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買主、承讓人、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1088)
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
及
建議回購H股的一般授權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頁至第9頁。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及十時四十五分,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召開股東周年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該等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4
頁至第24頁。
隨函附奉上述大會適用的回條及代表委任表格。欲出席相關大會的股東,務請按回條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回條並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前交回。
欲委任代表出席大會的股東,務請按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須盡快且無論如何不得遲於有關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即2025年6月19日上午九時正前)交回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閣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5年5月20日目錄
釋義....................................................1
董事會函件.................................................3
1.緒言.................................................3
2.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4
3. 建議回購H股的一般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4.股東周年大會及類別股東會..............................8
5.責任聲明.............................................9
6.推薦建議.............................................9
附錄一-說明函件...........................................10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14
2025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 i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A股」 指 本公司向境內投資者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值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內資股;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A股類別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北
京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舉行的A股類別股東會;
「股東周年大會」指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舉行的2024年度股東周年大會;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聯繫人」指具有香港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董事會」指董事會;
「國家能源集團公司」指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
「本公司」指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其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1–釋義
「H股回購授權」 指 行使本公司權力回購不超過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
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建議提呈以批准H股回購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H股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如有)的10%的H股的一般授權,有關詳情載於股東周年大會通告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H股股東」 指 H股持有人;
「H股類別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
19號北京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舉行的H股類別
股東會;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2025年5月13日,即本通函刊發前就確定其中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國家外匯管理局」指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
「證券及期貨條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以經不時修訂為準;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包括A股及H股;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收購守則」指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
「庫存股份」指具有香港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2–董事會函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1088)
執行董事:註冊辦事處:
張長岩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
非執行董事:神華大廈康鳳偉李新華
獨立非執行董事:
袁國強陳漢文王虹
職工董事:
焦蕾
2025年5月20日
敬啟者:
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
及
建議回購H股的一般授權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有關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及建議回購H股的一般授權的進一步詳情。
–3–董事會函件
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
茲提述本公司於2025年1月21日作出之公告,內容有關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
本公司提出「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方案,即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本公司實現的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65%,在此期間綜合考慮本公司經營情況、資金需求等因素實施中期利潤分配。該股東回報規劃尚須獲得本公司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批准。
經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准,本公司制定並實施
2022-2024年度股東回報規劃。該規劃已臨近屆期。經充分研究,本公司董事會提出
「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方案,並提交股東周年大會審議。
1.《公司章程》規定
根據《公司章程》第二百條、第二百〇九條規定,除非發生根據董事會判斷可能會對本公司的持續正常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特殊情況,本公司在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的情況下,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本公司以有關會計年度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合併財務報表中稅後利潤數較少者為準進行利潤分配,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35%。
–4–董事會函件
2.2022-2024年度現金分紅情況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
2022-2024年度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批准公司2022-2024年度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
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60%。本公司2022-2023年度末期股息分派,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及相關股東回報規劃。具體情況如下:
按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分紅佔合併報表中年度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本公司每股派息金額現金分紅總額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年度末期股息所屬年份(含稅)(含稅)股東的淨利潤的比率
人民幣元人民幣億元人民幣億元%
2023年2.26449.03596.9475.2
2022年2.55506.65696.2672.8
2025年3月21日,董事會建議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
派發2024年度末期股息現金人民幣2.26元╱股(含稅)。按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總股本19868519955股計算共計人民幣44903百萬元(含稅),為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下歸屬於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潤的71.9%,為中國企業會計準則下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76.5%。2024年度末期股息的具體分派詳情,請見本公司2025年3月21日在香港聯交所網站披露的年度報告「現金分紅方案」部分。
