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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公司代码:601106公司简称:中国一重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位于黑龙江、大连、天津及长三角地区的各子公司,主要包

括: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国际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

限公司、上海一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天津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一重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一重集团(黑龙江)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一重东方(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骏鹰(黑龙江)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龙申(齐齐哈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一重(黑龙江)风

电混塔有限公司、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龙江盛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以及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宏观经济风险、价格和竞争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现金流风险、安全风险、质量风险、新产品开

发及技术创新风险、合规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制度汇编,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财务报表错报金

额/被评价单位当≥5‰1‰≤错报指标<5‰0.1‰≤错报指标<1‰期期末资产总额财务报表错报金

额/被评价单位主≥5‰1‰≤错报指标<5‰0.1‰≤错报指标<1‰营业务收入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控制环境无效;发现财务报告所在单位管理层存在舞弊;已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重大缺陷额超过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公司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与控制环境相关的制度规定有效,但没有得到被评价单位的执行;被评价单位可能发生的舞弊风险发生变化或发生新的舞弊方式,但管理层没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重要缺陷施;或管理层对已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更改,但仍存在不足;该项控制措施不能及时发现财务报告错报,导致财务报告不能及时报出。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主营业务收入的1‰或

100万元≤造成的直接财产

造成的直接财产≥被评价单位主营业务收被评价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损失金额<被评价单位主

损失金额入的5‰或500万元的1‰或100万元

营业务收入的5‰或5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缺乏“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投资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或严重不称职、失职;重

重大缺陷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得到整改;由人为故意因素形成的对公司战略目标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虚假信息。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或不能胜任;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重要缺陷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由人为故意因素在被评价单位局部形成对业务运行或业务目标实现有重要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或不能胜任;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一般缺陷缺陷未得到整改;由个别人故意因素在被评价单位形成对业务运行与目标实现有轻微影响的虚假信息;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经过自我评价,公司尚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

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中国一重重要指示精神和“9·27”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2025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公司紧密围绕“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核心目标,着力健全全级次内控体系,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架构、聚焦关键领域、筑牢防控体系、优化监督评价,持续提升穿透式管控效能,切实增强内控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断完善重大风险穿透识别与预警机制,有效提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完善公司党委统筹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执行落实、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系统梳理现有内控制度,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动态优化”原则,构建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的制度体系框架。针对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关键业务领域,修订完善专项内控制度,填补新兴业务和薄弱环节的制度空白。三是着力于关键领域风险防控,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加强相关业务领域的规范化管理,深化风险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控、严格结果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提升监督评价质效,强化内部审计、纪委监察等力量的协同联动,重点推进对子企业的监督评价工作,形成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流程优化的管理闭环。五是加强境外业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境外单位及业务在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内控机制,强化涉外业务人员履职管理,健全境外重大风险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置机制,为公司国际化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深化现行内部规章制度的缺陷评估工作,推动穿透式监管要求全面嵌入公司章程、投资协议、业务合同等核心制度文件,进一步明晰穿透职责权限、责任边界与权利义务,及时将穿透式监管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追溯的制度规则与管控节点,切实保障监管穿透力与实际成效。

加快推进构建覆盖全级次、贯穿全流程的法律、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数智监管平台,实现对子企业关键业务、重大资金及风险环节的实时、精准穿透式监测与预警,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持续强化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与监督评价,常态化开展专项审计、合规检查、投资后评价,以及招投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发挥纪检、审计、财务、法律等各类监督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切实提升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水平。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董事(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文平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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