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证券简称:宏盛华源公告编号:2026-034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不超过10500万美元,800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万欧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其他:___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受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强,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二)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额度分别为10500万美元及800万欧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子公司符合国资委规定开展货币
类金融衍生业务的资质条件,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拟开展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五)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杜绝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衍生业务,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
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
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即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审查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必要性,所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要
与实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与自身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通过严格有效地执行
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的人员,坚持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严格审批授权管理等,以降低业务风险。明确由业务人员、法律风控人员、财务人员分别担任前中后台,确保合理授权。
33.公司要求各子公司在签订以外币计价的合同后,应认真做好项
目的履约和收、付款工作,确保有关款项能够按照预定时间收、付汇,消除由于项目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给企业带来的高风险损失。
4.公司定期组织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风险监控,并要求各子公司
按月上报月度执行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情况、持仓规模及资金使用、盈亏情况等。
5.公司将密切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
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并向管理层汇报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盈亏状况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是?否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是以真实外汇收付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坚持汇率中性原则开展相关业务。合理、合规应对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建立监督报告机制,风险应急机制,整体业务风险可控。货
4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开展具备可行性。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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