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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东航物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中国·上海

1文件目录

会议须知..................................................3

会议议程..................................................5

会议议案..................................................7

2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三、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3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股东要求大会发言的,请通过《股东参会回执》进行

问题和意见反馈,届时会上将统一回复。

七、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22365112,联系传真:021-2236573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主持人:董事长郭丽君先生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6.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除上述议案之外,本次股东大会还须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交流

四、宣读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会议结束

6议案一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和义务,顺利完成2024年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对本公司2024年董事会

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2025年的工作做了计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见附件。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7附件: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民

航业从恢复发展转向增量提质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公司安全态势总体趋稳,经营业绩持续向好。现将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整体情况一年来,公司上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进一步筑牢安全基础,抢抓市场发展机遇,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守牢安全生命线,安全形势整体趋稳。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坚决把确保“两个绝对安全”落到实处。坚持“严的基调,实的作风,韧的精神”不放松,通过抓党对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抓体系建设、抓过程管控、抓作风建设、抓运行管

理等措施,安全形势整体趋稳。中货航在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指导下,圆满完成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USOAP)

8审计行业考察任务,并顺利通过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航空安保检查。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经营能力,经营效益持续向好。航空速运方面,优化航网布局,持续推进以上海为核心枢纽,以华南为次枢纽,以北京、成渝为“两翼”的“双核两翼”航网布局建设;加密欧美优势航线班次,将物流网络覆盖面延伸至中欧和东欧地区;全面深化客货联动,充分利用客机腹舱资源打通华南电商货、成渝及华北地区电子产品等货源的空空中转通道,提升上海枢纽能级。地面综合服务方面,持续提升货站地面操作能力,积极推进浦东西区货站二期项目建设,满足跨境电商货物快速增长的需求;推进前置货站布局,完成合肥货站布局建设,在昆山货站试点安检功能前置;推进智慧货站建设,货站操作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已推广至国内所有站点,运行稳定并持续优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深耕跨境电商物流解决方案,积极响应上海市跨境电商发展战略,与跨境电商头部企业进行深度合作,试点跨境电商带电货物运输;以跨境生鲜为切入点带动航空冷链业务发展,在三大航中率先成立冷链公司,北美龙虾、南美三文鱼、南北美车厘子、俄罗斯帝王蟹等四大产品的全国市场份额均居领先地位,已完成宁波机场生鲜港一期活海鲜暂养池和成都双流机场西部生鲜港一期三文鱼

9加工厂的建设,宁波生鲜港二期三文鱼加工厂、台州大麦屿港

帝王蟹暂养中心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是积极践行央企使命担当,擦亮东航物流品牌。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立足于民心相通、互联互通,着力做好“小而美”民生项目,践行央企使命担当。十年以来持续深耕中国与南美洲贸易空中丝路,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力量;积极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自贸区建设,全力参与中国东航集团加快打造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战略,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生态;配合 C919 国产大飞机常态化商业运营,设立 C919 货运创新工作室,完善细化货物运输标准,创新货物运输服务;与中国红十字总会合作运输援助物资,连续七年为进博会各国展品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

四是坚定不移高举改革旗帜,持续推进深化改革。结合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明确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校准发展战略,形成了2025年度公司级重点工作任务6场硬仗;积极推进营销体系改革,整合公司转型业务资源,将物流解决方案事业部与东航快递进行合并,并更名为物流事业部,通过“转机制、强考核”,压实责任,形成销售合力;优化业务板块机构设置,开展大区制改革,形成华南、华北、西北、西10南四个大区,聚焦核心业务领域,提升跨区域属地联战能力,

强化区域协同,加快市场需求响应速度。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航

空物流企业特点,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努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一是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和监管政策。公司董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4年,共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和监管政策5次,具体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中央政治局相关会议精神、证监会最新监管政策精神等。二是优化战略新兴产业布局。为响应国家关于鼓励和支持冷链物流的政策号召,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数智化的航空冷链物流公司,向市场推出统一的东航物流冷链服务,助力国家层面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助力打造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根据中国东航集团“3+5”产业布局调整、打造

11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推进世界级航空枢纽建设行动方案的决策部署,公司着力提升在上海货运市场的市场份额,挖掘上海两场中转货量市场潜力,配合推进上海两场通关环境和空防安检流程优化,打造高质量货运航班波体系,助力上海航空枢纽高质量发展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二)贯彻落实监管政策要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中国东航集团对公司董事会的评价意见,认真总结差距与不足,详细制定提升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精准发力,不断夯实董事会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一是稳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上市三年以来股权结构变化,调整董事会人数,明确董事席位分配标准,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新一届董事会专业构成、来源更加多元化,具备国际视野,董事专业背景涵盖战略规划、财务会计、法律合规、航空安全、企业管理、物流供应链等各领域。二是完成“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收官工作。公司认真落实国资委和中国东航集团《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顺利完成收官工作,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持续增强。三是重点加强安全管理。为加强对安全管理及 ESG 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董事会设立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听取安全工作情

