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作为贵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除已经依法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在贵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2026年5月12日
关于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作为贵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除已经依法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在贵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王绪昭: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