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三、报告附件………………………………………………………第12—17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512号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南橡胶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南橡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7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海南橡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南橡胶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2页共17页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4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825619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16 元,共计募集资金1797001976.5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391005.9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91610970.59元,已由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98256.2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1271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8年2月2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79700.2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618.93
第3页共17页发行名称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8年2月2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二、募集资金净额179081.2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63704.28
本年度使用金额8655.24
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10
加:
以前年度资金利息收入净额9106.99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5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5842.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
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发行名称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8年2月2日
第4页共17页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
160001040047882156704142.85使用中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秀支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
9551088388888882734.57使用中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68888888000851712443.89使用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
340400788019000000752443.52使用中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口滨海大道支行
合计158421764.8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拨付给具体负责实施的各分公司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8年2月2日临时补充流临时补充流计划补充流董事会审议归还募集资归还募集资动资金起始动资金金额动资金时长通过日期金日期金金额日期自2024年6自董事会审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2025年6月6
15000.00议通过之日15000.00
2025年6月612日日
起12个月日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第5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2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赵兴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7页第17页共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