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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5 00:00 查看全文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2025年6月25日·北京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北投投资大厦会议室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现场会议日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股东会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

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

“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

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

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目录

议案一: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1

议案二: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7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的议案..................8

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

议案七: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5

议案八: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30

叶林...................................................31

王锡锌..................................................38

张健华..................................................44

荣健...................................................51

议案九: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57

议案十: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9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考核结果的议案............65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67议案十三: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70

议案十四: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二: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二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额增减幅

营业收入24.1819.274.9125.49%

营业利润11.438.013.4342.77%

净利润9.857.012.8440.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7.012.8440.49%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9.697.022.6738.07%东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10.562.6547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9%5.74%1.95%-

基本每股收益(元)0.360.260.1038.4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额增减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4-6.6510.79-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额增减幅

资产总计468.56432.0136.548.46%

负债总计336.11308.3927.728.99%

所有者权益合计132.45123.628.837.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32.29123.478.827.15%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金)66.19%67.18%-0.99%-

二、2024年度公司经营成果

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一)营业收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8亿元,较上年增加4.91亿元,增幅25%。

其中:

1.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20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2.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84亿元,较上年增加0.88亿元,增幅91%,

主要原因为承销收入增加;

3.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8.87亿元,较上年增加3.82亿元,增幅75%,

主要原因为2024年债券资产收益率下行,公司本年开放的产品运作周期收益率较高使得管理人业绩报酬大幅增加;

4.投资收益(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42亿元,较上年减少0.51亿元,

减幅4%;

5.利息净收入-0.95亿元,较上年增加0.57亿元,主要原因为债券回购规模

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二)营业支出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营业支出12.74亿元,较上年增加1.48亿元,增幅13%。

主要原因为业务及管理费增加。

(三)利润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1.43亿元,较上年增加3.43亿元,增幅43%;

实现净利润9.85亿元,较上年增加2.84亿元,增幅41%;实现归母净利润9.85亿元,较上年增加2.84亿元,增幅40%。

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9%,基本每股收益0.36元。

三、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68.56亿元,较年初增加36.54亿元,增幅8.46%。主要变动为客户资产增加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增加20.10亿元和自营投资规模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0.39亿元。

(二)负债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336.11亿元,较年初增加27.72亿元,增幅8.99%。主要变动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21.47亿元和年度内发行公司债券和次级债券致应付债券增加14.11亿元。

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71.73%,扣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后的

资产负债率66.19%,处于行业低值。

(三)所有者权益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2.45亿元,较年初增加8.83亿元,增幅7.1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32.29亿元,较年初增加8.82亿元,增幅7.15%。

(四)现金流量状况

2024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02亿元,较上年增加20.3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4亿元,较上年增加10.79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6亿元,较上年增加20.67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2亿元,较上年减少11.09亿元,减幅58.36%。

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审字[2025]0011001249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4887290.52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059010036.9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按10%分别计提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317703011.10元,2024年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为741307025.88元。母公司2024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

1134036236.98元,2024年实际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273333380.00元,分

配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150333359.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51676523.8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如下方案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73333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966671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加2024年12月已经实施完成的中期现金分红总计为410000070.00元,占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63%。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积极助力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建设,将“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落到实处,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相关要求,公司拟在2025年内实施中期现金分红,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2025年拟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实施一次中期现金分红:

1.自2025年年初至拟中期现金分红截止报告期末止,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为正值且截至该时点止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自拟中期现金分红截止报告期末之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3.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计的比例上限

在具备上述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5年年初至该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35%的比例进行

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具体的金额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在届时拟定的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中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营投资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宏观政策、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须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以更好把握市场机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相关事宜:

1.同意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80%;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不超过

净资本的400%。“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及“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规模计量口径参照监管标准,年度期间若监管标准发生变化,以上内容将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因融

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2.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机构有关

自营管理、风险控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

上述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上限是根据监管规定、公司战略、市场环境及风险

状况等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规模大小取决于开展业务时的市场状况。

3.同意上述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的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议案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对2025年

度及至2026年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上年(前次)预计上年(前次)实际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

金额发生金额(元)

(元)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86.00代理买卖证券

关联自然人因证券、期1616.71交易服务

小计货市场情11502.7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况、交易量205256.75证券与金代销金融产品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难以准确预263201.47融服务业务小计计,以实际468458.2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额计2177238.30

