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证券简称:中国国航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 30号国航总部大楼 C3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
1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H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曲光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2 关于引进 60架A320NEO系列飞机的议 √ √
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及议案2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及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2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111中国国航2026/3/19
3(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股东可在本通知载明的时间及地点现场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9:00时至17:00时。
(三)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要求: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
资料: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人股东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股东会的,该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权力机构的决议授权书,并应加盖法人印章。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30号,邮编101312。
(六)联系人:陆远
联系电话:86-10-61462790
电子邮件:luyuan@airchina.com
六、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5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
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关于选举曲光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引进 60架 A320NEO系列飞机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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