38-1061.38

预付款项2600.582600.58675.811924.78

其他应收款5415.605415.605020.02395.58

存货2635.963745.25-3745.25

其他流动资产17.3617.3617.36-

流动资产合计204697.11205806.40128127.3977679.01

流动负债:

应收票据41790.0041790.00-41790.00

应付账款73728.6373728.63100.0073628.63

预收款项32.1432.142.2929.85

合同负债82.4682.4682.46-

应付职工薪酬3473.113473.11-3473.11

应交税费6036.676036.67-6036.67

其他应付款5698.365698.362104.513593.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58.665258.665258.6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36100.04136100.047547.92128552.12

基准日营运资金-50873.11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新疆红沙泉能源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

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1-1-24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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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8-2031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2月以后

一、营业收入165316.78360883.81400563.34428463.34456363.34456363.34456363.34

减:营业成本180873.62320728.28351730.01364415.66392180.69392968.26351291.55

税金及附加15218.8932805.9737271.7439883.2441696.9342177.0542392.07

营业费用4701.6310240.2811375.2412168.8612962.4912962.4912962.49

管理费用3639.306951.236962.666960.136970.896979.136986.14

研发费用907.531265.121265.121265.121265.121265.121265.12

财务费用-------

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40024.18-11107.07-8041.443770.321287.2211.341465.9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税前利润-40024.18-11107.07-8041.443770.321287.2211.341465.97

减:所得税------4573.48

四、税后净利润-40024.18-11107.07-8041.443770.321287.2211.336892.49

加:折旧摊销12481.9229152.0831278.6031034.1032073.2532869.0533546.98期末回收

减:资本性支出23651.62117716.2913041.98833.8642663.995727.8518510.67

营运资本增加额72009.33-838.252040.341726.241711.02-183.91-928.41

五、企业自由现金

-123203.21-98833.048154.8432244.32-11014.5327336.4152857.22流量

(5)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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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βL: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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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3.5%,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80%8.49%

权益资本成本12.16%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1199 1.0766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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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3.50%

(6)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7)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110755.69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155626.62

1预付款项675.81

2其他应收款5020.02

3其他流动资产17.36

4递延所得税资产12219.89

5应收账款122414.20

6固定资产11985.75

7使用权资产1212.81

8其他非流动资产2080.78

二非经营性负债44870.94

1应付账款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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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2其他应付款2104.51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58.66

4长期应付款27584.93

5预计负债9738.09

6预收款项2.29

7合同负债82.46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10755.69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无溢余资产。

(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148333.08+110755.69

=259088.77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有息负债。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259088.77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红沙泉能源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5: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二、新疆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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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固定资产处于闲置、待拆除、待报废等非正常使用状态,其中房屋建筑物已拆除资产1项;机器设备待报废资产4项,待拆除资产52项,毁损资产26项,闲置资产77项。

(二)准东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准东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准东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64088.48万元,评估值为268469.61万元,增值率1.66%。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5434.44

应收票据13755.27

应收账款63488.77

应收款项融资3104.03

预付款项1110.36

其他应收款1019.42

存货3191.08

流动资产合计1011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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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15434.4415434.440.000.00

应收票据13755.2713755.270.000.00

应收账款63488.7763488.77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3104.033104.030.000.00

预付款项1110.361110.360.000.00

其他应收款1019.421019.420.000.00

存货3191.083464.23273.158.56

流动资产合计101103.38101376.53273.150.27

流动资产评估值1013765251.00元,评估增值2731475.44元,增值率

0.27%。评估增值原因为产成品评估基准日销售价格高于账面成本,导致评估增值。

(2)房屋建(构)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46860.0640932.88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16409.24191499.79

减:减值准备127995.48

房屋建(构)筑物类合计263269.30104587.92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本次用成本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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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 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各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

本次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所在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参考相关工期定额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下属核算单位的合理工期及利率如下表:

序号单位合理工期利率

1选煤厂23.13%

2其他建构筑物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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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其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计提减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46860.0640932.8819848.9951655.4839632.6310.2387.98构筑物及其他

216409.24191650.49108146.49248473.54177440.6314.82112.49

辅助设施

合计263269.30232583.37127995.48300129.02217073.2614.00107.55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房屋建筑物建造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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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面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根据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实际状况计算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

(3)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101186.3054377.86

车辆5720.142320.55

电子设备1011.89320.23

减:减值准备-25566.57

合计107918.3331452.07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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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

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通过调查同类项目的平均费用水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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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NBT51064-2016)等有关定额、计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率。

e.资金成本

根据设备所在项目正常的建设期和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年贷款利率/2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和安装费中的增值税

进项税(税率9%)、前期及其他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6%)。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须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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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加以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计提减值评估价值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机器

101186.3054377.8624787.2999198.6343925.04-1.9648.44

设备

车辆5720.142320.55707.155524.313251.07-3.42101.50电子

1011.89320.2372.13665.37322.69-34.2430.07

设备

合计107918.3357018.6425566.57105388.3147498.81-2.3451.02

设备原值评估减值25300137.46元,减值率2.34%;净值评估增值

160467366.13元,增值率51.0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1-1-25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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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设备账面值已计提减值准备及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4)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待摊投资。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75438.48

待摊投资2886.97

减:减值准备8326.05

合计69999.41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已完工项目

对于已完工项目,参照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1-25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未完工项目

对于未完工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待摊投资

对于待摊投资,经核实是未来在建项目所必需的,以核实后账面价值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后确认评估值,否则评估为零。

3)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75438.4870724.96-4713.52-6.25

待摊投资2886.971261.42-1625.55-56.31

减:减值准备8326.05---

合计69999.4171986.391986.982.84

在建工程评估值719863889.48元,评估增值19869809.02元,评估增值率2.84%。增值原因为主要是企业账面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根据在建工程的实际状况计算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

(5)土地使用权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20宗,原始入账价值合计为58892731.06元,账面价值合计为54518704.42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土地使用权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上述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1-25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收益还原法是将委估土地使用权未来若干年纯收益通过一定的还原利率将其还原成评估基准日现值的一种方法。由于委估宗地境内无类似土地纯收益案例,市场收益无法预测,不确定因素多,其可操作性差,故本次评估未选择收益还原法。

由于委估土地地上建筑物已基本建成,作为生产经营用,即使地上建造后的房产也不会对外出售,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假设开发法。

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或土地市场欠发育、少有交易的地区或

类型的土地价格评估,由于委估对象为已建成土地,且区域内同类型市场交易案例较多,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成本逼近进行评估。

待估采矿用地位于准东五彩湾中部产业区,属于准东基准地价覆盖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地价确定的方法之一,通过一系列的修正后的价格符合现实采矿用地地价水平,则本次选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采矿用地价值。当地与采矿用地类似的交易实例较少,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比较法评估采矿用地价值。

评估人员经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规划条件、对评估对象的实地勘察、对相

关资料的调查等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对该境内土地市场情况的调查,与待估住宅、工业、公共设施用地类似的交易实例较多,因此本次选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住宅、工业、公共设施用地价值。待估住宅、工业、公共设施用地的开发程度、土地质量与产业园区区域平均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住宅、工业、公共设施用地价值。

综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法对委估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

定义: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相似的土地

交易实例与评估对象之间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及个别因素、容积率、剩余使用年限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公式:P=PB×A×B×C×D×E

1-1-25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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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评估对象评估值;

P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对象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评估对象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年期修正指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评估对象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系数修正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评估对象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的计算公式为:

V=V1×(1±∑K)×Kr×Km×Kq×Kk

式中:V—委估宗地修正后地价;

V1—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同类用途土地的基准地价;

∑K—委估宗地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总修正系数;

Km—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Kq—期日修正系数;

Kr—容积率修正系数;

Kk—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3)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54518704.42元,评估价值

64969200.00元,评估增值10450495.58元,增值率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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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值原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评估价值为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造成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6)矿业权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矿业权核算内容为采矿权、探矿权和勘探支出。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

采矿权350083.89248190.44东露天煤矿新疆准东煤田吉木萨尔县五彩湾矿探矿权区三号矿井勘探

8891.138891.13

新疆准东煤田吉木萨尔县五彩湾矿探矿权区二号矿井勘探

五彩湾五号已过期1014.671014.67

矿业权合计359989.69258096.25

2)评估方法

*采矿权

评估范围内矿业权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2号评估对象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准东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拐点坐标范围及其范围内保有资源量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探矿权,由于无法获取满足矿业权评估的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矿区总规、正式可研报告等资料,无法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矿业权评估理论对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建模测算。本次评估对探矿权的

1-1-25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成本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予以保留。

3)评估结果及分析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矿业权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

248190.44136007.55-112182.89-45.20

东露天煤矿新疆准东煤田吉木萨尔县五彩湾矿区三号矿井勘探

8891.138891.13-0.00

新疆准东煤田吉木萨尔县五彩湾矿区二号矿井勘探

五彩湾五号1014.671014.67-0.00

矿业权合计258096.25145913.35-112182.89-43.47

评估减值原因:采矿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是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确定的出让收益金额作为原始入账成本,评估基准日采矿权账面值为原始入账成本摊销后价值;而本次采矿权的评估值则是根据评估基准日资源量、生产规模、现有的采选技术水平和预计的产品市场价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测算得出的净

收益现值,并且扣除了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初始投资,因此较账面价值存在减值。

(7)专利权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12项专利权。

2)评估方法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课题项目研究开发中产出,且未使用于相关生产经营中,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评估考虑成本法评估。主要考虑专利重置成本,包括申请费、印

1-1-25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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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费、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经核实,企业专利申请授权给代理公司,查阅相关代理合同,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用为5000元/件,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用2500元/件,上述费用包含从专利委托代理开始直至专利授权所发生的代理费用,且包含专利授权费用代缴纳的服务费。

3)评估结果

专利资产评估值45500.00元,评估增值45500.00元,增值率100%。评估增值原因为专利资产为表外资产,无账面价值,从而导致评估增值。

(8)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55309184.44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产能核增价款和账外的软件著作权。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对于正常在用软件,由于软件大部分非近期购置,故参考物价涨幅、开发难易、技术性贬值综合确定软件调整系数调整原始入账价值作为软件的评估值。

*对于软件著作权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发生的相关代理费、登记费进行评估。

*对于产能核增价款,核增对象为准东露天煤矿,产能置换指标396万吨,已包含在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矿权评估值中,故本次产能核增价款评估值为零;

3)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1714400.00元,评估减值153594784.44元,减值率

98.90%。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产能核增价款评估值已包含在矿权估值中,本次

评估为零导致评估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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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发支出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开发支出账面价值3169910.06元。核算内容为物资供应中心智慧物资仓储管控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开发支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开发支出的原始记账凭证等资料。开发支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开发支出评估值为3169910.06元,无增减值变化。

(10)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275105.74元。核算内容为自营工程服务协议—行政福利区道路灾害治理工程。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275105.74元,无评估增减值。

(11)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49621477.4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具体为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相乘确定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249621477.40元,无增减值变化。

(12)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

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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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票据35250.00

应付账款57357.42

预收款项17.79

应付职工薪酬4051.21

应交税费28250.36

其他应付款3167.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940.60

流动负债合计146034.87

2)评估结果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票据35250.0035250.000.000.00

应付账款57357.4257357.420.000.00

预收款项17.7917.79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4051.214051.210.000.00

应交税费28250.3628250.360.000.00

其他应付款3167.493167.49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940.6017940.6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46034.87146034.870.00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1460348742.99元,无增减值变化。

(13)非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租赁负债5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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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长期应付款201603.54

预计负债3200.44

递延收益81.7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5412.33

2)评估结果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租赁负债526.65526.65-0.00

长期应付款201603.54201603.54-0.00

预计负债3200.443200.44-0.00

递延收益81.70--81.70-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5412.33205330.63-81.70-0.04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2053306261.43元,评估减值816993.47元,减值率为

0.04%。评估减值原因为递延收益未来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已缴纳,故递延收益

评估为零,造成评估减值。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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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性负债价值

A.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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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B.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C.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往来款)、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

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为长期应付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露天矿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常服务年限约为43年。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58年。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露天矿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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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准东露天煤矿,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准东露天煤矿始建于2006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也是自治区境内

第一座千万吨级现代化大型露天煤矿。准东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500万吨/年。准东露天煤矿主要产品为工业动力煤及化工用煤,具有低灰及特低硫特性。

产品主要通过公路、胶带输煤廊道、铁路等方式运往周边及疆内外冶金、化工、火电等用煤企业。

A.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露天矿产量以目前露天矿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天矿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露天矿剩余可采储量最新核定评估计算年

备用系数(年)限(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

准东露天煤矿161430.491.13500万吨43.0043.00准东露天煤矿计划2025年底实现采煤自营。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准东露天煤矿设计能力35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3500万吨/年。

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拟通过“改扩建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解决产能指标缺口,即:通过改扩建将生产能力变更至4500万吨/年,改扩建相关材料尚未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本次评估假设该矿于2028年完成产能核增,未来按3500万吨/年组织生产。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35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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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35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35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根据准东煤矿销售情况统计,2022年至2025年1-7月各期商品煤综合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35.63元/吨、134.39元/吨、130.61元/吨、107.68元/吨,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130.00元/吨。另外,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考虑到2025年8-10月准东矿区市场价格尚无明显变化,均价为95-97元/吨,则本次评估2025年8~12月销售价格调整为96.00元/吨,2026年采用2025年1~10月实际价格确定为104.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15.00(=108+(130-108)÷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123.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130.00元/吨。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B.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餐费、乘车费、废旧物处置收入、废油处置费、矸石、

排污费、水电费、房屋费、暖气费、印花税、危险废物处置费、业务招待费、

站台费、装卸费、综合服务费、租赁费-房屋、其他等,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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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人工成本、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安全费、维

简费、修理费、环境保护费、剥离费、运输费、车辆费及其他费用等。

*燃料动力费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燃料动力费,为5.91元/吨。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00元;

(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

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0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00元;(四)露天矿吨煤

5元。准东露天煤矿为露天煤矿,矿山安全费用按5.00元/吨计提。故本次评估

安全费用按5元/吨计取。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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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剥离费

剥离费包括土方剥离、岩石剥离和穿爆费用,评估基准日准东露天煤矿钻爆工程由两家外委单位承担,土方和部分岩石剥离工程由一家外委单位承担。

未来年度剥离费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剥离费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运输费运输费,为厂内运输,评估基准日由一家外委单位承担,合同于2025年

12月结束。2025年8-12月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进行预测。新疆准东预

计于2026年开始完全实现厂内运输自营,2026年度往后不对运输费进行预测。

运输费转自营,涉及相关费用预测处理:运输费、设备租赁费2026年不再进行预测,转自营后车辆费、人工、新购进设备折旧、新购进设备维保费增加。

*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和绿化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与商品煤产量呈线性关系,参考历史年度系数计提换算系数5.0697,确定未来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绿化费为造育林计提费用,商品煤产量乘0.15确定未来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

*车辆费

车辆费包括生产车辆费的车险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和其他费用。企业预计2026年开始完全实现厂内运输自营,共计新增设备矿卡车39台,挖机

(8m3)3 台,挖机(12m3)9 台,企业预计新增设备耗柴油 0.83 升/吨。2025年8-12月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2026年度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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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年度为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与柴油单耗乘柴油单价乘商品煤产量之和。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公共事业服务费、劳务派遣费、办公费、财产保险费、差旅

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工程监理费、公务车辆费、化验检验费、会议费、技术

服务费、劳动保护用品支出、劳务费、评审费、设计费、水费、污水处理费、

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介费、专业化服务费、

设备租赁费、质保维保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其中设备租赁费2025年8-12月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2026年预计企业实现厂内运输自营,已购入设备,无需设备租赁;质保维保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费用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未来年度数据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煤”税目的选矿税率由5%修改为8%、高岭土原矿税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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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历史年度环境保护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内容为支付给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

限公司的销售服务费、运杂费、装卸费。其中销售服务费计费方式为煤炭不含税销售收入的3%(含税);运杂费及装卸,参考历史年度每吨销售商品煤的费用乘商品煤销售量进行预测。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折旧及摊销费、修理费、人工成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办公费、会议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车辆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外委转自营经营模式的变化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修理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

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车辆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技术服务费、外委服务费等。

对于职工薪酬,参考历史年度研发人员数量、人均工资进行预测;

折旧费,按企业预测期内资产持有金额、折旧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根据历史年度计入研发费用中的比重确定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费;

对于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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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但对于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大额银行手续费等支出,本次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

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故本次评估预测在收益法评估中2025年8月至2030年所得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和准东三号露天矿涉及费和灾害治理工程等长期待摊费用。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准东露天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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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产能指标支出。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434.4415434.4415434.44

应收票据13755.2713755.2713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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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应收账款63488.7763488.7763488.77

应收账款融资3104.033104.033104.03

预付款项1110.361110.362.601107.76

其他应收款1019.421019.42855.07164.35

存货3191.083464.233464.23

流动资产合计(万元)101103.38101376.5364346.4437030.08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35250.0035250.00-35250.00

应付账款57357.4257357.4214853.7042503.72

预收款项17.7917.79-17.79

应付职工薪酬4051.214051.21-4051.21

应交税费28250.3628250.36-28250.36

其他应付款3167.493167.492655.42512.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940.6017940.6017940.60-

流动负债合计(万元)146034.87146034.8735449.72110585.16

基准日营运资金(万元)-73555.07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准东露天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8-2031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2月以后

一、营业收入107773.99272746.56312846.56346746.56366346.56418346.56457346.56

减:营业成本116476.00230725.60246086.28255471.12267997.85297084.91280129.31

税金及附加9429.0526985.1230398.1733596.9535401.2340084.3943893.64

营业费用4215.5310440.4111682.5312749.1813303.9015204.4516629.87

管理费用3003.694844.554839.304803.974787.154784.7747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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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2031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2月以后

研发费用795.371056.371056.371056.371056.371056.371056.37财务费用0000000

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26145.66-1305.4918783.9139068.9743800.0660131.67110859.95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

三、税前利润-26145.66-1305.4918783.9139068.9743800.0660131.67110859.95

减:所得税002305.665702.296411.968861.7027451.57

四、税后净利润-26145.66-1305.4916478.2533366.6837388.1151269.9783408.39

加:折旧摊销27263.0667175.1267312.5565084.0463761.9665774.6066846.63期末回收

减:资本性支出60320.786824.8629654.7926587.0222365.5528034.0235870.52

营运资本增加额85813.21-1818.711256.44138.33812.381694.35-9501.91

五、企业自由现金

-145016.5960863.4852879.5771725.3777972.1487316.20123886.41流量

(5)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βL: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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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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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A.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B.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2.9%,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C.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80%8.49%

权益资本成本12.16%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1199 1.0766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3.50%

(6)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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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131356.06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109424.28

1应收账款63488.77非经营性往来款

2预付款项2.60与日常经营无关

3其他应收款855.07与日常经营无关

4固定资产5885.68闲置待报废资产

5开发支出316.99与日常经营无关

6递延所得税资产24962.15与日常经营无关

7使用权资产4007.22

8无形资产9905.80

二非经营性负债240780.34

1应付账款14853.70应付工程款,与日常经营无关

2其他应付款2655.42与日常经营无关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940.60与日常经营无关

4递延收益-与日常经营无关

5预计负债3200.44政府补助

6长期应付款201603.54

7租赁负债526.65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31356.06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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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397975.67+109424.28-240780.34

=266619.61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266619.61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准东能源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5: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二、新疆能源”。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部分固定资产非正常使用状态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固定资产处于待报废状态,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待报废

资产类型数量(项)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

机器设备241.008234.124514.173836.08

合计241.008234.124514.173836.08

(2)部分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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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共77项,建筑面积合计124413.14平方米,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权属承诺函,承诺上述房屋的产权均归其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主要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合同、预决算

书等资料,并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确定。

2)评估基准日,3宗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被评估单位提供

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权属证明资料,证明上述土地使用权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土地使用权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年限、面积、容积率等主要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资料,并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确定

(3)表外资产的核实与确认情况

评估基准日,企业存在表外资产,包括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评估人员通过核对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网站查询确认其权属。

(三)托克逊能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托克逊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66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托克逊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76086.48万元,评估值为361792.88万元,增值率31.04%。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

款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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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9553.24

应收票据19685.30

应收账款184468.51

应收账款融资700.00

预付款项1720.40

其他应收款309.90

存货38633.52

其他流动资产697.23

流动资产合计265768.11

2)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19553.2419553.24-0.00

应收票据19685.3019685.30

应收账款184468.51184468.51-0.00

应收账款融资700.00700.00-0.00

预付款项1720.401720.40-0.00

其他应收款309.90309.90-0.00

存货38633.5228735.71-9897.81-25.62

其他流动资产697.23697.23-0.00

流动资产合计265768.11255870.30-9897.81-3.72

流动资产评估值2558703016.66元,评估减值98978077.93元,减值率为3.72%,减值原因如下:

存货评估减值原因为产成品评估基准日销售价格低于账面成本,形成评估减值。

(2)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1-1-25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他辅助设施。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19240.3416581.44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64024.91151516.92

减:减值准备-7817.63

房屋建(构)筑物类合计183265.24160280.73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本次用成本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各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根据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所在建设项目正常的建设期和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

1-1-25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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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参考相关工期定额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所在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经分析测算,确定该项目正常的建设期为2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采用插值法推算,确定年贷款利率为3.13%。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年贷款利率×建设期/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其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1-1-25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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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19240.3416138.8522587.1619486.4917.3920.74构筑物及其他

164024.91144141.88161309.78128606.19-1.66-10.78

辅助设施

合计186295.22160280.73183896.94148092.680.34-7.60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账面值

中包含了设备类资产,本次在设备类资产中列示评估,导致评估减值。

(3)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24116.5113220.85

车辆3563.821087.29

电子设备380.2886.60

减:减值准备40.26

合计28060.6214354.48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由于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类似设备的交易实例极少,不适宜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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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若设备购置费不包含运杂费,则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标并结合设备

的运距、重量、体积等因素综合确定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

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

1-1-25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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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通过调查同类项目的平均费用水平并参考《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NBT51064-2016)等有关定额、计费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率。

e.资金成本

根据设备所在项目正常的建设期和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年贷款利率/2

f.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和安装费中的增值税

进项税(税率9%)、前期及其他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6%)。

B.车辆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1-1-25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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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电子设备

对于须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加以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计提减评估价值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机器

24116.5113220.8540.2635644.0027386.2747.80107.78

设备

车辆3563.821087.29-2934.281861.38-17.6671.19

1-1-25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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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账面价值计提减评估价值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电子

380.2886.60-308.75145.43-18.8167.94

设备

合计28060.6214394.7340.2638887.0229393.0838.58104.77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增值108265865.29元,增值率38.58%;净值评估增值

150386016.13元,增值率104.77%。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值含在房屋建筑物中的。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手价格高于企业的账面净值;二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4)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7277.18

设备安装工程311.93

减:减值准备0.00

合计75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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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已完工项目

对于其主体已在固定资产中列示的,本次并入主体在固定资产中评估;对于已拆除的本次评估为零。

*未完工项目

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较小,本次根据其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经账实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超过半年的在建工程,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须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3)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7277.187170.00-107.18-1.47

设备安装工程311.93314.232.290.73

减:减值准备0.00

合计7589.117484.22-104.89-1.38

在建工程评估减值的原因主要如下:

*已拆除的在建工程评估为零,导致评估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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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在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并入固定资产评估,导致评估减值。

(5)使用权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821459417.17元,核算内容为土地租赁。

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凭证,核对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变化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821459417.17元,无增减值变化。

(6)土地使用权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28宗,原始入账价值合计为

147874954.14元,账面价值合计为137985140.40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土地使用权的主要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上述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收益还原法是将委估土地使用权未来若干年纯收益通过一定的还原利率将其还原成评估基准日现值的一种方法。由于委估宗地境内无类似土地纯收益案例,市场收益无法预测,不确定因素多,其可操作性差,故本次评估未选择收益还原法。

*由于委估土地地上建筑物已基本建成,作为生产经营用,即使地上建造后的房产也不会对外出售,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假设开发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将评估对象的区位因素条件与区域的平均条件进行差异修正而得到的价格。待估宗地开发程度、土地质量与产业园区区域平均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或土地市场欠发育、少有交易的地区

或类型的土地价格评估,由于委估对象为已建成土地,且区域内同类型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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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案例较多,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成本逼近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经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规划条件、对评估对象的实地勘察、对

相关资料的调查等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对该境内土地市场情况的调查,与评估对象类似的交易实例较多,因此本次评估选择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委估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定义: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

相似的土地交易实例与评估对象之间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及个别因素、容积率、剩余使用年限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公式:P=PB×A×B×C×D×E

式中:P:评估对象评估值;

P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对象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评估对象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年期修正指数。

3)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37985140.40元,评估价值

145852200.00元,评估增值7867059.60元,增值率5.70%。

评估增值原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评估价值为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造成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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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利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3项专利权。

2)评估方法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在生产工作中形成,均为近几年取得且未使用于相关生产经营中,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评估考虑成本法评估。主要考虑专利重置成本,包括申请费、印刷费、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经核实,企业专利申请授权给代理公司,查阅相关代理合同,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用为5000元/件,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用2500元/件,上述费用包含从专利委托代理开始直至专利授权所发生的代理费用,且包含专利授权费用代缴纳的服务费。

3)评估结果

专利资产评估值13300.00元,评估增值13300.00元,增值率100%。评估增值原因为专利资产为表外资产,无账面价值,从而导致评估增值。

(8)矿业权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

的实际采矿权人,采矿权账面价值在证载采矿权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核算,被评估单位需向证载权利人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因此本次将该采矿权纳入被评估单位的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矿业权核算内容为1项采矿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

县黑山露天煤矿、与该矿相关的勘查开发支出、煤炭产能指标置换款。评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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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采矿权-

勘探开发6979.09

产能指标购置款7862.30

矿业权合计14841.40

2)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内的采矿权由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经营,并享受采矿权经营所得,但需向证载采矿权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因此本次将采矿权估值在经营权人资产基础法表中列示,采矿权使用费价值在同时证载采矿权人、经营权人的资产基础法表中列示。

*对于采矿权评估值,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次采矿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65号评估对象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评估范围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采矿权使用费

根据《用益物权有偿使用协议》,按约定单价和实际生产量计算采矿权使用费后加计所得税费用,并根据矿权评估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

*勘探支出和产能指标购置款

勘探支出和产能指标购置款与采矿权相关,评估值体现在采矿权评估值中,不再单独评估。

1-1-25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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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分析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采矿权

勘探开发6979.09106739.3191897.91619.20

产能置换7862.30

矿业权合计14841.40106739.3191897.91619.20

评估增值原因: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

矿的账面价值在证载采矿权人核算,而本次采矿权的评估值则是根据评估基准日资源量、生产规模、现有的采选技术水平和预计的产品市场价格采用折现现

金流量法测算得出的净收益现值,因此较账面价值存在较大的增值。

(9)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303825.84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

经升级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对于已经停止使用,经向企业核实无使用价值的软件,评估值为零。

3)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3542200.00元,评估增值238374.16元,增值率

7.22%。评估增值原因为:由于软件的账面价值为摊余价值,本次评估值中未考虑摊销,造成评估增值。

(10)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3475468.22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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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具体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对于坏账准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相关往来的评估风险损失重新计算作为评估值,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23475468.22元,无增减值变化。

(11)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

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票据119640.01

应付账款96219.41

应付职工薪酬510.22

应交税费6664.43

其他应付款2792.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04.42

流动负债合计239631.02

2)评估结果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票据119640.01119640.010.000.00

应付账款96219.4196219.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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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职工薪酬510.22510.220.000.00

应交税费6664.436664.430.000.00

其他应付款2792.542792.54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04.4213804.42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239631.02239631.020.00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2396310233.62元,无增减值变化。

(12)非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租赁负债4640.10

长期应付款1410.49

预计负债29496.78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91.34

非流动负债合计45738.70

2)评估结果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租赁负债4640.104640.10-0.00

长期应付款1410.491261.74-148.75-10.55

预计负债29496.7829496.78-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91.3410191.34-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5738.7045589.95-148.75-0.33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455899533.58元,评估减值1487500.00元,减值率为

0.33%。评估减值原因为长期应付款中国家专项拨款为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

关费用或损失,本次评估仅保留所得税,造成评估减值。

1-1-254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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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1-1-25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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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往来款)、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

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1-25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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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经核实,被评估单位不存在付息债务。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露天矿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常服务年限约为40.02年。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65年8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露天矿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65年8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黑山露天煤矿,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黑山露天煤矿始建于2013年4月29日建矿,2017年12月13日建成投产,黑山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1600万吨/年。黑山露天煤矿煤质以长焰煤为主,还有部分不粘煤,煤质特征为

特低灰-低灰、高挥发分、特低硫-低硫、特低磷-低磷、特低氯-低氯、特高热值

-高热值、较低熔灰分-较高熔灰分、富油、具有高热稳定性,可做气化用煤和制造活性炭用煤,是较好火力发电用煤,也是良好的工业锅炉和民用燃料。生产原煤主要保障托克逊金林实业、黑山煤化工、天雨煤化及“乌昌石地区”的

乌石化、甘泉堡、八钢、农六师等重点煤电煤化工企业。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露天矿产量以目前露天矿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天矿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1-1-25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矿山服务年露天矿剩余可采储量最新核定评估计算限(年)备用系数年限

(按核定名称(万吨)生产能力(年)

能力)

黑山露天煤矿70435.931.11600万吨40.0240.02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黑山露天煤矿设计能力16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1600万吨/年。

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6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

16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16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本次评估新疆地区原煤价格根据矿山2022年至2025年7月三年一期历史均价进行预测

混煤销售价格取值:根据企业提供的黑山露天煤矿财务资料,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混煤销售情况详见下表:

价格单位:元/吨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混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2年原煤1560.77484.63756392.71

2023年原煤1463.50414.17606158.14

1-1-25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年份混煤(万吨)(不含税,元/吨)(万元)

2024年原煤1495.70364.70545488.72

2025年1-7月原煤930.80278.31259067.19经计算,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混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取整)为(484.63+414.17+364.70+278.31×7÷12)÷(3+7÷12)=

398.00(元/吨)。

综上,本项目评估确定混煤不含税价格取398.00元/吨(取整取值)。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即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278.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18.00(=278.00+(398.00-278.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358.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取398.00元/吨。