交易单元租赁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算。2072226.09小计4249464.39

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975802.31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309982.94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310643.48资产管理服务

北京农投普惠控股有限公司99298.51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47.77

小计3695875.0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9245.27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052905.78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51337.64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93992.39

证券承销、保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94339.60荐及财务顾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

问、咨询等服42367.43限公司务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5881132.08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0904.72

北京首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43396.23

小计11759621.1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23.84

向关联方支付首创置业有限公司30126.40

利息(证券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468.43纪业务客户存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36.78

款利息支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98.20

卖出回购金融关联自然人171.27资产利息等)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6.71

小计61051.63报告期初担保金额为

10亿元,报告期末担

关联方为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保余额为0元,报告提供担保期内产生担保费用

1415094.34元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108178992.95份,期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末持有份额

39130307.18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100000000.00份,期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因证券、期末持有份额认购(申购)

货市场情100000000.00份证券和金关联方发行或

况、交易量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融产品管理的基金、

难以准确预24800000.00份,期(工具)、资产管理计首金盈创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计,以实际末持有份额资产交易划、债券等金发生额计24800000.00份融产品算。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11120433.15份,期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末持有份额

11120433.15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期末持有份额

176179527.84份

1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初持有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38000000.00元,期末持有8000000.00元报告期初持有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元,期末持有0元报告期初持有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90000.00元,期末持有1890000.00元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668503.66

持有关联方发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938207.95行或管理的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747414.99

金、资产管理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8165.94

计划、债券等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439246.86金融产品产生

的收益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01.38

小计6963240.78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146147283.21份,期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末持有份额

99317064.84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50000000.00份,期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末持有份额

50000000.00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0.00份,期关联方认购公末持有份额0份司发行的资产报告期初持有份额管理计划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份,期末持有份额0份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1000000.00份,期末限公司持有份额1000000.00份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36582430.16份,期关联自然人

末持有份额

35329394.98份

购买运维服务置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77358.48

北京中国网球公开赛体育推广有限公司4716981.14

预计不超过其他购买宣传服务北青社区传媒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5000150943.40万元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6113.21

小计5271396.23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对2025年度及至2026年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

1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预计交易金额交易内容简介关联方上限及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相关服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金融产品代销服务,承销保荐等投资银行服务,投资顾问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资证券与金融

产管理及基金管理等服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拆服务借、银行存款、资金存管、产品销售、顾问咨询等服务,关联方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其他证券和金融服务。因证券、期货市包括但不限于:与关联方进行与权益类产品、非权益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场情况、交易量产品及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相关的交易;认购(申有限公司、北京市难以准确预计,购)、赎回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基金、理财产品、资产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以实际发生额计

证券和金融理计划、信托计划、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的交易;关公司、北京能源集算。

产品(工联方认购(申购)、赎回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具)、资产交划、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股权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其相关方和其他关

易产品和工具的交易;与关联方投资于公司、合伙企业、联方

特殊目的主体等机构,或购买资产、认购金融产品等;

同业拆借、收益权转让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租赁公司物业;公司租赁关联方

物业、向关联方采购日常经营性资产;关联方提供物业预计不超过其他

管理、安保、装修以及其他综合行政类服务;向关联方5000万元购买宣传服务等。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6.77%的股份。首创集团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1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17.31%的股份。京投公司成立于1981年2月10日,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

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

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220817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因素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1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四)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监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七、授权事项

上述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预计的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的需要开展相关交易,以及新签、续签相关协议;适用期限为自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1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七: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1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七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搭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发挥好董事会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与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股东、客户和投资者权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部署要求,始终牢记“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坚决贯彻“强基固本、稳中求进”的战略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稳健”与“进取”双轴驱动,坚定推进“以资产管理类业务为核心引领,以财富管理类业务和投资银行类业务为两翼支撑,以投资类业务为平衡驱动”的差异化发展战略,以“改革”“协同”和“发展”为关键词,优化体制机制,强化内部协同,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57.45万元,同比增长25.49%;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488.73万元,同比增长40.4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68.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32.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5%。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管机构要求。

二、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

1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2024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74项议案;召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共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19项议案。