12况报告2次。四是强化监督职能。听取经理层关于董事会授权

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2次,强化对经理层职权和薪酬考核制度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五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完成《中国东航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中东航物流承接改革任务的销号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双百企业”(2023年-2025年)工作台账》中有关任务。

(三)总体谋划公司战略定位,有效推动战略规划实施

董事会积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一是完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

董事会系统地梳理和复盘公司“十四五”前半场推进情况,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对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进行优化和调整,并新增了部分重点任务。中期调整后,战略立足服务国家战略与中国东航集团发展全局,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航空货运”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港到港”能力建设。二是推动战略规划有效实施。董事会定期听取经理层执行情况汇报,对公司

2024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新增东航冷链公司项目,通过

整合现有的冷链资源成立东航冷链公司,重点开发冷链市场增量业务,致力于成为优质的航空综合冷链服务商。三是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营销系统改革,设立东航物流华南分公司,加大在华南市场的运力投入,构建更加完善的航空物流网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走向世界。

13(四)依法科学理性高效决策,引领公司实现提质增效

董事会深刻把握机遇与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科学理性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并通过87项议案,其中决策重要规划投资事项

7项,重大关联交易4项,财务管理10项,组织人事26项。

针对年度分红方案,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密切关注舆情,依法作出年度分红决策。针对提前回购三架融资租赁飞机议案,理性评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融资成本,科学理性作出回购决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发挥专委会决策咨询作用。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全与环境委员

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2024年,共召开专委会会议 26 次,审议财务报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ESG、法律合规等议案66项。各专委会委员结合各自专长,积极研究讨论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38项,为董事会实现科学理性高效决策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监督形成决策闭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后,经理层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形成决策闭环,确保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14(五)持续强化监督防范风险,筑牢底线稳健合规经营

董事会持续强化监督作用,牢牢把握董事会的使命任务,有效识别、科学管控、有力应对风险。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针对国资委内控有效性检查中提出的制度建设、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问题,立行立改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内控有效性水平。开展内控测试评价,充分考虑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业务板块整合等因素,修订完善风险控制矩阵,确保关键控制要素与现有业务模式及管理要求相一致。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事项管理。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4版)》,把稳把牢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战略定位和前进方向,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针对巡视整改要求,充分与监管机构沟通,聘请专业中介机构,依法合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会前充分讨论与酝酿,稳妥推进决策程序,平稳有序落实整改实施方案。四是持续强化合规管理建设。发布《反补贴合规指引》《进一步加强合规审查相关事项的通知》,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风险隐患,确保经营合规风险可控。

(六)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进市场认同价值实现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

15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断优化定期

报告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连续两年获评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级“A”级。二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年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后举办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有效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名单。

三是切实加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落实“新国九条”有关要求,并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6.18亿元,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4.57亿元,合计10.75亿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此外,制定了《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2024-2026年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实现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四是深入践行ESG 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推进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以“日出东方向新而行”为主题发布了 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荣获财联

16社 ESG“致远奖”及“国新杯·ESG 金牛奖”,入选“金蜜蜂2024长三角优秀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榜”。

(七)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助力外部董事发挥作用

公司不断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促进外部董事履职尽责。一是充实专职人员保障董事履职。公司持续加强董办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努力提升董办团队专业能力和执业操守,保障董事履职,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中荣获 5A 评级。二是强化外部董事日常沟通。定期向外部董事提供政策监管动态、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动态等信息,根据外部董事要求提供材料并及时响应外部董事的关切。2024年,共编制12份董事会资讯,52份公司及行业资讯,加深外部董事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协助外部董事更好履职。三是积极组织调研培训。2024年,共组织3次外部董事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北美营销中心、欧洲营销中心和东航冷链,外部董事结合专业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14条,涉及境外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境外机构合规运营、国际化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

组织董事参加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相关培训,覆盖16人次,培训内容包括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任职培训等,使董事及时了解政策监管动态,依法合规履职。

17(八)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提升整体规范运作水平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切实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有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持续推动子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切实提升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一是指导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督促指导中货航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依法合规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高效决策飞机引进计划、组织机构优化等重大事项,指导组织货运合作交流暨外部董事调研会,推进交流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严格落实中国东航集团有关董事会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国东航关于进一步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国东航子企业执行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三清单”,督促设立董事会的子企业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规范会议制度和审议程序,推进设立执行董事的子企业结合企业功能定位、业务规模等实

