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临2025-072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8581837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7697400股,以19850486381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550660505.7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08%。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