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2026年6月25日·北京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北投投资大厦会议室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现场会议日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股东会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
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
“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
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
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目录
议案一: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1
议案二: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7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的议案.........8
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9
议案七: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
议案八: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33
叶林...................................................34
王锡锌..................................................41
张健华..................................................48
荣健...................................................56
议案九: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63
议案十: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5
议案十一: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7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68
议案十三:关于审议公司注册发行2026年公募公司债券的议案.......................71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张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4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等制度的议案.............................76议案十六:关于制定《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83
审阅事项: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2025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二: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二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主要会计数据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增减额增减幅
营业收入25.2824.181.114.58%
利润总额12.6711.381.2811.27%
净利润10.569.850.71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69.850.727.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4.143.2478.40%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增减额增减幅
资产总额523.79468.5655.2311.79%
负债总额386.07336.1149.9714.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37.56132.295.263.98%
所有者权益总额137.71132.455.263.97%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增减额增减幅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36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6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8%7.69%0.09%-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增减额增减幅
资产负债率73.71%71.73%1.98%-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金)68.69%66.19%2.50%-
二、2025年度公司经营成果
(一)营业收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8亿元,较上年增加1.11亿元,增幅4.58%。
其中:
1.经纪业务净收入2.71亿元,较上年增加0.52亿元,增幅23.55%,主要原
因为市场行情和交易活跃度表现较好客户交易佣金收入增加;
2.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1.84亿元,与上年持平;
3.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4.03亿元,较上年减少4.84亿元,减幅54.52%,主
要原因为:债券利率已下降至极低水平,市场利率在低位剧烈波动,收益率下降但客户收益预期难以同步下调,进一步压缩超额收益空间,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报酬收入大幅下降;
4.投资收益(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92亿元,较上年增加5.49亿元,
增幅48.11%;
5.利息净收入-1.43亿元,较上年减少0.48亿元,主要原因为融资规模增加
致利息支出增加。
(二)营业支出情况
2025年,公司发生营业支出12.54亿元,较上年减少0.20亿元,减幅1.60%。
主要原因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
(三)利润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74亿元,较上年增加1.31亿元,增幅
11.48%;实现净利润10.56亿元,较上年增加0.71亿元,增幅7.21%;实现归母
净利润10.56亿元,较上年增加0.72亿元,增幅7.26%。
202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8%,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三、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23.79亿元,较年初增加55.23
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亿元,增幅11.79%。主要变动为自营投资规模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38.59亿元。
(二)负债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386.07亿元,较年初增加49.97亿元,增幅14.87%。主要变动为年度内发行公司债券和次级债券致应付债券增加43.62亿元。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73.71%,扣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后的
资产负债率68.69%,处于行业低值。
(三)所有者权益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7.71亿元,较年初增加5.26亿元,增幅3.9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37.56亿元,较年初增加5.26亿元,增幅3.98%。
(四)现金流量状况
2025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1亿元,较上年减少16.61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亿元,较上年增加3.24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5亿元,较上年减少38.61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0亿元,较上年增加18.78亿元。
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审字[2026]0011000672号),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6402621.34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088252815.3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按10%分别计提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326475844.59元,2025年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为761776970.78元。母公司2025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
1451676523.86元,2025年实际分配2024年度现金股利259666711.00元,分
配2025年中期现金股利273333380.00元,其他变动-44822829.21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35630574.43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如下方案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733333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85866698.4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加2025年12月已经实施完成的中期现金分红总计为459200078.40元,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47%。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积极助力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建设,将“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落到实处,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公司拟在2026年内实施中期现金分红,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2026年拟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实施一次中期现金分红:
1.自2026年年初至拟中期现金分红截止报告期末止,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为正值且截至该时点止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自拟中期现金分红截止报告期末之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3.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预计的比例上限
在具备上述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6年年初至该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35%的比例进行
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具体的金额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在届时拟定的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中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营投资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宏观政策、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须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以更好把握市场机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相关事宜:
1.同意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80%;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不超过
净资本的400%。“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及“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规模计量口径参照监管标准,年度期间若监管标准发生变化,以上内容将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因融资融
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2.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机构有关
自营管理、风险控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
上述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上限是根据监管规定、公司战略、市场环境及风险
状况等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规模大小取决于开展业务时的市场状况。
3.同意上述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的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议案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对2026年
度及至2027年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上年(前次)上年(前次)实际发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
生金额(元)
(元)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680.44代理买卖证券
关联自然人28444.44交易服务
小计31124.8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证券、期货4023977.89
代销金融产品市场情况、交
证券与金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2917.66业务易量难以准确
融服务小计4136895.55预计,以实际交易单元租赁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38454.02发生额计算。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032973.41
资产管理服务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49304.55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73035.19
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北京农投普惠控股有限公司213564.93珠海首正德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197519.13
伙)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4339.56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47288.65
有限公司
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11006.29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93.63
小计2519125.34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755896.23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508702.84
证券承销、保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1792452.83
荐及财务顾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89959.92
问、咨询等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2887.56
务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515794.03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486.79
小计10083180.20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5097.22
向关联方支付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23.15
利息(证券经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6.07纪业务客户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0.83