根据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的产能置换协议,双方约定产能核增完成后,由国能新疆公司每年给重庆能源公司供应煤炭500万吨,供应期限为10年,新疆能源公司给予重庆能源公司核心客户价格优惠。经了解,国能新疆公司计划自2026年开始从黑山露天煤矿向重庆能源公司供应煤炭,供应期限10年,供应价格按长协核心客户价格结算优惠约10元/吨。本项目评估据此在2026年至2035年期间考虑上述因素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费、餐费、乘车费、电费、废旧物资拍卖、废油

处置费、高杆旗面费用、暖气费、平台服务费、生活污水处理费、水费、物业

服务费、澡票款、住宿费、租赁费、托管服务费、其他等。其中托管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人工成本、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安全费、维

简费、修理费、环境保护费、剥离费、运输费、征地及搬迁补偿费、采矿权使

1-1-25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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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费、专业化服务费、土地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等。

*燃料动力费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燃料动力费,为1.12元/吨。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

*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00元;

(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

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0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00元;(四)露天矿吨煤

5元。黑山露天煤矿为露天煤矿,矿山安全费用按5.00元/吨计提。故本次评估

安全费用按5元/吨计取。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1-1-254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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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费

剥离费包括土方剥离、岩石剥离和穿爆费用,评估基准日黑山露天煤矿钻爆工程由一家外委单位承担,土方和部分岩石剥离工程由一家外委单位承担。

未来年度剥离费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剥离费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运输费运输费,包括为厂内外运输费用,未来年度预测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和绿化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与商品煤产量呈线性关系,参考历史年度系数计提换算系数5.0697,确定未来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绿化费为造育林计提费用,商品煤产量乘0.15确定未来年度绿化费。

*征地及搬迁补偿费

征地及搬迁补偿费包括挖矿新增土地涉及的牧民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

草原补偿费,未来年度预测参考历史年度数据进行预测。

*采矿权使用费

被评估单位所采的煤矿证载权利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作为经营权人系采矿权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约定“采矿权用益物权使用费=采矿权摊销费+资金占用费+收益金+相关税金”。故本次评估采矿权使用费参考历史年度单价(元/吨)进行预测。

*专业化服务费专业服务费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选洗中心提供的服

1-1-25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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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需支出的费用,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土地租赁费

土地租赁费为挖矿征地需支付的租赁土地费用,未来年度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公共事业服务费、政策性费用-水资源费、劳务派遣费、财产

保险费、车辆费、出版发行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工程监理费、化验检验费、

技术服务费、节能环保支出、矿山救护服务费、劳动保护用品支出、劳务费、

绿色电力证书购置费、评审费、设计费、水费、消防警卫、中介费、装卸吊运

费、设备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未来年度数据参考历史年度单耗(元/吨)乘商品煤产量进行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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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煤”税目的原矿税率9%、选矿税率8%。

环境保护税参考历史年度参数、商品煤产量计算方式进行预测。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耕地占用税参考历史年度数据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内容为支付给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

限公司的销售服务费。其中销售服务费计费方式为煤炭不含税销售收入的3%(含税)。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折旧及摊销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

会议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车辆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外委转自营经营模式的变化和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聘请

中介机构费、车辆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技术服务费等。

对于职工薪酬,参考历史年度研发人员数量、人均工资进行预测;

折旧费,按企业预测期内资产持有金额、折旧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根据历史年度计入研发费用中的比重确定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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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但对于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大额银行手续费等支出,本次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

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故本次评估预测在收益法评估中2025年8月至2030年所得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黑山露天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1-1-25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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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产能指标支出。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1-1-25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553.2419553.24405.9019147.34

应收票据19685.3019685.300.0019685.30

应收账款184468.51184468.51181252.373216.14

应收款项融资700.00700.000.00700.00

预付款项1720.401720.400.001720.40

其他应收款309.90309.90179.74130.16

存货38633.5228735.710.0028735.71

其他流动资产697.23697.230.00697.23

流动资产合计(万元)265768.11255870.30181838.0174032.29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19640.01119640.01108432.7411207.27

应付账款96219.4196219.417748.1588471.26

预收款项0.000.000.000.00

合同负债0.000.0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510.22510.220.00510.22

应交税费6664.436664.43504.356160.08

其他应付款2792.542792.542571.72220.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04.4213804.4213804.420.00

其他流动负债---0.00

流动负债合计(万元)239631.02239631.02133061.37106569.65

基准日营运资金(万元)-32537.35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黑山露天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如下:

1-1-25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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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8-2031年及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2月以后

一、营业收入169555.13441843.48505843.48569843.48633843.48633843.48633354.87

减:营业成本178230.20423792.05445217.16478822.35546413.91546382.55481878.77

税金及附加15500.4440734.2346513.7352157.9357524.1557297.4458080.18

营业费用5189.4612447.1714258.4916069.8117881.1317881.1317881.13

管理费用2522.004173.144174.744174.694174.644174.544173.86

研发费用999.571236.431236.431236.431236.431236.431236.43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32886.54-40539.53-5557.0717382.266613.226871.3870104.49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0.00

三、税前利润-32886.54-40539.53-5557.0717382.266613.226871.3870104.49

减:所得税0.000.000.000.000.000.005300.13

四、税后净利润-32886.54-40539.53-5557.0717382.266613.226871.3864804.36

加:折旧摊销6321.5916120.0816116.8716101.7216083.1916051.7315832.22期末回收

减:资本性支出40079.70893.83851.892460.931184.4518634.814111.17

营运资本增加额75208.05-1950.314285.384939.226289.4130.47-3314.22

五、企业自由现-

-23362.975422.5326083.8415222.554257.8379839.62

金流量141852.70

(5)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1-1-25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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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β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运输煤矿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所得税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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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评估基准日有效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5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2030年2031年以后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80%8.49%

权益资本成本12.16%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1199 1.0766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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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7)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112063.52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290714.85

1应收账款181252.37非经营性往来款

2其他应收款179.74与日常经营无关

3使用权资产82145.94与日常经营无关

4递延所得税资产2347.55与日常经营无关

5在建工程176.22与日常经营无关

6货币资金405.90与日常经营无关

7固定资产24207.13闲置待报废资产

二非经营性负债178651.33

1应付账款7748.15应付工程款,与日常经营无关

2应交税费504.35与日常经营无关

3其他应付款2571.72与日常经营无关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04.42与日常经营无关

5租赁负债4640.10与日常经营无关

6长期应付款1261.74政府补助

7应付票据108432.74与日常经营无关

1-1-255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8预计负债29496.78与日常经营无关

9递延所得税负债10191.34与日常经营无关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12063.52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246372.17+112063.52

=358435.69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358435.69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托克逊能源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5: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二、新疆能源”。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部分固定资产非正常使用状态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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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部分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已拆除、已损坏、待报废,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科目建筑物名称原值净值金额

房屋黑山煤矿地磅房-宁煤416.14354.69354.69

构筑物移动营房14.90--

黑山煤矿采场至地磅房 10KV

构筑物454.09376.98-供电及一号道路照明工程

黑山煤矿临时生产系统 10KV

构筑物216.32179.59-供电工程

构筑物黑山煤矿筛分变电系统54.8247.13-

构筑物煤场喷淋工程203.13174.64-

构筑物防风抑尘网1257.351111.221111.22

2)设备类资产

部分设备在评估基准日已无实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原值净值

薄煤层一级破碎站套189.2182.65-

中继台对讲机设备套15.90--

合计295.1182.65-

部分设备在评估基准日待报废,无法按原用途继续使用,预计须折价变卖,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计量账面价值设备名称数量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单位原值净值

卧式常压热水锅炉台154.6250.0440.26

筛分系统变电站防护棚工程项154.9745.63

办公电话、网络及闭路电视

项182.8768.80安装工程

合计3192.45164.4740.26

3)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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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土建工程“黑山露天煤矿卡车检测区建设工程”在评估基准日已拆除。

(2)部分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共36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67617.24平方米,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权属承诺函,承诺上述房屋的产权均归其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主要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合同、预决算书等资料,并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确定。

(3)表外资产的核实与确认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存在表外资产,为专利权。评估人员通过核对专利证书、网站查询确认其权属。

三、化工公司

(一)榆林化工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榆林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榆林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3219.26万元,评估值702328.47万元,评估减值79109.21万元,减值率

12.69%。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程序

*根据企业填报的流动资产评估申报表,与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明确

1-1-25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需进行评估的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填报的流动资产评估申报表,到现场进行账务核对,原始凭证的查验,对实物类流动资产进行盘点、对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收集与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取得资产现行价格资料。

*在账务核对清晰、情况了解清楚并已收集到评估所需的资料的基础上分别评定估算。

3)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对存货,在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库存数量的基础上,以实际库存量乘以实际成本或可变现价格得出评估值。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406988160.80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A.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1406988160.80元,为存放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府经济开发支行等银行的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进行了函证,回函金额和账面一致;同时评估人员获取了企业于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将银行对账单与承担本次审计的会计师的审定结果进行了核对,经复核金额准确无误。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1406988160.80元。

综上,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1406988160.80元。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1404025.00元,核算内容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结算对象为榆林天盛缘玻璃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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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应收票据记载真实,金额准确,无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1404025.00元。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73337384.15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购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及服务费等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未发现异常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经核实,预付账款账、表、单金额相符,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73337384.15元。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867121.45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履约保证金、商旅费、备用金及押金等,主要为关联方往来及员工备用金。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

1-1-256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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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0.00%,1-2年(含2年)的为5%,2-3年(含3年)的为10%,3-4年(含4年)的为4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其他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其他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为7867121.45元。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460461659.16元,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库存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构成、成本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查验存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收集存货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询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存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如下: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为308395623.61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生产所需的硅橡胶、不锈钢焊条、中厚钢板等原材料。经现场调查了解,企业对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经核实,原材料购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本次评估对其抽查了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308395623.61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B.产成品(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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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账面余额为56888756.46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工业丙烷-85号\纯度≥85.0%、乙二醇\≥99.9%、含酸混醇\≤60%等,均为正常销售产品。

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产成品评估值为57490809.79元,评估增值602053.33元,增值率1.06%。

C.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在产品账面值95177279.09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为丙烯\纯度≥99.4%、甲醇\纯度≥99.99%等,在产品账面值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停留在各工序中的原材料价值,经了解企业产品工艺流程较短,其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该资产的现行价值,故在产品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评估值为95177279.09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6864525.37元,核算内容为期末未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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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相关缴费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了解了评估基准日企业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和借款情况。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6864525.37元。

(2)房屋建筑物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账面原值4094950305.26元、账面净值2282474771.89元。经核实,本次企业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原值系企业购建时的历史成本,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409495.03348932.81120685.33228247.48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96068.20173073.0767574.17105498.91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

213426.83175859.7353111.16122748.57

助设施

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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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委估房屋建筑物均为自建,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评估方法介绍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

算重置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由于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重置全价均为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合

理利润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

+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对于有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即评估人员根据预决算工程量,参照现行的《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陕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基价表》

(2025版)、《陕西省通用安装工程基价表》(2025版)、《陕西省建设工程费用规则》(2025)、榆林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7月),以及当地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运输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概算、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类似工程的预算定额,重编模拟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基准日适用的价格文件,测算出待评估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价值量较小的建筑工程,评估人员参考同类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或概算指标,根据层高、柱距、跨度、装修标准、水、电设施等工程造价的差异进行修正后得出待评估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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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费率标准和行政

收费政策性文件,确定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

1列入工程的费用

2建设管理费

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2.1建设单位管理费0.76%0.75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2.2监管费0.100%0.09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2.3监理费0.350%0.33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2.4工程造价咨询费0.140%0.14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3技术服务费0.040%0.04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4临时设施费0.290%0.28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5前期工作费0.050%0.050%(含税)定额专项论证评价及验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60.06%0.060%收费(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7勘查设计费0.84%0.82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8工程保险费0.30%0.290%(含税)定额

小计2.93%2.85%

c.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贷款利率,参照

2025 年 7 月 21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3.0%,5 年期

以上 LPR 为 3.5%,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

3 年期的 LPR 利率=(1 年期 LPR+5 年期以上 LPR)/2

=3.25%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

工期×贷款利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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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参照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评估人员对各类建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类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3)评估结果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值评估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评估原值评估价值原值价值房屋建筑物

409495.03228247.48409941.82309795.400.1135.73

类合计

房屋建筑物196068.20105498.91196681.41162412.090.3153.95构筑物及其

213426.83122748.57213260.41147383.30-0.0820.07

他辅助设施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原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评估基准日的材料价格及人

工费用较房屋建成时出现大幅度的上涨,导致评估原值增值;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除上述评估原值评估增值导致评估净值增值外,企业计提折旧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时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

(3)设备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账面原值为

15942700996.93元,账面价值为7913330980.96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

下表:

1-1-25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设备类资产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594270.10791333.10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587172.54788998.84

固定资产-车辆3714.31773.67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3383.241560.59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原地续用机器设备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

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a.购置价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查阅《2025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和网上寻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

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对于非标专用设备,根据企业提供的预、决算资料,依据中国石化建〔2025〕21号以及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等,采用概算调整法确定其评估基准日安装工程造价。

b.运杂费参照中国石化建〔2025〕21号关于印发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计取,具体运杂费率如下表所示:

1-1-25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运杂费费率表序运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号(%)(%)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

142.43

安徽、北京、天津、上海

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

24.642.87

福建、广东、黑龙江

甘肃、宁夏、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青

35.383.2

海、云南

4新疆、西藏63.64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该设备购置价含运费的,不单独再计算运费。

c.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时考虑设备安装的难易程度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确定。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对于非标专用设备,依据经核实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中工作量为基础,主要参考中国石化建〔2025〕21号关于印发2025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以及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

人工费调整文件等,调整计算确定安装工程造价。

安装调试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d.基础费

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基础费参考费率,单独基础参考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分析确定。如设备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账面值已体现在房屋建筑物中的设备不考虑设备基础费用;

基础费计算公式如下:

1-1-25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基础费=设备购置价×基础费率

e.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

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参考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依据工业产品价格指数、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分析确定。

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设备购置价×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率

f.前期及其他费用参照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通知中的2018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中国石化建〔2025〕21号通知中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取。具体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如下表所示:

注:取费基数已折成为设备投资额。设备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及装置性材料费。

前期及其他费用费率表序取费标准标准取费项目取费依据

号基础(含税)(不含税)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建设单位管理费0.76%0.75%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2监管费0.10%0.09%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3监理费0.35%0.33%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4工程造价咨询费0.14%0.13%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5技术服务费0.04%0.04%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6临时设施费0.29%0.27%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7前期工作费0.05%0.05%

资额设定额专项论证评价及验收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80.06%0.06%

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9勘查设计费0.84%0.79%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0数字化交付费0.11%0.10%

资额设定额

11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设备投0.150%0.14%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1-25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取费标准标准取费项目取费依据

号基础(含税)(不含税)施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

12工程保险费0.30%0.28%根据可研报告估算

资额设备材料及设施检验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30.08%0.08%

检测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4设备材料监造检验费0.03%0.03%

资额设定额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50.03%0.03%

处理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6联合试运转费0.54%0.50%

资额设定额

其他专项费用/生产准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70.50%0.46%

备费资额设定额

合计4.37%4.13%

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含税费率

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不含税费率

g.资金成本

考虑到所参评的机器设备是企业筹建至投产系列设备之一,其生产能力受企业整体建设(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等)运行制约,所以将其购置到运行的周期比照企业整体工程建设周期按3年确认为合理工期,其采用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0日公布的1~5年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通过插值计算后确定资金成本为3.25%,资金成本按均匀投入计取。

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5年期

3.00%3.13%3.25%3.38%3.50%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

h.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

1-1-25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

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原地续用进口机器设备评估

由于项目建设较早,所用进口设备无法获得准确报价。近十年,国产相关设备无论是技术水平及加工制造能力及品质均已达到国外设备的技术水平。经向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公司、中国化学天宸工程研究院等总设计单位进行访谈,目前,国内煤制烯烃装置的各阶段的工艺路线、及技术方案,完全立足国内技术。国产煤制化工各装置、分装置、核心设备及系统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工作稳定性、可靠性不仅超过进口设备早期的水平,同时与国外目前的最新技术水平相当。国内后续建造的相关装置均采用国内设备,被评估单位后续二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也完全采用国产化设备。因此,相关进口设备价格,如果有在国内设立的合资企业的,通过国内合资企业询价获得,没有国内合资公司的进口设备,有可国产替代的,根据替代原则,采用国内技术相应水平的产品价格进行替代。按国产设备进行评估。

A.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运输车辆评估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

1-1-25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a.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增值税率)×10%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新能源汽车享受购置税的总体减免政策,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车辆,不计算车辆购置税。

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B.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1-1-25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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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车辆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评估增减值原因的分析

*评估结果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594270.10791333.101376260.35758927.93-13.67-4.10

固定资产-

1587172.54788998.841370456.33755883.88-13.65-4.20

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

3714.31773.673131.121509.75-15.7095.14

车辆

固定资产-

3383.241560.592672.901534.30-21.00-1.68

电子设备

*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关于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首先,因国家整体工业技术进步造成相关生产设备更替周期缩短,新设备的不断推出导致旧设备落后淘汰,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第二,由于近几年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出口导向受阻,工业品市场总体上供过于求,导致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造成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下降,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第三,由于人工上涨,导致设备重置全价中的安装费用上涨。形成设备评估原值的增值因素。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有一定幅度的减值;

关于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首先,因机器设备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导

1-1-25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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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大幅度增值,第二,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对评估净值造成影响,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机器设备评估净值有小幅度的减值。

关于车辆评估原值减值。首先,是因新车型不断推出,旧款车辆需求减少导致价格下降。委估车辆购置时间较早,改进型号已多次更替,导致车辆评估原值小幅减值。

关于车辆评估净值增值。首先,由于车辆经济寿命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因此,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增值。第二,车辆评估原值减值对净值造成影响,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减值。总之,尽管车辆原值减值,但综合其他增值因素,车辆评估净值仍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关于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首先,电子设备因购置年期较早,电子技术快速进步更新替代周期缩短,导致购置较早的电子设备技术落后加速更新淘汰,造成电子设备原值减值。

关于电子设备净值增值。首先,会计折旧年限小于电子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4)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892246875.53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主要包括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后续阶段)、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聚乙醇酸项目、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消缺尾项)等,目前处于在建阶段。

2)评估方法

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在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采用成本法对在建工程评估时,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资料,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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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进行了现场勘察。确认待评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基本上是按计划进行的,实物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要求。

经核实,在建工程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均超过六个月,需要考虑资金成本。

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1939062688.30元,评估增值46815812.77元,增值率2.47%。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5)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为259976158.71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乙二醇装置甲酸甲酯(MF)脱除及压缩机干气密封改造项目、煤化工与新能源耦合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

2)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对于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在建工程设备重置成本及安装费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在核实在建工程账面金额无误的前提下,评估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较长的在建项目(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则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264915965.97元,评估增值4939807.26元,增值率1.90%。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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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物资

本次委估的工程物资账面值为28445441.09元。工程物资为镀锌焊接钢管、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防爆动力配电箱等。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物资评估申报明细表,对部分工程物资核对了合同、领料单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工程物资进行了现场勘查。评估人员核对了领料单和仓库中的库存。由于工程物资多为近期购买,周转较快,账面单价接近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故以账面单价乘以数量确定评估值。

工程物资评估值28445441.09元。

(7)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16946433.51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租赁的金贸大厦办公区房屋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的规定进行核算,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符合租赁会计准则的核算规定,账面余额合理反映了基准日企业享有的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16946433.51元。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企业申报的6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8203994.53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1403935003.58元,账面净值为1334705508.00元。原始入账价值均为企业历史取得成本。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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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

对于能够与房屋建筑物或投资性房地产或在建工程一并评估的,不再单独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其价值包含在对应的房屋建筑物或投资性房地产或在建工程资产评估值中;对于需单独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独确定其评估方法,具体过程如下:

A.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位于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该区域近几年来地产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评估对象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象位于榆林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外,难以获取足够多的基础数据参考某一级别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级差调整,故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b.成本逼近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近年来的征地案例和征地标准可供参考,即使有少量征地案例也无法获取公开补偿数据,难以合理确定土地取得成本,故不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c.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可供参考的土地出租案例用于估算潜

在租金;同时,待估宗地上建筑物目前为企业自用,虽然该类房屋有一定的通用性,评估对象所处区域的工业用地基本以自用为主,极少有出租的情况,也难以通过房地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有一定难度,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d.假设开发法:评估对象为工业用地,同一供需圈近期类似工业用地的房地产以企业购地后自建自用为主,工业厂房租赁或买卖案例较少,未形成稳定公开的工业厂房租赁与买卖交易市场,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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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使用权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334705508.00元,评估值为1477002500.00元,评估增值142296992.00元,增值率10.66%。

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主要增值原因是:账面价值为企业以

前年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随着近年来该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

价值的上升,从而导致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9)无形资产-其他

1)评估范围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168332926.25元,其中专利101项,软件及技术许可28项,分别为集团公司生产制造执行系统、集团公司化工生产运营综合管控系统、甲醇制烯烃及其配套工艺包设计技术许可和二维码资产管理系统等。

2)评估方法

*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概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型无形资产-专利权101项,由于被评估单位2016年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且2025年前专利管理工作由母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统一负责,因此部分专利权证载权利人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评估方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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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同时,由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收益与其所拥有的技术力量关联性较为紧密,因而应用成本法对技术型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适用性较差。

本次评估,考虑到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性,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权与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相对清晰可量化,且该等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能够保持一定的延续性,故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

*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A.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B.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基准日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D.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

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E.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被评估单位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评估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F.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则评估结论将失效。

当这些假设条件因素由于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改变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该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1-1-25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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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A.收益模型的介绍

采用利润分成法较能合理测算被评估单位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其基本公式为:

n R

P = K *? i

i=1 (1+ r)

i

式中:

P: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Ri: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技术型无形资产相关收益;

K:技术型无形资产综合分成率;

n: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期;

i:折现期;

r:折现率。

B.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预测年限取决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年限,即能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的时间。

由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先进性受技术持续升级及替代技术研发等

因素影响,故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年限一般低于其法定保护年限。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项技术型无形资产陆续于2015年~2022年形成,主要应用于产品生产阶段,提高生产控制水平及资源利用水平,本次评估综合考虑该等技术型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对应的技术先进性等指标及其未来变化情况,预计该等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整体经济收益年限持续到2030年底。

本次评估确定的技术型无形资产经济收益年限至2030年底。但并不意味着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寿命至2030年底结束,在此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C.技术型无形资产相关的收益预测具体预测方法及过程的详见收益法净现金流量预测中的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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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分成率 K 的评定方法

企业的收益是企业管理、技术、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技术作为特定的生产要素,企业整体收益包含技术贡献,因此确定技术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是合理的。

利用提成率测算技术分成额,即以技术产品产生的利润为基础,按一定比例确定专利的收益。本次评估参考《2019-2023年度专利实施许可统计表》确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平均利润提成率为17.1%。

E.更新替代率

更新替代率主要是体现技术贡献率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有替代的新技术出现,原有技术贡献率受到影响而不断下降的一个技术指标,更新替代率预测明细如下表:

无形资产更新替代率预测表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更新替代率55%60%70%80%90%95%

F.折现率的选取

本次评估中专利技术资产折现率 r 采用风险累加法确定折现率,即: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 Rf 取中国国债 10 年期到期收益率为 1.70%。

产权持有人在其持续经营过程中可能要面临着许多风险。将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对回报率的要求予以量化并累加,便可得到评估折现率中的风险报酬率。

公式表示为:

风险报酬率=技术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报酬率+管理风险报酬率+其他风险报酬率。

根据对本项目的研究,各个风险系数的取值范围在0%-10%之间,而具体的数值根据如下公式求得。

风险系数=M+R(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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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系数的取值范围在 0%-10%之间,即取值上限 N 取 10%,下限 M 取

0%,加权平均分值 R 采用评测表根据权重与分值进行加权平均求得。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评测表如下:

技术风险评测表技术风险权重分值合计评分标准

工业化生产(20)

技术转化风险0.25205小批量生产(60)

实验室阶段(100)

无替代产品(20)

存在少量替代产品(40)

技术替代风险0.254010

存在若干替代产品(60)

替代产品较多(100)

经过无效、撤销及异议的专利(20)技术所有权风

0.256015已取得专利权(60)

处于申请阶段的专利(100)

相关技术完善(0)

相关技术在细微环节需要一些调整,以配合待估技术的实施(20)

相关技术在某些方面需要进行一些调整(40)

技术整合风险0.254010

某些相关技术需要进行开发(60)

相关技术的开发存在一定的难度(80)

相关技术尚未出现(100)

合计40%取整市场风险评测表市场风险权重分值合计评分标准

市场总容量大且平稳(20)

市场总容量一般,但发展前景好(40)市场容量风险0.40208市场总容量一般且发展平稳(60)

市场总容量小,呈增长趋势(80)市场总容量小,发展平稳(100)市场为新市场,无其他厂商(20)市场现有竞争

0.424016.8市场中厂商数量较少,实力无明显优势(40)

风险

市场中厂商数量较多,但其中有几个厂商具有较明显的优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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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市场风险权重分值合计评分标准

市场中厂商数量众多,但其中有几个厂商具有较明显的优势(80)

市场中厂商数量众多,且无明显优势(100)市场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20)

规模经济0.05603.24市场存在一定的规模经济(60)

市场基本不具规模经济(100)

项目的投资额及转换费用低(20)

投资额及转换项目的投资额及转换费用中等(60)

0.07201.44

费用项目的投资额及转换费用较高(80)

项目的投资额及转换费用高(100)

获取新项目依赖固有的渠道(20)获取新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固有的渠道

获取项目渠道0.05603.24

(60)

获取新项目不依赖固有的渠道(100)

合计33%取整管理风险评测表管理风险权重分值合计评分标准

工程项目人员沿用原项目人员(20)

项目人员管理0.3206除沿用原项目人员,需增加新的项目(60)项目人员全部是新人(100)

质保体系建立完善,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20)

质保体系建立但不完善,大部分生产过程实施项目质量管理0.3206

质量控制(60)

质保体系尚待建立,只在个别环节实施质量控

制(100)

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强(20)

项目组织管理0.4208工程项目组织管理较强(60)

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弱(100)

合计20%取整

其他风险是指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除上述三种主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如经营风险等。根据行业惯例,其他风险取值一般在1%-5%之间。本次评估中,根据谨慎性原则,其他风险取值确定为2.00%。

综上,通过综合考虑委估无形资产组特有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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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及其他风险四方面影响因素,委估无形资产组折现率计算结果如下:

无形资产折现率=无风险系数+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管理风险系

数+其他风险系数=13.0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结合产权持有人所在行业及自身情况,折现率水平确定为13.00%。

G.专利评估价值的确定

根据公式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专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5609600.00元。

具体计算过程见下表:

专利评估值计算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8-12月

主营业务收入264761.16581675.93670449.35588323.11673747.31647183.16

主营业务成本224731.28513912.45544839.28508539.09542611.85532751.39

税金及附加5536.3812062.4215178.1913540.5815213.2214974.56

销售费用385.00953.191109.011000.811111.161075.62

管理费用8900.2618565.4918687.2018810.1318934.2919059.69

息税前营业利润25208.2436182.3890635.6646432.5095876.7979321.90

利润分成率17.10%17.10%17.10%17.10%17.10%17.10%

迭代率0.550.600.700.800.900.95

利润分成1939.772474.874649.611587.991639.49678.20

折现率13.00%13.00%13.00%13.00%13.00%13.00%

折现期0.20830.91671.91672.91673.91674.9167

折现系数0.97490.89400.79120.70010.61960.5483

现值1891.012212.583678.601111.821015.83371.87

合计10281.70

无形资产-专利评估值为102817000.00元。

3)外购软件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合同。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通过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查询其现行不含税价格确定评估值。外购软件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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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5809.71元。

(1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4605826.36元,核算内容为乙烯丙烯保护床吸附剂、产品气干燥床 3A 分子筛及 RCO 催化剂等长期待摊费用。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4605826.36元。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6278737.61元,核算内容为预付大型工程款及设备款,主要包括 AXENS 加氢稳定装置技术许可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陕西建工工程预付款等。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36278737.61元。

(12)负债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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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000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短期借款,主要类型为向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借款。评估人员对短期借款进行了函证,查阅了各笔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贷款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逐笔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000000000.00元。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953538080.16元,核算内容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设备款、服务费及工程修理款等,主要供应商包括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北京三谊金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953538080.16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26061524.79元,主要为油化品收入预收款,涉及甘肃莱安能源、广饶开元工贸、河北高广贸易等客户。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该合同负债的性质,逐笔落实了具体的债权人、发生时间及期后结算情况,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与明细账核对无误,因此,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26061524.79元。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232795783.57元,核算内容为工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类型为预提工资、预提社保及未支付社保。评估人员核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同时查看了相关凭证和账簿。认为计提正确和支付符合规定,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23279578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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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48505072.95元,核算内容为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48505072.95元。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账面价值21136809.86元,核算内容为应付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神木市锦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资料,核实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了解了利息计算方式,并对利息金额进行了核实,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利息评估值为21136809.86元。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548653929.22元,核算内容为各类保证金(包括质量、履约、安全、民工工资保留金等)、罚款、费用暂估及退费等应付款项,主要涉及安徽华能电缆、北京航天石化、哈尔滨电气等供应商的往来款项。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经核实账、表、单相符,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548653929.22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3024076157.61元,主要为财务公司贷款、工商银行贷款、化工公司委贷。

核算的主要内容为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评估人员审核抽查了相关的记账凭证,借款合同等,确定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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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3024076157.61元。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3387998.22元,主要为油化品收入应交增值税款。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该其他流动负债的性质,落实了具体的债权人、发生时间及期后结算情况,与明细账核对无误,因此,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3387998.22元。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价值4151748182.79元,核算内容为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神木市锦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等金融机构取得的长期借款。评估人员查阅了长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相关资料,核实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

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4151748182.79元。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55579680.00元,主要为2023年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煤化工)、厅市联动项目、草酸二甲酯选择性加氢制乙醇酸甲酯催化剂等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账证,查阅了相关文件,确定其真实性、正确性。该款项为政府拨款补助资金,均于2024年至2025年发生,项目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完工,按照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55579680.00元。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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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政策

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5)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目前情况及明确的规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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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排,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及行业权威机构对未来产业链价格及其走势判

断与实际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9)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

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整体上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10)本次评估假设各项资本性支出对应的在建项目能够按计划建成投产,

各在建项目在实际投产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与规划不存在明显差异;

11)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12)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每年自由现金流均全部分配。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A.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C.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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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C (2)

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B.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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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式中: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6)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7)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行业的债务比率;

??