际情况制定《执行董事议事规则》并修订配套制度。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董事会评价。对设立董事会的子企业开展2023年度董事会、董事评价工作,全面总结董事履职情况,下发评价意见,为子企业全面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提供指导建议。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将积极融入和

18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正确导向,坚定

信心、振奋精神,着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公司治理、风险管控、社会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安全底线,夯实发展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

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董事会“防风险”功能,坚决打好“确保‘两个绝对安全’,提升公司持续安全能力”硬仗,不断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董事会及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经理层严格落实年度安全审核计划、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

划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外部董事针对安全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持续加强创新,赋能企业发展

一是加快数字化转型。以目标为导向,完善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尽快明确数字化转型的愿景和长期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以问题为导向,实现数字化转型重点突破,聚焦安全、营销等关键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解决痛点难点,实现整体效能的提升。二是加强管理创新。深化“一企

19一策”考核机制,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鼓励各企业在创新

过程中大胆试错,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实施机关大部制改革,优化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行政效率。

通过数字化转型、差异化管理与机构改革双管齐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整体竞争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要求。修订公司及下属子企业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科学界定各治理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二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研究设置职工董事,更好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三是增强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挖掘公司经营亮点,主动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的发展信心和投资价值。

积极研究价值管理工具,必要时通过专项资本运作工具维护公司股价,增强资本市场信心。

(四)强化风险防控,深化合规经营

一是持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突出法人治理结构、投资经营、风险管控、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整

改落实等方面,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以有力有效的审

20计监督服务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加强依法治企管理水平,落实世界一流法治企业建设试点工作;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构建分层分类、结构清晰、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有效协同的制度体系框架,切实提高制度统一性、系统性;提升合规管理能力,继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构建法律合规部牵头,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等部门监督的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工作格局。

(五)践行 ESG 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深入践行 ESG 发展理念,厚植履责基因,努力探索可持续发展举措,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绿色低碳专项措施,通过智慧仓储、智慧运输、绿色运输、绿色建筑等工作,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日常运营各个环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解决扶农产品出产地“瓶颈”难题,打造出“民航+电商+乡村振兴”的航空货运产品,助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服务经验和物流资

源整合能力,勇于承担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运输,彰显“国家队”使命担当;强化员工关爱,实施“暖心”工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员工归属感,加强“幸福物流”建设。

21议案二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以切实维护公司和各方股东权益以及全体员工合法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对本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2025年的工作做了计划。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见附件。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22附件: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以切实维护公司和各方股东权益以及全体员工合法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024年度,监事会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10次会议,

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监

事会意见,切实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共通过31项议案。同时,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听取重大议案的审议和决策过程,对会议的召开、表决和披露程序进行了监督。

2、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

23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3、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结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补充监事会组成、监事会权利和职责等内容,并以清单形式对监事会审议事项表决、重要事项独立意见发表等做了细化,确保监事会高效、规范履职。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决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的程序监督,认为公司董事、经理和各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日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从维护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勤勉尽责,监事会没有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4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通过对程序有效性监督,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损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

25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上市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6议案三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27议案四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8元(含税);按照公司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

1587555556股计,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7216000.13元。公司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7559111.28元,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和拟派发的

2024年度现金红利合计1074775111.41元,占2024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82025年5月30日

29议案五

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承担公司

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5年度公司拟继续聘用其承办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经双方友好协商,年度审计费用为248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0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30议案六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31议案七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向股东大会提交《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附件:1.独立董事季卫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凌鸿2024年度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赵蓉2024年度述职报告

4.独立董事陈颂铭2024年度述职报告

5.独立董事包季鸣2024年度述职报告(换届离任)

6.独立董事丁祖昱2024年度述职报告(换届离任)

7.独立董事李志强2024年度述职报告(换届离任)

8.独立董事李颖琦2024年度述职报告(换届离任)

32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33附件1:

独立董事季卫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自2024年12月20日起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季卫东,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曾任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现兼任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和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34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

35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

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时,严格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6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季卫东

2025年5月30日

37附件2:

独立董事凌鸿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自2024年12月20日起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凌鸿,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主任,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现兼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38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

39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时,严格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40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凌鸿

2025年5月30日

41附件3:

独立董事赵蓉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自2024年12月20日起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蓉,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和高级会计师资格,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般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兼任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4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

43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时,严格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4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蓉

2025年5月30日

45附件4:

独立董事陈颂铭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自2024年12月20日起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颂铭,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工程系,拥有硕士学位。

曾任 Exel plc 华东区总经理、中国货运总监,UPS Asia GroupPte Ltd 亚太区货运总裁,Aero Nautic Company Limited 创始人、总裁,UPS Asia Group Pte Ltd 亚太区供应链解决方案总裁。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46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

47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

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时,严格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48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颂铭

2025年5月30日

49附件5:

