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证券简称:东航物流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鸿雁(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鸿雁履历等材料,认为张鸿雁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提名委员会认为张鸿雁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2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张鸿雁,女,51岁,于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风险处置办公室(清欠办)副主任、总法律顾问,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鸿雁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张鸿雁女士与东航物流或东航物流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鸿雁女士未持有东航物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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