款利息支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0.01
等)关联自然人1073.76
小计9291.04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39130307.18份,期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末持有份额
30000000.00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100000000.00份,期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末持有份额
75922125.00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首金盈创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24800000.00份,期认购(申购)
司因证券、期货末持有份额证券和金关联方发行或
市场情况、交24800000.00份
融产品管理的基金、易量难以准确报告期初持有份额(工具)、资产管理计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计,以实际11120433.15份,期资产交易划、债券等金发生额计算。末持有份额0份融产品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176179527.84份,期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末持有份额
13440860.22份
报告期初持有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0元,期末持有0元报告期初持有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90000.00元,期末持有0元
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54134.80
持有关联方发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51727.40
行或管理的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31979.48
金、资产管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750.71
计划、债券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9520.55
金融产品产生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4123.10
的收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0.02
小计1430236.06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99317064.84份,期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末持有份额
50316588.45份
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50000000.00份,期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末持有份额关联方认购公
50000000.00份
司发行的资产报告期初持有份额管理计划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1000000.00份,期末有限公司持有份额1000000.00份报告期初持有份额
35329394.98份,期
关联自然人末持有份额
43582730.69份
购买运维服务置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66037.74
北青社区传媒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预计不超过
其他购买宣传服务57075.47司5000万元
小计623113.21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2027年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
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交易金额交易类别交易内容简介关联方上限及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相关服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金融产品代销服务,承销保荐等投资银行服务,投资顾问北京首都创证券与金融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等业集团有限服务服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拆借、银行存款、资金存管、产公司、北京因证券、期货市
品销售、顾问咨询等服务,关联方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市基础设施场情况、交易量以及其他证券和金融服务。投资有限公难以准确预计,包括但不限于:与关联方进行与权益类产品、非权益类产品及司、北京能以实际发生额计
证券和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相关的交易;认购(申购)、赎回关源集团有限算。
产品(工联方发行或管理的基金、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责任公司及具)、资产交划、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的交易;关联方认购(申购)、赎其相关方和
易回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股其他关联方
权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交易;与关联方投资于
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合伙企业、特殊目的主体等机构,或购买资产、认购金融产品等;同业拆借、收益权转让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租赁公司物业;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预计不超过
其他向关联方采购日常经营性资产;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安保、
5000万元
装修以及其他综合行政类服务;向关联方购买宣传服务等。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20%的股份。首创集团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
607191.37822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138949N,法定
代表人为刘永政,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主要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15层,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
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资产总额4001.17亿元,负债总额3173.13亿元,净资产为828.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31%。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0.05亿元,净利润为-97.58亿元。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20.87%的
1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股份。京投公司成立于1981年2月10日,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1241849,法定代表人为郝伟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主要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经营范围为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资产总额9671.72亿元,负债总额6270.74亿元,净资产为3400.9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84%。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7.60亿元,净利润为21.50亿元。
(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220817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69355935A,法定代表人为郭明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主要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
1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能集团资产总额5069.13亿元,负债总额3237.55亿元,净资产为1831.5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84%。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77.89亿元,净利润为55.92亿元。
(四)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因素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七、授权事项
上述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预计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的需要开展相关交
1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易,以及新签、续签相关协议;适用期限为自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七: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七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搭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发挥好董事会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与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股东、客户和投资者权益。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际,首创证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部署要求,始终牢记“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面对复杂变化的外部形势和深刻变革的行业新生态,公司董事会坚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有效应对资管收入下降与债市冲击等经营压力,持续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整体业绩平稳增长,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8亿元,同比增长4.58%;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0.56亿元,同比增长7.2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23.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7.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8%。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管机构要求。
二、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秉持勤勉、忠实的原则,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根据公司经营发
1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82项议案,听取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等3项事项;召集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共向公司股东会提交了28项议案。
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21次会议,共计审议及听取67项议案,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审议10项议案。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会议中职责相关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守报国初心,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
公司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将行业特色优势和公司专业优势有效结合,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技金融方面,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金融重点领域,积极服务“高精尖”产业项目与企业,通过强化“投资+投研+投行”内部协同与联动,依托投资银行业务、股权投资基金以及股权直投服务能力,为科技型企业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支持,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产业与金融的深度融合;绿色金融方面,成立绿色金融工作组,在绿色投融资决策与投后管理的全流程中,积极践行关注可持续发展、重视环境与治理风险的理念,以责任投资推动资本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同提升,体系化开展绿色金融实践。同时,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普惠金融方面,通过深耕区域市场、支持农产品期货开发、强化区域股权合作和标准化服务等方面打造多层次服务体系,帮助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养老金融方面,公司携手工商银行发行两只养老主题产品,募集规模4.02亿元,持续做好金融服务平台的适老化改造,已完成“番茄财富 APP”首页、行情、交易等核心功能适老化改造,开展养老金融投教宣传,帮助老年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科学的投资理念;数字金融方面,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构建以“番茄财富APP”为核心,微信私域服务为延伸的数字化金融服务生态,为客户提供覆盖交易、理财、融资等全场景的智能化服务,打造更高效、更便捷的金融体验。
1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紧抓政策机遇,推动资本规模扩张
2025年,董事会强化战略执行,继续坚定推进“以资产管理类业务为核心引领,以财富管理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为两翼支撑,以投资类业务为平衡驱动”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同时,科学规划资本路径、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本质量与使用效益。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在资本运作上主动作为,抢抓时间窗口,大力推动两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关键性进展。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整合国际资源,提升国际影响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并于 2025 年 10月正式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向中国证监会国际司递交备案申请材料获受理。二是推进永续次级债申报,已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上述举措的接续落地,将有效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强化长期发展动能。
(三)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依据监管政策变化以及北京市国资委、上级单位关于规范公司董
事会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体系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为贯彻落实证券监管、国资监管和上市监管关于监事会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科学稳妥按时推进公司监事会改革,公司研究制定了监事会改革方案,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拟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会成员调整方案并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21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形成规范闭环,确保监事会改革后公司治理合规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整合国际资源,提升国际影响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
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