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9次会议,共计审议55项议案。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会议中职责相关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2024年,公司董事会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守报国初心,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公司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将行业特色优势和公司专业优势有效结合,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技金融方面,公司依托投资银行业务以及股权投资基金、股权直投服务能力,致力于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将 ESG 理念融入发展战略与投资实践,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做好绿色低碳运营的同时,不断加大绿色金融服务力度,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普惠金融方面,通过资产证券化、农产品期货开发等服务形式,引导金融资源向革命老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倾斜;养

老金融方面,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平台的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定制投教内容,让金融发展惠及老年群体;数字金融方面,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应用场景,致力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稳定、便捷综合金融服务。

(二)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4年,依据监管政策变化以及北京市国资委、上级单位关于规范公司董

事会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基本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参照中国证监会制定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等最新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

1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实际,公司对《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权责义务、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以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管

理、对外担保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与议事规则等

其他规范运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完善。《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保障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与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有序推进董事会成员补选工作,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苏朝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安排调整,苏朝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毕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会预审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涛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公

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任宇航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任宇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洋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本报告期末,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整体构成科学合理,共有3名女性董事,证券、金融、法律等专业和行业背景的董事比例进一步提高,有效保证了董事会职权落实和董事会运行效果,促进公司治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强化高管团队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根据工作安排调整,毕劲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报告期内,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公司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方的认定、信息报备及管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确保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公正、公允、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1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批准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决议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

(六)强化合规风控工作,夯实稳健发展根基

面对监管机构严格规范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零容

忍执法政策等监管态势,公司董事会持续细化合规管理要求,增强合规管理实效。公司对照监管外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本次修订对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组织机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对合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了细化,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合规问责措施,提升了制度的可执行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还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合规报告>的议案》等3项合规管理方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洗钱管理工作,积极践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深入推进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严格执行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优化洗钱风险管理机制,筑牢反洗钱全覆盖体系,切实履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职责,防范利用证券业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有效发挥公司金融服务职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公司组织修订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本次修订完善了公司反洗钱

工作的总体要求、各机构的洗钱风险管理职责,扩大了反洗钱核心义务范围,在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反洗钱信息保密和共享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筑牢公司洗钱风险防线。此外,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

2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案,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反洗钱处关于2023年度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的通报》等报告。

(七)加强公司法治建设,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2024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与监督下,公司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

总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通过批复、听取汇报及审阅邮件等方式及时直接督办当期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总法律顾问职责,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公司现设副总法律顾问1名,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履行法律审核程序;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招标投标、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

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方面,公司法律事务部通过出具意见书、提供法律分析等方式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公司总法律顾问/副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间重大会议列席、参加率达100%。此外,法律事务部不断加强合同管理,牵头优化合同审核、签署、履行、合同台账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对公司重

大制度及各项业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法律合规审核;持续推进案件及低

效资产处置工作,完善案件清理机制,有效控制新发案件,不断推动存量案件处理,努力提升案件结案率、胜诉率、执行率,积极推进以案促管、以案促效目标落实。

公司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管理,持续规范强化商标等知识产权集中保护管理机制。2024年,通过组织证据梳理、沟通,配合行政调查,妥善处置涉嫌字体、软件、资讯版权侵权风险;通过商标复审答辩、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程序,有效维护公司“番茄财富”商标权益。

公司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及法治培训工作,普及国有资产法律法规、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涉及金融领域典型司法案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

其他法律知识,提升员工法治意识。

2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持续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工作,通过公司监督问责联席工作机制督促整改,纠正内部违规行为,促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八)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董事会及下辖办事机构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公平、高效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按时保质完成定期报告以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

