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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中国神华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2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2025-08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1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H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2.0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

的资产

2.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

易对方

2.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2.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

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2.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

行方式

2.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

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

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2.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

行数量

2.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

定期

2.1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

2渡期间损益安排

2.1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滚√√

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2.14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15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1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2.17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

2.18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用途

2.19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

配利润安排

2.20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2.21决议有效期√√3关于《中国神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

整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8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

议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

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不得参

3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5关于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2025年8月16日、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4(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登记过境内手机号码的 A股自然人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

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088中国神华2026/1/20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公司,回执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

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本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三) 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告。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58131088

6传真:(010)58131814

电子邮箱:ir@csec.com

(五)备查文件: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7附件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会议主席(注1)或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A股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A股股东账号或 受托人姓名:

一码通账号:(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委托人联系电话: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2.0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2.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2.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及支付方

2.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2.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2.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及认购方

2.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与定价依

2.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2.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

2.1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2.1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

2.1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

上市地点

2.14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

8购方式

2.15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

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1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2.17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

2.18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途

2.19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20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2.21决议有效期3关于《中国神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8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5关于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

17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9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如委托会议主席以外人士为代表,请将“会议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

内填上拟委派代表的姓名。受托人必须亲身出席会议。如未填写姓名,则视同委托会议主席为代表。如委托会议主席投票,可不填写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签名。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作出投票指示。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所载决议案外,受托人亦有权就正式提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 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会召开时间 24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

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

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 A 座 1003 室,邮政编码 100011,传真(010)5813 1814,电子邮箱ir@csec.com,方为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0附件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注1)(姓名/公司全称)

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拟出席(亲身或委派代表)于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举行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特此通知。

股东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股东账号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拟提问的问题清单(可另附)

注:

1.股东中文姓名或法人股东公司全称请用正楷字体填写;股东名称须与本公司

股东名册上所载的名称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请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或之前以送递、邮

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神华大厦 A座 1003室,邮政编码 100011,

传真(010)5813 1814,电子邮箱 ir@csec.co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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