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制定及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等内部治理制度,并新制定《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等制度。
以上制度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施行。上述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保障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与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根据 H 股上市监管要求,完成董事会结构调整
一是增设香港独立董事席位。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中国发行人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常居香港,因此拟增加一名独立董事席位。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完成香港独立董事的推选(杨海滨),《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选举杨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是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采取的方针和政策进行规定。
三是划分公司董事角色及职能。为满足香港上市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按照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角色和职能对公司董事进行划分,董事角色及
2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职能划分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四是调整 H 股上市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根据香港上市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中需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据此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进行扩容,增补荣健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五)有序推进董事会成员补选工作,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选举,蒋青峰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5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毕劲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毕劲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选举刘惠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5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蒋青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蒋青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选举,刘美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蒋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蒋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整体构成科学合理,其中女性
2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董事4名,证券、金融、法律等专业和行业背景的董事比例进一步提高,有效保证了董事会职权落实和董事会运行效果,促进公司治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六)强化高管团队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张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蒋青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报告期内,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公司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方的认定、信息报备及管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确保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公正、公允、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批准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决议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
(八)强化合规风控工作,夯实稳健发展根基
面对监管机构严格规范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零容
忍执法政策等监管态势,公司董事会持续细化合规管理要求,增强合规管理实效。公司对照监管外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本次修订主要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
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相关要求,对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为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将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规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还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合规报告>的议案》等3项合规管理方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洗钱管理工作,积极践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深入推进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严格执行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优化洗钱风险管理机制,筑牢反洗钱全覆盖体系,切实履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职责,防范利用证券业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有效发挥公司金融服务职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公司组织修订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本次修订主要基于公司不再
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关情况对制度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升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相关要求得到有效执行。此外,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反洗钱处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关于证券公司洗钱风险及反洗钱履职典型问题通报相关文件的通知》。
(九)加强公司法治建设,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2025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与监督下,公司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
总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通过批复、听取汇报及审阅邮件等方式及时直接督办当期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总法律顾问职责,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公司现设副总法律顾问1名,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履行法律审核程序;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招标投标、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
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方面,公司法律事务部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分析等方式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公司副总法律顾问2025年重大会议列席/参加率为100%。此外,公司不断加强合同管理,牵头优化合同审核、签署、履行、合同台账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对公司重大制度及各项业
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法律合规审核;持续推进案件及低效资产处置工作,完善案件清理机制,有效控制新发案件,不断推动存量案件处理,努力提升案件结案率、胜诉率、执行率,积极推进以案促管、以案促效目标落实。
公司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管理,持续规范强化商标等知识产权集中保护管理机制。2025年,通过组织证据梳理、沟通,配合行政调查,妥善处置涉嫌字体、软件、资讯版权侵权风险;通过商标复审答辩、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程序,加强商标的维权保护。
公司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及法治培训工作,普及国有资产法律法规、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涉及金融领域典型司法案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
其他法律知识,提升员工法治意识。
公司持续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工作,通过公司监督问责联席工作机制督促整改,纠正内部违规行为,促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十)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董事会及下辖办事机构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公平、高效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按时保质完成定期报告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会决议公
告、关联交易、权益分派、权益变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其他重大事项等各
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类110余项公告及文件的信息披露工作,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公司的评价结果为 B。
(十一)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地落实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基于未来发展前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董事会定期对“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向投资者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参与投资者日常交流与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优化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及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重大投融资决策等过程中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回报,坚持稳健经营,致力于通过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一年多次分红等举措回报投资者。公司自
2022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实施分红14.62亿元,现金分红比例始终保持在30%以上,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2025 年 6 月Wind 公布 2025 年 ESG 评级结果,公司凭借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等维度取得的成果,Wind ESG评级由 BBB上调至 A。本次评级结果是
公司自上市以来首次获得 Wind ESG 给予的 A 评级,在上市券商中排名靠前,充分肯定了公司 ESG 治理工作的成果。此外,中诚信国际发布《2025 年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由 AA+上调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此次评级上调充分体现了市场与专业机构对首创证券综合实力、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标志着公司信用水平和市场影响力迈上新台阶。
三、2025年董事履职情况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高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在董事会闭会期
2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间,公司董事主动获取并认真阅读公司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全体董事以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及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素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制度建设、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关联交易、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82项议案,听取《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2024年下半年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报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2025年上半年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等3项事项,向公司股东会提交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28项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和议事决策程序。2025年度,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召开21次会议,共计审议65项议案,听取2项事项。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听取了2项事项;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监管政策等,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要求对公司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积极推进公司稳健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能够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2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场所有关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风险管理、薪酬考核、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了公司治理有效性。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四)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
张涛991--2/2
刘惠斌995--2/2
程家林990--2/2
秦怡998--2/2
李洋998--2/2
田野998--2/2
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叶林995--2/2
王锡锌997--2/2
张健华997--2/2
荣健995--2/2
刘美君110--0/0
毕劲松770--2/2(离任)
蒋青峰441--0/0(离任)
