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真审阅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等相关文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 10 月 31 日(本页无正文,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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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