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3人,分别为赵蓉、季卫东、陈颂铭;非独立董事2人,为宁旻、朱坚;主任委员赵蓉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和高级会计师资格,曾任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般执业注册会计师,兼任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0次,其中5次以现场
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及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
三季度报告、2026年至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飞机提前回购等
共计36项议案,听取了公司2024年年报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2024年度内控自评价开展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
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等10项报告,全体委员对所有审议类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委员对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的除外)。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关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客观、公正。2025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在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召开了三次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对审计事项的分析和判断提出了改进建议,提示关注 IT 审计、年度审计重点事项等问题,要求做好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对标并提供管理建议书。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慎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经与管理层及天职国际进行多轮沟通问询,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告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能够反映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将上述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及相关监管指引,建立健全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常态化监督与指导机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审议2024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督导审计整改以及与管理层专题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与监督职责。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按照计划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建议重点关注内控体系的建立、经营风险的防范、日常运作的合规等方面,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有效推进整改落实。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情况。日常性关联交易方面,每半年度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公司存贷款、飞机融资租赁、客机腹舱运输服务价款等日常关联交易,每半年度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重大关联交易方面,在审议《关于中货航两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东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购置上航基地并筹建新运营中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至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经审议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计委员会调研及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座谈研究、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浦东货站、东航冷链、公司境外分支机构以及同行业先进物流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同时积极参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年度工作会、中期工作会、“十五五”规划调研会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与经验优势,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主要关切问题,提出应加强风险控制、加快国际化发展进程、稳健推进数字化转型等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与董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同时,公司定期汇编政策监管动态、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经营动态等信息,全体委员认真审阅学习,加强学习证券及国资法律法规及规则,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拓宽视野格局,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合规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力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职能,履行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等职责,并根据新《公司法》要求,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推动公司持续提升治理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