权益分派、权益变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其他重大事项等各类80余项公告及

文件的信息披露工作,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公司的评价结果为良好(B)。

(九)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幸福感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参与投资者日常交流与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优化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及资本市场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会议+线上互动平台”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完成3场投资者业绩说明会。2024年5月24日,公司作为高分红重回报上市公司代表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3年报沪市主板高分红重回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及独立董事代表到现场与参会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进行了友好、深入的交流,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外界展示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发展理念以及未来规划,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与认可度。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核心位置,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高效实施2023年度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权益分派工作,实现一年多次分红,有效提升了股东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2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十)完善公司 ESG 治理体系,积极践行国企责任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完善公司 ESG 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进一步优化调整了 ESG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对 ESG实质性议题进行了重新识别,将 ESG环境类、社会类、治理类实质性议题由 18 项调整为 25 项,为后续公司提升 ESG 治理水平提供了指引。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加强了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根据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调研分析结果,结合行业属性,完善了公司 ESG 实质性议题的披露框架,进一步提高 ESG 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理念,积极践行金融国企社会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帮扶捐赠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长久帮扶、持续提升”的理念,有序开展产业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金融帮扶等多种形式帮扶,多方布局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首创力量。

2024 年,公司凭借在 ESG 领域的良好表现,再次荣获 Wind ESG BBB 级评级,公司绿色金融案例入选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属国企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蓝皮书(2023-2024)》优秀案例。此外,公司再次取得证券行业社会责任评估满分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

三、2024年董事履职情况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高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董事主动获取并认真阅读公司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全体董事以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及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素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制度建设、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关联交易、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

2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74项议案,听取《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2023年下半年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报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2024年上半年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等3项事项,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19项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和议事决策程序。2024年度,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召开19次会议,共计审议55项议案。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听取了2项事项;

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监管政策等,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要求对公司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积极推进公司稳健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独立董事能够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

2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关于确认公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风险管理、薪酬考核、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了公司治理有效性。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四)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

毕劲松88---2/2

张涛661--1/1

程家林881--2/2

刘惠斌885--2/2

秦怡884--2/2

李洋111--0/0

田野887--2/2

叶林884--2/2

王锡锌886--2/2

张健华884--2/2

荣健884--2/2苏朝晖

------(离任)任宇航

666--1/1(离任)

注:1.“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出席股东会的次数”按照“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形式列示。

2.2024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苏朝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苏朝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

2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事职务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毕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毕劲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3.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涛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2024年12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任宇航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任宇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5.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洋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四、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明确了董事会决议执行的基本要求,并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工作指引》中对会后会议督办落实工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长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有权就历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提出质询,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会议上会就董事关心的议案通报执行进展情况。

2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对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跟踪确认责任部门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对于落实情况不及预期的决议,及时确认具体原因,并向董事长汇报。

2024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包括公司治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事项共计13类,其中公司治理类决议39项、财务管理类决议11项、投融资管理类决议5项、内部审计类决议5

项、合规管理类决议5项、人力资源管理类决议3项、风险管理类决议2项和其他类决议4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并根据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进展。

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公司成立25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2025年,公司

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继续坚定精品券商、特色券商战略定位,加快改革和转型突破,激发内部协同效能,以全业务链思维靠前布局公司在“十五五”时期的特色化、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十五五”时期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功能性作用

公司董事会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始终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聚焦主责主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添薪蓄力,进一步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将着力提升公司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专业能力,推进产品体系更加均衡多元,为客户提供体验更佳、获得感更强的专业服务;深度融入资本市场生态圈,通过研究、投资、做市、交易等多种方式,更好发挥价值发现、风险定价、交易撮合、增值服务等功能作用,积极助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二)强化战略执行,靠前布局“十五五”长远发展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坚定推进“以资产管理类业务为核心引领,以财富管理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为两翼支撑,以投资类业务为平衡驱动”的差异

2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化发展战略,继续围绕资产管理业务塑造公司业务品牌,更充分全面发挥出资产管理业务的核心引领作用,更好地带动财富管理类业务和投资银行类业务“两翼”展翅,更加深入推动大投资板块协同互联,塑造公司核心买方能力,打造出公司特色化、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将努力提高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打造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业务融合,提升金融科技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提升赋能。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国企改革工作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其他配套公司治理制度,筑牢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同时,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履职保障部门将持续做好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服务工作,组织外部董事开展调研,持续强化落实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要求,加强公司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认识和了解,同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协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合规履职能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发挥大监督体系效能

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强化内控管理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整合资源,发挥大监督体系效能,守住全年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底线,推动合规、风控、法务、稽核审计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重大事项会商、联合监督检查,持续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合规与风控管理部门,持续加强对监管政策的理解与把握,进一步贴近业务实际,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性、细致性,提高合规风控管理效能,有效服务公司业务发展,切实规避各类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

