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审议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首次备案,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金福、冯博、叶林、王锡锌
2023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