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证券简称:宝地矿业公告编号:2026-01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号)核准,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6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551886.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4448113.05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
3月3日在扣除支付的相关承销费后,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836377358.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新疆宝地矿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165165100201300123280138354038.55
股份有限公司木齐友好路支行新疆宝地矿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020151292003195250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新疆宝地矿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39919023299108040
股份有限公司木齐西虹东路支行新疆天华矿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107695328735
4124137.81
有限责任公司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合计38478176.36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备注号中国工商银行股新疆宝地矿业
1份有限公司乌鲁3002015129200319525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木齐新民路支行已使用完新疆天华矿业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毕,本次新疆宝地矿业限责任公司松湖
2限公司乌鲁木齐991902329910804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铁矿200万吨/年西虹东路支行采选改扩建项目
截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日,公司存放于该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该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时银行账户结息共计人民币783.2元,该笔结息款项已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后续公司会将该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结息全部用于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2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该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