2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董事会将在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重大投融资决策等过程中充分考虑

投资者的利益回报,坚持稳健经营,致力于通过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一年多次分红等举措回报投资者,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采取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公告文件的可读性,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将不断拓宽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沟通的渠道,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主动与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倾听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紧跟行业趋势,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各项业务高水平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八: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据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就报告期内其具体履职情况编制了书面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3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八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叶林,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本人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秀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林独立董事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3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次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数会的次数数对其表决的议

叶林884--2/2题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

叶林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薪酬与提名委员会4次,风险控制委员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叶林440风险控制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叶林33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

3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

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并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核心业务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和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3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3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就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其薪酬管理提出建议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董事

2024年4月11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推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年12月5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推选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2.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同志薪酬的议案》。

3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4年7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绩效奖励发放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4.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五)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本人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公司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法治建设相关报告及有关制度修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对有关议案均表示同意。经过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反洗钱、全面风险管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确保了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

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

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3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林

2025年4月

3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锡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王锡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2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助理,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锡锌独立董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3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会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的次数数

王锡锌886--对其表决的议题

均投票同意2/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王锡锌审计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锡锌99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

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并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类业务等核心业务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每季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每半年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年审机构沟通了年审工作计划,审阅了预审总结,并监督年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人通过

4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年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4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就披露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等,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本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4月11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

4.选聘审计机构

2024年7月3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8万元(含税)。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5日,经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

4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年报审计安排,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2万元(含税)。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

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

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锡锌

2025年4月

4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健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张健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2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信托公司管理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财务租赁公司监管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监管三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财政税收研究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清华金融评论》主编。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张健华独立董事中心主任;

《清华金融评论》主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

张健华884--对其表决的议题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

张健华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3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4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张健华330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张健华44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

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调研等形式、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及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4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现场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业务调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和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任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

4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就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其薪酬管理提出建议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董事

2024年4月11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推选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年12月5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推选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2.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

4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经理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同志薪酬的议案》。

2024年7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绩效奖励发放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4.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五)在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年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ESG 治理体系建设、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建言献策,对有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与建议等方面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

4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

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

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健华

2025年4月

5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荣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荣健,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2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荣健女士自1995年至今,在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服务工作,是国内早期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行业资深会员和行业协会专家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荣健独立董事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5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会事会次数次数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次数的次数数

荣健884--对其表决的议题

均投票同意2/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荣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荣健99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我亲自出席了会议。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

5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

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并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类业务等核心业务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每季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每半年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5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人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年审机构沟通了年审工作计划,审阅了预审总结,并监督年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年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我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亲自出席了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

5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就披露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本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4月11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

4.选聘审计机构

2024年7月3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

5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审计服务费为78万元(含税)。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5日,经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

年报审计安排,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2万元(含税)。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

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

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荣健

2025年4月

5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九: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开展了针对董事

2024年度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一、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2024年,各位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能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会议中职责相关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2024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

织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74项议案;召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共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19项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考核情况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的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绩效进行评价并将

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4年度,公司各位董事的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开展了针对董事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5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反洗钱工作进行评

价并将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4年度,公司各位董事的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5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5日

5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不断夯实基础建设、有序开展专项监督,为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紧密跟踪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夯实公司规范运作。现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构成及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职及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止日期

李章监事会主席男2023.9.15-2026.9.14

韩雪松监事男2023.9.15-2026.9.14

杨玲职工监事女2023.9.15-2026.9.14

刘美君职工监事女2023.9.15-2026.9.14

高文斌职工监事男2024.2.23-2026.9.14

朱莉瑾(离任)监事女2023.9.15-2024.1.10

注:2024年1月10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朱莉瑾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朱莉瑾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选举,高文斌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6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共审议74项议案,听取3项事项;

共召开股东会2次,共审议议案22项。监事会列席了上述全部会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并对相关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议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度的规定,相关的会议决议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落实。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及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30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参加监事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监亲自出席监委托出席监缺席监事姓名职务事会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

1.同意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李章监事会主席5500审议的议案;

2.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同意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韩雪松监事5500审议的议案;

2.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同意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杨玲职工监事5500审议的议案;

2.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同意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刘美君职工监事5500审议的议案;