????=(8)(??+??)

We:被评估单位行业的权益比率;

??

????=(9)(??+??)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10)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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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2)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3)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行业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3)未来收益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80万吨/年煤制甲醇联产4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丙烯装置。

榆林化工的销售模式为主产品买断、副产品代理的原则,统一由化工公司所属销售公司对榆林化工的主副产品进行销售,采用的销售方式全部为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拍销售;营销渠道、定价方式和调价机制为集团内部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管理。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化工产业买断销售费用 A 值的批复》(国家能源化工函〔2024〕615 号)化工公司销

售分公司买断榆林化工聚乙烯、聚丙烯等产品 A 值 680 元/吨,买断乙二醇产品A 值 430 元/吨,代理销售副产品服务费 20 元/吨。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对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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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格减去 A 值即为榆林化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历史期营业收支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及副产品等。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营业收入与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营业收入合计681038.59591442.98660099.76392882.24

1聚乙烯收入303845.00228712.00285826.00163721.00

1.1产量(万吨)34.1230.4034.7320.16

1.2销量(万吨)34.0630.5634.2520.84

1.3单位价格(元/吨)8921.697484.038345.287856.09

2聚丙烯收入224494.00191091.00207678.00119902.00

2.1产量(万吨)32.9230.1034.0119.85

2.2销量(万吨)32.9430.3333.3320.22

2.3单位价格(元/吨)6815.756300.406230.965929.87

3乙二醇收入63536.3873953.0074113.0048056.00

3.1产量(万吨)20.1323.9022.3813.94

3.1销量(万吨)19.4224.8922.2314.22

3.3单位价格(元/吨)3271.222971.193333.923379.47

4副产品收入89163.2297686.9892482.7661203.24

4.1产量(万吨)7.528.5027.6323.08

4.1销量(万吨)7.448.5027.0823.06

4.3单位价格(元/吨)11982.2011492.593415.172654.09

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运营情况,主要装置三年一大修,2023年为历史期最近一次大修。受大修停工因素影响,2023年主要产品产量较低,导致收入整体下降。2022年至评估基准日,受供给因素影响导致主要产品的单位价格出现波动。

被评估单位乙二醇产能为40万吨/年,评估基准日实际投入生产的产能为

30万吨/年,受工艺技术和催化剂活性问题,实际产能低于设计产能。剩余10

万吨产能已改造用于生产 PGA(聚乙醇酸)原材料,评估基准日 PGA 产线尚

1-1-25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未商业化投产。

被评估单位副产品主要为烯烃、乙二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主要包含混合碳 4、碳 5,MTO 级甲醇等。

*营业收支预测

A.营业收入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及副产品等。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单位生产部门预计的大修计划和修理天数,根据主要产品历史期日产量确定预测期产量,按照产销平衡的原则,参考历史期价格水平对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结果见下表:

预测期各业务收入预测

单位:万元序2025年2030年及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号8-12月永续年

营业收入合计264761.18581675.93670449.35588323.11673747.31647183.16

1聚乙烯收入111552.11234806.62271025.19231675.87271025.19257908.75

1.1产量(万吨)14.2930.0034.6329.6034.6332.95

1.2销量(万吨)14.2930.0034.6329.6034.6332.95

1.3单位价格(元/吨)7826.897826.897826.897826.897826.897826.89

2聚丙烯收入86465.40181127.06204824.38178712.03204824.38196120.26

2.1产量(万吨)14.3230.0033.9229.6033.9232.48

2.2销量(万吨)14.3230.0033.9229.6033.9232.48

2.3单位价格(元/吨)6037.576037.576037.576037.576037.576037.57

3乙二醇收入27407.1378663.7385358.5278328.9985358.5283015.34

3.1产量(万吨)8.1923.5025.5023.4025.5024.80

3.1销量(万吨)8.1923.5025.5023.4025.5024.80

3.3单位价格(元/吨)3347.393347.393347.393347.393347.393347.39

4副产品收入39336.5387078.52109241.2699606.22112539.23110138.80

4.1产量(万吨)11.2230.3335.5232.6235.5234.56

4.1销量(万吨)11.2230.3335.5232.6235.5234.56

4.3单位价格(元/吨)3505.932871.043075.073053.113167.903187.07

B.营业成本预测

1-1-25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原料煤、辅助材料、燃料、外

购水电、库存结转差、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摊销、其他。

对于原料煤以及燃料煤,被评估单位通过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公司签订煤炭购销中长期合同,按照协议价格取得。本次评估结合主要产品单吨消耗,按照主要产品每年产量确定耗煤量。按照协议价和年耗煤量确定预测期原料煤和燃料煤成本。

辅助材料主要为化工三剂,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辅助材料占收入比重对预测期辅助材料成本进行预测;

库存结转差异主要为历史期销量与产量间差异的成本结转,预测期按照产销平衡原则进行预测,不考虑库存结转差异对成本的影响;

对于修理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结合历史修理支出和大修计划进行预测;

对于 PGA 产线,考虑到其尚未投运,不考虑其对应的修理费支出。

对于人工成本结合被评估单位现有生产产线及产能利用情况的用人计划以

及工资水平进行预测。对于 PGA 产线,考虑到其尚未投运,不在成本中对其人工成本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

对于其他杂项费用,本次评估在保持目前合理水平的基础上按照收入占比进行预测。营业成本预测结果见下表:

预测期未来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2025年8-2030年及永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2月续年

主营业务成本

224731.28513912.45544839.28508539.09542611.85532751.39

合计

原料煤67874.39153994.69173455.99152334.87173455.99166415.61

辅助材料13600.9530858.0834757.8130525.4834757.8133347.03

燃料22907.6151973.2158541.4051413.0258541.4056165.27

外购水电33862.9565825.9473818.2765167.5773860.4170948.75

人工成本22396.2154288.4154831.2955379.6155933.4056492.74

1-1-26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8-2030年及永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2月续年

修理费16648.0048700.0039000.0049200.0039500.0042566.67

折旧38470.3294006.5094501.2394892.8195320.3195747.81

摊销2594.854958.805206.09212.57462.57712.57

其他6376.009306.8110727.199413.1710779.9610354.93

C.其他业务收支预测被评估单位历史期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燃料气及废料收入废料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关本次评估根据历史期燃料气及废料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进行预测。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产品销售运费,预测期通过自提方式进行销售,不考虑产品销售运费带来的其他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预测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被评估单位销售商品或服务使用的增值税率为6%、9%、13%。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

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5%、

3%、2%。

税金及附加涉及的其他项主要为印花税、环境保护税、水利建设基金等。

基于收入及成本水平,结合自身税率对税金及附加进行预测。

*期间费用的预测

A.销售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的销售费用均分别为1166.85万元、815.49万元、946.93万元、704.72万元,主要为装卸费、销售代理费、仓储保管费等。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0.1%、0.1%、0.2%。

对于销售代理费,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化工产业买断销售费用 A 值的批复》(国家能源化工函〔2024〕615号)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代理销售副产品服务

1-1-26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费20元/吨。本次评估按照副产品销量,结合销售代理费收费标准进行预测;

对于装卸费和仓储保管费,按照历史期收入占比进行预测。销售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永续年

销售费用合计385.00953.191109.011000.811111.161075.62

装卸费93.46205.42236.59207.76237.75228.42

销售代理费211.70572.26670.28615.56670.28652.04

仓储保管费79.84175.50202.13177.50203.12195.15

B.管理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管理费用分别为15797.43万元、11795.16万元、16354.78万元、

10514.31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外委服务费、物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修理费等。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2.0%、2.5%、2.7%。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为管理人员工资,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工资水平并根据被评估单位管理层预计的薪酬规划预测;折旧及摊销费用以评估基准日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其他费用现有水平合理的基础上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进行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永续年

管理费用合计8900.2618565.4918687.2018810.1318934.2919059.69

职工薪酬1770.315848.005906.485965.546025.206085.45

固定资产折旧1728.334147.994147.994147.994147.994147.99

摊销1123.092246.182246.182246.182246.182246.18

外委服务费41.5250.5151.0151.5252.0452.56

物业费367.00235.33237.69240.06242.46244.89

办公费92.96187.13189.00190.89192.80194.73

1-1-26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永续年

业务招待费12.3314.1414.2814.4314.5714.72

会议费26.8135.4035.7636.1236.4836.84

差旅费69.66168.85170.54172.25173.97175.71

其他3101.454619.964666.164712.824759.954807.55

修理费566.801012.001022.121032.341042.661053.09

C.研发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7月研发费用分别为24672.25万元、16982.77万

元、28845.87万元、8774.86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其他,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2.8%、4.3%、2.2%。

预测期被评估单位已有产线涉及的研发费用仅为日常委外服务或其他支出,预计研发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研发费用预测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研发费用合计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

其他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

D.财务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财务费用分别为35538.43万元、18042.75万元、12598.78万元、7897.53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3.0%、1.9%、2.0%。

利息支出为银行借款。对于银行借款,本次评估结合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预计的付息债务规模结合综合利率水平进行预测;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

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财务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财务费用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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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财务费用

7190.3515506.2513823.9811293.988213.986013.984913.98

合计

利息支出7190.3515506.2513823.9811293.988213.986013.984913.98

*企业所得税

被评估单位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率为15%。预测期,被评估单位将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本次评估结合历史留存的未来可弥补亏损金额的抵扣情况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进行预测。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预测

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的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预测结果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相关资产在经营期内维持正常摊销,按照企业摊销政策估算未来各年度的摊销额。预测结果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评估对象主要有未来经营期内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主要为企业未来年度更新的固定资产,由此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维持扩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对于固定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在预测期按照被评估单位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资产更新计划对更新进行预测。

1-1-26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预测期各类资产的更新情况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本报告通过历史年度营运资金和收入的变动关系水平测算预测期各期的营运资金。

C.资本性支出估算

资本性支出主要为预测期技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支出,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现金流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未来市场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

未来股权价值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一、营业收入266149.12585007.03673780.45591654.21677078.41650514.25650514.25

减:营业成本224731.28513912.45544839.28508539.09542611.85532751.39532751.39

1-1-260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税金及附加5536.3812062.4215178.1913540.5815213.2214974.5614539.33

销售费用385.00953.191109.011000.811111.161075.621075.62

管理费用8900.2618565.4918687.2018810.1318934.2919059.6919059.69

研发费用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

财务费用7190.3515506.2513823.9811293.988213.986013.984913.98

二、营业利润19105.8523707.2479842.7838169.6290693.9176339.0277874.25

三、利润总额19105.8523707.2479842.7838169.6290693.9176339.0277874.25

四、净利润19105.8523707.2469551.3532443.9277089.5664887.9066192.84

加:折旧摊销43916.59105359.47106101.49101499.55102177.05102854.55102854.55

折旧40198.6598154.4998649.2299040.8099468.3099895.8099895.80

摊销3717.947204.987452.272458.752708.752958.752958.75

加:扣税后利息6111.8013180.3111750.389599.886981.885111.884176.88

减:追加资本25122.072685.528000.7914716.178554.2612672.79102111.27

营运资金增加额15103.87-11726.45-3264.773020.31-3141.60976.93-

资产更新10018.2014411.9811265.5611695.8611695.8611695.86102111.27

加:其他现金流入

2591.351304.911021.731060.461060.461060.465412.76(流出为“-”)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46603.52140866.41180424.17129887.65178754.70161242.0076525.76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

1-1-26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资本结构主要受企业的债权和股权所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处于成熟期。本次评估选取行业资本结构作为评估基础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

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申万行业中基础化工-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可比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行业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公司治理、盈利

能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

1-1-26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0.30%。

* 债权期望报酬率 rd 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行业资本结构,根据一年期贷款加权利率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权益比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

债务比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

贷款加权利率0.02190.02190.02200.02200.02200.02200.0220

国债利率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

可比公司收益率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

适用税率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

历史β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

调整β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

无杠杆β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

权益β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

特性风险系数0.02%0.02%0.02%0.02%0.02%0.02%0.02%

权益成本10.17%10.17%10.17%10.17%10.17%10.17%10.17%

债务成本(税后)2.98%2.98%2.98%2.98%2.98%2.98%2.98%

WACC 9.10% 9.10% 9.10% 9.10% 9.10% 9.10% 9.10%

折现率9.10%9.10%9.10%9.10%9.10%9.10%9.10%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209442.46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企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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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货币资金96044.12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预付设备工程款项540.12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在建工程中新建项目前期费及 PGA 项目相关账面值 189217.55 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93809.73万元。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新建项目相关的使用权资产

1694.64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

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 PGA 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土地账面值101879.08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01740.98万元。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新建及 PGA 项目相关其他非流动资产3627.87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应付账款中设备工程款

8954.29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付款中工程质保金相关金额11799.22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新建及 PGA 项目相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3.62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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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递延收益款项账面值为

5557.97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

账面值确定评估值为5557.97万元。

C= 370162.38 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 1209442.46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370162.38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1579604.84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816598.82 万元,得到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评估值:

E=B-D= 763006.02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专项清产核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52号),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组账面值653628.74万元,评估值179042.35万元,评估减值474586.38万元,公司根据评估结论调整了账面值。

(二)新疆化工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疆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774353.00万元,评估值775611.84万元,评估增值1258.84万元,增值率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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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对存货,在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库存数量的基础上,以实际库存量乘以实际成本或可变现价格得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879964467.89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A.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1879964467.89元,为存放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等银行的存款。

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

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1879964467.89元。

综上,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1879964467.89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81426.93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货款,主要欠款单位为关联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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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

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0.00%,1-2年(含2年)的为5%,2-3年(含3年)的为10%,3-4年(含4年)的为4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281426.93元。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156850160.46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预付材料款、服务费及购电款等。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未发现异常情况,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

经核实,预付账款账、表、单金额相符,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其中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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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及遴选账面价值63000.0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服务,评估值为0元;国能创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已入库,评估值为0元。其余预付账款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156729526.84元。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账面价值2325000.00元,核算内容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应收利息。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了解了利息计算方式,并对利息金额进行了核实,对利息的回收情况进行了判断,认为应收利息可全部收回,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收利息评估值为2325000.00元。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88722.65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核算内容为员工报销款、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及其他款项。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0.00%,1-2年(含2年)的为5%,2-3年(含3年)的为10%,3-4年(含4年)的为4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其他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为0.00元,以其他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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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为688722.65元。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403622562.83元,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已计提跌价准备39365060.40元,账面净额

364257502.43元。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构成、成本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查验存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收集存货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询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存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如下:

A.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余额为266171626.09元,已计提跌价准备39312534.15元,账面净额226859091.94元,主要为生产所需的准东混煤、燃油及各类轴承等材料。经现场调查了解,企业对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在上述基础上对账面值进行分析,本次评估对其抽查了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226859091.94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B.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76297211.81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聚乙烯产品、聚丙烯产品、工业硫磺、硫酸铵等,均为正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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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产成品评估值为94616518.70元,评估增值18319306.89元,增值率

24.01%。产成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产成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C.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在产品账面值 59733240.23 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为碳四\混合碳四\Q/DQSHM 011-2010 产品、丙烯产出入库、MTO 级甲醇入库、乙烯产出入库、分离

碳四产出入库、聚乙烯聚丙烯在制品,在产品账面值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停留在各工序中的原材料价值,经了解企业产品工艺流程较短,其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该资产的现行价值,故在产品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评估值为59733240.23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D.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为1420484.70元,已计提跌价准备52526.25元,账面净额1367958.45元,主要为碱性锌锰干电池、槽钢、大扫把竹、金属桶、垃圾袋(冻结)、毛毡、塑料布、橡胶手套、乳胶手套、纯棉抹布、防滑垫、聚

丙烯酰胺、喷灯、纯棉碎布、活接垫、纯棉擦机布、塑料喷壶、自控温电伴热

带、变频器模块、继电器、照相机闪光灯、聚四氟棒、三通快速中间接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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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头、棉门帘、O 形密封圈、三通接头、直通接头、大扫帚、小油壶、扫把、

石棉布、网络水晶头、袖珍折叠式验电器、快速接头、单丝头、小垃圾袋、棕

扫把、树脂小扫把、监测换热器挂片(铜)、非屏蔽双绞线、接触器辅助触点、

不锈钢冰铲、断路器、伸缩式验电器、密胺筷子、接触器、吸油棉、强力磁铁、

防烫手套、比重计、平板拖把、试漏喷壶、采样桶、防爆圆头 F 扳手、塑料烧

杯、烤盘车、网线连接器、指示灯、开关防溅盒、大拖布、电极膜、工具架、

PVC 板、高压截止阀、洗衣液、卡套直通中间接头、钢丝编织胶管总成、金属

软管、推雪板、周转箱、压力开关、膨胀节、超级金属修补剂等在库周转材料。

经现场调查了解,企业对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在上述基础上对账面值进行分析,本次评估对其抽查了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1367958.45元。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4463360.18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留抵金额及预缴企业所得税。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相关缴费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了解了评估基准日企业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和借款情况。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4463360.18元。

(2)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为企业申报的全部房屋建(构)筑物资产,共有房屋建筑物230项、构筑物4511项,管道及沟槽53项,主要来源于自建。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情况如下: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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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账面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429067.24350881.1971904.98278976.20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47224.47199882.7137083.57162799.14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78184.50147969.8734107.60113862.27

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3658.263028.60713.812314.79

通过账面值清查,本次企业申报评估的房屋建(构)筑物、管道及沟槽类资产账面原值系原始建造成本和购置成本之和。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A.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比较、分析从而确定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a、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b、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本次委估房产由于在公开市场中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故无法使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一定的折现

率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各收益期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其适用条件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期间取得一定收益;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

险能用货币来衡量。本次委估房产没有产生稳定的收益且无法预测,故本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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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C.成本法是指按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

需的全部重置成本,并扣减其已经发生的各项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委估房产可按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计算重置成本,故本次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

算重置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由于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重置全价均为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合

理利润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

+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对于有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即评估人员根据预决算工程量,参照现行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25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5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版)等,按照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所处区域的土建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有收集到相关决算资料,因此本次采用决算调整法。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费率标准和行政

收费政策性文件,确定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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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期及其他费用表前期及其他费用合计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取费参考依据含税不含税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1建设单位管理费1.33%1.30%(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2监管费0.17%0.16%(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3监理费0.61%0.58%(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4工程造价咨询费0.24%0.24%(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5技术服务费0.06%0.06%(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6临时设施费0.50%0.49%(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7前期工作费0.05%0.05%(含税)定额专项论证评价及验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80.11%0.11%收费(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9勘查设计费1.46%1.44%(含税)定额工程费用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10工程保险费0.30%0.29%(含税)定额

小计4.83%4.72%

c.资金成本的确定

该工程全部建成需要的合理建设期约为3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07月21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 为 3.0%,5 年期以上 LPR 为 3.5%,根据本次建设工期为 3 年,采用插值法确定贷款利率为3.25%,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3年期贷款利率=3.0%+(3.5%-3.0%)÷(5-1)=3.25%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

工期×贷款利率×1/2另外,对于火电板块的资金成本确定主要参考《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24年水平)》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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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参照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考依据》,结合建筑物使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类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3)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及增减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值为3508811869.61元,已计提减值准备719049823.75元,账面价值2789762045.86元,评估值为

2769963400.00元,评估减值19798645.86元,减值率0.71%。

*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A.房屋建筑物: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原值减值,主要是建成后改造费用相对较多;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增值主要是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

B.构筑物和管道沟槽:企业自建的构筑物资产原值和净值减值,主要是建成后增加改造费用较多,经济寿命年限小于会计折旧年限。

(3)设备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12655150098.05元,账面净值为6904390665.6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729100270.16元,账面价值4175290395.44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

表:

1-1-26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设备类资产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账面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设备类合计1265515.01690439.07272910.03417529.04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247566.14684966.39269587.43415378.96

固定资产-车辆3685.111340.82462.45878.37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4263.764131.862860.151271.71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查询到价格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原地续用机器设备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国产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

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

a.购置价国产标准设备购置价格的选取主要通过查阅《2025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和网上寻价、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咨询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以及企业近期同类设备购置价格等综合判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

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对于非标专用设备,根据企业提供的预、决算资料,依据中国石化建〔2025〕21号以及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等,采用概算调整法确定其评估基准日安装工程造价。

b.运杂费参照中国石化建〔2025〕21号关于印发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计取,具体运杂费率如下表所示:

1-1-26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运杂费费率表运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序号建设项目所在地区

(%)(%)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

142.43

江、安徽、北京、天津、上海

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

24.642.87

庆、福建、广东、黑龙江

甘肃、宁夏、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青

35.383.2

海、云南

4新疆、西藏63.64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购置价含运费的,不单独再计算运费。

c.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率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同时考虑设备安装的难易程度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设备安装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确定。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对于非标专用设备,依据经核实的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中工作量为基础,主要参考中国石化建〔2025〕21号关于印发2025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以及当地建材市场价格及定额

人工费调整文件等,调整计算确定安装工程造价。

安装调试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d.基础费

由于新疆化工决算中,基础费包含在相应的房屋建(构)筑物中计算。因此,本次设备评估不再重复计算。

e.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

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参考工程概算或结算资料,依据工业产品价格指数、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支出情况

1-1-262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分析确定。

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设备购置价×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率

f.前期及其他费用参照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通知中的2018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中国石化建〔2025〕21号通知中2025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取。具体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如下表所示:

注:取费基数已折成为设备投资额。设备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及装置性材料费。

前期及其他费用费率表序取费标准标准取费项目取费依据

号基础(含税)(不含税)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建设单位管理费1.33%1.30%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2监管费0.17%0.16%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3监理费0.61%0.58%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4工程造价咨询费0.24%0.23%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5技术服务费0.06%0.06%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6临时设施费0.50%0.46%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7前期工作费0.05%0.05%

资额设定额专项论证评价及验收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80.11%0.10%

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9勘查设计费1.46%1.38%

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0数字化交付费0.18%0.17%

资额设定额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10.150%0.14%

施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

12工程保险费0.30%0.28%根据可研报告估算

资额设备材料及设施检验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30.12%0.11%

检测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4设备材料监造检验费0.04%0.04%

资额设定额

1-1-262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取费标准标准取费项目取费依据

号基础(含税)(不含税)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50.05%0.05%

处理费资额设定额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6联合试运转费0.93%0.85%

资额设定额

其他专项费用/生产准设备投2025石油化工工程建

170.50%0.46%

备费资额设定额

合计6.80%6.42%

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含税费率

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不含税费率

g.资金成本

考虑到所参评的机器设备是企业筹建至投产系列设备之一,其生产能力受企业整体建设(房屋、建筑物、其他设备等)运行制约,所以将其购置到运行的周期比照企业整体工程建设周期按3年确认为合理工期,其采用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0日公布的1~5年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通过插值计算后确定资金成本为3.25%,资金成本按均匀投入计取。

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5年期

3.00%3.13%3.25%3.38%3.50%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

h.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装置性材料费及领用工程材料器

具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1-1-262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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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地续用进口机器设备评估

由于项目建设较早,所用进口设备无法获得准确报价。近十年,国产相关设备无论是技术水平及加工制造能力及品质均已达到国外设备的技术水平。经向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公司、中国化学天宸工程研究院等总设计单位进行访谈,目前,国内煤制烯烃装置的各阶段的工艺路线、及技术方案,完全立足国内技术。国产煤制化工各装置、分装置、核心设备及系统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工作稳定性、可靠性不仅超过进口设备早期的水平,同时与国外目前的最新技术水平相当。国内后续建造的相关装置均采用国内设备,被评估单位后续二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也完全采用国产化设备。因此,相关进口设备价格,根据替代原则,采用国内技术相应水平的产品价格进行替代。按国产设备进行评估C.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D.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运输车辆评估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企业,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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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车辆购置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对购置时间较长,现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置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为评估车辆购置价参考价格。

b.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计税价格×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增值税率)×10%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新能源汽车享受购置税的总体减免政策,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车辆,不计算车辆购置税。

c.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

B.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1-1-26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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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车辆成新率

*电子设备评估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另:部分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电子设备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评估增减值原因的分析

*评估结果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账面价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265515.01417529.041149558.46402817.23-9.16-3.52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247566.14415378.961136963.50399857.67-8.87-3.74

固定资产-车辆3685.11878.372949.091078.64-19.9722.80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4263.761271.719645.881880.92-32.3747.90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车辆评估明细表。

1-1-262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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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关于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首先,因国家整体工业技术进步造成相关生产设备更替周期缩短,新设备的不断推出导致旧设备落后淘汰,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第二,由于近几年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出口导向受阻,工业品市场总体上供过于求,导致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造成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下降,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第三,由于人工上涨,导致设备重置全价中的安装费用上涨。形成设备评估原值的增值因素。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有一定幅度的减值;

关于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首先,因机器设备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增值,第二,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对评估净值造成影响,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机器设备评估净值有小幅度的减值。

关于车辆评估原值减值。首先,是因新车型不断推出,旧款车辆需求减少导致价格下降。委估车辆购置时间较早,改进型号已多次更替,导致车辆评估原值一定幅度减值。

关于车辆评估净值增值。首先,由于车辆经济寿命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因此,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增值。第二,车辆评估原值减值对净值造成影响,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减值。总之,尽管车辆原值减值,但综合其它增值因素,车辆评估净值仍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关于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首先,电子设备因购置年期较早,电子技术快速进步更新替代周期缩短,导致购置较早的电子设备技术落后加速更新淘汰,造成电子设备原值减值。第二,本次评估的电子设备中,有大量报废设备,采用二手市场价格为评估原值,造成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综合以上减值因素综合影响,电子设备评估原值有大幅度的减值。

关于电子设备净值大幅度增值。首先,会计折旧年限大于电子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大多的电子设备账面净值为零,导致评估净值大幅度增值。第二,由于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影响,形成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减值的因素。综合以上增减值因素,电子设备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1-1-262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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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建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余额为405235254.41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34019195.27元,账面净额271216059.14元。主要包括新疆分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不含借款费用、新疆分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借

款费用、神华新疆煤炭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在建工程(不含利息费用)、

A710500001 新疆化工 30 万吨/年 PGA 项目、10023409 污水生化装置增加高效

沉淀池及污水降温措施改造项目、C710500020 污水生化装置 VOCs 处理项目、

C710500016 空分装置后备系统优化改造项目等 38 项。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资料,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进行了现场勘察。确认待评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基本上是按计划进行的,实物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要求。

对于合理工期较长在建工程项目,有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时。

还需要扣除各项贬值;

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如果资金成本已在在建工程相关科目中核算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207234271.44元,评估减值63981787.70元,减值率23.59%。减值的主要原因是新疆分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是工程尾款,预转固后计入的应付供应商款项;三栋倒班公寓楼修缮项目与房屋序号134合并作价,在建项目评估值为0元。

(5)工程物资

本次委估的工程物资账面值为564398.16元。工程物资为液动执行机构、除粉尘设备、硅酸根分析仪、减速机、同心异径管、添加剂、连杆、出口阀组、

进口阀组、调节阀、阻燃计算机电缆、自动覆膜机、调节阀等设备零部件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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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用材料。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物资评估申报明细表,对部分工程物资核对了合同、领料单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工程物资进行了现场勘查。因评估基准日至勘查日期间大多已领用,评估人员主要核对了领料单和部分仓库中的库存。由于工程物资多为近期购买,周转较快,账面单价接近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故以账面单价乘以数量确定评估值。

工程物资评估值564398.16元。

(6)固定资产清理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车辆、UPS 电源设备和各类检测

仪器等报废资产。依据固定资产清理评估申报表,该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6560384.56元。

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企业设备资产的构成特点,指导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并以此作为评估的基础。针对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中不同的设备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清查核实方法进行现场勘察。做到不重不漏,并对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认真观察和记录。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评估申报表,要求做到“表”、“实”相符。被评估单位的固定资产清理中核算的资产已取得变价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的账面值为变价收入减去资产账面价值的余额,故固定资产清理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0.00元。

(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企业申报的3.00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714223.30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261491303.27元,账面净值为209965824.08元。原始入账价值均为企业历史取得成本。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结合待估宗地的区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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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

A、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市场比较法:待估宗地位于乌鲁木齐市,该区域近几年来地产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b.成本逼近法:近年来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有较多类似征地案例,且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成本费用有较准确的依据,因此适宜选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象虽位于乌鲁木齐市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但该地基准地价仅对外公告了基准地价表,评估人员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走访和调研也未能获取当地基准地价对应的修正体系,不具备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条件,故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b.收益还原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无可供参考的土地出租案例用于估算潜

在租金;同时,地上建筑物目前为企业自用,虽然该类房屋有一定的通用性,待估宗地所处区域的土地基本以自用为主,极少有出租的情况,通过房地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有一定难度,故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c.假设开发法:待估宗地同一供需圈近期类似用地的房地产以企业购地后

自建自用为主,房屋租赁或买卖案例较少,未形成稳定公开的房屋租赁与买卖交易市场,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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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使用权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B.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加上客观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及增减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209965824.08元,评估值为427697200.00元,评估增值217731376.00元,增值率103.70%。

*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主要增值原因是:账面价值为企业以

前年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随着近年来该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

价值的上升,从而导致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8)无形资产-其他

1)评估范围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109673085.26元,其中发明专利权31项,实用新型41项,非专利技术和特许权14项,外购软件33项。

2)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内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非专利技术、特许权、外购软件等

主要为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购买,评估人员核查无形资产的合同、付款凭证及发票等资料,均正常使用,本次评估依据物价指数对原始入账价值进行了调整,再结合剩余使用年限确定评估价值。

发明专利权31项、实用新型41项,证载权利人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被评估单位曾用名),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的研发、申请等均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是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

1-1-26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述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的评估值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反映。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综上可得,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19023415.89元,增值9350330.63元,增值率8.53%。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按5年进行摊销造成的。

(9)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5025627.73元,为煤化工高温冷凝液显热优化利用、SHMTO 工艺技术优化与升级、交联电缆料基础树脂等聚乙烯新产品开发等研发项目。至评估基准日上述项目仍处于后续开发、测试阶段。开发支出主要为委外合同发生的支出,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开发支出评估值为5025627.73元无增减值变化。

(1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12182645.48 元,核算内容为脱销催化剂、RCO 催化剂、凝结水专用离子交换树脂等化工生产用催化剂及耗材。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12182645.48元。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65219320.06元,核算内容为根据税法企业已经缴纳,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核算需在以后期间转回记入所得税科目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1-1-263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265219320.06元。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1521486.78元,核算内容为预付中国化学工

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洛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工程及设计款项。

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41521486.78元。

(13)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递延收益。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772278123.55元,核算内容为应付供应商的购材料款、工程款、服务费及各类保证金等。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772278123.55元。

*预收款项

预收账款账面价值62782.75元,核算内容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

1-1-263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司的租赁收入。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确定预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均为在未来应支付相应的权益或资产,故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收账款评估值为62782.75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0750694.63元,主要为新疆路基实业有限公司、新疆恒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鸿泰恒业石化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油化品收入。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该合同负债的性质,逐笔落实了具体的债权人、发生时间及期后结算情况,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与明细账核对无误,因此,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10750694.63元。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185883995.82元,核算内容为应付职工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及教育经费。评估人员核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同时查看了相关凭证和账簿。认为计提正确和支付符合规定,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85883995.82元。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32263320.68元,核算内容为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项税费。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32263320.68元。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账面价值8829008.31元,核算内容为应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资料,核实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了解了利息计算方式,并对利息金额进行了核实,

1-1-263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利息评估值为8829008.31元。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03968288.43元,核算内容为押金、保证金、代收代付款项及政府补助等,主要涉及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往来款项。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经核实账、表、单相符,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03968288.43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720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720000000.00元。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1397590.30元,核算内容为收取的租赁款、油化品款等。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397590.30元。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价值720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长期借款。评估人员查阅了长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相关资料,核实了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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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评估值为720000000.00元。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6848100.00元,主要为甘泉堡经开区保障性住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乌鲁木齐工信局 LDPE 有机废气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资金支持等政府补助。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账证,查阅了相关文件,确定其真实性、正确性。款项为政府拨款补助资金,无需偿还,按照应缴纳的所得税作为评估值;乌鲁木齐工信局 LDPE 有机废气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尚未完工,补贴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2081215.00元。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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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政策

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5)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

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目前情况及明确的规划安排,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及行业权威机构对未来产业链价格及其走势判

断与实际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9)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

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整体上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10)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11)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每年自由现金流均全部分配。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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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A.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B.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C.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A.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 = ?? + C (2)

式中:

1-1-26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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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B.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式中: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6)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7)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行业的债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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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We:被评估单位行业的权益比率;

??

