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证券简称:四方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奇逊、王绪昭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41.1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40.7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11000070022075X9
有限公司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3、一致行动人信息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杨奇逊、王绪昭□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投资者变动前股数变动前变动后股数变动后比权益变动权益变动的名称(万股)比例(%)(万股)例(%)方式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四方电气(集团)股34318.046641.18%33943.246640.74%集中竞价√
2025/07/22-
大宗交易√2025/07/25份有限公司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杨奇逊645.46800.77%645.46800.77%//
王绪昭431.51600.52%431.51600.52%//
合计35395.030642.48%35020.230642.03%----
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电气”)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998040股。其中(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326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653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21日期间,四方电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4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8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209%;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327200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2.06%变动至41.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四方电气的通知,其于2025年7月22日至
2025年7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00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4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48000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41.18%变动至40.74%,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