注:1.“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出席股东会的次数”按照“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形式列示。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选举,蒋青峰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2025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毕劲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毕劲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选举刘惠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2025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蒋青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蒋青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选举,刘美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蒋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
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蒋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上述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四、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明确了董事会决议执行的基本要求,并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工作指引》中对会后会议督办落实工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长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有权就历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提出质询,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会议上会就董事关心的议案通报执行进展情况。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对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跟踪确认责任部门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对于落实情况不及预期的决议,及时确认具体原因,并向董事长汇报。
2025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包括公司治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事项共计11类,其中公司治理类决议37项、战略管理类决议6项、财务管理类决议13项、投融资管理类决议4
项、内部审计类决议7项、合规管理类决议7项、人力资源管理类决议2项、风
险管理类决议3项、资产管理类决议1项和其他类决议2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并根据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进展。
五、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调整战略总基调,锚定核心经营指标,努力做到稳健进取、质提量增,重点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服务北京市属国企加强谋划布局,着力扩大资本规模、优化业务布局、深化内部改革、提升研究能力、强化品牌宣传,突出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推动公司“再上规模、系统升级、全面发展”,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功能性作用
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董事会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服务国家战略,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始终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统筹安排与落地执行,在金融“五篇大文章”上谋求突破。科技金融方面,要强化“研究+投行+投资”联动,重点服务硬科技、数字经济等领域企业。绿色金融方面,要持续拓展绿色债券、碳金融等产品创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普惠金融方面,要完善“固收+”产品体系,提升财富管理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养老金融方面,要加强养老主题产品布局与投顾服务能力,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数字金融方面,要加快“番茄财富”APP 等平台功能升级,加强 AI 型投顾和互联网 MCN 平台建设,推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公司董事会将通过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塑造特色鲜明的市场形象。
(二)高质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战略落地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强化战略引领,完善战略管控机制,坚持推进差异化发展战略,扩大资产管理、固定收益投资交易等特色业务竞争优势,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一是根据“A+H”监管规则,结合 H 股 IPO 进展,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好制度保障。
二是持续做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服务工作,组织外部董事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培训,协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合规履职能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是高效做好“A+H”监管规则协同,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全方位多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
(四)积极稳妥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筹划,积极做好提名人与被提名人的沟通工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工作连续性,按时保质完成公司换届选举以及相关备案工作,为公司下一
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阶段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五)坚持“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相结合,优化人才赋能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统筹推进科学遴选评价体系,完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创新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深入推行职业经理人选聘,进一步提升职业经理人占比,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管理机制,为公司发展汇聚高素质人才队伍。
(六)持续提升合规风控管理能力,保障稳健经营
公司董事会坚持“合规创造价值”理念,贯彻落实全员合规管理要求,将持续加强对监管政策的把握和理解,推动公司提升合规风控的主动性。公司将牢牢树立“全面预防”风险管理理念,做好风险管理全业务、全流程覆盖,持续优化对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控,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管理,加强多场景压力测试,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部门专业水平和协作能力,完善内部大监督体系,加强合规、风控、法律、质控、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稳健经营。
(七)重视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董事会将在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重大投融资决策等过程中充分考虑
投资者的利益回报,坚持稳健经营,致力于通过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持续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一年多次分红等举措回报投资者,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采取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公告文件的可读性,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将不断拓宽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沟通的渠道,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主动与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倾听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3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响
应国家政策号召,特别是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通过以上措施,首创证券将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到“十五五”的平稳过渡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3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八: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据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就报告期内其具体履职情况编制了书面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八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叶林,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本人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秀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叶林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聚变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3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对其表决的议题
叶林995--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
叶林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薪酬与提名委员会8次,风险控制委员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叶林880风险控制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叶林33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
3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场所有关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均出席了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H 股发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
资产核销、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
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香港监管规则,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公司 H 股上市项目香港法律代表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港股 IPO董事专题培训。
3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0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25年4月29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就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其薪酬管理提出建议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董事
2025年7月25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推选杨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5年12月18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推选蒋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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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王育峰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2025年11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蒋青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蒋青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202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5年9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新聘任首席信息官王育峰同志薪酬的议案》。
2025年9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励发放的议案》。
2025年12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蒋青峰同志薪酬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4.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3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五)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本人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公司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法治建设相关报告及有关制度修订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对有关议案均表示同意。经过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反洗钱、全面风险管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确保了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
理等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我对其他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他们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深入了解掌握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股东会、董事会讨
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信息披露
的及时、公平;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持续监督公司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上,我对他们的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2026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4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锡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王锡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助理,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王锡锌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4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对其表决的议题
