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毕劲松先生、王洪亮先生、何峰先生、唐洪广先生、方杰先生、付家伟先生、史彬先生和伏劲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和证券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证券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2.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
人资格、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3.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行业最新薪酬实践及国资监管要求,公司核定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核定方案符合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叶林、王锡锌、张健华、荣健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