????=(9)(??+??)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10)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1)??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2)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3)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被评估单位行业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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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3)未来收益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装置包括:180 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 万吨/年 MTO装置、60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12万吨/年烯烃转化装置、27万吨/年低密度聚

乙烯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新疆化工的销售模式为主产品买断、副产品代理的原则,统一由化工公司所属销售公司对新疆化工的主副产品进行销售,采用的销售方式全部为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拍销售;营销渠道、定价方式和调价机制为集团内部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管理。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化工产业买断销售费用 A 值的批复》(国家能源化工函〔2024〕615 号)化工公司销售

分公司买断新疆化工聚乙烯、聚丙烯等产品 A 值 1050 元/吨,代理销售副产品服务费 20 元/吨。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对外销售价格减去 A 值即为新疆化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历史期营业收支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副产品等。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营业收入与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营业收入合计510830.82482819.49491909.06288931.17

1聚乙烯收入224522.92193322.02214495.92127404.17

1.1产量(万吨)26.1428.1827.8716.81

1.2销量(万吨)26.1428.2427.8216.90

1.3单位价格(元/吨)8587.866846.767711.177538.59

2聚丙烯收入255602.62256874.09246064.81143228.59

2.1产量(万吨)39.2244.4044.02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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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

2.2销量(万吨)40.4044.6843.4225.87

2.3单位价格(元/吨)6327.005748.775667.235536.78

3副产品收入30705.2832623.3831348.3418298.41

3.1产量(万吨)8.389.0212.306.43

3.2销量(万吨)8.3911.2412.386.29

3.3单位价格(元/吨)3661.372901.962531.582907.61

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运营情况,主要装置三年一大修,2022年为历史期最近一次大修。受大修停工因素影响,2022年主要产品产量较低,导致收入整体下降。2022年至评估基准日,受供给因素影响导致主要产品的单位价格出现波动。

*营业收支预测

A.营业收入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及副产品等。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单位生产部门预计的大修计划和修理天数,根据主要产品历史期日产量确定预测期产量,按照产销平衡的原则,参考历史期价格水平对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结果见下表:

预测期各业务收入预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2025年2030年及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号8-12月永续

营业收入合计148147.06498118.03484086.54456023.55498118.03479740.28

1聚乙烯收入63579.93213860.27207836.03195787.57213860.27205827.96

1.1产量(万吨)8.4328.5127.7126.1128.5127.44

1.2销量(万吨)8.4328.5127.7126.1128.5127.44

1.3单位价格(元/吨)7538.597500.007500.007500.007500.007500.00

2聚丙烯收入73742.82249015.75242001.22227972.16249015.75239663.04

2.1产量(万吨)13.3245.0343.7641.2245.0343.34

2.2销量(万吨)13.3245.0343.7641.2245.0343.34

2.3单位价格(元/吨)5536.785530.005530.005530.005530.005530.00

3副产品收入10824.3135242.0134249.2832263.8235242.0134249.28

3.1产量(万吨)3.7212.5912.2311.5212.5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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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2025年2030年及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号8-12月永续

3.2销量(万吨)3.7212.5912.2311.5212.5912.23

3.3单位价格(元/吨)2907.612800.002800.002800.002800.002800.00

B.营业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原料煤、辅助材料、燃料、外

购水电、库存结转差、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摊销、其他。

对于原料煤以及燃料煤,被评估单位通过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按照协议价格取得。本次评估结合主要产品单吨消耗,按照主要产品每年产量确定耗煤量。按照协议价和年耗煤量确定预测期原料煤和燃料煤成本。

辅助材料主要为化工三剂,随着化工三剂的国产化,化工三剂的成本呈下降趋势。本次评估2024年期辅助材料占收入比重对预测期辅助材料成本进行预测;

对于外购水,结合历史期外购水成本占收入比重进行预测;

对于外购电,根据企业自身发电能力与生产所需耗电量的差额确定外购电量,结合历史期的单价确定外购电成本;

对于修理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结合历史修理支出和大修计划进行预测;

对于人工成本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用人计划以及工资水平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

对于其他杂项费用,本次评估在保持目前合理水平的基础上按照收入占比进行预测。营业成本预测结果见下表:

预测期未来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2025年2030年及永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续年

营业成本150254.56404041.81397953.78392895.68403904.14399872.65

原料煤31614.02109050.38105978.5499834.85109050.38104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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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30年及永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续年

辅助材料6138.0520752.4620167.8818998.7320752.4619973.03

其他材料1000.0010765.3810462.139855.6310765.3810361.05

燃料煤6208.1633230.8032294.7230422.5633230.8031982.69

外购水960.403247.073155.602972.673247.073125.11

外购电12341.7031022.2529454.7526319.7531022.2529454.75固定资产

30063.8573406.9175235.2475235.2475235.2475235.24

折旧

摊销费2407.405601.182034.352034.352034.352034.35

人工成本19453.4352831.0053359.3253892.9154431.8454976.16

安全费700.001538.001494.681408.031538.001481.26

修理费32000.0037824.3140242.3149242.3137824.3142436.31

其他7367.5524772.0624074.2622678.6524772.0623858.12

C.其他业务收支预测被评估单位历史期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废料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关本次评估根据历史期废料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进行预测。

*税金及附加预测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被评估单位销售商品或服务使用的增值税率为9%、13%。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

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

3%、2%。

税金及附加涉及的其他项主要为印花税、环境保护税、水利建设基金等。

被评估单位销售的戊烯属于消费税的计征范围,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平均单位税额,结合预测期戊烯销售量进行预测。基于收入及成本水平,结合自身税率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进行预测。对于土地税、房产税、车船税参考历史期水平进行预测。对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按照收入比重进行预测。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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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的预测

A.销售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的销售费用均分别为427.19万元、477.88万元、1021.31万元、165.75万元,主要为销售代理费、仓储保管费、折旧、其他等。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0.1%、0.2%、0.1%。

对于销售代理费,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化工产业买断销售费用 A 值的批复》(国家能源化工函〔2024〕615号)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代理销售副产品服务费20元/吨。本次评估按照副产品销量,结合销售代理费收费标准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费用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对于人工成本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用人

计划以及工资水平进行预测;对于其他杂项费用,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水平进行预测。销售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永续期

销售费用合计255.25523.79522.52461.97523.97522.70

销售代理费132.08232.13230.79170.19232.13230.79

折旧115.73277.75277.75277.75277.75277.75

人工2.445.925.986.046.106.16

其他5.008.008.008.008.008.00

B.管理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管理费用分别为17608.51万元、21747.38万元、39208.69万元、

14387.65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节能环保支出、折旧、水电费、技术服务费、摊销、车辆费、差旅费、租赁物业费、保险费、材料费、办公费、其他等。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4.5%、8.0%、5.0%。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为管理人员工资,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工资水平并根据被评估单位管理层预计的薪酬规划预测;节能环保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1-1-264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本次评估根据历史期节能环保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进行预测。折旧及摊销费用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基础,结合企业执行的折旧摊销政策确定预测期折旧及摊销金额;对于其他杂项费用,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水平结合管理层规划进行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

单位: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永续期

管理费用合计11506.3426451.1626028.5626219.6727066.2327152.55

职工薪酬5506.6914000.0014140.0014281.4014424.2114568.46

节能环保支出1834.732157.282096.511974.972157.282077.69

折旧755.751845.191890.971890.971890.971890.97

水电费197.01990.321000.221010.221020.321030.53

技术服务费-2850.002850.003000.003500.003500.00

摊销426.21892.97324.33324.33324.33324.33

车辆费230.70385.75389.61393.50397.44401.41

差旅费158.05389.44393.34397.27401.25405.26

租赁物业费-127.22128.49129.77131.07132.38

保险费100.00103.00103.00103.00103.00103.00

材料费30.0050.0050.5051.0151.5252.03

办公费67.21160.00161.60163.22164.85166.50

其他2200.002500.002500.002500.002500.002500.00

C.研发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研发费用分别为15372.68万元、20092.38万元、9019.29万元、5186.22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其他,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4.1%、

1.8%、1.8%。

对于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考历史期工资水平并根据被评估单位管理层预计的薪酬规划预测;对于其他费用,本次评估在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研发支出规模的要求进行预测。研发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研发费用预测

1-1-26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2025年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永续期

研发费用合计7952.8114977.4614555.5613711.7614977.4614424.87

职工薪酬4368.049464.099558.739654.329750.869848.37

其他3584.775513.374996.824057.445226.594576.50

D.财务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7月财务费用分别为15661.46万元、12558.79万元、9134.40万元、3929.19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2.6%、1.9%、1.4%。

利息支出为银行借款。对于银行借款,本次评估结合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预计的还款计划和付息债务规模结合综合利率水平进行预测;鉴于企业的货币

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财务费用预测结果见现金流测算表。

*企业所得税

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预测期假设被评估单位能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预测期税率为15%。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预测

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的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预测结果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被评估单位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相关资产在经营期内维持正常摊销,按照企业摊销政策估算未来各年度的摊销额。预测结果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1-1-26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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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评估中,评估对象主要有未来经营期内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主要为企业未来年度更新的固定资产,由此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年只需满足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摊销,按照更新等于折旧的方式对更新进行预测。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本报告通过历史年度营运资金和收入的变动关系水平测算预测期各期的营运资金。

C.资本性支出估算

资本性支出主要为预测期技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支出,详见现金流预测表。

*现金流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揭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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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未来市场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

未来股权价值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一、营业收入158535.94481357.90485185.28436915.43481357.90480829.16480829.16

减:营业成本150753.36403098.98398374.21392254.59403381.74400293.08400293.08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50753.36403098.98398374.21392254.59403381.74400293.08400293.08

税金及附加5120.0516134.8316011.8214744.1216131.9415924.4915925.17

销售费用255.25523.79522.52461.97523.97522.70522.70

管理费用11549.7826373.8626039.0926143.1526999.4627163.0827163.08

研发费用8254.3914440.7414555.5613107.4614440.7414424.8714424.87

财务费用2465.003500.00-----

二、营业利润(19861.88)17285.7029682.08(9795.87)19880.0522500.9422500.26

三、利润总额(19861.88)17285.7029682.08(9795.87)19880.0522500.9422500.26

四、净利润(19861.88)17285.7025994.83(9795.87)18622.8819256.1019263.26

加:折旧摊销33768.9482024.0080193.6080193.6080193.6080193.6080193.60

折旧30935.3375529.8577834.9377834.9377834.9377834.9377834.93

摊销2833.616494.152358.682358.682358.682358.682358.68

加:扣税后利息2095.252975.00-----

减:追加资本2485.7336589.181229.343646.44(655.03)1431.4580193.60

营运资金增加额2238.07(1546.73)(177.57)2239.52(2061.95)24.53-

资产更新247.661406.921406.921406.921406.921406.9280193.60

加:其他现金流入

0.653305.61-----(流出为“-”)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13517.2369001.13104959.0966751.2999471.5298018.2619263.26

4)折现率的确定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1-1-26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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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1.7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9.3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37%-1.70%=7.67%。

*资本结构的确定

资本结构主要受企业的债权和股权所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处于成熟期。本次评估选取行业资本结构作为评估基础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

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申万行业中基础化工-化学制品-其他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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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可比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行业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公司治理、盈利

能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0.02%。

* 债权期望报酬率 rd 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行业资本结构,根据一年期贷款利率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

2025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8-12月

权益比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0.8519

债务比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0.1481

贷款加权利率0.04110.048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国债利率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0.0170

可比公司收益率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0.0937

适用税率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

历史β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1.1607

调整β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1.1060

无杠杆β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0.9597

权益β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1.1016

特性风险系数0.00020.00020.00020.00020.00020.00020.0002

权益成本0.10170.10170.10170.10170.10170.10170.1017

债务成本(税后)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0.0298

WACC 9.10% 9.10% 9.10% 9.10% 9.10% 9.10% 9.10%

折现率9.10%9.10%9.10%9.10%9.10%9.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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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521327.47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企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货币资金159434.83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232.5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预缴所得税

1445.69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在建工程中新建及停建项目

464.00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

值为464.00万元。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资产减值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6521.93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应付账款中设备工程款

3890.25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预收款项中租金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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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利息、工程质保金等4235.03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递延收益款项账面值为

684.81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本次评估确认该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评估

值为208.12。

C=179995.14 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521327.4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79995.14 万元,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701322.61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44000.00 万元,得到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评估值:

E=B-D =557322.61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调账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未曾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以及调账情况。

2)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等。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

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无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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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4)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的类型及其估计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无账面未记录的资产。

5)资产清查限制

截至资产清查日,未发现有限制资产清查的情形。

6)权属资料限制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权属资料限制。

四、平庄煤业

(一)锡林河煤化工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锡林河煤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666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锡林河煤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价值为158101.82万元,评估值为715643.04万元,增值率352.65%。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91444.81万元,评估价值为1548986.03万元,增值额为557541.22万元,增

值率56.2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33342.99万元,评估价值为833342.99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8101.8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715643.04万元,增值额为557541.22万元,增值率为352.65%。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112650.84113159.31508.4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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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非流动资产878793.971435826.72557032.7563.3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814.882814.8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73550.53296075.2922524.768.23

在建工程33059.2621187.32-11871.94-35.91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02808.821049188.75546379.93108.67

其中:土地使用权266219.21267903.351684.140.63

其他非流动资产66560.4866560.48--

资产总计991444.811548986.03557541.2256.24

流动负债480635.16480635.16--

非流动负债352707.83352707.83--

负债总计833342.99833342.99--

净资产158101.82715643.04557541.22352.65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66577.98

应收账款37464.31

预付账款1086.75

其他应收款6554.94

存货966.86

流动资产合计112650.84

2)评估方法

*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9668633.74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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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存货账面价值9668633.74元。

A.原材料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原材料主要为气动泵总成\1904\机械式单斗挖掘机\WK-35\国产、斗齿\K1450.01.01\机械式单斗挖掘机\WK-10\国产、

喷油器\4903472\装载机\LW800K\进口、右手柄\803697674\平地机\GR5505\国产等。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2618678.44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账面净值2618678.44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评估人员确认评估单价方法如下:采用市场法,因为被评估单位原材料周转较快,大部分为企业近期购进,评估人员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发票进行了抽查。对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原材料,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予以确认。

经上述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2618678.44元,无增减值变化。

B.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账面余额7049955.30元,核算内容为完工但尚未发货的原煤。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未计提跌价准备,产成品账面价值7049955.30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对于产成品,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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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近期不含税的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平均售价。

典型案例:表3-9-5产成品序号1

存货名称:褐煤

账面单价:82.54元/吨

账面价值:7049955.30元

账面实存数量:85409.00吨

评估人员对该产成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249.26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被评估单位2024年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正常销售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金额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利润表378982.01

2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利润表4257.11

3销售费用率3=(2)/(1)*100%1.12%

4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利润表62823.09

5税金及附加率5=(4)/(1)×100%16.58%

6利润总额取自2024年利润表164426.61

7利润率7=(6)/(1)*100%43.39%

8所得税取自2024年利润表25479.73

9所得税率9=(8)/(6)*100%15.50%

10适当净利率9=(7)×(1-(9))*0.518.33%

11费率11=1-(3)-(5)-(7)*(9)-(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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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费率

=85409.00×249.26×57.00%

=12134756.98(元)

产成品评估值为12134756.98元,增值额5084678.56元,增值率72.12%。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14753312.30元,增值额为5084678.56元,增值率为52.59%。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66577.9866577.98--

应收账款37464.3137464.31--

预付账款1086.751086.75--

其他应收款6554.946554.94--

存货966.861475.33508.4752.59

流动资产合计112650.84113159.31508.470.45

流动资产评估值1131593066.29元,评估增值5084678.56元,增值率

0.45%。评估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205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1家参股子公司。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92351193.28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8148806.72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计提减序投资持股是否核算投资账面被投资单位名称值准备

号日期比例%控股方法成本余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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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计提减序投资持股是否核算投资账面被投资单位名称值准备

号日期比例%控股方法成本余额金额乌拉盖管理区锡林

12009-0849.00否成本法22050.0022050.0019235.12

河化肥有限公司

2)评估方法

由于被投资企业处于停用状态多年,且无法开展相关业务,无法满足整体评估的条件,故已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价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金额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河化肥有

122050.0019235.122814.88-

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22050.0019235.122814.88-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9235.12---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2814.88-2814.88-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28148806.72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动。

本次资产评估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242135505.00元,核算内容为1家参股子公司。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00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242135505.00元。

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持股是否核算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号比例%控股方法

1-1-26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是否核算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号比例%控股方法东乌珠穆沁旗蒙霍

12009-1215.77否成本法24166.2824213.55

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2)评估方法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值为公允价值,故本次已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其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计提减值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准备金额东乌珠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

124213.55-24213.55-

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24213.55-24213.55-

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额24213.55-24213.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242135505.00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动。

本次资产评估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的影响。

(4)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井巷工程。

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房屋建筑物27567.8419051.411375.77

构筑物64998.1755594.921992.55

井巷工程171850.42134173.54-

合计264416.43208819.8733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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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除井巷工程-首采区矿坑外,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含税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综合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参照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前期及其他费用

序号费用名称计费方法费率%参考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费率 1.69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费率1.2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费×费率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费率0.08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费率0.06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费率2.5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费率0.02发改价格【201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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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费用名称计费方法费率%参考依据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费×费率 0.20 NB/T51064-2016

9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费率 0.30 NB/T51064-2016

10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费率 0.00 NB/T51064-2016

11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费率 0.32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费率0.08

监[2005]22号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建安费×费率 0.01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费×费率 0.13 NB/T51064-2016

合计6.946.94%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加被评估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点数进行估算,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利率×合理建设

工期/2

d.可抵扣增值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房屋建构筑物在计算其重置成本时可扣减建安综合造价和前期及其他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含税造价/1.09×9%+建安工程含税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率-不可抵扣费率)/1.06×6%。

B.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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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矿山采选企业,其还要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对于市场法,介绍如下:

市场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评估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该方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中的替代原理,即同一种商品在同一个市场上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市场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V=VB×A×B×D×E×F

式中:

V:待估房地产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不含税市场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正常交易情况/可比实例交易情况

B:交易日期修正=基准日价格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日价格指数

D:区位状况因素修正=待估物业区位状况因素/比较实例区位状况因素

E:实物状况因素修正=待估物业实物状况因素/比较实例实物状况因素

F:权益状况因素修正=待估物业权益状况因素/比较实例物业权益状况因素

*井巷工程

根据露天煤矿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首采区矿坑采用成本法评估。

A.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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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安综合造价根据实物工程量和最新一期的企业土石方中标的合同价确定建安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基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

+地区价差工程定额基价──根据露天煤矿的施工工艺及剥离工程量,套用《煤炭建设露天剥离工程综合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该费用包括人工工资、材料消耗、机械使用费等,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其他取费──根据中煤建协字[2016]46号“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煤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和中煤建协字[2019]37号

《关于重新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关于发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等计价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16]115号)和《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实施补充规定》(中煤建协字[2016]116号),结合矿井建设施工情况计取。

人工、材料、机械价差──依据《关于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15基价)人工单价及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21]125号)、《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表》(2025年2季度)以及参照企业提供的基准日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如下表:

费用名称计费方法费率%参考依据号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费率 1.69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费率1.2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费×费率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费率0.08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费率0.06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费率2.50计价格[200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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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费用名称计费方法费率%参考依据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费率0.02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费×费率 0.20 NB/T51064-2016

9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费率 0.30 NB/T51064-2016

10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费率 0.00 NB/T51064-2016

11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费率 0.32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费率0.08

保监[2005]22号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建安费×费率 0.01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费×费率 0.13 NB/T51064-2016

合计6.94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加被评估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点数进行估算,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利率×合理建设

工期/2

d.可抵扣增值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房屋建构筑物在计算其重置成本时可扣减建安综合造价和前期及其他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含税造价/1.09×9%+建安工程含税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率-不可抵扣费率)/1.06×6%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首采区采坑,其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煤炭资源,与本煤矿所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地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地下工程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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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地下工程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因此,在综合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煤矿设计资料,了解地下工程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以及地质构造等对工程的影响;其次,实地查看了首采区采坑的状况和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根据首采区采坑竣工日期计

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煤矿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计算首采区采坑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首采区采坑的综合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计提减科目评估价值增值率%值准备名称原值净值金额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固定资产-

27567.8419051.411375.7728545.8324056.013.5536.10

房屋建筑物

固定资产-

构筑物及其64998.1755594.921992.5564686.3755602.36-0.483.73他辅助设施

固定资产-

-------管道及沟槽

固定资产-

171850.42134173.54-174317.11134224.171.440.04

井巷工程

合计264416.43208819.873368.32267549.31213882.551.184.10

房屋建筑物类原值评估增值31328817.14元,增值率1.18%;净值评估增值84309974.97元,增值率4.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减值的主要原因:由于房屋建筑物建成年月较早,截止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价格上涨,房屋建筑物建安成本增加,造成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值;构筑物评估原值减值的原因是本次一号煤生产系统建设期限较长,本次评估合理工期考虑相应的资金利息费用,造成构筑物评估原值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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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建(构)筑物所采

用的经济耐用年限长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导致房屋建(构)筑物增值。

*井巷工程-矿坑评估原值增值原因为: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用

的不断上涨形成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为:企业计提露天矿坑工程折旧年限短于评估计算的矿井可服务年限。

(5)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编号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备金额

4-8-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9321.3155279.7573.98

4-8-6固定资产-车辆23314.0612204.436.47

4-8-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2562.58695.25-

设备类合计105197.9668179.4480.45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市场法评估,以类似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A.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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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

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i.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ii.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的运杂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费用支出情况综合确定运杂费率后计算得出。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iii.基础费

独立的设备基础,采用预算调整法,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当地营改增政策文件,按照有关取费文件计算基础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基础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施工的难易程度、概算指标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基础费支出情况综合确定基础费率后计算得出。

非独立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为避免重复计算,在对应的房屋类资产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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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照《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

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v.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通过调查同类项目的平均费用水平并参考《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NBT51064-2016)等有关定额、计费标准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率。各项费用费率、计费基数等计算如下表:

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

费用名称计费方法费率%参考依据号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费率 1.69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费率1.2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费×费率 0.35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费率0.08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费率0.06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费率2.5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费率0.02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费×费率 0.20 NB/T51064-2016

9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费率 0.30 NB/T51064-2016

10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费率 - NB/T51064-2016

1-1-26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

费用名称计费方法费率%参考依据号

11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费率 0.32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费率0.08

保监[2005]22号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建安费×费率 0.01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费×费率 0.13 NB/T51064-2016

合计6.94

vi.资金成本

根据设备所在项目正常的建设期和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2

vii.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和安装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9%)、前期及其他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6%):

b.车辆

对于非工程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对于工程机械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合理安装调试和运杂费来确

1-1-267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c.电子设备

对于须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部分设备为矿山配套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设备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

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1-1-26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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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车辆,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或废品价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值的确认。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计提减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值准备原值净值金额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固定资产-

79321.3155279.7573.9880212.7963217.291.1214.51

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

23314.0612204.436.4723417.2817839.100.4446.25

车辆

固定资产-

2562.58695.25-2193.451136.35-14.463.44

电子设备

设备类合计105197.9668179.4480.45105823.5282192.740.5920.70

设备类资产原值评估增值6255605.45元,增值率0.59%;净值评估增值

140937563.55元,增值率20.70%。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

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其一部分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其二待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其三考虑合理的前期及资金利息费用,故结合前三者变化趋势增减相抵后整体微增。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采用的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车辆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其一部分非工程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其二购置

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其三工程车辆矿卡购置价评估基准日微增,故结合前三者变化趋势增减相抵后整体微增。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

1-1-267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采用的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采用的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6)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30758.87

工程物资2300.39

减:减值准备-

合计33059.26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未完工项目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由于相关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待摊基建支出

对于待摊基建支出,经核实是在建项目所必需的,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

1-1-267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评估值,对于主体已经预转固项目待摊基建支出并入主体评估。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

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须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对于工程物资,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予以确认。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30758.8718886.93-11871.94-38.60

工程物资2300.392300.39--

减:减值准备---

合计33059.2621187.32-11871.94-35.91

在建工程评估减值118719411.52元,减值率35.91%。减值原因主要为其一土建工程一号煤生产系统对应的待摊基建支出并入主体预转固的资产评估考虑。

(7)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13宗土地使用权,

3项为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均位于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总面积为

30625737.63平方米,10宗地已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均为出让用地。

2)评估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待估宗

1-1-267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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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期有同类型土地的交易实例,故适合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待估宗地周边没有土地租赁案例,土地的租金水平较难确定,不适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由于待估宗地为非待开发土地或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因此不适宜采用剩余法(假设开发法)评估;由于评估基准日距基准地价基准日已超过三年,故不适宜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由于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或者无基准地价覆盖地区的土地评估,本次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期有同类型土地的交易实例,相对于市场法,成本逼近法无法准确体现市场及政策因素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因此未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估价根据各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对于宗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委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调整得出委估土地的评估地价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

V=VB×A×B×C×D

式中:V:委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委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委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委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委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13项土地使用权资产,总面积为30625737.66平方米,账面价值为2662192125.81元,评

1-1-267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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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为2679033500.86元,增值额16841375.05元,增值率0.63%。

增值原因主要为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日期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地价有一定涨幅,导致评估增值。

(8)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是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

矿采矿权(以下简称“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

2)评估方法

评估对象为生产矿山,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2018年已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并在自然资源部备案,之后每年编制有资源储量年度检测报告,储量管理规范;有历史财务资料和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评估认为该采矿权的地质研究程度较高,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n

□ = ? (C I ? CO ) 1 t * (1+ i tt =1 )

式中:P —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 =12,3,…,n);

n—计算年限。

1-1-267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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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净现金流量现值

累计为7047773300.00元,则评估结论为7047773300.00元,井工开采部分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735943126.16元,矿业权评估值合计为

7783716426.16元。

评估增值原因:

采矿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是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确定的出让收益金额作为原始入账成本,评估基准日采矿权账面值为原始入账成本摊销后价值;

而本次采矿权的评估值则是根据评估基准日资源量、生产规模、现有的采选技

术水平和预计的产品市场价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测算得出的净收益现值,因此较账面价值存在较大的增值。

(9)专利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专利共7项实用新型专利。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研发,均已应用于实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无形资产名称和无形资产权利权证编号取得日期证载权利人内容类型状态一种胶带输送机

ZL202420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

回程段胶带自动实用新型2024-04授权

709310.X 任公司

清扫装置一种用于带式输

ZL202421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

送机滚筒的清扫实用新型2024-06授权

415438.1任公司

装置一种具备功能切

ZL202420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

换的牙轮钻机用实用新型2024-01授权

082273.4任公司

加油装置

一种变电站节能 ZL202323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

实用新型2023-11授权

散热结构058120.0任公司

带式输送机回程 ZL202322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

实用新型2023-10授权

带料清扫装置828781.0任公司内蒙古蒙草土壤科技有限责

一种陡坡固定预 ZL202322实用新型2023-08任公司蒙草生态环境(集授权制件353369.8

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

1-1-26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无形资产名称和无形资产权利权证编号取得日期证载权利人内容类型状态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一种防溢流水渗任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

ZL202120

漏的排水管道入实用新型2021-05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976857.2

水口接头内蒙古蒙草矿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方法

专利权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权,经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核实相关专利均为在生产工作中形成,部分专利取得年限较长且未使用于相关生产经营中,故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评估考虑成本法评估。主要考虑专利重置成本,包括申请费、印刷费、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经核实,企业专利申请授权给代理公司,查阅相关代理合同,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用为5000元/件,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用2500元/件,上述费用包含从专利委托代理开始直至专利授权所发生的代理费用,且包含专利授权费用代缴纳的服务费。

综上,本次以成本法对专利权进行评估。

专利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其中:重置成本=申请费+印刷费+其他费用(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保护年限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经评估,专利资产的评估值为1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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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32404120.01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以及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正常在用软件,本次评估通过市场调查类似软件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待估软件目前的使用情况综合确定评估值;*对于