王锡锌997--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王锡锌审计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锡锌77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场所有关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进行了审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均出席了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H 股发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
资产核销、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4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每季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每半年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年审机构沟通了年审工作计划,审阅了预审总结,并监督年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年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香港监管规则,
4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公司 H 股上市项目香港法律代表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港股 IPO董事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0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25年4月29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并听取了2项事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就披露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审核、选聘 2025年度年审机构、聘任 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等,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4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5年4月10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
4.选聘审计机构
2025年4月10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2万元(含税)。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7月25日,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作为公司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根据项目周期及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
理等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我对其他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他们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深入了
4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解掌握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股东会、董事会讨
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信息披露
的及时、公平;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持续监督公司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上,我对他们的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2026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4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健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张健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信托公司管理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财务租赁公司监管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监管三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财政税收研究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清华金融评论》主编。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发展张健华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金融评论》主编
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对其表决的议题
张健华997--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
张健华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3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4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张健华330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张健华88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场所有关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均出席了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H 股发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
资产核销、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
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任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5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香港监管规则,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公司 H 股上市项目香港法律代表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港股 IPO董事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0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25年4月29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就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其薪酬管理提出建议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董事
5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5年7月25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推选杨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5年12月18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推选蒋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2.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28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王育峰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2025年11月19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聘任蒋青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同意聘任蒋青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
202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5年9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新聘任首席信息官王育峰同志薪酬的议案》。
2025年9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
5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励发放的议案》。
2025年12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蒋青峰同志薪酬的议案》。
本人均亲自主持召开了上述会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4.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五)在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年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ESG 报告、信息技术管理、股东回报规划、H 股发行及上市方案等方面建言献策,对有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与建议等方面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
理等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我对其他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他们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深入了解掌握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股东会、董事会讨
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信息披露
的及时、公平;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持续监督公司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上,我对他们的评价
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结果全部为称职。
2026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5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荣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荣健,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荣健女士自1995年至今,在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服务工作,是国内早期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行业资深会员和行业协会专家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二)兼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荣健独立董事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现任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交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确认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通讯方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姓名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对其表决的议题
荣健995--2/2均投票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姓名任职情况荣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荣健77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5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场所有关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会上,我对《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均出席了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H 股发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
资产核销、债务融资授权、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含通讯参会)不低于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我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
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每季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进行审议,每半年度对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年审机构沟通了年审工作计划,审阅了预审总结,并监督年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年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确保股东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以及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本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重视和有效回应。通过以上举措,本人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香港监管规则,提升履职水平,我积极参加了公司 H 股上市项目香港法律代表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港股 IPO董事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0日,我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2025年4月29日,我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并听取了2项事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就披露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审核、选聘 2025年度年审机构、聘任 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等,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4月10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人均同意上述议案。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4月10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同意该议案。
4.选聘审计机构
2025年4月10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为72万元(含税)。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7月25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作为公司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根据项目周期及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人同意该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
理等与公司股东密切相关的事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我对其他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他
6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们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深入了解掌握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股东会、董事会讨
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信息披露
