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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2 00:00 查看全文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叶林,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本人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秀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林独立董事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出席股东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次姓名式参加次投票情况大会的次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数数数

884--对其表决的议叶林2/2

题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

叶林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薪酬与提名委员会4次,风险控制委员会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

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叶林440风险控制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叶林33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2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

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并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核心业务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和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

3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

4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审核,就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其薪酬管理提出建议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董事

2024年4月11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推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年12月5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推选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2.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同志薪酬的议案》。

2024年7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奖励发放的议案》。

5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4.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五)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本人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公司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法治建设相关报告及有关制度修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对有关议案均表示同意。经过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反洗钱、全面风险管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确保了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与公司股

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林二零二五年四月

6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锡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王锡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20年

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中南政

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助理,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锡锌独立董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7(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

886--对其表决的议题王锡锌2/2

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王锡锌审计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锡锌99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8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

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并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类业务等核心业务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每季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每半年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年审机构沟通了年审工作计划,审阅了预审总结,并监督年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确保审计工作

9质量。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年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

成审计工作,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10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就披露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等,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本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4月11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

4.选聘审计机构

2024年7月3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8万元(含税)。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5日,经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

报审计安排,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11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2万元(含税)。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与公司股

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锡锌二零二五年四月

1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健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张健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23年

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信托公司管理处

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财务租赁公司监管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监管三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财政税收研究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清华金融评论》主编。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张健华独立董事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金融评论》主编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出席股东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大会的次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数

张健华884--对其表决的议题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

张健华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3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4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张健华330

1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张健华44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

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调研等形式、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及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及董事会

决议的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现场

15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业务调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审议

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和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任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

16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就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其薪酬管理提出建议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董事

2024年4月11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推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年12月5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推选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2.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

17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同志薪酬的议案》。

2024年7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奖励发放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4.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五)在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年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ESG 治理体系建设、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建言献策,对有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与建议等方面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与公司股

18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健华二零二五年四月

19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荣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荣健,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2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荣健女士自1995年至今,在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服务工作,是国内早期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行业资深会员和行业协会专家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荣健独立董事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20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

荣健884--对其表决的议题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荣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荣健99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21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

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并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类业务等核心业务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每季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每半年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年审机构沟通了年审工作计划,审

22阅了预审总结,并监督年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人通过审计

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年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我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亲自出席了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3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就披露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等,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本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4月11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

4.选聘审计机构

2024年7月3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8万元(含税)。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24过。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5日,经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

报审计安排,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2万元(含税)。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与公司股

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荣健二零二五年四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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