已经停止使用软件,经向企业核实无使用价值的软件,评估值为零;*对于购买的产能指标在矿业权中已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按零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29123503.00元,评估减值703280617.01元,减值率96.02%。评估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对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由于已在矿业权中评估,本次评估为零。

(1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55847612.08元,核算内容为色也勒钦河矿区段右岸防洪工程用地、八期土地费用、第二批土地费用、第一批占用草场补偿。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55847612.08元,无评估增减值。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287621668.2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坏账准备、井巷弃置费用(财务费用和折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1-1-26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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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相乘确定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为287621668.24元,无评估增减值。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80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盖管理区支行-定期存款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80000000.00元,无评估增减值。

(14)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100180.52

应付票据7300.00

应付账款28297.29

合同负债4.33

应付职工薪酬4280.13

应交税费10366.01

其他应付款25907.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4072.65

其他流动负债226.44

流动负债合计480635.16

2)评估方法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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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短期借款账面价值1001805222.2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拉盖管理区支行、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

1年)的借款和应付利息。

评估人员查阅了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短期借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001805222.25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票据

评估基准日应付票据账面价值73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购买材料、商品等开出承兑的银行汇票。

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实了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资料。应付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7300000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282972867.7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付的材料款、工程款、修理费等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采购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282972867.70元,无增减值变化。

*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43307.96元。核算内容为资产处置。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43307.96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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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42801323.5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42801323.55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103660052.02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103660052.02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259077853.52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付的借款及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259077853.52元,无增减值变化。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3040726521.6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行、国家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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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有限公司、废弃采坑治理费、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借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3040726521.60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2264414.32元。核算内容为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重分类、锡林河10公里治理项目。

评估人员查阅了合同资料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2264414.32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短期借款100180.52100180.52--

应付票据7300.007300.00--

应付账款28297.2928297.29--

合同负债4.334.33--

应付职工薪酬4280.134280.13--

应交税费10366.0110366.01--

其他应付款25907.7925907.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4072.65304072.65--

其他流动负债226.44226.44--

流动负债合计480635.16480635.16--

流动负债评估值4806351562.91元,无增减值变化。

(15)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上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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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长期借款182850.00

长期应付款149208.85

预计负债20648.98

非流动负债合计352707.83

2)评估方法

*长期借款

评估基准日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8285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

区分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得的贷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长期借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等,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长期借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82850000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长期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492088469.2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生态损害赔偿。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长期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合同、凭证及附件进行了抽查、核实。长期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1492088469.27元,无增减值变化。

*预计负债

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206489816.59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提弃置费用。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合同和凭证进行了抽查。预计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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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206489816.59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长期借款182850.00182850.00--

长期应付款149208.85149208.85--

预计负债20648.9820648.98--

非流动负债合计352707.83352707.83--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3527078285.86元,无增减值变化。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1-1-26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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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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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采用适当评估方法评估确认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内蒙古锡林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31.96年。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57年7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5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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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于2017年11月完成了项目核准,

2018年11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2020年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同年8月取得

安全设施设计批复,2023年7月18日通过竣工验收,2023年8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建设工程经过多年努力,生产系统已经完备,已经逐步达到了年产1500.00万吨的设计规模。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煤种为低硫、中低灰、高挥发等特点,是火力发电的理想燃料,主要销往内蒙区域及吉辽两省。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

矿井剩余可采储量备用最新核定(年)评估计算年

系数限(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贺斯格乌拉

52726.411.11500.00万吨31.9631.96

南露天煤矿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设计能力1500.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

1500.0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

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500.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1500.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1500.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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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本次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根据矿山历年的“商品煤价格明细表”,近年商品煤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商品煤销售价格

176.20220.76249.42252.00252.53249.24(元/吨,不含税)根据上表计算,五年一期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2.18元/吨。

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的价格指导文件,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要求,2026年电煤中长期出矿价采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其中基准价由原来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高位值调整为按中值确定,本次评估的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受该价格政策变化影响。企业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对价格进行了测算,根据企业测算结果,

2026年较2025年销售价格整体下降约6.24%,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60.8元/吨。

考虑到此文件的切实影响,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测算的影响幅度对前述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2029年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17.69元/吨。则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

7-12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9.00元/吨(取整),2026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231.00元/吨(取整),2027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6.00元/吨(取整),2028年

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2.00元/吨(取整),2029年起维持长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218.00元/吨(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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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原(材)料、出租固定资产、外委单位电费、水

费、餐费,水费。出租固定资产、水费根据企业提供的合同并结合历史情况预测,外委单位电费、餐费为代收代费款项未来年度不进行预测,销售原材料收入为废料及材料收入,为临时性收入,未来年度不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材料、燃料动力、人工成本,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安全费、维简费、修理费、井巷工程基金、塌陷赔偿费、外委费用、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其他费用等。

*材料、燃料动力费

本次结合历史年度的发生水平确定单吨煤的材料、燃料动力费,为9.98元/吨。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00元;

(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

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0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00元;(四)露天矿吨煤

5.00元。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为露天煤矿,矿山安全费用按5.00元/吨计提。

根据“第五十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自2022年之后未提取安全费用。由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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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矿山未来年度的安全费用结余,故本次评估仍然依据上述规定确认安全费用按5.00元/吨计取。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维简费吨煤9.5元/吨(含井巷费用

2.50元)提取。矿山实际每年按7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

7.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50[=7.00×50%]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50元/吨。

*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剥离费

剥离费包括土方剥离、岩石剥离和穿爆费用,评估基准日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钻爆工程由一家外委单位承担,土方和部分岩石剥离工程由两家外委单位承担。未来年度剥离费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剥离费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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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根据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锡林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该矿山环境恢复及土地治理总费用合计为31194.95万元(扣除基本预备费),在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内按产量计提,经计算折合单位原煤计提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为

0.88元/吨。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和水资源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1%、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

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

炭原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00%,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10.00%测算。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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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销售费用主要为仓储保管费、销售服务费、职工薪酬、折旧费。

仓储保管费历史期比较稳定,预测期按照历史期水平预测;销售服务费按照合同预测(含税价1.50元/每吨);对于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的预测,详见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折旧及摊销费、修理费、人工成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办公费、会议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水土保持费等,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水土保持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其中:褐煤按照每吨1.00元(不足1.00吨的按1.00吨计);石油、天然气按照生产量计征,原油每吨20.0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

0.006元。

企业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00元/吨标准缴纳。未来年度水土保持费的预测,系依据历史实际缴纳情况,并沿用1.00元/吨的标准计算确认。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中介服务费、业务

招待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为外部委托服务费。

对于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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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但对于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大额银行手续费等支出,本次参考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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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产能指标支出。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6577.9866577.9850477.9816100.00

应收账款37464.3137464.315007.8032456.51

预付款项1086.751086.75-1086.75

其他应收款6554.946554.947.356547.59

存货966.861475.33-14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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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12650.84113159.3155493.1257666.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180.52100180.52100180.52-

应付票据7300.007300.00-7300.00

应付账款28297.2928297.2916965.4311331.8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4.334.334.33-

应付职工薪酬4280.134280.13-4280.13

应交税费10366.0110366.01-10366.01

其他应付款25907.7925907.7924835.451072.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4072.65304072.65304072.65-

其他流动负债226.44226.44226.44-

流动负债合计480635.16480635.16446284.8234350.33

基准日营运资金23315.85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

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同花顺 iF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次资产评估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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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β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为25%。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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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00%。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2.17%,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至2057年1-7月各期间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12%

权益资本成本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0766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

债务资本成本2.17%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1-1-26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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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为-246343.15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137401.55

1应收账款5007.80产能置换指标

2其他应收款7.35诉讼费

3递延所得税资产28762.17

4固定资产30029.92待报废、闲置资产

5无形资产-矿权73594.31井工开采部分储量出让收益

二非经营性负债383744.70

1应付账款16965.43工程款、设备款

2合同负债4.33资产处置款

内部单位往来款、保证金、

3其他应付款24835.45

借款、代收代付、欠款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171855.23捐赠款、废弃矿坑治理费

负债

5预计负债20648.98弃置费用

6长期应付款149208.85矿权出让款、生态损害赔偿

7其他流动负债226.44税费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246343.15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58477.98万元。

1-1-27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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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评估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为27028.43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312505.59+137401.55-383744.70+58477.98+27028.43

=1151668.85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锡林河化工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

415247.95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锡林河化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36420.90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四、平庄煤业”。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无。

(二)平西白音华煤业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平西白音华煤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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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平西白音华煤业股东全部权益账

面价值为为366527.51万元,评估值为395505.15万元,增值率为7.91%。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75444.53万元,评估价值为604422.17万元,增值额为28977.64万元,增值率5.04%;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08917.02万元,评估价值为208917.02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66527.5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95505.15万元,增值额为28977.64万元,增值率为7.91%。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73258.4374728.031469.602.01

非流动资产502186.10529694.1427508.045.4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30245.61187695.0957449.4844.11

在建工程10294.8010348.1153.310.52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50039.82321026.94-29012.88-8.29

其中:土地使用权224403.02271925.9447522.922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605.8710624.00-981.87-8.46

资产总计575444.53604422.1728977.645.04

流动负债103825.06103825.06--

非流动负债105091.96105091.96--

负债总计208917.02208917.02--

净资产366527.51395505.1528977.647.91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

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

1-1-27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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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44844.31

应收账款13393.20

应收款项融资1700.00

预付账款1948.17

其他应收款6297.91

存货3982.17

其他流动资产1092.67

流动资产合计73258.43

2)评估方法

*存货

评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40129950.78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发出商品。评估基准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08268.60元,存货账面价值39821682.18元。

A.原材料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原材料主要为车用柴油/0#/GB19147。

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1353879.6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8268.60元,账面净额1045611.06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评估人员确认评估单价方法如下:采用市场法,因为被评估单位原材料周转较快,大部分为企业近期购进,评估人员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发票进行了抽查。对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原材料,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行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予以确认。

1-1-27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经核实,被评估单位账面上的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存货已经不在账,故存货跌价准备评估值为0。

经上述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1353879.66元,增值额为308268.60元,增值率为29.48%。

B.发出商品

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账面余额38776071.12元,核算内容为尚未发货/已经发货的原煤。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发出商品账面价值

38776071.12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发出商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发出商品进行了盘点,并对发出商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发出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发出商品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数量×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发出商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50.00%。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销售单价。

典型案例:表3-9-7发出商品序号1

存货名称:褐煤

账面单价:123.16元/吨

账面价值:38776071.12元

账面实存数量:314854.8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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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对该发出商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246.78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被评估单位2024年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正常销售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金额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利润表314634.51

2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利润表1855.70

3销售费用率3=(2)/(1)*100%0.59%

4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利润表47391.77

5税金及附加率5=(4)/(1)×100%15.06%

6利润总额取自2024年利润表86056.33

7利润率7=(6)/(1)*100%27.35%

8所得税取自2024年利润表14161.15

9所得税率9=(8)/(6)×100%16.46%

10适当净利率10=(7)×(1-(9))*0.511.43%

11费率11=100%-3-5-7×9-1068.42%

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数量×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单价×费率

=314854.80×246.78×68.42%

=53163855.16(元)

发出商品评估值为53163855.16元,增值额14387784.04元,增值率

37.10%。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54517734.82元,增值额为14696052.64元,增值率为36.90%。增值原因为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44844.31448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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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应收账款13393.2013393.20--

应收款项融资1700.001700.00--

预付账款1948.171948.17--

其他应收款6297.916297.91--

存货3982.175451.771469.6136.90

其他流动资产1092.671092.67--

流动资产合计73258.4374728.031469.612.01

流动资产评估值747280310.53元,评估增值14696052.64元,增值率

2.01%。评估增值原因为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36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1家参股子公司。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00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36000000.00元。

评估基准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计提减持股比例是否账面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成本值准备

%控股价值金额内蒙古坤德物流

12010-0310.00否3600.0036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2)评估方法

对非控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于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净资产价值×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计提减持股是否账面增值率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值准备评估价值

比例%控股价值%金额

1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2010-0310.00否3600.00-5428.1450.78

1-1-27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计提减持股是否账面增值率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值准备评估价值

比例%控股价值%金额有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3600.00-5428.1450.78

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准备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额3600.00-5428.1450.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54281377.87元,增值18281377.87元,增值率50.78%,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账面仅是投资成本,未包括被投资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积累。

评估结论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

价、亦没有考虑流动性对其他权益工具价值的影响。

(3)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32720.6723095.39

构筑物125739.1188733.50

合计158459.78111828.90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含税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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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综合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

单方造价指标估算法或生产者物价指数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B.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按分类分为露天矿区及选矿厂两种类型,建设工程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露天矿区前期及其他费用序计费计费含增值税进项目名称依据号基础标准项税费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2.5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3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费 0.35% 6.00%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10%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07%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6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3%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费 0.20% 6.00% NB/T51064-2016

9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 6.00% NB/T51064-2016

10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 6.00% NB/T51064-2016

11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4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保监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8%6.00%

[2005]22号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建安费 0.01% 6.00%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费 0.15% NB/T51064-2016

合计8.09%

1-1-27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选矿厂前期及其他费用序计费计费含增值税进项目名称依据号基础标准项税费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1.63%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2.0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费 0.35% 6.00%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45%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38%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3.3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18%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费 0.20% 6.00% NB/T51064-2016

9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 6.00% NB/T51064-2016

10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 6.00% NB/T51064-2016

11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65%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16%6.00%

保监[2005]22号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建安费 0.09% 6.00%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费 0.19% NB/T51064-2016

合计9.88%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加被评估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点数进行估算,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利率×合理建设

工期/2

D.可抵扣增值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房屋建构筑物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可扣减建安综合造价和前期及其他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含税造价/1.09×9%+建安工程含税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率-建设单位管理费率)/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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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查、房屋建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情况、房屋维护状况等综合确定。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与煤炭生产密切相关的房屋建(构)筑物,当矿井剩余生产服务年限短于尚可使用年限时,按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32720.6723095.3935145.8628054.367.4121.47

构筑物125739.1188733.50138536.43113458.7510.1827.86

合计158459.78111828.90173682.28141513.119.6126.54

房屋建筑物类原值评估增值152225011.97元,增值率9.61%;净值评估增值296842080.45元,增值率26.5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产建成年月较早,截止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价格上涨,房屋建筑物建安成本增加,造成评估增值。

*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评估所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长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导致净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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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编号科目名称原值净值金额

4-8-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5706.1517698.21-

4-8-6固定资产-车辆12322.08645.45-

4-8-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854.2473.06-

设备类合计88882.4718416.72-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市场法评估,以类似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其余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A.重置成本

根据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的特点、性质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本次评估各类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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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i.设备购置价

对于主要工艺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ii.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的运杂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费用支出情况综合确定运杂费率后计算得出。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iii.基础费

独立的设备基础,采用预算调整法,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当地营改增政策文件,按照有关取费文件计算基础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基础费参考费率,同时考虑施工的难易程度、概算指标和被评估单位以往有关基础费支出情况综合确定基础费率后计算得出。

非独立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为避免重复计算,在对应的房屋类资产中评估。

iv.安装工程费

对于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工程费参考同类设备的安装工程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参《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NB/T51063-2016)等相关定额文件及当地近期造价信息采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安装工程费;或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的概算指

标并结合设备安装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费率。安装工程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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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公式如下: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对于设备购置价中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不需安装的设备,不计取安装工程费。

对于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和单独列示的独立基础,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中评估,安装工程费中不重复计算。

v.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

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通过调查同类项目的平均费用水平并参考《煤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NBT51064-2016)等有关定额、计费标准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率。各项费用费率、计费基数等计算如下表:

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表序含增值税进项目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依据号项税费率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费 2.50000% NB/T51064-2016

2工程监理费建安费1.30000%6.00%发改价格[2007]670号

3 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 建安费 0.35000% 6.00% NB/T51064-2016

4可行性研究费建安费0.10000%6.00%计投资[1999]1283号

5环境影响评价费建安费0.07000%6.00%计价格[2002]125号

6勘察设计费建安费2.60000%6.00%计价格[2002]10号

7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费0.03000%6.00%发改价格【2011】534号

8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安费 0.20000% 6.00% NB/T51064-2016

9 工程保险费 建安费 0.30000% 6.00% NB/T51064-2016

10 矿井井位确定费 建安费 - 6.00% NB/T51064-2016

11 联合试运转费 建安费 0.40000% NB/T51064-2016

NB/T51064-2016/水利部

12水土保持评价费建安费0.08000%6.00%

保监[2005]22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3 建安费 0.01000% 6.00% NB/T51064-2016

14 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 建安费 0.15000% NB/T51064-2016

合计8.09000%

vi.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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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设备所在项目正常的建设期和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2

vii.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和安装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9%)、前期及其他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6%):

b.车辆

对于非工程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

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对于工程机械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合理安装调试和运杂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c.电子设备

对于须安装的电子设备参照机器设备类资产方式评估,其余不须安装的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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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部分设备为矿山配套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密切相关,尚可使用年限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和设备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的孰低值确定。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及现场勘查结果来综合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对于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其中对无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最后,将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两者当中的孰低者,与观察法成新率进行平均,形成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无规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有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

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调整系数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车辆,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或废品价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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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计提评估价值增值率%减值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金额

固定资产-机器

75706.1517698.21-78773.6137522.584.05112.01

设备

固定资产-车辆12322.08645.45-11584.248570.66-5.991227.86

固定资产-电子

854.2473.06-442.8488.75-48.1621.47

设备

设备类合计88882.4718416.72-90800.6946181.992.16150.76

设备类资产原值评估增值19182139.29元,增值率2.16%;净值评估增值

277652731.81元,增值率150.76%。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

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其一部分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降低,其二待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其三考虑合理的前期及资金利息费用,故结合前三者变化趋势增减相抵后整体微增。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车辆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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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土建工程。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10294.80

合计10294.80

2)评估方法

对于纯费用类在建项目无物质实体,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是必需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否则按零值处理。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并计算资金成本。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10294.8010348.1153.300.52

合计10294.8010348.1153.300.52

在建工程评估增值533031.73元,增值率0.5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是在建工程考虑了合理的资金成本。

(6)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申报的13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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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西乌旗,均已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5宗划拨用地,8宗出让用地)。出让地的证载权利人均为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划拨地的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乌旗白音华露天煤矿、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

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总面积为27960072.72平方米。

2)评估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待估宗地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生活区商业用地及生活区住宅用地、矿区出让用地

生活区商业用地及生活区住宅用地共计4宗,均为出让用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评估人员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采用基准地价法,选择上述方法的理由如下:

A.由于当地没有成熟的土地的租赁市场,难以准确测算待估宗地的土地客观收益,不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

B.该区域有基准地价覆盖,基准地价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反映土地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的整体变化趋势,因此宜采用基准地价法。

C.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地区的土地评估,近期在同一供需圈内无住宅及商业用地交易案例,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D. 剩余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评估,待估宗地不属于待开发土地,因此不宜采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E.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或者无基准地价覆

盖地区的土地评估。本次土地评估有基准地价覆盖,相对于基准地价法,成本逼近法无法准确体现市场及政策因素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因此不采用成本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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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法对这部分土地进行评估。

*原白音华矿区办公区及采矿等五宗划拨用地

原白音华矿区办公区及采矿等五宗划拨用地,均为划拨用地,证载用途为办公或者采矿用地。评估人员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采用成本逼近法,选择上述方法的理由如下:

A.由于当地没有成熟的土地的租赁市场,难以准确测算待估宗地的土地客观收益,不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

B.该区域无基准地价覆盖,因此不宜采用基准地价法。

C.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地区的土地评估,近期在同一供需圈内无划拨用地成交案例,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D.剩余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评估,待估宗地不属于待开发土地,因此不宜采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E.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的地区的土地评估,当地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等成本资料可调查取得或可通过合理估算确定,因此可采用成本逼近法。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申报评估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2244030214.22元,评估值为2719259406.90元,增值额为475229192.68元,增值率21.18%,增值原因主要为:一是土地中划拨用地,账面价值为0,评估产生增值;二是四宗出让用地企业已经折旧摊销完毕,账面价值为0,评估产生增值;三是土地价格有所上涨,从而引起土地使用权整体评估增值。

(7)矿业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矿业权核算内容为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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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矿权183012.89124854.29

矿业权合计183012.89124854.29

2)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内矿业权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单独进行评估。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结论。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76号评估对象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及范围评估范围内的保有资源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论48088.06万元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矿业权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

124854.2948088.06-76766.23-61.48

天煤矿采矿权

矿业权合计124854.2948088.06-76766.23-61.48

评估减值原因:

矿业权的账面价值体现的是企业已缴纳矿业权价款及出让收益摊销后的余额。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矿业权出让收益是由矿业权管理机关确定使用的特殊概念,现阶段指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的权益价值。本次评估是置于市场条件下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因此,在市场与非市场两种不同条件下评估存在差异,在矿山盈利能力较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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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通常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高于采矿权价款摊销后的余额。

(8)专利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专利共8项,其中一项为发明专利,其余均为实用新型专利。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无形资权利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权证编号取得日期证载权利人号产类型状态

一种安全工程用除尘喷 实用新 ZL2024229 内蒙古平西白音

12024/11/27授权

淋装置 型专利 08819.X 华煤业有限公司

一种露天煤矿开采用新 实用新 ZL2024208 内蒙古平西白音

22025/04/29授权

型降尘装置型专利81900.0华煤业有限公司

实用新 ZL2024200 内蒙古平西白音

3一种阀片式三通分水器2024/01/06授权

型专利30908.6华煤业有限公司

一种露天煤矿爆破降尘 实用新 ZL2023228 内蒙古平西白音

42023/10/23授权

处理装置型专利38540.4华煤业有限公司

露天煤矿平盘积水引流 实用新 ZL2023227 内蒙古平西白音

52023/10/17授权

装置型专利79385.3华煤业有限公司

一种堆积式车库门安全 实用新 ZL2023201 内蒙古平西白音

62023/02/03授权

防护装置型专利06775.1华煤业有限公司基于改进普朗特尔公式

发明专 ZL2021114 内蒙古平西白音

7的内排土场基底承载力2021/11/26授权

利 20689.X 华煤业有限公司确定方法

实用新 ZL2021207 内蒙古平西白音

8一种阀门加热保温袋2021/04/14授权

型专利53466.4华煤业有限公司

2)评估方法

专利权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直接交易案例较少、且相关交易数据和交易条件

等信息获取困难,因此市场法一般不具备操作性。

由于评估范围的专利权系日常生产中形成,不具备外部商业化推广,自身应用较少,无法进行收益量化,因此收益法也不具备操作性。

综上,本次以成本法对专利权进行评估。

专利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其中:重置成本=申请费+印刷费+其他费用(专利登记、印刷、实质审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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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保护年限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专利资产评估值18020.83元,评估增值18020.83元。

(9)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825048.67元。核算内容为外购软件。

2)评估方法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对于正常在用软件,本次评估通过市场调查类似软件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待估软件目前的使用情况综合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10111339.96元,评估增值2286291.29元,增值率

29.22%。评估增值原因是由于本次对软件类的评估系以市场价值确定,账面价值是摊余价值。

(1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28100037.94元,核算内容为项目前期费。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该项项目前期费用为建筑工程发生,本次评估将该项前期费用并入房屋建筑物中统一评估作价。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0.00元,评估减值28100037.94元,减值率

100.00%。评估减值原因系项目前期费并入房屋建筑物中统一作价,长期待摊费

用评估减值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51958605.5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坏账准备、井巷弃置费用(财务费用和折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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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相乘确定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为51958605.57元,无评估增减值。

(12)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20051.25

应付票据5000.00

应付账款35615.05

合同负债11.24

应付职工薪酬3805.33

应交税费8895.43

其他应付款21042.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02.87

其他流动负债1.46

流动负债合计103825.06

2)评估方法

*短期借款

评估基准日短期借款账面价值200512499.99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向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借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核对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短期借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200512499.99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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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评估基准日应付票据账面价值50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购买服务、商品等开出承兑的银行汇票。

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实了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资料。应付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5000000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356150472.8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付的材料款、工程款、修理费等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采购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356150472.80元,无增减值变化。

*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12379.04元。核算内容为煤炭买卖合同的履约义务。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的合同负债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112379.04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38053313.79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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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38053313.79元,无增减值变化。

*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88954306.5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88954306.53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210424333.6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付的借款及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210424333.65元,无增减值变化。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94028672.2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长期应付款采矿权出让金。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协议,核对了金额、期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94028672.23元,无增减值变化。

*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14609.2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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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合同涉及的待抵扣销项税。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协议,核对了金额、期限。其他流动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4609.27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短期借款20051.2520051.25--

应付票据5000.005000.00--

应付账款35615.0535615.05--

合同负债11.2411.24--

应付职工薪酬3805.333805.33--

应交税费8895.438895.43--

其他应付款21042.4321042.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02.879402.87--

其他流动负债1.461.46--

流动负债合计103825.06103825.06--

流动负债评估值1038250587.30元,无增减值变化。

(13)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上述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长期应付款92205.03

预计负债12886.93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0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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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长期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922050255.19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长期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合同、凭证及附件进行了抽查、核实。长期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922050255.19元,无增减值变化。

*预计负债

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128869313.2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提弃置费用。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合同和凭证进行了抽查。预计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128869313.25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长期应付款92205.0392205.03--

预计负债12886.9312886.93--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091.96105091.96--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1050919568.44元,无增减值变化。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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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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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L + rc

其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

1-1-27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正常服务年限约为42.40年。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67年12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白音华露天一号矿采矿权由平庄煤业于2008年取得,2009年完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露天开采,正常年份年生产能力700万吨。2010年开工建设,期间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15年底建成投产,2016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后经过更新改造,经批复,生产能力为1200万吨/年。露天矿商品煤经地面生产系统破碎至

300mm 以下,作为商品煤直接销售西乌旗及外地各企业。

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共划分为两个采区,目前正在开采首采区,矿山现已形成有一个露天采坑,北西向长约 4.59km,北东向最大宽度约 2.79km,采坑地表境界面积约为 11.59km2。坑底已降深至 3-2 煤底板,最低标高为 765m。目前露天采坑已形成 21 个剥离台阶,台阶水平划分,台阶平均高度 13.5m,采掘带宽度 20m,最小工作平盘宽度 40m,土台阶坡度角 50°、65°(岩);共形成 5个采煤台阶,台阶水平划分,台阶高度 13.5m,台阶采掘带宽度 20m,最小工作平盘宽度 50m,坡面角 65°。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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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

矿井剩余可采储量备用最新核定(年)评估计算年

系数限(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白音华一号

58509.951.151200.00万吨42.4042.40

露天煤矿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设计能力1200.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

1200.0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完全可以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

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1200.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1200.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原煤全部对外销售考虑,销售量为

1200.00万吨/年。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2029年评估用煤炭售价,2025年8-12月及2026年的售价按2025年1-7月的平均价格确定,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根据矿山历年的“商品煤价格明细表”,近年商品煤的销售价格如下:

年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商品煤销售价格

181.68263.38284.61261.81262.13246.78(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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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计算,五年一期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0.31元/吨。

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的价格指导文件,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要求,2026年电煤中长期出矿价采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其中基准价由原来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高位值调整为按中值确定,本次评估的白音华煤矿受该价格政策变化影响。

企业根据该文件价格机制对价格进行了测算,根据企业测算结果,2026年较

2025年销售价格整体下降约13.51%,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38.2元/吨。白音华公

司2026年因从首采区转向至二采区,期间开采2煤煤层较多,3煤煤层较少,

2煤煤质低于3煤煤质,导致2026年热值下降,2027年转向之后,开采3煤煤

层恢复正常,煤炭综合热值也随之恢复,经计算若发热量与目前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整体下降7.93%,预计综合单价含税253.6元/吨。考虑到此文件的切实影响,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测算的影响幅度对前述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

2029年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30.46元/吨。

综上,本次评估长期稳定按五年一期价格选取,2025年8-12月参考2025年1-7月价格选取,2026年参考矿山企业预测选取,2027年、2028年、2029年平滑过渡至长期稳定价格。则本次评估确定2025年8-12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7.00元/吨(取整),2026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11.00元/吨(取整),2027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6.00元/吨(取整),2028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8.00元/吨(取整),2029年起维持长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30.00元/吨(取整)。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原(材)料和餐费,销售原材料收入为废料及材料收入,餐费收入为施工单位员工在白音华内部餐厅就餐的收入。均为临时性收入,未来年度不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营业成本的预测。

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2024年产量11999985.27吨,达到核定产能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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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吨。对比2024年及近几年的成本费用水平,并结合矿山实际生产模式,本次评估未来年度生产成本主要依据2024年的费用水平进行选取。个别参数依据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营业成本包括材料、燃料动力、人工成本,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安全费、维简费、修理费、井巷工程基金、塌陷赔偿费、外委费用、其他费用等。

*外购材料费

根据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原煤成本明细表”,2024年生产原煤11999985.27吨,发生材料费为117110526.31元,折合单位材料费9.76元/吨,

故本次评估确定未来年度外购材料费为9.76元/吨。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外购材料费,确定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1.77元/吨。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安全费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安全费用标准为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矿山根据“第五十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企业实际计提的安全费用为5元/吨,故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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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确定安全费用为5.00元/吨,进项税率9%。

*维简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内蒙古自治区维简费吨煤9.5元/吨(含井巷费用

2.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4]56号),内蒙古维简费按照10.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提取。矿山实际每年按7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7.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其中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进项税率9%。

*修理费修理费主要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评估修理费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剥离费

剥离费包括土方剥离、岩石剥离和穿爆费用,评估基准日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钻爆工程由一家外委单位承担,土方和部分岩石剥离工程由两家外委单位承担。未来年度剥离费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剥离费预算数据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为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根据2023年11月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乌旗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总投资17598.28万元(扣除基本预备费),对应可采原煤量17018万吨,储量备用系数1.1,折合单位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1.1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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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和水资源税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对于资源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等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

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煤

炭原矿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0.00%,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10.00%测算。

印花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印花税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销售费用主要为代理销售服务费、运输服务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等。对于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的预测,详见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对于代理销售服务费,2025年开始由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销售。根据被评估单位与平能(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代理销售服务补充协议”(DLXS03-2025-补 1),代理销售服务费为不含税价格1.42元/吨,税率6%,按实际结算煤炭及煤炭副产品数量计算,故本次评估确定销售服务费为1.4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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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往年度销售服务费中包含铁路销售服务费,根据“关于白音华公司铁路联合运输采购方式的汇报”,“白音华公司铁路运输专用线由国铁沈阳局下属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铁盛)出资建设,专门用于白音华公司煤炭外运。专用线建成后,通辽铁盛原有部分设备、人员闲置,作为补偿,煤矿、铁路协商自铁路正式投运起,经专用线运输煤炭按照5元/吨标准向通辽铁盛结算联合运输服务费,年限为7年,缴费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则2027年之后不再收取铁路服务费,由于每年铁路运输的煤量不同,铁路销售服务费亦不同,故2025年8-12月、2026年的铁路销售服务费参照2022年至2024年平均数据选取。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折旧及摊销费、修理费、人工成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办公费、会议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水土保持费。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进行测算。

