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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中国神华2025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公司代码:601088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摘要

1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请投资者登录 www.sse.com.cn 及 www.hkexnews.hk网站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

李新华董事因公请假,委托康凤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25年度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鉴于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募集配套

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1.03元/股(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姓名宋静刚庄园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8610)58131088(8610)58133355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拥有位于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宝日希勒矿区及新街台格庙矿区等地的优质煤炭资源。2025年本集团实现商品煤产量332.1百万吨、煤炭销售量430.9百万吨。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2025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252676兆瓦,2025年完成总售电量207.00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

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2408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313.0十亿吨公里。

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2.7亿吨/年),拥有约2.24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2025年比2023年

2024年增

重述后重述前减(%)重述后重述前

营业收入294916339788338375(13.2)345951343074

利润总额793398292885793(4.3)850358717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528495580558671(5.3)5775659694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485896012560125(19.2)62868628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750599108693348(17.6)8995489687流量净额

2025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2023年末

比2024年末增减

重述后重述前(%)重述后重述前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409107419559426866(2.5)404278408692净资产

资产总计627761668022658068(6.0)640086630131

负债合计146310171377154116(14.6)166130151761

期末总股本1986919869198690.01986919869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于2025年2月11日,本公司完成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22日、1月25日及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杭锦能源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报告比较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3.2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变化2023年

重述后重述前(%)重述后重述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6602.8092.953(5.3)2.9073.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6602.8092.953(5.3)2.9073.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2.4453.0263.026(19.2)3.1643.164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7613.5514.04下降0.79个14.5214.88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11.7314.6014.39下降2.87个15.8015.67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3.784.584.70(17.5)4.534.51

流量净额(元/股)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10.09.910.5上升0.1个10.611.0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12.913.313.7下降0.4个14.314.6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百万100471103402105477(2.8)108045108721

元)于2025年于2024年12月31日变化于2023年12月31日

12月31日重述后重述前(%)重述后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元/股)20.5921.1221.48(2.5)20.3520.57

资产负债率(%)23.325.723.4下降2.4个26.024.1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6.89.06.7下降2.2个9.27.3百分点

3.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4年2024年末

2025年2025年末

重述后重述前重述后重述前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528495580558671409107419559426866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136937393750346930362787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54218595446242141257642259542965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

4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

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3.4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69585685247504281765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49126921441113797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170512607143929885损益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3825256194599806

受气候变化、煤炭电力市场供需关系、煤价电价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以及本集团成本费用结算周期、资产减值测试、营业外支出事项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季度间经营结果存在一定波动性。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1870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80198

H股记名股东 167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78833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77175

H股记名股东 1658

5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比例限售条结情况期末持股数量股东性质(全称)减(%)件股份股份数量数量状态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01381270919669.520无不适用国有法人责任公司

HKSCC NOMINEES +339000 3370480628 16.96 0 未知 不适用 境外法人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05947180042.990无不适用其他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01060774000.530无不适用国有法人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98176541027377650.520无不适用境外法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6862951921468570.460无不适用国有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58405015674995380.340无不适用其他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977440609939240.310无不适用其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36270447559872980.280无不适用其他

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2489326544110580.270无不适用其他

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本控股持

有本公司 A股股份 1159352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584%。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合计 13824302724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9.5789%。

6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4.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7第三节重要事项

1.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本集团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巩固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保障能源安全稳

定供应;深化提质增效,全力拓市增收,加强成本管控,推行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精益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效。受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本集团煤炭销售量、营业收入等部分指标低于年度经营目标。

2025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75532百万元(2024年:87082百万元,已重述),同比下降

13.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49百万元(2024年:55805百万元,已重述),基本每

股收益2.660元/股(2024年:2.809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5.3%。

2025年2025年完成比例2024年同比变化

完成目标(%)完成(%)(已重述)

商品煤产量亿吨3.3213.34899.23.379(1.7)

煤炭销售量亿吨4.3094.65992.54.602(6.4)

发电量亿千瓦时2202.0227197.02288.9(3.8)

营业收入亿元2949.16320092.23397.88(13.2)

营业成本亿元1914.65215089.12239.23(14.5)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务亿元152.06145104.9146.204.0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变动/同比下降同比增长/同比增长/

幅度4.8%6%左右1.0%

2.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集团2025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49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660元/股;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为54218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2.729元/股。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003百万元。

鉴于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 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1.03元/股(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本公司已完成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人民币19471百万元(含税),加上董事会建议

派发的2025年度末期股息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预计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年

8度现金股息总额将达人民币41811百万元(含税),为202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归属于

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的77.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9.1%。

本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年度现金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年度现金分红总派息金额分红总额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额占合并报表中(含税)(含税)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元百万元百万元%

2025年度末期股息

10.3(尚待股东会批准)418115284979.1

2025年中期股息9.8

2024年度末期股息22.6449035867176.5

2023年度末期股息22.6449035969475.2

3.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

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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