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证券简称:博威合金公告编号:临2022-05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32346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6476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永生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313230238 99.9985 4388 0.0015 0 0.0000(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88927099.508943880.491100.0000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均获得了通过,表决结果请见第
(一)、(二)部分内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灵芝、张子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上网公告文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