独立董事包季鸣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保持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包季鸣,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

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集团助理总裁、集团副总裁兼海外

公司总裁、集团执行董事兼海外公司董事长;上海教育委员会

科技处副处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培训部副主任、管理学院院

50长助理、复旦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秘书长、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6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姓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安全与环境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专门会议

包季鸣3/313/13不适用7/76/6不适用不适用3/4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51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

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在2023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听取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提交的相关年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在无公司相关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独立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时与现场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一是充实专职人员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公司持续加强董办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努力提升董办团队专业能力和执业操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二是强化独立董事日常沟通。定期提

52供政策监管动态、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动态等信息,根据

独立董事要求提供材料并及时响应独立董事关切。2024年度,共编制12份董事会资讯,52份公司及行业资讯。三是积极组织调研培训。2024年度,共组织3次董事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北美营销中心、欧洲营销中心和冷链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相关培训,使其及时了解政策监管动态,依法合规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方面,每半年度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公司存贷款、飞机融资租赁、客机腹舱运输服务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每半年度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重大关联交易方面,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三架融资租赁飞

53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

行审议研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4时,本人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严格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总法律顾问,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严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55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季鸣

2025年5月30日

56附件6:

独立董事丁祖昱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保持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丁祖昱,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克而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上海房屋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57《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6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姓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安全与环境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专门会议

丁祖昱2/311/138/87/76/6不适用不适用4/4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58(二)与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在2023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听取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提交的相关年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在无公司相关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独立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时与现场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一是充实专职人员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公司持续加强董办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努力提升董办团队专业能力和执业操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二是强化独立董事日常沟通。定期提供政策监管动态、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动态等信息,根据59独立董事要求提供材料并及时响应独立董事关切。2024年度,

共编制12份董事会资讯,52份公司及行业资讯。三是积极组织调研培训。2024年度,共组织3次董事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北美营销中心、欧洲营销中心和冷链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相关培训,使其及时了解政策监管动态,依法合规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方面,每半年度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公司存贷款、飞机融资租赁、客机腹舱运输服务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每半年度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重大关联交易方面,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三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

60行审议研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

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本人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

61性,严格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

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总法律顾问,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严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2(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祖昱

2025年5月30日

63附件7:

独立董事李志强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参与公司调研,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保持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强,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国家首批证券律师,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席律师团成员,上海市证券业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兼任环太平洋律师

协会第30届会长,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64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

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姓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安全与环境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专门会议

李志强3/312/137/87/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4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65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

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在2023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听取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提交的相关年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在无公司相关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独立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时与现场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调研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公司专题调研1次,调研

对象为北美营销中心,调研主题涉及境外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境外机构合规运营等方面。在调研过

66程中,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工作经验,围绕完善境外

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境外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一是充实专职人员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公司持续加强董办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努力提升董办团队专业能力和执业操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二是强化独立董事日常沟通。定期提供政策监管动态、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动态等信息,根据独立董事要求提供材料并及时响应独立董事关切。2024年度,共编制12份董事会资讯,52份公司及行业资讯。三是积极组织调研培训。2024年度,共组织3次董事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北美营销中心、欧洲营销中心和冷链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相关培训,使其及时了解政策监管动态,依法合规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方面,每半年度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公司存贷款、飞机融资租赁、客机腹舱运输服务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

67每半年度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确

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重大关联交易方面,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三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研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682024年度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本人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严格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

69责人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总法律顾问,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严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0李志强

2025年5月30日

71附件8:

独立董事李颖琦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参与公司调研,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保持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颖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8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7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姓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安全与环境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专门会议

李颖琦3/312/138/8不适用6/6不适用2/24/4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73(二)与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在2023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听取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提交的相关年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在无公司相关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独立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时与现场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调研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公司专题调研2次,调研

对象包括欧洲营销中心和冷链公司,调研主题涉及境外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境外机构合规运营、物

流企业国际化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在调研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工作经验,围绕应对海外经营风险、

74加速国际化发展进程、推进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一是充实专职人员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公司持续加强董办专职工作人员建设,努力提升董办团队专业能力和执业操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二是强化独立董事日常沟通。定期提供政策监管动态、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动态等信息,根据独立董事要求提供材料并及时响应独立董事关切。2024年度,共编制12份董事会资讯,52份公司及行业资讯。三是积极组织调研培训。2024年度,共组织3次董事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北美营销中心、欧洲营销中心和冷链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相关培训,使其及时了解政策监管动态,依法合规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方面,每半年度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公司存贷款、飞机融资租赁、客机腹舱运输服务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每半年度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确

75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重大关联交易方面,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三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研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上述主体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披露了

76《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本人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严格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77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总法律顾问,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严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该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颖琦

782025年5月30日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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