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6-04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称安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经中国神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毕马威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服务的期限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结束时终止。因毕马威聘期届满,并根据外部审计机构采购结果,本公司拟聘任安永为本公司2026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毕马威进行了沟通,毕马威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国内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
1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6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84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2025年度,安永华明A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为 158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6.11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2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乃文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内控的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开采辅助活动。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小冬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繁简程度、工作要求,以及审计工作所需工作条件、工作量、人数和工时以及需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安永华明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境内审计服务的收费为人民币1154万元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1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38
3万元);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境外审计服务的收费为人民币494万元。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服务的收费合计为人民币1648万元,较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增长约2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12家标的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资产范围发生变动。
此外,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根据服务期限内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2026年度审计费用尚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截至2025年,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本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毕马威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聘任毕马威为本公司2025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终止。本公司已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毕马威聘期终止。本公司已按照相关制度及程序完成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根据采购结果,本公司拟聘任安永为本公司2026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
(三)本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毕马威进行了沟通,毕马威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须提请本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本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与毕马威进行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4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安永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
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就聘任安永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形成了审核意见,认为安永具有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6月2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终止;批准上述两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及相关专项服务酬金人民币
1648万元/年,并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组
成的董事小组根据服务期限内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对酬金进行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5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
2026年6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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