根據萬得 (Wind)數據,中證申萬煤炭指數 (000820.CSI)成份股平均股息支付率
2022年為57.9%、2023年為58.5%、2024年為59.1%。同期,本公司股息支付率分別為
72.8%、75.2%、76.5%,均高於煤炭行業平均水平。
–5–董事會函件
3.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
為積極落實證券監管要求、響應廣大股東訴求,進一步鞏固公司與長期股東、耐心股東的緊密聯繫,基於對本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經充分研究,董事會建議提高最低現金分紅比例、適當增加分紅頻次,提出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方案,並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即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本公司當年實現的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65%,在此期間綜合考慮本公司經營情況、資金需求等因素實施中期利潤分配。
具體利潤分配方案由董事會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制定,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4.「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對本公司的影響
保持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有助於吸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維護股東合法權益,推動本公司投資價值充分實現,從而保障本公司和股東整體利益的可持續發展。
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方案已充分考慮本公司未來相關期間的資本開支、現
金流及資金平衡等因素,不會對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良影響。
5.「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的審議程序
2025年1月21日,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尚須獲得本公司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批准。
–6–董事會函件
建議回購H股的一般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可收購其股份,除非收購之目的為(a)減少公司註冊資本;(b)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c)將
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d)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
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e)將股份用於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f)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中國法例及法規及香港上市規則容許一間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向公司之董事授予一般授權回購該等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之H股。該項授權須以於股東大會上獲其股東通過之特別決議案形式作出,及以於另行舉行之類別股東會上獲內資股及境外上市外資股持有人通過之特別決議案形式作出。
由於H股乃於香港聯交所以港元買賣,而本公司於進行任何H股回購時所支付之價格將會以港元支付,故本公司回購H股將須待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批准後方可進行。
根據公司章程適用於削減股本之規定,本公司須於通過削減本公司註冊資本之決議案之日起十日內知會其債權人該決議案已通過,並於通過決議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報章公告。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或如未接到通知書,則自報章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償債擔保。
據此,本公司尋求股東批准授出之一般授權以回購已發行的H股。董事將根據本文所述法律及監管規定召開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本公司擬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藉以授予董事會H股回購授權,有關詳情將載於股東周年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根據H股回購授權可能回購的H股,不可超過本公司就批准H股回購授權而提呈的決議案獲股–7–董事會函件
東周年大會和類別股東會通過當日的已發行H股總數(不包括庫存股,如有)的10%。
H股回購授權不得超過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為自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授權議案之日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止:(a)2025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或(b)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撤銷或更改本議案所述授權之日。
本通函附錄一為說明文件,當中載有關於H股回購授權的若干資料。
股東周年大會及類別股東會
股東周年大會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北京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召開及舉行,(其中包括)藉以由股東以特別決議案方式考慮及批准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及H股回購授權。
A股類別股東會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
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北京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召開及舉行,藉以讓A股股東以特別決議案方式考慮及批准H股回購授權。
H股類別股東會將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假座中華人民共
和國北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北京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召開及舉行,藉以讓H股股東以特別決議案方式考慮及批准H股回購授權。
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隨函附奉上述大會適用的回條及代表委任表格。欲出席相關大會的股東,務請按回條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回條並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前交回。
欲委任代表出席大會的股東,務請按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須盡快且無論如何不得遲於有關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即2025年6月19日上午九時正前)交回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
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閣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8–董事會函件責任聲明
本通函乃遵照香港上市規則的規定提供有關發行人的資料,董事對本通函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文件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本文件或其所載之任何內容有所誤導。
推薦建議
董事會已議決及批准有關上述事項的決議案。董事認為,上文所述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及H股回購授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故建議所有股東、A股股東及H股股東投票贊成擬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提呈的相關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承董事會命
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宋靜剛謹啟
–9–附錄一說明函件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本附錄作為說明函件,向 閣下提供合理所需的必要資料,以便 閣下可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擬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
上提呈的有關授予董事H股回購授權的特別決議案作出知情的決定。
H股回購授權
回購H股的理由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保護本公司中小投資者利益,呼應本公司投資者訴求,董事相信H股回購授權令本公司得以靈活處理回購股份一事,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有利,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最佳利益。回購股份可能提高本公司每股資產淨值及╱或每股盈利,惟須視乎當時的市況及資金安排而定。董事僅會在彼等相信回購股份對本公司及股東有利的情況下,方會作出回購股份行動。
註冊資本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9868519955元,包括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H股3377482000股及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股16491037955股。
