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8证券简称:重庆水务公告编号:2025-04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968146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9.516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如彬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郭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908750 99.9556 1808600 0.0420 97300 0.0024
2、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897350 99.9553 1829300 0.0425 88000 0.00223、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960350 99.9568 1577500 0.0367 276800 0.00654、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899950 99.9554 1801800 0.0419 112900 0.0027
5、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4295458250 99.9684 1261500 0.0293 94900 0.0023
6、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882850 99.9550 1592400 0.0370 339400 0.0080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763050 99.9522 1923900 0.0447 127700 0.0031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94776750 99.9525 1907300 0.0443 130600 0.003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同意反对弃权
案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5审议4449756197.041912615002.7511949000.2070《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4380236195.525719239004.19571277000.2786
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年
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4381606195.555619073004.15951306000.2849
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5、议案7和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卓、黄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