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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液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1 00:00 查看全文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立液压

股票代码:601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

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室

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恒立液压、上市公司、本指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诺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恒立控股指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申诺科技指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宁波恒屹指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变动指指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通过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减持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5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7462696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潜水救捞装备制造;

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林业机械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矿山机械销售;气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88号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立平先生持有恒立控股51%的股权,汪奇先生持有恒立控股49%的股权,恒立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汪奇先生。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汪立平执行董事兼总中国江苏常州否经理

4(二)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室

董事:钱佩新、李冰

注册资本:2712.50万港元

注册号码:13656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贸易、投资、咨询及技术研究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室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钱佩新女士持有和控制申诺科技100%的股权,申诺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钱佩新女士。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钱佩新董事中国中国香港是李冰董事中国中国香港是

5(三)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5.8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5707839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立平先生持有宁波恒屹91.2366%的股权,宁波恒屹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汪立平执行董事兼总中国江苏常州否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均由汪立平先生、钱佩新女士、汪奇先生一家控制,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无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减持公司股份。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137518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1533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立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49547486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9570%;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23519845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8.0179%;宁波恒屹持有本公司股份18307850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4.025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权益变动方变动后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期间变动股数式持股比例大宗交易减

申诺科技2020.12.02-2021.02.041402819016.94%持大宗交易减

宁波恒屹2021.12.28489216313.65%持定向增发后

恒立控股2023.01.06/36.95%被动稀释定向增发后

申诺科技2023.01.06/16.50%被动稀释定向增发后

宁波恒屹2023.01.06/13.29%被动稀释大宗交易和

2025.09.08-

申诺科技集中竞价减2329773214.76%

2025.11.20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立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495474869股,占本公司总股

9本的36.9531%;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1978725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7576%;宁波恒屹持有本公司股份178186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2893%;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715337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恒立液压全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10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11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3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钱佩新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5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16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常州限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恒立液压股票代码601100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恒立控股、申诺科技、江苏常州、中国香港、义务人注称宁波恒屹浙江宁波册地

增加□减少√有无一致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行动人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是√否□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17恒立控股(原常州恒屹):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495474869股(总股本1305360000股)

持股比例:3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申诺科技: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235198459股(总股本13053600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8.02%

宁波恒屹(原恒立投资):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183078503股(总股本1305360000股)

持股比例:14.03%

恒立控股: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无

变动比例:减少1.01%(定向增发,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申诺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动数量:减少37325922股

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减少3.26%

宁波恒屹: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4892163股

变动比例:减少0.74%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否拟于未来12个月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内继续增持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以下无正文)

19(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钱佩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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