*人工成本为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其中:褐煤按照每吨1元(不足1吨的按1吨计);石油、天然气按照生产量计征,原油每吨2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6元。

企业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元/吨标准缴纳。故本次评估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00元/吨的标准计算。

*除上述费用外的企业日常办公费、差旅费、中介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

1-1-273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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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为外部委托服务费。

对于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年度研发费用的平均支出预测。

7)财务费用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

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符合“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文件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

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对所得税项目减按15%计缴”。故本次评估预测在收益法评估中2025年8月至2030年所得税率为15%,2031年及以后所得税率为

25%。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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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和产能指标支出。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资本性支出仅考虑在建土建项目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

1-1-27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844.3144844.3130354.3114490.00

应收账款13393.2013393.2013393.20

应收款项融资1700.001700.001700.00

预付款项1948.171948.1763.701884.47

其他应收款6297.916297.915967.20330.72

存货3982.175451.775451.77

其他流动资产1092.671092.671092.67-

流动资产合计73258.4374728.0337477.8737250.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51.2520051.2520051.25-

应付票据5000.005000.005000.00

应付账款35615.0535615.057790.2627824.7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1.2411.2411.24

应付职工薪酬3805.333805.333805.33

应交税费8895.438895.438895.43

其他应付款21042.4321042.436134.4514907.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02.879402.879402.87-

其他流动负债1.461.461.46

流动负债合计103825.06103825.0643378.8360446.22

基准日营运资金-23196.06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3)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

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1-1-273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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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本次资产评估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D E? *β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 E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首先根据沪深 A 股同类上市公司的 Beta 计算出各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然后得出该类无财务杠杆的平均 Beta 为 0.7514。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57.70%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被评估单位2031年前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所得税率为15%,之后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 = ?1 + (1 ? t) * D E? *βU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44%,即市场风险溢

1-1-274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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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00%。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企业实际水平2.25%,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7-12月至2030年2031年至2067年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41%8.14%

权益资本成本12.16%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1199 1.0766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57.70%

债务资本成本2.25%2.25%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

1-1-27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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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为-97993.11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30426.43

1递延所得税资产5195.86

2预付款项63.70

3其他应收款5967.20

4其他流动资产1092.67

5固定资产12678.87已拆除、待报废资产、待处置资产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428.14

二非经营性负债128419.54

1应付账款7790.26

2长期应付款92205.03

3预计负债12886.93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02.87

5其他应付款6134.45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97993.11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

1-1-27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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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30354.31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493790.53+30426.43-128419.54+30354.31

=426151.73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20051.25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406100.48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本次评估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五: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之“四、平庄煤业”。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无。

五、晋神能源

(一)沙坪煤业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沙坪煤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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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7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沙坪煤业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价值为237594.79万元,评估价值为431692.18万元,增值额为

194097.39万元,增值率为81.69%。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79645.52万元,评估价值为473742.90万元,增值额为194097.38万元,增值率为69.4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2050.72万元,评估价值为42050.72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7594.79万元,评估价值为431692.18万元,增值额为

194097.39万元,增值率为81.69%。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64018.8164859.97841.161.31

非流动资产215626.71408882.93193256.2289.6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9002.18217362.4248360.2428.62

在建工程411.11411.11--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9095.85174710.80145614.95500.47

其中:土地使用权3592.844361.80768.9621.40

其他非流动资产17117.5716398.58-718.99-4.20

资产总计279645.52473742.90194097.3869.41

流动负债16853.0916853.09--

非流动负债25197.6425197.64--

负债总计42050.7242050.72--

净资产237594.79431692.18194097.3981.69

(1)流动资产

沙坪煤业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1-1-274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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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26595.9226595.92--

应收账款28669.5628669.56--

预付款项856.28856.28--

其他应收款609.73609.73--

存货4536.925378.08841.1718.54

其他流动资产2750.402750.40--

流动资产合计64018.8164859.97841.171.31

流动资产评估值648599725.55元,评估增值8411674.23元,增值率

1.13%。评估增值原因为对产成品及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1)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45369155.05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评估基准日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价值45369155.05元。

*原材料

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账面余额21722989.63元,核算内容主要为生产相关的原料、备品备件及职工食堂所需材料等,包括法兰盘、焊条、焊接弯头、隔膜泵垫片等。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账面价值21722989.63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购置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由于原材料周转较快,评估范围内原材料均为评估基准日近期购买,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

1-1-274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21722989.63元,无增减值变化。

*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账面余额1850789.73元,核算内容为企业自制原煤、精煤。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未计提跌价准备,产成品账面价值1850789.73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产成品精煤-原煤直销账载数量为2070.97吨,其中含570.97吨煤泥,精煤-原煤直销的实际库存为1500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570.97吨煤泥实际已重新入洗、销售完毕,因以前年度生产报表编制部门变更,导致该数据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即该570.97吨煤泥已无实物对应。本次对无实物对应的煤泥评估为零;对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销售单价。

典型案例:3-9-5产成品评估明细表序号1

产品名称:自制原煤

账面数量:6500.00吨

账面单价:104.93元/吨

账面金额:68204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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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对该产成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167.89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被评估单位2024年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2024年报表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报表90245.06

2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报表8968.39

3税金及附加率3=2/1×100%9.94%

4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报表0.00

5销售费用率5=4/1×100%0.00%

6所得税取自2024年报表5088.87

7所得税率7=6/1×100%5.64%

8净利润取自2024年报表15266.61

9净利润率9=8/1×100%16.92%

10利润扣减率正常销售产品50.00%该产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6500.00×167.89×(1-9.94%-0.00%-5.64%-16.92%×50%)

=828933.49元

产成品评估值为2005906.01元,评估增值155116.28元,增值率8.38%。

增值原因为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发出商品

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账面余额21795375.69元,核算内容为企业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商品煤。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发出商品账面价值21795375.69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发出商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销售价格信息等。对发出商品相应销售合同进行了查看。被评估单位发出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对发出商品,根据评估

1-1-274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具体评估过程同产成品。

发出商品评估值为30051933.65元,评估增值8256557.96元,增值率

37.88%。增值原因为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53780829.29元,评估增值8411674.23元,增值率为18.54%。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及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A.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预决算资料齐全的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1-1-274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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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如下表:

其中归属煤矿资产的前期费费率如下: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2.50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30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0%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100%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70%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2.60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27%建筑安装工程费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1.970%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0%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10%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070%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9.58%

归属洗煤厂资产的前期费费率如下: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0.53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70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0%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280%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210%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3.00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85%建筑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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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0.780%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100%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60%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240%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7.84%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煤矿的合理建设工期为3年,洗煤厂的合理工期为1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d.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同时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39号),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评估值的确定

1-1-275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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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61885.8356653.7363741.0352108.821855.19-4544.923.00-8.02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3663.1512377.3721521.8612788.39-2141.29411.02-9.053.32

合计85548.9869031.1185262.8964897.21-286.09-4133.90-0.33-5.99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原值评估减值2860917.74元,减值率0.33%;净值评估减值41338955.56元,减值率5.99%。

评估原值及净值减值原因: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资产处于待报废及已拆除状态,本次评估对待报废及已拆除资产评估值为零,导致整体资产评估减值。

(3)井巷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列入井巷资产评估范围的是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的井巷工程,包括井筒(含主斜井、副平硐、回风立井、进风斜井)、巷道及硐室(含主要运输巷及回风巷、地下给排水系统巷道及硐室、供电系统巷道及硐室等)。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井巷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于井巷工程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对于大型的、价值高的、重要的井巷工程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

1-1-27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基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

+地区价差

其中:

工程定额基价──根据井巷工程提升方式、提升深度、巷道掘进断面、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和支护厚度,套用《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除税基价)》,该费用包括人工工资、材料消耗、机械使用费等,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其他取费──根据中煤建协字[2016]46号“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煤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和中煤建协字[2019]37号

《关于重新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关于发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等计价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16]115号)和《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实施补充规定》(中煤建协字[2016]116号),结合矿井建设施工情况计取。

人工、材料、机械价差──依据《关于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15基价)人工单价及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21]125号)、《忻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表》(2025年2季度)以及参照企业提供的基准日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对于一般井巷工程、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井巷工程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环境

评价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等。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前期及其他费用=工程造价×费率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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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为基准并考虑被评估单位贷款利率浮

动点数确定贷款利率,以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沙坪煤矿的合理建设工期为3.00年,取相应的贷款利率为3.25%,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依附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能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开采方法密切相关。按矿井巷道性质和作用不同,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范围的煤炭储量决定。

因此,在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

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第三根据各类巷道投产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可采储量及生产能力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井巷工程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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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井巷

18684.547117.4857296.8248237.9838612.2841120.50206.65577.74

工程

增减值原因:评估原值及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部分井巷工程企业费用化处理,未在固定资产中列示,本次按照实物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评估增值。

(4)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a.购置价

对于大型关键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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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如果设备基础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工程费中考虑。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2.5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3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10%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7%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2.6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3%建筑安装工程费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1.97%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1%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07%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9.58%

e.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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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利率×1/2

f.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安装调试费)/1.09×9%+前期及其他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于运输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其重置成本。运输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价/1.13+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对于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

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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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c.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

对于报废设备,按照可回收价格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213378.8691527.87146307.87102244.63-67070.9910716.75-31.4311.71

车辆881.43381.21757.93486.35-123.50105.14-14.0127.58

其他设备5826.62944.513462.841496.26-2363.78551.75-40.5758.42

合计220086.9192853.59150528.64104227.23-69558.2711373.64-31.612.25

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

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待报废机器设备较多,本次按照可回收金额对待报废设备进行评估,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折旧后净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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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

(5)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经核实,评估范围内设备安装工程合理工期均在半年内,由于相关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设备安装工程411.11411.11--

减:减值准备----

合计411.11411.11--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4111138.93元,无增减值变化。

(6)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计19宗,原始入账价值为42867924.57元,账面价值合计为35928388.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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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经市场调查,近年来委估宗地周边存在较多同类型的土地市场交易案例,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

收益法:因待估宗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其潜在收益包含在企业经营利润中,而企业经营的收入、成本及利润的核算比较复杂,不易单独确定土地产生的利润,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假设开发法:所在区域内无拟建项目类似用途建(构)筑物交易案例,无法合理确定房地产总价,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成本法:委估宗地位于成熟的工业区内,成本法无法考虑市场交易因素,无法反映土地真实的市场价值,因此不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委估宗地处于城镇基准地价范围外,因此不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委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调整得出委估土地的评估地价的方法。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如下:

V=VB×A×B×C×D×E

式中:V:委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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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委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委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委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委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委估宗地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43618000.00元,评估增值7689611.33元,增值率

21.40%。增值原因主要为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为划拨土地,该部分

划拨地无账面价值,有评估价值,故导致评估结果增值。

(7)矿业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矿业权为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36087.0025503.01本次资产评估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评估报告结论。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80号评估对象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2024年5月1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评估范围 C1400002009121220052426)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及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经评估人员对该矿业权尽职调查和当地煤炭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山西晋评估结论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167859.3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柒仟捌佰伍拾玖万叁仟壹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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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利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专利权资产为表外资产,核算内容为17项专利权。

2)评估方法

经现场核实,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仅简单应用,并未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或节约成本,不适用收益法;同时,市场上无类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转让案例可供参考,不适用市场法;本次对评估范围内专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自主研发专利,其重置成本由研发该项无形资产所消耗的物化人工成本、保险费、仪器设备折旧费、动力费、试制费及其他费用等研发成本,以及为专利申请、登记、印刷、实质审查等其他费用。本次评估参照物价人工指数对企业原始取得成本进行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人工成本+保险费+仪器设备折旧费+动力费+试制费+其他费用等)×调整系数+其他费用

调整系数考虑取得时间至评估基准日的物价涨幅、开发难易及技术性贬值,综合确定。

其他费用主要为专利申请、登记、印刷、实质审查等发生费用。根据评估基准日近期专利申请注册市场情况进行确定。

*贬值率的确定

对于自主研发专利,其贬值率根据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年期和尚可使用年限确定,贬值率计算公式如下:

贬值率=(1-尚可使用年限/法定保护年限)×100%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专利资产评估值24896942.02元,评估增值24896942.02元。评估增值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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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为账外专利,本次将其纳入评估范围并采用适当方法进行评估,导致增值。

(9)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27708132.52元。核算内容主要为待摊销的租赁费、建筑物改造修缮费、搬迁费、洗煤厂改造工程费等。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记账凭证等。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对自有建筑物的改造维修等相关款项,已在房屋建筑物评估中考虑,相应的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为零;对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20518299.13元,评估减值7189833.39元,减值率25.95%。减值原因为对自有建筑物的改造维修等相关款项已在固定资产评估中考虑。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6197665.1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下水平资本化工程、计提弃置义务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值。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核对了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就其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核算的暂时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评估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相乘作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为6197665.13元,无增减值变化。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37269880.0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付设备款。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并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函证。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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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3726988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12)流动负债

沙坪煤业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

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账款3177.593177.59--

应付职工薪酬467.49467.49--

应交税费1291.311291.31--

其他应付款8454.608454.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62.093462.09--

流动负债合计16853.0916853.09--

流动负债评估值168530858.03元,无增减值变化。

(13)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坪煤业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预计负债。

2)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非流动负债核算内容为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51976386.56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弃置费。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的记账凭证。预计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251976386.56元,无增减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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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预计负债25197.6425197.64--

非流动负债合计25197.6425197.64--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251976386.56元,无增减值变化。

3、收益法评估情况

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79645.52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2050.7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7594.79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1319.22万元,增值额为

193724.43万元,增值率为81.54%。

(1)评估方法和模型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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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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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沙坪煤业矿井正常服务年限约为24.25年,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49年10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49年10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沙坪煤业矿井,沙坪煤业目前正在进行洗煤厂迁建工程,预计2027年底完工投产,完成后可实现原煤全入洗;洗煤厂迁建工程完成前,原煤洗选通过外委加工进行。沙坪煤业矿井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投入试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配套33公里阴火铁路专用线。通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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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3年两次提能,矿井产能由240万吨/年提升到400万吨/年;2021年9月产能由4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目前矿井已达产。沙坪煤业矿井产品为洗混煤,矿山所产商品煤全部销售给关联方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双方销售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可采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矿山服务年限矿井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最新核定评估计算

备用系数(年)年限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年)

沙坪煤矿27154.651.4800万吨24.2524.25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沙坪煤业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已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正常生产年份洗出的混煤当期全部销售。近几年混煤洗出率基本稳定在75%左右,低于2020年、2021年。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一期平均回收率确定未来年度的回收率。经计算,混煤和煤泥回收率分别为74.41%、1.48%。本次评估据此确定洗混煤洗出率为74.41%、煤泥回收率为1.48%。则2030年为例:

洗混煤销量=800.00×74.41%=595.28(万吨)

煤泥销售=800.00×1.48%=11.84(万吨)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项目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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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

2024年沙坪煤矿洗煤厂由于环保原因需要搬迁,导致停产5个月,2024年

11月洗煤厂拆除后,企业对外销售原煤,2025年亦对外销售部分原煤,2025年3月与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原煤委外洗选合同。本次评估根据沙坪煤矿提供的销售情况统计表,以沙坪煤矿2020年到2023年销售价格为基础(平均售价分别为397.50、484.47、548.57、281.71元/吨,平均发热量为

4680千卡/千克),参照同一控股公司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磁窑沟煤

矿价格趋势,经分析调整后确定正常情况下沙坪煤矿2025年1-7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60.00元/吨,五年一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89.39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商品煤销售价格为: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价格

确定为260.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03.00(=260.00+(389.00-260.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46.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

389.00元/吨。

同理,根据沙坪煤业煤泥销售情况统计,2020年至2025年1-7月各期煤泥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3.98元/吨、114.71元/吨、213.74元/吨、148.73元/吨、

139.54元/吨、20.33元/吨,煤泥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

115.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煤泥销售价格取整确定为:2025年8~12月和

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20.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取整

确定为52.00(=20.00+(115.00-20.00)÷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

84.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115.00元/吨。正常年份以2030年为例:

年销售收入=595.28×389.00+11.84×115.00

=232925.52(万元)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煤泥收入、食堂收入、洗煤厂信息采集平台维护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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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煤泥收入预测请见主营业务收入说明部分。

食堂收入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平均比例预测;洗煤厂信息采

集平台维护收入根据合同约定收费标准及期限预测,合同期外不再考虑。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材料费、电力费、矿务工程及搬家倒

面费、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安全费、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运输费、修理

费、租赁费、地企协调费、技术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外委洗煤费用、其他费

用、其他业务成本等。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采矿及选矿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原煤开采、洗选人工成本实际发生金额,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单吨原煤采选的职工薪酬计提标准。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材料费、电力费

通过分析近年来材料费、电力费发生水平,本次按历史年度单吨原煤材料费、电力费的平均发生水平,作为未来年度材料费、电力费的计取标准。

*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企业近几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发生较不均匀,本次评估依据近三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未来年度的单吨原煤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安全费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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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沙坪煤矿各可采煤层均属于低瓦斯煤层,矿山企业实际按15.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15.00元/吨。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井巷工程基金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确定井巷工程基金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企业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2019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确定环

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四合一”报告确定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折合为单吨原煤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计取标准。

*运输费

企业核算的运输费主要为零星用车、吊装或临时用车的运输费。洗煤厂搬迁工程完成前,依据历史年度科目余额表及原煤产出量,确定单吨原煤运输费计取金额;洗煤厂搬迁完成后,依据《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单吨原煤运输费计取金额。

1-1-277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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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

修理费主要是原煤开采、洗选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包括采矿环节修理费和洗选环节修理费。其中,采矿环节修理费历史年度单吨原煤发生金额的平均值,作为预测年度原煤修理费计取标准。

*租赁费

企业核算的租赁费主要为搬家倒面时的设备租赁费,依据历史年度科目余额表及原煤产出量,计算单吨原煤设备租赁费计提标准。

*地企协调费

地企协调费主要为企业支付给村民的补偿款、供碳款等,企业近几年地企协调费发生较不均匀,本次评估依据历史年度地企协调费平均发生额,折算为单吨原煤地企协调费进行预测。

?技术服务费

本次评估分析历史年度采煤环节与洗选煤环节技术服务费发生金额,结合对企业生产管理人员访谈,按历史年度较为正常的生产年份技术服务费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技术服务费计取标准进行预测。

?销售服务费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提供煤制检测等服务。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2025年与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销售

服务协议,确定未来年度单吨原煤销售服务费计取标准。

?外委洗煤费用

沙坪煤业目前正在进行洗煤厂迁建工程,预计2027年底完工投产,洗煤厂迁建工程完成前,原煤洗选通过外委加工进行。外委洗煤费包括洗选费、公路运输费、排矸费、站台费等,在洗煤厂迁建工程完成前,外委洗煤费用按双方合同约定金额进行预测;洗煤厂迁建工程完成后不再考虑该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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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食堂成本和洗煤厂信息采集平台维护成本,均按历史年度相应业务毛利水平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其他税费(资源税、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水土流失补偿费)、出让收益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5%、3%、

2%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

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车船使用税根据预测期内企业持有资产数量及当地相关税费纳税标准进行计算。

*资源税,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的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山西省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原煤为10%。沙坪煤矿产品为洗选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9%估算。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则本次评估在矿井服务期最后五年资源税按正常税率的70%计算。

*印花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各税费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耕地占用税、水土流失补偿费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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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收益,依据本次评估搜集到的资料,采矿权价款评估30年使用期拟动用可采储量10012.80万吨,采出原煤量约为7152.00万吨。经统计,价款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已采出原煤量约为5037.43万吨,则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缴纳价款对应的剩余采出原煤量约为2114.57万吨。故至2028年采出原煤量中存在未缴纳价款量约为618.76万吨。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原煤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2.4%,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洗混煤,洗煤与原煤的转换率为0.9。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沙坪煤矿产品实际情况对各年需缴纳的出让收益进行预测。

4)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其他管理费等。

*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管理人员人工成本的计提情况,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单吨原煤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计提标准。

*折旧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持有量、折旧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比重进行预测,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其他费用,分析历史年度核算内容,主要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进行预测。

5)研发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其他费用等。

折旧摊销费,按企业预测期内资产持有金额、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根据历史年度计入研发费用中的比重确定;

对于职工薪酬,参考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并在未来考虑一定增长率进行预测。

对于其他研发费用,主要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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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务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主要为手续费、利息收入,考虑发生金额较小,且不具规律性,未来不再预测。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分年度获得的经营利润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5%,未来年度所得税根据被评估单位适用所得税率结合税前利润总额,并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历史年度弥补亏损等税会差异综合进行测算。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沙坪煤业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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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费用和研发费。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洗煤厂搬迁涉及的房产及设备支出和应购买的产能指标费用、土地出让金。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对于洗煤厂搬迁涉及的房产及设备支出,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

对于产能指标,按照所需指标数量与指标市场单价乘积确定;对于土地出让金,按照土地出让金单价与对应土地面积确定。

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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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595.9226595.9218000.008595.92

应收账款28669.5628669.5625817.372852.19

预付款项856.28856.28211.20645.08

其他应收款609.73609.73259.49350.24

存货4536.925378.08-5378.08

其他流动资产2750.402750.402750.400.00

流动资产合计64018.8164859.9747038.4617821.5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177.593177.591074.792102.80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467.49467.49-467.49

应交税费1291.311291.311291.31

其他应付款8454.608454.606075.462379.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62.093462.093462.090.00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6853.0916853.0910612.356240.74

基准日营运资金11580.78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2)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沙坪煤业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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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预测期末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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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 5 年期及以上 LPR 为 3.5%,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预测期末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49%

权益资本成本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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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预测期末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26974.94万元。

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88439.91

1应收账款25817.37应收工程款

2其他应收款259.49应收保证金

3预付款项211.20预付搬迁费

4固定资产净额45054.70弃置义务、闲置、待报废等固定资产

5递延所得税资产619.77

6其他非流动资产13726.99

7其他流动资产2750.40预缴所得税

二非经营性负债35809.99

1应付账款1074.79应付工程款、保证金、设备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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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应付工程款、质保金、风险抵押金、保证

2其他应付款6075.46

金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3462.09弃置费

负债

4预计负债25197.64弃置费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52629.93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18000.00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360689.29+52629.93+18000.00

=431319.22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431319.22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索引至附表。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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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磁窑沟煤业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磁窑沟煤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67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磁窑沟煤业股东全部

权益账面价值为318773.83万元,评估价值为434993.10万元,增值额为

116219.27万元,增值率为36.46%。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63305.81万元,评估价值为479525.08万元,增值额为116219.27万元,增

值率为31.9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4531.98万元,评估价值为44531.98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8773.83万元,评估价值为434993.10万元,增值额为116219.27万元,增值率为36.4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261119.06261866.44747.380.29

非流动资产102186.75217658.64115471.8911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9865.6188150.568284.9510.37

在建工程221.6221.6--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9564.95126751.89107186.94547.85

其中:土地使用权2186.752927.15740.433.8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34.592534.59--

资产总计363305.81479525.08116219.2731.99

流动负债26576.7626576.76--

1-1-27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负债17955.2217955.22--

负债总计44531.9844531.98--

净资产318773.83434993.10116219.2736.46

(1)流动资产

磁窑沟煤业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

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53510.9453510.94--

应收账款196880.14196880.14--

预付款项15.0215.02--

其他应收款6533.296533.29--

存货1605.382352.76747.3746.55

其他流动资产2574.292574.29--

流动资产合计261119.06261866.44747.370.29

流动资产评估值2618664388.99元,评估增值7473741.79元,增值率

0.29%。评估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1)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16053844.17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基准日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价值

16053844.17元。

*原材料

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账面余额47913.00元,核算内容主要为汽油和食堂用材料,包括食用油、酱油等佐料、大米、面粉等。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账面价值47913.00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

1-1-27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购置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由于原材料周转较快,评估范围内原材料均为评估基准日近期购买,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47913.00元,无增减值变化。

*产成品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账面余额3872882.52元,核算内容为企业自产原煤、洗精煤。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未计提跌价准备,产成品账面价值3872882.52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销售单价。

典型案例:3-9-5产成品评估明细表序号2

产品名称:磁窑沟洗煤厂洗精煤

1-1-27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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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数量:24048.08吨

账面单价:145.08元/吨

账面金额:3488967.18元

评估人员对该产成品质量、性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核实该产成品保存良好,属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询价,该产品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售价为340.00元/吨。相关税费、费率按被评估单位2024年经审计利润表中数据计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2024年报表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取自2024年报表175306.21

2税金及附加取自2024年报表17674.94

3税金及附加率3=2/1×100%10.08%

4销售费用取自2024年报表900.54

5销售费用率5=4/1×100%0.51%

6所得税取自2024年报表20415.56

7所得税率7=6/1×100%11.65%

8净利润取自2024年报表54958.11

9净利润率9=8/1×100%31.35%

10利润扣减率正常销售50%产成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24048.08×340.00×(1-10.08%-0.51%-11.65%-31.35%×50%)

=5075876.34元

产成品评估值为5760169.02元,评估增值1887286.50元,增值率

48.73%。增值原因为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发出商品

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账面余额12106959.45元,核算内容为企业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商品煤。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发出商品账面价值12106959.45元。

1-1-27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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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发出商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销售价格信息等。对发出商品相应销售合同进行了查看。被评估单位发出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对发出商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具体评估过程同产成品。

发出商品评估值为17693414.74元,评估增值5586455.29元,增值率

46.14%。增值原因为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在用周转材料

评估基准日在用周转材料账面余额26089.20元,核算内容为扫描仪、打印机、办公桌椅、显示器等电子设备。评估基准日在用周转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在用周转材料账面价值26089.20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在用周转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了盘点,核实账面数量和实物资产数量是否一致。

经核实,评估范围内在用周转材料均为评估基准日近期购买,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值为26089.20元,无增减值变化。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23527585.96元,评估增值7473741.79元,增值率为46.55%。增值原因为产成品、发出商品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1-278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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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A.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预决算资料齐全的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如下表:

前期费费率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2.50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40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0%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140%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90%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2.70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38%建筑安装工程费

1-1-278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期费费率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1.970%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0%建筑安装工程费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20%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110%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9.90%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1/2

d.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同时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39号),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小的建(构)筑物,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1-278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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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11546.845728.0512284.815252.68737.97-475.376.39-8.30构筑物及其

35738.0832735.2534749.9622458.48-988.11-10276.77-2.76-31.39

他辅助设施

合计47284.9238463.3047034.7727711.16-250.14-10752.13-0.53-27.95

*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评估原值减值原因:纳入本次评估的普通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主要为

自建所得,账面值中分摊的前期及其他费用等高于本次评估中计取的相关费用,故评估原值减值。

评估净值减值原因:一是评估原值减值;二是会计折旧年限和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差异所致。

(3)井巷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列入井巷资产评估范围的是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的井巷工程,包括井筒(含主斜井、副平硐、回风斜井、副斜井延伸、回风暗斜井、胶带暗斜井)、巷道及硐室(含主要运输巷及回风巷、地下给排水系统巷道及硐室、供电系统巷道及硐室等)。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井巷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于井巷工程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1-1-278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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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进项税

A.建安工程造价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对于大型的、价值高的、重要的井巷工程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基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

+地区价差

其中:

工程定额基价──根据井巷工程提升方式、提升深度、巷道掘进断面、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和支护厚度,套用《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除税基价)》,该费用包括人工工资、材料消耗、机械使用费等,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其他取费──根据中煤建协字[2016]46号“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煤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和中煤建协字[2019]37号

《关于重新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关于发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等计价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16]115号)和《煤炭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实施补充规定》(中煤建协字[2016]116号),结合矿井建设施工情况计取。

人工、材料、机械价差──依据《关于调整煤炭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15基价)人工单价及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21]125号)、《忻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表》(2025年2季度)以及参照企业提供的基准日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对于一般井巷工程、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井巷工程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环境

评价费、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等。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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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前期及其他费用=工程造价×费率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为基准并考虑被评估单位贷款利率浮

动点数确定贷款利率,以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磁窑沟矿合理建设工期为2年,取相应的贷款利率为3.13%。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利率/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依附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能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开采方法密切相关。按矿井巷道性质和作用不同,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范围的煤炭储量决定。

因此,在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

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法;第三根据各类巷道投产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再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矿井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可采储量及生产能力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1-279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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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井巷工程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井巷

25661.676184.4124068.5912142.41-1593.085958.01-6.2196.34

工程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多数巷道报废本次评估为零;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主要为企业折旧年限低于评估经济寿命年限。

(4)设备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a.购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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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型关键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

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价×安装工程费率。

如果设备基础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工程费中考虑。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前期费费率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建设单位管理费2.50%建筑安装工程费

2工程监理费1.40%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费0.35%建筑安装工程费

4可行性研究费0.14%建筑安装工程费

5环境影响评价费0.09%建筑安装工程费

6勘察设计费2.70%建筑安装工程费

7招标代理服务费0.04%建筑安装工程费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0.20%建筑安装工程费

9工程保险费0.30%建筑安装工程费

10联合试运转费1.97%建筑安装工程费

11水土保持评价费0.08%建筑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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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期费费率

序号费用名称费率(含税)取费基数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0.02%建筑安装工程费

13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0.11%建筑安装工程费

合计9.90%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 LPR 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2.00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

设工期×利率×1/2

f.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安装调试费)/1.09×9%+前期及其他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于运输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其重置成本。运输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价/1.13+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对于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电子设备购置价/1.13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1-1-279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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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

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c.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

对于部分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车辆,由于存在活跃的二手市场,则采用类似设备的二手价格或废品价格为基础测算评估值。

对于待报废设备,按照可回收价格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96284.7533788.5081694.9546423.43-14589.8012634.94-15.1537.39

车辆162.9313.31117.7951.43-45.1438.12-27.71286.39

其他设备6003.041416.104466.221823.17-1536.82407.08-25.628.75

合计102450.7335217.9086278.9648298.03-16171.7713080.13-15.7837.14

1-1-279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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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机器设备

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待报废机器设备较多,本次按照可回收金额对待报废设备进行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机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的购置价格降低;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降低;二是购置时间较长的设备本次采用二手价格评估;三是报废设备本次按照可回收价值评估。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的折旧年限低于电子设备经济耐用年限。

(5)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2)评估方法

*土建工程

对于开工日期至评估基准日合理工期不足六个月的在建工程,不再计算资金成本,以剔除不合理费用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合理工期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建设期间建安工程造价变化不大的,以剔除不合理费用后的账面值加计资金成本作为评估值。

*设备安装工程

对于设备安装工程核算的仅发生监理费的项目,按核实后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1-1-279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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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215.94215.94--

设备安装工程5.665.66--

减:减值准备----

合计221.60221.60--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2215994.45元,无增减值变化。

(6)土地使用权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1宗,原始入账价值为30238354.21元,账面价值合计为21867544.94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经市场调查,近年来委估宗地周边存在较多同类型的土地市场交易案例,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

收益法:因待估宗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其潜在收益包含在企业经营利润中,而企业经营的收入、成本及利润的核算比较复杂,不易单独确定土地产生的利润,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假设开发法:所在区域内无拟建项目类似用途建(构)筑物交易案例,无法合理确定房地产总价,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成本法:委估宗地位于成熟的工业区内,成本法无法考虑市场交易因素,无法反映土地真实的市场价值,因此不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1-279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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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委估宗地处于城镇基准地价范围外,因此不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委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调整得出委估土地的评估地价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

V=VB×A×B×C×D×E

式中:V:委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委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委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委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委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委估宗地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9271500.00元,评估增值7403955.06元,增值率

33.86%。增值原因主要为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日期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地价有

较大的涨幅,导致评估增值。

(7)矿业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矿业权为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矿业权名称种类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31387.5817378.19本次资产评估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279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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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的结论。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评估报告号中企华矿评报字[2025]第1081号评估对象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2012年8月31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评估范围 C1400002009111220045698)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及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

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评估结论有限公司采矿权”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123824.7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叁仟捌佰贰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22286014.0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弃置义务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值。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核对了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就其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核算的暂时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评估以核实后的暂时性差异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相乘作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为22286014.03元,无增减值变化。

(9)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059911.59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付电费。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3059911.59元,无增减值变化。

(10)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

1-1-279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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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账款12025.6612025.66--

合同负债587.83587.83--

应付职工薪酬159.99159.99--

应交税费4305.834305.83--

其他应付款7374.037374.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23.422123.42--

流动负债合计26576.7626576.76--

流动负债评估值265767631.04元,无增减值变化。

(11)非流动负债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预计负债。

2)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非流动负债核算内容为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79552171.7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弃置费。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预计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依据资料,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预计负债的记账凭证。预计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179552171.73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预计负债17955.2217955.2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7955.2217955.220.000.00

1-1-279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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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评估值179552171.73元,无增减值变化。

3、收益法评估情况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63305.81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4531.9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18773.83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28508.10万元,增值额为

109734.27万元,增值率为34.42%。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1-1-28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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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详细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详细预测期;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

1-1-280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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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非正常状态的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根据矿井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经测算,被评估单位磁窑沟煤业矿井正常服务年限约为7.46年,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33年1月。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期(矿井合理服务年限)作为预测期,对被评估单位采取有限期进行预测,预测期截止到2033年1月。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被评估单位投资建设并运营磁窑沟煤矿,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磁窑沟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能力120.00万吨/年,“四合一方案”设计生产能力500.00万吨/年。根据山西省能源局文件晋能源煤技发〔2021〕407号“关于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核定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240万吨/年核增至500万吨/年,目前矿井已达产。磁窑沟煤业矿井产品为洗精煤,矿山所产商品煤全部销售给关联方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双方销售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销售公司按照销售量收取销售服务费.

