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调整承诺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角度作出的,有助于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季民、张生、冯科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