的及时、公平;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持续监督公司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上,我对他们的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2026年,本人将紧密围绕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持续强化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日常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6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九: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开展了针对董事2025年度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一、2025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年初,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增加至12名。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选举,蒋青峰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025年11月19日,因到龄退休,毕劲松同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张涛同志当选为公司董事长。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选举,刘美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工作安排调整,蒋青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025年年末,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2025年,各位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6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能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会议中职责相关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2025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
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82项议案,听取3项报告;召集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共向公司股东会提交了28项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考核情况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的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绩效进行评价并将
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5年度,公司各位董事的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开展了针对董事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反洗钱工作进行评
价并将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5年度,公司各位董事的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6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薪酬方案,明确董事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
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人/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标准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合规风控和社会责任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并按照所从事岗位递延发放安排进行递延发放。在公司关联方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于公司关联方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本公司薪酬。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二)以上薪酬方案所涉及收入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三)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6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一:
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
1年,可以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拟向大华支付的2026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其中:中期审阅不超过20万元,年度审计费不超过70万元,内控审计费不超过10万元。除新增中期审阅费用外,2026年度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基本与上期持平。若审计、审阅的范围、内容变更等导致费用增加,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6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二:
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债务融资的框架和原则,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和债券融资单笔申报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上述债务融资相关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将于近期到期。
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继续申请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和债券融资单笔申报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具体债务融资品种的融资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自行调剂,并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主体为首创证券,不含全资子公司。
二、债务融资品种
公司债务融资品种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公司债券、次级债务、次级债券等;转融通借款;收益权转让回购;资产证券化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债务融资。不包括可转债等具有转股性质的负债融资。
三、债务融资规模
公司债务融资总规模符合监管规定,年末不超年度融资计划预计余额,具体融资品种的融资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自行调剂,并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
四、债务融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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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融资各品种根据规定、业务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期限。
五、债务融资方式
公司债务融资应根据业务需要,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可多次、多期、公开或私募发行或借入。
六、债务融资利率公司债务融资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
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满足业务运营需求和项目投资等。
八、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九、决议有效期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首创证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随公司年度股东会实际召开日期而定。
十、审议事项
鉴于证券公司特殊性,公司债务融资需要随日常业务运营、市场环境等众多因素灵活调整融资规模、融资期限及提款时点,为保证相关债务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债务融资的框架和原则,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和债券融
资单笔申报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具体融资品种的融资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自行调剂,并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同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机构有关证券公司债务融资管理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经营、资本支出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是否进行债务融资
及每次债务融资的具体品种、规模、起息日、到期日、期限、价格、条款、条
6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件、评级安排、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临时补流安排;
3.根据债务融资的实际需要,聘任各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与公司债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办理债务融资的申请、备案、发行、转让、登记、托管、结算、上市、付息、兑付(含付息兑付相关资金支出)及进行相关的年度或临时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
5.办理债务融资的其它相关事项。
(二)同意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7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三:
关于审议公司注册发行2026年公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融资管理水平,加强融资额度储备,结合公司债务结构情况,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2026年公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并视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方案
1.项目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实际发行为准)
2.注册发行主体: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债券注册批复为准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监管规定的用途
7.发行安排: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8.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上条款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债券注册批复为准。
二、本次债券申报发行的必要性、融资优势和可行性
公募公司债券具有融资期限较长、单笔融资规模较大、融资成本较低等优点,是公司重要的长期资金补充渠道。储备充足公募公司债券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更好把握债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更好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根据首创证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和债券融资单笔申报额度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债务
7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融资全部事项。本次债券申报规模为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融资授权范围。因此,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三、审议事项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更好地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80亿元公募公司债券。要素如下:
1.注册发行主体: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债券注册批复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监管规定的用途
6.发行安排: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以上条款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债券注册批复为准。
(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具体的发行期数、发行时机、
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起息日、到期日、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
关的全部事宜;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的实际需要,聘任各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办理本
次债券注册发行的申请、备案、发行、转让、登记、托管、结算、上市、付息、兑付(含付息兑付相关资金支出)及进行相关的年度或临时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在监管允许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临时补流安排;
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同意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7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7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张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安排调整,程家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程家林先生确认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辞职相关的任何事项须提请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程家林先生亦确认其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张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张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小娟女士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小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小娟简历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四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小娟简历
张小娟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张小娟女士曾任北京市基层法院审判员,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中心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截至本会议文件披露日,张小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张小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7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等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先后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及《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等规定。
为全面落实监管关于薪酬考核、激励约束、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健全公司薪酬考核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董事考核及薪酬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健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依据外部规定明确相关机构职责定位与议事要求;进一步规范董事薪酬方案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明确董事薪酬扣罚及追索扣回机制:根据监管要求,明确董事薪酬扣罚及追索扣回适用情形,进一步明确追索扣回条款适用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