1-1-280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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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销售收入

A.未来年度原煤产量的预测

未来年度矿井产量以目前矿井的剩余可采储量为基础,根据目前核定生产能力,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矿山开采政策的前提下,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评估基准日矿山剩余储量、剩余服务年限如下:

评估利用矿山服务年限矿井最新核定

可采储量备用系数(年)评估计算年限

(年)名称(万吨)生产能力(按核定能力)

磁窑沟煤矿5223.041.4500万吨7.467.46

未来年度煤矿产量预测具体如下:

磁窑沟煤矿设计能力500万吨/年,目前实际产能已达到设计产能。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未来生产年限内的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本次评估预测期假设产销相等。未来年度煤矿产量为500万吨/年。

未来年度煤炭均按产销平衡考虑,即正常生产年份洗出的精煤当期全部销售。从近几年混煤洗出率来看,大部分混煤洗出率在75%左右,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剔除最高及最低的洗出率,确定未来年度混煤洗出率的平均值为

74.84%。煤泥洗出率基本为0,故,本次评估不考虑煤泥的洗出率。则正常生

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为:

洗混煤销量=500.00×74.84%=374.20(万吨)

B.未来年度煤价的确定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加权平均价作为评估用煤炭售价基础,同时,结合目前煤炭市场价格水平与长期价格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目前价格与不变价差价等量变化方式逐步过渡平滑至长期不变价格。根据磁窑沟煤矿销售情况统计,2020年至2025年1-7月各期原煤平均不含税价格分别为250.71元/吨、509.07元/吨、481.08

元/吨、410.53元/吨、377.19元/吨、260.78元/吨,商品煤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不含税,取整)391.00元/吨。则本次评估预测期商品煤销售价格

1-1-280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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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整确定为:2025年8~12月和2026年采用2025年1~7月实际价格确定为

261.00元/吨,2027年销售价格取整确定为304.00(=261.00+(391.00-261.00)

÷3)元/吨,2028年销售价格确定为347.00元/吨,2029年及以后年度确定为

391.00元/吨。

综上,未来年度煤价预测如下:

项目2025年8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及以后

不含税单价(元/吨)261.00304.00347.00391.00

根据以上商品煤年销量和销售价格预测方式,确定未来年度自产煤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洗煤厂水费收入、租赁业务收入、食堂销售收入等。

洗煤厂水费收入按历史年度单吨原煤水费收入比例,结合预测年度原煤产量预测;租赁业务收入参考历史年度年租金水平进行预测;食堂销售收入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平均比例预测。

2)营业成本的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材料、电力费、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

维简费、安全费、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修理费、洗选加工费、技术咨询服务

费、井巷工程基金、运费、村庄搬迁费、其他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生产人员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山生产人工成本实际发生金额,考虑未来年度职工人数的变化、职工工资标准,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单吨原煤采选的职工薪酬计提标准。

*折旧及摊销

对于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持有量、折旧摊销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1-1-280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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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电力费

通过分析近年来材料费、电力费发生水平,本次按历史年度单吨原煤材料费、电力费的平均发生水平,作为未来年度材料费、电力费的计取标准。

*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

企业近几年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发生较不均匀,本次评估依据近三年一期的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未来年度的单吨原煤矿务工程及搬家倒面费。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故本次主营业务成本仅预测更新性质的维简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确定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井巷工程基金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确定井巷工程基金单吨原煤计取标准。

*安全费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磁窑沟煤矿各可采煤层均属于低瓦斯煤层,矿山企业实际按15.00元/吨计提,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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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元/吨。

*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企业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2019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确定环

境恢复治理费用,依据四合一报告确定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折合为单吨原煤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计取标准。

*修理费

修理费主要是原煤开采过程中发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的费用,本次修理费根据评估历史年度单吨原煤发生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洗选加工费、技术咨询服务费

通过分析近年来洗选加工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发生水平,本次按历史年度单吨原煤洗选加工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发生水平,作为未来年度洗选加工费、技术咨询服务费的计取标准。

*村庄搬迁费

因矿区开采需求,被评估单位预计2025年9-12月磁窑村将进行搬迁,

2026年至2028年鹿固乡也头村进行搬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磁窑沟煤矿移民搬迁费用分年度支出表”对各年度的村庄搬迁费进行预测。

*运费(含铁路站台租金)

按历史年度单吨商品煤运费发生金额,结合未来年度各年商品煤销售数量进行预测。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预测。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食堂成本,按历史年度食堂业务毛利水平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1-1-280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加、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其他税费(资源税、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出让收益等。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1%、3%、

2%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其中,作为附加税计税基

础的增值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根据销售收入及适用增值税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固定资产购进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均与企业持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有的房产、车辆数量保持不变,且相关税费缴纳标准未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调整,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历史年度缴纳金额进行预测。

*资源税,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的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山西省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原煤为10%。磁窑沟煤矿产品为洗精煤,则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9%估算。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则本次评估在矿井服务期最后五年资源税按正常税率的70%计算。

*印花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主要根据历史年度各税费发生金额占主营收入的比重,结合预测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耕地占用税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预测。

*出让收益,依据本次评估搜集到的资料,采矿权价款确定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26411.00万吨,2024年储量年报确定的累计查明资源量为26793.77万吨。累计查明资源量增加382.77万吨,此部分增加的资源量需进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根据本次评估保有资源量、评估利用可采储量及评估采出量之间的关系,采出量约为保有资源量的26.32%,由此确定新增资源量382.77万吨对应

1-1-280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采出量约为100.73万吨,该采出量需要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矿山开采的最后一年内缴纳。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原煤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2.4%,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洗混煤,洗煤与原煤的转换率为0.9。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磁窑沟煤矿产品实际情况对需缴纳的出让收益进行预测。

4)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服务费、折旧、其他销售费用。

*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2025年与山西忻州晋神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签订

的煤炭销售服务协议,确定未来年度单吨原煤销售服务费计取标准。

*折旧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持有量、折旧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销售费用的比重进行预测,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其他销售费用,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进行预测。

5)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折旧费、其他管理费等。

*折旧费,按预测期内企业固定资产持有量、折旧年限及企业会计政策预测,并按历史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比重进行预测,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部分。

*其他费用,分析历史年度核算内容,主要按历史年度发生金额折算为单吨原煤计取标准进行预测。

6)财务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财务费用主要为手续费、利息收入,考虑发生金额较小,且不具规律性,未来不再预测。

7)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项目均为非经常性项目,以后年度不作预测。

8)所得税的预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分年度获得的经营利润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

1-1-280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税。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5%,未来年度所得税根据被评估单位适用所得税率结合税前利润总额进行测算。

9)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预测期内折旧及摊销费用由三部分构成,即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更新资产折旧摊销。预测期内折旧费主要是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无形资产摊销。除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各资产残值率根据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政策为准,矿业权摊销年限按磁窑沟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为准,采用直线法计算各年折旧及摊销。

根据上述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本次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并根据历史年度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各成本费用的比重,将折旧及摊销分别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企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分为更新资本性支出与增量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维持目前产能的前提下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增量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扩大产能时所产生的扩大性资产支出。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于更新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与资产状况的前提下,根据存量资产明细及经济寿命年限进行预测。

对于增量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建工程涉及的后续资本投入、产能指标费用等。对于在建工程后续支出,主要为经营性在建工程项目后续支出,按照企业项目概算金额、基准日已支付金额及企业投资计划进行预测;对于产能指标,按照企业所需产能指标数量与产能指标市场单价乘积确定。

1-1-280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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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他人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含评估基准日现金保有量)-当年末

的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剔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营运资金。具体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3510.9453510.9443170.9410340.00

应收账款196880.14196880.14177192.1319688.01

预付款项15.0215.02-15.02

其他应收款6533.296533.296209.24324.05

存货1605.382352.76-2352.76

其他流动资产2574.292574.292574.29-

流动资产合计261119.06261866.44229146.6032719.84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2025.6612025.66-905.7912931.4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87.83587.83-587.83

应付职工薪酬159.99159.99-159.99

应交税费4305.834305.83-4305.83

其他应付款7374.037374.031290.516083.52

1-1-281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基准日账面值评估值调整额调整后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23.422123.422123.4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6576.7626576.762508.1424068.62

基准日营运资金8651.22本次采用周转率方式计算未来年度营运资金。

12)期末回收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磁窑沟煤矿合理服务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预测期末,企业可回收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及营运资金等。

预测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按照运营最后一期所需营运资金考虑;预测期末的

房屋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按残值考虑期末回收。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1.7044%,资产评估报告以1.7044%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以同花顺 iFinD 咨询中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

1-1-281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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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

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 iFinD 资讯金融终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u 为

0.7514。

被评估单位属煤炭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已经处于成熟期,行业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本次评估选择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57.70%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至预测期末所得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1.7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结合被评估单位业务规模、历史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内部控制等情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

5)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

1-1-281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益资本成本。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取 5 年期及以上 LPR 为 3.5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明细表

综上分析,折现率具体如下表:

折现率参数2025年8-12月-预测期末

折现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8.49%

权益资本成本11.87%

无风险报酬率1.7044%

无财务杠杆的 Beta 0.7514

有财务杠杆的 Beta 1.0766

所得税税率25.00%

市场风险溢价6.66%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3.00%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57.70%

债务资本成本3.50%

(5)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年中流出考虑,预测期后企业终值按预测年末折现考虑,从而得出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即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如下: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6)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合计为189273.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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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所属科目评估值备注

一非经营性资产209736.40

1应收账款177192.13

2其他应收款6209.24保证金、村庄搬迁款等

3在建工程32.45地面矸石充填站

弃置费用、待报废、闲置、无实物资

4固定资产净额21193.70

产等

5其他流动资产2574.29预缴所得税

6递延所得税资产2228.60

7其他非流动资产305.99

二非经营性负债20463.36

1应付账款-905.79资源整合遗留款、工程款、设备款等

2其他应付款1290.51保证金等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23.42弃置费

4预计负债17955.22弃置费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89273.04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货币资金,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溢余资产评估价值为43170.94万元。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196064.12+189273.04+43170.94

=428508.10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付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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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428508.10万元

4、引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情况索引至附表。

5、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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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航运公司

(一)天津海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天津海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海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14692.60万元,评估值116044.70万元,评估增值1352.10万元,增值率

1.18%。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业务性质、可获得资料的情况等,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137657.45万元,评估值139009.55万元,评估增值

1352.10万元,增值率为0.98%。负债账面值22964.85万元,评估值22964.8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114692.60万元,评估值116044.70万元,评估增值1352.10万元,增值率为1.18%。具体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7621.0617621.06--

非流动资产120036.39121388.491352.101.1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9428.22110845.151416.931.29

在建工程4.694.740.051.07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03.4810538.60-64.88-0.61

资产总计137657.45139009.551352.100.98

流动负债22964.8522964.85--

1-1-281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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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22964.8522964.8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14692.60116044.701352.101.18

(1)流动资产

天津海运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货币资金5327.845327.84--

应收票据1707.911707.91--

应收账款3127.023127.02--

预付账款620.47620.47

其他应收款2257.422257.42--

存货2462.782462.78--

合同资产2117.612117.61--

流动资产合计17621.0617621.06--

流动资产评估值17621.06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2)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为企业申报的24项自用房产。房屋建筑物原始入账价值40875942.60元,账面净值24209334.46元。

评估对象24项房产位于天津市河北区瑞海大厦20层、21层、22层,已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建筑面积2678.88平方米,房屋建成于2011年12月,钢混结构;证载土地面积92428.40平方米,评估对象24项房产未进行土地面积分割。具体建筑面积如下表:

证载权利房屋房屋建筑备序号权证编号坐落人名称用途面积注

1津(2022)河北区不天津国能办公楼非居住177.75河北区瑞海

1-1-281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载权利房屋房屋建筑备序号权证编号坐落人名称用途面积注

动产权第1083312号海运有限2001大厦1-3-公司2001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2海运有限非居住57.6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3292号2002公司2002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3海运有限非居住161.90大厦1-3-

动产权第1083370号2003公司2003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4海运有限非居住86.43大厦1-3-

动产权第1087687号2004公司2004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5海运有限非居住75.89大厦1-3-

动产权第1087700号2005公司2005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6海运有限非居住97.94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873号2006公司2006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7海运有限非居住57.6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7717号2007公司2007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8海运有限非居住177.7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5943号2008公司2008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9海运有限非居住177.7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5834号2101公司2101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0海运有限非居住57.6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5998号2102公司2102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1海运有限非居住161.90大厦1-3-

动产权第1086021号2103公司2103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2海运有限非居住86.43大厦1-3-

动产权第1082962号2104公司2104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3海运有限非居住75.89大厦1-3-

动产权第1082955号2105公司2105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4海运有限非居住97.94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694号2106公司2106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5海运有限非居住57.6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2954号2107公司2107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6海运有限非居住177.7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3229号2108公司2108

1-1-281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证载权利房屋房屋建筑备序号权证编号坐落人名称用途面积注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7海运有限非居住177.7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3241号2201公司2201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8海运有限非居住57.6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671号2202公司2202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19海运有限非居住161.90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686号2203公司2203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20海运有限非居住86.43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995号2204公司2204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21海运有限非居住75.89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737号2205公司2205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22海运有限非居住97.94大厦1-3-

动产权第1081846号2206公司2206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23海运有限非居住57.6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3253号2207公司2207天津国能河北区瑞海

津(2022)河北区不办公楼

24海运有限非居住177.75大厦1-3-

动产权第1083055号2208公司2208

合计2678.88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未发现该项房产存在他项权利。

截至评估基准日,待估房产均为企业自用。经现场清查,房屋建筑物均存在且正常使用。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的规定,房地产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方法。收益法是预计委估房地产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委估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法是将委估房地产与在评估基准日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委估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成本法是求取委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

1-1-281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算委估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对象现状为办公用房,可通过公开渠道选择到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类似规模、类似用途、近期已经发生交易的市场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自用,难以确定评估对象应当具有的经济收益或者潜在经济收益,关键测算参数较难确定,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外购的房地产,缺乏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且难以获得评估对象周围类似房地产的相关工程决算资料,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4087.592420.933562.743562.74-12.8447.16

由于评估对象建成时间较早,且近些年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导致评估对象较账面原值减值,较账面净值增值。

(3)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船舶、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2430591680.22元,账面价值为1070072888.19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

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价值

设备类合计243059.17107007.29

1-1-282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账面价值科目名称原值价值

船舶242735.79106959.99

车辆197.889.89

电子设备125.5037.40

船舶:主要船舶为国电11等15艘散货船,截至评估基准日,船舶正常使用。其中国电8轮于2025年10月16日拍卖,成交价为2232万元(含3%增值税),另外国电10、国电26两轮正在挂牌拍卖公示中。

车辆:车辆为奥迪等5辆轿车,截至评估基准日,车辆正常行驶。

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正常使用。

企业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一套完整的设备管理、维护、检修、大修制度,日常维修保养责任到人,关键设备有运行和维修记录,设备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有专业设备维修队伍,分级维修设备,能满足一般维修要求。关键零部件有合理的库存储备量。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于船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车辆、电子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

对于船舶资产来说,市场法是通过收集二手船市场的交易案例,选择若干与委估船舶同类型、载重吨相似、使用时间相近、交易时间相近的二手船作为

比较实例,通过委估船舶与每个比较实例的分析比较,确定载重吨、使用时间、交易时间、交易条件、造船国以及其他因素调整或修正系数,最后对若干个比较实例修正后的价格进行算术平均,确定委估船舶的评估值。

其计算用公式表达如下:

P=∑(Pi×Ai×Bi×Ci×Di×Ei×Fi)/n

P-委估船舶的评估值;

1-1-282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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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价格:

A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船舶载重吨调整系数;

B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时间调整系数;

C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调整系数;

D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销售船龄调整系数;

E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造船国调整系数;

F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其他因素调整系数

n-比较实例个数

船舶市场交易比较实例及价格的确定:

通过市场调查,在现行交易市场上选择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船舶作为比较实例。在选择比较实例时主要考虑交易船舶的类型、载重吨等基本性能要素,同时考虑船舶的建造时间、建造国、船舶的交易时间并已经成交的同类船舶。

调整系数的确定:

船舶类型:本次船舶类型指散货船的按吨位分类型号,主要包括:大灵便型、超大灵便型、巴拿马型、卡尔萨姆型、好望角型等,比较实例需选择与委估船舶同类型或近似类型的案例。

载重吨调整系数:载重吨调整系数是指船舶载货量的大小对船舶交易价格的影响。根据对国际、国内船舶市场二手船舶的船价水平统计情况,一定载重吨位范围内船龄相近的同类型船舶单位吨价基本相近,本次按照载重吨的比值来确定载重吨调整系数。

交易时间调整系数:交易时间调整系数根据价格指数比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上海船舶价格指数 SPI 来确定交易时间调整系数。

交易情况调整系数:交易情况主要是指交易批量、交易动机、交船地点、付款方式以及有无其他附加交易条件及交易时船舶的实际状况等对船舶价格的影响,来确定交易情况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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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船龄调整系数:中国散货船报废年限为33年,使用年限会影响船舶的价格,本次根据使用年限的差异值占报废年限的比例来确定年限调整系数。

造船国调整系数:船舶建造国的技术先进程度不同、建造成本的差异,都将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寿命,从而影响二手船舶的成交价格,根据国际船市行情及各国船价的分析确定建造国调整系数。

其他因素调整系数:其他因素主要是指船舶适航区域、技术状况和船舶主要设备的差异。船舶技术状况包括船舶是否发生过海损、船舶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等。

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比较实例的各要素情况确定各调整系数,计算调整后价格,调整后价格经分析合理后按算术平均值确定最终评估值。

*重置成本法

A.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以及特殊城市车辆牌照取得费,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B.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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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设备市场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C.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D.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E.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价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243059.17107007.29107448.32107282.41-55.790.26

固定资产-船舶242735.79106959.99107225.00107225.00-55.830.25

固定资产-车辆197.889.89133.1918.37-32.6985.63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25.5037.4090.1339.04-28.1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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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

船舶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委估船舶比较老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账面价值。

*车辆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市场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账面已折旧完,基本已超出经济使用年限,但车辆仍可正常行驶使用,按此评估结果导致。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一是设备市场价格下降,二是部分设备采用二手市场价确定评估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折旧年限较评估使用的经济适用年限短。

(4)在建工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为46902.65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为北斗三号的船舶安全运营保障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2)评估方法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该工程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已经超过半年,在核实工程费用花费准确性、真实性的同时,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中,非合理工期需要剔除。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47369.00元,评估增值466.35元。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5)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3417916.00元,为基于北斗三号的船舶安全运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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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至评估基准日上述项目仍处于后续开发、测试阶段。

经评估测算,开发支出评估值为3451907.88元,评估增值33991.88元。主要是对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开发支出评估增值。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1372590.13 元,核算内容为 IT 基础设施升级改造、20-22层办公室装修费。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其中房屋装修费已经房屋评估中考虑,故评估为零。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689858.47元。

(7)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01244251.08元,核算内容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101244251.08元。

(8)流动负债

天津海运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短期借款14032.9514032.95--

1-1-282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

应付账款7309.097309.09--

合同负债351.23351.23--

应付职工薪酬608.30608.30

应交税费606.81606.81--

其他应付款56.4756.47--

流动负债合计22964.8522964.85--

流动负债评估值22964.85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对企业或者某一产生收益的单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选择与之匹配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现求和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

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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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其他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入与成本

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基准日的规划状态并在预测期内持续,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再次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在未来经营期内,被评估单位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7)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

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8)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9)假设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0)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均能够延期,不因经营资质到

期不能延期导致被评估单位相关业务中断和经营停止;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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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方法

1)概述

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国际和国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本次评估同时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

方法(DCF)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企业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

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会计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评估对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1-1-282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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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模型

*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B=P+" C" (2)

式中: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A.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1-1-283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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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息税前利润×(1-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B.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1-283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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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5)资产核实与尽职调查情况说明

1)资产核实与尽职调查的内容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点,评估机构确定了资产核实的主要内容是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的存在与真实性,具体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为准,经核实无误,确认资产及负债的存在。为确保资产核实的准确性,评估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尽职调查计划和清单,确定的尽职调查内容主要是:

*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背景情况,主要为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本次评估事项的说明;

*被评估单位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被评估单位的有关章程、投资出资协议、合同情况等;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场所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能力情况;

*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成本入账和存货发出核算方法等;

*被评估单位最近几年的债务、借款情况以及债务成本情况;

*被评估单位执行的税率、税费及纳税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

1-1-283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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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的关联交易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类型、历史经营业绩和经营模式等;

*最近几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用设备及场所(折旧摊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情况;

*最近几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业务的收费标准、占总收入的比例以及主要客户的分布等情况;

?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包括:市场需求、价格策略、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

?主要竞争者的简况,包括产品业务的定位、价格及市场占有率等;

?主要经营优势和风险,包括:国家政策优势和风险、产品(技术)优势和风险、市场(行业)竞争优势和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

?预计的新增投资计划情况;

?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产品收入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

?与本次评估有关的其他情况。

2)影响资产核实和尽职调查的事项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影响资产清查或尽职调查的事项。

3)资产清查核实和尽职调查的过程

本次评估的资产清查核实及尽职调查,是在企业主要资产的所在地现场进行。采用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现场勘察、参观、以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的现状、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历史经营状况、经营收

入、成本、期间费用及其构成等的状况进行调查复核。特别是对影响评估作价的主要业务的业务量、收费标准和相关的成本费用等进行了专题的详细调查,查阅了相关的会计报表、账册等财务数据资料、重要购销合同协议等。通过与企业的管理、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等。在资产核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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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收集相关行业的宏观行业资料以及可比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市场信息等。

(6)净现金流量预测

1)收益年限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两阶段模型,即2025年8-12月至2030年为观测期,该阶段被评估单位的盈利预测是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和被评估单位经营预期来测算的。2030年度以后,收入进入稳定期。

2)未来收益的确定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

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30日,为国家能源集团三级单位。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散货运输业务,兼营远洋散货运输业务,客户主要是内部集团一体化电厂、外部市场客户。

被评估单位近年的营业收入与成本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08940.31146185.05140164.5342398.45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179466.86140566.36118952.5135992.94

毛利率0.140.040.150.15

A.营业收入预测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为船舶运输。

被评估单位公司自有散货船15艘、86万载重吨,年运能约2000万吨,其中,3万吨级船舶1艘,5万吨级船舶8艘,7万吨级船舶6艘。

公司船舶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散货运输业务,兼营远洋散货运输业务。航运需求主要受国内电煤消费、非电行业用煤需求、进口煤补充情况及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分派航次任务等影响,预计未来航运量呈下降趋势;

航运单价受市场指数及区域等影响,未来运价可能会随着市场供需关系变化而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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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预测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8-12月

收入合计27480.5580540.0069327.8068796.8765931.2364618.85

自有船收入19940.2255395.8052322.8752441.6350765.1550238.17销量(万吨)651.001692.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

单位价格30.6332.7432.7032.7831.7331.40

租船收入7540.3325144.1917004.9316355.2315166.0914380.68销量(万吨)215.00768.00520.00499.00478.00458.00

单位价格35.0732.7432.7032.7831.7331.40

B.营业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成本主要为原材料、燃料、人工成本、港杂费、船舶租赁费及其他等。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综合考虑历史期的主营业务成本规模、成本结构及产权持有人经营计划等因素预测该业务未来相应成本水平。

其中原材料和燃料主要为给船舶提供的润料、物料及燃油等,润料及物料为固定成本,产权持有人根据2025年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燃料受运量、运价影响,根据自有船未来营业收入预测燃料;2025年8-12月及以后人工成本在其他中核算,未来人工费按照评估基准日的薪酬政策,根据每年在岗人员以及整体薪酬水平进行估算,未来整体薪酬水平小幅上升;港杂费主要为船舶代理费等,产权持有人根据未来运量、运价情况进行预测;船舶租赁费根据内部电厂、市

场价格确定最终定价预测未来租船成本;其他支出为船舶修理费等,为相对固定成本,未来变动不大。

具体预测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以后

成本合计25195.4369392.9160880.9960407.4359129.3458396.89

润料及物料302.01724.82724.82724.82724.82724.82

燃料7100.0021234.7120056.7720102.3019459.6519257.65

人工成本4739.818342.258425.678509.938595.038680.98

折旧及摊销3582.138599.138599.138599.138599.1385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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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以后

港杂费1301.683616.203415.603423.363313.923279.51

船舶租赁费6669.8022348.8015132.0014520.9013909.8013327.80

其他支出1500.004527.004527.004527.004527.004527.00

*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3%、

2%。其他税费主要为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未来预测中根据

产权持有人历史期的收入及成本规模对未来的流转税进行预测,预测情况见下表。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以后

税金及附加171.66493.20463.60463.40448.26443.04

收入27480.5580540.0069327.8068796.8765931.2364618.85

税金及附加/收入0.6%0.6%0.7%0.7%0.7%0.7%

*管理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租赁费、物业费、办公费、业务招

待费、差旅费、党建工作费、宣传费及外委服务费等。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被评估单位人力资源规划进行估算;租赁费、物业费、办公

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党建工作费、宣传费及外委服务费等费用本次评估

综合考虑上述费用的历史期总的金额水平、被评估单位的人员规模及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以后

管理费用合计1633.883420.723447.273474.083501.173528.52

职工薪酬1198.652654.882681.432708.252735.332762.68

固定资产折旧52.55126.11126.11126.11126.11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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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30年及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以后

摊销17.6975.7275.7275.7275.7275.72

租赁费3.004.004.004.004.004.00

物业费47.1785.0085.0085.0085.0085.00

办公费8.1516.0016.0016.0016.0016.00

保险费1.003.003.003.003.003.00

差旅费25.0050.0050.0050.0050.0050.00

行政车辆费7.1012.0012.0012.0012.0012.00

电费4.508.008.008.008.008.00

宣传费1.001.001.001.001.001.00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78.23110.00110.00110.00110.00110.00外委服务费(劳务

20.0020.0020.0020.0020.00

费)

其他164.84230.00230.00230.00230.00230.00

残保金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党建工作经费5.005.005.005.005.005.00

*财务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5年1-7月的财务费用为300.71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是被评估单位向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至2028年。经与被评估单位沟通,本次评估对于预测期付息债务规模参考基准日规模确定,对于借款利率参考企业已签订合同规定利率原则确定。财务费用根据付息债务规模、借款利率及手续费综合考虑。

*所得税预测

被评估单位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利润总额的预测数据为基础,并结合相应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所得税发生额,所得税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折旧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船舶设备、医疗专用设备。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同时考虑资本性支出未来转入固定

1-1-28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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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影响,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金额。

*摊销预测

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披露,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

