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证券简称:博威合金公告编号:临2025-097
债券代码:113069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被担保人名称
下简称“博威合金(香港)”)担保本次担保金额30000万元
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7480万元(不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96026.67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7.0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博
威合金(香港)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博威合金(香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8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7亿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
为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及2025年5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本次为博威合金(香港)提供的30000万元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张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4日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11号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注册地
1401室
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6月(未经/2024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160176.0891444.3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43941.6875292.55
资产净额16234.4016151.75
营业收入128628.93206774.48
净利润134.65-2377.6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业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博威合金(香港)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其日常经营,博威合金(香港)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控其运行,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含本次)为人民币370526.67万元(其中包含3930万美元按照2025年10月8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055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7924.62万元;3050万欧元按照2025年10月8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
1:8.3351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542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44.01%,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3%,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