三是对监事考核薪酬相关条款相应调整:因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相应对涉及监事的考核及薪酬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此外《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1.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对照表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7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五附件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条款序号、内容新条款序号、内容修订依据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范董事履职行为,保护股东合法权事、监事履职行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根据公司实1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际情况修订《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完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首创证《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外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外部规部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实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
2际情况修订(含独立董事)和监事。事(含独立董事)。
完善。
第三条董事、监事绩效和薪酬管理工第三条董事绩效和薪酬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
3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际情况修订有效的原则。学有效的原则。完善。
第四条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拟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
定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办法员会负责拟定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
规定对公司董事履职进行年度考评,并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对公司董事履根据上海证拟定董事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办法和方职进行年度考评,并拟定董事年度券交易所相
4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关规定修订审定;监事会负责拟订监事考核及薪酬体构成,办法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完善。
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对公司监事进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定,并予以行年度考评,并制定监事年度薪酬分配披露。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第五条公司董事任职应当满足有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任职应当满足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职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根据公司实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
5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守公司章程际情况修订
守公司章程和行为规范,恪守诚和行为规范,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廉完善。
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不得损洁从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对董事、监事考核周期为第六条公司对董事考核周期为一根据上海证
6一个会计年度,任职未满半年的,可不个会计年度,任职未满半年的,可券交易所相
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参加当年度考核。关规定,结
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完成合公司实际
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工作,公司可情况修订完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善。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
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年度财务审计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完成公司董
事的绩效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确定考核日程安排,布置考核任务;
(二)公司董事填写《公司董事、监事绩效考核表》(见附表),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根据市场实
(三)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董事履职情况践,结合公
7跟踪记录,如有需要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删除
司实际情况
可通过座谈、征求意见、查询相关材料修订完善。
等其他方式进一步了解董事履职情况;
(四)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绩效进行评价并将董事划分为称
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五)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将考核结果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组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监事会参照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
8对董事的考核流程与方式对监事进行年删除际情况修订度考核。完善。
第九条董事、监事在考核年度出现下
述任意一项行为,其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称职:
(一)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与其履行职责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根据市场实
(三)不正当交易或者利益输送;
践,结合公
9(四)挪用或者侵占公司、客户资产或删除
司实际情况者基金财产;
修订完善。
(五)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基金投资;
(六)向客户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七)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
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八)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证券或者
违规为客户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十)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
(十一)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做好董事、监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做好董事根据公司实
10事在任期内各项履职跟踪记录完善董在任期内各项履职跟踪记录完善董际情况修订
事、监事履职档案。事履职档案。完善。
第十一条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或监第八条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由根据公司实
11事,分别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董事会向股东会建议及时予以更际情况修订
建议及时予以更换。换。完善。
第九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如
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薪酬的数额和发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根据上海证
放方式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在充分考(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券交易所相
虑内外部公平性基础上提出方案,报股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关规定,结
12东大会决定。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合公司实际董事、监事的报酬列入公司高管人员薪的薪酬。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结构包情况修订完酬体系,经考核后由公司发放。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善。
标准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合规风控和社会责任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在公司关联方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于公司关联方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本公司薪酬。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披第十条公司按照规定披露董事的根据上海证
13露董事、监事薪酬管理信息,包括:年度薪酬情况,包括董事薪酬的决券交易所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及决策策程序、薪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关规定,结
7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程序;付情况等。合公司实际
(二)年度薪酬总额和在董事、监情况修订完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分布情况;善。
(三)薪酬延期支付等情况。
第十一条董事存在违反党风廉政根据上海证
建设及各项纪律规定、发生重大违券交易所相纪事件,或是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失关规定,结
14新增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国有资产合公司实际损失等情形的,公司可酌情扣除其情况修订完当年全部或部分绩效薪酬。善。
第十二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
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如需对董事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公司有权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在任期内出现的职责内风险损根据上海证失,或在负责业务领域出现重大违券交易所相纪事件,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关规定,结
15新增
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或者对财合公司实际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情况修订完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善。
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薪酬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索或者扣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或退休的董事,如根据上海证
任职期间存在相关违纪违规、失职券交易所相
失责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关规定,结
16新增
认定负有相关责任的,公司有权依合公司实际照有关规定对其绩效薪酬及已发薪情况修订完
酬进行追索、扣回。善。
根据上海证
第十四条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就券交易所相
第十四条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分别向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情关规定,结
17股东大会就董事、监事的绩效考核情
况、薪酬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由合公司实际况、薪酬情况做出专项说明。
公司予以披露。情况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在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
第十五条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分别对董
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事或监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根据公司实当回避。
18时,该董事或监事应当回避。际情况修订
本办法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解本办法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监事会负完善。
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起生效。
8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五附件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条款序号、内容新条款序号、内容修订依据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义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义务,防范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务,防范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根据公司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实际情况《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修订完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首创证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和《首创善。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
的最终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
(一)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
理的最终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标;
(一)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
(二)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标;
(三)审批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
(二)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序;根据公司
(三)审批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
(四)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实际情况
2序;
风险管理,并确保其能够充分获取履职修订完
(四)授权公司合规总监牵头负责洗
所需的权限和资源,避免可能影响其有善。
钱风险管理;
效履职的利益冲突;
(五)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
(五)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
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金融行业监管
(六)其他相关职责。
的相关制度规范和自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四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
(一)股东会:审定经董事会审议通