137.26万元。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根据基准日的长期待摊费用情况,预测未来各年的摊销费用。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被评估单位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评估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估算预测期资产更新。船舶资产以简单再生产为前提,综合考虑船舶设备的更新周期、更新成本等因素,在2026年按照详细期末资产的规模,采用年金化后方式计算得出预测期的更新金额。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被评估单位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代客户垫付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被评估单位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

1-1-283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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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

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剔除溢余资产后的流动资产–剔除溢余负债后的流动负债根据对被评估单位近两年及基准日营运资金与业务经营收入的平均比例,结合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估算,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结果见“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现金流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被评估单位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评估基准日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所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未来经营期内不确定性较大的部分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他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项目/年度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8-12月

收入27480.5580540.0069327.8068796.8765931.2364618.8564618.85

成本25195.4369392.9160880.9960407.4359129.3458396.8958396.89

营业税金及附加170.79356.69327.09326.89311.76306.53306.53

管理费用1633.883420.723447.273474.083501.173528.523528.52

财务费用151.67364.00364.00182.00---

营业利润328.787005.684308.454406.462988.972386.912386.91

利润总额328.787005.684308.454406.462988.972386.912386.91

减:所得税82.191751.421077.111101.62747.24596.73596.73

净利润246.585254.263231.343304.852241.731790.181790.18

折旧摊销等3652.378800.978800.978800.978800.978800.978800.97

固定资产折旧3634.678725.258725.258725.258725.258725.258725.25

摊销17.6975.7275.7275.7275.7275.7275.72

扣税后利息113.75273.00273.00136.50---

追加资本(552.04)9548.267982.678747.348580.208691.4087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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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项目/年度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8-12月

营运资本增加额(809.70)762.91(802.68)(38.01)(205.15)(93.95)-

资产更新70.248785.358785.358785.358785.358785.358785.35

净现金流量4564.744779.974322.633494.982462.501899.751805.80

3)折现率的确定

* 无风险收益率 rf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选择国债时应当考虑其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1.70%。

* 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 βe 值

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近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x,进而通过公式(12)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t,进而通过公式(11)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u,进而通过公式(10)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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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资本成本 re

最终通过公式(8)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成本 re=10.87%。

*适用所得税率适用所得税率参考产权持有人预测年度的预计综合所得税率进行确定。

* 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rd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金额为14000.00万元,是被评估单位向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至2028年。经与被评估单位沟通,本次评估对于预测期付息债务规模参考基准日规模确定,对于借款利率参考企业已签订合同规定利率原则确定。

* 计算债务比例 Wd 和权益比率 We本次评估选择行业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被评估单位基准日付息债务为 14000.00 万元,由式(7)和式(8)得到债务比率 Wd =21.46%和权益比率 We = 78.54%。

* 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

项目参数

权益比78.54%

债务比21.46%

贷款加权利率2.60%

国债利率1.70%

可比公司收益率9.37%

适用税率25%

历史β1.0151

调整β1.0100

无杠杆β0.8301

权益β1.0002

特性风险系数0.0150

1-1-284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项目参数

权益成本10.87%

债务成本(税后)2.63%

WACC 9.10%

折现率9.10%

4)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31185.37万元。

5)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对象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基准日基准日项目名称备注账面值评估值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758.93758.93

货币资金758.93758.93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00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758.93 758.93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6729.4316729.43拟处置固

固定资产6605.006605.00定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24.4310124.43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00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6729.43 16729.43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7488.35 17488.35

6)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 31185.3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7488.35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 B= 48673.72 万元。

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 14000.00 万元,得到被评估单位

1-1-284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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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34673.72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调账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未曾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以及调账情况。

(2)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等。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无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4)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的类型及其估计金额

企业申报账面记录无形资产共计4项,于基准日时已经确定淘汰,不再使用。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资产中无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5)资产清查限制

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船舶于基准日全部处于执行航运任务中,9月9日国电8号船舶停靠锦州港,评估对该船舶进行了现场勘察拍照、录像等勘察工作;

其余船只通过企业调度指挥中心全球定位系统进行了实时定位,并开启随船的视频音像等仪器,对所有船舶均进行了拍照、录像问询等替代盘点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没有发现其他可能清查限制事项。

(6)权属资料限制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权属资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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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航运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天津航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航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53627.11万元,评估价值68664.96万元,评估增值15037.85万元,增值率为

28.04%。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208404.74万元,评估值223442.59万元,增值率为7.22%。总负债账面值154777.63万元,评估值154777.6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53627.11万元,评估值

68664.96万元,增值率为28.04%。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68836.2568836.25--

非流动资产139568.49154606.3415037.8510.7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5009.10120046.9515037.8514.32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34559.3934559.39--

资产总计208404.74223442.5915037.857.22

流动负债41442.2541442.25--

非流动负债113335.38113335.38--

负债总计154777.631547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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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净资产53627.1168664.9615037.8528.04

(1)流动资产

天津航运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合同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货币资金51062.1451062.14--

应收账款12349.1012349.10--

预付款项306.75306.75--

其他应收款59.9859.98--

存货1400.251400.25--

合同资产3658.033658.03--

流动资产合计68836.2568836.25--

流动资产评估值68836.25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2)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船舶、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1069679088.11元,账面净值为1050091024.20元。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于船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电子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

对于船舶资产来说,市场法是通过收集二手船市场的交易案例,选择若干与委估船舶同类型、载重吨相似、使用时间相近、交易时间相近的二手船作为

比较实例,通过委估船舶与每个比较实例的分析比较,确定载重吨、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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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交易条件、造船国以及其他因素调整或修正系数,最后对若干个比较实例修正后的价格进行算术平均,确定委估船舶的评估值。

其计算用公式表达如下:

P-委估船舶的评估值;

P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价格:

A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船舶载重吨调整系数;

B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时间调整系数;

C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调整系数;

D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销售船龄调整系数;

E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造船国调整系数;

Fi-第 i 个比较实例的其他因素调整系数

n-比较实例个数

船舶市场交易比较实例及价格的确定:

通过市场调查,在现行交易市场上选择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船舶作为比较实例。在选择比较实例时主要考虑交易船舶的类型、载重吨等基本性能要素,同时考虑船舶的建造时间、建造国、船舶的交易时间并已经成交的同类船舶。

调整系数的确定:

船舶类型:本次船舶类型指散货船的按吨位分类型号,主要包括:大灵便型、超大灵便型、巴拿马型、卡尔萨姆型、好望角型等,比较实例需选择与委估船舶同类型或近似类型的案例。

载重吨调整系数:载重吨调整系数是指船舶载货量的大小对船舶交易价格的影响。根据对国际、国内船舶市场二手船舶的船价水平统计情况,一定载重吨位范围内船龄相近的同类型船舶单位吨价基本相近,本次按照载重吨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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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来确定载重吨调整系数。

交易时间调整系数:交易时间调整系数根据价格指数比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上海船舶价格指数 SPI 来确定交易时间调整系数。

交易情况调整系数:交易情况主要是指交易批量、交易动机、交船地点、付款方式以及有无其他附加交易条件及交易时船舶的实际状况等对船舶价格的影响,来确定交易情况调整系数。

销售船龄调整系数:中国散货船报废年限为33年,使用年限会影响船舶的价格,本次根据使用年限的差异值占报废年限的比例来确定年限调整系数。

造船国调整系数:船舶建造国的技术先进程度不同、建造成本的差异,都将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寿命,从而影响二手船舶的成交价格,根据国际船市行情及各国船价的分析确定建造国调整系数。

其他因素调整系数:其他因素主要是指船舶适航区域、技术状况和船舶主要设备的差异。船舶技术状况包括船舶是否发生过海损、船舶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等。

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比较实例的各要素情况确定各调整系数,计算调整后价格,调整后价格经分析合理后按算术平均值确定最终评估值。

*重置成本法

A.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设备市场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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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6967.91105009.10120049.94120046.9512.2314.32

船舶106777.97104822.94119860.00119860.0012.2514.35

电子设备189.94186.16189.94186.95-0.43

*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A.船舶

船舶评估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近年船舶市场行情较好,交易价格上升,因此评估值较高。

B.电子设备电子设备评估值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较评估使用的经济适用年限短。

(3)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269804063.76元,净值为230215609.59元。核算内容为产权持有单位租赁的房屋、经营租赁船舶等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的规定进行核算,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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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符合租赁会计准则的核算规定,账面余额合理反映了基准日企业享有的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230215609.59元。

(4)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049396.76元,核算内容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所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2049396.76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13328895.14元,核算内容为融资租赁船舶产生的税金。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以证实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113328895.14元。

(6)流动负债

天津航运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

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账款23178.5423178.54--

合同负债411.23411.23--

应付职工薪酬147.18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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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交税费1280.141280.14--

其他应付款8072.458072.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52.718352.71--

流动负债合计41442.2441442.24--

流动负债评估值41442448.90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7)非流动负债天津航运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租赁负债14984.5414984.54--

长期应付款98350.8498350.84--

非流动负债合计113335.38113335.38--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1133353821.22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采用收益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53627.11万元,评估值为61149.53万元,评估增值7522.42万元,增值率为14.03%。

(1)收益法的评估对象

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对象是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收益法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也称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对企业或者某一产生收益的单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选择与之匹配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现求和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

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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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其他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入与成本

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基准日的规划状态并在预测期内持续,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再次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在未来经营期内,被评估单位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

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7)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

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1-1-285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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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9)假设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0)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均能够延期,不因经营资质到

期不能延期导致被评估单位相关业务中断和经营停止;

11)被评估单位使用权资产主要为以租赁方式获取的经营所需的船舶、建

(构)筑物等公共附属设施,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相关租赁物到期后均签订续租合同,继续租赁使用。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评估方法

1)概述

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国际和国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本次评估同时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

方法(DCF)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企业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

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会计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

1-1-285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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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评估对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模型

*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2)

式中: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1??=1????(3)

(1+??)??(1+??)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1-1-285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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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1+??2(4)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A.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息税前利润×(1-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B.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9)

1-1-285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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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1+(1???)×)(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11)

1+(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5)资产核实与尽职调查情况说明

1)资产核实与尽职调查的内容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点,评估机构确定了资产核实的主要内容是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的存在与真实性,具体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为准,经核实无误,确认资产及负债的存在。为确保资产核实的准确性,评估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尽职调查计划和清单,确定的尽职调查内容主要是:

*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背景情况,主要为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本次评估事项的说明;

*被评估单位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被评估单位的有关章程、投资出资协议、合同情况等;

1-1-2855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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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场所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能力情况;

*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成本入账和存货发出核算方法等;

*被评估单位最近几年的债务、借款情况以及债务成本情况;

*被评估单位执行的税率及税费及纳税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

*最近几年的关联交易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类型、历史经营业绩和经营模式等;

*最近几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用设备及场所(折旧摊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情况;

*最近几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业务的收费标准、占总收入的比例以及主要客户的分布等情况;

?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包括:市场需求、价格策略、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

?主要竞争者的简况,包括产品业务的定位、价格及市场占有率等;

?主要经营优势和风险,包括:国家政策优势和风险、产品(技术)优势和风险、市场(行业)竞争优势和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

?预计的新增投资计划情况;

?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产品收入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

?与本次评估有关的其他情况。

2)影响资产核实和尽职调查的事项

本次评估中未发现影响资产清查或尽职调查的事项。

1-1-2856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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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清查核实和尽职调查的过程

本次评估的资产清查核实及尽职调查,是在企业主要资产的所在地现场进行。采用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现场勘察、参观、以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的现状、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历史经营状况、经营收

入、成本、期间费用及其构成等的状况进行调查复核。特别是对影响评估作价的主要业务的业务量、收费标准和相关的成本费用等进行了专题的详细调查,查阅了相关的会计报表、账册等财务数据资料、重要购销合同协议等。通过与企业的管理、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等。在资产核实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收集相关行业的宏观行业资料以及可比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市场信息等。

(6)净现金流量预测

1)收益年限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两阶段模型,即2025年8-12月至2030年为观测期,该阶段被评估单位的盈利预测是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和被评估单位经营预期来测算的。2030年度以后,收入进入稳定期。

2)未来收益的确定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估算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20日,是国家能源集团三级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船舶运输。目前公司船舶主要运营华东、华中、华南等三条航线,客户主要是内部集团一体化电厂、外部市场客户。被评估单位近年的营业收入与成本的情况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历史期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1-7月收入合计80856.29

成本合计68881.17

收入80856.29

航运收入成本68881.17

毛利率14.81%

1-1-285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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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营业收入预测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为船舶运输。

被评估单位自有运力方面,目前有自有船舶6艘,向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租入船舶5艘,均为灵便型散货船,其中4.5万吨级1艘、6.5万吨级10艘;此外,公司年度内通过定线询价等方式计划租入12艘自控运力,年度内自有运力和自控运力达23艘160万载重吨。

公司船舶主要运营华东、华中、华南等三条航线,客户主要是内部集团一体化电厂、外部市场客户。航运需求主要受国内电煤消费、非电行业用煤需求、进口煤补充情况及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分派航次任务等影响,预计未来航运量呈现下降趋势;航运单价受市场指数及区域等影响,价格较为波动。具体预测数据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预测期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以后

收入合计72377.72158689.99136595.39135561.62129927.05127290.97

自有船收入19368.1345835.7745782.5145886.4344419.5043958.40销量(万吨)542.241400.001400.001400.001400.001400.00

单位价格35.7232.7432.7032.7831.7331.40

租船收入53009.59112854.2290812.8889675.1985507.5483332.57销量(万吨)1407.253447.002777.002736.002695.002654.00

单位价格37.6732.7432.7032.7831.7331.40

B.营业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主营成本主要为原材料、燃料、租船成本、使用权资产涉及租金及其他等。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综合考虑历史期的主营业务成本规模、成本结构及产权持有人经营计划等因素预测该业务未来相应成本水平。

其中原材料和燃料主要为给船舶提供的润料、物料及燃油等,润料及物料为固定成本,产权持有人根据2025年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燃料受运量、运价影响,根据未来自有船营业收入预测燃料。产权持有人根据结合内部电厂价格、市场价格预测未来租船成本;使用权资产涉及租金为产权持有人向国家能源集

1-1-285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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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航运有限公司租赁的“国家能源601”、“国家能源602”、“国家能源603”、

“国家能源605”、“国家能源606”等5艘船,租金根据合同情况进行预测;其他包括船舶修理费、代管费等,多为固定成本,预测每年小幅上升,2025年8-

12月及以后人工成本在船员租金中核算,未来人工费按照评估基准日的薪酬政策,根据每年在岗人员以及整体薪酬水平进行估算,未来整体薪酬水平小幅上升。具体预测数据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预测期成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8-12月

成本合计65783.45139202.69119811.28118695.86117059.03115728.82115714.39固定资产折

1703.014401.184401.184401.184401.184401.184401.18

旧费

原材料539.00539.00539.00539.00539.00539.00539.00

燃料5383.9013280.8813265.4413295.5512870.5112736.9112736.91

港口费1241.242757.242754.042760.292672.042644.312644.31

租船成本47656.00100307.7080810.7079617.6078424.5077231.4077231.40

安全费274.57526.22583.82557.85559.44515.03500.60

保险费397.00397.00397.00397.00397.00397.00397.00

船舶代管费354.04630.00630.00630.00630.00630.00630.00

船员租金3843.536662.316728.946796.236864.196932.836932.83

修理费用600.67604.00604.00604.00604.00604.00604.00使用权资产

3790.499097.179097.179097.179097.179097.179097.17

涉及租金

*税金及附加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税(费)率分别为7%、3%、

2%。其他税费主要为印花税。未来预测中根据产权持有人历史期的收入及成本

规模对未来的流转税进行预测。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被评估单位未来税金及附加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8-12月

税金及附加515.63593.05564.84566.86514.67497.764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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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8-12月

收入72377.72158689.99136595.39135561.62129927.05127290.97127290.97税金及附加

0.71%0.37%0.41%0.42%0.40%0.39%0.36%

/收入

*管理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物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差

旅费、党建工作费、宣传费及办公房屋租赁费等。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被评估单位人力资源规划进行估算;物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

费、差旅费、党建工作费、宣传费等费用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上述费用的历史期

总的金额水平、被评估单位的人员规模及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预测;办公房屋租赁费按照租赁合同所示金额进行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预测期管理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2030年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8-12月及以后

管理费用合计2086.143072.813095.773118.963142.383166.03

职工薪酬1599.822296.022318.982342.172365.592389.25

固定资产折旧12.4429.8529.8529.8529.8529.85

物业费60.0085.6285.6285.6285.6285.62

办公费40.0047.2047.2047.2047.2047.20

业务招待费2.502.592.592.592.592.59

差旅费25.0048.2148.2148.2148.2148.21

党建工作费3.0014.1814.1814.1814.1814.18

宣传费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行政车辆费5.505.505.505.505.505.50

中介费27.0027.7527.7527.7527.7527.75

网络信息费111.50127.43127.43127.43127.43127.43

其他55.0055.9555.9555.9555.9555.95

办公用房租赁134.38322.50322.50322.50322.50322.50

*财务费用预测

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2025年1-7月的财务费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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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76万元,主要为融资租赁利息及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等,其中融资租赁利

息主要来自被评估单位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船舶融资租赁事项。经与被评估单位沟通,本次评估对于预测期付息债务规模参考基准日规模确定,对于借款利率参考企业已签订合同的实际利率确定。财务费用根据付息债务规模、借款利率及手续费综合考虑。

*所得税预测

被评估单位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利润总额的预测数据为基础,并结合相应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所得税发生额,所得税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折旧摊销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船舶设备、医疗专用设备。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同时考虑资本性支出未来转入固定

资产的影响,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金额。

折旧的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被评估单位折旧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8-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折旧1715.454431.024431.024431.024431.024431.02

*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被评估单位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评估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即本次评估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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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估算预测期资产更新,船舶资产在稳定期按照详细预测期末资产的规模,以简单再生产为前提,综合考虑船舶设备的更新周期、更新成本等因素采用年金化后方式计算得出稳定期各年度的更新金额。

B.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被评估单位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代客户垫付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被评估单位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

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次评估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剔除溢余资产后的流动资产–剔除溢余负债后的流动负债根据对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营运资金与业务经营收入的比例,结合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估算,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结果见“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C.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指被评估单位为扩大经营规模而购置的长期资产所花费的支出。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后续的新增资本性投资主要有天津航运购买中信金融租赁6.5万吨级散货船项目后续支出。天津航运购买中信金融租赁6.5万吨级散货船项目后续支出数据,产权持有人结合2025年8-12月开票金额及后续可能发生金额进行预测。

1-1-286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资本性支出的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现金流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被评估单位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评估基准日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所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未来经营期内不确定性较大的部分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他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项目/年度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8-12月

收入72377.72158689.99136595.39135561.62129927.05127290.97127290.97

成本65783.45139202.69119811.28118695.86117059.03115728.82115714.39营业税金及

515.63593.05564.84566.86514.67497.76459.53

附加

管理费用2086.143072.813095.773118.963142.383166.033166.03

财务费用1126.942704.652575.172341.682159.071976.471976.47

营业利润2865.5713116.7910548.3310838.277051.895921.885974.54

利润总额2865.5713116.7910548.3310838.277051.895921.885974.54

减:所得税716.643279.202637.342709.831763.231480.731493.89

净利润2148.929837.607910.998128.455288.664441.154480.65

折旧摊销等1715.454431.024431.024431.024431.024431.024431.02固定资产折

1715.454431.024431.024431.024431.024431.024431.02

旧摊销

扣税后利息845.202028.491931.381756.261619.311482.361482.36

追加资本-22.90-63.49407.8147.53126.2374.942480.59营运资本增

-250.15-93.33377.9617.6896.3945.09-加额

资产更新12.4429.8529.8529.8529.8529.852480.59

资本性支出214.82------

净现金流量4732.4716360.5913865.5814268.1911212.7510279.597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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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现率的确定

* 无风险收益率 rf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选择国债时应当考虑其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1.70%。

* 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37%。

* βe值

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近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x,进而通过公式(12)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t,进而通过公式(11)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u,进而通过公式(10)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e。

*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50%。

* 权益资本成本 re

最终通过公式(8)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成本 re= 10.87%。

*适用所得税率适用所得税率参考产权持有人预测年度的预计综合所得税率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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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rd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可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 计算债务比例 Wd 和权益比率 We

本次评估选择行业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由式(7)和式

(8)得到债务比率 Wd =21.46%和权益比率 We =78.54%。

* 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

折现率预测表项目参数

权益比78.54%

债务比21.46%

国债利率1.70%

可比公司收益率9.37%

适用税率25%

历史β1.0151

调整β1.0100

无杠杆β0.8301

权益β1.0002

特性风险系数0.0150

权益成本10.87%

债务成本(税后)2.63%

WACC 9.10%

折现率9.10%

4)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式(3),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13894.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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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经核实,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基准日账面值基准日评估值备注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41842.7741842.77

货币资金41842.7741842.77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7488.107488.10

其他应付款7382.927382.92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5.18105.18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34354.67 34354.67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1332.8911332.89

其他非流动资产11332.8911332.89

递延所得税资产204.94204.94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1537.83 11537.83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45892.50 45892.50

6)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13894.58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 45892.50 万元,把以上数值代入式(2),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 B= 159787.08 万元。

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 98350.84 万元,得到被评估单位的股权权益价值:

E=B-D=61436.24 万元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调账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未曾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以及调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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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等。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无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4)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的类型及其估计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天津)航运有限公司无账面未记录的资产。

(5)资产清查限制

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船舶于基准日全部处于执行航运任务中,9月10日国家能源609号船舶停靠天津港,我们对该船舶进行了现场勘察拍照、录像等勘察工作;其余船只通过企业调度指挥中心全球定位系统进行了实时定位,并开启随船的视频音像等仪器,对所有船舶均进行了拍照、录像问询等替代盘点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没有发现其他可能清查限制事项。

(6)权属资料限制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权属资料限制。

七、煤炭运销公司

(一)国源燃料公司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源燃料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国源燃料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9720.35万元,评估值

21797.08万元,评估增值2076.73万元,增值率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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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国源燃料公司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34934.01万元,评估值37010.74万元,评估增值2076.73万元,增值率5.94%;负债账面价值15213.66万元,评估值15213.6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19720.35万元,评估值21797.08万元,评估增值2076.73万元,增值率10.53%。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审计前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账面值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28267.0533915.4133915.41--

非流动资产1267.901018.603095.332076.73203.8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55.56355.571088.15732.58206.03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912.34663.032007.181344.15202.73

资产总计29534.9534934.0137010.742076.735.94

流动负债9596.8915213.6615213.66--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9596.8915213.6615213.6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9938.0619720.3521797.082076.7310.53

(1)流动资产

国源燃料公司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货币资金15803.2315803.23--

应收账款7762.367762.36--

预付账款9599.279599.27--

其他应收款161.11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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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其他流动资产589.44589.44--

流动资产合计33915.4133915.41--

流动资产评估值33915.41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2)其他权益工具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4936110.50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共有2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总体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性质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1中能联合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国企2001/10/14.8120.00

2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国企2001/4/305373.61

合计493.61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首先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价值和实际状况进行

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该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采用基准日企业会计报表的股东全部权益乘

以持股比例计算评估值,其中,中能联合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未能取得基准日报表,本次评估按该公司半年报报表进行折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基准日企业会计报表的股东全部权益×持股比例

在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方法,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账面价值4936110.50元,评估值

18377657.89元,评估增值13441547.39元,增值率272.31%。评估增值的主

要原因为基准日企业会计报表的股东全部权益乘以持股比例计算评估值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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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评估值为18377657.89元。

(3)房屋建(构)筑物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为企业申报的太原佳地花园1406

房屋、淄博房产,共有2项。账面原值3647855.74元,账面价值1888572.59元。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的结构特点、使用性质等,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各类资产的合理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A.对适宜采用的方法

考虑到评估对象所在区域该类物业聚集度较高,房地产交易市场较为活跃,周边同类业态的房产可比案例较多,能够获得较为公允客观的房产售价,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不适宜采用的方法及理由

a.收益法

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考虑到企业持有的物业目前尚未出租,因此不适用于收益法进行评估。

b.成本法

考虑到评估对象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其房地产的稀缺性和地段优势带有较大的附加价值,成本法不能合理体现其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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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法进行评估。

c.假设开发法

由于无法确定房地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且无法获得工程支出成本,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

综上所述,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法是将委估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的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条件、价格形成的时间、区域因素(房地产的外部条件)及个别因素(房地产自身条件)加以比较对照,以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为基础,做必要的修正后,得出委估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市场价格。

市场法计算公式如下:

P=P 案例×A×B×C×D×E

其中: P:待估房产评估价值;

P 案例:可比交易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权益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及增减值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888572.59元,评估值为

8683400.00元,评估增值6794827.41元,增值率3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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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筑物增值原因:评估对象建成年代较早,房产外购时间早,房产取得成本较低,账面净值在账面原值的基础上扣减相应折旧,价值相对较低;又因评估基准日期间随着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地价及房价均有了较大程度的上涨,导致本次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增值。

(4)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6527752.93元,账面净值为1667138.21元。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询到价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重置全价的确定国内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增值税

本次评估设备主要为试验仪器,不考虑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

a.购置价

对于目前仍在生产和销售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设备招标中各厂商的报价,网络检索查询、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参考《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等方法确定购置价。

对于无法取得现行价格的被评估设备,如果能找到参照物,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价格加以修正后,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其购置价。

被评估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1-1-287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及《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财税〔2016〕36号”文件和“财税〔2018〕32号”文件《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项目,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b.运杂费

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抵扣率扣减应抵扣的增值税。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

c.基础费

对于设备基础费用是在企业提供设备基础建筑工程结算等资料,并核实基础工程量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竣工决算报告书,按照施工当地现行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价格标准,对设备基础工程结算进行调整计算,得出设备基础工程费,并避免与建筑工程重复计算。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d.安装调试费

根据被评估设备辅助材料消耗、安装基础情况、安装的难易程度,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予以测算确认。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e.设备购置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税〔2018〕32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号的规定,对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抵扣额为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涉及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格/(1+13%)×13%+(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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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设备市场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成新率的确定机器设备成新率

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运行,修理及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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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652.78166.71497.72219.80-23.7531.84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33.9832.13106.1337.25-20.7915.92

固定资产-车辆320.1684.49230.81119.14-27.9141.01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98.6450.09160.7963.41-19.0626.60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折旧年限较评估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短。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市场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折旧年限较评估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短。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采用二手市场价确定评估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折旧年限较评估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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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权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890241.35元,核算内容为产权持有单位租赁的建工发展大厦8层办公用房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审核了相关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对每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符合租赁会计准则的核算规定,账面余额合理反映了基准日企业享有的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890241.35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803930.66元,核算内容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及租赁资产与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803930.66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7)流动负债

国源燃料公司纳入评估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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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应付账款12659.8512659.85--

合同负债1717.201717.20--

应付职工薪酬399.03399.03--

应交税费45.6245.62--

其他应付款73.9773.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7494.74--

其他流动负债223.24223.24--

流动负债合计15213.6615213.66--

流动资产评估值15213.66万元,评估减值为0,减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调账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未曾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以及调账情况。

(2)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等。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4)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的类型及其估计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无账面未记录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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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清查限制

截至资产清查日,未发现有限制资产清查的情形。

(6)权属资料限制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权属资料限制。

(二)天津焦煤公司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天津焦煤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第535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焦煤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6875.14万元,评估值

17177.46万元,评估增值302.32万元,增长率为1.79%。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天津焦煤公司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51933.75万元,评估值52236.07万元,评估增值302.32万元,增长率为0.58%;负债账面值35058.61万元,评估值

35058.61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16875.14万元,评估值

17177.46万元,评估增值302.32万元,增长率为1.79%。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51787.7152099.94312.230.60

非流动资产146.04136.13-9.91-6.7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6.04136.13-9.91-6.79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51933.7552236.07302.320.58

1-1-2878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负债35058.6135058.6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35058.6135058.6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6875.1417177.46302.321.79

(1)流动资产

天津焦煤公司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货币资金33299.4233299.42--

预付账款15063.3715063.37--

其他应收款105.88105.88--

存货2866.493178.72312.2310.89

其他流动资产452.55452.55--

流动资产合计51787.7152099.94312.230.60

流动资产评估值52099.94万元,评估增值为312.23万元,增值率为0.60%,增值原因为本次评估中存货产成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2)设备类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设备类资产为车辆、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1769689.08元,账面净值为1460376.87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询到价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1-2879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重置全价的确定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杂费以及特殊城市车辆牌照取得费,其车辆重置全价为: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以不含税购置价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额=购置价/1.13×13%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设备市场含税价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成新率的确定车辆成新率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车辆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

1-1-288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即: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a:车辆特殊情况调整系数。

电子设备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76.97146.04159.51136.13-9.87-6.79

固定资产-车辆17.3815.4815.1514.17-12.81-8.50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59.59130.55144.36121.96-9.55-6.58车辆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市场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市场价格下降较多;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较多。

(3)流动负债

天津焦煤公司纳入评估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应付账款17497.1117497.11--

合同负债15199.5215199.52--

应付职工薪酬39.8139.81--

1-1-288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应交税费250.86250.86--

其他应付款95.3695.36--

其他流动负债1975.941975.94--

流动负债合计35058.6135058.61--

流动负债评估值35058.61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调账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未曾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以及调账情况。

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等。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无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4)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的类型及其估计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无账面未记录的资产。

(5)资产清查限制

截至资产清查日,未发现有限制资产清查的情形。

(6)权属资料限制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权属资料限制。

1-1-288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八、港口公司

(一)泰州港务

1、评估概况

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泰州港务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536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泰州港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003.82万元,评估值5003.8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总资产账面值5003.82万元,评估值5003.8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负债账面值0.00万元,评估值0.0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5003.82万元,评估值5003.8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具体评估结果详见

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5003.825003.82--

非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5003.825003.82--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003.825003.82--

1-1-288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流动资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2)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等流通性强的资产,人民币账户按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50038156.67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A.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50038156.67元,为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银行的存款。

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对人民币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值为5003.82万元,评估增值为0,增值率为0。

3、收益法评估情况

4、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调账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未曾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者资产评估的情况,以及调账情况。

(2)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等。

1-1-288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无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4)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的类型及其估计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无账面未记录的资产。

(5)资产清查限制

截至资产清查日,未发现有限制资产清查的情形。

(6)权属资料限制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权属资料限制。

1-1-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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