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工作人员、募投项目相关工
作人员等人员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
1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11132075.4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88867924.53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75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8675.09
项目投入 B1 0.0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0.00本期发生额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C2 -0.01费等后的净额
项目投入 D1=B1+C1 0.0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D2=B2+C2 -0.01费等后的净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8675.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8886.78
差异[注] G=E-F -211.7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11.70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2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8日,公司、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新材料”)、国信证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博威新材料、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高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
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康奈特、Boviet Solar Technology Co. Ltd.(中文名称: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尔特”)、国信证券与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Hanoi City Branch(中文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主体公司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博威合金359783936453839867920.93博威新材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3901100029200220180449999880.00料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农博威新材
39152001048889996399000000.00业银行宁波高新区分行)料
3开户银行主体公司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康奈特5749100293100010.00美元
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博威尔特01270001030000106220.00账户
合计1688867800.93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4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8675.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累计是否已项目可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承诺投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本年度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调整后累计投入金诺投入金额的入进度(%)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资目(含诺投入金额投入金额否发生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额(2)差额(3)=(4)=(2)/(1)用状态日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项目部分变(1)[注1]重大变
[注1](2)-(1)[注1]期
更)化
[注1]
3万吨
特殊合金电子2026年6否107000.00105675.09105675.090.000.00-105675.090.00[注2][注2]否材料带月材扩产项目
2万吨
特殊合金电子2024年12否39900.0039900.0039900.000.000.00-39900.000.00[注2][注2]否材料线月材扩产项目
51GW 电
2023年1
池片扩否23100.0023100.0023100.000.000.00-23100.000.0032481.39是否月产项目合
-170000.00168675.09168675.090.000.00-168675.09-----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次募集资金168675.09万元于2023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公司2024年1月
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金额为 36818.59 万元,其中 3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 5436.42 万元、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 13929.58 万元、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 17452.59万元。本公司将按照进度将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建设项目中[注2]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均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6(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977号),发表意见为:博威合金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威合金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焕军赵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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