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证券简称:昊华能源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
22、23、24、25号房。
首席合伙人:魏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4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289.95万元
1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506.82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96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5家,承接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3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过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2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同意聘任天圆全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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