行使H股回購授權
待股東周年大會通告所載的有關特別決議案、A股類別股東會以及H股類別股東會
上就批准授予董事會H股回購授權而分別提呈的特別決議案獲通過後,董事會將會獲授H股回購授權,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止:(a)2025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或(b)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撤銷或更改本議案所述授權之日(「相關期間」)。H股回購授權須待按中國的法律、法規及規例的規定,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及╱或任何其他監管機關的有關批准及╱或於其備案及╱或進行,方可行使H股回購授權。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如購買價較H股股份之前5個交易日在香港聯交所的平均收市價高出5%或5%以上,本公司將不會回購H股股份。
–10–附錄一說明函件倘本公司行使全部H股回購授權(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3377482000股已發行H股為基準,且本公司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日期或之前已發行H股總數並無變動),本公司於相關期間可回購H股股份數最多達337748200股H股,即最多回購相關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H股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如有)的
10%。
本公司可能會根據回購股份時的情況(例如市況、回購用途及其資本管理需求)而
註銷根據H股回購授權回購的股份,及╱或將其持作庫存股。
回購所需資金
回購H股時,本公司計劃利用根據公司章程及中國適用法律、法規及規例可合法撥作有關用途的本公司內部資源(可包括盈餘儲備及保留溢利)撥付。本公司不可以現金以外的代價或根據香港聯交所不時之買賣規則規定以外的結算方式在香港聯交所回購證券。
一般資料
董事認為,於建議回購期間內任何時間全面行使H股回購授權,不會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或負債比率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相對於本公司最近期公佈的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年報所載的經審核賬目所披露者而言)。然而,倘本公司的營運資金需要
或資產負債情況會因回購股份而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則董事不會建議行使H股回購授權至此等程度。董事將於適當時候考慮當時市況後,在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情況下決定回購H股的數目,以及回購H股的股價和其他條款。
董事將會根據香港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以及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例,在該等規則適用的情況下,行使本公司權力根據H股回購授權回購股份。
本說明函件及H股回購授權均無異常之處。
–11–附錄一說明函件
H股股價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的十二個月,H股每月在香港聯交所買賣的最高及最低成交價如下:
最高價最低價港元港元
2024年
5月38.7032.35
6月40.7034.95
7月38.3031.70
8月34.8030.25
9月36.3028.40
10月37.3532.40
11月35.0031.60
12月35.8031.45
2025年
1月33.5030.15
2月31.8528.30
3月32.8029.40
4月32.8029.20
5月(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31.7529.05
本公司已回購H股在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本公司概無回購H股(不論在香港聯交所或以其他方式回購者)。
權益披露
倘本公司因回購股份致使一名主要股東於本公司投票權的比例有所增加,就收購守則而言,有關增加乃被視作為收購事項處理。因此,一名股東或一群一致行動之股東可能取得或鞏固本公司之控制權,且必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性收購要約。
–12–附錄一說明函件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直接及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69.58%,其於本公司的權益需要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權益披露)內的規定加以披露。倘董事根據擬於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提呈的H股回購授權的條款全面行使回購
H股的權力,則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會因此增至約70.78%。董事概無發現根據收購守則及╱或其他相關適用法律進行H股回購授權的回購將引致任何後果。此外,倘有關回購違反香港上市規則第8.08條項下的規定,則董事將不會於香港聯交所回購股份。
董事或(據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任何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目前概無意於H股回購授權獲股東批准且H股回購授權的條件(如有)獲達成後
根據H股回購授權向本公司出售H股。
本公司未曾獲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通知目前有意於H股回購
授權獲股東批准且H股回購授權的條件(如有)獲達成後向本公司出售H股,或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其所持任何H股。
–13–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1088)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定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召開2024年度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以審議並酌情通過下列議案:
作為普通決議案:
1.考慮及酌情通過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會報告。
2.考慮及酌情通過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監事會報告。
3.考慮及酌情通過本公司經審計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告。
4.考慮及酌情通過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1)擬
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2.26元(含稅),共計約人民幣44903百萬元(含稅)(「2024末期股息」);(2)授權總經理具體實
施上述利潤分配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要求辦理有關稅務扣繳、外匯匯兌等相關一切事宜。
–14–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5.考慮及酌情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事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的議
案:(1)執行董事、總經理張長岩的薪酬總額為人民幣81335.04元;原董事
長、執行董事呂志韌,原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許明軍的薪酬總額為人民幣
2053520.54元(含2023年度執行董事任期激勵人民幣473544.00元);職
工董事焦蕾薪酬總額為人民幣222498.64元,原職工董事劉曉蕾薪酬總額為人民幣805067.66元;(2)獨立非執行董事袁國強、陳漢文及王虹的薪酬
總額為人民幣650000.00元,原獨立非執行董事白重恩的薪酬總額為人民幣250000.00元;非執行董事(不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由國家能源投資集
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發放薪酬,在本公司不領取現金薪
酬;(3)監事會主席唐超雄、監事袁銳及原監事周大宇由國家能源集團公司
及其附屬公司發放薪酬,在本公司不領取現金薪酬;職工監事章豐的薪酬總額為人民幣1074904.66元。
6.考慮及酌情通過續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及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2025年度國際及國內審計師,聘期至2025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終止,上述兩家審計機構2025年度審計及相關專項服務酬金人民幣1280萬元╱年,並授權由本公司總經理(兼執行董事)和審計與風險委員會主席組成的董事小組根據服務期限內實際情況在合理範圍內對酬金進行調整。
作為特別決議案:
7.考慮及酌情通過本公司2025-2027年度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8. 考慮及酌情通過授予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回購公司H股股份一般授權
的議案:
(1)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場內回購本公司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股東周年大會
和類別股東會通過時本公司已發行H股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0%之H股股份。
–15–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2)授予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的授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i) 制定並實施具體回購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決定回購時機、回購期限、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等;
(ii)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公告;
(iii) 開立境外股票賬戶、資金賬戶並辦理相應外匯變更登記手續;