(一)股东大会:审定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过的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公公司董事年度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
司董事年度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
(二)董事会:审议薪酬与提名委员根据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提交的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实际情况
3提交的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法、公司董事年度反洗钱工作考核结修订完公司董事年度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
果。善。
(三)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公
(三)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司董事反洗钱评价工作开展的专门机公司董事反洗钱考核工作开展的专门构,拟订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评价办法机构,拟订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并按照办法规定实施评价。
办法并按照办法规定实施考核。
8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第五条根据董事会在洗钱风险管理
第五条根据董事会在洗钱风险管理中
中主要履行的职责,董事的洗钱风险主要履行的职责,董事的洗钱风险管理管理履职考核项目内容如下(采取百履职考核项目内容如下(采取百分分制):
制):
(一)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
(一)参与审批公司反洗钱相关制度
标(25分);
(30分);根据公司
(二)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审批
(二)参与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实际情况4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25目标;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审批洗修订完分);
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25分);善。
(三)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
(三)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
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并
(25分);
发表意见(25分);
(四)督促公司一二三道防线有效履
(四)组织召开或参加反洗钱相关会议
职、积极支持反洗钱工作等其他反洗
(20分)。
钱相关职责(25分)。
第八条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薪酬与提名委员
第八条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采取根据上海
会组织实施,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照年度考核方式。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证券交易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
5织实施,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照各指标所相关规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董事会定修订完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善。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根据公司
第十条本办法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
第十条本办法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实际情况
6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修订完生效实施。
善。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之日起施行。原《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实际情况
7新增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首修订完证发〔2021〕7号)同时废止。善。
8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六:
关于制定《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先后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及《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为全面落实监管关于薪酬考核、激励约束、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健全公司薪酬考核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考核内容与方式、薪酬标准及发放和附则,共五章十八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健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依据外部规定优化考核及薪酬管理基本原则,明确相关机构职责定位与议事要求;进一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机制:按照监管规定进一步明确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要求,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考核和长周期考核机制相关要求。
三是优化薪酬追索扣回适用范围:根据监管要求,在当前薪酬追索扣回条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追索扣回条款适用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对照表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8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六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对照表
序号条款序号、内容制定依据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根据监管规定,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等有结合公司实际情
关规定要求,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发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况,明确制定依工作积极性的同时,引导其关注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开据。
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
董事会秘书等和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公司实际情
3根据国资监管等规定认定的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依照相况制定。
关规定执行。对于纳入职业经理人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制度就其管理模式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及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述原则:
(一)贯彻正确经营理念。公司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发展理念,结合业务特点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制定与风险水平、特征及持续期限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考核及薪酬约束机制与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有效衔接,保障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落实。
根据中国证券业
(二)促进实现功能发挥。公司根据职业操守、廉洁从业情况、协会相关规定,
4合规风控效果、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客户服务水平、股东长期利
结合公司实际情
益等情况,同时结合业务特点建立健全考核及薪酬管理机制,在况制定。
促进公司业绩达成的同时,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能力。
(三)突出行业文化引领。公司将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理念和公司
文化理念融入考核及薪酬管理,引导高级管理人员珍惜执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5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根据上海证券交
酬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考评,易所相关规定,
6
并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结合公司实际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办法及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况制定。
8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交股东会审定,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公司党委负责按照国资体系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根据国资监管要
7约化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审批要求,就相关制求,结合公司实
度安排进行研究讨论。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开展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结合公司实际情
8
酬管理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提名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况制定。
9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董事会以任期和年度相结合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根据国资监管要
10表现进行评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满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度内求,结合公司实部评价。际情况制定。
根据中国证券业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指标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合规风
协会相关规定,
11控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不得将短期、单一的排名指标、规模指
结合公司实际情标和经营业绩指标作为评价的依据。
况制定。
第九条公司统筹考虑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和年度指标设置安排,根据中国证券业
做好长周期评价,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指标应当包含3年及以上的协会相关规定,
12长期指标,充分体现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等
结合公司实际情
功能发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合规和风险管理等况制定。
因素,并剔除非个人贡献影响。
第十条董事会以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整体
和高级管理团队绩效进行考核,具体评价指标包括关键财务指根据国资监管要
13标、关键运营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求,结合公司实
考核指标、基础管理考核指标等,详细情况见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际情况制定。
高管团队考核责任书。
第十一条任期开始时及每年度初,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
明确任期经营管理目标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并组织签订任期及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持续期内如制定目标依据的客观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
14发生变化,董事会可以对考核目标进行调整;考核期结束后,董况制定。
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开展公司整体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相关绩效考核表格,董事会审定考核结果为最终考评结果。
15第四章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保险福根据国资监管要利等。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由公司按
16求,结合公司实月支付,董事会基于公司定位,结合资产规模、人员规模、效益际情况制定。
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可根据综合物价指数、同行根据公司实际情
17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况制定。
以保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力。
第十四条绩效年薪是与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根据国资监管要
18经营计划核心指标、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基础求,结合公司实
管理考核指标均达到门槛值后可计提绩效年薪。际情况制定。
8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具体发放采取三年递延,根据监管规定,当年度发放应发额度的60%,剩余部分遵循等分原则分三年延期支
19结合公司实际情付。公司确定部分递延金额作为任期激励,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况制定。
于任期结束后兑现。
第十六条在评价期内,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出现
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等,给公根据中国证券业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董事会可酌情扣减协会相关规定,
20
公司经营管理层本年度及之前年度留存的绩效年薪,同时公司可结合公司实际情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已经发放的绩效年薪。追索扣回同况制定。
样适用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为了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对关键人才的吸根据中国证券业引力,公司逐步探索推进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中长期激协会相关规定,
21
励方案应以业绩为导向,体现责任与权力对等,激励与约束相统结合公司实际情一。况制定。
22第五章附则
根据监管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
23结合公司实际情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况制定。
8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审阅事项:
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仅供审阅,非表决事项)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保险福利等。其中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发放,由董事会基于公司定位,结合资产规模、人员规模、效益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40%及以上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延期支付薪酬的发放遵循等分原则。
四、其他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二)以上薪酬方案所涉及收入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8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程》的规定执行。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阅。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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