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9证券简称:太平洋公告编号:临2023-4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公司原聘任的
2023年度审计业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重新开展202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2023年12月8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3年12月5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0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怀金,202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
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2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经双方协商,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目前其承接公司业务的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相关规定,公司需重新开展202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
事前沟通,双方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建议
3不再续聘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
前任及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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