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4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07元/股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进行了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5.07元/股。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9月 19 日至 2023 年 9月 28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 11月 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07.9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6、2024 年 3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 年 4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2024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 年 8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启航 2号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 9月 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2.50 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11、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 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6、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6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1、2026 年 10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 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二章规定:“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而进行了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4000股。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07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2168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3063500股变更为833039500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 比例数量(股) %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 7335600 0.88 -24000 7311600 0.88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825727900 99.12 0 825727900 99.12股份
其中:回购专用 3066100 0.37 0 3066100 0.37证券账户
三、总股本 833063500 100.00 -24000 833039500 100.00
注: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数据,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后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数3066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