2.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同意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

高文斌职工监事5500审议的议案;

2.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报告期初至朱莉瑾女士离朱莉瑾

监事----任时,公司监事会未召开过(已离任)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参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等最新要求,结合《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的修订内容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公司组织修订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

6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事规则》)相关条款内容。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监管的最新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修订内容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经过检查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其它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规定的审议程序,遵循了合理、合法、公平、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控及合规风控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6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报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管要求,积极践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深入推进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优化反洗钱内控机制,提升洗钱风险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持续完善公司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反洗钱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监事会对上述报告没有异议。

监事会审议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风险偏好政策》《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合规报告》等议案,认为上述报告是客观的、真实的,对上述报告没有异议。

(六)ESG 治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完善公司ESG 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调整了 ESG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对 ESG实质性议题进行了重新识别,将 ESG环境类、社会类、治理类实质性议题由 18项调整为 25项,为后续公司提升 ESG治理水平提供了指引;同时,重点做好利益相关方沟通,根据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调研分析结果,结合行业属性,完善了公司 ESG 实质性议题的披露框架,进一步提高 ESG 信息披露质量。

监事会认为:新修订的 ESG 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将有助于公司贯彻落实最新

监管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践行国企责任,对公司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扩大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监事会认为工作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对工作方案没有异议。

(七)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及时、公平、高效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八)利润分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

6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总体部署,坚定推行各项改革举措不动摇,对照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做好全面收官,继续坚定精品券商、特色券商战略定位,加快改革和转型突破,打造特色化、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为“十五五”时期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的持续监督,切实履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责任,促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合规履职;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开展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公司予以整改和完善,提升公司合规经营及风险管控水平。

6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一: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开展了针对监事2024年度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

2024年,监事能够代表公司股东、职工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同时,监事会关注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做了相应的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30个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2024年度公司监事考核情况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的考核由公司监事会组织实施。

监事会基于评价内容和监事履职情况对监事绩效进行评价并将监事划分为

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4年度,公司各位监事的履职考核结果

65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均为称职。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开展了针对监事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监事会基于评价内容和监事履职情况对监事反洗钱工作进行评价并将监事

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4年度,公司各位监事的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5日

66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二:

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债务融资的框架和原则,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和债券融资单笔申报规模不

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上述债务融资相关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将于近期到期。

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继续申请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和债券融资单笔申报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具体债务融资品种的融资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自行调剂,并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主体为首创证券,不含全资子公司。

二、债务融资品种和规模

公司债务融资品种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公司债券、次级债务、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等;转融通借款;收益权转让回购;资产证券化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债务融资。不包括可转债等具有转股性质的负债融资。

公司债务融资总规模应符合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且公司年末债务融资余额不超过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预计的债务融资余额,具体融资品种的融资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自行调剂,并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其中,公司债券及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的单笔申报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根据监管机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发行规模。

67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三、债务融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业务需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方式

公司债务融资应根据业务需要,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它有权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私募的形式发行或借入,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五、债务融资利率公司债务融资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

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满足业务运营需求、进行项目投资等。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七、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八、决议有效期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首创证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审议事项

鉴于证券公司特殊性,公司债务融资需要随日常业务运营、市场环境等众多因素灵活调整融资规模、融资期限及提款时点,为保证相关债务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债务融资的框架和原则,在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

和债券融资单笔申报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具体融资品种的融资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自行调剂,并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机构有关证券公司债务融资管理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从维

68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经营、资本支出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是否进行债务融资

及每次债务融资的具体品种、规模、起息日、到期日、期限、价格、条款、条

件、评级安排、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临时补流安排;

3.根据债务融资的实际需要,聘任各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与公司债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办理债务融资的申请、备案、发行、转让、登记、托管、结算、上市、付息、兑付(含付息兑付相关资金支出)及进行相关的年度或临时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

5.办理债务融资的其它相关事项。

(二)同意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69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三: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积极助力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建设,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战略规划、股东回报、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的合理诉求、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结合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充分考虑证券行业特点,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净资本需

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70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公司在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以及在考虑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订。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7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决定。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监事会(或类似有权机构,下同)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

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四)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由于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六)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3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发展及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时修订,确保规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2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制定、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之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7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四: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可以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6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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