(iv) 依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履行相關批准或備案程序(如涉及);
(v) 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定和上市規則,以及實際回購情況,對回購股份進行處置,辦理回購股份的註銷或轉讓事宜(按其適用),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如涉及),對本公司章程有關股本總額、股本結構等相關內容進行修改,並辦理境內外與回購有關的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vi) 簽署及辦理其他一切與回購股份相關的文件及事宜。
(3)授權期限
上述一般授權不得超過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為自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授權議案
之日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止:
(a) 2025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或
–16–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b) 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撤銷或更改本議案所述授權之日。
承董事會命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宋靜剛北京,2025年5月20日–17–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附註:
1.股東周年大會出席資格
凡在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登記在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保管的本
公司股東名冊內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起至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止(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
份過戶登記手續,以確定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身份。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H股承讓人須於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印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使股份過戶生效。
2.代理人
(1)凡有權出席是次股東周年大會並有表決權的股東有權以書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為
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託代理人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該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如果該委託書由委託人授權他人簽署,則授權其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過公證。
(3)就內資股持有人而言,已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任表格最遲須在股東
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召開前24小時交回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神華大廈A座1003室,郵政編碼:100011)方為有效。H股持有人必須將上述文件於同一期限內送達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理委任表格後,股東屆時仍可親身出席是次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為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4)代理人可以舉手或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但委任超過一名股東代理人的股東,其股東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3.出席股東周年大會登記程序
(1)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周年大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如果出席會議的股東為法人,其法
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授權的人士應出示其法人的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委任該人士出席會議的決議的複印件始可出席會議。
(2)欲出席股東周年大會的股東應當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或以前將擬出席會議的回條送達本公司。
(3)本公司股東可以親自或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或傳真將上述回條送達本公司。
(4) 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銀行、經紀公司或其他託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非登記H股股東,應直接諮詢彼等以協助委任代表。本公司非登記H股股東如欲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尚未登記過戶文件,須於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憑證,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登記在冊的H股股東將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
–18–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4.股東名冊過戶登記
(1)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起至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止(包括首尾兩日)暫停
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確定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身份。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H股承讓人須於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印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使股份過戶生效。
(2)凡在2025年7月4日(星期五)登記在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保管
的本公司股東名冊內的H股股東,有權享有2024末期股息。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起至2025年7月4日(星期五)止(包括首尾兩日)暫停
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有權享有2024末期股息的H股股東身份。為符合資格享有
2024末期股息,H股承讓人須於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印
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使股份過戶生效。
5.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議案的程序
在本公司股份上市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的規限下,下列人員在舉手表決以前或以後可以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議案:
(1)會議主席;及
(2)至少兩名有表決權的股東或者有表決權的股東的代理人;或(3)單獨或者合併計算持有在該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股份10%或以上的一個或者若干股東(包括股東授權代理人)。
除非有人提出以投票方式表決,會議主席根據舉手表決的結果,宣佈提議通過情況。以投票方式表決的要求可以由提出者撤回。
6.根據本公司章程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提出股東大會臨時提案。臨時提案內容須符合本公司章程、上市地監管規則(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資格審核等)要求。
7.其他事項
(1)股東周年大會將於半個工作日內結束。與會股東(親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往返及食宿費自理。
(2) 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3)本公司註冊地址為:
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
郵政編碼:100011
聯絡電話:(+86)1058133355/(+86)1058133399
傳真號碼:(+86)1058131814
–19–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4)本公司會議聯繫方式為:
聯繫部門:董事會辦公室中國北京市東城區
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神華大廈A座1003室
郵政編號:100011
聯繫人:程女士
電話:(+86)1058131088
傳真:(+86)1058131814
電子郵箱: ir@ csec.com
(5)於本通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長岩先生,非執行董事康鳳偉先生及李新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袁國強博士、陳漢文博士及王虹先生,職工董事焦蕾女士。
– 20 –2 0 2 5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1088)
2025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定於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十
時四十五分,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鼓樓外大街19號歌華開元大酒店二層和廳召開2025年度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H股類別股東會」),以審議並酌情通過下列議案:
作為特別決議案:
1. 考慮及酌情通過授予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回購公司H股股份一般授權
的議案:
(1)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場內回購本公司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股東周年大會
和類別股東會通過時本公司已發行H股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0%之H股股份。
(2)授予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的授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i) 制定並實施具體回購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決定回購時機、回購期限、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等;
– 21 –2 0 2 5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ii)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公告;
(iii) 開立境外股票賬戶、資金賬戶並辦理相應外匯變更登記手續;
(iv) 依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履行相關批准或備案程序(如涉及);
(v) 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定和上市規則,以及實際回購情況,對回購股份進行處置,辦理回購股份的註銷或轉讓事宜(按其適用),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如涉及),對本公司章程有關股本總額、股本結構等相關內容進行修改,並辦理境內外與回購有關的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vi) 簽署及辦理其他一切與回購股份相關的文件及事宜。
(3)授權期限
上述一般授權不得超過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為自股東周年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授權議案
之日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止:
(a) 2025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或
(b) 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撤銷或更改本議案所述授權之日。
承董事會命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宋靜剛北京,2025年5月20日– 22 –2 0 2 5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附註:
1. H股類別股東會出席資格
凡在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登記在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保管的本
公司股東名冊內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起至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止(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
份過戶登記手續,以確定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身份。為符合資格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H股承讓人須於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印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使股份過戶生效。
2.代理人
(1) 凡有權出席是次H股類別股東會並有表決權的股東有權以書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為
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託代理人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該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如果該委託書由委託人授權他人簽署,則授權其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過公證。
(3) H股持有人必須將已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任表格最遲在H股類別股東
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召開前24小時送達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理委任表格後,股東屆時仍可親身出席是次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為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4)代理人可以舉手或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但委任超過一名股東代理人的股東,其股東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3. 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登記程序
(1) 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如果出席會議的股東為法人,其法
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授權的人士應出示其法人的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委任該人士出席會議的決議的複印件始可出席會議。
(2) 欲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的股東應當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或以前將擬出席會議的回條送達本公司。
(3)本公司股東可以親自或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或傳真將上述回條送達本公司。
(4) 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銀行、經紀公司或其他託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非登記H股股東,應直接諮詢彼等以協助委任代表。本公司非登記H股股東如欲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尚未登記過戶文件,須於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憑證,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登記在冊的H股股東將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
– 23 –2 0 2 5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4.股東名冊過戶登記
本公司將於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起至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止(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
份過戶登記手續,以確定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身份。為符合資格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H股承讓人須於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正式蓋印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一併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使股份過戶生效。
5.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議案的程序
在本公司股份上市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的規限下,下列人員在舉手表決以前或以後可以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議案:
(1)會議主席;及
(2)至少兩名有表決權的股東或者有表決權的股東的代理人;或(3)單獨或者合併計算持有在該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股份10%或以上的一個或者若干股東(包括股東授權代理人)。
除非有人提出以投票方式表決,會議主席根據舉手表決的結果,宣佈提議通過情況。以投票方式表決的要求可以由提出者撤回。
6.其他事項
(1) H股類別股東會將於半個工作日內結束。與會股東(親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往返及食宿費自理。
(2) 本公司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3)本公司註冊地址為:
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
郵政編碼:100011
聯絡電話:(+86)1058133355/(+86)1058133399
傳真號碼:(+86)1058131814
(4)本公司會議聯繫方式為:
聯繫部門:董事會辦公室中國北京市東城區
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神華大廈A座1003室
郵政編號:100011
聯繫人:程女士
電話:(+86)1058131088
傳真:(+86)1058131814
電子郵箱: ir@ csec.com
(5)於本通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長岩先生,非執行董事康鳳偉先生及李新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袁國強博士、陳漢文博士及王虹先生,職工董事焦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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