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威合金”)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号)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249056.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75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7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68675.09万元
1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2026年1月6日已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5000万元募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集资金,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还日期及金额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博23转债”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2554.46万元
(2026年1月6日)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进度
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
105675.0916216.64建设中
料带材扩产项目
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
39900.0027506.17已结项
料线材扩产项目
1GW电池片扩产项目 23100.00 23100.00 已结项
合计168675.0966822.81-
注: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节余资金 17.68 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
2金共计10519.3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公司新增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账户已开立并已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25-115)。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焕军赵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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